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息公开报告(模板13篇)
报告是在特定领域或事件中对相关情况进行详尽陈述和说明的一种文字形式。如何撰写一份优秀的报告?下面是一些撰写报告的技巧和建议。以下是一些优秀报告的案例,展示了如何以简洁明了的方式呈现研究成果。
环境信息公开报告篇一
局领导班子对信息工作十分重视,给予高度重视,做出决定下达任务,其次,副局长专职亲自分管,对部门信息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召开局里信息工作会议,第一是要求大家高度重视信息工作的基础性建设,统一思想,健全制度,建立信息网络,建设高素质的信息员队伍。第二是抓好信息工作的重点,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好信息的报送工作。第三是抓好信息工作的软硬件建设。给信息工作创造好的环境。加强信息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是保证信息工作顺利展开、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基础,为此,农能局专门制订了《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对信息网络、信息队伍建设、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信息反馈的重要形式,信息工作的制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健全和落实信息工作制度,使政务信息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道路。在具体工作中要求各股室信息源定期报送信息。对突发性文件,做到了随时按要求上报。
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其中,动态信息27条,占28.8%。
县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管理局20xx年度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
县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管理局20xx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县农能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履行职能职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
(二)经费情况。全年未发生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的情况,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更新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和专业化程度不高;三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服务对象、企业及群众对该条例知晓和了解程度较低。
(二)改进措施
1.提高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加强多种形式宣传,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定期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提升专业化程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考核指标体系,激发工作人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4.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环境信息公开报告篇二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衡水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由衡水市水务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资料移交市档案局、图书馆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
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的重要举措,是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作用,加快推进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执政水平、促进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20xx年,我局全方位地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四项建设”和“两个确保”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透明政府的重大举措,增加公共管理和服务能力,促进水务工作科学发展。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体制。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并明确局办公室一名同志专门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通过健全体制,把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任务分解到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落实“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的领导体制,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责、范围、方式、程序和责任追究。编制并在网站上公布了《衡水市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对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邮箱和监督方式进行了公布,并明确了公布的形式和时限,对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方法进行了规定。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制订了《衡水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衡水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道路。
(三)媒体宣传。加强政务公开的媒体宣传工作,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加强我局的新闻宣传工作,鼓励市民通过门户网站、短信、媒体等方式关注水务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水务系统的相关活动。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领导活动、领导讲话类信息13条,占总体比例为35%;动态公开类信息18条,占总体比例为49%;其他信息6条,占总体比例16%。
我局除在市政务公开信息网发布信息外,在本局门户网站上共发布政府信息60条。其中:水务要闻信息26条,占总体比例43%;专题报道信息28条,占总体比例47%;特别报道信息4条,占总体比例7%;其他信息2条,占总体比例3%。
全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20xx年度,我局未收到因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0xx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发生相关收取及减免费用情况。
每季度按时向市档案局、图书馆移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件。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距市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和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为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
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不断变化的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局网站进行更新维护。
2、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
环境信息公开报告篇三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xx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xx]180号)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由xx区外事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部分。本年度报告在xx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xx区外事办公室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xx区外事办公室秘书处联系(地址:xx市民主路14号,邮编:530023;电话:0771-5622384)。
为有效地把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作风建设,我办不断完善本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机构,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制定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和措施,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秘书处负责,并指定秘书处专人负责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各处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促使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xx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180号),我办建立健全了《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关于保密信息工作实施意见》、《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关于信息工作管理流程》、《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流程》以及《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关于出访来访管理工作流程》等。进一步规范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制度和内部工作纪律,使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xx年,我办公开了中央有关外事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涉外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条约和公约、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双边领事条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便于公众监督和各级外事部门依法行政。公开申办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业务、因公护照及赴港澳通行证、外国人来华申请、国际会议申请、签证代办等信息。公开免费向各部门、企业发放《非洲投资指南》,开放广西外事礼品展示厅等。同时,根据我办机构职能和人员配置变动情况,及时在网站上更新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相应内容,包括自治区外事办公室领导简介、外事信息、机关工作动态等信息,确保相关信息实时常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办进一步加大对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投入,不断优化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网站的栏目设置与内容安排,按照“界面简明直观,页面展开迅速,服务稳定可靠,浏览快捷方便”的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和运行。本办的信息公开载体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xx区外事办公室网站(.);在本办服务大厅张贴流程示意图、摆放有关资料;在网上建立因公出国(境)专办员qq联系群,及时解答申办单位及个人有关出国(境)问题的咨询,提供有关资料及信息下载,定期发布有关政策、形势通知;以及其他公开的形式。
