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经销商签订购销合同(专业16篇)
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写合同应当注重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这些范本包括各类合同,如租赁合同、销售合同、劳动合同等。通过参考这些范本,我们可以了解不同类型合同的基本要素和常见条款,为我们撰写合同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借鉴。当然,在具体撰写合同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的调整和修改,以确保合同能够真正符合双方的需求和利益。希望这些范本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在商务合作中能够顺利达成合同并确保权益的有效保护。
与经销商签订购销合同篇一
在签定上述各项条款时,购房者尤其需要关注以下几项基本问题:
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楼,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如××市××区××街××号××花园××号楼××层××房。
房屋的户型、面积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等要明确说明。
3、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如技术的等级、材料的品牌、内部设施的种类、负荷标准、供应能力等要一一予以说明。水、暖、电、通讯等设施,要说明安装到什么程度。
4、其它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具体地加以说明。并对房屋整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
5、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否则最终吃亏的是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购房者不按期付款;开发商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看完房子以后,就要签合同了,现在一般的做法是在签署正式合同之前要先签一个认购书,然后再签正式合同。这里面的问题就更多了。
陷阱一: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对策:律师建议买家最好与发展商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这样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烦。
同时,开发商是没有权利没收定金的,这本身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陷阱二:合同主体认定不明。
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有可能产生问题。
另外,也有可能该项目是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对策:在签约前您最好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是无效的,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可以避免发展商推卸责任。
陷阱三:不要轻易在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上签字。
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一定要看清楚。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善良的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
对策:看清楚补充协议的条款,最好的办法是找一个律师来帮你的忙。
陷阱四:“最短时间”与“最好”
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最好的?不知道。合同里出现这种模糊的概念时,法律也没有办法,因此产生的纠纷购房者根本打不赢官司。
对策:购房者一定要把每一个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具体的材料以及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落实在合同里。
陷阱五: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
开发商是做商人的,而房地产开发又是一件对资金要求很高的行业。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就是对消费者的侵害。
对策——购房者应该将物业管理条款与预。
陷阱六:卖方解除合同。
在一些发展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
这显然是不公平条款,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发展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岂非很不公平。况且,没收实际上是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行为,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发展商并没有权利来没收他人的财物。
对策: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本合同条款是无效条款。当然,还有其他一些类似的合同条款存在着这样的问题,购房者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陷阱七:处理结果不明确。
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应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该怎样处理。这样,即使最后认定是开发商的过错,你也很难制裁他,最多是调解了事。
对策:购房者与发展商签署的合同中要明确对开发商如果没有履行承诺、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和达不到质量等级等等的处理办法,做到越详细越好。
陷阱八:以偏盖全。
这里所说的以偏盖全是个泛指的概念。有时会出现这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
对策:对于这类问题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要把合同写得越细越好。不给开发商一点空隙。当然也需要购房者有非常广泛的建筑、建材方面的知识。
陷阱九:拒签补充协议。
但是,就像你可以拒签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一样,开发商也同样可以拒签购房者的补充协议。这种现象在北京是很普遍的,特别是一些卖得很好的楼盘都是如此。
对策:不管开发商态度如何,购房者还是要争取这个权益。实在不行,又觉得没有把握,那就只好放弃了。
目前,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都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有利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购房人切不可认为采用《示范文本》就万事大吉,即使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最高人民法院于4月28日公布,将于20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即和下面要讨论的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的性质相同。
