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增资协议书(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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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增资协议书篇一
投资人以溢价增资的方式,向公司投资人民币**万元(简称“投资款”),取得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其中,人民币**万元记入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万元记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2.各方的持股比例。
增资完成前后,各方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变化如下表:。
3.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公司全部现有股东特此放弃其对于本次增资所享有的优先认购权,无论该权利取得是基于法律规定、公司章程规定或任何其他事由。
第二条增资时各方的义务。
在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公司批准交易公司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建议时间5]个工作日内,做出股东会决议,批准本次增资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股东会批准本协议后,本协议生效。
2、投资人付款本协议生效后,公司应开立验资帐户并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建议时间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款全部汇入公司指定账户。投资人支付投资款后,即取得股东权利。
3、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在投资人支付投资款后[建议时间5]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工商登记事宜。
1.创始人与公司的陈述和保证:。
(1)有效存续。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必要授权。现有股东与公司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充分的权限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本协议一经签署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即对各方构成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文件。
(3)不冲突。公司与现有股东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其在本协议签署前已与任何第三人签署的有约束力的协议,也不会违反其公司章程或任何法律。
(4)股权结构。除已向投资人披露的之外,公司从未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承诺或实际发行过任何股权、债券、认股权、期权或性质相同或类似的权益。现有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也不存在质押、法院查封、第三方权益或任何其他权利负担。
(5)关键员工劳动协议。关键员工与公司已签署或保证签署包括劳动关系、竞业禁止、不劝诱、知识产权转让和保密义务等内容的劳动法律文件。
(6)债务及担保。公司不存在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重大负债或索赔;除向投资人披露的以外,公司并无任何以公司资产进行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7)公司资产无重大瑕疵。公司所有的资产包括财产和权利,无任何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重大权利瑕疵或限制。
(8)信息披露。公司及创始人已向投资人披露了商业计划、关联交易,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信息,并保证前述披露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在投资人要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创始人已提供相关文件。
(9)公司合法经营。除向投资人披露且取得投资人认可的以外,创始人及公司保证,公司在本协议生效时拥有其经营所必需的证照、批文、授权和许可,不存在已知的可能导致政府机构中止、修改或撤销前述证照、批文、授权和许可的情况。公司自其成立至今均依法经营,不存在违反或者可能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10)税务。公司就税款的支付、扣缴、免除及代扣代缴等方面遵守了相关法律的要求,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影响;除向投资人披露的以外,不存在任何针对公司税务事项的指控、调查、追索以及未执行完毕的处罚。
(11)知识产权。公司对其主营业务中涉及的知识产权拥有合法的权利,并已采取合理的手段来保护;公司已经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以使其员工因职务发明或创作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对于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或与之相冲突。
(12)诉讼与行政调查。公司不存在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针对创始人或公司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以及未履行的裁判、裁决或行政调查、处罚。
2.投资人的陈述和保证。
(1)资格与能力。投资人具有相应的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充分的权限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投资人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有关法律,亦不会与其签署的其他合同或者协议发生冲突。
(2)投资款的合法性。投资人保证其依据本协议认购公司相应股权的投资款来源合法。
第二章股东权利。
第四条股权的成熟。
1、创始人同意,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4年成熟,每满一年成熟25%。
2、在创始人的股权未成熟前,如发生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创始人将以1元人民币的价格(如法律就股权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转让给投资人和创始人,投资人和创始人按照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受让此股权:。
(1)创始人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2)创始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3)创始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3、创始人未成熟的股权,在因前款所述情况而转让前,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
第五条股权转让限制。
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未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创始人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为执行经公司有权机构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而转让股权的除外。
第六条优先购买权。
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并在不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创始人出售其拥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拟出售股权”)时,投资人有权以同等条件及价格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出售股权。
创始人承诺,就上述股权出售事宜应提前[建议时间15]个工作日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应于[建议时间5]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投资人未于上述期限内回复创始人,视为放弃行使本次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共同出售权。
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并在不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创始人出售其拥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时,投资人有权按照创始人拟出售股权占该创始人持股总额的比例与创始人共同出售,否则创始人不得转让。
创始人承诺,就上述股权出售事宜应提前[建议时间15]个工作日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应于[建议时间5]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行使共同出售权,如投资人未于上述期限内回复创始人,视为放弃行使本次共同出售权。
第八条优先认购权。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创始人及公司以任何形式进行新的股权融资,需经投资人书面同意,投资人有权按其所持股权占公司股权总额的比例,以同等条件及价格优先认购新增股权。如果公司其他拥有优先认购权的股东放弃其优先认购权,则投资人有权优先认购该股东放弃的部分。
第九条清算优先权。
1.创始人及公司同意,在发生以下事项(统称“清算事件”)之一的,投资人享有清算优先权:。
(1)公司拟终止经营进行清算的;
(3)因股权转让或增资导致公司50%以上的股权归属于创始人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的。
2.清算优先权的行使方式为:。
清算事件发生后,在股东可分配财产或转让价款总额中,首先向投资人股东支付相当于其投资款[建议比例120]%的款项或等额资产,剩余部分由全体股东(包括投资人股东)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分配。各方可以用分配红利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实现投资人的清算优先权。
第十条递延投资权。
若公司发生清算事件且投资人未收回投资款,自清算事件发生之日起5年内创始人从事新项目的,在该新项目拟进行第一次及后续融资时,创始人应提前向投资人披露该新项目的相关信息。投资人有权优先于其他人对该新项目进行投资,且创始人有义务促成投资人对该新项目有优先投资权。
第十一条信息权。
1、本协议签署后,公司应将以下报表或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投资人,同时建档留存备查:。
(1)每一个月结束后30日内,送交该月财务报表;
(2)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送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该年度财务报表;
(3)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前30日内,送交下一年度综合预算。
2、公司应就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义务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及时通知投资人。
3、投资人如对任何信息存有疑问,可在给予公司合理通知的前提下,查看公司相关财务资料,了解公司财务运营状况。除公司年度审计外,投资人有权自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
第三章公司治理。
第十二条董事会。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投资人有权委派一名董事。未经投资人同意,公司股东会不得撤换投资人委派的董事。
第十三条保护性条款以下事项,须经投资人或投资人委派的董事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1)公司合并、分立、清算、解散或以各种形式终止经营业务;
