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精选14篇)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好地记录并回顾自己的阅读体验。在写读后感时,可以使用一些修辞手法和文学语言,使文章更具艺术性和感染力。接下来是一些精彩的读后感摘录,让我们一起来欣赏和学习吧。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一
近期,电视剧《何以笙箫默》正值热播,为了看得过瘾,便找来顾漫的小说来看。
以琛,非典型向阳性生物,明明心里想得要死,脸上还一副酷酷的样子。仗着律师口才和默笙讨论她的肖像照所有权问题,欺负默笙的龟速反应要到她的手机号码,凭借文小姐成功扰乱默笙的心湖,正派的何大律师原来可以狡诈到这个地步。可惜,步步为营,却在听到相亲两个字时乱了阵脚。默笙相亲?她怎么能,怎么敢?何大律师二次失败,经过了那么多年,他还是输给了她,一败涂地。噙着泪花看这句话,其实,以琛没有输给默笙,他只是输给了自己的爱。
默笙,她是一个沐浴在阳光中的女孩,()文中对她的身世只寥寥几笔,但我似乎总能从她的开朗中找到一丝无奈,怯懦的屈服不是因为不坚强,而是因为疲倦了与命运的周旋,该在乎的她在乎过了,该挽回的她努力过了,但都是徒劳,于是她选择不顾一切的逃走,带着别人和自己的眷恋。很多人都骂她,骂她薄情,但她毕竟是个小女生而已,在发生了那么多的变故之后,生活立刻变得没有方向,什么人该相信,什么人不会变,一切仿佛又失去了它的定义变得陌生,于是她选择到一个同样陌生的国度,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听陌生的歌,然后才发现原来费尽心思想忘记的就那么忘记了,是这样的吗?但是,她还是回来了,也许正像她所说的,她只是想……看看他而已,知道他还在,在这样城市里,幸福或痛苦的活着,原来她一直都放不下。
原来在生命中有那么多放不下的风景,一直耿耿于怀,谢谢这些美丽的风景,让我们还有等待和追逐的勇气。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二
爱情是生命的一道痕迹,在你以为已经忘记,在不经意间,它会冲破岁月的密茧突然鲜活地呈现在你面前,让你无法逼视,颓然倒地。
我已好多年没看言情小说了,今天这本小说一下子把我拉回到大学时代,那个不正经读书经常逃课的大学时代,有英语过级、有八百米测试、有麻辣烫,有言情小说,有雨,还有爱情。
大学专业书太过枯燥深奥,我把读书的热情全投入到言情小说上了。琼瑶的大作大部分在中学已拜读过,上大学就直接看《简爱》、《乱世佳人》、《呼啸山庄》、《妇女乐园》、《珍妮姑娘》,还有玄小佛、华严、亦舒、席娟的作品,还有很多不知名的封皮做得很卡通的小册子,那时候安妮宝贝郭敬明什么的还没有横空出世,不然《素年锦时》《梦里花落知多少》一本也不会落下,别看现在觉得怯。熄灯前没看完,就炳烛夜读,还不能细细品味,对头的室友还瞪着两只眼睛等着呢。听说中文系一位兄长的毕业论文是《港台言情小说比较研究》,他是把看言情小说当成一项事业来抓的。
除了看言情小说好像就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了,有时候也想去图书馆,如果走三步退两步还是能走到图书馆的,如果走两步退三步就怎么也走不到。走到教工居住区,见到两个小男孩在玩石子,大的那个把石子踢开,小的那个追上去也想踢,可是就在快追上时,大的那个又一脚把石子踢开,小的在一旁追总也追不上,我就一直看那两个小孩玩,天色渐渐暗下来,图书馆的座位早已被好学的同学占满了。
下雨,下雨,这个离家很远的城市总在下雨。
我的发质不好,头发长到腰际就会开叉,我习惯在周末的午后坐在窗台边剪分叉的头发。有的一根头发上有好几个叉,有的只有一个叉,到最后我的衬衣上落满细细碎碎的头发。那时宿舍里流行打两副牌的拖拉机,不需要我补缺的话我就坐在窗台边剪分叉的头发,楼下男生呼唤女生的声音此起彼伏。
买一件新衣服就胡乱地穿在身上,有时候商标都懒得剪;听说方便面便宜了两毛钱,就跑到超市买了一箱子,和室友搬不动就打个车回来,也不觉得自己很愚蠢。
常常发呆,望着窗外并不蔚蓝的天空发呆。
如果爱一个人需要长久等待,现在想来就不会觉得太悲哀。何以琛是怎么等待赵默笙的,在那七年里。是寂寞时看看钱夹里的那张一寸照片吗?是跑到小馆子里点赵默笙喜欢吃的笋吗?是经常在搜索引擎里搜索这个名字吗?是否也像我一样生活得漫无目的。
你说:“我们不要在一起了,我们性格不一样,兴趣爱好都不同。”我哭着说:“不,我就要在一起,为什么性格不一样就不能在一起?”年少的你找不出什么措辞来拒绝我,你皱着眉头眼睛望向别处,让我不要勉强,那个晚上我一直在哭,你说过什么都不记得了,在你保证大学期间不再找女朋友后,大片的沉默淹没了我整个世界。
我不是不讲道理也不是无理取闹,我就是想再见见你再听听你的声音,让我感觉到你曾经属于过我。可是你平静地头也不回地离去使我清楚地感觉到这将是我们今生最后一次相遇。赵默笙第一次见到何以琛就赖上他,七年后花好月圆,而我们冬天认识夏天就已经结束。
如果我象赵默笙一样顽皮可爱地缠着你,如果我当时就抱住你,事情会不会两样,是我不如赵默笙爱得执着,还是你不象何以琛爱赵默笙那样爱我。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三
我从来没有招惹你。你为什么要来招惹我。既然招惹了为什么又半途而废?!
