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狗养殖合同(汇总15篇)
合同是交易过程中约束和保障交易各方权益的法律依据。在合同中,每个条款都需要精细而准确地表达意思。合同的签订是商业世界中常见的行为,大家可以借鉴他人的合同经验。
肉狗养殖合同篇一
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通知方式:
(1)甲方接收通知方式。
邮寄地址: 。
收件人: 电话: 。
(2)乙方接收通知方式。
邮寄地址: 。
收件人: 电话: 。
双方应以特快专递或专人递交的方式向对方上述地址发送相关通知。接收通知方拒收、无人接收或未查阅的,不影响通知送达的有效性。一方变更接收通知方式的,应自变更之日起二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确认变更,否则视为未变更。
2.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式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
(2)以特快专递发送的通知应于交予合法快递服务公司发送后的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
3.本合同所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可作为一般商务送达、司法送达(包括仲裁与诉讼等)等各种送达方式之有效联系方式与地址,送达主体可以是甲乙双方,也可以是法院、仲裁委员会等司法行政机关。
肉狗养殖合同篇二
1.名称及品种:_________。
2.产品数量:_________只(其中种鹅雌雄比例为3:1)。公鹅_________只,母鹅_________只。
第二条 销售种鹅日期及价格。
1.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保证供给乙方所订种鹅_________只。
2.合同约定每只种鹅_________元。总计_________元。
3.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购鹅款的20%作为定金,合计_________元。
第三条 受精蛋、成鹅的标准及价格
1.乙方在种鹅产蛋后,可以自行孵化、自行放养。放养到90天以上,成鹅体重达_________市斤以上时(不含病、弱、残),甲方按每市斤_________元回收。乙方因故不再养殖种鹅时,甲方以每市斤_________元回收。
2.甲方供给乙方种鹅所产受精蛋甲方以每枚_________元回收。
第四条 交货及结算办法
1.乙方按约到甲方取种鹅时,一般采用现金结算,如采用银行票据结算时需要款到甲方帐户后方可取鹅。
2.甲方在回收乙方的成鹅时,实行现款交易,收货付款。受精蛋按约定方法检验合格后付款,合同范本《白鹅养殖合同》。
3.需要甲方提供运输工具时,乙方必须派人押运,运输费用及风险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约定的,如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的,甲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1—20%的幅度)偿付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提货或中途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提货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如需提前提货,须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提货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和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 优惠条件
1.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朗德鹅养殖和孵化技术服务。如乙方需深加工(填鹅、屠宰、分割)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营业额5%的技术服务费。
2.乙方养殖的成鹅可以纳入甲方的销售网络或由甲方代销。销售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支付销售额的15%作为甲方的网络服务费或代理费用。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肉狗养殖合同篇三
为共同促进养兔业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走向共同致富的道路,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回收合同条款:
1. 甲方供种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供种兔:品名_______,_______组,公母比例_____,每___只一组,每只体重在4市斤以上,甲方确保为无病残的健康种兔。
第二条:本合同种兔款为____元/组,共___组,合同总款金额共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二、甲方回收乙方商品兔标准及价格
第一条:不分公母,无病残,无残毛损皮,避开换毛期,每只体重在4.5市斤以上。第二条:按市场价每市斤高于2角钱回收,肉兔最低保护价为5元/市斤,獭兔最低保护价为10元/市斤,乙方必须提前两天报计划。
第三条:甲方按计划收购乙方健康活兔,一次收购市区内80只,市区外150只,县区外300只,甲方按实际回收重量结算兔款,现金支付,确保乙方利益。
三、服务与管理
第一条:乙方所购需的饲料、疫苗(依甲方提供的`免疫程序)需提前3日通知甲方。甲方在路程远近及所付费用,在3日内送至乙方所在地。
第二条:乙方引种之日起,七日内如乙方种兔发生伤亡的,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给予免费调换,引种七日后,乙方种兔如发生伤亡的,可凭种兔或带有耳号的完整兔皮,交50%的种兔款甲方给予调换等量同性的健康种兔。
四、履行责任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诚信合作,双赢发展,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自行终止合同的,应赔偿给另一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条: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三条:本合同期限为二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后可继续签订)
