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吟读后感(通用21篇)
读后感是对自己阅读体验的回顾和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对书中的故事和人物有更深入的思考。写读后感最重要的是表达自己真实的感受和思考,不要拘泥于形式和模板,注重个性化和独特性。在这里,我们为大家收集了一些经典的读后感样本,供大家借鉴和参考。
风雨吟读后感篇一
《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我看了很受触动,女主人公经历了常人不敢想象的成长道路,最终实现了梦想,走进了哈弗大学的殿堂。
她生活在一个十分不幸的家庭,父母酗酒,经常争吵,之后母亲又染上了毒瘾,生活几经崩溃。有一次她和她母亲一起去餐馆,那种久违了的感觉,以前的温馨仿佛又围绕在她身边,“这一刻,我感觉母亲又回到了身边”是对她当时心里感受的最好描述,可见她内心对父母之爱的渴望。她只是个孩子,但是为什么要让她承受那么多?然而时刻总是过得很快,不一会儿她母亲毒瘾又发,跑去酒吧喝酒抽烟,这一切她都看在眼里,她在呐喊,在深深的呼唤,可一切都是徒劳。
母亲因吸毒而感染了艾滋病,不久去世了,她久久地躺在母亲的棺材上,试图寻找到那迷失的`母爱,儿时的记忆一幕幕浮此刻脑海。凄凉的家庭,颓废的生活,无法捡拾的亲情,同学的歧视和欺负,但是明天还是要继续。拾起那残碎的记忆,路还是要走,而此时,她是一个人,没有任何的依靠,连感情歇息的地方都没有,人海茫茫,而她孤苦伶仃,无依无靠,踽踽独行。但是她还有梦,她要改变生活的现状,要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坚信我会成功,我仅仅只需要一个机会”,这能够看出她的决心和意志。一个柔弱之躯,却用发奋争取了机会,用行动诠释了自己,她的付出超出我们所能想象的程度。“我爱我的妈妈,不管她是个什么样的人”,感动了所有人,父母之爱比山高比海深,无论他们怎样样,我们依然要爱他们,他们一样爱着我们。最后当她站在哈弗大学的演讲台时,我们更多的是敬佩和感动,她的成功让所有人为之动容。
人的命运是能够改变的,只要我们有梦,有行动,乐观的应对现实,最终我们必须能够实现梦想。有志者事竟成,三千越甲可吞吴。自强爱人,方可被人所爱所尊重,不好抱怨此刻的不幸,要勇于应对,要勇于去改变,不经历风雨怎见彩虹,未流过血的手指怎能弹出世间之绝唱。我们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此刻的不幸将是对我们最大的历练,坚信自己,坚信明天会更好。
《风雨哈佛梦》坎坷人生路,用乐观、用心的生活态度和顽强不懈的意志诠释生命,绝不放下,我们的梦就在前方,完美的明天等着我们去创造。无论此刻怎样,请必须要坚信通过发奋,明天定会很好。
风雨吟读后感篇二
不知怎么回事,天一阁对于我,一直有一种奇怪的阻隔。照理,我是读书人,它是藏书楼,我是宁波人,它在宁波城,早该频频往访的了,然而却一直不得其门而入。1976年春到宁波养病,住在我早年的老师盛钟健先生家,盛先生一直有心设法把我弄到天一间里去看一段时间书,但按当时的情景,手续颇烦人,我也没有读书的心绪,只得作罢。后来情况好了,宁波市文化艺术界的朋友们总要定期邀我去讲点课,但我每次都是来去匆匆,始终没有去过天一阁。
是啊,现在大批到宁波作几日游的普通上海市民回来后都在大谈天一阁,而我这个经常钻研天一阁藏本重印书籍、对天一阁的变迁历史相当熟悉的人却从未进过阁,实在说不过去。直到1990年8月我再一次到宁波讲课,终于在讲完的那一天支支吾吾地向主人提出了这个要求。主人是文化局副局长裴明海先生,天一阁正属他管辖,在对我的这个可怕缺漏大吃一惊之余立即决定,明天由他亲自陪同,进天一阁。
但是。就在这天晚上,台风袭来,暴雨如注,整个城市都在柔弱地颤抖。第二天上午如约来到天一阁时,只见大门内的前后天井、整个院子全是一片汪洋。打落的树叶在水面上翻卷,重重砖墙间透出湿冷冷的阴气。
不错,它只是一个藏书楼,但它实际上已成为一种极端艰难、又极端悲枪的文化奇迹。
中华民族作为世界上最早进入文明的人种之一,让人惊叹地创造了独特而美丽的象形文字,创造了简帛,然后又顺理成章地创造了纸和印刷术。这一切,本该迅速地催发出一个书籍的海洋,把壮阔的华夏文明播扬翻腾。但是,野蛮的战火几乎不间断地在焚烧着脆薄的纸页,无边的愚昧更是在时时吞食着易碎的智慧。一个为写书、印书创造好了一切条件的民族竟不能堂而皇之地拥有和保存很多书,书籍在这块土地上始终是一种珍罕而又陌生的怪物,于是,这个民族的精神天地长期处于散乱状态和自发状态,它常常不知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自己究竟是谁,要干什么。
只要是智者,就会为这个民族产生一种对书的企盼。他们懂得,只有书籍,才能让这么悠远的历史连成缆索,才能让这么庞大的人种产生凝聚,才能让这么广阔的土地长存文明的火种。很有一些文人学士终年辛劳地以抄书、藏书为业,但清苦的读书人到底能藏多少书,而这些书又何以保证历几代而不流散呢?“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功名资财、良田巍楼尚且如此,更逞论区区几箱书?宫廷当然有不少书,但在清代之前,大多构不成整体文化意义上的藏书规格,又每每毁于改朝换代之际,是不能够去指望的。鉴于这种种情况,历史只能把藏书的事业托付给一些非常特殊的人物了。这种人必得长期为官,有足够的资财可以搜集书籍;这种人为官又最好各地迁移,使他们有可能搜集到散落四处的版本;这种人必须有极高的文化素养,对各种书籍的价值有迅捷的敏感;这种人必须有清晰的管理头脑,从建藏书楼到设计书橱都有精明的考虑,从借阅规则到防火措施都有周密的安排;这种人还必须有超越时间的深入谋划,对如何使自己的后代把藏书保存下去有预先的构想。当这些苛刻的条件全都集于一身时,他才有可能成为古代中国的一名藏书家。
这样的藏书家委实也是出过一些的,但没过几代,他们的事业都相继萎谢。他们的名字可以写出长长一串,但他们的藏书却早已流散得一本不剩了。那么,这些名字也就组合成了一种没有成果的努力,一种似乎实现过而最终还是未能实现的悲剧性愿望。
能不能再出一个人呢,哪怕仅仅是一个,他可以把上述种种苛刻的条件提升得更加苛刻,他可以把管理、保存、继承诸项关节琢磨到极端,让偌大的中国留下一座藏书楼,一座,只是一座!上天,可怜可怜中国和中国文化吧。
这个人终于有了,他便是天一阁的创建人范钦。
清代乾嘉时期的学者阮元说:“范氏天一阁,自明至今数百年,海内藏书家,唯此岿然独存。”
这就是说,自明至清数百年广阔的中国文化界所留下的一部分书籍文明,终于找到了一所可以稍加归拢的房子。
明以前的漫长历史,不去说它了,明以后没有被归拢的书籍,也不去说它了,我们只向这座房子叩头致谢吧,感谢它为我们民族断残零落的精神史,提供了一个小小的栖脚处。
范钦是明代嘉靖年间人,自27岁考中进士后开始在全国各地做官,到的地方很多,北至陕西、河南,南至两广、云南,东至福建、江西,都有他的宦迹。最后做到兵部右侍郎,官职不算小了。这就为他的藏书提供了充裕的财力基础和搜罗空间。在文化资料十分散乱,又没有在这方面建立起像样的文化市场的当时,官职本身也是搜集书籍的重要依凭。他每到一地做官,总是非常留意搜集当地的公私刻本,特别是搜集其他藏书家不甚重视、或无力获得的各种地方志、政书、实录以及历科试士录,明代各地位人刻印的诗文集,本是很容易成为过眼烟云的东西,他也搜得不少。这一切,光有搜集的热心和资财就不够了。乍一看,他是在公务之暇把玩书籍,而事实上他已经把人生的第一要务看成是搜集图书,做官倒成了业余,或者说,成了他搜集图书的必要手段。他内心隐潜着的轻重判断是这样,历史的宏观裁断也是这样。好像历史要当时的中国出一个藏书家,于是把他放在一个颠簸九州的官位上来成全他。
