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驴养殖(优质20篇)
合同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在合同中,需要明确约定交易的各个环节、责任和义务等内容。合同的范文可以为我们提供参考,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合同的结构和要素。
合同驴养殖篇一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过协商,订立生猪运输协议书,条款如下:
一、合作期限: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二、合作方式:松散型。
三、生猪收购地点由甲方指定,运送的到达地点是连云港市天缘食品有限公司院内,运输方式为货车运输。
四、运输费用结算方式为:单车结算。每车按距离远近,分别给予150-600元/车,乙方将生猪运到院内后,经甲方验收检查无误后,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运输费用。
五、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生猪,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生猪拥挤等危害生猪健康的行为。运输过程中如发生生猪应急处置不当、生猪数量缺少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全额赔偿。
六、乙方车辆和驾驶员必须有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和保险。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事故和意外伤害均与甲方无关。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合同驴养殖篇二
甲方(转让方): 地址:
乙方(转让方): 地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红寺堡开发区红寺堡镇大墩养殖场自已所属的养殖厂有偿转让给乙方,具体协定如下:
一、地理位置:东靠 ,南靠靠,北靠 。转让总价格为 。大写: 元整。
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三、如有个人干涉,由甲方负责。
四、此合同签字加印之日生效,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双方不得反悔。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合同驴养殖篇三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互不受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达到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
1、甲方给乙方提供养殖场房屋地、土地、水源、电源、网络及养殖场必备的生活、生产、管理设备,所有权归属甲方。
2、甲方承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养殖场房屋及各种设备的损失。
3、甲方承担养殖场房屋及各种设备随着时间推移自然老化引起的损失。
4、甲方不得在租赁合同未到期限将养殖场租赁给其他人员,乙方拥有养殖场最先租赁权。
(二)乙方:
1、乙方承担养殖场内所有财物的安全保障,一旦财物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承担养殖生产过程中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
3、乙方承担购买生产过程中所需其他设备物品的费用,所有权归属乙方。
4、乙方承担种羊、饲料、药品、水、电、人员及生活等费用,所有权归属乙方。
5、乙方不得将养殖场租赁给其他任何人员,一旦发现乙方转手租赁事件,甲方有权收回养殖场终止合同。
6、乙方按照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日期付给甲方租金,一旦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养殖场终止合同。
7、乙方在进场后所增加的所有物品(含名誉等),所有权归属乙方。
8、乙方不得将养殖场租赁给其他任何人员,一旦发现乙方转手租赁事件,甲方有权收回养殖场终止合同。
1、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职责,如一方在合同履行未结束时停止租赁,须赔偿给另一方违约金为:对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剩余租赁期租金总额的50%,如双方租赁到期后不再租赁,须提前半年通知对方准备。
2、甲、乙双方不得在合同条款履行期间增加其他附加条件。
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沟通、协定。
1、养殖场笼位租金按照元/个/年进行计算,养殖场共计笼位个,每年养殖场租金为:元/个/年×个=元/年,即为每年乙方须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合计元,大写:。
2租赁时间为十年,前两年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3、本租金为乙方应该付给甲方的所有金额,没有其他任何附加费用。
4、乙方于每年月日将本年度租金以现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5、甲方保证不在其他时间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租金。
6、双方友好协商前两年甲方免费给乙方使用,以后每年养殖场笼位和土地租金合计为元(大写:)。
本合同有效日期为十年。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且具有同等效力,签字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驴养殖篇四
