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审报告(热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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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审报告篇一
南宁市江南区明阳电灌管理站位于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新桥村80号,是一个中型提水灌溉工程单位,核定人员编制19名,实有在编在岗职工10人,聘用1人,离退休职工24人。为独立核算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编制泵站运行计划,落实监测管理维护责任,确保泵站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抓好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支干渠整修,增加水利蓄水、提水能力;提供农业灌溉用水、人饮生活用水;负责泵站其他开发工程。内设机构:办公室、供水生产室、财务室。全部纳入20xx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一)项目概况。
(1)立项依据:党工委、管委会明确规定或批示同意安排的项目。
(2)项目任务:本项目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泵站运行费12.00万元,用于单位开展日常办公、生产业务开支,确保泵站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抓好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支干渠整修,增加水利蓄水、提水能力;确保农业灌溉用水、人饮生活用水安全等,促进水利事业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通过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及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确保为保护水利事业发展提高社会效益。
(2)通过单位会议讨论决定,制定好20xx年全年工作计划,要求全站职工,各个岗位根据工作实际,有时俱进,按时完成泵站日常维修养护,抓好防汛、抗旱、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支干渠整修等工作。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了解20xx年度本单位泵站运行费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为预算绩效管理和年度预算提供依据。进一步强化部门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控制成本,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本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方案及制度,对项目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遵循相关性、可比性、重要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客观公正的原则,语句各类工程配置标准,围绕绩效目标,从项目的.申请、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目标结果比较法、公众评价法等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1、前期准备。下发通知,单位自评。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制定绩效评价方案。
2、组织实施。整理项目相关资料,细化项目绩效目标,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查阅财务会计资料,座谈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到项目现场实地核查。
3分析评价。分析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效益,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最后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绩效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价,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综合评价情况。
本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整理、综合分析项目相关信息,并通过核实项目绩效产出数量、时效和成本,实地察看了项目完成质量及效果情况,对绩效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相关资料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就初步结果和评价报告与相关方面进行沟通核实,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二)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用途和目的,健全了资金管理制度,款项支付规范,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执行年初预算资金计划,账务核实及时规范,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转,促进了项目建设全面完成,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一)项目投入情况。
根据党工委、管委会明确规定或批示同意安排的项目,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泵站运行费12.00万元,用于单位开展日常办公、生产业务开支,确保泵站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确保农业灌溉用水、人饮生活用水安全等,促进水利事业发展。
(二)项目过程情况。
本单位在项目的管理和资金使用上,根据相关规定及制度,严格按照各项资金使用用途安排该项资金的支出使用,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有关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和财政下达资金的使用范围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严格落实各项资金的申拨、使用审批手续,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产出情况。
根据20xx年度预算批复项目预算12.00万元,本单位在编在岗职工10人,聘用1人,按照年初计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每月按进度对公用、泵站运行费项目开展日常办公、生产业务活动,确保泵站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抓好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支干渠整修,增加水利蓄水、提水能力;确保农业灌溉用水、人饮生活用水安全等,促进水利事业发展。
(四)项目效果情况。
本单位20xx年度按照各项相关规定及制度,按照年初预算安排认真完成各项业务活动,确保泵站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确保农业灌溉用水、人饮生活用水安全等。本部门项目的完成,加强了农田水利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及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在社会、经济、生态等方面由显著效益。
(一)可推广的经验及做法。
做好前期规划设计、立项申报、项目储备等前期工作;完善内控建设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和范围;加强新政策规定等业务学习,准确地根据年度内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细化预算目标,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分析,掌握进度,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单位部门的技术力量薄弱,业务管理能力严重不足,缺乏统一规划和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指导,工程标准较低,工作质量不高,后续管理及维修养护有待加强;水利基础不强,项目资金有限,投入力度仍需要加大。
1、加快水管体制改革步伐,逐步建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确定工程维修养护的补助标准,建立和健全资金监管体系,加强对维修养护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体系和监督检查。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
绩效评审报告篇二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2〕2号)精神,受衡阳县财政局委托,湖南天翼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组织人员成立绩效评价组,对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实施的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先基础后完善、先功能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作为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未来社区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努力把老旧小区打造成居住舒适、生活便利、整洁有序、环境优美、邻里和睦守望相助的美丽家园,让人民住的更舒适,生活更幸福。
2、项目管理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主管单位为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是衡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人民防空办公室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为衡阳县住房保障中心,为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人居生态环境建设和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二)绩效评价项目内容及范围
1、绩效评价项目内容
(1)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政策情况。包括设立项目资金的政策依据是否充分、绩效目标是否设置准确、科学;政策实施的环境和条件是否发生了变化;是否出现了适用范围相似或相近的政策、可否归并或整合。
(2)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内部是否实现了统一管理。
(3)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按计划使用资金,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覆盖率,有无资金缺口或结余,有无超比例拨付行为,有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
(4)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情况。根据现场评价取得的资料,围绕绩效目标,通过横向比较、纵向分析、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性、公平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实施效果的可持续性进行评价,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反映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水平和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政策性建议。
2、项目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的对象: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根据项目合同,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楼道改造、消防通道改造、道路提质改造、小区停车位规划给排水设施改造、电力线路、照明设施改造、燃气设施等。
(2)项目范围: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投入后的运行情况、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绩效情况。
(三)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包含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目标中,总体绩效目标为完成52、6076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老旧住宅4,645户,改造221栋,改造小区79个。
(一)绩效评价目的
1、通过对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绩效评价,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2、促使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并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
作为第三方机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绩效相关、公开透明的原则,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补充的方法,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结合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听取情况介绍、收集和核实相关材料、检查财务会计账簿及凭证、综合分析等一系列工作程序,在全面了解单位项目的情况的基础上,形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论。
(三)绩效评价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6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
《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蒸政办发〔20xx〕20号)
《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2〕2号)
衡阳县住建局编报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所涉及的项目审批文件、项目实施计划等相关资料。
(四)评价指标的设置及划分标准
1、评价指标。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参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文中《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进行设置。(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2、评价等级。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依据湘财绩〔20xx〕7号相关规定,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其分别为: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
