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从文小说选读后感(优秀17篇)
读后感是看书后对书中人物、情节、主题等方面的思考与感悟,能够进一步加深对书籍的理解和记忆。如何写一篇完美的读后感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以下的读后感是一些爱书人对自己所喜欢的作品的独特感悟和理解,希望能够与你分享和交流。
沈从文小说选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来给大家推介一本附有哲理的好书:《欧・亨利短篇小说选》。这本书记录这美国社会“小人物”生活的点点滴滴,这之中还有两篇令我受益匪浅的好故事。
第一篇,是《麦琪的礼物》。它主要讲述了圣诞节的前一天,住在公寓里的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可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于是她把自己长长的头发剪下来,换了20美元买了一条配得上丈夫金表的白金表链;而丈夫也想给德拉一个惊喜,他卖掉了引以为傲的金表,买了德拉渴望已久的全套梳子作为圣诞礼物。
我觉得这个故事很有意思,虽然表面他们极不明智地为对方牺牲了他们最宝贵的东西,但这让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他们对对方的爱。这使我想到了现代人的婚姻,如果每对夫妻都能像故事中的人物一样,那么社会一定能更加和谐、幸福。
第二篇,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故事讲两位美国的“绅士”,一个是连顿饱饭都吃不到的穷人,还有一个是年过花甲的老人。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老绅士会让他饱餐一顿。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第十年,穷人按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走在半路,便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主人让他大吃了一顿。可当他心满意足地走出住宅时,才想起了和老人的约定,可他还是去了。穷人又吃了一顿后,他们在餐馆口道了别,后在各自回家的路上倒下了,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而老绅士却是因三天三夜没吃东西,身体虚弱,才倒了下来。
这是两位真正的绅士。绅士不是戴着领结,穿着西装,而是讲究诚信,尊重他人的人。
这两篇故事令我印象深刻。但书中当然不只这两个故事,希望大家能去阅读,它将会带给你们更多的成功。
沈从文小说选读后感篇二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实情后,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架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一直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回来的人。
连日的阴雨,心情本就有些郁郁,更那堪是夜晚,似乎寂聊也随之侵袭而来。不想陷入一种空洞和无助,就起身去泡了杯咖啡,让自己温热和活力起来。然后端坐在电脑前,慢慢地阅读起数日前朋友推荐的沈从文先生的《边城》。
初读,许是习惯性的读小说的方式,急切的想寻读里面的人物或情节,故对于小说开篇大段的景物描写似乎看不进去,可渐渐的,一幅曼妙的风情画卷随着文字徐徐展开,使人不由自主的沉浸其中,仿佛置身湘西那美丽的世外桃园。翠翠就是在这样一个淳朴、天然、优美的环境中孕育出来的自然之女。就是这样一个懵懂、娇憨、不食人间烟火的纯美女孩,却遭遇了一段似乎尚未开始就已结束了的绵长而忧伤的爱。也许越是急切得到就越容易失去,难道这就是宿命么?“那个人明天会回来么?”故事的结尾以这样的反问戛然而止,让人唏嘘不已。
掩卷,脑海中似乎浮现翠翠灯下托腮喃喃自语的神情:“那个人明天会回来么?”她的纠结让人生生的心疼起来:这漫长的日子她是否能够靠着那个初见时的甜美回忆安然度过呢?很久没有读到这样使人惊艳的文字了,这惊艳不是华丽。而是不染尘世的纯美爱情遭压抑带给人的一种柔软、一种怜惜,一种淡淡的忧伤,一种对命运不解的扣问。
不由感慨有时男子如何竟有比女子还极致的细腻,沈从文先生如何知晓那样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子那么隐微的心理,难道真如他所说:“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了一个正当最好年纪的女子?”有时间,有合适的心情,再读《边城》。
我知道,那是沈从文的世界,是他魂牵梦萦的一片乡土。有一年出游,我也曾到过水雾蒙蒙的湘西小城,蜻蜓点水般掠过那儿的青山绿水、黑瓦黄墙、吊脚楼,体味那一种久违的安宁和潮湿,然而,不深刻,远没有这本薄书给我的多!
