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论文摘要(精选17篇)
写总结是对已有知识的巩固和巧妙运用,也是对自己学习能力的一种检验。在总结中可以适当引用相关的数据和事实。接下来是一些优秀总结的实例,或许可以给你带来灵感。
逻辑学论文摘要篇一
2、国家领导民众选,人民公仆为人民,在此给您端杯酒,祝愿领导永安康。
3、祝女领导:愿你的人生像琥珀一样美丽,气质像**一样非凡,借此给您端个大杯子(茶水)愿吉祥如意,随心所愿。
4、领导您是:事业正当时,身体壮如虎,春风更得意,好事非你莫属。
5、感情铁不铁?铁!那就不怕胃出血!
6、天天一顿酒,要活九十九。一天一个醉,要活一百岁!
7、结识新朋友,不忘老朋友。——与新老朋友共干一杯。
8、商品经济大流通,开放搞活喝两盅。
9、朝辞白帝彩云间,半斤八两只等闲。——劝好酒量之人。
10、“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领导喝杯美酒,祝你在政绩上有跨上有跨世纪的一笔。
11、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大口喝。
12、常言说得好:生命诚可贵,喝酒无所谓,抱到老白干,一天一个醉。喝!不喝索?爱情价更高,乱来要翻翘!喝喝喝,喝!”
13、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给朋友敬酒。
14、东风吹,战鼓雷,今日喝酒谁怕谁!
15、啥话也别说,最亲是大哥。——与年长者饮。
16、人有三宝,精气神,你看领导你这天庭饱满,满面红光,说明是处于黄金时代,在此给您端杯酒,祝你仕途平坦,青云直上,步步高。
17、宁肯眼睛瞎,不准酒打洒。宁肯喝死当酒鬼,也不赖酒耍贫嘴。
18、若要人不知,除非你干杯。
19、日出江花红胜火,祝君生意更红火。——请经商下海者喝一杯。
20、领导喝了这杯酒,准会人旺家旺官运旺。
21、九九艳阳天,不怕喝得打偏偏!
22、美酒倒进白瓷杯,酒到面前你莫推,酒虽不好人情酿,远来的朋友饮一杯。
23、路见不平一声吼,你不喝酒谁喝酒?——令打酒官司的人喝一杯。
24、山高流水觅知音,我于大哥酒连心。
25、千里有缘来相会,能喝不喝也不对。
26、地方发展靠**,政策还要领导给,待到全民共富时,人民永远感念您,杯中美酒表敬意,愿您事事顺心。
27、劝君更进一杯酒,走遍天下皆朋友。——敬朋友。
28、感情铁不铁?铁!那就不怕胃出血!感情深不深?深!那就不怕打吊针!
29、感激各位领导来到金狮麟,为我们增辉添彩,在这祝各位领导的事业平步青云,步步高升。
30、百川到东海,何时再干杯,此刻不喝酒,将来徒伤悲。
31、“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个”您三个共同举杯祝愿三位领导,官运享通,友谊天长地久。
32、一条大河波浪宽,端起这杯咱就干。
33、啥话也别说,最亲是大哥。
34、危难之处显伸手,该出手时就出手,兄弟我替她喝个酒。——这一经典酒令多用于英雄救美者。
35、市场经济搞竞争,快将美酒喝一盅。——用于业务宴请。
36、感情有——啥子?——多喝酒!
37、感情深不深?深!那就不怕打吊针!——敬朋友。
38、领导,领导,日夜操劳,借酒祝您步步高升。
39、酒精本有毒,不喝不舒服。
40、酒逢知己饮,诗向会人吟。
41、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之乐而乐,不夸门前桃李多,只笛清风满乾坤。
42、危难之处显身手,妹妹(兄弟)替哥喝杯酒。
43、一两二两漱漱口,三两四两不算酒,五两六两扶墙走,七两八两还在吼。
44、您每一天日里万机,为了群众那么辛苦,在此敬您一杯酒,您辛苦了,也祝愿您在以后的道路上能够平步青云,步步高升。
45、要让客人喝好,自家先得喝倒。——用于本单位自家人饮酒。
46、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举杯问小姐我该喝多少?——女子说了算。
47、要想身体好,全靠酒来保。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酒是长江水,越喝人越美。
48、看你区管一方,日理万机,小细心愿,只为平安,给您端个运气酒吧,愿您天天交好运,年年交好运,分分秒秒交好运。
50、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杯约对门,喝酒喝个双。——与对面朋友饮。
51、领导来到金狮麟,做看祥鱼条龙门,喝上几杯富禄酒,平安财富落满身。
52、天蓝蓝,海蓝蓝,一杯一杯往下传。
53、小何才露尖尖角,今日喝酒大敬小。
54、少小离家老大归,这杯我于大姐陪。
55、要让客人喝好,自家先得喝倒。
56、心儿颤,手儿抖,我给这位爷端个酒,这爷喝了俺高兴,这爷不喝俺不走,就是不走,就是不走!
57、领导领导,如今有了您的带领和引导,才有了今日的幸福生活,在此给佻瑞杯酒,向您道一声多谢,您辛苦了。
58、你一杯,我一杯,喝得脸上红霞飞;你一口,我一口,看得星星都在抖。你不醉,我不醉,恁宽的马路哪个来睡?你也喝,我也喝,三杯下肚喊大哥。
59、领导能来久次微笑,我们感到十分骄傲,在这给您端杯美酒,愿您永远没有烦恼。
60、市场经济搞竞争,快将美酒喝一盅。
61、地处两条江,喝酒当喝汤!
62、相信大家都有是党员吧!应当知道党的号召,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此咱们三位共同举杯,愿官运财运平安运,样样亨通。
63、万物生长靠太阳,没有太阳,就没有光芒,没有您的领导,就没有人民的富强,我代表大家敬您一杯。
64、危难之处显伸手,该出手时就出手,兄弟我替她喝个酒。
65、美酒倒进白瓷杯,酒到面前你莫推,酒虽不好人情酿,远来的朋友饮一杯。——内蒙古草原人的敬酒歌。
66、冬去春来百花香,我的祝福来四方,东方送你摇钱树,南方送你安康,西方送你好官运,北方送你钱满柜。
67、酒壮英雄胆,不服老婆管!
68、激动的心,颤抖的手,我给领导到杯酒,领导不喝嫌我丑。——女士给领导敬酒。
69、女有貌,朗有才,杯对杯,一齐来。
70、日出江花红胜火,祝君生意更红火。
71、女有貌,朗有才,杯对杯,一齐来。——与女士饮。
72、宁可胃上烂个洞,不叫感情裂条缝。
73、天上无云地下旱,刚才那杯不能算。
74、领导在上我在下,您说来几下来几下。——女士和领导碰杯。
逻辑学论文摘要篇二
内容摘要:尽管法律逻辑学没有探讨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但它告诉我们批判性地分析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思维规律、规则和方法,主要是推理和论证的规则与方法)。后一种逻辑理性地看待前一种逻辑的现有观点,思考其未来走向。以培养和提高法律思维能力为目的,法律逻辑学教学需要注意:从强调逻辑自律意识着手,引导学生重视逻辑思维;用法律逻辑学理论思考,引导学生提高法律思维能力;从法律逻辑学的角度分析案件,让学生产生学习期望;提问式教学,使学生学会思考;适当课堂辩论,引用典故事例,设计课堂游戏,激发学生听课的兴趣;既讲普通逻辑学的知识,又讲辩证逻辑学的知识,找寻法律的生命。
关键词:法律思维法学教育法律逻辑学教学方法
法律逻辑学没有探讨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但它告诉我们批判性地分析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思维规律、规则和方法,主要是推理和论证的规则与方法)。后一种逻辑理性地看待前一种逻辑的现有观点,思考其未来走向。在法律教育和学习中,法律逻辑不但是基础,是工具,而且更是目的。这正如台湾著名的民法学家王泽鉴先生所言:“学习法律,简单言之,就在培养论证及推理的能力”。
当前,法学教育困惑于怎样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逻辑学教学困惑于怎样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法律思维训练。对此,本文结合讲授法律逻辑学的体会,总结一些法律逻辑学的教学方法,就教于同仁。
一、强调逻辑自律意识,引导学生重视逻辑思维
人从2岁左右就开始逻辑思维,在成长的过程中,逻辑思维能力不断提高,但是逻辑自律意识淡薄却是大家的通病。有一些人,我们不能说他逻辑思维能力欠缺,但在写论文、教材、专著中,在讲话、演讲、辩论中,在处理一些重要问题时,却犯了一些不该犯的简单错误。例如:《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的两篇文章。
《中国法学》2002年第2期《社会危害性理论之辩正》第167页:“根据通说,犯罪的本质在于它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简单地说,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显然,它是一个全称判断,即所有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于是,反对者很快反驳”这里,作者明显在偷换论题,从“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推不出“所有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只能推出“有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是犯罪”(全称肯定判断不能简单换位,只能限制换位)。
《法学研究》2004年第1期《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第109页:“客观真实论者一方面声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另一方面又将刑事诉讼定义为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同一,这样一来,在诉讼中,所谓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这一命题可以替换为‘认识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而所谓真理无非是符合客观实际的一种认识,因此,上述命题可以进一步替换为‘认识是检验认识的惟一标准’。”作者在这里混淆了概念,将辨证思维中的“同一”理解为普通思维中的“同一”,依此作推理,结论肯定不正确。“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同一”指的是辨证思维中的“同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存的同一,而不是普通思维中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同一。
当然,讲到这里,老师还要告诉学生:出现逻辑错误只是作者和编辑缺乏逻辑自律意识的结果,核心期刊还是核心期刊,法学专家还是专家,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全部(作者的文章还是有创新之处,这个例子还可以用来讲解思维形式与思维内容的关系等),需要注意的是,核心期刊的编辑、专家尚且出现这样的错误,我们更应该培养和提高自己的逻辑自律意识,把自发的逻辑思维转变为自觉的逻辑思维。这是学习法律逻辑学的第一个目的。
二、用法律逻辑学理论思考,引导学生提高法律思维能力
法律思维由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组成,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相互依存,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法学专业课讲授法律思维内容,法律逻辑学讲授法律思维形式,各有侧重,但在培养和提高法科大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对学生进行法律思维训练时,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彼此相依,形式离不开内容,内容也离不开形式。法律逻辑学教学中融入法律思维内容,法学专业课讲授时注意法律思维形式、方法和规律,将会大大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实现法学教育的目标。举两个例子:
在法律逻辑课堂上,我让学生把“合法行为”、“违法行为”、“行为”、“犯罪行为”四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用欧拉图表示出来,大部分学生把行为划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在违法行为中划分出犯罪行为。他们认为,一种行为,要么合法,要么违法,为什么?他们说“不违法的就是合法”,“法不禁止即自由”嘛!且不说这样给合法下定义不合逻辑规则,也先不提合法的定义到底应该是什么,就举个例子,一个人坐在座位上,另一个人上来打他一下,不重,也不轻,违法吗?不违法。合法吗?没法回答,说是说不是似乎都有问题,但你肯定不能说这种行为合法。还有更多的例子,不违法的并不能说合法。“合法行为”、“违法行为”、“行为”、“犯罪行为”四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用欧拉图应该这样表示:先将行为划分为法律调整的行为和法律不调整的行为,然后,再将法律调整的行为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中有一部分是犯罪行为。想一想,“法不禁止即自由”是多好的一个借口啊,法不禁止的就是自由的,但逻辑理性告诉我们,不是所有时候都这样。
在和学生一起聆听的一次学术报告中,一位教授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修改为“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执法公平”。目的是希望“依法治国”落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权”上,而不是“依法治民”。但是如果要“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那么,凡是官和权都要依法而治。行政是权,我们呼吁依法行政,司法也是权,为什么不说依法司法呢?是现在我国的司法已经依法了,还是司法需要凌驾于法律之上,还是司法依不依法并不重要,至少不如行政依法重要,只要公正就可以了?而什么是公正?司法官说了算吗?这是从逻辑三段论推理想到的质疑。当时,正好讲到三段论推理,学生感触非常深刻。
以上说明尽管法律逻辑学没有探讨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但它告诉我们批判性地分析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思维规律、规则和方法,主要是推理和论证的规则与方法)。后一种逻辑理性地看待前一种逻辑的现有观点,思考其未来走向。
三、从法律逻辑学的角度分析案件,让学生产生学习期望
