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5篇)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卫健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一
1.对工业、企业疫情防控进行督导。
2.对学校疫情防控进行督导。
3.对宾馆酒店、养老服务机构、洗浴中心、旅游景区疫情防控进行督导。
4.对美容美发场所、网吧、ktv(歌厅)、健身房、体育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疫情防控进行督导。
5.对购物交易场所、客运站、火车站疫情防控进行督导。
(一)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标准
1.各工业企业单位应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领导小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坚决防止疫情传播的发生。
2.全面采集了解从业人员假期动态(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不畅等症状),对返工人员登记造册,湖北、黑龙江省返工人员集中隔离14天,其他外省人员居家隔离14天,并及时向所在街道(乡镇)上报。
3.在厂区门口、生活区、办公区等主要点位设置测温点,进入厂区前有专人负责为工人测量体温,有测温记录,工人上班期间佩戴口罩。
4.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工作场所每天进行全面消毒,并做好记录。
5.减少或避免聚集性、群体性活动,尽量采取非接触方式进行沟通。
6.疫情防控期间,严格加强就餐安全管理,原则上暂停食堂集体就餐,倡导推行盒饭制,避免集中用餐。提倡分时段进餐、食堂分批次供应份餐,避免人员聚集,原则上就餐人员保持1.5米安全距离;每日对就餐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消毒,并建立消毒登记制度。
7.为工人准备充足的防护用品(如洗手液、口罩等),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8.设置应急隔离室,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相似症状人员,应立即将其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属地卫生健康机构处理,并协助做好流调工作。
9.员工集体宿舍要有专人管理,保持宿舍的内外环境清洁,每天进行消毒、通风处理;工人进入宿舍前要进行体温测量;严禁工人乱串寝室;严禁在寝室内进行聚集性活动;尽量保持人间距1.5米以上。
10.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前,关闭中央空调,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前,停止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能关闭的要按《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11.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12.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按履行职责。
(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标准
1.各学校应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坚决防止疫情传播的发生。
2.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暂停校园场地对外开放,进校人员必须戴口罩、测量体温,进行体温登记。
3.对返校学生及教师做详细情况摸排,假期动态(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不畅等症状),具体到居住地小区门牌号,返校时间、车次、车厢、座位号等,存档并备查。湖北、黑龙江省返回人员集中隔离14天,其他外省人员居家隔离14天,并及时向所在街道(乡镇)上报。
4.开学后,立即启动晨、午检制度和因病缺勤病因追踪制度。晨、午检覆盖到每个学生和老师,并做好登记和报告。
5.体温测量要有专人负责,并有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6.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厕所等公共场所清洁、消毒、通风并有详细记录,采取谁消毒谁记录的原则,并存档备查。
7.疫情防控期间,严格加强就餐安全管理,原则上暂停食堂集体就餐,倡导推行盒饭制,避免集中用餐。提倡分时段进餐、食堂分批次供应份餐,避免人员聚集,原则上就餐人员保持1.5米安全距离;每日对就餐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消毒,并建立消毒登记制度。
8.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由专人保管,标志醒目,并在有效期内正确使用。
9.按照关于下发《学校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镇卫联发〔2017〕17号)的文件要求,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标准,管水人员必须持体检健康、培训合格证上岗,饮用水机必须消毒并有消毒记录。自备水必须进行水质检测,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0.学校生活垃圾要有专人管理,统一进行消毒、处理。
11.保持学生公寓的内外环境清洁,每天进行消毒处理;寝室每天都要进行开窗通风;学生进入宿舍前要进行体温测量。
12.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前,禁止组织大型群体性活动。
13.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前,校内停止使用中央空调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前,停止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能关闭的要按《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14.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15.自愿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按履行职责。
(三)宾馆酒店、养老服务机构、洗浴中心、旅游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标准
1.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保证公共卫生设施正常运转。
2.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领导小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坚决防止疫情传播的发生。
3.全面采集了解从业人员假期动态(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不畅等症状),对返工人员登记造册,湖北、黑龙江省返工人员集中隔离14天,其他外省人员居家隔离14天,并及时向所在街道(乡镇)上报。
4.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明,上班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每日进入经营场所前测量体温。
5.经营单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口罩、消毒液(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体温计或体温枪等。
6.经营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不佩戴口罩人员,一律禁止进入”的提示标识,进出人员戴口罩。
7.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清洁,每天营业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8.公共用品严格执行一客一用一消毒制度,并做好消毒记录。
9.禁止接待举办聚集性活动。
10.设置应急隔离室,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相似症状人员,应立即将其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属地卫生健康机构处理,并协助做好流调工作。
11.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前,停止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能关闭的要按《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12.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13.自愿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按履行职责。
