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普查工作方案(汇总21篇)
有效的方案能够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并达成预期目标。制定方案时,要充分考虑与外部环境的协调和适应,以确保方案的可操作性。方案是解决问题或达成目标所采取的一系列行动步骤和安排,在实施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充分了解问题的背景和相关情况。为了编写较为完美的方案,我们首先需要明确问题的核心目标和关键要素。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方案范文,希望可以为大家提供借鉴和参考。
地名普查工作方案篇一
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工作,确保统一步调、统一标准、统一时点完成验收任务,4月24日,市地名普查办在区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自查核查工作会。
甘肃省地名研究中心武江民教授一行对我市第一批验收的西峰区、庆城县、合水县地名普查整改成果和第二批镇原县、华池县、环县、宁县、正宁县的组织实施、地名成果等“18+9项”内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现场查验。市县民政局分管领导、业务主办及技术服务单位人员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与地名研究中心的专家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甘肃省地名研究中心副主任、西北师范大学武江民副教授对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武教授指出,第一批验收的3县区整改质量较好,已基本达到省级验收标准。第二批验收的5县全部通过质检软件的审核,但还存在组织实施材料缺项、工作图未按规程标注、图载地名漏普、历史地名调查缺失、地名成果表填写不完善等问题。
市民政局副局长付怀情强调,地名普查验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要抢抓时间,调配人员力量,加强协调配合,对武教授提出的问题抓紧整改。在保证普查质量的.前提下,超前赶,确保顺利通过各级验收。
地名普查工作方案篇二
各村(社区):
为做好全镇地名普查工作,现将各村(社区)辖区范围内的地名目录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核实和更新。
主要工作是:
1、核实地名目录的“标准名称”是否正确?是否属于你辖区范围内?名称有误的,请在原处改正。
2、对于不存在的地名或以前使用现在不使用的地名,请直接从目录中删除或在原处更新。
3、对属于你辖区范围内的河流、桥梁、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纪念地、旅游景点、广场、事业单位、楼盘等地名,如目录中遗漏的请添加上去。
4、已申报命名的街、路名由镇社会事务办统一填报。有关要求:
地名普查是一项基础性、群众性的工作,有利于社会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具有长久性的影响。各村(社区)要认真重视,积极配合做好这项工作。
原始的地名目录主要是根据《道滘镇志》、道滘地图初步筛选出来的,难免有很多错漏的地方。可以通过组织辖区内对村史、对村地形地理、对村内建筑比较熟悉的退休干部党员或村民召开座谈会,认真梳理核查辖区内的重要地名。
地名目录修改更新后,请于11月2号前将电子版报社会事务办。
道滘镇社会事务办。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地名普查工作方案篇三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号)、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关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国地名普查组发〔20xx〕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闽政办〔20xx〕112号)、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关于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闽地名普查组发〔20xx〕1号)以及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南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南政办〔20xx〕120号)、南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南地名普查组发〔20xx〕1号)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此次地名普查工作,全镇24个行政村都在普查范围内。主要目标任务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即国家地名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加强国防建设和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等方面的基础作用。具体为:
(一)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
(二)规范地理实体名称。根据国家和省上关于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切实解决地名上存在的一地多名、地名重名,地名命名罔顾传统、刻意崇洋、虚张声势、名不符实,地名译写不准确、用字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问题。
(三)设置地名标志。根据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地名标志。
(四)开发、应用地名普查成果。利用地名普查成果,编纂出版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开发研制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
二、时间步骤。
此次地名普查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普查从20xx年7月开始,到20xx7年12月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
1、成立机构。成立以镇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临时借调办法安排2至4名工作人员,配置必要办公场所和设备。
2、制定文件。以镇政府普查领导小组名义制定下发普查实施方案;做好普查经费的预算文本。
3、动员部署。召开全镇地名普查动员部署会议,由镇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作动员讲话。11月底前,召开地名普查业务会议。
4、组织培训。安排人员参加县上组织的普查业务骨干培训。12月底前,完成普查工作人员的培训。
(二)实施阶段(20xx年1月至20xx6年12月):。
1、收集资料(20xx年1月至4月):全面搜集与地名相关的历史沿革、名称由来以及相关属性信息资料,包括图、录、典、志等,对资料进行整理、甄别、论证和审定,编写地名普查目录、绘制普查工作图、制定地名普查登记表。
2、实地踏勘(20xx年5月至12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应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实地调查地名现状,查清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
3、标准化处理(20xx6年1月至3月):根据国家和省上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按照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普查的地名进行审定和标准化处理。
4、地名标志设置(20xx6年3月至5月):依据国家有关地名标准,对应设未设的地名设置地名标志。
5、数据库建设(20xx6年6月至9月):完成地名文字和图形信息及多媒体数据录入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根据普查成果和工作图,修改矢量地图上的地名注记和变化的地物,建立县级地名和区划数据库。
6、普查成果制作(20xx6年10月至12月):填写各类普查成果表;标绘地名普查成果图;对普查成果和文件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起草地名普查工作总结;起草地名普查成果上报审批报告。
(三)验收上报阶段(20xx7年1月至6月):。
1、逐级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组织实施和普查成果两个方面。1月至3月,完成普查成果自查工作;3月至5月,做好迎接县、市级核查工作;5月至6月,准备好普查成果省级验收工作。在逐级验收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边验收边复查。
2、上报归档。普查成果验收合格后,逐级上报。完成普查文件、资料、成果等的立卷归档工作。建立普查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
(四)完善扩展阶段(20xx7年7月至12月):。
1、迎接验收。迎接国家“二普”办对“二普”成果抽查。
2、汇集成果。县、镇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编纂出版本行政区域的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
3、服务建设。利用地名普查成果,建设完善地名网站,开发研制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为政府和社会提供全面、准确、便捷的地名信息服务。
三、普查的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地名普查组织实施的责任,精心筹划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村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主动参与,特别是已有的资料、信息、数据要及时、准确提供。
(二)严格操作规程。要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和有关政策规定、技术标准开展普查工作。在普查过程中,对有关资料、数据和信息,要边普查边复核,并实施分类按责管理,确保普查成果真实可靠。对涉密资料、数据和信息必须严格保密,政府出资购买服务,承担地名普查的实体应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和保密资质。
(三)健全普查队伍。要专门抽调精干的人员负责“二普”工作,并送往上级进行“二普”工作培训或自行培训。在地名普查期间,各村要有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
(四)广泛开展宣传。各村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以及宣传栏、街路牌广告栏和多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三、普查范围。
我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范围涵盖全镇所有村居委会。有以下相关信息。
(一)居民点名称(自然村(居)住宅小区、楼盘、商住小区)。
(二)群众自治组织名称(村委会、社会居委会)。
(三)交通运输设施名称。
(四)单位名称(党政机关、民间组织、事业单位、企业)。
(五)水利、电力设施名称(池塘、水渠、堤坝、发电站)。
四、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7月15日—7月25日,组织动员,成立机构,制定方案,人员培训。
第二阶段:7月25日—8月5日,搜集资料,调查摸底,填报表格。
第三阶段:8月5日—8月25日,收集表格,登记勘测。
第四阶段:8月25日—9月15日,网上录入信息。
第五阶段:9月15日—10月15日,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相应成立普查领导小组专班,一把手负总责,专班专责,落实人员,落实时间,落实经费。
(二)切实认真负责。操作人员要走村入户,深入实地,了解实情。
(三)确保工作进度。地名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性强,各地要根据全镇统一部署,把握工作节点,按时完成任务。
(四)强化协调配合。各村(居)委会及相关单位要主动配合镇普查办,及时提供数据,交流进展情况,推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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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普查工作方案篇四
附件1:
我国古代文献典籍是中华民族创造的重要文明成果,是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一脉相承的历史见证,也是人类文明的瑰宝。为了解我国现存古籍保存保护的现状,加强对古籍的保护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6号)的规定,从2015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古籍普查登记工作,目的是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级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及民间所藏古籍情况,对登记的古籍进行详细清点和编目整理,建立中华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形成中华古籍联合目录,以便国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古籍保护工作,加强对古籍的管理。全国古籍普查是古籍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古籍抢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重要环节。这是建国以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第一次全面深入的调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工作。为做好此次古籍普查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普查范围和内容
这次全国古籍普查范围包括我国境内的国家图书馆、各公共图书馆、文博单位图书馆(藏书楼)、高等院校图书馆、科研单位图书馆、宗教单位图书馆(藏经阁)等;个人或私人收藏机构,也可以纳入普查范围。古籍普查对象为我国汉文和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其他特种文献,如甲骨、简牍、帛书、金石拓片、舆图等,暂不列入这次普查范围。
这次古籍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古籍基本信息、古籍破损信息和古籍保存状况信息等。 普查登记表由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制定。
全国古籍普查工作的执行标准主要有《古籍定级标准》(wh/t20-2015)、《古籍普查规范》(wh/t21—2015)、《古籍特藏破损定级标准》(wh/t22-2015)、《古籍修复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wh/t23-2015)、《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wh/t24-2015)等。其中汉文古籍的定级,依据《古籍定级标准》执行;少数民族文字古籍的定级标准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制定并颁布实施。
二、工作机构与任务分工
全国古籍普查工作由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统筹规划,由文化部领导实施。设立专家委员会,聘任有关专家负责珍贵古籍的定级审核和普查咨询工作。国家图书馆设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为全国普查登记中心和培训中心,负责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和培训工作,研制标准,编写教材,培训普查人员,汇总古籍普查成果,建立中华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形成中华古籍联合目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各省级古籍保护分中心,负责本地区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和培训工作,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教材培训本地区的普查人员,汇总并向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报送古籍普查报表,建立地方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形成地方古籍联合目录。
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在本系统成立古籍保护分中心,统一开展本系统的普查工作,将数据汇总后报送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也可由各古籍收藏单位分别报送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或各省级分中心。中央其他各有关部委及所属单位按统一要求开展普查工作,直接向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报送古籍普查报表。
民间收藏的古籍,可到所在地省级古籍保护分中心进行登记、定级、著录。
三、工作步骤
2015年普查的工作重点是组建古籍普查相关机构,开展普查软件平台的研发工作,开展人员培训,确定古籍普查试点单位,开始对一、二级古籍进行普查,建立中华古籍保护网和中华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等工作。到2015年7月底前,初步掌握现存一、二级古籍状况。分批次发布《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录》。从2015年8月—2015年底,开展二级以下古籍普查工作,汇总古籍普查成果,逐步形成《中华古籍联合目录》。
各地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机构,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因地制宜开展本地区的普查工作。