“案件分析是指对案件事实进行分解、条理剖析,并提出应如何适用实体和程序法律意见的活动。”案件分析是法学专业教育中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案件分析在于揭示案件中的法律理由,包括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和二者在法律上的逻辑结合。事实和法律都是由概念组成命题,由命题进一步组成推理,以此来论证法律理由。所以,案件分析也可以从概念、命题和推理入手。
例如,某地方法院判决的婚姻关系上的违约金案。原告和被告结婚时订立书面的婚姻合同,上面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任何一方有第三者构成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25万元给对方。现在被告违约,原告起诉请求违约金。法院审理本案,遇到的难题是:本案是婚姻案件,应当适用婚姻法,但婚姻法上没有违约金制度。违约金是合同法上的制度,而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明文规定:婚姻关系不适用合同法。
怎样解决这一难题?从法律逻辑学的角度讲,合同和婚姻,一是财产法上的行为,一是身份法上的行为。但两者均属于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其属概念。法律行为与合同、婚姻两个概念之间是属种关系。因此,法官可以适用关于法律行为生效的规则,具体说就是:其一,意思表示真实;其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其三,内容不违反公序良俗。审理本案的法官认为,本案婚姻关系上的违约金条款,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现行法对此并无强制性规定,并不违反“公序良俗”,因此认定该违约金条款有效,并据以作出判决:责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5万元违约金。
四、提问式教学,使学生学会思考
提问式教学法,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是老师不断向学生提出问题,务求达到学生被穷追猛问,难以招架的地步。其目的是促使学生思考,通常不会问问题的人,也就不会发现问题,不会提出问题。因此,要在不断的提出问题的过程中,促使学生不仅会回答问题,更主要的是会注意问题、发现问题、并以适当的方式提出问题。
有人说,律师的作用就是重新组合案件事实,寻找法律理由,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而怎样在复杂的案件事实中找到突破点?借鉴mba逻辑考试的方式,针对一个案件,请学生总结各方当事人的可能观点及证据,思考怎样支持、加强、反驳、削弱某一方的论证,怎样解释、评价某一方的观点和论证。同学之间可以假设案情,展开辩论。
在个案分析中,不断提问的方式可以启发学生的思路,鼓励学生们积极思索,互相反馈信息,并与教师沟通,在提问、反问、自问自答、互问互答中,探求解决问题、难题的路径与方法。
五、适当课堂辩论,引用典故事例,设计课堂游戏,激发学生听课的兴趣
逻辑学是在“辩”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我国古代,逻辑学也称为“辩学”。“诉讼”的目的就是找到法律理由,说服别人,维护自身利益。故辩论对于学好法律逻辑学而言,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辩论的题目可以是学生生活、学习中的热门话题。辩论要求语言流畅,有的放矢,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以理服人,分正反两方进行。如“法学教育应侧重于理论(实践)”等。这是一大部分大三学生所困惑的问题,大一、大二学习了一些专业知识,大三开始思考未来发展时,发现所学的理论与实践之间有差别,而又不知道怎样解决。辩论的过程中,我发现,他们自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辩论的一个作用。此外,辩论中,学生的思维过程展现出来了,逻辑问题也出来了。如:概念的内涵外延不明确,机械类比、循环论证、诉诸无知等等。往往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也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老师可以提醒学生注意,引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法律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法律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的工具性学科,学好它对于我们的法律学习、司法实践大有裨益;同时,它又是一门交叉学科,高度抽象的逻辑学学科溶入具体的法学学科,概念多、规则多、符号多、公式多,法科学生学起来有一定难度。鉴于课程的抽象性和应用性,有必要设计一些课堂游戏,活跃课堂气氛,深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例如,为强化学生对等值命题的理解和运用,在课堂上用10—15分钟做“换一句话说”的小游戏:第一排学生写一个命题,后几排学生换一句话说,然后在传回来,前排学生评价是否等值;讲到法律规范逻辑时,为了引起学生对“应当”、“允许”等规范词的重视,请学生们课后研读法律条文,寻找三个相关法律条文,编造“两个事实与一个谎言”,上课时,请其他同学判断那一个是谎言;讲法律概念时,请学生用三个词语编一段故事;讲推理时,做“谁是作案者”、“故事接龙”的推理游戏等。
六、既讲普通逻辑学的知识,又讲辩证逻辑学的知识,寻找法律的生命
对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加以研究,因而逻辑学本身是一个庞大而又多层次的学科体系,如今人们通常把逻辑学分为普通逻辑、辩证逻辑。普通逻辑形成最早,它侧重于静态地研究思维形式的逻辑结构及逻辑规律,研究单向的思维;辩证逻辑研究动态的思维,研究多向的思维;恩格斯说“普通逻辑和辩证逻辑就象初等数学和高等数学的关系”。辩证逻辑思维时针对某一方面的论述同样要遵守普通逻辑思维的形式和规律。在通常情况下,对于简单案件,人们使用普通逻辑思维就可以了,但对于复杂案件,必须使用辩证逻辑思维才可以维护法律的正义。毕竟,人类已经进入辩证逻辑思维时期。
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律、道德、经济、政治是统一的,经济效益有国家、集体、个人之分,有近期、中期、长远之分;道德上善与恶的标准、政治上利与弊的权衡也因出发点的不同而有差异;谈到法律,当它确定时,我们以合法性为标准进行法律思维,当它不确定时,我们怎么进行法律思维呢?而什么是合法?为什么法律如此规定呢?答案是,以当时的政治、经济、道德为标准所制定。所以,当我们讲用法律来思维时,我们仍然要考虑到政治、经济、道德的因素,当法律确定时,是立法者考虑;当法律不确定时,是司法者考虑。这样,法律就是活的法律,而不是死的法律;合法性仅仅是法律思维的重心,而不是法律思维的唯一前提。
因此,既要讲普通逻辑的知识,又要讲一些辨证逻辑的知识。这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必须告诉学生,形式推理重要,但仅有形式推理是不够的,在形式推理解决不了的地方,需要使用辨证推理。这样,学生分析案例发现逻辑知识并不能简单地应用时,就不容易产生“法律的正义是个变数”等消极看法。
法律离不开逻辑,法律的长足发展要求每一个法律人思考逻辑、应用逻辑,寻找法律的逻辑。法律逻辑学还是一个不成熟的学科,它的成熟需要逻辑学者和法学学者的共同努力,这也是法律发展的要求。
[参考文献]
[1],2004-2-2620:45:34
[2]林吉.法律思维学导论.[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8月版
[3]王泽鉴.《法律思维与民法事例》.[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逻辑学论文摘要篇三
选题最好能建立在平日比较注意探索的问题的基础上,写论文主要是反映学生对问题的思考,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浅谈《论语》中的孝道
·论道教的衰落和佛教的兴盛
·论东西方哲学的相通之处
·论钱学森"天人观理论"哲学思想研究
·浅谈“共生效应”理论研究及分析
·浅论风水只会之“格局法”
·论当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
·《周易》哲学对现代企业运营的启示
·当代大学生的哲学论文-我非我,子非鱼
逻辑学论文摘要篇四
1.1概念
逻辑语言的概念来源于古希腊哲学家的辩论,随着数学理论不断的发展,逻辑语言也在不断的提高升华,为了解决一些相应的数学问题逻辑语言被广泛的应用。然而,随着计算机的发明计算机的语言逐渐的升级。计算机的丰富多彩在日常生活中也改变了人们的单一生活无趣的方式,之所以计算机的生产被称作第三次科技革命。因为计算机基于数学模型的存在形式所以它需要使用逻辑语言进行控制,本着计算机自身的性能限制,软件使用二进制语言编写,因此必须具备一定的逻辑性才能让计算机正常运行,随着之后的科技水平的发展计算机程序在逐步使用高级语言,它的逻辑关系的作用从而更加的明显。
1.2逻期语言特点
逻辑语言随着语言学的标准分为:自然语言、形式化逻辑语言和带符号数学语言。在逻辑学发展的基础上产生了逻辑语言,逻辑语言的产生是为讨论问题时,建立与数学同样完美的特定符号语言应运产生的。所以两者有这截然不同的差异。对逻辑语言来讲他自身就有着非常高的严谨性,能够将逻辑推理和有效的转换成了数学语言,一般都是在有特殊问题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该语言,并结合了计算机的形式解决问题,与此同时,随着逻辑语言的不断改善与发展,逻辑语言在广泛应用于实际问题中解决问题时,它优先建立数学模型,巧妙的运用了数学的方式来解决,从而有效的提高问题的解决效果。
在计算机软件开发过程中,其中最大的做工就是逻辑语言,它具有着比较强有力的严谨性、普遍性,而且换可以对全部问题进行有效的描述。从实际情况的分析可以发现,计算机每个程序相应的可以转换成数学模型,也可以使用逻辑语言来进行对其的描述。
计算机c语言是兼顾高级语言与汇编语言的一种计算机语言,以此面向过程的语言是c语言的统称。c语言的主要组成包括数据、函数以及方法。它们三者之间缺一不可像话有着依靠的关系,其中的数据类型它能够满足一般的编程需要,它包括常用的整体塑型以及浮点型,但对于数据的云端程序而言,它有着非常强大的库函数,并给予一些支持。数据可以被称为是c语言的基本促成单元,而c语言的进行程序设计的核心是函数。函数以及c语言中典型的语句。比如,例如for循环语句,选择语句ifelse等成为c语言编程的基础。
指针成了c语言程序编程设计的核心,指针的存在让c语言的设计更具魅力,并简化了设计流程,灵活设计的理念也成为了c语言的设计方式。
2.1计算机面向对象程序语言的逻辑开发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的主要特点就是在于面向的对象,采用了封装的形式,将数据方法进行封装处理,通过定义对象,变实现了一种设计模式是只需要对对象进行调用即可。其中,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还具有一种类继承特性,通过创建基类在将原始数据与方法进行封装,创建在基类当中数据与方法可以通过派生类的方式进行派生。基类包括程序设计的最基本信息也是最原始的信息,而通过对类中不同数据和方法的界定决定将其进行派生类过程中的共享与保护功能,封装与继承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的最大特色。也是面向对象程序能够进行大规模编程的原因之一,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的编程与设计语法与c语言有类似之处并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c语言,在此基础上进行发展,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是一种高级编程语言,其封装、继承以及多态成为了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中具有特色的编程模式之一。
2.2c语言和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对比分析
了解到两种不用计算机程序设计的语言特点和区别,可以采取一样的需求分析的形式,通过对相同需求进行着程序设计,从而对比两者之间的不用有事,便以得到所需要的结论。
相对于计算机软件的开放设计,实际上就是进行分析设计不用的领域技术应用,在进一步进行软件编辑流程图的设计。流程图能够体现出很多不同的阶段和系统的不同需求,然而在很大的程度上来讲实现了高度满意的软件开发,最具有代表性的开放软件设计目前是以网页设计语言中php为主流的开放式语言。一般在社区论坛的代码都已经相对开放,实现相对应的开源代码流,需求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原来有的代码进行逻辑分析,得出修改部门逻辑功能,实现高效代码编译。
相对而言计算机软件开发是一门比较热门的行业,但也是受到我国技术水平的限制,目前我国计算机软件开发的水平还是较低,但是通过对计算机语言的对比分析,以主流的c语言以及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的分析,了解到了计算机语言的逻辑开发需要经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平台,要想从根本上改善这种情况,必须借鉴别国软件产业发达一些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软件产业的一些比较实际的情况,对逻辑语言等一些影响到计算机软件开发的因素进行研究,然而软件开放式设计研究需要经过对需求领域进行软件需求的分析,从而制定了相对应的需求逻辑流程图,只有这样,才能够提出我国软件开发的水平。
逻辑学论文摘要篇五
内容摘要:尽管法律逻辑学没有探讨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但它告诉我们批判性地分析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思维规律、规则和方法,主要是推理和论证的规则与方法)。后一种逻辑理性地看待前一种逻辑的现有观点,思考其未来走向。以培养和提高法律思维能力为目的,法律逻辑学教学需要注意:从强调逻辑自律意识着手,引导学生重视逻辑思维;用法律逻辑学理论思考,引导学生提高法律思维能力;从法律逻辑学的角度分析案件,让学生产生学习期望;提问式教学,使学生学会思考;适当课堂辩论,引用典故事例,设计课堂游戏,激发学生听课的兴趣;既讲普通逻辑学的知识,又讲辩证逻辑学的知识,找寻法律的生命。