(2)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3)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5)聘任或解聘首席执行官及财务负责人,决定公司付给创始人的薪酬;
(6)聘请或更换进行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7)其它经投资人及创始人共同认可的任何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激励股权。
现有股东**......承诺,在其持有的经工商登记的股权中,另行提取增资后公司股权总额**%作为公司激励股权。公司若要向员工发放激励股权,必须由公司相关机构制定、批准股权激励制度。
第十五条全职工作、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
1、创始人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将其全部精力投入公司经营、管理中,并结束其他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
2、创始人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离职起[建议时长十八(18)]个月内,非经投资人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投资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且投资额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建议比例5]%的除外)。3、创始人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离职之日起[建议时长十八(18)]个月内,非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创始人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四章其他。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或未能及时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陈述与保证,均构成违约。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就其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范围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七条保密条款。
本协议各方均应就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知悉的公司及其他方的保密信息,向相关方承担保密义务。在没有得到本协议相关方的书面同意之前,各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前述保密信息,并不得将其用于本次增资以外的目的。本条款的规定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虽有上述规定,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相关方后,各方有权将本协议相关的保密信息:。
(1)依照法律或业务程序要求,披露给政府机关或往来银行;及。
(2)在相对方承担与本协议各方同等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披露给员工、律师、会计师及其他顾问。
第十八条变更或解除。
1、本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
2、如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相关方可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2、如果本协议各方因本协议的签订或执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附则。
1、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即生效。本协议用于替代此前各方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就本协议所包含的事项达成的所有协议、约定或备忘。
2、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中的股东权利、公司治理部分及其他相关内容,与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组织性文件的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内容与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组织性文件相矛盾的,除该等文件明确约定具有高于本协议的效力外,均以本协议中的约定为准。任何一名或多名公司股东,均可随时提议将本协议的相关内容增加至公司章程(或变更公司章程),其他股东均应在相关股东会上对前述提议投赞成票。
5、任何一方未行使、迟延行使任何本协议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一条款的弃权不应被视为对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放弃。
6、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并不影响本协议中其他条款的效力;且该条款应在不违反本协议目的的基础上进行可能、必要的修改后,继续适用。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d公司。
法定代表人:
珠海增资协议书篇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投资入股xxxxxx(下称“xx”)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投资人的投资方式和合作方式
1、乙方为xx的原股东,持股比例为100%。
2、乙方同意甲方以增资扩股的形式向xx增资。
3、甲方总计投入万元,共分______次,以货币资金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投入(公司银行账号:,开户行:)。首次投入万元,年月日投入。第二次投入万元,年月日投入;第三次。第四次。等。甲方进行全部投资后,xx的注册资本扩至人民币元。
3、甲方不参与经营,但享有年终分红和以下重大经营决策权力。
1)
2)
3)
4、甲方上述投资全部投入完毕后,甲方持有xx%的股份,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投入全部资金,则甲方持有乙方的股权比例以之际占比为准。另,如甲方实际投入的资金少于元,甲方则无法获得以下事务的经营决策权。
1)
2)
3)
二、双方义务和权力
1、公司由乙方经营管理,日常工作除重大决策(如大额以及高风险投资)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活动。
2、甲方享有对xx帐目盘点和核查权力,并对乙方产生约束监督权力。
3、重大经营决策时必须有甲乙双方以及所有股东参与时才可依照章程进行决策,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进行决断,否则将严格按照《民法典》承担所有经济损失以及事件产生的民事责任。
4、公司重大财产购置如(汽车、房产等)需经过甲乙双方同意方可进行购置。
5、除公司主营业务外投资如(购买有价证券、股票、基金、贵金属投资产品、或跟公司主营业务没有直接联系业务)未经过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名义投资购买。
6、甲方有责任和义务通过自身人脉关系和企业平台为公司提供客户资源和创造更好的销售条件。
7、乙方有义务和责任向甲方报告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股权的转让和保护协议
1、甲方向甲乙双方以外的人转让其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乙方同意。
2、甲方转让股权时,乙方在相等的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力。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有权通过追加投资增加股份股权持股比例和权益。但甲方不得通过追加投资成为xx占股50%以上的股东。
4、乙方通过经营活动为公司创造较高利润时,有权要求享有增加更多的股份股权持股比例,但甲方的持股比例每次最高增加%,总持股比例最高不得超过50%。
5、持股比例变更后,甲乙双方通过实际持股比例取得分红权。
6、在未经甲乙双方许可下不得接收甲乙双方以外的投资及其它有损股东权益的投资。
7、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甲方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如甲方转让股权,应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的20%作为违约金。
四、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持股比例承担经营亏损,承担与股权所持比例相对应的亏损数额。
2、公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孳生物和购置财产为公司所有。
3、经营活动产生净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及必要的任意公积金后,甲乙双方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红。
4、甲乙双方按持股比例共同承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及其它可能产生的经营费用。
五、其它权利和义务
1、乙方做为公司直接经营管理者,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挪用公司资金资产做为个人用途,否则甲方保有追究乙方经济损失赔偿和民事责任。
2、乙方在执行经营活动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甲方或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可以对乙方执行共同投资经营活动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协商不成,由公司所在地法院进行管辖。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拒绝投资或撤销投资,如违背本协议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民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退出经营活动,如违背本协议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照本协议履行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民事责任由违约方自行承担。
七、公司组织机构安排及章程修订
1、组织机构安排。
2、待甲方出资完毕后十日内,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
八、公司注册登记表更
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相应决议后20日内由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向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甲乙双方应全力协助、配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九、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和约束能力。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___年月日______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珠海增资协议书篇三
立协议各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市____________公司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解决_______市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所有者权益偏低给融资带来的困难,满足项目所在地银行规定的自有资金不得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30%的贷款条件,股东甲、乙、丙、丁根据《人xx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一致同意增加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具体事项协议如下:
