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失踪申请书(优质17篇)
在学习中,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找到解决的方法。在总结中可以适当引用相关的数据和事实。通过阅读总结范文,我们可以拓宽思维,启发自己更深入地思考问题。
宣告失踪申请书篇一
申请事由:
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人姓名)失踪。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写明双方的关系,是夫妻,还是父子、母子等)关系,因其××××(写明失踪的原因),从某年某月某日出走至今已下落不明满二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失踪。
此致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宣告失踪申请书篇二
宣告失踪的法定期限问题:
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
宣告失踪的条件是:
(1)公民离开其住所下落不明。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信的状况。
(2)公民下落不明的状况超过2年期限。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从公民音信消失之次日起算。如果公民在战争期间不落不明的,应当从战争结束之日的次日起算。
宣告失踪的程序是:
(1)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债权人、合伙人等其他与被申请宣告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2)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定理宣告失踪案件,应当查清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财产,指定财产管理人或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半年,期间届满,人民法院根据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失踪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终结审理的裁定。如果判决宣告为失踪人,应当同时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宣告失踪申请书篇三
工作单位:_______职务:_____。
电话:______。
被申请人:_____性别___出生日期:_____
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宣告被申请人______(失踪人姓名)失踪。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_____与被申请人_____(失踪人姓名)系_____关系,(写明双方的关系,夫妻,父子或母子等)因其_________(写明失踪的原因),至今下落不明已满二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______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_______为失踪人。
此致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宣告失踪申请书篇四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文书名称。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
(1)请求事项:写明被申请宣告失踪人下落不明已达法定期限,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其失踪人。
(2)事实和理由。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公章。
(3)申请日期。
(4)附项。
二、格式:
宣告失踪申请书篇五
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那么申请宣告失踪申请书怎么写呢?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申请宣告失踪申请书,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申请人:_____ 性别:___ 出生日期: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 职务:_____
电话:______
被申请人:_____ 性别___ 出生日期:_____
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宣告被申请人______(失踪人姓名)失踪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_____与被申请人_____(失踪人姓名)系_____关系,(写明双方的关系,夫妻,父子或母子等)因其_________(写明失踪的原因),至今下落不明已满二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______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_______为失踪人。
此致
20xx年x月x日
申请事由:
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人姓名)失踪。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写明双方的关系,是夫妻,还是父子、母子等)关系,因其××××(写明失踪的原因),从某年某月某日出走至今已下落不明满二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失踪。
此致
20xx年x月x日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
申请事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人姓名)失踪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写明双方的关系,是夫妻,还是父子、母子等)关系,因其××××(写明失踪的原因),至今已下落不明满二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为失踪。
此致
20xx年x月x日
申请人:张××,男,19xx年3 月30 日出生,汉族,××省××市××镇××村村民。
被申请人:徐××, 女,19xx年11 月3 日出生, 汉族,×× 省×× 市×× 镇×× 村村民。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被申请人失踪。
事实和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3 条第1 款规定,向贵院申请宣告徐×× 失踪。
此致
20xx年x月x日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文书名称。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
(1)请求事项:写明被申请宣告失踪人下落不明已达法定期限,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其失踪人。
(2)事实和理由。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公章。
(3)申请日期。
(4)附项。
宣告失踪申请书篇六
公安对失踪人口没有寻找的规定,只是先登记,在三个月以后采集家人的血型等信息存入失踪人口信息库,以备用。
公安机关一般在受理失踪人口案时,一般会告知你失踪24小时才会立案,如果立案,会采集失踪人口直系亲属的dna及失踪人口的近期照片。 然后将dna数据及相关资料上传全国数据库(只要在中国xxx门都可以知道),他们在日常的工作中会注意该失踪人口的情况。
有消息,他们会打电话通知 扩展资料 失踪人口符合下列项目之一: (一)迁出未报或未按址迁入 (二)随父母或亲属离家 (三)离家出走 (四)意外灾难 (五)迷途走失 (六)上下学未归 (七)智障走失 (八)精神异常走失 (九)被拐(抱)走 (十)海难、空难 办理失踪人口报案流程: 步骤一: 准备以下物品 (一)、失踪人的最近相片二张。 (二)、户口名簿。
步骤二:到各县市警察局办理 (一)、找到失踪人辖区派出所。 (二)、填妥失踪人口案件登记表。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包括因战争而下落不明的,只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百度百科《xxx民法通则》。
宣告失踪申请书篇七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
申请事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人姓名)失踪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写明双方的关系,是夫妻,还是父子、母子等)关系,因其××××(写明失踪的原因),至今已下落不明满二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为失踪。
此致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宣告失踪申请书篇八
事实和理由:
