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物品租赁合同(汇总14篇)
合同可以规避风险,提前约定双方在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协议,但书面合同更具法律效力。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一些合同样本,请您查阅。
个人物品租赁合同篇一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施工项目: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品种、数量、租价及价值。
上述租赁物资数量及品种按双方经手人签字后的发料单为准。同时,甲方应提供与所拿取租赁款等额发票,否则乙方有权不予支付该款项。
第二条: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租期计算:租赁物交付之日起至租赁物归还之日(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超出一个月按实际天数计算)。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收取租金的标准: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押金。押金按租赁物价值的%计算,乙方先付押金后提货,押金不抵作租金。
第五条:租赁物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租赁物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1、签订合同之日,乙方应将租赁物交付的时间、规格、数量提供书面清单给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到甲方验收提货。
2、乙方如需要甲方代办装车及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装车费(元/吨),运费元/吨(不足吨算吨)。
第六条:归还租赁物。
1、乙方归还时,必须先到甲方核对租赁物的数量、规格,乙方运到甲方指定仓库验收,卸车、堆放费(元/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对租赁物资进行验收,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物需要维修,其修理费和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费支付办法:
第八条:出租方违约责任。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支付质量不合格租赁物租金的%的违约金;
3、如租赁物无法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支付未提供租赁物租金的%的违约金。
第十条: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及装、卸、运、修理、材料的,每逾期一天按欠费的%计算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3、租赁期限届满,乙方继续使用租赁物,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价递增%,租期为不定期。
第十一条:变更。租赁期间甲方将所有权转移第三方,应正式通知乙方,新的所有权人即为本合同的甲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由乙方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个人物品租赁合同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由甲方租给乙方:
第一条:乙方同意按合同的日租金执行,并在下月1日-15日向甲方交纳上月租金,乙方不得拖欠逾期未交,每拖欠一天按全月合计金额加收百分之一违约金,结算时按拖欠天数累计收取。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天(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根据租用物品数量,双方商定预交押金_________元(所租物品为退清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条:租用期间所租用的物品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不准改制,退还时发现有损坏丢失,见合同附表(租赁物品价格及赔偿标准表)收取维修费及赔偿费。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个人物品租赁合同篇三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施工项目:
根据《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品种、数量、租价及价值。
上述租赁物资数量及品种按双方经手人签字后的发料单为准。同时,甲方应提供与所拿取租赁款等额发票,否则乙方有权不予支付该款项。
第二条: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期计算:租赁物交付之日起至租赁物归还之日(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超出一个月按实际天数计算)。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收取租金的标准:
第四条:押金。押金按租赁物价值的%计算,乙方先付押金后提货,押金不抵作租金。
第五条:租赁物交付时间:第六条:租赁物交付方式:
1、签订合同之日,乙方应将租赁物交付的时间、规格、数量提供书面清单给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到甲方验收提货。
2、乙方如需要甲方代办装车及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装车费(元/吨),运费元/吨(不足吨算吨)。
第六条:归还租赁物。
1、乙方归还时,必须先到甲方核对租赁物的数量、规格,乙方运到甲方指定仓库验收,卸车、堆放费(元/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对租赁物资进行验收,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物需要维修,其修理费和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费支付办法:
第八条:出租方违约责任。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支付质量不合格租赁物租金的%的违约金;
3、如租赁物无法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支付未提供租赁物租金的%的违约金。
第十条: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及装、卸、运、修理、材料的,每逾期一天按欠费的%计算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3、租赁期限届满,乙方继续使用租赁物,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价递增%,租期为不定期。
第十一条:变更。租赁期间甲方将所有权转移第三方,应正式通知乙方,新的所有权人即为本合同的甲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由乙方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地址:日期:
地日3。
址:期:
个人物品租赁合同篇四
客户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办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 活动现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二 活动现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三 活动现场布置时间:__________________承办方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时可以进场,________日 时前布置完毕,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时结束时,双方办完交接手续后,承办方开始撤出现场布置物品。
四 租用物品名称及其它:
五 付款方式、时间:
客户需要预付定金________元,承办方布置完毕后,定金抵作服务费,在承办布置完毕时客户方应结清余额;否则,承办方有权撤出现场各种布置物品(不返定金),不承担任何损失,并终止合同。