一天公务,也许是审理了一宗大案,也许是弹劾了一名贪官,也许是调停了几处官场恩怨,也许是理顺了几项财政关系,衙堂威仪,朝野声誉,不一而足。然而他知道,这一切的.重量加在一起也比不过傍晚时分差役递上的那个薄薄的蓝布包袱,那里边几册按他的意思搜集来的旧书,又要汇入行箧。他那小心翼翼翻动书页的声音,比开道的鸣锣和吆喝都要响亮。
范钦的选择,碰撞到了我近年来特别关心的一个命题:基于健全人格的文化良知,或者倒过来说,基于文化良知的健全人格。没有这种东西,他就不可能如此矢志不移,轻常人之所重,重常人之所轻。他曾毫不客气地顶撞过当时在朝廷权势极盛的皇亲郭勋,因而遭到延杖之罚,并下过监狱。后来在仕途上仍然耿直不阿,公然冒犯权奸严氏家族,严世藩想加害于他,而其父严嵩却说:“范钦是连郭勋都敢顶撞的人,你参了他的官,反而会让他更出名。”结果严氏家族竟奈何范钦不得。我们从这些事情可以看到,一个成功的藏书家在人格上至少是一个强健的人。
这一点我们不妨把范钦和他身边的其他藏书家作个比较。与范钦很要好的书法大师丰坊也是一个藏书家,他的字毫无疑问要比范钦写得好,一代书家董其昌曾非常钦佩地把他与文徵明并列,说他们两人是“墨池董狐”,可见在整个中国古代书法史上,他也是一个耀眼的星座。他在其他不少方面的学问也超过范钦,例如他的专著《五经世学》,就未必是范钦写得出来的。但是,作为一个地道的学者艺术学,他太激动,大天真,太脱世,太不考虑前后左右,太随心所欲。起先他也曾狠下一条心变卖掉家里的千亩良田来换取书法名帖和其他书籍,在范钦的天一阁还未建立的时候他已构成了相当的藏书规模,但他实在不懂人情世故,不懂口口声声尊他为师的门生们也可能是巧取豪夺之辈,更不懂得藏书楼防火的技术,结果他的全部藏书到他晚年已有十分之六被人拿走,又有一大部分毁于火灾,最后只得把剩余的书籍转售给范钦。范钦既没有丰坊的艺术才华,也没有丰坊的人格缺陷,因此,他以一种冷峻的理性提炼了丰坊也会有的文化良知,使之变成一种清醒的社会行为。相比之下,他的社会人格比较强健,只有这种人才能把文化事业管理起来。太纯粹的艺术家或学者在社会人格上大多缺少旋转力,是办不好这种事情的。
另一位可以与范钦构成对比的藏书家正是他的侄子范大澈。范大澈从小受叔父影响,不少方面很像范钦,例如他为官很有能力,多次出使国外,而内心又对书籍有一种强烈的癖好;他学问不错,对书籍也有文化价值上的裁断力,因此曾被他搜集到一些重要珍本。他藏书,既有叔父的正面感染,也有叔父的反面刺激。据说有一次他向范钦借书而范钦不甚爽快,便立志自建藏书楼来悄悄与叔父争胜,历数年努力而楼成,他就经常邀请叔父前去作客,还故意把一些珍贵秘本放在案上任叔父随意取阅。遇到这种情况,范钦总是淡淡的一笑而已。在这里,叔侄两位藏书家的差别就看出来了。侄子虽然把事情也搞得很有样子,但背后却隐藏着一个意气性的动力,这未免有点小家子气了。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终极性目标是很有限的,只要把楼建成,再搜集到叔父所没有的版本,他就会欣然自慰。结果,这位作为后辈新建的藏书楼只延续几代就合乎逻辑地流散了,而天一阁却以一种怪异的力度屹立着。
实际上,这也就是范钦身上所支撑着的一种超越意气、超越嗜好、超越才情,因此也超越时间的意志力。这种意志力在很长时间内的表现常常让人感到过于冷漠、严峻,甚至不近人情,但天一阁就是靠着它延续至今的。
藏书家遇到的真正麻烦大多是在身后,因此,范钦面临的问题是如何把自己的意志力变成一种不可动摇的家族遗传。不妨说,天一间真正堪称悲壮的历史,开始于范钦死后。我不知道保住这座楼的使命对范氏家族来说算是一种荣幸,还是一场延绵数百年的苦役。
活到80高龄的范钦终于走到了生命尽头,他把大儿子和二媳妇(二儿子已亡故)叫到跟前,安排遗产继承事项。老人在弥留之际还给后代出了一个难题,他把遗产分成两份,一份是万两白银,一份是一楼藏书,让两房挑选。
我坚信这种遗产分割法老人已经反复考虑了几十年。实际上这是他自己给自己出的难题:要么后代中有人义无返顾、别无他求地承担艰苦的藏书事业,要么只能让这一切都随自己的生命烟消云散!他故意让遗嘱变得不近情理,让立志继承藏书的一房完全无利可图。因为他知道这时候只要有一丝掺假,再隔几代,假的成分会成倍地扩大,他也会重蹈其他藏书家的覆辙。他没有丝毫意思想讥刺或鄙薄要继承万两白银的那一房,诚实地承认自己没有承接这项历史性苦役的信心,总比在老人病榻前不太诚实的信誓旦旦好得多。但是,毫无疑问,范钦更希望在告别人世的最后一刻听到自己企盼了几十年的声音。他对死神并不恐惧,此刻却不无恐惧地直视着后辈的眼睛。
大儿子范大冲立即开口,他愿意继承藏书楼,并决定拨出自己的部分良田,以田租充当藏书楼的保养费用。
就这样,一场没完没了的接力赛开始了。多少年后,范大冲也会有遗嘱,范大冲的儿子又会有遗嘱……,后一代的遗嘱比前一代还要严格。藏书的原始动机越来越远,而家族的繁衍却越来越大,怎么能使后代众多支脉的范氏世谱中每一家每一房都严格地恪守先祖范钦的规范呢?这实在是一个值得我们一再品味的艰难课题。在当时,一切有历史跨度的文化事业只能交付给家族传代系列,但家族传代本身却是一种不断分裂、异化、自立的生命过程。让后代的后代接受一个需要终生投入的强硬指令,是十分违背生命的自在状态的;让几百年之后的后裔不经自身体验就来沿袭几百年前某位祖先的生命冲动,也难免有许多憋气的地方。不难想象,天一阁藏书楼对于许多范氏后代来说几乎成了一个宗教式的朝拜对象,只知要诚惶诚恐地维护和保存,却不知是为什么。按照今天的思维习惯,人们会在高度评价范氏家族的丰功伟绩之余随之揣想他们代代相传的文化自觉,其实我可肯定此间埋藏着许多难以言状的心理悲剧和家族纷争,这个在藏书楼下生活了几百年的家族非常值得同情。
范钦和他的继承者们早就预料到这种可能,而且预料藏书楼就会因这种点滴可能而崩坍,因而已经预防在先。他们给家族制定了一个严格的处罚规则,处罚内容是当时视为最大屈辱的不予参加祭祖大典,因为这种处罚意味着在家族血统关系上亮出了“黄牌”,比杖责鞭笞之类还要严重。处罚规则标明:子孙无故开门入阁者,罚不与祭3次;私领亲友入阁及擅开书橱者,罚不与祭1年;擅将藏书借出外房及他姓者,罚不与祭3年,因而典押事故者,除追惩外,永行摈逐,不得与祭。
在此,必须讲到那个我每次想起都很难过的事件了。嘉庆年间,宁波知府丘铁卿的内侄女钱绣芸是一个酷爱诗书的姑娘,一心想要登天一阁读点书,竟要知府作媒嫁给了范家。现代社会学家也许会责问钱姑娘你究竟是嫁给书还是嫁给人,但在我看来,她在婚姻很不自由的时代既不看重钱也不看重势,只想借着婚配来多看一点书,总还是非常令人感动的。但她万万没有想到,当自己成了范家媳妇之后还是不能登楼,一种说法是族规禁止妇女登楼,另一种说法是她所嫁的那一房范家后裔在当时已属于旁支。反正钱绣芸没有看到天一阁的任何一本书,郁郁而终。
今天,当我抬起头来仰望天一阁这栋楼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钱绣芸那忧郁的目光。我几乎觉得这里可出一个文学作品了,不是写一般的婚姻悲剧,而是写在那很少有人文主义气息的中国封建社会里,一个姑娘的生命如何强韧而又脆弱地与自己的文化渴求周旋。
从范氏家族的立场来看,不准登楼,不准看书,委实也出于无奈。只要开放一条小缝,终会裂成大隙。但是,永远地不准登楼,不准看书,这座藏书楼存在于世的意义又何在呢?这个问题,每每使范氏家族陷入困惑。
就在这时,传来消息,大学者黄宗羲先生要想登楼看书!这对范家各房无疑是一个巨大的震撼。黄宗羲是“吾乡”余姚人,对范氏家族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照理是严禁登楼的,但无论如何他是靠自己的人品、气节、学问而受到全国思想学术界深深钦佩的巨人,范氏各房也早有所闻。尽管当时的信息传播手段非常落后,但由于黄宗羲的行为举止实在是奇崛响亮,一次次在朝野之间造成非凡的轰动效应。他的父亲本是明末东林党重要人物,被魏忠贤宦官集团所杀,后来宦官集团受审,19岁的黄宗羲在廷一质时竟义愤填膺地锥刺和痛殴漏网余党,后又追杀凶手,警告阮大铖,一时大快人心。清兵南下时他与两个弟弟在家乡组织数百人的子弟兵“世忠营”英勇抗清,抗清失败后便潜心学术,边著述边讲学,把民族道义、人格道德溶化在学问中启世迪人,成为中国古代学术天域中第一流的思想家和历史学家。他在治学过程中已经到绍兴钮氏“世学楼”和祁氏“淡生堂”去读过书,现在终于想来叩天一阁之门了。他深知范氏家族的森严规矩,但他还是来了,时间是康熙十二年,即1673年。