乙方:
双方本着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础上,洛阳溪鸣庄园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伊川县汇翔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养殖的约定
1、甲方给乙方提供符合养殖的地块(按丈量为准) 亩,地租为每年每亩400斤小麦和400斤玉米。
2、养殖区域水、电、路基本齐全,交通便利。
3、建设10个猪舍。每栋猪舍养猪500头,由乙方出资建设,要按xx县新大牧业有限公司要求建筑图纸施工,项目建成后,符合新大牧业要求与验收,猪苗饲养等其它养殖要求均要符合新大牧业有限公司的要求。
3、工程期限要求120天之内建设完工。
4、工程按图纸建设要求建设到一半,甲方给乙方拨支持资金10万,待到乙方养猪出肥料时甲方一次性再支付给乙方肥料款50万元。
5、乙方养殖户产生的粪便、沼液、污水不许自行销售,统一给甲方使用、支配。
6、乙方有配合甲方项目验收的义务,对外甲方可称养
殖厂是庄园的一分子。
7、关于养猪厂的国家扶持项目资金由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扣留。
8、双方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能私自解除约定和变更用途。
9、甲方与新大牧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由乙方全部按合同内容要求实施,如未按甲方与新大牧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要求实施,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建设猪场的水、电、路等生产要素符合要求,并保证保证车辆顺利进出。
2、双方共同负责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的地方治安、社群关系处理、地方各级政府各项检查工作、关系协调等事宜,以保证乙方安心生猪养殖。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养猪厂的建设,保证在合同期内按时完工。
2、乙方负责生猪饲养所产生的粪污的环保处理,实现粪污的资源化、无害化利用,乙方负责把肥水由一根主管道接入到园区主渠,所有肥料归甲方所有且肥料出售收入由甲方所有。环评手续及评审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合同建筑总成本的20%。
五、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有效期为30年,本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合同驴养殖篇五
甲方:
乙方:
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发展水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出售肉鸡鸡雏。
2、饲养肉鸡的饲料由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本合同期内提供的鸡雏配合料(510)元/吨,中鸡浓缩料(511)元/吨,实际数量以乙方收条(欠条)为准。
3、甲方统一向乙方有偿配送各种疫苗和药品。
4、对乙方的整个养殖过程予以必要的监督。
5、乙方将肉鸡饲养为成鸡后,甲方有权将肉鸡拉走。
6、甲方送到乙方处的鸡雏、饲料、疫苗和药品以及长大的成鸡,在乙方没有将欠款全部付给甲方以前,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擅自处分。
1、乙方提供已经建成的、可以用于肉鸡养殖的大棚和场地,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装卸肉鸡和日常养殖所需要的'全部工作由乙方负责,作好饲养记录,接受甲方必要的监督。
3、接到鸡雏时,作好数目清点和质量验收。
4、由于雨雪等天气原因造成的甲方无法直接将车停靠到鸡棚跟前时,负责鸡棚与车辆中间距离的运输。
5、正确使用药品,严禁滥用药品。
6、发现疫情后,不得瞒而不报,必须在一小时以内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了解情况。
7、乙方不得私下外购鸡雏。
8、本合同期满即肉鸡长成后,按时、足数向甲方交鸡(料肉比不低于0.6:1,个体成鸡重量不得低于1.5公斤)。
9、绝对禁止乙方私下将甲方的鸡雏、饲料、疫苗、药品或成鸡向外出售或转让,侵害甲方的所有权,一旦发现,甲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严厉依法追究乙方侵占罪、盗窃罪或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10、乙方在合作期内如发生意外事件,可由其家属继续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本着互谅互让、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庄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住址:住址: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复印件)(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驴养殖篇六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方有养殖场(貂场)一个,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养殖场座落于 ,养殖场面积2.6亩。
第二条 租期_,自 年月_日至_____ 年_月_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押金5000元。
第四条 水电费,缴费办法:
1.租赁期间养殖场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缴纳.
