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持协议(精选14篇)
持久是指能够长时间保持高效的工作状态或坚持不懈地追求目标。写总结时要注意遵循客观事实和真实情况,不夸大不缩小。看看下面这些范文,或许能给你带来一些灵感和启示。
基金代持协议篇一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xx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自愿对由乙方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出资人民币5万元(以技术出资方式),占xx注册资本金的5%,并以乙方作为名义投资人代为行使相关投资人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投资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作为名义出资人在xx的合伙人登记名册上具名、由乙方代为投资及收取股息或红利、代为缴纳各类税费、以及代为行使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授予投资人的其他权利。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有权在投资退出后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代为持有该投资所形成的投资权益,不得将此权益转让及质押。
2.在乙方投资代持期间,因代持投资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投资相关的管理费、银行托管费、律师费、审计费、会务费等)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可代为支付,但最终进行收益分配时应从甲方投资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xx的合伙协议、本协议及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4.甲方作为"投资代持"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1.在未获得甲方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指定代持的投资及其收益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乙方承诺在取得投资收益后,将代持投资所产生的相应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其他收益,并扣除相应税费)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60日内通知甲方,并按期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甲方账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乙方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沈阳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金代持协议篇二
一、乙方代理项目。
劳动就业政策咨询,代缴社会保险基金,到达法定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二、甲方应缴费用及期限:
1.代缴养老保险基金,每月______元。
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代缴医疗保险基金,每月______元。
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费,每月______元。
4.______银行______支行,帐号____________。
三、缴费方法。
每月______日之前必须交足当月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总金额。
四、协议提前解除、变更、续订,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议到期自行终止。(尤其是通讯电话和地址发生变化的请及时联系)。
五、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一个医保年度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单独参加住院医疗统筹只准选择一次,选择时间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月______日。
2.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应同时办理。
3.缴费人要经常检查活期存折卡存款余额,发现不足及时存入,银行办理扣款时间为每月20日。如因存款额不足,造成扣款不成功则视作中断。中断缴费后重新缴纳的,必须连续缴纳满6个月后,方可重新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基金代持协议篇三
(适用于一体化公司)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如不只两方投资者,则文中需相应改变)
简述投资的目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以合作形式,成立 公司,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成立的公司名称: (下称公司)
法定地址:
二、公司注册为法人,其组织形式为 公司。
三、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禽畜,加工饲料等产品。
四、注册资金: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甲方出资 万元,占 %,乙方出资 万元,占 %。出资方式:(现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五、公司的经营模式与宗旨:公司以“公司+基地+客户”、“产供销一条龙”为经营模式,是温氏集团的成员企业,以“精诚合作,齐创美满生活”为宗旨,采用温氏集团的经营管理办法,带动当地农民从事养殖业,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公司成立股东会和董事会,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股东会闭会期间由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重大事宜。董事会由 人组成,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 人,董事长由 方委派,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七、财务管理
1、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公司的财务管理由温氏集团统一管理,并接受温氏集团财务部的指导和监督。
3、提取管理费用:由于温氏集团负责公司的宏观管理,因此,按温氏集团的管理规定,公司每月按公司销售值 %计提管理费,上缴温氏集团,由温氏集团统一调配使用。
八、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双方按出资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2、双方须于签订协议书后 天内将资金转入公司的银行帐户,办理相关产权的转移手续。
„„(双方约定的其他具体权利义务)
九、公司的解散及清算
1、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股东会一致决议通过,可以解散公司。
2、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解散公司。
3、公司解散应组成清算组,负责开展《公司法》规定的业务,并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剩余债权,分担公司债务。
十、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签订后,如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变动的,按变动后的规定执行。
2、(双方约定的其他具体事宜)
十一、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办法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约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
2、(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3、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股权转让: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转让股权,须经另一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三、本协议未尽之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地址:
代表人(签字):
乙方: 地址: 代表人(签字):二o一六年 日 月
甲方:xxxx人民政府
乙方:xx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就乙方在甲方境内投资xxxxxx项目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乙方在甲方境内投资新建xxxxxx项目,新企业名称暂定为xxxxx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冠名为准)。
2、项目总投资:xxx万元人民币,其中注册资本xxx万元。
3、项目投资建设内容:厂房、设备等。
4、项目选址:xxx。
5、项目拟用地面积:xxx亩(以实际丈量为准)。
6、投资方式:乙方在甲方境内xxxx建设。
第二条 投资进度
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xxx日内完成新企业注册登记工作,xxx月内建成投产,最终形成年产xxxx万元以上规模的生产能力。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依法保护乙方的合法生产和经营。
2、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的报建报批手续。
3、保证乙方的新企业享受《xxxx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中的相关条款。
4、若乙方不能按本协议书约定投资建设,甲方可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取消给予乙方的优惠政策,直到收回项目用地。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协议书约定履行投资义务。
2、乙方新企业的建设应符合协议约定。
3、乙方负责对项目建设的组织和实施,建设项目与上级部门核准的项目一致。
4、乙方在甲方的新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xxxx万元,竣工达产后年销
售收入不低于xxxx万元,年实现税收xxx万元。
5、乙方新企业享受甲方给予的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
