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购房合同(专业18篇)
合同的签订需要各方全面考虑利益、权益等因素,确保平等互利。针对合同内容的复杂性和重要性,我们需要认真撰写一份完善的合同。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定双方在特定业务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如何起草一份合同是每个商务人士都应该掌握的重要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法院拍卖购房合同篇一
签订地点:
委托人(甲方)。
拍卖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拍卖标的。
(一)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依法拍卖如下拍卖标的:,〔见《委托拍卖标的清单》(附件1)〕。
(二)甲方保证委托拍卖标的是甲方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等资料〔见《委托方交予拍卖方的证明材料》(附件2)〕。甲方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条拍卖标的的保留价。
(一)拍卖标的的保留价由甲方确定后填写(见附件1)。
(二)保留价需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拍卖标的的鉴定、评估。
(一)拍卖标的需要鉴定的,按下列第项方式鉴定。
1.由乙方自行鉴定。
2.委托其他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方承担。
(二)拍卖标的需要评估的,由方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方承担。
第四条拍卖期限及地点。
乙方于年月日之前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五条拍卖标的的保管。
(一)双方约定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拍卖标的交给乙方,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二)保管地点:。
(三)拍卖未成交且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于拍卖活动结束之日起日内取回拍卖标的。
第六条拍卖标的的展示。
(一)乙方应于拍卖会举行日前日展示拍卖标的。
(二)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的,甲方应在拍卖标的'展示期前将拍卖标的状况制作清单、图片和实物小样等封样资料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拍卖成交标的的交付。
(一)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的,甲方应在乙方收到买受人款项后日内凭乙方的有效凭证将拍卖成交标的交付给买受人。
(二)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乙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将拍卖成交标的交付给买受人。
第八条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
拍卖成交,委托方按照成交价%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未成交的拍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因拍卖产生的实际费用。
第九条、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
拍卖成交后,在买受人交齐价款,委托人和买受人产权过户或成交标的交付手续办理完毕日内,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将扣除佣金和费用后的成交价款支付给甲方。
第十条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
(一)因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执行。
(二)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的,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二、五、六项履行。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对保密事项的约定:。第十二条保险。
双方对保险事项的约定:.
(一)甲方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
(二)拍卖开始前,甲方有权撤回委托,但撤回时应向乙方支付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予以赔偿。
(三)委托拍卖标的鉴定或评估的结论与本合同约定不相符时,乙方有权要求变更。甲方不同意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
(四)拍卖会现场竞价达不到保留价时,甲方可降低保留价继续拍卖。
(五)拍卖流拍后,甲方可连续变更保留价再次拍卖或者撤回委托。
(六)本合同终止前,甲方不得将本合同所载标的另行委托他人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否则需承担乙方损失。
(七)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拍卖标的委托他人拍卖;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不得低于拍卖保留价成交。
(九)当拍卖活动或委托拍卖标的出现法定中止情形时,乙方应当中止拍卖。中止事由消失后,可以恢复拍卖,拍卖时间和期限另行约定。
(十)拍卖成交的,乙方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拍卖结果及相关事项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拍卖未成交且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取回拍卖标的的,应向乙方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保管费,保管费为每日元;逾期日,乙方有权提存。
(二)拍卖成交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或者甲方交付给买受人的拍卖标的与拍卖前展示的不一致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约定的佣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追究乙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因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赔偿金额:。
(四)乙方低于拍卖标的保留价成交的,应补足成交价与保留价之间的差额,并按下列方式处理:。
(五)拍卖成交后,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逾期支付成交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每日元的违约金。
(七)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
3.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盖章):
拍卖人(盖章):
日期:
法院拍卖购房合同篇二
委托人根据《_拍卖法》和《二手车交易规》,委托拍卖人北京盘龙拍卖有限公司,对委托拍卖标的车辆(牌照号)进行公开拍卖,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人对所委托的拍卖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和依法处分权,标的没有设定任何责权,对拍卖车辆来源和瑕疵要向拍卖人作出说明,否则委托人要承担因此所造成损失的一切责任。
拍卖权证明应符合下列条件:
