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范文(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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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一
[摘要]信息经济时代,现代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在计算机网络技术迅猛发展的推动下,国民经济电子商务化日趋扩延。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竞争情报呈现许多显著特点,研究电子商务环境下基于信息安全基础上的企业竞争情报系统在当前显得迫切而意义深远。另外,本文对企业竞争情报的数据挖掘也做了一定探讨。
信息经济快速运行产生了大量的对企业发展、决策与生存相关的竞争情报,同时这些竞争情报深藏在纷杂海量的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数据信息中,在这些动态变化的海量数据中要迅速挖掘和提取有价值的数据并为企业决策提供资料辅助,成为许多现代企业决策的必然选择。企业竞争情报系统的建立、完善和有效运作成为一个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有力支撑,但若忽视了信息安全问题,企业竞争情报的获取和利用变得更为不利,因此笔者把电子商务环境下基于信息安全基础上的企业竞争情报系统作为本文研究主要方向。
一、企业竞争情报系统概述。
企业竞争情报系统(competitiveintelligencesystem,cis)是指帮助企业从海量数据中甄选对于企业商业竞争有用的信息,cis指为企业收集、存储、加工、分析、发布竞争情报的计算机信息系统。om利用计算机技术处理来自多个信息源的与企业竞争相关关的商业信息,并使这些信息有序化,从中提取出对企业有用的数据。企业竞争情报系统不同于传统的企业信息系统,具有很强的目的性,信息来源不只包含企业内部数据库,还包括来自企业外部环境的信息,并且还有对关键情报的管理,以及对特定竞争企业信息的追踪等。企业竞争情报系统一般由三个子系统组成,即竞争情报收集子系统;竞争情报分析子系统;竞争情报服务子系统。其中竞争情报收集子系统是企业cis的重要构成,它是企业cis的输入系统,是竞争情报工作的基础。
二、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竞争情报的特点。
1.近十年来全球电子商务发展对商务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提出更高要求。
20世纪90年代初中期,全球电子商务交易额都在十亿美元以下,在全球贸易总额中比例几乎忽略不计。到了,全球电子商务交易迅速升温,急剧增长数十倍达到了250亿美元,之后的到20xx年期间更是快速发展,从1000亿左右飞升到4.9万亿美元。而20xx年,则达到了6万亿美元以上。十年来全球电子商务发展步伐快速,但也遇到诸多问题,笔者认为尤其要注重商务信息系统安全问题。近十年来全球电子商务发展对商务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2.我国高速发展的互联网络呼唤提升商务信息系统安全性。
截至20xx年6月,我国网民人口总数达到1.62亿,仅次于美国的2.11亿。目前,我国网民数和宽带上网人数均位居世界第二。互联网普及率也达到了12.3%;宽带网民数达1.22亿。当前,我国网民人数占中国人口总数的12%,网页数和网页字节总数分别为44.7亿个和122,306gb。高速发展的计算机互联网络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愈来愈广阔的市场平台,但网络的商务安全问题也越来越被人们重视,据调查,网民对互联网最反感的方面是:网络病毒29.8%,网络入侵或攻击(包括木马)17.6%等。我国1.62亿网民在网络上的信息安全问题是比较普遍的,因此,我国高速发展的互联网络客观上也要求提升商务信息系统安全。
3.企业竞争情报来源途径广泛,渠道多为非正式渠道。
网络商务、电子商务环境下,市场竞争激烈加剧,现代企业应能通过调查、跟踪、收集、研究竞争企业的情报信息,并通过一定的科学的计算分析方法来获取和利用相关商业秘密。企业竞争情报来源途径广泛,渠道多为非正式渠道,如通过收集竞争企业自书刊、杂志等渠道公开发表的文献和资料,获得有关商业信息;收集、整理并分析竞争企业招聘广告、合同书等,以此了解竞争企业人才资源情况;通过竞争企业的商品展销会、鉴定会、新闻发布会、产品促销会等,分析竞争企业的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并分析竞争企业的商品行销部门、采购部门等方面的报告、评估和宣传资料等。
三、基于信息安全基础上的企业竞争情报系统的作用。
除了考虑一定的信息安全问题外,在电子商务环境下,随着企业对竞争情报的日益重视,企业纷纷建立各自的竞争情报系统,以处理与企业竞争相关的各种情报。
1.在企业战略决策中,竞争情报系统具有参谋和辅助决策作用。
在企业管理层做出战略决策之前需要对来自各种渠道的海量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判断,进而在此基础之上进行企业战略决策;在进行企业决策之前,需要不断搜集竞争对手的信息、情报等数据,不断地对企业战略决策进行修正,这些都离不开竞争情报系统的有效运行。
2.企业竞争情报系统对企业发展起到一定导向作用。
竞争情报系统可以起到很强的预警和引导作用,通过它对市场信息的分析、分析和判断,竞争情报服务子系统作为数据输出系统,它面向企业各级决策层和各类用户提供情报产品和情报服务。在系统分析结果显示市场不利于企业产品销售时,可以实施适度对策加以调整;在系统分析结果显示某类产品需要提早进入市场,从而更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它会影响企业产品的生产和推出,从而对企业发展起到一定导向作用。
四、结束语。
电子商务正在引导一场史无前例的经济革命,在这个大背景下,随着企业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数据、信息成为重要的经济资源,随着信息资源总量的日益膨胀,企业面对堆积如山的数据,企业竞争情报系统正成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参考文献:。
[1]赵永刚:解析“三角经营商法”.商场现代化,20xx(15)。
[2]杨金胜:创新开拓研制千元价格超市门禁管理系统.商场现代化,20xx(01)。
[3]姬志刚: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社会.科技咨询导报,20xx(20)。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二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时代的日新月异,我们的生活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连最基本的购物和消费都在默默变化着。近年来,随着亚马逊、阿里巴巴等电子商务如火如荼地闯入大众的视野,“电子商务”这个在十几年前闻所未闻的名词如今成为人们口中常谈的对象。在大众的口中,“电子商务”这个名词依旧略显陌生和专业,人们常常用“网购”和“网上支付”来代替“电子商务”,实际上说的是一回事。电子商务的出现,打破了空间的束缚,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购物行为,刺激了消费,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和增长。
第三方的电子交易平台在网络上对于信息进行储存、记录、处理、发布和传递,以此来协助一次网络消费行为的完成。一般情况下,这些信息都具有真实性和保密性,属于大众的隐私。但是,现在的网络环境比较恶劣,有很多网络陷阱以及刻意挖掘用户信息的“黑客”,从而导致基本信息出现失真、泄露和删除的危机,不利于正常电子商务交易的完成。对于电子商务信息大致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信息的真实性;第二,信息的实时性;第三,信息的安全性。首先,是信息的真实性。电子商务上的基本信息是卖家和买家进行认识对方和分辨商品真实性可靠性的唯一途径,应该绝对真实。一旦出现虚假信息,则属于欺骗消费者,是危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其次,是信息的实时性。信息的实时性主要是指信息的保质期。因为很多信息只在一段时间内有效,具有时效性,一旦错过这段关键时期,那么该信息则失去自身的价值,变得一文不值。最后,就是信息的安全性,这也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问题。电子商务出现的安全性问题主要表现为客户的信息被删除、篡改从而失真,同时也表现为用户的信息被窃取从而达成其他目的,使得用户的隐私被侵犯,正常的生活受到打扰。
2.1备份技术。相信备份技术对于大众来说不是很陌生。但是很多人却错误的将备份理解为拷贝,从而片面的看待这个问题。电子商务对于网络环境有很大的依赖性,网络环境自身却存在极大的不稳定性,这就导致电子商务的发展存在不可避免的风险,如果没有一个数据库对于基本信息进行存储,那么一旦出现系统故障或者误删的情况则信息永远消失,这对于商家来说是极其可怕的,因此,电子商务的第三方有一个信息储存库,旨在在必要的时刻段时间内将客户的信息及时恢复。这种恢复不是简单的、传统意义上的恢复,而是通过备份介质得以完成的。这样的话,在系统故障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信息在短时间内无法正常恢复时,可以借助储存在备份介质中的信息将信息还原到原来的备份状态。
2.2认证技术。所谓认证技术其实一个专业术语,道理实际上很简单,就是我们常说的登录口令。认证技术的目的主要在于阻止不具有系统授权的用户进行非法的破坏计算机机密数据,是数据库系统为减少和避免各种破坏电子商务安全的重要策略。登陆口令是我们正常用户进行电子商务平台登录的方式,是大众在网络环境下的身份证。我们每一个用户在使用某一个电子商务平台之前都被要求进行注册,从而决定或者获得自己的登陆口令即用户名和密码。这些登录口令都是都是独一无二的,是我们进行网上交易的身份认证和识别。因为电子商务平台往往具有开放性,一旦没有身份认证后果将不堪设想。人们的信息安全更是没有任何保障。
2.3访问控制技术。访问控制技术也可以理解为访问等级制度,电子商务的系统会根据用户的不同等级对于用户对于系统数据的访问进行一定的控制。等级较低时,则用户的访问权限有限,一些重要的关键的信息则被系统禁止访问,只要当等级较高时才能获得相关权限,这就保证了一些重要信息不会被窃取。关于用户的访问权限也有两层含义,首先是用户能够获得数据库中的信息种类和数量,另一层含义则是指用户对于获取的数据库信息进行怎样的操作。
电子商务的便利性和优点远远大于其存在的信息安全技术风险给人们带来的不便,尽管信息安全技术问题层出不穷,但是大众们依然亲睐和依赖电子商务。但电子商务想要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虏获更多人的心,则必须在信息安全技术问题上下一点功夫。其次,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掌握一定的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知识是十分必要的,它既能帮助我们在需要的时候解决自己原来束手无策的问题,更能让自身的网购行为变得更加安全,减少甚至避免了很多不必要麻烦的出现,因此,不管你从事任何行业,都需要对于电子商务的信息安全问题进行一定的了解。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三
电子商务因其带来的经济效益和流行发展趋势而备受关注,其安全立法问题也得到了国际性组织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尽快营造全球范围内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环境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要创造一个适应和规范电子商务安全交易、发展的法律境,政府部门职责首当其冲,在电子商务发展的监管和安全立法中发挥其主导作用。及时了解电子商务即时情况,制定出台相应的安全保障法律法规,鼓励、引导、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规范、维持必要的网络市场秩序,这已经成为当前世界各国立法工作的重要任务。电子商务的广泛性和无界性使得世界各国纷纷出台相应法律、行为准则和规范办法来推动本国电子商务安全、健康的发展,旨在抓住信息技术的机遇,提高自身竞争力,从而会的优势,同时也减少电子商务的交易纠纷、欺诈行为,保障了交易的安全性,为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扫平障碍。
电子商务因其基础网络这个开放又隐蔽的环境,而显得比较特殊,其商贸交易行为需要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和秩序的维持,目前我国已经相继出台了部分法律法规、行为准则,设立了相应的部门来规范、监管和保证电子商务的安全。但与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和国内电子商务现实状况相比,显得比较尴尬。我国电子商务安全法律体系仍然存在较多空白,强针对性的立法需要加快,先行法规则亟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的不足之处有:电子交易流程行为规范、用户隐私保护、法律效力不足,法律滞后,情况描述不清,没有有效惩戒措施,难以对电子商务中的失信者和破坏者造成较强的约束力。因此强快电子商务安全法律立法和改进已经迫在眉睫。
现行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具有较强针对性质的较少,大多分散各类法规之中,或是零星提及电子交易安全问题,目前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四类:
(1)综合性的法律。如:《民法通则》和《刑法》中有关对商贸交易的安全保障条文。
(4)对监督交易行为进行规范的法律,如会计法、票据法、银行法等。
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是两个对电子商务具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法规。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颁布也具有重要意义。该法赋予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明确了电子认证服务的市场准入制度,标志着我国的信息化立法迈出重要步伐。
