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热门17篇)
方案是解决某一问题或实现某一目标的步骤和方法的集合。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资源的利用和分配。以下案例为大家提供了一些实践中的成功方案参考,快来看看吧。
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篇一
为让全社会了解珠海市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近年办学成果,做好我校职业高中专业转型升级工作,圆满完成20xx年学校烹饪及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学校职业高中部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一)系列活动一:启动仪式暨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活动。
时间:5月4日上午10:00—12:00。
地点: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五楼宴会厅。
参与人员:邀请区领导及主办单位领导、香洲区各中学领导、协办单位领导、校企合作单位代表、优秀毕业生代表、在校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
活动内容:
1、活动启动仪式;
2、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
特区报报道方案:在新闻版发布消息。
(二)系列活动二:“我为妈妈做个菜”
时间:5月13日。
地点:南屏中学职高五楼烹饪操作室。
活动内容:
1、邀请50至100对母子参与活动,请南屏中学烹饪专业学生进行一对一厨艺指导。
2、特区报社报道方案:
(1)为配合本次活动,进行问卷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
(2)请专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3)活动预告消息,并全程跟踪报道。
(三)系列活动三:“幸福珠海,开心家宴”母子厨艺大赛。
时间:5月14日至6月16日。
地点:南屏中学五楼烹饪操作室。
宣传报道方案:
1、在特区报要闻版刊发3到4次预告及活动进展跟踪系列报道。
2、比赛正式开始后,在特区报刊发活动消息和半版专题报道(图文)。
时间:4月26日—6月23日。
宣传:
(一)特区报社专题报道半版专题;
报道内容:
1、毕业生报道(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科组提供材料);
2、实习、实训、校企联合办学报道(实训处提供材料);
3、学生近四年参加技能大赛成绩回顾报道(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科组提供材料);
4、舒展学生自信的翅膀,铸造合格技能性人才(德育处提供材料)。
(一)时间:5月4—6月15日。
(二)活动内容:
1、送招生简章到全市各中学;
2、到斗门城东中学、横山中学等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
3、6月22日与本校初三部分学生举行填报志愿恳谈会。
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篇二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二)在甘肃省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网上报名后,到当地考试招生机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三)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信息标准》执行。
(五)网上报名及资格确认的时间和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8月30日8:00-9月6日24:00,逾期一律不予补报和确认。
2.报名网址及要求。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考生可登录以上网址查询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和规定、学校招生专业和章程、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确认等信息。考生进入“成人高考报名”网页,按照提示和要求,准确输入考生基本信息及志愿信息;核对输入的信息无误后提交;将系统给出的网报号准确记录,然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完成网报过程。
考生应按照专业对口、服从工作需要的原则,在网上准确填写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中的各项内容。报考院校及专业代码填写错误导致影响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因教育部在报名结束后根据各省生源情况方才下达计划数,所以省教育考试院在网上只公布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和类别、学习形式、学习年限及授课地点等。
4.资格审核确认时间。
9月1日8:00-9月7日18:00,未缴费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其网上报名无效。
5.资格审核确认方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甘肃省成人高考网上报名信息及资格审核确认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审核方式,以线上审核为主,线下审核为辅。具体办法以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甘肃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公告》为准。各市(州)考试招生机构负责组织和指导考生进行线上、线下审核确认。
6.鉴于全省报考专升本和高起本、高起专统考外语科目中小语种(日、俄)考生人数较少的实际,凡报考小语种考试科目的考生,资格审核地必须选为兰州市城关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并在兰州市城关区参加考试。
7.考生线下(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身份证和学历文凭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后,办理确认手续。甘肃省户籍的考生,原则上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户籍跨市(州)的考生应需上传居住证、工资流水单(报名前1-3个月)或社保证明,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信网学历报告等有关材料。非甘肃省户籍的考生,报考时除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打印的带有查询二维码并且在有效期内的学历报告外,还需上传报考地居住证、工资流水单(报名前1-3个月)或社保证明等有关材料。具有其他照顾条件的考生,应同时出示各类照顾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符合照顾规定的,方可办理加分手续。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核地必须选为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职业教育招生处。
(六)线下(现场)确认工作流程。
考生向报名确认点提供自己的网报号或身份证号,报名确认点查看考生信息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考生填写相关资料并通过资格审查后,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进行现场照像;各项数字化信息和图像信息合成后,打印出含有考生照片、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的报名登记表,经考生本人核查后签字确认。凡因考生本人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各市(州)考试招生机构根据规定将确认后的考生电子信息汇总、整理、校验、刻录光盘后自行保存。享受各类照顾考生的证书(证明)复印件,由各市(州)考试招生机构按类别装订成册,指定专人保管,以备查证。
(八)考生电子档案是成人高等学校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包括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志愿信息、考生特征信息、统考成绩信息等四部分。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特征(照顾加分项目)及考生各科成绩是考生电子档案的主要信息。
(九)省教育考试院负责采集考生文化课成绩信息(包括音、体、美专业成绩信息),收集整理、汇总、校验全省考生的各种信息数据库,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格式建立并形成考生电子档案。有专业课加试要求的招生院校将专业课加试成绩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一)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大学、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成(继)教院等(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对于未经我省教育厅审核同意设置的函授站,不得安排在我省进行函授招生。
(二)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三)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四)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各成人高校编制在各地招生专业目录(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第二阶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综合考虑成人高校办学条件和能力、生源情况等,合理确定所属成人高校招生规模,组织所属成人高校编制各专业在各地招生计划数,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在生源地报名人数的85%。上年度安排招生计划完成率较低的,原则上本年度不予增加。教育部直属高校成人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核定下达。
(五)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实行网上编制和管理,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上报、分送、调整等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指定系统在网上进行。所有成人高校必须在网上系统全口径编制分省计划(包括省属高校在本省的分专业计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在网上管理所属成人高校的招生计划编制工作。
(六)各成人高校在分省计划编制过程中要立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眼优化教育结构和提高教育质量,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严格控制全日制脱产学习的招生规模。
(七)成人高校举办函授教育,只能在已经按规定履行过函授站登记手续,并报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省(区、市)招生。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控函授站点,明确标准和条件,加强办学质量检查和评估,出现违规问题的,要及时撤销并向社会公布。
(八)各成人高校应按教育部相关要求提前做好招生专业备案工作,并在教育部公布的拟招生专业备案范围内安排招生专业。
(九)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审核备案。
(十)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核对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接收并公布未经教育部汇总分送的分省招生计划,也不得擅自拒绝公布教育部汇总分送的分省招生计划。
(一)各市(州)按考务管理规定组织考试。考点均设在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兰州市可设在城市四区)。
(二)根据实际情况,我省2021年成人高考不再统一考生考试的使用文具,考试用文具由考生按照考试科目需求,自备2b铅笔、2b橡皮和蓝色、黑色签字笔等。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以便核查。考生身份证如丢失,应事先取得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照片并加盖有骑缝章的证明。
(四)2021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评卷工作继续实行网上评卷,考生参加考试答题全部采用在答题卡上作答和填涂。
(五)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简称史地)。(见附表1)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六)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外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各学科门类、专业与统考科目的对照表附后(见附表2)。以上统一考试科目试题除专升本考试日、俄小语种外,其他各科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七)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统考科目外语,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可在英、日、俄语种中任选一种。
(八)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必须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成人高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于成人高考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九)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十)考试日期为10月23日、24日,具体考试时间附后(见附表3)。