那潇洒凌厉得仿佛要破纸而出的字迹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是以琛的笔迹,用黑色钢笔写着——mysunshine!
一个好的摄影师能够摄取镜头下人的灵魂,而默笙捕捉不到萧筱的灵魂,也许是她功力不足,更也许是镜头下的人根本没有。
萧筱很空洞!一种让人无力绝望的空洞,也许正是这种空洞才使她红得发紫。
镜子里的人嘴角微微弯起,然而笑意还没到达眼底,已经收敛。
“你觉得以琛是个什么样的人?”向恒不答反问。“冷静理智客观。”老袁中肯的评价。“那么这个人就是他的不冷静不理智不客观。”
“默笙,我很清醒。”一直。很清醒地看着自己,沉沦。
我不是喝醉了,我是疯了。
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这样让你践踏。
“经过那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
如果他够冷静够理智,那他现在就不会站在这里,不会和她在一起。
“其实以琛是很好追的。”她总结自己以前的经验,“关键是要厚着脸皮死缠烂打,一哭二闹三上吊,保证他举手投降。”
“那时候我眼光不好,喜欢了就喜欢了,没有办法。”
他和她,都不再是她记忆中那个单纯的少年少女,七年分离造成的裂痕时时刻刻在提醒着彼此的伤痛,也许只是细小的伤口,可是同样痛不欲生。
回到他身边,曾经想像过无数次的情景。在国外的时候,常常一个走神,就会开始幻想和以琛重逢,幻想两个人幸福地在一起。那是她漫长孤单的日子里唯一的慰籍,唯一的快乐,她所有的坚强和坚持都源于这种幸福的想象。然而,回国后,当以琛以一种理性而冰冷的态度要把她的幻想变成现实时,她却退缩了。
因为太在乎,所以受不起。
以琛,不如考试的时候你在前面跑,我在后面追吧,那样我肯定跑得恨快!有些人似乎注定总要相遇,而且从来原因一样,比如说以玫和她。
心仿佛被一根无形的线缠住了,一步步地靠近他,那线一寸寸地收紧。
然后,在她还没意识到她在干什么之前,她的唇代替了她的手指。她的唇上还带着屋外的寒冷,他的却意外的温暖,然而这温暖却让她蓦地一阵心酸,眼泪不知怎么的就一滴一滴地落下来,再也止不住。
不是早就知道了吗,这天下之大,竟没有一个没有以琛的地方。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四
如果平淡的爱情也能拨动人心弦的话,我想顾漫就是那个“云游诗人”。
她善于用平实的话语,温温的情感打动我们这些在大都市中习惯尔虞我诈的心。
看着两个人从相恋――分离――再重逢――结婚,情节没有太多波澜,作者执意用一种“微火熬炖老鸭汤”的方法给我们讲述这样一个故事,可是我仍然在这样的文章中,找到了心动,心痛的感觉。
痛――不一定是痛彻心扉的,也可以像这样――在不知不觉之中让它蔓延在呼吸里。
同样――心动不一定要大笑,也可以看到他们俩在一起就会不自觉地嘴角上扬。
自然,不刻意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
这篇文从头看到尾,似乎我都没发现――那句“我爱你”,而是在向我诉说着,他们更加地承诺――“在一起”。
爱情就是这样,爱不一定要用嘴讲才是爱,爱是一种无微不至的关怀,不论那个他(她)在多么遥远的地方,也不论他(她)是否能找到来时路,我都会在一个显眼的位置等着他(她)的归来。
爱就是如此地坚定不移。
顾漫也用《何以笙萧默》给我们诠释了那句人人为之艳羡的――“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如白开水一般的爱情故事,细品就是这样的无杂质。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七年分离造成的裂痕时时刻刻在提醒着彼此的伤痛,也许只是细小的伤口。
可是同样痛不欲生。
因为太在乎,所以受不起。
他们之间,其实在七年前就已经尘埃落定。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五
再次看了这本小说,再次被里面的男主感动了一次。同时也觉的'小说就是小说,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优秀的男人呢?简直是极品,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男主的名字叫何以琛,是个英俊不凡,气宇轩昂,自信沉着的一个男人,这些不是最主要的,最重要的是这个男人很深情,他可以在女主不辞而别7年里,一直监守的等着她!可以想象,他有多么爱她!优秀的男人身边总是不缺乏女人的,可是,我们的男主一直过着苦行僧一样的生活,真是不容易啊。对于在现实的社会里,这样的男人我觉的可能是不会有的。
女主赵默笙也是何其幸运能得到这样优秀男子的钟情和专一,毕竟女主不算优秀,7年后再次回来,男主的行为,让无数读者觉的,这样完美的男子,怎么自己身边就没有呢?结局是可喜的,深爱彼此的两人最终走到一快了。小说中觉的比较好玩的片段何以琛,何以琛以琛是怎么被她缠上的她也不太清楚,以琛更是莫名其妙,反正那时候她就追着他跑,直到有一次受不了,板着脸问:赵默笙,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换成现在的她大概会羞愧的无地自容吧!然而那时候她是那么的不知羞,睁大眼睛问: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哎,你那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就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犹记的以琛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提到这件事,曾好笑又好气地说,他本来是想质问的口气让她感到羞愧的,谁料到这世上居然有脸皮这么厚的小女子,反将了他一军。所以当时法律系的高才生迟迟反应过来后,居然只能结结巴巴地说;我不准备在大学里找女朋友。她那时单纯的连借口都听不出,一鼓作气地问:那我现在排队,等你大毕业了,可不可以有优先录取权?面对毫无章法的对手,口若悬河的最佳辩手顿失滔滔,抛下一句有课就落荒而逃。她当然没有就此气馁,可在她想到更好办法之前,居然听到学校有人在传:法律系的那个何以琛听说有女朋友了,叫什么赵默笙,名字挺拗口的。她一听几乎是飞快地跑到自习室找到何以琛,急忙澄清:谣言不是我传出去的,你要相信我。以琛从书中抬头,目光清明地说:我知道。她傻傻地问:你怎么知道?以琛神色自若地回答:因为那是我传的。这回终于换她堂目结舌,耳边是他在冷静的分析:我考虑过了,如果三年后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
在现实的社会了,当你回到家把一天疲惫的面具摘下以后,躺在沙发里的时候,可以看看这本书哦,减轻压力哦!净化心灵!