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最高法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不能从《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的规定,反推出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就必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补充协议问题。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最好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3、售楼广告问题。
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图片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根据《广告法》第3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
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对房地产广告所应遵循的原则、事项以及禁止出现的内容作了规定,购房人也可根据该暂行规定检查销售广告问题。
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广告名不副实时告开发商违约。
4、样板房问题。
目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都要设置样板房或样板间。购房人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差距,当购房人要求退房时,开发商却认为样板房不是“样本房”或“样品房”,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房。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因此购房人无权要求退房。事实并不如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明确规定,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变更还是撤销购房合同由购房人进行选择)。
5、质量问题。
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同时向购房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是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最高法院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总之,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关于购房合同附件。
买房前要认真签订购房合同,更不要轻视合同中的附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共有五处明确规定了由买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对这些附件,购房人切不要掉以轻心,要注意防止约定不明,留下隐患或者查看不细而误入陷阱。
附件一是房屋平面图。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提供的平面图非常简单,既无尺寸也无比例,一旦发生争议,购房人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对此,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长、宽等基本数据,并尽可能要求开发商同时提供电器、供水、照明以及其他线路和装修的平面图。这既是购房人的一个基本知情权,也是今后解决争议的主要依据。
附件二是有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说明。这里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凡不是为所购房屋所在的楼宇单独服务的建筑设施,均不应计入该构成面积。双方应约定,卖出人违背该分摊原则的,应退还不应计入分摊面积部分的相应价款,并按该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附件三是关于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对于购房人而言,此约定的关键是要把装修标准具体化。要避免采用诸如“高级面砖”、“高级外墙涂料”、“高级木地板”之类的模糊性名称。应当尽量写清装饰材料和设备的商品品牌及其质量标准。
附件四是双方自由约定的补充协议。有些开发商事先拟好了补充协议,对此,购房人要仔细阅读、审查,防止有的开发商利用补充协议擅自变更主合同的条款而单方加重购房人的义务。其次,购房人还要充分利用该补充协议把自己关注和担心的一些事项在补充协议中详细约定。例如,不含房价款中的有关交纳的费用,如管道煤气安装费、安全门对讲机费(要标明厂家、品牌),按规定设置的供电容量,买受人要求增容部分的增容费等都可在此附件中约定。
与经销商签订购销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本着互惠均等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经销内容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公司所生产的xx茶饮料系列产品,授权乙方在特定区域经销。
二、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转让经销权予第三方时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二条:经销区域
一、乙方只能在甲方指定区域经销甲方产品,不得超出此范围销售,否则,视为跨区销售。
二、甲方指定乙方的经销区域为。甲方保证在乙方经销区域内不为其它商户供货。如发现甲方为其它商户供货,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第三条:销售目标
一、乙方销售甲方产品,需按以下比例有计划地完成每月的销售任务,且全年的销售目标最低 万元(大写)。
二、销售额确认:乙方货款到达甲方指定帐号的实际金额,为甲方确认乙方销售额的唯一凭证。
第四条:销售价格
第五条:付款及交货
一、付款
1、乙方必须采用先款后货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2、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必须以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甲方所指定的帐号支付。款到,甲方安排发货。
3、其它事宜:
二、交货
1、乙方必须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下月《xxxx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特约经销商月份货物需求计划》,甲方据此安排下月发货计划。
2、乙方每次要货不得低于xx箱,并详细填写《xxxx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特约经销商货物申请书》,连同相关付款凭证传真至甲方,甲方将依据货款到帐情况安排发货。
3、甲方将产品送到乙方唯一指定仓库,乙方必须当面签收并加盖公章,方可入库。
4、乙方指定仓库地址。
第六条:有关销售约定
1、换货政策
经销商在首次进货60天内可申请换货(调换品种),经甲方总部批准后执行(换货所发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2、退货政策
原则上不退货,特殊情况须报公司总部申请。
3、经销商返利
经销商可享受半年和年底两次返利(乙方累计销售茶饮料5000件以上甲方给于乙方2%)。
