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围城前四章的读后感大全(16篇)
读后感是展示自己阅读理解和思考能力的一种表达形式,可以通过分享和交流与他人相互促进。在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适当运用修辞手法来增强文章的表现力。这里有一些读者朋友的读后感分享,希望可以给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新的方向和思路。
围城前四章的读后感篇一
印象中,好象有人说:“《围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说!”,《围城》读后感作文。对于什么是小说,怎样称得上是小说,我不敢置喙?被誉为现代文学奠基人的卡夫卡,在他的《变形记》开头就是“一天早上,格里高从不安的梦中醒来,发现自已在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小说,原来还可以这样写!
再往深一层想,也许这句许真的说对了,说《围城》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睿智的书更适合。小说,一般都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可并不是所有的小说都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已的灵魂。但《围城》就像一面镜子,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什么都有”,就算不能等同包罗万有,但至少是能反映出人生百态。我真的很惊诧,惊诧于作者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致信,读后感《围城》读后感作文》。 《围城》全都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和逼真。文中对当时社会环境的着笔很少,所谓的历史容量,时代风云只是点到为止,一笔带过,我却觉得这正是本书的成功处,因为它不以特定社会下的典型人物为目的,而是反映共同的人性、生活世态。我敢说,象方鸿渐的不学无术,董斜川的附庸风雅,曹元朗的庸俗无聊,褚慎明的欺世盗名,孙柔嘉的胸府心计,鲍小姐的轻浮肤浅,李梅亭的厚颜无耻,高松年的老谋心,这一类人,以前有,今天有,以后还会有;至于“文化沙龙”的无聊,三闾路上的奇闻逸事,学校里的人情世故,上海滩上的稻梁谋,大家庭内的口舌是非,无不这样真实,又这般深刻。
《围城》读后感范文8
做了朋友应当彼此爱见面,通个电话就算彼此接触过了,面没有见,所说的话又不像信那样可以留着看几遍。电话是偷懒人的拜访,吝啬人的通信,最不够朋友。
这本小说的结尾我很喜欢,一个人饿着肚子躺在床上,,听着钟声落后地敲,后悔,回顾着几个小时前的事,那个每个小时慢7分钟的钟,真是讽刺。
我本来还以为方鸿渐会遇到唐晓芙,故事却这样戛然而止。后来觉得即使遇见了,结局也还是这样,人不能像方鸿渐那样,毫无目的,毫无计划地活着。甚至觉得什么都还可以补救。记得曾经有个产品的广告语:“抓住不能再来的时间”。
我们都是被困围城的孩子。逃出去并不一定是最好,出去了,你依旧会因某种原因重新回来,厌烦了,就又出来了……这样不累吗?我们要好好地想清楚,城里或是城外,再好好地活下去,就像书上说的一样,“你把针在面上转一圈,听见东一个电台半句京戏,西一个电台半句报告,忽然又是半句外国歌,半句昆曲啦,鸡零狗碎,凑在一起,莫名其妙。可是每一个破碎的片断,在它本电台广播的节目里,有上文下文,并非胡闹,你只要一个电台听下去就了解它的意义。”
《围城》里的比喻也讽刺得有趣,并不亚于《红楼梦》,比如形容王美玉的时:“满嘴鲜红的牙根肉,块垒不平像侠客的胸襟。”刚开始不懂,后来一想,侠客不是爱打抱不平吗?这是在形容王美玉的牙根肉不平呢,诸如此类。
围城前四章的读后感篇二
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在中外文学界都备受赞誉。其语言魅力及思想深度自然毋庸置疑。全文借用法语中的一个谚语——“城堡中的人想出去,而城堡外的人想进入城堡”来成就“围城”这个象征意义,而思想内涵也得以升华。
对《围城》里女性形象的研究和探讨似乎已经是老生常谈。的确,在这部作品中,有姓有名,有姓无名或无姓无名的女性几近60位之多。无论是其知性女性的现代意识、女性生活的悲剧根源等都始终是专家学者孜孜不倦探究的话题。在这里,我想谈谈我自己的看法。
在我看来,钱老的《围城》的确塑造了两座无形的城——一座是“女人围的城”,另外一座即是“围女人的城”。
女人围的城
所谓“女人围的城”,从文字层面看,就可以清楚地知道是女人处在主动地位的。当西方的现代文化潮流以排山倒海之势涌入中国,个性解放思潮和要求婚恋自由的呐喊,根本动摇了中国几千年来的家庭观念的时候,《围城》中的女子走出闺门出外谋职,对中国女性挣扎了数千年的传统宿命进行了有力的回击。她们与传统女性截然不同的现代意识,使她们与那些刻板封闭的女性不同,从而围成一座充满诱惑的城池,诱捕着一个个自投罗网的男人。
那么,《围城》里的女人又是拥有了怎样的资本来建构让男人飞蛾扑火的城呢?