六 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客户方于承办方布置完毕后及时验收,对其品种、数量、质量当场进行确认或提出异议;客户方不得以自身的变化、天气的变化、未如数使用租用物品或提前结束活动时间等为理由,而拒付或减付服务费。
七 租用物品丢失或损坏后赔付方式:
租用物品属正常使用而造成的磨损或损坏,客户方无需赔偿,(承办方也不承担因其磨损或损坏而造成的其它损失及费用);因丢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时,由客户方需按本合同第四条表内单价赔偿(三日内付清)。
八 租用物品的摆放及使用要求:
承办方可按客户方的现场指挥一次摆放到位,不再重新摆放,户外所用物品中不得淋雨、水泡的物品,应避免淋雨、水泡;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方承担。
九 违约责任:
(一)、单方解除合同时须陪付对方违约金为总服务费的_________%;
(五)、客户方必须担负租用物品的防火、防灾、防盗和正常使用等安全责任。
十 活动现场联系方式:(1)客户方活动现场负责人姓名 手机 ;
(2)承办方活动现场负责人姓名 手机 。
十一 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 活动结束后双方交接租用物品记录[若无承办方签收,即为客户方没有将租用物品交还给承办方,而在超期使用]: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含传真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愿双方友好合作,共同遵守。
客户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办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代 理 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代 理 人:__________________
办 公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办 公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签订(含传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物品租赁合同篇五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由甲方租给乙方。
第一条:乙方同意按合同的日租金执行,并在下月1日-15日向甲方交纳上月租金,乙方不得拖欠逾期未交,每拖欠一天按全月合计金额加收百分之一违约金,结算时按拖欠天数累计收取。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根据租用物品数量,双方商定预交押金元(所租物品为退清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第四条:租用期间所租用的物品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不准改制,退还时发现有损坏丢失,见合同附表(租赁物品价格及赔偿标准表)收取维修费及赔偿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个人物品租赁合同篇六
承办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活动现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二、活动现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三、活动现场布置时间:__________________承办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时可以进场,________日时前布置完毕,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时结束时,双方办完交接手续后,承办方开始撤出现场布置物品。
四、租用物品名称及其它:
五、付款方式、时间:
客户需要预付定金________元,承办方布置完毕后,定金抵作服务费,在承办布置完毕时客户方应结清余额;否则,承办方有权撤出现场各种布置物品(不返定金),不承担任何损失,并终止合同。
六、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客户方于承办方布置完毕后及时验收,对其品种、数量、质量当场进行确认或提出异议;客户方不得以自身的变化、天气的变化、未如数使用租用物品或提前结束活动时间等为理由,而拒付或减付服务费。
七、租用物品丢失或损坏后赔付方式:
租用物品属正常使用而造成的磨损或损坏,客户方无需赔偿,(承办方也不承担因其磨损或损坏而造成的其它损失及费用);因丢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时,由客户方需按本合同第四条表内单价赔偿(三日内付清)。
八、租用物品的摆放及使用要求:
承办方可按客户方的现场指挥一次摆放到位,不再重新摆放,户外所用物品中不得淋雨、水泡的物品,应避免淋雨、水泡;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单方解除合同时须陪付对方违约金为总服务费的_________%;
5、客户方必须担负租用物品的防火、防灾、防盗和正常使用等安全责任。
十、活动现场联系方式:
1、客户方活动现场负责人姓名手机;
2、承办方活动现场负责人姓名手机。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活动结束后双方交接租用物品记录[若无承办方签收,即为客户方没有将租用物品交还给承办方,而在超期使用]: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含传真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愿双方友好合作,共同遵守。
客户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办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含传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物品租赁合同篇七
甲乙双方就租赁演出用服装道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赁甲方服装道具件(套)。
二、租赁时间:___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租赁价格:装道具价值________元,租赁价格元/套(件)租金合计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租赁服装道具前乙方一次性付清租金,并交纳一定的押金。
五、注意事项:
1、乙方对甲方服装道具应按时归还,每延期一天,甲方按服装总价值的5%收取滞纳金。
2、乙方不得将该服装道具转借,转租他人,如乙方违约,应向甲方缴纳违约赔偿金(按服装道具价值的60%计算)。
3、乙方对甲方服装道具应妥善保管,如发生服装道具损坏,丢失现象,乙方应照价赔偿。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附:服装道具租赁明细服装道具租赁明细(存根)。
租借人签字: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个人物品租赁合同篇八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品种、数量、租价及价值。
上述租赁物资数量及品种按双方经手人签字后的发料单为准。同时,甲方应提供与所拿取租赁款等额发票,否则乙方有权不予支付该款项。
第二条: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期计算:租赁物交付之日起至租赁物归还之日(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超出一个月按实际天数计算)。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收取租金的标准:
第四条:押金。押金按租赁物价值的%计算,乙方先付押金后提货,押金不抵作租金。
第五条:租赁物交付时间。
第六条:租赁物交付方式:
1、签订合同之日,乙方应将租赁物交付的时间、规格、数量提供书面清单给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到甲方验收提货。
2、乙方如需要甲方代办装车及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装车费(元/吨),运费元/吨(不足吨算吨)。
第六条:归还租赁物。