(十一)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应当按照相关考务规则实施并一律使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阅卷工作由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组织省内高等学校统一进行。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一)2021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继续实行网上评卷。成人高考结束后,全省开始集中收取成人高考所有答题卡。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扫描、切割、形成各学科网上评卷库。评卷点组织评卷教师学习评卷规则和标准,先进行试评,然后正式进入评卷阶段。
(二)网上评卷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成立网上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网上评卷工作。评卷点也应成立相应的网上评卷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任组长,对评卷质量与进度负总责。各学科成立评卷组,学科组长由本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评卷院校要选聘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当年无子女报考成人高校的高水平教师参加评卷工作,指定试题评卷组负责人,负责掌握评卷标准,抽查和监督评卷质量,确保评卷公平、公正。
(三)网上评卷工作由西北师范大学承担。评卷点实行逐级分科负责制,负责评卷质量,按时完成评卷任务。
(四)评卷工作应遵循“坚持标准,公正准确,给分有理,扣分有据”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制订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五)考试成绩由各市(州)考试招生机构通知,考生也可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一)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现场局域网录取。
(二)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三)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招生计划按考试科类划定。
(四)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实行考生文化课成绩上线,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阶段,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上线情况,在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做好调剂录取工作。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五)各招生院校应选派熟悉招生政策和计算机操作的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及时上、下载考生信息,确保录取工作按期进行。
(六)录取新生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盖章后有效。招生学校按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专升本考生须持专科毕业证)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二)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省内成人高校专升本。
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省内成人高校专升本。
(四)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录取时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人员。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2.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及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地区(县、市、区)的汉族考生。
(七)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且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八)录取阶段,所有成人高校在网上系统进行分省(区、市)计划的调整,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配合成人高校做好生源和计划的调整工作。
(九)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学校提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教育部报送录取新生的数据库,并向招生学校提供审核后的本年度录取新生名单。
(一)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省、地、高校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有关高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分别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有关高校应按照职责分工,对享受政策加分照顾、免试入学的考生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有关单位应于录取前在各自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示,并保持公示半年。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有关高校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新生入学注册期间,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考试费和电子档案制作费。
具体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收报名考试费25元;电子档案制作费每生30元。
招生院校按录取人数每生80元标准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招生录取费。
各地招生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考试管理和考点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一)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市(州)考试招生机构、各成人高等学校应认真总结工作,并书面报送省教育考试院,以便进一步研究改进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
(二)对违反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管理,依据《许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市区部分初中实行学区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许教基〔〕191号)和《关于印发许昌市中小学试行集体化办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许教基〔〕5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指导,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各项政策为重点,切实做好2017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加快实现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缩小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少年儿童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二)公开公正原则。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做到招生政策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办学行为原则。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班额、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均衡。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控制班额,提倡小班化。
(四)促进教育公平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贫困家庭以及残疾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三、学区设置及划分。
根据《关于在市区部分初中实行学区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2017年继续在许昌市主城区部分初中实行集体化办学、学区化管理,设置四大学区,即:许昌市一中教育集团学区、许昌市二中教育集团学区、许昌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学区、许昌市十二中教育集团学区。除此之外,魏都区、建安区老城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管辖初中的招生范围,由各区教育部门根据小学毕业生户籍和实际住址划定。许昌市直初中、魏都区部分初中(以下简称市主城区初中)学区划分情况见附件2.
市主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和魏都区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办法:
(一)报名。2017年许昌市主城区初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确定每位学生所在的片区(登录网址:)。报名工作由魏都区教体局和相关小学组织实施。
(二)审核与录取。市主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许昌市区初中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各教育集团学区由市中招办根据各片区有效报名人数及教育集团招生计划(见附件1)统一划定,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划片投档,各教育集团按照招生计划统一招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调剂,由市中招办依据相关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调剂,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实行全过程监督。
审核学生信息时,依据以下标准:
1.网上报名类型为“正常”的,进行网上审核、认定并录取。
2.网上报名类型为“务工子女”的学生,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统筹安排。
3.网上报名类型为“借读”“租住”、“挂靠”以及在规定时间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出为虚假信息的学生,由市中招办统一调配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各初中不得拒收由市中招办认定调配的学生。
4.网上报名审核为“不合格”的学生,由市中招办统一调配到有学位学校入学。
5.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网上报名的学生,不参加分配。对有特殊情况的可分派到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初中就读。
2.7月17日―7月18日,各集团和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3.7月19日,新生报到。
4.9月1日正式上课。各学校可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酌情安排开学前的军训。
(四)自主招生。为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允许各初中教育集团拥有一定的招生自主权,招生名额控制在本集团招生计划的5%以内。各集团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自主招生方案,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民办初中招生。城区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负责审批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按照审批的办学规模自主录取新生。招生时根据小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自主招生,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不得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招生。新生入学籍时,各民办初中按照隶属关系将新生报名情况登记表上报审批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提交学籍管理部门导入学籍系统。
