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相声团队合同范文(19篇)
合同在法律上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在编写合同时要注重合同的可读性和易理解性,避免使用过于专业和晦涩的术语。如果您需要合同范本参考,请参阅下面的示例,并根据您的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相声团队合同篇一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于____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
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相应费用。若因乙方原因未能准时出发(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甲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要求赔偿相应费用。
相声团队合同篇二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并在接受甲方签合同时提示甲方是否自愿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旅行社责任险,并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及费用说明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相声团队合同篇三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及费用说明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及费用说明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综合服务收取的费用(不含导游服务费)。
7.专项附加费:经甲方要求由乙方安排的汽车超公里费、风味餐费、游湖费、特殊游览门票费、文娱费、专业活动费、保险费、不可预见费等。
8.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相声团队合同篇四
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相声团队合同篇五
旅游团号为:_________
旅游人数:_________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天__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及费用说明表》。《旅游行程及费用说明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相声团队合同篇六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如因个人原因发生问题,概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相声团队合同篇七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相声团队合同篇八
甲方(承租方):
地址:电话:
乙方(出租方):
地址:电话:
一、合同宗旨。
为促进旅游市场繁荣发展,规范旅游汽车行业的经营行为,给旅游者提供安全、准点、舒适、优质、高效的旅游接待服务,保护旅行社、旅游车公司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本合同签订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现行行业政策,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旅游车辆租赁事务达成以下条款。
二、合同适用。
本合同适用于旅行社、法人单位、社会团体、临时组织等,因旅游、会务、接待的需要,向旅游汽车公司租赁使用车辆的行为。合同签订人应具有履行合同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和能力。
本合同可一次约定使用,也可作为长期约定,约定期限内甲乙双方可就车辆使用具体事宜以传真等书面确认件方式确认,但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
三、合同内容。
1、甲方租赁乙方台旅游客车,车型、车号座位;车型、车号座位;。
2、甲方所组团队编号,游客人,工作人员人,及随身行李物品;。
3、行程为:自至(单程、往返);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安全运送行程共天;。
4、租车费用:
{}单价元/台(全包价),此价格含路桥费及停车费等;。
{}单价元/台,此价格不含路桥费及停车费等;费用合计元;。
5、结算方式:
{}甲方出车前付清全部款项;。
{}甲方于合同签订后日内付元,合同履行完毕日付清余款元;。
{}甲方以现付、周结、月结、季结、半年结的方式结算;。
6、接团时间,地点,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司机联系方式。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租车款。
相声团队合同篇九
出境社: 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
相声团队合同篇十
旅行社:郑州市***旅行社有限公司 ;(填写与公章一致的旅行社全称)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hen***** ; 经营范围:经营国内和入境旅
(第一章 ——第六章与原文一致,这里不再赘述)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201*年*月*日 ,结束时间201*年*月*日,共 ** 天 **夜。
相声团队合同篇十一
1.传承中华智慧,铸就美业之魂。
2.把爱传出去
3.我们的梦想就是完成你们的梦想
4.从基层打造一百个千万富翁,一千个百万富翁。
5.,让我们一起赢。
6.有安排必有回复
7.有安排必有检查
8.严格就是大爱
9.听话照做,必有收获。
10.我成长、我快乐
11.模拟训练
12.为何而战
13.经历=财富
14.开心服从,快乐服从,绝对服从,誓死服从!
15.用生命捍卫结果
16.快乐美容,快乐生活
17.承担就是成长
18.明确就是力量
19.爱就是领导力
20.改变自己、改变企业、改变父母
21.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讲马车的故事
22.公平、保障、责任——处处体现公平;人人都有保障;时时满怀责任。
23.人忙则无事,人闲则生事。
24.你做了吗?做出结果了吗?做出极致结果了吗?