3.甲、乙、丙、丁四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各自认缴的增资额足额汇入指定的验资账号,供验资部门审验,以便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4.考虑到乙方的资金困难,各方同意根据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各方签定的合作协议第四条第4款之规定,由项目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前支付给乙方前期补偿费用_______万元,以保证此次增资工作顺利完成。
5.为使提前支付行为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乙方同意单独按年息______%支付该________万元提前使用补偿金,期限为提前支付日至合同约定支付日(董事会确定的分红之日),支付方式为每半年支付一次。
6.为不增加项目公司的资金负担,本次提前支付给乙方的_____万元前期补偿款,由甲方以合法方式借给项目公司,利率按年息_____%计算,每半年结息一次。
7.乙方同意以其所拥有的项目公司________万元股权质押给甲方,以作为甲方出借资金给项目公司的担保,有关质押合同另行签定。丙、丁方股东对该质押表示同意。
8.本次增资后,各方股权比例、权利、义务均未改变,各方应以此为契机,团结一致,共同推进项目公司各项工作,努力实现该项目各项预定目标。
9.本协议书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与原合作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协议书一式伍份,甲、乙、丙、丁各执一份,项目公司保管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市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珠海增资协议书篇四
本协议由下列三方于【】年【】月[ ]日在【】签署:
甲方: 【】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丙方: 身份证号为:
鉴于:
1、c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其中乙方持有其【】%的股权。工商注册号为:【】;经营范围为:【】。
2、甲方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登记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工商注册号为:【】;经营范围为:【】。甲方有意在c所从事的【】领域进行发展,故拟对c进行增资。
3、丙方系【】行业的专业人士,有意在c所从事的行业进行发展,故拟对c进行增资。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对c增资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增资
1.1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对c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后,c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万元。
1.2本次增资完成后,c的股权结构如下:
1.2.1甲方出资【】万元,占c注册资本的【】%;
身份证号为:
2.增资方式和增资时间
2.1本协议项下的增资方式为:
2.1.2
2.2甲乙丙三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后3日内,将承诺的现金增资资金汇入c的帐户。
3.经营管理机构
3.1甲乙丙三方同意,在各方增资后,c的董事会成员人数调整为【】名。其中董事候选人由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交由c股东会选举。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出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出任。
3.2甲乙丙三方同意,在各方增资后,c的监事会成员人数调整为【】名。其中监事候选人由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另一名非股东代表监事由c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乙方委派的监事出任。
3.3甲乙丙三方同意,在各方增资后,c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两名,由甲、乙双方共同推荐,财务总监一人,由甲方推荐。
4.增资手续的办理
4.1增资完成日起【】个工作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当促使c聘请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验资,并出具相应验资报告;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c的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增资完成后,本协议各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c章程的规定,重新向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5.承诺和保证
5.1甲方之承诺和保证
5.1.1甲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5.1.2甲方自愿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和条款对c进行增资;
5.1.4甲方保证对c进行增资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能力和条件履行本协议;
5.1.5甲方签署本协议已经获得所有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5.2乙方之承诺和保证
5.2.1乙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5.2.2乙方自愿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和条款,同意甲方及丙方对c进行增资;
5.2.3。
5.2.4乙方保证其就甲方及丙方增资的有关背景及c的实际现状已做了全面、充分、真实的披露。
5.2.5乙方同意甲方及丙方对c进行增资而签署并履行本协议,没有违反乙方股东之间或与第三方之间原先的任何协议之规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和限制。
5.3丙方之承诺和保证
5.3.1丙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5.3.5乙方同意甲方及乙方对c进行增资而签署并履行本协议,没有违反乙方股东之间或与第三方之间原先的任何协议之规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和限制。
5.4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对各方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6.违约责任
6.1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6.1.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5条承诺和保证,应当向有关当事人支付违约方本次承诺增资款总额的【】%违约金。
6.2本条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方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他条款的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的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7.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7.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相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7.2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致的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在三十日内不能就争议协商解决,本协议各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均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的方式进行,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9.其他
9.1本协议由各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9.2本协议一式正本七份,甲方及乙方股东各执一份;副本若干,备置于c或其他有关部门。
[签署]
甲 方:【】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 方:
丙 方:
珠海增资协议书篇五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解决_______市___________公司所有者权益偏低给融资带来的困难,满足项目所在地银行规定的自有资金不得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30%的贷款条件,股东甲、乙、丙、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一致同意增加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具体事项协议如下:
3.甲、乙、丙、丁四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各自认缴的增资额足额汇入指定的验资账号,供验资部门审验,以便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4.考虑到乙方的资金困难,各方同意根据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各方签定的合作协议第四条第4款之规定,由项目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前支付给乙方前期补偿费用_______万元,以保证此次增资工作顺利完成。
5.为使提前支付行为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乙方同意单独按年息______%支付该________万元提前使用补偿金,期限为提前支付日至合同约定支付日,支付方式为每半年支付一次。
6.为不增加项目公司的资金负担,本次提前支付给乙方的_____万元前期补偿款,由甲方以合法方式借给项目公司,利率按年息_____%计算,每半年结息一次。
7.乙方同意以其所拥有的项目公司________万元股权质押给甲方,以作为甲方出借资金给项目公司的担保,有关质押合同另行签定。丙、丁方股东对该质押表示同意。
8.本次增资后,各方股权比例、权利、义务均未改变,各方应以此为契机,团结一致,共同推进项目公司各项工作,努力实现该项目各项预定目标。
9.本协议书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与原合作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协议书一式伍份,甲、乙、丙、丁各执一份,项目公司保管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市__________公司。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珠海增资协议书篇六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丁方:
住址:
戊方:
住址:
己方:
住址: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本着“真诚、__等、互利、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戊方、己方对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发起设立的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各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有关各方
1.甲方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 %股权。
2.乙方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 %股权。
