产品供应应急预案(模板16篇)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为进步做好准备。如何有效处理财务和理财请看下面一些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写作提供一些思路。
产品供应应急预案篇一
为认真落实汉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调度会上关于对照封控条件下完善《生活物资保障方案》的会议精神,做好对照封控条件下的物资保障,有效保障群众应对疫情的生活需要,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成立清溪镇疫情防控蔬菜保供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严格履职尽责。疫情防控蔬菜保供领导小组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督促保供商超、药店做好粮油、肉、蔬菜、药品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市场供给,各保供商超在管控期间每天需上报商品库存情况,确保生活必需品库存及供应量在7天以上。
根据我镇现实情况和保障能力,确定鑫馨超市为本镇疫情防控蔬菜保供经营主体。如疫情发生后,经营主体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人员进出扫码、环境消杀、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商超每2小时对商超员工进行一次测温,对商超区域进行一次消毒,所有保供商超员工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
1.提高思想认识。我镇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镇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保障群众主要生活需求。
2.加强协调联动。各村要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主动与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5个村蔬菜、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产品供应应急预案篇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浙江省政府保供应保安全保民生保稳定和粮食安全专题工作会议精神,为有效做好冬春季及春节疫情防控期间我区蔬菜、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与要求。
加强对蔬菜生产、供应状况的跟踪监测,及时预报,有效应对和快速处置蔬菜生产、供应领域发生的突发事件。指导做好蔬菜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我区及全市2~4月份蔬菜生产、供应安全,为冬春季及春节疫情防控期间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提供有力保障。
当前我区留地蔬菜面积7.4万亩,其中青菜、甘篮、大白菜等叶菜类近3万亩、芹菜0.6万亩、萝ト1万亩、大蒜0.3万亩、花菜0.6万亩、莴笋0.3万亩,其他蔬菜1.6万亩。近一个月可上市蔬菜2.4万亩,预计每日可上市1130吨;3月份后春季蔬菜可上市5万亩,预计每日可上市1600吨。对比去年疫情期间我区“菜篮子”基地平均每日200多吨的上市量,今年留地蔬菜面积和可上市量比较充足。预计今年将有30—40万外来人员留萧过年,对比全年平均1500吨/日供应量,我区蔬菜保障全区乃至全市生活需要准备充分。
三、保障措施。
一是稳定蔬菜面积、产量。抓好蔬菜产销信息监测,全面掌握当前留地蔬菜种类、面积、产量及近期分阶段上市的蔬菜面积和产量。鼓励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蔬菜育苗企业等生产主体积极采取调整茬口、增加复种等措施,做到应种尽种,充分挖掘蔬菜产能。做好基地排水设施维修和大棚及配套设施维护,提高蔬菜基地设施水平,增强抵御灾害性天气能力,确保稳产高产。加强田间管理,确保特殊时期叶菜和速生蔬菜及时供应市场。
二是强化生产技术指导。整合农业农村部门资源力量,组建蔬菜生产专家指导组,采取电话联系、视频连线、信息沟通等方式,加强对蔬菜生产主体的指导服务,特别要加强对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规模化生产主体的支持力度。必要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深入生产一线进行实地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鼓励外来务农人员留萧。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和微信等平台,针对外来务农人员开展健康宣传工作,鼓励外来务农人员留萧过年,将当前国际、国内和我区的疫情防控形势以及留企留萧的重要性等讲明讲透,给予生活便利和适当的工资待遇,争取让更多外来务农人员留萧过年,保证蔬菜采收劳动力充足。同时科学合理做好基地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大“菜篮子”基地生产不停,供应不断。
四是畅通蔬菜销售渠道。加强信息沟通,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企业和运销大户加强与产地对接,指导生产主体适时采收成熟蔬菜,增加市场供应量。探索批发兼直供直销新业态,缩短从田间到餐桌的距离,为市民提供更新鲜的蔬菜,也保障种植户种有所销。积极组织蔬菜产品快速有序流通,保障充足的蔬菜产品进入市场,避免蔬菜滞销,确保市民“菜篮子”安全。
五是强化部门协作合作。建立与商务、发改等部门沟通,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对蔬菜产供销全链条及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进行监测分析,稳定市场预期。畅通运输渠道,积极做好与交通、公安等部门沟通对接,畅通蔬菜“绿色通道”,及时解决好“菜篮子”产品和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运输通行问题。
(联系人:王国荣82623xxx)。
一、工作目标与要求。
加强对畜禽生产的跟踪监测,及时预报,有效应对和快速处置畜禽生产领域发生的突发事件,特别是做好生猪生产保供工作,做好重点区块非洲猪瘟防控,确保我区今年上半年生猪生产安全,为冬春季及春节疫情防控期间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提供有力保障。
二、畜禽生产、保供预测分析。
当前全区生猪存栏34.1万头,能繁母猪数1.82万头。由于我区生猪产能总体仍处于恢复状态,能繁母猪中新引进或新选留母猪比例较高,出栏水平偏低,预计一个月内可出栏2万头,2个月内可出栏5万头;存栏羊9.81万头,当前可出栏羊2万只;禽类基地可供肉鸡10万只,肉鸭40万只,鸡蛋1吨/天,鸭蛋5吨/天。同时每月可从区外调入猪产品1000吨、禽产品1000吨。
三、保障措施。
一是支持生猪养殖场增产保供。继续鼓励和支持生猪养殖场开展增产保供。指导现有生猪养殖场,充分挖掘生产潜力,自主选育后备母猪,扩大母猪群体,科学有序补栏增养。加快牧区改造提升进度,在节前争取再落实一批生猪稳产保供奖补资金,稳定生猪养殖信心。
二是加强畜禽生产价格监测。生产方面,严格执行畜禽生产价格监测制度,对生猪、猪肉、禽、蛋等生产和流通环节进行价格监测周报,必要时进行价格日报,及时上报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趋势,便于上级及时研判决策。饲料方面,去年以来,全国玉米、豆粕价格增长迅速。受提前备货与北方疫情管控影响,饲料原料及成品饲料近期涨势明显,据1月下旬统计,全区畜牧业饲料备货库存5275吨,日均需求540吨/天,可供9.8天,当前饲料供应充足。除继续做好各类饲料价格价格监测外,应引导畜牧业生产和流通环节做好节前饲料备货,进一步降低饲料供应风险。
三是加大种畜禽资源的保护与推广。种畜禽是畜牧业发展的基础和核心,要持续加大本地种畜禽企业的保种供种支持力度,新增一批生猪、湖羊、家禽良种场,解决引种贵、引种难等问题,提升畜牧生产竞争力,为市场提供更为优质的畜产品。
四是强化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应急值守:应急预案启动期间,从严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中心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值班表,实行轮班值班制度,做好随时出发的准备,手机24小时畅通。镇街人员上报值班表,做好各项重大动物疫情排查报告工作;物资保障:畜牧中心按规程负责采购、储备、调配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最大限度的获取上级部门支持,确保备用充足,随时应急,随时使用。做好防控物资的入库及领用登记。防控物资优先保障一线防控值勤值班同志所需。无害化管理:区无害化处理中心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派驻监管制度,配合畜牧中心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工作,保证无害化处理中心正常运行。
(联系人:何俊82622xxx)。
一、工作目标与要求。
加强对初级水产品供应的跟踪监测,及时预报,有效应对和快速处置初级水产品供应领域发生的突发事件。指导做好初级水产品养殖工作,确保我区今年2-4月份初级水产品供给安全,为冬春季及春节疫情防控期间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我区渔业生产实际情况,2-4月上市的初级水产品主要是淡水池塘中的青、草、鲢、鳙等常规淡水鱼,上述初级水产品起捕时间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另,2-4月也是大棚南美白对虾养殖作业的旺季(5月份上市),生产所需的南美白对虾苗种、饲料等需从外地进货,受道路交通、航空运输是否顺畅影响较大。我区现存有白对虾冷冻品2192吨(北极品公司1327吨、伟林公司700吨、农发水产150吨、高国峰水产15吨),甲鱼存塘量约3000吨,常规鱼存塘量约5000吨。今年以不低于去年同期产量为目标开展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与养殖单位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养殖生产、销售方面的情况与困难,为企业帮困解忧,促进稳定生产。目前建议养殖单位及时组织开展生产。针对年后放苗的南美白对虾大棚养殖单位,建议养殖单位派人自驾到广东、福建等地监督苗种质量,确保人员和苗种安全。
二是做好水产养殖生产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指导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与育苗企业加快生产,严格控制养殖用药和育苗用药,保证水产品质量,并做好相关疫病防治工作与指导。
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建立与发改、财政、工商、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定期会商、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初级水产品价格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趋势,保障虾苗、饲料等物资运输通畅。
产品供应应急预案篇三
为进一步做好农产品生产应急保障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聚焦应急供应,着力提升蔬菜综合产能。稳定设施蔬菜生产,引导扩大蔬菜面积,增加蔬菜品种。加强田间管理,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蔬菜稳产、灾害预防、病虫害防护等指导服务,使用良种良技良机良法,提高蔬菜产量。提前研判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开展关键农情监测、预报和处置,有效防范、积极应对农业自然灾害。(责任部门:种植业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二)聚焦科学调控,着力稳定生猪稳产规模。落实育肥猪保险、生猪良种补贴等扶持政策,巩固扩大生猪稳产规模。落实非洲猪瘟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排查制度,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严防外疫传入。指导养殖场完善防疫设施,建立隔离、消毒、封闭管理等制度,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责任部门:畜牧渔业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动物卫生监管与防疫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动物疫控部,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三)聚焦依法监管,着力守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严厉打击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行为。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持续加强农产品风险监测力度,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四)聚焦突发事件,着力保障农产品应急供给。通过信息化等手段,及时、准确掌握本市农产品稳产规模、产量、上市周期,加强精准调控、及时供应。加强农产品价格监测,稳定市场预期。