关键词:法律思维法学教育法律逻辑学教学方法
法律逻辑学没有探讨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但它告诉我们批判性地分析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思维规律、规则和方法,主要是推理和论证的规则与方法)。后一种逻辑理性地看待前一种逻辑的现有观点,思考其未来走向。在法律教育和学习中,法律逻辑不但是基础,是工具,而且更是目的。这正如台湾著名的民法学家王泽鉴先生所言:“学习法律,简单言之,就在培养论证及推理的能力”。
当前,法学教育困惑于怎样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逻辑学教学困惑于怎样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法律思维训练。对此,本文结合讲授法律逻辑学的体会,总结一些法律逻辑学的教学方法,就教于同仁。
一、强调逻辑自律意识,引导学生重视逻辑思维
人从2岁左右就开始逻辑思维,在成长的过程中,逻辑思维能力不断提高,但是逻辑自律意识淡薄却是大家的通病。有一些人,我们不能说他逻辑思维能力欠缺,但在写论文、教材、专著中,在讲话、演讲、辩论中,在处理一些重要问题时,却犯了一些不该犯的简单错误。例如:《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的两篇文章。
《中国法学》2002年第2期《社会危害性理论之辩正》第167页:“根据通说,犯罪的本质在于它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简单地说,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显然,它是一个全称判断,即所有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于是,反对者很快反驳”这里,作者明显在偷换论题,从“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推不出“所有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只能推出“有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是犯罪”(全称肯定判断不能简单换位,只能限制换位)。
《法学研究》2004年第1期《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第109页:“客观真实论者一方面声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另一方面又将刑事诉讼定义为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同一,这样一来,在诉讼中,所谓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这一命题可以替换为‘认识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而所谓真理无非是符合客观实际的一种认识,因此,上述命题可以进一步替换为‘认识是检验认识的惟一标准’。”作者在这里混淆了概念,将辨证思维中的“同一”理解为普通思维中的“同一”,依此作推理,结论肯定不正确。“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同一”指的是辨证思维中的“同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存的同一,而不是普通思维中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同一。
当然,讲到这里,老师还要告诉学生:出现逻辑错误只是作者和编辑缺乏逻辑自律意识的结果,核心期刊还是核心期刊,法学专家还是专家,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全部(作者的文章还是有创新之处,这个例子还可以用来讲解思维形式与思维内容的关系等),需要注意的是,核心期刊的编辑、专家尚且出现这样的错误,我们更应该培养和提高自己的逻辑自律意识,把自发的逻辑思维转变为自觉的逻辑思维。这是学习法律逻辑学的第一个目的。
二、用法律逻辑学理论思考,引导学生提高法律思维能力
法律思维由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组成,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相互依存,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法学专业课讲授法律思维内容,法律逻辑学讲授法律思维形式,各有侧重,但在培养和提高法科大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对学生进行法律思维训练时,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彼此相依,形式离不开内容,内容也离不开形式。法律逻辑学教学中融入法律思维内容,法学专业课讲授时注意法律思维形式、方法和规律,将会大大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实现法学教育的目标。举两个例子:
在法律逻辑课堂上,我让学生把“合法行为”、“违法行为”、“行为”、“犯罪行为”四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用欧拉图表示出来,大部分学生把行为划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在违法行为中划分出犯罪行为。他们认为,一种行为,要么合法,要么违法,为什么?他们说“不违法的就是合法”,“法不禁止即自由”嘛!且不说这样给合法下定义不合逻辑规则,也先不提合法的定义到底应该是什么,就举个例子,一个人坐在座位上,另一个人上来打他一下,不重,也不轻,违法吗?不违法。合法吗?没法回答,说是说不是似乎都有问题,但你肯定不能说这种行为合法。还有更多的例子,不违法的并不能说合法。“合法行为”、“违法行为”、“行为”、“犯罪行为”四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用欧拉图应该这样表示:先将行为划分为法律调整的行为和法律不调整的行为,然后,再将法律调整的行为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中有一部分是犯罪行为。想一想,“法不禁止即自由”是多好的一个借口啊,法不禁止的就是自由的,但逻辑理性告诉我们,不是所有时候都这样。
在和学生一起聆听的一次学术报告中,一位教授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修改为“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执法公平”。目的是希望“依法治国”落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权”上,而不是“依法治民”。但是如果要“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那么,凡是官和权都要依法而治。行政是权,我们呼吁依法行政,司法也是权,为什么不说依法司法呢?是现在我国的司法已经依法了,还是司法需要凌驾于法律之上,还是司法依不依法并不重要,至少不如行政依法重要,只要公正就可以了?而什么是公正?司法官说了算吗?这是从逻辑三段论推理想到的质疑。当时,正好讲到三段论推理,学生感触非常深刻。
以上说明尽管法律逻辑学没有探讨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但它告诉我们批判性地分析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思维规律、规则和方法,主要是推理和论证的规则与方法)。后一种逻辑理性地看待前一种逻辑的现有观点,思考其未来走向。
三、从法律逻辑学的角度分析案件,让学生产生学习期望
“案件分析是指对案件事实进行分解、条理剖析,并提出应如何适用实体和程序法律意见的活动。”案件分析是法学专业教育中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案件分析在于揭示案件中的法律理由,包括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和二者在法律上的逻辑结合。事实和法律都是由概念组成命题,由命题进一步组成推理,以此来论证法律理由。所以,案件分析也可以从概念、命题和推理入手。
例如,某地方法院判决的婚姻关系上的违约金案。原告和被告结婚时订立书面的婚姻合同,上面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任何一方有第三者构成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25万元给对方。现在被告违约,原告起诉请求违约金。法院审理本案,遇到的难题是:本案是婚姻案件,应当适用婚姻法,但婚姻法上没有违约金制度。违约金是合同法上的制度,而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明文规定:婚姻关系不适用合同法。
怎样解决这一难题?从法律逻辑学的角度讲,合同和婚姻,一是财产法上的行为,一是身份法上的行为。但两者均属于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其属概念。法律行为与合同、婚姻两个概念之间是属种关系。因此,法官可以适用关于法律行为生效的规则,具体说就是:其一,意思表示真实;其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其三,内容不违反公序良俗。审理本案的法官认为,本案婚姻关系上的违约金条款,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现行法对此并无强制性规定,并不违反“公序良俗”,因此认定该违约金条款有效,并据以作出判决:责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5万元违约金。
四、提问式教学,使学生学会思考
提问式教学法,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是老师不断向学生提出问题,务求达到学生被穷追猛问,难以招架的地步。其目的是促使学生思考,通常不会问问题的人,也就不会发现问题,不会提出问题。因此,要在不断的提出问题的过程中,促使学生不仅会回答问题,更主要的是会注意问题、发现问题、并以适当的方式提出问题。
有人说,律师的作用就是重新组合案件事实,寻找法律理由,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而怎样在复杂的案件事实中找到突破点?借鉴mba逻辑考试的方式,针对一个案件,请学生总结各方当事人的可能观点及证据,思考怎样支持、加强、反驳、削弱某一方的论证,怎样解释、评价某一方的观点和论证。同学之间可以假设案情,展开辩论。
在个案分析中,不断提问的方式可以启发学生的思路,鼓励学生们积极思索,互相反馈信息,并与教师沟通,在提问、反问、自问自答、互问互答中,探求解决问题、难题的路径与方法。
五、适当课堂辩论,引用典故事例,设计课堂游戏,激发学生听课的兴趣
逻辑学是在“辩”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我国古代,逻辑学也称为“辩学”。“诉讼”的目的就是找到法律理由,说服别人,维护自身利益。故辩论对于学好法律逻辑学而言,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辩论的题目可以是学生生活、学习中的热门话题。辩论要求语言流畅,有的放矢,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以理服人,分正反两方进行。如“法学教育应侧重于理论(实践)”等。这是一大部分大三学生所困惑的问题,大一、大二学习了一些专业知识,大三开始思考未来发展时,发现所学的理论与实践之间有差别,而又不知道怎样解决。辩论的过程中,我发现,他们自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辩论的一个作用。此外,辩论中,学生的思维过程展现出来了,逻辑问题也出来了。如:概念的内涵外延不明确,机械类比、循环论证、诉诸无知等等。往往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也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老师可以提醒学生注意,引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法律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法律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的工具性学科,学好它对于我们的法律学习、司法实践大有裨益;同时,它又是一门交叉学科,高度抽象的逻辑学学科溶入具体的法学学科,概念多、规则多、符号多、公式多,法科学生学起来有一定难度。鉴于课程的抽象性和应用性,有必要设计一些课堂游戏,活跃课堂气氛,深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例如,为强化学生对等值命题的理解和运用,在课堂上用10—15分钟做“换一句话说”的小游戏:第一排学生写一个命题,后几排学生换一句话说,然后在传回来,前排学生评价是否等值;讲到法律规范逻辑时,为了引起学生对“应当”、“允许”等规范词的重视,请学生们课后研读法律条文,寻找三个相关法律条文,编造“两个事实与一个谎言”,上课时,请其他同学判断那一个是谎言;讲法律概念时,请学生用三个词语编一段故事;讲推理时,做“谁是作案者”、“故事接龙”的推理游戏等。
六、既讲普通逻辑学的知识,又讲辩证逻辑学的知识,寻找法律的生命
对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加以研究,因而逻辑学本身是一个庞大而又多层次的学科体系,如今人们通常把逻辑学分为普通逻辑、辩证逻辑。普通逻辑形成最早,它侧重于静态地研究思维形式的逻辑结构及逻辑规律,研究单向的思维;辩证逻辑研究动态的思维,研究多向的思维;恩格斯说“普通逻辑和辩证逻辑就象初等数学和高等数学的关系”。辩证逻辑思维时针对某一方面的论述同样要遵守普通逻辑思维的形式和规律。在通常情况下,对于简单案件,人们使用普通逻辑思维就可以了,但对于复杂案件,必须使用辩证逻辑思维才可以维护法律的正义。毕竟,人类已经进入辩证逻辑思维时期。
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律、道德、经济、政治是统一的,经济效益有国家、集体、个人之分,有近期、中期、长远之分;道德上善与恶的标准、政治上利与弊的权衡也因出发点的不同而有差异;谈到法律,当它确定时,我们以合法性为标准进行法律思维,当它不确定时,我们怎么进行法律思维呢?而什么是合法?为什么法律如此规定呢?答案是,以当时的政治、经济、道德为标准所制定。所以,当我们讲用法律来思维时,我们仍然要考虑到政治、经济、道德的因素,当法律确定时,是立法者考虑;当法律不确定时,是司法者考虑。这样,法律就是活的法律,而不是死的法律;合法性仅仅是法律思维的重心,而不是法律思维的唯一前提。