(五)绩效评价方法
1、评价方式。本次评价工作包括案卷研究、资料收集、座谈交流、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等绩效评价工作方法。主要采取全面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勘查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调查问卷与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
2、评价方法。为了保证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评价小组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时,主要采用的方法如下: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
(2)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六)评价工作流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评价实施和形成报告三个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衡阳县财政局与湖南天翼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组建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组。收集本次绩效评价相关资料,2022年5月26日赴衡阳县住建局调研,了解项目预算资金及使用情况,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评价实施阶段。2022年8月9日,评价组前往衡阳县住建局,开展实地调查,通过听取情况介绍、现场访谈、查证复核、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项目支出情况;并对现场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初步分析。
3、形成报告阶段。2022年8月,评价组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经事务所内部质量审核后,形成评价报告初稿,提交县住建局和县财政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对初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一)项目资金筹措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补助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合计2,281万元。
(二)项目资金分配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际分配2,281万元。
衡阳县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317号)、《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72号)、《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213号)获得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资金2,2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由省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至衡阳县财政局。
截止2022年7月县财政局的指标单金额为1,570万元,县住建局根据指标单共支付建设项目资金1,252万元,配套资金140万元,剩余178万元指标县财政局未支付。
评价组随机抽查了咸水、保安、江口三个片区进行实地走访核查。从抽查情况看,实地核查与改造内容一致。但也发现,咸水村片老旧小区项目尚未完工。
20xx年老旧小区项目,共改造79个小区,改造面积52、6076万平方米,惠及221栋4,645户居民,对老旧小区进行楼道改造、消防通道改造、道路提质改造、小区停车位规划给排水设施改造、电力线路、照明设施改造、燃气设施等改造,解决了多年的损毁失修,配套功能严重滞后等问题,老旧小区改造从设计、施工方面提升绿化水平,有助于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通过基础设施再完善,设施功能再提升,安全管理再加强,较好的改善了居住环境,提高了所在小区的房屋价值,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改造后群众满意度较高,使群众深切感受到政府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所带来的红利和关怀,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舒心美好的家园。
根据《衡阳县住建局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附件1),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益三个维度对指标体系中各个指标进行分析说明。
(一)决策情况分析(满分15分,得分13分)
1、项目立项决策(满分6分,得分6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符合《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20xx—2035)》发展规划,且有相关的文件依据,立项依据充分,贴合老旧小区改造需要。
(2)决策程序规范性(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主管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做到了按照《湖南省20xx年度重点民生实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和《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来进行项目决策,经过可行性研究并通过了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制定了单个项目的实施方案,完成了每个项目的初步设计,并于项目开工前,对项目现状进行了入户调查,确定了财评评审投资上限值。项目决策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满分5分,得分5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2分,得分2分)
项目设有绩效目标且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并与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指标值清晰、可衡量且年度任务数与计划数对应。
3、资金分配(满分4分,得分2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满分2分,得分0分)
项目未进行预算编制。
(2)资金分配合理性(满分2分,得分2分)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79个项目分为8个包分别由对应的施工单位进行实施,资金根据对应工程量进行分配,资金分配额度相对公平合理,与实际相适应。
(二)过程情况分析(满分25分,得分17分)
1、资金管理(满分15分,得分8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4分,得分0分)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317号)、《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72号)、《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213号)获得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资金2,2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由省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至衡阳县财政局。财政局对住建局实际支出情况进行指标支付,截止2022年7月份,指标金额为1,57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8、82%。
(2)预算执行率(满分4分,得分1分)
截止2022年7月份,衡阳县住建局指标数为1,570万元,支出数为1,39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8、66 %。
(3)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7分,得分7分)
从抽查项目看,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全部用于小区改造。
2、组织实施(满分6分,得分6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2分,得分2分)
20xx年6月16日,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蒸政办发〔20xx〕20号),该办法对工作目标、改造范围、改造内容、改造计划申报等进行了解释。
项目单位制定了《衡阳县安居工程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衡阳县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2)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4分,得分4分)
项目单位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较好。
3、绩效信息(满分4分,得分3分)
(1)信息报送(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单位按质报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相关信息包括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预算绩效信息。
(2)公开公示(满分1分,得分0分)
项目单位未按时按质将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信息公开公示。
(三)项目产出和效益分析(满分60分,得分57分)
1、项目产出(满分30分,得分30分)
(1)实际完成率(满分12分,得分12分)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拆分为8个项目,其中7个项目于2022年3月份完工验收,衡阳县咸水村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未完工,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
(2)完成及时率(满分10分,得分10分)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为8个项目进行实施,其中2个项目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1月份,5个项目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2月份,1个项目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12月份。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因春节期间和疫情原因,目前已完成工的7个项目均在2022年3月份完成验收。
(3)质量达标率(满分8分,得分8分)
已完成项目经县住建局验收合格。
2、项目效益(满分30分,得分27分)
(1)经济效益(满分6分,得分5分)
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整体提升了小区内建筑物的居住价值和商业价值,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项目实施期间将需要大量的建筑、物流、建材、咨询设计等服务,提供了当地乃至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机会,有利于居民获取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收入,也实质上带动区域价值上升。通过外部环境和基础设施改造,拉动居民改善家居条件,有利于拓展内需、促进消费。
(2)社会效益(满分8分,得分7分)
对居民、社会、政府、投资企业都将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直接社会效益是居住环境的改善,提高小区居民的生产、生活质量。通过对小区改造,改善了小区的居住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了小区的公共服务均衡性,并且有利于节约资源消耗和构建和谐社会,增强城市文化,提升城市形象。
(3)可持续影响(满分6分,得分5分)
老旧小区改造通过改造小区房屋屋面、外立面,同时改造小区内管道及线路,楼梯口墙面清除墙面广告重新粉刷,楼梯扶手重新刷漆等,为居民日常生活提供了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环境,并充分尊重居民的生活习惯、行为特点以及环境心理的需求,从居民的行为习惯来规划合适的空间环境,为项目区以及整个衡阳县的居民提供了一个亲切舒适的休闲、交往、居住的场所。老旧小区改造后可充分利用其建筑使用功能以使其在可用年限内最大程度发挥作用,符合新时代可持续发展要求,顺应时代趋势。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10分,得分10分)
满意度方面,共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发放30份问卷调查,总满意度99、99%。满意度高,达到了预期效果。
通过书面评价环节与现场评价环节,综合县住建局提供的佐证材料和现场核查结果,对照《衡阳县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衡阳县住建局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体良好,综合评价得分为87分。其中,投入13分,过程17分,产出及效果57分。
按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规定,综合评定等级为“良”。
(一)款项结算不及时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317号)、《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72号)、《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213号)获得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资金2,2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由省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至衡阳县财政局。财政局对住建局实际支出情况进行指标支付,截止2022年7月份,指标金额为1,57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8、82%。
(二)绩效管理待加强
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绩效信息未能及时进行公开公示。
(三)可研报告投资估算与实际投入金额差额较大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八个项目投资估算为6,425、68万元,实际投入金额为2,281、00万元,投资估算与实际投入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对老旧小区改造内容进行了调整,导致投资金额也进行了调整。
(一)加强资金管理
加强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及时跟进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二)加强绩效管理
