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合同单(专业18篇)
在合同中,各项条款的详细规定可以避免纠纷和误解的发生。合同中的特殊条款或附加条款应明确说明双方的权益和义务,避免产生争议。通过参考合同范例,我们可以学习合同的撰写技巧和注意事项,提升自己的合同写作水平。
木门合同单篇一
合同编号:。
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身份证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鉴于甲方为扩大"xx"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断拓宽xx木门市场营销渠道,确保xx木门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xx木门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xx木门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合同宗旨。
第一条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xx木门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条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三条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保证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二条乙方保证其用于xx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xx木门系列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一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二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内xx木门产品的特许经营权,并归属统一管理。
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一条鉴于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许经营加盟金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第二条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元。
第三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当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四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xx木门"商号。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乙方权利。
第一条:乙方享有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xx木门特许经营权。
第二条:乙方享有甲方:特许经营结算价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当中如遇甲方调整产品价格,甲方以乙方定单签定生效日为准,根据调价执行日期确认是否执行调整后价格标准。
第三条:针对乙方开店所需样品,甲方按出厂价格7折一次性收取样品货款。此部分样品额应限制在500元/营业平米以内(按出厂价格计),此后乙方购货,甲方一律按购货基准价收取货款。
第四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有权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六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乙方义务。
第一条:乙方保证承担"xx"品牌维护,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统一形象识别;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宣传口径;。
统一价格策略;统一促销活动;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和数量的卖场专用陈列,销售"xx木门"产品。并保证进入甲方指定的建材超市。
第三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标准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四条:乙方保证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商品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五条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品牌。
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第六条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七条乙方保证不以"xx"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八条乙方必须保证执行甲方指定的"区域市场统一标价"和"销售折扣标准",并执行甲方统一规划的市场促销活动。
第九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定单管理办法定货,并按现款现货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条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集团销售业务,原则上不许超出其有效经营区域,进行跨区域经营。如需跨区域开展集团销售业务,需向集团公司木门经营部申报项目,经木门经营部备案审批后,方可开展集团销售业务。
第十一条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xx有关标识,停止与xx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甲方权利。
第一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二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销售回款至少在万元以上,乙方开店三个月后,每月保底销售回款至少在万元以上。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保底销售回款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
第三条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四条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五条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及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六条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第三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甲方义务。
第一条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内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二条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条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条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对因有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无偿组织维修,调换,对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的产品应进行有偿维修,调换。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并指导商品陈列,确保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销售。
第六条:甲方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根据特许经营授权不同,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必要的安装服务工具,导购员和服务技工服装以及部分助销品和一定的广告支持。
第八条:甲方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乙方业务人员,甲方有权给予直接的表彰和适当的`奖励。
第十章合同终止。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三条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五条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七条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八条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届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一章所有权。