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她们脑子中的现代女性意识使她们懂得追求自己的爱情。
围城前四章的读后感篇三
就在刚才,才把钱钟书的.《围城》看完。想想自己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好好的看完一本书了,突然很有成就感。这也是我上大学以来,看的第一本除漫画以外,看了好多页都不想放下的书了吧。
钱老真的是无处不调侃,调侃到了极致,不只是人物,甚至连桌子椅子都不放过。每个比喻都形象得很,而且恰到好处。调侃还不至于讽刺挖苦,调侃过后的得意像恶作剧得逞的小孩。哈哈,我喜欢。
人物性格语言都很有特色,吵个架都掺英语的。钱老和杨绛先生的感情不错的,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把各种家庭斗争写的这么深入人心。杨绛也算是围城的第一读者了,每看钱钟书写的围城的稿子(未成书之前)都会笑的,当然钱老也笑,多和谐。
本来这么深刻的内涵让我一讲就纯属娱乐了,嗯,这样不好。人生不也就是那样么,住在城里的想出去,在城外的想进来,还互相羡慕着,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儿。钱老的幽默还是挺犀利的,抓得住灵魂的东西,人物塑造也是全方位多角度的。不得不说,人是纠结的矛盾体。
有时间打算再看一遍,光钱老的语言就够我品味的了。调侃,不只是一个技术,也是一们艺术呦。
围城前四章的读后感篇四
《围城》表达的是一种文化困境、一种时代的困境,这座没有围墙的“城”,围住了多少人的心。小说的主人方鸿渐就生活在这个围城当中。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这样的性格、这样的态度构成了他的“围城”,似乎影响了他的一生。
读《围城》好像是读上个世纪的故事,体验这个时代的无奈。他的假学位在小说一开始似乎就埋下了命运的.伏笔,他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围城》让我们看到了以方鸿渐为代表的知识分子的无聊与无奈,方鸿渐作为知识分子的一员,参与到了这场游戏当中,他的人生充满了无奈、算计,一些让我们愤愤不平的无聊。而他本人的被动、无能、意志不坚定、经不住诱惑,注定了他的失败,他的无奈。纵然时代的力量是一只无形的大手掌控着他的人生,方鸿渐自己的性格特点才是他真正失败的原因。
有人说只有两种人才能真正立足。—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人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把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府,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方鸿渐既不属于前者,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或独特的才能或者模范的举止,也不具有后者的特质,不能良心尽失地使用旁门左道骗人骗己不择手段。于是,方鸿渐成了那个时代不伦不类的人,注定生活在围城当中。
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接受的真实的处事方式。
围城前四章的读后感篇五
周一的早上,和往常一样的休息日。窗外,依旧是重庆风格的浓郁天气,而现在,阳光出来,雾散尽,这才是拂晓吧!心境也变得更加清朗了。
之所以想写一篇随笔,是因为自己有很久的时间没有完整而认真的看完过一本书,对于自己来说,这是一件很惭愧的事。而在昨天半夜,终于花了三个月的零碎时间,看完了钱钟书的《围城》,故事的结尾其实非常平淡,仅仅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的一次大吵,让故事落幕,看似戛然而止,其实生活依然如此反复继续着,哪有什么结局,除非等到一柸黄土洒下,你才有资格拉下生活的帷幕,敲响属于你生活的丧钟。
杨绛先生说,不要试图去揣摩《围城》的用意,也不要去揣摩它的原型。是呀,有什么好揣摩的呢,因为这本来就是我们各自生活的原本模样。每一部小说的原型都是来自于我们生活的本质,只是被作者用更夸张的方式演绎出来了。中间或许有发生过的,有作者期待发生的事,借着这本书表现出来而已,看了快乐也好,悲伤也罢,能产生共鸣那也是属于你自己的感悟,不代表任何人。作者愿意把自己的经历发酵成一杯美酒,供我们品尝,本身就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了,我们只管享受就好罢。
