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退伍申请书(通用12篇)
总结是经验的结晶,是成长的记录。在总结中可以适当运用图表、数据等形式,提高内容的直观性和可读性。以下是一些总结写作技巧和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义务兵退伍申请书篇一
敬爱的中队党组织:
一年一度的老兵复退工作又要开始了,穿上军装五年的我今年很不幸的也将面临这个问题;而我之所以要称之为一件很不幸的事,是因为自从我穿上军装的那一天起,就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也会脱下它,更不愿意去接受脱下它重新变为一名老百姓的事实,不至是我,我想任何一个当过兵的人都会有这种感觉;直至今天我还觉得也许我生来就是要穿军装的。我热爱部队,军营,也坚信雷厉风行的作风,钢铁般的意志只有军人才能将之发挥的淋漓尽致。但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部队的建设与发展需要不停的注入新鲜的血液,还有当我从主观上的不愿意走回到客观现实上来,我也深知:军营不能一直呆下去,军装也不可能穿一生,热爱它就要关心它,就要为它的前进发展喝彩。明白了这些以后,就更加的坚定了我参与地方建设的信心。
今天,当我郑重的向组织提出这份离队申请的时候,我的心情是非常复杂的。那份不舍与留恋只有同样面临这个问题的战友才能体会的出来。此时此刻我想了很多,想起了组织五年来的培养,想起了领导五年来的关心,更想起了五年的`战友情谊,再一次用心去体会那份欢笑伴着汗水的感觉。
最后,请组织审查并批准我的离队请求,如果我的请求被批准,也请组织放心,在这最后的日子里,我将以我全部的热情来认真的对待上级和组织赋予我的任务,以最高的标准来完成它,不给领导和组织添麻烦,服从安排,听从调谴,不虎头蛇尾,做到穿着军装1分钟,就要干好60秒,给自己也给部队一个美好的记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一路本站。
20xx年10月7日。
义务兵退伍申请书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
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空处理我的这份退伍申请书,我名叫杨冬冬,20xx年参军,在湖南省耒阳市武警8733部队服役,现是一级士官。入伍以来我一直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特别是领导的关怀,使我犹如初生的禾苗茁壮成长。现在我想努力寻找更适合自己的社会位置,更好地回馈社会,服务人民,并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经过再三考虑,我认为退伍是最好的选择,理由有如下三点:
部队是个炼人的地方,炼出的人才要及时放置到其适合的位置上去,这样才能显示出人才的应用价值,使其能够为社会的发展更好的服务,实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社会培育出更多的优秀人才。我在部队这几年的学习和锻炼之后,自认为已经有能力和条件去更广阔的社会上创造社会价值,回报党和人民对我的培育之情。
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更不应该安于现状,而是要敢想敢拼,敢作敢当。我一直有一个信念,那就是靠自己的努力打拼出一份真正属于自己的事业。部队生活对我来说,已经有些单调而安逸了。选择退伍,换一种生活环境和生活模式,新鲜而有激情,我会为自己的人生理想打拼。
我是家里的独生子。在部队的这几年,家里全靠父母撑着,很辛苦。特别是父亲马上要做切肾手术,爹爹又得了肺吸水。如今我已长大,该回家承担起本该在我肩上的家庭责任,给劳累的父母一点安慰和休息时间了,奶奶和外婆早已步入古稀之年,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很想在有生之年能够看到我有所成就,我也很想早日回家多陪伴她们,以偿她们多年来对我的养育之恩和思念之情。总之,现在家里真的很需要我,我不能不顾及这份沉甸甸的亲情和家庭重任,我得回家!