1、乙方归还时,必须先到甲方核对租赁物的.数量、规格,乙方运到甲方指定仓库验收,卸车、堆放费(元/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对租赁物资进行验收,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物需要维修,其修理费和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费支付办法:
第八条:出租方违约责任。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支付质量不合格租赁物租金的%的违约金;
4、如因租赁物存在权属瑕疵导致乙方无法使用租赁物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总额的%的违约金。
第十条: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及装、卸、运、修理、材料的,每逾期一天按欠费的%计算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3、租赁期限届满,乙方继续使用租赁物,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价递增%,租期为不定期。
第十一条:变更。租赁期间甲方将所有权转移第三方,应正式通知乙方,新的所有权人即为本合同的甲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由乙方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地址:日期:
地址:日期:
个人物品租赁合同篇九
5.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按合同协议向甲方交付租金。若拖欠租金,则按拖欠一天,甲方将加收拖欠金额万分之五的罚金。乙方若逾期15天拖欠租金,则乙方必须立即迁出租赁物,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没收乙方押金。
5.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对厂进行维修管理,如果租赁物有损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和用途。如故意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须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乙方如需进行室内装修,须经甲方同意。当乙方租赁期满或中途终止租约时,必须将租赁物修整好交回甲方。
5.4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出租租赁物属于乙方投资形成的不动产部分乙方不能带走,例如供电、供水设施以及办公间、住宿间等,无偿归甲方所有,装饰品(不含不动产部分)及其它物品由乙方迁出之时带走。超出三天,租赁物内仍有余物的,视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而无需向乙方作任何补偿,而清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所有由乙方应付费用在押金中扣除。
5.5在租赁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面积转租。若未取得甲方同意擅自以任何形式转交给第三人使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租赁物。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
5.6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期间,应负责周围环境的卫生工作,并承担由此支出的费用以及该租赁物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管理费、治安费、工商费、税费、租赁物租赁税及其他管理等支出的一切费用。若乙方违反此条规定,被有关部门责令罚款或处以其他惩罚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在租赁届满时,乙方必须将有关的费用全部缴清。
5.7乙方应负责到中山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以及租赁期内工人所有工资、工人保险费等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5.8乙方应在本合同届满后三天内将租赁物退还甲方。
5.9租赁物内电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若明确不在乙方责任范围内,应及时向出租方反映,乙方配合甲方进行相关事项的处理。
第六条声明和保证。
6.1非因甲方责任,导致本合同解除时,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在本合同租赁期间投入到该租赁物的装修费、固定设施费(如供电、供水设施等)。
6.2租赁期内,乙方负责管理,如发生人为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乙方应向保险公司办理受益人为甲方的建筑物财产保险的手续承担相关的费用,否则,乙方将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除外)。
6.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及用途,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6.5租赁期间,对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房屋及室内物品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6.6租赁期间工人工资、保险费以及所有生产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6.7合同期满后,若甲方将该租赁物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租赁将根据新市值,由双方重新协商订立新合同。
6.8租赁届满时,乙方因使用该租赁物所要支付的有关费用,应全部结算付清。
6.9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证原有租赁物外观及架构完整,若损坏须按市价赔偿或按原样恢复。
第七条责任执行。
7.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照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违约导致另一方损失,违约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2如乙方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仍占用该租赁物之全部或部分的,则自满之日起,每日交付租金人民币1000元整,直至乙方完全迁出该租赁物之日止。
7.3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执纠纷,应通知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7.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7.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7.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个人物品租赁合同篇十
第五条 乙方责任
5.1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按合同协议向甲方交付租金。若拖欠租金,则按拖欠一天,甲方将加收拖欠金额万分之五的罚金。乙方若逾期15天拖欠租金,则乙方必须立即迁出租赁物,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没收乙方押金。
5.2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对厂进行维修管理,如果租赁物有损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和用途。如故意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须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乙方如需进行室内装修,须经甲方同意。当乙方租赁期满或中途终止租约时,必须将租赁物修整好交回甲方。
5.4 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出租租赁物属于乙方投资形成的不动产部分乙方不能带走,例如供电、供水设施以及办公间、住宿间等,无偿归甲方所有,装饰品(不含不动产部分)及其它物品由乙方迁出之时带走。超出三天,租赁物内仍有余物的,视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而无需向乙方作任何补偿,而清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所有由乙方应付费用在押金中扣除。