法定代表人:电话:身份证号:
乙方代表人:电话: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肉狗养殖合同篇四
为了促进养殖业的发展,满足急需,扩大出口,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名称及品种:_________。
2.产品数量:_________只(其中种鹅雌雄比例为3:1)。公鹅_________只,母鹅_________只。
第二条销售种鹅日期及价格。
1.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保证供给乙方所订种鹅_________只。
2.合同约定每只种鹅_________元。总计_________元。
3.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购鹅款的20%作为定金,合计_________元。
第三条受精蛋、成鹅的标准及价格。
1.乙方在种鹅产蛋后,可以自行孵化、自行放养。放养到90天以上,成鹅体重达_________市斤以上时(不含病、弱、残),甲方按每市斤_________元回收。乙方因故不再养殖种鹅时,甲方以每市斤_________元回收。
2.甲方供给乙方种鹅所产受精蛋甲方以每枚_________元回收。
第四条交货及结算办法。
1.乙方按约到甲方取种鹅时,一般采用现金结算,如采用银行票据结算时需要款到甲方账户后方可取鹅。
2.甲方在回收乙方的成鹅时,实行现款交易,收货付款。受精蛋按约定方法检验合格后付款。
3.需要甲方提供运输工具时,乙方必须派人押运,运输费用及风险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约定的,如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的,甲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120%的幅度)偿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提货或中途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提货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如需提前提货,须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提货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和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优惠条件。
1.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朗德鹅养殖和孵化技术服务。如乙方需深加工(填鹅、屠宰、分割)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营业额5%的技术服务费。
2.乙方养殖的成鹅可以纳入甲方的销售网络或由甲方代销。销售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支付销售额的15%作为甲方的网络服务费或代理费用。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肉狗养殖合同篇五
由于政府收回海域使用权的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养殖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作合同,乙方应配合立即无条件撤出合作海域,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将合作海域内所有水产品捕捞,销售完毕后,所得费用按照一方一半的方式分配,互不追究一切违约责任。
(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2.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三十(30)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肉狗养殖合同篇六
合同编号: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1、饲养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共 天。
2、乙方自愿饲养数量为 只,合计只并定向出售给甲方。
4、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元/只押金,共 元,。此押金款在毛鸡回收率在90%全部退还;未达到90%时,按照实际只数退还押金。
1 毛鸡回收实行甲方棚前过磅或乙方自送两种方式进行
2 乙方自送鸡按照合同鸡胴体出成指标倒推算毛鸡重量。
3 乙方自送毛鸡到甲方,运费按甲方宰杀计划按时装车出发,因道路,天气等原因不能进车时,由乙方负责倒运,若导致计划放空乙方承担0.2元/只的放空费,装车时应轻拿轻放,不合格鸡(死鸡、残鸡、小鸡等)严禁装笼,在鸡装笼时,要排放均匀,不能有挤压和仰卧现象,抓鸡时不得抓翅、抓腿,一律双手抱着抓。如不按要求抓鸡,在宰杀前出现残翅、残腿、断爪和淤血现象,将追究甲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4乙方须按最早出栏日期提前三天向甲方报出栏计划,回收日期以甲方确定日期为准。乙方提报计划经甲方确定后,不得私自退计划,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1 甲方回收率不超过90%,超出部分按当天市场价回收,回收只数以生产胴体只数统计数据为准。
2 当毛鸡平均只重高于5市斤时,超出部分按当天市场价回收(超出部分=总重量-乙方当天回收毛鸡总数*5);当平均只重低于4市斤时,按照甲方标准结算。
3 乙方当天毛鸡平均只重符合甲方要求但其中有部分不在范围之内,如不符合要求比例在2.5%以内,当天结算金额和结算重量都按正常价格和重量结算;如超过2.5%,超出部分的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鸡只按照公司标准结算,不符合要求的鸡只数量及重量以甲方生产胴体数量及重量为准,结算价格以甲方标准结算。 4乙方当天毛鸡平均只重不符合甲方要求但其中有部分不在范围之内,但平均重量在3.7市斤以上,低于3.4市斤比例在5%以内,按照甲方现行结算标准结算,如乙方鸡只低于3.4市斤比例在5%以上,超过部分结算价格在甲方标准的基础上再下浮0.03元/斤;鸡只数量及重量以甲方生产胴体数量及重量为准,结算价格以甲方标准结算。
1甲方应保证如期回收乙方饲养的`合格毛鸡,根据乙方出栏计划,按时装车,如因乙方原因耽误装车造成的运输费用损失和误工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因雨雪天路滑,汽车不能靠近鸡舍,由乙方负责倒运装车,倒运费甲方自负。