因此,既要讲普通逻辑的知识,又要讲一些辨证逻辑的知识。这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必须告诉学生,形式推理重要,但仅有形式推理是不够的,在形式推理解决不了的地方,需要使用辨证推理。这样,学生分析案例发现逻辑知识并不能简单地应用时,就不容易产生“法律的正义是个变数”等消极看法。
法律离不开逻辑,法律的长足发展要求每一个法律人思考逻辑、应用逻辑,寻找法律的逻辑。法律逻辑学还是一个不成熟的学科,它的成熟需要逻辑学者和法学学者的共同努力,这也是法律发展的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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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吉.法律思维学导论.[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8月版
[3]王泽鉴.《法律思维与民法事例》.[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逻辑学论文摘要篇六
随着近些年信息化的不断推进,使得计算机成为实现信息化的重要前提,而作为抽象语言的一种,计算机以数字逻辑为基础,通过设计者设计,确保能够实现计算机内部逻辑的相应功能,计算机语言主要包括c语言和基于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在逻辑方面,两者一方面存在互通性,另一方面有存在差异性。相关研究发现,计算机技术开发依托计算机语言的逻辑功能,实现不同软件的需求,从而实现软件功能。程序开发是计算机软件实现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且保证了程序的合理实现。我国在进行计算机软件开放设计中,还需要去不断采取新的编程技术,以便能够优化计算机软件开发设计工作,有效保证使用过程中计算机软件的可维护性,确保软件的质量与功能均可得到提升。本研究通过研究计算机语言逻辑,对计算机软件开发设计应用展开深入分析。
从根本上说,面向对象是基于对象程序语言关键特征,第一对类进行创建,第二对类的对象进行创建,并对封装形式予以选择,以对数据与方法进行有效的封装处理,选择定义对象法实现调用对象实际设计模式,基于对象程序设计语言同样有类本身的继承特性,选择基类创建法,对以往数据与方法进行封装,基类中有程序设计信息,或者叫做原始信息。对类中各个数据和相关方法予以详细界定,对派生类中的相关共享、保护功能的展开具有决定性。从根本上说,封装、集成为基于对象程序语言的一大特色,而且这也是编程能够大规模实现的关键性因素。c语言和基于对象程序语言的编程、设计语法相同。
3.1逻辑语言的表现形式
作为一种理论性语言,选择逻辑语言解决问题被更多人所关注,计算机是数学模型实际表现形式,且由逻辑语言展开描述,在应用非连通电路和连通电路时,可有效联系数学二进制,并以此为基础选择逻辑语言解决实际问题,对针对性比较强软件进行开发的重要基础在于能够对各领域之需加以详细了解,在开发计算机软件期间,基于有效的逻辑关系排列相应的计算机软件语言。
3.2逻辑语言的具体应用
一般计算机软件会对高级语言编写软件进行选择,然而,若想使软件各功能得以实现,必须在实际设计期间依照实际功能划分软件模块,并确保不同模块软件功能得以实现,其次创建最佳主程序,通过相应扫描系统,及时调用所需模块功能,进而是程序全封户操作得以实现,计算机创建的基础是史学,其严谨性非常高,若在编写程序过程中出现错误,那么就会对计算机软件整体应用产生直接性影响。通过调查可知,现阶段的计算机编程软件功能比较完善,且编写程序结束后,可以使运行和编译得以实现,通过逻辑语言展开计算机程序的科学编写,可以对逻辑错误进行有效预防。
各个领域的技术应用展开需求分析,以此合理完成软件编辑流程图。实际流程图可以将系统不同阶段与需求体现出来,通过网页设计语言当作其最具代表向的一个开放软件设计,php语言为其主流开放式语言。为使开源代码流得以实现,现阶段社区论坛己对代码进行开放,使用主体可依照自身需求,逻辑分析原有代码后,对部分逻辑功能进行修改,以使高效代码编译模式得以实现。
对适用计算机语言进行选择,相对现阶段软件开发来说,被称为计算机软件设计的重要基础,一般情况下,高端软件会对面向对对象进行有效选择,而指令设计会对逻辑基本结构进行有效选择。从根本上说,计算机语言是软件开发设计的前提与基础,而开放设计的重要前提在于根据领域不同而展开具体应用。
在计算机软件中,计算机语言是其中枢系统,采用逻辑指令编译不同逻辑语言,从而使软件基本功能得以实现。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基础为计算机语言,对各个领域不同的实际需求对逻辑开发流程进行制定的系统性分析,并研究与阐述计算机开放式设计,实际流程图应该制定相应需求。所以使软件高效开发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开发计算机软件在国内科技环节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在计算机软件开发期间应用逻辑语言也有助于计算机软件实际应用程序的提升,这对国内计算机行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很大促进价值。
逻辑学论文摘要篇七
低年级(一、二年级)在分析应用题时应培养运用因果关系的逻辑语言,用说明因果句式、推论因果的句式去表述算理和思维过程。例如:同学们包书皮,第一组包了9本,第二组也包了9本,两组包了多少本?讲解时,在学生掌握条件、问题和数量关系的基础上,教会用如下语言表述算理:
(1)用说明因果关系的句式表述因为部分量加上部分量等于总量,已知两个部分量,所以9本加上9本等于总量。之所以9本加上9本,是因为部分量加部分量等于总量。根据已知条件和所求问题,可确定该题是求两数和的运算,因此用加法。
(2)用推论因果关系句式表述既然部分量加上部分量等于总量,那么9本就要加上9本。已知两个部分量求总量,可见要9本加上9本。
(3)从意义上表述因果关系例如:新新和毛毛擦桌子,新新擦20张,毛毛擦25张,毛毛比新新多擦了几张?在学生理解意义的基础上用如下语言表述算理和思维过程。根据已知条件和所求问题,新新和毛毛比,毛毛擦的多新新擦得少,毛毛比新新多擦5张。假如新新和毛毛擦得一样多,新新也要擦25张,实际上新新只擦了20张,那么要求毛毛比新新多擦几张,就要从毛毛擦的张数里减去新新擦的同样多的张数,所以25张要减去20张等于5张。
中年级(三、四年级)在分析应用题时除了巩固因果关系的逻辑语言外,还应培养用假设关系的逻辑语言表述算理和思维过程。例如:学校给三好学生买奖品,买了3盒钢笔,每盒10支,一共花了60元,每支钢笔的价钱是多少元?讲解时要教会学生用如下语言表述:
(1)根据已知条件和所求问题,如果能求出买钢笔的总支数,那么总钱数除以总支数就是所求问题的答案。
(2)根据每份数、份数与总量的关系,倘若先求出每盒钢笔的价钱,再求出每支钢笔的价钱,那么问题就解决了。
(3)既然单价乘以数量等于总价,就要首先求数量(总支数),然后再求单价。以上表述,不仅数学语言叙述严密,而且能抓住中间问题正确解题。
高年级(五、六年级)在分析应用题时,除了巩固因果关系、假设关系的逻辑语言外,更主要的是教会学生用三段论式的逻辑语言去表述。例如:甲骑自行车从学校到少年宫需要8分钟,乙步行从少年宫到学校需要24分钟,甲乙两人同时从学校、少年宫相向而行,几分钟后相遇?教学时,要教育学生学会用演绎推理中最常见的推理方法———三段论推理去表述:大前提:凡是行程问题要具备路程、速度、时间其中的任意两个条件。小前提:此题具备了路程(整体1),以及甲乙两人分别行完这段路的速度(1/8+1/24)这两个条件。结论:这道题属于行程问题中的相遇问题,求相遇的时间列式为1÷(1/8+1/24)。
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儿童心理发展的年龄特征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一方面教师要从儿童心理发展的已有水平出发,实事求是的提出要求,才有利于儿童心理的发展。如果脱离实际,提出不适当的要求,就不会起到促进作用。另一方面,教师还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儿童的心理逐渐向高一年级的年龄段过渡。如果过分迁就已有的心理水平,看不到发展的趋势和方向,也会贻误时机,妨碍儿童心理水平的迅速提高。以上分年级进行的因果关系、推论因果关系、假设关系、三段论关系的逻辑推理教学,是根据儿童心理发展的年龄阶段、认知能力的逐步提高和表述推理的需要提出的。采用循序渐进逐步提高的方法,在应用题教学中把学生引导到用逻辑语言、数学语言表述算理中来,才能使学生的语言发生深刻的变化。能力的发展又是获得知识的重要条件,学生的能力发展水平高,就能加快学习进程,提高学习效率,保证学习质量。在低、中、高年级应用题教学中我们就是培养学生准确掌握并正确运用逻辑语言的能力,以达到加快学习进程、提高学习效率的目的。
逻辑学论文摘要篇八
判断是人们对于客观对象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认识。在体育教学中主要体现在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上。在评价体系上可以多选用一些相容选言判断,学生某一项达到一定要求就可以算其成功。例如:学生50米及格或者100米及格或者400及格均为体育成绩及格。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性,也增加了评价体系的人性化,不至于过于挫伤学生对体育的热情。又或者,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对学生的表现进行判断,经常会听到“你必然篮球打不好。”等真值模态判断,常用这些真值模态判断等于从能力取向对学生进行评价,尤其是对小学生来说,他也会在同时降低对自己的能力判断,会对学生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3关于小学体育课堂中推理的举例。
推理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前提),推导出一个未知的结论的思维过程。在体育教学中会经常接触到,但是很多很常见的体育教学中的推理确实非常不符合逻辑的。例如我们经常听到体育教师这样评价一个班级:“a班同学体育成绩都好。”归其根源:a班有几个体育特长生。一个由特称判断推理出的全称判断,两个差等关系的判断却被教师这样误读了。又或者在对两个学生进行比较或者进行体育选材的时候经常会见到类比推理,即依据两个或两类对象一个一个的属性相同,并已知其中一个对象还有其他属性,推出另一个对象也具有该属性的结论。例如a同学和b同学,同样身材高、学习成绩优秀、a同学已在篮球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于是体育教师就同样断定:b同学一定可以在篮球上有所突破。当然,让b同学来尝试是可以的,但是作为两个活生生的人来说,切不可用此类类比推理,不仅不符合任何科学逻辑,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体育教师的能力和威信。
4小结。
逻辑学作为思维的有效工具,对体育教学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作为体育教师,要不断充实自己,注重多学科知识,用逻辑学来武装自己,切实在体育课中体现,从而提高体育课的教学效果。
逻辑学论文摘要篇九
法律逻辑学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中起步较晚,法律逻辑一词在我国也只是20世纪80年代初才开始出现的,但法律逻辑学在法学教育中的基础地位与作用已经取得了法学界的普遍认可。法律逻辑学已成为我国高等院校尤其是政法院校法学专业的必修基础课。但是,由于我国的法律逻辑研究刚刚起步,目前的法律逻辑教学内容上存在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能否得到解决关系着法律逻辑学这一门学科在整个法学教育中的存在与发展。
一、关于法律逻辑学的作用
新世纪,我国不断朝着法治社会的目标前进,法律制度日臻健全,法学研究百花齐放,为我国法制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法律逻辑作为思维工具,在法律及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的,法律逻辑学要将逻辑学的基本知识和基础原理应用于法律与司法活动中,同时,要结合法律*5司法活动思维的特殊性,研究涉法思维活动的特殊的思维形式及其合理性规则。
首先,法律逻辑学是推进法律一致性的重要手段,在当下的司法环境下,法律一致性尤显重要。法律一致性包括法律内容一致性和法律运作一致性,而两者的实现都需要法学家和司法工作者正确运用法律推理。很多学者认为,法律推理是法学研究和法律运作过程中的重要方法论,是司法程序是否公正、公平的晴雨表,是法治的前提条件。正如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所言:“形式逻辑是作为平等、公正执法的重要工具而起作用的,他要求法官始终如一地和不具偏见地执行法律命令。”
其次,法律逻辑学有助于提高立法工作的水平。立法工作是一种规范性的活动,也是一种研究性的活动,立法既要遵循立法原则与立法政策’还要讲究法律条文的准确性、一致性与恰当性。这些问题都是逻辑学问题,而且都表现在法律文件中。例如,法律应当具有准确性,准确性属于概念、判断和推理问题,而这些都是逻辑问题。可见,在立法活动中,法律逻辑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最后,就法律工作者以及法学专业学生而言,学习法律逻辑可以帮助他们提高法学研究水平,完善司法实践能力。法学研究与司法工作能力虽然表现在许多方面,但逻辑论证与表达能力、案情归纳与演绎分析能力、识别与驳斥逻辑谬误或诡辩的论辩能力都是不可缺少的,这些能力的形成与发挥与一个人所具有的逻辑素养密切相关。德国法院曾于1973年规定,所有法官的司法裁判必须“建立在理性论证的基础上”。美国法学家卡多佐说:“运用我们的逻辑、我们的类推、我们的哲学,我们向前走,直到我们到达某个特定的点。”
二、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与内容在学术界存在分歧,通常认为,它是一门研究涉法思维的形式、方法及规律的逻辑学科。按照国际通常的学科分类,它属于非标准逻辑。在我国,法律逻辑被看作是具有特殊性的逻辑学应用学科。
