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劳动合同(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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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劳动合同篇一
第一条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并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
义务教育是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公益性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并逐步实行免费提供教科书制度。实施义务教育所需的师资以及经费、图书、设备、校舍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保障。
第三条实施义务教育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四条义务教育实行省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省人民政府制定全省义务教育实施规划,决定义务教育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筹落实全省义务教育经费,组织实施全省义务教育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
市(州)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实施规划,筹措本级政府义务教育经费,对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实施义务教育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义务教育的具体管理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规划和建设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法落实应当由本级政府承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学校安全,维护学校周边秩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中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的职责做好义务教育的实施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行义务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和问责制度,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入学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素质教育、经费投入、学校安全等情况,作为考核政府、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的重要内容。
发生违反本条例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负责人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二章均衡发展与教育公平。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义务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加大教育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的力度,加快消除学校之间、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义务教育的差距,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师资配备均衡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教育质量一体化。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完善义务教育经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按照增长比例农村高于城市,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高于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原则,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将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用于义务教育。鼓励经济较发达地区支援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加快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改造薄弱学校,缩小校际差距。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建立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制度。
第九条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教师和校长的流动制度,完善鼓励政策,推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教师、校长的合作交流和合理流动。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在编制调配、岗位设置、职务(职称)评聘、骨干教师配备、教师校长交流等方面,优先考虑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改善城乡学校教师学科、职称、年龄的分布结构,促进学校之间师资力量相对均衡。
第十条城镇学校教师到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从事义务教育一年以上的,在职务(职称)评聘、进修培训以及录取本省高等学校教育类专业研究生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应当具有在农村学校或者城镇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特级教师、湖北名师、副高以上职务(职称)教师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健康状况符合任教条件,自愿到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任教的,可以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适当延长退休年龄。
第十一条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乡镇以下学校任教。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资助行动计划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国家规定由财政保障的工资待遇;。
(二)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三)经费奖励或者助学贷款补偿;。
(四)继续在农村学校长期任教的,优先入编;。
(五)报考公务员、研究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其他优惠政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为异地交流教师、特岗教师、资教教师建立周转宿舍。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在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教师,应当予以关心、帮助,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逐步提高津补贴标准,并通过多种形式妥善解决其住房困难。省人民政府设立专项奖励金,对在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推动师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课程、管理和服务等资源共享,发展远程教育,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
第三章学生与入学保障。
第十四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后,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情形消除后,应当按照规定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第十五条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或者变相考试的形式选拔学生,不得为选拔学生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不得将各种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书等作为新生入学和编班的依据。
第十六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人数。学校应当按照招生范围对口接收学生,招生办法和新生名单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布。
禁止公办学校跨招生范围组织招生。
第十七条适龄儿童、少年随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证明和就业证明,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向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障。流浪儿童、孤儿在未找到或者未确定监护人前,由救助、收养机构送其入学。
前款所称就业证明,包括就业失业登记证、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自谋职业证明等。
第十八条学生因户籍变更等原因确需转学的,转出地和转入地的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九条依法设立的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依附普通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和所依附的学校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招生情况、办学条件、师资和经费保障、课程设置、教学计划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学校应当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制度,完善留守儿童生活与心理关怀、疏导机制,关心留守儿童身心健康。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融入所在城镇的义务教育,在入学、升学、编班、学籍管理、奖励、考核评价等方面,与城镇学生平等对待、平等教育。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内各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按照国家标准合理设置特殊教育学校(班),健全组织入学制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生活、康复提供帮助。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实施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未成年犯管教机构和未成年人强制性教育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的教学活动。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关心和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不得将其退学或者开除。对有法律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及学校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将其转送专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第二十四条学校和村(居)民委员会发现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或者辍学学生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与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采取措施,共同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和辍学学生复学工作。
第二十五条学生应当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管理制度,尊敬师长,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第二十六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适龄儿童、少年特别是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卖艺、乞讨。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组织、接纳学生参加非公益性庆典、演出。
第四章学校建设与安全。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地理地质条件、交通环境等因素,依法制定学校设置规划,并将其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学校设置规划应当根据新城区开发、旧城区改造、乡镇和村庄撤并以及当地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增减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纳入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城乡规划行政部门在核发居民区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学校建设应当与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提供所需建设用地,并对公办学校用地资金和建设资金予以保障。
第二十九条因城乡建设需要拆迁学校的,房屋拆迁人应当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商,按照先建设后拆迁的原则,根据学校布局调整方案重新建设。重新建设应当确保校园规模和设施完整,用地面积不得少于原用地面积,存量资产不得减少。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妥善安排学校拆迁后学生的就学。
第三十条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加快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方便农村偏远地区低龄学生就近、安全入学的原则,合理规划布局,设置必要的教学点,并加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配备。乡镇中心学校应当加强指导和管理,保证教学点的教育教学质量。
寄宿制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卫生、生活等管理制度,保障寄宿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学校建立健全学校产权登记制度,明确产权关系,防止学校国有资产流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校舍、场地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校舍、场地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转让、出租或者改变用途。
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依法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应当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独立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
第三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和警校经常性联系制度,组织教育、公安、工商行政、文化、交通、卫生、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维护学校周边治安、食品、交通等安全秩序,并落实学校配备安全保卫人员的规定,保障学校、学生、教师安全。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协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安全防护距离的规定,在学校周边兴建存在安全隐患或者产生环境污染的企业、设施;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学校周边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不得从事影响学校安全和教育教学的活动。城乡规划行政部门在办理学校周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学校意见。