第一条:一切带有表示"xx"或与"xx"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二条:若乙方违反本章第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xx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xx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___公司印章: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定地:____________。
木门合同单篇二
购货方(甲方):
销货方(乙方):
一、产品名称:
二、合同总金额:元含发票、运输及安装费。
三、技术要求:
1、门扇喷漆均匀、无褶皱、无裂痕、无凸起、无脱落。
2、单层金属基板厚度:0.65mm。
3、门扇表面均匀、平整、无弯损、翘曲现象、不得有堆漆、麻点、气泡漏涂现象。
4、安装门扇开启灵活,无卡轴、蹭框现象。门扇铰链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
5、锁具、锁芯为铜材质,钥匙插入锁孔后转动灵活,锁舌伸缩自如,无卡滞现象。
四、合同相关事宜:
1、乙方免费送货上门安装。
2、按甲方提供标准配置为:门扇、门套(门套宽为80mm)及其他配件。
3、甲方选定的色板颜色与实物色有轻微色差属正常范围。
4、交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5、安装期限:货物进入现场6、质保期限:自验收合格起保修
7、乙方将产品运至施工现场后,甲方须及时(按合同第三项1-3)验收确定,验收合格后乙方立即安装。
8、产品质保期间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免费上门维修、更换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五、结算方式:预付定金30%,货物进入现场验收合格(与样品一致)再付总款50%,安装完成十日内验收合格一次付清全款。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木门合同单篇三
购货方(甲方):项目地址:
供货方(乙方):地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具体情况,为了增加供需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种的经济项目,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
二、送货日期
自签订合同起,以定金到账为准,20天到货。
三、付款方式。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支付订单的30%作为预付款,汇到乙方指定账户,款到后合同生效,乙方开始安排生产事宜;货到现场再付总货款的30%,剩余35%货款于20xx年3月31日前付清,质保金5%质保期一年。
四、合同相关事宜:
1.此门为免漆吸塑复合门;。
2.乙方免费送货上门;如需乙方安装;安装费另付(50元/平方)。
3.甲方选定的色板颜色与实物颜色有轻微色差属于正常范围。
4.因木门属于定制产品,合同签订后甲方需交纳木门定金。合同确认的门型、颜色不得更改。
5.乙方将产品运至施工现场后,甲方需及时验收确认,验收标准按照行业规范标准。
6.乙方产品质量保证为以下几点:木门不变形、不开裂、不起泡。如有其它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7.以上木门价格包含运输。
8.货款到账后下单定制。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门合同单篇四
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定购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
1、以上单价包括所有木门的制作、运输、安装(包括安装五金配件)及其他相关费用,不包括门的油漆和车库门锁。
2、以上单价为一次性包干价,人工市场及材料市场无论如何变化,以上单价均不作调整,乙方提供普通增值税发票。
二、交货期限:
乙方根据甲方工程进度及时制作安装,配合甲方工程竣工验收。
三、验收方法:
甲方按合同所订数量质量及技术标准验收,同时签具货物收货单,如出现质量事故,甲方有权拒收退货。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按月进度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竣工验收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80%,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实际结算总价后的余款。
五、其他事项:
乙方包工包料包安装,按图集及提供门样要求制作,配相关五金,并提供验收资料。
六、安全事项:
乙方在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和赔偿责任。乙方不得擅自利用甲方的机具。若乙方擅自利用甲方的安全设施或其他机具,则须严格检查,确保安全。不论甲方是否同意,乙方在利用甲方的安全设施或其他机具时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和赔偿责任。乙方不得以使用甲方安全设施和其他机具为由,向甲方索赔。若乙方发生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在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均应由甲方统一管理,若在施工期间出现,乙方出现违规违章或非法活动,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罚款500―1000元/次,情节特别严重的送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单位处理,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成品保护:
当乙方将成品运到场地后,材料保护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到场后,由乙方保护不当造成的偷盗丢失现象,由乙方自行承担。另外当成品门安装后,乙方及时做成品保护工作,谁损坏谁承担,按市场价进行赔偿。
八、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签定(盖章)后生效。乙方保证产品质量,按时交货,甲方按全合同所订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违约责任,双方协商或按法律程序解决。
九、如履中合同内容发生变更或规格尺寸修改,另订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门合同单篇五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需方对产品配置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另行商定。
二、质量技术标准本合同供方所提供产品严格按企业技术条件生产,检测合格,包装按供方标准。
三、交(提)货时间及时地点:________;。
四、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___________负责。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见附表一)。
六、安装本合同产品由供方负责安装;。
七、供方责任。
八、需方责任。
1、在保证供方生产周期的前提下,向供方提供产品供货计划书;。
2、为供方安装提供电源、产品存放地点及符合产品安装的门洞尺寸、墙体厚度;。
3、产品安装验收合格后,其成品保护责任由需方承担;。
九、验收方式、验收期限及异议期限。
按合同规定交(提)货时间,供方产品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后,需方应派指定人员及时对产品数量及配置进行验收。产品安装完毕,供方应向需方提出验收申请,需方在三天内组织验收;需方验收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产品配置不齐应立即提出,否则供方将视所交付产品的质量及配置符合合同要求。
十、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十三、本合同由供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经供、需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需方:
木门合同单篇六
发包人:
承包人:
安徽省裕安集团定远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安门业张正祥 二0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钢木室内门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 安徽省裕安集团定远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天安门业张正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1工程名称:办公室钢木室内门制作安装工程
1.2工程地点:定远县鲁肃大道东侧1.3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钢木室内木门制作、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保修等。
1.4承包方式:包制作安装、包质量、包售后服务。 1.5合同采购数量一览表
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合同总价陆仟壹佰肆拾伍元整。
合同价包括完成该合同产品制作安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税金、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保修等一切相关费用。
合同签订后确保在20xx年3月30日到货,4月1日安装完毕且符合约定质量标准,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定金1000元整,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付款前乙方提供税务发票给甲方。