甲方不承担损失
3乙方场内或鸡舍内不得存养合同以外的雏鸡或其他鸡只,一经发现根据情节给予处罚,并将该批鸡降价收购。
4、乙方出栏时提前10小时停食,提前两小时停水、保持鸡体干燥,如不按规定停食、停水,在屠宰时发现嗉中有食,乙方将按抽检出的每只鸡的实际食量的5倍从每只鸡中扣除。
5甲方义务为乙方提供肉鸡饲料管理技术和疾病防治技术,协助解决乙方饲养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6、乙方应在成鸡出栏前一天到当地兽医检疫部门开具产地检疫证明,检疫费由乙方承担,无检疫证明不回收成鸡,并承担相应的车辆运费损失车辆消毒证明,养殖户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号码,养殖户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有效。
对发生疫情伤亡过大或遇到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而无法履行合同,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确定后备案处理(注:乙方须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处理文件方可处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7棚前过磅称重在乙方所在地,由乙方准备磅称。(磅称须由技术监督部门
验证合格)。
1、乙方防疫、消毒和预防治疗用药必须来源于公司,禁止滥购乱用非公司指定的药品,发现病情应立即告知公司技术服务人员,在技术员的指导下用药。
2、毛鸡进厂时,甲方将对乙方饲养的肉鸡提取样品,并标明饲养单位及编号,然后低温冷冻存放,每20天集中检验一次,检验不合格的,由甲方承担本批检验费用及经济损失,并按合同约定的药残价格处理。
1甲方须持现款购雏购料,乙方在成鸡回收后按本合同约定之价格15日内付毛鸡总款额的50%,其余的50%(作为药控保证金)30日内全部付清,结算地点***。
2、结算时,给予冬季取暖和夏季降温补贴,冬季时间从每年的11月30日至第二年的3月10日,在此期间饲养的肉鸡,按实际饲养天数每只鸡(按出栏成鸡数计)每日给取暖补助0.01元,夏季从7月15日起到8月30日止,按饲养进入天数,每只鸡每日给降温补贴费0.005元。
1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任何一方因不执行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予赔偿,并且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2无论出现任何问题,双方均应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提出方负担。
4 出栏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5乙方必须在出鸡期限内出鸡,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收,如乙方私自外卖,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2.0元/只违约金。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鉴字之日起生效,毛鸡回收付款后本合同随之无效。
3、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有限公司
甲方: 乙方: 地址:
电话: 日期:电话: 日期:
肉狗养殖合同篇七
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应派驻主导养殖技术人员进场,主导养殖技术人员应当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准。在辅助养殖人员的辅助下在合作海域内能够独立的养殖水产。因苗种质量问题或乙方养殖技术导致的水产死亡、生长不佳等问题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乙方派驻的主导养殖技术人员进场后,甲方负责派驻辅导养殖技术人员辅助主导养殖技术人员工作,并由双方共同进行包括养殖圈清圈建设、投苗、喂养、清圈等水产养殖日常工作。乙方向甲方负责提供苗种,并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苗种费用的发票,苗种费用暂不支付。甲方可以派驻巡场检查人员,随时检查养殖圈的使用情况。合作海域内所有固定设施、设备属于甲方所有。
3.责任承担。
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可能对第三方产生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等由双方根据过错承担,若无法确定原因的,则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担。已承担全部责任的一方有权向对方追偿。甲乙双方派驻人员的劳务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
(二)销售及分配。
1.合作养殖水产的捕捞与销售。
(1)捕捞。
所有水产捕捞工作均由甲方渔船进行,且甲方应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捕捞、称重并书面记录等。捕捞水产的重量应由甲方书面确认。
(2)销售。
乙方负责对捕捞完成的水产进行包装、销售。所有销售回款均应打入由甲方开设的以下指定账户:
指定收款账号: 。
开户行: 。
户名: 。
甲方有权保有对指定账户的控制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该指定账户中提款,不得使用其他账户截留销售费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作,享有对全部销售回款的所有权,并就乙方私自提取款项及未进指定账户销售款项享有追偿权。
乙方销售过程中应以乙方名义销售,并承担因为海产品销售可能导致的一切消费者赔偿责任、产品质量侵权责任等对第三方的责任。
甲方在上述合作养殖及合作养殖水产的捕捞与销售过程中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养殖圈建设、苗种费用、喂养、清圈费用均计为:甲方养殖成本。
2.合作养殖水产的收益分配。
合作期限届满后,双方结算销售合作养殖水产的全部收入(以下简称“销售收入”),结算完成后,由甲方负责对销售收入按照如下方法进行分配:
如销售收入小于等于甲方养殖成本,所有销售收入均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苗种费用。