合上书本,一种莫名的情绪雪雾一样迅速包裹了我,可我说不出哪是什么,似乎是书中反复出现的“薄薄的凄凉”,又似乎不是,但它无比准确地击中了我,让我这个“现代文明”武装到牙齿的庸俗之人,也不得不悲哀,不得不思考:生命的卑微、朴素的爱情、人性的光辉、平淡的岁月、谜一样的命运、冥冥中的天意,痛苦以及欢乐,追求以及失落……善良的人们啊,其实想要的真不多!人总要坚守点什么!不管是苦难还是幸福,不管走水路还是走旱路,不管是负重还是轻松,酸甜苦辣总要一一尝过。心平气和,安安静静地取走由造物分给你的那份生活,是苦是甜,均无须抱怨。平凡的世界,无论发生过什么,正在发生什么,黄昏照样的温柔,美丽,平静。
“要碾坊,还是要渡船?”这个苍凉的声音荡过万水千山,经久在我耳边盘旋。
在学本文前,曾独自一人捧着沈从文的《边城》静读。虽然从中并未悟出些许大道理。但字里行间带给我的'点点纯真,滴滴淳朴,却让我记忆犹新。如今再次读起节选部分来,除了有种和老朋友阔别重逢的感觉外,更让我有了一份更深的体会———发觉一切美的东西。
联系今日,无数人生活在欲望的桎哠中,受尽金钱权势的牵制和诱惑,他们终日思量着如何稳居其位,如何尔虞我诈,如何勾心斗角,他们心中没有了美的印象,或歪曲了对美的审评标准。他们内心浑浊,全身充满着让人嗤鼻的恶臭,他们失去了美,更失去了对美的追求。纵然将沈先生呕心沥血的作品捧之当前,恐怕只是依旧“羞见于刘郎才气”。
彼之美,铸成人之美,心之美,纯之美,则万物皆美。
读了《边城》,不知是喜还是悲。
人生在沈从文先生的笔下俨然成了悲剧,这大概是带了时代性和地域性的。翠翠一出生便是悲剧,她是畸形恋情的产物。不久,翠翠的父母便相继死去,这成了翠翠人生悲剧的基础。悲剧之所以成为悲剧,不是悲剧的产生,而是悲剧的永恒。翠翠平安地度过了人生开端的十几年,然而一连串的人和事触动了翠翠敏感的心,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的心。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三角恋结成一个结捆住了翠翠。但这个结实际上又拉住了翠翠,前面就是悬崖,让她在甜蜜和矛盾中享受人生最大的快乐。不久,这个三角形的一条边折断了,翠翠的命运已无法稳定。她像坠入深渊,天保遇险丧命,外祖父的离世,傩送的出走,点动成线,悲剧似乎具有了延续性。沈从文先生也许心里也不好受,给了故事一个幻想。虽然是这样,悲剧的惯性仍然冲击着我的心,使我不得不猜想着傩送再也没有回来。然而看惯喜剧的我又不忍而想着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让人同时产生两种情感,这大概就是《边城》的魅力。
我喜欢《边城》,但我更喜欢书中的边陲小城。人若是能在一个淳朴的世界里生活,何尝不是一件乐事。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也飞速发展,边陲小城无法容纳那样淳朴的民风,再也无法成为边城了。我无法再接受一个只在空间上是边陲小城的地方,只能躲进象牙塔里,躲进《边城》,享受人生难得的安静。可是为了生存,我又无法逃避现实中的世界,我只想认同在某一空间某一时间,有一个边城,能容纳人的多余情感。只有在书中,只有在心中。
读了《边城》,让我放弃一切复杂的人际关系、一切繁杂的考虑推理,享受那份独特的淳朴。
沈从文小说选读后感篇三
在学本文前,曾独自一人捧着沈从文的《边城》静读。虽然从中并未悟出些许大道理。但字里行间带给我的点点纯真,滴滴淳朴,却让我记忆犹新。如今再次读起节选部分来,除了有种和老朋友阔别重逢的感觉外,更让我有了一份更深的体会---发觉一切美的东西。
花源记》,更平添了一份悲伤,一份希望无法实现最终湮灭的无奈伤感。追溯过往,追溯那个城外纷乱的年代,作者写此文只是为了平静内心不安和混乱,唤起尘世的纯真,唤起尘世对美的追求,不懈的追求。
联系今日,无数人生活在欲望的桎哠中,受尽金钱权势的牵制和诱惑,他们终日思量着如何稳居其位,如何尔虞我诈,如何勾心斗角,他们心中没有了美的印象,或歪曲了对美的审评标准。他们内心浑浊,全身充满着让人嗤鼻的恶臭,他们失去了美,更失去了对美的追求。纵然将沈先生呕心沥血的作品捧之当前,恐怕只是依旧“羞见于刘郎才气”。
彼之美,铸成人之美,心之美,纯之美,则万物皆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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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小说选读后感篇四
平凡的人物,从中又折射出不平凡。作者以朴实清新的笔触写那些平凡实在的人,写他们的生活,写他们的生,写他们的死,写他们的所想,写他们的所做,写他们的欢乐,写他们的悲伤……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作者都写,天大的事儿,芝麻绿豆的小事儿。詹大胖子,连老大,八千岁,高阎王,王四海,陈四,陈小手……嫁娶,生孩子,卖椒盐饼子西洋糕,卖米,唱戏,求雨,买奖券,卖艺……作者写了许多“小人物”,写了许多仿佛并“不值一提”、“微乎其微”的“小事儿”,但从中却透露出生活的酸甜苦辣,人世的悲欢离合。作者正是以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事去阐释生活,阐释人生。到底什么是真正的生活?这就是。什么是真正的人生?这就是。
第一次读汪曾祺的小说,我就被吸引住了,深深地。我只感觉他的小说中充满了无穷的生活的乐趣。我为小说中的人物而哭而笑,而喜而悲。平凡的百姓永远是生活的主题,平凡的百姓永远是历史的主题。
我很欣赏作者在《小说三篇》之一《卖蚯蚓的人》中所说的几句话:“我对所有的人都有兴趣,包括站在时代前列的人和这个汉俑一样的卖蚯蚓的人”“我要了解他们吃什么和想什么”“我是个写小说的人,对于人,我只想了解、欣赏,并对他们进行描绘,我不想对任何人作出论断”“我对人,更多地注意的是他的审美意义”。正如此说,作者在他的每篇小说中几乎不作议论,只是很自然地展示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的原型,让读者去感受那种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美。