4、经销商处罚
凡发现合作客户有越区销售或低价倾销占用甲方货款等行为一律扣除返利,扣除保证金。
第七条:双方权力、义务
一、甲方
1、甲方产品出厂应经过严格品质管制,并符合产品标签上标明的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乙方收货时应验查点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解决处理。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当地卫生质量监督机构所需要的各项文件。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所在地的市场情况制定推广计划,并有义务将计划有关内容告知乙方。
4、甲方保证依约履行供货。
5、乙方所在地的甲方分公司(包括分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没有权利对此合同进行变更或合同之外的任何承诺(包括口头或书面形式),甲方只对经自己书面确认的致乙方的销售政策及本合同进行变更的协议承担法律责任,除此之外甲方概不负责。
6、凡乙方违约跨区销售或低价销售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反利的100%。
7、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或违反价格规定达一次或者恶意跨区销售达一次,甲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8、首次供货,甲方提供进货量5%的赠品。
9、甲方提供销售额10%以内的促销及广告宣传费用。(方案由双方共同制定,资金由甲方掌握。)
二、乙方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反馈当地饮料市场同类产品的信息,零售客户及消费者对甲方产品态度、建议等信息,有责任全力协助、配合及参与甲方的各项市场推广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2、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的影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其它证照。
3、乙方配备专职人员进行销售网点的开发与维护,并保证销售网点数量的持续上升或持平,同时,保证甲方产品在各销售网点的正常供货,不得无故断货。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专用仓储,保证其正常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产品在乙方验收或入库后的一切损失(包括不可抗力)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不得让甲方工作人员送货、收款,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销售台帐,并根据每天的销售状况据实填写《xxxx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茶饮料系列产品客户交易表》,否则,甲方有权力从乙方半年返利中扣减1%以上的返利系数。
7、乙方不得将钱款或货物借给甲方工作人员,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甲方市场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工作失误或有其他不满时,可拨打甲方所设的投诉热线xx,进行投诉。
9、乙方如需变更合同或申请销售政策,不得要求其所在地甲方分公司直接对此合同进行变更或作出合同之外的任何承诺,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书面确认以前,所有的变更本合同的协议及合同之外的承诺均为无效,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2、甲、乙方双方协商中止合同。
3、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
二、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除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经济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或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的合同除外,协议未达成之前,原经济合同仍然有效。
第九条:争议
甲、乙双方应本着互惠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争议。如不能解决,交由甲方所在地管辖法院裁决。
第十条: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第十四条: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中甲方的“确认”、“认可”、“同意”、均以书面形式作出,书面形式资料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并盖有公章后方为有效。
二、合同附件:
(1)《xxxx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特约经销商月份货物需求计划表》
(2)《xxxx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特约经销商货物需求申请书》
(3)《xxxx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特约经销商客户交易表》
甲方:
乙方:
日期:
与经销商签订购销合同篇三
根据《民法典》第九条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签订购销合同应有以下内容:
1.产品的名称必须明确,使用地区习惯名称时,双方要意见一致。
2.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要清楚准确,对有的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明确规定合理耗损,超欠幅度和正负尾差等。
3.产品的种类、等级和质量,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对某些干、鲜、活产品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疫后方可交易。
4.产品的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由承运方与托运方协商确定,包装物的供应由双方当事人商定。
5.产品的价格,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签订。国家允许自主定价或议价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议定。
6.交货期限和地点,要根据产品的生产周期、收获季节、交换能力明确规定。特别是对易霉烂变质、易碎产品及鲜活产品,供需双方则更要有明确的规定,可协商推迟或提前交货日期。
7.交(提)货方式,可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8.交(提)货日期的计算。凡送货和代运的,以发货时运输部门邮戳记准;实行提货的,以供方通知的提货日期为限。
9.要明确规定贷款的结算方式和时间。
