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案件中止申请书(优秀20篇)
总结是我们对过去一段时间经历和收获的记录和概括。总结能够帮助我们梳理思路,找到问题的关键所在。下面是一些成功者的经历和感悟,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和借鉴。
劳动案件中止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x,男,x年x月x日生,汉族。
工作单位:x省x县x公司。用工性质:聘任制。
住址:x省x县大槐树镇李堡村。
被申请人:x省x县x公司。
地址:x省x县。
1、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工受伤的相关费用,合计105000元。
1、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000元×18月;
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3000元×9月;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00元×8月。
年8月6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作业时腿部严重受伤。经x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左小腿多处软组织擦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伤势进行了治疗及护理,同时认定为工伤。在被申请人的组织下,申请人于x年1月经榆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
由于被申请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给申请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劳动案件中止申请书篇二
你单位受理的张__________儿子小张与我公司劳动关系争议的仲裁申请,在仲裁期间,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方提供称具有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证明”有异议,认为该“证明”是无效证明;也不能作为证据。而该证据是认定张__________与我公司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的主要证据,现我公司已经对该份“证明”的`效力向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提出了民事诉讼,法院也已经受理;该民事诉讼直接会影响到仲裁结果。特根据法律规定向贵会提出中止仲裁审理的申请,望批准。
此致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劳动案件中止申请书篇三
请求事项:
1、请求中止张为小张申请关于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
事实与理由:
你单位受理的张**儿子小张与我公司劳动关系争议的仲裁申请,在仲裁期间,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方提供称具有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证明”有异议,认为该“证明”是无效证明;也不能作为证据。
而该证据是认定张*与我公司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的主要证据,现我公司已经对该份“证明”的效力向川汇区人民法院提出了民事诉讼,法院也已经受理;该民事诉讼直接会影响到仲裁结果。
特根据法律规定向贵会提出中止仲裁审理的申请,望批准。
此致
申请人:河南****有限公司。
劳动案件中止申请书篇四
申请人:
地址:
身份证:
住址:
请求事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__与被申请人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经由长沙市芙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__年_月_日开庭并作出办字第__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判决书,判令:
1、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应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申请人20__年8月5日至20__年1月10日的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______。
2、被申请人应在上述期限内为申请人补缴20__年7月至20__年1月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该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申请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__法院。
申请人:__。
二〇__年_月_日。
劳动案件中止申请书篇五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浦劳人仲(201_________)办字第_________号_____裁决书;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_____委员会做出的_____裁决事实认定错误。
申请人以被申请人在工作期间_____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理有据,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_____裁决中认定解除劳动合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实属事实认定错误。
被申请人在工作期间不但违反公司考勤规定无故旷班,而且还在工作期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_____工作,属于_____行为,故申请人依据工作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与被申请人解除了劳动合同。申请人已向_____委员会提交了包括:“员工手册及签收单”、“考勤记录”、“请假单”、“改变考勤方式的通知邮件”、“同类型员工签到记录”、“录像资料”等证据材料。
根据被申请人的考勤记录和请假单来看,两者所展现的事实是相左的,被申请人有伪造考勤记录的嫌疑。其一方面提供了考勤的记录,另一方面又提供了请假单,被申请人在请假期间还能够提供考勤记录,这两者显然是矛盾的。被申请人提供的“考勤记录”这一证据材料不具有真实性。
其次,关于改变考勤方式的通知邮件系申请人群发给其员工的工作邮件,其他员工均已收悉,且都按照签到方式进行了正常的签到出勤,并向_____委员会提交了同类型员工签到记录,被申请人却否认邮件和签到记录的真实性,显然是无理的狡辩,是为了逃避相关证据对其造成的不利后果。
再次,_____委员会认为申请人对于提供的“录像资料”无法证明该录像未经剪辑增减,因而认定无法作为定案依据,是严重的认定错误。在_____争议中,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已先行提交了所掌握的一切证据,已经完成了举证的责任承担,被申请人则应承担余下的举证责任,对于该录像资料真实性的鉴定申请应由被申请人提出。
_____委员会对于争议事实的认定是武断、不正确的,在申请人提交的`诸多证据和被申请人一方存在的'诸多疑点面前,没有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而对争议事实做出了错误的认定,实属对申请人权利的损害。
二、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_____委员会做出的_____裁决违反法定程序。
