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专科法律毕业论文(专业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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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专科法律毕业论文篇一
工商管理就研究工商企业经济管理基本理论和一般方法的学科,包括企业的经营战略制定和内部行为管理这两个部分,在学习的时候可以选择全日制的方式也可以选择其他的教育方式,下面我们这篇文章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电大工商管理专科论文,如果是相关专业的话,可以进行了解一下。
摘要:基于供应侧改革的研究前提下,我国的综合国力和经济实力取得显着的进步,同时也促进了工商管理信息化的发展。在我国政府存在众多管理部门,其中工商管理部门作为职责较为重要的部门,为有效开展内部的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工商管理措施的关键。为此,本文根据工商管理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意义作为研究前提,分析了工商管理信息化面临的难点,为提高工商管理信息化发展创新提出了几点措施,为我国的工商管理信息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工商管理;信息化;策略;创新研究;
随着现代化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各大管理部门为了开展业务活动,必须提高内部的信息化平台建设,从而提高管理部门在管理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在工商管理信息化发展中具有较多的发展特点,如,依赖性、复杂性等。但是现代化工商管理信息化建设体系还存在着相应的弊端,使得工商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较为落后。为解决工商管理信息化所存在的相关问题,本文提出了几点创新研究措施,为相关的研究人员提供理论基础。
一、论述现代化工商管理信息化的重要性分析。
(一)论述工商管理信息化的要素分析。
随着现代化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同时,也促进了工商管理信息化的发展。在工商管理信息化的发展过程中,其突出最重要的特点是依赖性。工商管理的工作涉及的领域虽然存在相应的资源管理,但是为有效地开展信息化资源数据,就必须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为此,工商管理信息化具有依赖性。工商管理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具有一定的复杂程度。这种复杂程度的造成是根据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进行及时调整,进而使得工商管理信息化具有复杂性的特点。
在现代化工商管理信息化发展过程中需要资源共享的发展模式。由于工商管理部门所涉及的工作较为广泛,为此在开展工商管理工作时,需要将管理工作和信息化水平相互结合,在开展工商管理工作时充分借助信息化发展的模式,保证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在现代化工商管理信息的发展中需要遵守理论结合实际的发展模式。工商管理部门工作涉及到各个领域,相关管理人员在建设工商管理信息化平台时,需要充分借助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相结合,进而借助现代化计算机网络平台,充分关注各个企业和商户的实际发展状况,并依次为依据做出个性化的网络服务体系。
(一)工商管理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体系存在不足。
工商管理部门的信息化建设需要政府的资金投入,能够积极的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管理设备,从而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为此,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目前,工商管理部门的资金链存在严重弊端无法有效的保证工商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在资金领域上就限制了工商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发展。
(二)缺少先进的信息化建设模式。
通过大量的调研数据表明,目前限制工商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的重要因素,就是缺乏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技术。现存的信息化建设发展模式已经无法为工商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做出贡献。另外,通过使用不科学、不合理的信息化建设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将会降低工商管理部门信息化发展的整体水平,进而影响工商管理部门的形象。
(三)工商管理监督体系存在弊端。
目前工商管理部门的各项工作,需要信息化平台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先进人才的培养方面,进而忽视了对工商管理信息化平台监督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相关的监督管理人员处于懈怠的状态,使得工作人员没有工作积极性,进一步限制工商管理部门的信息化平台建设。
三、提出工商管理信息化发展的'创新性研究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商管理信息化网络系统。
通过科学合理的建立工商管理信息化平台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工商管理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另外也能够实现工商管理的监督职责。工商管理部门需要建立健全完整的网络信息化平台,保证监督体系的完善。比如;有关企业部门在对工商管理部门信息化网络进行升级和改造时,也需要对公共服务领域的网络进行升级,从而保证优质的信息化平台,为工商管理监督体系奠定基础。
(二)建立健全信息化发展方式。
通过上文可以看出,现如今制约着我国工商管理信息化水平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先进的管理模式。为此就必须通过科学方式,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信息化发展模式。在构建完善的信息化发展模式时,需要充分根据企业的发展现状,制定科学有效的方式。另外,需要在构建信息化发展模式的前期,需要进行以大量的市场调研工作,充分了解工商管理部门的业务,从而明确发展的方向。对于符合现如今工商管理程序的模式有的放矢,更新工商管理的业务。还需要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工作标准,加快工商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建设。
(三)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
任何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高素质、高水平的工作人员。为此,在现代化工商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需要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养和专业水平,从而保障信息化平台的正确实施。对此。工商管理企业需要定期的培养相关的工作人员,并积极地引进西方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制定完善的员工培养模式。另外工商管理部门还需要设立一定的激励制度,实行奖罚分明,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保证现代化工商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提高。
总结:
综上所述,为有效地提高工商管理信息化水平,必须通过多角度进行分析工商管理所面临的现状和基本的发展理念,从而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另外,需要培养企业内部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为工商管理部门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形象,进一步提高现代化工商管理信息化水平的发展。
参考文献。
[4]赵峥。大数据时代学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思考[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19,3(01):67+70.
摘要:近年来,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社会经济发展速度比较迅猛,工商管理作为市场经济管理的职能部门,面临着全新的挑战。良好的工商管理不仅可以帮助企业正常经营与生产,还有助于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在社会市场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工商管理之间的关系。文章对新经济形势下我国工商管理现状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新经济形势;工商管理;人才培养;内部控制;
在新经济形势的背景下,工商管理的重要性与作用日益凸显,工商管理通过综合运用管理学、经济学、会计学等专业理论,使用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帮助企业进行经营与管理,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保障,进而促进社会市场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但是,现阶段工商管理还存在部分问题,必须对其重视并进行有效解决。
在新经济形势下,市场经济在不断地发展与创新,工商管理人员作为工商管理工作的主体,对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大的挑战。工商管理人才分为初级人才、中级人才以及高级人才,通过相关调查研究得知,目前人才市场仅仅满足了工商管理对初级人才的实际需求,中高级工商管理人才还比较欠缺,根本无法满足新经济形势下工商管理的需要。长期以来,这一问题并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在工商管理人才培养过程中,培养方式比较单一,过分注重理论教学,与实际工作需求出现脱节现象,造成管理人员实践工作能力比较薄弱,其次,缺乏对人才创新能力的培养,导致管理人员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严重不足。
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社会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工商管理体制也在逐步创新与发展,但基于新经济形势下对工商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工商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存在诸多问题,其主要表现在国际贸易经济方面,目前,我国的对外经济交往不断增加,经济纠纷问题也随之而来,在处理对外经济问题时,工商管理体制的不足就明显表现出来,在处理商品质量问题、假冒问题等过程中,不能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理与解决,激发双方矛盾,带来经济损失。其次,在处理国内经济纠纷时,受行业发展、技术更新及标准建设等不同方面的影响,缺乏标准的参考依据,技术盗用、品牌假冒等现象非常严重,造成市场秩序比较混乱。
在新经济形势的背景下,工商管理需要大量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中高级管理人才,现阶段的人才培养主要是以高校教育为主,高校内的工商管理专业也在不断趋于市场化和国际化,旨在培养适合新经济发展要求的专业人才,但受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大部分高校仍以理论知识教学为主,人才的实际管理能力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应该注重人才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发展,为人才搭建实践平台,或者实践基地,提供学习和实践的机会,使其能够很好地将理论与实践进行结合。其次,工商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现有管理人员的培养,通过多渠道以及多形式定期举办学习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规范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和行为准则,使其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精神。最后,工商管理部门要及时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并与单位实际相结合,更好地开展工商管理工作,提供最优质的工商管理服务。
2.3不断强化工商管理执法力度。
工商管理作为经济管理行政部门,具有相应的行政执法权力,因此,工商管理人员必须充分理解和掌握对应法律法规的内容,并且充分明确其实际要求,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贯彻落实,强化工商管理的执法力度,确保工商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首先,工商管理人员要不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措施,掌握合理的执法方式,严厉打击和惩处市场经济发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工商管理的执法效率。其次,为加强工商管理执法力度,工商管理部门要对其内部职能进行整合,防止出现职能交叉现象,进而影响执法行为的正常发挥。再次,工商管理部门应当进行执法宣传工作,提高工商管理执法工作的影响力,获得市场经济经营主体的支持。最后,为强化工商管理的执法力度,可以建立对应的监管机制,规范工商管理执法行为,从源头杜绝执法不严问题的发生,使得工商管理执法工作更加公正与公平。
2.4深入优化工商管理内部控制。
3结论。
总之,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工商管理的要求和挑战也在不断增加,基于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工商管理部门要全面加强工商管理人才的培养,创新完善工商管理体系与制度,不断强化工商管理执法力度,深入优化工商管理内部控制,提高工商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促进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电大专科法律毕业论文篇二
