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河道治理心得(通用17篇)
总结是对生活的总结,通过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发现和体会生活的乐趣和意义。较为完美的总结应该具备客观性和中立性,不带有个人偏向。阅读下面这些范文,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写作的要点。
河道治理心得篇一
人类自古以来就与河道息息相关,河道不仅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水源资源,还承载着污水、泥沙等废物。然而,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河道的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为了保护河道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河道治理已成为当代社会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在长期参与河道治理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河道治理需要多方合作、科学规划和全民参与。
第二段:多方合作。
河道治理需要各方的通力合作。政府、企事业单位、专家学者、社会组织和居民等各方应当共同参与治理工作,共同参与规划、决策和实施。政府在河道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领导作用,应当加强监管,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法规,提供资金保障。而企事业单位则应当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减少对河道环境的污染,积极参与治理工作。专家学者在技术指导和科学研究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他们应当提供专业建议,为治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社会组织和居民则应当加强环保意识,积极参与河道治理的各个环节,共同努力维护河道生态。
第三段:科学规划。
科学规划是河道治理的基础。在治理过程中,需要对河道的水质、水量、水生态等进行全面的调查和研究,确定治理的目标和方向。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合理的治理方案,确保治理工作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科学规划还需要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因素,实现治理的可持续发展。我参与过的一个河道治理项目就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我们在规划阶段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和研究,详细了解了河道的现状和问题。在制定治理方案时,我们还充分考虑了居民的需求和意见,制定了一系列合理的措施。最终,河道的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得到了提升。
第四段:全民参与。
河道治理不能仅靠政府和专家学者,全民参与是治理工作的重要保障。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沟通和参与渠道,倾听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出合理调整。而居民也应当积极参与,增强环保意识,主动配合治理工作。在河道治理中,我们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向居民宣传河道的重要性和治理的意义。我们还组织各类社区活动,吸引居民参与,鼓励他们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全民参与,我们不仅提高了河道治理工作的效果,也增强了居民的环保意识。
第五段:总结。
河道治理是一项复杂且长期的工作,需要多方合作、科学规划和全民参与。只有政府、企事业单位、专家学者、社会组织和居民等各方携手合作,才能保护好我们的河道生态。通过科学规划,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治理方案,确保治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全民参与是治理工作的重要保障,通过居民的参与,我们不仅提高了治理工作的效果,也增强了居民的环保意识。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们的河道将变得更加洁净、美丽。
河道治理心得篇二
1.1.1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市**区**河生态治理一期景观工程
建设地点:**市**区**河
建设单位:**市**区**河生态治理公司设计单位:杭州浙大佳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规模:全长1500m。
我标段施工范围:马道工程、亲水平台工程、码头工程、部分土方及绿化工程。
1.1.2施工条件
施工用水用电情况施工用水、用电:由建设单位提供的电源点和水源点引出。
施工用电采用电杆由电源点架设到施工现场,施工用水采用镀锌管由水源点埋地接到施工现场。
1.1.3工程特点
(1)施工环境:施工场地比较复杂,场地交通比较方便,施工要注意各工序衔接合理,并积极与其他有关单位及甲方、监理协调关系。
(2)工期:2006年2月25日―2006年4月25日,为了更快地完成本程,我公司本着以优秀的管理水平和一流的`施工技术,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来圆满完成此工程。
(3)搞好当地群众关系,确保施工正常进行,保证安全文明生产,不干扰施工,现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仍是本工程的关键。
(4)道路沿线可能有各种隐蔽管道,施工时应注意管线的保护工作,并注意各种管线的安全。
(5)本工程工程量大,工期较短,必须制定有力的工期保证措施,以确保在要求工期内优质完工。
1.1.4本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1)**市**区**河生态治理一期景观工程(i标段)招标件;
(2)杭州浙大佳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设计文件;
(3)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4)我公司机械、人员、技术的情况和资源的调配能力;
(5)我公司对施工各工种工序有关规定及操作标准、质量控制手册;
(6)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工程有关资料;
(7)现场实地踏勘了解的情况。
1.2施工部署
1.2.1施工组织准备
本标段工程施工管理将以项目经理部为核心,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原则,依托我单位管理力量和后勤人员为本项目服务,并抽调技术骨干组成“高效、精干”的项目部,项目部下设:工程部、后勤部等部门,为充分调动全单位力量及时优质地为本项目部服务,由公司负责行政工作的领导组织公司所属后勤生产部门组成后勤部,充分发挥本单位的人力、机械和资金等优势为本项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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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治理心得篇三
第23号
《**市河道管理办法》已于**年6月12日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透过,现予发布,自**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树隆
****年八月九日
**市河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堤防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堤防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沟渠、撇洪沟、塘坝等)。
第三条我市对河道的管理按水系实行分级管理与统一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市区建成区内的河道仍按现有管理体制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市堤防中的涵闸、通道闸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使用者或受益者负责闸门和启闭机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包括汛前封闭、汛中看护、汛后开启等),河道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五条开发利用河道水、土资源和整治河道、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的总体安排。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处理防汛和河道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河道主管机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八条市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上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防洪标准;
(二)审查和转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河道堤防的岁修计划;
(四)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洪调度方案;
(五)拟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综合开发利用、防治水害规划;
(七)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水政监察巡查制度;
(八)负责处理一、二级堤防和跨县(区)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县(区)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
(一)审查转报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
(三)管理、维修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持续工程安全完整;
(四)筹集并统筹安排河道工程维护、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和管理运用等专项经费;
(五)建立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水政监察巡查制度;
(六)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市、县(区)河道管理机构行使同级河道主管机关授予的职权,具体实施管辖区域内的河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繁昌县、三山区设立的长江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长江河道的管理工作,业务上理解市河道管理机构的指导。各县设立的内河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内河河道的管理工作。五万亩以上圩口按管辖区域设立的河道管理机构,行使县河道主管机关授予的职权,负责管辖区域内河道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河道整治与建设
第十二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河道整治、修建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在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前,务必按下列程序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三)在其他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工程,由工程所在地河道主管机关审查。跨县(区)的河道报市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涉及岸线的,应依法取得岸线使用许可;涉及航道的,应事先征求交通、海事、港航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工程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务必按审查意见和审查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施工中应当理解河道主管机关及河道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竣工后应有河道主管机关及河道管理机构参加验收,确认贴合防洪安全标准的,方可启用。