肉狗养殖合同篇八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位于____鱼塘(河道、水库、湖面)____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
盏揭曳缴辖坏南视?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____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________。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对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方法。
4.乙方每年捕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承包期届满、鱼塘内不到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____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9.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____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____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鱼,应按总承包款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____元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鱼塘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肉狗养殖合同篇九
乙方:县乡村,姓名:身份证号:
一、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以下保险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二、乙方责任。
1、养殖户自行养殖协议鸭,单户饲养量不能低于20xx只/批,并向甲方交纳3元/只的押金,依押金条为准。
合同签订只,合同苗只,饲料回收,甲方赠送乙方合格兽药0.3元/只。市场低于按回收,高于合同时,高出部分归冷藏厂所有。
2、乙方必须使用甲方饲料,一经发现使用甲方以外的饲料,合同自行终止。
3、乙方保证单只鸭使用饲料不能低于公斤。
4、甲方负责签订冷藏厂回收合同,并向冷藏厂交押金3元。
5、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起3天后保险价格生效,超42天后保险价格无效,合同终止,在此期间,甲方有权安排卖鸭时间,如乙方不予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甲方回收只数按双方签订数量的98%计算,多出部分按社会鸭收购。
7、乙方饲养合同鸭春秋不低于5.8斤,夏季不能低于5.2斤,低于冷藏规定重量扣款由乙方承担。
8、毛鸭体表要清洁干净,否则甲方有权扣减毛鸭体重,死鸭、残鸭不予收购。
9、售鸭方式:由甲方指定冷藏厂杀胴体,重量依冷藏厂为准。
10、乙方必须要控制药残和疫情疾病,满足消费市场需求,经检验有禽流感或药残超标的,甲方有权拒收。
11、被保险鸭确定出栏时间后,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产,如冷藏厂生产情况可推迟1-2天,对饲养情况不负责任。
12、甲乙双按照确定的出栏计划进行成鸭交售,甲方提供运输车辆和笼具,车到乙方鸭场后,乙方要及时组织装下,不得拖延,产地检疫费和车辆消毒费由乙方承担。
13、装出栏鸭时应注意:抓鸭脖、轻拿轻放,严禁抓腿,如果造成瘀血头、断翅,每只0.5-1.0元。结算方式:有押金满3元/时,售完鸭后10-15日以现金及转款方式结清养殖利润不足3元/只,扣满3元1只后,剩余10-15部分日结清。
三、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鸭超过42天,乙方不予甲方联系,合同自动终止。
2、如遇自然灾害,特大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合同终止。
3、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如出现经济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有权至利津县人民法院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肉狗养殖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
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发展水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出售肉鸡鸡雏。
2、饲养肉鸡的饲料由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本合同期内提供的鸡雏配合料(510)元/吨,中鸡浓缩料(511)元/吨,实际数量以乙方收条(欠条)为准。
3、甲方统一向乙方有偿配送各种疫苗和药品。
4、对乙方的整个养殖过程予以必要的监督。
5、乙方将肉鸡饲养为成鸡后,甲方有权将肉鸡拉走。
6、甲方送到乙方处的鸡雏、饲料、疫苗和药品以及长大的成鸡,在乙方没有将欠款全部付给甲方以前,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擅自处分。
1、乙方提供已经建成的、可以用于肉鸡养殖的大棚和场地,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装卸肉鸡和日常养殖所需要的'全部工作由乙方负责,作好饲养记录,接受甲方必要的监督。
3、接到鸡雏时,作好数目清点和质量验收。
4、由于雨雪等天气原因造成的甲方无法直接将车停靠到鸡棚跟前时,负责鸡棚与车辆中间距离的运输。
5、正确使用药品,严禁滥用药品。
6、发现疫情后,不得瞒而不报,必须在一小时以内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了解情况。
7、乙方不得私下外购鸡雏。
8、本合同期满即肉鸡长成后,按时、足数向甲方交鸡(料肉比不低于0.6:1,个体成鸡重量不得低于1.5公斤)。