祝愿各位有情人终成眷属!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六
《何以笙箫默》一个让你相信爱情的故事。一段年少的爱恋,牵出一世的纠葛。七年分离造成的裂痕时时刻刻在提醒着彼此的伤痛,也许只是细小的伤口,可是同样痛不欲生。因为太在乎,所以受不起。他们之间,其实在七年前就已经尘埃落定。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我的世界里有她的出现,对我来说,除了她其他的都是将就。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他一直在等,只是谁都没有料到等待的时间竟如此漫长。
“等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当何以琛在决定选择等待的那一刹那,他或许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余地。没有了默笙,他留给自己的唯有永远都无法缝合的伤口。于是,他也只能等待,也许今生今世都无法等的到,那就给自己柔弱的心一个坚硬的外壳,掩饰住这一切,花开花落,我们都会在未来的某一天消逝,伴随着那些曾经的往事,也一并消失不在。或许等到那一天,我们才都会释然,才都会忘却。
七年的等待,何以琛是幸运的,因为他还是等到了,固然等待的这些年让他亦痛苦不堪。我相信看过何以笙箫默的女生都希望自己能遇到一个何以琛,他学习好人温柔,最重要的是,如果他认定了一个人,那么他就会一直到底的喜欢他,随着时间的推移,感情只会只增不减,他能给女人一种足够的安全感。赵默笙是一个大大咧咧的人,她很单纯,很可爱,但吸引何以琛应该还是她的执着吧。我羡慕他们之间的爱情吗,他们自身都有缺点,可是他们俩在一起,就会互补对方的缺点。最吸引我的还有它们之间的那些温暖的话语:1、而这七年,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经过那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2、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3、你转身的一瞬,我萧条的一生。4、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5。你是我的sunshine,是我想拒绝也拒绝不了的阳光。6、追求梦想是每个人的权利,但是这跟证明真爱与否并没有关系。如果要用时间证明爱,那要浪费多少时间。7。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肆虐8。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这就是文字的魅力,明明是最简单的子或词,可是组成在一起就是一句很温暖的'话。借用顾漫的一句话:世上美丽的情诗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勇敢去爱吧,不要因为怕受伤害就将自己的心紧紧的包裹,我会永远相信,付出的是爱,你得到的也将会是爱。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七
再次看了这本小说,再次被里面的男主感动了一次。同时也觉的小说就是小说,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优秀的男人呢?简直是极品,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男主的名字叫何以琛,是个英俊不凡,气宇轩昂,自信沉着的一个男人,这些不是最主要的,最重要的是这个男人很深情,他可以在女主不辞而别7年里,一直监守的等着她!可以想象,他有多么爱她!优秀的男人身边总是不缺乏女人的,可是,我们的男主一直过着苦行僧一样的生活,真是不容易啊。对于在现实的社会里,这样的男人我觉的可能是不会有的。
女主赵默笙也是何其幸运能得到这样优秀男子的钟情和专一,毕竟女主不算优秀,7年后再次回来,男主的行为,让无数读者觉的,这样完美的男子,怎么自己身边就没有呢?结局是可喜的,深爱彼此的两人最终走到一快了。小说中觉的比较好玩的片段何以琛,何以琛以琛是怎么被她缠上的她也不太清楚,以琛更是莫名其妙,反正那时候她就追着他跑,直到有一次受不了,板着脸问:赵默笙,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换成现在的她大概会羞愧的无地自容吧!然而那时候她是那么的不知羞,睁大眼睛问: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哎,你那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就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犹记的以琛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提到这件事,曾好笑又好气地说,他本来是想质问的口气让她感到羞愧的,谁料到这世上居然有脸皮这么厚的小女子,反将了他一军。所以当时法律系的高才生迟迟反应过来后,居然只能结结巴巴地说;我不准备在大学里找女朋友。她那时单纯的连借口都听不出,一鼓作气地问:那我现在排队,等你大毕业了,可不可以有优先录取权?面对毫无章法的对手,口若悬河的最佳辩手顿失滔滔,抛下一句有课就落荒而逃。她当然没有就此气馁,可在她想到更好办法之前,居然听到学校有人在传:法律系的那个何以琛听说有女朋友了,叫什么赵默笙,名字挺拗口的。她一听几乎是飞快地跑到自习室找到何以琛,急忙澄清:谣言不是我传出去的,你要相信我。以琛从书中抬头,目光清明地说:我知道。她傻傻地问:你怎么知道?以琛神色自若地回答:因为那是我传的。这回终于换她堂目结舌,耳边是他在冷静的分析:我考虑过了,如果三年后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
在现实的社会了,当你回到家把一天疲惫的面具摘下以后,躺在沙发里的时候,可以看看这本书哦,减轻压力哦!净化心灵!