电子商务发展壮大为商贸交易带来极大便捷和迅速优越性,成为了经济的强劲增长点,为全球经济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与此同时,因为其特点,也对社会各个领域特别是立法带来了困难和压力。
首先电子商务的立法,需要考虑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差异,协调困难。电子商务基于网络,而网络却已经全球联通、跨越了地域的界限。它所面对的不只是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市场,而是全球一体化的大市场。各国由于社会制度、政治状况、经济发展程度等不同而导致了现行法律法规的不同,要制定可以有效协调、高度一体化的商业和法律规则,谈何容易。
其次是电子商务交易处理、传输的实质就是对信号脉冲的传输和对数字流的处理,这种虚拟的平台上,双方的不曾谋面,使得信息资源对商家的商业信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信息得到广泛传播的同时,由于互联网既开放又隐蔽的特性使得信息的真伪有待验证,恶意的攻击、恶意的失信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也难以揪出终端背后的那个失信或破坏者,有法难断或者有法却找不到应受惩罚的人,而且对于包括制作版权、著作权、商标使用权、数据库等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电子商务横跨领域之广、利益关联群体之多,和其有别于传统商务模式的无形化给税收体制及税收管理模式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再次,电子信息领域,技术日新月异,电子商务领域的技术进步速度已经超国家适时地调整其法律框架的能力。法律的变革无法做到像电子技术更新一样的快,也由于新的意想不到的问题的不断出现,使得适时的法律调整总跟不上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步伐。这是需要我们对于现行法律框架从根本上进行反思,困难而想而知。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四
中国如今的电子商务市场一直保持着40-50%的市场增长率,它的交易规模已经占到了中国消费总额的5%,并开始表现出明显的gdp拉动力。从起,中国的电子商务表现出来星火燎原般的势态,可以预测的是:中国的电子商务,必将成就中国另一轮的经济飞跃。
2绪论。
伴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从零到有,并逐步向高水平、规范化发展。十年来中国电子商务始终保持40-50%的高速发展,20的中国电子商务并为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相反却在金融危机中爆发出更强的生命力和适应力。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超过35000亿元,同比增长48.5%,高于的41.2%。
电子商务的安全法律是指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在交易过程中的安全性,由国家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对交易过程进行保护的法律。目前,我国就电子商务安全问题已经进行了初步的法律立项实施,但是依然存在较大的漏洞和隐患,需要国家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
安全管理是有效降低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存在风险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进行电子合同签订,安全中心不仅要监督买方的及时付款,同时还要监督卖方是否提供与合同一致的货物。在这些交易环节中,由于网络虚拟交易的缘故,存在非常大的安全管理隐患。为了有效防止这些安全隐患的爆发,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和伤害,需要国家政府出台完善的法律保护制度,形成一套互相关联、互相约束的管理制度体系。
电子商务的运行和交易是基于计算机网络平台而展开的,所以安全问题大体上可以分为计算机网络安全和电子商务系统本身交易安全。没有网络,电子商务就不可能存在,网络作为基础,其安全性与电子商务安关系密切,在网络安全的前提下,电子商务系统特有的设计加以保障,两者相辅相成实现电子商务的整体安全。通俗的说,电子商务的安全就是“电子”和“商务”双重要求下的安全。
3.2.1信息安全环境。
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和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cncert)在京联合发布的《2009年中国的网民网络信息安全状况调查系列报告》中显示2009年52%的网民曾遭遇过网络安全事件网民处理安全事件所支出的相关服务费用共计153亿元人民币。电子商务发展所面临的信息安全问题严重。根据相关调查显示90%以上的网民计算机遭遇过病毒、木马、黑客的攻击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环境已经受到了严重影响。
3.2.2技术与意识现状。
盗版软件使用泛滥;软件认知低,不懂得区分使用;交易双方欠缺诚信,即使交易在设计较为完善的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依然存在欺骗行为。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购物(b2b、b2c)作为电子商务的其中分支之一,已经成为了一种消费时尚、热门购物渠道。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网购市场交易规模为2500亿元,较20翻了一番。而20网络购物的市场规模应该已超过4300亿元。网购人群也大幅度增长,2009年至少在网上买过一次东西的中国的网民数历史性地突破了1亿人,达到1.08亿人,增长46%。而在年,使用过网络购物的互联网用户更是接近2亿人。网络购物已经成为发展最迅速,与网民利益最相关的网络应用。
与此相比,电子商务诚信环境却不如人意,甚至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而出现恶化的局势。2010年,有近28%的互联网用户遭遇过虚假钓鱼网站、诈骗交易、交易劫持、网银被盗等针对网络购物的安全攻击。目前对我国网络购物用户威胁影响最严重的还是钓鱼网站,在网购用户所遭遇的安全威胁中有72.4%是钓鱼网站的欺骗行为,2010年1-10月,平均每天新增的与网络购物相关的钓鱼网站约为1500个。钓鱼网站的典型的诈骗方式主要分为三大类:低价诱惑、交谈诈骗、电话诈骗。
因为电子商务交易的特殊性,交易双方不曾谋面,所以关于电子商务的信用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为防止电子商务的欺诈行为给网民带来经济上的损失,网络企业以及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都相继实行信誉管理方法,如信誉评价和信誉等级系统的建立,网络诚信公约(自律)等等,但由于电子商务发展较晚,管理经验不足,这些方法和系统存在较多的问题,有待提升。如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评价中心推出“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评价规范”,其中的诚信红蓝标识制度,认知度极低,据调查发现,有97%人不知红蓝标识的含义。就目前而言,在线信誉评估、等级系统,在设计完善的提前下,可以较为有效的降低了交易风险,因为其交易双方的历史信用表现,信用等级都是公开信息,可以作为买卖双方交易选择的参考,且其失信成本远远大于其利益获得,好的信用必然可以提升销售量,这也从侧面迫使销售者提供最好的服务,避免了双方欺诈行为。交易讲究的诚信,信誉系统能最有效地维持双方可信的商务关系。如目前国内最大的网购平台淘宝网,它的网商信誉评价和信誉等级系统相对成熟,这种评价系统“为消费者提供了诚信、安全的购物保障,大大提升了网络购物体验”。但它依然存在相当多的问题,信用评价流程不合理,在买到相对低劣的产品时,你选择退货的同时就丧失了评价的权利,两者只能选其一,那到底是留着不需要的产品而去评价,还是选择退货?恶意中差评现象猖獗,甚至出现恶意差评师这一职业,严重影响公平竞争。另外对于返修产品缺乏保障,笔者就遇到过产品寄回返修,迟迟没有反应,损害消费者利益。信用可信度有待验证,专业刷钻组织的出现,使得信用体系的可靠性降低。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五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计算机开始走入家家户户,在此背景下,以淘宝为代表的一批电子商务企业开始蓬勃发展。然而作为新兴行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还不够完善,电子商务的信息安全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解决。本文将详细介绍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的定义及主要的信息安全问题,提出信息安全的目标,并详细介绍现有的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和商务交易安全是保障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的两条防线,两者缺一不可。如果没有网络安全,商务交易安全就像断了根基,根本无从保证;如果没有商务交易安全,即使网络安全做得再好,也无法实现保障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的目标。因此,网络安全是商务交易安全的基础,商务交易安全是网络安全的上层建筑。同时,网络安全和商务交易安全也有很多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网络安全不可能在根本上保证,在不可能绝对安全的网络环境下,仍然要保证电子商务安全。第二,假设存在绝对安全的网络环境,商务交易安全也未必能保证,商务交易安全需要更高层次的特殊保障。
在电子商务的运行过程中,最核心的安全问题就是信息安全攻击。所谓信息安全攻击就是一切能够威胁到网络信息安全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行为。
1.信息截获。信息截获是指信息在正常的传输过程中被未授权的第三方访问,从而产生信息泄露的后果。
2.信息伪造。信息伪造是指未授权的第三方在信息的传输过程中插入伪造的信息流,从而干扰信息接收者的判断。
3.信息中断。信息中断是指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被破坏,从而使信息变得不可利用。造成信息中断的原因不仅有恶意破坏,还有可能是计算机网络软硬件故障造成的。
4.信息篡改。信息篡改是指未授权的第三方不但截获了信息,还伪造了信息传送给信息接收者。
三、信息安全技术的目标。
1.信息的完整性。信息的完整性是指信息在传输过程中不中断,不被篡改,且信息间的次序不变。信息的完整性被破坏可能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一是非人为因素,即由传输介质自身问题导致的信息中断;二是人为因素,即被第三方恶意破坏导致信息传输故障,也是信息安全技术作用的重点。
2.信息的机密性。信息的机密性是指信息在传输过程中不被第三方截获,即使被截获也无法被破译。维护信息的机密性主要是为了维护客户的隐私,保护电商的商业机密。
3.信息的不可抵赖性。信息的不可抵赖性是指信息传输的双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曾经传输过该信息,对于曾经发生的交易行为不可否认。信息的不可抵赖性能够有效地保障电子商务的可靠性。
4.交易者身份认证性。交易者身份认证性是指在电子交易中双方可以确认对方的身份信息,并确认对方的身份没有被第三方假冒。对交易者进行身份认证主要是为了保障支付货款等过程中的信任。
1.防火墙。防火墙又称防护墙,是处在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间的一种执行控制策略的网络安全系统。防火墙只允许授权的数据输入,只允许经过授权的内部员工、客户、推销商等人安全访问,简单地来说,防火墙可以决定被外界访问的内容以及可以访问内部内容的人员。
2.信息加密技术。信息加密技术是维护信息安全的核心技术,将传输的信息转化为第三方无法破译的密文,从而阻止第三方截获信息后获取有效数据。信息加密的过程主要有将明文转化为密文的加密过程和将密文转化为明文的解密过程。
3.数字签名。数字签名是用来确定发信人身份的技术,类似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物理签名,可以防止他人恶意伪装身份进行诈骗。数字签名是以信息加密技术为基础的,它是信息的发送者设置的一段数字串,经过公钥加密基础处理后传送给接受者,接受者可以通过这串数据判断信息的发送者,保障信息的真实性和不可抵赖性。
4.安全认证协议。安全认证协议是结合了数据加密等多种安全技术为一体的技术,是对不同企业的不同加密技术整合得出的统一的技术标准。目前被广大企业所接受的安全认证协议有两种,分别是安全套接层协议和安全电子交易协议。
五、结论。
在电商行业飞速发展的今天,信息安全面临着信息截获、伪造、中断、篡改的风险,因此,信息安全技术成为保障客户和企业利益的必备手段。信息安全技术肩负着维护信息的完整性、机密性、不可抵赖性以及交易者的身份认证性的任务。目前应用的信息安全技术主要包括防火墙、信息加密技术、数字签名、安全认证协议等。相信未来还将有更多先进的信息安全技术为电子商务的发展保驾护航。
h参考文献。
[1]汤发俊.电子商务的信息安全技术研究[d].南京理工大学,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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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六
在网络购物中出现的付款收不到货,或者货物不符合实际等此类事件屡见不鲜,这些事件暴露出来的电子商务安全问题不容小觑;还有些威胁到网络安全事件,如用户信息或贸易内容被窃取、中途篡改信息、病毒网络化、同行业者恶意竞争,甚至是身份假冒、交易抵赖等等。
这些现象与问题暴露出了我国电子商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且极大地妨碍了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本文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不断完善电子商务的立法和执法。