3.丙方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 %股权。
4.丁方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 %股权。
5.戊方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 %股权。
6.己方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 %股权。
7.标的公司: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
第二条审批与认可
此次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对戊方、己方投资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的各项事宜,已经分别获得投资各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第三条增资扩股的具体事项
戊方将人民币_________元以现金的方式投入;己方将人民币_________元以现金的方式投入。
第四条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与股本设置
在完成上述增资扩股后,_________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元。甲方方持有_________ %股权,乙方方持有_________ %股权,丙方方持有_________ %股权,丁方方持有_________ %股权,戊方方持有_________ %股权,己方方持有_________ %股权。
第五条有关手续
为保证_________正常经营,投资各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履行后,投资各方即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申报,按__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条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向戊方、己方方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确认戊方、己方各方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4)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2.戊方方向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确认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4)戊方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戊方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3.己方方向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确认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4)己方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己方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第七条协议的终止
在按本协议的规定,合法地进行股东变更前的任何时间:
1.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方有权在通知戊方、己方方后终止本协议:
(1)如果出现了对于其发生无法预料也无法避免,对于其后果又无法克服的事件,导致本次增资扩股事实上的不可能性。
(3)如果出现了任何使戊方、己方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2.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戊方、己方各方有权在通知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后终止本协议,并收回此次增资扩股的投资。
(2)如果出现了任何使甲方、乙方、丙方、丁方任一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3.在任何一方根据本条1、2的规定终止本协议后,除本协议第十二、十三、十四条以及终止之前因本协议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外,各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中的权利,也不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第八条保密
1.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己方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但是,按本条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1)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协议的谈判;
(3)本协议的标的;
(4)各方的商业秘密。
2.仅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各方才可以披露本条第1款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
(2)任何有管辖权的__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如有);
(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3.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第九条免责补偿及违约赔偿
1.由于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声明、保证和承诺或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他义务,导致对本协议他方或其董事、职员、代理人的起诉、索赔或权利请求,过错方同意向受到损失的协议他方或其董事、职员、代理人就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提供合理补偿,但是由于本协议他方自己方的故意或过失而引起之责任或造成的损失除外。
2.如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给他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之纠纷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本协议第九、十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
本协议为各方就本次增资行为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其中涉及的各具体事项及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在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戊方、己方各方应自本协议生效后十日内将投资款汇入_________的帐户。企业名称: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方各执_________份,报_________一份,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丁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戊方(签章):_________ 己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珠海增资协议书篇七
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市签订。各方为:
甲方(原股东):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乙方(原股东):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丙方(新股东):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鉴于:
1、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在_____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_____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经______会计师事务所(_______)年________验字第[______]号验资报告加以验证,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经全部缴纳完毕。公司愿意通过增资的方式引进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其董事会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第_____届______次董事会)对本次增资形成了决议,该决议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公司的股东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具体负责本次增资事宜。
2、公司的原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甲方,出资额__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乙方,出资额__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
3、丙方系在____________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有意向公司投资,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且丙方股东会已通过向公司投资的决议。
4、为了公司发展和增强公司实力需要,公司原股东拟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同意丙方向公司增资,扩大公司注册资本至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5、公司原股东同意并且确认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的优先权。
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各方就公司增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增资扩股。
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增资扩股:
(1)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____万元增加到____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依审计报告结论为准)万元。
(2)本次增资价格以公司经审计评估确认的现有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
(3)新增股东用现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丙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_______万元,认购价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认购价以公司经审计评估后的资产净值作依据,其中_______万元作注册资本,所余部分为________资本公积金)。
2、公司按照第1条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______万元,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甲方持有公司_____%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_____%的股份;丙方持有公司_____%的股份。
3、出资时间:
(1)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总价一次性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逾期按应付金额日万分之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____日后,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新增股东自出资股本金到帐之日即视为公司股东,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第二条、增资程序及期限。