乙方应严格按照要求及技术要求制作安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条例及标准要求,满足合同数量、规格要求。
第六条 包装
1、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货物受到冲撞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
1、验收合格的'条件
所供的产品符合产品标准和甲方的要求。
1、乙方必须对合同中规定的货物提供12个月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乙方须免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并负责有关费用。
1、质量违约责任
1.1乙方交付的货品若任何组成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无论运输、包装、等过程中的任何原因所致,乙方均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更换至符合约定要求;
(2)承担更换的所有费用; 2、其他违约责任
2.1乙方在质量保证期限内,不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由甲方另行委托,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双倍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话:
木门合同单篇七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2.1 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范》等现行相关的国家规范及工艺标准。 2.2 装饰木门材料要求:。
2.3 外观要求:外观平整精美、无翘曲及明显结疤、面板无损坏等。
2.4 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提供满足上述质量要求的产品,且安装后应为符合国家规
范规定的成品门。 3 经济条款
3.1 合同范围:装饰木门(及窗套)价格以及款项支付。 3.2 合同价款:结算时按实际安装数量为准。 3.3 装饰门类型、数量及价格:
3.4 工程款支付
3.4.1 预付款:合同总价的40%。
3.4.2 进度款1:门进入甲方工地后,甲方需再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4.3 进度款2:安装完毕后,甲方需支付到合同总价的95%。
3.4.4 保修金:余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在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下一年后一
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4 甲方责任
4.1 提供详细的材料计划,甲方负责提供木门安装所需的五金(合页,门吸,锁具
等),并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4.2 协助乙方同其他相关工种队伍的配合。
4.3 根据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现场验收。 5 乙方责任
5.1 根据双方约定的标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5.2 乙方车辆进出工地,必须保证施工人员及他人的安全。 6 其他
6.3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完成后生效,至甲方支付完全部合同价款后失效。
甲方:
单位名称: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单位名称: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木门合同单篇八
甲方(买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卖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公。
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购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元):
1、以上单价包括所有木门的制作、运输、安装(包括安装五金配件)及其他相关费用,不包括门的油漆和车库门锁。
2、以上单价为一次性包干价,人工市场及材料市场无论如何变化,以上单价均不作调整,乙方提供普通增值税发票。
第二条质量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
第三条交货。
交货方式为卖家送货并安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验收。
木门的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甲方异义期为卖方交货后___日内,异议经核实乙方应无条件换货;加工木门未达到约定加工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款方式及时间:
(一)签订本合同7日内,甲方支付____%订金,木门安装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余款一次付清。(留___%质保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期限为_____年,乙方负责免费修理。
还,另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____%并承担造成建设方的损失。
(二)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____%。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协调,协调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方:
签订日期:
乙方:
签订日期:
木门合同单篇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此合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具体条款:
1、进场交货时间:____年_____月____日。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
1、甲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标gb17565---1998《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2、甲方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等相关资料及其他相应手续,甲方保证防盗门通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
3、防盗门安装完毕后,乙方根据本合同质量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移交给甲方,货到指定地点至安装完成期间由乙方负责保管。
4、材质配件要求:门扇板厚1.2mm,门框板厚0.6mm,
甲方负责产品运输至乙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1、甲方负责防盗门安装且在到货现场施工条件具备情况下一定时间内安装完毕。
2、甲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乙方工地有关安全管理。
本防盗门价格共计________元整,合同签订后乙方预付甲方定金元,安装后付80%,余款一个月内付清.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
2、甲方若因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应负责维修、更换、并赔偿乙方损失。
1、产品保修期:产品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完后壹年。
2、甲方负责免费按批调换经业主装修后的防盗门锁芯,锁体。
3、本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所有商定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如补充协议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不因人事变动而影响本合同的权利义务。
2、如果合同双方产生争议,应根据《合同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双方所在地靖边人民法院裁决。
3、同在双方履行完义务后自然终止。
4、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木门合同单篇十
合同编号:
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号:
第一条鉴于甲方为扩大"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断拓宽__________木门市场营销渠道,确保__________木门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__________木门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__________木门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_木门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条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三条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一条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二条乙方保证其用于__________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__________木门系列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一条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二条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内__________木门产品的_____特许经营权,并归属_____统一管理。