第五条 乙方的职责:
1.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2.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3.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4.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房屋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自然灾害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且改造后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自行拆除,乙方造成租赁房屋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养殖用途,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七条 租赁房屋如遇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造成养殖场不能继续出租的按实际使用日期结算租金。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相关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年 月日
承租方:年 月 日
合同驴养殖篇七
种兔养殖獭兔商品兔回收合同甲方:
乙方: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县______村。
为共同促进养兔业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走向共同致富的道路,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回收合同条款: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供种兔:品名_______,_______组,公母比例_____,每___只一组,每只体重在4市斤以上,甲方确保为无病残的健康种兔。
第二条:本合同种兔款为____元/组,共___组,合同总款金额共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不分公母,无病残,无残毛损皮,避开换毛期,每只体重在4.5市斤以上。第二条:按市场价每市斤高于2角钱回收,肉兔最低保护价为5元/市斤,獭兔最低保护价为10元/市斤,乙方必须提前两天报计划。
第三条:甲方按计划收购乙方健康活兔,一次收购市区内80只,市区外150只,县区外300只,甲方按实际回收重量结算兔款,现金支付,确保乙方利益。
第一条:乙方所购需的饲料、疫苗(依甲方提供的免疫程序)需提前3日通知甲方。甲方在路程远近及所付费用,在3日内送至乙方所在地。
第二条:乙方引种之日起,七日内如乙方种兔发生伤亡的,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给予免费调换,引种七日后,乙方种兔如发生伤亡的,可凭种兔或带有耳号的完整兔皮,交50%的种兔款甲方给予调换等量同性的健康种兔。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诚信合作,双赢发展,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自行终止合同的,应赔偿给另一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条: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三条:本合同期限为二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后可继续签订)。
法定代表人:电话:身份证号:
乙方代表人:电话: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驴养殖篇八
甲方:姓名住址身份证:
乙方:姓名住址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养猪场及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管理使用,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养猪场及菜地两块出租赁给乙方管理使用,租赁期限为十年,每年租金为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支付方式,以每年1月底支付当年的租金。
二、甲方应负责保障乙方水、电、路的畅通,负责协调处理好养殖场周边村民的关系,负责保障乙方正常安全生产。
三、乙方负责现有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交纳税费。负责每年1月底支付当年的租金。租赁期届满,乙方负责将原有的设施及新添增的设施交给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该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双方应自觉遵守并认真履行。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费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该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庄科村小组和村委会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驴养殖篇九
乙方:县乡村,姓名:身份证号:
一、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以下保险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二、乙方责任。
1、养殖户自行养殖协议鸭,单户饲养量不能低于20xx只/批,并向甲方交纳3元/只的押金,依押金条为准。
合同签订只,合同苗只,饲料回收,甲方赠送乙方合格兽药0.3元/只。市场低于按回收,高于合同时,高出部分归冷藏厂所有。
2、乙方必须使用甲方饲料,一经发现使用甲方以外的饲料,合同自行终止。
3、乙方保证单只鸭使用饲料不能低于公斤。
4、甲方负责签订冷藏厂回收合同,并向冷藏厂交押金3元。
5、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起3天后保险价格生效,超42天后保险价格无效,合同终止,在此期间,甲方有权安排卖鸭时间,如乙方不予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甲方回收只数按双方签订数量的98%计算,多出部分按社会鸭收购。
7、乙方饲养合同鸭春秋不低于5.8斤,夏季不能低于5.2斤,低于冷藏规定重量扣款由乙方承担。
