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申报新股配售协议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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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申报新股配售协议篇一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税务代理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双方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
1.项目名称:_________;
2.具体内容及要求:_________;
3.乙方应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上述费用按_________方式,自约定事项完成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完毕。
三、甲方义务及责任。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3.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4.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2.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
3.乙方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五、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六、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七、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代理申报新股配售协议篇二
股东帐号: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过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配售新股申购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己深、沪股票流通市值以交易所允许的最高申购额分别向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新股配售。
二、如同一天有两只或两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发行。而甲方证券账户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能申购的限额小于该交易所当日所有发行股票允许的最高申购之和时,甲方必须在t-1(t日为认购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申购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申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三、每次配售后,t+2日由甲方自行到营业部查询中签结果,若中签,甲方同意乙方冻结购新股所需资金并代理购股。若沪深股中签,应于t+3日下午13:00时前存够资金。如甲方未及时存够资金,导致不能购买新股,视为自动放弃。
四、若甲方同时有数只新股中签,而缴款日甲方资金账户的资金余额不能全部缴付新股认购款的,甲方须在t+2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缴款的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收款,未缴付新股认购款的新股放弃认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五、甲方承诺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控制、不可抗力等各项因素,导致不能申报新股配售,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第二天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变,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代理申报新股配售协议篇三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河南省濮阳市的尚城国际的商业项目进行独家代理招商策划事宜,协议如下:
合同标的物业:濮阳市世纪商厦商业部分建筑面积:约7000m,系甲方开发建设之商业物业。本合同为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商业策划招商代理的工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商业项目独家策划及招商代理的工作,其中包括招商策划工作、商业项目规划工作及独家代理本项目的整体招商工作,乙方在获甲方委托独家代理招商期内将全权负责具体招商工作的执行及监管和所有租约合同的初审工作。
合同期限由20__年12月1日起至20__年9月30日止。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经营管理场所(包括招商处),办公所需设备(电脑、固定电话、打印传真设备)及家具等等,负责招商处的按时装修、布置及正常使用等事宜,并承担相应水电支出。
1.2甲方应按时办理租赁许可证、产权证件等方面相关批文,并提供复印件给乙方。
1.3甲方应对乙方各阶段提供的报告、工作计划等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签复。
1.4甲方应全力支持、配合乙方按经双方审定的策划报告及执行方案所进行的工作,保证招商现场包装、广告投放量等,以利招商计划的顺利实施。
1.5甲方应详细介绍标的的物业相关情况,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准时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图文资料及准确的营销工作需要的数据。
1.6按照本合同要求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审议并确定乙方提出的各阶段策划方案及实施细节。(包括租金价格标准和广告策划方案。)。
1.7甲方有义务根据合同支付乙方的`独家策划及招商代理费用;。
1.8甲方有权在乙方故意违约的状况下提出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9甲方保证工程按期竣工、验收,并按时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1.10甲方负责承担项目的所有广告宣传、招商书制作、项目推广费用;前期推广费用在20万元—40万元之间(不包含开业庆典费用),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负责于本合同签订后,组成项目专责小组,定期召开例会,向甲方汇报项目策划工作进度、招商情况及经营状况,并按照会议议决事项提供相关建议和应对策略。
2.2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现场布置工作,并及时提供有关现场包装建议方案。包括装修、布置风格、家具摆放等等。
2.3乙方负责制定本项目方案及改进策略,并从市场有效需求角度向甲方提出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决策参考。
2.4乙方在招商期准备阶段,负责制定招商操作实施方案、招商人员培训、选拔招商现场接待人员培训工作,乙方在实际招商工作开始后派入的工作人员在10-13人。
2.5乙方在营销推广阶段,负责监控营销方案的实施,并适时调整、指导招商具体工作,解决招商中遇到的困难,保证招商工作顺利进行。
2.6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收取项目代理招商费用。
2.7乙方不得对外发布和承诺未经甲方许可的有关本委托项目的内容。
2.8乙方负责独家代理合同标的物业的招商,节假日照常运作(春节除外)。
2.9乙方负责在招商期内完成本项目90%的招商率。