第三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应当及时予以维修、改造;学校应当加强校舍的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定期排查并及时处置安全隐患。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危及学生人身安全时,学校、教师应当优先保护学生安全,及时、有效组织学生避险。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自行设定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学校应当实行校务公开,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并依照学校章程对学校实施管理。校长实行任期制,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的一般应当进行交流。推行校长职级制。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与家长、社区的联系制度,建立家长委员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对涉及学生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学校应当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第五章教师队伍建设。
第三十七条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恪守职业道德,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依法维护教师权益,提高教师地位,保障教师待遇。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三十八条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符合规定的教师岗位聘任条件。实行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
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统一组织新进教师招考。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
建立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新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主要从免费师范生、特岗生或者资教生中招聘录用。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按时足额发放。特殊教育教师的特殊岗位津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教师的社会保险待遇,提高教师的医疗保障水平,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四十条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完善中小学编制管理制度,并根据学生人数变化和教育教学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持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的合理性、适应性。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挪用教师编制。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制定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和培训计划,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个周期的全员培训。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定期组织农村教师接受免费培训。
第四十二条实行教师绩效考核制度。学校应当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务(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建立完善教师退出调整机制。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培训;经培训仍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调离教学岗位。
第四十三条公办学校教师不得从事或者组织学生参加有偿家教和有偿培训,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第六章教育教学与素质教育。
第四十四条教育教学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生活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鼓励教师和校长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加快实施教育教学专家培养计划,倡导教育家办学。
第四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社会公德、传统美德、心理健康、劳动、法制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等教育,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课时安排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改进和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推进小班教学,逐步实现按照小学三十五人以下、初中四十人以下编班的要求。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为学校配齐音乐、美术、体育、科学技术等学科教师和相应的教育教学设备,保障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第四十七条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学生开展文化、科技、社会公益等社会实践活动。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少年儿童活动中心等按照规定对学生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学校开展素质教育提供支持。
第四十八条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是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加强对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的规范和管理。
学校应当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不得增加课时和教学难度,不得按照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不得利用假期、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课,不得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课业补习班。
家长应当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共同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新闻媒体等社会各方面应当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健全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义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监测评价体系和教学研究指导体系,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进行监测、考核评估和督促检查;发现不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应当及时纠正。
不得将升学率、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作为实施义务教育和考核评价学校、教师的单一标准。
第五十条学校必须选用经过审定并列入全省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的教科书,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提倡义务教育教科书循环使用。
地方课程教科书须经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未经审定的地方课程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教科书和配套教辅资料选用的监督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校、教师、学生统一订购、使用教辅材料及报刊杂志。学校、教师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统一订购、使用教辅材料及报刊杂志。
第七章投入保障与监督。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确保达到国家有关财政性教育经费所占比例的总体要求,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保证本级财政用于实施义务教育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得因上级财政增加转移支付而减少本级财政对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
第五十二条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结合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班)、寄宿制学校、少数民族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同类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第五十三条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
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应当足额征收,按照规定用于均衡发展城乡义务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并逐步提高标准。
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以及贫困学生资助、困难学校安保、工勤人员聘用等所需开支,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学校实际接收人数,及时足额向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校拨付教育经费。
对接受政府委托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民办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规范收费,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第五十五条义务教育经费必须用于义务教育。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侵占、截留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学校不得将公用经费用于偿还债务或者发放教职工津贴、补助、奖金。
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加强对实施义务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效益等的监督、检查。
第五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审查财政预算决算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等形式,依法对同级人民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行义务教育督导制度。教育督导机构代表政府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以及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实施义务教育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并接受上级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
义务教育督导实行教育督导部门为主,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五十九条教育督导机构对下列事项进行督导: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义务教育普及和巩固提高情况;。
(三)学校、区域、城乡义务教育质量及师资配备、基础设施等均衡发展情况;。
(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和使用情况;。
(五)教师的师德、业务水平、基本待遇、招聘录用、培养培训、编制配备等情况;。
(六)推进素质教育的情况;。
(七)教育教学质量的情况;。
(八)学校安全、生活管理的情况;。
(九)治理择校乱收费的情况;。
(十)其他需要督导的内容。
第六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义务教育督导评价制度和督导评价结果公告制度、奖惩制度。督导评价结果作为评价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和考核主要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教育督导机构依据督导评价结果向被督导单位下达督导意见书。需要整改的,被督导单位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向教育督导机构报告整改情况。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一)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或者对学校下达升学指标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特殊教育学校(班)和寄宿制学校的;。
(三)未按照规定履行维护学校周边秩序和安全职责的;。
(四)未按照规定保障教师待遇、落实支教优惠政策的;。
(五)挤占、挪用教师编制的;。
(六)未按照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
(七)违反本条例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三条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一)公办学校跨招生范围组织招生的;。
(二)拒绝接收应当在本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的;。
(四)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学生辍学和动员辍学学生复学的;。
(五)将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退学或者开除的;。
(六)未按照课程设置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的;。
(七)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参加社会课业补习班或者订购、使用教辅材料及报刊杂志的;。
(八)擅自将公办学校校舍、场地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转让、出租或者改变用途的;。
(九)将公用经费用于偿还债务或者发放教职工津贴、补助、奖金的;。
(十)未按照规定履行校园安全管理责任的;。
(十一)违反本条例的其他行为。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未作规定的,适用义务教育法与本条例。
第六十五条本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1986年12月11日湖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湖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性质。
职工姓名。
一、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可以选定以下一项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具体工作为: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为岗位(工种)。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情况;。