10.要对产品验收的地点及办法做出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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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约责任的规定要明确,发生违约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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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还要有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其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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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经销商签订购销合同篇四
业主在寻找设计师之前最好有一定的准备,这包括心理上的准备和对家的基本设想。心理准备最重要的就是经济承受能力。目前市场上的设计费在40元-120元/平方米不等,业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当然也有不收设计费的,但正规的大型装修公司都会收取设计费的。
对家的期望和设想,业主一般都有一定的想法,倘若业主自己也很模糊,你只需要知道自己想要在房子装修后满足什么功能,达到什么样的效果,营造什么样的氛围就行了,其他的交给设计师来做。
签设计合同对于约束设计师的行为非常重要,因此在你交设计费之前,一定要签设计合同。设计合同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你的预算和所用的`设计师名字。
2、制定一个表格,详细标明运用产品的品牌和等级。
3、设计方案说明,要求设计师在制定完设计方案之后到现场给施工队进行解释(对于想单独找设计师设计的业主非常重要)。
4、家装后达到的质量和生态标准,以及每个空间需要几张图。
5、加盖公章―――设计师所在单位的公章。如果出现了情况可以找所在的公司承担责任。
与经销商签订购销合同篇五
签订集体合同对于职工的保护性是很大的,最重要的地方在于集体合同把职工放到了一个和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的位置上,从而排除了劳动合同签订中与用人单位对应的只是劳动者个人的弱势地位,集体合同签订的原则平等协商、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就体现了这一点。
双方协商代表人数要对等。
集体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对等,一般为三至十人,并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选择协商代表体现民主。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征求职工意见后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过半数以上职工同意。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或者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协商代表担任;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协商代表民主推举产生。
双方可“外聘”专家参加协商。
在具体协商过程中,很多职工推选出来的代表可能并不太专业,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具体应该争取的合法权益也不了解。对此,《条例》特别指出,用人单位和职工一方可以委托本单位以外的有关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参加协商,以提高双方协商内容的质量。只是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的三分之一,外聘人士也不得担任首席代表。
协商代表必须代表本方利益。
协商代表有“特别保护”
为了维护职工协商代表维护职工正当权益的积极性,《条例》中对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期间的有关情形作出了相应的保护性规定。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变更职工协商代表的工作岗位。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当事先征求本单位工会的意见,并征得职工本人的同意。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协商代表本人要求顺延劳动合同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其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除下列情形外: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
职工一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条例》中明确指出,集体协商双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一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二十日内给予书面答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集体协商;一方就劳动报酬、劳动条件、裁减人员等事项要求集体协商的,另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拖延。
协商结果要经过职工同意,经集体协商双方协商一致的,形成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会议讨论。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会议讨论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并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可通过。
来源:劳动人事法律网。
与经销商签订购销合同篇六
法定代表人,它的职责行为和交易行为,本身是一种法人行为,法人要对他的法定代表人职责行为和交易行为要承担全部责任,法定代表人是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行为,不属于代理。
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甲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在汇票的背书栏记载有“如果乙不按期履行交货义务,则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又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
下列对该票据有关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该票据的背书行为为附条件背书,效力待定。
b.乙在未履行交货义务时,不得主张票据权利。
c.无论乙是否履行交货义务,票据背书转让后,丙取得票据权利。
d.背书上所附条件不产生汇票上效力,乙无论交货与否均享有票据权利。
推荐回答:1。有效。2。可以。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问题,都有权提出终止合同的履行。但必须按违约处理。3。符合。因为合同有明确的(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违约约定,且材料要求是标的,无可非议。4。违约金额过高,应在合同签署当时进行磋商,而不应在发生事故后再重议。且何谓过高?无法律依据。5。本案重点是乙方在明知自己无法履行合同情况下(即便因为国家政策发生改变),没有主动与甲方沟通,对该合同的履行和相应条款作出改变,而是私下改变交货期和合同标的。因此负有违约的全部责任。具体处理是先对违约金额进行调解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则判由乙方全额支付并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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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经销商签订购销合同篇七
