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土地分配协议书(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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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土地分配协议书篇一
户主:谢德贵。
姊妹四个:谢德琴、谢德惠、谢德梅、谢德英。
谢德琴有9分土地归谢德贵管理,如果征占,这9分地的钱谢德贵给谢德琴。
谢德英现在土地不管,给伍仟(5000.00)元给谢德琴。
谢德惠和谢德梅的土地由谢德华管理,有一亩八的土地。如果征占,土地征占所得的钱由谢德华全部拿给谢德惠和谢德梅。谢德惠与谢德梅自行分配。
谢德英给谢德惠伍仟(5000.00)元,谢德英给谢德梅伍仟(5000.00)元。
以下由当事人签名,签名后立即生效,不准反悔。反悔后果自负。姓名:姓名:
姓名:姓名:
姓名:姓名:
证明人:
证明人:
20xx年10月5日。
农户土地分配协议书篇二
甲方:19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文山市____镇____社区____寨____号,身份证号:____。
乙方:19____年____月____日生,____市____镇____社区____寨____号,身份证号:____。
甲方与乙方系亲哥妹关系,双方共同母亲为何____,现年58岁,父亲已经过世。甲、乙双方于20____年8月14日分户。分户以来,现乙方已经长大成人,但没有自己的房子,为解决乙方的住房问题,经双方友好协调,决定就分割家庭共有的宅居地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自愿将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的位于文山市____镇____社区____寨____号土地证号为____的宅居地分割出50平方米给乙方,作为乙方的建房用地。
2、宅居地分割后,甲方要协助乙方办理土地证等事宜。
3、宅基地分割后,建房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不得干涉,甲方在乙方建盖房屋时应该提供必要的方便义务。
4、家庭其它财产暂时不予约定。
5、以上协议是甲乙双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进行的,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反悔。
6、本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母亲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户土地分配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关于灵武市宁东镇东湾村,与盐池县高沙窝镇宝塔村关于地界划分问题,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现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原有的年地界划分基础上,双方共同向东西方向后撤100米。现因乙方的发展需要,需在原年地界向东100米处修建一条公路(经汇测定此路为盐池县宝塔工业园区西一路),便于生产需要方便运输就以乙方所修的公路(盐池县宝塔工业园区西一路)为界来划分两村地界。
二、并且盐池县宝塔工业园区西一路的建设权及维护归乙方,乙方要为甲方村民提供可以通行该路的必要条件。甲方村民不得影响道路的建设施工。该路的.使用权归两村共享。
三、以盐池县宝塔工业园区西一路为界,路西土地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甲方所有,路东的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任何单位不得干涉双方。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如有补充可签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农户土地分配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关于灵武市宁东镇东湾村,与盐池县高沙窝镇宝塔村关于地界划分问题,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现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原有的1987年地界划分基础上,双方共同向东西方向后撤100米。现因乙方的发展需要,需在原1987年地界向东100米处修建一条公路(经汇测定此路为盐池县宝塔工业园区西一路),便于生产需要方便运输就以乙方所修的公路(盐池县宝塔工业园区西一路)为界来划分两村地界。
二、并且盐池县宝塔工业园区西一路的建设权及维护归乙方,乙方要为甲方村民提供可以通行该路的必要条件。甲方村民不得影响道路的建设施工。该路的使用权归两村共享。
三、以盐池县宝塔工业园区西一路为界,路西土地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甲方所有,路东的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任何单位不得干涉双方。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如有补充可签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户土地分配协议书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_的土地和乙方联合开发。
第二条:归属问题。
甲方必须将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益移交给乙方,其中包括:
1,在该土地范围内建筑房屋;
3,继承、再次转让及与它人置换的权利。
第三条、双方权益、义务。
1、甲方收取每亩人民币120万元后,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2、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为超洋房地产公司所有,甲方公司不再享有该土地权益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甲方公司应该在本协议书签字并接受本合同条款。
3、甲方持该土地之权属证明,甲方保证对该土地享有完整处分权,保证该物业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且出售该土地没有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并保证本协议之情况及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卖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该土地不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产生纠纷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协议。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乙方有权在土地上进行房屋建设并拥有土地上所有建筑物的产权。
2,该地被依法征收或征用的所有补偿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及地上物补偿均归乙方。
3,甲方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或终止协议。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变动或自身名称变化而变更或者解除协议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五条。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协议签订责任人:任何变动、死亡、判刑等原因,不会影响此合同的执行,签订人无能力履行时,签订人的直系亲属可继续履行此合同,法人有权处理及使用自己拥有使用土地的权力。
3、该协议违约责任除有约定以外,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该协议如有不足之处需补协议,补签约条款与本协议有效律,本协议属无限期(永久展生)有效合同,协议期间如遇集体证收的,待所有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才能作废。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农户土地分配协议书篇六