6、其他约定: 。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新企业达产后年销售收入不低于xxx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xxx万元。
2、新企业污染物必须按环保部门要求达标排放,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执行环评审批,根据环保“三同时”要求建设投产。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赔偿守约方的实际经济损失(法律明确规定的原因除外)。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双方协商是否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所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肆份,乙方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基金代持协议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两院两部"《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和《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以及省、州领导讲话精神。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当服从管理、接受教育,按照规定参加公益劳动。司法所应当按照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社区服刑人员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必要的公益劳动。经请示批准,就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作为区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组织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公益劳动活动,并建立帮教小组,做好转化工作。甲方负责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与公益劳动相关事项的教育;落实月度考核。
二、乙方负责落实公益劳动内容,保障劳动安全;指派一名联络员,依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表现做好考评工作(评定为:好、中、差),并按月反馈公益劳动情况,重大情况应及时通报甲方。
三、甲方应予乙方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联系制度,指导乙方。
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和管理,乙方在需要甲方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活动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亲自组织实施。
四、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下,不得擅自取消该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阻止甲方组织开展公益劳动活动。
五、双方对参加公益劳动的矫正对象,不得歧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六、双方达成协议后,甲方向乙方发放制作的"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牌匾予以悬挂。
七、为充分发挥基地作用,甲乙双方应当加强沟通,完善制度,做好经验总结。
甲方(盖章):___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___月___日。
年___月___日___。
基金代持协议篇五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为充分享受合芜蚌自主创新产业政策,针对《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要求,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信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项目的创新基金申报工作,协助甲方编写所需的申报书等相关材料,帮助企业提供技术文件、报告;并协助企业办理批文。
为使乙方顺利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甲方需履行以下责任与义务:
1、在本合同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按乙方要求提供与咨询服务内容相关的资料和数据。
2、甲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沟通与协助。主要工作为协调甲方与乙方的申请材料编制与沟通、送交项目材料、送交甲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送交甲方最终装订申报材料。
3、甲方应提供与咨询服务内容所需的全部附件材料,自行承担产品专利、软件著作权证书、检测报告、审计报告、装订等以及准备附件材料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4、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和数据必须完整、准确、合法,否则甲方独立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5、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成项目申报材料最终确认稿后,应认真审查并确认所有申报材料的可行性与真实性,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并寄出,即表示甲方认可并接受乙方完成的项目申报材料中的各项指标并独立承担具体项目的履约责任,乙方不再承担甲方独立执行项目中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6、甲方必须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咨询服务费。
7、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签订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项目申报计划,申报流程、时间及跟踪服务。
2、为确保甲方顺利提供所需的资料,乙方必须在单个项目本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咨询服务内容相关的资料清单。
3、乙方按甲方的项目申报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填报,并编制创新基金的相关资料,所有申报资料均需甲方认可,并符合认定的相关规定。
4、若项目申报未成功,乙方保证后续继续申报,直到申报成功为止,在此期间,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提供企业相关材料和信息,但不承担任何费用。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保证自单个项目签订之日起,不得将甲方的文件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使用。
根据《咨询服务协议书》内容要求,甲方应支付乙方本项目咨询服务报酬为:参照企业获得市、省、国家等政府部门或财政资金总额的30%。此咨询服务报酬以甲方所申报项目总投资额中项目前期费用、不可预见费和企业自有资金进行支付,不能违反“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
服务报酬按项目资金分批到账额计算,甲方在收到政府部门的补助资金后,五天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1、如果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该予以赔偿。
2、如果违约行为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过错一方应向对方赔偿因合同不能履行造成的一切损失。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待本项目申报成功、服务费结清后自动失效。
1、本协议若有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违背的条款,则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2、本协议履行若有争议,将呈递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基金代持协议篇六
乙方:_________
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举行的“_________”活动中乙方_________准确预测了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获得_________元股票基金为期_________交易日的使用权。就该基金使用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甲方在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营业所开设股票基金帐户,并将帐户名和密码告之乙方。
2.股票基金使用权期限截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基金收益部分汇到乙方指定帐户(帐户_________)。
3.股票基金使用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在使用权期限到期最后一个交易日的11:30分截止,帐户基金应完全为现金形式。在使用权期限到期最后一个交易日的13:00至15:00,甲方有权对股票基金的非现金部分进行处理。
1.自签定本协议起,乙方拥有_________交易日_________元的股票基金的使用权。
2.股票基金仅限于深沪两市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基金和国债的.交易。股票基金的使用应充分考虑规避风险,不得用于购买_________股票;不得用于集合竞价;不得偏离现价_________%买卖,否则视为恶意炒作。违者基金使用权将被无偿收回,收益归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3.股票基金仅限于甲方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及帐户进行交易。
4.股票基金在有效使用期内所创造的收益归乙方,亏损由甲方承担。该基金使用期限内的任意时间亏损达到_________%时,使用权将被甲方无偿收回。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金代持协议篇七
广州市慈善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设立广州市慈善会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达成以下协议:
一、自觉遵守《广州市慈善会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本基金资金来源于甲方捐赠或甲方组织发动的单位和个人自愿捐款。捐赠人可以通过网上支付、手机支付、银行柜台转账、现金捐赠等方式捐款至乙方指定捐款账户(开户名称:___,开户银行:___,银行账号:___),捐款须注明本基金名称,未注明本基金名称的,视为乙方接受的其他捐款。
三、本基金须用于公益慈善用途,甲方可以事先选择用于乙方慈善项目或选择由乙方统筹支配使用,也可到使用时再决定具体用途。最终使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四、乙方负责本基金捐款的接收、管理、支付等工作,须依法依规管理本基金,确保专款专用。
五、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本基金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做好本基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六、本基金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乙方统筹支配使用。
七、本基金依法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乙方应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向甲方反馈本基金使用情况。
八、双方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原则上为长期协议。如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协议的,本基金剩余资金,不返还甲方,由乙方依照本基金使用范围及有关规定用于与本基金设立时公益用途相近似的公益慈善项目。
十、未尽事宜,双方可在执行过程中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解决。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乙方: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___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___。
日期:___日期:___
基金代持协议篇八
乙方:xx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就乙方在甲方境内投资xxxxxx项目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1、乙方在甲方境内投资新建xxxxxx项目,新企业名称暂定为xxxxx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冠名为准)。
2、项目总投资:xxx万元人民币,其中注册资本xxx万元。
3、项目投资建设内容:厂房、设备等。
4、项目选址:xxx。
5、项目拟用地面积:xxx亩(以实际丈量为准)。
6、投资方式:乙方在甲方境内xxxx建设。
第二条投资进度
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xxx日内完成新企业注册登记工作,xxx月内建成投产,最终形成年产xxxx万元以上规模的生产能力。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依法保护乙方的合法生产和经营。
2、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的报建报批手续。
3、保证乙方的新企业享受《xxxx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中的相关条款。
4、若乙方不能按本协议书约定投资建设,甲方可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取消给予乙方的优惠政策,直到收回项目用地。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协议书约定履行投资义务。
2、乙方新企业的建设应符合协议约定。
3、乙方负责对项目建设的组织和实施,建设项目与上级部门核准的项目一致。
4、乙方在甲方的新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xxxx万元,竣工达产后年销
售收入不低于xxxx万元,年实现税收xxx万元。
5、乙方新企业享受甲方给予的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
6、其他约定:。
第五条其他约定
1、新企业达产后年销售收入不低于xxx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xxx万元。
2、新企业污染物必须按环保部门要求达标排放,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执行环评审批,根据环保“三同时”要求建设投产。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赔偿守约方的实际经济损失(法律明确规定的原因除外)。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双方协商是否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所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肆份,乙方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基金代持协议篇九
甲方(委托方):
居民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受托方):
居民身份证号: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现就委托投资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投入的投资款为人民币____万元。现甲方将该投资款全部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由乙方以乙方名义代为投资到(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该投资占目标公司股权比例的___%。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15日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即。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经乙方确认款项到位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据,该收据是双方对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交付的确认依据。
本次委托期限自__年月__日起到___年__月__日止。委托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撤销委托的,本协议委托事项自动延续。
1、甲方依据股权比例享有相应的目标公司的分红权。
2、若出现目标公司经营亏损,甲方须承担相应的亏损责任。
4、乙方作为股份代持人,不参与所代持股份在公司的分红,由甲方依据被代持股权投资比例享有分红权,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乙方不承担所代持甲方股份的任何风险。
1、在委托期限内乙方可以根据需要随时终止接受甲方委托投资,甲方应无条件服从;。
2、甲方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如需撤销委托,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委托协议。若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委托协议且不在分红期限内的不享有当年度利润分配。
双方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南京建邺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在xx市xx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金代持协议篇十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基金代持协议篇十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住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六条、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创业投资基金(该名称为暂定名,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校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
第七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伙目的:从事投资事业,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合伙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十条、合伙期限为______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十一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_____人,分别为:______,______。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合伙人的数量。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1、_______人。
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2、_______人。
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第十二条、本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亿元。
第十三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合伙人的姓名(名称):
认缴情况:
数额时间方式首期出资数额剩余出资数额持股比例:______%。
第十四条、作为合伙企业之资本,合伙协议签字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各合伙人应向合伙企业缴纳其认缴出资的______%,即为首期出资。
第十五条、后期出资按照资产管理公司指令拨付,所有出资应自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个月内全部付清。如果合伙人不能按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则该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企业不能设立之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开办费用及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其他合伙人已出资资金成本;如果合伙人不能按时缴纳后期出资,则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以该投资人前期实际出资额的______%最为投资股本,重新计算合作各方之间的出资比例。