根据《民法典》第九条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签订购销合同应有以下内容:
1.产品的名称必须明确,使用地区习惯名称时,双方要意见一致。
2.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要清楚准确,对有的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明确规定合理耗损,超欠幅度和正负尾差等。
3.产品的种类、等级和质量,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对某些干、鲜、活产品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疫后方可交易。
4.产品的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由承运方与托运方协商确定,包装物的供应由双方当事人商定。5.产品的价格,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签订。国家允许自主定价或议价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议定。
6.交货期限和地点,要根据产品的生产周期、收获季节、交换能力明确规定。特别是对易霉烂变质、易碎产品及鲜活产品,供需双方则更要有明确的规定,可协商推迟或提前交货日期。
7.交(提)货方式,可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8.交(提)货日期的计算。凡送货和代运的,以发货时运输部门邮戳记准;实行提货的,以供方通知的提货日期为限。
9.要明确规定贷款的结算方式和时间。
10.要对产品验收的地点及办法做出明确的规定。
11.违约责任的规定要明确,发生违约时处理。
12.还要有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其它条款。相关合同范本。
与经销商签订购销合同篇八
为了满足城乡市场供应,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等____斤以上。
二等____斤以上。
一、二等瓜都必须瓜形端正,九成熟以上。脆沙味甜、无软皮、无水斑、无碰压伤、无腐烂、无葫芦头瓜。对白瓤、白籽以及倒瓤、死秧瓜、扭蔓、烂顶、污水、马蜂窝、尿素瓜、生瓜一律不收购。
第八条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严守信用,如任何一方无故违犯合同有关规定,以致影响合同完成,应按未完成合同数量总值的____%作为罚金赔补对方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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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经销商签订购销合同篇九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产品代理经销商签订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甲方专业开发、生产、销售系列产品,为了迅速拓展全国市场,建立起遍布全国的销售及服务网络,使全国各省市的消费者能享受到更优质、更快捷、更专业的产品售前售后服务,特向全国各省市招纳有相关产品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代理经营商。
乙方保证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单位,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固定合法经营场地等相关资质证明供甲方验证,并提交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作本合同附件,并自愿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进行自主经营。
本协议提及的知识产权(注册商标、品牌形象、营运方案)归甲方所有。
1、授权代理产品名称:____________
2、甲方授权乙方为区的合法区域代理商,甲方保证在乙方销售区域内发展不超过个代理商。
3、授权代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1、甲方设立推广中心,负责国内市场及品牌形象的推广工作。
2、甲方向乙方出具代理经销授权书,维护乙方特约经销权益。
3、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相关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验报告。
4、甲方负责对乙方或乙方员工提供有关产品知识、售后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及指导。
5、甲方将不定期安排专职人员巡视监察,实地对乙方进行业务指导。乙方需接受甲方人员的指导和监督。
6、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和正常贮运条件下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负责换货。
7、乙方x根据本地域行业的特点,对甲方的产品生产提出建议,供甲方作综合性分析并作为新产品的生产指导。
1、接受甲方有关资质、选址及经营前景的评估。
2、完成甲方每年指定的销售任务,年销售额必须达到_________万元。
3、在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的同时,为了维护甲方的整体利益和品牌形象,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合同正常中止后,甲方在1个月内将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4、价格统一策略:____________甲方为保证产品的品种和形象,在全国实行统一建议价经销策略。考虑到不同区域内经济承受能力的不同,允许乙方在提前申请的情况下,对价格进行________%以内的调整。
5、乙方需按时向甲方提供甲方产品的各项数据以及相关信息(包括甲方产品的销售数据、库存数据),以便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品牌经营策略及产品设计和生产做出规划。
6、须接受地区限制,甲方在全国实行排他性区域经营,以保障区域内经销商的.利益。如乙方希望增加新分店和扩展经营区域及转换经营场所,须事先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方x。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越区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7、严禁未经甲方授权,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严禁未经甲方授权,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一旦违反本款,视为违约,甲方x解除本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8、保密条款:____________乙方因经销甲方产品所了解到的甲方产品各种销售信息以及数据(如:____________甲方产品价格及加价率、甲方品牌发展策略、甲方新产品拓展计划等),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保密义务。
1、产品的购买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购买产品时,可先把货款和运费通过银行汇入甲方账户,然后把汇款回执单及订货单传真至甲方,款到由甲方安排发货。
2、产品的运输