(六)学籍注册。市中招办根据各初中学校审核、认定情况,确认录取结果,注册学生电子学籍,并导入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未经市中招办网上录取、初中学校擅自接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不得在借读学校参加中招报名、考试和评估,高中录取时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实施。初中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各区教育部门和各教育集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初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各教育集团要按照统一部署,搞好政策宣传,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配合,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使招生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二)落实政策,规范操作。各初中学校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审计署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一〔〕81号)精神,一律不准接收“择校生”,不准以考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不准擅自提前招生,不准利用招生违规收费,不准擅自超计划招生,不准招收学区外学生。
(三)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市教育局将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对各种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的行为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校长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2017年许昌市主城区初中招生计划表。
2.2017年许昌市主城区初中学区划分方案。
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篇四
为确保我区2022年经开区主城区小升初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实施,根据《义务教育法》、《xx省教育厅转发的通知》、《xx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xx市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法保障主城区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100%入学。本次招生工作责任主体是经开区管委会,xx市教育局负责统筹、指导和协调,区社事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
(一)具有经开区主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在经开区主城区小学(xx市第二初级中学校、xx市第五小学校)就读且有该学校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在经开区主城区居住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房屋产权证明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居住证地址在经开区主城区且符合进城务工(经商)条件人员的随迁子女。
三、初步招生计划。
根据学籍系统中的主城区小学(21所)的应届毕业生人数和今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测人数的情况,今年主城区可提供的初中一年级学位完全能够满足入学需求。各学校的最终招生计划和市直学校分配到经开区具体计划数,待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总人数基本确定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格初审后),另行发文通知。
四、招生方式。
划片招生,随机派位(即电脑摇号),统筹安排。
五、工作流程。
(一)招生宣传(2022年5月)。
5月18日至25日,区社事局召开招生工作会,在经开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小升初招生文件及告家长书,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小升初工作。一是主城区招生学校及时面向教职工召开招生工作会;二是xx市第二初级中学校、xx市第五小学校要面向师生和家长召开小升初工作动员大会,发放《2022年xx市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告家长及学生书》一式两份,学生及家长签字后交回学校存档一份。
各校召开家长会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主城区招生学校和xx市第二初级中学校、xx市第五小学校要设立专门的小升初招生宣传咨询点,及时向广大家长、师生宣传具体招生政策、城区初中招生学校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工作流程等内容,做好相关政策的咨询和解释服务工作,尤其要做好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宣传咨询和解释工作,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二)片区内招生对象资格审查(5月23日至5月27日)。
主城区招生学校对本片区内招生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予以公示。对未按时报到的片区内招生对象,要通过有效方式通知学生及家长,再次宣传相关招生政策和本人应承担的不能回片区学校就读的风险。统计汇总已登记的片区内人数名单报市教育局、区社事局备案。
(三)学位申请(5月30日至6月20日)。
符合条件的主城区招生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申请学位,逾期将不予办理,并视为自愿放弃主城区学位。
学位申请仅限一人一卡,人卡一致,每张学位申请卡由主卡和副卡两部分组成,学位申请卡上相关内容必须如实填报,主卡和副卡内容相符,不得涂改,否则将视为无效卡。申请人要理性填报拟就读学校志愿,原则上应选择划片学校,若自愿放弃原划片学校,选择到片区外学校就读,则须签订“学位申请承诺书”(一式二份,申请人和区社事局各留存一份);若未被选择学校录取,原划片学校有空余学位,则可回原划片学校就读,原划片学校学位已满,则选择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或服从区社事局统筹安排。
学位申请卡主卡由区社事局管理,作为招生工作的原始依据;副卡由申请人留存,作为申请人摇号未被录取后到有空余学位学校登记报名时的凭证,也是最终录取后到招生学校报名的凭证。
审核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由经开区管委会牵头,组织社事、纪检监察、公安、市场监管、建设、就业、街道社区等部门,成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格联合审查小组,按照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印发的《xx市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内教基〔2016〕430号)文件要求,严格标准,统一审核,并对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实地核查,杜绝临时突击开证明、办假证明等现象。凡不符合主城区小升初招生条件的招生对象,均不得在主城区学校申请学位。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主城区申请入学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xx市第二初级中学校、xx市第五小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毕业小学申请学位,由区社事局负责招生,确需自愿选择回市中区、东兴区申请学位的,由发卡所在地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招生,但不能两地重复申请,仅限一人一卡,一人一学位。
在收发学位申请卡主卡、副卡时,经办人员必须严格交接手续,做到登记详实、签字确认、有据可查。
申请学位卡详细时间及流程见附件1。
(四)编制并公布招生总计划(6月6日至6月7日)。
区社事局根据学位申请情况,按照“一人一学位”原则,与市教育局共同编制主城区初中招生学校招生总计划(招生总计划和市直属学校具体分配到三区的招生计划另行发文),市直属学校划片招生录取后的空余学位将会按比例分配给我区,由区社事局负责组织。
(五)招生录取(6月21日至7月中旬)。
按照“划片招生,随机派位(即电脑摇号),统筹安排”的方式和顺序开展。
1、划片招生(6月21日至6月22日)。
选择到片区内学校就读的招生对象,持学位申请卡、户口本、房屋产权有效证明、素质教育报告册及招生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片区内招生学校报名登记,并将学位申请卡副卡交片区内学校管理。招生学校录取自愿到片区内学校就读的招生对象,并向社会公示。招生学校对未报到的片区内招生对象,要通过有效方式通知学生家长,再次宣传相关招生政策、家长(监护人)义务和本人应承担的不能回片区学校就读的风险等。并及时向区社事局报片区内招生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
2、随机派位(6月25-7月上旬)。
划片招生结束后,学校的空余学位用于招收片区外的招生对象。若片区外申请就读的人数未超过空余学位数,则直接登记录取;若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随机派位录取。
3、统筹安排(7月中旬)。
凡未被以上招生方式录取的招生对象,由区社事局按照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区社事局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学校和主城区小学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小升初入学工作机制。
(二)广泛宣传。各学校要利用新媒体、黑板报、动员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要积极进行政策解释,并加以正确引导,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要大力宣传联盟办学(xx一中与xx九中,xx二中与xx七中、xx四中,xx六中与xx铁中、西林中学)成果。
(三)精心组织。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小升初各项工作,尤其是要做好未被摇号录取学生的解释疏导、维稳等工作。要服从市、区社事局的统一安排,全力配合,确保稳妥推进。
(四)维护稳定。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小升初招生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工作。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开展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及时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五)严肃纪律。各招生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徇私舞弊,在招生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2022年小升初工作顺利完成。区社事局将组织专人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引发安全稳定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主要领导责任。
咨询电话:xxx。
监督电话:xxx。
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篇五
以市区xx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我校实际,坚持免试入学与自主招生相结合,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严格招生纪律,自觉接收监督。
容桂实验学校是一所全寄宿、小班制(小学)、全员管理、九年一贯制的省一级学校。学校布局合理,环境优雅,各项教学设备设施齐全(配有各种功能室、大型体育馆、标准游泳池等)。她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秉承“以人为本,以人才需求为导向,促进学校与师生共同、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和“德智双全、身心两健、文理兼通、学创具能”的人才培养目标,实施以“导师制”为核心的全员管理。学校管理规范,校风严正,学风浓厚,教育教学质量高。教师敬业爱生,乐于奉献,以全程育人的管理模式,导引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街道、区两级先进学校,被上海音乐学院定为社会艺术考级点,是学生理想的学园、家园、乐园。
(一)。
xx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不限户口、住址。(根据服务于本学区的原则精神,我校将大部分招收容桂街道生源。)。
(二)招生人数。
8个教学班,每班不超过50人。(全部为民办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电话报名和持相关材料到校报名。
2.报名时间: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3.报名地点:容桂实验学校接待室。
4.报名材料:学生家长持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和户口本到我校接待室报名。(原件和复印件)。
(四)录取办法:
1、录取依据:
(1)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
(2)面谈情况。
(3)学生本人xx年4月1日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或本街道镇级)医院进行的常规体检报告。
2、面谈办法:
(1)学校电话通知家长领学生来校面谈。
(2)地点:学校接待室。
(3)面谈时间: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面谈内容:学习、生活品性和习惯及综合素质。
(5)当日公布面谈情况。
(6)本街道生源,由毕业学校推荐的优秀学生,可免面谈环节,直接参与录取。
3.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新生注册时间:xx年7月1日。
(五)收费标准。
依据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
