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架杆协议书(模板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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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架杆协议书篇一
甲方:乙方: 因建设高速公路实际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确保临时用地合法性,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取土场地点、范围、面积及深度:
1、取土地点:年月:
2、范围:
3、取土场面积:约亩;
4、取土深度:暂定为米。
二、取土场价款
1、乙方所提供用土质量必须满足甲方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2元/立方米(含土资源费、取土场的青苗补偿费、取土场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取土场临时占地费、取土场临时占地管理费和政府已有规定的全部费用)。
三、计量与支付
1、结算方量以双方确认的实际运输方量计算,并经甲方相关人员签字认可的为准。
2、结算方式为月结:每月20日,乙方提供甲方开据的验收单,提供准确用量数向甲方对账结算。
四、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自备取土及运输设备;
2、甲方负责办理结算并支付取土价款;
3、与乙方共同确定取土初始断面。
方负责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
1、乙方必须提供取土场地的合法使用证明,并保证甲方开采、取土的合法性。
2、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在施工中运输道路畅通并负责做好与当地村民及地方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确保甲方运输车辆顺利通行和施工顺利。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施工工期,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违约责任:若乙方违约,需支付甲方 元(大写: 元)整,作为对甲方工期延误的罚款,并承担延误甲方工期的一切后果。
3、若乙方取土场土质不符合甲方填土要求,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取土完毕时自动解除。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 单位名称(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行户: 开行户:
账号: 账号:
日期: 日期:
用地架杆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广利府发【20xx】9号的相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临时使用土地,现就用地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用地位置及用途:乙方临时使用的土地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莲花村二、四组。
2、用地面积:总用地29.727亩,其中耕地20.408亩,林地9.319亩,其他农用地_______亩;建设用地______亩;未利用地______亩。
3、使用期限:20xx.9.16—20xx.3.15(耕地按小春一季计算,林地按半年计算)。
4、补偿费用:乙方必须按政策规定做好临时用地的补偿,补偿费用共计人民币20900.93元。(大写:贰万零玖佰玖角叁分)
5、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乙方必须制定复垦方案并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复垦协议并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临时用地期满后,方必须按有关规定恢复耕地种植条件并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复垦后的耕地需经市、区国土所、农业和镇、村、组验收合格后,才能退还所缴纳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否则不予退还。
6、用地限制:乙方按照临时用地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破坏地下资源、埋藏物和用地范围内的公用设施,并不得在所使用的临时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筑。如遇国家建设需征收该宗地,乙方应自行拆除修建的临时建筑物,并将土地无偿交还甲方。
7、临时用地到期后,如需再用,应提前一个月办理用地手续。
8、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报当地政府备案。
9、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办)人民政府一份。
10、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乡镇办: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地架杆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修建谭家场市场,需借土填方3万多m,拟在位于 乙方自留山上取土,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取土范围:
位于 乙方的自留山上,界线由乙方划定,但必须保证取土数量。
二、取土数量:
估计在3万立方米左右。
三、取土补偿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包干(10000.00元)。
四、付款方式: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支付8000元,取土完后付清余下20xx元。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按乙方指定的界线内进行取土,不得超挖。
2、甲方在取土过程中,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3
3、甲方在取土过程中,必须在乙方指定的范围内依次挖进,不得遍地乱挖。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一周内自行将山上的树木砍伐,以便甲方及时进行施工。
2、甲方如在乙方指定范围内取土与当地老百姓发生地界纠纷,乙方必须及时协调解决,否则因地界纠纷造成甲方的停工,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取土完工后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地架杆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因建设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实际需要,甲方需利用乙方部分土地作为路基填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土地法》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铁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61号),甲方需按2万元/亩向乙方缴纳取土场补偿款等费用。
二、取土范围:前屯村西北侧土岭。
三、取土深度:取土深度为3~5m,具体深度视现场情况而定。
四、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缴纳10万元;
2、甲方自备取土及运输设备;
3、甲方取土填料施工完毕后,取土场范围内的复垦工作由甲方负责。
乙方:
1、乙方负责协调甲方运输土方道路,乙方需维护甲方施工期间利益,协调处理因取土、运输土方而发生的一切地方事宜。
2、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对所提供的取土场要完全保证甲方使用,中间如有变更,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应负责协调清理现有取土地面上的附着物,电缆、光缆改迁或防护,以及联通信号塔的防护工作。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施工工期,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本协议如出现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由甲方法人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甲方即可取土施工,取土完成后本协议失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用地架杆协议书篇五
本协议书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协议"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协议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协议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______________
8.附件:_____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______________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协议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协议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协议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协议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用地架杆协议书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力鉴于项目如下信息,签订本协议书:
1.本项目现状用地为甲方物业,基本空地.