工商管理效能是指工商管理部门通过运用一定的管理方法对企业公司从事的一系列工商活动进行规范化监督和管理,来达到企业在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等方面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的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工商管理的目标。中小企业只有遵循经济发展的规律进行不断的创新,才能保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电大专科法律毕业论文篇三
1.起诉便宜主义。起诉便宜主义,指的是检察官虽认为犯罪已经具备法律上的要件,仍可斟酌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起诉。从刑事诉讼制度的历史发展看,自20世纪初刑罚的目的刑理论取代报应刑理论后,起诉便宜主义逐渐被国际社会所承认,成为世界各国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一大趋势。它赋予检察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体现了惩罚和预防相结合的思想,有利于轻罪犯罪人的改造,也节约了司法资源。附条件不起诉是起诉便宜主义原则的新运用和新发展。
2.恢复性司法理论。所谓恢复性司法是一种通过恢复性程序实现恢复性结果的非正式犯罪处理方法恢复性司法旨在建立一个使犯罪人和被害人进入对话状态的模式,以期尽可能地将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恢复到犯罪前的状态。该制度弱化个人的惩罚,强调社会关系的修复。人民检察院在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时候,考虑被害人的需求、被不起诉人的悔罪情况和人身危险性、证人安全、未成年人的矫正等诸多原因,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挽救、社会关系的修复,促成恢复性司法目标的实现。
2002年3月,南京市两所中学的学生为琐事发生冲突并引发了严重的故意伤害事件。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了暂缓不起诉决定,规定在3个月考察期内,肇事学生必须履行五项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遵守取保候审有关规定;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完成学业;每人每月至少从事一次公益活动;每人每半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玄武区检察院汇报一次思想。如能圆满履行所规定的义务,就作不起诉处理,否则将追究刑事责任。个别检察机关的尝试与探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许多地区检察机关开始推行。据初步统计,全国有19个省市200余个基层检察机关开展过这项制度的试点工作。但称谓不一,如暂缓起诉制度、暂缓不起诉制度、缓予起诉制度。2008年,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意见中专门提出了设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意见。2012年3月14日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做出规定,该项制度正式确立。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即在一定期间内保留执行的可能性,因此可以借鉴以完善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考察机制。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201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为司法行政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日常工作由司法所承担;参与者包括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此外,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协助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社区矫正。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社区矫正执行工作,如建立社区矫正人员执行档案,审批社区矫正人员进入特定场所,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减刑建议等。司法所负责日常工作:监督社区矫正人员定期报告;定期到实地了解、核实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组织社区服务;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等。
社区矫正充分依靠社会力量的参与,充分发动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的作用。这些社会力量在心理矫治、社会适应性帮扶方面有着更多的专业优势。
电大专科法律毕业论文篇四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法律顾问管理,促进学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学校聘请法律顾问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适用对象:本制度所称法律顾问是指学校根据处理学校法律事务的需要,从校内外聘请的、为学校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专业人士。
第四条基本原则:法律顾问在开展具体工作时应当遵循勤敏、敬业、高效的原则。
法律服务。
第五条法律服务范围:学校法律顾问服务面向学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修改合同文本、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等内容。具体包括:
(一)基础服务内容。
1、为学校当好法律参谋;
2、为学校的对外经济往来把关;
3、帮助学校草拟、修改、审查合同、诉讼文书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文书;
5、提供定期或者不定期上门服务;
(二)为学校的制度构建服务。
1、为学校制定章程化管理制度;
2、协助学校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的法律框架;
3、协助学校建立师生校内申诉制度;
4、为学校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提供意见和帮助,协助学校依法建立快速反应程序;
(三)其他特色服务。
1、为学校内部管理及管理层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帮助学校草拟、修改、审查内部管理规章与制度;
4、根据学校要求,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职员工及学生提供大型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四)日常法律顾问服务以外的专项服务。
1、帮助学校办理转制,办理变更登记等法律文书和事务;
2、经学校同意,接受学校教职员工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3、经学校同意,为青少年犯罪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为青少年犯罪嫌疑人辩护;
4、接受学校委托,为学校代理日常法律服务免费项目以外的各类诉讼案件和仲裁案件;
5、应聘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教育宣讲人;
6、其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以外的服务。
第五条学校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
(一)为学校的行政行为、合同行为、重大决策等非诉讼性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二)就涉及到学校的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三)经学校指派,以学校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代理诉讼,反映民意和社会实情,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淮安市杨庄小学。
电大专科法律毕业论文篇五
摘要:质量是产品得以延续的重要保障,也是企业获得竞争力最为有效的途径。建筑设计项目作为建筑施工的重要参考依据需要把好质量关,只有保障设计质量才能完成更高层次的建筑设计。本文中详细阐述了建筑设计项目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并且具体阐述了质量管理的具体实施策略,以期获得更好的建筑设计效果。
关键词:建筑设计项目;质量管理;策略
建筑行业近些年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这使得建筑设计也受到了极大的关注度,而对于建筑设计来说,在某种程度上属于艺术创作及科学技术的结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建筑设计项目质量管理关系到最终的产品呈现效果。因而必须对建筑设计项目引起足够的重视,并且采取恰当的措施避免出现质量问题。文章重点论述了建筑设计项目质量管理的有效策略,以促进建筑设计具有极好的质量保障。
1建筑设计项目质量管理基础
建筑设计项目质量管理属于管理的重中之重,而在对其进行管理需要具备一定的基础要素,就是高效质量管理体系,并且还需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具体如下:首先,构建组织部门,需要组建法人带头,而对于设计图纸,则需要构建完善审查机构,即法人自主领导,专家进行监督,从而形成比较完善监管系统。针对每个项目来说,基本上都是需要专家进行严格审查,让专家予以审查,这样做的目的非常明确,即提升建筑设计人员设计水平,为后续建筑设计质量,需要提供相应的质量保障。其次,则需要构建完善规章制度体系,通常包含以下部分:第一,规模体制修订,则需要符合真实状况,这样才能最大限度满足使用效果,从而达到预期设计目标;第二,规章体制量化,此时需要借助表格分类的形式,进行综合打分。第三,建筑设计人员,他们需要按照相应的规范进行设计,鉴定工作原则;第四,后续服务,对于甲方及施工方,他们反馈的信息要予以及时处理;第五,必须要制定详细规划方案,在设计过程中,控制设计质量,在设计完成之后,则需要经验。
2设计项目质量管理流程及处理策略
建筑设计项目质量管理是为了获得更好的建筑效果,不仅要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同时还需要设计图纸顺利通过审核,并且交付施工单位使用,达到更高的设计要求。在设计过程中,从计划至分工,从方案到施工图纸,从部分到整体,必须要探索最恰当设计方法,绘制出高质量的设计图纸。首先,项目经理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从整体角度把控项目情况,根据本项目的实际特征,设计管理体制。在整个设计流程中,要按照设计质量管理系统,进行有效的执行,而对于全部设计资料,都必须立即上传至对应信息库,此外,还需要严格审查相应质量环节,不断推敲任何一个细小的环节。根据工程重点及难点,组织总工程师对于设计质量需要严格把控,这样才能保证综合质量得以过关,从而能够完成业主预定目标。其次,对于管理人员而言,他们需要掌握业务情况,在特定的时候,需要安排设计人员,确保业主设计内容不被忽视,而且能够按照既定目标完成任务。除此之外,项目领导人需要积极发挥自身的功能性作用,对设计项目进行严格把关控制质量观,设计项目需要从整体角度进行严密的规划。而对于设计项目来说,这其中是涉及到众多专业,在交叉运作过程中,必须要周密的安排。只有如此,才能促使组织内部结构协调,从而防止在设计过程中出现错误,这不仅能够节省设计时间,更重要的是提高设计效率。
3建筑设计项目控制
根据上述特征分析,建筑设计项目质量控制策略如下:第一,明确项目管理点。所谓管理点实质上指项目中起到关键点的地方,比如:设计方案图、预算等等,这属于建筑设计质量的关键要素;第二,定岗定位人员时,必须要仔细筛查。在此过程中,不仅要重视质量控制教育,更重要是需要最大限度优化设计人员专业素养,而对于设计人员来说,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提升他们的综合素养。企业也需要为设计人员提供更为良好的创新环境,提供更多的学习的平台,并且提供晋升的机会,这样他们在设计过程中能够充分彰显他们的优势性,并且具有自身的特点,从而优化设计人员配合。第三,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将会出现全新状况及问题,这必须要获得相关负责人的重视。并且需要提供量化、集成化,再到科技化,除此之外,还需要制定质量控制最高目标,并且要有最低标准,定性标准进行有效的转化,变成定量规定,这样才能具有更好的操作性。第四建筑方案监督设计。建筑设计方案,对于设计项目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明确建筑设计方案之后,按照不同专业项目特点,进行优化、分工及量化,再依据细分后的工作任务,进行有效设计。建筑设计方案需要进行有效的管理,这样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需要改变以往一成不变的规律,采取动态化的方案管理模式。第五,明确职工职能。设计人员是建筑设计项目最主要的实施者,他们对于自身岗位要求,还有技术要求都非常明确,在设计过程中是按照相关设计要求,还有规范等执行,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设计人员必须要具有自觉意识,必须要自主及及时进行抽查,以确定设计项目在规范或是具体要求中达到的程度,这在某种程度上能够提升项目设计精准度。建筑设计项目质量控制措施的推行能够促使建筑设计能够具有极高的质量,并且能够推动建筑项目设计更为科学有效。
4结语
总体来说,建筑设计项目质量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在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设计,并且要满足业主的实际要求,更重要的确保设计整体流程都是在规范内操作,这样的项目设计更具有实际参考价值。文章简要分析建筑设计项目质量管理的具体操作流程,以推进建筑设计项目管理效果显著。
参考文献
[2]王艳军.浅谈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问题和控制策略[j].商,,(33):7.
[3]郑斌.浅谈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内容及方法[j].科技创新与应用,,(12):207.
[5]沙文军.浅谈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的质量管理[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6):386.