普查采用纸本表格或电子表格登记,也可在普查网络平台上进行登记。普查流程如下:基层收藏单位填写表格并校对后,汇总提交到省级分中心。省级分中心对基层收藏单位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校、汇总,对古籍进行定级,并制作成规范的数据格式文档,提交到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对省级分中心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和发布。专家委员会协助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对数据进行审核。
四、工作要求
这次全国古籍普查工作是我国第一次开展此类普查,对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国古籍的数量、价值、分布、保存状况等基本情况,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古籍保护工作意义重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全国古籍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要积极开展普查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各有关方面力量,使广大古籍工作者及民众理解开展古籍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各级普查机构应健全机制、配备普查人员和设备,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细则,对普查工作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严格按标准和程序开展普查登记工作,提交普查数据。普查登记工作中,各级普查机构须对下级的普查数据采取随机抽样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质量检查。
人员培训事关普查工作的质量。为保证全国古籍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和各省级分中心应尽快成立普查队伍,认真筹备、组织培训工作。应结合本地普查任务、人员素质情况、实际工作需要和面临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普查培训应注意对普查人员进行工作责任心和专业知识等的培训、教育。集中各地优秀师资力量、专家力量参与、指导培训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本地区古籍普查、修复、出版及数字化等工作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鼓励、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支持古籍保护工作。
百里杜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6号)文件精神,根据(毕署民宗发[2015]10号)通知要求,结合风景区民族古籍工作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族古籍普查的绩效成果,进一步夯实传统文化基础,进一步为繁荣发展风景区民族文化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的时间
风景区民族古籍普查工作从2015年5月开始,至2015年9月结束。
二、普查工作的任务
(一)通过普查工作摸清家底,编制出本单位的民族古籍目录,并及时将普查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应尽快摸清并上报所藏古籍的生存状况,探索在不同条件下开展古籍普查和保护工作的方法,取得有价值的推广经验后及时推广。
(二)各乡、各股室根据普查进程,及时分析普查结果,区分藏品的不同等级,对古籍实行分级保护。要针对古籍所处的保存条件、环境等提出符合当地特点的修复及保护计划。
(三)各乡的古籍修复须首先提出计划和具体方案,特别对古籍修复涉及的一、二级古籍,其修复方案和修复人员须得到地区民宗委认可。必要时一级藏品送省或地区中心修复,以免造成破坏性修复。
(四)对于古籍库房内部环境不符合藏品需求的,消防等外部环境不合格的,古籍收藏单位应及时向上逐级汇报,提出整改建议,申报改造计划,避免灾害隐患。
(五)对于库房条件过差和库房管理严重不合格的单位,根据藏品等级,必要时将寄存上级收藏单位或其他收藏条件好的单位,归属权不变,待库房的改进经专业人员认定符合藏品需要后,藏品方可归回。
三、普查工作的要求
(一)建立健全组织工作机制。各乡、各股室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要把民族古籍普查工作列入当前的重点工作。要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落实工作班子和人员,安排部署好普查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制定普查工作方案。要根据当地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因地制宜,制定出符合实际、目标明确、任务具体的试点工作方案。
(三)落实经费。对列为民族古籍保护试点工作的单位,文化部门将根据藏量、所在地方经济状况、工作进程和成果等因素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补贴仅可用于与民族古籍普查各项工作,挪用后一经查实,文化部门有权终止其资金的继续投入,并追回原投入资金,严重者将取消其普查单位资格。
(四)深入调研。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工作,摸清情况,认真研究普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并要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
(五)人员培训。凡列为古籍收藏单位,在古籍整理研究及保管、修复人才的培养要加大力度,通过在职培训和充分参与等方面提高其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以保证古籍保护计划的全面实施。
证普查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普查的引导作用。
(七)加强信息沟通。各乡要与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及时沟通工作情况,各乡之间也应经常进行交流,研究探讨工作中的问题。各乡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及时反映各乡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
(八)各乡要认真做好民族古籍普查工作,要将普查工作完成后完成总结报告,报送风景区民宗局。
百里杜鹃民宗局
2015年5月1日
地名普查工作方案篇五
xxxx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部署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去年以来,全省各地按计划完成了普查准备阶段的任务。今年,我省地名普查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目前,各级地名普查机构正按照国家“442”普查目标和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紧张有序地推进地名普查工作。今天召开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xxxx年普查工作情况,部署普查工作任务,交流县市普查工作经验,下发省地名普查管理软件,开展有关软件操作培训。今天虽然时间紧,但会议内容丰富,相信大家都有收获。下面,我讲三点看法和意见。
xxxx年是我省地名普查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普查的关键年和攻坚年,任务十分艰巨。我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各市、州、县(市、区)通力配合下,群策群力,积极作为,扎实工作,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一)找准出发点,扎实开展组织动员。
深入充分的组织动员是普查的垫脚石。在xxxx年宣传发动的基础上,xxxx年全省各市州县深入开展层层动员、层层发动,构建强有力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专业人才在普查办中的业务骨干作用,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基层干部和普查联络员的基础作用;坚持实施“分层分类、有效培训”,做到全省统筹、县为主体、延伸乡镇、覆盖村居,因人施教,注重操作、讲究实效;坚持争取支持、营造氛围、形成共识,努力争取领导支持,努力争取各部门的支持,努力争取社会共识;坚持注重地名文化的挖掘,切实将地名文化建设贯穿地名普查的全过程。坚持将标准化建设贯穿普查工作,依托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并执行了《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作业规范》、《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业务外包规定》、《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保密办法》、《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监理办法》、《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质量评价体系》、《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登记表样板模板》和《湖北省跨界自然地理实体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等九项地方性普查标准,通过武汉市江夏区、荆门市京山县普查综合试点,将普查工作流程梳理成10个阶段、70个具体环节,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有效地推动了全省普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把握切入点,紧紧依靠行政推动。
实在有力的政府支撑是普查的坚强后盾。xxxx年,全省各级地名普查机构紧紧抓住各级领导小组不放、紧紧抓住各级政府领导不放,在“做争取、搞转换”上下功夫,着力实施普查项目目标责任制,促成分管省长与市州长,市州长与县市长层层签订《普查工作目标责任状》,116份签字盖章的责任状,像“钉子”一样,把普查的责任、任务、要求牢牢地钉进各级政府的工作目标,促成了地名普查从民政工作目标到政府工作目标的转变。各市州按照目标责任制,及时互动调整工作计划,明确“442目标”,大部分市州都制定了两年完成普查工作任务的计划,45个县(市、区)计划在xxxx年完成普查工作任务,占全省的43.69%;51个县(市、区)计划在20完成普查工作任务,占全省的49.51%;7个县(市、区)计划在完成普查工作任务,占全省的6.8%。截止目前,全省共采集地名信息532068条;已有89个县(市、区)完成普查外业招标,占全省的86.4%;48个县市区完成了外业采集任务,占46.6%。
(三)抓住结合点,积极推动行政与技术融合。
恰当匹配的技术是普查的必要手段。xxxx年,全省各级地名普查机构一方面开展“借脑”工作,省普查办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各市州县也相应成立了普查咨询机构,充分发挥专家优势和专长,为地名普查决策的出谋划策。另一方面,转变观念全面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资质预审、培训考试、专家论证等程序,我省确定了34家单位地名普查业务合作单位,各县(市、区)按照省里规定,规范操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截止目前,已有23家业务合作单位在我省中标参与普查工作。第三,积极推动“两化工作(行政干部技术化、技术干部行政化)”,充分发挥行政的推动力、动员力、号召力和技术保障的准确性、科学性、精确性作用,从测绘、制图、遥感、地理、历史、文化、民俗、考古、网络、信息、宣传和行政管理等知识方面,开展全方位知识技能培训。省普查办采取请进来、走出出等办法培训自身人员20人次,先后举办13个市州、103个县(市、区)培训5场次588人次;各市州县共开展地名普查业务培训290余场次,培训各类各层级普查人员2万多人次。系统、全面、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不仅夯实了普查工作的基础,也锻炼、提高了地名管理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四)明确支撑点,打牢夯实普查保障。
全面系统的保障是普查的刚性需求。xxxx年,全省各级地名普查机构始终坚持分级保障原则,积极开展普查预算,在资金保障上确保有钱办事。一是省普查办及时协调省财政厅全额下拨中央补助资金,保障了普查的开展,专题向省领导汇报,向省政府上报请示,多次去人去函和省财政沟通,省财政已同意按照与国家资金1:0.5安排省级补贴资金。各市、州、县(市、区)也积极作为,共争取到xxxx年普查专项配套资金7895.62万元。在人员保障方面,各级普查办采取调配、借用、购买服务的形式配强、配齐了工作人员,市州普查办配备了4至5人的工作队伍,县(市、区)普查办配备5至7人的工作队伍,乡镇、街道配备了2-3名普查工作信息员。在物质保障方面,各级普查机构安排了办公用房,并购置了办公设施和普查专用设备。在技术保障方面,省市县都组建了专家咨询机构,确定了技术协作单位,制定了全省普查系列技术规范,确保普查工作有章可循。在安全保障方面,省普查办制定了项目廉洁自律公开承诺制度,全员签订了《廉政承诺责任书》,将项目招投标的资质管理明确写入《作业规范》,避免招标中出现“恶意排他”条款。同时,全省各级地名普查机构大力开展保密教育、保密培训,采取全覆盖签订《保密责任书》的方式,将保密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个人。高度重视人防、物防、技防,积极协调省保密局,将普查纳入保密项目,出台《地名普查保密管理办法》,借助专业力量开展保密检查。
(五)抓好落脚点,坚守普查质量底线。
严格有效的质量管理是普查的成败关键。xxxx年,全省各级地名普查机构面临引进合作单位既是创新也是挑战的局面,科学分析、正确判断普查形势,对于技术合作单位,管控、处理地理信息是其优势,但挖掘地名文化却不是其强项。因此,有效解决重测绘轻地名,重数据轻文化,重现状轻历史的问题,是质量管理的防控点。对此,全省各级地名普查机构把质量控制贯穿地名普查始终,促进地名文化挖掘。一是厘清职责、强化民政主体责任。明确地名文化挖掘是县级普查办的职责,指明文化挖掘的路径要依靠当地的“土专家”,省普查办在部分县市区开展地名文化建设试点,为全省地名文化建设提供示范引路;在大冶市开展“千年古县”申报工作试点,为全省地名文化传承提供鉴借经验。二是搞好样板示范。全省编辑印发11大类、108个小类、5万余字的地名登记表样板模板,对每类地名文化的挖掘、编辑、体例进行规范,力求可学、可用、可复制,各县(市、区)按照普查样板示范,规范推进普查工作。三是强化成果转化。制定了成果转化3年规划,将5大类、61项具体转化项目,分3年部署,推动撰研、出版、应用一批地名普查成果。四是全面建立质量监理体系。出台了《地名普查监理办法》和《地名普查质量评价体系》,确立了省市县三级监理组织体系、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做到全覆盖、全过程监理质量。五是处理好速度与质量的关系。始终坚持“速度服从质量”,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稳妥有效、扎实有序地开展普查。六是加强督查督办。制定出台了督查规定,全省民政系统开展重点项目督查,省普查办开展分片包干巡查,市州政府开展目标责任督查,市州普查办开展督办。已经形成以普查办督查为主线、政府督查为重点,民政重点项目督查为补充的督查体系,达到了监控实况、推动平衡、发现问题、推广经验的督查效果。
(六)打造共同点,营造普查良好氛围。
富有成效的宣传报道是普查的强大推力。xxxx年,全省各级地名普查机构按照“围绕普查搞宣传,搞好宣传促普查”的总体要求,广泛深入开展普查宣传。省地名普查办和湖北卫视、荆楚网等媒体紧密合作,对全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和全省地名普查现场推进会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宣传报道,促进了普查工作向前推进。各市、州、县(市、区)也注重加强宣传报道,利用传统媒体、网络媒介和群众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地名普查宣传,抓住了宣传发动是重点。各市州通过专题会议、电视专栏、平面媒体、宣传传单、宣传广播等形式对地名普查进行了深入发动和广泛宣传,开展了“找寻最美地名”、“地名普查宣传月”、地名普查知识竞赛活动、地名普查主题公益演出、地名普查书法大赛活动、地面普查问卷调查和现场解答等活动,为普查工作的深入推进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xxxx年,全省地名普查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和省委省政府坚强有力的领导,离不开全省各级地名普查机构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和共同努力。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地名普查办向各地参与地名普查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地名普查总体上按照国务院部署有序推进,前期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效,得到国家地名普查办领导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召开的全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交流促进视频会议上,我省作了典型发言。会议之后,我省各地快马加鞭,积极推进普查工作,省级地名普查软件开发投入使用,大部分县市相继开展地名外业信息采集,不少县市将陆续进入数据整理入库,还有部分县市正在开展成果转利用,地名普查形势喜人。同时,我们也要保持清醒头脑,按照全省普查工作计划,到年底将有96个县(市、区)完成普查工作任务,占到全省的93.2%,任务十分繁重。从全省情况看,当前普查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下列几方面:一是前期抓了一些关键性工作和环节,但实际成效不容乐观。有招标进度但实际普查进度不快,有普查进度但无普查质量,有文化挖掘但无高品位现代传媒手段的文化产品;二是进入“三期叠加”阶段。即进入“要速度要质量”叠加期、“边普查边验收”叠加期、“边挖掘边运用”叠加期;三是底气不足。对软件正确应用底气不足,对确保普查质量底气不足,对正确衔接监理、软件、合作三方底气不足。