20xx年,我办举办了全区因公出国(境)审批护签专办员培训班,就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邀请外国人来华管理工作和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相关政策信息公开要求进行了培训。一年来,我办负责信息工作的相关同志还参加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举办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增强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情况。
我办不断推进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翻译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制定机关服务中心工作程序、翻译室组织译员开展社会化服务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公开透明我办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工作。20xx年,经外交部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我办还设立自治区电子护照制证中心,目前该中心各项工作正处于积极筹备中,将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运行。
20xx年,我办坚持“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宗旨,以推动与东盟的务实合作为重点,以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合作布局为中心,以增强交往实效、提升合作水平为主线,以大外事体系建设为依托,以国际友城工作为重要着力点,全面实施我区对外开放战略,通过及时公开自治区领导出访、会见外宾等重要外事活动,正面宣传我区对外开放政策,推进我区参与中国-东盟合作、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等国际区域合作进展情况等信息公开。
(二)20xx年我办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等办领导照片及简介、xx区外事办公室机构简介、xx区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能、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等政府信息。
(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我办及时主动更新了自治区政府智能通讯及数据交换平台中领导简介、机构设置等相关信息。
20xx年,我办已将所有能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年内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公开申办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业务、因公护照及赴港澳通行证、外国人来华申请、国际会议申请、签证代办等所需材料及工作流程,对外提供翻译服务工作流程,以及护照和通行证、领事认证、翻译收费项目及标准。20xx年,共办理颁发新护照3885本,港澳通行证1263本,审核审批外国人来桂630批3133人次,审核在桂举办国际会议17起,办理领事认证2523批6989本,办理因公签证2612批6889人次;代办因私签证447批591人,提供翻译服务268次478页。
本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本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与公众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更及时准确,形式更多样化,同时要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及外事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公开涉密文件和信息。我们将在相关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加强制度建设,落实责任到个人,严格信息公开内容审批制度与相关程序,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外事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更及时有效地做好全区外事工作信息与各项政策法规的宣传报导工作,促进我区外事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环境信息公开报告篇四
明年我局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加信息发布品种,丰富公开内容;利用网络平台,增强信息发布时效。
今年,xx市旅游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推进旅游政务服务建设,全面提升旅游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范围。我局信息公开的内容有:机构职能、领导分工、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xx市旅游局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文件;旅游发展规划、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旅游工作动态;旅游年度统计信息;旅游办事指南,具体包括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全市性旅游表彰奖励的有关情况;旅游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等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我局主要通过xx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旅游网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我局门户网站“汕头旅游网”,我局不断加强其建设、维护、管理工作,今年完成了网站的改版工作,进一步发挥其作用,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同时依托xx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公开旅游办事指南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方便群众办事。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全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总数404条。
一是完善汕头旅游网,通过汕头旅游网发布国家旅游业政策法规,转载国际国内旅游行业动态,发布汕头旅游信息,宣传汕头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转摘闽粤赣地区兄弟市的旅游工作资讯,介绍汕头与各兄弟市旅游交流合作情况。
二是办好汕头旅游政务微博,在新浪、腾讯网站开通“汕头旅游网”微博,即时发布汕头旅游信息,宣传旅游节庆活动,介绍旅游景区点、介绍潮汕美食、推介旅游新产品,获得了良好效果,今年粉丝超过1.2万个。
三是继续办好114旅游服务热线,114旅游服务热线咨询量每月达10万人次。四是启用“汕头旅游114”微信公众账号,继续完善“汕头旅游通”手机版和app应用,与电信公司合作开发“翼之旅”旅游项目,与移动、电信、乐游游等单位合作开展“智游”项目。
此外,我局积极通过电视、报刊、广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今年,汕头电视台、汕头日报、汕头特区晚报、汕头都市报、汕头电台以及南方日报、、香港商报等多家媒体共发布由市旅游局提供的'新闻信息100多条。
今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今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今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我局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规的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这项工作离《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为宣传力度不够大,一些群众对这项工作不够了解等。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条例》和上级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信息回复率和时效性,增加群众满意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环境信息公开报告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筑府办函〔20xx〕71号文件等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副主任亲自抓,各处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对我委的主要任务、主要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时限、超时限责任、监督投诉渠道等进行了明确。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等工作结合起来。同时,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编制贵阳市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对各处室日常的目录填报工作和申请处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在市人口计生委门户网站公布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为社会公众提供了监督投诉的便利途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提供了保障。
(二)是强化目标管理。