一方面,电子商务是在一个虚拟空间完成的商务活动,因此,我们应该调整现行的法律法规,确立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制度与法律规范,让法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
在我国针对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规范主要有《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电子签名法》等,这些法律虽然适用于电子商务,但并没有针对电子商务的交易环境做出明确的规定。
因此,我们必须在严格遵照目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不断地健全和完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
另一方面,对于那些破坏网络交易秩序、危害网络交易平台的行为应依法给予严厉惩治。
电子商务犯罪是伴随电子商务产生而产生的,电子商务犯罪是指利用电子商务活动,侵害电子商务交易并造成社会危害的行为。
上述提到,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立法讨论仍只限于电子签名、身份认证的层面上,而对于具有抽象性、易删改性和易复制性的电子证据方面,因其来源与制作信息具有隐蔽性等特性,我国法律还未明确的界定,这给电子商务犯罪的认定造成了困难。
鉴于电子商务犯罪存在于虚拟空间这样的特殊性,本文认为,我国应加紧完善立法,尽快地将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型的证据纳入证据法领域。
只有这样才能弥补电子商务犯罪中的证据采集难、案件侦查难、罪名裁定难以及量刑难等方面的漏洞,才能更有力地惩治、打击电子商务犯罪活动。
首先,要制定准入制度,对想从事网络服务或经营的单位(个人)进行限定。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七
电子商务安全策略是对企业的核心资产进行全面系统的保护,不断的`更新企业系统的安全防护,找出企业系统的潜在威胁和漏洞,识别,控制,消除存在安全风险的活动。
电子商务安全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不能认为存在永远不被攻破的系统,当然无论是何种模式的电子商务网站都要考虑到为了系统安全所要付出的代价和消耗的成本。
作为一个安全系统的使用者,必须应该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合理使用电子商务安全策略技术,作为系统的研发设计者,也必须在设计的同时考虑到成本与代价的因素。
在这个网络攻防此消彼长的时代,更应该根据安全问题的不断出现来检查,评估和调整相应的安全策略,采用适合当前的技术手段,来达到提升整体安全的目的。
电子商务所带来的巨大商机背后同样隐藏着日益严重的电子商务安全问题,不仅为企业机构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使社会经济的安全受到威胁。
在电子商务运作的大环境中,时时刻刻面临着安全威胁,这不仅仅设计技术问题,更重要的是管理上的漏洞,而且与人们的行为模式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1.1信息内容被截取窃取。
这一类的威胁发生主要由于信息传递过程中加密措施或安全级别不够,或者通过对互联网,电话网中信息流量和流向等参数的分析来窃取有用信息。
1.2中途篡改信息。
主要破坏信息的完整性,通过更改、删除、插入等手段对网络传输的信息进行中途篡改,并将篡改后的虚假信息发往接受端。
1.3身份假冒。
建立与销售者服务器名称相似的假冒服务器、冒充销售者、建立虚假订单进行交易。
1.4交易抵赖。
比如商家对卖出的商品因价格原因不承认原有交易,购买者因签订了订单却事后否认。
1.5同行业者恶意竞争。
同行业者利用购买者名义进行商品交易,暗中了解买卖流程、库存状况、物流状况。
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手段进入系统,改变用户信息、销毁订单信息、生成虚假信息等。
电子商务安全策略是在现有情况,实现投入的成本与效率之间的平衡,减少电子商务安全所面临的威胁。
据电子商务网络环境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安全技术来制定安全策略。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八
项目目标:完成电子商务安全管理软件系统的研制和开发,并进行市场化运作;对电子商务安全标准进行研究。主要功能:电子商务安全管理软件系统实现的主要功能有:(1)提供访问电子商务网站用户的身份认证、授权;授权用户在线删除,添加,更新本人信息;实现了允许一种用户可以以多种身分访问电子商务程序的身份验证和授权的功能。
(2)过滤当前用户请求中是否含有违反http协议的数据存在,包括参数缺失、参数异常、参数过多;过滤当前用户请求中是否含有违反当前请求页面的数据存在。
(3)对称式和非对称式的加密解密技术:包括数字签名算法、消息摘要技术、密钥交换方法、提供基于数据库的密钥管理服务的内容。
(4)收集功能模块的日志信息,然后生成统一的日志信息,并进行分类存储(本课题提供数据库存储形式),然后提供查询、删除等功能(用户可以对日志信息按日期、模块名进行查询、删除等操作)。
(5)随时对受保护的电子商务应用程序进行安全监控,若发现恶意代码的攻击,即刻发出报警信息。
(6)监控系统和电子商务应用程序的运行情况,若系统或应用程序出现异常,即刻发出报警信息。约束条件:本系统运行时需要java运行环境人员所需工具所需资源:开发本项目需要参加人员熟练掌握java、xml、tomcat、mysql、jsp、struts等,开发工具使用eclipse、editplus、mysql等。
1.2项目组织与进度。
1.3开发软件所需要的工具软件运行环境。
二、软件开发设计与程序编码。
2.1软件开发设计。
电子商务安全管理软件系统采用了模块化的设计理念,遵循j2ee的开发标准,充分利用了j2ee程序开发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开放源代码的应用软件。整个软件系统是在tomcat5.5.9条件下进行的研发,开发工具选用的是eclipse3.1,mysql4.1提供了数据库支持。此外,还使用了诸如spring,hibernate,struts,dom4j,log4j等免费软件和技术。从软件设计与软件开发的角度看,电子商务安全管理软件系统的设计规划遵循了如下设计原则:
(1)电子商务安全管理软件封装了许多功能强大、易于使用的软件功能模块,对于统一安全接口标准研究十分必要。
(2)软件的开发大量采用组件化、j2ee技术,独立于操作系统与数据库系统。软件内部的模块大量采用bean,进行业务逻辑的封装,可以方便利于网络层的请求响应调用。
(3)系统采用xml文件格式来响应业务请求,这样可以实现系统逻辑各层之间良好的通讯和接口。
(4)全面考虑电子商务安全的各种需求,设计统一的标准化的软件结构,使各种网络安全技术运行在软件框架之下,共同保护电子交易安全。
(5)提供开放的api接口,这样使其他公司的软件产品可以轻易的集成到这个软件系统平台上。
2.2程序编码。
安全代理:安全代理模块就像一个数据采集器;在电子商务安全控制中心中分析的所有http信息都是通过安全代理模块采集的。此外,安全代理模块还负责在分析后将反应结果返回给用户。开发安全代理模块所使用技术:servletfilter。
(1)认证授权模块。身份验证和授权认证模块提供一种基于jaas体系结构的认证解决方案。身份认证是用户或计算设备用来验证身份的过程,即确定一个实体或个人是否就是它所宣称的实体或个人。授权确定了已认证的用户是否能够访问他们所请求的资源或者执行他们所请求执行的操作。
(2)数据过滤模块。数据过滤模块实现两种分析算法:模式匹配算法和行为建模算法。一种是基于误用检测算法的模式匹配,另一种是基于异常检测算法的行为建模。
(3)协议过滤模块。根据电子商务网站管理员的人工配置和http协议细节执行协议过滤算法,针对于安全数据中出现的冗余信息、检测出的缺失信息,以及异常信息分别进行安全分析,并且触发相应的安全动作。
(4)安全监控模块根据安全分析的结果与事先定义的安全动作,模块采用相应的指定动作。此外,这个模块将向安全代理模块发送动作指令。如果发现黑的客入侵,就随时触发“拒绝”动作,然后发送警告给应用程序的管理员。同时,将恶意的入侵请求存入到数据库作为入侵分析的日志文件。因此,攻击者将会收到一个出错页面或者请求被禁止的页面。
(5)应用监控。应用监控模块主要实现了对于访问电子商务应用程序、安全代理模块的应用配置和应用监控功能。实现了应用程序和电子商务安全管理软件系统的动态配置、实时监控电子商务安全管理软件系统的响应速度。
(6)加密解密模块。加密解密技术对于用户要传输的信息进行加密操作,可以有效地保护信息的安全。加密解密模块的实现方案使用平台通用开发包jce(javatmcryptographyextension),它的加密解密算法的强度较高,算法灵活,适应于多种平台,从而使得用户的敏感信息可以得到更好的保护。提供完善的加密解密服务接口,提供密钥管理功能,包括密钥存储、检索和密钥自动更新的功能,提高密钥的安全性和保密措施。
(7)日志管理模块。日志管理模块的总体实现方案基于开放源代码项目—log4j,主要实现了为电子商务安全管理软件系统的功能模块生成统一格式的日志信息,对产生的运行日志、安全日志进行统一的日志管理,针对不同来源的日志将其保存到不同的日志文件。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九
电子商务是网上公开直接虚拟交易的商务模式,它直接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支付、谈判、下单等,在这个过程中蕴藏了大量的商务信息,所以,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引起了网民、企业、行业、国家的广泛观众。根据电子商务的交易模式以及重要性分析,电子商务的安全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的完整性;
2、信息的保密性;
3、信息的不可否认性;
4、交易双方的真实身份信息;
5、系统的可靠性;
6、资金的安全性。
5.1.2涉及领域。
通过吸收国外成功的经验,结合我国自身电子商务发展特色以及社会主义国情特色,我国电子商务安全性的立法主要涉及以下几大方面:
1、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交易双方的个人真实信息;
3、保密和信息的合法性访问;
4、数字签名以及第三方认证;
5、计算机犯罪和侵犯问题的有效控制。
电子商务的安全法律保障问题,从其整体情况来看,主要表现为两大层次:第一,电子商务首先表现的是商品交易模式,它的安全需要通过民商法来进行规范保护;第二,电子商务是通过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实现的,它的安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计算机及网络的自身安全程度,这需要网络的安全管理法律来加以约束和保护。从第一点的角度来看,电子商务安全法律隶属于商法的范围。
因此,在立法过程中,重点还是需要从商法的角度,结合其依托计算机网络技术的`特色,从全面化的角度出发,制定出高效规范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
从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的模式角度出发,电子商务的安全法律主要有以下两种选择:第一,在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法律中加入电子商务安全性法律内容;第二,另外指定电子商务安全单行法。这两种模式都有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前者的立法成本低但是保护力度不够强,后者的立法程序复杂,所需资源多,但是保护力度大。在实际操作中,到底选择哪种模式,也是当下法律界正在研究分析的重点问题。本文提出的建议是分为两步走:先采用第一种模式,等条件成熟后而且又加强的需要,再进行第二种模式的立法。这样不仅可以快速成立相关法律体系,同时也可有效解决资源浪费的问题。
5.3.1健全电子商务法律,注重法律的滞后性。
健全的电子商务立法体系不仅要包括有网络服务和网络管理的法律制度,同时还需要电子商务主体的立法和市场管理制度,以及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的法律制度、网上商务行为制度、电子税法制度、客户个人隐私权保护法。只有建立系统性的法律制度,才能真正发挥电子商务安全法的作用。
在加强电子商务安全法建设的同时,同时也应该注重法律的滞后性带来的法律效力减弱。法律的滞后性首先表现为法律立法的程序,这是个严格的过程,需要问题显现的非常明白,并对该问题进行有充分的调研数据后,才可能形成立法的基本条件和背景,这个过程是繁琐的,是复杂的,是需要长时间的。另外,法律要建立起威信,必须较长的时间,在这段长时间里,网络的发展是非常快的,会发生不同程度内容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会经常超过法律设定的范围,这些问题在客观上都表现为电子商务法律的滞后性,使得法律无法体现超前性,大大降低了法律的约束作用。
5.3.2加强立法部门对于电子商务的学习了解。
立法部门在实际的工作经验中,可能只是了解法律相关体系知识,对于电子商务交易模式、支付模式等相关内容可能存在误解或者不了解的情况,这容易导致立法部门在立法的过程中,过于偏向法律的可行性,而忽略了电子商务法律的可行性。所以,加强立法部门对于电子商务的学习了解,使其真正深入了解电子商务整体运营过程以及涉及内容、存在的漏洞、需要加强的节点以及关联的群体等内容,从根本上制定高效可行规范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从而降低因误解带来的时间拖延、资源耗费等其他损失。
另外,加强立法部门对于电子商务的学习了解的同时,应加强立法部门工作人员对于电子商务立法的重视度,从思想上加强工作人员对于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的注重,从而加快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的实施进度。
5.2.3系统化完善,架构法律体系。
我国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对电子商务中的安全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建立我国电子商务安全法律时,应多加考虑它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关联度,从而架构其整体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法律的有效性。具体内容如下:
1、在中国民法基本法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交易安全的理念和内容;
2、在计算机与网络安全管理的立法上,应针对电子商务在网络虚拟环境下运行的特点,加强电子商务交易安全保护的法律措施。