2.10乙方定期(每个月)向甲方提供本项目的招商情况分析报告,内容包括:前一时期招商状况,客户心态、客户业态分布、市场动态等,并根据市场变化状况及时做出调整建议。
2.11乙方负责招商的管理工作及招商操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12乙方负责于现场招商中心投入专业招商人员,处理日常招商接洽工作。
2.13乙方的招商职责在租户与甲方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并收取前期款项后即告完成。乙方制定的租金政策将以高于胜利商厦及低于联华名品百货为标准,具体招商政策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2.14乙方负责拟定并妥备招商的租赁合同及各项租赁文件。
2.15乙方按甲方意向并获得书面认可,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完成本商业项目有关的推广及宣传活动。
2.16乙方针对本合同标的的物业的任何越权签订合约所带来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17本合同到期后,乙方负责将有关本租赁物业的租赁资料移交甲方。
1、本合同全部策划及招商费用合计为人民币468000元整。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__年3月,甲方每月5日前支付乙方策划招商工作费用为人民币120__元。
3、自20__年4月起至20__年9月,甲方每月5日前支付乙方策划招商工作费用为人民币70000元。
4、如在实际招商过程中乙方因现实工作需要,需增加工作人员数量,超过合同约定数量的,双方商定酌情增加乙方的工作费用,具体增加金额双方另行商定。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同意接受并签署之日起自动生效。
2、所有条款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否则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提供给第三者。
4、因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实际损失,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5、本合同如一方违约,经协商解决不成,另一方有权提前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否则,视合同继续有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署补充协议,本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20__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20__年月日
代理申报新股配售协议篇四
甲方:
乙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二、合作方式。
2.甲方授权并委托乙方全面代理其广告业务,本合同中甲方广告业务指中国移动、中国移动品牌、网号以及现有增值业务的广告宣传活动。
3.本合同中全面代理指乙方代理甲方广告业务的设计、制作、发布、策划、调查及广告效果评估等。
4.本合同中乙方代理甲方广告的地点范围在洛阳市的九县(市)和六区。媒体包括:电视、报纸、广播、dm、户外及印刷品等。
5.甲方通过科研开发和技术发展所开展的其他新型业务,仍由乙方全权代理。
6.乙方应在每年的11月份,提交甲方下一年度的营销、广告宣传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负责实施。
7.每一个月的中旬,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下个月的宣传计划,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在下个月付诸实施。
三、双方责任。
8.乙方严格按照市场调查、方案提交、广告执行、效果评估等环节代理甲方广告业务。根据甲方年度业务重点,为甲方提供切实可行的广告宣传方案,以供甲方决策需要。
9.甲方应提供乙方所需的图片、数据及文件等关键性资料,乙方妥善使用保管并对甲方所提供一切数据保密。
10.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11.乙方应根据广告测评效果对其提交的全年或阶段性方案进行及时调整,确保广告效果。
1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进行广告代理,在双方合同期间,不应将其业务交给第三方承办。
四、广告费用及结算。
13.按照国内广告代理统一收费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发布费用总额的15%作为广告代理费。
14.广告代理费甲方应每一季度根据实际发生额予以结算。
15.甲方对乙方的广告费用支付在500元以上的,采用转帐方式支付。
16.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广告宣传方案一经确认,应在活动进行前先行支付广告预算总额20%的费用。
五、合作时间。
17.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有效期年。
六、合作终止。
18.由于不可抗拒力(自然灾害、战争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广告代理中止,该合同自动中止。
19.合同期满后,该合同自动终止。
20.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所有广告代理费用。
七、违约责任。
21.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广告宣传计划项目的设计、制作和发布未按时进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2.由于甲方未遵守本合同,将其广告宣传业务转给第三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3.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甲方广告宣传计划的,乙方应承担本项目广告的违约责任。
24.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本项业务同值的金额,并支付其业务价值2倍的违约金。
八、其他。
25.甲、乙双方的合作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双方应共同保存广告合同、设计样稿、宣传方案等重要文件。
26.经过双方协商,增加的其他未尽事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年月日。
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年月日。
代理申报新股配售协议篇五
甲方:
负责人:
电话:
乙方:
负责人:总代理合同书。
电话:
为使甲方产品全面推向市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双方信守。
一、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代理产品名称:
2、代理区域:辖区范围内。
3、代理期限: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满意可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二、双方责任、权利:
(一)甲方: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在市场销售合法总代理商。
2、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约定管理乙方代理区域的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区域内营销推广工作。
3、甲方保证乙方货款到账24小时内发出货品(特殊订货除外),并保证产品长期供应。
4、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证书和文件资料等。
5、甲方保证产品质量。