8、毛鸭体表要清洁干净,否则甲方有权扣减毛鸭体重,死鸭、残鸭不予收购。
9、售鸭方式:由甲方指定冷藏厂杀胴体,重量依冷藏厂为准。
10、乙方必须要控制药残和疫情疾病,满足消费市场需求,经检验有禽流感或药残超标的,甲方有权拒收。
11、被保险鸭确定出栏时间后,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产,如冷藏厂生产情况可推迟1-2天,对饲养情况不负责任。
12、甲乙双按照确定的出栏计划进行成鸭交售,甲方提供运输车辆和笼具,车到乙方鸭场后,乙方要及时组织装下,不得拖延,产地检疫费和车辆消毒费由乙方承担。
13、装出栏鸭时应注意:抓鸭脖、轻拿轻放,严禁抓腿,如果造成瘀血头、断翅,每只0.5-1.0元。结算方式:有押金满3元/时,售完鸭后10-15日以现金及转款方式结清养殖利润不足3元/只,扣满3元1只后,剩余10-15部分日结清。
三、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鸭超过42天,乙方不予甲方联系,合同自动终止。
2、如遇自然灾害,特大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合同终止。
3、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如出现经济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有权至利津县人民法院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驴养殖篇十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位于____鱼塘(河道、水库、湖面)____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
盏揭曳缴辖坏南视?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____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________。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对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方法。
4.乙方每年捕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承包期届满、鱼塘内不到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____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9.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____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____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鱼,应按总承包款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____元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鱼塘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驴养殖篇十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将崖窑村养牛场租赁给乙方养殖使用。
一、乙方在租赁使用期间必须遵守本辖区内的一切规章制度及崖窑村级组织的领导,随时接受上级领导的检查指导工作。
二、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搞好牛棚维修、水电、及其他设施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牛棚在租赁期间甲方不经乙方同意不可转租第三方,否则乙方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租赁期限为三年,即从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7月20日,每年每栋鸡舍租金为500元,五栋共记2500元,按年交付,每年年初一次交清当年租赁费,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乙方经营。
五、乙方必须搞好鸡场及周围的环境卫生,做到鸡舍干净、环境整洁。
六、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木林乡崖窑村委会负责人:
乙方:黄花乡油府庄村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合同驴养殖篇十二
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通知方式:
(1)甲方接收通知方式。
邮寄地址: 。
收件人: 电话: 。
(2)乙方接收通知方式。
邮寄地址: 。
收件人: 电话: 。
双方应以特快专递或专人递交的方式向对方上述地址发送相关通知。接收通知方拒收、无人接收或未查阅的,不影响通知送达的有效性。一方变更接收通知方式的,应自变更之日起二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确认变更,否则视为未变更。
2.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式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
(2)以特快专递发送的通知应于交予合法快递服务公司发送后的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
3.本合同所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可作为一般商务送达、司法送达(包括仲裁与诉讼等)等各种送达方式之有效联系方式与地址,送达主体可以是甲乙双方,也可以是法院、仲裁委员会等司法行政机关。
合同驴养殖篇十三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诚实守信的原则,乙方自愿与甲方合作,为明确双方的利益和义务,就肉鸡委托养殖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养殖的约定:
1.甲乙双方坚持优势互补、共享成果、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委托养殖;。
2.甲方负责技术指导,鸡苗、饲料、药物等物料供应;。
4.乙方负责养殖的场地、设施和劳动力;。
5.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物料和肉鸡有管理权,并负管理责任,养护应合同规定将委托养殖的肉鸡交付甲方回收。