3、在商事单行法的立法上,可以适当突破现有民法的一些制度,基于商法的特殊性及独立性,满足电子商务较高的安全保护需求。
4、在法律解释上,全面清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司法解释,剔除掉不利于电子商务安全的言论,对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进行重新正确的认识和解释。
5.2.4配套奖惩措施,提高安全法律威信度。
奖惩措施是任何制度得以有效实施的保障制度,这里的奖惩措施具有两个重要的含义:
第一,是对电子商务安全制度在实施过程出现的良性事件和恶性事件进行适当的奖励和惩罚,或是进行高度的奖励和惩罚,从而在加强良性循环的同时,对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恶性事件作出严厉的惩罚,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从而有效提高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的实施力度和效果。
第二,是对进行非法盗取电子商务信息或是破坏电子商务交易的不法分子进行严厉的法律制裁,以及对保护电子商务安全的良好事迹进行表扬。我国目前针对盗取电子商务信息或是破坏电子商务交易的不法分子还未建立有效的不法分子,才会使得这些不法分子妄想钻空子、踩地雷,这也是导致我国电子商务安全出现问题的一大关键因素。因此,建立电子商务奖惩措施,有利于提高对不法分子的控制以及提高人民对电子商务安全的保护意识。
5.2.5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结合自身特色国情。
电子商务是全球性的电子商务,它是无国界、无种族之分的。所以,我国在建立电子商务安全法律时,可立足于国际立法的趋同性取向,借鉴国外成功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经验,并且结合我国的自身特色国情。中国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只有争取与国际立法接轨,才能参与全球性的经济竞争。例如,新加坡在制定《电子&交易法案》时几乎全部采用了《电子商务示范法》的相关内容,同时根据《电子商务示范法》的总体精神以及自身国情,增加了部分内容。所以,我国在制定电子商务安全法律时,应尽量吸收国外原有的成果,再结合我国的特色国情,在降低立法成本、节省立法时间的同时,也提高电子商务安全法律的高效性和实用性。
6和展望。
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是关系到电子商务能否继续发展的关键因素。随着我国计算机网络科学的逐步发展,某些非法分子对于电子商务安全模式已经越来越熟悉,如果电子商务再不加强安全防范以及法律法规的严加约束,电子商务的安全将成为我国经济法律的一大问题,这对我国经济、网民、电子商务企业来说都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尽快建立我国的电子商务安全立法,建立有效可行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法规,从国家政治制度角度出发,为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进行强而有力的安全管束,以促进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稳步健康的发展。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已经在我国人民生活中扮演的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电子商务的安全立法问题已经成为我国法政界、金融界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研究我国电子商务安全立法工作,建立科学高效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为我国的电子商务的稳步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本文研究的主要贡献在于:探讨了我国电子商务安全现状以及立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本研究以电子商务基本概念和特色为理论基础,通过对我国电子商务的安全现状进行分析,从而形成本研究的整体背景,接着分析我国安全立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自身所学知识,提出改善我国电子商务安全法律的对策,希望对电子商务安全立法工作的开展能提供一些帮助。但是由于水平的限制以及实际经验的不足,加上我国目前电子商务法律问题整体上处于不成熟与多样化的阶段,使得本文在研究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加上文字功底不够等等,影响到了研究的效果,使得论文尚有以下不足之处:
1、研究过程中,对于我国电子商务安全现状只选取了几个主要的现状进行描述,考虑到本研究报告的篇幅问题,并没有对全部的现状进行描述。
2、在对我国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的现状进行分析时,只对我国电子商务安全问题的难点以及现状进行代表性的描述,并未形成系统化的描述。
3、在提出改善我国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的对策时,由于自身能力的不足,只能提出几点略有建设性的问题,无法进行深度的分析。
因此,作者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研究本论文中没有解决的问题。同时,希望相关工作着也能够就本文所没有解决的问题给予一定的建议和探讨。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十
4月20日,uc优视公司与支付宝共同宣布,基于手机浏览器+网络安全支付服务这一架构,双方共同推出国内首个实现浏览器内支付的uc-支付宝移动支付解决方案,让用户通过手机网购、付费时无须复杂的操作,使用uc浏览器就能快速完成支付。
随着移动支付解决方案的不断成熟,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主要瓶颈被打破,移动电子商务迎来了一个发展高潮。
cnnic的数据显示,截至20xx年12月底,我国手机网民规模已达3.03亿,进一步逼近pc网民规模,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面临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很多传统电子商务企业都嗅到了这一商机。当当、淘宝等都已推出了手机客户端解决方案。早在20xx年2月,淘宝就开通了手机版淘宝网页。不久前,凡客诚品的手机客户端和手机凡客网上线,目前每日手机客户端产生的订单额占到日交易额的3%。京东商城也在布局移动电子商务。然而,支付问题成为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一大瓶颈。
除此以外,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很多业务的开展都对移动支付提出了很急迫的需求。“移动互联网的功能绝不仅仅是简单的访问和发布信息,我们在探索如何让消费者应用手机去满足其生活中的更多需要,这也是我们面临的挑战。”支付宝ceo彭蕾指出,去年以来,越来越多消费者愿意通过手机进行消费,20xx年春节通过支付宝完成的无线支付交易同比增长15倍。她补充说,通过手机实现的新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如团购、运营商店、游戏等。这些新应用和商业模式的出现,也都对手机的支付环境提出更高的要求。
uc优视董事长兼ceo俞永福指出,移动互联网产业的盈利模式主要有三个:一是广告,二是游戏,三是电子商务。除了广告以外,其他的两个盈利模式都面临如何支付的问题。我国传统互联网在电子商务领域的突破发展,得益于独特的货到付款模式,以及后来的电子支付,解决了支付问题。“移动支付是移动互联网企业重要的‘造血’机制——盈利渠道,支付渠道不打通,行业发展就会陷入瓶颈。这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非常重要的问题,也存在一个巨大的机会。”俞永福说。
移动运营商、银联、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移动支付终端和芯片制造商都看到移动支付巨大的市场潜力。20xx年3月中国电信成立支付公司——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久前,中国联通挂牌成立了联通沃易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旨在发展移动支付业务。中国移动此前入股了浦发银行,并计划成立支付公司,目前正在积极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
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运营商的移动支付主要用于自身网站电子商务业务的支付,或者是传统交易的支付,而没有真正往移动电子商务领域扩展。
由于软件、网络、终端环境都很复杂,用户无法在手机上直接沿用pc互联网支付方式,这阻碍了移动互联网从阅读等浅层应用向手机购物等深层应用的发展进程,极大地制约了移动互联网与电子商务行业的良性发展。
“有支付才有未来,但若支付不安全不快捷,同样没有未来。”支付宝无线事业部总经理诸寅嘉认为,在从浅层应用到深层应用发展的第二轮发展关键点上,支付需要安全、无缝地与用户需求结合,应用内支付是不二之选。
打造全新支付体验。
4月20日,在支付宝推出的手机安全支付基础上,uc优视联手支付宝推出了手机浏览器+安全支付服务这一移动支付解决方案,首批推出了基于android、symbian等平台的uc浏览器7.7版本,今后还将支持iphone、wp7、blackberry等手机平台。
淘宝无线业务负责人邱昌恒认为,用户将手机作为电子商务终端,就是为了方便,所以支付方式要足够简单。另外,用户为了方便而来,还会因为不安全而离开。因此,uc优视联手支付宝推出的手机浏览器+安全支付服务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到用户对于便捷、安全的需求。
用户在下载安装加载了移动支付解决方案的uc浏览器7.7版本之后,在支付环节会出现支付宝付款页面,第一次使用时需与支付宝账号进行关联,后续支付都将进入快速支付方式,200元以下的小额支付可无需输入密码。这些措施大大提高了移动支付的体验。
在安全性上,支付宝安全支付提供了身份认证、可定制的验证方式(包括密码与短信)、基于http与私有安全算法的安全传输机制、对手机硬件对应的识别码,以及定期更新密钥等业内领先的安全措施与机制。
在便捷性上,用户在手机上支付不必跳出当前应用,在当前页面即可快速完成,相比wap支付减少4~5个跳转步骤。同时,在关键的支付资金来源方面,支付宝也在余额、卡通支付的基础上增加了无需登录网银的快捷支付,用户只需输入10家合作银行的卡号及支付密码即可支付,且无支付额度限制。快捷支付是当前在线支付领域最先进的支付方式,达到了线下刷卡的支付成功率水平。
可见,该方案解决了困扰移动支付产业多年的终端、网络环境复杂的问题,使移动互联网用户只要使用手机浏览器访问商户网站就能直接完成安全支付,实现快速便捷的手机安全支付,打通了移动互联网行业长期不畅的移动支付渠道。该方案帮助用户摆脱了繁琐的移动支付流程,消除了对移动支付的安全隐忧。
“与pc互联网时代一样,支付宝会做好底层支付服务,把应用和场景带给合作伙伴,力挺各位向前走。”支付宝ceo彭蕾认为,接下去的几年将是移动互联网支付快速发展时期,并且很可能奠定未来的市场格局。“只有移动互联网入口与支付系统结合后,才真正意味着移动互联网真正成熟,迎来更广阔的市场。对用户来说,这也是更便捷生活的开始。”彭蕾说。
俞永福指出,uc-支付宝移动支付解决方案的发布,为用户扫清了在使用移动支付之路上的拦路虎,激发了他们的使用热情,不仅驱动移动电子商务迎来新的蓝海,小说阅读、音乐下载、手机网游、商旅、团购网站等整个移动互联网行业都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在发布会上,很多嘉宾认为,uc-支付宝移动支付解决方案为商户和用户都提供了更加安全、便捷的体验,将大大释放移动互联网的活力。诸寅嘉认为:“uc-支付宝移动支付解决方案覆盖了当前移动互联网的主流用户群,创业者完全可以放下收钱难的心,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决定用户付钱的产品与服务方面,这既有利于用户,也将为整个产业带来积极正面的影响。”
邱昌恒分析,解决好移动支付,就像是拿掉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咒,移动电子商务在未来两年之内会有一个巨大的爆发,在两年,最多不超过三年以后,就可以追得上pc电子商务的积累。
易观国际预测,20xx年底中国移动支付用户规模将快速增长到2.21亿个,从而超过pc上网支付用户数,移动电子商务也将迎来全面爆发的元年。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十一
近年来,伴随着通信技术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的发展空前繁荣,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并且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网上购物、网上缴费等众多电子交易方式为人们缔造了便利高效的生活方式,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电子商务网站来传递各种信息,并进行各种交易。电子商务网站传递各种商务信息依靠的是互联网,而互联网是一个完全开放的网络,任何一台计算机、任何一个网络都可以与之相连。它又是无国界限制的,没有管理权威,这样使电子商务又面临着众多的威胁与安全隐患,严重制约其进一步发展与应用,因此,安全问题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障碍和关键。
1、窃取信息。
(1)企业或个人在进行网上交易中,数据信息在未采用加密措施情况下,在网络上传送,非交易双方的第三方攻击者便可在传送信道上对数据进行非法的截获,监听,获取数据中的信息,造成交易双方网上传输的信息泄露。
(2)交易双方在网上交易信息被第三方非法截获后,交易一方提供给另一方使用的文件很可能第三方非法使用。
2、篡改信息。
电子的交易信息在网络传输的`过程中,攻击者在掌握了信息格式和规律下,采用各种手段对截取的信息进行篡改和删除,这样就使信息失去了真实性和完整性。
3、身份仿冒。
攻击者运用非法手段盗用合法用户身份信息,发送假冒的信息或者主动获取信息,致使被假冒一方的信誊受损或盗取被假冒一方的交易成果,从而破坏交易的可靠性。
4、恶意破坏。