看完书,合上后。不禁思考,爱情似乎远没有我们想象的美好,也许还带着更多的腌臜和不堪。网络社会,粉饰了太多了爱情,让人不禁审视自己,审视陪在自己身边的人,别人家的“老公、男朋友”都这么好,再看看自己身边这位,果断想把他再塞入六道轮回里面重新做人。而我们没看到的,都是别人不想让你看到的那一面,我们看到的,都是别人想让你艳羡的那一面。 坦白地说,我很讨厌书中的方鸿渐,他好面子、懦弱、没有主见、依附于人、优柔寡断……太多的缺点,放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可能都不会欣赏他吧。
但偏偏几个女人都为他而动情,因为人最先看到的都是对方身上的美好:热情火辣的鲍小姐,端庄内敛的苏文纨,甜美可人的唐晓芙都对方鸿渐青睐有加。就算在三闾大学时,他的前途已经快看不见希望了,孙柔嘉还想要“千方百计”的嫁给他……因为,男人在任何女人面前都想展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而女人在男人面前,更喜欢展现自己魅力无穷,你没有理由不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可当成功吸引对方后,一切都变得那么乏善可陈,如鸡肋一般,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所以,方鸿渐能让那几位女性都对他产生青睐,原因是他最擅长暧昧而“不知自。”但其实他是知道的,他享受被别人崇拜、追逐的感觉,而却不希望这种感觉被戳破,因为没有戳破的事情可以由得自己任意的想象,凡是事情成了定局,便没有幻想的余地了,一切也便不再抱有期待。而那几位小姐迷恋方鸿渐的根本原因在于,不确定自己在他身上有没有吸引力,所以“确定恋爱关系”才是最好的说明,说明——你已经成功的被我吸引,掉入我的陷阱。但,女人一旦使出这招杀手锏,便不再有退路,因为,决定权已经到了对方的手里,你只是被选择和被评判的那一个。所以暧昧时期是最甜蜜的,因为看到的都是美好,一旦要清楚地确定关系,你才会看到你的那些“不欣赏”和“不确定”。
《围城》里面的爱情和婚姻并不美好,因为我是一个读者,不再是主角,我可以理性的审视。它让我看到了人物最真实的内心想法,看到了他们暴露无遗的缺点。每一段看似美好的恋情后面,都有自己的小心思,只是,人,习惯沉浸在最初自己营造的美好氛围当中,从而相信,继而期待,想要跨入这座“城”,但“城”里是怎样,你没见过。当真正见到那一刻,你又接受不了美好背后的丑陋,接受不了原来这座漂亮的城堡背后也有如此肮脏的死角。鱼和熊掌怎可兼得?除非你上辈子拯救了地球!这时,你只看到了那些不美好,却忘了这座城都已经被你占领了。你已经走进“城”里了。
只有走进,才有亲近;唯有亲近,才能看清。可远观的那一朵花,永远都不会是属于你的那一朵花,不能踏入的“城”,永远都不是你的“城”,它不属于任何人,也可以属于任何人。唯有你拥抱的,那才是属于自己的,哪怕有一些瑕疵,那也只是属于你的标签,别人无法看见!所以,珍惜身边的那一位看似有些“丑陋”的城吧!
围城前四章的读后感篇六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出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围城》讲述的是主人公方鸿渐从生活安逸的海外留学生活到归国在上海点金银行谋事、与苏文纨和唐晓芙发生情感纠葛后再赶赴内地三闾大学当副教授,然后与孙柔嘉结婚、辗转到上海,最后又离开去了重庆的故事。
有人说,《围城》写的就是婚姻似围城,“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也说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但在我看来,里面的围城不止一个,婚姻生活只是其中的一个。大围城套小围城,小围城里再套围城,人生就是由这些大大小小的围城组成。
譬如方鸿渐的大家庭里妯娌之间的明争暗斗、封建迂腐的`繁文缛节,正是方鸿渐一直想要逃出来的一个围城;再譬如方鸿渐在三闾大学教书期间所看见教授们之间的勾心斗角,更是一座布满机关的围城,幸而最后方鸿渐冲了出来。但是,突破围城的同时,他又步入了另一个围城——与孙柔嘉结婚。他就这样无休止地入城、出城,就好像陷入了一个死循环,无法得到解脱。
《围城》中的现象,在我们现在生活中也很常见。很多人都遇到过许多围城并深陷其中,想要逃脱,却误打误撞地进了另一个围城,既不甘于困在围城之中,又找不到出去的路,便只能郁郁寡欢,哀叹人生,悔恨当初。
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碰到许多琐碎的事,而这些却常常弄得人焦头烂额。可这就是生活。都说“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然而现实却是,诗和远方只是理想化生活里的,大多数人的生活里更多的都是眼前的苟且罢了。
无论生活有多糟糕,无论命运待我们多不公平,我们都应好好过日子,才不枉此生。曾经看过一句很经典的话,“人的一生就这么长,总不能因为怕会死,就不活了吧。”同样的,人的一生就这一次,总不能因为过得不好就不过了吧?所以,在我看来,与其在其中煎熬,还不如静静地享受生活。