在劳动争议的调解、_____阶段,双方当事人应当积极举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所主张的相关事实。虽然在劳动争议中举证责任分配实行倒置,但是在_____阶段,申请人已就相关争议事实提交了所掌握的一切证据,其中包括“改变考勤方式的通知邮件”、“同类型员工签到记录”、“录像资料”等。被申请人虽然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真实性表示质疑却始终未提供相反之证据证明其主张,仅仅是单方面表示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予认可,如果其否认申请人所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应当当庭提出对证据进行鉴定的申请,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并不是免除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只是将举证的顺序进行倒置。申请对相关证据的鉴定属于被申请人的举证责任,其消极地怠于承担举证责任,理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_____委员会对于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也仅表示无法确认内容的真实性,但_____委员会并没有否认也没有权力否认申请人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也没有建议被申请人申请对证据进行鉴定,更没有要求被申请人提供相反证据证明,径直决定将申请人提交的电子邮件、同类型员工签到记录和录像资料_____定案依据,违反法定程序,导致了严重的程序不公正,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案件中止申请书篇六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和电报号码)。
此致
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或签名)。
___年___月___日。
注:_________________。
1、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电话等;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等。
2、事实、理由和证据空格不够时,可增加中页。
劳动案件中止申请书篇七
申请人:
地址:
身份证:
住址:
请求事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_与被申请人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经由长沙市芙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_年x月x日开庭并作出办字第_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判决书,判令:
1、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应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申请人20_年8月5日至20_年1月10日的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___。
2、被申请人应在上述期限内为申请人补缴20_年7月至20_年1月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该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申请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敬礼!
_法院。
申请人:_。
20_年x月x日。
劳动案件中止申请书篇八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反诉人(本案申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女,____岁,壮族,住广西南宁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小区,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与__________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提出劳动争议仲裁反请求。
反请求事项。
1、裁定被反诉人支付赔偿反诉人的培训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
2、裁定被反诉人赔偿反诉人重新培训所需费用_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案件中止申请书篇九
申请______,住__________,电话。
被申诉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市长江中路_____幢_____室。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李四,电话。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请求准许申请人撤诉。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劳动争议一案,申请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并受理后(案号:_________________(20__)蜀劳仲案字第236号),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经过友好协商已自行和解。故申请人依据相关规定,依法申请撤诉,请予准许。
此致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案件中止申请书篇十
请求事项:
1、终止合同。
2、赔偿因被申请人所交货物的低质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事实和理由:
(应详述,此略。)。
基于上述事实,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特申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食品研究所的质检报告。
此致
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经贸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劳动案件中止申请书篇十一
【劳动仲裁的中止审理】卓玛-依理老师,有个事想请你帮个忙,我有个朋友,遇到一个劳动仲裁的案子,4月16日立案,4月22日接到案件受理通知,5月15日开庭,5月22日被申请人申请延期下裁决书,理由是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对赔偿数额进行审核,到现在案件的裁决书一直没有下,仲裁委的意思说要中止审理。仲裁庭是否存在程序违法?具体案情:申请人于3月入职,月16日在井下进行掘进清渣作业时,右脚第一趾被砸伤。年11月1日被认定为工伤,204月8日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另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又未替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为此,申请人请求:1、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8500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3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3000元;3、裁决被申请人补发申请人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38500元;4、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护理费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400元、营养费3000元,交通费500元;5、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60500元;6、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8250元;7、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鉴定费380元;8、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医疗保险损失6600元、养老保险损失16500元、失业保险损失1650元、生育保险损失577.5元。谢谢!
