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卫生院意识形态工作总结(3篇)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卫生院意识形态工作总结篇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国家、自治区、市、县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构建健康灵山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各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导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县卫健系统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三、责任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担责原则,局党组对本系统、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何忠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陈贤珍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抓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书记对本支部党员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一)把握正确政治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抓好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开展理论宣讲,切实通过宣讲学习、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意识形态组织领导。局党组指导和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党组书记、分管领导每年至少在履职范围内做一次形势政策报告,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三)加强阵地管理。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要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道德讲堂、荔园讲堂等重大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重点宣教片和演出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国防教育活动等经常性、群众性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动志愿者注册志愿者信息,层层树立、宣传属地“身边好人”思想道德模范和思想政治工作典型人物,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抓好舆论引导和监管。围绕深化医改、扫黑除恶、禁毒防艾、脱贫攻坚、健康中国等战略性工作开展宣传引导。加强本单位网评员队伍建设和运行保障,持续更新推送本单位微信公众号正面信息。严格落实重大意识形态领域舆情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重点关注“钦州360” 、“灵山家园网”、红豆社区等网络平台等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影响的新媒体,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工作,壮大网络正能量。
(五)定期分析研判。局党组每年至少一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动向和风险点,掌握本单位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动向和风险点,制定应对措施并做好化解工作。加强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研究,对辖区内出现的重大事件,迅速分析研判,及时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及时表明立场,第一时间妥善处理,防止问题发酵放大。
(六)开展督查调研。将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每年对本单位开展1次以上专题督查,对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全面、不到位、不得力的党员干部,依法依纪严格追责,并督促整改,并在党内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局党组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七)严格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纪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领导讲话精神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座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一)开展自查自纠。对照《灵山县2019年度基层党委(工委、党组)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考评办法》,由分管领导牵头,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相关工作形成总结报告及时报送县委宣传部。
(二)完善制度体系。按照贯彻落实党委(工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对照自查情况,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制度、重大意识形态领域舆情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制度,完善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体系。
(三)强化宣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开展专题党课,组织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和党组织生活会,加强辖区内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
(四)做好舆情疏导。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完善舆论引导和舆情疏导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优化网评员队伍质量,进一步强化信息管理和报送。
(五)加强督查调研。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内部工作责任分解,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调研。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卫生院意识形态工作总结篇二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党委对全镇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统一领导、抓总负责,党委领导班子对全镇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广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镇党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责任单位:镇党委)
(二)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广。
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责任单位:镇党委)
2.扎实抓好以党委中心组为龙头的干部理论学习,每年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2次12天,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镇文广站)
(三)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
1.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镇党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将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并提出建议意见。(责任单位:镇党委)
2.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及时了解和分析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研究对策建议。(责任单位:镇文广站)
(四)构建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镇党委)
2.党委宣传部门作为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责任单位:镇文广站)
3.统筹协调全镇各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单位:镇党委)
4.镇党委要进一步健全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发挥作用。(责任单位:镇党委)
5.要加强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工作。(责任单位:镇党委)
(五)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落实新闻工作通气会制度、新闻稿件“三审”制度。(责任单位:镇文广站)
2.加强网吧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我区渗透。(责任单位:镇文广站)
3.加强辖区内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及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责任单位:镇防邪办)
4.加强辖区内各类演艺场所、文广馆、图书馆、陈列馆等文广阵地管理,确保展演内容积极健康向上。(责任单位:镇文广站)
5.加强各中小学校和各类民办学校的教学管理,做好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责任单位:xx中学、xx中心小学、列宁街小学)
(六)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1.建立健全全镇网宣(xx)工作机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制度。(责任单位:镇党委)
2.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责任单位:镇文广站)
3.切实加强网络涉花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切实加强网上热点事件和有害信息的监督处理,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责任单位:镇文广站)
(七)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
1.针对社会上错误思潮和言论,应该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发出声音,利用党报党刊党台及其所属网络或者党内通报,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引导和斗争。(责任单位:镇党委)
2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社会各类重点人物,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责任单位:镇文广站)
3.对违背政治纪律,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置。(责任单位:镇纪委)
(八)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的知识分子的联系服务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责任单位:镇党委)