2、委托出售的车辆,卖方应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3、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的车辆,应具有车辆收购合同等能够证明经销企业拥有该车所有权或处置权的相关材料,以及原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原车主名称应与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名称一致。
二、拍卖标的保留价:
1、标的物车辆保留价应在合法评估后,经双方协商确定。
2、拍卖人要对委托方提供的底价保密。
三、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委托人将拍卖标的移交给拍卖人。组织拍卖时间约定为20xx年10月29日。
四、拍卖人在接收拍卖标的物后,要对其妥善保管,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拍卖标的损失,拍卖人不承担责任。拍卖标的由拍卖人投保,其费用由委托人支付,若委托人以书面形式不同意投保,则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五、此次拍卖全部成交后,委托人向拍卖人按成交额的支付佣金。竞买人所交各项款项由委托方负责代收代支,拍卖活动完毕后与拍卖人结账。
六、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应向委托人收取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七、若委托人中途撤回标的,应向拍卖人支付起拍价10%的合理费用,如给拍卖人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追究违约责任。
八、未尽事宜,按《_拍卖法》规定执行。
委托人:签字:
(签章)电话:
拍卖人:签字:
(签章)电话:
法院拍卖购房合同篇三
甲方(以下简称拍卖人):
乙方(以下简称竞买人):
根据《_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拍卖时间: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拍卖地点: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竞买登记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前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条拍卖标的物。
拍卖会是以该实际物品进行拍卖,主持人所作的介绍和评价,均为参考意见,拍卖人、委托人对物品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对欲竞买物品的现状、新旧程度、损毁情况以及各类瑕疵等情况,进行认真审看和详细了解。
第五条竞买规则。
1.本场拍卖会拍卖方式为增价竞拍,即拍卖师宣布起拍价后,由竞买人竞相加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最低加价幅度,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当场宣布。2.竞买人口头出价和举牌示意均可,每次举牌即表示递增一档。口头出价需同时举号牌,可按最低加价幅度整数倍加价,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如撤回应价。
3.本场拍卖会拍卖标的全部设有拍品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拍品保留价时,报价无效,拍卖不能成交。
4.拍卖中竞买人的最高报价经拍卖师落槌确认后表示成交,即成为买受人,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得由他人代签,签署的姓名应与登记时竞买人的姓名相符。5.拍卖成交后,成交价和底价之间的差额为0~10元,将差额全部用于公益事业;成交价和底价之间的差额为10~20(不含10)元,将差额的50%用于公益事业:;成交价和底价之间的差额为20元以上(不含20元),将差额的30%用于公益事业。
第六条其他事宜。
1.竞买人参加竞买,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法律责任,买后无悔。
2.竞买人应自觉遵守拍卖会场纪律,会场内严禁吸烟,对恶意串通和扰乱拍卖会场秩序的人员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责令其退场。
3.遇不可抗力或不可避免事件终止(中止)拍卖,举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举办方有权根据竞买协议书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协议以外的特殊问题以及未尽事宜。
7.本协议书一经签署,即表明双方同意并遵守全部条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
举办方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解释不保证其确切性,仅供竞买人参考,一切均以标的物实际现状为准。
甲方(拍卖人)签章:乙方(竞买人)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院拍卖购房合同篇四
委托人:
拍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述委托人与拍卖人之间就拍卖下列标的物的有关事宜,经同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
(二)委托人对拍卖人的保证,自已对所委托的上述拍买标依法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或处分权,上述标的未承担任何抵押义务亦没有查封扣押,更不存在纠纷。
(三)委托人保证上述拍卖标的'没有任何瑕,或向拍卖人据实全面的说明,如引起纠纷或造成买受人,拍卖人或第三人的损失的其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四)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保管,保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标的移交期限完毕止。
(五)委托人保证自已不参与也不委托他人代为参与买卖自已所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拍卖成交后,按成交价百分二十支付佣金。
(七)拍卖人有权从买受人交付保证金,拍卖款中自行扣除佣金。
委托人:
拍卖人:
拍卖公司盖章。
日期:
法院拍卖购房合同篇五
双方依据《_拍卖法》,本着实事求是、互守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若无特殊说明,甲方将视其作合法财产所有人,若系共有财产,委托人的说明也表明已经征得共有人同意。
二、乙方从境外将标的`带入境内委托甲方拍卖交易时,如属_规定禁止出口的艺术品,必须持有_海关关封,否则视为无效。
三、乙方对委托给甲方拍卖的标的必须拥有全部所有权和处置权,并对因展览、宣传、发表和拍卖等引起的有关标的所有权与处置权的一切纠纷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五、保管方法:
1、甲方保管:乙方将标的交由甲方保管。
2、乙方自行保管,并提供看样、提货等方便。
3、保管期内,均由保管方承担一切责任。
六、委托标的的拍卖保留价,由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保留价一经确定,双方均无权对拍卖保留价自行变更或泄漏,违者承担一切责任。
七、甲方有权自行决定下列各事宜:
4、委托标的是否适合某拍卖地点、拍卖日期、拍卖条件及拍卖方式;
5、以各种形式对标的作机关内容的描述;
6、在拍卖会前的任何时间修订拍卖起拍价;
7、对拍卖资料的制作、编排、印刷等。
八、拍卖成交后,乙方按拍卖成交价支付%的拍卖佣金及%的营业税(代扣)、保险费、鉴定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拍卖未成交按保留价的%向甲方支付保险费、鉴定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九、乙方需支付图录费元/幅。
十、对未能售出标的的处理:
8、如标的未能售出,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30日内领取该标的,费用自理。在领取期限届满后,甲方有权按甲方认为合适的价格,采取任何方式出售该标的,且有权从出售收益中扣除乙方应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其他一切合理费用,将余款付给乙方。
9、超过30日乙方未能领取标的,若发生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乙方要求甲方协助退还拍卖品,应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退还之费用及风险由乙方负责。除个别标的乙方指明负担保险费外,一般在运输中不予投保。
十一、货款结算:标的拍卖成交,甲方收受买受人货款后,日内与乙方结清。
十二、乙方若终止委托,须在甲方发布《拍卖公告》前书面提出,并按保留价支付%的手续费和承担有关费用;若无保留价,则乙方按每件标的元支付给甲方手续费,并承担有关费用。若乙方在甲方发布《拍卖公告》后终止委托,除应承担手续费和有关费用外,还应以相同于甲方《拍卖公告》的方式公告委托原因,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三、甲、乙双方对拍卖标的真实性均负有民事责任。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名执壹份,盖章有效。
拍卖方(甲方):云南天禄拍卖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代表: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身份证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
法院拍卖购房合同篇六
根据《_民法典》、《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中介费。
买卖双方通过___________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__________,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______)达成本交易。中介费用为本合同房屋总价的3%,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中介费,中介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买方名下之日支付。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费应该全部退还。
第四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成交总价的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____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3、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____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第五条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
(一)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三)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第六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____________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0日转移给买方。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0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八条卖方义务。
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1、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如有);(10)提前还款罚息(如有)。
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1)权籍调查费;(2)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如有);(3)评估费;(4)保险费(如有);(5)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2)逾期超过30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5%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法院拍卖购房合同篇七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
电话:
住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拍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就下述物品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
1.拍卖物名称: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包装:
6.存放地点:
第二条 拍卖物的交付方式:
第三条 拍卖物的估价和底价:
第四条 拍卖方式:
第五条 拍卖期限:
第六条 拍卖地点: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询,甲方不得拒绝。
二、甲方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乙方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当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受理费________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险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乙方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五、拍卖成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该款可由乙方从拍卖所得中直接扣除;拍卖未成交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拍卖费用________元。
六、乙方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七、乙方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妥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八、拍卖过程结束,乙方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通过其银行帐户,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甲方,不得延误。
九、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甲方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以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缴。
十、拍卖成交后,由乙方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八条 有关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根据《拍卖法》之规定予以处理。
第九条 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附件:有关拍卖物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影印件共________件。
1.