加强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确保“菜篮子”产品产得下、运得出、供得上。(责任部门:农产品生产应急保障专班全体成员,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一)建立种植业生产保障体系。全市共建立50个农资保障小组,确保春耕备耕顺利进行。其中16个农机合作社保障小组(本溪县10家、桓仁县5家、高新区1家),14个农资生产保障小组(本溪县5家、桓仁县5家、平山区1家、高新区3家),20个农资销售保障小组(本溪县6家、桓仁县5家、平山区2家、溪湖区1家、明山区3家、南芬区2家、高新区1家),确保春播期间封控区农资供得上、农机能下地,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粮食生产指标播种面积75.75万亩(其中大豆2.1万亩)、产量达到6.5亿斤的任务指标。(责任部门:农机(农垦)科、种植业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二)建立畜牧业生产保障体系。全市共建立9家饲料企业保障小组,并与外市建立应急保障体系,包括饲料企业5家、兽药企业3家、疫苗企业9家,与交通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对生产物资实行绿色通道,确保应急状态下的饲料、兽药、疫苗等生产物资运输畅通。(责任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动物疫控部,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三)建立屠宰应急保障体系。全市共建立16个屠宰场保障小组(猪9家、牛羊5家、禽2家),对需要屠宰的畜禽协调到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责任部门:畜牧渔业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四)建立销售保障体系。全市规模设施农业小区13家(20亩以上),主要生产草莓、西红柿。全市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122家,其中生猪58家、奶牛1家、肉牛13家、绒山羊13家、蛋鸡23家、肉鸡14家。与商务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在生产的蔬菜、畜产品等农副产品出现滞销时帮助农民解决销售问题。(责任部门:种植业科、畜牧渔业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产品生产应急保障专班,局长胡勇任组长,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士平任常务副组长,市局、中心、执法队有关领导任副组长。成员部门有局办公室、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科、畜牧渔业管理科、动物卫生监管与防疫科、农机(农垦)科、种植业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市乡村振兴局乡村建设科,以及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部门。
专班主要职责:负责农产品生产保障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研究决定农产品生产保障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研究解决农产品生产保障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日常事务。做好联络协调、后勤保障、档案管理等工作。
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科: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动物卫生监管与防疫科、中心疫控部:负责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开展人畜共患疾病的动物疫情监测。
农机(农垦)科:负责农机作业机械化生产。
种植业科、畜牧渔业管理科:负责做好农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负责行业疫苗报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负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乡村振兴局乡村建设科:负责结合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推广使用卫生厕所。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维护应急供应秩序;加强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做好动物及其产品输入监督工作。
产品供应应急预案篇四
根据自治区粮食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检查时点为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
全市辖区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各种性质商品粮。
粮食库存帐实相符、帐帐相符情况;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储备粮轮换情况;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粮食仓储管理情况等。
(一)按照归属地原则,各县(区)粮食局、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应急成品粮承储企业的自查工作,并汇总上报(含自治区直属粮食企业、北海粮库、军供站)。
(二)市粮食局4月6―9日对县(区)粮食局组织指导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三)各县(区)粮食局,务必在4月6日前将汇总报表报送市粮食局库存检查领导小组。
市局成立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检查科负责总体检查工作、粮食库存质量、储粮安全、原粮卫生以及执行相关政策、制度等情况,收集汇总表,起草检查报告。
综合科负责检查库存保管帐、粮食库存年限、库存性质、品种、数量和统计账务,储备粮轮换等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储备粮代储资格,进行核实。
各县(区)粮食局,有关各单位要成立粮食库存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领导,抽调业务骨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粮食库存检查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粮食库存检查,真实、完整地填写检查工作底稿,并作为汇总报表和各级检查组复查、抽查的依据。
通过粮食库存检查,各单位要真实反映存在问题,达到粮食库存底子清、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对存在问题,要认真查明原因,认真总结。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6日前上报市粮食局。
产品供应应急预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指挥部关于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演练的要求,提高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能够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保障市场从业人员、顾客健康,严防疫情扩散,制定兖州区农贸市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本方案适用于全区各部门对农贸市场涉疫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区指挥部办公室统一领导全区农贸市场涉疫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具体工作由区市场交易管理组承担。兖州区农贸市场应急处置指挥小组,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卫新同志担任组长,区市场监管局刘旭鲁、张德彬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区商务局、区疾控中心。指挥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指导组、人员物品管控组、舆情应对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上下协调指导和工作调度,做好与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负责起草上报区委疫情指挥部和市专班情况报告、信息发布稿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技术指导组负责指导处置工作,指导做好检测消毒、疫点消杀、医废转运、风险评估、后处置等工作。(区疾控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分工负责)。
人员物品管控组负责涉疫货物流向调查、封存管控,阳性货物涉及人员摸排管控等工作。(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区商务局、区疾控中心分工负责)。
舆情应对组主要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按规定程序发布信息通告,做好舆情引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区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和作用,加强协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高效处置疫情风险。
(一)启动预案。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区指挥部报经市指挥部同意后,启动应急处置行动。
1.在农贸市场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发现核酸阳性病例或农贸市场环境监测发现阳性标本时,检测机构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区疾控中心,及时复检确认。区疾控中心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区指挥部、市疾控中心。
2.外地通报我区农贸市场从业人员或市场内顾客为外地核酸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二)先期处置。
1.市场封闭。区指挥部发布指令,责令涉疫市场立即停业。市场交易管理组立即通报成员部门,组织并指导市场开办方立即启动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到达市场,市场开办方将疑似患者送到单独留观室,登记疑似患者身份证信息、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对农贸市场立即进行封闭,设置警戒线,暂停营业,禁止相关人员流动,所有人员不得外出,市场内所有人员佩戴口罩,原地待命;设立应急区域。
2.市场秩序维护。技术指导组组织工作人员指导农贸市场开办方做好市场从业人员、顾客心理健康教育引导等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人员情绪,避免过度恐慌,确保有序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3.初步溯源和流向调查。人员物品管控组组织工作人员配合区疾控部门、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流调人员即刻开展流行性病学调查。核酸采样检测人员对现场全部人员、物品、环境等进行核酸采样。
4.人员管控。按照区疫情指挥部指令,人员物品管控组做好临时隔离的人员转运、甄别、诊治等工作,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标本检测。
1.采样检测。疾控部门采样人员到达现场对核酸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血清抗体采样;对经营场所环境进行核酸采样。另一组采样人员到达涉疫人员经营地,对其经营合伙人、摊位环境进行采样。采样完成,由专车运送到区疾控部门实验室进行检测。
2.阳性复核。疾控部门跟踪阳性病例样本复核情况,经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立即报告区指挥部。同时将溯源调查情况等材料报市指挥部,进一步开展溯源调查工作。
(四)封存、溯源流向通报。
1.封存封闭措施。在先行处置的基础上,疾控部门指导市场开办方对核酸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接触的销售场所或设施设备等采取封存封闭措施。疾控部门会同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依据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场所、流调情况进行分析,划定重点场所和最小防控单元,必要时应封闭可能造成疫情扩散的场所。根据疫情风险研判,做出局部或全域农贸市场停止经营决定。