(1)甲方收到乙方汇款回执单及订货单后,七天内为乙方办理发货。
(2)乙方x自行提货,也可委托甲方代办运输及其保险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为相应保险合同收益人。具体运输由乙方在订货单中明确,内容包括:____________运输方式、运达地点、收货人、联系电话。
(3)如乙方所需产品暂时短缺,甲方需在三天内通知乙方,并另行确定订货单和发货时间。
(4)货物到达乙方所在地后,乙方依据甲方货运单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验收完成后在由乙方收货人在确认单上签字,并把确认单回单联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回甲方,至此甲方完成了对乙方的交货,乙方对所收货物负有全部责任。若验收时发现外包转箱破损而导致货物损坏或数量不符,乙方应按实际破损、短缺数量直接向运输公司索赔。
3、、产品的调换
(1)如属产品质量问题,甲方负责等价换货。
(2)乙方自进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可对产品进行等价调换,但所调换的产品必须在外包装完好无损的前提下。
(3)如因乙方人为因素导致产品质量问题及外包装损坏,甲方不予调换、退货。
1、甲方违约:____________如双方协商无效,乙方_提出解除合同,质量及外包装完好的产品又甲方回收,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2、乙方违约:____________如双方协商无效,甲方_提出解除合同,产品不予回收,保证金不予退还。
3、甲方和乙方如欲解除本合同,都须在30天前提出声明。
4、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解除特许及授权关系,乙方不得再使用甲方的商标和标志。
5、如乙方在解除合同后,未能按约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标和标志,甲方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合同期满,乙方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终止和续签合同的申请。
1、合同的终止:____________甲方对乙方终止合同的申请进行审核,结算双方财务往来之账目,收回商标使用权,返还保证金给乙方。
2、合同的续签:____________甲方对乙方续签合同的申请进行审核,对乙方全年度的经营业绩及管理进行考察,以决定是否续签。
3、同一地域,同一条件下,乙方有签约优先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和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与经销商签订购销合同篇十
根据《经济合同法》第九条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签订购销合同应有以下内容:
1.产品的名称必须明确,使用地区习惯名称时,双方要意见一致。
2.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要清楚准确,对有的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明确规定合理耗损,超欠幅度和正负尾差等。
3.产品的种类、等级和质量,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对某些干、鲜、活产品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疫后方可交易。
4.产品的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由承运方与托运方协商确定,包装物的供应由双方当事人商定。5.产品的价格,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签订。国家允许自主定价或议价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议定。
6.交货期限和地点,要根据产品的生产周期、收获季节、交换能力明确规定。特别是对易霉烂变质、易碎产品及鲜活产品,供需双方则更要有明确的规定,可协商推迟或提前交货日期。
7.交(提)货方式,可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8.交(提)货日期的.计算。凡送货和代运的,以发货时运输部门邮戳记准;实行提货的,以供方通知的提货日期为限。
9.要明确规定贷款的结算方式和时间。
10.要对产品验收的地点及办法做出明确的规定。
11.违约责任的规定要明确,发生违约时处理。
与经销商签订购销合同篇十一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参考样本)。
(劳动者):。
本单位决定与你订立劳动合同。请你在收到本通知后于年月日前到部门,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协商订立劳动合同。逾期不签订,本单位将与你终止劳动关系。
单位(盖章):。
(劳动者)签收。
(此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与经销商签订购销合同篇十二
尊敬的______先生/小姐:
感谢您加入本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现请您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携带以下的材料至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录用手续,并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如逾期不签劳动合同,公司将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终止劳动关系。
1、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文件正本;
2、入职体检报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职称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有);
6、实名制银行账户复印件;
7、二寸证件照2张;
8、其它,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单位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发出的《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与经销商签订购销合同篇十三
承租之前,应当赴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的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
2、房屋权利人。
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存有租赁登记信息。
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二、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合同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在合同中出现,只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况之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在“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期起止时间,免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能免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要按合同约定承担。
三、租赁合同保证金。