第十四条河道的设计洪水位,务必以河道主管机关确定的数据为准。
跨越河道的桥梁和栈桥等建筑物,其梁底务必高于设计洪水位,并贴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
跨越河道的管道、线路的净空高度务必贴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
在河道两岸及滩地修建码头、泵房、船台、道路等建筑物及设施,一般不得伸出岸滩或超出滩地的高程。确需伸出岸滩或高出滩地的,应尽可能减少阻水面积,并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的工程所涉及堤段的维修、管理和防汛任务,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工程交付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河道主管机关及河道管理机构应当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十六条确需利用堤防或护堤地兼做公路的,务必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并按规定要求施工。
未铺路面的堤防,在泥泞期间,除防汛抢险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通行;已铺路面的堤防,除防汛抢险车辆外,河道管理机构应根据路面铺设标准对其他车辆限制通行。
第十七条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沿河城镇在编制和审查规划时,应当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
第四章河道保护
第十八条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以内的区域;长江干堤及其成圈堤防的以山代堤段,其管理范围不小于相邻堤防的.管理范围。
第十九条堤防两侧务必有护堤地,凡已预留、征用、划拨、历史构成或公认的护堤地,包括堆土区、加固堤防填塘区、外滩地、压渗平台、防渗铺盖和减压井等,属于国家所有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埋设界桩,由河道管理机构负责管理使用;属于群众所有的,其使用理解河道管理机构监督、管理。
新建堤防或尚无护堤地的堤段,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批准的堤防设计标准划定护堤地:
(一)长江江堤,临水侧不得少于50米,背水侧不得少于30米;
(三)5万亩以上圩口堤防,临水侧不得少于30米,背水侧不得少于20米;
(四)其他河道的堤防,临水侧和背水侧均不得少于10米。
第二十条堤防两侧营造防护林、条,务必贴合防洪安全要求。
河道堤防的防护林、条,由河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营造和管理,间伐、更新务必经县以上河道主管机关批准;进行抚育、更新性采伐和用于防汛抢险的采伐,按国家规定免交育林基金。
第二十一条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四)在堤身铲草皮,挖堤筑路,傍堤蓄水;
(五)在堤身防渗铺盖、压渗平台上植树;
(六)在堤身、岸坡及临河十米宽的滩地上耕种;
(七)在河道防护林以外的河滩地、行洪通道内栽植高杆作物;
(八)在水闸管理范围的水域内捕鱼、停船(闸管单位因工作需要除外)。
第二十二条禁止在城市防洪墙顶平台及通道行驶各类车辆,损坏防洪墙设施、翻越栏杆、穿越和跨越防洪墙进行黄砂运输等活动。
第二十三条进行下列活动,务必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石、取土、淘金等;
(二)在河滩地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和修建工程设施;
(三)填高河滩地面、向河道内抛石、沉梢以及进行其他影响河道泄洪和堤防安全的活动;
在内河河道内采砂,务必领取河道主管机关颁发的批准证书,方可开采;在长江河道内采砂依据国务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长江堤防、城市圈堤、5万亩以上圩口堤防等重要堤防应当划定安全保护区(一般堤段管理范围外100米内,砂基堤段管理范围外200米内)。在安全保护区内一般不得钻探、爆破、挖矿、打井、挖塘等,特殊状况确需进行的,应征得河道主管机关同意。
第二十五条在河道、涵闸管理范围内禁止堆放、a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因排污危害水工程安全的,河道主管机关有权责令排污单位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排污单位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二十六条开发利用河道管理范围的水、土资源,应贴合江河综合利用规划,不得影响防洪安全,不得损坏堤防和水工程。
河道滩地不得占用,确需临时占用的,应当经当地河道管理单位同意,严格控制占用时光,并按规定向河道管理部门缴纳占用补偿费。
第五章河道清障
第二十七条下列阻水障碍,务必限期改建或者予以清除:
(二)河滩地上的围堤、围墙、房屋、高杆植物(防浪林除外)及其他阻水建筑物;
(三)河滩地及行洪区内修建的影响行洪安全的道路、渠堤;
(四)河道内弃置的矿渣、砂石、煤灰、垃圾、泥土等;
(五)河道内堆放的影响行洪的物料,设置的拦河渔具,沉置的船、排筏;
(六)按规定需要铲除、铲低的生产圩堤;
(七)其他影响河道安全泄洪的阻水障碍物。
第二十八条长江干堤、5万亩以上圩口堤防堤身及护堤地内已有的各类危及防洪安全的建筑物务必限期拆除。
第二十九条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及危及防洪安全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由市、县(区)防汛指挥部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市、县(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并由设障者负担全部清障费用。
第六章经费
第三十条河道堤防的运行管理费用,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分别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三十一条受益范围明确的防洪工程,河道主管机关依据规定向受益区的工商企业、农场、城镇居民和个体经营者,收取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办法及标准由市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市财政、物价部门另行制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建设项目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设施或损坏河道工程的,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三十三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等,务必向河道主管机关或河道管理机构缴纳河道管理费。
第三十四条河道主管机关收取的费用,纳入同级财政统一管理,专项用于堤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设施的更新改造,结余资金可连年结转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和挪作他用。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前款所列工程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情节轻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职责:
(二)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
第三十八条在长江河道内非法采砂的,按照《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对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起诉,又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条妨碍河道监理、河道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一条河道主管机关、河道管理机构和闸管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河道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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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治理心得篇四
第一段:引言(100字)。
河道的治理是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的重要环节。多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河道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通过参与河道治理,我深刻体会到河道治理的重要性,并得出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识河道治理的重要性(200字)。
河道治理对于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至关重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地的河道受到了严重的污染和破坏。河道使我们生活的城市更加美丽,因此保护河道也是保护城市形象的重要一步。同时,河道治理还可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降低水灾风险,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因此,河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不可小觑。
第三段:河道治理的经验和挑战(300字)。
在参与河道治理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一些治理的经验和面临的挑战。首先,政府的领导和部门的协同是推进河道治理的关键因素。只有政府提供坚定的领导,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才能够有效地推进治理工作。其次,公众参与也是河道治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只有广泛动员和引导公众参与,才能够形成共识,使治理工作得到广泛支持。同时,河道治理也面临着资金不足、技术难题、治理对象复杂等挑战,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
第四段:河道治理的成果和展望(300字)。
我国在河道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通过生态修复工程、水污染治理和河道整治等手段,许多河道得到了保护和恢复。市民的生活环境也有了显著改善。未来,我国的河道治理工作还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发展机遇。利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模式,可以进一步提高治理效果。同时,加强河道监管和执法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对于确保治理成果的可持续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五段:总结(300字)。
通过参与河道治理,我深刻认识到河道治理的重要性,并总结出一些体会。河道治理需要政府的领导和部门的协同,还需要广泛动员和引导公众参与。同时,河道治理面临着资金、技术和治理对象的挑战。但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在河道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可以为其他国家和地区提供经验和借鉴。未来,我们应该进一步利用新技术、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推动河道治理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为保护水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总字数:1200字)。
河道治理心得篇五
1.1.1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市**区**河生态治理一期景观工程
建设地点:**市**区**河
建设单位:**市**区**河生态治理公司设计单位:杭州浙大佳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规模:全长1500m。
我标段施工范围:马道工程、亲水平台工程、码头工程、部分土方及绿化工程。
1.1.2施工条件
施工用水用电情况施工用水、用电:由建设单位提供的电源点和水源点引出。
施工用电采用电杆由电源点架设到施工现场,施工用水采用镀锌管由水源点埋地接到施工现场。