甲方(父母方):
乙方(长子方):
丙方(次子方):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两套房屋(房屋土地使用证编号a房为:b房为:)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a房为甲方现在居住用房,其土地使用权登记为甲方。
第二条b房为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购买,(甲方出资万元,乙方出资万元,丙方出资万元),甲方拥有分配权、居住权。
第三条本协议所属房屋,经甲、乙、丙协商一致,b房由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权归方所有,与方无关;a房待甲方百年归老后其所有权、使用权由方继承,与方无关。
第四条经三方协议,为确保甲方将来生活有依靠,甲方有权选择随乙、丙方共同生活、使用和居住a房及b房的权利。
第五条甲方本着平等、关爱每个儿子的原则进行承诺,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居住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等行为)。
第六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七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方同意,对a、b两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
第九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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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土地分配协议书篇七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维护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强村集体为群众办事的物质保障,现经双方协商同意,以互惠互利的原则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乡村土地等资产承包管理实际情况,同时严格按照号文件规定拟定本承包合同书。
一、土地承包期限、承包费和付款方式。
甲方将把集体亩土地(机动地、红枣园、其他果园、开垦地、或元)给乙方承包年,合计元(大写:元)乙方自愿承包,承包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为准。地上附着物:红枣树株、杨树棵、胡杨树棵、沙枣树棵、其他棵。(以现场盘点数为准)。
东:
南:
西:
北:
二、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后,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对承包地进行农业生产经营,乙方不得从事非农业性生产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其他土地)的使用权每亩元,按照年承包费元,(大写: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法律有关规定,有土地使用、收益自行分配、经营等权利。
2、乙方应在每年1月10日前向甲方交清本年度承包费。若乙方能够提供正当理由并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的,村委会认为理由合理,可以适当延长交款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乙方在延期的1个月之内仍不能交清承包费,甲方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承包经营,收回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作为合同自动失效终止合同。若乙方不能提供正当理由并不按约定期限内交纳承包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收取当年的承包费外另收去当年承包费的50%作为合同违约金。
3、乙方做好承包地上的附着物的管护工作。在承包当年内需补栽的红枣树株,由甲方提供红枣苗,从第二年起需补栽的红枣苗由乙方承担负责补栽,补栽费用和管理费用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承包期限届满时无偿交给甲方。
4、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种植、补栽红枣树、施油渣、施农家肥、嫁接、修剪、刷白灰、树底下堆土、环割、环剥等所有的管理工作并按照科学管理要求进行,同时乙方保证树苗成活率、嫁接、修剪、除草、浇水等工作的按时进行,病虫害防治,防止农业机械、牲畜、人为损害、要保证留出隔离带的100%。要保证对红枣树每年施肥,保证红枣地无杂草,在以上管理工作的进行必须服从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若不服从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向甲方另交付承包费的50%作为合同违约金。
5、乙方承包土地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义务工和积累工、水费自行承担,同时还要承担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对承包的土地村民小组排队浇水,因乙方原因未浇水上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不承担责任。
6、在合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有变动,此合同按国家新规定做调整。
7、在合同期间,若有国家重点项目为原因征用承包土地,国家土地补偿费、土地征用费等补贴归属甲方,从中给乙方适当给于当年农业生产损失的补偿,若土地征用事件发生农田闲空时发生,不再给承租方支付损失。同时合同自动解除。
8、在合同期间,若乙方在承包土地上要增设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必须争得甲方的同意、指导。乙方自行增加的农田水利基本设施费用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无损无缺的无偿交付甲方。
9、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将把土地包括地上附着物无损无缺的无偿交付甲方,若出现附着物缺数、损害现象,乙方按照当时的市场价3赔偿损失。
10、在合同期间乙方要接受甲方的监督,在合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村委会安排的义务劳动,卫生等集体活动,不能发生非法宗教活动,若发现一次甲方和乡政府有关部门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处罚乙方并没收当年的红枣收益。
11、在合同期间,乙方无权将把承包土地转包或者其他形式流转。若发生此类现象,乙方与第三方所签订的合同书无效。并追究乙方的责任,并收回土地的承包权。
12、在合同期间,发生刮大风、暴雪、暴雨等自然灾害,枣树受到损失的,乙方不承担枣树损失责任,但要做好预防工作。
13、在合同期间乙方不能使用我县规定禁用有害激素类的药物,如920和膨大素等,若使用上述激素类药物经科技人员检测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当年的承包费。乙方环割枣树时,必须按照相关部门技术要求操作,违反技术要求的,甲方对乙方按每亩5000元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4、如在合同期中,乙方无力支付承包费用,前期所交承包费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县乡的农业生产统一规划的要求,有权向乙方统一安排部署农业生产。
2、甲方保证补栽和嫁接的红枣地按轮水程序排水。
3、在承包期间,若乙方积极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部署以及做好红枣管理工作,甲方首先考虑承包期限届满后乙方的继续承包经营。
4、在承包期内,国家的退耕还林等政策性补贴均归属甲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在合同期间,若甲方违约合同条款,向乙方支本合同总承包费的25%作为对甲方的违约赔偿。