结合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将政府信息工作任务分解到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明确各单位和部门采集、报送、公开政府信息的方法、程序,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加大巡查监督力度。
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巡查和督导,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各项工作健康运行。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一是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进一步规范各处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重点明确在新制作或新获取信息时标注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二是制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根据行业特点和信息发布类型,对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公开时间以及发布格式等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指导、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工作。三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指标统一、项目规范、口径一致、数据准确。
20xx年,全年市人口计生委门户网站共发布375篇有关宣传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动态的文章、新闻,受理网上咨询、监督投诉、局长信箱、12319等408条,并进行了公开答复。网站内容的实时更新,群众来信的及时回复,有力的发挥了网站的桥梁作用,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20xx年,共有791篇展现贵阳市人口计生工作的报纸新闻、电视新闻发表。
加快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我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制度公开了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预算公开按规定公开并做到细化。三公经费除开支出总额和分项数额外,并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同时公开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等。我单位的“三公”经费是要求公开单位,已按规定及时公开。
紧紧围绕国家、省人口计生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需求,把握每一阶段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面向本级、上级、基层三个层面,突出抓好典型性信息、综合性信息和办事类信息的编发和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服务功能,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大量准确、及时、有价值的政府信息。根据信息类别的不同利用《中国人口网》、《贵州人口网》、《贵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市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栏以及村(居)计划生育宣传栏公布,让群众知晓,让社会了解,满足群众需求。同时,开通贵阳市人口计生委服务热线,并在贵阳晚报设置嘉宾专栏,由专人接受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申请、政策咨询和问题解答,实现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上、网下“无缝连接”,提高了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今年共受理上级转办和群众来信来访来10223件(次)。我委向社会公布本部门最新行政职权目录、依据、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等信息内容,依法公开行使行政执法职权产生的政府信息。我委下属事业单位是面向基层、面向公众服务的,要求全面推行办事公开,推进信息公开。
利用人口计生网络优势,整合各部门资源,搭建了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目前,已经初步整合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数据。同时,开办流动人口信息网站,向流动人口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开设网上咨询、投诉窗口,及时为流动人口答疑解惑,排忧解难。加强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健全信息内容保障机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抓好信息录入工作。
我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继续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加强宣传教育,依法第一时间公开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委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三是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环境信息公开报告篇六
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就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可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改善服务,从而服务于群众生产、生活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市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现敏多次强调指出,要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提升政府部门的社会形象就必须要实行政务公开,尤其是政府信息的公开。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主管、市发改局信息中心具体承办。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府办主任靳玉德同志任工作组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业务骨干为成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制定方案,强化培训,认真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3月11日长治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班结束后,我市于3月17日召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现敏出席了培训班开班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李新锋主持了培训班开班仪式并就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发改局副局长申建敏对培训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行政学校和信息中心安排专人负责讲课,通过精心准备,为全市90个单位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精辟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讲解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方法,深化了参训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了参训人员的操作水平,增强了参训人员对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三、精心编制,严格审核,抓紧编制《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精心编制了各自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各级各部门编制的指南和目录,工作组一一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尤其是在涉密方面,工作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逐条进行了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目前,我市基本完成了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四、网上公开,试点先行,抓紧全面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和载体。
结合我市正在建设的电子政务,一是充分发挥“中国**”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平台作用,强化支撑体系建设;二是强化政府网站群的功能,把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部门网站建设结合起来,固定栏目加特色栏目,三是积极探索网上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目前已有四家单位上网试审批,逐步扩大网上审批范围,四是深化公众参与功能,建立社情民意通道,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五是确定组织了政府办、监察局、发改局、劳动局、统计局、物价局、翟店镇等七家试点单位进行了网站建设后台管理培训。
五、建立机制,设置场所,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工作组制订了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市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办法》、《**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并在市政务大厅以及市档案馆按照要求设立了公共查阅室、信息公告栏、资料索取点。并且部门开辟公告栏或电子显示屏。
六、强化宣传,加强检查指导,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政府办会同监察局、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对政务大厅、档案馆、科技局、城建局、翟店镇等单位进行了抽查,并对存在的部门提出了整改要求;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并把《条例》全文刊登在报纸上,引导公众关注信息公开工作。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可以确保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我市的顺利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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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息公开报告篇七