第十六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各合伙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1、对于合伙企业取得的项目投资收益,______人将获得收益分成,比例为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的______%;______人将获得收益分成,比例为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的______%。
2、分配时间:本合伙企业对每年度(本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的一年时间为一个年度,以下同)已实现并收回的利润全部进行分配,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如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表决通过后,可以在其他时间进行分配。
3、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合伙企业在向其分配利润和投资成本时,有权扣除其逾期交付的出资、违约金等费用。如果其应分配的利润和投资成本不足以不足上述款项的,应当补缴出资并补交上述费用。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费用。
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1、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费用。
2、开办费。
3、合伙人会议费用。
4、合伙企业年度审计所发生的审计费。
5、必要的媒体费用。
6、合伙企业自身发生地与投资业务及投资项目无关的其他律师费和咨询费等。
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配。作为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应按下列规定相资产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
投资期间按照合伙企业承诺总出资额的2%收取年度管理费用,培育期和回收期内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下灌木的投资成本的2%收取年管理费;如果回收期延迟一年,则管理费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的1%收取年管理费。
管理费每半年收取一次,首次管理费的支付,由本合伙企业与设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后期的支付时间是在上次支付日后延六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之内。
第十八条、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的债务承担:
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______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本合伙企业由______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二十条、全体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以及执行合伙人的选择产生方式等事项约定如下:
1、由执行合伙人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2、本合伙企业同时委托执行合伙人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管理公司负责提供资产管理和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公司并负责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对投资过程进行监督、控制。本合伙企业成立后,应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3、有限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执行合伙人执行下列事务必须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对于拟投资的项目,必须取得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委员会的组成、职权等见本协议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过半数通过后,方可进行投资。
(2)除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进行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对外划款、转账均应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处理。
4、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5、执行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督促执行合伙人更正。
第二十一条、执行合伙人的权限:
1、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办理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相关审批手续。
2、负责合伙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资产管理协议的签订,通过签订资产管理协议由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
3、代表合伙企业与资金托管银行签署资金托管协议。
4、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其他合作协议,负责协议的履行。
5、代表合伙企业对各类股权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筛选、调查及项目管理等事务。
6、代表合伙企业处理、解决合伙企业涉及的各种争议和纠纷。
第二十二条、执行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更换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换时应书面通知合伙企业,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合伙企业应将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
第二十三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监督合伙企业的资产及账户,包括有权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合伙企业的资金及账户,包括有权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该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自行承担。
执行合伙人应当按季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利润归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本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应当提前7日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将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通知全体合伙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普通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30%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按照合伙人会议的有关规定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按照表决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合伙企业事项的处理方式。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是本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时间。
2、决定本合伙企业增加或减少承诺资本总额。
3、决定本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修改。
4、决定本合伙企业解散及清算方案。
5、批准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委托管理协议》及修改。
6、批准资产管理公司拟定的基金投资决策管理条例。
7、决定本合伙企业的财务审计机构、法律顾问。
8、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分配方案。
9、评估资产管理公司的业绩表现。
合伙人会议所作的上述决议必须经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第二十八条、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由有限合伙人选举2名委员,由资产管理公司委派2名委员,其余1名委员由合伙企业选聘外聘专家担任(外聘专家应具有会计专业或法律专业的知识背景)。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职权范围包括:
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2、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3、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4、制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
5、决定合伙企业资金的划转。
6、选择确定投资项目,对资产管理公司提交的投资方案进行表决。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对合伙企业的事项作出决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取得超过半数的委员通过。
2、投资决策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执行合伙人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3、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合伙企业的事项作出决议后,由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办理具体事务。
投资项目的决策原则为:
1、所有投资项目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批准。