祝愿各位有情人终成眷属!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八
据顾漫说,《何以笙箫默》的灵感始于她和妈妈去超市的一天。那天超市人很多,妈妈低头选酱油的时候,顾漫站着,脑中就突然冒出了男女主角开头重逢的那个画面:相爱相离的男女,很多年后在人群中不期而遇,眼光相汇,淡淡凝视,然后又各自走开。顾漫便从这样一个擦肩而过开始创作,然后才让各个人物渐渐血肉丰满,甚至有了自己的脾气。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何以笙箫默》。
读后感。
范文5篇,欢迎借鉴参考。
前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欠,默笙欠以琛一个完整的童年,以琛欠默笙一脉温情;。
这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恋,默笙恋以琛聪明英俊有才华,以琛恋默笙明媚如阳;。
下一世,默笙和以琛相忘,默笙忘以琛深情期待整七年,以琛忘默笙转眼不见。
这一世,他们遇见,分离,再遇见,兜兜转转七年。七年间,这一份真情的缘牵绊着他们,妄图相忘徒劳无功,因为前世欠债未还。
于是,于以琛,姹紫嫣红敌不过她的嫣然一笑;。
于是,于默笙,才俊富豪敌不过他的浅浅一吻。
于是,以琛和默笙这四个千差万别的字,穿越了七年,穿越了两世,铭刻在一张红色的结婚证上,铭刻在两个人的心上。
我以为,这一切都是姻缘的安排。
优秀俊朗如以琛也要栽在有点迷糊称不上绝色的默笙手上。什么默笙的赖皮,什么默笙的死缠烂打,也终究是借口,如此可爱并为之疯狂的借口,想起来不禁失笑的一抹弧线。他,何以琛便是执着的爱着这样的赵默笙,不在乎她是谁,她从哪里来,只要她够赵默笙。
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
大多的情感指南,爱情专家告诉我们,与昔日恋人最好擦肩而过,互相道句“你好!”,眼角眉梢要带着回忆的信号,保存最美好的记忆。然而他们却不,他们事隔七年,复见,逃跑,陌生倔强的不承认;再见,纠缠,倔强的不诉说每当梦醒都是想念的泪水;三见,急切,倔强的领一份毫无温情准备的结婚证,也许是七年里日日都憧憬的场面。情感指南,爱情专家也有不靠谱的时候,那就是遇见真爱的时候。我以为,当我们遇见某一个三世姻缘的人,我们的会情不自禁,我们会激发我们爱的潜能,在真心面前,一切技巧还有你来我往拔河的力学均是那么可笑。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承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是山崩地裂,天雷勾地火,而是天冷加件衣,饥饿做顿饭,彼此如空气般的存在,温暖围绕,一回头他永远在那里等着你。他们便是如此,平淡的叙事,安静的语调,幸福简单的生活。人世间,有太多的浮华,有太多的功利,只有在他的怀里才能看见纯净的天空。
若,此时的你,正享受爱情,尽可珍惜,姻缘可遇不可求;。
若,此时的你,正寻觅爱情,尽可相信,前世欠你人终会出现,因为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等待。
安静的夜。
在寂静的有些可怕的校园里漫无目的的散步归来之后,终于读完了顾漫的这本《何以笙箫默》。
他一直在等,只是谁都没有料到等待的时间竟如此漫长。“等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当何以琛在决定选择等待的那一刹那,他或许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余地。没有了默笙,他留给自己的唯有永远都无法缝合的伤口。于是,他也只能等待,也许今生今世都无法等的到,那就给自己柔弱的心一个坚硬的外壳,掩饰住这一切,花开花落,我们都会在未来的某一天消逝,伴随着那些曾经的往事,也一并消失不在。或许等到那一天,我们才都会释然,才都会忘却。
何以琛是幸运的,因为他还是等到了,固然等待的这些年让他亦痛苦不堪。他变得残酷,对自己,也对那些一直默默陪在他身边的人,这种伤害,我们不需要知道是否能够得到弥补,因为爱,肯定会有伤害,这是必须承受的,既然如此,那就坦然接受吧。
赵默笙,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描写她。我只知道,她在慢慢成熟起来,她没有放弃追求那份属于自己的幸福,虽然当那份期待已久的幸福不期而至时,她也在与自己苦苦挣扎,可她终究还是把握住了,故事的结局,令人欣慰。
何以玫,站在局外,我们或许会不禁感叹:既生瑜,何生亮!顾漫显然也对这个人物有些同情甚至可怜,在故事的最后又把她单独拿出来另成篇章,不仅没有任何多余之感,反而更加让我们深深的陷入对现实爱情的思考。她失去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以琛,失去了自己同样弥足珍贵的等待中的青春,失去了自己对真正爱情的那份奢望,虽然这份爱在一开始就注定不属于自己。她学会了一个人慢慢的去习惯,习惯一些人,习惯一些事。“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小屋里,阳台上的那盆花何时盛开过?又在何时花落?花儿的确是开过,为了他,虽然也许那人并不知道,但是当年彼时的那阵芬芳已经证明了那一切。可是现实往往是带着几分残忍,漫长的岁月终究留不住她期待永恒的花香。回过头,再看去,只剩一抹残红在空中摇曳,证明着那里曾经发生过的一切。何以玫会很“幸福”,傻傻的幸福着过一辈子,因为那个人也得到了自己的幸福,而这不就是她一直想要的?只是,这份幸福并不是她所能给的。