我乡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的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尤其是财政资金使用方面,政府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民生资金使用情况做到及时公开。
二、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上级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做到及时快读的向群众公开及解读,例如新出台的计划生育二胎政策,及时向群众解读哪些符合二胎政策的人群可以再生第二胎,还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危房改造、低保等。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xxxx年x月x日至今,垂岗楼乡政府尚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
四、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情况等
1、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垂岗乡政府子网站平台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
3、基础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场所设置在垂岗乡党政办,并成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做到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环保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乡虽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实施时间短,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完全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处理程序还不够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乡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充实公开内容,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建设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工作。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要求,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制度,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制定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奖惩办法,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垂岗乡政府网”更新改版,逐步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上级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事任免、领导讲话、民主资金使用、社会维稳等信息,更加突出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办事等方面的功能。
(三)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在继续做好垂岗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开途径,加大新闻媒体、政务大厅窗口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四)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环境信息公开报告篇八
自查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1、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情况。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内容和要求,并明确了本机关、单位信息发布、留言评论等保密审查的领导、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2、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各环节保密制度落实情况。配齐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人员,并进行岗位培训,专业人员熟悉本岗位保密责任、相关知识技能,并认真履行职责;在制作发放拟公开的文件信息资料时,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公开时间;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拟公开事项,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事项,上报有关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对于决定公开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严格履行解密程序,并确保解密手续完整;未经解密的文件、密码电报等,包括摘要、标题、发文号,禁止在无密的单位使用;经解密并决定公开的,已隐去发文格式和发文号;对违规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和不宜公开信息的直接责任人员、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人员进行及时查处并依法规追究责任;对不宜公开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数据化过程中采取相关保密措施;完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手续、登记和记录。
3、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情况。所有用于存储、处理拟公开文件信息资料的涉密网络、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防护措施均符合保密要求;未在用于存储、处理拟公开文件资料的涉密计算机与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未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处理拟公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
4、机关、单位网站管理情况。定期组织开展网站保密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泄密隐患,已建立检查记录档案;网站管理人员按规定履行岗位保密职责;网站信息发布登记记录清晰并保存完整。
5、社会网站监管情况。各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社会网站无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涉密信息的情况;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均履行保密义务;社会网站已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机制。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县一直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为切实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主任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负责各项工作的联系协调。根据人员职务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对领导组成员进行调整,确保领导组织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有关部门专人实施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狠抓落实,加大宣传。一是狠抓工作落实。在印发《通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过程中相关单位的各自职责、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和“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由各政务公开成员单位制作、更新;对属于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相关单位说明具体理由,由信息发布经办人审核,报审查领导审批;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的原则,根据依申请公开内容,经单位负责人审核,视具体情况发布。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维护稳定、政法、信访、民族宗教、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等涉密信息进行严格控制。组织经办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增强各单位领导,特别是经办人员的保密意识。充分利用县广播电视台、政务网站等媒体以及参与保密法法制宣传展览等形式,多渠道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涉密人员和保密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机关干部的保密意识,提高了业务能力。
(三)严格检查,认真整改。积极开展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例行监督检查,要求各单位定期开展信息安全工作自查,并及时将自查情况上报县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经常对各单位信息安全保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并报整改结果。对于从后台系统登录上传,并在县政务网站发布的文件资料,原则上由各上报单位自行审查,县信息中心进行再次把关,确保门户网站所发布信息不涉密。截止目前,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上未发现涉密信息。