生活中处处都有美,我想这正是源于它的琐细,它的亲昵,它的真实。
汪曾祺的《受戒》是我非常喜欢的一篇小说。
汪曾祺是沈从文的学生,《受戒》一篇和沈从文的《边城》,都是饱含诗情的小说,歌颂了人性之美。秋水般的文字,纤尘不然的意境,汪曾祺的《受戒》一篇与沈从文一脉相承。都是让人感动的名篇。
小说描写的内容包括和尚们的宗教生活和民间的世俗生活两部分。和尚们的宗教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烟火气或者说世俗性的。聪明漂亮的主人公明海在家叫小明子,是从小就确定要出家的。他的家乡出和尚。当和尚对当地人来说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因为当和尚有很多好处,可以吃现成饭,可以攒钱,将来还可以还俗娶亲。不仅出家的目的是世俗的,寺庙里的生活方式也如此,充满了尘世的气氛。荸荠庵的小和尚过着很清闲的日子,连早课、晚课也不做,只是敲几声磐,然后挑水、喂猪。在为数不多的几个和尚中,大概只有一个老和尚最守规矩,他是吃斋的,但过年时也破戒。明子的舅舅仁山是“当家的”,掌管寺庙里里外外的俗务。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夫妻俩在庙里过起了逍遥自在的小日子。三师父精明能干,风流倜傥,能玩牌,会“飞铙”,还长于唱山歌小调。这个庙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有人提起。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他们也举行宗教仪式,可那欢快的场面更像是人生的舞蹈。有时,“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个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
在对和尚们的生活习俗作了充分的铺叙后,作品又以小英子家为中心,展开了明丽的田园牧歌式的水乡世俗生活画卷。这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农业文明社会,人与环境自然和谐。小英子一家4口人,尽管性格不同,但都禀承了劳动人民的优秀品格。小英子热情泼辣,心灵手巧,热爱劳动。她和常往她家跑的明海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明海会画花,小英子就把它们绣出来。他们共同劳动,一起薅草,车水,“扌歪”荸荠随着岁月流逝,春去秋来,他们的心田里渐渐长出了爱情的苗子。《受戒》这个题目是带有反讽性的,“受戒”本来是和尚表明接受佛门戒律的仪式,而就在明海受戒的同时,两个小主人公的爱情也走向成熟。明海在受完戒与小英子划船回家时,两人表白爱情,把船划进了芦苇荡。小说结尾处以写景暗示了性的成熟。
作品中两个部分的内容是相通的,具体的联结就是明海的行动;不仅如此,两个部分还互相印证,流贯着共通的精神--中国人的求生意志。《受戒》有着一种内在的欢乐,浸润着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现世主义精神,令人想起《诗经》和古代乐府中那些欢快的民歌。这是一首人生的赞歌,赞颂了纯朴健康的人性之美。
沈从文小说选读后感篇五
“美丽总是令人忧愁”,边城读后感500字。《边城》作者在给我们展现这一幅人与自然相得相融,优美和-谐图画的同时,却又流露出一副面对人生悲凉命运的无奈与困惑的面孔。
《边城》作者沈从文所流露的这些思想,无意之中跟道家的思想又有巧合之处。
沈从文小说选读后感篇六
不经意间翻动了一本《宗璞文集》,一种熟悉又清新的气息扑面而来,我的心是如此不能自已的喜悦!曾几何时,“生命的长河是无止境的”深深植根在我的心底,宗璞是我所仰慕已久的作家!看到冯友兰先生的《宗璞小说散文选》佚序才第一次知道,她是著名哲学大师冯友兰先生的女儿。
冯友兰先生常常勉励女儿,人在名利途上要知足;在学问途上要知不足。在学问途上,聪明有余的人,认为一切得来容易,易于满足现状。靠学力的人则能知不足,不停于现状。学力越高,越能知不足。知不足就要读书。长期以来,读书已成为宗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冯老还为宗璞写过一首龚定庵示儿诗,诗句是这样的:“虽然大器晚年成,卓荦全凭弱冠争。多识前言畜其德,莫抛心力贸才名。”冯老说写这首诗的用意,特别在最后一句。
冯友兰是民国时期很有影响力的哲学大师、思想家,他对女儿思想的谆谆教诲,让我想起了民国时期的诸位前辈。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对于中华民族,是一个可怕的时代。但对于中华文明的完善,中华文化整体人格的形成,就未必是一件坏事了。搬起指头数数,梁启超、罗振玉、陈寅恪、傅斯年、鲁迅、胡适、冯友兰……,哪一个人的名字不是响当当?有了他们,中华民族近代的屈辱都似乎减轻了一些伤痛,一个屈辱的时代似乎也有了一点点亲切的温暖,他们是中国近代史上不可不提到的文化脊梁。经常和人讨论为什么那个时代出了这么多的思想大家、学术大师,思前虑后,只能说他们的`学问,进不求名,退不避罪。那是一个需要思想唤醒麻木中国人的时代,每一位思想大家、学术大师的肩上,都有一副沉甸甸的重担。历史和时代赋予他们的使命,是唤醒麻木的同胞,而不是获得自身的完满。他们长年孤灯,踽踽独行,为的只是一种学术的传承。有时候,传承比实用更有意义。
民族灾难使他们屈辱,屈辱赋予了他们使命,使命赋予了他们责任,责任鞭策着他们成长,成长促成了文化的繁荣。作家朱鸿先生说“在中国历史上,有创造意义的思想家几乎都出现于小时代,因为小时代相对宽容,春秋,魏晋南北朝,民国,都是这样的小时代”。我并不是完全认同。小时代的思想繁荣,不仅仅是小时代相对宽容,还因为小时代的人有一种民族群体生命前途的惶恐,从而忘却了自身个体生命的追求。鲁迅就是这样,学医也好,从文也罢,只为医治国人。鲁迅是伟大的。一个民族一旦危难,首先站起来的竟然总是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知识分子!