2.溯源和流向通报。核酸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涉及市内的,由区指挥部办公室向行程轨迹途径地县市区指挥部通报信息。行程轨迹途径地区指挥部应当根据本方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处置行动。核酸阳性病例行程轨迹途径地涉及市外的,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向输入地或流向地所在地联防联控机制通报信息。
(五)排查管理接触者。
区疾控部门根据核酸阳性阳性病例接触状况,重点排查检测下列人员:
2.无直接接触的外围门店封控人员及离场人员所在生活小区接触人员应作为次密接人员;
3.其他人员为一般接触者。
(六)全面消毒。
处置的各环节结束后,疾控部门指导农贸市场开办方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1000-2000mg/l)对市场环境进行全面消毒,防止交叉传播。物体表面可采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去除残留。
(七)做好公众宣传与舆情监测。
1.市场开办方电话通知市场从业人员家属,说明情况。对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及其他一般接触人员,及时告知风险,提醒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就医。
2.市、区指挥部及时公开透明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落实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等基本防护手段,自觉遵守防控规定。舆情应对组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并澄清网络谣言,严厉打击恶意发布虚假信息造谣传谣滋事行为。
3.舆情应对组重点关注因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八)处置后评估。
1.农贸市场开办方按照指挥部和技术指导组要求,配合做好人员隔离、健康监测追踪、心理辅导等后续工作。
2.技术指导组对农贸市场场所消毒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就能否恢复正常运行出具评估意见,确定风险消除后,农贸市场方可开市经营。
随着形势发展和政策调整,以上要求与最新防控政策要求不相适应的,按照省、市、区指挥部最新要求执行。
产品供应应急预案篇六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确保农产品稳产保供任务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以保疫期民心稳定、保疫区民生供给、保防疫全局安定为已任,把农产品稳产保供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力抓好2022年农产品生产,统筹抓好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时期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南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加强市场供给保障工作,抓好粮食、蔬菜、水果、食用菌、生猪、特色畜禽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保障粮食、果蔬、食用菌、肉蛋等农产品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群众应对疫情的生活需要,确保农产品生产稳定、数量充足,农产品市场价格稳定、供应有序。
(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着力稳面积、提单产、优品质,积极发展大豆、甘薯、马铃薯、玉米等旱粮,努力实现全年粮食面积、单产、总产“三增长”,为完成全年生产目标粮食播种总面积38.72万亩、总产量15.39万吨、大豆播种面积0.187万亩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切实抓好蔬菜保供。做好蔬菜种子供应工作,科学应对高温干旱等不良天气影响,强化水肥管理和病虫防控,确保蔬菜生产稳定。加强现有在田蔬菜管理,稳定质量,提高产量。强化大棚蔬菜生产,充分挖掘我市设施蔬菜生产产能,大力发展茄果类、瓜类等优势蔬菜生产,指导农民加强日常管理,提高设施蔬菜产量和质量。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引导洪濑、丰州、水头等乡镇蔬菜基地扩种叶菜,适当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丰富品种类型,及时采收及时上市,满足市场需求,力争全年蔬菜面积12万亩、总产量13万吨,实现周年均衡有效供给。
(三)巩固提升生猪产能。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闽政办〔2021〕3号),落实用地、环评、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地,推进规模养猪场稳产保供工作;多措并举,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生猪2022年底存栏达到30.7万头。
(四)推进特色畜禽发展。按照《泉州市发改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家禽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发改〔2020〕381号),着力建基地、扩规模、提品质,大力支持设施蛋鸡、肉禽和特色畜禽产业做优做强,扩大优质牛羊兔草食动物生产,实现肉蛋奶生产保持稳定增长。
(五)优化食用菌产业。加强服务指导,组织实施生产设施化提升行动,落实食用菌政策性保险,推进食用菌产业绿色发展。做好海鲜菇、鹿茸菇等大宗食用菌技术指导,扩大常规栽培品种规模化生产,力争日产食用菌15吨以上,实现食用菌稳定供给。
(六)抓好水产品生产供给。加强水产养殖病害防控及养殖生产技术指导工作,密切监测我市渔业主要养殖品种常规疫病,做好突发疫病应对,加强健康养殖、用药的宣传指导。做好技术指导服务,确保水产养殖、渔业生产有序进行。稳定鲢鱼、草鱼、对虾等主要经济养殖品种的产量,保障市场供给。
(七)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质量监测,制定下发2022年监测工作方案,加强源头快检筛查、风险监测排查、重点监督抽查,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强化监管执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大力推进“五查”,推动产品上市赋码出证、凭证销售。
(八)做好农业防灾减灾。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落实强制免疫、监测流调、检疫监管等措施,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加强农作物病虫监测,及时印发病虫情报,科学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确保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重大病虫害不大面积暴发成灾。积极应对灾害性天气,加强监测预警,备足救灾物资,最大程度降低农业灾害损失。加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九)积极配合商务等部门,加强重点地区活禽市场监测排查,加强对活禽市场休市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的技术指导。配合商务部门对生猪生产和调运保供任务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
为督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落实年度农产品生产目标任务和责任,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和办事机构,及时进行保障任务调整,随时应对疫期的供需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林云发,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陈世典,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热薪,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朝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洪江澄,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陈泽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畜牧师。
陈斯哲,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黄建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
成员:戴娜桑,局办公室负责人。
吴昭环,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负责人。
徐海能,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张玉清,水技站站长。
黄添基,种植业管理站站长。
洪旋珠,种植业管理站副站长。
潘住财,种植业管理站(土肥)负责人。
庄艳芳,植保站站长。
杨家飞,畜牧站站长。
洪小珠,动物疫病防控中心主任。
潘明水,经管站站长。
王志明,种子管理站站长。
林夏生,畜牧站副站长。
陈俊清,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陈秋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综合科负责人。
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农产品稳产保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洪江澄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产发科,负责疫期稳产保供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和调度等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局办公室: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落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调配,做好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局产发科:制定全市粮食生产目标分解到各乡镇(街道),负责加强农产品市场动态监测;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指导工作;配合商务等部门建立联保联供机制,配合商务等部门做好市内市外“菜篮子”产品调度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政策法规科:负责配合市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专班做好农业生产物资、农产品供应等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种植业管理站(农技):负责收集报送粮食稳产保供情况,指导全市粮食生产目标落实,并负责撂荒地复耕工作,保障粮食生产;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种植业管理站(经作):负责收集报送蔬菜、水果、食用菌产品稳产保供情况,制定全市蔬菜、食用菌生产计划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并指导落实,保障蔬菜、食用菌产品供应;统筹安排农产品稳产保供计划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市种植业管理站(土肥):负责组织开展土壤改良、科学施肥等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及培训,做好山垅田复耕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市种子站:负责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新良种和种子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市植保站:负责组织做好农业植物病虫监测和防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9、市畜牧站:负责收集报送猪牛羊鸡等畜禽产品稳产保供情况,指导全市畜禽生产目标落实,保障肉类产品供应;填报畜禽产品基地信息、生猪恢复生产和产业指导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动物疫病防控;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市水技站:负责收集报送水产品稳产保供情况,并负责全市水产品生产目标指导落实,保障水产品供应;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市经管站:负责指导合作社、家庭农场做好稳产保供工作,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市检测中心: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果蔬产品质量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开展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做好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应急启动。