既然生活的本身便是一道围城,那我们就知足长乐,好好珍惜眼前的东西,不要再为所错过和失去的东西而懊悔,而应努力做到在往后的日子中把握住自己想要的。
围城前四章的读后感篇七
在罗老师的推荐下,我近几日看起了《围城》。看着的时候,罗老师忽然问起钱钟书的老婆叫什么来着?我竟然一时发起了傻。大概是19年3月的时候我一个人坐火车去了湖北松滋参加张玲玲的婚礼,那会在火车上就看了两本小书,去时看的《我们仨》,返回时看的《小寂寞》。罗先生这么一问,我完全没想起来写《我们仨》的杨绛就是写《围城》的钱钟书的老婆,我大概看了一本假的《我们仨》。
罗老师的这本书其实名字不叫《围城》,而是一本钱钟书文集,罗老师买于20xx年,书中文字很小,也上了年纪,开始泛黄了。我是1月4日晚上开始看的,当晚就看了第一章。第二天来到单位,想到华姐那就正好有一本《围城》,想想罗老师那本书的`字还是太小不太受得了,于是就借了华姐那本来看。在单位看一本在家看一本,居然在昨天晚上看完了,差不多花了三天的功夫。
看完全书,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当然原因并不是这本书有多吸引我,而是这本书跟我料想的不一样。
其一,人物性格与我料想的不一样。记得在《我们仨》中,我记得书中说他们夫妻二人都是专心研究学问的人,在我心目中就等同于书呆子,而书呆子多半是注意不到现实世界的,然而钱钟书笔下的方鸿渐也好,孙柔嘉也罢,一个个都很生活化。以致于看到孙鸿渐回国后,在苏文纨的引见下今天跟这个聚聚,明天跟那个聚聚,谈论的尽是些没意义的话题的时候,我差点都要弃书不看了。
其三,书中故事与我之前料想的不一样。《围城》中被传诵最久的不外乎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于是我认为这估计是一本讲婚姻的书,讲不结婚的人如何想结婚,结了婚的人如何想离婚。但是看了全篇,发现只有到了最后才讲的婚后的生活。
于是,看完全书我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这本书到底写的是什么?我认为通常一本好书,必是让人反思,给人启迪的,这样才可能经典咏流传。于是我按照平时的习惯还是去翻看了豆瓣书评,吸取别人的精华。果然是经典,豆瓣评分9.2分。可是认真看了好些书评,我却找不到共鸣。转而查看百科《围城》词条,我愿意接受里面说的这句评价:
《围城》包含着深厚的思想意蕴。一是社会批判层面。作品通过主人公方鸿渐的人生历程,对20世纪三、四十年代国统区的国政时弊和众生相进行了抨击,包括对上海洋化商埠的腐败堕落、对内地农村的落后闭塞,对教育界、知识界的腐败现象的讥讽。二是文化批判的层面。这一点,主要是通过对“新儒林”的描写和对一批归国留学生或高级知识分子形象的塑造来实现的。《围城》中的人物,大多患有崇洋症,但骨子里还是传统文化起主导作用。方鸿渐是“新儒林”中尚有正义感的人物,他的出国留洋,目的是“光耀门楣”,好比前清时代花钱捐个官。他的懦弱的性格,悲剧的结局,正是传统文化所致。李梅亭、韩学愈、高松年等人的庸俗、卑琐、无聊、虚荣、争斗等劣根性,也是传统文化影响的产物。封建遗老方遯翁不用说了,就是于柔顺之下深藏心机的孙柔嘉,在她的身上仍然可以看到旧式女性的面孔。作品通过这些人物病态性格的剖析,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批判。第三个层面则是对人生、对现代人命运的哲理思考,深入到人本的形而上的层次,诸如对人的基本生存处境和人生的根本意义的探讨,对人的基本根性和人际间的基本关系的探讨。
居于以上的评价,我想还是我的领悟能力有限,我愿再往深里往细里品味这本书。
围城前四章的读后感篇八
《围城》故事叙述的是清醒的,是具有现代意识的知识分子在特定环境下不断遭受命运与精神挫折的过程。
读《围城》,它没有宣扬什么“大道理”,仅仅依靠读者的思想见仁见智。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们也可以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方鸿渐”,“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种对《围城》的理解”。
忠爱《围城》,不只是感于故事本身所设计的爱情,更多方面的还是一些比喻手法和一些经典的具有讽刺意味的语句。同时,还有对本书人物本身特点的鲜明程度的描写。
首先,贯穿全文看,讲的是“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都是一些个不满现状的人与事。”
再从人物出发,最吸引人们眼球的是方鸿渐,以此人作为点全面扩张,慢慢形成线转而成面。反面来看,他又是一个多余的人,真正精神迷失者。为何如此说呢?这是由他个人的形象、气质、文化、生活导致的——有着子虚乌有的文凭,是善良、聪明却毫无勇气的懦夫,缺乏挑战环境的勇气以及极差的适应环境的能力。有这样经典的描述——赵辛眉评价说:“你不讨厌,可是却全无用处。”