勇敢去爱吧,不要因为怕受伤害就将自己的心紧紧的包裹,我会永远相信,付出的是爱,你得到的也将会是爱。
书桌前摆着一盆翠绿色的郁林仙草,嫩绿的叶子焕发着勃勃的生机,传说它的枝头会在春天长出红色的小小果实,虽然冬天已经渐渐来临,但是这凉意丝毫没有阻挡它生命的脉搏。在这个夜里,我仿佛能听到它静静的言语,在对我——这个守候者,诉说着明年春天的故事。
淡雅清新、温暖明亮的文字,犹如一杯午后的红茶。让人在袅袅茶香中,听一段娓娓道来的故事。
年少的恋人,在历经七年的误解、分离和等待后,等来了执手偕老,相守一生的结局。童话般的美好,令人忍不住洋溢出笑意。
现实中,所有的感情都逃不过红酒纸巾定律。将红酒倒在一叠厚厚的纸巾上,经过层层吸纳后,能抵达最后一张纸巾的红酒一定所剩无几。感情犹如红酒,时间犹如纸巾,任你当时如何浓情蜜意,到最后总能让时间消蚀得平淡无奇。我们每个人都被圈在里面,挣扎过怨恨过妥协过无奈过,但怎样与时间距离抗争似乎都于事无补。可赵默笙和何以琛不一样,他们打败了这该死的定律,让作恶多端的它屈膝下跪,他们以幸福相拥的姿态骄傲地宣布着坚持的胜利。
合上书,让我想到一句话:“如果我们之间有1000步的距离,你只要跨出第1步,我就会朝你的方向走其余的999步!”大学时,以琛只给了默笙一个缠他的机会,默笙就奋不顾身的朝着以琛的方向走完了剩下的路。时隔七年,同样的剧情再次上演,只是这次角色对调,轮到以琛来走完其余的999步。难怪古人称情人为冤家,这真是道理中的真理。冤家路窄,狭路相逢,你进我闪,你退我攻,躲躲闪闪,虚虚实实,迂回曲折得跟太极原理一样一脉相承。幸好曲折到最后,冤家终于琴瑟合鸣,修成正果,成了一对羡煞旁人的神仙眷侣。
我喜欢这样的结局,温暖而又温馨。不过,换做我的话,不会这样执著地等待一份虚无飘渺的感情,因为我不确定,在等待的尽头也有一个何以琛在怀着同样的心情向我张望。
人们总是为恋恋不忘一个旧人的痴心而感动,可现实中,放下远比沉缅更需要决心和勇气。相爱时,爱得彻彻底底;缘分尽了,坦然地转身。拿得起放得下,这才是真正的豁达与大气。
其实,生命中有很多种缘分,迎面而来的人也许注定要成为今后回忆中模糊的倒影。不是你爱得不够认真,而是月老打盹的间歇让眼shi迷糊了双眼。所以才有人说,我不是不相信爱情,而是不相信自己的运气。
感情,真的需要那么一点点运气。所以,如果你不确定自己可以像默笙和以琛那样抓到万分之一的幸运,那就聪明的选择另一种可行之道,去成全属于自己的幸福与永久。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只有精彩而又智慧地生活,才无愧于我们无以复制的飞扬青春。
我初三时便接触了这本书,之后也有过回看,到如今怕是有四五次了吧。
我当然不记得第一次时我是随意翻看到了哪一页,只知我当时被那文字吸引得无法自拔,一夜便将之看完。
讲的并不是多么波澜壮阔如史诗般的故事,也并非有多么深刻的道理蕴含其中,甚至没有多么让人惊艳的句子。但是读它的时候心中总有种胀痛,却非难受,反而是甘之如饴。
要说书中流传最广的句子必定是何以琛那句“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书中一直秉持着这样纯粹的味道,“不是这个人就不行,不是这个人就不要”,纯粹到让人心痛、羡慕。
因为现实中寻觅不到。
小时候总以为有个人在以后的以后等着自己。他定当温柔,笑起来如同整个世界的阳光都照耀身上,适合白衬衫和棉织物,会弹吉他或吹萨克斯,不但做得一手好菜还会擒拿手,有上进心会修电脑换灯泡,喜欢动物会照顾人,发质柔软清爽无屑,手掌要大和细长以及等等。让我写肯定能写它个三天三夜,再在最后加一句“还得深深爱着我。”
而当我揣着份“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感情人海寻人的时候,我发现现实生活中实在让人失望,这世间多的是连节操都没有的人。
所以要当真出现过那么一个人,那个人,不是要他倾国倾城,也不是富可敌国,而是当两个人在一起时,入目眼中的风景都那么青翠欲滴,小夜曲落到耳中犹如天上仙乐,一切都无比美好,每天笑着迎接清晨。
如果当真出现过这么一个人,又谁能忍受将就。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啊。
而文中最让我喜爱的必是这样一段对话:
“你觉得以琛是个什么样的人?”向恒不答反问。
“冷静、理智、客观。”老袁中肯的评价。
“那么这个人就是他的不冷静、不理智、不客观。”
从此之后我便觉得这就是爱的形式。那个人是特别的,是最能拨动自己神经的,是能把自己的原则搞到一团糟的,但自己又会无限宠爱他的,是无人能替代的。这样一种美好的让人落泪的感情。
我想这就是这本书要表达的,作者用11万字给我们了一个故事,一个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故事。它那么近那么远,像是无法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又好像地球总有个地方有它的存在。
我又一次想起初中那个胖胖的音乐老师眯起眼睛问我们:
“你们知道俄罗斯歌剧永恒的主题是什么吗?”