6、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进行销售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7、甲方授于乙方“代理授权书”并享受调价时的库存差价补偿与其它优惠措施。
(二)乙方责任、权利:
1、乙方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完善经营甲方产品的各项手续。
2、乙方在授权区域内依法经营,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授权代理事项,好销售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经营,违反代理协议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贯彻,融汇甲方营销理念,接受甲方的业务培训,服从甲方的营销指导及考核。
4、乙方必须具备一批高素质的销售人员,在所属区域内,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与甲方同时进行网络化经营,并经常性,有针对性开展一系列的促销宣传活动。
5、协议生效后,乙方可以以甲方总代理或办事处的名义对外宣传。
6、乙方负责在代理区域内本产品的广告宣传及费用,依法办理产品有关宣传手续,做到合法经营。
三、总代理商从事的业务范围:
1、区域内二级代理商的建立。
2、区域内零售市场的建设,以及产品的批发,终端销售。
3、密切与工程商合作,或与房地产商及需求单位直接合作。
4、经常进行宣传促销活动。
四、代理条件:
1、乙方必须是注册合法的公司或经营单位,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的市场经营网络。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有关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工程施工资质证、销售许可证)。
3、乙方必须完成甲方对其区域规定的首批进货额,季度进货额。
4、签约后,乙方在半年内必须完成(50%以上)区域内的市场营销网络建设。
5、乙方与区域内代理商,二级经销商等所签订的合作协议由甲方、乙方、经销方三方共同签订,或乙方签订后报甲方备案。
6、乙方在区域销售运作中,应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经销价格体系进行网络销售,乙方供给二级代理商的供货价格按限定供货价的规定执行,乙方区域内零售价格最高不得超出或低于甲方提供的全国统一零售价,如需超出或低于,必须征得甲方书面授权方可执行,否则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同时赔偿甲方为此造成的各种损失。
五、代理数量及价格:
1、乙方首先支付万元货物订金,并可在订货金额内进行货物订购(三个月内),乙方每季度必须完成万元的进货额,全年必须完成万元进货额。(具体产品价格及品种见附件)。
2、乙方承诺本协议签字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批货物订金万元,甲方按4个月完成供货,每月为元)如不按时付货款,本协议将自动失效。
3、乙方代理区域内所设的二级代理商,经销商,所需产品由乙方负责统一向甲方购进,或书面委托甲方向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托运。
4、从第二季度开始,若乙方提货量达不到本协议规定的每季度进货量的%且市场网络建设达不到协议指标时则不享受区域总代理政策,乙方不得再以甲方代理商或办事处名义对外宣传。
六、其它事项:
1、乙方如自动放弃代理权或违约被甲方终止代理权,乙方所有产品不得低于甲方全国统一市场价格的5折销售。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在该地区销售的损失。
2、乙方售出的甲方产品在使用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甲方应及时调查情况,在质保时间及范围内的产品给于换货,并承担所有运输费用。
3、甲、乙双方销售互不影响,可同时招收代理与销售活动。
七、付款、运输方式:
1、乙方款到甲方账上,甲方即可发货,并告知运费价格。
2、运费由乙方负责。
八、宣传、技术支持:
1、宣传资料按乙方提货比例配送,并可提供宣传资料光盘供乙方大批量印刷宣传使用。
2、甲方提供代理授权书,技术培训资格证书。
3、乙方完成首批进货额时,如需派员到甲方进行技术培训时。交通自理,食宿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进行大工程项目同时,甲方可派员进行技术支持,交通费甲方自理,住宿由乙方负责。
九、违约与仲裁:
1、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违约跨区销售,一经确认,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的额赔偿给甲方。
2、在协议期内如发生分歧,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可按《经济合同法》处理。
十、附则:
1、在甲方未设立产品总代理地区,为扩大销售量,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向该地区销售代理产品。
2、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可到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由提出方承担。
3、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有关资质证明。
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年月日(公章)。
代理申报新股配售协议篇六
甲方: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过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配售新股申购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己深、沪股票流通市值以交易所允许的最高申购额分别向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新股配售。
二、如同一天有两只或两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发行。而甲方证券帐户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能申购的限额小于该交易所当日所有发行股票允许的最高申购之和时,甲方必须在t-1(t日为认购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申购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申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三、每次配售后,t+2日由甲方自行到营业部查询中签结果,若中签,甲方同意乙方冻结购新股所需资金并代理购股。若沪深股中签,应于t+3日下午13:00时前存够资金。如甲方未及时存够资金,导致不能购买新股,视为自动放弃。
四、若甲方同时有数只新股中签,而缴款日甲方资金帐户的资金余额不能全部缴付新股认购款的,甲方须在t+2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缴款的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收款,未缴付新股认购款的新股放弃认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五、甲方承诺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控制、不可抗力等各项因素,导致不能申报新股配售,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第二天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变,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最新股权信托合同。