25.生活中最糟糕的事莫过于给别人提出好的建议,自己却做坏的榜样。
26.努力不代表有结果
27.什么是团队:统一的形象,规范的行为,严格的训练,共同的梦想,鲜明的口号,正确的价值观,红色的思想,坚定的目标,特殊的文化,神圣的使命。
28.抱怨是无能的表现
29.你干吧,干不好有我呢,放手去干就行了
30.收入的爆发就是能力的爆发
31.健康就是责任
32.责任就是能力
33.知道不等于做到,做到不等于做好。
34.负债的人生很精彩
35.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就是持续的力量
36.对她人负责,与我们有关。
37.请不要透支你的信用卡。
38.21世纪不是说、叫和教的年代,一定是去影响和被影响的年代。
39.经营企业要做好三个大扫除:思想大扫除、人员大扫除、仓库大扫除。
40.节约就是盈利
41.原本就是这样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42.企业形象大如天。
43.企业进行的是团队赛,而不是个人竞技赛。
44.经营企业不是百米冲刺,而是马拉松;不是看谁跑得快,而是看谁走得远。
45.榜样的力量无穷大。
46.老板是下棋的人,而不是棋中的任何一个角色。
47.许下的承诺就是欠下的债
48.改变的是思维模式,收获的是幸福人生。
49.成功地四阶段:懒、怕、贪、诚。
50.你的一生都在为你身边的一切提供服务
51。顾客在两种情况下会成交:一是恐惧,二是愉悦。
52.快乐工作的真谛:结果和关系。
53.无路可走的路就是最好的路。
54.美业的未来一定是给有团队的企业准备的,21世纪不管你想不想,愿不愿意打造团队,这都是你必须要走的路,也是唯一的路。
55.没有检查的事不说,没有结果的事不做。
56.一个员工在一个职位上干不能超过两年,要么不干,要么捣蛋。
57.怎么学?系统学;怎么做?自己做。
58.不要在嘴上跟别人争高低,而是要做出结果影响别人。
59.人生三道门:孝门、善门、慧门,当你的孝门打开,你的善门才能打开,当你的善门打开,你的智慧之门自然就会被打开。
60.时刻保持好的感觉:好的感觉是不仅自己拥有好的感觉而且是给身边的人带来好的感觉。
61.21世纪企业比什么?团队和利润。
62.别人夸我们100句我们只能相信10句,别人夸我们10句我们只能相信1句,时刻保持零的心态。
63.我们不怕任何竞争对手,我们就怕我们自己,怕我们承诺顾客的不能兑现,怕我们不能为顾客做出结果,怕我们成长的不够快。
64.你不可能用时间学习财务,你也不可能用10年时间学习客服,你更不可能用10年时间学习人力资源,所以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65.卫生是企业之本,技术是企业之神,服务是企业之根,团队是企业之魂。
66.两种人注定失败:一种是只想不做,一种是只做不想。
67.当你自己把自己当回事,别人不把你当回事时,你会心里很失落,很难受;当你自己把自己当回事,别人也把你当回事时,你会觉得很正常;当你自己不把自己当回事,别人把你当回事时,你会很开心。
68.每个人扮演的角色都是自己决定的;是自己渐渐自然归位的过程;和别人没有任何关系。
69.现在的就是最好的
70.为给企业做贡献而感到骄傲,为不能给企业争光而感到耻辱。
71.人生中父母、伴侣、孩子、朋友都有可能会离你而去只有能力会伴随你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72.你给员工说100遍不如让她做100遍,让她做100遍不如让中层训练她100遍,让中层训练她100遍坚不可摧的团队就出现了。
73.统一不了思想就统一行为,统一不了行为就统一形象。
74.要想把企业经营好,就要把企业的每个1%都做好。
75.企业是孩子,顾客是爱人,老板是养身父母,同事是兄弟姐妹,我们都是一家人。
76.如何带团队:影响他、训练他。
77.日计划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
78.你是a、b、c、d岗吗?