2016年是地名普查全面铺开的第二年,是全省地名普查工作份量最重的年份,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决定了全省普查工作的成败,各级地名普查机构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完成年度普查工作任务。一是完成“442”目标任务要坚定不移。已确定今年完成任务的县市区要按要求,继续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做好自查迎检准备;已确定2016年完成任务的县市区要尽快启动各项基础工作,争取主动,确保当年任务当年完成,上年“欠收”当年补;要始终坚持质量第一,速度服从质量。二是确保普查质量要坚定不移。要填好“一张表”;用好一支“本土”队伍,特别是“土专家”;抓住一组关键的填报信息项目,即地名来历、地名含义、地名沿革和地名实体描述,最关键的是地名来历与地名含义的描述的区别。三是做好地名普查基础性工作要坚定不移。切实做好五件重要工作的落实:通过加强培训、用好“外脑”、选好“高手”,落实软件的正确应用;通过坚持省、市、县监理的质量责任体制、坚持软件、监理、合作三方标准一致贯通、坚持县级普查、合作公司联合监管,落实质量监理的惩戒措施;通过文化基础、文化凝练、文化提升,落实地名文化挖掘与建设;落实地名普查宣传;同时,通过争取上级的、做实本级的,科学编制预算,充分使用预算,合规使用资金,落实地名普查经费,把地名普查工作做好做实,确保442年度计划按时完成。具体要重点抓好9个方面的工作:1.分类指导、分类推进、因类制宜,确保年度普查任务目标。2.全面部署省级普查软件,及时审核、汇总、入库普查数据。3.制定普查成果整理标准、规范普查成果制作。4.制定检查验收标准、全面开展验收工作。5.强化地名普查监理工作。6.开展普查成果转化规范化工作,制定成果转化省级标准,部署“五个一”的成果转化规定动作,形成一批转化产品。7.修订《湖北省地名管理办法》。8.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培训力度9.创新地名服务公众方式,建立地名专题网站、探索三维地名文化短片、二维码地名标志、app地名服务客户端、地名文化微信公众号、地名网上定位查询服务。
地名普查工作方案篇六
为高质量、高效率完成xx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的选聘,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和《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员的选聘、职责和培训工作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选聘原则和条件
这次全国农业普查使用现代技术采集数据,与往年农普相比,对“两员”素质要求更高。为做好全县“两员”选聘培训和组织管理工作,选聘工作由县农普办负责,乡镇(街道)农普办具体组织实施。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应在普查员选聘前完成。
(一)“两员”的配备xx县本次普查对象涉及xx个乡镇(街道)、xx个村(居)委、xxx万农户、xxx万农业人口、xx家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量大面广,且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
按普查区配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区按村(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划分,每个普查区配备至少1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区下设置普查小区,原则上以村民小组划分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小区户数控制在100户左右,为方便组织普查工作,对规模较大或居住较分散的村民小组、自然村可适当拆分;对规模较小的村民小组、自然村可适当合并。每个普查小区配备1名普查员。各普查小区“两员”数量,由各乡镇(街道)根据普查工作量和登记难度申请调整,经县农普办同意后确定。
(二)“两员”的条件
1、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会使用电脑,经过培训后能够熟练使用移动智能终端设备(pda),采用纸介质普查入户登记的普查员要能工整、清楚地填写普查表。
2、熟悉当地情况,热心公益事业,掌握并积极宣传农业普查对“三农”发展的重要意义。
3、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能独立工作。
4、身体健康。
群众工作经验。
(三)“两员”的选聘范围
普查期间要使用移动智能终端设备(pda)登记操作,原则上,选聘“两员”以乡镇驻村干部、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青年志愿者、社区和村社干部为主,也可由从事过会计、统计或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或者文化水平较高且经过培训的其他人员担任。
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职责和任务
(一)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共同义务和职责
1、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依法独立开展普查工作,不受干涉。对违反《统计法》的人和事要据理说服并及时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2、要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和掌握农业普查知识和手持智能终端的使用,掌握农业普查前的摸底、登记、复查、抄录、快速汇总等各种工作技能。
4、要遵守保密规则,严谨、细致作好普查对象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
(二)普查指导员的具体任务
普查指导员在乡镇(街道)农普办的领导下,具体组织承担所负责普查区的宣传、单位核查和普查登记,指导和检查普查员业务工作,负责与县农普办联系和协调,在工作中遇到难以确定和处理不了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和请示。具体承担以下任务:
1、普查指导员在乡镇农普办的领导下,具体组织本普查区的各项普查活动。对各普查小区的工作要进行协调布置,统一安排。 2。制定本普查区的工作规章制度和普查员的考核制度,充分调动普查员的工作积极性。
3、组织各普查小区的农业普查宣传、摸底、登记、复查、快速汇总和普查资料封装、交接等工作。认真处理普查小区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向上级请示后再予以解决。
4、带头开展各项普查工作,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掌握普查员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困难的要予以帮助。
5、负责《行政村普查表》的填报工作。
(三)普查员的具体任务
普查引路员在普查指导员的组织领导下,具体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1、做好摸底工作。普查登记前,要认真开展清查摸底工作,整理好住户和单位摸底表。
2、在开展摸底工作的同时,绘制普查小区示意图。
3、做好普查登记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认真详细地填写普查表,做到普查对象和普查项目两个方面都不重、不漏、不错。
4、做好复查工作。普查登记结束后,要通过自查、互查、议查等方式,对普查对象的重漏、普查项目的对错、普查表填写的正确与否进行审核,发现差错,据实更正。
5、做好快速汇总工作。按普查方案规定,及时完成普查资料的手工过录和快速汇总工作。
6、做好各种普查表的整理、封装及交接工作。
三、“两员”的培训
(一)培训组织
县农普办统一组织对乡镇农业普查人员进行培训,乡镇县农普办统一组织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培训。县农普办业务组负责培训班的授课。
(二)培训时间
普查指导员培训不得少于3天,普查员培训不得少于2天。
(三)培训教材
普查指导员以《普查方案》和《普查员手册》(待定)为基本内容,普查员以《普查员手册》为基本内容。结合xx具体情况加以补充。
(四)培训方法
以教员面授为主,辅之以录像等多媒体手段。要采取课堂授课、学员做练习以及实地试填相结合的办法。要着重对普查员进行调查技能和数据采集设备的训练,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要安排一定的时间进行课堂摸拟试填和实地试填,重点掌握如何填好普查表。对试填中的疑难问题,要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对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由上级县农普办负责解释。
(五)培训考评
培训结束时,每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都要参加测试,由县农普办统一出题。测试合格者,由县农普办为其颁发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证。
四、“两员”工作要求
(一)忠于职守,尽职履责
要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依法独立开展普查工作。“两员”在开展调查工作时,有权要求普查对象提供与普查有关的各种原始资料。登记现场严格按照普查方案对登记统计等资料并通过pda准确填报、审核、上传数据。
普查对象不配合普查工作时,应按照《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普查对象进行指导督促;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行使职权的,应及时报告县农普办,由县农普办移交统计执法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认真学习,掌握技能
要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农普知识,准确理解和把握普查方案内容、普查表式和相关指标解释,熟悉单位核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检查和验收等普查流程和工作方法,熟练掌握pda操作和数据采集等业务技能。
(三)持证入户,依法普查
执行农业普查任务时,特别是入户登记时,须持有并主动出示县农普办统一印制的《普查指导员证》或《普查员证》,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同时做好普查宣传,提高普查对象对农业普查工作的认识和对普查工作的参与、支持、配合度。
(四)践行操守,保守秘密
严格按照所签署的保密协议内容,自觉对所获取的普查对象的全部资料和基本情况予以保密。
地名普查工作方案篇七
1月15日,新华社区召开党建工作会议,社区支部委员以上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社区党总支书记孙建萍回顾总结了20xx年社区党建工作。充分肯定社区一年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指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会人员就20xx年如何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研究部署了20xx年度社区党建工作的思路。会议还传达了硖委(20xx)68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双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布置各支部要结合党员“一员双岗”考核,做好20xx年度党员“双评”工作和社区党员优质服务岗评比工作;同时对照标准评选出年度党员积极分子。
最后,孙书记要求社区党员们在新的一年里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更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当创卫先锋。
地名普查工作方案篇八
为按期完成我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目标,深刻领会农业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54号)和《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南府发〔20xx〕18号)、《阆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阆府发〔20xx〕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查清我乡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开展农业普查,对于科学制定落实"三农"政策、促进我乡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象包括我乡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普查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普查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xx年度资料。
第三次农业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乡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我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1、成立组织。我乡成立以乡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乡长、农业中心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组织和领导全乡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由李清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何春燕、王惠娟、李小平具体负责全乡农业普查的日常事务。各村(居)要成立以村(居)主任为组长,驻村领导、驻村干部为普查指导员、村副主任为普查员,组干部和村民代表等组成的村(居)工作小组,村组要选派熟悉情况、群众信任度高、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的村民代表,能够协助普查员顺利开展入户调查工作,确保农业普查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做。
2、制订方案。各村(居)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方案和计划,于2月25日前报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实施。
3、宣传动员。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村级公示栏广泛宣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政策、目的、意义,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及时曝光违法违纪案件,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工作,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2月20日召开乡、村干部动员会,进行宣传发动,把政策交给群众,奠定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基础。
4、培训人员。为提高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2月20日我乡将对乡、村两级干部进行统一培训,村组在驻村指导员、普查员的指导下开展农业普查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
1、做好经费保障。我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除按市拨付资金及时拨付到村(居)外,另乡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农业普查工作,乡财政要建立健全本次农业普查财务管理制度,遵守各项财务规定,本着实事求是、强化保障的原则,合理筹集安排好调查经费,确保两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劳动报酬落实到位。
2、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普查数据。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农业普查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3、加强督促检查。乡人民政府将与各村(居)签订农业普查目标责任书,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奖惩斗硬,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排位对比,对高质量完成农业普查任务、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扬。
地名普查工作方案篇九
根据省民政厅《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天政办发[20xx]83号)精神,为做好我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查清全镇地名基本情况,准确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我镇地名标准化水平,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成立拖市镇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宋运文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目标任务。
查清全镇范围内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即国家地名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活,加强国防建设和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等方面的基础作用。
(一)调查地名基本情况。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纪念地与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11大类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
(二)规范地理实体名称。根据国家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纠正地名译写不准确、用字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问题。
(三)开发、应用普查成果。利用地名普查成果,为编纂出版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提供精准数据。
(四)建立地名普查档案,实现地名普查档案,数字化管理。
地名普查工作方案篇十