卓玛-依理老师的答复:
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4条规定,劳动仲裁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即劳动仲裁从受理到出裁决中间最长依法不应超过60天。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地方劳动仲裁委基于案件众多,人手不足等原因,出现劳动仲裁裁决超出法定审限的情况,但这些人为的原因不叫劳动仲裁审理的法定中止。
劳动仲裁的中止审理,是指劳动仲裁可以因为出现的一些法定事由而审理中止,中止的时间不算在审理期间内。法定事由包括:因出现案件处理依据不明确而请示有关机构,或者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司法鉴定结论,公告送达以及其他需要中止仲裁审理的客观情形,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中止案件审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中止审理的客观情形消除后,仲裁庭应当恢复审理。另外,地方性也有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中止审理的细节性规定,例如,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劳动争议案件是否中止审理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当事人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对涉及到案件审理结果的工伤认定,虽已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不具有《行政复议法》第21条或《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的停止执行情形的,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中止案件审理请求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该请求不予支持。当事人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后,出现《行政复议法》第21条或《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情形,则该具体行政行为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因此,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中止案件审理请求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中止审理案件,并办理中止审理手续。待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情形消除后,或者行政复议决定或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恢复案件审理。”
就本案例所反映的情况而言,被申请人未为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未为申请人缴纳工伤保险,但因双方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所以申请人因工受伤后仍然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被鉴定为伤残十级,可以享受工伤赔偿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对于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至十级的,每个级别都有规定的赔偿标准,该赔偿标准无需再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核定,因此,被申请人申请中止审理的理由若为伤残赔偿需经过行政部门的核定不应当得到仲裁部门的支持。但是如果是因为对于赔偿申请人医疗费报销部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因此,申请人要求赔偿治疗医药费损失的,双方对赔偿数额存在争议的,被申请人以此理由提出仲裁审理中止申请的,卓玛-依理老师认为,劳动仲裁委应当予以支持。
附典型案例:
公司以案件在行政诉讼期为由,申请中止仲裁审理,于法无据工亡家属获赔20余万补助金。
蒋彬(化名)于11月9日到某公司工作,与某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任土木工程师,月工资5000元。某公司支付蒋彬工资至2月底。蒋彬于203月25日受到事故伤害,医治无效死亡。年6月8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认定蒋彬因工死亡。蒋彬的直系亲属随即提出仲裁申请,称蒋彬因工死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要求支付丧葬补助金22357.5元、一次性工伤补助金178860元。
某公司向仲裁委递交了中止审理申请书,称蒋彬在非工作时间内受伤,也不是其单位安排蒋彬出去工作,不应认定工伤,该单位对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不认可,并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仲裁委中止该案件的审理,待行政诉讼案件结束后再审理此案。经查明,蒋彬在某公司工作期间,某公司没有为蒋彬缴纳工伤保险费。20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4715元。
案件结果。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四条等规定,仲裁委对蒋彬直系亲属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78860元和丧葬补助金22357.5元的请求均予以支持。
案件评析。
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发生效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为,即是作出行政确认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原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劳动争议案件是否中止审理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当事人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对涉及到案件审理结果的工伤认定,虽已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不具有《行政复议法》第21条或《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的停止执行情形的,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中止案件审理请求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该请求不予支持。当事人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后,出现《行政复议法》第21条或《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情形,则该具体行政行为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因此,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中止案件审理请求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中止审理案件,并办理中止审理手续。待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情形消除后,或者行政复议决定或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恢复案件审理。”
由此可见,只有具备《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的法定停止情形时,仲裁委才应当中止案件审理,并办理中止审理手续。
本案中,某公司提出中止审理的理由不具备《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的法定中止情形,因此,仲裁委不应当中止该案的审理。
劳动案件中止申请书篇十二
请求事项:
1、请求中止张为xxx申请关于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
事实与理由:
你单位受理的张**儿子xxx与我公司劳动关系争议的仲裁申请,在仲裁期间,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方提供称具有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证明”有异议,认为该“证明”是无效证明;也不能作为证据。而该证据是认定张*与我公司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的主要证据,现我公司已经对该份“证明”的效力向川汇区人民法院提出了民事诉讼,法院也已经受理;该民事诉讼直接会影响到仲裁结果。特根据法律规定向贵会提出中止仲裁审理的申请,望批准。
此致
申请人:河南****有限公司。