以上所说都是我的肺腑之言和真实情况,望领导能够体恤我的苦心和难处,同意我申请退伍的请求,我将感激不尽。
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一路本站。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义务兵退伍申请书篇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
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空处理我的这份退伍申请书,我名叫杨冬冬,20**年参军,在湖南省耒阳市武警8733部队服役,现是一级士官。入伍以来我一直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特别是领导的关怀,使我犹如初生的禾苗茁壮成长。现在我想努力寻找更适合自己的社会位置,更好地回馈社会,服务人民,并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经过再三考虑,我认为退伍是最好的选择,理由有如下三点:
部队是个炼人的地方,炼出的人才要及时放置到其适合的位置上去,这样才能显示出人才的应用价值,使其能够为社会的发展更好的服务,实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社会培育出更多的优秀人才。我在部队这几年的学习和锻炼之后,自认为已经有能力和条件去更广阔的社会上创造社会价值,回报党和人民对我的培育之情。
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更不应该安于现状,而是要敢想敢拼,敢作敢当。我一直有一个信念,那就是靠自己的努力打拼出一份真正属于自己的事业。部队生活对我来说,已经有些单调而安逸了。选择退伍,换一种生活环境和生活模式,新鲜而有激情,我会为自己的人生理想打拼。
我是家里的独生子。在部队的这几年,家里全靠父母撑着,很辛苦。特别是父亲马上要做切肾手术,爹爹又得了肺吸水。如今我已长大,该回家承担起本该在我肩上的家庭责任,给劳累的父母一点安慰和休息时间了,奶奶和外婆早已步入古稀之年,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很想在有生之年能够看到我有所成就,我也很想早日回家多陪伴她们,以偿她们多年来对我的养育之恩和思念之情。总之,现在家里真的很需要我,我不能不顾及这份沉甸甸的亲情和家庭重任,我得回家!
以上所说都是我的肺腑之言和真实情况,望领导能够体恤我的苦心和难处,同意我申请退伍的请求,我将感激不尽。
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一路本站。
日期:20**年**月**日
义务兵退伍申请书篇四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xx年12月入伍,xx警衔,现任xxx中队xxx员,因为家庭的原因,我郑重向组织和领导提出退出现役的申请。现将我的实际困难向组织汇报如下:我祖籍xx,家乡是一个地处山东半岛内陆经济很不发达的小地方。我家境贫寒,父亲母亲都是普普通通的农民,年幼时母亲因病去世,父亲艰辛地支撑这个家,长期的劳累给父亲带来了身体的严重疾病,为了减轻父亲的负担,我早早放弃了学业,开始打工赚钱贴补家用。2002年报名入伍我来到了黑龙江,成为了一名消防战士。
转眼在部队已经十个年头了。xx年经部队批准,我结婚成家了,爱人是xxx居民,没有正式工作四处打工,去年我儿子出生了,妻子由于怀孕时营养不良和工作生产后身体一直不好,单亲家庭的我没有母亲可以帮忙照看孩子,孩子全靠妻子一人照料,作为丈夫我长期在外地,家里什么事情都照顾不上,而且妻子身体还不好,每当孩子生病时,她那种焦急的心情没人能体会,而我却不能尽到做父亲的责任。我能体会到她自己带孩子的艰辛,作为丈夫我愧对妻子,作为父亲我愧对孩子,所以我意识到这个家迫切需要我,我必须去支撑之个家了,我要对家庭负责,对父母尽孝,让老人安享晚年,让家人生活越来越好。
以上各种因素交织在一起,我在精神上已经不堪重负,几乎到了一种一触即发的临界状态,所以,我在此郑重向组织提出退伍申请,并肯求组织批准我的申请,我没有别的奢求,只想通过再次的努力能够做一些社会上大多数人认为有价值的事,能够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来照顾家庭和孩子,能够把家乡年迈的父亲接到身边来尽一点迟来的孝道,能够生活不再艰辛而像大多数人那样过平凡而幸福的生活,而这些并非奢求的`愿望以我现在的情况是绝无法实现的。
这是我的实际情况,恳请领导批准我的请求!
此致
敬礼!
义务兵退伍申请书篇五
尊敬的领导、敬爱的党组织:
你们好!
我叫xx,现在在xx服役,x年x月我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怀着非常激动的心情步入了火热的军营,穿上了这身橄榄绿军装,实现了由一名地方青年向一名革命军人的转变,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战士。
入伍四年来,在党组织的培养下和部队各级领导的教育、关怀下,在部队这个大家庭里,一步步成长了起来,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逐步形成,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为我将来的人生旅途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这四年间,我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部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积极工作,为部队的全面建设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作为党的儿女,我遗传了父母勤劳朴素的美德。工作中我踏踏实实,兢兢业业,从不偷懒;生活中我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与同志们和睦相处,从未争执;学习上我知难而进,有一种紧迫感、危机感。
来xx工作以来,由于自己不能适应环境的改变,工作上没有做出什么成绩,平平淡淡。可单位领导对我却格外的关照,对于组织和领导的关爱,我铭记在心,在此以表谢意!