二、鸡苗、饲料、药物的供应规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优质鸡苗,并由乙方认可,并出具收条。
2.甲方向乙方提供牧慧产农场料,以料场出厂价为准,并出具收条。
3.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药物,并由乙方认可,并出具收条。
三、鸡苗、饲料、药物供应日期
1.甲方在年只,价格元/只。
2.甲方在年吨,价格元。
3.甲方在年元。
四、销售结算:
1.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由甲方收购,乙方不能擅自处理;。
2.收购价格以当日市场价为标准;。
3.甲方回收后,十天内向乙方交付乙方差价。
五、争议的解决。
1.合同已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任何一方因不执行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予赔偿。
2.无论出现任何问题,双方均应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如需公正,公证费用由提出方负担。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毛鸡回收后本合同随之失效。
甲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合同驴养殖篇十四
(以下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xx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为我场员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年,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________.
3.合同期限至于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_.
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职位是_________.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将可能指派乙方于其它职位。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集中休息时间,每批鸡代薪休息四—六天。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同意,有权力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条第(三)项规定限制:
3.鸡群免疫、用药和淘汰鸡只的重要工作日。
甲方:鑫岭养殖场乙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
合同驴养殖篇十五
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应派驻主导养殖技术人员进场,主导养殖技术人员应当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准。在辅助养殖人员的辅助下在合作海域内能够独立的养殖水产。因苗种质量问题或乙方养殖技术导致的水产死亡、生长不佳等问题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乙方派驻的主导养殖技术人员进场后,甲方负责派驻辅导养殖技术人员辅助主导养殖技术人员工作,并由双方共同进行包括养殖圈清圈建设、投苗、喂养、清圈等水产养殖日常工作。乙方向甲方负责提供苗种,并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苗种费用的发票,苗种费用暂不支付。甲方可以派驻巡场检查人员,随时检查养殖圈的使用情况。合作海域内所有固定设施、设备属于甲方所有。
3.责任承担。
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可能对第三方产生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等由双方根据过错承担,若无法确定原因的,则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担。已承担全部责任的一方有权向对方追偿。甲乙双方派驻人员的劳务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
(二)销售及分配。
1.合作养殖水产的捕捞与销售。
(1)捕捞。
所有水产捕捞工作均由甲方渔船进行,且甲方应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捕捞、称重并书面记录等。捕捞水产的重量应由甲方书面确认。
(2)销售。
乙方负责对捕捞完成的水产进行包装、销售。所有销售回款均应打入由甲方开设的以下指定账户:
指定收款账号: 。
开户行: 。
户名: 。
甲方有权保有对指定账户的控制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该指定账户中提款,不得使用其他账户截留销售费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作,享有对全部销售回款的所有权,并就乙方私自提取款项及未进指定账户销售款项享有追偿权。
乙方销售过程中应以乙方名义销售,并承担因为海产品销售可能导致的一切消费者赔偿责任、产品质量侵权责任等对第三方的责任。
甲方在上述合作养殖及合作养殖水产的捕捞与销售过程中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养殖圈建设、苗种费用、喂养、清圈费用均计为:甲方养殖成本。
2.合作养殖水产的收益分配。
合作期限届满后,双方结算销售合作养殖水产的全部收入(以下简称“销售收入”),结算完成后,由甲方负责对销售收入按照如下方法进行分配:
如销售收入小于等于甲方养殖成本,所有销售收入均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苗种费用。
合同驴养殖篇十六
由于政府收回海域使用权的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养殖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作合同,乙方应配合立即无条件撤出合作海域,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将合作海域内所有水产品捕捞,销售完毕后,所得费用按照一方一半的方式分配,互不追究一切违约责任。
(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2.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三十(30)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合同驴养殖篇十七
合同类型:
区 域:客户姓名: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养回收合同肉鸡饲
甲方:河南正友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平等合作的原则,就乙方饲养甲方白羽肉鸡合同回收一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保证金
1、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最后一批鸡只未出栏,本合同自动延长到乙方出栏为止。
2、合同保证金:为体现甲、乙双方合作的真实性,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按订购合同数量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 元。
3、乙方合同到期后,如果自愿继续合作,本合同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下一合同期间;如乙方书面提出终止合同,在乙方交鸡后7日内,甲方将返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二、饲养地点
1、饲养地点:市
/组笼(笼养),饲养数量只。合同期限内,乙方不能变更饲养地点,否则视为第三方饲养,此合同同时作废。
三、饲料
1、乙方承诺全程使用甲方指定的全价配合饲料。
2、全价饲料使用标准:1#料 1公斤/只;2#料 使用至出栏。饲料价格3600元/吨。
3、乙方在饲养期间需要提前3天定料,如因乙方定料时间延误导致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断料,导致损失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饲养期间不得擅自使用非甲方饲料;不得向甲方饲料中添加其他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物质;否则甲方有权按违约处理。
5、最低料肉比标准:下表为棚前检斤最低料肉比标准,到场料肉比按此标准提
实际料肉比低于标准料肉比时,少用部分饲料,乙方向甲方返还800元/吨,从乙方肉鸡回收款中扣除。
四、动保产品及药物残留
1、乙方在饲养期间,必须全程使用甲方或乙方代理人的动物保健产品。每只鸡动物保健产品最低使用标准不得低于1.2元/只。低于此标准,甲方有权在毛鸡款中直接扣除。
2、如乙方私自用药,导致药物残留超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四、 鸡雏
1、 鸡苗价格4.10元/只,乙方在入雏前7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入雏时间、数量;并向甲方缴纳雏款。甲方依据乙方缴纳雏款时间定雏,并提前3天,通知乙方入雏时间、数量,鸡雏供应厂家等相关信息。
2、 甲方规定合同鸡雏价格指混合雏,如甲方提供鉴别公鸡(指公鸡比例不低于75%),鸡雏价格上调0.5元/只。
3、 甲方通知乙方入雏时间后,乙方不得随意退定雏,否则甲方有权扣罚合同保证金,合同自动终止。
4、 鸡雏数量确认:甲方保证鸡雏102只/箱(含路耗),乙方可以按入雏数量5%进行现场抽检,但抽检时,鸡雏运输司机必须现场确认。
5、 甲方有权依据乙方定雏数量,在入雏时浮动5%,乙方不得有异议。
6、 鸡雏品质约定:鸡雏平均体重在36克以上为合格(种鸡周龄29周以上)。前7天死亡数量不得超过2%,超出2%以上部分由甲方承担,但死亡数量必须有死雏或鸡爪为证。如乙方认为鸡雏品质有问题,应在入雏后4天内电话通知甲方业务人员,7天内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人员现场确认后,确实是鸡雏品质问题,甲方承担死亡超出2%以上部分。如果因乙方饲养管理不当导致死亡(如湿度、温度不合适;药物、煤气中毒;同一批鸡雏60%以上客户没有问题;乙方弃养),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 运输
1、 饲料运输:300公里以内,饲料运费由乙方代理人承担;300公里以上,乙方代理人可以适当向乙方收取超出标准部分的运费,收取上限为50元/吨。
2、 毛鸡运费:因棚前检斤,毛鸡运费由甲方承担。
3、 鸡雏运费:甲方负责将鸡雏运输到乙方鸡场,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 毛鸡回收
1、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申请,申请时应说明出栏时间、数量、平均体重,以便甲方安排车辆。
2、 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方出栏具体时间、车辆信息。确定出栏后,乙方不可以拒绝出栏,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3、 毛鸡出栏其他事项约定:a、乙方负责抓鸡、装车,并保证车辆安全离开鸡场;b、每车装车时间不得超过2.5小时(360笼),乙方要确认毛鸡车到场、离场时间是否相符,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毛鸡车晚点,其扣罚由乙方承担,因毛鸡车原因,造成晚点,扣罚由毛鸡车承担;c、抓鸡前,乙方要向甲方检斤员出示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合同与身份证复印件姓名要相符;d、检斤单上客户签字栏,签字姓名要与合同姓名相符,否则甲方有权视为市场毛鸡。
4、 毛鸡车进场晚点,每分钟扣罚10元。
a、 单只3斤以下,甲方拒绝回收。
b、 有鸡痘、皮炎、烂抓毛鸡,乙方要随毛鸡车进场,确认比例。
烂爪:按检出比例计算,扣罚0.2元/公斤。例如交鸡6000只,均重3公斤,检出比例为20%。扣罚金额为6000*3*20%*0.2=720元。
如乙方不到场确认,则按甲方屠宰场检出比例为准,甲方以检出比例扣罚,乙方不得有异议。
6、 毛鸡出栏时,乙方应提供如下手续:检疫证、自产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七、 毛鸡结算:
1、 乙方在毛鸡出栏后3天内,到甲方财务核对账务,办理毛鸡结算手续。延迟一天,扣罚50元。
2、 办理毛鸡结算时,乙方应提供如下手续:附件一:肉鸡单批饲养回收
协议、棚前检斤单原件、入雏凭证、饲养手册、料票及转料单。
3、 付款:乙方办理完毛鸡结算之日起,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毛鸡款,逢节假日顺延。
八、 各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a、 甲方有权定时对乙方的饲养条件、管理水平和信誉等级进行评估,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不符合国家农业部、甲方饲养场规范等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整改应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损失由乙方承担。