“是爱情。”
看了《何以》,我有种想哭又有点想笑的感觉。赵默笙和何以琛在一起,确实是个圆满的结局啊。仅仅只有十一万字的小说,能把这个故事描绘到这么动人的程度,不得不说顾漫是个很有实力的女作家,嗯,就是更文速度慢了点儿。《何以》这么一篇十一万字的文章居然连载了七年。记得六年级的时候,不到一年我就写了八万多字然后结局,可是那和漫漫不能比,人家是用自身的感情慢慢酝酿这篇小说的,所以我很佩服乌龟漫。可是当我看见何以玫的番外篇,她自己的心理时,却觉得比正篇更加震撼人心。她自己的哥哥,何以琛,居然是和她不是亲生的,而自己也喜欢这自己的这个邻家过来的男孩,却不敢说。她庆幸的是,何以琛的眼界很高,没有看中哪个女生。可是到后来赵默笙站在她面前,微笑着对她说“你好,我是赵默笙,是你哥哥的女朋友”的时候,我想何以玫已经觉得有种崩溃的感觉了,因为何以玫和何以琛根本就不是兄妹关系。后来当我回顾结局的时候,心中想的不是默笙,而是何以玫——这个可怜的姑娘。或许这就是何以玫的命吧,如果《何以》会出第二部,我希望看见以玫会有一个幸福的结局。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九
基本上两天读完资本小说的,今天正好没事,一上午就奔就看完了70%。这本小说改变的电视剧《何以笙箫默》最近很火,多次稳居各类排行榜之首。有认识的两个女孩子都比较喜欢这部剧和小说,我觉得这两个女孩子也不错,所以就想看看这部小说,期待了解这个社会需要什么,这两位女孩子内心需要什么。
好久没看小说了,基本去年除了司法考试外就怎么看书了。上次看的是冯唐的《万物生长》,这次看的是顾漫的《何以笙箫默》,现在能够记录读后感就更好开心了。
我觉得小说里面描绘的是美好期待和希望,这是我们生活必不可少的部分。小说里面,细节描写更有想象的空间,内心刻画更加入微,我认识的有两个为人处世不错的同学爱看小说,我父亲脑袋瓜子灵光也爱看《今古传奇》之类的小说,而我开窍比较晚,特别期待能够对人有更深的了解,所以一直想多看几部小说,期待获得更多的感受和认知。
《何以》我看的比较快,就三个小时左右吧,细节没有仔细把握,把大致情节浏览了一番,最后有一些感悟。
小说的结尾很完满,男人帅女人爱,经济基础强大爱恋美好单纯,情爱和谐孩子健康,父母放心友人祝福。我觉得这是我们的美好期待,面对生活的时候,期待美好而又不回避生活的真实,是我们获得幸福应该有的态度。两位男女主角,小时候家庭环境相近,高等教育,男人能力强女人会生活,对待过往都能够放下。
我觉得在我们能够从中的得到的启示是:
一是单纯而努力地追求。何以笙性格沉稳,赵默笙直爽温暖,她能够点燃他对生活的热情,与其说是何以笙等待着赵默笙,不如说是赵默笙在何以笙的漫漫人生之路上接通了通向人生美满的`捷径。与其说是赵默笙的勇敢执着和何以笙的耐心等待拯救了两个灵魂,不如说是一个人的单纯点燃了两个人的生命。
二是持续不断的努力和等待。赵默笙的勇敢,何以笙的等待,让迟来的幸福还是来了,迟来的幸福才会被更加珍惜。
三是物质基础很重要。两人仿佛不食人间烟火,作者展示的物质基础上的唯美精神享受,如果我们忽视了基础的扎实,千万不能误以为是作者的狗血剧情。
四是情爱生活必不可少。当写到何以笙轻吻赵默笙的额头的场景时,我觉得这里充满了温暖和人性,写到两人翻云覆雨时的温存与娇羞时,我回想起了曾经的美好,这个体验真实而美好,哪怕过了很久,也会让人感到留恋和满足。
五是接纳自己,接纳彼此,接纳命运的安排。我在想,如果没有英俊的外面、牛逼的成绩、冷冷的形象,何以笙会得到这一份来之不易的情吗?我想,可能还是有吧,不过这份情可能要原始多了,额头的一个吻、一个不经意的眼神或者一阵翻云覆雨也会让彼此开心很久。
生活很真实,要有美好期待,要有付出与等待,更要有听从自己的心的勇气,接纳自己、加纳自己的感受。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十
我初三时便接触了这本书,之后也有过回看,到如今怕是有四五次了吧。
我当然不记得第一次时我是随意翻看到了哪一页,只知我当时被那文字吸引得无法自拔,一夜便将之看完。
讲的并不是多么波澜壮阔如史诗般的故事,也并非有多么深刻的道理蕴含其中,甚至没有多么让人惊艳的句子。但是读它的时候心中总有种胀痛,却非难受,反而是甘之如饴。
要说书中流传最广的句子必定是何以琛那句“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书中一直秉持着这样纯粹的味道,“不是这个人就不行,不是这个人就不要”,纯粹到让人心痛、羡慕。
因为现实中寻觅不到。
小时候总以为有个人在以后的以后等着自己。他定当温柔,笑起来如同整个世界的阳光都照耀身上,适合白衬衫和棉织物,会弹吉他或吹萨克斯,不但做得一手好菜还会擒拿手,有上进心会修电脑换灯泡,喜欢动物会照顾人,发质柔软清爽无屑,手掌要大和细长以及等等。让我写肯定能写它个三天三夜,再在最后加一句“还得深深爱着我。”
而当我揣着份“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感情人海寻人的时候,我发现现实生活中实在让人失望,这世间多的是连节操都没有的人。
所以要当真出现过那么一个人,那个人,不是要他倾国倾城,也不是富可敌国,而是当两个人在一起时,入目眼中的风景都那么青翠欲滴,小夜曲落到耳中犹如天上仙乐,一切都无比美好,每天笑着迎接清晨。