第一条鉴于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许经营加盟金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第二条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_____元。
第三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四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__________木门"商号。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一条:乙方享有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__________木门特许经营权。
第二条:乙方享有甲方:特许经营结算价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如遇甲方调整产品价格,甲方以乙方定单签定生效日为准,根据调价执行日期确认是否执行调整后价格标准。
第三条:针对乙方开店所需样品,甲方按出厂价格7折一次性收取样品货款。此部分样品额应限制在500元/营业平米以内(按出厂价格计),此后乙方购货,甲方一律按购货基准价收取货款。
第四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有权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六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一条:乙方保证承担"__________"品牌维护,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统一形象识别;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宣传口径;。
统一价格策略;统一促销活动;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和数量的卖场专用陈列,销售"__________木门"产品。并保证进入甲方指定的建材超市。
第三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标准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四条:乙方保证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商品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五条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品牌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第六条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七条乙方保证不以"__________"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八条乙方必须保证执行甲方指定的"区域市场统一标价"和"销售折扣标准",并执行甲方统一规划的市场促销活动。
第九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定单管理办法定货,并按现款现货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条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集团销售业务,原则上不许超出其有效经营区域,进行跨区域经营。如需跨区域开展集团销售业务,需向集团公司木门经营部申报项目,经木门经营部备案审批后,方可开展集团销售业务。
第十一条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__________有关标识,停止与__________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一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二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销售回款至少在_____万元以上,乙方开店三个月后,每月保底销售回款至少在_____万元以上。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保底销售回款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
第三条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四条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五条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及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六条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第三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一条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内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二条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条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条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对因有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无偿组织维修,调换,对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的产品应进行有偿维修,调换。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并指导商品陈列,确保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销售。
第六条甲方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根据特许经营授权不同,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必要的安装服务工具,导购员和服务技工服装以及部分助销品和一定的广告支持。
第八条甲方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乙方业务人员,甲方有权给予直接的表彰和适当的奖励。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三条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五条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七条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八条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届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第一条一切带有表示"__________"或与"_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二条若乙方违反本章第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一条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__________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__________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日期:
木门合同单篇十一
一、产品名称产品价格。
规格。
单价。
备注。
2400_____900。
1050。
门芯板做实五金包括猫眼、防盗链、门吸、五寸不锈钢合页三块。
2100_____900。
950。
门芯板做实五金包括猫眼、防盗链、门吸、五寸不锈钢合页三块。
2100_____750。
950。
门芯为框架结构五金包括门吸、五寸不锈钢合页三块、门锁所配五金经为甲方验证的产品。
乙方负责安装甲方所提的锁具,但甲方提供的锁具不在乙方保修范围内。
二、付款方式、
订货下单预付75%的货款,货到现场预付22%,安装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
三、产品交货周期和验收标准。
1.在甲方预付定金之日起乙方下单生产。
2.甲方必须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如甲方未付清合同规定的进度款,乙方有权拒绝甲方送货及安装。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有甲方承担。
四、安装和保修范围。