b、 甲方有权根据疫病控制需要及药物残留检测规定,对乙方饲养场中的鸡只随机抽取血样、肉样,进行疾病和药物残留进行检测,乙方不得拒绝。
c、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肉鸡饲养管理、动物保健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专业咨询服务及不定期饲养管理技术培训。
d、 甲方按肉鸡回收计划,回收乙方饲养的合格肉鸡。
e、 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技术服务,但甲方不承担相应损失。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a、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饲料、鸡雏进行数量的验收。
b、 乙方有权监督检斤和结算方式。
c、 乙方有义务依照本合同各项约定履行养殖责任。
3、 违约责任
a、 乙方私自掺入非合同肉鸡、鸡雏、饲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
b、 乙方私自外售合同肉鸡,甲方视为乙方违约。
c、 乙方弃养,甲方视为乙方违约。
d、 当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扣留乙方合同保证金;降价(或按市场价)回收该批肉鸡。甲方有权选取上述方式之一,对乙方进行违约责任追究。
九、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解除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2、 因自然界不可抗拒的因素,如火灾、地震、水灾等,使当事人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受灾乙方在遭受损失后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受灾方不承担对方经济损失责任。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十一、乙方自愿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合同驴养殖篇十八
1.名称及品种:_________。
2.产品数量:_________只(其中种鹅雌雄比例为3:1)。公鹅_________只,母鹅_________只。
第二条 销售种鹅日期及价格。
1.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保证供给乙方所订种鹅_________只。
2.合同约定每只种鹅_________元。总计_________元。
3.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购鹅款的20%作为定金,合计_________元。
第三条 受精蛋、成鹅的标准及价格
1.乙方在种鹅产蛋后,可以自行孵化、自行放养。放养到90天以上,成鹅体重达_________市斤以上时(不含病、弱、残),甲方按每市斤_________元回收。乙方因故不再养殖种鹅时,甲方以每市斤_________元回收。
2.甲方供给乙方种鹅所产受精蛋甲方以每枚_________元回收。
第四条 交货及结算办法
1.乙方按约到甲方取种鹅时,一般采用现金结算,如采用银行票据结算时需要款到甲方帐户后方可取鹅。
2.甲方在回收乙方的成鹅时,实行现款交易,收货付款。受精蛋按约定方法检验合格后付款,合同范本《白鹅养殖合同》。
3.需要甲方提供运输工具时,乙方必须派人押运,运输费用及风险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约定的,如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的,甲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1—20%的幅度)偿付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提货或中途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提货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如需提前提货,须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提货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和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 优惠条件
1.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朗德鹅养殖和孵化技术服务。如乙方需深加工(填鹅、屠宰、分割)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营业额5%的技术服务费。
2.乙方养殖的成鹅可以纳入甲方的销售网络或由甲方代销。销售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支付销售额的15%作为甲方的网络服务费或代理费用。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驴养殖篇十九
合同编号: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1、饲养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共 天。
2、乙方自愿饲养数量为 只,合计只并定向出售给甲方。
4、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元/只押金,共 元,。此押金款在毛鸡回收率在90%全部退还;未达到90%时,按照实际只数退还押金。
1 毛鸡回收实行甲方棚前过磅或乙方自送两种方式进行
2 乙方自送鸡按照合同鸡胴体出成指标倒推算毛鸡重量。
3 乙方自送毛鸡到甲方,运费按甲方宰杀计划按时装车出发,因道路,天气等原因不能进车时,由乙方负责倒运,若导致计划放空乙方承担0.2元/只的放空费,装车时应轻拿轻放,不合格鸡(死鸡、残鸡、小鸡等)严禁装笼,在鸡装笼时,要排放均匀,不能有挤压和仰卧现象,抓鸡时不得抓翅、抓腿,一律双手抱着抓。如不按要求抓鸡,在宰杀前出现残翅、残腿、断爪和淤血现象,将追究甲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4乙方须按最早出栏日期提前三天向甲方报出栏计划,回收日期以甲方确定日期为准。乙方提报计划经甲方确定后,不得私自退计划,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1 甲方回收率不超过90%,超出部分按当天市场价回收,回收只数以生产胴体只数统计数据为准。
2 当毛鸡平均只重高于5市斤时,超出部分按当天市场价回收(超出部分=总重量-乙方当天回收毛鸡总数*5);当平均只重低于4市斤时,按照甲方标准结算。