2.
3.
4.
委托人:(盖章)。
拍卖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院拍卖购房合同篇八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拍卖标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拍卖如下标的: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
第二条拍卖期限及地点。
1.拍卖人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对本合同所载明的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2.拍卖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拍卖标的的保留价及约定。
1.委托标的物估价为_______,保留价为______________。
2.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拍卖标的的交付(转移)方式及其时间。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双方约定依照以下第_____种方式及时间交付(转移)标的物:
1、由委托人将标的交付(转移)买受人。
2、由拍卖人将标的交付(转移)买受人。委托人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物实物和产权转移手续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交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交付后保管费用____________。
第五条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应在成交之日起_____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__%的佣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
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人组织拍卖活动所产生的实际费用(直接费用)。
第六条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支付:
2.分期支付:第一次为买受人在拍卖成交_____日内向拍卖人支付_____元;第二次为买受人从拍卖成交日的次日起_____天内向拍卖人支付______元;尾款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时前交接标的物实物和产权转移手续的同时付清。
拍卖人在每次收到成交款的`_____日内支付给委托人。
第七条拍卖标的的撤回与撤除。
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组织拍卖活动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含竞买人误工费、交通食宿费)。
拍卖人在拍卖开始前有确切证据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撤除该标的,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不一致的;。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第八条拍卖标的未售出的约定。
因未成交或买受人未按约定交割等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售出的,委托人与拍卖人约定_______。
第九条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的身份及保留价进行保密。
第十条其它约定。
1.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各拍卖标的。
2.拍卖人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保留价,也不得低于保留价拍卖本合同委托的标的。
3.委托人不得擅自将拍卖标的委托其它拍卖单位进行拍卖,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拍卖人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参照标的物估价_____%予以赔偿。
2.拍卖人或委托人没有确切证据撤除拍卖标的,应承担以下责任:无权向对方收取已发生的所有费用,并向对方支付标的物估价________%违约金。
3.拍卖人每有一次不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和数额向委托人付款的,无权向委托人收取佣金,并向委托人支付拍卖标的物成交价_______%的违约金。
4.委托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移交标的物实物和产权转让手续的,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标的成交价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达成如下协议:
1.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经委托人和拍卖人签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一式_____份,当事人双方各执_____份,拍卖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一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院拍卖购房合同篇九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出售的物品及起拍价。
序号。
物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数量。
起拍价。
备注(物品所有权说明)。
第二条 拍卖人采取网上竞价出售方式出售以上委托物品。
第三条 委托人如需要拍卖人保管物品的,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上述物品交付拍卖人。
第四条 双方商议,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在__________________网站,对委托物品进行无底价公开竞价出售。
第五条 委托人应向拍卖人预交委托保证金_________元,在委托期间,委托人不能出售委托物品。
第六条 根据合同起拍价,在物品公告竞卖期间无人报名参加竞买,允许委托人再一次降低起拍价继续网上挂牌竞价出售,每次挂牌公告期限约七天左右,如果还是无人报名参加竞买,委托人从保证金中支付拍卖人_________元服务费。
第七条 如果在网上挂牌竞价出售期间有人应价,拍卖人只收取竞价结束后最高应价人_________成交佣金,交割完成后,退回委托人全额保证金;如果委托人拒绝交割,拍卖人从保证金中没收_________元给最高应价人,没收_________元作为拍卖人服务费,成交后要求在二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即刻办理交割手续。
第八条 如果最高应价人由于人为原因拒绝交割,拍卖人从最高应价人保证金中没收_________元给委托人,剩余保证金全额归拍卖人所有。
第九条 在竞价期间和结束后由于停电、网络或其他客观原因,拍卖人有权宣告本次交易延时、取消和重新开始。
第十条 拍卖人根据备注中委托人告知的物品所有权和证照等复印件向竞买人说明物品产权、来源和转户手续费用,如果交易结束后在办理转户过程中出现没有如实告知所引起纠纷,一切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人委托法律、法规禁止出卖、没有所有权和依法不得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委托人应赔偿拍卖人和买受人在交割过程中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a.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盖章):_______。
拍卖人(盖章):_______。
拍卖人(签字):_______。
拍卖人(签字):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 有关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影印件共_________件。(略)。
法院拍卖购房合同篇十
委托人:_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_________。(详见附件《拍卖标的清单》)拍卖标的应符合《拍卖法》的有关规定。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
第二条 拍卖标的评估。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评估的,经委托人同意,可以对标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第三条 拍卖标的保留价。
拍卖标的保留价_________。
第四条 拍卖期限及地点。
拍卖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在_________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_________进行拍卖。
第五条 拍卖标的交付(转移)及其时间、方式。