(四)美容美发场所、网吧、ktv(歌厅)、健身房、体育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标准
1.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保证公共卫生设施正常运转。
2.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领导小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坚决防止疫情传播的发生。
3.全面采集了解从业人员假期动态(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不畅等症状),对返工人员登记造册,湖北、黑龙江省返工人员集中隔离14天,其他外省人员居家隔离14天,并及时向所在街道(乡镇)上报。
4.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明,上班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每日进入经营场所前测量体温。
5.经营单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口罩、消毒液(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体温计或体温枪等。
6.禁止聚集性等候,建议顾客提前预约,错开美容、美发时间,避免人群聚集。
7.公共用品严格执行一客一用一消毒制度,并做好消毒记录。
8.经营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不佩戴口罩人员,一律禁止进入”的提示标识,进出人员戴口罩。
9.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清洁,每天营业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0.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前,停止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能关闭的要按《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11.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12.自愿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按履行职责。
(五)购物交易场所、客运站、火车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标准
1.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保证公共卫生设施正常运转。
2.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领导小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坚决防止疫情传播的发生。
3.全面采集了解从业人员假期动态(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不畅等症状),对返工人员登记造册,湖北、黑龙江省返工人员集中隔离14天,其他外省人员居家隔离14天,并及时向所在街道(乡镇)上报。
4.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明,上班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每日进入经营场所前测量体温。
5.经营单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口罩、消毒液(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体温计或体温枪等。
6.经营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不佩戴口罩人员,一律禁止进入”的提示标识,进出人员戴口罩。
7.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清洁,每天营业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8.禁止聚集性结账等候,减少或者避免聚集性会议,不得组织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展览展示等活动。
9.设置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10.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前,停止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能关闭的要按《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11.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12.自愿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按履行职责。
三、督导要求
1.请相关行业部门高度重视,委派专人负责,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标准落实、落细。
2.强化追责问责,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执行不力导致后果的,严肃追究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卫健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区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司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组长:
成员: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指导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事项。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aa任办公室主任。
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和国家、省、市、区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复工复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发生,切实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明确任务分工
1、本着为员工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和重要性,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安排好本部门人员,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部门自身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各部门经理)
2、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面向员工,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员工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员工做好科学防护,保持充足睡眠,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3、全面排查员工信息,规范管理。各部门要做好相关人员排查,对春节假期后返岗、返工员工,省外员工2月17日前一律不得返岗,特别是对湖北省、河南省敏感地市返岗人员要重点追踪、排查。对于省内员工要每天监测其健康状况,发现有发热、咳嗽等感染症状疫情病例发生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并按照相关政策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对密切接触人员要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发生。(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
4、落实防疫物资,加强预防。公司安保科设置疫情防控监测点,配备快速测温仪1-2个、消毒喷雾器1个、消毒喷壶1-2个、消毒液。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口罩,检查人员必须佩戴护目镜。(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5、扎实做好厂区环境卫生与场所消毒工作。对公司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消毒,确保卫生无污染,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并注意长期保持。(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各部门)