2.甲方按现状委托乙方办理本项目项目用地使用性质变更及建设用地指标手续;
(乙方已充分了解决项目等情况及现有资料明细)
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xx
2.用地面积:xx
第二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上述三地块的使用性质及建设用地指标手续。
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如下事项:
2.3 协助甲方选择具体建设项目,参与项目初步方案专家论证等工作;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地架杆协议书篇七
地址:____区(县)____镇(乡)____村(社区)____组。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区(县)____镇(乡)____村(社区)____组。
联系电话:________。
为规范我市设施农用地,维护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产业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____﹞155号)及我市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农业设施用地位于,现乙方需经营____项目,经甲方同意在经其依法确定的土地所有权范围内使用____公顷土地,其中: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农业生产附属设施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具体位置、面积以有资质的勘测定界单位出具的勘界报告、红线图为准。
二、农业设施用地使用年限:甲方同意乙方使用该宗土地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农业设施用地用途:该宗土地主要用于修建规模化养殖畜禽舍、畜禽有机物处置、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等农业生产设施,以及管理和生活用房、仓库等生产附属设施(按其提供的设施建设方案进行填写)。
四、乙方使用该宗土地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乙方应依法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五、农业设施用地占用耕地补充措施:乙方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乙方负责复耕;修建农业生产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乙方应向所在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土地开发整理机构按规定标准缴纳耕地占补平衡费或委托造地费。
六、土地交还:乙方因经营不善未能按期支付双方约定的使用土地的相关费用,甲方有权提前收回乙方所使用的土地。协议约定使用年限到期后,如甲方有意愿继续出租该宗土地用于农业设施用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申请使用权。土地交还后,乙方修建的农业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归乙方处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处置完毕。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甲方施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对方违约金____元(大写:____元整)。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农业设施用地用途,一经查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乙方未进行复耕或未达到耕作条件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经济损失____元(大写:____元整)。
八、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所在地区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所在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和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村委会以及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补偿协议亦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地架杆协议书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由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具体实施南京化学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地块规划、管理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入园企业投资项目用地进行规划安排、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园区内投资建设的_______企业,该项目拟定项目名称为_________、主产品_______、年产量______、总投资______、注册资金______、注册日期________、开工日期______、投产日期_______。
为满足该投资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就投资项目用地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1乙方在甲方规划管理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用地(以下简称"宗地"),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内,地籍编号为_________,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土地管理部门实测为准),其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1.2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宗地为国有土地。
第二条土地用途
2.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目的为满足乙方该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
2.2在使用期限内,乙方使用宗地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化工园区有关规划建设、环保、安全的要求,如需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须按规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
2.3乙方保证按照项目可研批复和项目概述要求,落实该项目的投资,并按照经批准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规定的时间实际投入、开工建设、竣工投产。
第三条宗地的交接
3.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批土地款15日内,向乙方出具正式的用地红线图,经有资质的单位验线,双方确认后并在用地红线图上签盖章即视为完成宗地的交接。
3.2乙方应当有效利用土地。办理宗地交接后,乙方享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权利,同时负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义务。该宗地交接完成后_________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如未能按期开工,甲方有权收回该宗地。项目开工建设后,乙方在________月内对该宗地的土地利用率未达到2/3,甲方有权收回未使用部分的土地。即便是乙方已获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影响甲方上述权利的行使,收回土地价款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价款,同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宗地闲置超过规定的期限被国家无偿收回时,责任由乙方自负。
3.3乙方在宗地内进行建设和生产时,应当服从甲方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管理和实施。有关投资项目用水、用电、用汽、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理、厂区内规划等以及其他设施与园区主管线对接和引入引出工程应按园区规定办理。
第四条基础设施条件
4.1项目开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宗地场地平整、临时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等项目建设所需条件。
4.2项目投产时,甲方负责宗地具备道路通行、生产给水、生活给水、通讯、通电、通汽、雨排水、污水排放等项目投产所必须的基础设施条件。