衡阳县住建局要进一步筑牢绩效理念,切实把预算绩效管理贯穿部门全部资金,对标补缺,相关绩效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公示。
(三)严谨项目投资估算
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做好工程投资估算工作。严谨细致的前期调研工作是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提,可研报告要科学严谨。投资估算要贴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绩效评审报告篇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文件精神,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委托广东中大管理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xx年5月至8月组织绩效评价小组,对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环卫一体化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为落实全市对于环卫工作的相关部署,进一步提升环卫作业一体化管理水平,根据《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xx〕10号)等文件精神,宝安区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政府环卫工作,创新环卫行业管理模式,率先在全市推进环卫一体化工作。项目实施单位为区城管局,资金使用单位为新桥、沙井、新安、福永和福海街道办。截至20xx年底,各街道实际支付35602.94万元。
评价小组根据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与效益四个维度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分,综合评价结果80.79分,绩效级别评价结论为“良”,具体情况见下表:
(一)环卫作业标准提高,环卫指数排名有所提升
实施ppp模式以后,环卫作业标准和作业质量有所提升。根据生态文明考核关于抑制道路扬尘的工作要求,在投入车辆和设备的基础上,增加了冲洗、洒水作业车数量,实行“机械作业+人工作业+巡回检查”24小时保洁模式。同时严格按道路等级、车道数量规范各道路作业任务量,增加市政道路冲洗、洒水作业频次,环卫作业更加精细化,作业质量更高。
20xx年-20xx年上半年宝安区环境卫生指数排名逐年上升1名。从各街道来看,实施ppp后比之前的环境卫生指数排名有一定程度的提升。5个街道的环境卫生指数综合排名由实施ppp前的49.49名提升至实施后的41.07名。随着项目的持续运营,项目范围内的5个街道的环境卫生指数综合排名41.07名,高于其他未纳入环卫一体化项目的街道。
(二)引入优质社会资本,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项目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将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和绿化管养等环卫工作整合为一个项目交予中标的社会资本,由政府代表方与社会资本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及移交,政府方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一期和二期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均为全国行业内领先的环卫龙头企业,在环卫作业的综合实力、管理理念、专业技术等方面更具优势。
项目招标由一个街道多个标段变为两到三个街道为一个标段,改变过去传统的管理方法、作业模式。原各街道范围内标段过多、规模较小,各小标段相互独立,服务质量参差不齐。20xx年实施环卫一体化后,以ppp模式整合各街道的小散标段,由两家项目公司对区域内的环卫服务作业进行统一管理,明确责任主体,避免多头管理,防止作业界面推诿现象,降低政府监督管理的难度,减少接近合同期的企业履约缺位和服务质量明显波动的风险。
(三)作业设备投入增加,环卫作业机械程度提高
一是增加了环卫作业车辆及设备的投入。一期项目购置环卫作业车辆827辆,各类设备17157件,购置智能终端1544台,总投资28289.02万元。二期项目购置环卫作业车辆874辆、各类设备5788件,总投资35859.75万元。小型化、智能化和机械化设备投入,提高了环卫作业的机械化和精细化程度。与传统燃油环卫车相比,项目公司投入的纯电动环卫作业车辆更加符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要求。
二是增加了项目建设和运营内容,一期项目在沙井和新桥街道范围内建成三个环卫停车场,用于环卫车辆的充电、停放及管理。增加了城中村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及前段收运的运营服务。将分类收集、分类清运纳入环卫一体化,开展分类投放点“撤并改”,打造城中村沿街店铺餐厨垃圾上门回收、商业街其他垃圾定时回收的收运模式。
(四)建设智慧环卫平台,强化项目监督考核机制
建立统一的环卫信息化管理系统,强化环卫作业过程和质量的监督管理。智慧环卫平台集成了清扫保洁全覆盖精细化管理子系统、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全过程监管子系统和环卫质量监管考评子系统等9大模块。项目通过引入智慧环卫平台,将gps与人员、车辆一一匹配,实时监控环卫作业车辆轨迹及作业状态、环卫作业人员的定位及作业状况,发现违规操作,平台及时发出预警通知。
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体系,强化环卫一体化项目的监督管理。区城管局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文件,包括《新桥和沙井街道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监管考核办法(试行)》、《新桥和沙井街道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等,详细地规定了绩效考核流程和考核内容。各街道办每月对项目公司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服务费支付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激励项目公司提高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一)作业质量稳定性不足,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环境卫生指数排名有待提高。在全市74个街道中,5个街道环境卫生指数综合排名由实施ppp模式前的49.49名提升至实施后的41.07名,尚处于中等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另外,除沙井和福海街道外,新安街道近两年环境卫生指数月平均排名有下降趋势。新桥街道和福永街道20xx年6月-12月平均排名相比20xx年6月-12月下降也比较明显。
二是环卫作业质量有一定波动。从20xx年各街道环境卫生指数及全市排名来看,除福永街道自6月份开始逐渐上升,其余4个街道各月份的环境卫生指数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波动,并且各街道各月份的环境卫生指数全市排名也波动明显。
三是部分街道和服务内容考核扣分较多。现场作业质量每月均有相应的考核扣分情况,其中新桥和新安街道扣分较多。各项作业服务均有不同程度的扣分情况,其中道路清扫保洁扣分最多。扣分点主要是道路散落垃圾、杂物、泥土和沙石,有乱张贴、乱涂写和乱刻画,垃圾满溢等。
(二)项目的建设进度滞后,配置计划未执行到位
一是硬件设施配置进度及建设未达到计划要求。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自进场之日起1年为项目建设及设备配置期,社会资本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停车场建设、智慧环卫平台建设以及完成项目所需车辆、设备和人员的配置工作,并完成验收。但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车辆设备验收、环卫停车场和智慧环卫平台建设等工作滞后于ppp合同约定。
二是项目投资未完全按照配置计划进行。根据《关于请求审定新安、福永和福海街道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初始投资配置计划的函》,二期项目公司于20xx年8月制定了3个街道的初始投资配置计划,然而经区城管局和街道办组织验收,项目公司阶段性的实际投资金额并未完全按照提交的计划进行。而且二期项目公司未提交详细的优化作业方案,包括项目人员与车辆设备配备计划,各项业务人员与设备配备说明、作业标准等内容。
三是环卫作业人员配置不足。根据《沙井街道环卫一体化项目环卫作业人员和车辆设备优化配置方案(截至20xx年11月30日业务)》,截至20xx年9月30日和11月30日已接管业务,计划配置作业人员20xx人和20xx人,但是10月和11月实际投入作业人员1978人、1980人,12月投入作业人员20xx人,均未满足配置计划要求,二期项目各月份实际投入的作业人数也未满足配置计划。
(三)个别事项与合同不符,履约行为规范性不足
一是未按照要求配置作业人员。根据《ppp项目合同》,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应确保环卫人员始终符合女性年龄18-55岁、男性年龄18-60岁的要求,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经了解,项目公司有45%左右的员工未缴纳社保,反映项目公司配置的作业人员超过年龄要求,且未按照规定为应缴纳社保的全体员工缴纳社保。
二是二期项目环卫作业人员基础工资未达到合同要求。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运营期内,社会资本直接聘用的或作为用工单位管理的环卫工人基本工资不应低于当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0%。虽然环卫作业人员整体工资水平较实施ppp模式前有所提升,但二期项目公司环卫作业人员的基础工资未达到上述合同要求。
三是项目公司作业管理规范性有待提高。评价小组实地调研发现,垃圾转运站管理不够规范。垃圾转运站的作业台账的日期提前填写,垃圾转运登记表交接双方签名处未见负责人签名,内控管理存在不足,容易引发垃圾流通环节的风险。
(四)年中预算调整比较大,未能及时支付服务费
一期和二期ppp项目从20xx年3月和6月开始试运营,而各街道办申请20xx年项目预算是基于原合同的中标总价,实施ppp模式后街道支出比原来预算(原合同)有所增加,年中申请追加预算指标,预算调整较大。另外,通常情况下,每个月的服务费应在下月进行支付,但是实际各街道均有部分月份的服务费未能在下月及时支付。
(五)绩效指标设置不全面,不利于项目绩效考核
宝安区环卫一体化项目绩效目标表中针对项目年度目标设置了一般性数字化案件处理、新能源车利用率、深圳市环境卫生指数测评居民满意度指数等绩效指标。但指标设置与项目的.产出和效益关联不够明确,未就项目全部建设和运营内容及履约情况设置绩效指标,不利于客观全面地对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进行考核,进而掌握项目的预期效果。
(一)强化按绩效付费的作用,提升项目整体效益水平
加强项目合同履约考核,强化按效付费作用。区城管局和各街道办需强化运营期考核,严格执行监管考核办法,对项目公司的资金、设备、作业人员投入等履约情况进行有效的考核。同时强化现场作业质量的考核,按照现场作业质量考核扣分标准,落实考核工作。服务费支付与项目合同执行、现场作业质量、环境卫生指数等考核结果挂钩,根据考评得分扣减相应的服务费,促进项目公司提升履约质量。
建议区城管局联合各街道后续重点关注项目的成本效益,确定环境卫生指数排名目标,敦促项目公司稳定提升作业质量,降低服务质量的波动;各参与主体要深入分析环境卫生指数扣分点及原因,关注实施ppp模式后排名提升不明显的街道以及因项目公司履约不到位而导致的扣分等;强化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就各项监督考核工作反映出来的问题,区城管局应敦促项目公司落实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
项目公司要规范作业流程,稳定提升作业质量。依托环卫作业机械化、车辆管理智能化、保障维修专业化等,合理规划“人机结合”的机械化作业模式,制定详细的优化作业方案。落实环卫作业管理各项规定,对特殊时段和城中村等难点地段的环境卫生重点保洁,强化道路保洁等作业质量。同时要高度重视环境卫生指数及日常考核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落实整改措施。
(二)加强项目事前事中规划,严格执行优化作业方案
建议区城管局后续项目立项时,对涉及工程等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合理规划。在制定方案时应与住建和国土等部门沟通,对项目的建设需求、建设地点以及环境影响有一定事前的规划和评估,减少项目建设的滞后或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项目公司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编写项目建设计划书,明确项目施工、完工、竣工验收等时间节点。项目设备配置、施工后,区城管局应及时对项目工程、设备采购等工作进行验收,对设备的更新维护重置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测。
就项目投资而言,项目公司需及时制定相关作业方案、配置计划和投资计划。并在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优化相关的作业配置。根据作业方案,合理确定车辆、设备、人员配置计划。再根据配置计划,及时更新投资计划。作业方案、配置计划和投资计划经街道办和区城管局审定后要严格实施。
就环卫作业人员配置而言,项目公司需严格按照审定的配置方案等投入环卫作业人员。在配备的作业人员数量不足以保质保量的完成作业任务时,应按实际需求无条件增加作业人员配置,合理安排人工清扫的作业人员,进而保障环卫作业质量。
(三)严格履行合同相关规定,规范服务供给的全过程
项目公司需强化内部控制,严格履行合同各项约定。公司管理层和一线管理人员(保洁主管、班长、车队长)应提高内部控制意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提供各项运营服务,规范项目管理,包括按照合同规定的年龄要求配备作业人员,优化人员结构、为全体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社保,按标准发放基本工资,保障员工权益、加强台账等环卫作业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进一步规范履约行为,提高履约质量。
(四)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按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建议改变以往在清扫保洁经费、垃圾清运经费和道路绿化管养经费三个项目列支环卫一体化项目服务费,调整为设置统一的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经费,以便清晰掌握环卫一体化项目年度预算和支出情况。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综合考虑现有ppp项目合同的付费规定,年度内即将接管的业务、预算执行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在此基础上,按照在下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的通常做法,及时支付项目公司的服务费。
(五)合理设置绩效评价指标,提高绩效自评工作质量
在绩效评价时,科学设置环卫一体化项目绩效指标,全面反映预期投入、产出和效果,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质量,并将绩效目标作为判断项目绩效的重要依据。区城管局作为实施机构应在绩效目标申报和绩效自评时从项目建设和运营内容完成情况、环境卫生指数,以及项目公司的人员、设备和资金投入、项目公司管理等方面设置绩效指标和相应的目标值,以便全面反映项目绩效。
绩效评审报告篇四
文件编号:
评审目的:评审目的:评价公司按gb/t19001-idtiso9001:2008标准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参加人员:评审参加人员: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各部门主管及审核员评审内容:评审内容:a)公司内部审核结果(包括“审核报告”中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结果和效果);b)顾客反馈,包括顾客满意度测量,服务情况,顾客的建议或意见等;c)产品符合性和过程能力或业绩(包括方法和效果);d)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及其效果(包括内审、日常监视和测量中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e)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f)质量方针的适宜性、目标实施控制的有效性;g)改进的建议h)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各部门评审准备工作要求:各部门评审准备工作要求:a)管理者代表:内部审核结果,目标实施及完成情况,体系建立和运行的整体情况等;b)物流部:合格供方确认及物资供应状况、顾客满意测量结果统计和分析,市场信息(包括顾客的意见),及服务信息等;c)人力资源及财务部:岗位职能的确认,人力资源配置及培训需求的实施情况,特殊岗位人员的能力满足情况等信息;d)生产制造部: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包括数量和质量),生产能力、设施设备充分适宜性,产品过程控制包括不合格品控制的'有效性等信息;e)质量部:体系文件的框架、适宜性评价,文件控制有效性,品质控制、质量数据分析、客服情况及体系运行中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情况;f)研发部:产品实现的策划、新品设计开发的过程控制的信息;注:各部门负责人对上述内容,包括对质量方针和目标,公司体系得改进建议,均以书面形式提供。计划的评审时间:计划的评审时间:编制:年3月30日日期:批准:日期:
绩效评审报告篇五
三馆广场北部全部实行免费开放,积极举办各类公益性文艺汇演和活动,群众文化活动精彩纷呈,成为传播社会正能量、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实阵地。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保财教〔20xx〕14号下达20xx年市级三馆文化广场绿化维护管理经费13.96万元,由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实施。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三馆文化广场管理项目资金财政授权支付。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设立专账核算专项资金,严格资金支出界限,对专项资金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对广场的管理,发放管理人员,清洁卫生、绿化美化、秩序维护等不断加强管理,服务到位,环境整洁优美,每天都吸引不少游客到广场参观、休闲,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维护三馆广场的正常秩序,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项目已完成。
进一步巩固提升三馆广场的正常秩序,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在政府的网站公开本部门预算绩效信息,接受监督。下一步,以绩效自评结果为指引,进一步推动保山旅游发展。
(一)绩效自评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尚不健全。虽然我局制定和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管理办法,但还不够完善,还不能适应绩效评价工作的需要。绩效评价工作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核心智库之一,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二)绩效自评工作的建议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绩效评价方式,提升绩效评价质量和水平。
绩效评审报告篇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供水、污水、城市排水、供热、燃气、道路、桥梁、城市照明、全部运行管理职责)、公用事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供水、污水、城市排水、供热、燃气、道路、桥梁、城市照明、全部运行管理职责)、公用事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
(一)总体结论
1.强化市容管理,助力创城迎检。今年以来,围绕不同阶段市容的重点工作,采取集中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措施,对重点区域存在的流动摊贩、烧烤摊点、骑路市场等市容“顽疾”,持续开展整治。共整治29条背街小巷,出动执法队员3万人次,执法车辆4500余台次,清理违章占道、乱堆乱放2.4万余处,清理无证无照流动摊点2.2万余个,规范非机动车占道停放1万余起,辖区市容环境面貌得到了明显改观。
2.做好行政服务审批工作。20xx年共计受理门头店招审批材料504份;对辖区内申请占用区管道路进行施工的个人、单位进行审核,发放道路占用施工许可证,共受理申请62次,发放城市道路占用施工许可证61张。
3.认真做好拆违工作。按照省市“两治三改”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有效的防控拆违机制,发现新生建筑,及时制止,要求乡镇街道对辖区内违法建筑逐一排查,掌握违法建筑业主信息和违建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强拆预案,20xx年共拆除违建约1561.9平方米,其中乡镇1314平方米,市区247.9平方米。
4.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区推进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工作,将朝阳街道设为垃圾分类工作示范片区,目前观澜瑞公馆、新日化小区已实施定时定点投放,为819户居民提供生活垃圾分类四分类运行管理服务。督导员按时在岗在位,做好分类投放引导。
5.有条不紊,数字化管理工作有序进行。20xx年,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共派遣35574条案件,其中视频采集案件378件,媒体曝光案件3件,事件类30560件,主要涉及绿地脏乱、道路不洁、非法小广告、乱堆物堆料等,部件类5014件,主要涉及雨水井盖、行道树、垃圾箱等。
(二)自评结果
经自评,文明创建、创城、违建拆除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9分,自评结果为“优”。
文明创建、创城、违建拆除费用项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各项指标评分情况分析如下:
(一)产出指标(满分50分,实得50分)
1.数量指标(满分13分,实得13分)。
2.质量指标(满分13分,实得13分)。
3.时效指标(满分12分,实得12分)。
4.成本指标(满分12分,实得12分),年度设定的成本指标为50万元;实际完成情况20xx年该项目成本为47.9万元。
(二)效益指标(满分30分,实得30分)
1.经济效益(不涉及)
2.社会效益(满分10分,实得10分)
3.生态效益(满分10分,实得10分)
4.可持续影响(满分10分,实得10分)
(三)满意度指标(满分10分,实得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0%,得分10分
通过自评发现,文明创建、创城、违建拆除费用项目专项经费项目实施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绩效意识不足。自评单位的绩效意识不强,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对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认识,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二是绩效自评目标不够规范。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定的合理性不够。
三是项目资金的'管理不够完善。预算执行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设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财务严格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禹会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禹会区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禹财绩〔20xx〕3号)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后)
绩效评审报告篇七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8.84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完善住宅小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有利于为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和便利的出行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按照现行城市发展规划部署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均需配套道路、排水、给水、燃气、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均规定,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项目主体工程临潼路位于“带钢厂地块”项目西侧,是该项目的配套主要道路。“带钢厂地块”是位于天津市南开区的住宅小区,于20xx年8月开始建设,20xx年10月竣工,建设有7栋住宅楼及物业管理用房、变电站等配套公共建筑。为完善“带钢厂地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居民出行和给水、燃气、排水等生活服务配套需求,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xx年申请设立了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
2.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是实施临潼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燃气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8项工程。
3.项目组织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是项目主管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天津市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是项目实施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审核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及年度预算,向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拨付项目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方向,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质量、进度等。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具体负责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验收、结算等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批复资金1777.15万元,由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分批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资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审核后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并拨付至安居工程发展中心。20xx年-20xx年,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为143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到位及时率为100%。截至20xx年9月30日,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合同总额为1493.74万元,实际支付1210.53万元(按合同支付1210万元,印花税0.43万元,电费0.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4.12%。
(二)项目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等8项工程,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临潼路进行了现场评价。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得分88.84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决策15分,过程17.98分,产出35.06分,效益21.8分,项目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填写不够规范扣1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较明确,财政资金足额及时到位,项目产出数量、质量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成本节约情况较好,实现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等社会效益,但项目在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决策方面,立项程序不够规范,预算测算数据不符合客观需求;过程方面,资金支出不够规范,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项目实施进度滞后。
(一)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1)新建道路长度。根据《道路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道路施工设计图》完成了252.12m临潼路的建设工作。
(2)新建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根据《排水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排水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新建1条雨水管道、2条污水管道的工作。
(3)新建给水工程。根据《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给水管道工程总体验收报告》,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给水施工图设计》新建了1条dn300给水管道。
(4)新建中水工程。根据《中水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排水施工图设计》新建了1条dn300中水管道。
(5)新建燃气工程。根据《燃气管道带气置换任务单》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新建了1条dn300燃气中压管道。
(6)新建路灯工程。根据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完成了新立15米灯杆4基、12米灯杆13基路灯工作。
(7)新建绿化工程。根据《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绿化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每间隔5米种植1棵胸径10cm白蜡树的工作,共种植74棵。