沈从文小说选读后感篇七
契诃夫短篇小说选,最大的特点讽刺味浓厚。读者有什么感想?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为你整理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读后感作文,一起来看看。
《变色龙》告诉了我们:在沙皇俄国将军家中的一条狗比平民百姓还要重要,巡逻官奥楚美洛夫之流在有权势者的家犬前摇尾乞怜,而对老百姓却张牙舞爪,蛮横娇纵。《变色龙》就是契诃夫送给人世的一面镜子,一个警示,在百余年后的今天同样还是有人身上有着“变色龙”的奴性,表里不一。
《万卡》可以说是《苦恼》的姐妹篇。都是抒情心理短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九岁童工的稚真心灵,他的学徒生活的苦楚,他对祖父和家乡的眷恋——这一切在篇幅不大的作品中巧妙地互相穿插和渗透,短短几页字就写出了童工生活中的酸甜苦辣,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短篇小说《钉子上》和《一个文官之死》一样,都展现了但是沙皇俄国在官场上的丑态:强者霸道、倨傲专横,弱者低头哈腰、不敢反抗。臭虫般的切尔维亚科夫以及他的奴才们的心理正是这种官场生活的产物。
读了这本小说选后,我更能体会到当时沙皇俄国官场上的险恶与蛮横,也看清了当时和如今的“变色龙”就是墙头草,哪边是强者就拥护哪边,即使那强者并不是善良的那一方。《契诃夫短篇小说选》给我了很多启迪,让我了解到不少沙皇俄国的当年!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这是契诃夫的书。每一个短小的故事都写出了不同的人的命运,官员仗势欺人,平明甚至比不上官员家养的狗,不过每一个短小的文章都体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这一本短篇小说选集中地体现了作者写作的风格,以及他对当时社会黑暗的不满与无奈。这本书我并没有全部读完,只读了一些,最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变色龙、苦恼、套中人、嫁妆,那个文官因为一件小事而一直想一直想着,最后不明不白的就死了,其实也留下了很多想象的空间。
也许最后是忧郁而死的?反正作者没有写,一个人如果那么计较一件事情,那么那个人很容易忧虑而死呢。不过,他只是因为生在当时的社会,比自己高一级的长官得就是天,和现在当然是没办法相提并论了!变色龙和一个文官的死的中心思想是一样的,一开始认为这是流浪狗,那个人就说要把它碎尸万段,但一听他的下属说这可能是将军家的狗,这个人就把责任推到被咬的人身上,反反复复好多次。真的很让人鄙视,可是当时的社会就是这么的无理取闹。苦恼写出了在当时连一个倾听者都没有,最后只能对着一匹老马诉说内心的苦恼。这是任何人都能明白的,自己的生活就算再苦,如果有一个真心的朋友可以听你诉说的话,那自然就有人帮你分担你的苦。
《变色龙》是契诃夫早期创作的一篇讽刺小说。在这篇著名的小说里,他以精湛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一个专横跋扈、欺下媚上、看风使舵的沙皇专制制度走狗的典型形象,具有广泛的艺术概括性。小说的名字起得十分巧妙。变色龙本是一种蜥蜴类的四脚爬虫,能够根据四周物体的颜色改变自己的肤色,以防其它动物的侵害。作者在这里是只取其“变色”的特性,用以概括社会上的一种人。
小说的内容富有喜剧性。一只小狗咬了金银匠的手指,巡官走来断案。在断案过程中,他根据狗是或不是将军家的这一基点而不断改变自己的面孔。作者通过这样一个猾稽的故事,把讽刺的利刃对准沙皇专制制度,有力地揭露了反动政权爪牙们的无耻和丑恶。
最突出的是奥楚蔑洛夫这一人物,从他对下属、对百姓的语言中表现他的专横跋扈、作威作福;从他与达官贵人有关的人,甚至狗的语言中暴露他的阿谀奉承、卑劣无耻;从他污秽的谩骂随口喷出来揭开他貌若威严公正里面的粗俗无聊。同时,作者故意很少写他的外貌神态,令人可以想象:此人在说出这一连串令人难以启齿的语言时,竟然是脸不变色心不跳的常态,由此更突出了这一人物丑恶的嘴脸、卑劣的灵魂。
《变色龙》使我了解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俄国沙皇封建专制独裁统治的黑暗。理解以奥楚蔑洛夫为代表“变色龙”似的政府官员正是这种黑暗统治的产物。
沈从文小说选读后感篇八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从字面上理解,《边城》的大意可以理解为发生在城市的边缘,现代文明的边缘,战争的边缘的一个故事。
小说中的翠翠与爷爷一直生活在茶峒山城的深山里,陪伴他们的还有只狗。她在十三岁时认识了船总顺顺的两个儿子:大老天保十六岁,二老傩送十四岁,二老当地人也称岳云。翠翠爱上了二老,而同时这两人也爱翠翠。最终,大老选择离开,将翠翠让给二老,全在离开的途中失足落水而死,二老和船总认为是翠翠和她爷爷害死了他,有些不愿娶她。后来,爷爷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静静离开了,而二老因要娶翠翠与父亲顺顺吵架,无奈出走,这时,船总才让翠翠做二老的媳妇,但二老还没有回来。
在那时,人们依旧是包办婚姻,二老傩送已被一富人指定做女婿,且有碾坊做嫁妆,因此,二老与翠翠之间的自由恋爱很难达成。