电大专科法律毕业论文篇六
摘要:考试的精细化管理实现了考试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可以引导教师的教学行为、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本文探讨高校考试的重要性、考务制度建设、考生诚信教育、考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考务管理人员素质培养、考试过程管理等几个方面对高校考务管理的影响和作用。并重点探讨考试精细化管理对提高当代大学生诚信度的作用。
关键词:考试精细化综合素质创新。
高校考务管理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考试中学生也不同程度的存在考试作弊现象,严重影响公平竞争的环境和良好学风的建设。高校应加强考务管理,奖惩分明,以减少学生作弊现象,加强考风建设,树立良好考风。考试精细化管理是将精细化管理的理念运用于考试管理当中,把考试管理划分为考前、考中和考后管理三个大的阶段。
(1)原则上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题,以电子稿形式上报办公室考试专职管理人员。由主管院长于考试前3天在a、b两套试题中进行随机抽取。在主管院长和办公室主任的监督管理下,连同分管考务的工作人员在文印室封闭式的进行试卷印制、印制装订、清点试卷等工作,妥善处理废弃试卷,根据考试人数卷装、密封,做到专人专柜保管。整个程序透明化,让学生逐渐适应考试,了解考试程序,不要一考试就感觉大难临头,同时也打消了学生在出题环节投机的可能性。
(2)要更加注重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从新生入校就开始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学习目的,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把“要在高等院校中形成讲诚信,切勿弄虚作假可耻的文化氛围,弘扬正气,并使每个学生在此过程中逐步形成良好的道德意识、道德精神和道德境界。”加强宣传力度,切实做好考前多方面教育,严肃考场纪律,抓牢道德教育的思想工作,并且建立学生诚信档案。逐级,多渠道加强对学生进行考前素质教育,学校从宏观上出台相关文件,组织学生学习,再将任务下发到各二级学院,再逐级细化,辅导员老师以阶梯教室为单位进行宣讲,班主任再以班为单位逐项要求解释,最后再组织学生干部在每科考试之前组织大家认真学习考试通知、考试工作相关文件及学生违纪处理相关文件。多学习,多警示,将违纪发生率通过考试过程的细化降至最低。
(1)考试学生名单使用乾豪软件进行随机编排,打乱学号进行编排,考场的监考教师还可进一步按一定规律随机安排座位,保证单人单座,考场和考号提前半小时通知,避免学生提前在座位上书写考试相关内容,每个考场按照每15名学生配备一名监考教师的标准进行安排。其次,最大化拉开学生座位的间距,减少传递纸条和交头接耳等作弊行为。
(2)每个学期的考前一周都要召开考前考务会,对监考教师进行提前培训,要求监考教师学习考试相关文件,并将文件挂于本学院网站,首先要明确监考工作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增强其责任心和提高监考能力,其次要求监考教师要认真对待每一个工作细节,本着爱护学生,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多一些语言提醒,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的作弊倾向,如若发现个别作弊的学生,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和制度进行处理,同时,更需要加强教师、监考人员考风考纪宣传,严堵泄密通道。
(3)严格实行“一级监考、二级巡考、三级督查”制度。考场监考与巡考是严格考试纪律的关键环节一级监考严格履行《考场规则》,按《操作规程》办事,阻止学生侥幸心理的产生。二级巡考组成人员要求三人以上,由学院领导、办公室主任、辅导办主任等组成,主要负责本单位组织考试课程的考场巡考;巡考人员要负责检查监考教师工作情况、考场秩序和卫生状况,对巡考中发现的违纪作弊现象,要协同监考人员查证和认定,并会同监考人员现场在有关记录上签名。三级督查由学校校级领导组成,随机地、经常性地对各个考场的考试纪律、各项考务管理制度的落实以及监考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
(1)阅卷工作要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实行统一的制度规范,阅卷要统一在阅卷室进行,评卷工作要求必须是合格的`教师,实行流水作业,每个评卷人员要在题目上签名,合分工作至少要进行两次,分别签名,最后由负责人签名。如果在核审中发现有误判现象,任何分数的改动之处均须将原成绩勾掉,重新核算并填写成绩,并由改动者和负责人签名;如发卷面有特殊标记、学生姓名、考号等信息写在装订线以外的,或无学生基本考试信息的考卷时,须将考卷折叠,拆卷时上交办公室进行核定,确认无效后该考卷作作废处理、成绩记零分。
(2)全面改革奖学金发放方法,并且全面的建立起素质评价体系,通过评价学生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来评定奖学金发放等级,对徇私舞弊者取消其奖学金参评。对于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的个人和集体,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于泄漏考题等考试相关信息,因为教师监考不严格导致的舞弊现和在学生考试作弊行为,应当给予监考人员和教师相应的处罚,经调查核实,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制度,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并张贴处理结果,以起到警示作用。真正将社会赋予高校的职责发挥好,以诚为本。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紧跟高校改革的脚步,积极开展考试精细化管理研究工作,不断提高高校的考风、学风建设,实行现代高校的考试管理适应现代高等教育的改革。将整个考试的过程精细化,让它服务于学生,通过科学的考试管理,杜绝考试违纪现象的出现,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诚信度,使其更好的实现自身价值,服务社会。
[2]王彪,邱泽国.大学生考试作弊的原因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6):209.
[4]伍栖,赵初元.独立学院考务管理现代化建设与探索[j].科技咨询导报,2007(13):197.
电大专科法律毕业论文篇七
在2020年,我的电大学习已经结束,虽然我们都是已经走上工作岗位的学生,不能像全日制学生那样全天候在校学习生活。但这种工作—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的学习模式,使我收获匪浅,受益终身。回顾三年的学习历程,感受颇多。
在这几年的工作中,使我充分认识到之前在高中阶段所学的知识及工作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不能满足今后的工作需要,急需补充相关的理论和专业技能知识。参加电大学习后,我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到通过这次电大的学习,能够学到许多理论知识,将对本人知识更新及提高素质有许多帮助,并且能够学到今后工作所需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
由于不同于全日制的授课方式,除了面授之外,可以说大部分时间要靠我们自学去完成。为了提高自己,我特别珍惜这次学习的机会,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把学习当作完善自身的需求,把学习当成促进工作的动力。
电大专科法律毕业论文篇八
二、服务律师:受托人决定指派本所姜晓亮律师及其合伙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没有异议。
三、服务程序。
四、相关费用。
法律服务费:
1.按时计算(每小时人民币_____元),或。
2.按件计算(双方协商)。
其它费用:
签约之日起,承办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费用如交通费、及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全额负担。先由委托人先垫付一定费用,后按实际支出的发票结算。
五、双方义务。
委托人不得隐瞒事实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大专科法律毕业论文篇九
在2014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就强调: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因此,行政执法工作关系到社会大局的稳定,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消防行政执法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部分,它的合法合理行使关系到整个社会的消防安全,能够极大地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安居乐业的要求。但就目前消防执法情况来看,还有众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1、目前消防执法规范化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消防执法工作具体包括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建设工程依法进行建审、备案和验收,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或者个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等方面。
1.1消防执法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被滥用的风险。
消防执法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消防执法中,执法者同样享有相当大的行政自由裁量权,行政自由裁量权对于开展好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同样意义重大,但是不健全的消防监督管理体制和不完善的消防法制,使得行政自由裁量权在消防监督执法中极易被滥用。
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又要求执法者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自由判断其应当采取的措施,而一旦这种判断参杂了利益因素就容易导致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偏离或背离它被授予时的初衷,进而导致权力的滥用。
例如: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太大,相同情节的违法行为处罚金额幅度不一。
1.2监督干部执法素养和为民意识不高。
近年消防部队招收了一部分大学毕业生,但总体来看,消防执法干部依旧存在,文化基础相对薄弱,多数所学专业与执法内容不相符,整体的法学文化基础不足,表现在执法过程中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利意识不强。如果不进行充分的培训教育,那么在法律法规的理解,法律条文的运用,自由裁量的掌握等方面难免出现偏颇,势必影响执法的规范。另外,少数执法干部不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没能充分认识执法为民思想的真正内涵,不能正确运用好手中权力,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容易触碰红线。
1.3执法程序不够规范。
部分监督执法干部程序意识不强,重实体轻程序,不按法定程序执法办案。主要表现在先处理后取证,先处罚后立案,先裁决后审批等违背执法基本程序。对于一些消防违法行为,未按照要求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者整改到期不进行复查,往往只注重口头表述或者实体性处罚而忽视程序的规范。
1.4是执法行为不够规范。
一些监督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不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具体行为主要有:行政许可不能主动地为建设单位提供咨询,指导和帮助,对办事群众的抱有厌烦、推诿等态度,含糊其辞,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造成办事群众多次往返;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不够全面细致,不能一次查清查实火灾隐患,不管单位怎么整改总是存在隐患,弄得单位无所是从;行政处罚中不按裁量权处罚,甚至讨价还价,或告知后不处罚,以罚代管,以罚代停,以罚代改等现象时有发生。