出乎意外,范氏家族的各房竟一致同意黄宗羲先生登楼,而且允许他细细地阅读楼上的全部藏书。这件事,我一直看成是范氏家族文化品格的一个验证。他们是藏书家,本身在思想学术界和社会政治领域都没有太高的地位,但他们毕竟为一个人而不是为其他人,交出了他们珍藏严守着的全部钥匙。这里有选择,有裁断,有一个庞大的藏书世家的人格闪耀。黄宗羲先生长衣布鞋,悄然登楼了。铜锁在一具具打开,1673年成为天一阁历史上特别有光彩的一年。
黄宗羲在天一阁翻阅了全部藏书,把其中流通来广者编为书目,并另撰《天一阁藏书记》留世。由此,这座藏书楼便与一位大学者的人格连结起来了。
从此以后,天一阁有了一条可以向真正的大学者开放的新规矩,但这条规矩的执行还是十分苛严,在此后近2的时间内,获准登楼的大学者也仅有10余名,他们的名字,都是上得了中国文化史的。
这样一来,天一阁终于显现了本身的存在意义,尽管显现的机会是那样小。封建家族的血缘继承关系和社会学术界的整体需求产生了尖锐的矛盾,藏书世家面临着无可调和的两难境地:要么深藏密裹使之留存,要么发挥社会价值而任之耗散。看来像天一阁那样经过最严格的选择作极有限的开放是一个没有办法中的办法。但是,如此严格地在全国学术界进行选择,已远远超出了一个家族的职能范畴了。
直到乾隆决定编纂《四库全书》,这个矛盾的解决才出现了一些新的走向。乾隆谕旨各省采访遗书,要各藏书家,特别是江南的藏书家积极献书。天一阁进呈珍贵古籍600余种,其中有96种被收录在《四库全书》中,有370余种列入存目。乾隆非常感谢天一阁的贡献,多次褒扬奖赐,并授意新建的南北主要藏书楼都仿照天一阁格局营建。
天一阁因此而大出其名,尽管上献的书籍大多数没有发还,但在国家级的“百科全书”中,在钦定的藏书楼中,都有了它的生命。我曾看到好些著作文章中称乾隆下今天一阁为《四库全书》献书是天一阁的一大浩劫,颇觉言之有过。藏书的意义最终还是要让它广泛流播,“藏”本身不应成为终极目的。连堂堂皇家编书都不得不大幅度地动用天一阁的珍藏,家族性的收藏变成了一种行政性的播杨,这证明天一阁获得了大成功,范钦获得了大成功。
天一阁终于走到了中国近代。什么事情一到中国近代总会变得怪异起来,这座古老的藏书楼开始了自己新的历险。
先是太平军进攻宁波时当地小偷趁乱拆墙偷书,然后当废纸论斤卖给造纸作坊。曾有一人出高价从作坊买去一批,却又遭大火焚毁。
这就成了天一阁此后命运的先兆,它现在遇到的问题已不是让不让某位学者上楼的问题了,竟然是窃贼和偷儿成了它最大的对手。
19,一个叫薛继渭的偷儿奇迹般地潜入书楼,白天无声无息,晚上动手偷书,每日只以所带枣子充饥,东墙外的河上,有小船接运所偷书籍。这一次几乎把天一阁的一半珍贵书籍给偷走了,它们渐渐出现在上海的书铺里。
薛继渭的这次偷窃与太平天国时的那些小偷不同,不仅数量巨大、操作系统,而且最终与上海的书铺挂上了钩,显然是受到书商的指使。近代都市的书商用这种办法来侵吞一个古老的藏书楼,我总觉得其中蕴含着某种象征意义。把保护藏书楼的种种措施都想到了家的范钦确实没有在防盗的问题上多动脑筋,因为这对在当时这样一个家族的院落来说构不成一种重大威胁。但是,这正像范钦想象不到会有一个近代降临,想象不到近代市场上那些商人在资本的原始积累时期会采取什么手段。一架架的书橱空了,钱绣芸小姐哀怨地仰望终身而未能上的楼板,黄宗羲先生小心翼翼地踩踏过的楼板,现在只留下偷儿吐出的一大堆枣核在上面。
当时主持商务印书馆的张元济先生听说天一阁遭此浩劫,并得知有些书商正准备把天一阁藏本卖给外国人,便立即拨巨资抢救,保存于东方图书馆的“涵芬楼”里。涵芬楼因有天一阁藏书的润泽而享誉文化界,当代不少文化大家都在那里汲取过营养。但是,如所周知,它最终竟又全部焚毁于日本侵略军的炸弹之下。
这当然更不是数百年前的范钦先生所能预料的了。他“天一生水”的防火秘咒也终于失效。
然而毫无疑问,范钦和他后代的文化良知在现代并没有完全失去光亮。除了张元济先生外,还有大量的热心人想努力保护好天一阁这座“危楼”,使它不要全然成为废墟。这在现代无疑已成为一个社会性的工程,靠着一家一族的力量已无济于事。幸好,本世纪30年代、50年代、60年代直至80年代,天一阁一次次被大规模地修缮和充实着,现在已成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人们游览宁波时大多要去访谒的一个处所。天一阁的藏书还有待于整理,但在文化信息密集、文化沟通便捷的现代,它的主要意义已不是以书籍的实际内容给社会以知识,而是作为一种古典文化事业的象征存在着,让人联想到中国文化保存和流传的艰辛历程,联想到一个古老民族对于文化的渴求是何等悲怆和神圣。
风雨吟读后感篇三
偷偷告诉大家,小婕有过哈佛梦,那时候是因为有一部电影《律政俏佳人》,小婕非常喜欢,喜欢为了梦想不顾一切的人。
讲的是一个超级会打扮的女生,为了追回哈佛男友,努力学习,终于考进了哈佛的法学院,以此同时她在哈佛发生了一系列有趣的事情。
哈佛给小婕的第一印象就是可遇不可求,梦想开始的地方。
今天这本书,是讲女主人公莉丝的一生,介绍出生背景到如何靠自己的努力轻松进入哈佛。
父母吸毒,家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陌生的人,奇怪的事情,甚至文中有对于莉丝的伤害,对于莉丝来说,都饱受煎熬。
但是这一切,莉丝都挺了过去,用懵懂的记忆记录这过去的一切,她不害怕不恐惧,她独立面对这一切,让自己更加强大坚韧。
莉丝想通过这本书,来帮助更多无助的人,莉丝的生活环境、童年生活等等,有着你无法想象的阴暗和无助,每天考虑的是有木有饭吃!
她虽有不幸的童年,但是她更愿用自己的激情去激励大家跨越困境去追寻心中的梦想,赋予人生意义,实现自我价值。
一切都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用悲伤包裹自己,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反而错过了更多。
来吧,来看看这本书吧,虽然有些事情,对于小婕来说过于荒唐,不能理解的大千世界,我们能做的就是面对面对再面对。
美国真的是一个很神奇的国家,为什么那么多人向往美国生活?而又有那么多的美国本土人士深陷在漩涡里不能自拔,真的很想深入研究一下。
美国有那么多靠着救济金养活自己和家人的人,她们没有工作,甚至任何方法得到她们想要的,用毒品在荒废她们的每一天。
作者莉丝1980年出生的,那应该是35年前的事情了,相对发达的美国时代充满了太多的诱惑,但同时也缺失了太多的人性。
小婕发现《风雨哈佛路》还有电影版本,有机会去观摩一下!
风雨吟读后感篇四
这本书讲的是作者丽丝的成长历程,前面很大一部分篇幅写的都是她颓废、饿肚子、居无定所、没有人生目标、不知未来在哪里的日子。
所以书看到一半的时候,我有些犹豫,但最后还是坚持看完了。
因为我有一种直觉,看完这本书或许能改变我什么;或许,我一直以来的难题和困惑,这本书能给我答案。
我在上完寂静法师的课后,虽然再看书学习时有了较以往明显的进步,但我觉得有些根深蒂固的问题还是存在。比如,我依然特别喜欢玩游戏;比如,看书看久了还是会困。
那么怎么解决这两个问题呢?一个是玩游戏,一个是睡觉。
《风雨哈佛路》是个真实的故事,丽丝是真实存在着的人。她和我一样是人,我们没有什么不同。更何况,我和她相似的地方太多,这让我看到了和她的共鸣。
所以,我要把这本书的主人公、这个真实存在着的丽丝当做我的人生标杆!