在出现农产品生产不正常,产量低于正常产量10%以上,市场供应明显短缺的情况时,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同意后,启动应急预案。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生产和市场动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农村生产服务小组和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报告。
(二)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分析情况,研究部署应急措施。
2.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下达工作任务,组织各成员单位落实;经管站、畜牧站、水技站、种植业管理站根据工作任务组织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和农户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品种结构,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产品采收和出栏;市农业农村局产发科对接商务和供销社等部门做好产品投放计划,配合做好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其它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职责落实。
农产品产量及市场供应异常情况排除,恢复正常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领导小组批准。
应急响应终止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产品产量及市场供应异常情况的影响、损失、应急处置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报领导小组。
(一)本预案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在疫情结束后终止。
产品供应应急预案篇七
为加强对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将突发危机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经济秩序。
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安徽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的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2)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4)决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
(5)指导有关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的应急响应工作;
(6)研究、落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商务局:负责县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办公室各项职责;拟定和修订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具体负责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做好肉类等商品的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建立并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部分重要商品的进口。
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发展改革委:负责储备粮、油、食糖的投放和市场供应,做好市场粮价监测和粮食市场监管工作,安排落实粮食应急加工点和销售点,做好应急粮食的加工和销售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管理,必要时依法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经信局:负责及时协调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组织生产等工作。
公安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财政局: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的合理费用及时到位。
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应急生活必需品所需运力,保障公路畅通。
农业农村局:负责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管工作,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加强对应急供应农产品生产的指导,对生产中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适时发布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
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活动;负责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和市场巡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会同县有关部门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统计局:大力支持和协调商务部门做好部门统计工作,对列入监测范围的样本企业的拒报信息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民政局:负责提出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农村五保户对象的价格补贴意见,并负责落实和发放补贴。
盐业公司:负责食盐等物品的调运、储备、供应、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调度,保证应急、食品加工的需要。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相关工作。
1、分级响应机制及程序。
粮食、食用油的应急工作,由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局等部门按照《宿州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其他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工作,属于i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属于ii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各乡镇(开发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各级次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各乡镇(开发区)工作专班都必须按程序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线商务局报告,同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并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发生i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线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的协调小组启动本预案;发生ii级市场异常波动时,各乡镇(开发区)组成的协调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1、物质保障。
建立重要生活必需品县级储备制度,各乡镇(开发区)应建立相应的地方储备制度,选取规模较大、网点较多、进货渠道稳定、有一定配送能力的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商平台,建立生活必需品保供重点企业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型商业企业应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所有粮食经营企业要按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承担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义务。物资储备供应网点布局应合理、配送快捷,采取优先供应、均衡上市等办法,保证热销商品不脱销、不断档。
2、物资储备。
(1)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包括大米、粮油、面粉、食盐、白糖、矿泉水;
(2)应急快餐食品的储备,包括面包、饮料、牛奶、方便面;
(3)生活用品的储备,包括手电筒、电池、蜡烛。
以上物资要求储备企业仓库和直营店均进行储备,并向县商务局上报储备量。
3、县级接受应急物资储备地点。
灵璧县绿兴农产品批发市场。
4、分销网络保障。
各乡镇(开发区)要以农贸批发市场、大型超市、连锁经营企业和社区便利店为依托,建立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销售网络,必要时建立片区临时性商业网点,在居民社区设置临时零售网点、流动销售网点,承担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任务,并根据企业经营情况不断完善,保证紧急情况下生活必需品及时、畅通供应。
5、无接触配送保障。
各行政村(社区)、物业、企事业单位要提供无接触配送场所,为电商物流快递、外卖骑手提供无接触配送场所或划定区域,支持设立无接触取货柜;没有物业的老旧小区和物业没有可提供场所的,可由村(社区)负责协调社区便利店等场所用于临时周转配送服务。对残疾人、独居孤寡老人、孤儿和行动不便居民要送货上门,对被隔离封闭小区或单元要进行集体团购、代购,送货上门。
6、提高配送效率。鼓励电商快递企业提高智能化水平全面推行无接触错峰配送。鼓励快递企业、外卖配送平台、商贸企业自有配送力量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开展无接触错峰配送服务,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避免取货集聚。加快推广应用智能快件箱(柜)、外卖取送箱(自提柜)等智能终端设备。配送企业要对配送人员进行严格的健康监测,加强快递、邮件的规范消杀,全面推行“无接触错峰配送”。
7、建立应急投放点。各乡镇、村委会(社区)要建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级提升,投递人员上岗时间无法保证,或乡镇地区配送困难时,属地政府要负责组织保障生活必需品保供重点企业集中配送物资到乡镇或村(社区)的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人员、村(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负责管辖范围内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无接触配送。
8、经费保障。
对于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商品发生的各项费用,分别由各级财政合理补助。
9、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水路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10、治安保障。
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依法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理完毕,由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
产品供应应急预案篇八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爆发突然,为充分发挥物质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的`物资保障工作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方案通报如下。
在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积极的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近期防控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其他单位需配合的工作应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社会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社区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指挥部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社区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酒精、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体温计、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一线防控工作人员,非一线防控工作人员不使用如n95医用口罩等高标准防控物资(个人购物除外)。