1.1.3工程特点
(1)施工环境:施工场地比较复杂,场地交通比较方便,施工要注意各工序衔接合理,并积极与其他有关单位及甲方、监理协调关系。
(2)工期:2006年2月25日―2006年4月25日,为了更快地完成本程,我公司本着以优秀的管理水平和一流的`施工技术,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来圆满完成此工程。
(3)搞好当地群众关系,确保施工正常进行,保证安全文明生产,不干扰施工,现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仍是本工程的关键。
(4)道路沿线可能有各种隐蔽管道,施工时应注意管线的保护工作,并注意各种管线的安全。
(5)本工程工程量大,工期较短,必须制定有力的工期保证措施,以确保在要求工期内优质完工。
1.1.4本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1)**市**区**河生态治理一期景观工程(i标段)招标件;
(2)杭州浙大佳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设计文件;
(3)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4)我公司机械、人员、技术的情况和资源的调配能力;
(5)我公司对施工各工种工序有关规定及操作标准、质量控制手册;
(6)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工程有关资料;
(7)现场实地踏勘了解的情况。
1.2施工部署
1.2.1施工组织准备
本标段工程施工管理将以项目经理部为核心,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原则,依托我单位管理力量和后勤人员为本项目服务,并抽调技术骨干组成“高效、精干”的项目部,项目部下设:工程部、后勤部等部门,为充分调动全单位力量及时优质地为本项目部服务,由公司负责行政工作的领导组织公司所属后勤生产部门组成后勤部,充分发挥本单位的人力、机械和资金等优势为本项目服务。
河道治理心得篇六
时代在向前发展,社会在不断进步,人类生活水平在逐渐提升,人们对环境生活的质量也更加关注。河道治理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在治理河道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河道环境对人们生活的影响,进行河道生态建设。河道的生态治理是指在河道陆域控制线内,在满足防洪、排涝及引水等河道基本功能的基础上,通过人工修复措施促进河道水生态系统恢复,构建完整、健康、稳定的河道水生态系统的活动。河道是城市的基础设施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质量与城市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日常生活都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速度的加快,为了提高城市的品味,加快城市经济的发展,相关部门将水环境的建设当成了一项重要的举措。目前,我国在河道的治理工作中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均对我国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因此,对河道进行生态治理刻不容缓。1目前生态河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1.1河道中的淤积比较严重一般情况下,城市中的河道淤泥主要来自于建筑泥浆、河道淤泥、阴沟泥和污水处理厂污泥等。由于含有大量的病原菌、寄生虫(卵)、重金属及某些难降解的有机毒物,若处置不当,则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河道中出现较多的淤泥后,尤其是在河道的下游,河道中如果出现了过多的淤泥,就会加重对水体的污染。因此,河道的淤泥给百姓的生命安全以及财产安全均造成了严重的影响。1.2河道水面的面积没有受到保护目前,很多地方的生态河道由于受到了各项建筑工程以及农民圈占等行为的影响,导致更多的建筑物和垃圾都被倒入了河道,这对河道水面的面积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使河道的截面积越来越小,导致其面积越来越小,不但减小了河道的容量,还影响了河道的正常使用功能。1.3河道沿岸的保护措施没有做到位河道在长期的发展中,其自然特征也就发生了一些变化,传统的河道沿岸的保护措施中,将重点放在了水对河道的冲刷、水土保持等因素,所以说,其保护河道沿岸的传统结构形式也只有浆砌石、干砌块石、混凝土、预制混凝土块体、钢筋格宾笼等,而这些保护措施都是比较单一的,并且也破坏了各种植物以及微生物的生长环境,这也违背了现代社会对生态环境的要求。与此同时,还严重地影响到了水流的生态功能以及周边植物的景观功能。目前,有很多城市在进行河道治理时,都重点追求的是河岸的硬化覆盖,这种方式只是比较片面的强调了防洪功能,导致河道的形态出现了单一化,而将河道的生态功能放在了次要的位置上,破坏了流动的生态链,使生态环境变得越来越糟糕。加上在此过程中对水质造成的严重污染,防洪能力逐渐减弱等都是我国当前河道工程治理中存在的问题。2生态河道治理措施2.1在河道设计上体现多样化在河道设计上应从多个方面、多个层次进行考量,要因地制宜、多种设计方式相结合,以体现河道规划的集成效用。在河道结构的设计上,可采取纵断面设计、横断面设计等方式。纵断面设计重点在构造河道蜿蜒性和创建浅滩-深潭序列。建设生态河道的过程中,恢复河道的蜿蜒性可增加栖息地的数量和质量,保持河道的稳定,同时,也可以减少工程的造价、节约成本。创建浅滩-深潭序列是模仿自然界中的河流的纵断面来设计的。一般表现为深潭和浅滩的相互交替。这种结构可以产生急流、缓流等多种水流条件,有助于生物群落的丰富形成,因此浅滩-深潭这一序列的创建也是生态河道设计的重要内容。河道横断面设计要充分考虑生态、地貌的因素,做好河岸边坡、堤线距水面距离等布局。在护岸设计上,也要根据河流自身特点、结合具体的生态情况来考量,重点关注点应是保护河流生物的生存和繁殖环境。比如可建设适合蛙类生存的两栖块体护岸等。目前,经常采用的是石笼网生态护岸,这是当前的发展趋势。石笼网生态护岸又分为柔性护岸、直立式护岸、自嵌式植生挡土墙(鱼巢砖)护岸等形式。石笼网生态护岸具有防洪、景观、自净等功能,对重建“自然型”河道也有很好的作用。2.2对河道岸坡加强防护河道治理,岸坡防护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内容。重点是设计生态护坡。岸坡原始的形态和原生的植被如果符合生态护坡的标准,则要尽可能保持原貌,或者局部少动。岸坡防护,要少用浆砌石或混凝土护坡等形式。石材护岸虽然成本较为低廉,且石材抗冲击、抗冲刷能力强、结实耐用,但并不是必要的形式,采用何种形式的护坡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优选。石材护坡以及抛石护坡,应选用天然石材,如卵石、砾石、流石等。石材粗糙的表面有利于微生物附着,石材之间的间隔和空隙也为河道里的生物提供了栖息地。再者可以采用木材护坡,常见的有木桩栅栏护坡、树根扎捆护坡、活性木格框护坡等。还有一种作用独特、具有不可替代功能的植物护坡也被广泛运用,主要有草皮护坡、树枝护坡和水生植物护坡等。2.3水质修复设计水质修复设计主要分为两个角度,即空间设计、治理方法选择。在河道生态治理中,人们可以根据植被属性、生长状况等了解水面变化,在周边布置不同类型的植物,提高河道的生态吸收能力。布置水面植物时,人们一定要考虑航运与泄洪因素,满足两者需求后,才能进行布置。生态河道治理期间,人们可以从以下角度选择治理方法:微生物强化异位脱氮技术、异位除磷技术、外源生态消减技术、水体复氧及净化技术。选择生态治理方法的第一条件是适合本地河道现状,同时人们要考虑河道景观、河道空间布置、通航、排洪等因素,以水体生态系统修复为目标,从污染源控制、水生态治理与修复两方面着手,最终全面恢复河道生态系统。2.4划定河道生态空间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划定河道生态空间范围,清除生态空间范围内的河障。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合理布局,与周围城镇相互作用,以降低开发为理念,整合绿色生态的空间规划,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空间内的生态功能,形成由点及线,由线到面的绿色生态体系,构建健康而开放的生态空间系统,并以此反哺周围城镇,带动地区的经济发展。2.5注重长期维护保养整治水环境、提高河流水质,需要建立完善的机制,以制度建设来保证治理的长效。河道边坡治理作为河道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要形成常态化。河道生态治理的长效管理必须结合水环境整治,做好“结合”的大文章,综合治理,常抓不懈。目前,生态型河道的建设成为了水务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为了极力营造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的优美水环境,我们水务工作者正在积极地寻求更加合适的建设方案。建设生态型河道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项目,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应高度重视规划论证工作,注重目标的合理选取,注意施工管理的规范性、时效性,要重点处理好整体和局部等关系,既顾及景观和实用,又考虑安全及成本,形成集防洪、防崩、生态、亲水、景观、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水利工程,争取建设效益的最大化。结束语河道生态治理是保证河道生态功能正常发挥的重要手段,优化河道生态治理技术,能够帮助城镇更快地恢复和发挥河道的正常功能。与此同时,河道生态治理可以促进河道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改善城镇建设期间的生态环境。
河道治理心得篇七
河道治理是维护水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的重要工作,也是城市建设的必要环节。在长期的实践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本文将从选址策略、生态建设、水质管理、社会参与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介绍河道治理的关键点和心得体会。
第一段:选址策略。
对于河道治理来说,选址策略至关重要。首先,需要优先选择污染源较少的河道进行治理,以最大程度减轻工程难度。其次,需要考虑河道周边的人口分布和生活环境,确保治理工程能够给附近居民带来实际的生活改善。最后,需要考虑河道的地理位置和水源补给情况,选择对整体水资源安全有正向影响的河道进行优先治理。
第二段:生态建设。
河道治理要充分注重生态建设。首先,需要保证生态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在治理过程中,设立生态保护区,限制人为活动,保护河道的自然风貌和生物多样性。其次,需要进行植被恢复和湿地建设。植被能起到固土保水、减缓洪水、净化水质的作用,而湿地则能提高水质、减少污染物的输入。最后,需要加强沿岸绿化和建设景观带。沿岸绿化能够提供生态廊道,为河道周边居民提供一个休闲娱乐的场所,也能改善城市环境。
第三段:水质管理。
水质管理是河道治理的核心任务之一。首先,需要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通过建立水质监测站点,定期对河道水质进行监测,并及时发布监测结果,增加信息透明度。其次,需要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源。可以制定相关政策,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并加大对污染源的排查和整治力度。同时,也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提倡绿色农业,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最后,需要加强中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再排放。
第四段:社会参与。
河道治理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首先,要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讲座、宣传展览等形式,向居民普及河道治理的重要性和意义,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同时,也要鼓励居民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治理共识。其次,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通过与企业进行沟通和合作,共同制定解决方案,减少污染排放。最后,要加强政府和社区组织的协调。通过政府部门主导,社区组织参与,形成利益共同体,推进治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段:可持续发展。
河道治理旨在实现可持续发展。首先,要保持治理成果的持续稳定。治理工程竣工后,要加强维护和管理,保持河道环境的稳定和良好。其次,要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支撑。通过科技手段,提升治理效果,降低治理成本。同时,要充分利用数字化工具,建立可追溯的监测体系,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最后,要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法规和政策的制定,落实河道治理的各项要求,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治理工作的持续推进。