劳动案件中止申请书篇十三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a,女,__________岁,_____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人,__________民营企业经理,现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对于申请人与__________经贸公司货物购销合同纠纷已向你会提起仲裁申请,并已被受理。现因申请人无法按期出庭,请求你会延期审理。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应祥述事实与理由,此略。)为保障申请人出庭参加仲裁活动,行使权利,特向你会申请推迟本案开庭审理时间。
此致
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劳动案件中止申请书篇十四
申请人:
案由:交通事故纠纷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依法中止审理
事实与理由:
2015年4月7日18时,第一被告驾驶小型面包车沿桃园仙居小区西门由北向南行驶,左转弯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乘坐车内的申请人受伤住院,至今未治疗终结,特申请中止审理本案,望贵院批准。
此致
申请人:
2015年4月24日
劳动案件中止申请书篇十五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准予延期举证。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与_______________之间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业经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申请人发现本案劳动关系十分复杂涉及多方主体,有些事实和证据仍需调查核实。因时间仓促,申请人无法在举证期限内完成举证。为保障申请人的仲裁权利,现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七条、《安徽省劳动争议处理证据规则》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特请贵委准予延期(望延期日)举证。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案件中止申请书篇十六
申请人:a,男,岁,×族,省县人,省市厂职工,现住市区街号。
请求事项:
关于区人民法院(1999)民初字第125号“申请人a诉b债务纠纷”一案,现因申请人无法按期出庭,请求人民法院延期审理。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a诉b债务纠纷一案,区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时开庭审理。申请人于年月日在工作时被机器压伤,右腿骨折,现住院治疗,故无法按期参加开庭审理。为保障申请人出庭参加诉讼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第1款之规定,特请求人民法院推延本案开庭审理日期。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a。
附:(1)市厂关于a工伤证明;。
(2)市第人民医院对a伤势的诊断证明。
劳动案件中止申请书篇十七
申请人:_________,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汉族。
工作单位:_________省_________县_________公司。用工性质:聘任制。
住址:_________省_________县大槐树镇李堡村。
被申请人:_________省_________县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省_________县。
1、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工受伤的相关费用,合计105000元。
1、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000元×18月;
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3000元×9月;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00元×8月。
_________年8月6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作业时腿部严重受伤。经_________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左小腿多处软组织擦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伤势进行了治疗及护理,同时认定为工伤。在被申请人的组织下,申请人于_________年1月经榆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
由于被申请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给申请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劳动案件中止申请书篇十八
申请人:铅山县港东金钢煤矿,住所地:铅山县港东乡邓村,法定代表人:程雄建,煤矿投资人。
被申请人:严大平,男,1971年8月7日生,身份证号码xxxxx。联系电话xxxxx。
申请事项:申请贵委中止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铅劳人仲[20xx]第22号和铅劳人仲[20xx]第27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严大平已经于20xx年5月12日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申请人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贵委于20xx年5月26日向申请人送达了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并定于20xx年_月_日开庭审理此两案。申请人已于20xx年5月27日就饶人社伤字[20xx]1250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向上饶市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要求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书。现上饶市人民政府已经依法受理,但还未作出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否为工伤还没有最终结论。现特向贵委申请中止审理该两案件,待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作出终局裁决时,再恢复审理此两案。恳望贵委依法准许!
此致
铅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铅山县港东金钢煤矿
20xx年x月x日
劳动案件中止申请书篇十九
申请人:铅山县港东金钢煤矿,住所地:铅山县港东乡邓村,法定代表人:程雄建,煤矿投资人。
被申请人:严大平,男,1971年8月7日生,身份证号码362324197108071517。联系电话15946856331。
申请事项:申请贵委中止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铅劳人仲[2014]第22号和铅劳人仲[2014]第27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事实与理由:{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文}。
被申请人严大平已经于2014年5月12日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申请人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贵委于2014年5月26日向申请人送达了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并定于2014年6月4日开庭审理此两案。申请人已于2014年5月27日就饶人社伤字[2013]1250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向上饶市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要求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书。现上饶市人民政府已经依法受理,但还未作出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否为工伤还没有最终结论。现特向贵委申请中止审理该两案件,待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作出终局裁决时,再恢复审理此两案。恳望贵委依法准许!
此致
铅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铅山县港东金钢煤矿2014年5月29日
劳动案件中止申请书篇二十
出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民族: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或外国人注明国籍):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件:_________________。
2、证据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份。
___年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