6、全面加强人员、车辆出入管控。临沂市以外员工一律不得返厂。疫情检查人员佩戴医用口罩、戴护目镜。所有入厂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安保科人员对所有入厂人员进行详细登记,测量体温,对于体温异常、有咳嗽等症状者严禁入厂。安保科人员对所有入厂的外部车辆进行详细登记,用喷雾器进行喷雾消毒一次,签订外来人员入厂须知,严禁外来人员在厂内随意走动。
当公司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立即启动,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1.立即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分别上报区卫生部门,并在区卫生部门指导下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立即送临沂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3.立即对与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员工进行筛查及医学观察处理。
4.迅速、严密、彻底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5.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及后续处理工作。
五、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如与政府政策、规定相冲突的,以政府政策、规定为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各工作组依据政府政策、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卫健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三
7月3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在会上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实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艰巨防止疫情反弹,统筹疫情防控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根据中央、省、州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方针,组织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科学、规范、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和扩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进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
(一)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体系.县疫情应急指挥部进一步细化针对发现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人群等环节的防控措施。要压实“四方责任”,夯实社区防控阵地,营造群防群控、专群结合的防控格局。针对秋冬季疫情防控特点,开展社会动员、发动全民参与,坚持依法、科学、精准防控,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公共卫生应对举措,通过超常规的社会隔离和灵活、人性化的社会管控措施,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防控体系,通过非药物手段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链条。各乡镇、各单位按照“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的要求完善应急指挥机制,认真研判疫情防控风险,研究制定各辖区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强化监测预警、风险防范、防控救治、信息发布、心理干预等方面的工作职能。加快组建公共卫生专家队伍,构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决策服务平台,为指挥机构决策提供参谋意见。
(二)完善监测预警机制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以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发热患者、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四类人员”为重点,实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检尽检、应隔尽隔”的防治方针,最大限度降低传染率。县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和哨点医院,要切实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县疾控中心要根据国家公布相关疫情信息,及时做好疫情预警监测工作,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县中藏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和各乡镇卫生院要规范发热门诊设置,在第一时间做好病人预检分诊工作。所有医疗卫生单位一旦发现疑似患者必须在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监测系统上报相关信息,县疾控中心在12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24小时完成精准流调溯源工作。
(三)加强中高风险人群管理
1.加强入境人员管控。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属事属人”原则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求,将责任落实到位,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继续实施网格化管理,切实发挥乡镇、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作用,通过村(社区)摸排、企事业单位调查、厂矿工地核查、入(返)县人员主动报备、就诊患者排查、群众主动发现等措施,全面摸清辖区内人员情况,强化管理,形成闭环防控,确保不漏一人。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重点做好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入(返)县人员排查、医学观察、核酸检测、信息登记等各项工作。
2.加强外地中高风险地区来小重点人员排查。一是对外地通报的来小/在小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管控;二是对外地通报的中高风险地区的来小人员,组织卫健、公安、交通、文旅局、四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排查管控。
3.规范人员有序流动。对低风险地区人员,要核实入(返)县重点人员健康码信息,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入境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包括外地来小人员),在健康码互认、核酸检测结果互认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分类有序流动或隔离观察政策,杜绝其他不合理的人员流动限制措施。
(四)做好应对准备
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常态化疫情防控为基线参考,做好应对处置准备。
1.定点医院准备。按照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印发的《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密切接触者集中医学观察场所设置和卫生管理要求》及省卫健委关于印发《省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设置和卫生管理指南(第二版)》的通知要求实行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分级启动机制。同时,按照收治呼吸道传染病患者的要求对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的总体布局、门急诊(含发热门诊)、留观室、收治病区等进行升级改造。落实疫情期间非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保持正常医疗秩序不受干扰。