4.3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有关管廊、铁路、码头等公用设施的使用条件、水和蒸汽的供应价格、污水的处理价格等,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土地价款
5.1本合同项下宗地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币,宗地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5.2按5.1之规定,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宗地价款人民币。该宗地价款包括:省规费、征地包干费、宗地场平、必要基础设施的提供所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该宗地价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契税、测绘费及供地规费。除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外,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发生该等费用,由甲方予以支付。
第六条付款期限与方式
6.1自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宗地价款的30%,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该笔款项作为该宗地定金。
6.2乙方将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__期向甲方支付其余用地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前。
第七条《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7.1本合同签署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的土地定金的前提下,甲方开始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用地的预审手续。
7.2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乙方缴清5.1规定的土地价款的60%的前提下,开始为乙方代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7.4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及时缴纳测绘费、契税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乙方缴清5.01规定的土地价款的95%及提供必要的文件后30日内,由甲方负责办妥乙方拥有宗地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乙方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一周内付清土地价款尾款。最终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定的面积为准。
7.5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有效年限为50年,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第八条土地的转让、出租、抵押
8.1乙方在宗地上从事的合法经营,受法律保护。乙方在领醛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根据本合同项下宗地有效使用年限,在符合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前提下,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8.2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该等合同应报甲方备案。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宗地价款。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宗地价款,自迟延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宗地,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9.2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宗地价款,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宗地。由于甲方未按时提供宗地而致使乙方对宗地使用延期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当按乙方已经支付的宗地价款的3‰向乙方给付违约金。甲方延期交付宗地超过6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宗地价款的其他部分,乙方并可请求甲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9.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开工建设的,甲方可以向乙方征收相当于土地价款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建设的,国土管理部门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建设必须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建设迟延的除外。
9.4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72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9.5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6乙方接收宗地后,因迟延用地或违法、违约用地,宗地被收回或由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罚的,不影响甲方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法律管辖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项下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须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后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土地管理部门贰份。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所引起的争议或已约定事项在与国家(包括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相悖(含发生变化)时的处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施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住所:法定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用地架杆协议书篇九
土地权属人:玉门镇东渠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用地单位:甘肃西域阳光食品有限公司瓜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便于农户农产品流通,甲方给乙方无偿提供临时用地建设番茄收购中转场地,甲方愿意提供临时用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临时用地位于东渠村顺昌砖厂东南侧,总面积为580平方米,属集体未利用地。
二、土地用途:
主要用于收购番茄中转,包括装车台、地磅、临时停车场地。
三、使用期限:5年,自2017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止。
四、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按本协议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利。2、甲方对提供的土地应做好相关配合支持工作,保证乙方使用过程中不受当地人员以土地权利为理由的干扰,保证乙方正常使用。3、在协议期内如遇政府征用或集体公益使用此临时用地,乙方应无条件拆除搭建的装车台、地磅,土地补偿属村集体所有。若遇自然灾害原因造成乙方搭建的设施受损,与甲方无关。
4、严格用途管制。乙方对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不得改变临时用地的批准用途,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建筑物,否则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收回。
5、乙方在生产建设中不能影响甲方的生产道路和水系畅通,若因此使农户生产受到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生产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违约责任: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公章):乙方代表签字:
用地架杆协议书篇十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号码:
甲方、乙方,双方经多次洽谈,将该宅基地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在原双方签定购地价格基础上再次增加人民币元给甲方后,乙方享有自行使用权。
二、该宅基地地理位置位于宿州市南三里湾村,高织东路13号,面积为121平方米。东邻南邻,北邻。
三、另加付村委地款计人民币,一次性付清。
四、该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变更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必须负责出据相关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付清,不拖欠。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乙方使用权。
六、所有款项付清甲方后,乙方有权使用,但甲方和村委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挠乙方自行使用权。否则,应承担乙方的现行价值的双倍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本次交易纯属甲、乙、村委三方自愿,宅基地款交付两清,甲、乙、村委三方签字按印、盖章后即可生效,永不反悔。三方所签订的每一条款内容,如有一方反悔、更改,均全由违约方承担对方按现行价值额双倍经济损失。
八、为了维护三方的责任及利益,特需要相关的政府机关部门证明及居民邻居作以证明。
九、该协议书长久有效,并具有法律效益。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村委三方各执一份。
十一、解决合同方式:
1、甲、乙、村委三方协商解决。
2、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用地架杆协议书篇十一
(乙方):湖南安化湘安钨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九条和《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尾砂矿项目建设,需使用安化县高明乡新风村罗家山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76683m2(其中望天田5648m2、旱土498m2、田坎4197m2、有林地12637m2、灌木林地35470m2、疏林地17899m2、农村宅基地334m2),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土地复垦专项帐户缴纳土地复垦押金____万 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不得修建队挡渣坝外的.其他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壹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工程经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土地复垦标准,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或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时,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成)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
代表(签字):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
代表(签字):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地架杆协议书篇十二
根据______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____项目建设,需使用____镇____村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____m2(其中耕地____m2),详见平面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市国土资源局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土地复垦专项帐户缴纳土地复垦押金____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或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时,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
代表(签字):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
代表(签字):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地架杆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地块位于开发区溪河社区前刘庄,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地块的具体位置详见附图,附图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2.甲乙双方确定转让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
3.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成交价款三千元,作为首期款兼履约保证金,其余款项乙方采用现金方式5日支付付清给甲方。
4.甲方保证该土块权属清楚,没有向他人抵押。协议签订后该宗地所有增值与收益归乙方。
5.甲方应做好原地面附属物清理,保证净地出让,建设期内给乙方提供电力供应等帮助。
6.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并承担违约责任。出现纠纷或违约行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7.其他约定事项:。
8.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生效。
9.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鉴证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用地架杆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号码:
甲方、乙方,双方经多次洽谈,将该宅基地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在原双方签定购地价格基础上再次增加人民币 元给甲方后,乙方享有自行使用权。
二、该宅基地地理位置位于宿州市南三里湾 村,高织东路13号,面积为121平方米。东邻 南邻 ,北邻 。
三、另加付村委地款计人民币 ,一次性付清。
四、该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 ,变更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必须负责出据相关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付清,不拖欠。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乙方使用权。
六、所有款项付清甲方后,乙方有权使用,但甲方和村委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挠乙方自行使用权。否则,应承担乙方的现行价值的双倍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本次交易纯属甲、乙、村委三方自愿,宅基地款交付两清,甲、乙、村委三方签字按印、盖章后即可生效,永不反悔。三方所签订的每一条款内容,如有一方反悔、更改,均全由违约方承担对方按现行价值额双倍经济损失。
八、为了维护三方的责任及利益,特需要相关的政府机关部门证明及居民邻居作以证明。
九、该协议书长久有效,并具有法律效益。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村委三方各执一份。
十一、解决合同方式:
1、甲、乙、村委三方协商解决。
2、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用地架杆协议书篇十五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地块位于开发区溪河社区前刘庄,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地块的具体位置详见附图,附图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2.甲乙双方确定转让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3.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成交价款三千元,作为首期款兼履约保证金,其余款项乙方采用现金方式5日支付付清给甲方。
4.甲方保证该土块权属清楚,没有向他人抵押。协议签订后该宗地所有增值与收益归乙方。
5.甲方应做好原地面附属物清理,保证净地出让,建设期内给乙方提供电力供应等帮助。
6.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并承担违约责任。出现纠纷或违约行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7.其他约定事项: 。
8.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生效。