由于攻击者可以接入网络,则可能对网络中的信息进行修改,掌握网上的机要信息,甚至可以潜入网络内部,破坏网络的硬件或软件而导致交易信息传递丢失与谬误。计算机网络本身容易遭到一些恶意程序的破坏,而使电子商务信息遭到破坏,严重威胁着电子商务的发展。
5、其他安全威胁。
随着电子商务在人们日常中的广泛应用,电子商务的安全威胁种类也日益繁多,存在于各种潜在方面,如:业务流分析,操作人员的不慎重所导致的信息泄露,媒体废弃物所导致的信息泄露等都对电子商务的安全性构成不同程度的威胁。
1、机密性。
传统的贸易大多是通过书信或者可靠的通信渠道来发送商业文档,虽然速度和效率都不高,但却能达到保密的目的,而电子商务是在开放的网络环境下进行的,维护商业机密是电子商务全面推广应用的重要保障,因此要预防非法的信息存取和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被非法窃取,所以保证电子商务信息的机密性就变得非常重要。
2、完整性。
电子商务极大地简化了传统贸易过程,减少了认为的干预,同时也伴随着贸易各方商业信息的完整、同一问题,保持贸易各方的完整性是电子商务应用的基础。由于数据录入时合法或非法的行为,可能导致贸易数据的差异。信息在传输的过程中也有可能造成信息的丢失、重复或次序的差异。因此要预防对信息的各种非法操作,保证数据在传送的过程中完整性。
3、认证性。
网络环境是一个虚拟的环境,而电子商务就是在这个虚拟平台上进行的,贸易双方一般都不见面,需要一些技术和策略来进行身份确认。当个人或实体声称身份时,电子商务服务需要提供一种方式来进行身份认证。
4、有效性。
在交易的过程中贸易双方需要确定很多信息,电子商务以电子形式取代了纸张来确认这此信息,保证信息的有效性是开展电子商务的前提。因此要对网络故障、硬件故障、系统软件错误及计算机病毒所产生的潜在威胁加以控制和预防,以保证贸易数据在确定的时刻和地点是有效的。
1、防火墙(firewall)技术。
防火墙是一种隔离控制技术,在某个机构的网络和不安全的网络(如internet)之间设置屏障,阻止对信息资源的非法访问,也可以使用防火墙阻止专利信息从企业的网络上被非法输出。
2、加密技术。
数据加密技术是作为一项最基本的技术,是电子商务的基石,贸易方可根据需要在信息交换的阶段使用。数据加密是对信息进行重新编码,从而达到隐藏信息内容,使非法用户无法获取交易双方的真实信息。
在网络应用中一般采取两种加密形式:对称加密和非对称加密,采用何种加密算法则要结合具体应用环境和系统,而不能简单地根据其加密强度来做出判断。
(1)对称加密。
在对称加密方法中,对信息的加密和解密都使用相同的密钥。也就是说,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这种加密算法可简化加密处理过程,贸易双方都不必彼此研究和交换专用的加密算法,如果进行通信的贸易方能够确保私有密钥在交换阶段未曾泄露,那么机密性和报文完整性就可以得到保证。不过,对称加密技术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果某一贸易方有n个贸易关系,那么他就要维护n个私有密钥。对称加密方式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无法鉴别贸易发起方或贸易最终方。因为贸易双方共享一把私有密钥。目前广泛采用的对称加密方式是数据加密标准(des),它主要应用于银行业中的电子资金转账(eft)领域。des对64位二进制数据加密,产生64位密文数据。使用的密钥为64位,实际密钥长度为56位(8位用于奇偶校验)。解密时的过程和加密时相似,但密钥的顺序正好相反。
(2)非对称加密/公开密钥加密。
在internet中使用更多的是公钥系统,即公开密钥加密。在该体系中,密钥被分解为一对:公开密钥pk和私有密钥sk。这对密钥中的任何一把都可作为公开密钥(加密密钥)向他人公开,而另一把则作为私有密钥(解密密钥)加以保存。公开密钥用于加密,私有密钥用于解密,私有密钥只能由生成密钥对的贸易方掌握,公开密钥可广泛发布,但它只对应于生成该密钥的贸易方。在公开密钥体系中,加密算法e和解密算法d也都是公开的。虽然sk与pk成对出现,但却不能根据pk计算出sk。
常用的公钥加密算法是rsa算法,加密强度很高。具体做法是将数字签名和数据加密结合起来。发送方在发送数据时必须加上数字签名,做法是用自己的私钥加密一段与发送数据相关的数据作为数字签名,然后与发送数据一起用接收方密钥加密。这些密文被接收方收到后,接收方用自己的私钥将密文解密得到发送的数据和发送方的数字签名,然后用发布方公布的公钥对数字签名进行解密,如果成功,则确定是由发送方发出的。由于加密强度高,而且不要求通信双方事先建立某种信任关系或共享某种秘密,因此十分适合internet网上使用。
3、数字签名。
数字签名技术是实现交易安全核心技术之一,它实现的基础就是加密技术。以往的书信或文件是根据亲笔签名或印章来证明其真实性的。但在计算机网络中传送的报文又如何盖章呢?这就是数字签名所要解决的问题。数字签名必须保证以下几点:接收者能够核实发送者对报文的签名;送者事后不能抵赖对报文的签名;接收者不能伪造对报文的签名。现在己有多种实现数字签名的方法,采用较多的就是公开密钥算法。
4、数字证书。
(1)认证中心。
在电子交易中,数字证书的发放不是靠交易双方来完成的,而是由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的第三方来完成的。认证中心就是承担网上安全电子交易认证服务、签发数字证书并确认用户身份的服务机构。
(2)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是用电子手段来证实一个用户的身份及他对网络资源的访问权限。在网上的电子交易中,如双方出示了各自的数字证书,并用它来进行交易操作,那么交易双方都可不必为对方身份的真伪担心。
5、消息摘要(messagedigest)。
消息摘要方法也称为hash编码法或mds编码法。它是由ronrivest所发明的。消息摘要是一个惟一对应一个消息的值。它由单向hash加密算法对所需加密的明文直接作用,生成一串128bit的密文,这一串密文又被称为“数字指纹”(fingerprint)。所谓单向是指不能被解密,不同的明文摘要成密文,其结果是绝不会相同的,而同样的明文其摘要必定是一致的,因此,摘要成为消息的“指纹”以验证消息是否“真身”,消息摘要解决了信息的完整性问题。
结语: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电子交易手段将更加多样化,安全问题会变的更加重要,本文分析了目前电子商务的安全需求,使用的安全技术及仍存在的问题,并指出了与电子商务安全有关的协议技术使用范围及缺点,但必须强调说明的是,电子商务的安全运行,仅从技术角度防范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完善电子商务立法,以规范飞速发展的电子商务现实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从而引导和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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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十二
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交易方式,电子商务的内容仍然还是由“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三者构成。
但是,和传统的商务活动相比,电子商务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在“三流”中对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特别是在“信息流”和“资金流”的过程中,信息技术的使用使电子商务冲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以高效率和低成本的方式去完成整个交易过程。
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初期阶段,信息技术主要是应用在网上信息检索、定单确认、合同草拟等“信息流”的传递过程中,“资金流”的传递主要还依赖传统的支付方式完成。
但是,随着电子商务应用的逐渐成熟,对“资金流”电子化、信息化的需求也日益高涨起来。
因为,传统的支付方式破坏了整个电子商务环节的完整性,增加了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交易者追求更高效率和更低成本的要求,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严重瓶颈。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报告:截至12月底,内地上网用户总数为9400万,但在这些用户中,参与电子商务活动的用户比例却很小——在过去一年中只有近4成左右的网民进行过网上购物活动,而在这4成网民中,也只有不到1/4的人使用过在线支付。
可见,传统支付方式仍然是我国目前电子商务应用中的主要支付方式。
但是,使用传统支付方式完成电子商务交易结算在给交易者带来额外的风险和成本(比如使用货到付款为支付方式时,就存在着收款成本和收款人道德风险损失等)的同时,更严重地降低了电子商务活动的整体效率。
这就好像把电子商务变成了一架被牛车拉着行走的飞机,极大地削弱了电子商务的优势。
根据支付活动的运作模式的不同,可将电子商务领域中现有的支付方式分为三大类:分别是:依靠传统支付体系实现的传统支付方式;依靠internet网络完成的网上支付方式和依靠通信网络完成的移动支付方式。
其中,网上支付方式和移动支付方式因为都具有区别与传统支付方式不同的、利用信息技术手段(internet网络/通信网络)驱动电子资金流动的特征,常常也被统称为“在线支付”或“电子支付”。
1.1传统支付方式。
传统支付方式的共同特征是“网上交易、网下结算”,即:消费者和商家之间只利用网络完成信息检索、定单处理、合同草拟等“信息流”的传递,而“资金流”的传递则是使用现金、票据等传统金融工具来实现的一类支付方式。
传统支付方式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初期阶段、在线支付环境还很不成熟的时候,是完成电子商务交易结算的主要途径。
目前,在电子商务领域中常见的传统支付方式主要有货到付款,银行转账和邮局汇款这三种,其中货到付款是目前国内电子商务活动中最流行的支付方式之一。
银行汇款具有交易的可跟踪性,一旦发生交易纠纷或欺诈行为,买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从银行获取相应的账户信息和交易细节证据。
1.2网上支付方式。
和传统支付方式相比,网上支付方式的共同特征是“网上交易、网上结算”,其本质是在internet网络上实现传统支付方式的电子化,是传统支付体系向网络的延伸。
这是最能体现电子商务优势、代表电子商务领域支付未来的支付方式之一。
目前,在电子商务领域中常见的网上支付方式包括有网上银行卡,电子现金,电子钱包和电子支票四种。
其中,使用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是目前最为普遍的一种网上支付方式。
目前国内买家在使用银行卡支付前必须在相应开户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获取数字证书。
同时,消费者每次在网上进行的支付交易也将被严格记录,方便在出现问题时跟踪追查和获取证据。
电子钱包的最大优点就是一“卡”多用途,特别是在网上支付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单一点击完成购物支付过程,不必重复填写到货地址、账户信息、认证信息等内容,从而提高了支付效率。
1.3移动支付方式。
移动支付方式是伴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和手机在国内的广泛普及而产生的,其主要特征就是“网上交易、掌上结算”。
移动支付方式为每个移动用户建立一个与其手机号码关联的支付账户,其功能相当于电子钱夹,为移动用户提供了一个通过手机进行交易支付和身份认证的途径。
目前移动支付的应用(特别是在小额支付领域中的应用)正在快速增长,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回顾我国电子商务几年来的发展历程,支付问题始终是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严重阻碍。
而支付问题的核心就是如何保障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的支付安全问题。
过去人们一直把关注的焦点集中在从技术的角度保障和提高支付安全性,但是支付安全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技术层面上的问题,相比之下,技术因素之外的管理问题、社会问题才是我国目前支付环境中存在的更严重、更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这些技术层面之外的问题主要包括有:
2.1认识问题。
支付环境中存在的认识问题其实和中国传统的谨慎思维方式有关。
因为对支付环境的安全心存疑虑,使人们更倾向于使用传统支付方式来完成电子商务的资金结算、缺乏主动使用在线支付方式的热情和动力。
这种需求不旺的情况反过来又影响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商对在线支付方式进一步投入的积极性。
供需双方一个“保守”、一个“懒惰”,结果就形成了一个“不安全,所以我不用:你不用,我就不提供”的恶性循环,如此循环下去就很难形成被广泛认同的现代支付体系。
2.2信用问题。
对于信用问题,以往我国一直提倡以“道德”为准绳,靠人们“自觉”去维持。
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一直缺乏系统化、制度化的信用体系。
然而,电子商务应用中交易双方互不照面、仅在虚拟空间中完成交易过程(特别是支付过程)的特性,在极大地考验着整个社会的诚信。
尤其是和在线交易相关的法律问题一直没能彻底解决,人们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违约、欺诈的成本很低,因而和传统商务活动相比,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信用问题更加突出。
信用问题的普遍存在使交易双方难以建立相互的信任,因而宁愿选择传统的支付方式。
货到付款能成为目前电子商务应用中主流的支付方式,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交易双方对对方信用的否定。
2.3标准化问题。
无论是传统支付、网上支付还是在线支付,都不可避免地要面对整个支付环境的标准化问题。
支付标准的不统一表现在企业、网站、金融机构之间相互独立、各行其是,数据内容、功能种类、技术平台、认证方式等等涉及支付的各个环节都存在着差异,而且彼此之间因为缺乏统一标准而无法实现共享和互连,结果导致整个支付环境混乱不堪,让交易者无所适从,同时也极大地浪费了社会资源。
2.4法律问题。