随着我军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科技含量的不断提高,我越发感到自己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不足。而面对来自于家庭的和自身的实际困难,我感到自己已不适应在部队继续服役。
鉴于自己的实际情况,站在对部队高度负责的角度考虑问题,为顾全大局,不影响部队的整体建设,因此,我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退出现役,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如果组织能批准我的申请,我将争取做到退伍不褪色,永葆革命军人品质,为部队的全面建设再立新功。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看了。
义务兵退伍申请书篇六
尊敬的各位首长:
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空我的这份退伍申请书。我是xxx,在xxx部队工作工作了长达n年之久。期间,感谢的辛勤栽培和谆谆教导,使我在人生中的关键时期学会了受益终身的东西,了的技能和本领,也产生了新的大胆想法。
入伍,我从懵懂的青年逐渐成长为一名坚毅的军人。部队的管理和训练,使我养成了的生活习惯和坚韧的性格,并锻炼出了强健的体魄;定时的思想素质教育工作更是了我的思想觉悟和道德素质。在和培育下,我犹如初生的禾苗茁壮成长。得泉思报,党培育了我,我该努力寻找到适合的社会位置,地回馈社会,服务,并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再三考虑,我退伍是最好的选择,理由有如下三点:
一:从社会利益角度来讲:部队是个炼人的地方,炼出的人才要放置到其适合的位置上去,才能显示出人才的应用价值,使其能够为社会的发展的服务,党全心全意为服务的宗旨,也炼人的平台有足够的空间接纳新的学习人员,为社会培育出更多的优秀人才。我在部队这几年的学习和锻炼之后,自有能力和条件去更广阔的社会上社会价值,回报党和对我的培育之情了。
二:从个人价值角度来讲:人生苦短,要抓住机遇努力寻找到适合的社会位置,人生理想和个人价值,的人生才有价值和意义。新时代的年轻人,更不应该安于现状,而是要敢想敢拼,敢作敢当。我一直有信念,那靠的努力打拼出一份真正属于的事业。部队生活对我来说,有些单调而安逸了,再待下去会消磨掉我的锐气和意志,激流勇退,选择退伍,换生活环境和生活模式,新鲜而有激情,给你个利于我为的人生理想打拼。我相信,只要肯努力和,我会的。
三:从家庭关系角度来讲:我是家里的独生子。在部队的这几年,家里全靠父母撑着,很辛苦。如今我已长大,该回家承担起本该在我肩上的家庭责任,给劳累的父母一点安慰和休息了,奶奶和外婆步入古稀之年,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很想在有生之年能够看到我成就,我也很想早日回家多陪伴她们,以偿她们多年来对我的养育之恩和思念之情。总之,现在家里真的很需要我,我不顾及这份沉甸甸的亲情和家庭重任,我得回家!