通过对河道治理的心得体会,可以看出,河道治理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充分发挥技术、社会和制度优势,不断创新和完善,才能实现河道的全面治理,让河道真正成为城市的靓丽名片。
河道治理心得篇八
为了整治河道、防洪排涝、美化环境,提高群众生产生活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序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工作计划的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对全镇主要河道进行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以河道生态整治为主要内容,提升防洪排涝能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水利保障和良好的水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全镇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分为一般河道和重点河道两类进行。工程分期实施,一期工程在拆违的基础上,以10条重点河道的河坡生态整治工作为主,确保河道疏浚一段、整治一段、绿化一段、管护一段。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直至覆盖镇所有河道,形成各具特点的绿化方案。二期工程主要完成一般性河道的疏浚整治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十月中旬开始至十二月底,力争用三个月时间完成大寨河、三村干河、唐林庄沟、西舍庄河、西大河、通南一支、界沟北庄河、后塘庄沟、张家河、东夏河10条重点河道的整坡绿化任务。明年下半年开始,结合各村实际,有序推进各村的河塘整治工作。计划到20__年全面完成我镇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由镇政府组织实施,水利站、各村及镇其它相关部门配合,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河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各村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2、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通过会议、张贴标语、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河道整治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及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动员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参与整治工作,不给施工带来不便。
3、认真组织实施。各村要结合拆违“百日行动”,彻底拆除河道两侧整治范围内的违法建设,镇分工干部协助村做好河道整治过程中的矛盾协调、工程服务等工作。镇水利站负责做好河坡整治、疏浚和绿化的前期测量、图纸设计、招投标、工程监理、组织验收等工作。
4、确保工程质量。河坡整治工程全面实行招投标制度,合理最低价中标。整坡工作先机械施工,再人工精细平整,整治后的河坡达到河口线、水面线顺直的要求。整坡工作完成后立即进行河坡绿化,主要河道重点绿化,确保绿化的数量、品种、品味,打造一河一景的九龙特色。
五、考核评比。
河道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要求高,希望各村、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齐抓共管,镇政府将在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对各村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因工作不负责、矛盾协调不及时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表现突出的村干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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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治理心得篇九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xx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xx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河湖环境治理,推进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着重解决今冬明春全省河流枯水期水质不稳定问题,省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河长办”)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今冬明春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级河长的河湖治理与保护责任,通过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改善我省重点流域、重要支流水环境质量,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加速实现我省河长制“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全面、按时完成河湖水域及岸线污染物清运,河湖清洁、无污染物;河湖日常巡查、保洁机制落实,执法监管严格,无向河湖水域及岸线堆放、倾倒污染物等危害水环境现象。
(一)开展河湖全面巡查,明确清洁整治责任。本次专项行动范围包括所有河流(湖泊)的水域及岸线,其中城镇段和村屯段是本次清洁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各级党委、政府及河长要组织各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河湖巡查,全面摸清辖区内河湖污染物(包括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废弃物等)的种类、数量,分片分段明确清洁整治责任。
(二)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各地要利用今冬明春有利时机,集中组织人力和运力,组织开展清理河湖水域及岸线各种污染物,消除各类污染物对河湖水质的污染;要定期调度河湖清洁整治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要落实治水、管水、护水责任,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三)持续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各地要统筹水利、环保、住建、国土、农业、畜牧、交通以及公安、司法等涉及河湖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持续开展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挖乱采、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倾倒废弃物、破坏防洪工程、威胁防洪安全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研究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将农村垃圾处理列入农村建设规划,加快垃圾收集、存放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加快落实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推动农村垃圾污染问题的解决;不断提高城镇垃圾的收集率,实行集中处理、卫生填埋,严禁再出现向河湖及其周边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全面掌握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因地制宜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源,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和利用;落实巡查员、保洁员,加大河湖管护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持久保持专项行动成果。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加浓厚氛围。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开展河长制宣传工作,营造保护河湖、建设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性和紧迫感,自觉提高河湖保护意识,主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要开设监督举报联系方式,主动接收社会监督和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社会关切,助推河长制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更大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河道清洁整治是一项综合系统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对本行政区内河道环境管理、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健全部门间沟通协作机制,逐级制订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及时限要求等,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级河长办要建立河湖巡查台账和清理台账,监督行政区域内各辖区无缝对接、重点区域责任包保机制到位,在党委、政府及河长的领导下,监督、督促落实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要求,同时,要在每旬旬报时将专项行动工作成果报送省河长办。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政府为本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对辖区内河湖加强监管,定期检查,督促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各级河长制要切实履行河长职责,采取逐河段徒步踏查等方式,加强对污染物的巡查力度,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切实解决目前污染物对河湖水质造成的污染和影响。
(三)广泛深入宣传动员。各地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积极宣传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将污染物投放至指定地点,对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畜禽粪便、医疗废物等污染物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好大家赖以生存的水生态环境。
河道治理心得篇十
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林墩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水法》、《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林墩工业区河道一期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整治目标。
根据林墩河道现状,今年要基本完成严重侵占河道建设的清理任务,规划防洪岸线,强化石材废弃物管理监督,并基本解决河道两侧脏乱差现象,使行洪能力得到提升,岸线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环境明显改善。
整治任务。
(一)石材业污染治理。一要加强石材废弃物管理。强化石材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严格按标准配备循环沉淀池,做到污水内循环重复使用,实现零排放。严格落实废石渣“三定”(定人清运、定车运输、定点堆放)制度,狠抓大型废石渣堆放场的监管。对溪口至美宫、林墩至江都等河段严重堆弃堆建的废石料,要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清理,恢复河道行洪能力。要突出抓好染板生产项目的整治,严禁新上染板项目,取缔关闭违规新建的染板企业。二要严管重罚违规污染行为。要制定环境治污的有关规定,规范值班巡查制度,统一违规处罚标准,罚封并用,从严从重处理。