案由:相邻权纠纷。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拆除其院坝围墙强占的路面,恢复路面宽度至3米。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道路历史情况。原告家住白云区xx乡xx村组,家门口有一条宽3米,长50米的道路通到村里的公路。此路自土地下放以来就存在,供村寨上半部几户人家使用,至今已有30年历史。原告家修建现在的住房时,用142大汽车、解放牌大汽车、35拖拉机等作为运输工具,运送石头等建材物资,就是通过此路,当时路面宽度超过3米。
门也不能批准。在被告建房过程中,电力部门曾多次出面制止,被告均不听从。
x年被告第一次修地基时,就将挖出的泥土大量堆到道路上,侵占了道路,原告及经过此路段村民当时出于邻里友善并没有与被告争执。x年农历11月,被告建好房屋后拓宽坝子,阳沟的保坎侵占了原告方土地,围墙更修至路上大肆占用路面,因为围墙与道路不平行,被占用路段,最宽处仅有以前的一半,部分路段甚至被占用仅剩三十来公分。而被占用的路段外侧高近两米,路外是本村村民的责任地,无法再拓宽。
三、道路被占用,村民及原告无法正常通行。该路段被侵占,造成通过该路段的村民通行困难,摩托车都难以通过该路段,小客车更无法通过。也造成原告全家进出无法正常通行,无法运输生活所需物资。以前宽敞可以通过大型汽车的道路,而今原告想要购买摩托车或者小客车,都无法开到家里。
四、被告所建违章建筑应予拆除,历史通行道路应予恢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当前政府正在加大拆除农村违章建设的力度,但是被告却明目张胆建设违章建筑,并占用道路,应予立即拆除。
原告本着“万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宽容心态,对被告的强占行为宽容面对,但被告不听村里调解,在司法局人员前往调解时,又避而不见,并扬言绝不退让。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1条“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
居于以是事实和法律,特诉请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白云区人民法院。
原告:
地名普查工作方案篇十一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以下简称“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遵循“创新管理,提高效率”的原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普查数据处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全面提升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
为了做好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分级负责、规范管理、安全高效”的原则进行。
——统一标准: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农普办”)统一部署下,要求数据处理工作“统一技术环境标准,统一数据处理标准,统一数据处理软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普查数据的采集、上报与处理。
——分级负责:本次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分别由乡、县、地市、省和国家级普查机构组织实施。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各自分工,做好统筹规划,加强组织协调,按时完成各项数据处理工作任务。
——规范管理:本次普查规模大,技术要求高,数据处理人员多,数据处理设备量大,各级普查机构必须严格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强化基础。
——安全高效:各级普查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数据处理的各项业务规程和安全要求,确保数据处理系统高效运行和普查数据的安全与完整。
二、工作内容
本次普查数据处理对象为以下普查表式:
——农户填报的《农户普查表》;
——规模农业经营户填报的《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
——农业经营单位填报的《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
——村民委员会填报的《行政村普查表》;
——乡镇人民政府填报的《乡镇普查表》。
数据处理工作是要完成上述5种表式的数据采集与录入、数据报送与接收、数据交换与备份、数据审核与验收、数据汇总与反馈,以及数据归档等工作。
三、数据处理流程
本次普查的数据处理是按照“移动采集、网上报送、两级部署、四级审核”的工作模式进行。数据处理流程如下:
在普查入户登记前,普查员领取pda(移动采集终端(以下简称“pda”)进行注册,接收数据采集应用程序、普查制度等,并进行数据应用程序的安装和普查制度的加载。
三农普根据不同的调查对象,采用不同的数据采集和数据报送方式。
1.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
普查员入户进行现场登记,通过pda数据采集程序采集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以及农业经营单位的数据并进行初审,通过移动互联网将普查数据上传到省级农普办。
2.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
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填报的普查数据由乡级普查机构通过固定互联网在普查数据处理系统中进行录入与初审,并报送至省级农普办。
县、地市、省级普查机构利用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数据审核、查询、验收等工作。
普查数据经省级普查机构审核确认后,向国务院农普办上报净化后的普查数据和审核报告单。
国务院农普办接收、审核和验收省级普查机构上报的数据和审核报告单。
国务院农普办对验收后的普查数据进行汇总。
普查数据经国务院农普办评估后进行反馈并归档。
四、数据处理软件
普查数据处理软件由国务院农普办统一开发,包括:移动采集终端管理系统、pda数据采集程序、普查数据处理系统等。移动采集终端管理系统和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分别在国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两级部署。
(一)移动终端管理系统:负责pda的注册管理;完成数据采集应用程序、普查制度、程序补丁包、普查制度修订包和培训教材等相关数据向pda推送等任务。
(二)pda数据采集程序:负责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的数据采集。完成数据初审、数据上传等任务。
(三)普查数据处理系统:由数据采集报送、数据交换和数据处理三个中心构成。省级数据采集报送中心接收所辖地区pda端上传的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的普查数据、采集与报送行政村和乡镇的普查数据,并由数据交换中心将数据传送到省级数据处理中心,同时与国家级数据交换中心进行定时同步。县、地市和省级统计人员登录省级数据处理中心进行数据审核与查询,并在报告期将净化后的数据和审核报告单通过数据交换中心提交到国家。省级数据汇总工作在省级数据处理中心完成。
国家级数据交换中心将同步到的省级普查数据传送到国家级数据处理中心;国家级统计人员登录国家级数据处理中心浏览、查询普查数据;根据省级农普办上报的审核报告单进行数据审核与验收,并完成数据的汇总、反馈与归档等工作。
普查数据处理系统示意图
五、数据处理环境要求
乡级普查机构要具备必要的数据处理办公环境和网络环境,2台以上计算机、1台笔记本电脑、1-2台激光打印机、防病毒系统、大容量移动硬盘等。同时,根据本地区业务情况为一线普查员配备pda。
县级普查机构必须具备专用的数据处理办公环境,100m以上局域网和2m以上与地(市)级、省级及国家级统计内网接入的网络环境,4台以上计算机、2-3台激光打印机、客户端安全管理系统等。
地市级普查机构必须具备必要的数据处理办公环境,具备100m以上局域网和10m以上与省级、国家级统计内网接入的网络环境, 8台及以上计算机、2-3台激光打印机,客户端安全管理系统以及ups供电环境等。
1.移动终端管理平台:配备3台服务器,含操作系统、相应的数据库软件和应用中间件。其中,pda不超过10万台的省,配备1台低档服务器用作数据库服务器,1台低档和1台中档服务器用作应用服务器;pda超过10万台的省,配备1台低档服务器用作数据库服务器,2台中档服务器用作应用服务器。
2.普查数据处理系统:
——数据采集报送中心:配备4台服务器,含操作系统、相应的数据库软件、应用中间件和消息中间件。其中,2台中档服务器用作数据库服务器,2台低档服务器用作应用服务器。
——数据交换中心:配备6台服务器,含操作系统、相应的数据库软件、应用中间件和消息中间件。其中,2台低档服务器作为前置交换服务器,4台中档服务器作为交换数据库服务器。
——数据处理中心:配备6-8台服务器,含操作系统、相应的数据库软件、应用中间件和消息中间件。其中,2台高档服务器用作数据库服务器,4-6台中低档服务器用作应用服务器(农户数量不超过1000万时,配备4台;超过1000万时,配备6台)。
3.安全设备:配备1套网页漏洞检测工具,1台数据库安全审计系统,2台应用防火墙,1台堡垒主机,互联网出口处1台ddos防护设备。省级身份认证系统(在二经普统一配置的基础上或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升级和扩容),用户容量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配备。
4.其他设备:配备2台负载均衡交换机,2台光纤交换机和2台存储设备。
5.网络环境:互联网接入带宽大于100m。
6.机房环境:要求机房承重荷载、用电负荷、空调系统及供配电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要求机房分区,数据采集报送中心要放入互联网专区(dmz区),数据交换中心和数据处理中心要放入等级保护的本项目专区。
设备配置参数参考附件。
(略)。
六、数据处理人员配备要求
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和系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应设立数据处理相关技术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配备相应的数据处理人员。其中,省级数据处理人员配备要求如下:
1.组织协调:1人。负责数据处理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系统管理:1-2人。负责系统软硬件的运维管理和相关技术支持等。
3.网络管理:1-2人。负责网络环境的运维管理和相关技术支持等。
4.应用管理:4-6人。负责各应用系统的管理和相关技术支持等。其中,移动终端管理平台1-2人;数据采集报送中心1人;数据交换中心1人;数据处理中心2-3人。
5.安全管理:1人。负责信息安全管理。
6.机房管理:1人。负责机房环境的管理。
管理:1-2人。组织地市级农业普查办公室进行pda的验收和发放,联系并指导上网卡的登记注册等工作。
七、安全保密
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依托于网络进行,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必须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安全管理,在数据处理中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各级农普办要按照国家相关的安全保密管理要求制定本级的三农普数据处理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省级节点在系统部署时,应遵循专区专域的原则,并对数据库等重要系统的访问采取最小授权的白名单访问控制策略。省级和国家级的数据交换通过统计专网进行。地市和县级农普办数据处理要按照三农普数据处理安全保密管理办法开展工作。
各级数据处理人员都要遵守普查保密规定,对经手的普查资料严格保密。
八、技术培训
三农普数据处理技术培训工作根据业务情况分级或跨级组织与部署。
九、数据处理经费
按照财政分级负担原则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普查数据处理设备由各级财政分别负担。国家农普办将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申请三农普数据处理专项设备的中央投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现行投资政策规定,中央财政资金只能用于中西部地区的普查设备补助。请各级普查机构提早做好普查数据处理设备经费的申请和落实工作。
十、组织实施
国务院农普办设立数据处理组,统一部署、组织和实施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应按照国务院农普办的组织形式,成立数据处理组。各级数据处理组接受上级数据处理组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并在本级农普办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的数据处理工作。
主要任务是做好三农普数据处理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定三农普数据处理方案和实施细则;制定有关数据处理的各类标准;数据处理软件和硬件的采购;组织数据处理工作试点;数据处理软硬件的技术培训;数据处理环境的搭建等。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包括:组织普查员完成普查数据的现场录入和数据上传;组织乡级普查机构进行数据的网上报送;组织完成数据审核、验收、汇总和数据归档等工作。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完成三农普汇编资料的分类汇总等工作。
从工作组织、系统环境保障,技术方案、主要问题及经验等方面,对本次数据处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十一、工作任务
各级普查机构数据处理工作任务如下:
1.负责制定数据处理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
2.负责制定数据处理设备配备方案和组织数据处理设备的采购。
3.负责数据处理软件的研制与开发。
4.负责国家级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和部署,负责系统安全。
5.负责组织国家级数据处理试点工作。
6.负责组织编写数据处理软件操作手册。
7.指导省级数据处理工作和负责相关的技术支持。
8.接收省级上报的普查数据。
9.负责审核、验收、汇总、备份及归档普查数据。
10.完成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1.负责制定本省的数据处理方案和实施细则。
2.负责组织接收并验收采购的数据处理设备。
3.负责组织落实省级数据处理试点工作。
4.负责本省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和部署,负责系统安全。
5.负责本省相关的数据准备和pda端的数据推送。
6.协助本省资产管理部门进行pda设备及it资产的管理。
7.指导地市级数据处理工作和负责相关的技术支持。
8.接收普查数据,并进行数据备份。
9.审核本省普查数据,并向国务院农普办提交审核报告。
10.完成本省的数据汇总。
11.完成本省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1.负责制定本地市的数据处理工作计划与细则。
2.负责组织接收并验收采购的数据处理设备。
3.负责本地市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及系统安全等工作。
4.协助本地市资产管理部门进行pda设备及it资产的管理。
5.指导县级数据处理工作和负责相关的技术支持工作。
6.对本地市数据进行审核。
7.完成本地市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1.负责制定本县的数据处理工作计划与细则。
2.负责组织接收并验收采购的数据处理设备。
3.负责本县数据处理环境准备和系统安全等工作。
4.协助本县资产管理部门进行pda设备及it资产的管理。
5.指导乡级数据处理工作。
6.对本县数据进行审核。
7.完成本县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1.负责制定本乡镇的数据处理工作计划与细则。
2.负责本乡镇数据处理环境准备和系统安全等工作。
3.组织本乡《乡镇普查表》、《行政村普查表》的数据录入与上报工作。
4.组织和指导普查员注册pda,接收和装载省级普查机构推送的数据。
5.组织和指导普查员利用pda对《农户普查表》、《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和《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的数据进行现场采集、初审与上传。
十一、时间进度安排
20xx年9月底前,完成数据处理系统的开发。
20xx年10月底,完成数据处理软硬件设备采购,搭建好系统环境。
20xx年10月底,完成数据处理试点工作。
20xx年11月底前,完成数据处理软硬件培训工作。
参见三农普方案。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地名普查工作方案篇十二
地名作为一种公共信息资源和独特的社会文化形态,总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变化,开展地名普查的直接目的,是准确、完整地将地名信息导入地名数据库,下面就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地名普查工作领导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是国务院决定开展的一次重大的、为期四年的国情调查。为搞好这次地名普查,我市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普查实施方案等几个重要的相关文件,组织编写了普查培训教材,前期准备工作做得较为充分。市政府今天召开这次会议,就是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开展好地名普查作出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普查任务目标和推进措施。刚才,宣读了《枣庄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开展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