(六)招生:(0757)2638xxx联系人:蒋老师。
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篇六
各中学、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依照省市中职招生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中职学校春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以就业为导向,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为了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进球。
副组长:曹庆生叶永丰廖建怀李强。
成员:郑共祥詹志扬谢文松胡时雨方平余飞。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职成科。
祁门中职学校计划招生200人,具体专业计划人数见中职学校的招生简章。
1、制定计划。根据县教育局统一制定的20xx年中职招生计划,我们将县职业学校春季招生任务数分解到学校,并把职教招生任务纳入各中学年终教育教学评估的考核内容,各学校要根据县局下达的招生任务制定相应的职教招生工作方案,加大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20xx年我县中职招生任务的圆满完成。
2、招生宣传。为保证正常的招生秩序,防止虚假的招生宣传,今年职校招生宣传内容进行归口管理,由县局统一审核,在县局职成科的组织下,招生学校根据市、县局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招生宣传,重点宣传今年职校招生的政策、专业设置、就业前景,要强化对教师招生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各中学也要根据县局的统一要求,积极配合招生学校,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学生积极报考县内职业学校。
3、组织报名。各中学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树立职业教育大局观,促进生源合理分流,本着对家长、学生和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引导,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组织学生进行报名登记,鼓励学生到职业学校就读,做到人尽其才,量力而行,普职兼顾,合理分流。
4、考核工作。职业学校招生是今年我县职业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县局将分别与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大考核力度,并根据各校完成实际到校任务数和新生流失的情况,对职校招生工作中成绩较好的学校进行表彰,对不能完成职教招生任务的学校予以全县批评。
各学校要依据县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时分解指标,注重目标管理,强化考核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考核奖惩细则,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职教招生任务。
1、要切实加强领导。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职业招生的副校长、毕业年级班主任组成的职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对中职招生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目标和责任,层层建立考核机制。
2、要强化宣传工作。今年的职校招生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涉及到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各学校要强化宣传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向学生及家长宣传职业学校就业路子宽、就业形势好的特点,宣传我县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宣传当今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良好的政策环境,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动员和组织学生积极就读我县职业学校。
3、要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按照县局要求,精心做好职校招生的宣传和组织工作,要坚持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
(1)在县中职校招生期间,未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任何县外职业学校不得在我县各中学进行宣传和招生,各中学也不得为其提供生源信息或组织生源。不得搞“生钱交易”,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中学要切实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不得强迫学生择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尊重学生选择的就读学校和专业,不得违背学生的真实意愿,代学生填报或擅自更改学生填报的学校。
(3)不得搭车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招生学校的无序竞争和不文明、不道德行为发生,同时各职业学校不得招收非毕业班在校学生,已经查实将按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严肃处理。
1、20xx年3月4日—20xx年3月18日为县中职学校春季招生时间。
2、20xx年5月10日前中职学校将春季招生新生入学名册一式三份上报县教育局。
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中多元化招生政策,科学有效的选拔、录取各类普通高中新生,培育和发展普通高中办学特色,全面适应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xx市xx第一高级中学20xx年音乐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计划招收音乐特长生总人数0-40人。其中,声乐0-18人、舞蹈0-12人、器乐0-10人。因报名人数或专业测试合格人数不足导致招生计划空缺的,经学校研究,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专项间可做适当调整。
2、外地回xx考生。已办理20xx年外地回xx报名手续的考生,持当地县(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户口簿(或身份证)及学生证、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到区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报名。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通过后,考生自行携带相关材料于20xx年5月15日8:30-17:00,至xx一中办公楼一楼团委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3、志愿填报。取得体育艺术特长生、足球后备人才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即视为已填报所取得专业合格证相应学校的特长批志愿,并自动锁定,无需再进行填报。获得特长批资格的考生一律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4、报名材料:
(1)考生身份证及复印件(审验后,原件退还)。
(2)考生学籍证明(加盖公章)。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反面备注学生姓名和初中学校)。
注:报名学生需与招生学校签订艺术特长生培养协议书。在高中学习期间必须按协议要求参加省、市、区相关部门组织的比赛和演出活动,并以音乐特长生身份参加高考,否则将被学校视为不符合录取条件,予以退学并取消学籍。
测试时间:20xx年5月21日(周六)。
(一)报考声乐、器乐主项的考生。
时间:上午7:30到校,先在天问楼一楼阅览室进行分组,8:00—12:00统一测试专业。
地点:天问楼四楼音乐教室。
(二)报考舞蹈主项的考生。
时间:下午13:00开始抽签测试。
地点:天问楼四楼舞蹈教室。
注:考生迟到15分钟将取消考试资格。
(一)测试内容(满分100分)。
1、声乐主项的考生:
(1)视唱练耳,占10分。
(2)主项,占60分。
(3)副项,占30分(副项必须为器乐或舞蹈,自20xx年起副项仅限器乐。)。
2、器乐主项的考生:
(1)视唱练耳,占10分。
(2)主项,占90分。
注:器乐主项的考生,不考副项。
3、舞蹈主项的考生:
(1)形体目测,占10分。
(2)软开度,占30分。
(3)技术技巧,占20分。
(4)剧目,占40分。
(二)专项要求。
专项包括:声乐、器乐、舞蹈三项,均需遵从以下要求。
1、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2、器乐:
(2)民族管弦:竹笛、二胡、琵琶、中阮、古筝、扬琴等;
(3)打击乐:马林巴、排鼓等;
(4)键盘乐器:钢琴。
3、舞蹈:古典舞、民族民间舞;
注:不招收拉丁舞、街舞、健美操、芭蕾舞、现代舞。
(三)测试要求。
1、声乐:全部清唱,演唱一首歌曲。
2、器乐: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演奏一首曲目。
3、舞蹈:自备练功服和表演服装及伴奏,表演一个舞蹈。(伴奏音乐u盘,u盘内只存有考试曲目)。
4、视唱练耳:考察学生基本音乐素养。(视唱:简谱与五线谱任选其一,c大调、自然音级、无变化音。练耳:考察旋律音程模唱)。
注:表演过程中,评委中途叫停,不影响专业测试成绩。
艺术专业测试成绩达60分的人数超招生计划1。5倍的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5倍发放专业合格证;专业测试成绩达60分的人数不足招生计划1。5倍的专业,按专业测试成绩达60分的人数发放专业合格证;专业测试成绩达60分的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专业,经学校研究,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专项间可做适当调整。(音乐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证按声乐、舞蹈、器乐三个专业分类确定、发放)。
在考生取得专业合格证的前提下,高中招生考试总成绩(语文、数学、英语)达185分及以上的考生如果大于招生计划数时,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根据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仍然相同的,按区教育体育局招生文件中的同分排序规则依次录取),至招生计划满额为止;高中招生考试总成绩达185分及以上的考生如果小于招生计划时,只录取文化课总成绩达185分的考生。如有剩余计划数经学校研究,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专项间(声乐、舞蹈、器乐)可做适当调整。
(一)规范考试程序。由资格审查组对每名考生进行身份核实,由考务组全面负责音乐专业测试,学校纪检小组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区教育体育局派巡视员对整场考试进行全程监督。
(二)严格考试纪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工作人员在考前封存考务人员的通讯工具,考生进入考场一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考试参考资料,对违规者视具体情况按扣分或作弊处理;各测试小组严格执行考试办法和要求,考试成绩由评委共同签字确认。各专业测试考场及考评流程,均采取全程监控录像,并严格封存考生试卷。
(三)所有带队教师和家长禁止进入校门。考生测试时需出具身份证和准考证,由资格审查小组逐个核实,以防冒名顶替。
(四)公开公示。学校将对本校音乐特长生招生工作的专业测试方案、专业测试合格证发放名单、录取学生名单等予以公示。
报名咨询电话:xxx、xxx。
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篇八
1、领导小组:
组长:储明。
副组长:雷鸣晓、杨明、杜彦。
小组成员:陈宝顺、李述良、孟祥利、刘旭、张晓菲。
2、工作小组。
组长:孟祥利。
成员:唐棣等七人。
监督小组:
教育局巡视员家长代表。
声乐:4人。
男女生不限(不包括通俗唱法)。
你、及条件。
1、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热爱音乐,声乐达到较高水平,有较好的视唱和表演能力。
3、在区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单项或集体项目荣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参加其它音乐比赛的获奖证明。
1、报名时间:20xx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报名方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
3、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一所学校和申报一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网上报名后,考生于20xx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携带《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本人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到我校报名,由我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逾期不予受理。
1、评委。
艺术类专项素质测试的评委不少于7人,其中我校校级领导1人,艺术专业教师2人,专业艺术团体或高等院校的相关专家4人。相关专家从市教育局指定的"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2、考试:
时间:考试时间5月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音乐教室。
组织: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有序的参加我校专业水平考试。由学生当天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内容:形象仪表,自选声乐曲一首,自备伴奏(存储在优盘里),视唱五线谱或简谱(3个升降号以内)表演限时六分钟。