作者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纯与透。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文中翠翠与二老之间的爱情故事完全没有城市里的俗气,不论是翠翠心中二老的影子与歌声,还是二老对翠翠的一见钟情,都沾不上一丁点儿瑕疵,都是那么的纯,那么的美好。文中作者甚至写到“由于边地的风俗淳朴,便是作妓女,也永远那么浑厚”。善良,单纯,充满了爱,这样的地方,怎能不让人有归属感?正如余秋雨先生所说的“文人的魔力,竟能把偌大世界的生僻角落,变成人人心中的故乡”。透,茶峒的透不是简单的透,它透到了人心底,它让茶峒“静静的水即使深到一蒿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让翠翠“眸子清明如水晶”。
如此悲哀的爱情却发生在如同世外桃源的茶峒,这似乎有些怪,但换一个角度想想,将这么悲哀的爱情放在这么美好的茶峒,结合起来,倒也挺合适,因为我认为,这种悲哀,它是淡淡的,又是若有若无的,放于茶峒这样的地方,更可以体现它的纯与透。
沈从文小说选读后感篇九
汪曾祺的作品,我看得较多的是散文。下面我将从他的散文中举几个例子,分析一下语言,表达我的感受和观点。
《花园》这篇散文读起来颇有趣味,语言十分的生动活泼。对景物的刻画很好,文字虽是印在纸上,纸虽是平面的,但眼前看到的是立体的,是鲜活的,是有生命的。感觉手是可以触摸到它们的,《花园》中所塑造的景物那样真实地出现在我眼前,唤起了心灵最柔软的那部分,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汪曾祺的作品是有生命的,在于他的语言平实、生活,它所描写的东西也是如此,平凡渺小,但却凝聚着巨大的能够打动人心灵的力量。汪曾祺用心感受生活中的快乐和温馨,贴近的观察生活。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
汪曾祺描写的胡同中的场景很生活、真切。人物的特点很鲜明,虽描写每个人物只有简短的一句话,但他抓住了人物的细节,抓住了人物的魂。汪曾祺对风俗的关注体现了他对民族集体生活和文化的喜爱。汪曾祺在《咸菜和文化》说:我们要在小说里表现的文化,首先是现在的,活着的;其次是昨天的,消逝不久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看得见,摸得着,尝得出,想得透。汪曾祺写的《胡同文化》语言平实,贴近生活,也是希望把这种文化以最简单真实的方式传递给更多人,让这文化更好的延续下去。
正如汪曾祺所说的:他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他用朴素着实的语言记录生活。归有光的“以清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事”也尤其受他推崇。汪曾的文学作品展示了现代汉语写作的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从活的传统和活的生活中汲取营养。
沈从文小说选读后感篇十
清晨的一抹阳光落在书桌上的一本书上――《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翻开细细品读。
欧・亨利是美国杰出的小说家,他的作品富于生活情趣,被誉为“美国生活的幽默百科全书”。
《最后的常春藤叶》是欧・亨利的代表作,是写美国格林尼治村三位贫穷画家相濡以沫、彼此帮助的故事,是一曲美好心灵的颂歌。苏和复西的邻居贝尔门是一个画了一辈子画却还没名气的画家。不久,复西得了严重的肺炎,而且病情越来越重。她把生命的希望寄托在窗外最后一片藤叶上,以为藤叶落下之时,就是她生命结束之时。然而令人惊奇的是,尽管屋外的风刮得那样厉害,而锯齿形的叶子边缘已经枯萎发黄,但它仍然长在高高的藤枝上。于是奇迹出现了,复西没有死。原来是一直默默无闻的老画家贝尔门,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为了画上最后一片藤叶,身体本来就差的贝尔门着了凉,染上了肺炎。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终于完成了他已等待二十五年的杰作。
有人曾说过:“什么是爱,爱就是无限的宽容,些许之事亦能带来的喜悦。爱就是无意识的善意,自我的彻底忘却。”
《麦琪的礼物》就道出了爱的真谛。一对小夫妻在圣诞节来临的时候,双方都精心准备了一件特殊的礼物,丈夫杰姆为了给妻子的美发配上一套梳子,卖了自己的金表,买了梳子,妻子德拉为了丈夫的金表卖了自己的美发,买了一条表链,当他们互赠礼物时,才发现自己准备的礼物已不是对方需要的,其实不然,他们得到了比梳子和表链更珍贵的礼物――爱。