2、对消防执法规范化提升措施的讨论。
2.1落实行政权力、政务服务清单制度。
执法权力清单的公布是借鉴一些县市级人民政府的做法而推行的一项机制。清单明确了消防部门作为执法部门究竟有哪些执法权力,明确了每一项权力的执法主体,迫使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认真执法,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执法失误。权力清单内应明确行政许可审批类,非行政许可审批类,行政处罚类,行政确认类等多项内容,做到详实准确,一目了然。
2.2对外加大访查监督,全面公开执法节点廉勤信息。
执法单位可以借助受理窗口、短信平台、政务公开等建立廉勤信息发布点,在建设项目受理后发放《廉政承诺书》、办结后随件领取《监督执法评议卡》,每月由纪保人员进行监督执法现场回访,并在受理窗口、短信发放和政府政务网公开监督执法人员执法工作廉勤信息,供群众监督。同时,执法单位可以完善与检察院、法院和纪检监察部门情况通报制度,定期走访社会单位和执法对象,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作用,多渠道接受外部监督,强化廉政预警研判分析,不断促进阳光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形成了外部监管到点、到人、到位。
2.3通过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执法全流程监管。
执法记录仪是指对监督执法人员的现场执法活动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的便携式执法取证设备。具有摄像、拍照和录音三大功能,且记录仪内存数据不能自行删除,可以确保执法过程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各执法单位应按照公安部消防局最新规定,配备执法记录仪设备,对竣工验收、开业前检查、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火灾调查等六大类执法过程,进行全程执法记录仪视频录制,并在执法过程结束后24小时内,将记录仪连接采集工作站,做好登记、归档。执法记录仪的运用改变了案卷评查的传统模式,讲究“三个对应”即纸质案卷、网上案卷和电子证据相对应,确保执法的真实性与规范性。
2.4完善消防监督装备配备,打造“一站式”执法。
笔者认为,在执法规范化的道路上,必须打造“一站式”执法模式,即所有流程能够在执法现场一线完成。针对“一站式”执法的要求,执法单位可以配备消防执法车、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消防产品检测箱、监督检查箱、执法公文包等现场检查、办案设备,所有设备均由执法车携行配备。全力打造“检查有工具”(即检测箱和检查箱内10多类常用检测工具)、“过程有视频”(即执法记录仪实时记录)、“录入有平台”(即移动执法终端现场执法)、“执法有保障”(即执法车携行装备配备)的“一站式”执法模式。
2.5强化防消联勤,借助内部体系规范执法。
执法单位可以结合火灾隐患查找和指导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对执法人员和执勤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在执勤中队在辖区开展“六熟悉”、重点单位灭火预案制定和实地演练工作的同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通知大队监督干部到场核查并依法处理。同时在进行消防验收的时候,大队监督干部要与执勤中队一道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检查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等。借助防消联勤工作的开展,可以充分规范内部执法体系,还可以为防消工作的科学决策打下坚实基础。
3、结束语。
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的,是消防部队积极适应时代发展进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具体体现。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和执法环境新变化的必然之举,也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本质要求。通过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消防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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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专科法律毕业论文篇十
摘要: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很多领域都开始向节能发展。尤其是在建筑领域中,其以节能作为基础要求,在满足质量标准的同时,尽可能降低材料的使用以及使用中的能源消耗。然而,在节能需求下进行建筑设计,其难度相对较大,对于设计者的理念有着较大的冲击,与传统建筑理念差异极大。这就使得当前建筑设计理念中节能的运用存在一定的缺失。本文针对建筑中节能的含义进行解读,且就当前建筑设计理念中的一些能源浪费现象加以明确,从而提出面向节能需求的建筑设计理念的具体内涵。希望能够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与环保措施的完善提供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节能需求;建筑设计理念;内涵。
在我国传统的建筑设计中,设计者注重建筑质量与建筑外观,从而使得在某些结构的设计上工艺相对复杂,材料的浪费率相对较高。虽然,以这类设计理念所设计的建筑其美观与质量兼备,但是,建筑中与使用中的能源消耗过大,严重违背了环保的初衷。尤其是在当前社会,人们的环保意识加强,节能也成为了当前社会的主旋律。在建筑设计中,也必须要考虑到能源的利用率,不能一味的追求外观的雄伟壮丽。当然,目前我国以节能为核心的建筑设计理念还不够完善,从而使得其引导作用相对缺失,应用率相对较低。对此,笔者认为,必须要明确建筑设计理念中的节能,并将其融会贯通,提高设计者的应用意识。
1建筑设计中的节能内涵。
所谓节能就是尽可能的降低能源消耗量,且生产出与原来同等数量与质量的产品;或者说,是以原来同数量产品的能源消耗,生产出比原来数量更多或者数量与质量相等的产品。节能也是环保的一个重要组成内容。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环境的认知加深,尤其是当前,人们开始意识到自然资源并不是无穷无尽的,在消耗中,其部分资源会再生,但是,部分资源却不会再生。而且,很多资源虽然会再生,但是周期很长,难以满足人类社会的具体发展进度。故而,降低能源的消耗,促进能源再生,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传统的经济发展中,人们过于注重收益,忽略了投入。这就使得我国很多资源在工业发展时期被消耗。在这种状况下,节能理念就被适当的深化。狭义的节能是指节约煤炭、石油、电力、天然气等能源;广义的节能则是指除却狭义的内容外,还包含了节能的方法,例如:控制原料消耗、减少人力消耗等。在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深化下,节能已经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在建筑领域中的节能是指在保证建筑质量达标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建筑施工中的能源消耗,且在建筑投入使用后,也能降低能源的消耗。例如:在施工中,通过新型工艺的使用,降低水泥的投入;在建筑使用中,采光最大化,降低电能的消耗。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实现建筑中的节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要加以重视。
2当前建筑设计理念中的浪费现象。
2.1过于追求外观。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建筑的设计不单只针对质量,也追求外观。尤其是城市化进程中,其很多建筑都必须要就有一定的城市风格与特色,以达到建筑与城市文化的融合。这就使得很多建筑设计者过于追求建筑的外观,忽略了建筑外观所需要消耗的能源。在这种理念的渗透下,设计出来的作品用于施工,将会造成大量的能源浪费。
2.2忽略了建筑使用中的能源消耗。
建筑设计不仅会应影响施工中的能源消耗,也会影响建筑投入使用后的一些能源消耗。例如,在设计中没有意识到某种工艺的能源消耗,盲目地追求该种工艺的运用,从而导致原料消耗增加;在设计中没有意识到当地的温度变化,从而缺少对应的保温措施,如果温度过低,就必然要使用暖气,那么有无保温措施将会影响到暖气的消耗;设计中缺乏对应的采光设计,使得使用者必须要通过电能来满足房屋的光线需求,这就会提高电能的消耗。我国当前很多建筑设计都忽略了这些内容。尤其是,在空调、电灯等电器存在的背景下,其认为建筑中的采光与保温都不能作为必然考虑因素,没有设计价值。这也会使得浪费现象的发生更为普遍。
2.3建筑使用寿命过短。
社会的发展要求各个领域不断更新,在建筑领域中,也在不断更新设计理念与建筑技术。尤其是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很多城市为了追求建筑文化与城市形象的一致,都在不断的调整其建筑外观,从而必须要对建筑进行拆迁与重建。这就使得建筑使用年限过短。很多设计者也就片面的认为建筑设计中不需要追求其寿命,从而造成了部分建筑使用寿命缩短的现象。
3面向节能需求的建筑设计理念运用。
3.1深化节能意识,将其与建筑设计理念融合。
要想达到建筑施工与使用中的节能,必须要从建筑设计中着手。因此,当前受首先需要提高建筑设计者的节能意识。在建筑专业中,有效地引导学生认识节能,并且将节能的重要性明确,使得学生的节能意识加强。自然,在学生进入社会后,成为一名建筑设计者时,就能够意识到节能与建筑设计的关系,并且在设计过程中,进行有效地处理。
3.2加强建筑设计者对当前建筑工艺的认知。
很多建筑设计者并不是缺乏对应的节能意识,而是没有正确地认识建筑工艺。在这种状况下,其设计时忽略了实现所需要的价值。因此,笔者认为,需要加强建筑设计者与建筑施工人员的联系,从而让建筑设计人员明确意识到某些建筑结构或者建筑外观需要以何种工艺完成,而这种工艺可能带来的能源消耗量。从而使得建筑设计者在建筑设计中更好地考量,最终达到节能的目的。
3.3提高建筑设计者对建筑使用的认知。
在建筑设计者设计某建筑时,不仅需要对材料的消耗进行评估,还需要对其使用中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加以分析。在设计时,结合当地的环境状况与建筑的使用需求,以低消耗、高使用为原则,来进行建筑结构的构建与材料的选择,从而使得其整个建筑质量达标,符合当地的环境状况,降低使用中的能源消耗。
3.4注重建筑寿命与长期使用价值。
通常来说,建筑的拆除与重建,多是因为其使用价值缺失与建筑质量缺失。而无论是哪种原因,都会使得部分能源被浪费。要想实现其节能需求,就必须要提高建筑设计者在设计中对建筑寿命与长期使用价值的重视度,从而使得建筑设计符合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基本要求。在建筑设计中,设计者可以结合城市发展进程以及区域经济发展进程来评估该建筑必须要达到的使用价值,并且适当的对其价值进行扩展。例如,某些商场的建设,其可以在达到商场的基本功能时,适当的扩展至观赏功能,促进其使用价值的提高。
4结束语。
可持续发展观念提出后,节能已经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而节能的实现不是单纯的降低能源消耗,其还必须要保证社会发展的质量。在建筑设计中的节能运用,需要兼顾建筑质量与外观。尤其是当前人们对建筑的质量要求与使用要求均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节能的运用很可能会限制这两项要求的实现。这就使得建筑设计中,必须要充分考虑到节能和建筑质量、使用功能等多个方面的关系,并以最佳的方式进行解决,提高建筑行业的整体水平,保证节能需求下的建筑行业发展。
参考文献。
[1]杜文更.面向可持续发展的建筑企业绿色化创新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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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金昊.可持续的山地高校教学楼设计研究[d].重庆大学,2015.