3、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4、成绩认定。
(1)专项素质测试采取分现场即时赋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记分办法综合评价。
(2)专业水平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达到认定标准者经过专家组和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择优录取,予以确定。因生源数量及质量问题,学校实际录取人数可以少于四人。
(3)我校依据考生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按不超过特长生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将符合本校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大连市第23中学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上报市教育局安体卫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4)经特长生测试,认定具有我校艺术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在中考填报志愿时,必须在统招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将不享受特长生录取政策。
1、考生按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持"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登记表"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审验资格合格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准备活动。
2、按中考和高考要求,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和丢失"登记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未佩戴考务标志牌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3、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严禁冒名顶替。发现冒名顶替的学生将取消该考生体育测试资格。
4、家长、带队教师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适合考试,考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1、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等安全检查。
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3、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4、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时刻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场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1、要求:以特长生资格考入我校的考生,服从学校对特长生的有关管理要求,保证排练时间,必须参加学校文艺活动。
2、排练:计划每周排练两次。排练地点在学校音乐教室。
3、师资:负责人为我校音乐教师。
4、高考:学校支持特长生高三时进行大学特长生艺术考试,同时也支持特长生报考专业艺术院校。
附件一:
声乐专项素质测试参考标准。
项目。
内容。
标准。
基本要求。
音准。
无走音的现象,有转调地方处理得当。
节奏。
歌曲节奏把握准确,不抢拍,时值足。
吐字。
发音准确,歌唱语言与声音统一。无含糊不清或过于咬音的情况。
气息。
有良好的呼吸方法及控制能力;演唱平稳、完整,不乱晃。
音色。
声音集中、不散乱,音色响亮饱满。
综合表现。
歌曲表现力。
理解歌曲的内涵,能很好的把握并自如演绎;歌曲的内容表现力好。
现场表演力。
从容、自如,不紧张;面部表情与肢体语言运用得当。
声音控制力。
声音自然、圆润、有张力,中低音醇厚,有磁性、高音有亮点,有穿透力。
歌曲风格的掌握。
通过思想特征和艺术特征把握音乐风格,塑造完美音乐形象。
视唱。
音准。
在给出标准音的前提下,快速演唱出所给谱例。
节奏、节拍。
准确无误的按所给节奏击打。
识谱。
快速认读线谱、简谱,无错音,演唱流畅。
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篇九
为做好2020年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原则。各市直学校要及时将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监督举报等相关信息全部公开。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全社会都要关注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确保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3.坚持严格控制班容量原则。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初中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50人以内。
4.坚决遏制择校的原则。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
5.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做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城区户口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各市直小学一年级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已注册小学生学籍的学生。
具体内容详见。
(一)片区内城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入学。
1.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核发房产证的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者,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外地的相关证明,委托监护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房产证及住址划片入学。
2.具有尧都区户籍需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及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小学、初中登记、报名。就读小一的还需提供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卡),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有关学籍信息。
3.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4.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5.无房户子女,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但一般初中租房在五年以上、小学租房三年以上才予以安排,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另行处理(指复转军人、外地调入尧都区工作者)。
6.经济适用房子女以房产证地址为准,确因多种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由法定监护人提供单位原始建房手续、交款发票、单位职工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7.小学在外县、市、省就读的尧都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父母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统一学籍手续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申报,按户口和实际住址划片入学。
8.办理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前。
(二)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按父母所持同一实际住址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划片入学,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残疾学生入学。
有学习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视残、听残、智残)除到特教学校就读以外的,一律按服务区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或特教校送教上门。
(四)多校划片。
临汾市第一小学和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小学部招生服务区一致,采取多校划片超员电脑派位的招生入学办法。服务区内学生采取自愿选择就读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两所学校招生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按照报名情况录取;如某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照电脑派位形式进行分配。
1.8月8日——8月10日市直各中小学校在学区范围内公布招生政策、服务区的划分范围、报名时间及办法。
2.8月11日——8月15日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各市直中小学组织人员深入服务区调查落实。
3.市直各中小学在核实工作中,对不属于本校服务区的学生应及时告知学生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接到告知通知书应立即到服务区学校报名或由服务区所在地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安排到相应服务区学校就读。
4.8月30日前市直各中小学将调查结果向市教育局汇报,上报拟录取名单及电子稿excel格式,填写《2020年市直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册》(附件),并经市教育局审核签字后,由学校张榜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向录取新生发放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从严从细制定招生工作预案,并对报名工作进行细化,将本服务区内小区报名时间划分出时间段,组织新生及家长分时间段有序报名。各学校要采取多种途径提前告知家长,避免家长聚集报名。同时,要和卫健委、疾控等相关部门对接,制订严密的管理办法,提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2.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市直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从严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工作,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3.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中小学校长是招生工作及学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招生细则并张榜公布,市直各学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4.执行招生规定。各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录取招生服务区以外的择校学生,对违规招生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学校校长责任。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是政府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法律凭证,发放入学通知书是政府的执法行为,学校凭入学通知书接收新生报到。任何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自行印制、发放入学通知书。
5.严格控制班额,实行均衡编班。任何学校必须按划定的服务区进行招生,班容量必须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两轨以上的学校均实行电脑随机编班、教师抽签确定任教班级的方式,编班和抽签均由学校组织。编班和抽签过程均要在局督查组、人大、政协、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的监督下实施,编班和抽签结束后在校内公示班主任、各学科教师和学生名单等信息。
6.提高服务质量。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严守纪律,熟悉教育法规政策,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7.严格招生纪律,维护良好招生工作秩序。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布咨询与监督电话,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各市直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校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树立“红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出表率,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及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让社会各界支持,让家长学生理解,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篇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函〔2022〕9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2022〕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2年初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非城区初中学校招生。