(一)动产类。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由_________在_________按拍卖标的清单向买受人移交。_________与买受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字或盖章交付始为成立。若拍卖标的由拍卖人交付(转移)买受人,委托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_________,交付方式为_________,交付后至拍卖成交时的保管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二)不动产类。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在买受人成交款付清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本标的由_________在拍卖标的所在地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权属转移手续由_________办理,费、税由_________承担。
(三)债权类。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后,在买受人成交款付清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买受人开始行使债权人权利。
(四)其他类。
_____。
_____。
_____。
第六条 拍卖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拍卖人交付成交价_________%的佣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
1、公告费_________;。
2、项目运作及管理费_________。
第七条 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第八条 拍卖标的撤回与撤销。
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
1、公告费_________;。
2、项目运作及管理费_________;。
拍卖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撤除该标的,并有权追究委托人的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不一致的;。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3、_________。
第九条 拍卖标的未成交的约定。
因未成交或买受人未按约定交割等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与拍卖人可以:
(一)续签合同;。
(二)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委托人应在接到拍卖人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领回拍卖标的,超过期限未领回的,_________。
第十条 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的:
(一)身份、
(二)保留价及_________进行保密。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各拍卖标的。
2、拍卖人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保留价,也不得低于保留价拍卖标的。
3、拍卖人不得擅自将拍卖标的委托其他人进行拍卖。联合拍卖须经委托人同意。
4、_________。
5、_________。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委托人隐瞒拍卖标的瑕疵,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拍卖人和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经济损失。
2、委托人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拍卖标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拍卖人及买受人的经济损失。
3、拍卖人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应参照该标的保留价予以赔偿。
4、拍卖人没有确切证据撤除拍卖标的的,应承担以下责任:_________。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补充约定。
_____。
______。
______。
未尽事宜,可按照拍卖通则。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拍卖人(盖章):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院拍卖购房合同篇十一
工作单位:__x。
身份证:__x。
联系电话:__x。
联系地址:__。
受托人:__。
工作单位:__。
身份证:__。
联系电话:__。
联系地址:__x。
委托事项:
委托人__是本次__拍卖人及拍卖成功后的产权所有人,因工作时间与拍卖时间冲突,不能亲自办理该房产的拍卖及相关手续,故委托__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2、代为到拍卖点进行该房的拍卖;。
5、如果拍卖成功,代为支付相关拍卖款项;。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和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上述委托事宜办完为止。
代理人有转委托权,且能转委托权给其指定人员。
受托人:_x。
日期:
法院拍卖购房合同篇十二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______,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的房产售卖给乙方。
第二条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的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1)甲、乙双方共同到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转移登记,并经交易中心受理,乙方一次性付清房产价款于甲方。
(2)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价款。
(3)乙方于______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剩余房产价款人民币______元,均由乙方______前支付给甲方。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向甲方支付房产价款,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票据。
第三条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共同到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转移登记。如因一方原因,致影响产权过户转移登记,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造成损失的一方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税费分担。
1、本合同签订之前,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如有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责交纳。
2、本合同签订之后,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所发生的转移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估价费、服务费等费用,经双方协商由_______________负担。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应于______前,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房管部门确认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不能办理出售、过户手续,甲方应在当日内向乙方退还所收的全部款项,本合同解除。
2、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总额的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付乙方。逾期超过______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应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给付乙方。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乙方应按房价款总额的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付于甲方。逾期超过______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应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4、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产,产权清楚,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因买受前该房产产权有纠葛,致使影响乙方权利行使,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甲方因个人原因不再出售此房,应在三日内向乙方退还所收的款项,并付违约金___________人民币给乙方。