喜欢此书,同样也因为作者钱钟书说:“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的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
可见钱钟书创造首先追求的是立足于自己的体验,他要写的是他的眼前的中国。《围城》不拘泥于对具体人事或社会现象、社会文明的批判。他将文中的每个人物、情节从侧面表现的淋漓尽致。从婚姻、文凭、职业、生活等各个方面刻画人心的变化多端与勾心斗角。
重要的,也是本人最喜欢的一点是:故事中运用的比喻相当经典,这也是《围城》让人爱不释手的重要原因。司马长风先生在他的《中国新文学史》中把《围城》说成一部“地地道道是一部爱情小说”,这也是《围城》中确实揭示了的独特的爱情哲理;但也不仅仅如此,谈《围城》特有的比喻让《围城》显示出学者小说特有的渊博、机智和幽默。
比喻性吸引我,便是作者常常能在别人看不到联系地方将两个看似无关的相似之处点出,却又在点出之后让读者醍醐灌顶,大呼贴切。比如,他说“方鸿渐感受到两方面夹攻,才知道留学文凭的重要。这一张文凭仿佛有着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自己没有文凭,好像精神上赤条条的,没有包裹!”一张文凭不易让人们联想到亚当、夏娃用来遮羞的树叶,但作者联想到了而且用的极为贴切。点出两个毫无关系的事物之间极为相似的地方——这便是《围城》的高明之处。
再如,方鸿渐失恋的感觉的描述,其喻体创造出了诗的意境。写方鸿渐思念唐晓芙是这样比喻的“譬如黑暗里两条船相应擦过,一个在船上瞥见对面船舱的灯光里正是自己梦寐不忘的脸,没来得及叫唤,彼此间距远了,这一刹那的接近,反见得窥隔的渺茫。”这种清晰而又模糊,确切而又不可琢磨的,属于人心里的感觉中的“模糊地带”,极为容易被忽略掉,或是只是感觉到却难以用词语接近,处于“潜意识”的感觉。
通过这种“诗代散文”的叙述放大,得到清晰而又独特表达——这当属于《围城》中正真具有“审美”意味比喻,与那些“审丑”式比喻一起分布于《围城》比喻序列的两极。
与此同时,全文不失讽刺的点缀,脍炙人口。在此与大家分享两句:
1、不受教育的人,因为不识字,上人的当;受教育的人,因为识字,上印刷品的当。
2、不幸的是,科学家跟科学大不相同,科学家像酒,愈老愈可贵,而科学像女人,老了便不值钱了。其实还有很多的犀利语言,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读《围城》很有感觉,一遍遍的读感触更是愈发的不同。从文章中读出自己的感受,有了与作者有一点点相戚戚的感觉。当然,更令人欣喜的也只是自己内心仅有的与他人不同的见解罢了。
围城前四章的读后感篇九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这岂不悲哉?
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躁,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一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躁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围城前四章的读后感篇十
初读《围城》最大的感受就是它的用语,是以往我读过的`书不曾见过的词藻。用我女朋友的话说,就是有时代的烙印吧。
我不记得是谁说过:“你一定要读围城,而且要在你觉得差不多的时候读,如果在太年轻的时候懵懂的读了,你以为你看过了,实际上是永远的错过了,会很可惜”。
里面对人物的内心的洞察,是令人窒息的。很难说是老成还是年轻。实在太过犀利。
那种谦和不偏不倚的写作态度,会让我觉得这不像是一本小说。更像是一本人性启示录。
我现在只看了一半,我也不愿意透露更多的情节,因为这会让看这篇文章的人以为,这本书就是这样而已的错觉。
我会在看完的时候再接着写这篇文章。
围城前四章的读后感篇十一
今天看了《十月围城》我颇受感动。它体现了中华儿女的爱国的精神。
这部影片讲述了孙中山先生要来香港捐款,为了保护孙中山先生,来自四面八方的革命义士:有商人,有车夫,有小贩,有赌徒,还有乞丐……他们在香港,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就是为了保护孙中山先生,暗杀了一场行动。负责接待他的义士商人知道有一批满清政府派来的刺客暗杀,所以请了一批身怀绝技的保镖护送,最后顺利将孙中山安全送去日本。
真的,很久没有一部电影能让我流泪了,而《十月围城》,却会让我眼眶湿润,心为之跳,气为之促。每一个人都能让我感受到他的那份爱国之心。陈少白,他是一个有知识分子的人,人们都觉得他很懦弱,很胆小,但是,就是这些看似胆小的书生,才是民族的精英,他们是不可缺少的。李重光,他只是一名学生,又是李玉堂唯一的儿子,。他不顾生命危险,坚决参加暗杀活动。那些市井人物,也是必不可少的。他们都为国家做出了贡献,他们抗起了中华民族的大灾大难,他们才是民族的脊梁!