表面上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家各自最宝贵的东西,但我深深地感到,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他们能牺牲自己最贵重的物品,为的是给对方买来最好的礼物。可是双方卖掉了自己贵重的物品,那么对方的礼物已经不适合自己了,而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而且是深深地爱着对方,才会有这样有趣的结局。古语云:患难时刻见真情。纵观我们当今的环境名利当头,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完全以利益为重。道德、亲情、爱情被金钱冲散的支离破碎。为了利益与金钱夫妻分道扬镳,兄弟反目,朋友相互猜疑,仿佛只有功利才是第一位的。而然这篇文章却能时时唤起人们内心的本善,使之能够让人还能够体会到世间真情的祥和与温暖,主导的人性并不是尔虞我诈,见利忘意。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正如诺贝尔奖获得者特雷莎修女所说:“我们常常无法做伟大的事,但我们可以用伟大的爱去做些小事。”让我来爱,直到受伤。我们每个人应该发扬自己奉献的爱心,去关爱世人让这个世间变的更加美好。
他的每篇短篇小说都是那么的经典,那么地发人深思。若真要我选出一篇我认为最棒的一篇,那我觉得应该是《police和赞美诗》了。文中,一个名叫苏贝的流浪汉,由于无家可归又饥寒交迫,便千方百计想到牢狱里去。牢狱里温暖,有皇粮吃,又不用再到外面去乞讨。为此,他去豪华饭店打算吃一顿,好让他在去牢狱的路上不再饥饿;他故意打碎玻璃,还站着不逃,等着police来抓;他在一家饭馆白吃白喝,渴望能被抓去监狱;他调戏路边的少妇,的注意;他入室抢伞,又侮辱伞主人,希望能罪加一等……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如愿,他所做的这一切,都没有让他进入牢狱,享受所谓的温暖、皇粮、住所。
但当他在赞美诗音乐的熏陶下觉醒时,上天却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在他下定决心好好做人时,将他逮捕。结局还是那样神秘不测。读完后,我哑然失笑。流浪汉的命运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又沉思良久。
沈从文小说选读后感篇十一
欧亨利以他的短篇小说著称,他的短篇小说选材很生活,都是生活中平凡的小人物,做着平凡的事,平淡,却充满着温馨与爱。在一帆风顺的过程后,往往会有一个出人意料的结尾,很值得一看。
作者欧亨利,原名威廉・西德尼・波特(william/sydney/porter),是美国最著名的短篇小说家之一,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他出身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格林斯波罗镇一个医师家庭。他的作品构思新颖,语言诙谐,富于生活情趣,堪称“美国生活的幽默百科全书”。
他笔下的一个个小人物,小的不起眼,却又这每个人不同的细腻,欧亨利把他们每个人的性情描写的淋漓尽致,如此的生动,如此的惹人喜爱。当然他们也有缺点,或粗鲁,或自私,或蛮横・但在他的笔下也让我们了解到,在缺点下,他们依然有着一个善良的心。又或人性是复杂的,但又因他们的缺点,使人物更见真实,使人更加喜爱。
欧亨利小说的结局是最具特色的部分。故事总是平淡细腻的发生着,但在结尾处,情节却突发其变,给人以“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惊喜。也正是这样的独具一格,形成了“欧亨利结尾”
这样的“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是那样别致的幽默,带点讽刺的意味,这或许就是欧亨利那意味深长的幽默吧!
沈从文小说选读后感篇十二
在小学的时候就听说过莫泊桑,特别是经常在书店看到他的代表作《羊脂球》。当时不明白这个题目的意思,也不知道里面写的什么内容。
这个暑假我第一本书就买了《莫泊桑短篇小说选》。翻开书没看多久,就被他独特的叙述姿态和故事情节吸引住了。故事虽然都是一些凡间的小事,但是通过这些平民的小事却能反映出一个大道理或者意味深长。
翻开目录我先找到了他的代表作《项链》。她讲述了一个虚荣心强烈的女人马蒂尔德的故事。这个女人认为自己天生丽质但是偏偏上天对待她不公平,让她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里。为了在晚会上绽放异彩最后沦落为一个典型的穷人家的妇女。其实这一切都是她自己造成的,因为她强烈的虚荣心,所以才让她不得不为了偿还一条钻石项链来变成现在这样,即使这条项链是假的。
但是在这个故事中我也看出,这个女人她十分的敢作敢当。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而不是选择逃避,这就是我从这个故事中学到的。我感觉,虽然莫泊桑的每一个故事很短小,讲述的也不是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但总对我们的人生有一些启发。
我还记得有一篇叫做《幸福》的文章。讲的是一些人在讨论幸福,一位老先生讲了一个与众不同的故事。
那篇文章读上去让人感到很舒服。因为里面的景色和人的神情动作等都描写的很详细,也描写的很生动。像是真的在那个环境里,所有人都沉浸在自己描绘的幸福的场景之中。让人感到回味无穷。词语也用的十分的恰当,把景色衬托的十分的迷人。我读完之后真的有种由衷的为她们感到幸福的感觉。
还有一些文章,比如《骑马》。带有深深的讽刺意味。但是让人读的感觉很好笑,特别是主人公在吹嘘到最后撞倒别人的神情变化。令人感到他十分的愚蠢。读起来十分的有趣。
总之,在莫泊桑的短篇小说里。能读出人生的启示,能读出写作的技巧和他写作的细腻。也能让人感到十分的生动有趣。