3 乙方当天毛鸡平均只重符合甲方要求但其中有部分不在范围之内,如不符合要求比例在2.5%以内,当天结算金额和结算重量都按正常价格和重量结算;如超过2.5%,超出部分的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鸡只按照公司标准结算,不符合要求的鸡只数量及重量以甲方生产胴体数量及重量为准,结算价格以甲方标准结算。 4乙方当天毛鸡平均只重不符合甲方要求但其中有部分不在范围之内,但平均重量在3.7市斤以上,低于3.4市斤比例在5%以内,按照甲方现行结算标准结算,如乙方鸡只低于3.4市斤比例在5%以上,超过部分结算价格在甲方标准的基础上再下浮0.03元/斤;鸡只数量及重量以甲方生产胴体数量及重量为准,结算价格以甲方标准结算。
1甲方应保证如期回收乙方饲养的`合格毛鸡,根据乙方出栏计划,按时装车,如因乙方原因耽误装车造成的运输费用损失和误工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因雨雪天路滑,汽车不能靠近鸡舍,由乙方负责倒运装车,倒运费甲方自负。
甲方不承担损失
3乙方场内或鸡舍内不得存养合同以外的雏鸡或其他鸡只,一经发现根据情节给予处罚,并将该批鸡降价收购。
4、乙方出栏时提前10小时停食,提前两小时停水、保持鸡体干燥,如不按规定停食、停水,在屠宰时发现嗉中有食,乙方将按抽检出的每只鸡的实际食量的5倍从每只鸡中扣除。
5甲方义务为乙方提供肉鸡饲料管理技术和疾病防治技术,协助解决乙方饲养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6、乙方应在成鸡出栏前一天到当地兽医检疫部门开具产地检疫证明,检疫费由乙方承担,无检疫证明不回收成鸡,并承担相应的车辆运费损失车辆消毒证明,养殖户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号码,养殖户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有效。
对发生疫情伤亡过大或遇到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而无法履行合同,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确定后备案处理(注:乙方须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处理文件方可处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7棚前过磅称重在乙方所在地,由乙方准备磅称。(磅称须由技术监督部门
验证合格)。
1、乙方防疫、消毒和预防治疗用药必须来源于公司,禁止滥购乱用非公司指定的药品,发现病情应立即告知公司技术服务人员,在技术员的指导下用药。
2、毛鸡进厂时,甲方将对乙方饲养的肉鸡提取样品,并标明饲养单位及编号,然后低温冷冻存放,每20天集中检验一次,检验不合格的,由甲方承担本批检验费用及经济损失,并按合同约定的药残价格处理。
1甲方须持现款购雏购料,乙方在成鸡回收后按本合同约定之价格15日内付毛鸡总款额的50%,其余的50%(作为药控保证金)30日内全部付清,结算地点***。
2、结算时,给予冬季取暖和夏季降温补贴,冬季时间从每年的11月30日至第二年的3月10日,在此期间饲养的肉鸡,按实际饲养天数每只鸡(按出栏成鸡数计)每日给取暖补助0.01元,夏季从7月15日起到8月30日止,按饲养进入天数,每只鸡每日给降温补贴费0.005元。
1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任何一方因不执行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予赔偿,并且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2无论出现任何问题,双方均应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提出方负担。
4 出栏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5乙方必须在出鸡期限内出鸡,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收,如乙方私自外卖,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2.0元/只违约金。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鉴字之日起生效,毛鸡回收付款后本合同随之无效。
3、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有限公司
甲方: 乙方: 地址:
电话: 日期:电话: 日期:
合同驴养殖篇二十
为共同促进养兔业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走向共同致富的道路,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回收合同条款:
1. 甲方供种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供种兔:品名_______,_______组,公母比例_____,每___只一组,每只体重在4市斤以上,甲方确保为无病残的健康种兔。
第二条:本合同种兔款为____元/组,共___组,合同总款金额共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二、甲方回收乙方商品兔标准及价格
第一条:不分公母,无病残,无残毛损皮,避开换毛期,每只体重在4.5市斤以上。第二条:按市场价每市斤高于2角钱回收,肉兔最低保护价为5元/市斤,獭兔最低保护价为10元/市斤,乙方必须提前两天报计划。
第三条:甲方按计划收购乙方健康活兔,一次收购市区内80只,市区外150只,县区外300只,甲方按实际回收重量结算兔款,现金支付,确保乙方利益。
三、服务与管理
第一条:乙方所购需的饲料、疫苗(依甲方提供的`免疫程序)需提前3日通知甲方。甲方在路程远近及所付费用,在3日内送至乙方所在地。
第二条:乙方引种之日起,七日内如乙方种兔发生伤亡的,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给予免费调换,引种七日后,乙方种兔如发生伤亡的,可凭种兔或带有耳号的完整兔皮,交50%的种兔款甲方给予调换等量同性的健康种兔。
四、履行责任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诚信合作,双赢发展,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自行终止合同的,应赔偿给另一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条: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三条:本合同期限为二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后可继续签订)
法定代表人:电话:身份证号:
乙方代表人:电话: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