电大专科法律毕业论文篇十一
摘要:新课改的推行,加快了我国教育的改革进程,对于教育教学工作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在此背景之下,小学数学教育教学方式是如何转变的,成为了众多小学数学工作者关注的重点。本文由此出发,分析了新课改推行后小学数学教育教学方式的转变,提出了在新课改环境下小学数学教育教学方式转变的策略,以期提高小学数学教育教学水平。
关键词:新课改;小学数学;教育教学;转变。
1新课改的背景与要求。
在当前知识经济时代与信息化社会的大环境下,原有的教育教学方式已经很难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以及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要求。尽管我国在教育事业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国基础教育总体水平还不高,原有的基础教育课程已不能完全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在该背景下,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新课改主要有六大要求,具体表现为:课程目标层面强调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课程结构层面强调课程结构的均衡性与合理性;课程内容层面关注教学内容的生活性;课程实施方面要求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课程评价方面要求改进教学,促进发展;课程管理方面要求实现国家、地方与学校三级管理。
2新课改在小学数学教育教学方式的转变内容。
2.1加强对小学生心理的认识:新课改中明确提出,小学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遵循小学生的心理特点。这是因为,小学阶段的学生年龄比较小,学习自制力较差,好奇心强,学习心理因素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在小学数学教育教学方式的转变方面,需要结合小学生的心理活动规律来选择相应的教学方法,尤其是要从小学生的日常生活来选择相应的教学方法,从而更好地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学习,提高学习效率,让学生能够从心理层面接受教师的教育教学。
2.2合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新课改中明确提出要改变传统的`教育教学方式,在实际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要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传统的单一的教育教学模式显得非常枯燥,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得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因此而受到相应的影响。由此,在新课改环境下,小学数学教育教学工作中需要采取新颖有趣的教学方式,改变传统枯燥单一的教育教学模式,增强学生的学习乐趣,从而不断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更好地提高小学数学教育教学质量。
2.3注重个体差异,增强学生自信心:在实际的小学数学教育教学方面,往往会出现个体差异的现象。针对这些现象,新课改明确提出教育教学工作要关注个体差异,增强学生自信心。小学数学教育教育面向的是全体学生,每一位学生的家庭背景、所处环境、学习程度、性格特点各不相同,所以在数学学习方面、思考问题方面都会表现出不同。对此,教师需要充分关注这些个体差异,关注全体学生的发展,并积极鼓励和帮助学生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用不同的方法解决问题,以此来有效地增强学生的自信心。
3应对新课改小学数学教育教学方式转变策略。
3.1将生活的素材融于教学,营造让学生心动的课堂模式:小学数学教育教学工作并不是简单地将课本的知识传授给学生,而应该充分地运用生活实例开展教学。教师在日常小学数学教育教学工作中,需要紧密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在现实世界中寻找数学题材,让教学贴近生活,让学生在生活中看到数学,体验数学。由此,教师可以为学生设置相关的购物活动,如让学生与家长利用休息的时间去超市购物,然后独立计算价钱以及购物之后钱的面值变化情况;如可以设置现场购物游戏,由两名学生扮演超市售货员,为其他同学提供相应的购物币,包括1元、5元、10元等,然后由这些学生到售货员处购买相应的货物。在买卖过程中,考验学生的计算能力,教师给予相应的指导。通过这些生活实例来将这些实例运用到数学教育教学课堂,可以让学生充分地感受到数学知识与生活的紧密联系,从而积极学习教师传授的教学知识。
3.2合理的竞赛激发学生兴趣,让学生从心动走向行动:在充满竞赛的环境中,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会得到相应的激发。结合新课改的要求,教师可以在小学数学教育教学中采取竞赛式的教学方式,以此来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如教师设计相应的数学计算题,设定解题的时间范围,由两个以上的同学现场解题,比一比谁算得快;教师可以将学生分为不同的小组,为每个小组设定不同的数学计算任务,然后让小组中的学生共同参与解题等。通过这些竞赛式的教学方式,不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到数学知识的学习中去,有利于开阔学生的视野,激发学生的思维,从而进一步提高小学数学的教育教学质量。
3.3适当的奖励激励学生,实现心动课程,塑造学生人格美:作为小学数学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客观全面地看待学生,尤其是要在关注个体差异的情况下,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积极对学生进行激励。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个体表现情况,设置不同的奖项,如成绩进步奖、学习效率奖、主动学习奖、方法创新奖等,通过这些奖项来实现对学生的激励。此外,教师还可以在课堂教学环节提供表现的机会与奖励措施,如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等,让那些有着不同的学习方法或是计算创新方法的学生现场示范,并给予相应的奖励,以此来不断增强学生的学习信心,提高教育教学效率,帮助学生更好地成长,掌握更多的学习知识。
4结语。
小学数学教育教学工作在小学生的学习与成长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只有采取有效的措施,才能够更为有效地提高小学数学教育教育工作质量,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教师开展日常教学工作时,需要充分理解新课改的要求,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来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以此来不断提高小学数学教育教学水平,帮助学生健康全面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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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专科法律毕业论文篇十二
党内法规一词是我国独创,最早是1938年毛泽东同志在党的第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中提出的,之后历届领导人沿用,并出现在《中国共产党章程》之中,进而成为一个稳定并被频繁引用的概念。但是党内法规的基本性质一直众说纷纭,目前学界的主流观点是以姜明安教授为代表的软法说、社会法说。
姜明安教授认为,剖析党内法规的一般特征,其实是与国家法和硬法相对应的社会法和软法豍。笔者认为按照姜明安教授的观点,首先将党内法规定性在“法”的范围内是准确的,但是进而将其特征与社会法和软法进行对比后将其定性为软法,则是不准确的,要想真正定性党内法规的基本性质,应该先从其与国家法的对比开始,分析这二者概念、特征等的异同点,进而得出党内法规的一般性质。
一、国家法的概念、特征。
当前,法学界对于国家法的概念也并没有统一一致的说法,国内权威性的法理学教材通说认为,国家法是国家制定法,是由国家机关(通常是国家的立法机关)按照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或者颁布,以法律价值理念为指导,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的规范体系。这种说法较为全面的概括了国家法的内涵,也较为精准的阐述了国家法的性质。同时,主流观点认为国家法需具备四个特征:(1)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2)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这里的国家具体体现为各有权的国家机关;(3)法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权力;(4)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关于我国国家法的立法权限和程序的规定集中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
二、党内法规的概念、特征和基本性质。
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正式提出了“完善党内法规体系”,这对于党内法规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这意味着结束了此前学术界关于党内法规一词的学理性概念以及党内法规提法是否合理的众多争论。根据2013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首先,这一概念直接表明了党内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并不包括市级及其以下,这对于党内法规数量和质量的规范都大有裨益。
其次,规定了党内法规的调整、规范对象是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这就可以得出与党员行为有关的活动党内法规都可以调整规范竖,这也是党内法规规范性的体现。最后,概念揭示出党内法规的表现形式是党内规章制度,另根据该《条例》的第四条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所以根据表现形式和名称可以判断出部分文件是否属于党内法规,这对于党内法规的界定也具有很大的意义。
通过以上分析,基本上可以解决党内法规“是什么”的问题,但是党内法规的基本性质该如何准确确定也是一直以来争论不休的问题。目前学术界的主流观点都认为党内法规是社会法和软法,但是笔者并不是很认同这种观点。笔者认为将党内法规定性成社会法和软法,并不能准确地说明党内法规的基本性质,笔者认为它是一种特殊的国家法。首先,从国家法和党内法规的共同点来看,党内法规具有规范性,而规范性也是国家法重要的特性之一,并且党内法规和国家法都将权利和义务作为实质的核心内容,这就使得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在表现形式和实质内容上都有了共通之处。
其次,从中国共产党的地位和作用来看,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代表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其制定的党内法规自然是代表了公共的意志,国家法体现的是国家意志,作为民主的国家,国家意志的体现也必须是人民和公共意志之所在,所以此二者所代表和体现的意志和利益从本质上看是一致的。再次,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的。党只有以更严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和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才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说法,充分说明党内法规的规定要严于国家法。
软法是国家立法中的柔性规则以及政治组织规则、社会共同体规则豏。这说明软法实际上是更加倾向柔性规则的,在适用的强度和适用的普遍性上都不及刚性规制。国家法更多体现的是刚性规则,而党内法规作为严于国家法的规范,其体现的肯定是刚性规则而非柔性规则,从这一点来看,将党内法规定性为软法有失妥当。最后,从实践发展来看,未来国家法的形成、发展和运行都应该拓宽现有的范围,仅仅局限在现有范围将无法适应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而党内法规应该是其吸纳的首选要素,而且党内法规在实践中约束广大党员主要是依靠党员内心的信仰、信念和坚定的意志品质,这正是国家法所需要的。要想真正建成法治国家,首先必须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有发自内心的信仰,在这方面党内法规可以说最具有值得借鉴的经验。综上,笔者认为将党内法规定性为软法并不合适,其不仅兼具了国家法的某些特点,更具有国家法不能比拟的先天优势。诚然,现在就将党内法规视为国家法是盲目轻率的行为,但是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党内法规至少可以成为一种特殊的国家法,这将给依法治国注入生机和活力。
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的关系。
根据上文的论述,笔者初步将党内法规定性为一种特殊的国家法,那么理清这二者之间的关系对于此后党内法规的发展和走向有深远意义。党内法规是否能发展演变成国家法亦或是成为和国家法平行的社会规范的表现形式,都必须先解决其与国家法之间的关系问题。任何两个事物之间的关系都是相互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亦是如此,总体上表现为两点:党内法规对国家法的促进作用和国家法对党内法规的保障作用。
电大专科法律毕业论文篇十三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及经济全球化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依靠企业并购使企业发展更加迅速。企业之所以进行并购就是为了获取对他方企业的控制权,但企业并购具有相当高的风险,企业并购是否会成为成功的并购与并购中财务风险有相当大的关系。本文着眼于国内企业分析我国企业并购的动因及企业并购中产生的财务风险,在此基础上,提出风险规避策略,即企业需正确估计并购的价格、融资渠道需多样化、优化并购交易时的支付方式以及并购后有效整合企业,使财务风险降到最低。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价值评估;融资渠道。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渐完善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并购活动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市场经济下,企业并购是资本扩大的有效手段,对实现企业资源优化配置有很大作用。企业并购是一项投资、融资行为,财务风险贯穿于整个并购活动中,对并购活动的成功起关键作用。所以,在企业并购过程中须对财务风险做好防范,这对并购活动的成功至关重要。
企业并购的动因有取得规模效应、取得战略机会、降低企业经营风险、获得优势互补的协同效应。并购可以使企业规模得以扩展,合理的资源配置可大规模生产单一产品,单位成本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进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企业通过并购可获取战略机会。一方面是为获得市场上的占有率;另一方面可以降低企业进入新行业的风险。并购可以提高企业在行业的竞争力,扩展企业生产规模,实现企业的增长。通过并购,企业获得被并购企业的资源,分享他们的经验,从而形成竞争优势。所以,企业并购之后不仅可以实现在产品、管理、技术的互补性,而且可以实现企业文化的相互作用,并最终促进企业发展。
并购中的几种财务风险相互联系、制约,它们主要包括定价风险、融资、支付及财务整合风险。
(一)企业并购估价风险。在并购过程中,价值评估风险一方面是由财务报表引起的,企业通过财务报表了解被并购企业的财务状况等信息,而被并购方有时为了一己之利,隐瞒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这极易使并购方高估目标企业价值;另一方面是价值评估,并购企业在对目标企业进行评估时,中介机构故意选择不恰当的评估方法来取得一己之利,导致价值评估结果与企业实际价值有很大的偏差。另外,评估参数的选择会由资本市场的完善与否来决定,这也会对目标企业价值的真实反映有所影响。
(二)企业并购融资风险。企业并购融资风险是指企业为确保并购资本的需求而进行融资,由企业资本结构的变化与筹集资金对企业经营影响而带来的风险。企业融资的方式将影响融资风险的大小。企业并购融资方式有自有资金、发行股票、债券及信贷融资等。当企业采用现金支付方式时,会计毕业论文虽会使得并构成本有所下降,但会导致现金短缺现象的出现,产生财务风险。股权融资虽然风险小,但资本成本高,股权增加会稀释原有股东的权益,影响其资本结构。债券和信贷融资虽然资本成本比较低,然而,在企业经济效益不景气时,就会致使企业面对债务压力。