9、绝对禁止乙方私下将甲方的鸡雏、饲料、疫苗、药品或成鸡向外出售或转让,侵害甲方的所有权,一旦发现,甲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严厉依法追究乙方侵占罪、盗窃罪或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10、乙方在合作期内如发生意外事件,可由其家属继续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本着互谅互让、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庄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住址:住址: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复印件)(附身份证复印件)。
肉狗养殖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互不受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达到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
1、甲方给乙方提供养殖场房屋地、土地、水源、电源、网络及养殖场必备的生活、生产、管理设备,所有权归属甲方。
2、甲方承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养殖场房屋及各种设备的损失。
3、甲方承担养殖场房屋及各种设备随着时间推移自然老化引起的损失。
4、甲方不得在租赁合同未到期限将养殖场租赁给其他人员,乙方拥有养殖场最先租赁权。
(二)乙方:
1、乙方承担养殖场内所有财物的安全保障,一旦财物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承担养殖生产过程中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
3、乙方承担购买生产过程中所需其他设备物品的费用,所有权归属乙方。
4、乙方承担种羊、饲料、药品、水、电、人员及生活等费用,所有权归属乙方。
5、乙方不得将养殖场租赁给其他任何人员,一旦发现乙方转手租赁事件,甲方有权收回养殖场终止合同。
6、乙方按照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日期付给甲方租金,一旦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养殖场终止合同。
7、乙方在进场后所增加的所有物品(含名誉等),所有权归属乙方。
8、乙方不得将养殖场租赁给其他任何人员,一旦发现乙方转手租赁事件,甲方有权收回养殖场终止合同。
1、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职责,如一方在合同履行未结束时停止租赁,须赔偿给另一方违约金为:对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剩余租赁期租金总额的50%,如双方租赁到期后不再租赁,须提前半年通知对方准备。
2、甲、乙双方不得在合同条款履行期间增加其他附加条件。
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沟通、协定。
1、养殖场笼位租金按照元/个/年进行计算,养殖场共计笼位个,每年养殖场租金为:元/个/年×个=元/年,即为每年乙方须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合计元,大写:。
2租赁时间为十年,前两年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3、本租金为乙方应该付给甲方的所有金额,没有其他任何附加费用。
4、乙方于每年月日将本年度租金以现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5、甲方保证不在其他时间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租金。
6、双方友好协商前两年甲方免费给乙方使用,以后每年养殖场笼位和土地租金合计为元(大写:)。
本合同有效日期为十年。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且具有同等效力,签字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肉狗养殖合同篇十二
经甲乙双方协商将崖窑村养牛场租赁给乙方养殖使用。
一、乙方在租赁使用期间必须遵守本辖区内的一切规章制度及崖窑村级组织的领导,随时接受上级领导的检查指导工作。
二、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搞好牛棚维修、水电、及其他设施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牛棚在租赁期间甲方不经乙方同意不可转租第三方,否则乙方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租赁期限为三年,即从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7月20日,每年每栋鸡舍租金为500元,五栋共记2500元,按年交付,每年年初一次交清当年租赁费,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乙方经营。
五、乙方必须搞好鸡场及周围的环境卫生,做到鸡舍干净、环境整洁。
六、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木林乡崖窑村委会负责人:
乙方:黄花乡油府庄村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肉狗养殖合同篇十三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过协商,订立生猪运输协议书,条款如下:
一、合作期限: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二、合作方式:松散型。
三、生猪收购地点由甲方指定,运送的到达地点是连云港市天缘食品有限公司院内,运输方式为货车运输。
四、运输费用结算方式为:单车结算。每车按距离远近,分别给予150-600元/车,乙方将生猪运到院内后,经甲方验收检查无误后,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运输费用。
五、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生猪,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生猪拥挤等危害生猪健康的行为。运输过程中如发生生猪应急处置不当、生猪数量缺少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全额赔偿。
六、乙方车辆和驾驶员必须有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和保险。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事故和意外伤害均与甲方无关。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肉狗养殖合同篇十四