地名是基础地理信息,通过开展地名普查,形成一套系统权威的地名资料,对于巩固国防建设、传承中华文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开展地名普查是适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开展第一次地名普查距今已有30多年,这30多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期,城市建设规模迅速扩张,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大量新的行政区域名称、居民区名称、街道名称、建筑物名称等不断产生,同时也有众多地名消失或发生变更,地名变化的数量、频率呈现出不断增多、加快的趋势。现有地名信息不全、不新、不准的问题十分突出,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加快推进,迫切需要我们通过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全面掌握地名现状,同时对不规范的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不断提高地名管理服务水平,以更好地适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开展地名普查是加大地名文化保护力度的有效途径。地名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4000多年前的甲骨文就有文字地名的记录。老地名中含有丰富的历史、地理、人文等信息,是研究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我市具有大量含有史料价值的地名,有的村庄已有千年以上历史,这些地名传述着我们先人迁徙的经历和与命运抗争的高贵品质。可以说,地名中的历史文化因素,是民族精神遗传基因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近些年,社会上对地名文化缺乏认知,对古老地名随意更改和废止的现象屡见不鲜,命名盲目追求大、洋、怪、奇。我们应该看到,改变、废弃一个古老地名,在当时背景下虽有一定道理,但将其放到中华民族的历史长河中看,则极少合理性,往往文化损失、经济损失都十分惊人。因此,搞好地名普查工作,对地名文化的宣传和保护,将产生深远影响。
(三)开展地名普查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支撑。近年来,包括我市在内很多地区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积极探索发挥信息化手段的作用,比如数字城管、数字交管、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等,都是着眼于形成全面覆盖、动态跟踪、空间定位、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在这些平台建设中,最基础最关键的就是要有全面、完整、准确的地名信息。通过开展地名普查,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数据库,能够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服务,有效提高国家和社会治理水平。
(四)开展地名普查是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重要基础。地名服务直接面向社会和广大群众,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地名的需求强劲增长,但现有地名信息陈旧落后、不全不准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开展地名普查,全面系统地掌握地名现状资料,实现地名信息数字化,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地名管理服务效率和水平。
二、全面理解、正确把握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
根据国务院和省里部署,这次地名普查的目标任务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全面采集各类地名及其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市、区(市)两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基础作用。
为完成上述目标任务,要重点把握好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一)强化时效观念,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普查。这次全国地名普查,从20xx年7月1日开始,到20xx年6月30日结束,计划用四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统一的时间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严格控制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工作开展。目前,区(市)大都已成立了领导机构,下步要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确保统一步调、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点完成普查任务。
(二)强化质量观念,严格规范操作,保证普查质量。贯彻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安全普查原则,建立健全普查工作制度,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严格执行普查工作规程和实施细则,规范有序组织实施地名调查、考证和填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建立质量控制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对普查的每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与审核检查。各级地名普查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督导,发挥好地名专家和技术人员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普查工作优质高效。
(三)强化创新观念,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普查效率。创新普查手段和方法,是提高普查效率与质量、降低普查成本的有效途径。要按照“技术创新、方法创新和理论创新”的总要求,积极吸收利用新理念、新技术,充分运用遥感、网络、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空间定位、数据采集、信息汇总等工作,推动普查工作创新发展;坚持政府组织与购买服务相结合、政府部门与专业研究机构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普查,实现优势互补;积极借鉴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健全完善地名普查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普查的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对地名标准化、地名信息技术、地名文化等重大课题的研究,探索解决普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普查提供科技支撑和理论指导。
(四)强化应用理念,建立普查成果,加快转化应用。坚持“边普查、边应用”原则,加快成果转化应用。通过对地名普查成果的整理汇总,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查数据统计分析,为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建设性、指导性的专题报告;加强对地名命名更名的规范性审定,做好地名标准化处理,及时汇总公布标准地名;通过对地名数据库的技术处理,分级建立政务管理、决策辅助、公共服务基础数据库,为部门行业管理、数据交换共享、地名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数据支撑;通过对普查成果的整理考证,建立历史地名保护名录,编纂出版各类地名图、志、书、录等,传播地名知识和优秀地名文化。
(五)强化纪律观念,严格保密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各级各有关单位在普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有关保密纪律。对普查中涉及的军事设施和军队单位名称,要事先与军事管理单位沟通并征得同意;对普查中获取的涉密信息,要认真落实保密措施,严禁私自扩大知密范围,未经省级地名普查办许可不得私自对外发布和提供普查成果数据。参与地名普查且涉及涉密成果数据的各级各类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社会合作单位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处理和存储普查成果数据的计算机、存储介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严禁接入互联网;普查机构办公场所应相对独立,涉密成果数据与一般信息资料要实行分类管理、专人管理,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地名普查任务圆满完成
地名普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把地名普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措施,保证普查工作迅速有效开展。各级地名普查机构要切实担负起组织责任,建立工作运行机制,科学制定计划方案,细化单位任务分工,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普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地名普查涉及部门和单位多,需要各方面加强协作、紧密配合。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和纽带作用,加强上下级普查机构之间、同级部门和单位之间、普查机构和社会合作单位之间、军队和地方之间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类地名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及时提供普查所需的各种资料和数据,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三要加大投入,强化保障。要加大人力投入,建立普查员队伍,特别是加强基层普查力量,保证一线普查工作需要。可聘请专家学者予以指导帮助,吸收社会力量参与。要加大资金投入,按照财政分级负担原则,各级要把普查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要搞好基础保障,设置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与专用器材,为普查机构创造良好工作条件。
四要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地名普查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要把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分期分批进行的原则,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普查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充分掌握普查工作的内容、方法、技能和知识。市和区(市)地名普查业务培训要在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
五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要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紧密结合普查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制定宣传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栏、街路牌、广告栏等多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方针政策、工作进展、先进经验、先进典型等,增强社会公众对地名普查工作的认知和了解,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地名普查的良好舆论氛围。
同志们,地名普查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扎扎实实工作,圆满完成地名普查各项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地名普查工作方案篇十三
案由:相邻权纠纷。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拆除其院坝围墙强占的路面,恢复路面宽度至3米。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道路历史情况。原告家住白云区xx乡xx村组,家门口有一条宽3米,长50米的道路通到村里的公路。此路自土地下放以来就存在,供村寨上半部几户人家使用,至今已有30年历史。原告家修建现在的住房时,用142大汽车、解放牌大汽车、35拖拉机等作为运输工具,运送石头等建材物资,就是通过此路,当时路面宽度超过3米。
门也不能批准。在被告建房过程中,电力部门曾多次出面制止,被告均不听从。
x年被告第一次修地基时,就将挖出的泥土大量堆到道路上,侵占了道路,原告及经过此路段村民当时出于邻里友善并没有与被告争执。x年农历11月,被告建好房屋后拓宽坝子,阳沟的保坎侵占了原告方土地,围墙更修至路上大肆占用路面,因为围墙与道路不平行,被占用路段,最宽处仅有以前的一半,部分路段甚至被占用仅剩三十来公分。而被占用的路段外侧高近两米,路外是本村村民的责任地,无法再拓宽。
三、道路被占用,村民及原告无法正常通行。该路段被侵占,造成通过该路段的村民通行困难,摩托车都难以通过该路段,小客车更无法通过。也造成原告全家进出无法正常通行,无法运输生活所需物资。以前宽敞可以通过大型汽车的道路,而今原告想要购买摩托车或者小客车,都无法开到家里。
四、被告所建违章建筑应予拆除,历史通行道路应予恢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当前政府正在加大拆除农村违章建设的力度,但是被告却明目张胆建设违章建筑,并占用道路,应予立即拆除。
原告本着“万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宽容心态,对被告的强占行为宽容面对,但被告不听村里调解,在司法局人员前往调解时,又避而不见,并扬言绝不退让。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1条“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
居于以是事实和法律,特诉请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白云区人民法院。
原告:
地名普查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工作,确保统一步调、统一标准、统一时点完成验收任务,4月24日,市地名普查办在区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自查核查工作会。
甘肃省地名研究中心武江民教授一行对我市第一批验收的西峰区、庆城县、合水县地名普查整改成果和第二批镇原县、华池县、环县、宁县、正宁县的组织实施、地名成果等“18+9项”内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现场查验。市县民政局分管领导、业务主办及技术服务单位人员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与地名研究中心的专家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甘肃省地名研究中心副主任、西北师范大学武江民副教授对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武教授指出,第一批验收的3县区整改质量较好,已基本达到省级验收标准。第二批验收的5县全部通过质检软件的审核,但还存在组织实施材料缺项、工作图未按规程标注、图载地名漏普、历史地名调查缺失、地名成果表填写不完善等问题。
市民政局副局长付怀情强调,地名普查验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要抢抓时间,调配人员力量,加强协调配合,对武教授提出的问题抓紧整改。在保证普查质量的前提下,超前赶,确保顺利通过各级验收。
4月7日上午,市区划地名处处长李福安、西安地名协会会长王佳、监理单位天润公司一行5人来阎良区开展地名普查核查工作。区民政局局长逄国哲,分管领导谢利选陪同,普查办工作人员和外包服务公司配合。
会上民政局副局长就阎良区目前地名普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区划地名处、监理单位和专家组,按照《质量评价体系表》,逐条对照,全面、严格核对普查实施情况、普查成果、普查数据库进行核查,对核查中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对疑难问题做了重点解读。同时要求在迎接省检查验收的攻坚期,要增派人手、加班加点,倒排。
工作计划。
加快普查工作步伐。对普查资料内容不足之处及时进行补充完善整理归档高质量地完成普查验收的18项台账资料和地名普查9项成果为省级核查验收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4月11日下午,蚌埠市民政局召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推进会,蚌埠市民政局副局长刘超主持会议,传达了安徽省地名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并安排了下一阶段蚌埠市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的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管理系统。将普查获得的地名属性信息、多媒体信息录入系统,依照地名普查工作地图和实地勘测的地理坐标,修改整饰电子矢量地图,建立图库连接关系,建设高质量的数字地名管理平台。
二要建立地名公共服务基础数据。利用地名普查数据加工制作地名公共服务基础数据库或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作为地名网站、查询触摸屏、热线查询电话等地名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数据库,或为政府业务平台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三要开展地名文化建设。利用普查成果,开展地名文化学术研究,探索地名的发展规律、历史文化特征和内涵,传承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建立历史地名保护名录,落实保护措施,申报认定地名文化遗产;开发地名公共服务产品,编制出版地名志、图、典、录和地名丛书等公共服务产品。
四要加强地名成果与其他地理信息的综合利用。将普查成果纳入"数字城市"等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电子地图索引;同时与国土测绘、公安、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基础地理信息的维护更新,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20xx年3月21日,全省区划地名暨地名普查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各市(州)、县(市、区)分管领导和地名普查办负责人参加会议。