相比较逻辑学的研究领域,法律逻辑学应当怎样确定自己的研究对象?笔者认为,法律逻辑学、普通逻辑学有不同的特殊对象,如果如某些观点所言“法律逻辑学并没有与传统形式逻辑不同的研究对象,研究的还是属于思维领域的现象”,那么,在逻辑学前面加以“法律”也就值得商榷了。法律逻辑学在于对人类思维形式结构及规律的研究有其特定的方向,应当有其独特的研究角度,站在特定的逻辑立场上展开视角,应当以法律共同体的理性思维活动为主要研究领地。因此,法律逻辑学是以分析和研究法律人的理性思维活动为己任的,相比较人类共通的各种思维形式和规律,法律人的思维与逻辑存在诸多特有的逻辑现象和问题,表现为一系列难以通过普通逻辑理论加以阐释的特殊性,它们构成了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
因而,法律逻辑学除介绍一般的逻辑知识以外,重点需要探讨涉法思维活动中特殊的方式和规则的法律逻辑理论知识。法律概念、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应当成为法律逻辑学的主要研究对象。
法律逻辑学以研究法律概念为基本研究形式。法律概念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概念,是认识法律与表达法律的认识之网上的纽结,是对各种有关法律的事物、状态及行为进行概括而形成的法律术语。法律概念是法律思维的开始,法律判断由法律思维起点构成,即由法律概念形成,法律推理、法律论证又由一系列法律判断组成。法律概念对于法律的运作与法律实践具有重大意义。首先,法律概念及概念间的连接使法律得以表达,没有概念的法律是无法存在的;其次,法律概念使人们得以认识和理解法律,不借助法律概念,人们难以进行法律交流,无法开展法律实践活动;再次’法律概念是法律思维的基本要素和基石,是连接案件事实与法律规范而建构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的逻辑环节。法律概念分为确定性概念和不确定性概念,不确定性概念是外延与内容相对不确定的法律概念。当然,确定性是程度问题,也是相对的关系,一个不确定的法律概念通过立法或法律解释或法律适用而确定。
法律推理的前提或结论是由法律命题组成,在司法三段论里,法律推理的大、小前提和结论就是法律命题。法律命题反映涉法思维对象的情况并具有真假之.分的判断。法律逻辑学通过探讨法律命题的有效性、真实性’进一步探讨如何选择和确定涉法思维推理的大前提和小前提,引导出正确的法律规则,反映出司法案件的真实状况。
推理是从已知的判断推导未知的结论的思维活动。法律推理是法律思维活动的主要形式与类型,法律推理是逻辑思维方法在法律领域的应用,是法律逻辑的具体体现。法律推理存在于法律的整个实施过程中,在司法领域里,主要是指各类法律工作者从一个或数个巳知的前提,包括法律事实或法律规则、法律理论、司法先例等法律资料中,获得相应法律结论的逻辑思维过程,这个过程也就是获得个案处理结论的“正当性”。我国成文法系的法律传统,司法推理的'主要思维模式就是演绎推理,也就是所谓的司法三段论。通过找法的过程法律规范形成司法三段论的大前提,具体案件法律事实构成小前提,具体法律规则和特定案件事实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得出本案的法律处理后果。
在整个法律思维活动中,除了演绎推理的使用,还运用归纳推理、类比推理等。演绎推理是指从一般的法律规定到个别特殊行为的推理形式,司法三段论是典型的演绎推理运用。归纳推理是指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司法工作者处理案件时,从一系列先例中总结出可以适用的规则和原则,然后按照先例得出案件的法律结论,这就是归纳推理。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一系列属性上的相似,又已知某对象还有其他属性,从而推出另一对象也具有其他相似属性的推理。在法学领域’类比推理也被称作类推适用、比照适用是指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下,类推或者比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加以处理的推理形式,是填补法律漏洞的主要方法之一。形式推理在整个法律思维活动中,尤其是涉及自由裁量权问题,作用是有限的,当法律规范之间、法律原则间针对同一事实出现矛盾时,形式推理是难以适用的。辩证推理一般是在缺乏产生确定结论的法律和事实的状况下进行的推理形式,实质是根据一定的价值观和法律理念进行选择,从政策、公理、公共道德、习俗等方面出发,综合各种因素平衡与考量,在相互冲突的理念、价值标准之间确定优位选择。
法律论证是指通过提出一定的根据和理由去证明某种法律表述、法律意见和决定的正确性和正当性。其特性具有可废止性、合情性、非形式性和权衡性。法律思维是说理的思维、论证的思维,法庭论辩、法院的裁判应当遵循“结果由理由导出”的规则。法律论证是探讨如何通过合乎逻辑的方法(包括形式逻辑和实质逻辑)证明司法裁判及其形成过程以及法律的陈述之正当性和正确性。一个正确和正当的司法判决、法庭陈述应当建立在合乎逻辑的论证过程中,要有足够的理由才能具有一定的说服力,同时以理性的方式加以支持。法律论证需要依靠形式逻辑,但是,形式逻辑不能解决论证中的所有问题。“明希豪森三重困境”就是形式逻辑普遍存在的难题,存在于形式逻辑的论证过程中,但又非形式逻辑自身所能够解决。因此,非形式逻辑方法就在法律思维中大有用武之地。
三、法律逻辑学的课程架构
法律逻辑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以逻辑学的方式反映、讨论法学的原理、基本问题。法律逻辑学也是法学和逻辑学的交叉学科,法律逻辑学是以逻辑学的方式解答法律领域的推理与论证问题,它的学科性质是由它的研究对象与方法.决定的。法律逻辑学不是经验科学也不是价值理论,它主要研究法律领域里的推论及其有效性或合理性问题,它探讨法律领域中的推理或论证形式及其规律。同时,法律逻辑学也是法学的基础性学科,它的基本理论和规则是在法学领域普遍适用的原则和方法,法律逻辑学还是一门具有特殊性的逻辑学应用学科。在我国,法律逻辑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自从这门学科创立以来,至少有三种逻辑体系的出版物。一种是按普通逻辑体系编写,加上法律知识的例子;第二种是按诉讼程序逐段展开讲授普通逻辑的基本内容;第三种则是注明法律专业普通逻辑学。笔者以为,法律逻辑学应当有根本不同于传统逻辑或现代逻辑的框架体系。并不是说这些逻辑理论在法律领域不适用,而是这些逻辑理论并不专门以法律领域中推论为对象,因而没有涵盖法律思维中的全部推理与论证。因此,法律逻辑学应包括以下内容:
绪论:简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与性质,法律与逻辑的关系,法律逻辑学的特点与作用,学科性质、研究对象,法律逻辑学与法学及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法律逻辑学的产生与发展。
法律概念:探讨法律概念的内涵、外延、定义、划分,法律概念与日常用语、法律专业术语的联系。
法律分析:探讨法律的逻辑理性、实践理性及价值理性以及三者间的关系,分析法律的不确定性,包括法律规范的开放结构和法律规则逻辑上的非自足性。
法律推理和事实推理:简介法律推理的模式、方法,介绍司法三段论的概念、特征与有效性标准。事实的推断和推测以及事实的推证和推定。
法律论证:简介论证的特征和方法,介绍法律论证中必须遵循的逻辑思维规律,分析法庭论辩中常见的非形式谬误。
法律逻辑学是一门理论性和抽象性较强的专业基础课,同时,又具有较为突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特点,授课形式和内容结构应该接近形象直观,具有较强的感知性,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在传统的法律逻辑学教学内容中,汇人更多具有法律特色的思维方式、规律开展教学,用逻辑的方法去思考法律问题、解决法律问题,最终实现法律逻辑学课程的教学目的。
笔者认为,把握实体和程序法以及法律分析、法律推理、法律论证的核心并能够熟练地运用于实践中,也就掌握了千变万化的法律世界了。正如有学者所言:学习法律,简单言之,就是培养论证及推理能力。理论是法学中最重要的部分,理论意味着探求专业的根基,而法律分析、法律推理、法律论证就是法律专业根底的重要组成部分。相比而言,归纳推理、类比推理等内容在法律逻辑学课程框架内所占比重较小,并不是说这些内容不重要,而是为了彰显法律逻辑学自身相对于法学尤其是逻辑学的独特性。
让逻辑学的归逻辑学,让法律逻辑学的归法律逻辑学,这一点应当成为法律逻辑学课程框架今后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分支学科,法律逻辑学应当存在不同体系、不同框架的法律逻辑学教材,而不应仅仅是着作者和出版社的区别。笔者愿意将上述框架作为法律逻辑学教学框架的一个大胆的实验,相信这种尝试有其存在的意义,也是与其他学者交流商榷的基础。
逻辑学论文摘要篇十
逻辑学作为一门极其重要的应用科学,体育课作为促进小学生全面发展极其重要的一种教育手段,如何把两者更好的结合从而进一步提高体育教学效果,是值得每一个体育工作者思考的。文章旨从体育教学中的常见现象着手,对其加以逻辑学分析,以期让更多的体育工作者对逻辑学给以重视。
逻辑是人的一种抽象思维,是人通过概念、判断、推理、论证来理解和区分客观世界的思维过程;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逻辑学不仅仅是一门学习的科学,更应该是一门应用的科学。尽管体育教学过程中有许多逻辑学的相关事件,却被很多的体育教师有意无意地忽视了,教学不合逻辑却是会直接影响到教学效果的。作为体育教师,尤其是小学体育教师,在体育课堂这个相对更加复杂的教学环境中要更加善于用科学的视角和手段去分析和解决问题,结合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从体育课堂着手,使自己的教学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正确,推理合乎逻辑,使体育教学更具科学性[1]。
1关于小学体育课堂中概念的举例。
概念是人们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是逻辑思维的最基本单元和形式。小学生的心智发育处在较低水平,所以对体育学习中的相关概念比较模糊,很难准确理解,所以明了易掌握的概念也是把他们领进体育的殿堂并让他们对体育产生一定的兴趣比较有效的'手段。小学体育课中的相关技术概念应该做到尽可能的具体,即概念的内涵要尽可能的多而外延要尽可能的少,要明确概念的种概念和属概念。例如体育教师如果在教授篮球中的双手胸前传接球时介绍学习内容时说:“今天我们来学篮球。”或者说:“今天我们来学传球。”其结果会使得小学生上完课后仍然对所学内容云里雾里,不知所云。因为他们没有对所学内容形成一个具体的概念,无法真正去理解教师的教授内容。又或者在学习体育文化知识中,有些体育教师会认为对小学生无法谈概念,他们不明白,其实非也。作为体育教师,应该帮助学生找出“种差”,重点指出其内涵,来便于学生的理解。再者,体育教师在平时的言语中也要注意概念的逻辑性,以免对学生产生不良的影响。例如对集合概念的掌握,有些教师在情景教学中会脱口而出:“这儿是一条湖泊。”“那儿有两棵树木。”这不仅体现了教师能力的不足,也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到学生的用语。
逻辑学论文摘要篇十一
人性是我国儒学的重要论题,孟子曾提出性善论,而荀子强调性恶论,本文主要针对孟子和荀子人性论的逻辑学进行分析和阐述。儒家是我国重要的文化遗产,对我国人民的思想行为以及道德规范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人性是儒家哲学的关键论题,性善论盒性恶论这两种观点代表了截然相反的哲学思想。本文主要从他们是如何论证自己的观点,且这种论证是不是科学有效这两方面展开论述。
一、孟子主张的性善论
(一)恻隐之心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孟子认为是非、恭敬、羞恶以及恻隐是人类应该具有的四种感情,同时孟子也将这四种感情归属于儒家的道德范畴,这四种感情体现了人性的内在美,进而说明人性是善良的。孟子通过反推的形式指出,感情是人性的内心活动,性是心的内在属性,既然人的情是善良的.,那么性也是善良的。人具有恻隐之心,这是孟子坚持性善论的关键依据。在论证中孟子曾说,如果一个孩子身处险境,那么旁边的人一定会感觉不忍。这种情感并不是出于某种目的,不是想要获得名声或者讨好孩子父母,而是不由自主、自然而然产生的一种人性,恻隐之心是仁者的体现,这说明人性中是具有善性的。
(二)感官特性类比
“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孟子指出人的眼睛、耳朵以及嘴等感官对于外界具有爱好,那么人的心一定也有爱。孟子指出人的心理具有正义感,正义让人的心理感到喜悦,就像吃了肉一样爽快。
(三)将人性比作水
孟子指出,人性如同水一样,水是往下流的,即不与人争斗,可以促进人与人和谐交流,是一种善性的表现。人性就如同水一样,不与人为恶,故孟子将人性比作水。
二、荀子主张的性恶论
(一)人天生具有好色、疾恶及好利的恶性
荀子认为,人天生具有好色、疾恶及好利的恶性,这些恶性导致人类互相残杀,争夺利益。因此,人性天生是恶的,只有经过后天的学习和教化,才能让人学会礼仪谦让,进而引导人性向善。荀子认为人性天生具有恶习,而善性是经过后天教化而产生的结果。
(二)以行为类比人性本恶
荀子指出人的性情并不是后天培养的,而是与生俱来的,人只有经过后天的教化和感悟,才能经过思考而做出正确的行为和决定,性善并不是人的本性,而是经过后天教化才具有的。人性天生就疾恶好利,才会引发人类社会的争斗和抢夺,只有经过后天学习人才会做出正确的行为,以行为类比人性本恶,是荀子坚持性恶论的重要依据。
(三)列举尧舜的话
尧曾经问舜人性如何,舜如此回答:除了圣人,普通人在有了孩子和老婆之后,对父母就不像以前那么孝顺,为了满足个人的私欲,对朋友的友情和诚信也会慢慢减少。俸禄和爵位都得到了,享受了人间的荣华富贵,那么对君王也不像以前那么忠心了。因此,人性天生本恶,唯有圣贤不会如此。
(四)通过反证法论证
荀子认为人性不是生来本善,如果人性本善,那么就不需要礼仪和圣王来调节了,社会直接就可以实现正理平治。荀子指出,绳墨以及a栝的使用与发明,是为了拉直弯木,社会提倡礼仪、设置君王,则是为了矫正人们的恶性。如果弯木本直,a栝就没有用了,如果人性本善,那么君王和礼仪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五)断定向善的可操作性
荀子认为,如果人类经过后天法理的教化,人人都可以成为像大禹一样的圣人,而大禹可以成为圣人,则是因为他有法正仁义,这种法正仁义具有被实践和被认知的特性,人类具有实践和认知法正的特性。因此,只要经过教化,人人都能成为圣人,人性才能向善。在理论上,虽然人人都有圣人的条件,但在实际生活中,却很少有圣人出现,原因到底是什么?荀子认为,主要原因是人们可以去做,但是为了天生的私欲而不想也不愿意去做。因此,人人可以成为圣人只是一种理论可能,并不具备现实操作意义,就像人用双脚能够走遍天下,但是却没有人做到过。
三、性善论与性恶论的逻辑学分析
(一)性善论
孟子对他的第一个论证并没有进行证明和归纳,而对三个善端也缺少具体说明,第二个论证没有可比性,而关于后两个论证,虽然是类比,但实际上更像比喻。总体而言,孟子所坚持的人性善论证具有很多缺陷,但由于第一个论证比较全面,因此不能完全否认他的观点。
(二)性恶论