伴随着电子商务应用的日益成熟,相关的法律规范也在逐步建立的过程中,特别是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正式颁布实施,为今后在线支付方式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法律基础。
不过,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网上支付、移动支付这些新的支付方式而专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对于在这些支付方式中可能存在的伪造、更改、注销、刑侦等问题都存在“无法可依”的现象。
这些会阻碍电子商务支付环境的改善,不利于电子商务应用的更快发展。
突破电子商务应用中的支付“瓶颈”、改善支付环境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总的来看,要解决电子商务应用过程中的支付难题就必须建立全面统一的现代化支付体系。
具体来说包括有:
3.1政府牵头、统一规划。
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还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因此特别需要政府的统一规划和指导。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十三
当今电子商务的支付现状相对比较有条理性,再有制度系统是由支付服务的中介机构、管理货币转移的法规以及实现支付的技术手段共同组成的,用来清偿经济活动参加者在获取实物资产或金融资产时所承担的债务。因此支付系统是重要的社会基础设施,是社会经济狼嚎运行的基础,特别是中央银行的高度重视。
目前的电子商务支付系统可以分为四大类:大额支付系统、脱机小额支付系统、联机小额支付系统和电子货币。
1、大额支付系统:主要处理银行间大额资金转账,通常支付的发起方和接收方都是商业银行或在中央银行开设账户的'金融机构。现在的趋势是,大额系统通常有中央银行运行,采用rtgs模式;处理待机转账,当然也有欧私营部门运行的大额支付系统,这类系统对支付虽然可做实时处理,单要在日终进行净额资金清算。因此大额支付系统中的风险管理特别重要。
2、脱机小额支付系统:主要指ach(自动清算所),只要处理与现授权的定期贷记(如发放工资)或定期借记(如公共设施激费)。支付数据已磁介质或数据通信方式提交清算所。
3、联机小额支付系统:指poseft和atm系统,其支付工具为银行卡(信用卡、借记卡或atm卡等)。2和3两类小额支付系统,主要特点是金额小、业务量大,交易资金采用净额总算。
4、电子货币:泛指正在出现或构想的各种零售支付方式。按国际上权威经融机构组织的定义,电子货币产品被定义为“预付”类电子支付工具,其中存放着消费者可使用的资金或币值(例如游戏币等)。可分为基于卡、基于软件的两大类。电子货币为现金支付工具即子形式的现金,代替目前的货币和硬币。目前非现金支付属于访问工具,其功能允许工具持有人访问其在银行的账户。
二、电子支付与网上支付。
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使支付系统建设了新思路,对电子支付系统的地位和作用有了新评论:电子支付系统是实现网上支付的基础。
首先,电子支付系统并没有改变银行支付结算的基本结构和过程。电子支付、企业银行等都是建立在封闭的专用网中,银行结算都是发生在商品交易完成之后;二而网上支付则是与网上交易紧密结合、互为条件的。网上交易不确定,网上支付就不会发生,而网上支付不进行,网上交易也就不能够完成。
其次,网上支付是电子支付系统为条件的。以电子购物中普遍应用的银行卡结算为例,持卡人在网上确定购物意向后,支付指令是由商场支付网关、银行卡信息交换网络送往发卡行处理中心授权、扣帐,然后将信息返回商户,完成交易;银行卡授权、扣帐信息及最终资金清算又需要通过银行电子汇兑、电子联行清算系统来完成。
再次,网上支付是互换的,使得原本只有企业才能直通银行的电子支付方式,由互联网为个人、家庭开辟了连接银行的渠道,并且使个人和企业不再受限于银行的地理环境、上班时间,冲破了空间距离和物体媒介的限制,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支付结算。
电子商务和网上支付的发展潜力巨大,具有诱人的发展前景。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尽管电子商务和网上支付目前不可能完全替代传统的商业贸易支付方式,但我们也应该结合我国的国情,循环渐进的在我国开展电子商务和网上支付活动。
当然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当前情况的确可以解决电子商务网上支付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仍然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下主要问题:
1、法律问题。
第三方支付模式不仅仅提供技术平台,他停工的服务其实类似预结算业务。根据我国的规定,结算业务属于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必须经过银监会的批准才能从事。任何一个第三方支付服务商都会试图确立自身是为用户提供网络代收代付的中介地位。
由于涉及类似网络交易平台的法律地位,而在交易中的很多法律问题对设计类似网络交易平台的法律地位都没有明确的立法加以规范。除此之外,中国电子商务领域尤其是电子支付方面的立法还有很大面积的空白地带。
2、资金吸存的隐患。
在网络世界进行资金划拔,资金的安全恐怕是客户最为关心的问题。网络支付机构一般都有一种资金吸存行为,这使得它具有了类似银行的部分功能。再支付过程中,资金在第三方里面会出现一段时间上的滞留,随着将来用户数量的急剧增长对第三方来说,沉淀资金不能擅自挪用,不等被侵占。所以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发展的过程中,这些问题都是必须去解决和完善的。
当然如果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的情况下,不用第三方,直接在买卖双方之间直接建立可信的交易关系,同时又能以更好的方式进行交易信息的安全传输。因此无论在软件还是在硬件上都要加大开发力度,不断更新以保证提供最安全,最快捷,最先进的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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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十四
摘要:在当今经济生活状态下,电子商务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已经成为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元素。但从当前互联网环境来看,存在着许多潜在的安全威胁。作为极具价值的敏感信息,电子商务信息的安全保护迫在眉睫。研究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保护技术,对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具有重要保障意义。
关键词:信息安全;电子商务;问题;保护技术。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电子商务依托网络技术、通讯技术快速发展起来。所谓电子商务,正是将商务活动与电子信息技术结合起来的商务模式,相对传统商务模式来说,电子商务的整个商务过程基本都处于电子化和网络化。电子商务对传统商务模式的改变并非仅仅体现在模式的变革上,同时给经济产业结构升级带来了巨大变革。因电子商务效率较高、成本较低,能够提供更多的商机给中小型公司而迅速普及。但基于互联网本身开放性、共享性及无缝连通性等特点,存在着诸多的安全风险,而这些风险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着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不仅涉及其系统安全,同时涉及其应用与数据库安全,为避免潜在安全问题带来的损失与破坏,电子商务领域及互联网安全技术领域一直在致力于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保护技术的研究。而在分析研究当前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保护技术前,我们首先应对电子商务信息安全隐患有一定了解。
电子商务的发展,给我国商务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因电子商务全程通过网络完成,且无纸化存档等,所以极易受到网络安全的影响。电子商务信息安全通常包括两项内容:其一为计算机网络安全,其二为商务交易安全。这两项安全环节对电子商务信息安全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前者是电子商务安全的基础,后者是电子商务安全的基本保障,计算机网络安全与商务交易安全两者具有密切联系。
电子商务信息安全隐患,也主要存在于计算机网络安全与商贸交易安全环节中。电子商务信息中最为常见的安全问题,是对电子商务信息的窃取与篡改。因电子商务进程中调制解调器之间传送的明文信息并未采用加密措施,入侵者即可利用这一漏洞将这些信息截取下来并对其进行分析,通过对电子商务信息规律与格式的寻找,从而掌握电子商务过程中传输的信息内容。入侵者在对信息的规律和格式掌握后,即可将两个同类型的解调器增添在之前的网络调制解调器之间。通过这措施,原网络调制解调器中的信息数据即可在入侵者的操控下传往另外一端的解调器上。在电子商务信息犯罪中,篡改信息是十分常见的犯罪,任意一个路由器或者网关上都可以被应用。
在对信息进行窃取的过程中,入侵者对电子商务信息数据进行掌握后,便可对已经通过的数据信息实施随意更改,对该网上的机要信息、文件全面掌握,还可潜入对方网络内部,对合法的网络用户冒名顶替,对假冒电子商务信息进行传输或接受,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其实,这些危及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的所有行为归结来说都属于数据攻击,攻击者通过截获电子商务基本信息、通过伪造或者强制中断电子商务信息的传输,对电子商务信息进行错误的修改等,都给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基于电子商务信息安全所存在的隐患,当前电子商务对信息安全保护服务具有较为迫切的需求。
电子商务要求电子商务信息具有保密性,即保证企业一些文件或商业信息的机密性,确保其不会被非法者截获或破解,以使非法者即便截获信心也无法读懂其含义,从而为电子商务企业用户隐私权提供极大的保护。此外,数据的完整性与数据的不可否认性也是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保护所需要的。在传输数据的过程中,应保证数据传输中的真实性,确保其不会在中途被篡改,与原用户所发送的信息保持一致性。数据传输过程在传输与接收双方中还需要保证信息的透明与不可否认性,避免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的各种纠纷问题。此外,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保护还要求确定交易者的正确性,即确定对方不是骗取信息的第三方,以对信息的丢失与泄露有效防止。
为满足电子商务信息在安全保护方面的要求,需选择合适的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保护技术。当前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保护领域中被应用较多的技术主要为加密技术、认证技术及防火墙技术和ssl、set等。
加密技术主要是对数据的加密,通过将敏感的明文数据通过确定的密码变换为较难识别的密文数据来保护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的技术。通过对密匙的不同使用,可通过同一加密算法对同一明文进行加密,使其成为不同的密文,当需要打开密文时,即可利用密匙实施还原,让密文以明文数据的形式成现在阅读者面前,这一过程即解密。对称密钥加密和非对称密钥加密,是密匙加密技术中最为典型的两类。对称密钥技术是指控制过程中使用相同的密匙在加密与解密过程中,对密匙的保密是该种技术保密度的主要取决因素。双方在发送信息时,必须对彼此的密匙进行交换,des,3des等是其常用的分组密码算法。对称密匙系统不仅具有较快的加密解密速度,且在数字运算量上比较小,保密度高。不过对称密匙在管理方面比较困难,需要保存较多的密匙,容易在传递的过程中泄露密匙,对数据的安全产生直接影响。非对称密钥技术是将不同的密匙应用于加密和解密控制中,其中加密密匙具有公开性。在计算上,公开的加密密钥或密文与明文的对照对解密密匙进行推算是不可能的,利用这一点非对称密匙技术即可实现对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的保护。在这种加密技术应用中,每个用户都由一个公开密匙和一个私人密匙,两个密匙不能从一个推出另一个。非对称密匙技术分配简单,便于管理,且可实现数字签名和身份认证,但在处理速度上相对对称密匙技术较慢。
电子商务中的安全交易仅仅依靠基本的加密技术,虽然可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但这种保障却并非完全的。因此,信息鉴别和身份认证技术也是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保护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认证技术所涉及的内容较广,除数字摘要、数字签名外,数字信封、数字证书等都包含在内。认证技术在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中应用,主要是为了鉴别交易者的真实身份,避免发生电子商务信息被篡改、伪造、删除等潜在风险。数字摘要技术主要是在单向哈希函数的帮助下促进电子商务信息文件的转换运算,然后对某一定固定长度的摘要码进行获取,并把其加入文件中通过信息传输给接收者,接受者需要通过双方约定好的函数进行换算,确保结果与发送来的摘要码相同即可认为文件是完整未被篡改的。数字签名即是用发送者的私钥对文件摘要进行加密,附在原文中共同传输给接受者,被加密的摘要只有用发送者的公钥才能解开,类似于其亲笔签名,对信息完整性、真实性具有一定保障作用。数字信封指发送者加密信息采用对称密匙,用接收者的公钥来对其进行加密后,接收者会受到“信封”与文件,需要通过自己的私钥将“信封”打开,在这一过程中其可得到对称密匙打开文件,保证了文件的私密性。数字证书是pki执行机构ca所颁发的用户数字身份证,可为网上交易的不可否认性提供保障,同时为信息的完整与安全性及电子签名的可靠性提供保障。