(三)企业并购支付风险。并购支付风险就是说并购方为实现购买,选取何种支付方法所造成的风险。不同方式所带来的资金压力及风险大小也会有很大的差异。最简易的方式是现金支付,能控制目标企业,但会有一定的资金负担。若选取股权支付的方式,会使并购方成本增加,减少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混合支付是指企业采用现金、股票及债券支付等组合支付。混合支付会使资本结构拥有良好的状态有很大的'难度,并购后财务整合难度会更大。所以,混合支付也会有一定的风险。各种支付方式带来的风险均会有所不同,并购方对方式的选取可以减少一定的风险。
(四)企业并购财务整合风险。在并购交易完成后,并购企业需要对被并购方进行一系列全方面的整合,其中,财务整合是重中之重。当并购企业在整合期内,若财务行为不妥,潜在的财务风险会发生,继而会出现并购成本增加、资金短缺等现象,这些均会阻碍企业发展;在整合期内双方也许会因财务制度及机构设置产生相反意见,致使企业产生一定的损失;企业内部也应做好监控措施,否则会有财务风险的产生。
(一)合理确定并购企业价值,规避评估风险。在确定并购前,并购方特别需对被并购方的财务状况做细致的分析,保证所了解的各个方面信息是准确无误的,这将会使企业遇到的财务风险减少。并购企业应逐步完善价值评估体系,采取合适的评估方法对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采用不同的价值评估方法可能得到相异的估价,并购方可依据并购时的动机,选择不同的定价模型,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就可合理确定被并购方价值,使估价风险下降。企业还应用调查的方式分析被并购方资产构成及分析也许会出现的财务陷阱。另外,并购方应有效运用报表以外信息,觉察报表中可能有的漏洞,继而使并购的估价风险有所降低。
(二)拓展融资渠道,规避融资风险。资本性支出是企业并购的前提条件,但根据企业自身的现金状况不能满足并购所需资金,最理想的融资渠道是借助外部资金满足自身需求,保证企业并购过程中资金链更持久。合理的预算融资需求量及选择恰当的融资方式可更好地降低企业融资风险的发生率。另外,并购企业应积极开展不同的融资渠道来使其多样化,来确保融资结构的合理,使用灵活的方式来降低现金的支出额,例如采用股权、债券支付等多种支付的混合。还有,政府部门应积极研究多样的融资渠道,例如建立投资银行、完善资本市场和设立并购基金等,保证企业融资渠道的多样化。
(三)支付方式的多样化,规避支付风险。企业并购选用不同的支付方式,其带来的风险也会有所不同。各种并购支付方式都具有一定的风险。并购方可根据其财务状况及被并购方的意向,将现金、股票及债券支付等设计为不相同的组合,分散单一支付的风险,使并购成本降低。随着中国并购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并购操作流程的不断规范,并购方应根据自身的财务情况,选取支付方式时采用现金、债务及股票等方式的不同组合,加大对混合支付的研究,选用公司及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等证券组合来进行并购支付。
(四)有效整合并购后的财务风险。为了实现企业的规模经济及协同效应,构建新企业核心及价值,在并购交易完成之后,并购方须将自身和被并购方的资源进行整合。企业可从财务人力资源、管理目标等方面加大对财务的监控。另有,完善对财务的整合。并购结束之后,企业应在熟悉目标企业的生产方式、财务状况、发展潜力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情况,提出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将其列入自身的预算管理体系之内。最后,企业还应对资产及负债等财务资源合理地优化配置和整合。
在并购的各个阶段都会存在财务风险,其是各类风险的综合反映。所以,在并购过程中,企业要不断地改善其内部的风险控制体系,有效规避财务风险,这有助于提高并购的成功率,实现企业的资源优化配置。
参考文献:
[1]严艳.我国企业并购现状及措施思考.企业管理,2011.8.
[2]舒鸿.我国企业并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时代金融,2012.8.
电大专科法律毕业论文篇十四
:我国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这一规则是由国家财政部修订并颁布的,旨在改革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工作,使其财务管理工作更具科学性、规范性,并对其日常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管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最终实现行政事业单位的持续发展。新会计制度的引入可以显著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管工作效率,本文针对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在新会计制度下开展财管工作存在的问题,给出了几点建议。
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被统称为行政事业单位。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水平的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改革也是必然。在行政事业单位改革的进程中,其中财务管理工作被视为重中之重,它关系到行政事业单位财产的安全性与完整性,财务管理工作的改革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国推行了新的会计制度,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无论是会计核算方面,还是预算制定等方面,都有了更为严格的标准,这对我过行政事业单位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新颁布的会计制度的落实,一方面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计量制度、会计制度目标和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放弃原有的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等预算办法,使用新会计制度提出的核算收支、定额定项补助、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等管理办法,这就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不小的挑战。在新会计制度管理下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内容将更为广泛,主要包括资金管控、收入与支出管理、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等内容。由于上述四个方面的工作与本单位的日常管理息息相关,因此对行政事业单位具有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性的有效保障。
新会计制度下财务信息包括财务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等所有与经济活动相关的内容。财务管理通过对预算、成本、资金、收入支出等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有效控制,就能保证财务信息的完整和真实。
2.合理保证单位资产的使用有效性和安全性。
财务管理对于单位货币资金或资产毁损、挪用的风险能够起到有效的防范作用,而且还能帮助单位解决一些资产使用效率低下、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从这一层面保障了单位资产的使用有效性与安全性。
3.能够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得到间接的提升。
财务管理在具体的财务工作中对预算、成本、资金、收入支出等进行监督和控制时,在客观上也提高了单位的管理水平,强化了对外服务的基础条件,从而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得到间接的提升。
1.在新旧会计制度没有做到缜密的衔接。
在推行旧会计制度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都比较混乱,随心所欲的设置一些账目,致使许多财务账目不够规范,在账务处理方面精确性较低。当国家开始推行新会计制度时,原有旧账目就无法进行精准处理,而且在新旧会计制度的过渡过程中冲突颇多,加之原有的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行力不充足,使得一些单位没有切实的落实新财务制度,阻碍了新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
2.单位内部的财务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不高。
行政事业单位都有专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在现实中由于单位内部的财管人员欠缺新型的财务知识,对新的财务管理知识掌握不到位,在财务管理中不能坚决的制止一些财务不规范操作,很容易诱发多种财政违规使用问题。同时,国家财政资金对于行政事业编制的单位扶持力度较大,如果单位一把手对于资金的监管工作没有足够的重视,再加上财务人员的基本职业操守欠缺,不依法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使得单位财务管理活动陷入了被动、僵化的境地。此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财管人员在财务管理工作期间,缺乏对于预算管理的重视,不能从整体性和大局性来进行预算编制,导致预算的精确度低,降低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久而久之,影响到财政资金的使用有效率,而且还有可能带来预算资金被挪用等问题。
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系不健全。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在财务资金的管理上缺乏最基本的严谨,许多单位都不能严格执行预算,资金挪用、超支使用甚至财政资金被闲置现象不断涌现,归纳来说主要原因是对资产管理工作不重视,资产的清算和盘点不及时并且缺乏一套完善有效的资产管理体系,财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堪忧。例如,政府采购预算作为事业单位预算的一部分,存在预算编制不细化,准确定低,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
1.改变会计记账方式,顺应新会计制度的实施。
新会计制度的实施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管工作提供了明确的资金信息导向,在实际工作中自觉的完善旧会计制度下的记账方法,以顺应新会计制度的潮流,强调本单位的资产和负债情况,明确单位内部会计的具体职责和相互之间的关系,稳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有效率。
2.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
新会计制度的有效实施,依赖全体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管理意识,即财务人员需要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素养。针对财务人员财务管理意识相对缺乏的情况,单位要大胆引进优秀的财管从业人员。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可对全体财务人员开展专业培训,组织优秀财务学科带头人讲解新会计制度的基本常识和应用方法在最短时间内让本单位的财务人员熟练和科学的领悟新会计制度的内涵和应用实例。作为财务人员,也要加强财务人员之间交流学习与借鉴,牢固树立财务管理的先进观念和优化意识,并切实运用到财务管理工作中。单位还要建立激励机制,通过科学合理的竞争,选拔优秀的业务骨干参与财务管理,激励财务人员以过硬的业务能力完成本职工作。在工作中不断培养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可以很大程度地增强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归属感,通过为提供培训和平等的竞争机会,促使从业人员自身的专业素养不断提高。
3.持续更新财务管理理念。
目前,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新会计制度要得到真正贯彻落实,就要严格依照《会计法》的相关的规定,在单位内部对财务管理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并深刻理解其重要意义;不断深化财务人员对管理工作的最新认识,在新会计制度下遵循新的管理理念,有意识地淡化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人为因素。这就要求财务人员在具体的工作中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单位的财政、审计等部门也要将履行自身职能,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在统一明确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的前提下,促使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发展的方向;对资金开支的结构及财务资金的实际用途细致分析判断,依据《会计法》的相关法律规范对账目不够具体不够明确等现象,予以必要的惩罚。以实际行动维护尊严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资金使用透明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率。
4.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的正规化资产管理。
财务资金的监管是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在传统会计制度管理模式中,资金被大量挪用的现象时常出现。因此,科学的监控资金流向,对资金的有效使用率和行政事业单位自身的财务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能强化资金的专款专用。合理区分专项划拨的资金与日常开支资金,避免产生资金被挤或占被挪用的问题的发生;科学合理的归纳总结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并进行评估,从基础上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资金的科学性和自觉性。
5.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预算管理和控制。
单位的预算管理控制是构成行政部门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会计工作的目标及会计核算基础上,都突出显示财政预算管控的需求。新预算法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使财务的预算体系更加完善与透明,实施跨年度平衡机制,增强了财务风险的控制力,完善了转移支付制度,增强了预算支出的约束力。当前,在新会计制度实施和推进下,可将基本建设的费用支出列入单位一体化的财务大账账目中,经过系统的核算,不但能最大限度的保障完整的会计信息,同时也给财政的监督和审计提供便利条件,使得单位财政资金的安全得到有效维护。针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而言,其重点无非是管理开支等方面,而完善单位财务开支管理,主要依靠的就是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单位自身的财务制度。想要切实地做好财务收支的监督管理工作,就要做到有法可依。
财务管理工作在行政事业单位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具有特殊意义,它不但促进了行政事业单位的持续、健康发展,还有效提升了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新会计制度的颁布与实施给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与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会不断遇到新的问题,要善于分析、解决问题,最终找到新会计制度与财务管理工作的完美契合点,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
电大专科法律毕业论文篇十五
本文介绍了法律推理的概念、特点、分类以及与之匹配的逻辑学中的.必然性推理、或然性推理和辩证推理的定义、方法、规则、关系,并探讨了(1)从辩证思维方法和现代科学思维方法考察必然性推理、或然性推理和辩证推理;(2)关于提高法律推理结论可靠性问题的研究;(3)逻辑学对法律推理的重要意义(这里的逻辑学包括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等内容.
