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建工程合同履约成本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通用8篇)
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建工程合同履约成本篇一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经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为了确保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_____号借款(贷款)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位于的合法在建工程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担保。
第二条在建工程取得方式、四至界限、使用性质、设施、工程进度状况、地块使用期限、相关证件号:
第三条该在建工程经______________评估咨询估价机构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估价,该在建工程价值(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该房地产出租及他项权设定情况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以上述在建工程及相关权益作为借款人贷款。
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即按借款(贷款)合同约定,向借款人提供抵押(按揭)房地产价值40%的抵押(按揭)贷款,贷款额为(大写),约定(按揭)贷款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担保人同意为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贷款行为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书面担保合同。
第六条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借款(贷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息、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税费。
第七条担保人为借款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为本合同第六条中涉及的债务及相关税费,担保期间自抵押登记生效之日起,至贷款人发放的贷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加收完毕之日止。
第八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由办理保险,保险期不得短于抵押贷款期限。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
第十条抵押权人未按约定的期限、金额给付款项的,抵押人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并由抵押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抵押人经营损失。
第十一条在抵押(按揭)期间,抵押房地产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应当维护房地产的完好,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在抵押贷款期间,未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房地产不得转让、出租、改变用途、拆除、改建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
第十三条因抵押人的过失造成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担保债务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另行提供房地产或增加担保。
第十四条抵押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等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五条因国家建设需要,拆除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及征用其使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视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实行产权调交换的,以交换所得房地产或以其他房地产重新设定抵押权。
(二)实行作价补偿的,应当重新设定抵押物或者先行清偿债务,否则抵押权人享有拆迁补偿的权利。
第十六条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其行为无效,抵押人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抵押人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四)抵押人违反规定或合同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八条担保人在接到贷款人要求其履行还款担保通知后日内,应当清偿借款人所欠贷款人的债务,贷款人有权将借款人所欠债务从担保人帐户中扣收。担保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所支付的债务。
第十九条抵押权人申请中止处分的,应中止处分抵押房地产。
第二十条同一抵押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人的,抵押房地产处分时,须通知其他抵押权人或利害关系人。
第二十一条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依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
(二)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应缴纳的税费;
(四)支付担保人代抵押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五)剩余价款交还抵押人;
第二十二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三十日(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抵押人将上述房地产权利证明交保管。
第二十四条抵押人隐瞒抵押的房地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或者被查封、抵押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有违反本合同条款,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双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双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二十六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事人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向抵押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由当事人签署,到睢宁县房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以中文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壹式伍份,当事人及登记机关各壹份。合同及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抵押双方在合同期满清偿债务后,应当协助对方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以下无正文)
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护照:______________身份证或护照:_______
在建工程合同履约成本篇二
转让方:_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鉴于:
2.甲方拟将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转让给乙方。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标的物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物为:
位于_________(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标的物以下统称“房产”。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
甲方转让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支付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a.甲方已依据《民事裁定书》将房产权属证书办至甲方名下;
c.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房产过户申请。
3.房产权属证书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三条税费
1.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所需税费由甲方负担;
2.甲方将房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所需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各自负担。
第四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房产权属证书及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具体如下:
1.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据《民事裁定书》开始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2.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列事项:
a.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
b.开具售房发票;
c.向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房产过户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乙方义务
1.如期支付房产转让款;
2.协助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第五条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办理房产证书。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a.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甲方名下;
b.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
d.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房产抵押/转让/赠与/投资/抵债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协议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五、本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房产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第九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通知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五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转让方:_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鉴于:
2.甲方拟将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转让给乙方。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标的物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物为:
位于_________(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标的物以下统称“房产”。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
甲方转让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支付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a.甲方已依据《民事裁定书》将房产权属证书办至甲方名下;
c.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房产过户申请。
3.房产权属证书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三条税费
1.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所需税费由甲方负担;
2.甲方将房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所需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各自负担。
第四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房产权属证书及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具体如下:
1.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据《民事裁定书》开始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2.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列事项:
a.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
b.开具售房发票;
c.向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房产过户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乙方义务
1.如期支付房产转让款;
2.协助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第五条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办理房产证书。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a.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甲方名下;
b.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
d.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房产抵押/转让/赠与/投资/抵债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协议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五、本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房产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第九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通知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五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在建工程合同履约成本篇三
抵押权人:
担保人:
根据《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徐州市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经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为了确保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的号借款(贷款)合同的履行,抵押人xxx有限公司愿意以其位于xx小区 的合法在建工程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担保。
第二条 在建工程取得方式、四至界限、使用性质、设施、工程进度状况、地块使用期限、相关证件号码:
第三条 该在建工程经江苏博文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估价机构于20xx年 月 日估价,该在建工程价值(人民币) 元,大写 。
该房地产出租及他项权设定情况 。
第四条 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以上述在建工程及相关权益作为借款人贷款。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即按借款(贷款)合同约定,向借款人提供抵押(按揭)房地产价值40﹪的抵押(按揭)贷款,贷款额为(大写) ,约定(按揭)贷款期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担保人同意为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贷款行为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书面担保合同。
第六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借款(贷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息、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税费。