1、非城区初中学校按学区对口招生的原则,及时做好新生录取工作,严禁跨学区招生。各小学应及时、准确地向相应的初中校提供应届小学毕业生信息。具有溧水各镇(街)户籍在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回原籍,相应的初中校必须按政策安排其入学。
2、柘塘初中、群力初中:原柘塘、乌山户籍的柘塘中心小学、乌山小学毕业生安排在柘塘初级中学入学;原群力户籍的群力小学毕业生安排在群力初级中学入学。
3、xx初中:原xx户籍的xx小学毕业生安排在xx初级中学入学。
二、城区初中学校招生。
1、基本条件。
具有永阳街道(不含原xx)和开发区七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和沙河社区)常住户籍,且该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以上区域内有房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学校需审核材料:小学毕业生学籍卡(需毕业学校盖章)、学生家庭户口簿、不动产产权证或房产证(持有者应是该生的法定监护人或该生本人,不含纯商业用房)等。如所提供的房产属共有产权,则该生或其监护人必须拥有该处房产的50%(含)以上产权。小升初对象必须提供相关的证件,招生学校对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实际住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无误再录取。
2、学区划分。
(1)省溧中附属初中:中山西路—中山路—弯子口—中山路—中山东路以南的城区范围。
(2)第一初中:中山西路—中山路—弯子口—中山路—中山东路以北,开发区和永阳街道行政区划分界线以南的城区范围。
(3)金陵中学溧水分校: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七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和沙河社区),不含原柘塘、乌山、群力。
3、特殊情况处理。
(1)在符合城区小升初条件的生源中,户口簿与房产证不属于同一学区的,分配至房产所在学区的初中入学。
(2)只有永阳街道(不含原xx)和开发区七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和沙河社区)常住户籍,落户满一年但无房产的学生,由教育局根据招生情况在城区初中学校中统筹安排。
(3)落户未满一年且无房产的学生,原则上,永阳街道范围内统筹安置到xx中学就读;开发区统筹安置到柘塘中学或群力中学就读。
(4)对于被拆迁家庭户,在拆迁公告发布之前出生或落户的户籍儿童少年,可以在原学区学校或安置点学区学校自主选择一所学校就读,但必须提供有关拆迁协议(原件)、户口簿及有关证明材料。
(5)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永阳街道(不含原xx)和开发区七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和沙河社区)区域范围内拥有房产且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并实际居住,但不具备以上区域内的户籍,此类对象在城区初中招收学区生后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根据房产所在学区照顾性安排在相应初中入学;若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局进行电脑派位或统筹安排。此项照顾性政策只适用于2022年初一新生入学,中途转学需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6)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多套房产的,以监护人提供的有房产证的房产为准。
4、政策照顾对象。
在2022年初中入学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子女给予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驻溧部队现役军人;纳入服务保障的溧水区“紫金山英才卡”人才;《溧水区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相关服务保障对象;因公致残六级及以上或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伍军人、警察;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全国劳模、公安英模及对溧水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5、有效信息截止时间。
户籍迁移并落入的时间和房产证领取的时间等信息一律截止于2022年6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1、落实法定责任,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初中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2、坚持公平原则,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各校要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严格做到“零拒绝”。
3、严格执行纪律,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相关要求。
4、健全监管机制,强化中小学招生督查问责。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招生工作流程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和教育督导部门将强化招生过程的管理和督查,区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和申诉电话(见附件2),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发现违规招生的行为,坚决查处,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加强招生宣传,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和舆论氛围。区教育局各职能科室和各校要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正面宣传和解释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同时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率。
5月25日,召开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会议。
5月27日~6月30日,家长完成网上招生报名登记。
5月27日前,全区各小学在学籍系统中检验小学毕业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打印学籍卡并盖章后(初一新生注册学籍的依据)交学生和家长。
5月28日~29日,溧水区在外就读小学毕业生在区教育局基教科报名登记。
7月1日前,各镇(街)中心校、村完小将小学毕业生名单提交给相应的初中,各初中进行招生登记审核工作,学生须提交小学毕业生学籍卡。
7月5日,城区各初中对初一年级新生登记信息进行现场核实。
7月10日前,根据各校招生数量,对城区初中新生学位进行统筹协调或电脑派位。各初中上报初一新生招录名册(电子稿、纸质稿),并需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8月23日前,完成来溧务工随迁子女学位派定工作。
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篇十一
由于校际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促进公平招生、阳光招生,规范入学招生行为,今年小升初继续实行优质初中学校划片就近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办法,通过多元化、全方位、发展性综合评价学生,让全市的小学生有机会享受优质教育资源,遏制“以权择校、以钱择校、以分择校”行为。
(一)根据小学办学水平、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合理分配指标到校计划。
(二)有住宿条件的初中学校在全市范围统筹分配计划;没有住宿条件的初中学校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指标分配到周边小学。
(三)将市直属学校指标到校生名额分配到各学校,依据学生入学意向确定具体的接收初中学校。区属优质初中由各区根据实际明确本区指标到校计划,并根据就近就便原则在本辖区地域内周边小学统筹分配。
(四)本市户籍学生较多的民办学校,可适当安排指标到校计划。根据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政策,计划安排应事先征求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意见,如不同意接收,则不予安排。
(一)20xx年海口市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参照《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册》评价体系的内容,推荐的小学毕业生必须是小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三)各小学根据本校学生实际和指标到校计划,严格按照上述(一)、(二)项基本条件要求,制定本校具体实施细则,完善量化细化评价指标。各校具体实施细则应集体研究,并在班级和校内公示,接受监督。
(一)学校初评。
1.以班主任为组长,相关任课教师为组员,组成班级审核工作小组,根据学生实际,按照学校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要求,对学生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审核、统计和综合比较,遴选出所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名单,在班级公示后上报学校。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班级上报的推荐学生名单汇总复核后在毕业年级进行公示。
(二)学生填报入学意向。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及各初中学校分组计划情况,向所在毕业学校提出入学意向申请,并按学校推荐条件要求将学生推荐材料(一式两份)上报班主任。学生提交入学意向申请后,不得再更改入学意向。不服从自报入学意向的,视作放弃推荐,依次递补。
(三)学校遴选(7月5日前)。
1.学校按学生综合素质和入学意向申请,等额确定各组推荐人选名单。
2.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五天,接受监督。校长签署推荐意见。
(四)报送名单(7月10日前)。
市直属学校直接将学生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接收初中学校。区属学校将学生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区教育局汇总,由区教育局集中分送各接收初中学校。
(五)审核材料录取报到(7月20日前)。
指标到校推荐生向推荐接收初中学校提交小学毕业证、户口簿和《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册》等材料,由初中学校审核,确定录取名单,经公示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初中学校要明确报到时间,组织新生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六)备案录取名单(7月25日前)。
接收学校将录取指标到校学生名单盖章报市招生办备案。
(一)市区招生办要加强对小升初指标到校生工作的指导、协调、统筹和管理工作。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指标到校生的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具体实施细则,并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指标到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三)市教育部门纪检组联合接收指标到校生的初中学校,对各小学的指标到校生推荐工作进行全过程检查、监督。经查实在指标到校生推荐和招录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违反招生程序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或个人,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全市通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推荐和招录条件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各初中学校不得自行组织、违反程序随意录取个人或单位的自荐生。
(五)参与指标到校生推荐的学生,在取得录取通知书前要按照招生方案要求参加就近划片入学登记和申请。
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
2、志愿填报办法。
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学校填写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志愿表,也可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学历证明和身份证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
填报高中阶段升学志愿,中职和普高同步进行,中职志愿分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学校)、省级示范校、其他一般学校三类,三类学校各可填报1个志愿。各初级中学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大力支持中职招生工作。