为及时贯彻落实好全省区划地名暨地名普查工作会议精神,黔西南州于20xx年3月21日晚上在贵阳召开贯彻全省区划地名暨地名普查工作会议。会议由黔西南州民政局区划地名办主任、州地名普查办副主任罗立同志主持召开。
会议通报了当前全州地名普查工作情况,并对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求各县(市)及时上报。
自查报告。
和整改报告。二是及时填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审核申请表》。三是州级开展县级核查评定工作。四是抓紧时间,进一步完善成果。五是请兴仁县、安龙县、普安县按照边界管理规定,由牵头方做好界桩,择日埋设。六是各县(市)要将平安边界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工作。七是州级技术支撑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核查后续工作。
会上,州老龄办副调研员张德琴同志对贯彻落实好全省区划地名暨地名普查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讲话。
各县(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地名普查办负责人、外包作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地名普查工作方案篇十五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工作动员会,主要任务是贯彻_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有关精神,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州民政局对地名普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准确把握地名普查的政策要求和目标任务,掌握地名普查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标准,提高地名普查人员业务水平。刚才,县民政民宗局局长张杰同志对这次地名普查工作做了全面具体的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大家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做好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再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首先,开展地名普查,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我县自1980年开展第—次地名普查工作以来,已30多年。这30多年既是国家也是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个方面发生巨大变化的时期,由于城市建设规模的迅速扩张,城市区域面积的逐步扩大,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乡镇行政区划的多次调整等诸多因素,导致许多老地名逐步消失,新地名不断涌现,使得次地名普查的资料显得陈旧过时和不齐全,远不能反映我县地名的现状,也无法适应当前地名管理和开展地名公共服务的要求,更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地名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迫切需要我们通过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全面掌握地名现状,注销废弃地名,补充现势地名,同时对不规范的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其次,开展地名普查,是开展地名公共服务的重要基础。地名工作既是一项社会管理工作,更是一项社会服务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地名的公共服务性主要体现在:一是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交往出行服务。当今时代,随着人们交流交往的日益频繁,地名已成为人们生产生活中使用频率很高的词汇,地名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人们对地名服务的需求不断提升,可以说,没有地名,寸步难行,地名出错,方向混乱。二是为政府社会行政管理服务。地名工作既是社会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实施其他一切社会行政管理的基础,任何社会行政管理都离不开地名,如果地名信息不详尽、不准确、不规范,将直接影响政府行政管理的效率。三是为政治服务、为建设先进文化服务。地名能够代表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也能反映一个城市、一个地方的历史演变、区域特色、民情风俗和文化品味。所有地名工作的这些特性,决定了我们必须认真搞好地名普查,因为它是开展各项地名公共服务的前提,是基础的基础,只有掌握详尽、准确、规范的地名信息,进而才能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地名公共服务。
再次,开展地名普查工作,是推进数字地名建设的基本前提。数字地名建设是民政部提出的地名公共服务系统工程四个专项事务中的一项。地名公共服务系统工程四个专项事务包括地名规范、地名标志、地名规划和数字地名,它们之间彼此关联、相互衔接、缺一不可。在地名规范管理和地名数据库建立等方面,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所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差距,详尽、准确的地名信息数据是数字地名的基础资料和基本内容,没有详尽、准确的地名信息数据,数字地名将是无本之木。因此,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数字地名建设步伐,尽快建立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开展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已是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二、正确把握第二次地名普查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
今年是国家民政部部署的5年完成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任务的第二年。省民政厅和州民政局也把地名普查和数字地名建设工作,作为今年民政工作的一项重点进行部署,我们一定要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第二次地名普查和数字地名建设任务。
首先要明确这次地名普查的目标任务。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目标任务是:按照国家民政部地名数据库配套的11个大类、91个子类的地名类别和要素,对全县范围内的地名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地调查核实,摸清、掌握、登录每一个地名构成的基本情况。通过地名普查,建立瓮安县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为政府履行各项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提供重要依据,为社会提供优质地名信息服务,全面提升我县地名管理和地名服务水平。
其次要准确把握和严格遵循地名普查的基本要求。地名普查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有许多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技术标准,大家都要认真把握和遵循。我想,最基本的要把握和遵循以下几条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以对历史负责、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开展地名普查,这是做好普查工作的根本保证。二是要深入调查,摸清情况。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座谈访谈等形式,对11个大类、91个子类的地名类别和要素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掌握每一类、每一个人文和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各种属性信息,这是地名普查的最基本的任务和普查取得最终成果的基本前提。三是要标准处理、合乎规范。普查各类地名都要按照国家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确定,特别是对调查发现的有地无名、有名无地、一地多名、一名多写、重名、同音以及用字和拼注不规范等现象,要按照有关要求,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命名、更名和标准化、规范化处理,对一些特殊的地名还要组织专业审定。这是这次地名普查的重要任务。四是要准确登记、确保无误。要严格按照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和有关登记表格要求,认真准确填写和导入地名数据库,标注地名普查图。这是普查工作中的最为关键的环节,也是普查成果的直观体现,一定要严谨细致,确保准确无误。五是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就是要按照地名普查的方法步骤、五个阶段时序推进,确保在7月底前完成地名普查工作,不拖全州的后腿。这是整个地名普查的最终要求。
三、切实加强对第二次地名普查的组织领导。
全县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涉及范围较广、工作任务繁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扎实有序推进。
(一)建立健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为全面做好地名普查工作,县政府成立了黔南州瓮安县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县民政民宗局局长张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民宗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民宗局副局长何群同志担任。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为普查工作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协调机构。这次地名普查工作能否顺利实施、圆满完成,关键看领导重视不重视、组织力度大不大。希望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地名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地名普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这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强大合力。这次地名普查工作涉及各乡镇(街道)和20多个部门,普查内容十分复杂。各乡镇(街道)及各相关部门都是这次地名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在地名普查中都肩负着重要职责。希望大家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将职责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个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各部门的联络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系统上下之间、系统与县普查办公室之间的沟通联系,具体做好本系统的地名普查工作。县民政民宗局作为普查工作的业务主管单位,要统筹安排、把握重点、科学组织、严格管理,并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的业务工作指导力度,确保普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提高业务水平,强化保障措施。要抽调精兵强将,充实人员力量,确保人员到位。要加强培训,全面提高地名普查工作人员的操作业务水平,把质量控制和科学规范作为地名普查工作的要务,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县民政民宗局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并做到从紧掌握、专款专用,县财政要统筹安排地名普查工作经费,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四)实行挂图作战,严格兑现奖惩。这次地名普查工作,总体安排为4个月左右时间。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政府通知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的普查方案,在工作上做到超前安排,在时间掌握上做到从紧从严,在实施步骤上做到科学合理。要加强对整个实施过程的跟进督查和考核,对形成的普查成果要及时、严格、逐级组织验收,对地名普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进行责任追究。
四、积极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
开展地名普查的直接目的,是准确、完整地将地名信息导入地名数据库,但这仍然只是完成一项基础性工作,最终的目的是要建立瓮安县地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瓮安县地名数据库,进而应用于地名现代化服务的各个方面,最终实现地名信息资源共享,以及地名服务的多样化和便捷化。同时,还要适时编制地名录,印制出版地名图、册,全面发挥地名信息应有的作用。因此,虽然地名普查工作将在一个时间段里完成,但我们不能让采集到的地名信息静止停留在地名数据库中,还要进一步拓展应用,使其发挥更大的服务效应。此外,大范围地名普查工作告一段落后,我们还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地名信息采集机制,以保证地名信息采集工作与时俱进,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还要善于通过地名普查,发现平时地名管理和服务中的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改进和提高今后的工作。
同志们,地名作为一种公共信息资源和独特的社会文化形态,总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变化,因此,地名工作也总是面临着新的、更加繁重的任务。我们一定要认真把握新形势下地名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规律,以这次大规模的地名普查为契机,不断探索和创新地名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不断提高地名管理和地名服务水平,提升地名的文化内涵,充分发挥地名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推动瓮安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地名普查工作方案篇十六
一个临时性的机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_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全面掌握地名基本信息,提高我国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定于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目的和意义地名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地名是基础地理信息,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
开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二、范围和内容普查范围: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区域以外的全国所有陆地国土(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
普查内容: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三、时间安排此次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第一阶段,2014年7月至12月,所有普查地区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完成所有地区的普查和各级检查验收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所辖相关县(市、区、旗)的普查和检查验收,既可同时开展,也可分期分批进行。
具体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报_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第三阶段,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成果完善、上报、汇总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转化利用。
地名普查工作方案篇十七
同志们:
县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推进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地名普查工作。刚才,我们观看了民政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推进会视频,安忠同志传达了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推进会议精神,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宪印同志宣读了《黄龙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他们的意见我完全同意,请大家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做好全县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地名普查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重大国情调查,对查清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黄龙的实际来看,我县自20世纪80年代初第一次地名普查以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城乡行政区划多次调整,导致许多老地名逐步消失,新地名不断涌现,第一次地名普查的资料显得陈旧过时,远不能反映我县地名的现状,迫切需要我们通过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全面掌握地名现状,对不规范的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20xx年,国务院、省政府和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决定从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并相继召开了全国、全省第二次地名普查暨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电视电话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市上于上月29日召开了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推进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的有关要求,我县于20xx年5月成立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方案》,对我县的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这次地名普查从20xx年7月开始,到20xx年6月结束,为期四年。按照《实施方案》,当前已进入第二阶段即普查实施和验收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县的普查只是做了前期准备工作,总体进展还不够快,与中省市的要求和全市其他兄弟县区相比有较大差距。今年是第二次地名普查承上启下关键的一年,任务相当繁重,各乡镇、各单位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狠抓普查任务的落实,今天已经11月16日,也就是从现在开始,各乡镇、各部门的地名普查工作要全面铺开。
二、准确把握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本次地名普查的目标任务是:查清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地名的基本情况,对有地无名、有名无地、一地多名、多地重名、地名用字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立规范标准的地名标志,建立地名信息系统,推进我县地名信息化应用工作。要圆满完成地名普查工作任务,重点是做到八个“注重”:
(一)注重动员部署。和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相比,地名普查工作有其特殊性,最突出的是涉及国防安全。截至目前,全国人口普查已经进行了六次,经济普查也已经进行了三次,而地名普查仅仅进行过一次,公开程度较低,公众对地名普查的认知度较低。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扎实做好地名普查的专题动员部署工作,把地名普查的目的意义、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向参加普查的工作人员讲深讲透,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地名普查工作重要性、紧迫性、保密性的认识,做到在地名普查具体实施中认识统一、组织有力、步调一致、方法得当、密切协同,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注重普查方法。正确合理的普查方法是搞好地名普查的必要手段。关于普查方法的选择,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推进会议已经明确,将借鉴铜川市和试点省份一些兄弟市的成功经验,采取全市统一对技术服务综合外包和成果转化公开招标,分县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为此,从我们县级层面说,工作难度降低了,工作质量有保证了。但同时,市上要求各县区在技术外包没有确定之前,要按既定计划和规程开展工作,不能等待观望,停滞不前,确保普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注重资料搜集。全面搜集资料是地名普查的基础性工作。要按照“全面准确”的原则,搜集与地名相关的历史沿革、名称由来及相关属性信息资料,如第一次地名普查、地名补查的成果、地名志、专业志,以及后续更新的图、录、志、文件等各类地名档案,并对资料进行整理、甄别、论证和审定。我县虽然地名不多,但由于建县晚、历史短和面积大、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以及农村人口流失严重,文化传统积淀少等,使得这次地名普查中,要准确的搞清一些地名的历史沿革、名称由来及相关属性信息,还是有不小的难度。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注意采用多种技术手段实地调查地名现状,查清地名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确保11个大类、117个子类的地名信息准确全面。
(四)注重标准化处理。地名标准化设置是公共服务、惠民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进行标准化处理和规范化设置,地名普查任务就无法完成。对调查发现的有地无名、有名无地、一地多名、一名多写、重名、同音以及用字和拼注不规范等现象,要按照国家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地名命名、更名和标准化、规范化处理,设置标准化地名标识。我县这种移民县和人口流失严重的县情使得我县从建县至今,有相当一部分地名不是自然消亡,就是因人员流失,变得淡化和逐渐不为人知。同时,多年来,因为各种原因从未开展过地名标准化设置工作,使得相当一部分地名管理比较混乱。县普查办和各乡镇、部门务必借此次地名普查机会,对所有地名进行一次规范化设置,确定一个符合国家标准的名称和标识,彻底改变地名命名和标识设置不规范、不标准的现状。
(五)注重队伍建设。普查队伍的质量直接决定普查质量。此次普查运用了中省新开发的普查软件,需要普查人员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同时还要具备gps定位仪的使用、测绘图的阅读和标注等能力,这些都对普查队伍提出了较高要求。为此,县普查办一定要组建一支知识全面、会使用新技术,有技能的普查队伍,并做好深入细致的普查培训,使普查人员都能充分掌握地名普查工作的内容、方法、技能和知识。对普查办所需技术性、技能型人员一部分将从有关单位抽调。各被抽调单位要全力配合,确保普查工作人员充足、技术过硬,能胜任和完成工作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专门干事具体抓,确保本乡镇、本单位的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六)注重普查质量。搞地名普查和地名标志的清理规范,就是从地名的角度续写我县经济、文化、政治等各方面的历史,从地名的演变过程反映各个历史时期黄龙的发展变化,记载现在、启迪未来、传承文化,留给后人、留给历史真实的记载,来不得半点虚假与编造。要严格依据省普查办印发的《工作规程》,细分普查内容,细化信息采集标准和入库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地名普查工作验收标准,建立逐级验收上报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和普查工作人员,确保信息采集与入库质量,做到逐级验收、层层把关。要始终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安全普查原则,严格执行普查制度、工作规程和实施细则,尊重科学、尊重事实,严肃、认真、客观、准确地记述普查信息,不编造、伪造、篡改普查资料,不因为某一部门、某一同志的疏忽大意而铸成历史的谬误,使我县地名普查资料成为我县永久性、历史性的真实记录。要坚决杜绝质量不合格返工重来,拖全省、全市、全县后腿现象的发生。
(七)注重信息安全。相对于人口普查和经济普查,地名普查具有较强的涉密性。相对其他县来说,我县作为一个非对外开放区,地名普查工作的涉密性更强。各级各部门在普查工作中,务必树立“红线”和“底线”意识,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有关保密纪律。对普查中涉及到的军事设施和军队单位名称,一定要事先与军事管理单位沟通并征得同意;对普查中获取的涉密信息,要认真落实保密措施,严禁私自扩大知密范围,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对外发布和提供普查成果数据。对参与地名普查且涉及涉密成果数据的各级各类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社会合作单位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处理和存储普查成果数据的计算机、存储介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严禁接入互联网操作;普查机构办公场所应相对独立,涉密成果数据与一般信息资料要实行分类管理、专人管理,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八)注重成果应用。普查的目的在于应用。县普查办对地名普查成果如何转化应用,要有统筹考虑。要加强对地名普查资料的研究,及时汇总有关普查数据,尽早编制出版各类标准地名图、志、书、录。要抓好地名数据库建设,充分利用数据库资料,积极探索地名信息化服务方式,逐步开发网上地名查询、声讯问路、地名触摸屏等形式多样的地名公共服务产品,建立完善便捷的地名信息化服务体系。
三、确保地名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地名普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周密部署,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将把普查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和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进行考核。县普查办要切实担负起组织责任,建立高效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合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单位任务分工,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实行一季度一通报,确保普查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成员单位要把地名普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有安排、有检查、有考核。
二要加强协调配合。地名普查涉及部门和单位多,需要各方面协作配合。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上下级普查机构之间、同级部门和单位之间、普查机构和社会合作单位之间、军队和地方之间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类地名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及时主动提供普查所需的各种资料和数据,特别要利用好地理国情普查、国土资源调查、文物普查、水利普查等成果,做到信息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普查造成浪费。
三要加强业务培训。地名普查是一项全新工作,现有工作人员都没接触过,因此要把业务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分期分批进行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普查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普查工作的内容、方法、技能和知识,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要加强督促检查。县普查办要切实发挥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的职能和协调作用,坚持深入基层,定期开展督查,全面把握工作进度,及时总结、梳理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加强全程质量监控,通过自我检查、巡回检查、专项督查、抽样调查、普查监理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普查环节的检查、总结和评估,将督查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保证按时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普查任务,使我县普查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关于普查工作我就讲这么多。最后,我再强调一点,11月5日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开展最低生活保障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文件中已经有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各乡镇务必对照十个“是否”核查清理内容,对“政策保”、“人情保”、“关系保”、“轮保”、“骗保”和方法不当、信息不透明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查,确保我县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自查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退未清退,违背政策规定操作引起群众上访,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待遇和干扰低保申报审批管理秩序等现象,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同志们,地名普查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像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及其他国情调查一样圆满完成地名普查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为建设生态、富裕、幸福黄龙做出贡献。
地名普查工作方案篇十八
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我们努力克服困难,认真细致地拟订各项方案,增加了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并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普查中做到了“三个结合”。
一是政府组织实施与技术外协相结合。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协调,层层布置落实,提高了普查的公信力,便于采集地名信息资料。涉及地图标绘、经纬度测量、矢量地图修改整饰等专业技术上的工作,购买专业公司技术服务,确保地名普查数据的质量。
二是以块为主,条块相结合。以镇、街道为基本普查单位,具体负责采集本行政区域的地名信息资料。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负责相关地名信息资料的提供和各地上报的有关专业地名普查登记资料的审核确认工作。召开交流检查会议,交流进展情况,讨论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推进工作落实。二者相结合,减少了地名普查的遗漏,保证了地名普查的数量。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补充完善地名普查档案资料,着力做好地名普查的成果转化应用,巩固成果,深化内涵,推动我县地名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地名普查工作方案篇十九
为了有效推进妇女病普查工作的全面覆盖,实实在在地保障广大妇女的健康。近期,**镇妇联和镇卫生院联合开展妇女“两癌”普查工作,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全镇符合条件的特困低保家庭妇女为1700人,实查1589人,普查率达93%,转诊二级筛查4人,患病率,共投入费用为万元。现将我镇开展妇女病普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政府分管妇联的三套班领导为组长,镇妇联、财政所、卫生院、民政办、计生办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负责协调督查工作。为了确保妇女病普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达到预期目标,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一是明确普查要求。联合制定了《**镇妇女病普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分别规定了妇女病普查的对象、范围、机构和各部门应承担的职责。二是明确费用渠道。一、二级筛查经费由镇财政承担,分别从卫生妇女病普查和计生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项目经费列支渠道列支,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妇女都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三是明确普查机构。一级筛查由镇卫生院负责;二级筛查经过镇卫生院转诊,由县妇幼保健院负责;三级筛查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三是明确普查项目。妇女病普查基本项目为5个,即:妇科双合诊检查、阴道分泌物常规检查、宫颈癌巴氏细胞学检查、乳腺手诊检查、盆腔b超检查。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妇女病普查领导小组,并对工作计划进行周密的安排。