1、出资进度:
甲方出资额为______万元人民币,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划入公司指定的银行验资账户。
2、验资及工商变更登记:
在甲方资金到位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公司应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甲方的出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完成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甲方、丙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乙方应将验资报告、准予变更通知书以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的复印件在变更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给甲方。
第三条、甲方的陈述及保证。
1、甲方具有完整、独立的法律地位和能力签署、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会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命令,亦不会与以其为一方或者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合同或者协议产生冲突。
2、就本协议的签署,甲方已履行了其内部批准手续。
3、甲方保证用来支付增资款项的资金来源合法。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及保证。
1、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签订、执行本协议的完全资格与能力。乙方已获得的维持其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批准和许可。
2、除已书面披露的事项之外,乙方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借款,担保,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政府处罚或潜在争议。
第五条、丙方的陈述及保证。
1、本人持有的尚未注入公司的知识产权,授权公司具有排他性的、无偿的使用许可,并在条件适当时将知识产权注入公司。本次增资后,本人取得的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归属于公司,需要申请登记的,权利人为公司。
2、丙方转让股权时,甲方有权选择按照甲丙双方之间的股权比例在可转让的额度内随同出让股权。
第六条、公司的组织机构安排。
1、股东会:
(1)增资后,原股东与丙方平等成为公司的股东,所有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关,对公司一切重大事务作出决定。
2、董事会和管理人员:
(1)增资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应进行调整,由公司股东按章程规定和协议约定进行选派。
(2)董事会由___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丙方选派____________名董事,公司原股东选派____________名董事。
(3)增资后公司董事长和财务总监由丙方指派,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可由原股东推荐,董事会聘用。
(4)公司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过____数通过方能生效,有关重大事项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
3、监事会:
(1)增资后,公司监事会成员由公司股东推举,由股东会选聘和解聘。
(2)增资后公司监事会由____________名监事组成,其中丙方指派_____名,原股东指派________名。
第七条、公司章程。
1、增资各方依照本协议条约定缴足出资后,____日内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经修订的章程将替代公司原章程。
2、本协议约定的重要内容写入公司的章程。
第八条、公司注册登记的变更。
1、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相应决议后____日内由公司董事会向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各股东应全力协助、配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如在丙方缴纳全部认购资金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仍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则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一旦协议解除,原股东应负责将丙方缴纳的全部资金返还丙方,不计利息。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包括协议各方违反本协议的陈述与保证,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止一方违约,则由各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违约所引起的责任。违约赔偿责任的范围限定在法律允许的、相当于因违约而给其它方所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2、尽管有以上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协议而就任何间接损失或损害对其它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该项争议在开始协商后______日内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增资。
公司增资中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转增资本的涉税处理。
仲裁协议书样本-仲裁协议书。
仲裁协议书模板-仲裁协议书。
仲裁协议书范文-仲裁协议书。
渔业争议仲裁协议书-仲裁协议书。
珠海增资协议书篇八
投资人以溢价增资的方式,向公司投资人民币**万元(简称“投资款”),取得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其中,人民币**万元记入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万元记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2.各方的持股比例。
增资完成前后,各方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变化如下表:。
3.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公司全部现有股东特此放弃其对于本次增资所享有的优先认购权,无论该权利取得是基于法律规定、公司章程规定或任何其他事由。
第二条增资时各方的义务。
在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公司批准交易公司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建议时间5]个工作日内,做出股东会决议,批准本次增资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股东会批准本协议后,本协议生效。
2、投资人付款本协议生效后,公司应开立验资帐户并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建议时间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款全部汇入公司指定账户。投资人支付投资款后,即取得股东权利。
3、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在投资人支付投资款后[建议时间5]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工商登记事宜。
1.创始人与公司的陈述和保证:。
(1)有效存续。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必要授权。现有股东与公司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充分的权限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本协议一经签署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即对各方构成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文件。
(3)不冲突。公司与现有股东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其在本协议签署前已与任何第三人签署的有约束力的协议,也不会违反其公司章程或任何法律。
(4)股权结构。除已向投资人披露的之外,公司从未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承诺或实际发行过任何股权、债券、认股权、期权或性质相同或类似的权益。现有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也不存在质押、法院查封、第三方权益或任何其他权利负担。
(5)关键员工劳动协议。关键员工与公司已签署或保证签署包括劳动关系、竞业禁止、不劝诱、知识产权转让和保密义务等内容的劳动法律文件。
(6)债务及担保。公司不存在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重大负债或索赔;除向投资人披露的以外,公司并无任何以公司资产进行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7)公司资产无重大瑕疵。公司所有的资产包括财产和权利,无任何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重大权利瑕疵或限制。
(8)信息披露。公司及创始人已向投资人披露了商业计划、关联交易,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信息,并保证前述披露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在投资人要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创始人已提供相关文件。
(9)公司合法经营。除向投资人披露且取得投资人认可的以外,创始人及公司保证,公司在本协议生效时拥有其经营所必需的证照、批文、授权和许可,不存在已知的可能导致政府机构中止、修改或撤销前述证照、批文、授权和许可的情况。公司自其成立至今均依法经营,不存在违反或者可能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10)税务。公司就税款的支付、扣缴、免除及代扣代缴等方面遵守了相关法律的要求,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影响;除向投资人披露的以外,不存在任何针对公司税务事项的指控、调查、追索以及未执行完毕的处罚。
(11)知识产权。公司对其主营业务中涉及的知识产权拥有合法的权利,并已采取合理的手段来保护;公司已经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以使其员工因职务发明或创作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对于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或与之相冲突。
(12)诉讼与行政调查。公司不存在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针对创始人或公司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以及未履行的裁判、裁决或行政调查、处罚。
2.投资人的陈述和保证。
(1)资格与能力。投资人具有相应的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充分的权限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投资人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有关法律,亦不会与其签署的其他合同或者协议发生冲突。
(2)投资款的合法性。投资人保证其依据本协议认购公司相应股权的投资款来源合法。
第二章股东权利。
第四条股权的成熟。
1、创始人同意,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4年成熟,每满一年成熟25%。
2、在创始人的股权未成熟前,如发生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创始人将以1元人民币的价格(如法律就股权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转让给投资人和创始人,投资人和创始人按照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受让此股权:。