作者:印大双作者单位: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江苏,南京,210042刊名:探索pku英文刊名:probe年,卷(期):2001“”(5)分类号:b81-05关键词:推理法律推理形式逻辑辩证逻辑必然性推理或然性推理辩证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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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专科法律毕业论文篇十六
摘要:初级会计学是普通中、高等职业院校会计专业的基础必修课程。随着职业院校改革的不断深入,初级会计学作为职业院校会计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关键一环,其教学模式也逐步由传统教学型向教学实践型转变。
关键词:理论操作实践。
初级会计学是在会计基本理论的指导下,讲述会计业务方法的原理和应用。职业院校选用的教材内容基本以簿记技术为主,通过阐述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为职校生学习专业会计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教学内容主要分为三大块:一是有关会计基本概念、会计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基本程序与方法等会计学的基本理论;二是以借贷记账法为核心的有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内容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三是会计工作的理论与方法。
一、职业院校初级会计学的教学特点。
众所周知,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培养方法与普通高校有很大的不同,因此,职业院校的会计专业教学必须因材施教,体现鲜明的职教特点。
1.目标明确。
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是实践型和技能型人才,它不同于普通高校的专业理论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因此在初级会计学教学过程中必须首先树立明确、符合实际需要的会计教学目标,即立足于职业院校会计专业学习的需要,体现职业院校培养会计人才的特点,注重会计理论与方法的实用性和适用性。
2.内容新颖。
一方面由于职校生在校学习二到三年就进入企业从事相关工作,这就要求会计专业的教学内容必须“短、平、快”。另一方面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起,我国开始会计制度改革,从理论到方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实务操作中的新业务、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涌现,使会计处理变得更加灵活,会计选择的空间更大。这些都决定了在教授初级会计学时不仅要讲授会计基本理论与方法,也要紧紧围绕我国会计改革现状,讲授财政部新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内容。这样可以使学生毕业进入用人单位后,第一时间进入角色、投入工作,从而有效地缩短学生与用人单位的“磨合期”。
3.结构合理。
职业院校的初级会计学必须从学生知识掌握的状况出发。以会计要素核算为例,该章主要介绍借贷记账法的应用,可以与第一章会计对象理论和中级财务会计学教学内容紧密衔接,这样既能体现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认识过程,也易于职校生理解和掌握。同时要学练结合,这样能够更客观地检验学习效果。
二、初级会计学的教学现状。
职业院校会计专业发展到今天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合格的会计专业人才。以笔者学院为例,虽然学院是以冶金为骨干专业的职业院校,但院领导一直十分重视会计专业建设,不断根据市场与企业的需要完善本院的《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围绕学生的会计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构建了以初级会计学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并培养了一支专业教师团队,会计专业学生的就业率也在逐年提高,但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不足之处。
1.理论与实践脱节。
初级会计学的教学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沿用传统的会计教学模式,注重教会学生理论知识,却忽视了教会学生如何应用这些知识。学生也许学会了书本上的怎样编制分录、怎样编制报表,但遇到会计工作中的实际业务时,却不知如何下手处理,也不知道如何利用这些生成的信息帮助解决日益复杂的企业问题。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职业院校会计专业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不能形成一个良好而持久的运行机制。
2.教学方法落后。
许多职业院校初级会计学的教学方法单一,很多教师仍然采用的是“填鸭式”满堂灌输,以教师为中心,以教科书为依据,按部就班地一部分一部分地讲授课本知识。在这种方法下,课程结束时,学生不一定能够形成对初级会计学这门课的总体认识。学生对学习初级会计学也缺乏兴趣,只是被动地接受相关知识,课堂效果不佳,达不到预期的教学目标。
3.师资队伍建设不给力。
笔者学院讲授初级会计学的教师都是有着丰富理论知识的中青年教师,他们都是大学一毕业就分配进学校的。他们的工作经历是从“学校”到“学校”,这就导致他们缺乏必要的实践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也造成了教学中的重理论,轻实践。同时会计专业理论知识的加速更新,要求教师不断加强继续教育,但许多学校的.领导、教师对此缺乏必要的认识,仍然抱残守缺、墨守成规。
三、初级会计学的教学改革途径。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任何教学都需要教师来组织。教学目标和课程等设置得再好,也要靠教师来完成;新的教学方法再好,也要教师来运用。教学的改革不包括教师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是不实际的。要搞好职业院校初级会计学的教学改革,首先必须从师资队伍建设入手。一方面鼓励会计专业教师继续再教育,不断“充电”,学习会计新理论、新制度;另一方面组织教师走出学校,走进企业,深入会计工作的一线,真正做到将教师的专业知识储备与会计工作实践接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学改革的成功。
2.改革教学方法。
传统的以教师授课为主的教学方法应被“教师授课为辅,学生参与为主”的教学方法所取代。在这种新的教学方法下,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引导、启发学生思考,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学生则通过小组协作、案例研究、模拟操作等方式,获取新的知识,从而达到锻炼实际会计操作能力的目的。同时针对学生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现状,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如讲授账务处理程序这一章节时,可以采用项目教学法,由学生自己制订项目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步骤和程序,分析影响账务处理程序选择的因素,然后在教师的引导下完成预定的项目;讲授会计错账更正方法时,可采用任务驱动法,由教师先进行操作示范,并结合录像、课件进一步向学生展示操作的全过程,然后让学生动手实际操作,教师巡视指导及时纠正错误,之后教师对操作步骤进行复述,特别提醒容易出错的步骤和环节,最后总结要点;讲授通用记账凭证时,采用角色扮演法,让学生分别扮演制单员、出纳员、审核员、记账员和会计主管的角色,体会不同角色的作用、责任,从而全面认识记账凭证。
3.加强实践教学。
会计是一个操作性和应用性极强的职业,同时对工作经验的要求很高,这和现在几乎是纯知识性的教学存在很大矛盾。为此教师在讲授初级会计学课程时,可以安排4~5周的时间进行实训学习。教学教师也完全可以在会计电算化实训室中指导部分章节的完成。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引入erp沙盘模拟实训课程,使学生通过实物沙盘的直观模拟,基本了解企业账务处理的各个环节。此外,不断拓宽校企合作的模式,每年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去企业社会实践,可以实现学生在校理论学习与企业财务实际操作需求的“无缝对接”。
总之,职业院校初级会计学的教学必须始终以企业、社会的需求为出发点,充分体现课程的职业性、实践性,全面培养职校会计专业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
电大专科法律毕业论文篇十七
摘要法律移植在法治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也是国家法律完善的重要技术手段之一。本文首先对法律移植基本概念、基本形态进行概述,对中国法律移植的历史演进过程进行梳理归纳,从清末、民国、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主要法律移植的途径和措施进行总结,并从广泛比较,择优移植、立足中国国情,超前移植、以政治为高度,以经济为基础等三个方面总结了中国法律移植的经验,以此为基础,从法律移植的方向、移植过程及法律移植中出现的不适应阶段分析了我国法律移植中存在的主要的问题,最后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及社会公共事务方面对当代法律移植方面的新思路进行探讨,以期通过法律移植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完善。
关键词法律移植中国法制建设理论。
在全球化发展的现代社会,国家法律体系必须吸取他国优秀文化、法律、知识等,不断得到完善。但是,这个法律移植过程是需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如果一味照搬他国,只会阻碍本国的发展。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国际间文化相互传播的历史,法律文化的交流占据着重要的位置,而对这种交流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无疑是一件富有价值的工作。”本文把兴趣点放在了法律移植的探讨、分析和研究上,最终提出法律移植的新思路。
法律移植,是指在一种文化氛围中制定发展起来的法律制度及其构成法律制度的基础,在保持完整的情况下,向另外一种文化氛围迁移并且能发挥作用的现象。作此界定源于以下三点:一是因为是以文化为界尺对法律移植作的定义,着重强调了法律移植是在文化不同的地方发生。二是作为法律文化当中的重要概念,法律移植是理应包括法律制度和诉讼程序、法律的价值、法律概念与思维方式和法律规范。三是强调法律移植应最大可能发挥应有作用,认为移植是一个很长的社会变化过程,这一过程直到移植来的法律完全地被新的文化沃土所接受或没有被接受而最终失败才算结束。此外,法律移植的方式主要有被迫的消极式和主动的积极式。
二、近代中国法律移植的历史演进。
(一)清末法律变革。
清朝在1903年建立了修订法律馆,沈家本打破了古代中国的“诸法合体,民刑不分”法律表达模式,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为指导方针开始移植西方先进的法律,这一时期制定了《大清民律草案》、《大清商律》等。同时,此次修律过程中确立一些近代西方的法律原则,如罪行法定原则、刑罚人道原则等。
(二)民国法律变革。
1.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时期。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法律移植工作仍然取得了较大发展。如在《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受孙中山思想的影响,移植了美国宪法所规定的总统制共和政体。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移植了西方资产阶级关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南京临时政府通过法律移植使法制建设出现了质的变化,使西方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深入民心。
2.北洋政府时期。北洋军阀移植西方民主共和政体,于1923年颁布《中华民国宪法》。由于有法律专家参与立法,并由专门机关负责,因此,北洋政府时期在立法技术方面,有了较大进步。特别是法律专家们能够结合本国司法经验,和现实的需要,来继受西方法律,初步形成了复合型的法律体系。
3.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法制建设的突出表现是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法律制度的移植和传统封建社会法律制度的继承的特殊结合,其结果就是六法体系的形成。内容上,保留了一些传统中国法律,但也吸收、借鉴了先进的国外法。这一时期,无论是法律体系的完备程度,还是法律部门齐全程度都比以前有了明显的改变与提升。
(三)社会主义法治革新。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始于革命根据地的法制建设时期的,在这期间,不但及时总结革命当中的宝贵经验,而且进行大量的法律移植,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就是吸收苏联的法制经验。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开始全盘引进苏联法制,移植了基本的法律体系。其后,1966年至1976年的“”,中止了我国的法律移植工作。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法制建设发展迅速,法律移植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三、中国法律移植的经验。