4.公开公示,接受监督。社区指挥部定期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社会和师生监督。各单位也可在本单位内部公开防控物资使用清单,及时吸纳师生群众对防控物资使用的意见建议。
1.总协调工作由社区办负责
2.防控物资采购工作。财务处负责落实购买疫情防控物资所需的经费及后续财务报销事宜;后保部负责防控物资的运输配送;国资办(招标办)负责防控物资的战时购买流程,采取多方比对的采购方式,并落实购买。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大宗物资由国资办统一采购,各单位需要的零散物资自行采购。
3.防控物资储备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校医院,校医院负责防控物资日常管理。
4.防控物资调配工作。社区办负责核准各单位报送的物资需求,国资办根据核准的清单发放防控物资。
5.防控物资监管工作。纪委办负责防控物资的监管工作,确保防控物资用在一线、公平使用,对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审计处负责对物资保障工作中的经费问题进行监管,必要时提前介入。
根据当前社区防疫工作需要,工作小组尽快采购目前至开学前的物资,做好开学后两周的物资储备工作,同时保障好长远防控工作物资需要。
产品供应应急预案篇九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紧急通知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等为依据,制定此预案。
文化旅游体育局成立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总指挥:包额尔敦(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总指挥:于世鹏(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邢云福(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德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丽华(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王双全(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业余体校校长)
唐高娃(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文化馆馆长)
黄绍布(图书馆馆长)
包俊杰(乌兰牧骑队长)
下设办公室,主任:任结石(文化旅游体育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联络人:赵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乔晓丹(旅游股股长)
蔡春红(体育股股长)
任春莲(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设立协调保障组、景区秩序维护组、宣传组和日常检查组等4个工作组。
1、协调保障组:由于世鹏任组长,由机关办公室、文化股、文物所和乌兰牧骑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应急事务的联系和协调。负责统筹和协调物资保障工作;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运输等事宜;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
2、景区秩序维护组。由邢云福任组长,由旅游管理股和文化市场管理股人员组成。及时处置与疫情有关的景区突发事件,维护人员稳定;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3、宣传组。由刘丽华任组长,成员由党建办、艺术股及图书馆、文化馆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
4、日常检查组。由胡德峰任组长,由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组成。负责开放景区景点、文化市场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应急事件发生时的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1、启动疫情检查、登记工作,各旅游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人员密集场所都要第一时间做好应急预案,建立工作制度。配备发热枪,对景区的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排查,并做好记录。
2、景区景点要做好外地发热客源的`检查工作。禁止接待外地游客进入景区景点。
3、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经营网点都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设置提示牌;在led屏上滚动播放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知识,提醒游客做好预防工作。
4、景区景点要为游客准备口罩,免费为游客发放,并叮嘱一定要戴好口罩做好预防。
5、除特殊情形,严禁组织开展大型活动;
6、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从即日起,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7、做好文化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工作,配备好口罩等。
8、关闭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窗口单位。
9、旅行社暂停组织旅游服务。
10、做好联络工作,要加强与盟文化旅游部门和旗卫生部门的联络,及时掌握最新信息。
指挥部成员和各组长接到指挥部启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集本组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迅速赶赴景区景点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
产品供应应急预案篇十
为扎实做好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并有效保障好市场供应,为市民大众提供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第xx号令及区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全市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实行方案,具体以下:
加强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大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大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1定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1定范围、设施并提供服务,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从事蔬菜、水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为主)的菜市场(农贸市场)。
1.区商务局:牵头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确保全区生活必须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安稳,保障辖区内人民大众生活需要。
2.区市场监管局:保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动。
3.区卫健委:指点各超市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1旦发现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进行诊疗处理。
(1)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会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菜市场。
3、逐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鸩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洗手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常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要时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算垃圾,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不得出台和占道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透风换气频次。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要在入口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搜集桶。
6、全面制止活禽市场交易,要求经营者严禁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贩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只设1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丈量、佩戴口罩检查、控制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及时通知相干部门。
8、对空间密闭、透风功能差、不具有消鸩杀菌条件、没有设置检查站点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菜市场1律暂停营业。
(2)生活必须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要积极拓宽进货渠道,推动线上线下融会,稳订货源,确保各类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保障人民大众平常生活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张、货源不足、物流渠道不顺畅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应及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1、依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的工作原则,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配合,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动。
2、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防控及保供工作包保联系机制》及《菜市场包保工作联系表》,对大型菜市场进行责任分工,落实到局领导、责任人员,实现“1对1”、“点对点”包保联系,随时掌握大型菜市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
3、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督查情况表》,各督查责任人逐日对大型菜市场进行督查,填写督查情况表,报送市商务局业务科室汇总,做到逐日1检查,逐日1汇总,逐日1上报。
4、商务部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消除,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不留隐患,梗塞风险。
5、区商务局将不定期联合区直相干部门对各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进行督查,对违背上述规定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菜市场,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停业整理,对造成不利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相干单位,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干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产品供应应急预案篇十一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社会性突发公共事件,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根据县新冠肺炎领导组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柳林县柳林镇、穆村镇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保供稳价应急预案。