1.木门交货后即可安装,具体安装进度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3.乙方对出售的木门出现非人为损坏提供一年的保修服务,具体保修内容:_________________油漆起泡、起皮;门扇、门套、口线等木制品,在非受潮和浸泡的情况下严重变形开裂;门扇分层。
4.乙方所提供的锁具非人为破坏质保一年。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门颜色的色板。
2.实际生产的产品若与甲方所提供的纹理、颜色上有差异属于正常范围。
3.本合同签订的木门是乙方专为甲方定制的产品,除非材质尺寸和颜色与本合同严重不符,否则一律不与退货。
4.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合同附件(洞孔尺寸确认清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木门合同单篇十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检验标准。
1、乙方收到甲方的,反馈给甲方。
2、生产订单下达:甲方以传真形式向乙方下达《外协加工订单》订购产品,甲方订单中应载明以下事项:商品名称、型号、规格、颜色、数量、价格、交付日期等。
3、生产订单接收与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1个小时内应书面回复确认。如对甲方订单存在异议,应在订单下达后4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视同乙方认可订单全部内容。
4、交付周期:自甲方向乙方下达订单后25日内。
5、乙方负责到用户家进行测量与产品安装。
6、交付方式:由乙方负责将产品交付最终用户。
7、收货验收:以客户签字验收为准(含安装验收)。
8、乙方的测量与安装人员应遵守《日上公司测量安装工作规范》。
9、乙方负责产品一年内的产品免费售后服务工作,五年内负责维修。
10、日上木门产品包装材料与规格说明;甲方提供日上图案、材料要求,乙方负责印刷包装。
第二条价格与结算。
1产品供货价详见甲乙双方签订的《产品价格单》。
2价格调整:乙方价格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填写由甲方提供的《供应商价格调整申请单》,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整;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合作。
3结算方式:
每月1日至5日乙方应与甲方采购人员对账,确认款项后开出相应票据;每月的10日-15日结款。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不能及时交货给客户,给甲方或客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产品到货后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确属乙方的,由乙方承担。
3乙方保证向甲方出售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合法权利,若产品因侵犯他人权益给甲方或任意第三方带来的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向甲方出售的产品,为乙方自行制造的符合验收质量标准的产品;如乙方供货产品与前期双方确认的封样产品的检验标准品质不符,乙方需承担甲乙双方合作以来所发生采购金额的三倍罚款。
5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义务、权利,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分配给第三人。
6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之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内容及效力。
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商业机密。
1甲乙双方应保守合作事宜的商业秘密,不得将任何合作细节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
2甲乙双方应积极维护双方声誉、信誉,不得出现故意伤害对方的言论或行为,否则视同违约,违约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条协议变更、终止或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并签订补充协议后,可变更本协议中条款。
2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终止合作,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好终止合作手续后,方可停止供货。此处停止供货仅指未生效订单,已生效订单乙方不得以任何原由终止供货及提供相关服务,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3以下事件发生时,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在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提出终止本协议:
3.1一方无偿付能力或进入破产、重组、解散或其他类似程序;。
3.2因政府的任何命令、行为、规定或干预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
3.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且未能在守约方规定的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的,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
4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拥有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延期等造成退单、投诉、索赔或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应损失。
6双方合同终止时,甲方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伍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返还。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1本协议出现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
2协商未果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凡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协议一式叁份,签章后生效,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3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门合同单篇十三
购货单位:供货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供货范围
购货单位承建位于惠州市沙田镇花塘村的惠州高飞标志有限公司厂区工程办公楼所需木质门由供货单位供货。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详见《产品及价格清单》(附件一)。
第二条质量要求
详见附件二:《木门材料(设备)技术标准、要求》第三条服务承诺
供货单位提供的货品质量责任保证期为壹年,从业主颁发的竣工日期起开始计算。
第四条商品包装标准
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包装;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包装;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出厂包装标准包装。供货单位的产品包装应有供货单位名称(或标志),供货单位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满足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供货单位同时必须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包装费用已包含在材料单价内。
第五条交卸货时间、地点及运输
1、结算数量:按双方共同确认的《材料进场确认单》计算。 2、本合同暂定总价为:
3、每期收款的同时,由供货单位向购货单位开具有效等值收款收据。 4、为保障供货单位的利益,由购货单位在建设单位各地区的支付中心设立材料款共管帐户,建设单位按经购货单位、供货单位双方共同确认的材料(设备)货款通过共管帐户直接支付给供货单位。材料(设备)款支付流程如下:
(5)、建设单位支付中心将材料款支付至共管帐户,通过共管帐户支付给供货单位。
1、购货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向供货单位索取或收受供货单位物质或非物质利益,不得刁难供货单位,否则供货单位及时向购货单位投诉。
2、供货单位不得对购货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否则购货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货单位处以当供货金额20%的违约金;给购货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购货单位有权继续追索,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如发现有恶意串通、行贿购货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购货单位保留移交司法处理权利。
有权按照本合同供货总价的10%向供货单位追究违约责任,不足以赔偿购货单位经济损失的,购货单位有权继续向供货单位索赔。
5、若供货单位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该产品不管是否已被购货单位使用),购货单位有权视实际情况按以下方法处理:要求供货单位在购货单位书面通知发出后三天内无条件进行无偿更换,因此逾期交货的,按本第第4款处理。