(8)新建交通设施工程。根据《“两类设施”验收告知书》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了临潼路标志标线工作、安装电子警察工程、安装信号灯交通设施工作。
2.产出质量
竣工验收合格率。截至20xx年9月30日,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交通设施工程7项完成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均为合格。
3.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20xx年中批复项目预算1777.15万元,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合同总额为1493.74万元,成本节约率为15.95%。
4.产出时效
(1)工程完工及时率。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合同和对应工程验收报告等资料,发现仅路灯工程1项按照合同规定总工期按时完工,其余7项实际完工时间均长于合同规定总工期,具体情况见表2。
(2)竣工验收完成及时率。截至20xx年9月30日,除路灯工程仍未开展验收工作,其余7项全部完成验收工作,完成及时率93.9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情况
(1)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临潼路为“带钢厂地块”的配套道路工程,是城市次干线道路,行驶车辆可直接由临潼路右转青年路进入红旗路主干线路,起到交通分流作用;同时根据《项目建议书》预测每小时通行能力达到1968pcu,而周边小区(芳庭雅苑、雅美里小区)共有1597户居民,预估1600辆车,临潼路通行能力能够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为附近居民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
(2)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根据现场调研及满意度调查,临潼路排水管道、给水管道、中水管道、燃气管道等配套管线建成后,完善了“带钢厂地块”基础设施,有效地满足了居民基本生活需求,提升了居民生活便利性。
2.服务对象满意度
附近居民满意度。本次现场调研共发放问卷40份,回收有效问卷共40份。根据问卷情况,40%附近居民表示对临潼路及配套管线总体建设非常满意,55%表示比较满意,5%认为建设一般,附近居民对项目实施总体满意度达到95%。
(一)项目未开展可行性研究,进度风险管控不足
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未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和墙子河西路界外污水管道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津住建计审〔20xx〕89号)内容开展可行性研究,未就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因素进行预判、调研核实和分析,进而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并合理安排工期,导致其中7项工程实际工期均长于合同规定总工期(详见表2)。
(二)项目未编制投资预算,以概算代预算,计划资金投入额度与实际投入存在一定差异
按照工程类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要编制投资预算,但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并未开展此项工作,导致工程建设费合同额与批复总概算存在126.18万元的差异。同时,由于未编制投资预算,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未能进一步核定工程建设辅助工作,导致概算中批复的路灯切改、交通设施迁改、拆除绿化、迁移树木等工程,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无需开展而未发生支出,计划资金投入额度与实际投入存在72.61万元差异。
(三)项目资金支出不够规范
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其中12个合同资金支出与合同规定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不一致,具体表现为:一是资金支出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方式进行支付。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规定,结算前主体工程完工后的资金支付额度为“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金额45%”,而实际支付合同金额的60%。二是资金支出时间与合同规定时限不一致。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合同预付款未按照合同规定的“预付款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资金到位后15日支付”履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xx年8月拨付资金,而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于20xx年10月支付至委托单位。三是用款申请表计算错误。交通设施工程合同规定“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60%”,应支付至97.97万元,但用款申请表申请支付至95.31万元。
(四)个别制度执行不规范
项目个别环节未能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验收管理方面,给水工程验收单缺少施工单位签字及盖章,验收管理规范性有待提升。结算审核方面,一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未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规定费率进行结算,项目批复总概算1777.15万元,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中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建设管理费应为31.66万元,但实际结算金额35.54万元。二是燃气工程未按照规定开展结算审核工作,《工程建设合同结算管理规定》要求“合同发生调整的实质性内容(金额、约定内容等),需要在结算协议中列明并以新的结算金额与供应商签订结算单及结算协议”,燃气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中增加工程清单外工作量,但仅在结算报告中列明实际工程量(包括工程清单内、外工作量),未重新签订结算单及结算协议。
(五)项目验收、结算审核进度滞后
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等8项内容,于20xx年7月3日开始施工,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个别工程验收、结算审核工作仍未完成。其中路灯工程于20xx年12月18日建设完成,截至20xx年9月30日验收工作仍未开展,验收工作滞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绿化工程4项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工程已于20xx年11月24日完成验收工作,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仍未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一)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为后续有效实施奠定基础
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设前对建设必要性、经济合理性、建设条件可行性进行的科学论证,是项目投资决策重要依据,能为后期项目实施提供科学指导。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根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立项相关政策文件,结合项目现状、申报材料,深入调研、分析各子项实际需求、市场价格,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实施计划、实施影响因素进行充分研究,以便于编制具体、明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项目后期实施提供有效指导。
(二)规范工程项目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
工程类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包括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交付使用阶段。决策阶段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施工阶段主要包括采购及施工;交付使用阶段主要包括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按照设计阶段流程做好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项目既定的施工图纸,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核定资金投入额度、合理编制项目投资预算,避免实际费用需求与计划资金需求差距较大,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资金支付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方式、时限等条款进行合同进度款支付,并严格落实《票据报销管理办法及财务报销程序》中规定的审批流程要求和对应经办人员责任,维护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充分发挥制度本身对工作管理的约束和指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四)严格执行现有制度,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针对已有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工程建设合同结算管理规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等工程管理制度,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执行其中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率及计算方式、验收管理、合同结算管理等细则,规范项目过程管理工作,提升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和全过程管理水平。
(五)强化项目过程管控力度,提升项目实施的有效性
一是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加大自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核查、巡查,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及时整改,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和工程审计工作,按进度支付工程款。二是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督导工作,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保证项目执行进度与合同约定工期的一致性。
(六)组织培训、学习,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项目存在可行性研究缺失、未编制投资预算、资金支出不够规范、验收及结算审核进度滞后等问题,集中反映出项目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薄弱、经验积累不足。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结合中央及我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文件精神,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学习,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深化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将其融入到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具体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绩效评审报告篇八
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的通知》(川民发〔20xx〕151号)要求,我局会同财政局对照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对我市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进行了严格认真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建设情况。一是建立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眉市民发〔20xx〕47号),制定了低收入工作措施,明确低收入工作任务。二是在全省率先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对各区县所有操作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12月底前完成数据录入。三是组织区县摸排低保保障标准2倍以下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低收入人口55437人,其中纳入动态监测31863人,纳入救助保障范围7251人。
(二)改革完善救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牵头部门作用,制定《眉山市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建立了以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为主,与医疗、廉租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制度相衔接配套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对经其他各种救助措施后,仍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根据其困难需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针对性的综合救助。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一是加强制度有效衔接。联合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眉市民发〔20xx〕47号),通过“单人保”、“脱贫不脱保”、“低保渐退”、“收入扣减”等措施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实现低保兜底目标,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家庭人均年收入稳定高于扶贫标准。二是提高农村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我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450元/月,农村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到590元/月,保障标准位居全省第二。“单人保”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保障标准的50%;对特别困难的低保对象,按不超过保障标准的10%提高补助水平;经各类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对象,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救助。三是开展兜底保障回头看。下发《眉山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各区县民政部门、扶贫部门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对已排查出的全市1722户4133名脱贫不稳定户、794户1911名边缘易致贫户、94户272人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重点监测,建立台账,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落实情况。