5.5 在租赁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面积转租。若未取得甲方同意擅自以任何形式转交给第三人使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租赁物。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
5.6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期间,应负责周围环境的卫生工作,并承担由此支出的费用以及该租赁物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管理费、治安费、工商费、税费、租赁物租赁税及其他管理等支出的一切费用。若乙方违反此条规定,被有关部门责令罚款或处以其他惩罚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在租赁届满时,乙方必须将有关的费用全部缴清。
5.7乙方应负责到中山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以及租赁期内工人所有工资、工人保险费等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5.8 乙方应在本合同届满后三天内将租赁物退还甲方。
5.9 租赁物内电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若明确不在乙方责任范围内,应及时向出租方反映,乙方配合甲方进行相关事项的处理。
第六条 声明和保证
6.1 非因甲方责任,导致本合同解除时,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在本合同租赁期间投入到该租赁物的装修费、固定设施费(如供电、供水设施等)。
6.2 租赁期内,乙方负责管理,如发生人为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6.3 租赁期间,乙方应向保险公司办理受益人为甲方的建筑物财产保险的手续承担相关的费用,否则,乙方将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除外)。
6.4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及用途,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6.5 租赁期间,对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房屋及室内物品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6.6 租赁期间工人工资、保险费以及所有生产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6.7 合同期满后,若甲方将该租赁物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租赁将根据新市值,由双方重新协商订立新合同。
6.8 租赁届满时,乙方因使用该租赁物所要支付的有关费用,应全部结算付清。
6.9 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证原有租赁物外观及架构完整,若损坏须按市价赔偿或按原样恢复。
第七条 责任执行
7.1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照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违约导致另一方损失,违约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2 如乙方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仍占用该租赁物之全部或部分的,则自满之日起,每日交付租金人民币1000元整,直至乙方完全迁出该租赁物之日止。
7.3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执纠纷,应通知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7.4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7.5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7.6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物品租赁合同篇十一
出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委托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租赁费总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_________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_________个月支付_________次,共支付_________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_________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_________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帐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_________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_________,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_________元的租赁项目,按_________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__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1.乙方应依照附表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物的租金;
6.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应缴纳迟延利息,延付一个月内按原固定租赁费率的_________%计收;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加收欠租金额的_________%罚息。
1.租赁物到达_________时,乙方应以甲方为保险受益人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对租赁物投保甲方指定的险种,并应使该保险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前持续有效,保险费用及维持该保险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未及时投保和续保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保险费用的'支付及其他与保险相关的情况不影响其租金的按期支付。(本款可根据实际交易安排变更。)
2.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将受保险金所需的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及时交付给甲方。甲方所领取的保险金可用作下列用途:
(1)扣抵乙方依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款所须支付费用;
(2)扣抵乙方依本合同第十一条第3款及其他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3)赔偿因发生保险事故给第三人带来的损害。
3.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因租赁物发生事故而引起的对甲方赔偿的义务时,如甲方已获租赁物的保险金赔偿,则乙方可以免除相当于该部分保险金赔偿的赔偿义务;但当租赁物的保险赔偿不足以弥补租赁物所发生的实际损害时,乙方应赔偿租赁物超出保险金的损害金额。如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时,乙方应承担租赁物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的一种或几种,但甲方采取该措施并不等于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1)要求乙方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