爱国,意义很深。我们要从点点滴滴做起。作为学生,我们首先要好好学习,努力读书,长大用自己的知识来报效祖国。其次我们要在升旗仪式的时候庄重,眼睛要注视国旗,想想那些革命战士英雄。我们还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在危难时刻主动伸出援助之手;平时要主动帮助同学;反对反动派;接受的任务要努力完成,不能见到困难就退缩等等。
围城前四章的读后感篇十二
《围城》以抗战为背景,以方鸿渐为主角,展示了他留学回来后几年内,寻找工作、恋爱结婚的经历。我因久仰其大名而读,但是读完之后,感觉自己可能只理解了不到1/10。暂且先记下,看看经过生活的磨砺之后,重读会不会有更多的感悟。
可能因为自己目前尚未走入社会,所以并未遇到很多工作上的困难,对于书中相关的描写也没有很有感触。但是通过读别人的读后感,认为以下观点还是非常有理的,暂且先记下:
志大才疏、狂妄自大,多么精妙的总结!这也正是方鸿渐走向平庸的关键所在——因能力撑不起野心,故而常常感到不得志;不得志却又看不清自己的缺陷所在,故而只会发牢骚,却毫无改变现状的决心。
实际上,现实就是现实,既不冰冷也不残酷,只有当一个人的野心与ta的能力差距太大时,现实才是“残酷”的。如果这个人发现现实残酷后,自暴自弃,既不甘心调整自己的期待,也不愿意提升自己的能力,那么现实会变得更加残酷。
但不管是调整期待的人还是突破局限的人,大概都不会被我们归入“平庸”的那个类型。反而是方鸿渐这样,既看不清自己又轻易向所谓的命运缴械投降的人,才最容易变得平庸。
所以从人生的角度来看,我们要做的就是两件事,一是在不断地失败中认识到自己当前的能力,并及时调整短期内的期望;二是确定自己的长期目标或者人生追求的意义,并在遇到挫折后坚持不放弃长期目标,而是不断探索可能的路径,锻炼到达目标所需要的能力。
由于最近我经历了感情上的波折,也做出了一定的抉择,虽然目前来看我无法坚定的说出这个选择是正确还是错误,或者说就没有所谓的正确和错误,但是《围城》还是让我学到了很多。
方鸿渐和唐晓芙两个人对彼此都是有感情的,但是因为自尊或者矜持,在发生误会的时候双方都没有解释,而是等待对方迈出第一步,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一拍两散。不过也有人说,幸好是这样,唐晓芙才避开了方鸿渐。但现实中如果两个正确的人因为矜持而不解开误会,导致分开,多年以后再相遇才知道当初的真相,岂不是徒增遗憾。
而方鸿渐和孙小姐两人的恋爱和结婚后的种种变化,也让人感触良多。在暧昧时期,两人都非常倾心对方,交流充满了幸福和快乐。但是由于外界的调侃等等,他们两个被迫迅速结婚。在婚后,必然需要拜访彼此的家庭,并参加一定的家庭活动,而由于之前从未接触或者深入的了解对方家庭,所以出现了很多分歧。一方面是由于家庭固有的观念或者习惯不同,方鸿渐非常传统的父母无法接受新式思想的孙小姐,孙小姐要强的姑母也无法接受平庸的方鸿渐;另一方面是由于双方家庭都想保护自己的孩子,希望自己孩子的对象能对自己的孩子付出更多,所以会对其提出很多要求,这样“人人为己”的环境下,必然生出很多矛盾。
而且让我觉得非常无力的一点是,虽然结婚后两人依然爱对方也希望体谅对方,但是在双方父母引起的矛盾出现时,大多无法好好交流达成一致,甚至会因为自己夹在中间而产生烦躁情绪,从而赌气说出违心且伤人的话。我不知道是否所有的婚姻都会经历这样的事情,目前也无法指出如果遇见这类问题应该怎样解决或者更好的沟通。
回到该书的题目,为什么叫《围城》,我读之前以为是“事情往往外表看起来很光鲜靓丽所以想参与,但只有身在其中才知其痛苦从而想逃离”。
现在读完,却以为:
方鸿渐是你也是我,他不讨厌,可他全无用处。前人经历的种种人生困境,我们都以为自己与众不同能避开,却都在生活的重压之下投降,不可避免的陷入其中。这样随波逐流的人生便是围城。
想来只有“永远保持独立思考,永远不会轻言放弃”才是跳出围城的好方法了。
围城前四章的读后感篇十三