制定全市中职学校招生整体计划和市直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比例和整体计划,制定各中职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在保证辖区内中职学校招生人数的基础上,输送1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到市直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学校由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制定招生计划,报主办单位审批。
经审核符合法规政策,凡具备中职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及专业,将在《湘潭日报》公示,公示的学校及专业允许在本市招生。
5、录取注册。
各校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就读中职,学制一般为三年;普通高中毕业及以上学业水平(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就读中职,学制以1年为主;允许中职在读学生分阶段(6年内)完成学业。
6、中高职衔接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xx]144号《关于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并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中高职衔接实行单独招生定向培养,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任务后,通过单独招生考试,成建制进入相应高职学院学习,单独编班进行培养。
7、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厅[20xx]1号)精神,在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湖南省经贸中专、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湘乡市第一职业中专、韶山职业中专等5所学校,试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行学校按“培养方案”规定要求,进行招生注册、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实施培养。
1、提高认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发展的一个战略突破口,站在服务经济社会、产业转型升级、就业再就业、民生改善、扶贫富民、社会和谐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高度,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工作。
2、明确职责。
按照法规政策,保证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学校的招生规模,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力度确保普职招生比和分流比。各初中学校有义务接受并开展由教育行政统一组织的职业教育招生宣传,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升学志愿,保证有50%的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各中职学校要把握招生政策,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圆满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3、规范管理。
要加强高中阶段招生制度建设,强化招生统筹管理,实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宣传、统一组织填报志愿、统一招生录取。
4、大力宣传。
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段,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以及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热情周到的服务,使学生和家长知晓中职学生“上学有资助,升学有通道,就业有门路”,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5、严明纪律。
明确“七严禁”的招生纪律:严禁超资质招生,严禁虚假宣传,严禁不实承诺,严禁买卖生源,严禁暑假集训,严禁虚假注册,严禁校外办班设点。
6、加强考评。
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将中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对招生措施得力、锐意进取、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应届初中毕业生普职分流比、普职学校招生比,将作为市对县(市)区政府教育“两项督导评估”,及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把相关指标作为对所属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市直中职学校应根据本方案,制定辖区内,并报我局职成科备案。
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深化学校德育工作,加强传统美德教育,学校决定在学生中开展以“感恩、关爱、与责任”为主题的感恩教育活动,特制定本次活动方案。
为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和知行相统一、教育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让学生懂得自己的成长离不开老师、学校、家长的付出,社会的关爱,学会对别人为自己的付出要感恩,懂得回报他人。把感恩之情化为强烈的责任感,并付之于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培养关心他人、服务社会、忠于祖国、道德高尚的有用之才。
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感恩教育是教育者运用一定的教育方法与手段,通过一定的感恩内容对受教育者实施的识恩、知恩、感恩、报恩和施恩的人文教育;是一种以情动情的情感教育;是—种以人性唤起人性的人性教育。开展感恩教育,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是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需要。
1、提高感恩素养。明确什么是感恩?为什么要感恩?如何感恩?
2、促进校园和谐,融合师生关系,促进校园平安。
3、促进家庭和睦,完善人际关系,构建和谐社会。
4、促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具体要求:学生从最基本做起,懂得知恩图报和施恩不图报的道理,既有报恩心,更有感恩行。在家庭尽孝心,在学校献关心,在社会献爱心。即至少做到:在家庭,孝敬父母,孝敬前辈,孝敬老人,讲文明礼貌;在学校,尊敬老师,友爱同学;在社会,遵守公德,遵纪守法,尊老敬贤,关爱他人,关爱社会,爱护自然。
感恩父母——感谢父母、长辈的养育之恩,学会孝敬父母长辈;。
感恩师长——感谢老师的教诲,尊师重教;。
感恩社会——感悟社会的馈赠和祖国的关爱,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树立报效祖国的思想;。
感恩自然——感谢大自然的赐予,热爱自然,增强环保意识;。
感恩他人——感谢同学、朋友(包括学校等集体组织)爱心相助,促进互助互爱。
1、制定计划,保证活动有序进行。
各年级各班班主任根据本方案,在班级中具体落实。各班把感恩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情况报德育处。
2、宣传发动:主要通过班会、学校广播站、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对该项活动的目的、意义进行宣传教育。印一封告家长书、播放有关感恩电影等,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篇十四
根据"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规定",为规范我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为有艺术特长的学生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利条件,促进我校艺术工作的开展,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特制定我校xx年艺术特长生招生、认定工作方案,圆满完成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认定工作。
1、领导小组:
组长:储明。
副组长:雷鸣晓、杨明、杜彦。
小组成员:陈宝顺、李述良、孟祥利、刘旭、张晓菲。
2、工作小组。
组长:孟祥利。
成员:唐棣等七人。
监督小组:
教育局巡视员家长代表。
声乐:4人。
男女生不限(不包括通俗唱法)。
你、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热爱音乐,声乐达到较高水平,有较好的视唱和表演能力。
3、在区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单项或集体项目荣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参加其它音乐比赛的获奖证明。
1、报名时间:xx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报名方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略),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
3、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一所学校和申报一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网上报名后,考生于xx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携带《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本人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到我校报名,由我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逾期不予受理。
1、评委。
艺术类专项素质测试的评委不少于7人,其中我校校级领导1人,艺术专业教师2人,专业艺术团体或高等院校的相关专家4人。相关专家从市教育局指定的"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2、考试:
时间:考试时间5月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音乐教室。
组织: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有序的参加我校专业水平考试。由学生当天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内容:形象仪表,自选声乐曲一首,自备伴奏(存储在优盘里),视唱五线谱或简谱(3个升降号以内)表演限时六分钟。
3、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4、成绩认定。
(1)专项素质测试采取分现场即时赋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记分办法综合评价。
(2)专业水平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达到认定标准者经过专家组和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择优录取,予以确定。因生源数量及质量问题,学校实际录取人数可以少于四人。
(3)我校依据考生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按不超过特长生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将符合本校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大连市第23中学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上报市教育局安体卫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4)经特长生测试,认定具有我校艺术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在中考填报志愿时,必须在统招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将不享受特长生录取政策。
1、考生按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持"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登记表"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审验资格合格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准备活动。
2、按中考和高考要求,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和丢失"登记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未佩戴考务标志牌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3、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严禁冒名顶替。发现冒名顶替的学生将取消该考生体育测试资格。
4、家长、带队教师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适合考试,考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1、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等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3、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4、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时刻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场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1、要求:以特长生资格考入我校的考生,服从学校对特长生的有关管理要求,保证排练时间,必须参加学校文艺活动。
2、排练:计划每周排练两次。排练地点在学校音乐教室。