代理申报新股配售协议篇七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过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配售新股申购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己深、沪股票流通市值以交易所允许的最高申购额分别向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新股配售。
二、如同一天有两只或两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发行。而甲方证券帐户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能申购的限额小于该交易所当日所有发行股票允许的最高申购之和时,甲方必须在t-1(t日为认购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申购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申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三、每次配售后,t+2日由甲方自行到营业部查询中签结果,若中签,甲方同意乙方冻结购新股所需资金并代理购股。若沪深股中签,应于t+3日下午13:00时前存够资金。如甲方未及时存够资金,导致不能购买新股,视为自动放弃。
四、若甲方同时有数只新股中签,而缴款日甲方资金帐户的资金余额不能全部缴付新股认购款的,甲方须在t+2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缴款的`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收款,未缴付新股认购款的新股放弃认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五、甲方承诺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控制、不可抗力等各项因素,导致不能申报新股配售,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第二天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变,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代理申报新股配售协议篇八
为加强对广大客户的服务:提高投资者认购新股的收益,乙方利用_________银行的网络优势,受股民的委托,统一进行新股申购。将中签的新股按投资者申购的资金比例分配,待新股上市后,利用其发行价与上市的差额获取投资收益。新股申购由甲方、乙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乙方委托_________银行代理签订):
一、甲方在中国_________银行开立活期储蓄存折,帐号为___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
由甲方提出委托申购新股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签定协议后,方可参加集中代理新股申购。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银行于新股申购时将活期储蓄帐户资金划转至乙方,甲方在新股申购日上午9:30前存入的资金均可参与,资金划转后,活期帐户留存人民币壹元。帐户余额低于一千零壹元,自动停止新股申购。
三、新股申购期间活期储蓄账户不能销户,但仍可续存,参加下一次新股申购。资金返回活期储蓄帐户后可正常存取款。甲方务必妥善保管活期储蓄存折及密码:凡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新股申购未使用中签资金,第五日(证券交易所休市顺延)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银行将资金从乙方划转至活期储蓄帐户上,未上市的`中签新股的权益,由乙方统一登记在册,按甲方出资占本次所参与申购全部资金比例归甲方拥有,中签新股应在上市的首日(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卖出的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择机卖出)由乙方择机卖出,乙方委托乙方代理银行以交割单上的实际金额,按中签新股当时的出资比例,次日(证券交易所休市顺延)划转至投资者储蓄帐户上。
五、甲方委托乙方申购新股的资金在活期储蓄帐户时计活期存款利息,划出资金与新股申购期间不计息。
六、乙方根据沪、深两市交易所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受托申购新股。如若中签,中签的股票权益属于全体参与申购新股的投资者。中签新股未上市期间,库存股票成本由甲方按出资比例分摊。在同一天内,有多只新股发行,由乙方负责择股申购。
七、甲方如欲退出申购,须凭本人身份证明到乙方委托银行签订《退出集中》。乙方委托银行不得以不当理由拒绝甲方的退出。甲方退出时若遇申购新股资金冻结,须待资金解冻后办理退出手续:若遇中签新股末上市,待新股上市卖出后收益返回甲方帐户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
八、乙方在操作过程中,如遇交易所主机、交易线路、交易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或操作意外等其它原因而造成新股申购失败,乙方与次日将资金划转至甲方活期储蓄帐户,乙方不承担责任。
九、委托期限内,以现行的新股发行方式为准,从事申购业务。若未来新股发行方式发生变动或乙方认为其它必要终止本协议的原因出现时,乙方将在乙方及乙方代理银行所在地刊登公告声明终止本协议。
十、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乙方代理银行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代理申报新股配售协议篇九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购上海、深圳交易所新股配售业务。
第二条乙方依据上海、深圳交易所有关新股配售的规定为甲方进行配售申购。
第三条若甲方放弃某个新股配售申购,须于配售申购日前由其本人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若甲方配售新股中签,甲方t+2收市后资金账户内应存有足够的认购资金。如甲方资金账户内余额不足,_乙方将以甲方资金账户内实有资金额按先____后____(同一交易所按证券代码先小后大)的.顺序为甲方缴款认购,其余部分视作甲方放弃认购。
第五条甲方如欲放弃中签新股的配售,须于t+2日收市前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作甲方认可中签认购处理。
第六条甲方与乙方签订此合同后,若再与其他证券营业部签署类似合同从事按深市市值配售新股,或自行在其他证券营业部按深市市值进行新股市值配售申报,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无效申购责任。
第七条如同一天有两只或两只以上新股同时发行,甲方授权乙方按照发行市盈率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申购,乙方保证至少为甲方申购一只新股;如甲方拟自行申购或放弃该次申购,须在申购当日开市前当面向乙方提出。
第八条合同生效后,若国家有权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的规定,内部操作程序等发生变化而导致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国家有权机关的规定,内部操作程序等执行,本合同与之冲突部分自动失效,但不影响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九条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非因乙方所致停电、通讯卫星传输中断、电脑故障等造成乙方无法代理甲方新股配售申购,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若甲方欲终止代理新股配售申购业务,须于配售申购日前由其本人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若甲方撤销了在乙方的指定交易或销户,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代理申报新股配售协议篇十
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省市(地)产品的独家经销商。
一、经销品种:
规格:
包装:
批准文号:
零售价:元/盒;
批发价:元/盒。
开票价:元/盒(现款现货)。
二、代理定额。
乙方年月日至年月日内购销甲方产品总额为万元,其中购销进度大致安排如下: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数量:数量:数量:数量:
金额:金额:金额:金额:
乙方首批量根据城市大小而定,最低量件以上,期限为三个月,三个月后确实做过努力推广,没有打开市场的,甲方有权收回市场,产品在包装没有破损的前提下,甲方保证退货。零风险经营。
三、供货及结算方式。
1、乙方首次进货为件(每件盒)。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将首批货款付给甲方。甲方收款3日内保证及时发货(中铁快运)。以后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要货计划报给甲方,以便安排保证市场供应。
2、甲方按代理底价出具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必要单据,若乙方另有需要,高于代理底价开票的高出部分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按乙方合同指定的到站承担一次性运费及保险费,到站后的短途转运费用和因乙方造成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后及时向甲方提出异议,商讨后取得一致意见。
四、优惠政策和支持办法。
1、为鼓励和支持经销商扩大产品销售,甲方按照不同经销商的购销总额给予经销商相应优惠和支持,如下表所示:
五、市场保证金及管理。
1、经甲乙双方共同约定认可,乙方须在合同签定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交纳万元的代理保证金,逾期本合同自动失效。
2、市场保证金主要用于协议区域代理权的.确认和市场规范运作的保障。
3、如乙方有窜货行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代理保证金",并取消其代理资格。
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完成代理合同且无违规行为,甲方全额退还乙方的"代理保证金",不计利息。
5、乙方在代理期间,如发现有向所代理产品区域以外的区域窜货(以箱号为准),甲方有权做相应的处罚或没收乙方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独家代理资格,并可按进货价格的8折给乙方退货。
药品经销协议可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或由知名律师事务所进行合同见证,市场保证金可由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独立保管,降低合作风险。
六、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和相应的质检报告。
2、甲方应向乙方通报当地经销商的分布情况,不得向乙方以外单位提供等同或高于协议乙方的让利和支持,不得向乙方经销地区以内单位或个人直接供应产品,若直供则销售额划归协议乙方的经销业绩。
4、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完成合同指标的情况下,享有优先续约权;
5、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开票价格进行批发或零售,一旦违背,甲方有权取消其相应资格及其优惠承诺,并有权进一步追究责任。
6、乙方须定期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产品的市场情况的信息反馈资料,并及时回笼货款。否则,甲方将延迟放行下批产品。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销售终端明细表(为防止经销商窜货,所以经销商每月应向甲方提供产品去向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返点)。
七、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因违约带来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八、免责条款。
因产品质量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经确认非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种损失,甲方概不退货且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因产品质量造成乙方退货,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包装完好无损。
九、其他。
本合同属双方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向第三方泄露本协合同内容;乙方代理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在任何大众媒体上做广告宣传,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情节严重者,甲方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确定后签定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须在合同签定日期起7日内向甲方交纳全额市场保证金,以取得所在地区独家代理权,合同自首批进货后生效。
3、双方如有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达成一致。如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区经理/业务代表(签字):
业务经理(签字):
签订时间:
代理申报新股配售协议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前期策划、营销策划、广告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期限。
第三部分委托策划代理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策划代理之部分为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商铺、住宅等可销售物业,可销售面积约为40000平方米。
第四部分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策划代理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一切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二、甲方负责本项目策划代理过程中营销推广所需费用,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
(一)各种广告推广、销售道具、建筑景观及户型效果图及有关销售资料的制作、派发及发布等费用。
(二)各类公关活动所需的展示场地(包括售楼部、展示会等)及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以及视项目需要赴外地进行营销活动所需的费用。
(三)广告制作费:本项目的广告制作由甲方直接与制作公司签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制作方付款。
(四)广告发布费:本项目的广告发布由甲方与媒体单位直接签署发布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发布方付款。
三、全案广告推广费用控制在本项目可销售总额的1%左右,分期投入。详细广告计划及费用由乙方分阶段提交,在征得甲方确认后执行。
四、甲方负责收取定金、购房款,负责合同的登记备案、银行按揭审批手续及办理产权。
五、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策划代理费。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策划代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对策划案享有独家使用权。
七、若乙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策划代理工作,甲方有权按约终止合同。