如果当真出现过这么一个人,又谁能忍受将就。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啊。
而文中最让我喜爱的必是这样一段对话:
“你觉得以琛是个什么样的人?”向恒不答反问。
“冷静、理智、客观。”老袁中肯的评价。
“那么这个人就是他的不冷静、不理智、不客观。”
从此之后我便觉得这就是爱的形式。那个人是特别的,是最能拨动自己神经的,是能把自己的原则搞到一团糟的,但自己又会无限宠爱他的,是无人能替代的。这样一种美好的让人落泪的感情。
我想这就是这本书要表达的,作者用11万字给我们了一个故事,一个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故事。它那么近那么远,像是无法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又好像地球总有个地方有它的存在。
我又一次想起初中那个胖胖的音乐老师眯起眼睛问我们:
“你们知道俄罗斯歌剧永恒的主题是什么吗?”
“是爱情。”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十一
最初,看到一个书友对它的评价,其中有这样一句缘分是一群忙碌的蝴蝶,却永远飞不过沧海。蝴蝶飞不过沧海,却原来是沧海那边没了等待。因这一句话,我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名字《何以笙箫默》。
作者在后记中有这样两段话: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刚开始并不能完全体会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含义,却也为着生死契阔而动容。渐渐地成长,更加喜欢这两句诗了。在爱的世界里,轰轰烈烈固然绚烂夺目,但能够一生相守,宁静安定,也是一种难求。越是成长越是能够认清世间百态,越是觉得相恋容易相知难,相知容易相守难,甚至有时会怀疑这世界上是否存在海枯石烂,是否存在爱情。到最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幸福莫过于此。
在书的开篇,隐隐有些担心,怕面对的是一种人生的遗憾。因而,翻看了一段结尾的文字,轻松的话语,想来,经历过风雨之后,以琛和默笙即使不能与子偕老也可以谈笑风生了吧。现实中有太多悲欢离合,有太多遗憾,总希望作品中能有一个圆满的,让人可以暂离现实中的悲伤和苦难,也是一种心怀希望吧。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十二
淡雅清新、温暖明亮的文字,犹如一杯午后的红茶。让人在袅袅茶香中,听一段娓娓道来的故事。
年少的恋人,在历经七年的误解、分离和等待后,等来了执手偕老,相守一生的结局。童话般的美好,令人忍不住洋溢出笑意。
现实中,所有的感情都逃不过红酒纸巾定律。将红酒倒在一叠厚厚的纸巾上,经过层层吸纳后,能抵达最后一张纸巾的红酒一定所剩无几。感情犹如红酒,时间犹如纸巾,任你当时如何浓情蜜意,到最后总能让时间消蚀得平淡无奇。我们每个人都被圈在里面,挣扎过怨恨过妥协过无奈过,但怎样与时间距离抗争似乎都于事无补。可赵默笙和何以琛不一样,他们打败了这该死的定律,让作恶多端的它屈膝下跪,他们以幸福相拥的姿态骄傲地宣布着坚持的胜利。
合上书,让我想到一句话:“如果我们之间有1000步的距离,你只要跨出第1步,我就会朝你的方向走其余的999步!”大学时,以琛只给了默笙一个缠他的机会,默笙就奋不顾身的朝着以琛的方向走完了剩下的路。时隔七年,同样的剧情再次上演,只是这次角色对调,轮到以琛来走完其余的999步。难怪古人称情人为冤家,这真是道理中的真理。冤家路窄,狭路相逢,你进我闪,你退我攻,躲躲闪闪,虚虚实实,迂回曲折得跟太极原理一样一脉相承。幸好曲折到最后,冤家终于琴瑟合鸣,修成正果,成了一对羡煞旁人的神仙眷侣。
我喜欢这样的结局,温暖而又温馨。不过,换做我的话,不会这样执著地等待一份虚无飘渺的感情,因为我不确定,在等待的尽头也有一个何以琛在怀着同样的`心情向我张望。
人们总是为恋恋不忘一个旧人的痴心而感动,可现实中,放下远比沉缅更需要决心和勇气。相爱时,爱得彻彻底底;缘分尽了,坦然地转身。拿得起放得下,这才是真正的豁达与大气。
其实,生命中有很多种缘分,迎面而来的人也许注定要成为今后回忆中模糊的倒影。不是你爱得不够认真,而是月老打盹的间歇让眼shi迷糊了双眼。所以才有人说,我不是不相信爱情,而是不相信自己的运气。
感情,真的需要那么一点点运气。所以,如果你不确定自己可以像默笙和以琛那样抓到万分之一的幸运,那就聪明的选择另一种可行之道,去成全属于自己的幸福与永久。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只有精彩而又智慧地生活,才无愧于我们无以复制的飞扬青春。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十三
最初,看到一个书友对它的评价,其中有这样一句“缘分是一群忙碌的蝴蝶,却永远飞不过沧海。蝴蝶飞不过沧海,却原来是沧海那边没了等待。”因这一句话,我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名字——《何以笙箫默》。