1.全面落实救助政策。一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组织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学习《规程》,熟练运用新政策。印发《眉山市民政局关于加强社会救助基层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道街),进一步简化、规范工作流程。二是全面落实特困政策。通过走访摸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均有监护照料人,并签订了照料协议,按50元/月、80元/月、100元/月标准发放护理补贴万元;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全部安排入住供养机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2%。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特困对象19180人,新增特困对象15人,累计支出供养金14168万元。三是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积极开展“先行救助”,乡镇(街道)根据救助对象急难情形,简化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公示等环节,直接予以救助,并在急难情况缓解后,按程序补办手续。推行分级审批,20xx元以下的由乡镇(街道)直接审批报县民政备案,20xx元以上的由县民政局审批,对于重大生活困难或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特殊困难对象,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救助。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救助24092人次,累计支出2166万元。四是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符合条件的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严格落实审批、退出制度,按时足额打卡发放,全年共发放资金405.27万元。五是巩固深化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成果。以市政府名义与民政厅联合举办四川省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暨“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启动仪式。通过“6.19开放日”系列活动及“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巩固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成效,推动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新格局,今年以来街面临时遇困及流浪乞讨人员1829人次。提升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投入资金398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10万元)对市救助管理站和仁寿县救助管理机构进行能力提升改造。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60万元新建眉山市救助站青神县分站,年底完成施工建设。
2.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制定了《“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实施方案》,全市民政系统286名党员干部全员走访和困难家庭情况全面摸排“两个全覆盖”。开展“一对一”帮扶实践活动,党员、干部以个人身份直接联系帮扶对象,帮扶人和帮扶对象均采取实名制,明晰责任,落实具体工作,确保帮扶对象、帮扶目标、帮扶责任落实到人。全市社会救助相关成员单位、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出动3668人次,走访慰问困难群众6594人,其中生活困难的党员、老党员1111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752人,通过走访发现并纳入救助范围的有3466人。
(五)资金保障与执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20xx年市级配套646万元,区县配套12254万元。资金拨付情况。我市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分配采取因素分配法,按照救助对象人数、补助标准、县财政努力程度等因素分配救助资金,在收到救助资金文件后的30日内及时下拨到区县。资金结余情况。我市20xx年累计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43392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资金28302万元已全部用于困难群众,市县配套15090万元兜底,各区县专户无资金结余。
(六)能力建设。
1.信息化应用情况。我市各区县全部使用“天府救助通”开展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的申请、审核、确认工作,并实时更新系统相关数据信息,与财务部门对接统计台账,确保上报、发放数据统一。困难群众补助项目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项目,每月运用信息系统生成资金发放台账并推送到“一卡通”发放平台进行发放。
2.核对业务开展情况。我市已建立眉山核对分中心,区县民政部门运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开展数据校验工作,并定期与人社、工商、车管、住建等部门比对信息。今年以来,完成省低收入认定中心委托核查重庆籍申请对象4人的核查工作,与成都市开展异地申请核查5人次。
3.政府购买服务、基层服务能力提升情况。印发《眉山市民政局关于加强社会救助基层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全面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稳妥推进社会救助审核权下放工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在村(社区)配备社会救助信息员,开展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工作。第三方机构复审入户调查7919户,新申请对象入户调查1725户,主动救助120户。指导青神县开展社会救助审核权下放工作,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办事处),破解县级民政部门与乡镇(街道)两级审核确认时间过长、精准识别困难对象难的问题,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工作时效,提升了服务效率。
4.协调机制发挥情况。市、(县)区均建立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全市各区县通过部门联动协调解决急难个案6个。
(七)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印发《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要点及治理台账。持续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组织区县开展对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重点查看各项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开展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成员进行了逐一排查,同时对已备案的人员开展了一次复查或信息比对,填写低保备案表34份。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回头看”,重点对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家庭、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及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进行逐户排查,对排查中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集中整治低保金管理发放不规范问题。对20xx年以来低保金发放台账进行梳理排查,发现发放账户与低保对象姓名不一致、向同一账户频繁支付或大额支付等存疑信息,开展复核纠正;全面梳理农村低保资金拨付各环节运行情况,堵塞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漏洞;社会救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实现闭环运行,确保数据当月生成、资金当月发放。集中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认真梳理各类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事项,联合相关部门对尚未办理或处置不到位的`,建立了工作台账,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对账销号,处置率达到100%,确保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八)问题整改情况。我市20xx年绩效评价情况中“工作效果”存在问题。今年以来,我市加强政策宣传,市民政局举办专题培训,下发了宣传提纲,指导各地做好宣传普及工作,并在眉山民政微信公众号对社会救助政策进行解读,使社会救助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九)救助水平。我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630元/月、450元/月,城乡特困供养标准分别为820元/月、590元/月,调整后的标准位居全省前列。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分别达到城市335元/月、农村270元/月。特困人员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有自理能力50元/月、半失能80元/月、失能100元/月。临时生活救助标准分为支出型救助和急难型救助,支出型救助标准按照低保保障标准的1-6倍实施一次性救助,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1万元,对于重大生活困难或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特殊困难,临时救助标准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分类分档设定,适当提高救助额度。急难型救助标准根据救助对象困难情形,及时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临时救助,对于因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根据具体情形分类分档设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00的临时救助金。
落实定期复核制度,根据低保对象人员结构和家庭经济状况,分季度、半年、一年对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成员人数、进入社保、死亡等情况进行定期复核,及时办理低保金增、减或停发手续。有效防止了“人情保”、“关系保”、“漏保”、“错保”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低保工作更加阳光公开、及时。
(十一)政策知晓率。一是坚持长期公示制度,由县(区)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低保、特困对象享受救助情况,在公示栏、政府的网站等进行长期公示,有增减变化的应及时更新信息,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市民政局多次召开专题培训会,指导各地做好宣传普及工作,并在眉山民政微信公众号推出社会救助政策50问,使社会救助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级民政部门重点对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救助进行了宣传,社会公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达到100%。
(十二)社会满意率。我局针对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执行力度、实施程序执行是否到位、基层群众对政策及其执行结果是否满意等,调查走访了县区的部分居民和救助对象,其中:走访城乡低保户对象60户(城市低保户30户,农村低保户30户);走访群众40户(城市20户,农村20户),政策总体满意度达100%,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违纪事件。
(一)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立足社会救助工作基层经办能力薄弱、困难群众期盼值高,救助群体数量大、范围广的实际情况,我局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积极引导第三方组织参与入户调查,对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送医陪护、社会融入、心理疏导等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在村(社区)均配备社会救助信息员,开展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工作。同时逐步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指导青神县开展社会救助审核权下放工作,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办事处),进一步简化程序。
(二)建立低收入人口监测平台。率先在全省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予以救助。截至目前,摸排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刚性支出较大等低收入人口55437人,其中纳入动态监测31593人,纳入救助保障范围7012人。
(三)提升助管理机构能力。投入资金398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10万元)对市救助管理站和仁寿县救助管理机构进行能力提升改造。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60万元新建眉山市救助站青神县分站,年底完成施工建设。
20xx年我市未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社会心里底线的事件,无领导批示要求查处的重大事件,无重大负面舆情事件。
20xx年眉山市全面超额完成困难群众救助目标任务,对照《20xx年度市(州)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自评打分110分。
绩效评审报告篇九
xxx:
根据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开展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xx]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xx]7号)部署要求,20xx年、20xx年累计追缴金额18480元。
按人社厅文件《关于开展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专项清理巡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xx]73号)要求,我单位再次进行细致排查后情况汇报如下:
自20xx年按人社厅相关文件整改后我中心不存在违规发放绩效评估奖金、挪用资金超发绩效工资、超范围发放未休年假补贴、绩效工资项目发放不合理、未按实际聘用的岗位发放绩效工资和基本工资等问题,情况属实。
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绩效评审报告篇十
目前,由于过分追求升学率,造成课堂教学活动与学生日常生活之间的距离变得越来越远。学生通过加班加点,大量的机械练习、背诵等,掌握的是死的知识,至于知识是如何产生的,怎么运用,都不得而知。“上课记笔记,考试背笔记,考后全忘记”是这种现象的描述。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课堂教学与日常生活相脱离是重要原因之一。生物学科在中考中所占分值不高,学生及家长在思想上都不够重视,教学受到了一定影响。如何提高生物教学水平,是生物教师所面临的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生活化教学也是新课程改革倡导的理念之一。生物教师作为实施新课程的主体,应巧妙自然地把抽象的课本知识与学生丰富的生活经验有机地联系起来,变枯燥为生动。从而改变学生的学习、思维方式,释放创新潜能。开展生物生活化教学拓宽了课堂的空间规模、教材的知识广度,让学生将课本知识应用于生产、生活实践。力图改变学习方式,让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收集和处理科学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课题就是针对当前的教育形势提出来的。研究如何在新课程理念下调整教学模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问题,为在教学改革的新形式下提高初中生物教学水平进行有益的探讨。我们认为该研究课题是体现社会需求的、符合教学规律的,也是非常有现实意义的课题,它的研究必将使学生获得最大的收益。可以说,这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课题。
二、实验的理论基础与依据
(一)建构主义理论
该理论对发展和完善我国的课程和教学理论、指导和促进我国的课堂教学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建构主义教学理论的灵魂就是认为:人的知识不是被动地接受的,而是通过自己的经验主动地建构的,指出教学应当力求使学生自己进行知识的建构,而不是要求他们复制知识。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强调学生是学习活动不可替代的主体,在学习活动中,学生具有主动选择、发现、思考、探究、应答、质疑的需要与可能。生活化教学研究,就是将这一先进的理论在课堂教学中得到体现。
(二)国外教育理论
苏联当代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在《给教师的建议》中指出:“有些儿童在小学里是优秀生,而到了中年级却变成了学习差的学生。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学生不会运用概括性的知识去认识周围现实,而学生之所以不会运用,又是因为他们的概括性的概念、结论和判断不是通过研究事实和现象的途径形成的,而是死记硬背得来的。”知识的形成要从现实生活中来,学生才能在现实生活中灵活地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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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审报告篇十一
安全社区创建机构与职责 建立跨部门合作的组织机构,整合社区内各方面资源,共同开展社区安全促进工作,确保安全社区建设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1、安全社区创建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是组织开展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工作;
二是组织制定体现社区特点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目标和计划;
三是组织落实各类安全促进项目的实施;
五是组织评审社区安全绩效;
六是为持续推动安全社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和必要的人、财、物、技术等资源保障。
2、 信息交流和全员参与
社区应建立事故和伤害预防的信息交流机制和全员参与机制。
一是建立社区内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和组织间的有效协商机制和合作伙伴关系;
三是建立群众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全员参与率;
四是积极组织参与国内外安全社区网络活动和安全社区建设经验交流活动。
3、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
建立并保持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制度,开展危险源辨识、事故与伤害隐患排查等工作,为制定安全目标和计划提供依据。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内容应包括:
一是适用的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执行情况;
二是事故与伤害数据分析;
三是各类场所、环境、设施和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其风险程度;
四是各类人员的安全需求;
五是社区安全状况及发展趋势分析;
六是危险源控制措施及事故与伤害预防措施的有效性。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的结果是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基础,应定期或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评审和更新。
4、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及计划
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和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的结果制定安全目标,包括不同层次、不同项目的工作目标以及事故与伤害控制目标,并根据目标要求制定事故与伤害预防计划。计划应:
一是覆盖不同的性别、年龄、职业和环境状况;
二是针对社区内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或公众关注的安全问题;
三是能够长期、持续、有效地实施。
5、安全促进项目
为了实现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及计划,社区应组织实施多种形式的安全促进项目。
(1) 安全促进项目的重点应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和弱势群体,并考虑下列内容:
公共场所安全; 体育运动安全; 涉水安全; 社会治安; 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
(2) 安全促进项目的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
一是实施该项目的目的、对象、形式及方法;
二是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三是项目所需资源的配置和实施的`时间进度表;
四是项目实施的预期效果与验证方法及标准。
6、 宣传教育与培训
社区应有安全教育培训设施,经常开展宣传教育与培训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宣传教育与培训活动应针对不同层次人群的安全意识与能力要求制定相应的方案,以提高社区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与伤害的能力。
宣传教育与培训方案应:
a)与事故和伤害预防的目标及计划内容一致;
b)充分利用社会和社区资源;
c)立足全员宣传和培训,突出对事故与伤害预防知识的培训和对重点人群的专门培训;
d)考虑不同层次人群的职责、能力、文化程度以及安全需求;
e)采取适宜的方式,并规定预期效果及检验方法。
7、 应急预案和响应
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和紧急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程序,落实预防措施和具体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减少或消除事故、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做到:
a)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保障涉险人员安全;
b)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响应措施;
c)组织现场及周围相关人员疏散;
d)组织现场急救和医疗救援。
8、 监测与监督
制定不同层次和不同形式的安全监测与监督方法,监测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及计划的实现情况。建立社区内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行政监督,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和居民的公众监督以及媒体监督机制,形成共建社区和共管社区的氛围。安全监测与监督内容应包括:
a)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的实现情况;
b)安全促进计划与项目的实施效果;
c)重点场所、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状况;
d)高危人群与高风险环境的管理情况;
e)相关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的符合情况;
f)社区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文化素质的提高情况;
g)工作、居住和活动环境中危险有害因素的监测;
h)全员参与度及其效果;
i)事故、伤害、事件及不符合的调查。 监测与监督结果应形成文件。
9、 事故与伤害记录
建立事故与伤害记录制度,明确事故与伤害信息收集渠道,为实现持续改进提供依据。事故与伤害记录应能提供以下信息:
a)事故与伤害发生的基本情况;
b)伤害方式及部位;
c)伤害发生的原因;
d)伤害类别、严重程度等;
e)受伤害患者的医疗结果;
f)受伤害患者的医疗费用等。
记录应实事求是,具有可追溯性。
10、 安全社区创建档案
建立规范、齐全的安全社区创建档案,将创建过程的信息予以保存,包括:
a)组织机构、目标、计划等相关文件;
b)相关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的职责;
c)社区重点控制的危险源,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和弱势群体的信息;
d)安全促进项目方案;
e)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作业指导书和其他文件;
f)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的过程记录,包括:创建活动的过程、效果记录,安全检查和监测与监督的记录等。安全社区创建档案的形式包括文字(书面或电子文档)、图片和音像资料等。社区应制定安全社区创建档案的管理办法,明确使用、发放、保存和处置要求。
11、 预防与纠正措施
针对安全监测与监督、事故、伤害、事件及不符合的调查,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予以实施。对预防与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应予以跟踪,确保:
a)不符合项已经得到纠正;
b)已消除了产生不符合项的原因;
c)纠正措施的效果已达到计划要求;
d)所采取的预防措施能防止同类不符合的产生。 社区内部条件的变化(如场所、设施及设备、人群结构变化等)和外部条件的变化(如法律法规要求的变化、技术更新等)对社区安全的影响应及时进行评价,并采取适当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12、 评审与持续改进
社区应制定安全促进项目、工作过程和安全绩效评审方法,并定期进行评审,为持续不断地开展安全社区建设提供依据。评审内容应包括:
a)安全目标和计划;
b)安全促进项目及其实施过程;
c)安全社区建设效果;
d)确定应持续进行或应调整的计划和项目;
e)为新一轮安全促进计划和项目提供信息。社区应持续改进安全绩效,不断消除、降低和控制各类事故与伤害风险,促进社区内所有人员安全保障水平的提高。
1、项目安全绩效评审工作在安全社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各项目组的评估应写入项目年度计划中,项目完成后应由项目组撰写评估报告,创建办公室负责检查初评,领导小组最终审核评估。
3、绩效评估的具体实施主要包括听取项目组汇报、实地考察等。
4、每年对各项目的绩效评估不少于一次。
5、各项目组应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完善各项安全促进项目,并在下次评估中体现改良的方面。
6、各项目组的评估要及时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包括文本资料、影像资料和电子资料),做到有计划,有记录,并及时归档。
绩效评审报告篇十二
根据《关于开展预算绩效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台财[20xx]265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台江区区域面积18平方公里,其中区管下放道路72条,区管3.5米至8米宽的小街巷95条。区级领导部门都高度重视,每年安排专款,切实做好小街巷的改造和维修提升,保证经费投入。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xx年我局依托12345网上平台、市民故障报修热线、网格化管理与区环卫处现有的网格化资源共享等方式,坚持每天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重点做好周边环境已基本整治到位区域的市政道路和小街巷人行道修复提升。20xx年1-12月累计修复道路约7564平方米,修复路灯410盏,改造路灯线路1350米,疏通4601米雨水管网,道路人行道及后退线修复3736平方米。
3、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本项目20xx年资金计划500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500.00万元。当年财政核拨500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500.0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500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500.00万元。当年结余0万元。
当年预算执行率(当年预算支出数/当年预算计划数)100%,当年预算资金使用率(当年预算支出数/当年预算核拨数)100%,结余结转资金执行率(以前年度结余结转支出数/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计划数)0%,预算综合执行率(本级财政资金支出数/本级财政资金计划数)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总目标:对市政、街巷进行常态化管理。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依托12345网上平台、数字城管、市民故障报修热线以及现有的网格化资源共享等方式,并坚持定期巡查,每月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1、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通过对台江区建设局20xx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3、促使项目承担科室及项目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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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价方法