(3)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若甲方选择第(2)项措施,合同双方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乙方所有,且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高于乙方未支付的租金或其他费用,乙方可要求甲方部分返还超出部分的权利。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款所述措施外,还可以同时要求乙方按_________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款项在迟延支付期间的利息,利息将从乙方每次支付的款项中首先扣除,直至乙方向甲方偿付完毕全部逾期款项及其利息为止。
4.甲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及租赁物造成损失或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
5.因甲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效,乙方要求退还租赁物的,可以退还租赁物,如有损失,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
6.因乙方和甲方的共同过错造成合同无效的,可以返还租赁物,并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赔偿责任。
1.乙方如发生破产、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本合同因此不能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措施。
2.乙方和担保人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但乙方和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3.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请对租赁物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
4.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内,若乙方发生破产清算,租赁物不属于乙方破产清算财产的范围。
5.在乙方破产时,甲方可以将租赁物收回;也可以申请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拍卖租赁物,将拍卖所得款用以清偿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
6.甲方在参加乙方破产清偿后,其债权未能全部受偿的,可就不足部分向保证人追偿。
7.甲方决定不参加乙方破产程序的,应及时通知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人可以就保证债务的数额申报债权参加破产分配。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适用_________法律裁决。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个人物品租赁合同篇十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________和乙方的________《租赁项目申请书》,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品名。
规格。
数量。
备注。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________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1.租赁费总额: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____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____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____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________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的租赁费划拨至甲方帐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过银行向乙方开户行(____帐号:________)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缴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及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2%,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2.5%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________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________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单位:____________(章)。
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物品租赁合同篇十三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二、收费标准、结算方式:
1、租赁费用标准: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
2、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一年。
3、结算方式:乙方签订合同当日以积分方式一次性付给甲方。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合同中的租用物品,如有不可抗拒因素,双方可协商解决。
2、乙方应按约定如期向甲方支付租用费用。
3、合同期满,乙方可将物品退还甲方,甲方视物品折旧情况收取折旧费用。、
4、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四、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确认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物品租赁合同篇十四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和乙方的_____________《租赁项目申请书》,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品名规格数量备注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________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大写:______________)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________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__________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__________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_____________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的租赁费划拨至甲方帐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过银行向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缴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及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2%,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2.5%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________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_____________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