6、供货单位交货重量(数量)必须与送货单相符,如抽检发现重量(数量)不足,则购货单位有权将当月供货总量按不足比例扣除后进行结算,并有权按当月累计货物价值的10%追究供货单位违约责任。
7、供货单位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技术必须合法。如所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技术享有知识权,所需申办的手续和费用由供货单位全权负责。如供货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技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有关责任和费用由供货单位承担。若他人因此追究责任,向购货单位索赔致购货单位损失的,购货单位有权向供货单位追偿。
8、供货单位供货以次充好,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隐患问题,使用后造成购货单位或第三方损失的,供货单位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在内的赔偿责任,及其应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双方明确本条款不受合同有效期及保质期限制,本条款属于独立性条款。
9、供货单位在送货或收款时,须向购货单位提交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及填写要求详见《授权委托书》,否则购货单位有权不办理收货或付款手续,一切责任由供货单位负责。
1、未经合同双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另一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累计货款的5%向合同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
2、本合同建立在购货单位与建设单位合同的基本上,如购货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合同发生变更而造成本工程停建、缓建时,购货单位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货单位不得因此而发生任何形式的索赔行为。
3、在供货单位承包范围内,部分工作量如由购货单位代理完成时,其费用按实扣减。
4、本合同各缔约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第三人。缔约各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权利或义务全部转让第三人的行为,对本协议其它缔约方均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
5、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条款一并参阅,互为补充,不能单一解释真正含义,若合同文件有差异,供货单位必须通知购货单位,购货单位拥有最终解释权,一切差异之索赔,概不被接纳。
6、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如任何一方有变化,应互相书面通知。否则,有关函件的往来都以本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为准。购货单位通讯地址为:;供货单位通讯地址为: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田心福长岭。 4、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合同双方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5、本合同一式份,供货单位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10、本合同及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包括:附件一、产品及价格清单
购货单位:
供货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帐号: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帐号: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门合同单篇十四
甲方:乙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番禺半山国际。
二、产品金额及明细:(详细看清单)1、产品结构及色板根据双方确认。
2、对于现场尺寸未确定或甲方临时增加的产品,双方另行通过补充单的方式安排生产,补充单作为合同的附件生效。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为工程款总额(视为暂定价现场尺量核算后为准)9000元的33%即3000元作为订金,在乙方发货货到现场后安装前甲方应支付总工程款9000元的50%即4500元。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付总工程款9000元的10%即900元。余款10%现场尺量核算后15天后付清总工程款。
四、生产周期。
1、甲、乙双方协商收到订金后25天内安装完成,保质保量,包验收合格。
2、如甲方由于出现制作更改或货款不到位、五金件不确定等情况(3天内),乙方有权把工期顺延。
五、包装标准:珍珠棉+胶纸+纸皮,如需特殊包装乙方不承担费用。六、安装场地条件:
1、甲方负责无偿提供安装场地用水、用电。如因水、电不全致安装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安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如有违规,发生的事故后果自负,与甲方无任何牵连。
3、乙方自备一切安装工具及安装配件,甲方协助解决乙方工具配件存放地点。乙方必须提供优质的安装服务,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在未验收以前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一切工作。
4、甲方必须对通过验收合格的安装成品进行适当保护,若出现的人为损坏及非人为损坏,由责任方来承担。
七、责任。
1、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产品质量、数量、尺寸及颜色交货的,视同违约,乙方应负责全部责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验收或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款项,也视为违约,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八、验收。
1、甲方应在上述指定期限内对货物进行检查并对存在问题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甲方对产品无异议;若只说有问题,但未具体明确指出问题所在,视为无异议。
2、乙方需保证门的安装质量,对完成安装的产品需进行必须的保护,并对各施工单位进行沟通,避免碰伤,刮伤的破损情况发生。
3、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由于某种原因,需维修,乙方必须配合甲方验收前的一切工作。
4、一切生产图纸由甲方提供,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现场尺量深化设计,发现有异议的必须第一时间向甲方提出及更正,如因乙方提供的深化图纸及尺寸有误,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约履行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提供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文件给对方。
十、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实行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可向乙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木门合同单篇十五
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需方对产品配置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另行商定。
合同产品由供方负责安装;七、供方责任。
1、在保证供方生产周期的前提下,向供方提供产品供货计划书;
需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每迟延一日,按未能按期付款金额的1‰承担违约金;未按期验收的,每迟延一日,按该批次总金额的1‰承担违约金;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作为本合同之附件。十三、本合同由供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经供、需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木门合同单篇十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1乙方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后,向甲方申请加入“大开”木门区域经销经营体系,自愿接受甲方之经营理念,认同甲方的经营管理模式及产品定位。
1.2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 市(县) 区(镇) 街(路) 号开办“大开”牌木门专卖店。符合 店要求,属于独家经营区域,并代理开设“大开” 牌木门系列产品特许代理商,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大开”牌木门系列产品特许代理商,可在该区域范围内,从事旋朝木业“大开”牌木门系列产品的销售与推广,并负责该区域市场的渠道供货与销售管理.