在本次检查中,虽未发现涉密的公开信息,但也存在个别单位信息发布人对涉密信息的认识不够清晰、保密意识仍不够强;少数单位对信息公开审核不够规范等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下一步,我们将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一是继续加大保密工作的宣教力度。以宣传教育为主导,强化各单位、各有关责任人的保密意识。每年组织一至两次专题培训,着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程序,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等方面知识的教育。进一步深化相关经办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基本内容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的理解和把握,进而增强他们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面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继续完善保密工作的制度保障。针对信息发布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对上网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健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促进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严格禁止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要求各有关单位健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对是否涉密不明确的事项,报请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涉及业务工作,征求业务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拟公开事项,应多方征求意见、统筹协调;对密码电报、标有秘级的文件等属于国家秘密且尚未解密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得公开。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相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三是继续加强保密工作的督促检查。为了确保保密审查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保密审查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隐患,堵塞管理漏洞,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各单位发布信息情况、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涉密网络的建设和使用情况以及涉密计算机、涉密网络采取管理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要求县保密局加强对其进行强化指导,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
环境信息公开报告篇九
根据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屯政办秘〔20xx〕33号)文件要求,我局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未发现泄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现将自查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始终坚持把保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内容,纳入本部门工作整体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成立了保密领导小组,带头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自觉执行和遵守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对年度内单位保密工作及时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并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并确定由纪检室具体负责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屯溪区财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对保密职责、保密范围、保密措施做出具体规定,将制定的制度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个人,从制度上保证保密工作务实高效。二是有重点地开展对保密干部、涉密人员、和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教育,将学习《保密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的重要学习内容,按要求上报总结材料,定期组织保密兼职人员开展保密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保密业务管理和业务指导能力信息公开保密自查报告信息公开保密自查报告。三是坚持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保密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不断强化保密意识。
。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今后我们要不断加强宣传力度,增强信息公开的保密意识,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堵塞可能发生的泄密事件,消除隐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进行;在工作方式上,要创新信息公开保密机制,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和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制度,依靠制度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
环境信息公开报告篇十
根据闽政办函[20xx-]130号和龙政办[20xx]130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截止11月30日,全局通过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发布政府公开信息22条。其中,规划计划类文件数8条,其他政府信息数14条,充分保障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收悉权。
(二)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已按要求报送。
(三)加强信息解读工作:20xx年以来,我局先后发布了月度数据10条,有效地提高公众对相关数据的知情权。
(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20xx年度,我局由综合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的保留、取消、下放等清理、梳理、汇总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市各级审改办相关权利清单及统计系统涉及的相关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保留了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的公共服务项目。通过对我局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管理效率的要求进行了整合,绘制审批运行流程图。行政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执法公开力度,重点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确行政处罚的主体、依据、范围、内容、程序、方式等,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申诉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顺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一是公开行政处罚职权项目及权力运行图,明确行政处罚的主体及运行程序。二是规范自由裁量权。 细化统计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标准,明确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原则、适用条件和具体幅度,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三是积极推动行政处罚结果公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告知处罚结果,公开处罚结果信息,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等内容。
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由市审计局统一执行公开,我局未独立开展此项工作。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照《xx市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报送市财政局后,由市财政局统一公开采购信息。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提供了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方便了群众办事,做到了严格依法管理,强化了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严格遵守了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做到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要求,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取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内容单一,发布信息量较少;从事信息工作人员一直缺乏,难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1、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
环境信息公开报告篇十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考评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现将我局20xx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措施,明确职责。配备了1名兼职人员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为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四项制度相关内容,要求对辖区内该公开的内容提供相关材料并发布到××县旅游局政府信息公众网站,使广大群众知晓,方便群众办事。
我局信息公开目录分为八类,依据类别进行公开内容。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认真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条例正式施行后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违规违纪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
(一)编制、公布和更新了《××县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县旅游局信息公开目录》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二)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及时准确的发布。
(三)20xx年度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有旅游简报等。
(四)我局政府信息的内部保密审查20xx年未出现违规违纪责等情况。