(1)创始人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2)创始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3)创始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3、创始人未成熟的股权,在因前款所述情况而转让前,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
第五条股权转让限制。
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未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创始人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为执行经公司有权机构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而转让股权的除外。
第六条优先购买权。
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并在不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创始人出售其拥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拟出售股权”)时,投资人有权以同等条件及价格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出售股权。
创始人承诺,就上述股权出售事宜应提前[建议时间15]个工作日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应于[建议时间5]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投资人未于上述期限内回复创始人,视为放弃行使本次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共同出售权。
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并在不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创始人出售其拥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时,投资人有权按照创始人拟出售股权占该创始人持股总额的比例与创始人共同出售,否则创始人不得转让。
创始人承诺,就上述股权出售事宜应提前[建议时间15]个工作日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应于[建议时间5]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行使共同出售权,如投资人未于上述期限内回复创始人,视为放弃行使本次共同出售权。
第八条优先认购权。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创始人及公司以任何形式进行新的股权融资,需经投资人书面同意,投资人有权按其所持股权占公司股权总额的比例,以同等条件及价格优先认购新增股权。如果公司其他拥有优先认购权的股东放弃其优先认购权,则投资人有权优先认购该股东放弃的部分。
第九条清算优先权。
1.创始人及公司同意,在发生以下事项(统称“清算事件”)之一的,投资人享有清算优先权:。
(1)公司拟终止经营进行清算的;
(3)因股权转让或增资导致公司50%以上的股权归属于创始人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的。
2.清算优先权的行使方式为:。
清算事件发生后,在股东可分配财产或转让价款总额中,首先向投资人股东支付相当于其投资款[建议比例120]%的款项或等额资产,剩余部分由全体股东(包括投资人股东)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分配。各方可以用分配红利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实现投资人的清算优先权。
第十条递延投资权。
若公司发生清算事件且投资人未收回投资款,自清算事件发生之日起5年内创始人从事新项目的,在该新项目拟进行第一次及后续融资时,创始人应提前向投资人披露该新项目的相关信息。投资人有权优先于其他人对该新项目进行投资,且创始人有义务促成投资人对该新项目有优先投资权。
第十一条信息权。
1、本协议签署后,公司应将以下报表或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投资人,同时建档留存备查:。
(1)每一个月结束后30日内,送交该月财务报表;
(2)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送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该年度财务报表;
(3)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前30日内,送交下一年度综合预算。
2、公司应就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义务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及时通知投资人。
3、投资人如对任何信息存有疑问,可在给予公司合理通知的前提下,查看公司相关财务资料,了解公司财务运营状况。除公司年度审计外,投资人有权自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
第三章公司治理。
第十二条董事会。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投资人有权委派一名董事。未经投资人同意,公司股东会不得撤换投资人委派的董事。
第十三条保护性条款以下事项,须经投资人或投资人委派的董事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1)公司合并、分立、清算、解散或以各种形式终止经营业务;
(2)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3)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5)聘任或解聘首席执行官及财务负责人,决定公司付给创始人的薪酬;
(6)聘请或更换进行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7)其它经投资人及创始人共同认可的任何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激励股权。
现有股东**......承诺,在其持有的经工商登记的股权中,另行提取增资后公司股权总额**%作为公司激励股权。公司若要向员工发放激励股权,必须由公司相关机构制定、批准股权激励制度。
第十五条全职工作、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
1、创始人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将其全部精力投入公司经营、管理中,并结束其他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
2、创始人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离职起[建议时长十八(18)]个月内,非经投资人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投资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且投资额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建议比例5]%的除外)。3、创始人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离职之日起[建议时长十八(18)]个月内,非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创始人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四章其他。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或未能及时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陈述与保证,均构成违约。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就其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范围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七条保密条款。
本协议各方均应就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知悉的公司及其他方的保密信息,向相关方承担保密义务。在没有得到本协议相关方的书面同意之前,各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前述保密信息,并不得将其用于本次增资以外的目的。本条款的规定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虽有上述规定,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相关方后,各方有权将本协议相关的保密信息:。
(1)依照法律或业务程序要求,披露给政府机关或往来银行;及。
(2)在相对方承担与本协议各方同等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披露给员工、律师、会计师及其他顾问。
第十八条变更或解除。
1、本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
2、如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相关方可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2、如果本协议各方因本协议的签订或执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附则。
1、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即生效。本协议用于替代此前各方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就本协议所包含的事项达成的所有协议、约定或备忘。
2、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中的股东权利、公司治理部分及其他相关内容,与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组织性文件的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内容与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组织性文件相矛盾的,除该等文件明确约定具有高于本协议的效力外,均以本协议中的约定为准。任何一名或多名公司股东,均可随时提议将本协议的相关内容增加至公司章程(或变更公司章程),其他股东均应在相关股东会上对前述提议投赞成票。
5、任何一方未行使、迟延行使任何本协议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一条款的弃权不应被视为对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放弃。
6、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并不影响本协议中其他条款的效力;且该条款应在不违反本协议目的的基础上进行可能、必要的修改后,继续适用。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d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关于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增资。
公司增资中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转增资本的涉税处理。
仲裁协议书样本-仲裁协议书。
仲裁协议书模板-仲裁协议书。
仲裁协议书范文-仲裁协议书。
渔业争议仲裁协议书-仲裁协议书。
珠海增资协议书篇九
国籍:
地址:
电话:(如为公司需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
乙方:b(身份证号码:)。
国籍:
地址:
电话:(如为公司需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
丙方:c(身份证号码:)。
国籍:
地址:
电话:(如为公司需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
购协议,其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由元增至,即增加注册资本。
二、甲方、乙方同意丙方对增资部分进行认购,认购价为。
益。