第七条其他。
1、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向乙方退还所收的全部款项,本合同解除。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交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_____份。
法院拍卖购房合同篇十三
根据《_合同法》和《_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五条。
第六条。
1、委托人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拍卖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拍卖人可随时向委托人要求提供咨询,委托人不得拒绝。
2、委托人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拍卖人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3、委托人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拍卖人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委托人负责。
4、委托人应向拍卖人预付受理费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验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拍卖人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5、委托人应按成交总金额的__%向拍卖人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拍卖人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
6、拍卖人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7、拍卖人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委托人;确因拍卖人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拍卖人负赔偿责任。
8、拍卖过程结束,拍卖人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于7日内通过其银行帐户,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委托人,不得延误。
9、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委托人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以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10、拍卖成交后,由拍卖人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七条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院拍卖购房合同篇十四
委托人:
拍卖人:
根据《_合同法》《_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述委托人与拍卖人之间就拍卖下列标的物的有关事宜,经同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
(二)委托人对拍卖人的保证,自已对所委托的上述拍买标依法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或处分权,上述标的未承担任何抵押义务亦没有查封扣押,更不存在纠纷。
(三)委托人保证上述拍卖标的没有任何瑕,或向拍卖人据实全面的说明,如引起纠纷或造成买受人,拍卖人或第三人的损失的其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四)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保管,保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标的移交期限完毕止。
(五)委托人保证自已不参与也不委托他人代为参与买卖自已所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拍卖成交后,按成交价百分二十支付佣金。
(七)拍卖人有权从买受人交付保证金,拍卖款中自行扣除佣金。
(八)拍卖成交成后,标的物移交由拍卖人6日内完成。本合同于20xx年元月12日订。
委托人:
拍卖人:
拍卖公司盖章。
法院拍卖购房合同篇十五
根据《_合同法》和《_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估低价拍卖;
[2]估高价拍卖;
[3]无估价拍卖;
[4]标卖。
1.委托人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拍卖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拍卖人可随时向委托人要求提供咨询,委托人不得拒绝。
2.委托人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拍卖人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3.委托人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拍卖人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委托人负责。
4.委托人应向拍卖人预付受理费____________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险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拍卖人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5.委托人应按成交总金额的______%向拍卖人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拍卖人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
6.拍卖人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7.拍卖人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委托人;确因拍卖人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拍卖人负赔偿责任。
8.拍卖过程结束,拍卖人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于7日内通过其银行帐户,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委托人,不得延误。
9.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委托人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以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10.拍卖成交后,由拍卖人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附件:有关拍卖物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影印件共______件。
委托人(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拍卖人(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法院拍卖购房合同篇十六
甲方:
乙方:
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屋的买卖事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自愿向乙方回购在-----年-----月-------日出售给乙方的坐落于。上述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议定甲方回购上述商品房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元。
三、回购期限:甲方回购上述商品房的时限为-----年-----月-------日之前。
四、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决定在回购上述商品房的时限内甲方无法履行回购的,则视甲方违约,甲方须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房价总额百分之的违约金,同时按照违约天数每天支付房价总额千分之的管理费。违约日后则视为甲方自动放弃回购权利,并不得再次主张回购权利。