(一)应急联络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协调指挥部、县疫情防控办和相关部门的联络,指导供应保障等专班的应急处置,做到上下无缝衔接;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的保供稳价工作。
(二)供应保障专班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与应急联络专班对接,保证全县药店,家家利超市、鑫青龙生活超市、恒鑫超市一部、二部正常生活必需品供应;负责选定保供网点;预案启动后,第一时间启动保供网点,保障居民正常生活秩序。选定的保供网点距离周边居民10分钟的生活圈,既限制人员的大量流动,又方便居民购物。高风险区的生活物资指定保供超市集采集配。为保供网点加贴“生活物资保供点”标志;培训保供网点人员派送知识,确保网点配送做好疫情防控要求;指导保供网点从合法渠道采购,规范储运,合理定价,科学配送;了解市场供求,确保物资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购买,按需消费,不信谣不传谣。
(三)价格保障专班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加强防疫物资和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及时受理价格投诉举报,主动查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四)舆情处置专班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及时监测和收集舆情信息,积极稳妥处置不实的负面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鼓励企业明码标价,并将供应点的商品种类、价格推送到各网格,方便群众选购;督促经营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依法依规经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配合做好稳价保供工作。
加大价格巡查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对群众反映的价格上涨等舆情和投诉举报快速反应,立即核实查办,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违法行为,积极回应群众期待。
产品供应应急预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新华西路办事处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应急能力,做好疫情防控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落实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一般医疗防护物资、应急防寒(防暑)物资采购、储备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战手册》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挥部118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高度重视、依法防控、积极应对、科学处置”的原则,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战手册》,进一步提高专项应急处置能力,全力降低和控制疫情的传播及蔓延,科学、规范、有序的做好辖区疫情应对及防控工作。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新华西路办事处今冬明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应对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张利俊(党工委书记)
吴志华(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蔡建勋(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员:丁娟(党政综合办公室)
斯琴(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马郝强(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张丰(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新华西路办事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从区物资保障组领取、发放物资,购置、保管疫情防控物资。为被管控小区居民提供消杀用品、必要的生活物资(蔬菜、粮油、水果、肉类、蛋、奶等),为慢性病患者代买常用药品。
领取大件物品由办事处130卡车去区应急库房领取,领取后直接发给各核酸检测点,小件物资由公车领取放回办事处一楼玻璃房,领取人马郝强,各监测点分别派人来办事处领取,台帐记录:丁娟,物资发放:斯琴、张丰。
社区常备物资喇叭、额温枪、消毒液、喷壶。
疫情紧急状态下,居民通过拨打电话或微信群填报的方式提出购买需求,社区工作人员记录居民的需求,填写采购单,统一报送至社区统计组长,再由社区统计组长将物资采购单通过微信发送给保供超市,超市为社区安排一名收银员,随同车辆将货物配送至小区门口,统一完成收复款,再由社区工作人员将物资送到居民家中。
产品供应应急预案篇十三
为有效应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发我市蔬菜市场供应的异常波动,提高对蔬菜市场的调控能力,确保蔬菜市场应急保障供应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芜湖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主要用于蔬菜供应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出现市场供求严重失衡、蔬菜脱销断档、价格异常波动、市场非理性抢购等,需立即予以处置的情况。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全市蔬菜生产应急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按照事权各负其责。
(二)定期会商,强化监测。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对菜篮子商品市场的跟踪监测,全面掌握监控菜篮子商品市场信息,对可能出现的应急状况及时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当出现蔬菜供应应急情况时,市蔬菜生产供应保障应急协调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并建立应急专报制度。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市场,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尽快取得成效。
成立芜湖市蔬菜生产供应应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曹荣富兼任组长,王先进、江哲、廖晓红和高芦生为副组长,协调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成立相应的蔬菜生产供应应急协调机构,并及时将联系人(详见附件2)报市蔬菜生产供应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
(一)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1. 领导、组织、协调全市蔬菜生产供应应急实施工作。
2. 根据部门会商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市场动态、市场异常等级及发展态势,全面掌握全市蔬菜生产、流通、消费宏观形势,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3. 启动预案后,及时下达蔬菜应急调控指令和任务。
4. 负责决定新闻发布有关事宜。
5. 协调解决执行应急保障预案过程中的各种重大问题。
(二)协调小组工作机构及办公室职责
1. 统筹协调蔬菜生产供应应急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2. 收集报告蔬菜生产供应及价格波动情况,研判蔬菜生产供应异常波动程度和趋势,及时报告协调小组。
3. 对预案启动进行全程监控,及时收集汇总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报告、通报实施情况。
4. 按规定向新闻媒体提供蔬菜应急保障实施有关信息。
5. 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完成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
1. 负责所辖地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科学预判和提前组织农产品生产,合理确定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数量,及时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的目标。
2. 负责摸清辖区内在田蔬菜种类、面积、产量,掌握本地需求、外调能力。
3. 负责指导农民因地制宜加强田间管理,落实标准化生产栽培技术,提高产量、提升品质。负责指导蔬菜生产基地对成熟的蔬菜及时采摘,及时上市,增加供应。
4. 负责保障蔬菜质量安全,绝不能出现因市场急需而忽视质量安全的管理。
5. 负责组织协调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龙头企业农产品与与指定的批发机构对接。
6. 负责建立密切联系机制,指定专人负责,配合相关部门,畅通“绿色通道,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
(一)应急启动程序
1. 当出现蔬菜市场供应异常波动时,协调小组视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下达蔬菜市场供应应急指令,部署应急措施和工作任务。
2. 协调工作小组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协调小组下达的指令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二)应急响应措施
1. 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应急预案启动后,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县(市、区)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和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2. 实施当地蔬菜保供。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市商务局提供的需求计划牵头实施蔬菜定向调运计划、定向应急加工、定向运输,启动应急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蔬菜货源。
3. 实行货源临时管制。经批准后,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部分蔬菜品种实行调控,组织现有货源,统一组织调配供应。
4.开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按照应急运输“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对蔬菜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在出现蔬菜应急商品运力不足时,负责组织社会车辆或协调部队车辆参与运输。
5. 强化应急生产组织。县(市、区)根据蔬菜应急商品供应需求,组织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农户以市场为导向扩大种植生产,扩大订单农业种植面。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大力发展“短、平、快”蔬菜替代品种。
市场异常情况排除,蔬菜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协调小组批准宣布。
产品供应应急预案篇十四
坚持预防为主原则。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项目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他害虫,对工作人员、商户以及业主开展宣传教育.管理公司建立以管理公司负责人为首的防疫工作小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第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莲花生活广场项目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急性传染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上一级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汇报,协助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扩散.