作者在后记中有这样两段话: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刚开始并不能完全体会“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含义,却也为着“生死契阔”而动容。渐渐地成长,更加喜欢这两句诗了。在爱的世界里,轰轰烈烈固然绚烂夺目,但能够一生相守,宁静安定,也是一种难求。越是成长越是能够认清世间百态,越是觉得相恋容易相知难,相知容易相守难,甚至有时会怀疑这世界上是否存在海枯石烂,是否存在爱情。到最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幸福莫过于此。
在书的开篇,隐隐有些担心,怕面对的是一种人生的遗憾。因而,翻看了一段结尾的文字,轻松的话语,想来,经历过风雨之后,以琛和默笙即使不能“与子偕老”也可以谈笑风生了吧。现实中有太多悲欢离合,有太多遗憾,总希望作品中能有一个圆满的,让人可以暂离现实中的悲伤和苦难,也是一种心怀希望吧。
那时候他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有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其实,数到一千真的好容易,只是要让心跨过那“一千”两个字,好难好难……。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
原来,有一种伤,痊愈的只能是表面……。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服于现实的温暖。
现实的爱情,现实的温暖,不再要生命如此孤寂,这就是唯一所求……。
喜欢了就喜欢了。
喜欢真的好简单,没有理由……。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十四
最近一篇名为《何以笙箫默》的小说红遍了整个网络,空间、微信、微博等等媒介铺天盖地的信息扑面而来,同学们挡都挡不住。于是,上课、课间、校园里的小路上、寝室总能听到——《何以笙箫默》……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耳濡目染,我也成为了它的俘虏,加入了他们追剧人的行列,开始细细地品读起来。
首先,《何以笙箫默》这一篇名就引人发醒,耐人寻味。看似毫不相干的几个汉字组合在一起,怎么理解呢,不知道,从没见过这样摸不着头脑的篇名啊。于是带着这样地疑惑自然而然就融入到了小说之中。也许这就是以前语文老师讲解文章写法时常挂在嘴边的“巧设悬念,吸引读者眼球,引起读者兴趣的效果”吧。看了书才知道,原来书中的男主人公名字叫何以琛,女主角名字叫赵默笙,还有一个女的叫萧筱。篇名中的几个零散散的汉字总算找到了出处。尽管如此,读到这里还是不清楚这三个的人物关系。就这个问题在一次寝室的卧谈会上,寝室四人反复地研讨了一番。大哥说这么明显,三个人名必定是一场三角恋啊。三弟四弟连忙说,是是是肯定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恋关系。我则认为不然,没准其中一个女的是个大灯泡是桥梁作用呢。有这样的这样的想法是因为高中的经历。高中的几对情侣每一次的和解都是闺蜜的功劳。事实证明这个故事的剧情还是被我给猜对了。这样的新奇剧情,这也是这篇小说走红的另一大原因吧。
作者还用了倒叙的手法,先写默笙回国后的现状,给读者一肚子的疑惑急切地想知道默笙在机场期待的人是怎么样的,他们会有怎么故事呢;想知道默笙和萧筱是故友关系还好似甚为亲密,为何萧筱如此冷漠待默笙,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作者到了一个场景就抖露出一些他们的过去,不会全说出来,点到为止,达到意犹未尽的效果。
七年,七年光阴不算太长,但是对于年轻人来说这太关键了,太重要了。这七年是家庭、事业甚至是整个人生的决定期。以琛是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事业蒸蒸日上,如日中天。高大帅气,年轻有为的他显然是个黄金单身汉,成为何以笙箫默读后感1000字众多少女的追求对象,以玫更是对他体贴入微,穷追不舍。但是他七年来一直在等默笙的出现,对她矢志不渝心里从来没有闯进第二个女人。对于默笙的不辞而别一走就是七年又是恨,这种又爱又恨的滋味能引起广大读者的共鸣,置身其中。默笙是善良的,在美国的时候自己都难保温饱问题,还是义无反顾地独自抚养邻居家的孩子,尽管这期间饱受了艰辛,还是坚持到底,知道邻居出狱。同时她对以琛也是不离不弃的,心里始终放着他。
他们俩七年来,从未联系过但还是深爱着彼此,不曾改变过。这是难得的,是许许多多的人所做不到的。我们身边有很多的情侣分手,有很多的夫妻离婚的实例。他们如果能像以琛默笙一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话,家庭是不会会更和睦,社会会不会更加和谐,人民的幸福指数会不会有所上升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