本项目主要采用比较法。在评价过程中还采用抽样调查、现场勘察等方法。问卷调查主要的调查对象为台江区居民,调查内容主要对于市政、街巷项目维护情况的知晓程度以及对市政、街巷维护项目的满意度,同时,随机抽取12345平台办理市政、街巷维护项目的满意度。对于居民的调研抽样方式采用简单随机抽样,由绩效评价小组直接发放,共发放50份问卷,回收50份问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做好事前绩效目标编制、事中绩效跟踪和事后绩效评价工作。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单位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关于开展预算绩效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台财[20xx]265号)要求,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积极开展20xx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
3、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根据业务科室提供的材料,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最后根据评价、打分的结果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本项目主要采用比较法进行绩效评价,共设置绩效评价指标5条,评价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价指标得分98分,原始自评等级为“优”。
(一)评价指标体系得分具体分析
1.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预算执行率,正向,目标为等于100%,满分20分。实际完成100%,得20分。
数量指标-编制工程预算数,正向,目标为大于等于2份,满分20分。实际完成2份,得20分。
数量指标-工程量完成率,正向向,目标为等于100%,满分20分。实际完成100%,得20分。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年度完成投资额,正向,目标为等于500万元,满分20分。实际完成500万元%,得20分。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体满意度,正向,目标为大于等于98%,满分20分。实际完成96%,根据标准,得18分。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坚持提升管理软实力。“三分建、七分管”,我们在完成好硬件建设的同时,把街巷文明公约、公共行为规范以及我们正在施行的“路街巷长制”等要素融入其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商户和群众,培养大家保护身边优美环境的行动自觉,形成良性循环。
2、坚持引导群众参与。既充分尊重群众的意见,把群众合理化建议收集起来、整治进去,同时也善于发动群众参与到小街巷整治和管理中来,邀请周边的市民群众一起来监督小街巷整治后的管理秩序。通过群众管群众、群众宣传群众,共同来维护好的、宜居的、优美的生活环境。
(二)存在问题
缺少预算绩效管理专业人才,部门从事预算管理人员从事绩效管理工作时间尚短,缺乏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经验及专业技能,只能边工作边学习,目前难以深入推进。
评价方法上要注意适当性、可操作性,加强对绩效评价实施主体的培训。
无
绩效评审报告篇十三
根据《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林规〔2020〕26号)《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浙林规〔2020〕66号)文件,贵局对我县2019年度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立即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项目单位未能及时开具发票而导致支付迟缓。截止2020年7月,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613.89万元已经全部支付完毕。
(一)关于资金分解未下达正式文件的问题。
主要原因是当时出于我局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申报书与实际浙财建〔2018〕156号、浙财建〔2019〕65号文件下达的任务和资金一致的考虑,从而忽略对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涉及的相关任务、资金进行再分解和下达。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文件下达的计划任务和绩效目标积极组织实施,强化项目资金拨付审核程序,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单位,做到专款专用。二是要求下一步对中央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涉及的相关任务、绩效目标和资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分解落实下达,明确责任主体、建设任务、资金分配、绩效目标等。
(二)部分项目未完成的问题。
1.森林公安办案补助项目:截止2020年12月15日止森林公安办案补助项目已经全部支付完成。
2.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本项目实施期限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实施面积235亩,资金规模128.09万元。任务未完成主要原因:一是今年2月份新冠肺炎疫情造成项目不能及时种植,林业种植项目均有季节性问题,不能在春季种植好,就会影响成活率;二是苗木和肥料公开招标从4月份开始,不能如期完成,肥料招标共招标三次,前后花了4个月时间,错过苗木种植最佳时间。目前完成情况:苗木和肥料已招标完成,2020年肥料已全部完工,已完成种植120亩;培训已完成两期;资金到年底完成拨付75万元。整改:一是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二是加快项目进度,力争在2021年4月份完成种植任务;三是按计划和时间节点完成技术培训任务。
3.林业贷款贴息绩效指标问题:原因分析:主要是工作人员认识上有偏差,认为林业贷款贴息按贷款合同金额计算,不是按照实际贷款额计算。整改: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按照实际贷款额计算绩效指标,把握好项目申报关,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到应报尽报,确保绩效目标按时完成。
(三)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我县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项目承担主体,国有单位的补偿资金通过县林业局账户直接拨付,村集体的补偿资金通过乡镇财政拨付,个人的补偿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我县林业局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掌握森林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防止资金截留和挪用。2020年我局专门针对20xx-2019年生态公益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工作,对2019年生态公益林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对审计、绩效评价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我局积极督促项目单位进行了整改和落实。
(四)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关于多拨付杭州千岛湖瑶记实业有限公司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851元的问题。针对该情况,我局及时与该企业取得联系并下达项目整改通知书,该企业将多领取的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851元与8月14日上缴淳安县财政局国家金库,同时我局也认真分析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审核不严等情况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要求举一反三,在今后对项目审核要从严把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一)海南鳽种群保护部分项目未完成的问题。
根据《海南鳽种群动态监测、保护遗传学及适应性进化研究与保护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至2020年12月,实施期限为4年。绩效评价认为在2019年9-12月未完成无损伤捕捉并佩戴卫星跟踪设备的工作任务。整改:截止2020年6-8月,项目组在长期跟踪调查和鸟类行为监测的基础上,经过前几年的持续观察和野外捕捉实践,经过反复实验,利用夜间在觅食地铺设网具、采用脚套的方式,已成功完成无损伤方式捕捉海南鳽健康个体进行佩戴卫星跟踪仪项目工作,共为15只海南鳽佩戴了卫星跟踪仪,其中成鸟5只,当年繁殖幼鸟10只,幼鸟均为已能自行觅食个体。所有佩戴卫星跟踪仪的海南鳽均为健康状况良好个体,目前佩戴卫星跟踪仪运行状况良好,已接收到海南鳽有关活动轨迹信息,后续保持继续观察。
(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是根据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要求,开展监测站日常监测工作,一旦发现突发野生动物异常情况,立即按程序上报,并做好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及采样送检工作。本项目实施单位为淳安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和姜家林业中心站,2019年完成野外巡护监测253次,巡护监测时间15346分钟,巡护监测里程874.17公里,巡护监测记录鸟类7472只,未发现死鸟和异常行为鸟类,监测数据上报率达到100%。造成项目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主要由于千岛湖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目前没有单独人员编制,除雇佣2名人员协助监测外,日常监测工作由姜家林业中心站技术人员完成,2019年实际支付监测劳务费0.996万元,其他支出都在姜家林业站日常公用经费列支。整改:加强项目资金归集与核算,凡涉及项目监测劳务、gps录入系统和监测直报系统维护、野外监测劳保、监测技术培训等相关费用,统一纳入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支付款项。
(三)合同审批程序不规范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问题。
绩效评价中发现姥山林场《马尾松、柏木资源调查合同》审批与签订程序倒置以及《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未在规定期限签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淳安县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及时了解并分析原因,认为评价中反映的这两个问题主要是合同管理不规范、工作不严谨引起的。整改:公司进一步规范了项目招投标程序,严格合同的审批、签订和履约行为,同时对负责种子园的副场长进行诫勉谈话,从中引起重视,举一反三,认真反省,确保今后项目实施的合法、合规。
(四)招标文件设置最低限价的问题。
许源林场林区道路硬化工程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招标文件补充说明要求“投标报价必须在456772.22元-492698.11元范围,否则为废标”。主要是根据《关于印发〈淳安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淳政办发〔2013〕125号)”中的规定,招标人预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石方等工程项目,采用现场抽签计分法。现场抽签计分法具体操作规定中明确“投标总报价应当在规定的招标优惠报价有效范围内,不在优惠报价有效范围内的投标书为废标”,文件规定《招标优惠报价有效范围表》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惠幅度7%—14%”,因此本工程按上述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了让利范围。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投标相关工作。
针对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积极落实整改,并明确下一步淳安县林业资金管理工作重点:
(一)提高认识,积极整改,落实责任。高度重视林业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严格执行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经纪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做到立行立改,同时积极分析原因,举一反三,严防再犯,同时进一步完善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制度,落实建设项目法人制度,真正做到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落实、流程清晰、管理规范。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强化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认真抓好项目规范化管理,不断推进项目建设,对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进展缓慢的,要积极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妥善解决政策性导致的不利因素;对其他原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完工滞后的,要倒排时间,加快建设进度,及时组织验收。严格按照文件下达的建设任务实施和履行相应的程序,强化建设过程的监督,严格控制建设内容变更,确需变更的,要按规定程序调整并作好实施方案的衔接。对资金拨付进度较慢的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加快报批程序,加大资金兑付力度。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申请拨付资金,加快资金的支出进度,使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三)严格标准验收,规范档案管理。对每一个项目的竣工,要及时组织精干力量,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杜绝发生“重申报、轻建设、草验收”的局面。与此同时,要求专人负责建立施工台账,对每个环节相关手续和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和管理。
(四)加强业务培训,规范会计核算。加强相关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和业务水平,确保会计核算规范完整,记账依据完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