79.遇到问题先找自己的原因,而不是说别人的问题。
80.坚决不做歪脖树。
81.如何管理自己:管理自己的时间和管理自己的情绪。
82.我要留在美业,我要留在企业,我要留在企业的城市买房买车。
83.用服务赚基本保障的钱;用外卖赚改善生活的钱;用技术赚丰厚利润的钱;用管理赚企业腾飞的钱。
84.如何复制人才:从外表上开始打造;从心理上不断引导;从行为上不断纠正;从消费上不断突破;从事情上不断肯定。
85.坚决杜绝:说话不落地;做事没结果。
86.复制人才的速度决定企业未来的成长速度。
87.管理不是先学管理别人的方法,而是应该先管理好自己;你个人成长的速度取决于你复制人才的速度。
88.三种领导:视而不见型、灭火器型、预知问题型。
89.衡量员工忠诚的核心标准就是看员工是否愿意成为企业的大股东
90.科学管理是在了解人性的基础上,根据理性的数据分析判断现在企业存在的问题。
91.领导要学会运用会议批发解决问题
92.不开无用的会;不接无用的电话;不做无用的沟通;坚决不做负润的员工。
93.带着解决问题的方案向领导反映问题
94.领导的工作就是给员工安排工作,然后检查工作。
95.解决问题就是成交
96.服务行业的根:快和笑
97.为什么你还不够成功,因为你知道的太多做到的太少。
98.计划让我们养成好的习惯,好的习惯成就我们事业的成功,事业的成功带给我们美丽人生。
99.你要时刻铭记企业的大目标,因为只有企业的大目标实现了,你的小目标才有意义。
100.利润代表企业的现在,团队决定企业的未来。
相声团队合同篇十二
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内地居民或者团体。
3、国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国内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旅游行程安排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安排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7)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和《另行付费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3、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签订合同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单》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旅游者的义务。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9、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变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7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扣除已发生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另行付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自费项目的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视同旅行社违约,旅行社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担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
3、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6、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其他责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结束时间,共天夜。
第二十条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元/人。
合计:元。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第二十一条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人:
保险金额:元人民币。
保险费: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旅行社出团;。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拼团约定。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第二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址: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邮编:
相声团队合同篇十三
合同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友好原则,现就旅游包(租)车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当天18:00前收到乙方确认次日团队用车车型,接团地点,20:00点前车队报车牌,司机电话。
三、如果路上出现意外情况,无法准时抵达华联大厦,司机需要联系乙方指定联系人,说明情况。
四、线路及价格:
五、车型安排:
1、10人以下用面包车(含10人)。
六、结算价格、方式及期限:
1、甲乙双方按线路、车型商定租车价格。
2、双方以银行或现金支付,结算期以月为结算单位,每月10日前结清上个月的业务款,以此为一结算周期。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按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租车款,延迟付款的每日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业务款的千分之三滞纳金。
2、租车期间,乙方对甲方的服务及车辆存在异议,应及时电话沟通解决;无法解决的,乙方须于甲方车辆回场后的二天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无任何异议。
八、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九、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通过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或订单改更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盖章)(盖章)。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时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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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声团队合同篇十四
甲方(旅行社):。
为了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租车及旅游汽车公司的经营行为,共同维护甲乙双方和游客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旅行社条例》,《河南省道路旅游客运及旅游客运站管理暂行规定》,就三门峡市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制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务必共同遵照执行.
1,本合同为格式合同,原则上。
2,乙方接到甲方承运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确认,双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如乙方没有约定要求车辆,乙方应当积极帮助甲方联系符合旅游客运运营条件的车辆.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运车辆应经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足额办理乘坐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经营线路的旅游客车.
4,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但必须出具公司派车单和检验单.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并提前约定时间10分钟抵达约定地点等候.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或一日内行程在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增加的费用应计算在包车费用之内.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0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承运车费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结算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发票等有关票据.9,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支付约定车费5%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又不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20%的违约金;在24小时内毁约的,应支付约定车费50%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缺少的承运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相声团队合同篇十五
1、洋溢青春梦,绽放我光彩。
2、阳光行,快乐游。
3、美丽xx,智慧旅游。
4、智慧旅游,让生活更精彩。
5、悠闲一游,尽兴而归。
6、构建和谐环境,关注旅游安全。
7、安全意识放心上,旅途美景放心赏。
8、安全记在心,平安走天下。
9、移步不看景,看景不移步。
10、与美景有约,与安全同行。
11、旅游安全人人管,事故隐患处处防。
12、留意头上景,当心脚下路。
13、山水美丽静心赏,注意脚下心不慌。
14、风景在游览的路上,安全在你我的心中。
15、游以安为乐,行以顺为福。
16、行在旅途,安全在心。
17、安全出行,快乐旅游。
18、断攀登,饱满激情,愉悦身心!
19、享受大自然,与健康同行!
20、爬出勇气!爬出健康!爬出快乐!
21、团结协作,互助友爱,锻炼身体,平安快乐!