(五)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具体情况为:利用××县旅游局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利用信息公告栏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xx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把关,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实效性进行全面审核,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
20xx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xx年我局未出现现场咨询、96128电话查询、网络查询等情况。
20xx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等情况。
20xx年我局未出现过政府信息收费和减免等情况。
20xx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维护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局信息公开小组加强了规范,对社会公开信息领域有了进一步拓展,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水平等。我局将继续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在尺度上难以把握,需进一步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规定。改进措施:
(一)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必须长期开展与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建立责任制,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此项工作。
(二)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尽快研究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明确信息公开内容,指导各单位按照规定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环境信息公开报告篇十二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监察审计处、局办公室和政策法规处等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组织编制了《自治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自治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办法》和《广西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办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定“三级审查”的保密审查流转程序。
(三)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并对本局相关人员进行二次培训,加强我局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
(一)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一是通过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报送系统报送单位简介、法规标准、专项规划、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工作动态、静态信息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6个大类17个小类应予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40多条,发布在广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二是通过自治区政府智能通讯及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布了单位简介、主要领导信息、办事指南法规标准、专项规划、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年度报告。三是抓好局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作用,及时公开公众最关心的信息,及时更新发布内容。
(二)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按照要求,20__年我局共召开14场新闻发布会,内容涉及老百姓最关心的天气资讯等相关信息。
(三)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降低政府信息公开投入成本,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通过行政办公大楼电子触摸屏发布本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天气资讯等信息。
(四)编制并公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主动及时向自治区档案馆、自治区图书馆和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我局相关政府信息,方便群众及时查阅我局政府信息。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南、受理流程、申请表等已在广西区气象局的门户网站公开。
(二)我局已按要求在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了依申请公开接待窗口。
(三)我局已按自治区物价局公布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收费标准开展工作。
20__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要求。
20__年,我局尚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与《条例》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意识尚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公开内容更新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我局将在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的工作中,一是不断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对主动公开的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要及时如实地进行公开。二是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调整充实广西气象局门户网站的内容和栏目,整合信息资源,拓展网上服务功能,扩大信息发布量和实效性;三是完善制度建设,落实公开监管。结合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应工作制度,重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制度。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公开成果。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努力打造透明型、服务型政府部门。
环境信息公开报告篇十三
第一条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
第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部门的行政经费预算。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第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的环境信息及政府部门环境监管信息,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依法可以不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时,应当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
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一)被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为重点监控企业的;。
(三)三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有必要列入的情形。
第九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重点排污单位还应当公开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第十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或者当地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同时可以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一)公告或者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
(二)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三)信息公开服务、监督热线电话;。
(五)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方式。
第十一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后九十日内公开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环境信息;环境信息有新生成或者发生变更情形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当自环境信息生成或者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参照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开其环境信息。
第十三条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自愿公开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社会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权对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宣传和引导公众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重点排污单位未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重点排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责令公开,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
(一)不公开或者不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内容公开环境信息的;。
(二)不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的;。
(三)不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时限公开环境信息的;。
(四)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