所说我的肺腑之言和情况,望能够体恤我的苦心和难处,同意我申请退伍的请求,我将适合的位置上去,这样才能显示出人才的应用价值,使其能够为社会的发展更好的服务,实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也保证这个锻炼人的平台有足够的空间接纳新的学习人员,为社会培育出更多的优秀人才。我经过存部队这几年的学习和锻炼之后,自认为已经有能力和条件去更广阔的社会上创造社会价值,回报党和人民对我的培育之情了。
二、从实现个人价值的角度来讲:人生苦短,要抓住机遇努力寻找到适合自己的社会位置,实现人生理想和个人价值,这样的人生才更有价值和意义。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更不应该安于现状,而是要敢想敢拼,敢作敢当,我一直有一个信念,那就是靠自己的努力打拼出一份真正属于自己的事业。部队生活对我来说,已经有些单调而安逸了,再待下去可能会消磨掉我的锐气和意志,激流勇退,选择退伍,换一种生活环境和生活模式,新鲜而有激情,我会尽全力为自己的人生理想打拼,我相信,只要肯努力和坚持,我一定会成功的。
三、从家庭关系角度来讲:我是家里的独生子,在部队的这几年,家里全靠父母支撑着,很辛苦,父母亲现在的身体状况也不是很好,由于父亲脑出血留下偏瘫,生活不能自理。母亲有心脏病,身体也不好,无法照顾偏瘫的父亲。并且父母都是下岗工人,无经济来源,很需要我回到他们身边为他们撑起一片天,如今我己长大,该回家承担起本该落在我肩上的家庭责任,给劳累的父母一点安慰和休息的时间,奶奶和爷爷早已步入古稀之年,身体状况也是每况愈下,很想在有生之年能够看到我有所成就,我也很想早日回家多陪伴他们,以偿还他们多年来对我的养育之恩和思念之情。
总之,现在家里真的很需要我,我不能不顾及这份沉甸甸的亲情和家庭重任,我得回家!以上所说的都是我的肺腑之言和真实情况,望领导能够体恤我的苦心和难处,同意我申请退伍的请求,我将感激不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义务兵退伍申请书篇七
作为退伍义务兵,如何从“退伍老兵”顺利的在“职场新秀”来个华丽的转变?下文是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条。
为了做好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退伍义务兵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下列人员:
(一)服现役期满(包括超期服役)退出现役的;。
(二)服现役期末满,因下列原因之一,经部队师级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
(1)因战、因公负伤(包括因病)致残、部队发给《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的;。
(3)部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
(5)国家建设需要调出部队的。
第三条。
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必须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安置工作的情况设置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或者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办理退伍义务兵安置的日常工作。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设在民政部门,人民武装、计划,劳动人事等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民政部门做好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
第五条。
接收退伍义务兵时间,按照国务院、当年的规定执行。因气候或地理原因,经国防部批准提前或者推迟退伍的,可相应提前或推迟接收。
第六条。
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认真组织接待。
第七条。
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三十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
介绍信。
到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向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报到,凭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
第八条。
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由当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按下列规定安置: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下同)以上的,应当安排工作;。
(三)对有一定专长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推荐录用;。
(四)各用人单位向农村招收工人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义务兵。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超期服役的退伍义务兵和女性退伍义务兵,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第九条。
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办法,各接收单位必须妥善安排。
具体安置按下列规定办理:
(二)在部队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以上的,安排工作时,应优先照顾本人志愿。
(四)在部队被培养成为有一定专业和特长的,安排工作时,应当尽量做到专业对口;。
(五)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在部队或者退伍后待安排期间犯有刑事罪(过失罪除外)被判外有期徒刑以上处罚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负责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第十条。