丽丝每次想跷课和朋友出去玩时,靠的是动力;丽丝每次起不来床时,靠的也是动力;
我觉得我和丽丝一样,我最需要的不是自控力,而是动力。动力才更适合我!(在写这句话的时候,我很清楚我的心里不是盲目跟从。)。
后来在把《风雨哈佛路》快看完时,我下决心要戒掉游戏,每天花我尽可能多的时间看书写作,就像丽丝真正下定决心完成高中学业改变她的人生一样。
丽丝的基础很差,我的基础也很差。丽丝要付出比别人多几倍的努力,然后赶上别人的脚步,最终超过别人的脚步。我也要付出比别人多几倍的努力,然后赶上别人的脚步,最终成就自己!
尽管我和我心中的目标差距很多很多,但是丽丝不也同样吗?
我也要像丽丝一样坚持下来,她最终成功了。
然而在坚持的道路上,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每当午夜梦回、每当身心疲累、每当心情不好的时候,我都盯着电脑,心中十分的想要玩游戏。我怀念游戏里熟悉的楼房建筑,地图上或宽或窄的马路,山坡上被脚步溅起的尘土或草叶,还有队友的欢笑声、警惕声,还有与他们的互动……这些都让我无比怀念。
但我知道游戏除了能带给我短暂的欢乐以外,它的存在于我而言,并没有任何真正意义上的价值,它只是在浪费我的时间、我的人生。
如同毒瘾一样,明知道带给不了我人生真正需要的东西,却还是想要去做,然而又得克制自己不要去做。
所以这一次一次想玩游戏的冲动,都被我难受的克制住了。至今为止已经半个月了,我没有登录过一次游戏。坚持的时间虽短,但只有我自己知道,克制这种毒瘾般的欲望有多么让人难受,就像丽丝在上课时被朋友们鼓动逃课出去玩一样。
丽丝经受了理智与欲望的纠结,但她战胜了自己,她拒绝了他们。
我也要像她一样,坚持自己的信念,战胜自己,拒绝那些对我无意义的、浪费时间的事情。
我要成功,我要早日成功。
丽丝能做到,我也一定能做到。因为我和她一样,我们都是人,我们没有差别。
我不是想完全戒掉游戏,就像丽丝不是不再和她的朋友们出去玩一样。而是此时此刻不适合做这样的事情!我还没有成功,我怎么能想着玩呢?我应该抓紧一切时间加快我前进的脚步,这样我才能过我真正的、轻松而有意义的生活,像个我所希望成为的人那样生活。
风雨吟读后感篇五
读书可以经历一千种人生,不读书你就只能活一次!
哈佛大学一直是我梦寐以求的学校,甚至是无数人可望不可求的学校,一直认为能上哈佛大学的人必然天资聪颖,有着极高的天赋,非常人所能进也。可是有这么一个女孩儿,不仅考上了哈佛大学,还拿到了《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
她出生于纽约的贫民窟,父母吸毒,15岁无家可归,母亲患艾滋病去世,父亲因无钱支付房租被收容所收容,可怜的她到处漂泊,经常借宿同学朋友家,颓废度日,只为填饱肚子,因经常逃课高中只得一学分,只能进非传统性高中,幸运地进入了预备人文学院,偶然的机会老师带她和同学参观哈佛大学,让她对哈佛大学的学习氛围有了深深的向往,对生活重燃了希望与渴望。她用两年时间完成了高中四年的学业,并以全优考入哈佛大学,并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12000美元,解决了学费问题。如今,在全球各地发表演说,以激励人们跨越困境去追寻心中的梦想。
她曾因家里没法洗澡头发长满虱子遭同学厌弃,曾因为带同学借宿继父家被赶出家门流浪街头,曾因母亲的去世倍感无所希冀。“我经常静静地穿梭在他们的家中,从没好好地休息过一次,因为我不知道自己每天的归宿在何处”,是那段漂泊无依的内心独白,让我不禁心痛不已。
然而,想唱歌的人总能找到歌唱,从她对生活重燃渴望的那刻起,她坚信绝不要让不能做的事妨碍能做的事,她对自己说,你认为对你好的东西,你尽管向前冲去努力争取,不用管他们在背后胡说些什么。
上帝赋予我平静,让我接受无法改变的事情,赋予我勇气,让我改变能改变的事情,赋予我智慧,让我发现事物的不同。这是戒毒的硬币背后写着的文字,让我记忆深刻,也是女孩儿时刻去想着的文字。
对生活的渴望和对命运的反抗,足以改变自己的命运,完成所谓不能完成的事情,倘若没有实现,说明没那么渴望,献给所有为梦想正在奋斗的人,你总能看见自己辛路挣扎的身影,也会明白自己的渴望是否足够强烈。
风雨吟读后感篇六
双亲同为瘾君子,母亲双目失明,且有患严重的精神分裂症。
在本该备受呵护的年纪,她显得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默默承受着旁人难以想象的痛苦,有着出人意料的成熟,瘦弱的身躯担负着家庭的重任,懂事的让人心疼不已。
上街乞讨,吃垃圾桶里的食物,流浪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照顾时常犯病的'母亲……这些是她生活中的常态。
迫于家庭经济的压力常年不洗澡,头发上长满虱子。“身上有味儿”——这是同班同学给予她的评价,似乎也是他们对她最深的印象。
然而生活带给她的磨难并不止于此,上帝好像是有意和她过不去。15岁时,母亲因艾滋病去世,父亲被送进收留所,她成为了没有家的孩子。
但就是这样所谓不幸的女孩,又切实的告诉人们何为在黑暗中追寻光明,何为在绝望中找到希望,何为在不幸中抗衡命运。
母亲去世后,她极力将自己推荐进了一所高中。至此,她开始一心投入到学习当中去,选修了多门的课程,奔波于各个地方做兼职。节奏之快令许多人都无法接受,可她却咬牙坚持下来,不断地给这个世界带来惊喜——仅用两年时间攻读完四年高中课程,荣获1996年《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并步入世界最高学府哈佛大学。
她是伊丽莎白·莉丝,美影《风雨哈佛路》的主人公。自影片上映以来,观影者无一不被莉丝所震撼。
有人说莉丝的生活简直就是被上帝开启了地狱模式,更有人说,何止是地狱,十八层地狱都不够。可她甘于被困地狱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就算是十八层地狱。她也照样寻着那点微弱的光,奋力爬了出来。
记得在影片中,莉丝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时,有记者对她提问:“你为你的过去感到可怜吗?”她十分平静地回答道“我为什么要觉得可怜,这就是我的生活。我甚至要感谢它,它让我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往前走。我没有退路,我只能不停地努力向前走。”
毫无疑问,面对生活给予自己的磨难,莉丝并未整日以泪洗面,自甘堕落;相反,她直面命运,不悲不恨不怨,坚定的迈向未知的前路,她是生活的强者。
那么与莉丝比起来,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对生活说不呢?黑暗之中更能看清微光,逆境之中才更能发现希望。很多时候我们并不是被困难打败的,而是心底的那份懦弱,阻断了本该砥砺前行的脚步。
面对生命中的坎坷,我们也许无法做到子瞻“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般的淡然与洒脱、太白“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般的豪迈与自信,但只要不甘于命运的束缚,心怀信念去努力奋斗,就不曾输给命运。
生活中,很多人都常常抱怨说自己明明已经很努力了,可总是感觉得不到任何回报。这也许是事实,但你又可曾想过,正如春播秋收般,生活给予你的回音,也同样需要等待。没有人刚播撒种子就可以立刻收获,也没有人刚一付出就能够得到回报。正所谓“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我们都需要脚踏实地。心急解决不了任何的问题,相信时间终会给自己一个圆满的答复。
毛毛虫变成蝴蝶需要经历漫长的蛹期,随后蜕去一层层外壳。试想一下,人的成长不也正是如此吗?它是一个煎熬且饱含痛苦的过程,但却是通往远方的必经之路。没有人可以和生活讨价还价,生活不会随你的心意改变,你只有逐渐成长,做出改变,才可能更好地适应未知的生活。
人生道路上,难免不慎坠入阴沟,身处黑暗之中。但请不要放弃,仰望星空,脚踏实地,追寻希望。不必介意是否被生活温柔以待,也不要说来日方长,即刻的努力便是对命运最有力的回击。
风雨吟读后感篇七
翻到余秋雨的短文——《风雨天一阁》,忽然想起我曾经看过、体验过。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走进了天一阁,一个以藏书著称于世的藏书楼。
那天,吃过午饭,短暂的休息之后,一位朋友说:“走,我带你们去天一阁感受一下。”我们都响应,因为下午的时光不知道怎么样打发。去感悟一下藏书楼的书香与文化的历史底蕴,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乘车去天一阁。朋友也并不熟悉天一阁的具体位置,只知道一个大概的方向。于是,我们跟着他走,反正都不熟悉,错了,也不算什么失误,浏览宁波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也是一种收获,有收获总比无聊地打发时间要好过,心里总会舒坦一点,不至于因为荒废了美好的时光而懊恼。
那天,天气也是阴沉沉的,阳光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也许老天也让我们体验一下余秋雨笔下的天一阁,风雨中的天一阁也许就另有一种味道。
古代的藏书楼最大隐患或者说藏书楼最大危险就是火灾。木制的楼阁,再加上脆弱的纸页,都是怕火的。一把火,就能把几代人的心血、甚至几代的历史都付之一炬,在那残余的灰烬中,再也难寻历史的踪迹。只能是一生的叹息与遗憾。而创始人之所以取名“天一阁”,是因为去榷易经》中“天一生水”之义,想借水防火,以免除历来藏书者最大的忧患火灾。而天一阁在历史的洪流中就真的按照创造者的意图,演绎得淋漓尽致,依旧保持着原来的风貌,只不过多了些历史的沧桑与厚重。这不,今天又老天又飘起了雨丝!