你院已于___年__月___日作出(____)_民特字第__号民事判决,宣告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原住址)失踪/死亡。现依据 ,可以证明___已重新出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特向你院申请作出新判决,撤销(____)_民特字第__号民事判决。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签名或者盖章)
_年_月_日
宣告失踪申请书篇九
申请人:张××,男,19xx年3月30日出生,汉族,××省××市××镇××村村民。
被申请人:徐××,女,19xx年11月3日出生,汉族,××省××市××镇××村村民。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被申请人失踪。
事实和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3条第1款规定,向贵院申请宣告徐××失踪。
此致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宣告失踪申请书篇十
申请人:a,女,×族,××岁,××省××县人,××县××公司职员,现住××县××路××号。
请求事项:被申请人b下落不明已达2年,请求宣告其失踪。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此略。)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a
××年××月××日
附:1.××县公安局关于b失踪的证明;
2.刘××书面证言。
宣告失踪申请书篇十一
申请人:___(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
申请事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___(死亡人姓名)死亡。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原住址)。申请人___与被申请人___系___(写明双方的关系,是夫妻,还是父子、母子等)关系,因其____(写明原因),至今已下落不明满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___为死亡。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签名或者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宣告失踪申请书篇十二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
申请事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人姓名)死亡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原住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写明双方的关系,是夫妻,还是父子、母子等)关系,因其××××(写明原因),至今已下落不明满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为死亡。
此致
申请人:
年月日
宣告失踪申请书篇十三
申请人:______(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
申请事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______(死亡人姓名)死亡。
被申请人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原住址)。申请人______与被申请人______系______(写明双方的关系,是夫妻,还是父子、母子等)关系,因其________(写明原因),至今已下落不明满二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______为死亡。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宣告失踪申请书篇十四
申请人:xxx,女,汉族,何年何月何日出生,住址x,身份证编号。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何年何月何日出生,住址x,身份证编号。
申请请求:请求宣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婚姻无效。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何年何月相识,建立恋爱关系。后于何年何月在何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证号xxxxxx。由于申请人婚前对被申请人了解甚少,婚后才发现被申请人早在婚前就患有严重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经治疗,没有痊愈的.希望。被申请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期间,故意隐瞒其早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实情,欺骗申请人以及婚姻登记机关,冒领结婚证书,不仅使申请人日夜受到煎熬,更耽误申请人的青春年华。据此,特依法请求贵院宣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婚姻无效。
此致xx人民法院(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的)
申请人:xxx(签字并按手印)
20xx年9月1日
宣告失踪申请书篇十五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如果无对方当事人,则不要写。例如申请宣告失踪和死亡,只列申请人即可)
请求事项:(写明要求法院确认的内容,如宣告失踪)
事实和理由:
……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申请书是公民在民事案件中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请求宣告失踪和死亡、认定某人无行为能力、财产保全、撤诉、复议、强制执行等所使用的法律文书。申请书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当事人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都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书的内容应申请事项的不同而不同,但基本格式是一样的。要求当事人在制作申请书时必须写明所要申请解决的问题及其基本要求和事实根据。
宣告失踪申请书篇十六
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被申请人死亡;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系被申请人的合法妻子。被申请人于________年来____省____市工作,工作单位为______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一直居住在位于 市的公司宿舍内。________年____月____,被申请人离开公司宿舍,从此杳无音讯,申请人就此曾向公安机关报案,虽经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及申请人等多方查找,但至今仍下落不明,且已经超过四年。被申请人失踪前这段时间,一直在公司工作和居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向贵院申请被申请人宣告失踪,贵院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依法作出(____)____法民特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宣告被申请人失踪。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4年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6、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公民失踪后,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从失踪的次日起满四年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宣告失踪的判决即是该公民失踪的证明,审理中仍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公告。”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宣告被申请人死亡。
此致
____省__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宣告失踪申请书篇十七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王,男,汉族,出生于19__年4月16日,家住。申请人朱与被申请人王系夫妻关系,因被申请人于20__年__月__日出走,经各方寻找都杳无音讯,至今已下落不明满四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为死亡。
此致汉滨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朱。
二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