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原是城市户口的,由原征集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原是农业户口的,原征集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第十一条。
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对于因残,因病不能坚持八小时工作的,原工作单位应当按照对具有同样情况的一般工作人员的安排原则予以妥善安置。退伍义务兵原工作单位已撤销或合并的,由上一级机关或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安置。
第十二条。
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末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当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
第十三条。
退伍义务兵报考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对在服役期间家庭住址变迁,退伍时要求到父母所在地落户安置的,经父母所在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证明,应当允许。但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十五条。
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第十六条。
退伍义务兵接到安排工作的通知后,逾期半年无正当理由,并经多次教育仍不报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再负责安排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第十七条。
本条例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58年3月17日《国务院关于处理义务兵退伍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退伍义务兵是指退出现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下列人员:
一、服现役期满退出现役的义务兵;。
二、服现役期未满,因下列原因之一,经部队师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1)应战、因公负伤(包括因病)致残,部队发给《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2)经驻军医院证明,患病基本治愈,但不适应在部队继续服现役以及精神病患者经过治疗半年未愈的;(3)部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4)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市辖区民政部门和人民武装部证明,需要退出现役的;(5)国家建设需要调出部队的。
作为退伍义务兵,如何从“退伍老兵”顺利的在“职场新秀”来个华丽的转变?其实这很简单。退伍义务兵学习二手车鉴定评估,进入二手车这个行业,是很不错的选择。目前二手车这个行业异常火爆,也是我国大力扶持的行业,而要进入二手车这个行业,拥有一个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证书是必不可少的。我国的二手车鉴定评估不再局限于二手车产权交易,已经扩展到二手车的纳税、保险、抵押、典当、司法鉴定等非产权交易,因而二手车评估的外延大大扩张,人才需求也日益膨胀。拿上海来说,有强生、永达、东昌、宝钢、和平等众多二手车公司,此外典当、保险和拍卖公司也是多不胜数,这些企业都需要一批有经验和知识技能的二手车评估师。然而,行业内专业人才极度匮乏,上海作为全国最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之一,仅拥有150多位持证二手车评估师。何谓二手车评估师?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手车评估师》职业标准中的职业定义,二手车评估师是运用目测、路试及借助相关仪器设备对二手车的技术状况进行综合检验和检测,结合车辆相关文件资料对二手车的技术状况进行鉴定,并根据评估的特定目的,选择适用的评估标准和方法进行二手车价格评估工作的专业汽车评估人员和管理人员。所以,退伍义务兵加入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这个行业,是完全正确的选择。
义务兵退伍申请书篇八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领导这几年对我的培养和关心,也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空处理我这份退伍申请书。在此服役期间感谢领导的辛勤栽培和谆谆教诲,使我在人生的关键时期学会了很多受益终身的东西,掌握了一定的技能和本领。
20xx年入伍至今,我从一个懵懵的青年逐渐成长为一名坚毅的军人,部队严格的管理和训练,使我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坚韧的性格,并锻炼出了强健的体魄,领导对我的关心和培养我不会忘记,但由于家庭关系和个人原因,迫使我离开部队。在部队的这两年,我的两个姐姐分别考上了大学,由于姐姐们都没填报好志愿,一个读了民办学校,一个读了独立学院,学费都很高。我来自农村,我的父母靠着自己的`双手每天起早贪黑地干活,为了两个姐姐的生活费和学费,他们比别人辛苦很多。如今我的父母年纪也大了,身体没以前那么好了,所以我想回家承担起本该在我肩上的家庭责任,给劳累的父母一点安慰和休息时间,所以我很希望领导能准予我退伍回家,减轻我父母的负担,让两个姐姐安心念完大学,把书读好。
经过这两年的军营生活,我渐渐发现,我的性格不太适合部队的要求。由于我容易受外界影响,也常常情绪化。所以我的脾气一直不是很好,也时不时犯错误。我做事缺少耐心,总是坚持不下去,还常常太相信自己,所以经常犯认为理所当然的错误。在部队当司机,我很光荣,但是我还很不合格,我深深知道,自己身上有很多的不足,所以我在这里,提出申请退伍,望领导给予批准。
离开部队后,我会把在部队中的工作热情一如既往的投入到地方的工作中,继续为祖国建设做贡献,以前是保卫祖国,现在是建设祖国。部队的经历也让我在今后的人生中得到宝贵的工作经验和美好回忆。
特此申请退伍,望领导给予批准。
此致
敬礼!