(二)农村资源污染治理。一是规范养殖场管理。禁止在沿岸线500米范围内新建生猪养殖场,对已建在溪两岸1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限期治理,治理无望的坚决予以搬迁关闭。对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的,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二是推广“一池三改”设施。鼓励农户特别是养殖户新建沼气池,并在资金上给予一定补助;引导群众开展改圈、改厕、改厨活动,改畜禽放养为圈养,改开放式粪池为水冲密闭式厕所,改柴火式厨间为电气化厨房,改变农村卫生面貌,改善生态环境。三是合理处理生活垃圾。严禁在河道两岸和河道内堆放、倾倒各种垃圾,4月底要全面完成河道内各种生活垃圾的清理保洁;要新建一处大型垃圾堆放场,并于5月底投入使用,全区实现垃圾定点堆放。
(三)加强河道乱堆乱建治理。要规划与整治齐抓并进,通过有计划的河道整治,实现河道岸线资源的管理保护及可持续利用。
1、防洪岸线规划。要于7月份完成防洪岸线规划,规划完成后,将进一步改善流域的防洪总体布局,并分步实施重要防洪段堤岸建设,清理规划治导线内占用河道建设的企业和个人。
2、河道侵占治理。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今年重点整治溪口至石横牛角厝、油车溪桥至江都、油车溪桥至乔美林口洋等三个河段,并依次分步整治,狠抓工作落实。要对沿线占用河道建厂生产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责令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坚决给予查封直至取缔。
整治步骤。
整治时间从3月20日—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3月31日)。
成立工业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洪昭勇担任,林进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挂钩村领导及水利、土地、环保、村建、林业、警务室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领导协调实施辖区内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及完成时限;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发动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工业区整治办设立举报电话。
(二)重点整治阶段(4月1日—9月30日)。
1、自查自n(4月1日—4月30日)。组织力量按照河道整治内容,对辖区内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并于4月10日前完成台帐。对在调查中发现问题的,下发整治通知书,限期整改。
2、联合执法(5月1日—9月30日)。督促违规企业抓好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经济处罚或强制清除。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验收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要组织力量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整治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迎接县整治办的评比验收。要认真总结,分析不足和困难,研究对策及建议,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保障制度。
1、加强组织,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各村主任为村辖区范围内河道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方案的内容,在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抓好本辖区内整治工作的落实。工业区管委会将不定期组织督查,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和监督,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充分认识林墩河道整治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防止毕其功于一役的思想,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步实施。要重点打击侵占河道的“钉子户”,建立整治目标责任制,限定整改期限,严格整改标准,对整改工作不落实的企业和个人,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3、落实资金,强化保障。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违法企业整改资金由企业自行筹措,河道两旁及河道内的卫生清理按照属地原则,由各村从财政卫生经费中支付,鼓励各村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势,筹集卫生经费,区财政给予一比一的配套补助,其它整治项目由管委会及村委会共同承担。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在主要路口设置标语口号、保护的标识性警示牌,切实增强社会公众保护的意识。要对个别违法侵占河道的企业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大张旗鼓地开展警示教育,提高震慑力,并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出“大整治、严管理”的浓厚氛围。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治污先行”战略部署,按照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决定在新区范围内开展“黑河、臭河、垃圾河”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清三河”)。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__年6月底前,全面消灭垃圾河,12月底前消灭黑河、臭河,在20__年底以前全面完成“清三河”任务,达到水岸无垃圾、水面无黑臭、水下无淤积、水中无障碍、河岸全绿化的治理目标,落实“四位一体”保洁全履盖,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二、工作内容。
(一)垃圾河清理:由所属村(社区)具体组织落实,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建;清理堤防、岸边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二)黑河、臭河治理:由新区统一部署,各部门联动,分析黑臭成因,针对不同污染情况,科学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分别采取城镇和农村集聚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河道内源污染有效清除,调整优化河网布局,加快水体流动速度,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三)建立“清三河”信息库:新区治水办负责对黑河、臭河、垃圾河实行统一编号入库管理,做到“消除一条、核销一条”,最终达到全面消灭黑河、臭河、垃圾河的目标。新区治水办和各村(社区)要做到摸清底细,掌握实情,建立“清三河”台帐资料,留存清理前、中、后的照片资料,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信息,挖掘工作亮点和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
三、整治标准。
1、水下无淤积:河底基本达到无严重影响水质的污泥和影响河道引排水的淤泥。
2、水中无障碍:河道内无影响行洪排涝、引水灌溉等障碍物。
3、水面无漂浮物:河面无影响河道景观的漂浮垃圾及影响水生态环境的水生植物。
4、岸边无垃圾:河岸、岸坡、岸脚无垃圾杂物、死树枯枝,河埠、桥堍等周边无垃圾堆积物。
5、岸上有绿化:结合“四边三化”和绿道建设,大力开展河道绿化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河道两岸栽插适宜树种,美化河道环境。
(二)黑河、臭河整治标准。
基本标准:通过多方联动,多元整治,切断入河污染源,基本消除河水发黑、发臭的现象。
最终目标:基本建立河道水生态系统,基本形成从水中到岸上较为完整的水生动植物生态循环系统,保持水体流动畅通,自净能力明显提高,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社区)要在前阶段初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再次对所辖区域河道进行“地毯式”排查,要开展污染源的寻找和确认,要弄清偷排漏排污水单位和管道位置,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把详实调查结果及时上报新区治水办。
(二)制订方案阶段。
新区治水办要坚持突出重点,围绕污染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
各河道责任单位要按照本行动方案要求,细化治理措施,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到人,要把具体细化方案明确时间后报新区治水办。
(三)推动实施阶段。
1.开展“清三河”百日攻坚战。
集中清理垃圾河。要充分结合群众性路线教育等活动,组织党员群众广泛开展“清理垃圾河、保护母亲河”活动,掀起“清三河”行动高潮,集中力量清理坡岸、桥堍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和废弃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确保在20__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消灭垃圾河的目标和任务。
全面启动黑臭河治理。针对污染成因,分别采取截污纳管、建设就地处理设施、拆除违章搭建、开展河道疏浚、调整优化河网布局等针对性措施,尽快消灭形成黑臭河的污染源,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
2.打响“黑臭河”治理大会战。
结合“三改一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以推进黑臭河道治理为抓手,按计划整治水环境污染重点区域,整治居民集聚点卫生死角,要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环保志愿者参与,从源头查找污染源、死角垃圾,查漏补缺,巩固河道成果,要在20__年12月底前百分百完成黑河、臭河治理任务,确保完成“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五、各司其职。
1.社会事业科(治水办):承担“清三河”工作的协调、巡查、督促、信息上报、资料汇总,承担各河道治理完成后的考核验收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对新区“清三河”工作考核的准备,负责丁家桥港清淤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2.工程管理科:承担河道沿线截污纳管工程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城南、革新两村对永兴港垃圾河治理工作。
3.东兴市政公司:承担“清三河”工程河道疏浚工作,按各河道治理计划配合责任部门有序开展。
4.办公室: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宣传及与媒体衔接,负责“__二台一报一网”信息上报及《政务信息》上报任务。
5.财务统计科: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资金保障。
6.组织人事科:承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对接,适时组织开展“五水共治”小手拉大手、“五水共治进学校”、“五水共治征文”、红色义工等各项相关活动,负责秦皇庙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7.物业公司:承担各河道沿线绿化美化工作。
8.投资发展科、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计生办、规划管理科:分别负责谢仁桥港、北公桥港、油车桥港、九曲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9.各村(社区):负责对本区域内责任河道的巡查、污染源排摸、垃圾整治和信息上报,做好区域内群众参与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做好责任河道的清淤和截污堵排工程。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河长负责制,各河长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要求,各司其职、积极配合,认真抓好治理工作,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有序推进。