1.3 乙方享有旋朝木业全国统一供货价(详见价格表)。甲方若有价格变动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2.1 乙方首次新店出样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捌仟 元整,方可享受代理商供货价。乙方购货需填写《订货协议》,负责人签字盖章加以确认。(见附件2)
2.2 乙方可选择银行汇票、电汇、现金等方式向甲方财务部所指定的账户支付货款,款到安排发货。
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购销情况定期核对往来账目。
上海市订货运费:套装门免费送货,3套以上起送,由甲方负责送到乙方指定的本市地点。三套一下酌情收取一定运输费用。外省市订货:甲方负责办理发货事宜,负责送至乙方指定托运站,运费及包装费由乙方自理。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承担产品免费保修二年,终身维护的售后承诺。
5.1 乙方需有50平方以上的经营场所,经销“大开”牌系列木门。
5.2 乙方需有从事木门或建材产品的经历,并具有独立策划的经营头脑。
5.3 乙方需一次性支付“大开”牌系列木门品牌加盟金: 元整。
5.4 乙方在未得到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跨区域经销“大开”牌系列木门。
5.5 乙方需开发本区域内的二,三级分销网点。
5.6乙方需遵守款到发货的原则。(以实际到账为准)
5.7 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来损害甲方的声誉与利益。
5.8 乙方积极对甲方的工作予以评价和投诉,从而达到互相统一的原则。
6.1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门头招牌及专卖店的装修风格设计图。
6.2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门头制作费: 500 元整。(费用在货款中抵扣)
6.3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装修费:: 30平方—20xx元, 50平方3500元80平方7000 元整。(费用在货款中抵扣)
6.4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的出样木门,按供价的 8.5 折供货。(仅限新开张一次优惠)
6.5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统一的配套物品如:授权牌,x展架,工作服(2套),环保袋,认证资料,合同订单及产品宣传资料等。
6.6 提供“大开”木门新专卖店,开张策划活动方案,协助乙方做好开业的准备工作。
6.7 提供乙方产品广告宣传支持,按累积提货量,每扇门补贴 10 元计算 ,作为乙方在当地广告推广费用上补贴。(费用在货款中抵扣)
6.8 甲方支持乙方: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全年若完成总销售量 万元业绩指标,按实际回款金额 % 以货的形式返利给乙方。
6.9 甲方将提供乙方当地的各类工程信息及技术指导,协助乙方开发市场,促销宣传,加大推广品牌宣传力度。
7.1 甲方提供之产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及甲方获得营销权之系列产品。
7.2 应提前将购货计划告知甲方,以便甲方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负责将货物发出,为乙方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视为产品交付,运费由乙方承担。
7.3 乙方每次补进货物金额多少不限,年进货量不得低于套装门 套。定制产品不退不换,如必要产品需更换货须提前通知甲方,在得到同意后方可发至甲方指定地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退换货的运费由乙方负担;半年内不提出申请的视为已销售,则不享受该项服务;产品运输途中的风险,按法规由责任方负责。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日止,本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同意,乙方具有优先续约权。
9.1 乙方如中途要求解除经销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合同解除三日内乙方应负责摘除、销毁所有带有甲方商业标志的灯箱、门面牌匾、宣传画等,并拍照交由甲方备案。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赠品退还甲方,并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因不可抗力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导致乙方无法经营,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甲方可收回乙方所有不影响二次销售的产品,确保乙方安全退出。
9.2 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在该地区有优先续约权,无需再缴纳订货保证金。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约申请,续约时乙方需缴纳 仟元的管理费,甲方向乙方出具有效期为一年的〔续约证明〕,如乙方未获甲方〔续约证明〕,则视为乙方放弃,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有权在其区域内重新发展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本合同操作过程中出现新的情况,双方可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副本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须严格遵守,若一方有违背合同之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10.3合同期内双方发生争执,应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可直接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4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木门合同单篇十七
木门,顾名思义,即木制的门。按照材质、工艺及用途可以分为很多种类。木门代理。
合同。
是怎样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木门代理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牌及价格:
1.1乙方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后,向甲方申请加入“大开”木门区域经销经营体系,自愿接受甲方之经营理念,认同甲方的经营管理模式及产品定位。
1.2甲方授权乙方在省市(县)区(镇)街(路)号开办“大开”牌木门专卖店。符合店要求,属于独家经营区域,并代理开设“大开”牌木门系列产品特许代理商,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大开”牌木门系列产品特许代理商,可在该区域范围内,从事旋朝木业“大开”牌木门系列产品的销售与推广,并负责该区域市场的渠道供货与销售管理.