成立应急防疫指挥部:负责疫情控制协调指挥工作,指挥部由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商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机关负责人共同组成,管理单位负责人负总责.
上报:
传染病:在流行病发病期间,无论工作人员、商户或业主,如发现发热、上吐下泻病人,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送医院诊治,如医院诊断为传染疾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通知政府主管单位申请当地卫生防疫机构采取必要的卫生防疫措施:按照报告程序向上报告。
食物中毒:无论工作人员、商户或业主,发现饭后多人有呕吐,腹泻等不正常症状时,及时向政府主管单位报告,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救治;同时让病人大量饮水,刺激喉部使其呕吐;通知食品供应单位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按照报告程序向上级报告。
1、成立项目卫生防疫小组,负责项目流行病疫预防和控制.
应根据季节变化的特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根据防疫部门的`直到和要求做好防控消杀等工作.
2、经营场区的管理:经营场区内设置一定数量的通风设备,保证空气循环良好。保证场区通道通畅无积水.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筒,并有专人每天负贡清理.设专岗提醒人群做好自身防护,不拥堵、不聚集、不逗留。
内空气流通,并安纱扇防蝇.冬季配备取暖设备,保持室内正常温度。
5、公共卫生管理:项目有专人负责卫生清扫工作,及时清理垃圾,集中运送装入容器,传染性垃圾应设置专用收集桶,不得与其他垃圾混装.卫生间应有专人负责打扫,保持卫生间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6、安全管理:建立应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和责任分工,并有专人负贡进行检查落实.每日开展巡查,对不明身份或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做必要控制并上报政府及相关防疫部门。
7、宣传教育管理:设置公示、学习和娱乐场所,供群众学习防控知识、自我心理疏导等。制止谣言传播,消除恐慌。
8、饮用水管理:职工饮水由现场饮水站提供开水,夏季供应清凉饮料或绿豆汤.盛水容器并有专人管理,保证工作人员能喝上符合卫生要求的白开水。
9、流动人员管理:配合防疫要求,在必要时期对流动人员进行查验、管控。工作人员有疫区接触史的一律按要求,自我隔离,建档监测并上报政府及防疫部门。
10、必要时配合建立隔离区:现场设立隔离区,隔离区设立醒目标识,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疫情扩大。项目各入口设置大门,没有大门的用围挡封闭.围挡、大门应牢固严密,保证切断市场与外界的直接接触。
对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重点隔离,密切接触者严格按防疫部门要求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其他人群不得与隔离人员接触,隔离人员不得到隔离区外活动。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对隔离区的消毒工作。并记录消毒台账。
对隔离区人员每天进行体检,并认证做好记录。
做好对隔离人员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做好隔离人员思想工作,排除恐慌心理,积极服从和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出走和不服从管理的事件发生。
保证隔离区内人员的生活物资供应,并随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使用高峰期间的物资供应困难。
产品供应应急预案篇十五
为做好成品油紧缺情况下的市场供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县内出现成品油供应紧张时适用本预案。
(四)原则。
按照“确保公共事业,关注重点企业,统筹兼顾一般”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成品油资源,做好成品油紧缺情况下的市场供应工作。
(一)组织机构。
成立xx县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县成品油供应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3)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5)应急预案启动后,组织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6)在成品油供应恢复正常时,决定解除成品油供应应急状态。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落实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3)督促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制定应急预案,并监督其执行;
(5)负责信息发布工作。
3、应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县商务局:负责成品油市场应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以及向县政府报送进入或解除紧急状态的相关信息资料,负责向县政府提出预警的启动和预警解除的建议,分析市场形势、提出应对措施,并负责成品油资源的配置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有序开展应急工作,加强对加油站及仓储设施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县委宣传部:负责成品油市场供需情况的宣传报道;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县发改局:负责跟踪监测成品油及其他关联商品价格变化,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负责协调重点工程建设用油。
县经信局:负责协调工业生产用油。
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学校(单位)用油。
县信访局:协调督促有关单位抓好成品油应急情况下的社会稳定工作。
县公安局:督促指导主管部门和业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处置因抢购油而引发的各类治安事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县财政局:负责及时审核拨付国家、省、市安排的专项补贴资金以及县政府安排的应急专项经费和专项补贴资金。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公路长途旅客运输、客运出租、城市公交、城乡公交行业用油,及时组织协调成品油的公路、水路运输。并做好国、省干线公路保畅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农业生产用油。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用油。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会同相关部门打击取缔未取得证照的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和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的非法经营行为;加强流通领域油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行为。负责加油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及时处置消费者对成品油质量和加油计量的投诉,严厉查处、打击违规行为。
县消防大队:负责加强成品油供应企业、场地的监督检查,消除消防隐患。
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负责调配和保障成品油的供应资源,维护所属加油站的秩序和安全,落实加油站加油的应急措施,确保油品供应;负责在成品油供应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向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积极向上争取计划配置,加大供油力度。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和自身职责制定成品油供应应急状态下的子预案。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不得将保密内容向外泄漏,防止引发社会混乱。
(一)县成品油供应应急状态预警等级划分: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相对紧张):部分社会加油站出现停止供应;全县成品油市场需求量明显超过中石化xx支公司的正常供应量,成品油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明显影响全县经济安全运行和社会稳定的情况。
橙色预警(比较紧张):全县社会加油站停止供应,中石化xx支公司属下的加油站有二分之一的加油站出现成品油断档脱销,加油站出现排队加油,加油秩序难以维持的情况。
红色预警(极度紧张):由于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属下的加油站有四分之三的加油站出现成品油断档脱销,市场剧烈波动,需要向市级相关应急机构报告,申请市际调剂。
(二)成品油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要密切关注我县成品油供应情况,当本公司成品油总库存柴油、汽油其中一种不足5天的消耗量,且后续油源出现短缺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县情况向县应急办和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在达到预警等级时按程序进入应急状态。
当成品油市场波动趋于平稳时,各加油站基本能保证24小时有品种齐全的成品油供应,且后续油源能够保证市场需求时,结束执行应急预案,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进入预警程序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协调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做好成品油供应、库存、油源落实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制定解决办法,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
(一)进入黄色预警的应急措施。
4、县消防大队要加强对各加油站、点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
(二)进入橙色预警的应急措施。
6、县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密切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联系,正面报道成品油相关信息,引导群众在紧缺状态下合理消费。
(三)进入红色预警的应急措施。
2、确保重点工程、重点企业和交通用油,确保县城正常供应;
5、县新闻媒体随时报道各加油站、点成品油供应情况,正面报道成品油相关信息,引导广大市民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一)信息监测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供应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成品油购、销、存的动态监测,及时掌握成品油供应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全县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定期向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应急状态下实行日报告制度。
(二)信息发布制度。
应急领导小组在成品油应急期间定期向社会发布成品油市场供应信息。
(三)通信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反映成品油市场应急情况,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四)成品油最低储备保障。