9.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鉴证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用地架杆协议书篇十六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地块位于开发区溪河社区前刘庄,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地块的具体位置详见附图,附图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2.甲乙双方确定转让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3.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成交价款三千元,作为首期款兼履约保证金,其余款项乙方采用现金方式5日支付付清给甲方。
4.甲方保证该土块权属清楚,没有向他人抵押。协议签订后该宗地所有增值与收益归乙方。
5.甲方应做好原地面附属物清理,保证净地出让,建设期内给乙方提供电力供应等帮助。
6.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并承担违约责任。出现纠纷或违约行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7.其他约定事项: 。
8.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生效。
9.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鉴证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用地架杆协议书篇十七
复垦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复垦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修建邯济铁路需占用甲方所辖的王楼村的耕地作为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地,占地补偿费用已在办事处政府相关部门的主持下各方达成协议并补偿到位。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土地复垦规定》(20xx年11月8日第十九号令)中第四条之规定: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由乙方负责上述临时用地的复垦。为确保该用地得到及时复垦,由甲方对土地复垦行使监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临时用地需复垦的位置及数量。
该临时用地位于开发区北城办事处王楼村铁路南侧,需复垦的土地总面积为:5.267亩。
二、临时用地复垦标准及监管方式:
1、乙方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应及时清除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恢复土地的耕种条件。若对已复垦土地的。耕种标准有分歧,耕种标准应由第三方土地权威机构评估确定,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
2、为确保乙方的临时用地复垦达成土地耕种条件,由甲方先采取收取乙方复垦保证金的方式行使对乙方的监管。
3、复垦保证金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做好铁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临时用地期限内复耕保证金总额为:28135___元(大写:贰万捌仟壹佰叁拾伍)。
三、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支付方式及双方法律责任。
1、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一周内,将复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中。
2、甲方所收取乙方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应为专项资金;甲方不得擅自挪用。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
3、在乙方复垦达成土地耕种条件并经双方确认后,甲方应在15天内无条件全额返回乙方的复垦保证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拒绝退还乙方的土地复垦保证金。
四、其他未经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若协商未果,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20______年___月___日
用地架杆协议书篇十八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就乙方租赁船蓉(地名)土地倒渣土所涉及影响甲方道路通行等生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倒渣土对甲方的道路通行等生产造成一定影响,乙方自愿以货币的形式给甲方补偿。甲方每年领取乙方本协议补偿款后,由乙方自行排除妨碍。
二、乙方同意每年补偿甲方人民币陆佰元整(600元),甲方领取此款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再给予任何补偿或者赔偿。
三、甲方若在本协议执行中存在任何争议,不得采取堵工,拦路等不法方式解决。
四、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至乙方停止倒土时止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标准支付给甲方。甲方不得再提出新的补偿标准。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方(村组)(签章):
____年___月___日
用地架杆协议书篇十九
甲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使用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_______所属土地约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无偿提供给给乙方使用(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乙方使用土地的用途为_______。
二、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甲方权利义务
1、使用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给第三方使用。
2、使用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使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
2、使用期限内,乙方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3、该土地乙方用于存黄土,使用后乙方负责把土地恢复原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用地架杆协议书篇二十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_________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_________项目建设,需使用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居委会)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水田_________平方米,旱地_________平方米,非耕地_________平方米)。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整治协议。
三、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_________)的土地复垦押金(水田按_________元/亩,旱地按_________元/亩,非耕地按_________元/亩标准收取),于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只能在临时用地上从事临时简易性的建筑,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应无条件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的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_________个月内复垦完毕,及时向甲方提出耕地复垦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仍不符合土地复垦标准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的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押金额的50%。
七、若在临时用地期满_________个月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耕地复垦验收申请的。乙方同意甲方不返还土地复垦押金,全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整治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