2.隔离病区准备。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中藏医院,按照呼吸道感染性疾病防控要求落实病房“三区两通道”改造,做好第一方案隔离病区储备(四姑娘山镇卫生院6间、美兴镇卫生院7间、县委党校39间的隔离病房)及第二方案隔离病区备用(同心宾馆)工作,一旦疫情升级,做到“即开即用,无缝衔接”。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工作预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统筹组织卫健、消防、公安、应急等工作力量,确保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及时启用。
3.核检测机构准备。为有效应对即将到来的秋冬季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提高核酸检测能力,为精准防控提供依据,县疾控中心要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工作(预计10月中旬建成核酸检测实验室),对尚未取得核酸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人员继续开展核酸检测业务工作培训,持续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增强试剂盒供应能力,缩短检测周期,确保检测质量,实现“应检尽检”“即收即检”。
4.医疗物资准备。因我县属于无病例地区,为有效应对疫情,指挥部进行一次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桌面推演工作,身临其境预演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各乡镇要随时补充应急物资储备及培训工作,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5.深入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强化个人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让扫码测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成为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强化农贸市场管理。
6.强化流感等秋冬季传染病防治。提高流感疫苗、b型嗜血杆菌疫苗(hib疫苗)、肺炎球菌疫苗、水痘疫苗和腮腺炎疫苗等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减少流感等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发病。将老年人、儿童、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作为优先接种对象,减少常见呼吸道传染病发病,避免造成医疗挤兑。
7.机关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准备。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就近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联系,做好疫情防控、防护物资储备、留观室设置、宣传教育等工作,严格做到“五有”:即有防护指南、防控管理有制度和责任人、防护物资设备有储备、医护力量有支持、留观室和转运有安排。
8.生产、生活运行保障准备。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做好医疗及防护、居民生活、国计民生、城市运转等各类“停不得”企业生产运行保障工作,储备必要的实物物资,特别要做好产能、原辅材料的储备,确保供应链畅通,做好人员、资金、煤电油气运等保障;及时启动能源供需形势监测,加强运行调度,按照保重点区域、保重要用户、保基本民生的原则,全力做好能源安全供应保障。
(一)应急监测和风险预警
1.应急监测。疫情发生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监测。对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暴露场所和单位的可疑商品、食品、物品、环境及相关生产和交易环节开展风险监测。对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暴露人群、疑似病例及其他潜在风险人员开展主动追踪管理和核酸、抗体扩大检测。如感染来源不明及疫情有扩散趋势时,及时启动中、高风险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组织开展入户主动排查,发现有发热、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者,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和诊。
2.风险评估。充分发挥传染病直报网络作用,主动分析疫情时空聚集性风险和与既往疫情及其他地区疫情的关联性。详细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摸清感染者感染来源和传播风险的活动轨迹。综合利用传染病直报网络、现场调查和应急监测的数据,动态评估疫情态势和传播风险。
3.风险预警。根据省卫健委公布的疫情风险等级,结合风险评估结果,精准划定和动态调整中高风险区的防控区域及疫点疫区,及时预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对象,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果断处置,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
(二)高风险地区防控措施
1.扩大防控区域范围。防控区域从有疫情的社区(行政村)扩大到街道(乡镇)。将疫点的防控范围扩大到社区(行政村)划为疫区进行管控。
2.人员流动管理。疫区实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员进出。高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出区”,确需离开属地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社区管理。有疫情的街道(乡镇)所有小区实施管控施,禁止非必要人员和车辆进出。
4.学校和托幼机构管理。有疫情的街道(乡镇)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全面停课停学,实行在线教学。如疫情进一步发展,经评估可进一步采取关闭高风险区所有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措施。
5.企事业单位管理。疫情波及的一类和二类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可不停工停产,三类和四类企业停工停产。如疫情进一步发展,经评估可进一步采取关停高风险区所辖所有企业的措施。
6.特殊机构防控。有疫情街道(乡镇)内看守所、敬老院人员一律不得进出,取消所有探视。
7.公共场所管理。有疫情街道(乡镇)的餐饮服务单位停止堂食;暂停开放影剧院、棋牌室、网吧、酒吧、ktv、培训机构、室内游泳馆(池)等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等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馆或体育场馆部分区域;图书馆、博物馆等室内公共场所及公园景区限流50%,实行分时段预约限流、远端疏导等防控措施。如疫情进一步发展,经评估可进一步采取关停高风险区所辖所有公共场所的措施。
8.医疗机构管理。定点医院扩充隔离病床、icu;集中隔离医院要做好隔离病区和病床的储备;当病例超过当地医疗资源储备的10%,提请上级支援。
9.隔离场所管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一定规模的隔离点。
10.公共交通管理。有疫情街道(乡镇)内公共交通停止运营,限制私家车、出租车等出行;其他区域公共交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控制乘坐率不超过50%。如疫情进一步发展,经评估,可进一步采取高风险区所辖所有公共交通停运的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直接指挥疫情防控的工作机制,主动谋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压实四方责任,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沟通协作。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常态化长效防控机制,密切协作,履职尽责,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要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确保应急突发疫情快速协调处置。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人员培训、物资储备、经费保障等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适时对各乡镇、各部门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开展暗访督查,对管控不严、作风不实、失职失贵,导致疫情反弹、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问责。