面对选择,我们很难立刻就能做出无悔的抉择;而历史中的抉择就更是难了!历史的抉择如何,是遗臭万年,还是流芳百世,谁也不能站在历史的洪流中去评说,只有后人才能做出公正的评判!
范钦,一个真正的文化智者!是他将我们断残零落的精神史攒聚起来,为我们的建构了一个精神的家园,虽然,不是很大,但已经足够了!如果说大,那么,屈指算来,又有几个呢?恐怕如果有,那么也都被湮没在历史的海洋中。在历史中他能轻常人之所重,而重常人之所轻,在别人迷恋仕途之时,而他却在那个年龄将搜罗藏书融进了生命。
历史中和他同时代的人中也不乏藏书者,而残存下来的,流传至今仍然为我们所景仰的、瞻仰的则只有范钦所建立的天一阁这所藏书楼,其他的都随着历史而退出了舞台。为什么惟独范钦能永久地立在历史的洪流中呢?这和范钦的为人、气度是分不开的。也正因为范钦有一种超越意气、超越嗜好、超越才情,才有了他藏书楼超越时间的意志力!
历史就是一场没完没了的接力赛。而范钦所创造的历史该怎样继承呢?能不能将自己的一生的心血就在自己驾鹤西游之后也灰飞烟灭呢?“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况且这也并不是什么恩泽,他留下的是责任,沉重的历史的责任!范钦的长子范大冲从父亲的肩上接下了这个重担。没有信誓旦旦,但却比信誓旦旦更能打动人心。责任就是接力棒,一代代传下来。“子生孙,孙生子,子子孙孙无穷尽也!”就这样,天一阁就在这个家族的繁衍生息的历史中岿然不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真正地把藏书楼保存下来,并且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褪色,没有一定的规定是不行的'。俗语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范家也不例外,也许他们的规矩比别家更苛刻,更严格。但是也正因为严格、苛刻,藏书楼在没有在子孙后代的手中被葬送。虽然后来也有被偷,被盗,但是饱经风雨的天一阁依旧摇曳在风雨中,形成一道风雨中独特的风景,闪耀着历史文化的光辉,深邃而厚重!
走进淡褪了红色的大门,就是一个小小的庭院,原子很小,四棵饱经沧桑的不知道什么名字的树被栏杆围着,范钦的铜像就在树的中间。阴沉沉的天气就加重了历史的浓重感,顺着狭窄的小路,也就是走廊,走廊两旁排列的是藏书房间,介绍为范家藏书做出贡献的范家子孙。古色古香的简装或者精装的书都摆在书橱中,昏黄的灯光更让人觉得走进了历史的隧道,沐浴着历史的文化光辉。
风雨吟读后感篇八
人生跌到低谷,需要的是重新活一次的觉悟和认知。
困难是一个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人的一生就像是一个爬山的过程,倘若不经历风雨,也就意味着这个世界上没有高山,就无法体会会当凌绝顶的豪迈。
《风雨哈佛路》是一部励志作品,是一个美国贫穷、勇敢女孩的自传,作者莉丝·默里用自己坎坷的亲身经历,写下了这本书,是关于爱、宽恕、觉醒与奋斗的人生历程,她将此书献给所有身处困境的人,希望能帮助更多的人。
《风雨哈佛路》讲述了一个女孩从小在悲惨的环境下成长,最终通过自己的坚强与执着成功考入了哈佛大学,改写了自己的人生轨迹。用古人说的“置之死地而后生”,来形容她的奋斗历程,再恰当不过了。莉丝出生在纽约的贫民窟,她的父母贩毒、吸毒,没有工作。一家人全靠政府发放的救济金维持生活。即使父母吸毒,但莉丝依然爱着他们。她从小成长在饥饿的环境中;莉丝穿着肮脏的衣服去上学,她的头发里时常有虱子,同学们经常嘲笑她,终因逃课被送进女童院。
15岁时,莉丝的母亲因艾滋病离世,几年后她的父亲也因病去世。从此她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她开始流落街头,捡拾垃圾,偷东西,她整夜乘坐地铁,因为这里才是她的栖息之地。人海茫茫,她孤苦伶仃,无依无靠,踽踽独行,连情感歇息的地方都没有,可是她怀着改变窘境的梦想,继续前行。
莉丝心里明白,在自己的生活之外,还有一个璀璨明亮的世界,只是她与那世界始终相隔甚远。她决定不再继续流浪的生活,她要改变命运,重返校园。无处安身的莉丝常在地铁站、走廊里学习、睡觉,她用2年的时间完成了4年的课程,并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以优异的成绩被哈佛大学录取,面对逆境与绝望,她不屈服的勇者精神,令人叹服!
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利丝曾说:“我为什么要觉得可怜,这就是我的生活。我甚至要感谢它,它让我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往前走。我没有退路,我只能不停地努力向前走。
我前些年也经历很多挫折和磨难,母亲身患重疾,父亲身体状况也欠佳,自己身体素质较差。每天繁琐的事情已经让我焦头烂额,即使今天再难过,明天依旧要早起准备早餐、熬中药,有时还要把午饭准备好,每一天我都在苦苦撑着,因为我真的不能倒下,我爱我的父母,不管他们是什么样的人,我能接受他们的不完美,我要保护他们,为他们遮风挡雨。
感谢自己的坚持,越是生活艰难时,越是严格要求自己,生活的磨难正是我修炼自身的机会,生活在我每一天的努力坚持中慢慢变得好起来,如果再回到从前,我想我依然会坦然接受生命中的所有馈赠。自强爱人,方可被人所爱所尊重每一个人都应该问一下自己,是否有资格去抱怨生活。人生是可以选择的!
每个人的一生都可能会陷入低谷,倘若能拥有重新活一次的觉悟和认知,自己创造的幸福,才是温暖的港湾。在莉丝身上,我看到了读书带来的巨大价值。多读书,读好书,更新、升级认知,才能遇见更好的自己。
我坚信荷花定律。一个荷花池,第一天荷花开放得很少,第二天开放得数量会多一些,之后的每一天,荷花开放得数量都会比前一天多出一些。如果到第30天,荷花就开满了整个池塘,在第几天池塘中的荷花开了一半?如果你认为是第15天就错了,答案是第29天。这就是荷花定律,也叫30天定律。很多人在为梦想奔波的道路上,辛勤付出,为何没有结果?有的人在第10天放弃了,有的人在第20天放弃了,甚至有的人在第29天的时候放弃了,他们离成功只有一步,唯有一直坚持到第30天的人,才得到了成功的垂爱。你所有的努力,都会在未来的某一天,突然开花结果!