(一)广泛比较,择优移植。
中国自清末移植西方法律开始,就把目光放在世界范围内优秀的法律,进行广泛的比较,选择先进的法律进行移植。首先是洋务运动时期,移植对象有普通法系国家的法律、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日本明治维新后的法律。到民国时期,中国移植法律成果有南京国民政府采取大陆法系的体例,这时大陆法系构成主流法律体系,但仍然能看到英美法系的影子。
(二)立足中国国情,超前移植。
影响法律移植效果的因素是复杂的,如自然状况、地理环境、政治体制、经济结构、民族意志等都会对移植效果产生影响,所以法律移植是一个多种因素综合性地互动的过程。法律移植对于被移植国来说并无多大影响,而对于移植国来说,被移植的法律必定在一定程度上与移植国的政治、文化产生冲突。因此是否允许被移植的法律与本国的法律制度和国情不符,即是否可以适当超前移植法律。
(三)以政治为高度,以经济为基础。
早在明清两代,民主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等先进群体开始推崇法律改革,开始吸纳其它西方大国的商法来应变经济的变化形势。众所周知,中国的政治被牢牢地控制在中央政府手中,高度集权和一元化是其主要特色。中央政府的规章和政策只能执行而不能反抗。因此,我们可以说,中国的法律移植始终站在政治的高度,并以经济发展作为基础。
四、中国法律移植存在的问题。
在这方面,我国法律移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研究方面不确定,研究工作缺乏前瞻性和开阔地视角,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法律移植功能的发挥。另一方面,翻译西方法学理论和法学文献是法律移植的前期必备工作,但是翻译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术语、新观点、新概念,现在很少有学者能对其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造成了法学原理的迷糊。
1.理论学习相对落后。例如:我国刑法的修改次数比较频繁,在制定的20年内多次修改,结果在我国“”的十年动荡中,造成了大量冤假错案。这都是由于理论移植学习的滞后性所导致的。再如我国婚姻法,在清末便开始对其修改,此后国家对于婚姻法一直进行不断修改,但真正废除封建婚姻制度,是在建国后1950年5月1日。
2.思想跟不上变革。我国法律的移植仍存在思想认识问题的隐患,在法律移植时总是普遍存在一种中国式思想,也就是认为法律移植就应该“宜粗不宜细”。在此思想阻碍下,导致我国法律移植缺乏合理化,造成部分移植的法律法规很难被执行。例如:在我国婚姻法执行的进程中,政府及地方虽然积极颁布并实施,但在许多老家族、内地山村、偏远地区,仍然有包办婚姻,强迫婚姻等封建婚姻制度,是中国式的老思想。
3.观念不能及时更新。对于时代的发展变迁,世界要求我国必须国际化、全球化,与世界接轨,例如:我国婚姻法自1950年一直未进行修改,直到1980年,我国才颁布第二部婚姻法,在这其中30年,虽然我国不断再对婚姻法进行改革,但基于各种原因,更新程度浅,速度慢,造成我国新的婚姻法颁布及执行速度慢。
我们必须明确法律的生命是实施,法律移植的价值必须着眼于移植后的法律在新环境中能否发挥应有的效用。比如《破产法》,这是一部法理较为完善的法律,适合于很多国家的情况,但是如果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实施应用,肯定会出现很多不协调的部分,严重时甚至阻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此外从执法角度上来说,我国并对移植过来的法律的观点、理解与实践的方法,直接削弱了法律移植后的实际效果。
(一)市场经济方面。
有关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法律法规,如市场主体、构成要素、市场活动、市场调控等规定,在经过筛选之后都可以将其发展完备的部分吸收到我国当代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当中。同时,我国应该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区,本区域有利的市场经济,发展本地区特色,尊重本地区文化、习俗民族产业,例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这些都是法律移植的特别案例,所以,我们在进行法律移植的同时,要按照我国的发展程度、国情、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而定,并且根具情况,随时改变政策规章。
(二)民主政治方面。
资本主义国家在长期的民主政治建设中积累了大量的宝贵经验,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很多都符合民主政治的必然条件,我们在实行我国的社会主义体制改革中,理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我国的民主政治发展铺平道路。例如:我国近几年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其意义深远;再如:婚姻法在不断改革中,将男女平等越来越具体化,使其力度越来越深入化,对于产生的财产纠纷,也有了极好的解决制度。
(三)社会公共事务方面。
公共事务职能是国家执行的重要职能之一,法律作为规定国家各方面行为的规范,是国家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这方面讲,公共事务职能规范包含于法律法规之中。公共事务包含交通、环保、城市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因此法律必须着重于这几个方面的规范,提供必须的法律规范条文,进而保持整个社会的基本稳定。国家经济的发展是以社会的稳定为基础,因此,法律在描述和规定公共事务方面必须发挥更大的作用。
法律移植是法律建设必不可少的,是当代法律国际化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需求。然而,受限于传统固有的法律思想的限制,在现阶段我国的法律移植及法制建设中仍存在着很多负面的思想观念。因此,我国的法律移植工作必须从更新观念入手,继承和发扬传统法律移植中的经验做法,摒弃法律移植中固有的封建观念,植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实际,有的放的,以法律移植为技术手段,逐步建立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
电大专科法律毕业论文篇十八
[摘要]目前,农业机械在推广过程中,推广的技术水平还比较低,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本文主要分析了农业机械在农村地区推广的必要性和推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在新形势下农业机械推广的新措施。
[关键词]农业机械推广制约因素推广措施。
一、农业机械推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现代农业建设的要求。
现代农业更加强调农业生产的小轮车和机械化水平,进行农业机械推广工作,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农业技术化和机械化水平。因此,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只有不断加强农业推广工作,才能使引进的新技术、新措施和新的机械更好的应用到农业生产当中,切实提高现代农业发展中的机械化水平和科技含量。
2.是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新农村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其发展的主要动力就是依靠生产水平的提高,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生产过程中重要要素,因此,要想提高农业的生产力就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进步,就必须加强农业机械化的推广和应用。
3.提高农民收入的要求。
加强农业机械推广一方面可以提高劳动的生产效率,降低了大量的劳动时间,大批的劳动力可以从农业生产中解脱出来,从其其他方面的生产工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加农民群众的总体收入,促进农业结构更加的合理;另一方面,通过推广农业运输机械,可以拓宽商品的销售渠道,降低对交通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扩大商品的流通,进而增加农民群众的总体收入。
4.有利于我国经济结构协调的发展和进步。
通过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可以再很大程度上提高劳动的生产效率,促进农业经济的快速进步和发展,有利于农业和其他产业经济的协调发展和进步。此外,通过农业机械的推广,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农民群众的实际收入,促进农业经济和非农业经济的收入差距不断缩小,从而缩小贫富差距。
二、农机机械推广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业机械推广人员的知识结构跟不上时代的发展。
目前,我国农业机械推广人员的额年龄普遍比较大,其掌握的各种农业机械知识老旧,知识已经严重的落后,明显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求。在新形势下,农业机械更新换代的速度十分的快,这就使得相关农业推广人员对现代科技并不是十分的了解,很难承担农业机械在农村地区的推广重担,最终导致了农业机械推广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2.农业机械推广的技术存在严重的缺陷。
目前,农业机械的推广往往都是只是重视粮食的种植和收获,而忽视了粮食在不生产过程中全程机械化和后期粮食加工的机械化水平。例如,在生产水稻和油菜过程中,对于粮食收获过程中能够做到全部的机械化,但是在粮食收获完成之后缺少对秸秆后期的还田工作,在机械化推广过程中,虽然很多人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的存在,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了一定的技术改造,但是从总体上看,效果很不理想。
3.先进的农业机械昂贵,农民望而却步。
虽然现今农村地区的农民的收入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是,由于农民群众在接受教育、医疗等方面支出的费用比价昂贵,实际上的收入与城镇居民比较起来,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到了农民群众对农机的购买能力。此外,对于一些比较先进的农业机械,价格相对比价昂贵,农民无力购买,这种情况点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也制约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和推广。
三、新形势下农机推广的措施。
1.提高人们的思想意识和观念。
要想做好农机推广工作,首先要做的就是宣传工作,在宣传过程中逐渐打破人们的陈旧思想和观念。通过宣传和引导,加深农民群众对农业机械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使群众能够接受新的技术和新的关键,为农机推广奠定良好的基础。
2.健全农机机械补贴机制。
由于卧轨农民的实际收入较城镇居民来说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同时由于其他费用支出比较高。在加上先进的农业机械通常都比较昂贵,在这些综合情况的制约下,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民购买农机的意愿。很多地区目前已经建立相对比较完善的农机机械补贴政策,每年国家财政和地方政府的投入也在不断增加,但是就目前的补贴水平和补贴的力度与昂贵的机械设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同时,在某些地方也存在着农业机械专项资金被挪用的现象。贪污现象十分的严总,这些不良因素的存在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机械的推广。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创新改革,加强农机机械补贴机制的建设,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力度,从而保证专项资金都能切实用于农机推广中。
3.加强投入力度,提高农业机械的创新力度。
加强农业机械的创新,及时将落后设备淘汰。农业机械推广工作要根据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和客观规律,不断的在本地区引进适合地区农业发展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加快农业机械的更新速度,从而在最大程度上提高农业经济的效益,提高农民群众的收入。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农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大事,关系到我国未来的经济领域的深化和改革。最近几年为了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看,我国农村地区大力开展了新农村建设,不断的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和进步。农业机械化是提高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方式,是提高我国综合生产效率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因此,在现代农业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需要我们不断加强农业机械化推广工作,提高农业机械化的水平,保证现代农业的高产、高效、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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