2、乙方的`违约责任:在合同期间,若乙方违约合同条款,按照本合同总承包费的25%作为对甲方的违约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合同纠纷的处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1、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土地不得进行任何方式的流转土地,若乙方在承包期内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承包经营,向甲方提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付清当年承包费,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的继续履行。
2、此合同的履行必须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和的有关规定。
3、此合同经县农经局鉴证之后,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4、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乡农经站)保存一份,合同鉴证单位(农经局)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农户土地分配协议书篇八
被赡养人姓名:
母亲:王秀芝。
赡养人姓名:
儿子:李国良、李国平、李国强、李国顺。
同住赡养人:李国顺。
为了使母亲的晚年生活稳定、舒适,在四个儿子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经母亲同意,签订如下赡养协议。
第一条:赡养方式。
经母亲同意,将原来四个儿子按月轮班赡养的方式,变为母亲和李国顺共同居住,由李国顺照顾母亲生活,李国顺为同住赡养人。
第二条:赡养人的主要义务。
1、按照规定时间支付赡养费。
2、母亲大病住院护理。
3、每年给母亲不少于200元的春节红包。
4、每年农历六月二十给母亲庆祝生日(特殊情况下可以请假)。
第三条:同住赡养人(李国顺)主要义务。
1、同母亲一起生活,负责母亲从现在起到终老时的生活及护理。
2、妥善安排好母亲的膳食结构,保证母亲吃饱、吃好。
3、为母亲提供舒适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
4、母亲生病,及时给予医治;母亲需住院时与其他赡养人协商。
第四条:赡养费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赡养人每年给付母亲赡养费3000元,由李国顺代收。
2、赡养费以现金方式在每年1月1日前、5月1日前、9月1日前分别支付1000元(为提前支付。支付赡养费后老人去世,剩余赡养费转为丧葬费)。
3、赡养费根据物价水平每三年可调整一次。
第五条:属于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摊的费用。
1、单次住院超过壹万元(10000元)的费用(以医院结算单据为准)。新农合报销返回的现金,四个儿子平分。
2、母亲生日聚会费用。
3、丧葬费用。(丧葬不得铺张浪费,按正常标准支出的费用赡养人共同承担,未同其他赡养人协商,超过正常标准的费用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遗产继承。
号:,土地证号:)由赡养人(四个儿子)共同继承,面积均分,四个儿子只有居住权,不得拆除、出卖或出租,房屋分配、维修方案自行协商。
2、母亲的现金、存款,由母亲自行安排。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等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每日支付1%滞纳金。
3、若同住赡养人(李国顺)中途违约,未尽到同住赡养人义务,经其他赡养人共同协商,可以变更赡养协议。
第八条:本协议赡养人共同委托村民委员会监督执行。
本协议共3页,一式七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赡养人、被赡养人、协议履行监督人、村民委员会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母亲:
赡养人及协助赡养人。
长子:配偶:
次子:配偶:
三子:配偶:
四子:配偶:
协议履行监督人: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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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土地分配协议书篇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南山县118号地块的土地和乙方联合开发。
第二条:归属问题。
甲方必须将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益移交给乙方,其中包括:
1,在该土地范围内建筑房屋;。
3,继承、再次转让及与它人置换的权利。
第三条、双方权益、义务。
1、甲方收取每亩人民币120万元后,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2、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为超洋房地产公司所有,甲方公司不再享有该土地权益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甲方公司应该在本协议书签字并接受本合同条款。
3、甲方持该土地之权属证明,甲方保证对该土地享有完整处分权,保证该物业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且出售该土地没有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并保证本协议之情况及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卖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该土地不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产生纠纷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协议。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乙方有权在土地上进行房屋建设并拥有土地上所有建筑物的产权。
2,该地被依法征收或征用的所有补偿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及地上物补偿均归乙方。
3,甲方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或终止协议。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变动或自身名称变化而变更或者解除协议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五条、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协议签订责任人:任何变动、死亡、判刑等原因,不会影响此合同的执行,签订人无能力履行时,签订人的直系亲属可继续履行此合同,法人有权处理及使用自己拥有使用土地的权力。
3、该协议违约责任除有约定以外,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该协议如有不足之处需补协议,补签约条款与本协议有效律,本协议属无限期(永久展生)有效合同,协议期间如遇集体证收的,待所有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才能作废。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日期:年月日
农户土地分配协议书篇十
甲方(父母方):身份证号码:乙方(儿子方):身份证号码: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为座落于的拆迁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下村43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52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424号(楼高1层)1栋,铁皮屋一间(没有门牌)房屋为被拆迁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原为彭英爱,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房屋权利人为乙方张活飞,归乙方张活飞所有,为乙方张活飞的个人财产。
第二条:本协议不改变乙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权利。