甲方(转让方): 地址:
乙方(转让方): 地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红寺堡开发区红寺堡镇大墩养殖场自已所属的养殖厂有偿转让给乙方,具体协定如下:
一、地理位置:东靠 ,南靠靠,北靠 。转让总价格为 。大写: 元整。
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三、如有个人干涉,由甲方负责。
四、此合同签字加印之日生效,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双方不得反悔。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肉狗养殖合同篇十五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一、 合同 总则:
1、饲养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共 天。
2、乙方自愿饲养数量为 只,合计只并定向出售给甲方。
4、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元/只押金,共 元,。此押金款在毛鸡回收率在90%全部退还;未达到90%时,按照实际只数退还押金。
二、 毛鸡回收:
1 毛鸡回收实行甲方棚前过磅或乙方自送两种方式进行
2 乙方自送鸡按照合同鸡胴体出成指标倒推算毛鸡重量。
3 乙方自送毛鸡到甲方,运费按甲方宰杀计划按时装车出发,因道路,天气等原因不能进车时,由乙方负责倒运,若导致计划放空乙方承担0.2元/只的放空费,装车时应轻拿轻放,不合格鸡(死鸡、残鸡、小鸡等)严禁装笼,在鸡装笼时,要排放均匀,不能有挤压和仰卧现象,抓鸡时不得抓翅、抓腿,一律双手抱着抓。如不按要求抓鸡,在宰杀前出现残翅、残腿、断爪和淤血现象,将追究甲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4乙方须按最早出栏日期提前三天向甲方报出栏计划,回收日期以甲方确定日期为准。乙方提报计划经甲方确定后,不得私自退计划,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三合格毛鸡质量要求
1 甲方回收率不超过90%,超出部分按当天市场价回收,回收只数以生产胴体只数统计数据为准。
2 当毛鸡平均只重高于5市斤时,超出部分按当天市场价回收(超出部分=总重量-乙方当天回收毛鸡总数*5);当平均只重低于4市斤时,按照甲方标准结算。
3.4市斤比例在5%以内,按照甲方现行结算标准结算,如乙方鸡只低于3.4市斤比例在5%以上,超过部分结算价格在甲方标准的基础上再下浮0.03元/斤;鸡只数量及重量以甲方生产胴体数量及重量为准,结算价格以甲方标准结算。
三、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如期回收乙方饲养的合格毛鸡,根据乙方出栏计划,按时装车,如因乙方原因耽误装车造成的运输费用损失和误工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因雨雪天路滑,汽车不能靠近鸡舍,由乙方负责倒运装车,倒运费甲方自负。
甲方不承担损失
3乙方场内或鸡舍内不得存养合同以外的雏鸡或其他鸡只,一经发现根据情节给予处罚,并将该批鸡降价收购。
4、乙方出栏时提前10小时停食,提前两小时停水、保持鸡体干燥,如不按规定停食、停水,在屠宰时发现嗉中有食,乙方将按抽检出的每只鸡的实际食量的5倍从每只鸡中扣除。
5甲方义务为乙方提供肉鸡饲料管理技术和疾病防治技术,协助解决乙方饲养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6、乙方应在成鸡出栏前一天到当地兽医检疫部门开具产地检疫证明,检疫费由乙方承担,无检疫证明不回收成鸡,并承担相应的车辆运费损失车辆消毒证明,养殖户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号码,养殖户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有效。
对发生疫情伤亡过大或遇到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而无法履行合同,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确定后备案处理(注:乙方须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处理文件方可处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7棚前过磅称重在乙方所在地,由乙方准备磅称。(磅称须由技术监督部门验证合格)。
五、药残控制
1、乙方防疫、消毒和预防治疗用药必须来源于公司,禁止滥购乱用非公司指定的'药品,发现病情应立即告知公司技术服务人员,在技术员的指导下用药。
2、毛鸡进厂时,甲方将对乙方饲养的肉鸡提取样品,并标明饲养单位及编号,然后低温冷冻存放,每20天集中检验一次,检验不合格的,由甲方承担本批检验费用及经济损失,并按合同约定的药残价格处理。
六、结算:
1甲方须持现款购雏购料,乙方在成鸡回收后按本合同约定之价格15日内付毛鸡总款额的50%,其余的50%(作为药控保证金)30日内全部付清,结算地点***。
2、结算时,给予冬季取暖和夏季降温补贴,冬季时间从每年的11月30日至第二年的3月10日,在此期间饲养的肉鸡,按实际饲养天数每只鸡(按出栏成鸡数计)每日给取暖补助0.01元,夏季从7月15日起到8月30日止,按饲养进入天数,每只鸡每日给降温补贴费0.005元。
七、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任何一方因不执行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予赔偿,并且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2无论出现任何问题,双方均应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提出方负担。
4 出栏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5乙方必须在出鸡期限内出鸡,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收,如乙方私自外卖,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2.0元/只违约金。
八、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鉴字之日起生效,毛鸡回收付款后本合同随之无效。
3、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有限公司
甲方: 乙方: 地址:
电话: 日期: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