荀子的第一个论证虽然指出好色、疾恶及好利是人与生俱来的恶习,但荀子没有具体论证和说明。而第二个论证缺乏足够及有力的证明,虽然第三个论证引用了尧舜的话,但尧舜毕竟是传说中的君主,无法证明其存在的真实性,后两个论证也缺少足够的依据。总体来说,荀子所提倡的人性恶并不完善,虽然不能完全否定这个论题,但也不能完全肯定。
四、结语
虽然荀子和孟子对人性的论证存在些许不足,但这种对人性的反思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在世风日下的战国时代,他们希望通过对人性的探索重建道德体系,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参考价值。
逻辑学论文摘要篇十二
逻辑学数量化是逻辑学发展的领域中的一个,但是随着逻辑学的发展,它是注定要在人类知识不同的领域展开分支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时代的突飞猛进,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和不断加深,加之认知心理学的发展,逻辑学的发展方向有了新的改变。计算机学的发展进入了知识处理和智能的发展阶段,还有构造逻辑系统描述(高级)认知过程的特征、规约和验证主体和多主体的性质等成为当时逻辑学研究的主流方向。
逻辑学的认知也从数量化的认知转向别的认知,它是起源于数学基础研究为背景的逻辑学,是转向构造认知过程的规范性或描述性模型的逻辑学。
逻辑学认知转向的目标是:给出知识获取和知识表达以及知识扩展的修正方法和模型。来给别的学科或者别的领域给予新的思考方式或者出路。它是引领人们朝着新的方向前进的途径。
逻辑学在计算机可续人工智能和认知心理学等科学的发展中,是围着智能认知的过程来转换的,逻辑学研究的主题实现了它的认知转向,向新的方面发展和转变。
逻辑学的.认知转向,表现在更加关注科学知识的处理过程,更加关注知识不确定的研究,开始研究逻辑学和心理学的关系,研究实体智能的认知过程,研究不完全形式的存在,但是逻辑学的认知转向根本还是研究智能体的知识获取和逻辑建模的建立以及逻辑方法的探寻,这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需要也是计算机水平发展的需要。
逻辑学论文摘要篇十三
摘要:墨子是战国时期著名的平民思想家和教育家,他热心施教,积极求知,所创立的墨家学派是一个有比较严格组织纪律的团体,墨子培养的学生有德行、有辩才、有技艺,他们能文善武,技艺精湛。墨子和他的墨家学派在机械制造、哲学、自然科学等领域都有不斐的成就。今天看来,墨家的育人理念与高职院校培养德才兼备技术型人才的目标颇有相似之处,对班主任工作来说,墨家悲天悯人的救世情怀、适应时代的育人要求以及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尤其值得借鉴。
关键词:墨家思想;教育理念;高职
班主任工作墨子是先秦时代墨家学派的创始人,主要思想观点是“兼爱”、“非攻”、“尚贤”、“尚同”、“天志”、“明鬼”、“非命”、“强力”“节用”。墨家学派在先秦时代影响力非常大,曾一度超过儒家,孟子曾经这样评论:“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孟子.滕文公》)墨子著书立说,设坛讲学,“从属弥众,弟子弥丰,充满天下”,培养了大批优秀的弟子:有精通攻守战术的大弟子禽滑釐;有因卫君无道背禄向义深为墨子欣赏的高石子;有德才兼备被墨子称为“骐骥之才”的耕柱子;有起初横行乡里为人不齿,后学墨子之术成为天下名士显人的高何、县子硕等等。据西汉刘安《淮南子泰族训》记载:“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还踵。”意思是说,墨子有名望的学生就有180人,这些学生都对墨子非常服从,他们都是不避艰险、奋不顾身、至死也不会回头的人物。墨家作为手工业阶层的代表,尤重艰苦实践,墨家学派在战国时期就创立了以几何学、物理学、光学为突出成就的一整套科学理论,用今天的话说,墨子几乎是中国百家中唯一与逻辑学、自然科学,以及现代民主政治体制和市民社会接近的一家流派。无论从哪方面说,墨子都是中国古代非常了不起的思想家和教育家,他的教育思想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对高校班主任工作艺术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一、悲天悯人的救世情怀
墨子生活在礼崩乐坏、天下无道、诸侯混战的战国时期,看多了以强执弱、以富劫贫、以贵傲贱的不公平现象,他以悲天悯人的救世情怀,提出了“兼爱”的思想。墨子批判了当时不兼爱的社会现象:“今国之与国相攻,家与家相篡,人与人相贼,君臣不惠忠,父子不慈孝,兄弟不和调,此则天下之害也”,呼吁人们要“兼爱”,兼爱,就是平等与博爱,“爱人之家若己之家,爱人之国若己之国”,如果“天下人皆相爱,则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为了实现这个伟大的理想,墨子号召他的学生为天下兴利除害,“利天下,利万民”,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把维护公理与道义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墨子为救民于水火,侠肝义胆,为了制止诸侯间的非正义战争,一方面,他“上说诸侯,下说列士,席不暇暖,墨突不黔(席子来不及坐暖,烟囱也来不及烧黑),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另一方面,带着弟子制造兵器,为弱国助力。《墨子公输》就记载了墨子为制止强大的楚国侵略弱小的宋国,穿着草鞋不辞辛苦连走十天十夜来到楚国都城郢,以雄辩口才和强大的后方防御力量软硬兼施说服楚王放弃非正义战争,为宋国百姓解除了灭顶之灾。这种悲天悯人的救世情怀,也是我们这个时代所需要的,作为学生思想工作的引路人,班主任在引导学生做一个有担当的新时代青年人方面负有很大的重任。古人云:“邦无道,富且贵,耻。”国家危难之际,有知识分子或投笔从戎或毁家纾难;建国伊始,为了建设新中国,一些专家毅然放弃国外的优厚待遇,回国蹲守山沟沟里作科研。也许有人说,悲天悯人是从上而下俯视众生的态度,我们绝大部分人没有这个资格;有人会说,现在是和平年代,大家都过着小康富裕的日子,没有什么事情可以悲天悯人的了。其实非并如此,班主任要教育学生,和平年代自有和平年代的悲悯内涵,它表现为当国家需要我们时,是否愿意全心奉献;当同学遇到困难时,是否伸手相助;当灾区需要援助时,是否慷慨解囊;当山区需要人才时,是否愿意放弃城市的优越条件。作为大学生,是做一个关心时事与民生的忧天下者,还是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呆子?甚至浑浑噩噩混日子的蠹虫?作为高校班主任自身,也应该以悲悯情怀体察他人感受,常抱怜悯之心,常怀宽容之情,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对学生保持宽容慈爱,以教育之心去育人。班主任要为所有学生的未来着想,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生活与心理健康,而不只是把教书当作养家糊口的谋生手段。怀一颗悲悯之心,用爱与付出推动教育改革历史的车轮,不断向前,碾出开阔崭新的教育新生活。
二、顺应时代的育人标准
墨子招收门徒,并努力把他的弟子培养成有时代担当的英雄侠士。《墨子尚贤上》对人才标准的描述是:“况又有贤良之士,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博乎道术者乎,此固国家之珍,而社稷之佐也。”“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博乎技艺”是墨子对人才的'基本要求。“德行”,是指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中国传统文化以“德”为衡量人的标准,要求统治者“以德配天”,要求读书人通过“修身”完成“君子人格”塑造。先秦诸子百家都非常重视“德”。在《墨子》一书中,“德”的重要性也被多次提及。墨子还非常强调“行”的重要性,墨子认为“行”就是不断做事,要求弟子“力行”,尽自己努力去做好每一件事,并且要有很强的行动力,只要这件事情是对的,就要立刻、马上去做。“行”以“德”为标准的,符合“德”才能做,不符合德的坚决不能做。墨子对弟子要求很严格,他有一个弟子胜绰,随项子牛三次攻打鲁国,这种不义的行为违背了墨家精神,墨子就派另一弟子前去交涉,请项子牛辞退胜绰。墨子自律极严,率先垂范,有一次他的弟子公尚过为他在越王那里谋了个官职,越王许以五百里地迎他做官,墨子却没有答应,他的理由是不能以行道的理由向越王索取土地,况且他认为自己的节用思想也不会被越王所采纳,不能为了高官厚禄而出卖义。墨子这种注重德行,强调身教的思想在他的《墨子修身》篇里有论述:“源浊者流不清,行不信者,名必耗,名不徒生,而誉不自长。”君子只有率先垂范,才能教育别人,要老老实实践行仁义,别人才会信服你。“厚乎言谈”是人才的第二个要求。逻辑清晰,厚重有度的言谈,是内在才情和外在魅力的重要表征。一个长于言辞论辩的人必定知识广博,头脑灵活,其素质和能力都超越他人。墨子生活的战国时代,人们已经开始认识到口才的重要性,“一人之辩,重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一个人拥有好的口才不仅可以平步青云,还可以起到安邦定国的作用。先秦对口才的重视,以至于形成众多辩者云集的名家流派,墨子是其中的杰出代表。墨子擅长言谈,《墨子》一书每一篇都有一个明确的主题,“子墨子曰”时而旁征博引、时而对比分析,时而反诘疑问,时而自问自答,说理清晰透彻,议论浅显易懂,墨子丰富而系统的逻辑思想,对后来的说理散文产生深远影响。“博乎道术”是墨子人才观的第三个标准。“道”,是指人或事物所遵循的轨道;“术”可以理解为读书人必须掌握的各种技能,对农夫来说就是“耕稼树艺”,对农妇来说就是“纺绩织布”,对达官贵人来说就是“听狱治政”。社会有不同的分工,每个人都要干好自己分内之事,为国家效力。墨子反对死记硬背以“六艺”为主的文史知识,主张学以致用,注重以实践来检验认识是否正确。他说,“士虽有学,而行为本焉”(《修身》)。墨子和他的弟子在从事手工业制造的同时,在数学、几何、物理、光学、声学、机械制造等等方面都有自己独特的研究与贡献,这些贡献即使在当时整个人类社会都是比较先进的。比如数学方面有倍数、级数的概念。在几何方面对圆、长方形、直角方面的定义都非常准确。在物理方面涉及杠杆原理。在光学方面最值得一提,有小孔成像的实验研究。在机械制造方面更是精巧细致,在军事、农业与手工业等方面都非常实用。“德行”、“言谈”、“道术”,构成墨家经世致用的人才规格。首先,“德行”是立人之本,“言谈”是沟通之媒,“道术”养身之技。对比墨子的育人标准,高职院校育人又何尝不如此?“立德”“明德”“修身”是大学教育的首要任务,作为大学班主任,应该把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放在首位,一个品行不端的毕业生,无论他技能学得怎么好,首先都不是一个合格的公民,更不用说服务社会了。第二,高职院校的学生,不能培养成做事的工具,那样只能成为“半个人”,大学生应该具备对外界事物和事件的认知与表达能力,要懂得如何与人沟通交流表达情感,要具备系统阐述自己的观点并说服他人的能力。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对事物现象的审美能力就成为人文素质教育绕不开的话题,高职班主任应该有意识地创设情境培养学生表达自己展现自己。第三,高职院校培养的学生最终落在培养特色上,这个特色就是高职学生的“职业性”,是区别于本科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因此,为学生提供一技之长的谋生手段是高职院校的根本使命。班主任要督促并鼓励学生学好一技之长,以更好地立足于社会。
三、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墨子主张“非命”、“强力”,即反对天命观,主张积极发挥人类自身的能力改造自然,发展生产。他说,“命者,暴王所作,穷人所述,非仁者之言也”,是害民乱国的东西。认为人的寿夭,贫富和天下的安危,治乱都不是由“命”决定的,而是人积极可为的,人的努力完全可以达到富、贵、安、治的目标。因此,墨子极力反对儒家所说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认为这种说法“繁饰有命以叫众愚朴之人”。墨家认为,人是有自由意志的,人必须有所作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必须有点公共意识,遇事只是抱怨自己命不好,而不去反思检讨自己,把一切都归为宿命,把人放到了一个完全被动态度,是不好的。墨子反对怨天尤人,主张“强力”,即尽自己最大努力做好份内之事。他说,人与动物不同,动物民羽毛为衣裘,以蹄爪为裤屦,以水草为饮食,雄的不用耕田种地,雌的不用纺线织布,只靠自身和自然界的条件就可以生存,人类则不同,社会的治安,人民的饥饱,全在人力,人要依靠自己的能力才能获得生存,社会有不同的分工,农夫要早出暮入,强乎耕稼树艺多聚菽粟;农妇要夙兴夜寐,强乎纺织,多治麻丝葛绪;百工要积极修舟车为器皿;商人要“之四方”,不怕“关梁之难,盗贼之危”,这是他们的“分事”,每一个公民都要尽自己的能力为社会生产财富,只有这样,国家才能富强,人民才能富裕,生活才能幸福。墨子主张自食其力,反对不劳而获。墨子的非命强力思想,对高职院校学生来说,也是很有启发的。九五后的学生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他们从小娇生惯养,没有吃过苦受过累,遇上点难事就产生畏难情绪,事情做不成功则怨天尤人,在学校里没有学到多少本事,毕业后面临着失业的危机。《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毕业后处于失业状态,其中不少选择“啃老”;即使工作一年的人,对工作的满意度也不到一半。从“天之骄子”到“蚁族”的变化,使得这些人产生被时代和社会所抛弃的悲观思想。高校班主任是学生的“精神领袖”,要给学生多一些关怀和教育,让学生明白其实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幸与不幸,与其一味怨天尤人,争“最不幸”的头衔,倒不如积极努力,创造改变命运的机会,一时的失意,并不意味着一生的失意,年轻时受些挫折,反而对未来的人生有更多的帮助。班主任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告诫学生担负起时代的责任,不向命运屈服,勇于自立自强,以自己微小的力量推动社会前进,每个人都尽最大的努力,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参考文献:
[1]陈建华.墨子“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博乎道术”文化内涵及对现代职业教育的启示.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报,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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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黄建聪.墨子“节用”“尚力”思想述评.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0.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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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论文摘要篇十四