第五部分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乙方按项目实际进展进行相关的策划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或视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一、前期策划。
(一)市场调研。
1、**县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
2、**县主要路段商业状况。
3、消费型商业业态分析。
4、现有商城营运现状分析。
5、典型业态经营现状分析。
6、住宅市场情况。
7、潜在客户市场调查分析。
(二)项目定位。
1、项目所在地块的优劣势、机会点与威胁点分析。
2、项目产品定位。
3、项目概念定位。
4、目标客户市场定位。
5、项目定价范围建议。
(三)产品优化建议。
1、参与项目总平规划讨论。
2、参与建筑风格方案讨论及建议。
3、参与户型平面方案讨论及建议。
4、参与配套设施方案讨论及建议。
二、营销策划。
(一)项目营销总体策略;。
(二)项目阶段性营销计划;。
(三)入市时机选择;。
(四)销售分期控制;。
(五)价格定位及策略;。
三、广告策划。
(一)项目推广口号。
(二)项目卖点整合包装。
(三)整体广告计划。
(四)广告预算及媒体组合。
(五)项目形象策划。
1、项目基本形象设计:
(1)标志。
(2)标准字。
(3)标准色彩。
(4)标准组合。
2、项目标志形象应用设计:
(1)内部应用:名片、信封、信签、识别卡、文件袋、贺卡、水杯、手提袋;。
(2)销售中心:装修建议及展板设计;。
(3)户外应用:工地围墙、引导旗、车体、广告牌等。
(六)传播工具的创意与设计:
1、楼书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2、折页及海报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3、报广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4、广播、电视稿文案等。
四、销售代理。
(一)建立销售队伍,依合同授权范围内执行销售行为。
(二)销售文件及管理文件的制订。
(三)销售道具使用。
(四)销售人员培训。
(五)制订销控计划。
(六)销售执行的内部协调程序。
(七)客户资源库的建立。
(八)售后服务机制建立。
(九)定期报送各项统计报表。
五、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各阶段策划、计划、文案、创意由乙方本部负责,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具体运作和计划实施。项目组人员构成:项目经理(兼现场经理)壹名、策划壹名、文案壹名、平面设计壹名、现场主管壹名、文档管理专员壹名、置业顾问数名。除策划、文案、平面设计外,其他人员长驻项目所在地,并根据项目需要,适时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员到协助工作。乙方自行负责项目组的办公费用及其人员工资等各项开支。
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月的销售情况统计分析。
七、乙方独家享有本项目的“”策划代理的署名权。
八、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划代理费。
第六部分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的基本条件。
一、策划代理收费标准。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项目商铺、住宅等可销售总额的百分之二(2%)收取策划代理费。成交金额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金额为准。除物业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销售成交都列入计算策划代理费的金额。
二、策划代理费计算及提取方式。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在每月30日先按人民币10000元/月的标准预付给乙方,直至本项目开盘正式销售当月止,期间所产生的预付款从乙方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划代理费中扣除。
(二)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后,乙方策划代理费按月结算。在购房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即视为乙方销售代理成功,并计入销售目标考核业绩。在甲方收到购房者支付的首期购房款(不低于合同总额的30%)时,即可进行策划代理费的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金额进行计算。
(三)乙方总体销售目标是本项目可销售面积(不含二层商铺)的90%以上,策划代理费的提取比例与销售业绩挂钩:
1、乙方销售目标表(按可售面积计算,不含二层商铺):
阶段时间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项目开盘后45天内可售面积的30%。
第二阶段项目结构封顶30天内可售面积的50%。
第三阶段项目交付使用后90天内可售面积的90%。
2、乙方策划代理费的提取比例:
阶段完成的销售面积比例提取比例。
第一阶段可售面积的50%前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60%。
第三阶段可售面积的90%以上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100%。
(四)二层商业部分不列入销售目标考核,甲方按实际销售合同金额的2%向乙方支付策划代理费。
(五)策划代理费付款时间:策划代理费每月结算一次。在每月的30日,双方结算当月的款项,在次月的5日前双方予以确认,在确认结算单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策划代理费。
(六)若已交定金的客户违约,其定金由甲方没收,甲方应将没收总额的50%作为乙方该次的策划代理费(同时不重复计算该次成交的按2%提取的策划代理佣金)。
三、溢价款(不含二层部分)的结算、分成比例、提取时间的约定。
(一)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定价策略所制定的各期销售底价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更改,并作为计算溢价款的依据。
(二)本项目之成交金额须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上。若因特殊情况,甲方认可以低于底价出售,可视为底价销售,统计溢价部分时的销售金额以底价计算。
(三)本项目实际成交总额超出双方确认的以销售底价表计算的总额部分(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未售部分的单元以底价表金额视为实际成交金额)视为溢价。
(四)本项目之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8:2比例分配。
(五)溢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时间: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的五个工作日内,双方进行溢价款的结算,在结算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应得溢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八部分双方工作原则。