人生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苦难,以及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当处于人生逆境和低谷的时候,可能会抱怨自己遭遇的一些事情都不顺利。在孟子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中,就已经给这样的事情做了定义。这些困难都是成就一个人的方式,在经历了这些磨难之后,一个人的意志也将得到打磨,通过一系列的劳苦和困顿,让一个人的意志更加坚定,让一个人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正如海明威所说:“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是时间会告诉我们,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最强壮的地方。”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无论现在怎样,我深信未来的日子里会发生什么,取决于我今天的选择和行动。
风雨吟读后感篇九
这是一本关于爱和成长的书,这是一本在你阴郁时能让你提起对生活宣战的勇气的书,这是一本每个对生活有美好向往的人可以从中汲取力量的书。
当然这只是一个对莉丝·默里从出生到考入哈佛一个简要概括,电影风雨哈佛路也只是选取了莉丝·默里童年回忆中的一部分,还有努力读书的那部分。我阅读了原著中文翻译版我才知道,她是一个有许多我们难以想象的故事的人坚强女子,她的内心自始至终充满着对她的家人的爱。她擅长交朋友,尽管在学校的时候不被人待见,她也能在学校外得到真挚的友情。但在书文字中你却感受不到莉丝·默里对生活的抱怨悲愤或是冷漠无情,贯穿整部书的有的只是对家人的爱,还有对朋友的感谢,以及对生活的美好憧憬。书中的文字有很多是她的内心独白,还有对生活的向往。这是关于亲情、爱情、友情的故事,这是能让我们瞥见生活不易的一本关于成长的书。更多发生在她身边的事我就不一一概括了(其实是人物名字我都记不住了,但这并不妨碍什么),相较于我们平常人家的生活,痛苦和不幸成了她的家常便饭;流浪寄宿是她童年生活的主旋律;努力读书是她在历经千辛万苦后最后一搏。书中大部分内容没有集中在“哈佛”而是集中在“风雨”和“路”上。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读莉丝·默里童年的不幸故事,让我感觉有些阴郁,而她对母亲的爱却让我感到她和她的家人生活得无比温馨。她时不时的'幻想又让我觉得她是一个坚强的女孩,最让我感动的是她在一无所有后还是选择努力读书并最终得到了名额不多的奖学金,这份勇毅实在令人动容。
我想象着莉丝那时的模样,虽饱经风雨但光芒四射,虽身材矮小但坚实挺拔,虽一无所有但笑容满面。
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是对成熟的感悟,对生命的热爱。读这篇文章的人你是不是有了阅读原著的冲动呢,我建议你们先看电影再看原著,这样的话你们可以深刻体会主人公的情感。
总结,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才是真的英雄。一个逆袭人生的真实故事,莉丝·默里,一个小人物却光芒万丈。风雨哈佛路——对生存的惊险记载,相信你读完以后会有所改变!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
正如余秋雨先生说的,我心底中的山水并不完全是自然山水而是一种“人文山水”。虽然没仔细去揣摩但确实让我感触很深,尤其是《风雨天一阁》。
小时候,知道宁波有一座藏书楼——天一阁,感到无比骄傲,因为它就在我所在的城市——宁波。上完初中,到宁波读书,感觉离天一阁近了许多,但却从未走近过它。记得读师范的时候,我们的语文老师也曾向我们介绍过天一阁,当时的我听的特入迷。看了余秋雨先生先的风雨天一阁,更是记忆犹新。
天一阁之所以叫天一阁,是创办人取《易经》中“天一生水”之义,想借水防火,来免去历来藏书者最大的忧患火灾。文中的这段文字,“只要是智者,就会为这个民族产生一种对书的企盼。他们懂得,只有书籍,才能让这么悠远的历史连成缆索,才能让这么庞大的人种产生凝聚,才能让这么广阔的土地长存文明的火种。”对我有极大的震动。范钦不仅是一个真正的文化智者,而且还是一个人格健全之人,是他将我们断残零落的精神史攒聚起来,为我们建构了一个精神的家园,虽然,不是很大,但已经足够了!
文中也提及了书法大师丰坊和他的侄子范大澈,他们也是藏书家,却并未传承下去。藏书仅凭一人之力,是不能久远的。范钦不仅仅把藏书作为爱好,更把藏书看成是一种使命,而且是整个家族的使命。这也是天一阁自明至今数百年,岿然独存的原因了。
天一阁只是一个藏书楼,但它实际上已成为一种极端艰难、又极端悲怆的文化遗迹。那一种精神,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就我自己而言,做事都是只有3分钟热度。看同学天天写日记,觉得是个不错的习惯,也尝试着每天写点什么。结果写了一个礼拜,没有坚持下去。我对写作缺乏兴趣是一原因,感觉象在给自己找借口。但最重要的是坚持的决心不够。
想看天一阁藏书而不得的钱绣芸姑娘,惋惜之余令人敬佩。在婚姻很不自由的时代,既不看重钱也不看重势,只想借着婚配来多看一点书,很是令人感动。由于家族的规定,她还是没能踏入藏书楼中看书。曾经的我想,藏书楼,藏了那么多书,却不准人看,连家人都不能看,藏了这么多书是做什么用?现在的我,终于明白,不对外开放是为了更好地传承下去,只是,这些规矩只能防君子,却不能防小人。
余秋雨先生在最后写道:什么时候能把范氏家族和其他许多家族数百年来的灵魂史袒示给现代世界呢?现在,他们的灵魂和精神已深深的印刻在我的心中。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一
暑假里,爸爸送给我一本书,我刚拿到手就被封面上的女孩吸引了:她留着金色的长发,眼睛凝望着远方,目光深邃而又含有殷切希望,振奋人心!最迷人的是她那莞尔的微笑,她笑得那么甜蜜,那么欢畅,那么心醉,好像从来就没有忧愁与烦恼。我立刻爱不释手!这本书名为《风雨哈佛路》,封面上的女孩便为主人公莉丝。
莉丝出生呢个在纽约的贫民窟里,尽管父母吸毒,但她仍然深爱着他们。她在毒品、母亲艾滋与饥饿中度过了童年。她因饱受同学嘲笑不愿上学被送进了女童院。15岁时,莉丝拼尽全力维持家庭最终破碎,她开始流落街头,整夜只有在地铁中才能温暖入梦。但在莉丝流落街头时,母亲因艾滋感染而死,莉丝深受触动,她决定改变生活,重返高中。莉丝在流浪之中学习,她用两年的时间完成了四年的课程,最终考入哈佛大学。
读完了此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我坚信,莉丝早就知道,自己的生活之外,还有一个光鲜明亮而又精彩的世界,只是她与那世界几乎永远隔绝了。我也相信,对于莉丝来说,希望之光一旦熄灭了,生活刹那就变成了一片黑暗。
再钻得深一点去想吧,莉丝是一个乐观开朗、忍辱负重、不屈不挠、敢于与命运做抗争的小女孩。在父母吸毒为了麻醉自己,忘记童年的悲惨遭遇时,她没有说什么,因为她理解他们,所以她选择了微笑;在流落街头,无衣无食时,她选择了一笑置之;在上小学别人嘲笑她时,她还是选择了微笑!
难道我们这些小学生、年轻人真的不应该好好想想吗?你生活得比她更糟吗?你的努力和她相差多少呢?扪心自问:你尽力了吗?挫折和逆境不是用来看轻的,它们也是生活的一部分。其实只要信念不倒,只要梦想尚在,我们就会有力量,我们就不会停下,一直向前。美国的诺曼、文森特、友尔说:“逆境要么使人变得更伟大,要么使他变得更渺小。困难是从来不会让人保持原样的。”其实我们从来没有像莉丝一样无路可退过,所以,我们缺乏勇气和力量。而莉丝靠着微笑,走出了困境,更确切地说,她爬出了深渊,沐浴到了柔和的春光!而我们这些年轻人何曾真正努力过呢?我们都是平凡的人,却可以让自己的生活不平凡,所以,请向着阳光,笑一笑,“杀”出一条属于自己的人生道路吧!无论你的身份如何,只有我们赋予生命意义的时候,生命才真正有了意义。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我自己小时候。小时候,妈妈带我去南郊玩平衡木吊桥,我看其他小朋友都玩得如鱼得水,也跨上了吊桥,结果当我刚跨上去,由于没抓稳,没掌握技巧,摔了一个“狗啃泥”,我吓坏了,坐在地上,哇哇大哭。如今回想起来,我觉得“生活真的就是这样严峻,如果你不求战胜困难,困难也就会吞没你。”
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跨越困难、微笑着去寻找心中的梦想吧!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二