沈从文小说选读后感篇十三
这篇文章深刻地刻画了两兄弟的形象:哥哥伊凡,弟弟尼姑拉。他们二人形成鲜明的对比,哥哥是兽医,弟弟从19岁起就做了省税务局的长官,他们的父亲是世袭兵,但后来因军功获得军官官衔,给他们留下了世袭贵族的身份和一份不小的田产,可当他死后,那份田产却被用来抵债,我想这与中国“父债子偿”的方式类似。很多年过去了弟弟仍是老样子,“写着老一套的公文,想着同一件事情,最好回乡间去”的这种想法渐渐成为一种明确的愿望,他想在河边或湖边买下一座小小的田庄。
哥哥伊凡的想法就如同是我们现代的年轻人的思想,我们渴望摆脱牢笼,摆脱控制的魔狱,摆脱命运的安排,我们渴望自由,渴望成功,但途径与尼姑拉不同,因为我们的成功带有奋斗的色彩,而尼姑拉却是长久地做着那一件事,他不知道用别的手段来增加自己的积蓄,只是心甘情愿地做一个懒惰的人。
尼姑拉不仅懒惰,他也是一个尖酸刻薄的人,他和他的妻子结婚不是出于爱,而是出于对她的钱财的占有,正因为如此,才致使她的妻子过早地的死去。
尼姑拉一直想当老爷,尤其是当他的妻子死了之后,他用他妻子留下的钱买了一座田庄种栗子,成了一位名副其实的地主。
这篇文章起初我没读懂,读了几遍之后,才渐渐悟出文章的内涵,作者通过本篇小说,意在揭露社会的黑暗与各种错误的思想理论,我想如果把这样的一个想法放在那些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人面前,那么我可以肯定一定会有很多人选择这做法,而放弃自己的前途,去做一个懒人,因为人的内心是一个无法测量的深渊,有时候连自己都无法确切的知道自己到底需要什么。有一句名言说得好:过分懒惰的人,最终会走向自己自掘的坟墓。
在今天这个社会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时代的栋梁,祖国的花朵,我们应该屏弃那种不劳而获的思想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为自己的前途而努力。其实本文作者的写作意图是很明了的:对剥削阶级的思想意识进行了辛辣的嘲讽和批判,给予我们心灵的启示。
我们应该坚定自己的意志,强化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用正确的思想指导自己的行动,用美好而纯洁的心灵去发动每一个人,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光明而美好。
沈从文小说选读后感篇十四
十一月的南方小城,双十一之前阿里巨头马老板被四部门约谈,但是依然不影响民众购物的疯狂,恰如这潮闷返暖的天气,热情丝毫没被冷却。
除了买了点吃的用的,双十一我几乎毫无花费,但不知怎地心血来潮清理下书库,发现了好多书受潮了,都是些老书,扔了几本无法挽救的霉变的书,心疼之余我对一套书感兴趣起来,就是上译版的这套《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拿出几本翻着翻着来了兴致,晚上兴奋地睡不着,在孔网上买了十几本这套老书,其中一本就是《艾特马托夫小说选》,搭着双十一的列车,这本从一个甘肃卖家的手里送到我手上已经是11月18日了。
大概在路上跑了十来天,打开包装,意外发现这本保存得很好,很多南方地区太潮湿,书会有一股霉味,而这本,历经三十多年的岁月,没有半点霉味,但是有西北那种特有的风尘味,纸页很干燥,翻阅的时候会有一种脆响,我喜欢这封面,白桦林里一个红发姑娘的背影,寥寥几笔勾勒出一个坚韧,独立,义无返顾又有点悲怆的身影。
看了一下目录,第一篇不到60页,比较适合一个晚上阅读的篇幅,点开台灯,趴在床上看了起来,力冈的译本有80年代之前那种特有的翻译腔,作为80后的我从小看着的老电影都是听着这种翻译腔,感觉还是比较亲切的,能一下子把我拉到那个年代,但说翻译有多好我也不见得,相信现在很多年轻的译者翻译的会更典雅,但好在这个译本还算朴素,干净,语言也简练,只是有些长句力冈译得就比较绕了。
查密莉娅和丹尼亚尔的爱情说实话我并不看好,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们这对离经叛道的恋人会注定四处漂泊,居无定所,当浪漫的青春被世俗的苟且琐碎耗尽,他们的爱情还剩多少?当然书中没有描写他们以后的生活,这是作者的处女作。年轻的作者和年轻的作品,只管挥洒着青春,哪管今后如何,反正我看完觉得是很平庸的一个故事。
但是事后略一回味,发现自己已经好久没有这么认真阅读了,不管怎样这篇小说有使我一口气把它看完的魔力,过程中我还倒了半杯威士忌,撕了几片牦牛肉,边喝酒吃肉边阅读,这篇小说也像一杯蜜酒,使我放松,其中看到丹尼亚尔被他们捉弄搬那个大麻袋的时候,我竟然也跟着剧情走,心里一颤一颤替他担忧,祈祷他没事。
丹尼亚尔倒是一如既往爱得深沉。
沈从文小说选读后感篇十五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这是一本给予人深思的书。
这本书里一共有三十六篇短篇小说,每一篇都有一个深刻的道理。
在这么多短篇小说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凡卡》和《变色龙》。
《凡卡》主要讲了一个叫凡卡的孩子,才九岁就失去了父母,在爷爷那儿生活。但后来却被关到铁匠铺里当学徒。在那里经常受着老板非人的折磨,可怜的凡卡拼命为老板做事,干活,得到的却是无情的挨打,每天晚上为老板的孩子摇摇篮,睡在过道里,这种生活对一个九岁的孩子来说太残酷了!