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
变更乙方生产(工作)岗位;。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
社会活动;从事技术工种或岗位的,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实行工作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在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二)劳动报酬。
2、甲方除按本条第1款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外,另每月支付给乙方: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1款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法》的规定计发,具体标准如下:
4、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款变化,本条协商确定的各项劳动报酬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经甲、乙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交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6、7、8、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五)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1、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十一、本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三
用人单位性质:_________。
职工姓名: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同意,签订本。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学徒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具体工作为:_________。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情况;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_________。
(三)乙方的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_________。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实行_________工作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_____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_________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在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二)劳动报酬。
6.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_________。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龋。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并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一)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四)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五)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1.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_________。
(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
第一条本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到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以完成工作任务为终止合同的标志。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为。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五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六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甲方按下列第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第九条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或银行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工具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六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劳动合同或者本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以下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五
一、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可以选定以下一项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学徒期 个 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学徒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具体工作为: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为 岗位(工种)。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情况;
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
变更乙方生产(工作)岗位;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
社会活动;从事技术工种或岗位的,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实行 工作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 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在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二)劳动报酬。
2、甲方除按本条第1款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外,另每月支付给乙方: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1款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法》的规定计发,具体标准如下:
4、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款变化,本条协商确定的各项劳动报酬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经甲、乙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交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6、7、8、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五)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1、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十一、本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合 同 鉴 证。
( )鉴字第 号 。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合 同 鉴 证。
( )鉴字第 号 。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合 同 鉴 证。
( )鉴字第 号 。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合 同 鉴 证。
( )鉴字第 号 。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六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二)无固定期限,自。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有关规定,
3、根据生产。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安全。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享有参加业务。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
;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
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
(二)劳动报酬。
1、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生产。
2、甲方除按本条第1款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1款协商确定。
4、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
5、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
合同范本。
(3500字)》一文,为了您更好完成一篇精彩的范文,je范文还为你准备与《20xx年湖北省劳动合同范本(3500字)》的范文《20xx年劳动合同范本表(3500字)》、《20xx年酒店劳动合同范本(3500字)》、《20xx年湖南省娱乐、酒店、商业行业劳动合同范本(1200字)》、《20xx年上海劳动合同范本(3500字)》、《20xx年湖北省劳动合同范本(3500字)》、《20xx年北京劳动合同范本(3500字)》等几篇其它用户喜欢的最新范文【本文后面】。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性质。
职
工
姓
名
一、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可以选定以下一项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学徒期。
个
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学徒期。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具体工作为: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为。
岗位(工种)。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情况;
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
变更乙方生产(工作)岗位;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
社会活动;从事技术工种或岗位的,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实行。
工作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
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在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二)劳动报酬。
1、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
(月、周、日)按。
元支付给乙方工资,支付时间为。
;
2、甲方除按本条第1款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外,另每月支付给乙方: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1款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法》的规定计发,具体标准如下:
4、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款变化,本条协商确定的各项劳动报酬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经甲、乙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交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6、7、8、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五)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送大、中专院校或技工学校学习),培训后为甲方服务未满。
年的;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1、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十一、本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合
同
鉴
证
(
)鉴字第。
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合
同
鉴
证
(
)鉴字第。
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合
同
鉴
证
(
)鉴字第。
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合
同
鉴
证
(
)鉴字第。
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七
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正式启动高校“双一流”建设战略到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
在最新20英国泰晤士报(thes)、qs和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等世界三大大学排行榜500强中,全国仅有北大、清华、复旦、中科大、浙大、上海交大、南大、中山和武大等9所高校全部跻身全球500强,堪称中国大学世界排名最高的“九校集团(g9集团)”。其中,两岸四地共有50多所高校跻身世界三大大学排行榜500强,湖北省有3所高校跻身全球500强,武汉大学跻身中国大学“g9集团”。综合来看,武汉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的国际影响力最大、是湖北省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排头兵和核心力量。
2016湖北省最佳大学排行榜。
2016湖北省最佳独立学院排行榜。
2016湖北省最佳民办大学排行榜。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建筑业劳动合同约定工程完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如需变动,需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班组从事______工作。乙方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工作时间。
甲方确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劳动报酬。
乙方工资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按工期进度结算:
一按时计酬,日薪______元或月薪______元;。
二按建筑面积计酬,每平方米______元;。
三其它:
若按工期进度结算工资超一个月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甲方须按月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元,待工程实际完成结算工资时扣减。
六、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七、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甲方可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要辞职,需在_____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一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支付违约金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非因双方原因造成违约除外。