“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城外的要冲进去。”《围城》中似乎一直描写着两种人的心境,然而在读这些文字的时候却一直觉得还有第三种人的存在。
这“第三种”,就是身在围墙之内却毫无察觉,或是即使知晓也无丝毫动容,单纯得想要在围墙中平平淡淡了此一生的人。
细细想来,这种人大抵是最可怜的一类人吧,他们明知陷入围城却依旧是毫无反应的麻木,似乎围城是自己生命中一种无法逃离的宿命。当被厚重的墙圈禁的习惯了,也便忘记一开始在围城中的局促不安,反而开始享受这座城中的“乐趣”,将自己变成“乌托邦”的居民,在围城中开辟着自己的“小城”,虽说荒诞,却也现实。
作者钱钟书也在后记中说道“《围城》里写的全是捏造,我所记的却全是事实。”
围城,围城,城中人恨城外人,城里人惜城中城。
城里人一直保持着无思而无脑,他们或许忘记了,或着并不只是“活着”就一切顺利了,忘记了如何活着,才是第三种人骨子里的悲哀。
其实不仅仅是思想,婚姻、工作、人际,甚至整个世界都是一个大围城。在整本书中,钱钟书所刻画的人的局限性与复杂性给我的印象最为深刻,每个人穷尽此生都在不同的围墙边努力的攀爬着,直到再也爬不动为止,然而可笑的是人们往往想的懂却看不透,依旧无法克制自己去追随城内或是城外的事物,这便是人的局限与复杂。
现在的自己还是当局者迷,我无法去左右别人,但可以去选一种方式或是一座不那么局促的城,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或许应当说“很荣幸,我还有足够的精力选择一些城墙去攀爬。”
围城前四章的读后感篇十四
用了两个星期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钱钟书先生的文学水平太高了,我难以理解到大家所说的层面,不得不从网络上借鉴一些经验才能较好的理解这篇小说。
其实小说通过了方鸿渐的故事,写出了中国社会的市井百态,具有强烈的讽刺意味。
方鸿渐的爱情在我看来是个悲剧,一个本来玩世不恭的人在苏文纨和唐晓芙中选错了人,更改变了自己的一生,最终无奈的'和孙柔嘉结为夫妻,而求生路上也异常艰难。
美好的爱情是人人向往的,然而当你得到了爱情后却发现与自己想象的大不相同,但你却已经步入了围城之中,尽管你再怎么努力的挣脱束缚,却还是困在围城中。当你慢慢的在围城中居住下来后,爱情也渐渐的散去,取而代之的是温暖的亲情,但你却依旧没有离开围城,你依旧羡慕着墙外面的人,外面的人也想进入城墙里。
也许题目的选取不仅仅是把婚姻比作了围城,它更是指着生活中的形形色色的事物,我们一直在一个空间里绕圈,突然发现了更令人向往的空间,就费尽心思的进入了新的空间中,却依旧是不停的绕圈,又想去其他的空间,从一个笼子跳到另一个笼子,不停的重复,却乐此不疲。
生活中的围城太多了,婚姻、事业、家庭……它们都想一座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
《围城》不得不说是一篇极好的小说,我感觉一遍是不足以理解的,必须再读,多读,才能更好的理解小说的意义。
围城前四章的读后感篇十五
读中学的时候,就受当时思潮的影响,不太乐意课本中印象式的文章批评,以为空洞无根。如果说这种批评是旨于免于施莱尔马赫所言的`“误解”,那么这倒是地地道道的“赫尔默斯之学”。至今我也是这样看的。
但问题是,十年之后我也未能免于作一个普普通通的读者,没有能力超脱出这种批评。而且,对一篇小说作叙事学分析或原型分析或诸如此类的分析,于我又有多大意义呢?恐怕很少有普通读者愿意在小说这种消遣上花几年精力,更难接受已经“作为创作”的文学批评。那么印象式的东西也就有它的长处,有它的需求基础。毕竟,小说的目的和价值不在,首先不在理论的探求者那里,而在人们下班后没有麻将和ok厅的晚上。