3、师资:负责人为我校音乐教师。
4、高考:学校支持特长生高三时进行大学特长生艺术考试,同时也支持特长生报考专业艺术院校。
附件一:
声乐专项素质测试参考标准。
项目。
内容。
标准。
基本要求。
音准。
无走音的现象,有转调地方处理得当。
节奏。
歌曲节奏把握准确,不抢拍,时值足。
吐字。
发音准确,歌唱语言与声音统一。无含糊不清或过于咬音的情况。
气息。
有良好的'呼吸方法及控制能力;演唱平稳、完整,不乱晃。
音色。
声音集中、不散乱,音色响亮饱满。
综合表现。
歌曲表现力。
理解歌曲的内涵,能很好的把握并自如演绎;歌曲的内容表现力好。
现场表演力。
从容、自如,不紧张;面部表情与肢体语言运用得当。
声音控制力。
声音自然、圆润、有张力,中低音醇厚,有磁性、高音有亮点,有穿透力。
歌曲风格的掌握。
通过思想特征和艺术特征把握音乐风格,塑造完美音乐形象。
视唱。
音准。
在给出标准音的前提下,快速演唱出所给谱例。
节奏、节拍。
准确无误的按所给节奏击打。
识谱。
快速认读线谱、简谱,无错音,演唱流畅。
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篇十五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xx〕26号)精神,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不断深化普通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教育的机会,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我县小学六年级的学生,我县户籍回宜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区学校提出缓学申请,学校同意后上报县教科体局审核存档,延缓入学期满后督促办理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划定学区范围,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规范新生录取程序。
20xx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行划片入学,各学校要优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序入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一)学校按学区免试入学。小学升初中按照对口直升、免试入学的原则,各学校要按照县教科体局为每一所初中划定的招生片区进行招生,各初中学校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确定生源。
(二)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未在户籍所在学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持户口簿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申请就读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做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行“四证”审核制度。须向县教科体局提供“四证”(居住证明、务工证明、户籍证明、流出证明),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县教科体局在审核“四证”的基础上,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到辖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须按照县教科体局派位意见,接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
“四证”具体内容: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县居住证或在我县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县户籍务工人员提供县居住证及相关材料,我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县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2.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薄及父母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4.流出证明(见附件3):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和流出区县教育部门流出登记表(开出流出登记表需审核户籍、居住、务工证明)。
(四)落实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凡符合优待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落实。
(五)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县教科体局充分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职能,根据我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保障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无故拒收。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置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要采取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1.核定招生计划。5月20日前,县科体局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核定各学校义务段起始年级招生计划。编制招生计划班额不得超过55人。
2.划分、公布学区。5月25前,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招生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进一步完善修订各公办学校服务片区范围,做到学校学区范围全覆盖。6月3日,向社会公布各学校学区范围。
3.资格审查登记。6月22日至6月24日,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学校登记。学校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
4.报到注册。20xx年秋季开学报到时间,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和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到学校报到注册入学。
(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各学校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校长负总责,分管副校长、主任具体负责的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管理工作机制。要在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明确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狠抓落实。县教科体局将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照就近原则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乱收费及提前招生等行为,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招生入学政策。6月3日前,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上报市教育局,6月3日通过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微信、微博等方便快捷的形式,重点加强学区划分、招生办法、资格条件、时间安排、招生政策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宣传。县教科体设立咨询电话,明确负责人员,及时为群众解读招生入学政策,解答疑问,回应关切。
(三)依法保障入学权利。要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严格执行“六册五表一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要准确掌握在户籍地外入学学生情况。凡从户籍地流出到县市区以外借读的学生,必须持由户籍所在地县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外地借读流出证明。
(四)坚决禁止违规招生。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或通过培训机构变相组织提前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变相“掐尖”选生源;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严格处罚问责。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设置咨询(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篇十六
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小学,各民办小学:
根据《开封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意见》(汴教文【20xx】142号),结合我市市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坚持“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公办小学按照各级政府划定的服务范围分别招生。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应入尽入,同城同待遇。
(四)坚持民办小学三个自主(自主设定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招生标准)的招生原则,但不得以考试的方式录取学生。
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篇十七
根据《20xx年胶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要求,为切实做好20xx年我校招生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教学规模和班额的规定,结合我校师资情况,计划招生900人,18个教学班,每班50人。
(一)招生区域:阜安街道办事处非第二实验初中招生范围的区域。
(第二实验初中在阜安片区招生范围是西起郑州路以北,苏州路以西,胶州路以北至福州路,以北以西的区域。)。
(二)其他符合条件的有:范围内或需要安置的军人子女;符合政府异地安置入学条件的机场征迁和“两高两铁”涉及特殊情况、且经教体局审核通过的适龄少年。
(三)提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xx年上级禁止超标准班额招生,从目前统计情况来看,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胶州户籍和房屋产权登记的人数已满,无空余学位、无潜力可挖,请不要盲目等待,尽早到相关教育办报名登记。
三、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我校于20xx年7月4日开始,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和学校门口大屏幕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招生程序和要求。
(二)组织招生报名。
1.启动时间。
20xx年7月7日,实验初中电脑派位之后启动我校招生程序。
2.六中片区户口学生报名方式。
(1)对于在阜安范围内小学(向阳、常州路、路、大同、阜安、五里、东环路小学、)和第二实验小学毕业的学生,我校将根据20xx年6月20日前统计的学生身份证信息到户籍部门验证,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将直接通过毕业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
(2)对于在阜安以外小学毕业、符合六中入学户籍条件的学生,请于20xx年7月11日、12日,到六中领取《阜安办事处20xx年初中入学调查表》并填好,即时上交,以便到户籍部门查验。
(3)对于在20xx年6月15日-7月12日时间段内迁入户口的,也请于20xx年7月11日、12日,到六中领取《阜安办事处20xx年初中入学调查表》并填好,即时上交,以便到户籍部门查验,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7月12日,当天各项上报数据形成,之后迁入户口也无法安排。
3.无六中片区户口,但有六中片区房产的学生报名:首先确定资格,即必须有产权,提供房产证或产权证,必须为胶州户籍。
报名方式:请于20xx年7月11日、12日,携带房产证或产权证复印件以及户口本索引页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到六中领取《阜安办事处20xx年初中入学调查表》并填好,即时上交,以便到户籍部门和房产部门查验。
因人数较多,此类学生报名请严格按以下时间报名,避免造成拥堵。
7月11日上午向阳、五里、东环。
下午:常州路、阜安小学。
7月12日上午二实小,下午大同小学和其他小学。
登记后,根据房产户数量,上报教体局,由上级决定录取方式。
具体下一步工作程序,请关注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和学校门口大屏幕。
4.初步批次招生于7月24日结束,8月6日初中新生发榜,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有关要求。
1.学校根据上级规定优先招收具有片区内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适龄学生。
2.山东省外小学毕业的我片区户口的学生到我市初中学校报名就读,需提供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打印的学籍证明(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全国学籍号、小学毕业学校、年级等信息)。
3.学生所提供的户口、产权证明必须真实,因为真实性原因造成的延误到其他学校入学,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招生咨询电话:1571276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