摘要是文章的梗概,无论是对于文献鉴于还是读者理解都有很好的帮助。当前所有的学术论文都要求写作摘要。如何写好摘要,是大家都在关注的问题。笔者经过多年编辑实践,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有些论文内容创新性、研究方向均不错,但因摘要写作不符合规范,严重影响了论文的阅读量。下面笔者就结合实例,手把手教你如何写好论文摘要。
1.人称错误。
国家标准gb6447—87《文摘编写规则》规定,摘要用第三人称,建议采用“对××进行了研究”、“报告了××现状”、“进行了××调查”等记述方法标明一次文献的性质和文献主题,不必使用“本文”“作者”等作为主语。笔者在编辑工作实践中发现,许多理论性强的文章摘要出现了第一人称“文章、论文、本文、我们”等,这类错误约占来稿论文的36%、已刊发文章的17%。
例1.《农村信用社风险形成及防范措施》一文。
【原摘要】本文论述了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因体制原因而面临的一些风险,这风险不仅有自身制度的缺陷,还有盈利性目标与政策性目标冲突,行业内部体制管理混乱,破产失灵与道德风险,信贷管理落后等,针对这些问题,作者提出了改善农村金融环境、调整贷款的比例、建立市场化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以及健全监管制度等化解这些风险的对策,以期对实际工作有一定指导作用。
这篇文章原摘要中出现了“本文”“作者指出”等字眼,并在最后对文章进行评价。实际上是把摘要写成了提要。提要在用语上可以使用“本文”“作者认为”等字眼,在内容上既包含文章主要信息,又可以对文章进行介绍和评价。而摘要则不同,摘要需以第三人称写出自己最新锐的观点。
【修改后摘要】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在改革中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效,但其在旧体制下积压的深层次矛盾不断出现,农村金融服务供需失衡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着农村信贷业务的发展,已经影响到农村金融体系的安全。农村信用社所面临的风险不仅有自身制度的缺陷,还有盈利性目标与政策性目标冲突,行业内部体制管理混乱,破产失灵与道德风险,信贷管理落后等,化解这些风险需要通过改善农村金融环境,调整贷款的比例以及结构,建立市场化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以及健全监管制度,完善信贷风险管理内控机制等手段抑制风险,以利于农村信用社稳步健康发展,实现农村经济和农村信用社持续发展的“双赢”。
在摘要中不宜出现“本文”等字样,评价性的语言也不宜采用,换言之,就是把文章作者的观点最干净地放在那里,使摘要成为一个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的短文。
2.结果笼统、不具体。
报道性摘要又称资料性摘要或情报性摘要,它用来反映作者的主要研究成果,向读者提供论文中全部创新内容和尽可能多的定量或定性的信息,一般以300字左右为宜,所写的内容一般包括研究工作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而重点是后两者。结果是摘要的核心部分,应包括重要数据及其统计学处理结果,能够给读者直观地反映出相关信息。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来稿的72%论文摘要中研究结果大而化之,不具体不明确,不能达到“豁然开朗”的效果。
例2.《基于改进蚁群算法的可规避威胁源最优航线规划》一文。
【原摘要】(目的)针对复杂环境中的飞行器航线规划问题,在基本蚁群算法的基础上,(方法)提出一种可规避威胁源的航线规划方法,该方法通过综合分析飞行器飞行环境中的地形信息和威胁信息,加强了对飞行器实际飞行环境的描述,从而提高了航线规划的有效性;(结果)通过改进距离启发因子以引入方向启发,从而节省计算时间,提高优化效率。仿真结果表明,本文改进型蚁群算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规划效率和有效性,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上述摘要体现了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但结果未给出定量描述,只是说明改进型蚁群算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规划效率和有效性,那么与基本蚁群算法作比较,在时间和效率上有什么区别,并未说明。
相对而言,修改后的文章摘要,结论部分给出改进型蚁群算法可以节省10%的时间缩短10多次迭代次数,这就给读者一个直观清晰、明白的效果。
除本刊来稿遇到此类问题,笔者统计已刊发的论文有61%摘要存在同样问题,由此可见论文摘要结果笼统、不具体这一问题较普遍地存在于科技期刊论文摘要中,且至今并未引起多数期刊编辑与作者的'足够重视,这也是后续期刊改革须重点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3.内容简单、空洞。
文章摘要具有整体性、独立性特点,要能够有效体现整篇文章的主要观点、应用方法等核心要素,但笔者从统计的文章摘要中发现:34%理工技术类文章的摘要内容简略,结构要素残缺,字数偏少;43%社科类文章的指示性摘要和13%报道—指示性摘要,内容写作过于简单、信息量不足,不能发挥摘要应有的作用。
例3.《一种新的水平集图像分割模型》一文。
【原摘要】在chan-vese模型基础上,引入一个非凸的正则项,提出了一个新的变分水平集模型,一方面利用正则项的非凸性可起到更好的边缘保护作用,另一方面为水平集的演化增加了一个驱动力,同时,利用nesterov算法实现了模型的快速求解,实验结果表明,与chan-vese模型相比,该模型在准确分割出图像目标的同时更好地刻画了边缘。
上述摘要中缺少研究目的,且没有明确表述所采用的“变分水平集模型”在边缘切割中的具体应用与发挥的有效作用,况且摘要结果一笔带过,只是说出与chan-vese模型相比能更好地刻画边缘这一笼统结果,而没有具体到优化的内容层面。
【修改后摘要】(目的明确化)针对图像分割chan-vese模型中水平集函数初始化要求高和图像边缘刻画不够细致等问题,(方法表述具体化)提出了一种新的变分水平集图像分割算法,在准确分割出图像目标的同时能较好地保留边缘信息。为减小图像轮廓模糊的程度引入非凸正则项和变分水平集函数,建立极小能量泛函作为目标函数,利用欧拉-拉格朗日方程和梯度下降流方法迭代出水平集函数,采用nesterov算法求解极小化问题的数值求解算法。(结果具体化)仿真结果表明,新算法利用正则项的非凸性起到了更好的边缘保护作用,其图像分割的有效性、整体效果、算法效率等方面优于相关算法。
例4.《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失灵探析》一文。
【原摘要】近年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监管工具“失灵”成为常态。从政府工具的视角分析了造成食品安全监管失灵的原因,并提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对策建议。
原摘要过于简单,读者从摘要中看不出造成食品安全监管失灵的原因有哪些,也了解不到作者提出了哪些有新意的对策建议。
【修改后摘要】近年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监管工具“失灵”成为常态。从政府工具的视角探究缘由,影响因素较为复杂,包括工具因素、实施者与目标群体形成的内部环境因素,转型期地方社会生态所构成的外部环境因素,它们对工具的应用产生着不同程度的影响。洞悉各因素发生作用的内在机理,亟须建立监管工具应用的长效机制,优化地方社会生态,具体从价值层面、技术层面、行为者约束及社会环境层面着手,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具正确应用的程度,确保食品安全。
修改后的摘要中,读者可看到监管失灵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因素,也看到具体的对策建议,修改后的摘要就是对原文献的浓缩,其信息大致与原文等值。
4.介绍背景常识,未体现创新观点。
摘要是用来揭示文章的最主要观点或结论,是全文语言浓缩出来的,其信息大致与原文等同。笔者发现来稿论文中存在摘要大量介绍背景知识,误把引言内容当做摘要来写,体现不出全文创新点等问题。
例5.《文化中心战对美军情报获取的影响》一文。
【原摘要】近年来,随着美军在阿富汗及伊拉克战场上反叛乱行动的不断演进以及“文化感知”理念的渐次兴起,美军已充分意识到从文化差异以及文化融合等全新视角再度审视与反思其反恐实践的重要意义。在此背景下,“文化中心战理论”应运而生。它有效突破了美军在全球反恐战争战术、战法层面的固有窠臼,显著提升了美军的情报获取意识,大幅改善了美军的反恐作战情报支援效能。而美军在理念牵引、机构调整、实战检验、人才培养等领域的调整、转型对我军全面适应未来信息化战争要求,进一步强化情报保障效能均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价值。
上例摘要的前三句话介绍文化中心战是如何产生的以及意义,属于文章引言内容。最后一句话提到美军在理念牵引、机构调整等四个方面的转型,笔者认真分析文章内容后,发现该文除介绍四个转型外,还研究美军情报获取转变的四个特点,并最后得出对我军的启示,这都属于该文区别于其他文章的创新。显然作者所写的摘要应属引言撰写内容,并未体现出文章创新点。
【修改后摘要】为了分析“文化中心战”对美军情报获取的影响,分析了美军在反叛乱作战中所面临的情报困境及其措施,归纳了四个重点措施,包括理念牵引、机构调整、工作方式和人才培养,研究了美军情报获取意识转变的四个重要特点:文化感知理念深入人心、情报流转机制高效顺畅、人才培养工作扎实有力和实战运用指向特色鲜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三点启示:一是充分认识文化因素在军事情报获取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切实强化我军在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中的的文化感知能力;三是充分重视外语类情报人才的教育训练工作,着力培养国防语言人才。
出现此类错误的摘要,多见初投稿,统计约33%,但已经刊发的论文15%也同样出现此类问题,如:
例6.《美军战略规划的体制、机制及特点》一文。
【原摘要】军队战略规划是军队组织结构、武器装。
备、军费投入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军队建设的必然要求。美军战略规划体制、机制始建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几十年来不断调整、完善,目前已形成较完备的体系和做法。本文着重阐释了美军战略规划的体制、机制及主要做法。
上述摘要第一句应属常识性内容。第二句应属背景知识介绍,最后一句阐释了美军战略规划的体制、机制及主要做法,只是笼统介绍,让读者看不出文章的创新点。笔者经过认真分析,认为创新点主要在文章所论述的美军战略规划特点方面,因此摘要可修改为:
【修改后摘要】(目的)为了研究、借鉴美军战略规划的经验做法,对推进我军战略规划创新具有的重要意义,结合目前军队战略规划现状,分析了美军战略规划体制、机制情况,从5个方面(方法)概括总结了美军战略规划的特点,(结果和结论)即:美军规划理念深受企业战略规划影响;美军高层管理的重心是规划计划;美军拥有一支专家型战略规划队伍;有很强的智力和技术支持手段;有健全的监督反馈系统。
总之,要写好一篇论文的摘要,首先要认真研读论文,对论文的基本观点、重要内容、表述层次及结论有一个清晰的把握。知道论文的创新点在哪里,并将之反映到摘要之中,才能使摘要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其次要了解和掌握摘要的内在逻辑结构。科技期刊论文逻辑顺序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和其他。社科学术期刊论文摘要包括论题、观点、方法、结论和其他,特别要将写作重点放在论题、观点和结论上。最后摘要要真实反映原文,要具有客观性,以旁观者的角度,用第三人称客观如实地反映论文的新内容、新观点,反映读者需要的有用信息,切不可加入主观见解、解释或评论。另外,摘要的语言要简明、概括、规范。应以最简洁的文字表达出最丰富的研究内容,在语言上要求高度概括、精练、规范化。摘要编写遵循客观性、针对性、独立性和自含性以及逻辑性原则,编写过程有其规律可循,这要求作者在写作实践中逐步掌握其正确的方法,使论文摘要真正体现其价值。
逻辑学论文摘要篇十五
中国古代逻辑学的产生要比欧洲早近一个世纪。在世界三大逻辑(中国的名辩学、印度的因明学、希腊的逻辑学冲,它是最早的,这是值得我们自豪的。墨辩逻辑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更值得我们积极深入地加以整理研究。
早在两千多年前,伴随着生产实践、自然科学和思想论战的发展,以思维和论辩方法为研究对象的逻辑学就在中国、印度和希腊逐步产生了。作为逻辑学发源地之一的中国,当时正值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社会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重大的变革。社会的大变革反映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当时出现了百家争鸣、文化学术空前繁荣的盛况。诸子百家围绕当时社会大变革中出现的问题,纷纷提出自己的见解和主张,表达自己的社会理想。为了有效地论证自己的主张,反驳别人的思想,扩大自己学派的影响,大家都特别注意对论辩方法和规则的探索和应用,从而促进了中国古代逻辑科学的产生。当时,很多学派学者一如邓析、惠施、公孙龙、墨翟和后期墨家、荀况等人――都研究过属于逻辑方面的问题,其中,贡献最大的当数墨家。
墨家批判地总结了春秋以来的逻辑思想,建立了一个关于“辩”的逻辑体系,创立了墨辩逻辑学,写出了中国古代第一部逻辑专著――《墨辩》《墨子》一书中有六篇性质相同的文章,这六篇文章是《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小取{p《大取》后人统称之《墨辩》(或《墨经》)研究者一般认为是墨子的弟子及再传弟子(即后期墨家)所作。