四、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甲方出资,占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占注册资本的%;丙方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五、三方同意以年月日为本次增资认购的基准日。在该基准日之前的股东权利义务由甲、乙方股东享有或承担;在该基准之日后的股东权利义务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承担或享有。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日起30天内向甲方、乙方支付认购增资额的%,余款在审批机关批准本协议之后3个月内支付。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在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丙三方各执1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备案。
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关于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增资。
公司增资中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转增资本的涉税处理。
珠海增资协议书篇十
乙方:________市____________公司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解决_______市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所有者权益偏低给融资带来的困难,满足项目所在地银行规定的自有资金不得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30%的贷款条件,股东甲、乙、丙、丁根据《人xx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一致同意增加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具体事项协议如下:
3.甲、乙、丙、丁四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各自认缴的增资额足额汇入指定的验资账号,供验资部门审验,以便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4.考虑到乙方的资金困难,各方同意根据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各方签定的合作协议第四条第4款之规定,由项目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前支付给乙方前期补偿费用_______万元,以保证此次增资工作顺利完成。
5.为使提前支付行为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乙方同意单独按年息______%支付该________万元提前使用补偿金,期限为提前支付日至合同约定支付日(董事会确定的分红之日),支付方式为每半年支付一次。
6.为不增加项目公司的资金负担,本次提前支付给乙方的_____万元前期补偿款,由甲方以合法方式借给项目公司,利率按年息_____%计算,每半年结息一次。
7.乙方同意以其所拥有的项目公司________万元股权质押给甲方,以作为甲方出借资金给项目公司的担保,有关质押合同另行签定。丙、丁方股东对该质押表示同意。
8.本次增资后,各方股权比例、权利、义务均未改变,各方应以此为契机,团结一致,共同推进项目公司各项工作,努力实现该项目各项预定目标。
9.本协议书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与原合作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协议书一式伍份,甲、乙、丙、丁各执一份,项目公司保管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市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珠海增资协议书篇十一
乙方: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定金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依据双方转让协定,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
第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元整,剩余转让款________元,在____日内结清,转让款不包含货款。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身份证):________。
乙方(身份证):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珠海增资协议书篇十二
投资人以溢价增资的方式,向公司投资人民币xx万元(简称“投资款”),取得增资完成后公司xx%的股权。其中,人民币xx万元记入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xx万元记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2、各方的持股比例。
增资完成前后,各方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变化如下表:
3、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公司全部现有股东特此放弃其对于本次增资所享有的优先认购权,无论该权利取得是基于法律规定、公司章程规定或任何其他事由。
第二条增资时各方的义务。
在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公司批准交易公司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建议时间5]个工作日内,做出股东会决议,批准本次增资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股东会批准本协议后,本协议生效。
2、投资人付款本协议生效后,公司应开立验资帐户并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建议时间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款全部汇入公司指定账户。投资人支付投资款后,即取得股东权利。
3、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在投资人支付投资款后[建议时间5]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工商登记事宜。
1、创始人与公司的陈述和保证:
(1)有效存续。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必要授权。现有股东与公司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充分的权限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本协议一经签署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即对各方构成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文件。
(3)不冲突。公司与现有股东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其在本协议签署前已与任何第三人签署的有约束力的协议,也不会违反其公司章程或任何法律。
(4)股权结构。除已向投资人披露的之外,公司从未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承诺或实际发行过任何股权、债券、认股权、期权或性质相同或类似的权益。现有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也不存在质押、法院查封、第三方权益或任何其他权利负担。
(5)关键员工劳动协议。关键员工与公司已签署或保证签署包括劳动关系、竞业禁止、不劝诱、知识产权转让和保密义务等内容的劳动法律文件。
(6)债务及担保。公司不存在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重大负债或索赔;除向投资人披露的以外,公司并无任何以公司资产进行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7)公司资产无重大瑕疵。公司所有的资产包括财产和权利,无任何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重大权利瑕疵或限制。
(8)信息披露。公司及创始人已向投资人披露了商业计划、关联交易,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信息,并保证前述披露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在投资人要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创始人已提供相关文件。
(9)公司合法经营。除向投资人披露且取得投资人认可的以外,创始人及公司保证,公司在本协议生效时拥有其经营所必需的证照、批文、授权和许可,不存在已知的可能导致政府机构中止、修改或撤销前述证照、批文、授权和许可的情况。公司自其成立至今均依法经营,不存在违反或者可能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10)税务。公司就税款的支付、扣缴、免除及代扣代缴等方面遵守了相关法律的要求,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影响;除向投资人披露的以外,不存在任何针对公司税务事项的指控、调查、追索以及未执行完毕的处罚。
(11)知识产权。公司对其主营业务中涉及的知识产权拥有合法的权利,并已采取合理的手段来保护;公司已经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以使其员工因职务发明或创作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对于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或与之相冲突。
(12)诉讼与行政调查。公司不存在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针对创始人或公司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以及未履行的裁判、裁决或行政调查、处罚。
2、投资人的陈述和保证。
(1)资格与能力。投资人具有相应的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充分的权限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投资人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有关法律,亦不会与其签署的其他合同或者协议发生冲突。
(2)投资款的合法性。投资人保证其依据本协议认购公司相应股权的投资款来源合法。
第二章股东权利。
第四条股权的成熟。
1、创始人同意,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4年成熟,每满一年成熟25%。
2、在创始人的股权未成熟前,如发生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创始人将以1元人民币的价格(如法律就股权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转让给投资人和创始人,投资人和创始人按照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受让此股权:
(1)创始人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2)创始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3)创始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3、创始人未成熟的股权,在因前款所述情况而转让前,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
第五条股权转让限制。
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未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创始人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为执行经公司有权机构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而转让股权的除外。
第六条优先购买权。
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并在不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创始人出售其拥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拟出售股权”)时,投资人有权以同等条件及价格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出售股权。