20xx年xx月xx日。
义务兵退伍申请书篇九
、敬爱的党
组织:我叫xxx,现在xx队,20xx年12月我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怀着非常激动的心情步入了火热的军营,穿上了这身橄榄绿军装,实现了由一名地方青年向一名革命军人的转变,成为了一名边防战士。
入伍两年来,在
党
组织的培养下和部队各级领导
的教育、关怀下,在部队这个大家庭里,一步步成长了起来,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逐步形成,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为我将来的人生旅途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这两年间,我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部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尊重领导
,团结同志,积极工作,为部队的全面建设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作为
党
的儿女,我遗传了父母勤劳朴素的美德。工作中我踏踏实实,兢兢业业,从不偷懒;生活中我尊重领导
,团结同志,与同志们和睦相处,从未争执;学习上我知难而进,有一种紧迫感、危机感。对我却格外的关照,对于组织和领导
的关爱,我铭记在心,在此以表谢意!随着我军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科技含量的不断提高,我越发感到自己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不足。而面对来自于家庭的和自身的实际困难,我感到自己已不适应在部队继续服役。组织提出申请,申请退出现役,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如果组织能批准我的申请,我将争取做到退伍不褪色,永葆革命军人品质,为部队的全面建设再立新功。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义务兵退伍申请书篇十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所称退伍义务兵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下列人员:
(一)服现役期满(包括超期服役)退出现役的。
(二)服现役期未满,因下列原因之一,经部队师(含旅)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
(1)因战、因公负伤(包括因病)致残,部队发给《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的;。
(3)部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
(5)国家建设需要,调出部队的。
(三)服现役期未满,因下列原因之一,经部队师(含旅)以上机关批准并作出书面决定,以提前退出现役处理的:
(2)入伍后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期满后不宜留队的;。
(3)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布缓期执行,考验期满不宜留队的;。
(4)被处劳动教养,期满解除劳教后,不宜留队的;。
(5)图谋行凶、自杀或搞其他破坏活动,留队确有现实危险的。
第三条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必须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的领导。
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下设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安置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设在民政部门,负责办理退伍义务兵接收、安置的日常工作和有关事宜。有关部门应当协助民政部门做好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
退伍义务兵安置所需经费,由各级民政部门列入当年预算,财政部门统筹安排。
第五条接收退伍义务兵的时间,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当年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义务兵退伍期间,各级人民政府应负责做好接待工作,办理食宿和中转事宜。交通运输部门要保证其优先乘车和托运行李。退伍义务兵回到征集地时,当地人民政府要及时作出安排,热情欢迎,亲切接待。
第七条退伍义务兵离队前,所在部队应将其档案通过机要邮递或派人送交原征集地安置部门。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三十天内到安置部门报到,接收后到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手续,凭安置部门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凡本人自带档案、档案不全或有重大误差者,安置部门不予接收。
第八条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按下列规定安置:
(一)对确无住房或严重缺房而自建和靠集体帮助又确有困难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经费帮助解决住房问题。
(二)对军地两用人才,要本着热情帮助,积极推荐,立足当地,不包分配的原则开发使用。
(三)各用人单位向农村招工时,应优先录用超期服役、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和女性退伍义务兵,在录用年龄规定上可根据其军龄相应放宽。
(四)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下同)以上和获得中央军委、大军区批准授予的荣誉称号并授有一、二级英雄模范奖章的退伍义务兵,其立功奖章、立功受奖证书、奖励登记表、立功受奖通知书和立功喜报等证件齐全,由县一级安置部门审查,报地、市安置部门批准后,可予安排工作。退伍后补办立功证明手续的,一律无效。
(五)个别军龄满六年,超期服役期间批准结婚且配偶为城镇全民、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或本人在十二岁以前失去父母的确实表现好的退伍义务兵,由县一级安置领导小组审查,报地、市安置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予安排工作。
第九条原是非农业户口,符合安排工作规定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和按生产、工作需要集中安置相结合的办法安排工作。
(一)每年退伍义务兵的安置计划由省计划委员会、劳动厅和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根据需要在城镇安置工作的退伍义务兵的数量,结合各地区、各行业安置的可能,分地区,按系统编制下达接收安置计划,各地、市、县和各有关部门必须按计划完成安置任务,在省安置计划未下达前,凡按规定应在地、市、县属单位安置工作的,可以先予安置,待省计划下达后统一结算。
(二)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应尽可能发挥专长,照顾志愿。
(三)符合本《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妥善安置;属于第二条第三项作提前退役处理的(过失犯罪除外),和服满现役但因在部队或退出现役待分配期间犯罪被判处徒刑的退伍义务兵,由安置部门接收后,介绍到所在街道办事处,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不享受退伍义务兵待遇。