最近我从学校图书馆借了一本好书:《风雨哈佛路》,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的主人公莉丝,她出生在纽约,出身贫寒。她的父母因为患有艾滋病,吸食毒品,所以莉丝只能在毒品,艾滋、饥饿充斥的环境中度过童年。家里的经济条件非常有限,在学校莉丝穿着肮脏的衣服,一头藏着虱子的头发,这样一来她经常让同学们嘲笑愚弄。最终她选择逃课被送进女童院。15岁的时候,莉丝拼尽全力护住与维持家庭最终破碎,她开始流浪街头,拾捡垃圾,偷东西,整夜乘坐地铁,只有这里才能温暖入梦。当她在流浪街头的`同时,母亲因艾滋病发作而死。此时的莉丝深受触动,她决定不再过这样的生活。她用努力奋斗来改变自己的命运,重新回到学校继续就读高中。当然,她经常在熟悉的车站,走廓里学习、睡觉,她付出的比其他人多得多。她用了两年的时间完成了四年的课程,并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哈佛大学。
她是一个独立勇敢,自强不息的女孩。现在,我生活在幸福和睦的家庭,我更应该去好好珍惜,发奋学习。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三
读完《余纯顺风雨人生日记》,很受了些打动,他真不简朴,独自徒步中国,足迹四万余公里。尤其令人感叹的是,五条入躲的公路,他竟逐一徒步征服了。是不是后有来者不好说,但他的豪举确是前无古人的。
艰苦的行程与阅历磨砺了他,以他自己的话来说,由浮躁、功利趋于浑朴宽阔,我很赏识书中的一句话:“鸟儿已经飞过,空中不留痕迹”,当然,余纯顺不可能不留下痕迹,但气量气度达于此,人的.心灵确有一种升华之感。我钦佩他的勇气、聪明与能力,良多令人神去的地方他都往了,如梦的赛里湖、辽阔的呼伦贝尔、巍巍祁连山、茫茫兴安岭……余纯顺,大天然的儿子,他终极倒在了大天然的怀抱中,只是太年青了些,令人扼腕。
纯顺日记总的来说还可以,能在艰苦跋涉中写下那样的文字甚是不易,各地山川景物,人情风采能管窥一豹,不能苛求作者。但我认为,他不能算是一位文化历史知识丰硕的作者,他在河南登封对嵩山言,此地少林寺名气大了些,风景一般,语言过于武中断。登封的三皇寨与嵩门一带的风光都是够当次的,余没有往过,可能也没有听说过,这不能怪他。登封还有一个极大的特色,此地是三教会粹之地,嵩阳书院、中岳庙、少林寺都有极深挚的文化涵蕴,余没有提及。我想,他作为旅行家,可能珍惜时间,更望重自己走过那些地方,而不在于刻意寻求各地的历史文化渊源吧。
今后会不会有一个徒步走完中华大地同时又有丰硕的文化历史知识的人,他的壮行不仅是足迹所至,不仅是感人奋起,而且能使我们望到祖国锦绣的山川与灿烂的文化呢?我期待着。
余纯顺比徐霞客走的遥,走的辛劳,徐霞客比余纯顺写的隽永,写的有历史价值。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四
《风雨哈佛路》说的并不是哈佛大学里面大学生们的爱恨情愁,不是纪念他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而是一个女孩考上哈佛大学一路上的风风雨雨。真是佩服某些人,总是能想出那么优美的言辞去装点世界的一切。
标题虽然优美,但是电影内容还是很真实的。生活总是无情,我们不能够有一个高帅富或白富美,没人会为我们指出一条可以一帆风顺的路。我们一直被生活推着向前走,不知道自己的方向,总期待会有什么事情或奇迹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从而改变自己的命运。像主角丽丝一样,虽然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但父母都有吸毒最后还染上了艾滋病。自己缺乏父母的照顾,上学的时候却因自己的不同被同学歧视。自己一直渴望着父母能够对自己多点关爱,能够像其他的孩子一样被父母照料着自己的生活,但父母总是不瞅不睬。8岁的那年父母分开了,自己因不愿意上学被社工送进了女童院。到了15岁那年和一个有着同样问题的女孩一起开始了流浪生活,一起乞讨、盗窃。到了16岁的那年,自己唯一的退路——母亲,也因为疾病而离开了人世。这时候丽丝才发现自己一直所期待的事情不但没有发生,反而变得更加糟糕。终于明白到自己如果不去伸手往上爬的话,就只能够一直停留在底层,没天围着毒品、性或者活命而烦恼,自己可能以后只能够做一个捡垃圾的,或者一名妓女。最后凭着自己的天赋,丽丝还是成功的逆袭了。获得了纽约时报的奖学金,在哈佛大学上学有自己的公寓,不用再为生活而奔波。
是不是我们明白了一些道理,就可以成功呢?肯定不是,除非你又一个足够强大的背景让你不断去挑战。我们总是害怕失败,因为失败了什么都没有了。但有时候我们对自己所拥有的是否过分期待,路还是我们自己去创造的。我们现在会觉得生活并不是那么理想,这并不是我们想要的。很多时候我们也明白到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是对自己的挑战,但我们却又总是选择了从侧面绕过,而不敢正面去面对。为什么我们看到别人的经历总是那么深刻、实在,那是因为我们总是在意别人,却从来没有为自己脚下走着的路去瞩目一眼。好好的生活,珍惜自己经历的一切,好的坏的结合在一起才是生活。到我们老的时候,可以跟我们的孩子传授自己一路走来的经历,虽然我们不能活在世人的心中,至少还有人记得我们曾经活在这个世上。
好像有点跑题了,回到正题。
一路走来还需要心中有爱,不要让期待我们的人等得太久。丽丝生活的环境和遭遇都不算好,但她却一直没为此沮丧,而是一直没有忘记过父母对自己的关爱。哪怕只是曾经为她做过的一、二件事,纵然她父母并没有给予多少关爱,甚至还抛弃了她,但丽丝依然还是那么爱着自己的父母。到成功之后,问起她最想挽回的是什么?她还是回答希望能够有一个完整的家。这也是她一路走来最大的力量。
如果你有梦想,你就得捍卫它,那些无所作为的人总是想打击你。像丽丝的朋友都觉得像他们这样底层的人,一生也只能够庸庸碌碌,读大学简直就是一个笑话。但是丽丝还是坚定自己的方向,最后考上了哈佛。所以说在关键时刻站在你的角度去思考的才是真正的好朋友啊。
总的来说《风雨哈佛路》还是一部很好的电影,她说的不是教我们做人的道理。而是要我们学会去突破,很多东西知道了还是要靠实践去实现自己的梦,而绝非说说而已。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五
洪战辉是个懂事的孩子,即使家里那么地一贫如洗,但他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渐渐地,洪战辉长大了,考上了一所大学。因为家庭的贫困,他只能靠做小本生意赚取学费。开学后,他又利用课余时间建立了一个电话卡经销网络来维持生存。最终,他每个月都有600元的收入,能够维持全家人的生活了。
爱迪生出身低微,生活贫困,他的“学历”是一生只上过3个月的小学,老师因为总被他古怪的问题问得张口结舌,竟然当他母亲的面说他是一个傻瓜,将来不会有什么出息。爱迪生虽未受过良好的学校教育,但凭个人奋斗和非凡才智、自信、自强、自立获得巨大的成功。他自学成才,以坚韧不拔的毅力,罕有的热情和精力从千万次的.失败中站了起来,克服了数不清的困难,成为美国发明家,企业家。
海伦·凯勒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却努力的从一个让人同情默默无闻的小女孩变成让全世界尊重的女强人。如果生活真的不公平,那么,生活对她的不公平可谓到了极致。她完全可以放弃她的梦想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放声痛哭,没有人会责怪他,她也完全可以躺在床上或坐在椅上,像一个植物人一样由人服侍。可是这一切,她都没有做,她只是吃力的在老师的帮助下学习盲语,触摸着事物,仅仅凭着她永不言败的信念和坚持不懈的意志,就把理想的天空涂上了人生最亮的色彩。
西汉司马迁少年时就涉猎群书,立志继承父业。正当他撰写的《史记》进展顺利的时候,“李陵事件”的牵联,使他遭受宫刑。面对这奇耻大辱,他不是叹息、沉沦,而是锐意进取,“幽而发愤”,他含冤蒙垢数十年,终于写出了“通古今之变,成一家言”的《史记》,流芳后世。
生活中不可能都是平静与安宁,每个人都会经历风风雨雨、遭遇挫折,这是生活中难以避免的事。面对这些,我们应该去打败它、战胜它。我们应该相信,只有走过挫折,未来才会向你绽开灿烂的笑容。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六
读过《暴风骤雨》的人都知道,在这充满镜头感的语言背后,真实的历史发生在1946年到1948年间。随着中共中央东北局从各军政机关抽调一万多名干部,奔赴东北平原和山地的各个村屯,一场新的战斗打响了。正是暴风骤雨式的土地改革使千千万赤贫的农民走上了革命到底的义无反顾之路。正是农民、工人、知识分子的全面革命化,成为中国革命的特点,也成为中国革命必胜的保证。“庄家人翻身啦”一句,离开了旋律调性,它是呼喊,是叫嚷,是霹雳电闪,它唤醒了阶级,带着拼却一身热血的决绝。周立波在里面描写的赵玉林、郭全海、白玉山夫妇还有老孙头,形象都很鲜明,而且也写出了正面人物的成长历程,可以说真实再现了当年东北的土改风云。东北方言的大量使用也很不错,幽默含蓄,富有地方气息,风土味道,其中人物的心理刻画和细节描写甚为精湛,深入浅出,耐人寻味,令人拍案叫绝,当初我就是因此而“走火入魔”的.。