在企业网络安全问题的解决方案中,防火墙技术师比较传统的技术,通过限制公共数据和服务进入防火墙内,来保护防火墙内电子商务信息的安全。防火墙技术主要包括包过滤型和应用代理型。在防火墙技术发展的整个过程中,都贯穿着包过滤方式,当前这种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保护技术已经开发出静态与动态两种不同版本。静态版本与路由器技术同一时期产生,可对每个包是否符合已定义好的规则进行审查;动态版本通过对动态设置包过滤规则的采用,可在过滤规则中中对过滤条目自动增加或更新。应用代理型主要包括第一代应用网关型防火墙与第二代自适应代理型防火墙。前者可隐藏原本内部发出的数据,具有公认的安全性;后者可对网络中的所有数据通信进行保护筛选,最突出的优点为安全性。防火墙这种网络安全技术,除了比其他安全保护技术简单实用外,还具有相对较高的透明度,在不改变原有网络应用系统的前提下,也可以实现相应的安全保护目标。不过,与众多客户进行通信对商业活动进行展开,是电子商务企业业务的突出要求,防火墙技术对电子商务级别的信息安全防护需求可能无法独立承担,比较适合作为一种基础的信息安全保障手段。
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保护技术中,网络通信协议保护技术也是比较常应用的一种技术。该种技术主要包括两种,即ssl(安全套接层协议)和set(安全电子交易公告),这两种协议已经成为电子商务信息中网络安全标准。ssl针对的是计算机之间的整个对话过程,通过整体加密协议来保证电子商务信息的安全。该种协议所提供的安全保护服务主要包括三种,第一种为对数据进行保密,第二种为对客户端和服务器的合法性进行保证,第三种为对数据的完整性进行维护。在采用的方法方面,ssl安全协议通常会选择哈希函数和机密共享,通过这些方法在客户端与服务器之间对安全通道进行建立,来保证电子商务信息达到目的地的完整准确性。set是在互联网环境下立足信用卡这一基础而展开的一种电子支付系统协议,其保障对象主要是支付信息的安全。在数字签名的作用下,set协议对电子商务信息的完整性可最大限度地保障,并且可对消息源给予认证。set协议对双重签名技术加以采用,可为顾客隐私提供更加严密的保护以防止发生用户信息被侵犯的情况。在双重签名技术的保障下,对于订购信息与支付信息的一致性,商家和银行需共同进行验证,防止信息被修改。且set兼容性较强,在不同的硬件和操作系统平台上均可运行。面对互联网中无处不在的信息安全隐患,电子商务相关单位或企业在展开电子商务活动的过程中,应对信息安全隐患全面了解,加强重视,并对何时的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保护技术加以选择应用,对本单位或企业的电子商务信息设法保护。
参考文献。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十五
摘要: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移动支付以其快捷方便、隐私性强、综合性高的特点成为支付方式中的主流,但是移动支付也存在着市场、操作及资金风险。文章针对其风险提出具体的优化措施,以提升移动支付的安全便捷性。
关键词:移动支付;风险;优化策略。
移动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为移动金融的产生提供了技术支持,使移动金融成为当下发展的热门。移动支付是移动金融发展中的重要方面,移动支付的发展程度影响着移动金融的发展。移动支付水平的不断提升为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移动电子商务是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中的主力军,是电子商务发展的未来趋势。
(一)移动支付的概念。
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可以称为手机支付,用户可以通过手机进行日常的消费支付活动,移动支付将终端、互联网、商家等联系起来,为用户提供了一条快捷的消费通道,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生活。移动支付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近场支付;二是远场支付。所谓近场支付可以通俗的理解为到店支付,就是人们通过扫描商家二维码进行的手机支付,远场支付可以理解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网上购物,无论商家在何处,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来进行购物消费。这两种支付方式因距离不同而区分,但是实际的支付程序确有很多的不同,支付的标准也有很大的不同。也正是支付标准的不同,为商家的推广带来很大的麻烦。
(二)移动支付的特点。
1.管理方便智能手机成为手机市场的主流,占据几乎所有的市场,智能手机使用者可以方便的通过手机进行各种支付活动。传统的银行卡支付要求用户需要到指定的终端才能使用银行卡,增加了客户使用的难度,而移动支付可以随时随地的使用,随时随地的进行商业活动,可以通过移动支付进行充值、生活缴费、余额查询、实时转账等,免去了客户到指定地点消费的麻烦,为客户提供了快速方便的生活服务。随时随地可以进行消费活动,使客户能够很好的对自己的消费状况进行管理,进行合理科学的消费规划,充分展现移动支付方便快捷的特点。2.隐私性较强传统的银行卡支付方式,需要客户使用实实在在的银行卡,并输入密码,最后还需进行签字确认,这样不仅过程比较麻烦,客户的隐私也极有可能泄漏,威胁到客户的财产安全。移动支付只需要客户将手机与银行卡绑定,付款时只需扫描商家收款码,输入支付密码就行,并且支付密码与银行卡密码是不同的,这极大的保留了客户的隐私,同时双重密码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可使用者的资金安全。3.空间限制性小传统的银行卡服务属于是到场刷卡支付模式,这限制了使用者的空间,当客户不能及时赶到指定地点时就会影响客户的生活,就比如之前的生活用水用电的支付,必须到指定的营业厅去交费,当客户没有提前或者及时去缴费时,用水用电就会被中断,影响客户的生活,而移动支付是没有空间限制的,不必到指定的地点缴费,只需通过手机终端就能方便快捷的缴费,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生活。4.综合性强移动支付平台不仅是一个支付平台,更是一个综合性的服务平台,客户可以通过移动支付平台快速的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并且是没有空间限制的快速地经济活动,可以说移动支付是人们的私人生活助手,在移动支付平台上可以进行各种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活动。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在买卖双方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能控制的风险。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了契机,移动支付是电子商务中的主要支付方式,在当下商场发展中也是炙手可热的。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的发展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一种必然结果。市场经济中市场调节占主导,市场的需要带动了移动支付的发展,并促使很多的电子商务企业使用移动支付,但是,市场调节是有一定的盲目性与滞后性的,市场调节本身的局限性也会给移动支付带来一定的风险。移动支付已成为支付方式中的主流。“现在人出门可以不带钱包,但是必须带手机”,或者是“一机在手,天下任我走”这样的说法都可以反应出移动支付的普及程度。以笔者来说,已经有两个月未使用过现金了,在我日常生活中的每一部分都可以通过手机支付,即使是街边买菜也可以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这大大的方便了我的生活,但是也让我形成了不带现金的习惯,当某一天我要坐公交时发现,翻遍全身也没有找到一毛钱,这时我才意识到,移动支付在给我带来便捷的同时,也让我形成了过度依赖手机的习惯。从自身的例子上可以知道,移动支付占据了我们大部分的生活,造成现在很多人在发起“无现金时代”“消灭现金”“抵制现金”的行为,这些行为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我们经济的发展。我们的经济形式毕竟是多样的,支付方式也应与经济形式相适应,要多样的,移动支付一头独大,势必造成市场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的影响。
(二)操作风险。
移动支付主要是进行扫码支付,与传统的刷卡支付相比较,只需要扫一下支付码,无需输入密码商家就能直接扣钱,这在操作程序上是简化了,但是无形中也增加了资金被盗的风险。支付不需要密码,当手机丢失后,只要能解开手机密码,就可以毫无阻碍的进行消费,这大大增加了资金丢失的风险。移动支付一般都需要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中转,第三方支付机构将消费者与商家联系起来,形成一个交易组织。第三方支付机构与手机终端相配合,为每一个手机客户生成了一个支付二维码,该二维码与客户的银行卡绑定,商家通过对二维码的读取,无需密码就能将客户的钱从银行卡划走。这样的操作方式,使得客户的资金安全受到威胁。有些不法分子通过移动支付操作中存在的漏洞进行违法活动,主要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补卡攻击”“钓鱼wi-fi”“恶意程序”。“补卡攻击”就是运用运营商身份审核漏洞,使用假的身份证,重新注册手机号,重置密码,把客户的资金从其银行账户中划走;“钓鱼wi-fi”主要是在公共场合搭建经过改造的网络,当客户使用经过改造的网络打开自己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时,自身的信息就会被盗取,通过盗取的身份信息将自身资金划走;“恶意程序”是在手机程序中植入病毒,当打开某一带有病毒的程序时,手机就会中病毒,手机中包含的个人信息支付信息就会被盗取,或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出大量的资金。这三种不法行为都是依靠移动支付的操作漏洞来进行的,移动支付中的操作风险将极大危害客户的资金安全。
(三)资金风险。
移动支付需要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中转,在当下市场上,第三方支付机构非常多,水平是参差不齐,存在第三方支付机构跑路的危险,就造成很多的商家的资金难以收回。当前,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商家的合作都是次日到款,遇到节假日或者休息日还会顺延,商家的资金不能及时到账,第三方支付机构留存大量的商家资金,当第三方机构经营存在问题时,很容易把商家的款挪用,这就给商家的经营带来问题。哆啦宝是当下经营的比较成功的第三方支付经营机构,其业务已经遍及全国多个省市,合作的商家也比较多,我对哆啦宝做过比较深入的了解,了解到哆啦宝的盈利主要来自于其收款手续费,其跟商家的转款合作也是隔天到账。哆啦宝开发了一个交易查询平台,商家可以实时查询到账金额、所扣手续费,但是,钱款都是在哆啦宝上,次日会由哆啦宝转到商户账户上。一旦第三方支付机构存在问题就会使商家的资金链断裂,将严重影响商家的经营。
(一)完善有关移动支付法律法规。
移动支付是在互联网发展基础上产生的,是一个新生事物,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制度还不是那么的完善,很多的有关移动支付的案件都缺乏法律的依据,要想保证移动支付走向正规合法化,就需要加强在这方面的立法,设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移动支付有法可循,使我们提倡的依法治国更加落实到实处。完善有关移动支付的法律法规,首先要确定移动支付的安全性问题的立法。移动支付最重要的问题是要保证支付过程中的资金安全,要确保使用移动支付的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移动支付安全性的立法工作应立足保证使用双方的身份信息、移动支付的核心数据、移动支付的操作过程的保密性。要从法律上对移动支付使用者进行保护,为移动支付的发展及使用安全提供法律支撑;其次,要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法律监管,要从法律上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做一个规范,要使第三方支付机构能够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操作,既维护第三方支付者的利益,也能保证消费者的利益。对第三方支付机构有一个制度的监管,也能防止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违法工作,在明确的制度监管下,保证移动支付的健康发展。
(二)提升移动支付的技术水平。
电子商务移动支付是互联网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发展的关键是技术。移动支付出现问题的原因也主要在技术的不足,因此,要想降低移动支付的风险就必须提升移动支付的技术水平。移动支付的安全保护技术是移动支付技术中最重要的,提升移动支付技术水平就是要提升移动支付安全保护制度。上文我们提到的“补卡攻击”“钓鱼wi-fi”“恶意程序”三种违法操作的存在,都是移动支付安全保护技术不足的原因。提升移动支付安全保护机制也要从出现的问题出发,有的放矢。要提升移动支付的身份验证技术,加强各方的信息互通,防止出现冒用他人身份进行违法操作的行为;要提升移动支付平台对网络的识别能力,要使移动支付平台能够自动识别网络环境是否安全,当网络环境存在危险时,移动支付平台能自动停止或者在不安全的网络环境下,移动支付平台不能打开;要加强手机终端的防火墙设置,对于恶意程序能够尽快识别并进行查杀,保证手机终端的安全。
(三)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审核管理。
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的发展,催生出很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但是对于第三方移动支付机构的审核却缺乏监管,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大量存在,水平良莠不齐,很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在获取到一定的资金之后就会携款潜逃,商家的款无法收回。鉴于此,要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建立的审核,要完善各种审核手续,第三方支付机构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要留存机构负责人的身份信息,一旦出现机构跑路,要能对其负责人进行法律上的惩罚。
四、结语。