俗称“押金”,注意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相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以上的费用,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应的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齐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
四、税费承担。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
1、出租。
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
房产税租金*12%。
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
印花税租金*01%。
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2、转租。
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55%。
印花税转租金*0.1%。
在实际中,商铺租赁税费的缴纳比较多样的,上述标准只是法定征收标准,不同区域或许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体可在签订合同签咨询代征网点工作人员。
上述描述是缴纳主体是承租人或转租人,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税金数额的承担人。
五、营业执照。
承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商活动,而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是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办理来设置,只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2、商铺上原本已经注册了营业执照,二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从而导致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3、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从而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4、涉及特种经验行业(娱乐、餐饮)的,还需要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
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以上1.2.3.4.5情形,可以再和他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兵给与出租人合理宽限期,超过一定期限还无法解除妨碍的,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以上第4条,可设定为无责任解约情形,以保障承租方万一无法办出营业执照时可以无责任解除合同。
六、处置装修。
1、明确约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以及装修图纸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别约定的'改建,搭建的,应当明确约定清楚,对于广告,店招位置也可约定清楚。
2、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不仅仅考虑违约金部分,因为违约金常常会等同押金,数额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承租人的装修损失,因此,应当约定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要承担承租人所遭受的装修损失费用。
3、明确租赁期满时,装修,添附的处置方式。
七、水、电、电话线等。
因商铺经营的特殊性,对于水、电、电话线均可能特殊需要,这些公共资源的供应又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建议承租商铺前,应当先行考虑是否满足使用需求,若不满足的,确定如何办理扩容或增量,以及办理扩容或增量所需费用,并在合同明确约定相关内容,以及无法满足正常进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免责解除合同的权利。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此登记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经登记的案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人承租的,其中一个办理了租赁登记,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八、转租问题。
商铺市场中经常会遇到许多“二房东”“三房东”情形,这其中就存在转租的问题,俗称的“转租”其中涵盖了法律规定的两种变更方式“转租”和“承租权转让”,依法律规定,“转租”是指上手租赁关系部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赁关系,二“是指上手租赁关系,新承租人直接代替原承租人与出租人建立租赁关系,在这两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与经销商签订购销合同篇十四
同志:
首先感谢您对我公司的应聘,经面试合格,我们衷心希望您能加入本公司。
现请您于年月日时携带以下齐全的材料至本公司(部门)签订劳动合同。
(一)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五)居住证正本/就业证正本(如有);
(六)一寸证件照张。
(七)其它。
公司名称(盖章)。
与经销商签订购销合同篇十五
在签定销售合同时,一定仔细的阅读相关的条款,对一些有歧义的、不合理的条款要和商家落实清楚。以免出现问题时,解决起来非常的麻烦。
要求商家在销售合同上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在标注产品的数量时,最好将产品的平米数和片数都标注清楚,方便验货时核对产品的数量。
这是在出现问题后,商品能获得售后服务的凭证。这点一定要注意,现在很多的管理不规范的商家的销售合同上都没有加盖公章,这要是真出现了产品的质量问题解决起来也很麻烦。
现在瓷砖,有的很多属于可以再加工的产品,对这些再加工的退换货问题也要加以约定。现在市场的通行惯例是加工产品概不退货。
瓷砖在使用时,实际测量的面积经常会使用的数量会存在着一定的误差,经常会出现多或者少的情况,要是铺帖时,数量少了,有时是非常麻烦的,自己去市场补砖,不仅浪费自己的时间,还有可能影响工期,更要命的是补货时,没有相同的色号那就麻烦了,所以我建议在订购时最好加出一些富余出来,但要和商家约定好,没有用完的产品可以退货。
现在市场上的商家对于瓷砖的退补货问题,都会有一些约定,多长时间可以退货,什么样的产品可以退货,也要落实清楚。对于富余的产品或者不够的产品,要尽快到商家处办理,以免出现退不了和没有相同色号的问题。
在订购合同上注明产品的等级,防止商家以次冲好。经常有朋友向我咨询,我要得是优等品,结果送货时给送的一级品,找到商家时,竟然说型号也没有错误,不予更换,再出现这样的问题确实是很麻烦。
对于这一问题,最好是适当的交一些定金,等到货送到家后,验收无误后再付全款。同时最好约定产品不符合要求,有条件要求无条件退货,退回定金。
的商业秘密承担保。
与经销商签订购销合同篇十六
第(hg)号。
员工姓名:所在部门:通知发出时间:年月日续订劳动合同类型:有期限年()无固定期()(选择其中一项)。
通知送达方式:直接送达公司经办人:
本人已收到单位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已完全阅读并理解其内容。
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