22、绿色健康行,快乐在进行。
23、海到无边天做岸,山登绝顶我为峰。
24、亲近自然,低碳生活。
25、新的起点,新的高度。
26、高度是一种境界,攀登是一种追求。
27、登武夷巅峰,展永达雄风。
28、登高望远,尽显英雄本色。
29、尽情户外,融入自然。
30、带着年轻的心去跋涉,让青春与大家同行。
31、引领新潮流,随心一日游。
32、健康生活欢乐旅游。
33、爱旅游爱生活。
34、远离喧嚣,为心情放一天假。
相声团队合同篇十六
甲方:创业团队
乙方:范俭(广西大学生创业就业研究会)
为帮助广西各高校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支持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顺洁柔”)的市场和人才发展,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广西大学生创业就业研究会,范俭为代表人负责创业基地建设事项。
一、合作宗旨:
中顺洁柔建立“中顺洁柔创业基地”,为大学生创业、实习和就业发展提供平台。
二、合作内容:
(一)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的情况下以公司制开展产品合作。
(二)公司注册资本3万元整;公司股份比例为甲方65%,乙方35%的。
其中甲乙双方按股份出支股本金20xx元整,负责项目的日常开支。
(三)乙方负责提供中顺洁柔及其他相关服务,甲方负责产品的销售与推广。
(四)中顺洁柔产品所得利润按甲方90%,乙方10%的比例分配。
除中顺洁柔外的其他产品利润按股份比例分配。
(五)乙方向甲方提供移动销售终端app或网站支付后台服务。
(六)甲方对该公司有一票否决权。
(七)退出机制:甲方团队成员毕业后自动退出,并收回股本金。
三、合作原则
(一)合作双方建立联络、信息交换、会议磋商、积极促进等机制,以保证上述项目的落实及取得成效。
(二)建立廉洁共建机制,项目合作应坚持“透明、公平、互利”的原则,有不同意见就及时磋商解决。
四、协议变更
(一)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作相应变更。
(二)任何合作方未经与其他方协商,擅自变更本协议条款或者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均为无效。
五、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团体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团队相竞争的业务。
(三)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商业秘密。
(四)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六、其他
(一)本合作协议书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二)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法律法规相违,则以法律法规为准。
(三)双方若有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创业团队
(签章)代表: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范俭(广西大学生创业就业研究会)
(签章)代表: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甲方:90后创业团队(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制定以下协议,以保证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元旦晚会圆满成功,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为此活动的赞助商。
参加此次活动的甲方须是持有合法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公司,经过校团委的同意,方可进行此次活动。
2.甲方必须遵守乙方校园管理制度,爱护校内公共财物,保持校内卫生清洁,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并保证不损害同学的切身利益。
3.甲方在乙方校园开展活动的时间:
初定为:20xx年12月26日,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五楼。
4.活动中的奖品、视频等均由甲方提供。
6.甲方有权监督活动全部过程并及时与乙方沟通,使之达到甲方的要求。
7.甲方的行为不得涉及现场买卖,不得进行现金交易,如有涉及,一经查处,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活动,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为此活动的校方具体负责单位。
2.乙方有义务在与甲方签订协议后,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甲方在乙方校园的活动顺利正常进行。
3.乙方将甲方提供的奖品在活动期间提供给到场同学,作为品质和口碑的宣传。
4.乙方完成甲方在力所能及的赞助任务。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举行活动过程中违反乙方校内管理制度,乙方有权请校内保卫处等相关人员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管理,情节严重者取消本次活动,并由甲方承担全部损失。
2.在签署协议后,如果乙方在活动期间没有按照合作协议书的要求执行或者由于乙方主观原因造成活动无法正常进行,乙方应返还甲方部分至全部活动经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赞助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20xx年12月25日
五、未尽事宜: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拟定,未尽事宜如需补充和修改,须经双方共同
协商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六、其他:
1.如果甲、乙双方在执行此协议时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未发生争议的条款继续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90后创业团队乙方: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代表人:xx代表人:xx
签约日期:xx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相声团队合同篇十七
1、洋溢青春梦,绽放我光彩。
2、阳光行,快乐游。
3、美丽xx,智慧旅游。
4、智慧旅游,让生活更精彩。
5、悠闲一游,尽兴而归。
6、构建和谐环境,关注旅游安全。
7、安全意识放心上,旅途美景放心赏。
8、安全记在心,平安走天下。
9、移步不看景,看景不移步。
10、与美景有约,与安全同行。
11、旅游安全人人管,事故隐患处处防。
12、留意头上景,当心脚下路。
13、山水美丽静心赏,注意脚下心不慌。
14、风景在游览的路上,安全在你我的心中。
15、游以安为乐,行以顺为福。
16、行在旅途,安全在心。
17、安全出行,快乐旅游。
18、断攀登,饱满激情,愉悦身心!
19、享受大自然,与健康同行!
20、爬出勇气!爬出健康!爬出快乐!
21、团结协作,互助友爱,锻炼身体,平安快乐!