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汽油、柴油最低库存量必须保持在1天的消耗量以上。最低储备库存未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不得动用。
(五)运输保障。
各平台、镇(街道)和公路、交通、经贸等相关部门做好成品油运输道路保畅协调工作。
(六)市场监管保障。
3、公安部门要维护正常治安秩序,当出现由于成品油紧缺而引起的加油秩序混乱,甚至出现哄抢、冲击加油(点)和政府机构以及出现暴力行为等突发事件,公安机关要迅速介入,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员、车辆,保护加油站(点)及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对不法分子的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七)安全保障。
在应急状态下,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要加强对加油站、点和油库供油设施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保卫工作。商务、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安全检查,排除可疑因素,防止加油设施人为破坏,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八)合理调配油源,实施限量定点供应。
在应急状态下,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要服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调度,配合应急领导小组保证成品油市场稳定有序供应,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油源增加库存。
根据成品油供应应急状态的预警等级,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要按照“先公共、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向应急领导小组上报定点加油站名单,重点保证重点项目、客运车辆和政府公用车等用油。
如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能稳定市场,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全县成品油资源统一配置,定向、定量、凭证供应等必要的非常行政管制措施。
(九)新闻宣传保障。
1、在应急状态下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发布我县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最新油源信息以及定点加油站、点加油状况,以便合理疏导加油车辆,避免交通堵塞。
2、县委宣传部加强对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报道的管理。新闻媒体要本着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实事求是地报道有关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防止不实报道。
(十)奖惩制度。
1、有下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应急领导小组建议县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处置成品油应急事件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出色完成任务的;及时准确报送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的;为成品油应急事件出谋划策,成效显著的;其它特殊贡献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事件发生前后,没有按预案要求及时提供情报,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造成后果的;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事件发生后,没有按预案规定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理应急事件中不听从指挥,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力等原因,导致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事件情况对外报道不利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其他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预案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产品供应应急预案篇十六
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特制定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以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建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制度,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市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稳定市场,稳定物价,促进社会的安定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由县商务粮食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场体系建设股、流通业发展股、市场运行及消费促进股、办公室等有关股室及商务综合执法队相关负责人组成县商务粮食局生活必需品供应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运行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一)认真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工作。对生活必需品的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定期监测报告制度,制定科学的市场运行综合评价标准和预警标准。根据监测信息和评价标准进行分析预测,对整个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达到预警标准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作为各级领导进行决策、采取措施的科学依据。
(二)对生活必需品实施监控,及时了解重点企业的商品购进、销售、库存等信息。研究制定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有效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一)一级状态(特急状态):指紧急状态持续10天以上,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100%以上,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极度紧张,市民恐慌,抢购现象严重,大部分地区出现生活必需品脱销。
(二)二级状态(紧急状态):指紧张状态持续10天,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50%,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市民抢购生活必需品并出现恐慌,部分区域出现生活必需品供应脱销。
(三)三级状态(紧张状态):指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较为紧张,市场价格在一个月内持续上涨30%,市民争购生活必需品,个别地区出现生活必需品抢购现象。
为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建立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建立联系和储备制度。
(一)确定华联悦鲜恵、新百华誉集团、亚坤实业、联华超市等数家县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应急保供骨干企业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变化,认真做好储备商品的收购管理、调拨运输和市场供应,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发挥保供主渠道作用。
(二)各骨干保供企业要积极拓宽供货渠道,增加储备居民生活必需品库存,建立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出现紧急突发情况,能有效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避免出现商品短缺造成抢购等现象。
(一)建立市场监测信息系统。在重点流通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重点农贸市场设立生活必需品供应监测点,进行日常监控。供应平稳时期,实行月报制度。在应急状态时,启动专报制度。
(二)定期进行生活必需品的供求动态分析,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三)结合应急要求,落实应急条件下生活必需品运输销售,并编制供应网点分布图,设立应急生活必需品投放点,确保市场供应。
(一)在应急状态下,按照规定的信息报送时间,及时收集、汇总、报告有关情况,并与县级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深入市场调查,及时分析、综合情况,并向县政府报告。
(二)根据市场应急状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和提出应急措施。
(一)当出现三级状态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启动应急专报制度。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状态的监测,预测市场趋势,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2、增加供应量。启动定点应急加工和运输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商品货源,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二)当出现二级状态时,除采取三级状态所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调动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重点联系企业。按照二级动用的原则,动用县级生活必需品储备。同时做好向市商务局申请动用市级和国家储备商品的准备。
2、建议实施价格干预。会同县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价格干预措施,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当出现一级状态时,除采取二、三级状态所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动用国家储备商品。向县政府紧急报告,提请市商务局批准动用国家储备商品。
2、实行市场干预。报请县政府批准,实行市场临时管制。报经县政府批准停止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交易,并征购社会商品货源,统一分配供应。
(一)确保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畅通。生活必需品供应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对运输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通行及停靠方便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通行及停靠方便。
(二)依法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和质量卫生安全。县商务粮食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县发改委等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做好舆论宣传工作,稳定人心。对造谣、蛊惑人心者,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依法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