确保妇女病普查工作有效开展。文件出台后,成员单位迅速行动,根据方案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一是及早开展调研动员工作。由民政部门、妇联组织承担前期准备工作,自9月以来,进行了几上几下的摸底排查,梳理出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妇女名单,经核实确认后,提供给卫生和计生部门的实施单位;通过悬挂横幅,书写宣传标语,发放一封信,向广大妇女宣传普查的目的、对象及意义。发放《关爱女性健康从妇女病普查开始》致全镇广大妇女朋友的一封信500份。二是与项目工程融为一体。结合今年我镇计生办实施已婚育龄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工作,将符合妇女病普查条件的妇女纳入实施此项目对象,派出专人梳理出已参加宫颈癌筛查项目人员名单,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妇女都能接受免费检查。截止10月上旬,共有1700名妇女参加宫颈癌筛查,政府财政补贴5万余元。三是加强机构管理。镇卫生院成立了妇女病普查技术服务小组,负责妇女病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技术指导;统一普查要求,统一质量标准,统一信息上报。
一是编制普查安排计划。由镇妇联牵头,根据普查人数,分村集中方式,制定普查安排计划。二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由各村以书面、电话通知、广播上门入户并举的形式进行动员宣传,并在安排时间内村妇代会主任带队到检查机构进行妇女病普查,使妇女病普查工作深入人心,真正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落实检查机构责任。由检查机构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技术服务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妇女病检查项目要求进行普查;专人负责登记相关资料,做好宣传并维持现场秩序工作;保证体检妇女随到随检查;对查出疾病的妇女及时转诊;为参加普查的妇女建立健康档案;对普查中查出的妇女病患者进行跟踪随访。按有关政策及时实施医疗救助,使广大妇女真正从妇女病普查中受益。
自妇女病普查工作启动后,镇妇联多次与镇卫生院沟通,加强对检查机构督导检查,及时掌握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了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1、妇女病普查工作是一项长期关心和爱护广大妇女群众的工作,据了解,我镇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给我们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造成一部分人员漏查。
2、少部分妇女缺乏保健意识,认为没有病,用不着检查,也是导致该项工作开展难的原因之一。
下一步,我镇将在上级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关心支持下,加大为特困家庭妇女的健康问题关心力度,进一步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为全面实现《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地名普查工作方案篇二十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工作动员会,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有关精神,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州民政局对地名普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准确把握地名普查的政策要求和目标任务,掌握地名普查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标准,提高地名普查人员业务水平。刚才,县民政民宗局局长张杰同志对这次地名普查工作做了全面具体的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大家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做好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再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首先,开展地名普查,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我县自1980年开展第—次地名普查工作以来,已30多年。这30多年既是国家也是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个方面发生巨大变化的时期,由于城市建设规模的迅速扩张,城市区域面积的逐步扩大,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乡镇行政区划的多次调整等诸多因素,导致许多老地名逐步消失,新地名不断涌现,使得第一次地名普查的资料显得陈旧过时和不齐全,远不能反映我县地名的现状,也无法适应当前地名管理和开展地名公共服务的要求,更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地名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迫切需要我们通过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全面掌握地名现状,注销废弃地名,补充现势地名,同时对不规范的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其次,开展地名普查,是开展地名公共服务的重要基础。地名工作既是一项社会管理工作,更是一项社会服务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地名的公共服务性主要体现在:一是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交往出行服务。当今时代,随着人们交流交往的日益频繁,地名已成为人们生产生活中使用频率很高的词汇,地名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人们对地名服务的需求不断提升,可以说,没有地名,寸步难行,地名出错,方向混乱。二是为政府社会行政管理服务。地名工作既是社会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实施其他一切社会行政管理的基础,任何社会行政管理都离不开地名,如果地名信息不详尽、不准确、不规范,将直接影响政府行政管理的效率。三是为政治服务、为建设先进文化服务。地名能够代表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也能反映一个城市、一个地方的历史演变、区域特色、民情风俗和文化品味。所有地名工作的这些特性,决定了我们必须认真搞好地名普查,因为它是开展各项地名公共服务的前提,是基础的基础,只有掌握详尽、准确、规范的地名信息,进而才能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地名公共服务。
再次,开展地名普查工作,是推进数字地名建设的基本前提。数字地名建设是民政部提出的地名公共服务系统工程四个专项事务中的一项。地名公共服务系统工程四个专项事务包括地名规范、地名标志、地名规划和数字地名,它们之间彼此关联、相互衔接、缺一不可。在地名规范管理和地名数据库建立等方面,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所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差距,详尽、准确的地名信息数据是数字地名的基础资料和基本内容,没有详尽、准确的地名信息数据,数字地名将是无本之木。因此,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数字地名建设步伐,尽快建立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开展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已是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二、正确把握第二次地名普查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
今年是国家民政部部署的5年完成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任务的第二年。省民政厅和州民政局也把地名普查和数字地名建设工作,作为今年民政工作的一项重点进行部署,我们一定要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第二次地名普查和数字地名建设任务。
首先要明确这次地名普查的目标任务。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目标任务是:按照国家民政部地名数据库配套的11个大类、91个子类的地名类别和要素,对全县范围内的地名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地调查核实,摸清、掌握、登录每一个地名构成的基本情况。通过地名普查,建立瓮安县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为政府履行各项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提供重要依据,为社会提供优质地名信息服务,全面提升我县地名管理和地名服务水平。
其次要准确把握和严格遵循地名普查的基本要求。地名普查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有许多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技术标准,大家都要认真把握和遵循。我想,最基本的要把握和遵循以下几条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以对历史负责、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开展地名普查,这是做好普查工作的根本保证。二是要深入调查,摸清情况。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座谈访谈等形式,对11个大类、91个子类的地名类别和要素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掌握每一类、每一个人文和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各种属性信息,这是地名普查的最基本的任务和普查取得最终成果的基本前提。三是要标准处理、合乎规范。普查各类地名都要按照国家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确定,特别是对调查发现的有地无名、有名无地、一地多名、一名多写、重名、同音以及用字和拼注不规范等现象,要按照有关要求,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命名、更名和标准化、规范化处理,对一些特殊的地名还要组织专业审定。这是这次地名普查的重要任务。四是要准确登记、确保无误。要严格按照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和有关登记表格要求,认真准确填写和导入地名数据库,标注地名普查图。这是普查工作中的最为关键的环节,也是普查成果的直观体现,一定要严谨细致,确保准确无误。五是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就是要按照地名普查的方法步骤、五个阶段时序推进,确保在7月底前完成地名普查工作,不拖全州的后腿。这是整个地名普查的最终要求。
三、切实加强对第二次地名普查的组织领导
全县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涉及范围较广、工作任务繁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扎实有序推进。
(一)建立健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为全面做好地名普查工作,县政府成立了黔南州瓮安县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县民政民宗局局长张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民宗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民宗局副局长何群同志担任。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为普查工作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协调机构。这次地名普查工作能否顺利实施、圆满完成,关键看领导重视不重视、组织力度大不大。希望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地名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地名普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这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强大合力。这次地名普查工作涉及各乡镇(街道)和20多个部门,普查内容十分复杂。各乡镇(街道)及各相关部门都是这次地名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在地名普查中都肩负着重要职责。希望大家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将职责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个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各部门的联络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系统上下之间、系统与县普查办公室之间的沟通联系,具体做好本系统的地名普查工作。县民政民宗局作为普查工作的业务主管单位,要统筹安排、把握重点、科学组织、严格管理,并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的业务工作指导力度,确保普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提高业务水平,强化保障措施。要抽调精兵强将,充实人员力量,确保人员到位。要加强培训,全面提高地名普查工作人员的操作业务水平,把质量控制和科学规范作为地名普查工作的第一要务,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县民政民宗局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并做到从紧掌握、专款专用,县财政要统筹安排地名普查工作经费,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四)实行挂图作战,严格兑现奖惩。这次地名普查工作,总体安排为4个月左右时间。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政府通知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的普查方案,在工作上做到超前安排,在时间掌握上做到从紧从严,在实施步骤上做到科学合理。要加强对整个实施过程的跟进督查和考核,对形成的普查成果要及时、严格、逐级组织验收,对地名普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进行责任追究。
四、积极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
开展地名普查的直接目的,是准确、完整地将地名信息导入地名数据库,但这仍然只是完成一项基础性工作,最终的目的是要建立瓮安县地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瓮安县地名数据库,进而应用于地名现代化服务的各个方面,最终实现地名信息资源共享,以及地名服务的多样化和便捷化。同时,还要适时编制地名录,印制出版地名图、册,全面发挥地名信息应有的作用。因此,虽然地名普查工作将在一个时间段里完成,但我们不能让采集到的地名信息静止停留在地名数据库中,还要进一步拓展应用,使其发挥更大的服务效应。此外,大范围地名普查工作告一段落后,我们还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地名信息采集机制,以保证地名信息采集工作与时俱进,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还要善于通过地名普查,发现平时地名管理和服务中的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改进和提高今后的工作。
同志们,地名作为一种公共信息资源和独特的社会文化形态,总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变化,因此,地名工作也总是面临着新的、更加繁重的任务。我们一定要认真把握新形势下地名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规律,以这次大规模的地名普查为契机,不断探索和创新地名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不断提高地名管理和地名服务水平,提升地名的文化内涵,充分发挥地名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推动瓮安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地名普查工作方案篇二十一
4月11日下午,蚌埠市民政局召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推进会,蚌埠市民政局副局长刘超主持会议,传达了安徽省地名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并安排了下一阶段蚌埠市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的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管理系统。将普查获得的地名属性信息、多媒体信息录入系统,依照地名普查工作地图和实地勘测的地理坐标,修改整饰电子矢量地图,建立图库连接关系,建设高质量的数字地名管理平台。
二要建立地名公共服务基础数据。利用地名普查数据加工制作地名公共服务基础数据库或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作为地名网站、查询触摸屏、热线查询电话等地名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数据库,或为政府业务平台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三要开展地名文化建设。利用普查成果,开展地名文化学术研究,探索地名的发展规律、历史文化特征和内涵,传承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建立历史地名保护名录,落实保护措施,申报认定地名文化遗产;开发地名公共服务产品,编制出版地名志、图、典、录和地名丛书等公共服务产品。
四要加强地名成果与其他地理信息的综合利用。将普查成果纳入“数字城市”等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电子地图索引;同时与国土测绘、公安、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基础地理信息的维护更新,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