移动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移动电子商务在人们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大,移动支付成为支付方式的主流。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多的便利,提升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但是,移动支付方式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虽然我们在努力的降低移动支付中存在的风险,但是,移动支付是不断发展的,新的问题也在不断出现,问题解决的道路是漫长的,要不断提升技术水平,降低移动支付的风险,使移动支付成为人们生活的好帮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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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十六
pki(publickeyinfrastructure)即公钥基础设施,是利用公钥密码理论和技术建立起来的、提供和实施安全服务的基础设施。它由公开密钥密码技术、数字证书、证书发放机构ca和关于公开密钥的安全策略等基本成分共同组成,包括加密、数字签名、数据完整性机制、数字信封、多重数字签名等基础技术。在公钥密码技术中,为每个用户生成一对相关的密钥:一个公开密钥,通过非保密方式向他人公开;一个私有密钥,由用户自己保存。且公钥和私钥不能由一个推出另一个。用公钥加密,私钥解密,起到信息保密功能;用私钥加密,公钥解密,起到数字签名功能。
1.1数字签名。
数字签名(digitalsignature)是电子签名的一种特定形式,起到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作用。数字签名的使用包括签名和验证签名两个阶段。签名过程:签名方首先使用hash函数根据需要签名的原始数据(明文)生成一份固定长度的摘要,决定了生成的摘要是唯一的,且不同的明文散列变换得到的摘要结果总是不同。然后通过某个约定的算法用私钥对摘要加密,生成数字签名,最后将相应的数字签名附在原始数据后。签名验证过程:接收方收到密文后,使用对方的公钥对附在原始数据后的数字签名进行解密获得原摘要,再使用hash函数对数据明文进行运算,得到一份新的摘要,如果两份摘要完全一致,则验证数字签名为真。
1.2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也叫数字标识(digitalcerticate,digitalid),相当于个人或机构在网络环境中的身份证,用于证明在网上进行信息交流及商务活动的各主体(如人、服务器等)的身份。数字证书由一个权威机构(ca认证中心)发放的,其中包含了用户身份的部分信息、用户所持有的公开密钥及认证机构的数字签名。使用数字证书进行数据传输时,发送方与接受方首先交换数字证书,确认彼此的身份,同时双方都得到了彼此的公开密钥。随后,发送方使用接收方的公钥对要传输的数据进行加密,而接收方收到密文后则使用自己的私钥解密,这样信息就可以安全无误地到达目的地了。
2.1保证了信息传输的保密性。
对传输中的数据流加密,防止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被非法窃取是对交易安全的保证。由于私钥的唯一性,确保只有接收方才能成功地解密该信息。
2.2保证了数据的完整性。
数据完整性是指数据的接收方可以经过检查,确认收到的数据是否在传输、存储过程中被修改。如果敏感数据在传输和处理过程中被篡改,接受方就不会收到完整的数据签名,验证就会失败。反之,如果签名通过了验证,就证明接收方收到的是没经修改的完整性数据。
2.3保证了发送信息的不可否认性。
在传统贸易中,贸易双方通过在交易合同、契约等书面文件上手写签名或印章来鉴别贸易伙伴,确定合同、契约的可靠性并预防抵赖行为的发生。应用pki技术后,由于只有发送方拥有私钥,所以使用私钥对消息进行签名,一定是申请者本人的操作,签名者无法否认,并对其发生的行为不能抵赖,所以数字签名完全可以代替现实过程中的“亲笔签字”,在技术和法律上有保证。
2.4验证交易者身份。
在网络支付中,为了避免欺诈的发生,网上银行必须证明自己并非虚假网站,而用户也必须证实自己是帐号的合法持有人。pki安全体系的是确认身份的重要技术,有助于在网络系统虚拟环境中检验个人或机构的身份,确认这些电子数据所代表的身份以及这些身份的真实可信性。pki安全体系能够全面支持电子商务在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广泛应用,并起着重要作用,确保交易信息的安全性,从而极大地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国务院日前印发了《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要促进数字证书在电子商务全过程、各环节的深化应用,规范网上银行、网上支付平台等在线支付服务,相信数字证书以及相关安全技术在未来的电子商务发展中会获得更广泛的使用。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十七
当前的电子商务的系统中的安全隐患有三个层面,包括引用系统安全隐患、网络系统安全隐患和操作系统安全隐患。针对这三个层面,就要求我们密切保护网络的安全,使用者自身也要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如不在公共网络保存自己的账号密码,当然还应该定期检查信息的储存空间以及整理各个系统的资源。
1.2信息被窃取和篡改。
在电子商务交易的进行中,如果密码过于简单或者使用者在公共网络中保存了账户密码,就致使程序员或者其他的入侵者更轻而易举地截取重要的信息,进而通过分析这些信息,获取规律,导致全部内容的窃取。更有甚者,入侵者会对使用者的传输内容进行篡改,或者对信息内容进行恶意的破坏,就会给用户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应对这种现状,应该改善加密技术,同时使用者应进行复杂的加密。
1.3计算机病毒。
由于电子商务广泛普及,使得数据以及信息交易的内容都是通过网络来进行传播的。虽然使交易更为方便快捷,但同时,也提供给了计算机病毒一种更为迅速的传播方式。一旦出现计算机病毒,就会导致计算机的各个资源被篡改,计算机的功能被破坏使得无法正常运行工作,甚至还会传染给其他的计算机。
1.4认证安全存在漏洞。
我们正处在一个便携性的信息化时代,电子商务规模逐渐扩大,但是网络交易的认证安全上存在着很多漏洞。当前还存在一些电子商务交易中仍未解决的问题,譬如,网络用户ip地址的频繁盗用,使得ip地址存在很大的冲突,进而导致网络的很多账号被盗取。
1.5电子邮件的伪造。
伪造者在交易用户进行合法交易的过程中,会伪造大量的电子邮件,使得网络拥堵,导致商家的资源严重短缺,致使合法用户无法进行访问行为,这就使得响应的时间增长,交易过程变得混乱。
1.6否认交易行为。
电子商务中,交易者否定自己发送给对方的交易信息内容,又或者不承认接收到原本接收到的内容。交易双方中有一方单方面的撕毁了协议。
1.7管理层面存在漏洞。
电子商务的非面对面交易的存在形式,必不可免地使得电子商务的管理存在局限性。不明确的管理制度和不到位的管理措施,以及众多的单位和用户疏于管理电子商务的交易,给网络程序员以及计算机病毒的攻击提供了便利。基于此,就需要电子商务的交易双方设置更为健全的软硬件和网络操作系统,同时应当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清理电脑的垃圾信息,预防病毒的侵入。
电子商务迅猛发展,同时它的发展空间和发展前景也是不容忽视的。为了确保电子商务的长足发展,就需要重视电子商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只有更好地解决这些安全隐患,才能降低对计算机造成的风险和影响。综合运用多种计算机安全技术能够更大程度地确保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进行。
2.1身份识别技术。
身份识别技术能保护合法的用户拥有应用网络资源的权利,方便统一管理用户,避免了入侵者的攻击和破坏。当然身份识别是针对参与交易双方进行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电子商务交易的有序进行,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2.2数据加密技术。
对电子商务交易中涉及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进行加密,常用的加密方法包括公开密钥加密和专用密钥加密。这种技术能够维持电子商务交易的顺利进行,同时,还能避免入侵者对重要信息的攻击和破坏。提高了信息和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3数据加密技术。
众所周知,在电子商务中由于非面对面交易,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数据加密技术能够有效预防和打击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入侵。在交易过程的最初阶段即信息初步的互换过程就能使用数据加密技术。具体的实施流程是,在电子商务交易的过程之中,交易生成的那一方会有两个密钥,其中一个作为公共密钥,交易的另一方通过该密钥将重要数据和信息进行加密后,确保发送的数据的安全性和准备性,最后才进行最终的电子商务交易。
2.4访问控制技术该技术。
主要就是使用防火墙技术针对不安全的层面进行预防和保护。具体来说,能够控制数据或者信息等内容的访问权限,只允许这些内容的读取,而不允许进行修改,这种访问控制技术,预防了入侵者的不良攻击和破坏,维护了电子商务交易的有序进行。4结语现如今电子商务中存在着重多的安全隐患,对于电子商务交易双方的信息有很大的漏洞,也不利于社会秩序的有序进行。本文就总结了电子商务方面或许隐藏的常见的安全隐患,以及论述了计算机安全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以期通过运用计算机安全技术改善电子商务安全性低的现状,进而促进电子商务的长足发展。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十八
网络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生活方式,电子商务的发展促进了人们的购物方式,改变了传统的营销模式。由于电子商务是根据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相结合实现的商品交易活动,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为了顺应时代的潮流,传统的营销模式必然被电子商务营销模式所代替,在电子商务销售模式迅速发展的今天,电子商务的安全性得到了人们的极大关注。所以。
电子商务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信息没有做好安全的防护措施,导致信息的传输由于没有进行加密处理,而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利用系统中出现的漏洞进行信息的获取,或者通过利用互联网等网络设施和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信息的获取,把获取到的信息通过加工和处理的形式进行处理,修改商户的信息,并把商户的信息发送出去,导致用户真实电子商务信息的丢失。
电子商务信息在伪造过程中主要是通过明的通道来进行的,客户在购物时对商家泄露的个人信息,商家没有进行很好的加密,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客户的信息进行伪造,通过更改电子邮箱的方式给客户发送假的邮箱地址,让客户打款等行为,客户点进去之后会陷入网络骗局之中,有些客户没有自身保护的意识,导致钱财和个人信息的丢失。
当前的网络信息存在不安全的因素,有些不法分子成为网络的攻击者,这就给电子商务的信息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并形成了一定的安全威胁。由于不法分子掌握一定的电脑技巧,在进行电脑网络侵袭中,能够对电子商务中的信息进行复制,掌握机密文件,并对文件进行恶意的篡改,这样恶意侵害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网络信息的安全性。
防火墙技术的应用是完善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的重要内容,运用防火墙来进行安全控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防火墙技术主要包括实现状态监测、各种代理服务和邮包过滤等。在运用中通过建立网络边界的形式来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对网络中存在的各种非法访问进行有效的阻挡和控制。所以,应该选用单一的网络和外部网络互连或者网络服务种类较多的网络下应用防火墙技术,能够起到良好的安全性能。当前电子商务在进行销售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支付安全问题,主要在于防火墙的隔离技术。防火墙主要是由状态监测方式和代理服务方式共同组成的,通过对专业的操作技术的应用,可以有效的防止网络不法分子的进入,起到一定的安全性能。但是防火墙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缺陷,防火墙在进行数据保护过程中,只能对内部数据进行保护,对外部区域的数据无法进行安全监控,所以在进行防火墙设置中,应该对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进行统一的监控。
身份认证技术是当前的新型技术,对信息的保护更具有安全性能,主要是通过对个人信息进行确定和鉴别的过程来实现,在进行验证的过程中采取确认对象的形式来对对象进行有效性和真实性的分析,身份认证的形式可以有效的防止个人信息的篡改和伪造。当前的计算机运用最多的就是参数口令和加入表示符方式的形式来进行个人身份验证,对个人信息事先进行录入,在进行信息验证。例如,客户要想购物,首先需要下载相关的软件,会出现一个被验证的数字标识,即我们常见的“数字证书”,这个数字证书主要是我们在购物时的一个身份证明,并且这个证明书是唯一的,不可与其他软件共同使用。该证书会与自然用户连接在一起,主要包括个人信息中的单位和姓名等一系列个人资料。要想实现购物必须要通过实际身份的合法性来得到实现,因此来建立密保通行目的功能。
当前网络技术普遍发展,电子商务在进行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问题也变得日益严重,所以计算机的网络技术的安全性在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所以,电子商务在发展的过程中,应该采用先进技术的手段来增强计算机的安全系数,通过对计算机网络安全系数的漏洞的完善,对数据信息进行加密处理,减少电子商务由于存在漏洞而产生的危害行为,也通过取证的技术形式来使不法分子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