(四)有关部门面向社会招收职工时,应允许待分配期间符合招收职工条件的退伍义务兵报考。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和超期服役的退伍义务兵应给予适当照顾,优先录用。
(五)各接收单位对分配的退伍义务兵应及时接收,妥善安排,不得推拖、拒绝。延期接收的,由接收单位或延误单位负责补发工资。
(六)义务兵退伍后,自谋职业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地安置部门批准后,不再负责安排工作。
第十条因战、因工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原是非农业户口、未参加工作的,由安置部门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原是在职人员的,按本《细则》第十一条办理。原是农业户口的,由县一级安置领导小组审查,报地、市安置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安排工作;个别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安排的,可发给在乡伤残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第十一条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单位复工复职。原是合同制或县、区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退伍后可按现行退伍义务兵安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可按《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复学。其等待复学时间在一年以内的,可计入工龄。复学者是非农业户口的,安置部门不再负责安排工作。
第十三条退伍义务兵报考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其年龄可根据军龄适当放宽,并予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以上和父母是烈士的退伍义务兵,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被录取入学的,可优先享受助学金、学生贷款,减免学杂费。
经本人申请,安置部门同意,非农业户口的退伍义务兵在未安排工作以前报考学校,一年内未被录取入学的,随下一年度安排工作;被录取入学的,安置部门不再负责安排工作。其一年内报考学校的时间不计入工龄。
第十四条退伍义务兵入伍前与父母共同生活,服役期间家庭住址变迁的,原征集地无直系亲属,其父母迁居后系城镇户口的,可与所在城镇退伍军人一样安排工作;其父母迁居后系农业户口的,随父母落户,与所在地的农村退伍军人一样对待。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原属军事院校从地方招收的青年学员,因故作退伍义务兵处理的,依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被批准退学的学员,原是农业户口的,回农村安置;原是非农业户口的,参照民政部(1983)安104号《关于城镇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几个问题试行意见的通知》规定办理。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随同当年退伍义务兵一起安置。
(二)被勒令退学的学员,原是农业户口的,回到农村安置;原是非农业户口的,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三)因公、因战致残不宜继续学习的学员,评定残废等级后,按本《细则》第十条处理。
第十六条原属部队干部,因丧失干部基本条件作退伍义务兵处理的,入伍前是农业户口的,回农村安置,并按规定划给责任田(山)和自留地(山);原是非农业户口的,参照民政部(1983)安104号《关于城镇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几个问题试行意见的通知》规定办理。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随同当年退伍义务兵一起安置。
第十七条原属部队志愿兵,因故取消志愿兵资格,作退伍义务兵处理的,依照退伍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退伍义务兵需要来本省安置的,由省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审批。省内需要跨地、市安置的,由有关地区(市)安置部门协商处理;同一地市范围内需跨县、市、市辖区安置的,由有关县(市、区)安置部门协商处理;个别需进西安、宝鸡、咸阳、铜川市属各区的,由各该市安置部门会同户口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退伍义务兵军龄计算、待分配时间工龄计算,依照《条例》第十五条和《条例说明》第十三项执行。工资待遇问题,按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国办发(1987)17号《关于志愿兵、义务兵退出现役到地方工作后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退伍义务兵凭县以上安置部门介绍信及部队退伍证件办理有关工作安置手续。凡接收单位跨地、市、县的,经上一级安置部门在其安置介绍信上签署意见,单位所在地公安、粮食部门应准予办理有关手续。
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义务兵,原系非农业户口的,凭部队师(含旅)以上机关证明,由街道办事处接收,公安、粮食部门办理户粮关系;原系农业户口的,由县一级公安、粮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退伍义务兵接到安排工作的通知后,逾期半年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安置部门不再负责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第二十二条退伍义务兵的安置,要注意掌握时机,同兵员征集工作相衔接。在兵员征集时,当地人民政府要同接兵部队商订军地两用人才育才协议。征集工作结束时,兵役机关按征集任务将注销户粮关系的应征人员花名册,转交同级安置部门一份备查。
从一九九〇年开始,凡在本省规定的非农业户口应征比例数量内征集的城镇和农村非农业户口青年,一律填写《陕西省非农业户口应征青年退伍接收安置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应由同级安置部门保管。退伍后凭《登记表》及有关证件安排工作;无《登记表》和虽有《登记表》但不在户口所在地入伍及其他不具备安排工作条件的,安置部门不负责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登记表》由省征兵办公室和省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从一九九〇年开始,使用《转业志愿兵、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审查表》,由退伍义务兵安排工作的所在地安置部门认真填写,装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由陕西省民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我省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细则》规定办理。