(九)切实加强宣传思想文广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和改进对宣传文广系统干部的管理,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广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责任单位:镇党委)
2.重视和加强宣传文广人才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宣传文广系统专业人才紧缺的问题,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责任单位:镇党委)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一)镇党委定期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镇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通报。(责任单位:镇党委)
(二)镇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代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三)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以及党委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镇党建办)
(四)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等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镇党委)
(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六)将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责任单位:镇纪委)
(一)党员领导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同时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牵头领导:刘辉庆;责任单位:镇纪委)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重大问题上,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8.管辖范围内举办的讲座、中小学校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9.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10.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11.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2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语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13.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对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决定实施,问责方式、问责程序和问责结果运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9]25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对领导干部问责情况,报区委组织备案。
(三)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域出现的问题进行追责问责或案件查处的情况,要及时通报曝光。
卫生院意识形态工作总结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安排,切实加强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增强我区卫计系统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我局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推动钦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治宣传思想文化建设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和区委系列会议精神,着力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凝聚思想共识,着力营造决胜小康的舆论氛围,着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市和区委的决策部署上,努力把意识形态政治思想工作做得更好。
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守好意识形态工作这块 “责任田”,我局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陈福隆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启全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甘 明 副局长
吴伟健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邓波恩 党组成员、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刘硕年 党组成员、区人民医院院长
成 员:陈润华 办公室主任
徐鸿庄 区防艾办专职副主任
韦 姬 区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黄福团 医政管理股股长
黄若红 人事股股长、党建办主任
梁成新 疾控股(应急安全股)、执法监督股、行政审批股股长
魏天雨 办公室副主任
苏东鉴 区直属计生办主任
廖如萍 妇幼健康股股长
黄 琴 政策法规股股长
李金叶 局机关纪委委员
吴 政 爱国卫生股负责人
莫贵栋 办公室工作人员
全区18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润华兼任,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总体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分析研判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全区卫计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指定一名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
(一)坚持以学习统一思想和行动,夯实思想基础。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增强党员领导干部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 文化自信。通过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推动党员干部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切实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党组书记、分管领导每年至少在履职范围内做一次形 势政策报告。(责任单位: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党建办)
(二)积极推进常态化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阵地管理。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要求,广泛深人地开展好重大主题宣讲活动、组织观看重点宣教片和演出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等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层层树立、宣传思想道德模范和思想政治工作典型。(责任单位: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办公室)
(三)做实做细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管,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坚持正面宣传和引导,围绕“五位一体”“四个全面”“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实施工作开展宣传。加强本单位网评员队伍建设和运行保障,持续推送本系统本单位正面信息。严格落实突发事件舆悄信息报送制度,重点关注“钦州930”和“钦州360”网络平台、网络论坛等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影响的新媒体,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工作,壮大网络正能量。(责任单位: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办公室)
(四)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巡视督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实施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制,将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范围和巡视内容,每年至少对局所有党员干部开展1次专题巡视督导活动,对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全面、不到位、不得力的党员干部,依法依纪严格追责,并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局纪检委员会)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各党组织书记要始终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管导向,带头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带头与错误思想、错误言论作斗争,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局党组副书记、各党组织副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助局党组书记和党组织书记抓好落实。局党组、各党组织其他成员、各股室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和检查考核。局党组、各党组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內容,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纳人党建工作贡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局党组、各党组织每年至少1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掌握局机关和全系统干部群众思想动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及时进行引导;局党组每半年要向上区委报告1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局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问责追究制度。局党组,各党组织要强化辨析引导和舆论斗争能力,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衡量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对中央、自治区、市和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上级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要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題上,局党组书记、各党组织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宣传新闻稿件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