2.明确目标任务。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要根据各条河道实情,围绕实际需要抓工作,全力推进河道保洁、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河道清淤等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进度可控,要善于发动各方力量参与、支持“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3.抢抓治理进度。“清三河”是“五水共治”重点工作之一,是改变水环境感观的最基础工作,今年新区水环境治理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抢抓时间,全力推进,既要创新思路、优化举措,又要实时跟进,确保进度,要做到点上出精品、面上全履盖,全力抢抓“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进度。
4.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信息渠道,及时上报各类信息,要保证每周不少于一篇专题信息,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多种形式治理,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爱水、护水、清水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
5.强化监督考核。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切实加大督查力度,要建立常态化督查小组,每天对各河道进行检查,每周发布河道基本情况和工作进度,每月对阶段性工作、重点难点工作开展督查,进一步督促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快速显现治理成效,要加大工作问责力度,督促各责任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要将“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各村(社区)年度考核责任制,要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工作奖惩制度,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不折不扣、圆满完成。
河道治理心得篇十一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及工农业的快速发展,河道人为破坏的影响较为严重,垃圾的倾倒及污水的排放,使当前河道中的水质不断恶化,不仅水生物在不断的减少,而是河道淤堵的较为严重,严重影响了防洪功能的发挥,同时大规模的采砂活动,使河道堤岸失稳的情况严重。同时由于雨水多少的原因,也会导致河道内发生洪水及泥石流灾害,或是河道干涸,影响人们正常的生产生产用水需求等。这些情况的存在,使河道治理更具有迫切性,因此,需要对河道进行有效的治理,从而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使河道的功能性得以最大程度的发挥。
河道治理心得篇十二
为规范河道清淤、采砂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现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河道清淤、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结合xx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聚焦“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深入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关于加强执法监管的有关要求,立足“筑牢粤北生态屏障”目标,构建政府负责、部门监管、综合治理、运行通畅的工作机制,强化对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河道正常管理秩序,巩固我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规范河道清淤疏浚和采砂工作,依法打击违法采砂行为,防止出现借“清淤之名”行非法采砂之实,杜绝各种巧立名目、规避监管的采砂行为,重拳打击各种盗采河砂行为,确保河道清淤,采砂管理秩序良好,河势稳定,维护河道良好水生态环境。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级河长为副组长,水务所、安监站、自然资源所等为成员单位的河道清淤、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水务所,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负责日常事务。
(一)整治范围:全镇所有河道清淤疏浚工程、采砂标段、堆砂场、砂场运输车辆等项目和场所。
(二)整治步骤:专项行动从20xx年1月中旬开始,为期4个月,分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20xx年1月中旬)。镇政府结合实际,全面部署河道清淤、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责任措施,对本地区、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作出具体安排。
2、全面排查整治(20xx年1月中旬至20xx年2月中旬)。全面排查整治阶段要重点把握三个环节。
(1)审批环节:重点排查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的.相关审批手续是否齐全,运砂车辆证件是否齐全、司机是否持证上岗等,采砂作业单位是否具备从事采砂、运砂作业等资质。
(2)监管环节:重点排查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疏浚物的处置是否合法合规,河道采砂、清淤是否设置公示牌、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深度、超量开采,有无河道采砂许可证进行采砂,砂石和清淤物料是否按照批准地点堆放,运砂车辆是否超限超载运输,河道清淤、采砂是否污染水质、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等。
(3)打击整治环节:重点打击无证开采河砂、借“清淤之名”行非法采砂之实,清淤疏浚工程和采砂标段超时间、超范围、超量开采,以村民自建房屋为名进行非法采砂、“蚂蚁搬家式”非法采砂、等水事违法行为。对非法采砂行为要真正做到联防联治,露头就打,依法严惩。
3、巩固提高(20xx年2月中旬至20xx年4月15日)镇河清淤、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梳理总结,形成执法有效经验做法,防止出现时紧时松、虎头蛇尾的现象,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出现反弹。
(一)各村委会:各村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本行政区域河道清淤、采砂整治主体责任,加强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制定本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
(二)镇、村级河长:镇、村级河长要把河道清淤、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巡河履职工作范围,切实履行河长职责,助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
镇级河长:将所挂河流河道清淤、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巡河履职工作范围,并监督检查村级河长巡河履职情况。
村级河长:将辖区内河流清淤、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巡河履职工作范围,负责河道管理日常巡查,发现水事违法问题及时制止并汇报;配合上级河长、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满协助执法部门对河道清淤、采砂整治工作进行调查处理。
(三)水务所:
(3)负责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及遇到的突出问题上报镇政府和县级河长办;
(4)充分发挥河长制的平台优势,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立案查处。
(四)派出所:
(2)负责对违法采砂的组织者及违法采(运)砂逃逸者、暴力抗法者、涉及违法采砂黑恶势力等进行打击、追查和处理;对违法改装、套牌的运砂、采砂车辆等作案工具及时进行查处。
(3)负责查处交通道路上运砂车辆违法超限等行为。
(五)自然资源所:协助水务部门对河道范围内违法采砂行为进行查处,对砂石渣料堆放涉及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
(六)安监站:
(2)会同水务部门对由河道清淤、采砂活动引起的污染水质、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进行查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各村要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把专项整治行动抓细抓实,切实履行本行政区域河道采砂治理主体责任。特别要发挥镇、村两级河长作用,要将打击违法采砂行为纳入绩效考核。各村要建立河道采砂清淤巡河问题台账,每月20日前上报至镇水务所,水务所要根据各村上报的问题及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并一一落实好整改要求。
(二)加强沟通协作,树立“一盘棋”思想。村级河长要与镇级河长加强沟通配合,各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统一部署,加强协作配合,做到上下沟通,左右联动,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强力推进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由镇成立督导组,对各村、职能部门开展清淤、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对典型非法采砂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三)严明纪律,严格执法。各村和职能部门要强化政治监督,严肃追究问责,绝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建立问题清单及工作台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于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突出违法违规行为要敢于动真碰硬,该上报的上报、该处置的处置、绝不以整改代替处罚;该移交公安等司法机关的坚决移交,绝不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严紧硬”,见实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和信息沟通。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一是深入村组对村民进行水法律法规宣传,让知法懂法守法。二是各村委会要与镇水务所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三是各村、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材料(含文字、图片和视频等)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河道治理心得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切实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平,特制定以下考核评比办法。
省住建厅成立考评办,具体负责考评工作。
(一)检查方式。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省级每季度每个设区市抽查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查看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3个村庄;平潭综合实验区每季度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3个村庄。已考核过的县、乡镇不重复考核,各县、乡镇、村庄考核名单分别由考评人员到所属市、县、乡镇后当场随机抽取。检查时间不通知地方,检查过程中市县有关人员不得陪同。
(二)评分方式。考评办负责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考评办法,明确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2),考评人员依据考核评分细则对所负责考核的县、乡镇和村庄进行评分。
(三)排名方式。设区市对县(市、区)要在省级考评前组织进行考评计分,并公布县(市、区)得分,被抽查县级最后得分由省、市两级对该县考评得分两部分组成,权重分别占70%和30%。省级考评按县级15%、乡镇15%、村庄50%、县(市、区)推进ppp工作落实情况20%的权重计算分值,作为被抽查县(市、区)得分,每季度对各设区市(含平潭)按照其所属被抽查县(市、区)最后得分进行排名,年终根据各季度得分通过简单算术平均进行总评,作为当年度各设区市(含平潭)最终排名依据。