五、甲方在回购期限内全款回购的,如房屋所有权证的回购过程中由于二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甲方在回购期限内回购的,乙方务必在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房屋权属的过户手续,直至过户完成。
七、如甲方在回购时限未履行全款回购,视为主动放弃回购权利,乙方可自行出让、拍卖,回购时限起年内乙方出让、拍卖所得总价不足原甲方出卖给乙方成交价格总额的部分,或因甲方不配合乙方出让、拍卖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违约金及管理费,由担保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代偿。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担保方各持一份。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担保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身份证:乙方身份证:
担保方:证明方:
担保方身份证:
法院拍卖购房合同篇十七
委托人(甲方)。
拍卖人(乙方)。
根据《_合同法》、《_拍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拍卖标的。
(一)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依法拍卖如下拍卖标的:,〔见《委托拍卖标的清单》(附件1)〕。
(二)甲方保证委托拍卖标的是甲方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等资料〔见《委托方交予拍卖方的证明材料》(附件2)〕。甲方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条拍卖标的的保留价。
(一)拍卖标的的保留价由甲方确定后填写(见附件1)。
(二)保留价需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拍卖标的的鉴定、评估。
(一)拍卖标的需要鉴定的,按下列第项方式鉴定。
1.由乙方自行鉴定。
2.委托其他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方承担。
(二)拍卖标的需要评估的,由方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方承担。
第四条拍卖期限及地点。
乙方于年月日之前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五条拍卖标的的保管。
(一)双方约定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拍卖标的交给乙方,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二)保管地点:。
(三)拍卖未成交且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于拍卖活动结束之日起日内取回拍卖标的。
第六条拍卖标的的展示。
(一)乙方应于拍卖会举行日前日展示拍卖标的。
(二)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的,甲方应在拍卖标的展示期前将拍卖标的状况制作清单、图片和实物小样等封样资料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拍卖成交标的的交付。
(一)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的,甲方应在乙方收到买受人款项后日内凭乙方的有效凭证将拍卖成交标的交付给买受人。
(二)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乙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将拍卖成交标的交付给买受人。
第八条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
拍卖成交,委托方按照成交价%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未成交的拍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因拍卖产生的实际费用。
第九条、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
拍卖成交后,在买受人交齐价款,委托人和买受人产权过户或成交标的交付手续办理完毕日内,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将扣除佣金和费用后的成交价款支付给甲方。
第十条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
(一)因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按《_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执行。
(二)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的,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二、五、六项履行。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对保密事项的约定:。
第十二条保险。
双方对保险事项的约定:.
(一)甲方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
(二)拍卖开始前,甲方有权撤回委托,但撤回时应向乙方支付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予以赔偿。
(三)委托拍卖标的鉴定或评估的结论与本合同约定不相符时,乙方有权要求变更。甲方不同意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
(四)拍卖会现场竞价达不到保留价时,甲方可降低保留价继续拍卖。
(五)拍卖流拍后,甲方可连续变更保留价再次拍卖或者撤回委托。
(六)本合同终止前,甲方不得将本合同所载标的另行委托他人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否则需承担乙方损失。
(七)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拍卖标的委托他人拍卖;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不得低于拍卖保留价成交。
(九)当拍卖活动或委托拍卖标的出现法定中止情形时,乙方应当中止拍卖。中止事由消失后,可以恢复拍卖,拍卖时间和期限另行约定。
(十)拍卖成交的,乙方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拍卖结果及相关事项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拍卖未成交且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取回拍卖标的的,应向乙方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保管费,保管费为每日元;逾期日,乙方有权提存。
(二)拍卖成交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或者甲方交付给买受人的拍卖标的与拍卖前展示的不一致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约定的佣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追究乙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因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赔偿金额:。
(四)乙方低于拍卖标的保留价成交的,应补足成交价与保留价之间的差额,并按下列方式处理:。
(五)拍卖成交后,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逾期支付成交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每日元的违约金。
(七)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
3.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院拍卖购房合同篇十八
本案要旨:夫或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决定时,双方应当平等协商一致。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出售房屋,约定的价格不符合合理的价格,且转让价款未实际支付,虽已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该出售房屋的行为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案号:(2015)红民初字第3229号。
审理法院: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
本案要旨: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与买受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夫妻另一方以不知情或不同意为由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号:(2015)永中法民二终字第357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