这就很使我困惑。在当代,写作完全可以视作作者纯个人的事——把文学视为历史资料的时代已经逝去得太久了。但作者的个人经验与读者的个人经验未必是直接相通的,这种沟通需要对作者进行了解甚至专业一些的分析,所以,如果读者对作品仅作印象式的,也就是纯个人经验的理解则被认为是不够的。但如果读者被迫花些精力去学习现代的专业分析,以与作家拥有共同的“话语”,那么读者对作品的解读不仅成为一种负担,也是一种以他人观人的诠释——因为我们的所能获得的作者资料必是第二手的——所以对作者和作品的体认也并无多大进展。如果世上的人分为作者、批评家和读者,我们倒还没有一个原则,一种共同的信心来面对此情此境。
是不是我们只能呆在自己所据有的这一小块碎片上?在这上面,分析、论证都有些象水中萍、风中絮。于小说是这样,人生也大至如此——其实一部《围城》,最深的感触也就是这个意思吧。
围城前四章的读后感篇十六
话是妙论,当下抚掌。我说不错不错,看不出来你小子也竟有毒舌的资质了。他窃喜,当着我只是呵呵呵呵。其实所谓毒舌,一言概之,一针见血罢了。能用一个字就能把对方气得流鼻血,且听着温文尔雅与肉体恋爱毫无关联的人,远比啰里啰嗦长篇大论却抓不住半个重点的强得多。杀人不见血,剑下一点红,这才是境界了。故而说,写这般繁复的读后感,倒不比直接在书的扉页大笔一挥“某某在此留名”来得扼要。当然,话虽如此,作业还是要写的,下面就来说各个具体人物。
方鸿渐。窃以为杨绛女士在后记里透露的资料很对,他的原型约莫就是钱钟书大人。自然杨女士很狡猾地用“如果这个男孩肯说他就是赵辛楣,那么钱钟书也会说‘我就是方鸿渐’”这一语遮蔽过了。总感觉像对唐晓芙一般,作者对他,是隐含着某些偏爱和包容的。就像他本人的目光正透过这虚拟的人物含嘲带讽地窥看世界而已。连方自身诸如懦弱之类的缺点,也几乎可以看作是文人必不可少的自嘲。然而说句真话,我并不讨厌他,甚至是带着某种意义上的同情的。这倒跟批评家们的态度有所相悖。要知道这帮人一贯是根据什么中心思想啦、积极意义啦,来取决自身好恶的。在我看来,他只是个凡人,和《雷雨》里的周萍、或大名鼎鼎的张无忌一样的凡人,甚或还可算是个聪明知趣的人物。即使是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或失业后被孙柔嘉女士骂作“***”(懦夫),也是可以理解的嘛。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呢。但渐渐地,渐渐地,请你回味,这理解就让人陡地心惊:方鸿渐,何尝不是自己的写照?我们都是在这般的对他人锱铢必究、对自己选择原宥之间,浑浑噩噩地混到了现在。蓦然讥笑中就掺了某种悲凉。
再说方大主角的三位女朋友(不必说,孙小姐已经成他的妻子了)。同学都说最喜欢的莫过于唐晓芙,我也是。她灵俏,聪明,适度的表面的天真,和伶俐的口齿,最关键的是:她是方始终都没有得到的那个女人(他一度得到过苏小姐的心灵,而孙柔嘉得到了他)。而我却觉得一个细节是唐小姐尤为真实的:她明明不曾爱过方鸿渐,可当他和她分手的时候犹是恋恋不舍的。很难想象如果方鸿渐在当时回过头跟她痴缠呢?说不定就成事。呵,再聪明的女人,还是贪婪的啊。明知不是自己的茶,碰到面前也难免半推半就地小啜一口。
苏文纨也很有趣。注意,我说的是有趣,而不是可爱。大约看过了书的女人都怕像她,可实际上却又不知不觉做成了她。我有一同学,就说她和初中时语文女老师神似,听了就笑,细想那细框眼镜、那苍白肤色,那清秀但似硬头钢笔勾勒出来的轮廓,尤其是那种新潮洋派林黛玉而矫情处犹有胜之的风格,何处不是相似的。想想就差忍住了没对那位同学(她是女生)补上一句:你还是少说别人,提放着自己哪天也变成那样吧。这不是刻薄,真的。她那恨不得方鸿渐、赵辛楣,都扑在她石榴裙下(当然,苏小姐是不穿这样俗艳的裙子的)的心理,和全天下女人,何尝不是一样的呢?然而苏文纨不也是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方鸿渐被一个女人暗恋时内心既是暗爽、又故作流水无情的真实自我。大抵在恋爱一事上,不论男女内心的贪婪和表面的做作程度都是一样的。想想,可笑,可叹,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