(四)通报方式。省级每季度通报并约谈全省排名后三位的设区市,并将年终总评后三位的.名单在省电视台、福建日报等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由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
河道治理心得篇十四
第23号
《**市河道管理办法》已于**年6月12日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透过,现予发布,自**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树隆
****年八月九日
**市河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堤防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堤防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沟渠、撇洪沟、塘坝等)。
第三条我市对河道的管理按水系实行分级管理与统一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市区建成区内的河道仍按现有管理体制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市堤防中的涵闸、通道闸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使用者或受益者负责闸门和启闭机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包括汛前封闭、汛中看护、汛后开启等),河道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五条开发利用河道水、土资源和整治河道、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的总体安排。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处理防汛和河道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河道主管机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八条市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上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防洪标准;
(二)审查和转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河道堤防的岁修计划;
(四)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洪调度方案;
(五)拟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综合开发利用、防治水害规划;
(七)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水政监察巡查制度;
(八)负责处理一、二级堤防和跨县(区)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县(区)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
(一)审查转报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
(三)管理、维修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持续工程安全完整;
(四)筹集并统筹安排河道工程维护、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和管理运用等专项经费;
(五)建立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水政监察巡查制度;
(六)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市、县(区)河道管理机构行使同级河道主管机关授予的职权,具体实施管辖区域内的河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繁昌县、三山区设立的长江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长江河道的管理工作,业务上理解市河道管理机构的指导。各县设立的内河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内河河道的管理工作。五万亩以上圩口按管辖区域设立的河道管理机构,行使县河道主管机关授予的职权,负责管辖区域内河道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河道整治与建设
第十二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河道整治、修建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在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前,务必按下列程序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三)在其他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工程,由工程所在地河道主管机关审查。跨县(区)的河道报市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涉及岸线的,应依法取得岸线使用许可;涉及航道的,应事先征求交通、海事、港航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工程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务必按审查意见和审查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施工中应当理解河道主管机关及河道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竣工后应有河道主管机关及河道管理机构参加验收,确认贴合防洪安全标准的,方可启用。
第十四条河道的设计洪水位,务必以河道主管机关确定的数据为准。
跨越河道的桥梁和栈桥等建筑物,其梁底务必高于设计洪水位,并贴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
跨越河道的管道、线路的净空高度务必贴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
在河道两岸及滩地修建码头、泵房、船台、道路等建筑物及设施,一般不得伸出岸滩或超出滩地的高程。确需伸出岸滩或高出滩地的,应尽可能减少阻水面积,并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的工程所涉及堤段的维修、管理和防汛任务,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工程交付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河道主管机关及河道管理机构应当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十六条确需利用堤防或护堤地兼做公路的,务必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并按规定要求施工。
未铺路面的堤防,在泥泞期间,除防汛抢险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通行;已铺路面的堤防,除防汛抢险车辆外,河道管理机构应根据路面铺设标准对其他车辆限制通行。
第十七条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沿河城镇在编制和审查规划时,应当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
第四章河道保护
第十八条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以内的区域;长江干堤及其成圈堤防的以山代堤段,其管理范围不小于相邻堤防的。管理范围。
第十九条堤防两侧务必有护堤地,凡已预留、征用、划拨、历史构成或公认的护堤地,包括堆土区、加固堤防填塘区、外滩地、压渗平台、防渗铺盖和减压井等,属于国家所有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埋设界桩,由河道管理机构负责管理使用;属于群众所有的,其使用理解河道管理机构监督、管理。
新建堤防或尚无护堤地的堤段,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批准的堤防设计标准划定护堤地:
(一)长江江堤,临水侧不得少于50米,背水侧不得少于30米;
(三)5万亩以上圩口堤防,临水侧不得少于30米,背水侧不得少于20米;
(四)其他河道的堤防,临水侧和背水侧均不得少于10米。
第二十条堤防两侧营造防护林、条,务必贴合防洪安全要求。
河道堤防的防护林、条,由河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营造和管理,间伐、更新务必经县以上河道主管机关批准;进行抚育、更新性采伐和用于防汛抢险的采伐,按国家规定免交育林基金。
第二十一条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四)在堤身铲草皮,挖堤筑路,傍堤蓄水;
(五)在堤身防渗铺盖、压渗平台上植树;
(六)在堤身、岸坡及临河十米宽的滩地上耕种;
(七)在河道防护林以外的河滩地、行洪通道内栽植高杆作物;
(八)在水闸管理范围的水域内捕鱼、停船(闸管单位因工作需要除外)。
第二十二条禁止在城市防洪墙顶平台及通道行驶各类车辆,损坏防洪墙设施、翻越栏杆、穿越和跨越防洪墙进行黄砂运输等活动。
第二十三条进行下列活动,务必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石、取土、淘金等;
(二)在河滩地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和修建工程设施;
(三)填高河滩地面、向河道内抛石、沉梢以及进行其他影响河道泄洪和堤防安全的活动;
在内河河道内采砂,务必领取河道主管机关颁发的批准证书,方可开采;在长江河道内采砂依据国务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长江堤防、城市圈堤、5万亩以上圩口堤防等重要堤防应当划定安全保护区(一般堤段管理范围外100米内,砂基堤段管理范围外200米内)。在安全保护区内一般不得钻探、爆破、挖矿、打井、挖塘等,特殊状况确需进行的,应征得河道主管机关同意。
第二十五条在河道、涵闸管理范围内禁止堆放、a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因排污危害水工程安全的,河道主管机关有权责令排污单位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排污单位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二十六条开发利用河道管理范围的水、土资源,应贴合江河综合利用规划,不得影响防洪安全,不得损坏堤防和水工程。
河道滩地不得占用,确需临时占用的,应当经当地河道管理单位同意,严格控制占用时光,并按规定向河道管理部门缴纳占用补偿费。
第五章河道清障
第二十七条下列阻水障碍,务必限期改建或者予以清除:
(二)河滩地上的围堤、围墙、房屋、高杆植物(防浪林除外)及其他阻水建筑物;
(三)河滩地及行洪区内修建的影响行洪安全的道路、渠堤;
(四)河道内弃置的矿渣、砂石、煤灰、垃圾、泥土等;
(五)河道内堆放的影响行洪的物料,设置的拦河渔具,沉置的船、排筏;
(六)按规定需要铲除、铲低的生产圩堤;
(七)其他影响河道安全泄洪的阻水障碍物。
第二十八条长江干堤、5万亩以上圩口堤防堤身及护堤地内已有的各类危及防洪安全的建筑物务必限期拆除。
第二十九条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及危及防洪安全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由市、县(区)防汛指挥部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市、县(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并由设障者负担全部清障费用。
第六章经费
第三十条河道堤防的运行管理费用,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分别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三十一条受益范围明确的防洪工程,河道主管机关依据规定向受益区的工商企业、农场、城镇居民和个体经营者,收取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办法及标准由市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市财政、物价部门另行制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建设项目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设施或损坏河道工程的,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三十三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等,务必向河道主管机关或河道管理机构缴纳河道管理费。