1.3乙方享有旋朝木业全国统一供货价(详见价格表)。甲方若有价格变动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二.付款方式及发货要求:
2.1乙方首次新店出样金额,不少于人民币捌仟元整,方可享受代理商供货价。乙方购货需填写《订货协议》,负责人签字盖章加以确认。(见附件2)。
2.2乙方可选择银行汇票、电汇、现金等方式向甲方财务部所指定的账户支付货款,款到安排发货。
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购销情况定期核对往来账目。
三.运输费用:
上海市订货运费:套装门免费送货,3套以上起送,由甲方负责送到乙方指定的本市地点。三套一下酌情收取一定运输费用。外省市订货:甲方负责办理发货事宜,负责送至乙方指定托运站,运费及包装费由乙方自理。
四.售后服务: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承担产品免费保修二年,终身维护的售后承诺。
五.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5.1乙方需有50平方以上的经营场所,经销“大开”牌系列木门。
5.2乙方需有从事木门或建材产品的经历,并具有独立策划的经营头脑。
5.3乙方需一次性支付“大开”牌系列木门品牌加盟金:元整。
5.4乙方在未得到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跨区域经销“大开”牌系列木门。
5.5乙方需开发本区域内的二,三级分销网点。
5.6乙方需遵守款到发货的原则。(以实际到账为准)。
5.7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来损害甲方的声誉与利益。
5.8乙方积极对甲方的工作予以评价和投诉,从而达到互相统一的原则。
六.相关费用支付、返利及奖励政策:
6.1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门头招牌及专卖店的装修风格设计图。
6.2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门头制作费:500元整。(费用在货款中抵扣)。
6.3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装修费::30平方—20xx元,50平方3500元80平方7000元整。(费用在货款中抵扣)。
6.4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的出样木门,按供价的8.5折供货。(仅限新开张一次优惠)。
6.5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统一的配套物品如:授权牌,x展架,工作服(2套),环保袋,认证资料,合同订单及产品宣传资料等。
6.6提供“大开”木门新专卖店,开张策划。
活动方案。
协助乙方做好开业的准备工作。
6.7提供乙方产品广告宣传支持,按累积提货量,每扇门补贴10元计算,作为乙方在当地广告推广费用上补贴。(费用在货款中抵扣)。
6.8甲方支持乙方: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全年若完成总销售量万元业绩指标,按实际回款金额%以货的形式返利给乙方。
6.9甲方将提供乙方当地的各类工程信息及技术指导,协助乙方开发市场,促销宣传,加大推广品牌宣传力度。
七、订货、补货及调换。
7.1甲方提供之产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及甲方获得营销权之系列产品。
7.2应提前将购货计划告知甲方,以便甲方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负责将货物发出,为乙方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视为产品交付,运费由乙方承担。
7.3乙方每次补进货物金额多少不限,年进货量不得低于套装门套。定制产品不退不换,如必要产品需更换货须提前通知甲方,在得到同意后方可发至甲方指定地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退换货的运费由乙方负担;半年内不提出申请的视为已销售,则不享受该项服务;产品运输途中的风险,按法规由责任方负责。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日止,本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同意,乙方具有优先续约权。
九、合同终止与续约。
9.1乙方如中途要求解除经销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合同解除三日内乙方应负责摘除、销毁所有带有甲方商业标志的灯箱、门面牌匾、宣传画等,并拍照交由甲方备案。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赠品退还甲方,并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因不可抗力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导致乙方无法经营,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甲方可收回乙方所有不影响二次销售的产品,确保乙方安全退出。
9.2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在该地区有优先续约权,无需再缴纳订货保证金。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约申请,续约时乙方需缴纳仟元的管理费,甲方向乙方出具有效期为一年的〔续约证明〕,如乙方未获甲方〔续约证明〕,则视为乙方放弃,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有权在其区域内重新发展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
十、附则: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本合同操作过程中出现新的情况,双方可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副本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须严格遵守,若一方有违背合同之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10.3合同期内双方发生争执,应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可直接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4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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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门合同单篇十八
购货方(甲方):
电话:
供货方(乙方):
电话: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二、合同相关事宜。
1、乙方交货日期为____年___月___日,如延误交货,乙方将按______延误金额赔偿甲方。
2、合同签订后,甲方先支付乙方定金_____元,合同确定的门型、颜色不得更改。乙方将套装门运至施工现场后,出示相应木门的检验报告、合格证等材料(三份,需盖红章)余款按工程进度支付,质保一年质保金留——元,到期若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质保期间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维修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