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甲、乙双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双方负责人对递交的文件负责。双方项目负责人若有更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分阶段向甲方提交“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计划”将确定每一阶段的执行项目计划。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乙方提交之“项目工作计划”进行核准确认,并由本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交乙方。乙方依据甲方负责人签署的“项目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收到对方提供的意见及文件时,应在要求期限内就对方意见做出答复。若因对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致使本项目工作产生延误,并造成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甲、乙双方对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方案均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第九部分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一、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若甲方未按规定的建筑标准、质量及交房日期将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三、如因甲方与发布、制作单位产生纠纷而导致媒体发布及广告工具制作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得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活动。
五、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策划代理工作无法进行或完成,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乙方作为补偿金。若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六、甲方应如期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间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划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七、在策划代理期间,若乙方连续两期未能完成预定的销售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由于乙方在策划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九、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独占、排它的本项目广告媒体上的策划代理署名权。非经甲、乙双方许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冠以“策划代理”等有关或同类字样。
十、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在委托期限完结前14天内决定。
第十部分其他事宜。
一、在条件成熟时,本项目的总平图、建材设备及配套设施表、工程进度表、销售底价表由双方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三、本合同正文共6页,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代理申报新股配售协议篇十二
受委托人姓名:_____性别:_____。
工作单位:_____。
住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关系:_____。
现委托_____在我与_____贞诉_____、_____、_____、_____继承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_____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全权委托,包括代为参加庭审、进行辩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签订调解协议,签收法律文书等一切事项。
委托代理人: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申报新股配售协议篇十三
甲方: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深圳。
证券资金帐号。
上海。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某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过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配售新股申购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己深、沪股票流通市值以交易所允许的最高申购额分别向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新股配售。
二、如同一天有两只或两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发行。而甲方证券账户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能申购的限额小于某易所当日所有发行股票允许的最高申购之和时,甲方必须在t-1(t日为认购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申购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申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三、每次配售后,t+日由甲方自行到营业部查询中签结果,若中签,甲方同意乙方冻结购新股所需资金并代理购股。若沪深股中签,应于某日下午13:00时前存够资金。如甲方未及时存够资金,导致不能购买新股,视为自动放弃。
四、若甲方同时有数只新股中签,而缴款日甲方资金账户的资金余额不能全部缴付新股认购款的,甲方须在t+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缴款的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收款,未缴付新股认购款的新股放弃认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五、甲方承诺由于某预见、不可控制、不可抗力等各项因素,导致不能申报新股配售,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第二天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变,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代理申报新股配售协议篇十四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优势,为共同拓展行业市场,经友好协商,同意乙方作为甲方品牌区域代理,并承诺共同遵守协议中各项条款: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所属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2、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5、销售任务: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贰佰万(人民币)/季。如连续不能达成相应销售任务,将重新评估代理商等级。
6、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一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3、对乙方的优惠:乙方作为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乙方如连续三个季度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最低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四、定货、交货及验收。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都按照甲方传真过来的经过乙方确认后的订单为准,单价与金额按当时的市场行情双方协商。(注:以后所有甲方订单都按此合同执行)。