文中的地主韩老六可谓是反面人物的代表,就像现在的富人,他拥有大面积的土地,富得流油,而租种他土地的佃户却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最后势必会引起人们造反。假如韩老六让他的佃户缴少量的租子,佃户吃的饱穿得暖,能过上富足而有余的日子,佃户们怎么会起来造反呢?韩老六最后又怎么会走向灭亡呢?当然当时的中国不止一个韩老六,正如现在也不至一个富人。现在富人们周游世界享尽人间荣华,穷人们却在为生计拼命流血流汗。为了老百姓的生计,提高工资提高待遇应该是刻不容缓。
最后,让我们为有这样的社会国度而自豪,为这样的国度中的英勇不屈的人们而骄傲!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七
暴风骤雨袭来,袭击着本已多灾多难的小屋,小屋无力的飘摇,那样子摇摇欲坠。
众多微笑的眼,怀疑的脸,以及观望的渴求分得那一份纯净美好的心之露的人们,无语静默着,如压下来的云。天,灰蒙蒙的又阴沉沉的,仿佛是冬雨将至。那将是一场寒。
谁说人穷志就要短?谁说苦难面前就该要埋怨?谁说暴风骤雨中就要接受别人的——嗟,来食!是啊,心底的善良,不是做给别人看的,是源于内心的无价。我赞赏《暴风雨》中,挺起腰身依然说拒绝的你,是的,上苍绝不会令你山穷水尽,我的质朴的朋友们,善良的朋友们,心如佛,则所见皆为佛;心无尘,则所见皆无染。
事事,人可不知,己可不自知。但,天可知,地可知,我佛陀知。我心无求,亦无所失。
每每到寺里,都会为煎熬中的朋友们祈福,礼拜佛陀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那些在煎熬中辛苦的朋友们、人类、和万物生灵祈福、脱苦。
如意是个幸运之人,上苍赐予我感恩的魔瓶,善良的.心智,只轻轻地就把苦就化作了甜。
感恩上苍,让我认识了这么多的朋友,感恩我佛,让我看清楚了自己的心和背影,我怀揣着感恩一路走,一路走。
别让自己的心境,左右了自己的判断;别让自己的情感,遮蔽了你原本的善良。很多时候,人会有所思,会有所悟。人生苦短,别让自己活在怨恨里煎熬。是心里话,真的是心里话,快乐与否总是由自己决定的。
把心境变淡,把心性至纯,一切的一切都会自然,平和。
祈愿,真心祈愿,为每一位朋友用心祈愿,为万物生灵祈愿。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八
小鱼喜欢大海,因为每一朵浪花中,都讲述了一个动情的传说;小鸟喜欢天空,因为每一片白云里,都流传着一个美妙的故事;我,喜欢读书,因为每一本好书里,都蕴涵着一个深刻的道理。在每一个安静的夜晚,手捧一本书,便是我最快乐的生活。我曾经读过一本令我十分难忘的书,直到现在,也记忆犹新,它的名字叫《风雨哈佛路》,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女孩莉丝从社会的最底层——贫民窟,通过努力,踏入哈佛学府的故事。莉丝出生在纽约的平民窟,那里肮脏,混乱,她的童年,可谓艰辛。饥饿,毒品,艾滋病,充斥在她的童年中。她流浪,她偷东西,她整夜乘坐地铁,这一切一直持续到她的妈妈去世的.那一天。那一天,她第一次意识到,她不应该如此了,于是,她奋力读书,只为爬出深谷,沐浴阳光。她用各种零碎的时间来读书,在短短的2年内,完成了4年的学业,获《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考入哈佛。可这一切的背后,她又付出了多少的努力?我,出生在不算富得流油,也不算穷的潦倒的家庭,但是我,并没有像她那样奋斗,我有更好的学习条件,理应更努力的学习,但我却在白白浪费它,并没有奋力拼搏,我感到万分羞愧。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令我感触很深:“我没有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是因为我一直在努力,现在梦想并不是遥不可及,如果我更努力呢?每个人都在努力,你为什么还不赶快拯救你自己。”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经历风雨怎见彩虹,未曾流过血的手指怎能弹出世间之绝唱。我们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现在的不幸将是对我们最大的历练,相信自己,相信明天会更好。没有播种,何来收获;没有辛苦,何来成功;没有磨难,何来荣耀;没有挫折,何来辉煌!存鹰之心于高远,取鹰之志而凌云。习鹰之性以涉险,融鹰之神在山巅。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九
生活像一条曲折蜿蜒的山路,在这条山路上行驶久了,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天气,有时阳光明媚,有时阴雨连绵,甚至会遇到暴风雨。幸运时你会找到一间小屋避雨,但更多的时候总是被暴风雨淋得遍体鳞伤。
小时候,我总以为自己是最幸福最快乐的,因为我不但有父母给予的爱,还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给予的爱。我像生活在蜜罐里一样,每天都觉得天非常蓝,阳光非常明媚。我从来也没见过暴风雨,更没有体会过那种暴风雨来临时的感受。
晴朗的日子在慢慢减少,我却没有意识到这是暴风雨来临前的预兆。
爷爷住院了,因为肝硬化,以前也有过类似的事情,不过是输几天液体就好转了。但是这一次不一样,非常长时间都没有好转,一种不祥的预感笼罩了全家。
最后一次见爷爷,是在一间祖屋,爷爷非常安详、非常安详。他静静地躺在那里。不过,爷爷脸上不见了昔日的神采,平时偏胖的身材,这时只能用瘦骨嶙峋来形容了。“爷爷,我来看你了。”爷爷微微睁开眼睛,只是非常虚弱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又闭上了。这是最后一眼,虽然只有几秒钟,但是却永远刻在了我的脑海中。在那个眼神中,包含着许多无以言表的感情。
爷爷去世后,有许多人来祭拜他,来祭拜的人,个个地表情都非常悲哀。而我,我比他们每个人更加的悲伤,因为我失去了一个疼爱我的人。
如今我走到那间祖屋里,一切都是那么熟悉。瞧,爷爷下巴那些短短地胡须,那时,我总是喜欢摸一摸,脸挨着脸,缠着爷爷给我讲他小时候地故事,给我买好吃的。
在我脑海里有许多关于爷爷的记忆,现在再也不会有新的记忆出现了,只剩下回味了。对爷爷的记忆中断是在7年前,最后的一个片段定格在了那个冰冷的夜晚。爷爷去世后,我尘封了一切回忆,直到姥爷去世6年后,我才再次打开这些尘封的记忆,但每次心中都会滑过隐隐的一丝疼痛。
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爷爷再给我讲一段故事,给我买我最喜欢吃的东西,再让我摸一下那一脸扎扎的胡子。但我知道,一切都过去了,不会再来。
风雨吟读后感篇二十
读完《余纯顺风雨人生日记》,很受了些感动,他真不简单,独自徒步中国,足迹四万余公里。尤其令人感叹的是,五条进藏的公路,他竟一一徒步征服了。是不是后有来者不好说,但他的壮举确是前无古人的。
艰苦的行程与阅历磨砺了他,以他自己的话来说,由浮躁、功利趋于浑厚宽广,我很欣赏书中的一句话:鸟儿已经飞过,空中不留痕迹,当然,余纯顺不可能不留下痕迹,但心胸达于此,人的心灵确有一种升华之感。我钦佩他的勇气、智慧与能力,很多令人神往的地方他都去了,如梦的赛里湖、辽阔的呼伦贝尔、巍巍祁连山、茫茫兴安岭余纯顺,大自然的儿子,他最终倒在了大自然的怀抱中,只是太年轻了些,令人扼腕。
纯顺日记总的'来说还可以,能在艰苦跋涉中写下那样的文字甚是不易,各地山川景物,人情风貌能管窥一豹,不能苛求作者。但我以为,他不能算是一位文化历史知识丰富的作者,他在河南登封对嵩山言,此地少林寺名气大了些,风景一般,语言过于武断。登封的三皇寨与嵩门一带的风光都是够当次的,余没有去过,可能也没有听说过,这不能怪他。登封还有一个极大的特色,此地是三教会粹之地,嵩阳书院、中岳庙、少林寺都有极深厚的文化涵蕴,余没有提及。我想,他作为旅行家,可能珍惜时间,更看重自己走过那些地方,而不在于刻意寻求各地的历史文化渊源吧。
今后会不会有一个徒步走完中华大地同时又有丰富的文化历史知识的人,他的壮行不仅是足迹所至,不仅是感人奋起,而且能使我们看到祖国美丽的山川与灿烂的文化呢?我期待着。
余纯顺比徐霞客走的远,走的辛苦,徐霞客比余纯顺写的隽永,写的有历史价值。
风雨吟读后感篇二十一
在假期中,我读了老舍先生的代表作《骆驼祥子》。其中《烈日和暴风雨下》这一章令我明白了旧时代劳动人民的辛苦。
文章的内容祥子在烈日和暴风雨下拉车,表现了旧时代人们的痛苦生活,在这样不好的环境下拉车,这是祥子的'什么精神呢?这是为了挣多几分钱而不懈努力吗?这是祥子的骨气吗?不,他的生活这样痛苦,是旧社会的压迫。旧社会旧生活使每一个老百姓都过得这样悲惨。
这使我明白到:旧社会的生活是痛苦的,人民是以强欺弱的,强者往往是弱者眼里可恨的人。最后,最痛苦,最无奈的却是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