第三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双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双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它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第四条: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三份内容完全相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农户土地分配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建设35kv变电站-10kv变电站线路,故损坏4根在庄上镇人民政府监督协调下,根据《合同法》和《土地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用地范围为建设35kv-10kv变电站占用土地。位于柳林县曹家山村曹家山煤矿矿区外河道边土地。
二、协议达成后,乙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扰阻挡甲方在土地范围内施工、经营等合法行为。
三、甲方根据用地的数量对乙方进行土地占用补偿,补偿方法如下:
1、甲、乙双方约定该宗土地的补偿价格为捌仟伍佰元整,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小写:9000元整)(此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退耕还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土坝补偿、等所有和土地相关的全部费用)甲方补偿只对乙方村委会,不直接对村民,具体分配由乙方村委会负责。
2、如村民阻拦施工由村委会出面协调并解决,并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
四、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双方严格遵守共同履约,如果有一方违约,违约的一方应当向未违约方支付补偿金额20%的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在正常的履行过程中,乙方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甲方施工及正常经营活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协商或调解期间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及经营活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当在双方签订协议后,将补偿款打入乙方村委会指定账户,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协议由庄上镇人民政府监督执行。
3、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协议。
4、本协议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庄上镇人民政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章):
乙方(章):
__年__月__日
农户土地分配协议书篇十二
丙方(女儿方):_______。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汉阳井岗村门窗厂单元楼111号二楼201室)房屋拆迁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汉阳井岗村门窗厂单元楼111号二楼201室)房屋为被拆迁房屋,房屋登记证号为_______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乙、丙之父周德祥以过世,其房屋遗产受益人为尚凯华、周小锋、周芸三人共同继承。
第二条:本协议所诉房屋以被拆迁,拆迁补偿方式有以下几项:
1,拆迁费共记_______金额。经济适用房两套。
2,包括经济适用现房壹套面积65平方,现房地址_______,总价值_______经济适用期房壹套面积85平方,期房地址_______,总价值_______。
3,拆迁费余款还剩_______金额。
第三条:本协议所诉房屋拆迁补偿分配如下::
1,经济适用现房壹套面积65平方,现房地址_______房屋所有权归于丙方。
2,经济适用期房壹套面积85平方,期房地址_______房屋所有权归于乙方。
3,拆迁费余款_______归于甲方。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享有该两套经济房居住权期间,不对该房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其拆迁费补偿余款应公开,公平的使用。(每笔应记帐)附:由于乙方经济条件困难,甲方应对乙方之女上学所需赞助费给于补贴_______金额。
第五条:本协议所诉两套经济房如需装修,需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
第六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权利。
第七条:本协议订立后,乙、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以上所述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
第八条:对甲方的'存款,工资处理问题:考虑到甲方今后年龄渐高不能自理后,甲方的存款,工资由子女帮助保管并花销,为此应公开透明,实进记帐制度。并附有开支登记薄册。
第九条:本协议共两页,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
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它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
农户土地分配协议书篇十三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________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为房改房,房屋登记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由丙方出资两万元整以甲方名义购买后,由甲丙双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丙方继承,与乙方无关。由于丙方长期在外工作,且目前出现了困难,急需钱周转,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征求女婿与儿媳意见后,共同决定改变原。
第三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由乙方出资八万元交付丙方,房屋所有权仍归于甲方;但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乙方继承,丙方对本协议所述房屋无继承权。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赠送等行为)。
第五条、该房屋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维修、装璜等,在甲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乙丙双方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资。
第六条、该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丙两方同意,对本协议所述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七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份额的权利。
第八条、本协议订立后,乙、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此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
第九条、本协议,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自乙方给付丙方人民币八万元整时生效。女婿与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甲方(父):_______甲方(母):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