卫健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四
为全面深入落实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统一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规定,我项目部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相关工作,特按要求制定本预案。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避免疫情在项目出现、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措施。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
5、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特别注意湖北省来青人员的检查。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项目建筑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现场封闭管理原则。各类工地施工作业、生活区域应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
5、“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各类工地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公司分管领导: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2)消毒与检查:
(3)联络与上报:
(4)急救电话:120
(5)其他成员:项目部其他人员、安保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
1、项目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工地。
2、对工地内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严格登记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6、做好工地内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保障物资充裕。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7、做好防范措施,门卫及办公室配备体温计,75%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应急防范物品,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做好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8、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项目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9、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分层管理,及时落实”。要做好与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配合工作,现场防控方案执行和每日疫情防控情况形成日报反馈到分公司。若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向xx市定点医院报告,同时上报分公司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后,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凭医院的健康证明,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热人数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项目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对在工地发现病人和接触过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通知医院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项目部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建委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
6、准备一定数量的体温计和口罩等应急物资。
项目部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政治经济责任。
卫健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五
组 长:毕德全
副组长:张 龙
成 员:段修军、姚恒珍、曹培芳、李鑫、黄东璋、孔倩、周静、周春宝、王涛、杨海峰、王正云、卢炜、吴文浩、陈斌、朱佳、王琴、于颖、宋霖、郁杰
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综合联络组:重点加强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综合协调组工作对接;督查有关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责任人:张龙、孔倩)
工作一组:重点督查推进宣传舆情工作组、安保防护工作组、后勤医疗保障组相关工作情况。(责任人:姚恒珍、周静)
工作二组:重点督查推进教师工作组、学生工作组、留学生工作组、教学保障工作组相关工作情况。(责任人:段修军、黄东璋)
工作三组:重点督查推进所在二级学院(部)、基地相关工作情况。(责任人:周春宝、王涛、杨海峰、王正云、卢炜、吴文浩、陈斌、朱佳、王琴、于颖、宋霖、郁杰;纪委委员督查分工另行安排)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履责记实、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约谈提醒等方式,开展防控工作监察督查。
1.学校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制定实施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并落实各环节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是否做到任务、人员、责任“三明确”;是否构建并落实综合管控、教育引导等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各工作组是否根据《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相关要求开展工作;防控工作是否落地落细。各部门是否及时汇总、报送摸排情况等。
2.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单位)防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对标学校要求,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并明确责任领导及工作职责;是否及时贯彻落实学校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是否严格控制参加人员较多的会议、教学科研、竞赛考试及交流出访等聚集性活动;是否存在组织和参与聚餐情况;是否存在造谣、信谣、传谣情况;是否做好日常防控、网络舆情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是否落实日报制度、特殊事项及时报告制度等。
3.勤政廉政作风落实情况。在疫情防控处置工作中,领导干部是否做到靠前指挥、以上率下,坚守岗位、守土尽责;是否及时准确传达上级和学校党委工作部署,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是否存在庸政懒政、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是否存在违抗组织安排、擅离职守、推诿敷衍等行为;是否存在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疫情等情况。
4.收集改进和加强防控工作的意见、建议。各工作组、二级学院(部)、处室(单位)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以直接与监察督查组联系,监察督查组将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学院纪委将建立防控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各工作组、二级学院(部)、处室(单位)防控工作和应急措施、处置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严明纪律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对在防控工作中领导弱化、组织不力、履责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和监管责任,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