第七条 担保人为借款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为本合同第六条中涉及的债务及相关税费,担保期间自抵押登记生效之日起,至贷款人发放的贷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加收完毕之日止。
第八条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由 办理 保险,保险期不得短于抵押贷款期限。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
第十条 抵押权人未按约定的期限、金额给付款项的,抵押人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并由抵押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抵押人经营损失。
第十一条 在抵押(按揭)期间,抵押房地产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应当维护房地产的完好,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在抵押贷款期间,未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房地产不得转让、出租、改变用途、拆除、改建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
第十三条 因抵押人的过失造成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担保债务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另行提供房地产或增加担保。
第十四条 抵押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等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五条 因国家建设需要,拆除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及征用其使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视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 实行产权调交换的,以交换所得房地产或以其他房地产重新设定抵押权。
(二) 实行作价补偿的,应当重新设定抵押物或者先行清偿债务,否则抵押权人享有拆迁补偿的权利。
第十六条 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其行为无效,
抵押人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抵押人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三) 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四) 抵押人违反规定或合同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五) 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八条 担保人在接到贷款人要求其履行还款担保通知后日内,应当清偿借款人所欠贷款人的债务,贷款人有权将借款人所欠债务从担保人帐户中扣收。担保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所支付的债务。
第十九条 抵押权人申请中止处分的,以中止处分抵押房地产。 第二十条 同一抵押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人的,抵押房地产处分时,须通知其他抵押权人或利害关系人。
第二十一条 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依下列顺序分配:
(一) 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
(二)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应缴纳的税费;
(三)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及相关费用,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
上抵押权时,以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
(四)支付担保人代抵押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五)剩余价款交还抵押人;
第二十二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三十日(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抵押人将上述房地产权利证明交 保管 第二十四条 抵押人隐瞒抵押的房地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或者被查封、抵押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有违反本合同条款,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双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双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二十六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事人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向抵押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由当事人签署,到睢宁县房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以中文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壹式伍份,当事人及登记机关各壹份。合同及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抵押双方在合同期满清偿债务后,应当协助对方到县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抵押人: 借款人:
年 月 日
在建工程合同履约成本篇四
(一)依据新的会计制度,企业的在建工程分为以下内容:
1、施工前准备;
2、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等。
(二)对在建工程管理内容的管理原则
1、对在建工程施工前准备,要明确其资金来源及开支渠道,账务处理程序,对临时性设施费用及工程预算要严格审查。
2、对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等,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将工程项目形象进度报表及时报送,并依次审查其工程进度。按其工程的实际完成情况支付其工程款,建立严格的工程款支付的责任制度和制约程序。对在建工程项目即将完成的工程项目,要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其工程的保质金,为工程在保修期内维护打下基础。
在建工程合同履约成本篇五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_____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在建工程合同履约成本篇六
转让方:_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法院作出_________中法执字第_________号《民事裁定书》,将_________(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裁定给甲方。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标的物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物为: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
甲方转让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支付
1.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a.甲方已依据《民事裁定书》将房产权属证书办至甲方名下。
b.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正式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将房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
c.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房产过户申请。
3.房产权属证书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三条税费
1.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所需税费由甲方负担。
2.甲方将房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所需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各自负担。
第四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房产权属证书及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具体如下:
1.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据《民事裁定书》开始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2.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列事项:
a.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
b.开具售房发票。
c.向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房产过户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乙方义务
1.如期支付房产转让款。
2.协助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第五条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办理房产证书。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a.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甲方名下。
b.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
c.甲方对房产的权益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不具有所有权、行使权利受到限制、无法取得房产权属证书、无法将房产权属证书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
d.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房产抵押/转让/赠与/投资/抵债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协议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五、本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房产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第九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通知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五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在建工程合同履约成本篇七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偿债期限已到,债务未依约偿还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或。
2、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3、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主合同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该债权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抵押财产清单:________
抵押人名称: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
抵押物名称:________
规格:
单位:
数量:
帐面原值:
抵押现值:
折扣率:
抵押价值:
存放地点:
保险单:
原值:
净值:
保险号码:
起止时间:
二、抵押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抵押权是对债权的保障,当债权无法实现现时其才出现。抵押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即债权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因此,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效力。
三、签订抵押合同有哪些权利
第一,有孳息收取权
第二,抵押人有一定的处分权,比如可以继续设置抵押,经同意可以转让等等
第三,可以出租。
综上所述,在建工程的抵押合同拟定可以参照上述范本,需要注意的是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得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同时,抵押物不得归抵押权人所有。
在建工程转让合同范本
房地产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合同书范本
在建船的买卖合同范本
企业在建工程成本管理的论文
工程经济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运用论文
动产抵押合同范本
贷款抵押合同范本
民间抵押合同范本
借款抵押合同范本
担保抵押合同范本
在建工程合同履约成本篇八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拟将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物为:__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标的物以下统称“房产”。
一、价款甲方转让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二、支付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a、甲方已依据《民事裁定书》将房产权属证书办至甲方名下;b、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正式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将房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c、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房产过户申请。
3、房产权属证书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1、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所需税费由甲方负担;
2、甲方将房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所需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各自负担。
1、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据《民事裁定书》开始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2、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列事项:_________________a、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b、开具售房发票;c、向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房产过户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乙方义务
1、如期支付房产转让款;
2、协助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_________________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办理房产证书。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_________________
a、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甲方名下;
b、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
c、甲方对房产的权益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不具有所有权、行使权利受到限制、无法取得房产权属证书、无法将房产权属证书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d、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房产抵押/转让/赠与/投资/抵债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协议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五、本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房产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