创始人承诺,就上述股权出售事宜应提前[建议时间15]个工作日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应于[建议时间5]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投资人未于上述期限内回复创始人,视为放弃行使本次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共同出售权。
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并在不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创始人出售其拥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时,投资人有权按照创始人拟出售股权占该创始人持股总额的比例与创始人共同出售,否则创始人不得转让。
创始人承诺,就上述股权出售事宜应提前[建议时间15]个工作日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应于[建议时间5]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行使共同出售权,如投资人未于上述期限内回复创始人,视为放弃行使本次共同出售权。
第八条优先认购权。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创始人及公司以任何形式进行新的股权融资,需经投资人书面同意,投资人有权按其所持股权占公司股权总额的比例,以同等条件及价格优先认购新增股权。如果公司其他拥有优先认购权的股东放弃其优先认购权,则投资人有权优先认购该股东放弃的部分。
第九条清算优先权。
1、创始人及公司同意,在发生以下事项(统称“清算事件”)之一的,投资人享有清算优先权:
(1)公司拟终止经营进行清算的;
(3)因股权转让或增资导致公司50%以上的股权归属于创始人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的。
2、清算优先权的行使方式为:
清算事件发生后,在股东可分配财产或转让价款总额中,首先向投资人股东支付相当于其投资款[建议比例120]%的款项或等额资产,剩余部分由全体股东(包括投资人股东)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分配。各方可以用分配红利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实现投资人的清算优先权。
第十条递延投资权。
若公司发生清算事件且投资人未收回投资款,自清算事件发生之日起5年内创始人从事新项目的,在该新项目拟进行第一次及后续融资时,创始人应提前向投资人披露该新项目的相关信息。投资人有权优先于其他人对该新项目进行投资,且创始人有义务促成投资人对该新项目有优先投资权。
第十一条信息权。
1、本协议签署后,公司应将以下报表或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投资人,同时建档留存备查:
(1)每一个月结束后30日内,送交该月财务报表;
(2)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送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该年度财务报表;
(3)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前30日内,送交下一年度综合预算。
2、公司应就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义务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及时通知投资人。
3、投资人如对任何信息存有疑问,可在给予公司合理通知的前提下,查看公司相关财务资料,了解公司财务运营状况。除公司年度审计外,投资人有权自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
第三章公司治理。
第十二条董事会。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xx名董事组成,投资人有权委派一名董事。未经投资人同意,公司股东会不得撤换投资人委派的董事。
第十三条保护性条款以下事项,须经投资人或投资人委派的董事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1)公司合并、分立、清算、解散或以各种形式终止经营业务;
(2)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3)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5)聘任或解聘首席执行官及财务负责人,决定公司付给创始人的薪酬;
(6)聘请或更换进行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7)其它经投资人及创始人共同认可的任何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激励股权。
现有股东xx承诺,在其持有的经工商登记的股权中,另行提取增资后公司股权总额xx%作为公司激励股权。公司若要向员工发放激励股权,必须由公司相关机构制定、批准股权激励制度。
第十五条全职工作、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
1、创始人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将其全部精力投入公司经营、管理中,并结束其他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
2、创始人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离职起[建议时长十八(18)]个月内,非经投资人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投资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且投资额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建议比例5]%的除外)。
3、创始人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离职之日起[建议时长十八(18)]个月内,非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创始人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四章其他。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或未能及时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陈述与保证,均构成违约。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就其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范围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七条保密条款。
本协议各方均应就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知悉的公司及其他方的保密信息,向相关方承担保密义务。在没有得到本协议相关方的书面同意之前,各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前述保密信息,并不得将其用于本次增资以外的目的。本条款的规定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虽有上述规定,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相关方后,各方有权将本协议相关的保密信息:
(1)依照法律或业务程序要求,披露给政府机关或往来银行;
(2)在相对方承担与本协议各方同等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披露给员工、律师、会计师及其他顾问。
第十八条变更或解除。
1、本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
2、如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相关方可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2、如果本协议各方因本协议的签订或执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附则。
1、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即生效。本协议用于替代此前各方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就本协议所包含的事项达成的所有协议、约定或备忘。
2、本协议一式xx份,各方各持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中的股东权利、公司治理部分及其他相关内容,与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组织性文件的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内容与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组织性文件相矛盾的,除该等文件明确约定具有高于本协议的效力外,均以本协议中的约定为准。任何一名或多名公司股东,均可随时提议将本协议的相关内容增加至公司章程(或变更公司章程),其他股东均应在相关股东会上对前述提议投赞成票。
5、任何一方未行使、迟延行使任何本协议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一条款的弃权不应被视为对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放弃。
6、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并不影响本协议中其他条款的效力;且该条款应在不违反本协议目的的基础上进行可能、必要的修改后,继续适用。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公司。
法定代表人:
珠海增资协议书篇十三
立协议各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市____________公司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解决_______市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所有者权益偏低给融资带来的困难,满足项目所在地银行规定的自有资金不得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30%的贷款条件,股东甲、乙、丙、丁根据《人xx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一致同意增加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具体事项协议如下:
3.甲、乙、丙、丁四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各自认缴的增资额足额汇入指定的验资账号,供验资部门审验,以便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4.考虑到乙方的'资金困难,各方同意根据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各方签定的合作协议第四条第4款之规定,由项目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前支付给乙方前期补偿费用_______万元,以保证此次增资工作顺利完成。
5.为使提前支付行为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乙方同意单独按年息______%支付该________万元提前使用补偿金,期限为提前支付日至合同约定支付日(董事会确定的分红之日),支付方式为每半年支付一次。
6.为不增加项目公司的资金负担,本次提前支付给乙方的_____万元前期补偿款,由甲方以合法方式借给项目公司,利率按年息_____%计算,每半年结息一次。
7.乙方同意以其所拥有的项目公司________万元股权质押给甲方,以作为甲方出借资金给项目公司的担保,有关质押合同另行签定。丙、丁方股东对该质押表示同意。
8.本次增资后,各方股权比例、权利、义务均未改变,各方应以此为契机,团结一致,共同推进项目公司各项工作,努力实现该项目各项预定目标。
9.本协议书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与原合作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协议书一式伍份,甲、乙、丙、丁各执一份,项目公司保管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市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