22、绿色健康行,快乐在进行。
23、海到无边天做岸,山登绝顶我为峰。
24、亲近自然,低碳生活。
25、新的`起点,新的高度。
26、高度是一种境界,攀登是一种追求。
27、登武夷巅峰,展永达雄风。
28、登高望远,尽显英雄本色。
29、尽情户外,融入自然。
30、带着年轻的心去跋涉,让青春与大家同行。
31、引领新潮流,随心一日游。
32、健康生活欢乐旅游。
33、爱旅游爱生活。
34、远离喧嚣,为心情放一天假。
35、亲近自然,携手阳光一日游。
36、拓展文化知识,砥砺精神情操。
37、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38、畅游天下美景,安全不忘其中。
39、讲究卫生杜绝病从口入,注重消防远离火魔侵袭。
40、安全是最好的效益,平安是旅企的财富。
41、旅游须知千万条,安全出行第一条。
42、酒店服务争上游,消防安全要带头。
43、良药苦口利于病,旅游安全利于行。
44、您因旅游美景而心醉,风景因您安全而更美。
45、开开心心旅游,安安全全返程。
46、快乐是您旅游的追求,安全是您旅游的基础。
47、走安全旅游之路,游秀丽山河之景,度快乐平安之假。
48、旅游参天树,安全是沃土。
49、安全牢记心间,旅游减少遗憾。
50、安全人人抓,幸福你我他。
相声团队合同篇十八
根据《xxx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二、质量要求:甲方提供的商品必须保证质量,符合《xxx食品安全法》、《xxx产品质量法》等国家法规及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三、包装要求:自然块纸箱包装。商品包装必须有明确标识,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单位、规格、计量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
四、交货时间及地点: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在交货。运费、装卸费等由乙方承担。
五、验收:
1、甲方提供该批货品随货同行的有效质量安全合格证明。
2、乙方应在接收商品的同时进行验收。商品一次性或分批接收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商品签收单据并由乙方收货人签名盖章。乙方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商品验收合格。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商品品种、质量等级、包装、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对不符合合同的货品进行退换。
六、付款方式:
由乙方以电汇方式一次性/分批汇款到甲方指定帐户,乙方付款后甲方提供该批货品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__)方式结算。
(一)甲方收到货款后____小时内发货;
(二)乙方收到货后______小时内付款。
乙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天,应按照迟延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义务与责任:
甲方应按时供应协议约定的货品,如因货品质量问题,乙方有权退货,甲方承担全部退货的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得无故退货,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其它约定事项:
1、双方提供资质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有关质量安全证明文件复印件。
2、如因政策变化或发生其它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应履行及时通知对方义务,经双方同意后合同失效,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甲方未按合同收货或在合同期中无正当理由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再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各持____份,传真件与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相声团队合同篇十九
甲方(承租方):
地址:电话:
乙方(出租方):
地址:电话:
一、合同宗旨。
为促进旅游市场繁荣发展,规范旅游汽车行业的经营行为,给旅游者提供安全、准点、舒适、优质、高效的旅游接待服务,保护旅行社、旅游车公司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本合同签订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现行行业政策,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旅游车辆租赁事务达成以下条款。
二、合同适用。
本合同适用于旅行社、法人单位、社会团体、临时组织等,因旅游、会务、接待的需要,向旅游汽车公司租赁使用车辆的行为。合同签订人应具有履行合同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和能力。
本合同可一次约定使用,也可作为长期约定,约定期限内甲乙双方可就车辆使用具体事宜以传真等书面确认件方式确认,但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
三、合同内容。
1、甲方租赁乙方台旅游客车,车型、车号座位;车型、车号座位;。
2、甲方所组团队编号,游客人,工作人员人,及随身行李物品;。
3、行程为:自至(单程、往返);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安全运送行程共天;。
4、租车费用:
{}单价元/台(全包价),此价格含路桥费及停车费等;。
{}单价元/台,此价格不含路桥费及停车费等;费用合计元;。
5、结算方式:
{}甲方出车前付清全部款项;。
{}甲方于合同签订后日内付元,合同履行完毕日付清余款元;。
{}甲方以现付、周结、月结、季结、半年结的方式结算;。
6、接团时间,地点,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司机联系方式。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租车款。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必须安排拥有合法从业资格,经验丰富的驾驶员担任旅游接待任务,执行长途旅游用车时,应按国家公安部、交通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应确保车辆及随车设施(话筒、影视播放机、空调、冰箱、窗帘、座椅等)完好;。
7、租车费用由乙方公司派人员持有效结算单及正规发票到甲方结算。
六、违约责任。
8、合同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七、免责和减轻责任。
2、如遇塌方、泥石流、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双方应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八、其他约定:
九、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武汉市旅游质量监督所予以协调。协调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以上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