看到凡卡的生活,我不由得想到我的美好生活,我有一个温暖的家庭,可以在明亮的教室里读书,有老师的精心教导;还可以去自己想去的地方,有父母的陪同。这更让我珍惜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变色龙》讲述的是一件发生在街上的小事。首饰匠赫留金被一只狗咬伤了,奥丘梅洛夫警官在处理这件事。一开始,警官答应要处死这只狗,严惩狗的主人。但一当人群中有人说这是将军家的狗时,警官立刻换了脸色,指责赫留金故意伤狗在先。后来又有人说那不是将军家的狗,警官马上又变了嘴脸,又说要严惩这只狗和它的主人。这只狗的主人到底是谁,人们观点不一,警官的脸色也随之像变色龙似的变来换去。作者通过这样一个猾稽的故事,把讽刺的利刃对准沙皇专制制度,有力地揭露了反动政权爪牙们的无耻和丑恶。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害怕权威,不要自私自利,不要听到其他人的谣言就改变自己的想法,要有办事的主见。
这本书主要写黑暗社会人们的生活状态,这让我明白:在当时,社会底层的人们被欺压是十分寻常的,人们也想反抗,但是无力。总之,人们十分愤然,十分讨厌、厌倦这种生活,却无法改变。这与我们现在的社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我们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值得珍惜。
我从这本书中明白了许多道理,我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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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小说选读后感篇十六
契诃夫的好多小说都是通过一些非常不起眼的小人物,描述官场黑暗状态的。看来,契诃夫对这些恨之入骨啊。
《小官吏之死》中,一个小小的官吏郁郁而终,竟然只是因为不小心把一点点的喷嚏打到了上级的身上。对于小官吏妻子的描写,是“开始时她吓了一跳,后来听说对方是“别的部门的长官”,便放宽了心。”家人也是如此的疯狂啊,如此希望保住自己丈夫的乌纱帽呀。其实原本上级根本没放在心上,小官吏却三番五次的找上级道歉甚是可笑啊。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事竟然害死了一个人!当然小说毕竟有夸张的成分,事实上这种事情不太可能会发生。还有一些作品诸如《变色龙》,对警官的细节描写非常生动,自己主持“公道”的态度随狗的主人的变化而变化,活像为了保护自己而变身体颜色的变色龙。同时,警官的大夜脱了又穿,穿了又脱的描写非常精彩,是心里在忐忑呀!害怕什么?害怕自己得罪了上司没有!
他们为什么都这么慌?在他们的观念里,当官的目的是赚钱,没有崇高的“为人民服务”的理想,好像只能通过迎合上级来获得一个小小的官职啊。明明可以通过自己优秀的政绩来证明自己,却在暗地里用不正当的方法揭露自己,何苦呢?好好办公赢得一个永垂青史多好?说到底还是自身的能力不够啊。
而作为上级,似乎也只会听听下属的好话,属下的行为完全看自己的脸色,上级就不能谨言慎行吗?广开言路,不能只听夸耀自己的话,所为“忠言逆耳利于行”就是这个道理,上级不能培养下属这种风气。
如今,也有不少官员干着契诃夫笔下的事,通过宴请上级来提升“知名度”的行为依然屡禁不止,官员的丑闻也一个接一个出现。如今的“八项规定”就是规范这些不良的行为啊。当官应该是治理为天责,而不是想着如何升官拿更多的俸禄。
沈从文小说选读后感篇十七
今年寒假,我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选》。这本书主要由莫泊桑的三十篇短篇小说组成。莫泊桑的短篇小说,着重描写了人间百态: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从他的作品中,我们可以深刻了解19世纪法国的历史、文化和习俗。而他对人性的剖析又是那么的深刻。在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我的叔叔于勒》这篇。
在这篇小说中,作者以第一人称描写了一个破落的中产阶级家庭。他们的生活拮据、困窘。但他们又幻想着能过上富裕、体面的生活。他们全家都期盼着远在美洲的于勒能给他们带来大笔的财富,让他们从此过上体面、富裕的生活。这时,于勒在他们心中,就成了神一样的存在,成了他们的精神寄托。他们无比盼望着于勒的归来。
可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遇到了真正的于勒——一个衣衫褴褛的牡蛎贩子。这时,神的形象轰然倒塌。他们唯恐被于勒认出来而避之不及。他们对于勒无比嫌恶,甚至连“我”给了于勒一点小费,都被父母亲责骂。
这篇小说,通过对“我”的父母对于勒前后的截然迥异的态度,充分反映了当时法国人的势利、庸俗和冷漠。
这虽然是一篇写于19世纪的小说,但其中的人物性格,在我们现今的社会中,也不乏存在。莫泊桑通过对这种社会丑恶现象的深刻揭露,从而来教育人们应该积德行善,富有爱心。他的作品,对我们现在的人们,同意有着深刻的教育意义!
这真是一本好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