《墨辩》寸论的逻辑问题相当广泛,涉及概念、判断、推理论证和逻辑规律等各个方面:《小取》是墨辩逻辑学的总纲,比较全面地阐述了逻辑思维的主要任务及其基本形式,提出了思维活动的原则;《经上》和《经说上》是概念篇,侧重阐述概念的定义、概念的分类和概念间的关系;《经下》和《经说下》是判断篇,重在列出命题和对命题的说明;《大取》对逻辑推理和论证作了理论上的探讨和总结;六篇各有侧重,构成了初具规模的逻辑学体系。
墨辩逻辑以“辩”为对象。“辩”就是从具体论辩中抽取出来的一般思维过程,j指论辩的双方围绕一对同素材的命题如“这是牛”与“这不是牛”)的真伪所作的论证。如何确立一个命题(即“立辞”)是墨辩逻辑的中心问题。“立辞”的“故”(论据)“理”(逻辑规律或规则)“类”事物的类属关系)是墨辩逻辑的“三物必具”的原则。《墨辩》对“名”(概念)“辞”(判断)“说”雅理)等各种思维形式都作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墨辩》对“名”从外延上分为三种:“名:达、类、私。”(《经上》)物:达也,有实必待文多也。命之马,类也,若实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私也,是名也,止于是实也。”(《经说上》癔思是说,达名,为通达万物的共名,比如“物”这样的名,其外延最大,包括一切事物,相当于我们今天说的范畴。类名,其外延包括具有某种相同属性的一类对象,是表示一类事物的概念,例如“马”就是类名,相当于普遍概念。私名,其外延只包括一个个别对象,即单独概念,比如“臧”(指某个人的名字)就是私名。
《墨辩》按外延的不同对概念种类所作的上述划分是很科学的。
《墨辩》还分析了“辞”判断)的种类。对全称判断和特称判断,它分别用“尽”和“或”来表述:“尽,莫不然也。”(《经上》)“或也者,不尽也。”(《小取》)意思是说,尽,所有的都是这样。或,有的是这样。在这里,“尽”是全称量项,“或”是特称量项。
关于性质判断项的周延情况,《墨辩》作了精辟的阐述:“乘马,不待周乘马然后为乘马也;有乘于马,因为乘马矣逮至不乘马,待周不乘马而后为不乘马。此一周而一不周者也。”(《小取》脂出,在“甲乘马”这个肯定判断中,“乘马”这一概念是不周延的,而在“甲不乘马”这个否定判断中,“乘马”这一概念是周延的。
对假言判断,《墨辩〉池作了分析。必要条件和充分必要条件,它分别称之为“小故”和“大故”。“小故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体也,若有端。大故,无之必无然(此句孙诒让认为,当为“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若见之成见也。”(《经说上》)意思是说,必要条件是:有了它不一定这样,而没有它则一定不这样,比如构成全体的部分。充分必要条件是:有它一定这样,无它一定不这样,例如,有视觉一定有所见,无视觉则必无所见。《墨辩〉:对必要条件和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逻辑特征的分析可谓简明扼要。
g辩》对“说”(推理的'研究。《小取》指出:“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即在思维和论证过程中,用概念来反映事物,用判断来表达思想,用推理和论证来申明立论的根据。《大取》对“说”的原则作了探讨,提出“故”、“理”、“类”三条推理论证的基本原则,指出“三物必具,然后足以生”“夫辞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也者。”孙诒让说,“三物,即指故、理、类而言之,谓辞之所由生也。”(《墨子间诂》)“故”即推理论证的理由、论据,“理”指正确的推理形式,“类”是推理论证所涉及的类与类的包含或排斥关系。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故、理、类三者具备了,然后结论才能产生;结论是由故产生,由理呈现,由类来推演的。
在中国逻辑史上,《墨辩》首次提出“类”、“故”这两个逻辑术语,认为故、理、类是命题成立的必要条件,对推理论证有效性的原则作了探讨。
关于推理的形式,《小取〉冲提出了七种:或(即选言推理)假(假言推理)效湘当于演绎推理)辟、侔、援均属于类比推理范围)推(具有归纳推理的特点)《墨辩》还探讨了正确思维的基本规律。《经说下》指出:“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彼此不可彼且此也。”意为,那个1皮”之名只指1皮”之实,这个“此”之名只指“此”之实,“彼”“此”的名都不能既指1皮”又指“此”。这实际上相当于欧洲逻辑中关于同一律的规定:a是a只是由于中国语言的特点所决定,在表述上没有使用欧洲逻辑中那样的符号字母丽已。但是,这里所谓“皮此”如何如何,已经相当于公式化的概括了。《墨辩》对矛盾律的研究更为深入:“辩或谓之牛,谓之非牛,是争彼也,是不当,不当,必或不当。”(《经说上》)意思是说,对同一个对象,有人说它是牛,有人说它不是牛,这是争辩一对矛盾关系的命题。双方所说的不能同时都对,必有一方不对。这里,非常生动地揭示了矛盾律的基本内容:两个矛盾命题不能同真,必有一假。《墨辩》还指出了排中律的要点:墨家认识到,矛盾命题的逻辑特性不仅在于二者不能同真,必有一假;也存在着二者不能同假,必有一真的一面。因此“不可两不可”(《经上》)。
在研究墨辩逻辑学时,我们还注意到,墨家学者们在创立逻辑学的过程中,有这样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非常注重逻辑学的应用。《墨子》一书中记载了大量的运用逻辑说理论辩,克敌制胜的生动事例。
自相矛盾的困境而不能自拔从而在论辩中获胜。
公输盘被折服了,而止楚攻宋的问题并未解决,墨子还必须去说服决策人物楚王。在与楚王的谈话中,墨子同样采取引人入彀的方法,他首先向楚王讲述了三件关于偷窃之事:“今有人于此,舍其文轩,邻有敝舆而欲窃之;舍其锦绣,邻有短褐而欲窃之;舍其粱肉,邻有糠糟而欲窃之;此为何若人?”在墨子的诱导下,楚王不假思索地答道:“必为有窃疾。’于是,墨子便抓住对方的话柄,作为进一步推论的前提,从土地、资源等方面把楚宋两国进行类比,得出“臣以王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这一无懈可击的结论。
墨子以类比推理作为说理论辩的武器,揭露了楚欲攻宋的侵略性实质,使楚王理屈词穷,根本找不到理由来推翻墨子这合乎逻辑的结论,只得以“善哉”这无可奈何的口吻承认墨子讲得有道理。
“知类”是墨子立论的要道。所谓知类,就是要懂得事物间相同或相似的关系,依此类推。即知道用类比的方法,以小类大,次第推广,得出结论,从而明辨是非。这是一种颇有说服力的论辩方法,墨子在与公输盘及楚王的论辩中用的就是这种方法。在论辩中,墨子一开始不是马上批驳对方,也不是开门见山地亮出自己的观点,而是列举浅显的事例,这些事例所含的道理,对方不仅能接受,而且坚信不疑。然后在言归正传,由此及彼,从小道理到大道理,二者情况类似。小道理对方承认了,以此类推,大道理对方便不得不肯定。否则,便陷于自相矛盾的境地。这种类推事理的方法,在论辩中是颇有效的。
运用逻辑说理论辩,折服对方的例子在《墨子〉冲屡见不鲜。我们再看《鲁问〉篇中墨子与齐太公的一段谈话:子墨子见齐大王(大”通“太”齐大王,即齐太公田和)曰:“今有刀于此,试之人头,卒然断之,可谓利乎?”大王曰:1利。’子墨子曰:“多试之人头,卒然断之,可谓利乎?”大王曰:“利。”子墨子曰:“刀则利矣,孰将受其不祥?”大王曰:“刀受其利,试者受其不祥。”子墨子曰:“并国覆军,贼杀百姓,孰将受其不祥?”大王俯仰而思之,曰:“我受其不祥。”
在以上这段谈话中,墨子为了阐述一旦发动战争将使国家被侵吞,军队被覆灭,百姓被残杀,倒霉的最终将是统治者自身这一观点,步步深入地诱导,使对方循着他所设计的思路,合乎逻辑地推导出来。其谈话技巧是相当高明的。
“非攻”是墨子的思想主张之一。在墨子生活的春秋末年,王室衰微,诸侯争霸,以大攻小,以强凌弱的掠夺性战争连年不断,人民遭受深重灾难。墨子从小生产者的利益出发,强烈地谴责这种不义的战争。在《非攻〉篇中,作者严厉地批驳了为侵略别国的不义行为辩护的颠倒是非的谬论。文章开篇先从侵犯他人财产“窃人桃李”的小偷小摸行为谈起,确立了一个人们公认的是非标准:凡亏人自利都是不义的。接着,逐层递进地列举了“攘人犬豕鸡豚”、“取人马牛”、“杀不辜人”三种亏人自利的不义行为,而对这些行为“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最后指出,“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别乎?”揭露了“天下君子”的论调在逻辑上犯了“不知类”的错误,是自相矛盾的;这些所谓君子,其实是最大的强盗,“攻国”乃是最大的不义。文章以严密的推理,驳斥了谬论,雄辩地阐述了“非攻”的主张,极富逻辑性和说服力。
诸如此类运用逻辑说理论辩的生动事例,在《墨子》一书中比比皆是,而在关于亚里士多德的史料中却所见不多。可见,墨家在创立逻辑科学的过程中,不仅在理论上努力探索,而且在实践中积极应用,表现出他们天才的智慧和努力追求真理的可贵精神。
总之,墨辩逻辑学是颇具特色的,对此,我们应当有所认识并深入地挖掘。研究整理墨辩逻辑学,批判地继承中国古代文化宝库中这一珍贵的遗产,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
逻辑学论文摘要篇十六
摘要:股权激励(equityincentives)是一种通过给予企业经营者一部分股权以此激励他们长期为公司服务的方法。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已经在西方企业广泛成功的实施。我国也从上个世纪90年代逐步采用股权激励,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很多问题。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和“两大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05.12.31试行)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2006.9.30)的相继出台,股权激励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愈演愈烈。很多理论与实务界的学者也开始纷纷的对其进行研究。而最近的国美事件更是加深了人们对股权激励的思考。但从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大多数著作的研究视角只是我国全体上市公司,单独研究国有上市公司的很少。国有上市公司作为一种相对特殊的企业,更是应该特殊对待。基于以上背景,本文试图从相对业绩评价视角,对国有上市公司经营者股权激励有效性问题进行研究。以此为我国国有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机制的实施和完善提供参考价值。
逻辑学论文摘要篇十七
逻辑学是一门探究思维规律和推理方法的学问,对于提高思维能力和培养逻辑思维具有重要意义。在学习逻辑学的过程中,我不仅深入了解了逻辑学的基本知识,还从中获得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本文将从学习逻辑学的重要性、逻辑思维的提升、推理能力的培养、论证的技巧以及实践中的应用这五个方面来分享我的学习心得。
首先,学习逻辑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逻辑学的基本原理贯穿着我们日常思维和许多学科的研究,是人们思考和推理的基础。学习逻辑学可以帮助我们拥有清晰的思维,理顺思路,抓住问题的实质。逻辑学的学习让我了解到逻辑推理的规则和方法,提高了我的思维能力。我通过学习逻辑学,懂得了如何正确地观察问题的本质,合理地分析和解决问题,这对于我今后的学习和工作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次,学习逻辑学有助于提升逻辑思维。逻辑思维是一种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人们进行推理、论证和判断的重要方法。通过学习逻辑学,我掌握了判断的基本形式,以及如何运用演绎法和归纳法进行推理。逻辑思维让我能够在面对问题时,抓住事物之间的逻辑关系,快速准确地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在实践中,我经常运用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发现问题的本质,然后针对问题进行解决,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第三,学习逻辑学有助于培养推理能力。推理是逻辑学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培养逻辑思维的重要手段。通过学习逻辑学,我学会了如何进行科学的推理,以及如何从前提中得出正确的结论。推理能力的培养需要我提高对逻辑规律的理解和掌握,同时也要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推敲。逻辑学的学习让我明白推理是建立在准确的前提上的,只有从准确的前提出发,才能得出有价值的结论。在学习和工作中,我的推理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我能够更加理性地分析问题,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决策。
其次,学习逻辑学让我掌握了论证的技巧。在逻辑学的学习中,我了解到了论证的基本形式和规则。通过学习论证的技巧,我能够更加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并能够针对他人的观点进行有效的反驳。在写作和演讲中,我能够运用逻辑学的知识和技巧,展开论证,使自己的观点更加有说服力。同时,在接受他人观点时,我也更加理性地进行评估和判断,不被表面的情绪所左右。论证的技巧为我提供了一个更加客观、系统的思考和表达方式。
最后,学习逻辑学的知识在实践中有着广泛的应用。逻辑学的学习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和学术素养,还可以帮助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更好地应对挑战。逻辑学的技巧和方法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如科学研究、法律辩论、商务谈判等。在我自己的实践中,我经常运用逻辑思维的方式解决问题,提升工作效率。例如,我能够正确地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的症结,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逻辑学的学习使我更加理性地看待问题,提高了工作迭代和创新的能力。
综上所述,学习逻辑学是一项重要的任务。通过学习逻辑学,我了解了逻辑思维的基本原理,培养了自己的推理能力,掌握了论证的技巧,并将这些知识应用到实践中。逻辑学的学习使我在工作和学习中更加理性和高效,为我提供了解决问题和应对挑战的能力。我相信,逻辑学的学习将继续伴随着我的一生,成为我发展和成长的重要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