十、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联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应向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约定。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连附件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和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签名):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九
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湖北省劳动。
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性质。
职工姓名。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为: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具体工作为: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为岗位(工种)。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情况;。
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
变更乙方生产(工作)岗位;。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
社会活动;从事技术工种或岗位的,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实行工作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在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二)劳动报酬。
2、甲方除按本条第1款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外,另每月支付给乙方: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1款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法》的规定计发,具体标准如下:
4、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款变化,本条协商确定的各项劳动报酬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经甲、乙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交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6、7、8、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五)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1、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
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本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十
用人单位性质。
职工姓名。
一、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可以选定以下一项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学徒期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学徒期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具体工作为: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为岗位(工种)。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情况;。
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
变更乙方生产(工作)岗位;。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
社会活动;从事技术工种或岗位的,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实行工作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在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二)劳动报酬。
2、甲方除按本条第1款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外,另每月支付给乙方: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1款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法》的规定计发,具体标准如下:
4、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款变化,本条协商确定的各项劳动报酬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经甲、乙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交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6、7、8、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五)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1、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十一、本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鉴证人(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十一
职工姓名。
一、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可以选定以下一项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十二
用人单位性质。
职工姓名。
一、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可以选定以下一项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具体工作为: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为岗位(工种)。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情况;。
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
变更乙方生产(工作)岗位;。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
社会活动;从事技术工种或岗位的,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实行工作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在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二)劳动报酬。
2、甲方除按本条第1款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外,另每月支付给乙方: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1款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法》的规定计发,具体标准如下:
4、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款变化,本条协商确定的各项劳动报酬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经甲、乙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交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6、7、8、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五)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十一、本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十三
职工姓名。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具体工作为: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为岗位(工种)。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情况;。
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
变更乙方生产(工作)岗位;。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
社会活动;从事技术工种或岗位的,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实行工作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在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二)劳动报酬。
2、甲方除按本条第1款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外,另每月支付给乙方: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1款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法》的规定计发,具体标准如下:
4、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款变化,本条协商确定的各项劳动报酬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经甲、乙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交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6、7、8、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五)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1、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
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本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十四
用人单位性质。
职工姓名。
一、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可以选定以下一项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具体工作为: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为岗位(工种)。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情况;
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
变更乙方生产(工作)岗位;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
社会活动;从事技术工种或岗位的,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实行工作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在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二)劳动报酬。
2、甲方除按本条第1款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外,另每月支付给乙方: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1款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法》的规定计发,具体标准如下:
4、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款变化,本条协商确定的各项劳动报酬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经甲、乙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交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6、7、8、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五)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1、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十一、本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来源: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十五
签订日期:
用人单位名称用人单位性质职工姓名。
(二)无固定期限,自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月月日止;学徒期日止。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年年月月日起至日起至年年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为:(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具体工作为: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为种)。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岗位(工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情况;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决定对乙方劳动报酬的分配形式,并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变更乙方生产(工作)岗位;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1、按照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产(工作)条件;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1、享有参加业务(技术)学习(培训)、参加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评选和被评选为先进职工(生产者)等权利;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险福利待遇;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社会活动;从事技术工种或岗位的,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2、甲方除按本条第1款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外,另每月支付给乙方: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1款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法》的规定计发,具体标准如下:4、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款变化,本条协商确定的各项劳动报酬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经甲、乙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5、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交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8、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9、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6、7、8、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八、其他有关事项(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十一、本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年月日。
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