第三十四条河道主管机关收取的费用,纳入同级财政统一管理,专项用于堤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设施的更新改造,结余资金可连年结转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和挪作他用。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前款所列工程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情节轻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职责:
(二)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
第三十八条在长江河道内非法采砂的,按照《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对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起诉,又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条妨碍河道监理、河道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一条河道主管机关、河道管理机构和闸管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河道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年9月1日起施行。
河道治理心得篇十五
1、大力搞好河道整治发奋改善河道环境不断提高生活水平
2、保护河道环境追求完美人生
4、全民开展河道整治,共创健康和谐环境。
5、加强河道管护维护良好环境
6、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让河道岸更绿水更清流更畅。
7、保护青山绿水营造完美家园
8、搞好河道管护共创完美家园
9、搞好河道环境整治构建人水和谐社会
10、请勿乱倒乱抛,保护河道环境
11、让我们共同营造优美的水环境
12、保护水环境人人都有责
13、大力整治河道水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14、用心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整治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15、保护环境常抓不懈持续清洁持之以恒。
16、金钱是一时的财富环境是世代的'瑰宝
17、全民参与全员动手整治环境建设人水和谐的新农村
18、加强河道水质保护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19、搞好河道环境整治造福子孙后代
20、加强河道管护创造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
21、请保护河道维护生命健康
河道治理心得篇十六
本项目全长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挖土方、挡土墙、c25水泥砼路面、钢筋砼圆管涵等,预算总投资约62万元。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
招标编号为:zghfzb20xx-026。
本次招标采用鹤峰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投标报价及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统一提供,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视为接受该投标报价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证)。
本项目中标的`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重要岗位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考勤制度,押证上岗,不得冒名顶替。
河道治理心得篇十七
20xx年6月底前,全面消灭垃圾河,12月底前消灭黑河、臭河,在20xx年底以前全面完成清三河任务,达到水岸无垃圾、水面无黑臭、水下无淤积、水中无障碍、河岸全绿化的治理目标,落实四位一体保洁全履盖,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一)垃圾河清理:由所属村(社区)具体组织落实,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建;清理堤防、岸边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二)黑河、臭河治理:由新区统一部署,各部门联动,分析黑臭成因,针对不同污染情况,科学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分别采取城镇和农村集聚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河道内源污染有效清除,调整优化河网布局,加快水体流动速度,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三)建立清三河信息库:新区治水办负责对黑河、臭河、垃圾河实行统一编号入库管理,做到消除一条、核销一条,最终达到全面消灭黑河、臭河、垃圾河的目标。新区治水办和各村(社区)要做到摸清底细,掌握实情,建立清三河台帐资料,留存清理前、中、后的照片资料,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信息,挖掘工作亮点和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
(一)垃圾河整治标准。
1、水下无淤积:河底基本达到无严重影响水质的污泥和影响河道引排水的淤泥。
2、水中无障碍:河道内无影响行洪排涝、引水灌溉等障碍物。
3、水面无漂浮物:河面无影响河道景观的漂浮垃圾及影响水生态环境的水生植物。
4、岸边无垃圾:河岸、岸坡、岸脚无垃圾杂物、死树枯枝,河埠、桥堍等周边无垃圾堆积物。
5、岸上有绿化:结合四边三化和绿道建设,大力开展河道绿化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河道两岸栽插适宜树种,美化河道环境。
(二)黑河、臭河整治标准。
基本标准:通过多方联动,多元整治,切断入河污染源,基本消除河水发黑、发臭的现象。
最终目标:基本建立河道水生态系统,基本形成从水中到岸上较为完整的'水生动植物生态循环系统,保持水体流动畅通,自净能力明显提高,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一)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社区)要在前阶段初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再次对所辖区域河道进行地毯式排查,要开展污染源的寻找和确认,要弄清偷排漏排污水单位和管道位置,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把详实调查结果及时上报新区治水办。
(二)制订方案阶段。
新区治水办要坚持突出重点,围绕污染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
各河道责任单位要按照本行动方案要求,细化治理措施,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到人,要把具体细化方案明确时间后报新区治水办。
(三)推动实施阶段。
1.开展清三河百日攻坚战。
集中清理垃圾河。要充分结合群众性路线教育等活动,组织党员群众广泛开展清理垃圾河、保护母亲河活动,掀起清三河行动高潮,集中力量清理坡岸、桥堍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和废弃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确保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消灭垃圾河的目标和任务。
全面启动黑臭河治理。针对污染成因,分别采取截污纳管、建设就地处理设施、拆除违章搭建、开展河道疏浚、调整优化河网布局等针对性措施,尽快消灭形成黑臭河的污染源,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
结合三改一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以推进黑臭河道治理为抓手,按计划整治水环境污染重点区域,整治居民集聚点卫生死角,要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环保志愿者参与,从源头查找污染源、死角垃圾,查漏补缺,巩固河道成果,要在20xx年12月底前百分百完成黑河、臭河治理任务,确保完成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1.社会事业科(治水办):承担清三河工作的协调、巡查、督促、信息上报、资料汇总,承担各河道治理完成后的考核验收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对新区清三河工作考核的准备,负责丁家桥港清淤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2.工程管理科:承担河道沿线截污纳管工程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城南、革新两村对永兴港垃圾河治理工作。
3.东兴市政公司:承担清三河工程河道疏浚工作,按各河道治理计划配合责任部门有序开展。
4.办公室: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宣传及与媒体衔接,负责xx二台一报一网信息上报及《政务信息》上报任务。
5.财务统计科: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资金保障。
6.组织人事科:承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对接,适时组织开展五水共治小手拉大手、五水共治进学校、五水共治征文、红色义工等各项相关活动,负责秦皇庙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7.物业公司:承担各河道沿线绿化美化工作。
8.投资发展科、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计生办、规划管理科:分别负责谢仁桥港、北公桥港、油车桥港、九曲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9.各村(社区):负责对本区域内责任河道的巡查、污染源排摸、垃圾整治和信息上报,做好区域内群众参与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做好责任河道的清淤和截污堵排工程。
1.加强组织领导。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河长负责制,各河长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要求,各司其职、积极配合,认真抓好治理工作,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有序推进。
2.明确目标任务。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要根据各条河道实情,围绕实际需要抓工作,全力推进河道保洁、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河道清淤等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进度可控,要善于发动各方力量参与、支持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3.抢抓治理进度。清三河是五水共治重点工作之一,是改变水环境感观的最基础工作,今年新区水环境治理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抢抓时间,全力推进,既要创新思路、优化举措,又要实时跟进,确保进度,要做到点上出精品、面上全履盖,全力抢抓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进度。
4.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信息渠道,及时上报各类信息,要保证每周不少于一篇专题信息,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多种形式治理,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爱水、护水、清水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
5.强化监督考核。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切实加大督查力度,要建立常态化督查小组,每天对各河道进行检查,每周发布河道基本情况和工作进度,每月对阶段性工作、重点难点工作开展督查,进一步督促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快速显现治理成效,要加大工作问责力度,督促各责任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要将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各村(社区)年度考核责任制,要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工作奖惩制度,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不折不扣、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