1、产品的质量标准:
按甲方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执行。
2、供货方式:
一次性或分批供货,乙方每批订货应提前一周以书面订单形式将所需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通知甲方,按甲方确认后的数量和交货日期履行。
3、交货地点、方式及运费承担:
1)交货地点:乙方公司地址若乙方指定地点有变更请及时通知甲方。
2)运费由方承担。
4、包装要求:按照甲方公司产品包装规范予以包装。
5、验收方式:乙方向甲方说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五、质保规定。
1、甲方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按生产商提供的质保期为准,向乙方提供质保服务。
2、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在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甲方负责在日内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售出的产品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售出的产品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换货时,甲方负责日内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时,负责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部件差价由乙方负担。
5、三包有效期内,产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甲方负责在日内免费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的,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若甲方既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又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的,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6、三包有效期内,产品出现性能故障,符合上述换货条件的,乙方若不愿意换货而要求退货的,甲方负责退货,并按日折旧率0。25%的标准收取折旧费。
7、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性能故障,甲方负责在件。选购件更好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8、三包有效期内,乙方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乙方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修理、更换。
9、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实行三包:
1)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3)非承担三包的一方拆动造成损坏的;
4)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5)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6)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7)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8)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9)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10)因不抗力造成损坏的。
六、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时交货,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付款逾期,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理、更换或退货,应付违约责任。
4、双方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相关理由。
5、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或解除,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或解除,对方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变更、修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其在法律上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均应自觉遵守,若一方违约,应向非违约方赔偿损失。
七、其它约定事项:
1、若本合同附有技术协议的,该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以及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传真(对帐单、订单、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申报新股配售协议篇十五
甲方: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深圳。
证券资金帐号。
上海。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某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过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配售新股申购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己深、沪股票流通市值以交易所允许的最高申购额分别向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新股配售。
二、如同一天有两只或两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发行。而甲方证券账户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能申购的限额小于某易所当日所有发行股票允许的最高申购之和时,甲方必须在t-1(t日为认购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申购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申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三、每次配售后,t+日由甲方自行到营业部查询中签结果,若中签,甲方同意乙方冻结购新股所需资金并代理购股。若沪深股中签,应于某日下午13:00时前存够资金。如甲方未及时存够资金,导致不能购买新股,视为自动放弃。
四、若甲方同时有数只新股中签,而缴款日甲方资金账户的资金余额不能全部缴付新股认购款的,甲方须在t+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缴款的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收款,未缴付新股认购款的新股放弃认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五、甲方承诺由于某预见、不可控制、不可抗力等各项因素,导致不能申报新股配售,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第二天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变,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