义务兵退伍申请书篇十一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xx年12月入伍,xx警衔,现任xxx中队xxx员,因为家庭的原因,我郑重向组织和领导提出退出现役的申请。现将我的实际困难向组织汇报如下:我祖籍xx,家乡是一个地处山东半岛内陆经济很不发达的小地方。我家境贫寒,父亲母亲都是普普通通的农民,年幼时母亲因病去世,父亲艰辛地支撑这个家,长期的劳累给父亲带来了身体的严重疾病,为了减轻父亲的负担,我早早放弃了学业,开始打工赚钱贴补家用。20xx年报名入伍我来到了黑龙江,成为了一名消防战士。
转眼在部队已经十个年头了。xx年经部队批准,我结婚成家了,爱人是xxx居民,没有正式工作四处打工,去年我儿子出生了,妻子由于怀孕时营养不良和工作生产后身体一直不好,单亲家庭的我没有母亲可以帮忙照看孩子,孩子全靠妻子一人照料,作为丈夫我长期在外地,家里什么事情都照顾不上,而且妻子身体还不好,每当孩子生病时,她那种焦急的心情没人能体会,而我却不能尽到做父亲的责任。我能体会到她自己带孩子的.艰辛,作为丈夫我愧对妻子,作为父亲我愧对孩子,所以我意识到这个家迫切需要我,我必须去支撑之个家了,我要对家庭负责,对父母尽孝,让老人安享晚年,让家人生活越来越好。
以上各种因素交织在一起,我在精神上已经不堪重负,几乎到了一种一触即发的临界状态,所以,我在此郑重向组织提出退伍申请,并肯求组织批准我的申请,我没有别的奢求,只想通过再次的努力能够做一些社会上大多数人认为有价值的事,能够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来照顾家庭和孩子,能够把家乡年迈的父亲接到身边来尽一点迟来的孝道,能够生活不再艰辛而像大多数人那样过平凡而幸福的生活,而这些并非奢求的愿望以我现在的情况是绝无法实现的。
这是我的实际情况,恳请领导批准我的请求!
20xx年xx月xx日。
义务兵退伍申请书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做好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退伍义务兵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下列人员:
(一)服现役期满(包括超期服役)退出现役的;。
(二)服现役期未满,因下列原因之一,经部队师级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
(1)因战、因公负伤(包括因病)致残,部队发给《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的;?
(3)部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
(5)国家建设需要调出部队的。
第三条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必须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安置工作的情况设置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或者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办理退伍义务兵安置的日常工作。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设在民政部门,人民武装、计划、劳动人事等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民政部门做好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
第五条接收退伍义务兵时间,按照国务院、当年的规定执行。因气候或地理原因;经国防部批准提前或者推迟退伍的,可相应提前或推迟接收。
第六条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认真组织接待。
第七条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三十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
介绍信。
到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向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报到,凭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
第八条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由当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按下列规定安置: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下同)以上的,应当安排工作;。
(三)对有一定专长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推荐录用;。
(四)各用人单位向农村招收工人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义务兵。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超期服役的退伍义务兵和女性退伍义务兵,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第九条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办法,各接收单位必须妥善安排。
具体安置按下列规定办理:
(四)在部队被培养成为有一定专业和特长的,安排工作时,应当尽量做到专业对口;。
(五)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在部队或者退伍后待安排期间犯有刑事罪(过失罪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处罚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负责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第十条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原是城市户口的,由原征集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原是农业户口的,原征集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第十一条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对于因残、因病不能坚持八小时工作的,原工作单位应当按照对具有同样情况的一般工作人员的安排原则予以妥善安置。退伍义务兵原工作单位已撤销或合并的,由上一级机关或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安置。
第十二条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
第十三条退伍义务兵报考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对在服役期间家庭住址变迁,退伍时要求到父母所在地落户安置的,经父母所在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证明,应当允许。但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十五条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第十六条退伍义务兵接到安排工作的通知后,逾期半年无正当理由,并经多次教育仍不报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再负责安排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第十七条本条例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八年三月十七日《国务院关于处理义务兵退伍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