2、一般项目你: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形成投资决议,交资产管理公司落实执行。
3、特殊项目:单笔投资金额超过募集总额20%以上重大投资项目,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部委员一致同意,交资产管理公司落实执行。
第二十九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第三十条、合伙人入伙,应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本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5、合伙企业累计亏损超过总出资额50%时,有限合伙人可以退货。
有限合伙人退伙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发生不可抗力愿意或进入解散、清算程序,普通合伙人不得退伙。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出除名:
1、未按照本协议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本协议约定的事由。
合伙人存在上述情形的,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后,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根据本协议有关争议解决的规定解决。
第三十三条、本合伙企业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与他人签订的协议、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计划、财务会计报告等,均属于合伙企业的机密资料。任何人不得对外公开或者基于与执行合伙企业相关事务无关的目的使用该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除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或者根据司法程序的规定应当向有关机构提供的信息之外,任何人均不得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途径向外披露合伙企业相关信息、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情况等任何信息。拟公开被披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三十五条、各合伙人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通过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本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三十六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并清算: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6、法律、性质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七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合伙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清算人主要职责如下: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八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三十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其他合伙人,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他合伙人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合伙人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全体合伙人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全体合伙人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四十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执行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
第四十二条、合伙人逾期缴纳其认缴的出资,每逾期1日,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支付4‰的违约金,并承担补偿义务;逾期超过180日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将其除名。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持___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期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金代持协议篇十二
根据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交由乙方代管事宜,订立本协议。
1、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由乙方代管,代管资金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元(rmb_____ .00)(以下简称“代管资金”)。
2、甲方将上述代管资金存入乙方用以自己名义开设的以下账户(以下简称“代管帐户”),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指令对甲方资金进行代管:
帐户名: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3、乙方在此确认,已经收到甲方存入代管帐户的代管资金,并确认该代管资金的实际所有人为甲方,乙方只根据甲方的书面指令进行管理操作。乙方个人财产的`债务、继承等均不影响甲方对代管资金的所有权。
委托期限自甲方将代管资金打入乙方代管账户之日开始,终止期限由甲方另行单方面决定。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可随时动用乙方代为管理的代管资金,乙方应极力配合。
2、甲方动用代管资金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指令,乙方收到书面指令后应无条件配合。
3、甲方决定终止本委托关系的,可以随时书面通知乙方后本协议即终止,乙方应在本协议终止后立即将代管资金全额归还至甲方。
1、乙方保证代管资金独立于其个人财产,不与乙方自有资产相混淆。
2、乙方在委托续存期间,管理上述代管资金仅限于甲方的书面指令,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于资金之上设立限制或负担。
3、乙方不得在未通知甲方或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为自己的经济利益动用代管资金。
4、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尽职原则,对甲方的资金进行代管,保证代管资金的安全性,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活动,如因乙方未尽该义务导致代管资金损失的,则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1、其他本协议未及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基金代持协议篇十三
鉴于:
1、由_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在___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管理和运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产的能力和资格。
2、本有限合伙协议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本协议所列明并签署本协议之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订立。
本协议中各方均有意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各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1.1?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
1.1.1?“本协议”指《__________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及其经适当程序通过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版本。
1.1.2?“《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1.3?“有限合伙企业”指本协议各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即_____________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4?“合伙人”除非另有说明,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1.1.5?“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指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6?“有限合伙人”指作为有限合伙人签署本协议、认缴有限合伙企业出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纳的人,以及通过受让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而入伙的有限合伙人。
1.1.7?“违约合伙人”指违反本协议约定并由普通合伙人认定为“违约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人。
1.1.8?“认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受的现金金额。
1.1.9?“实际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约定实际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金额。
1.1.10“总认缴出资额”指全体有限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受的出资现金总额与普通合伙人承诺将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出资现金额之和。
1.1.11?“初始认缴出资总额”指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的总认缴出资额。
1.1.13?“最低募集规模”指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元人民币(rmb______________元)。有限合伙企业达到最低募集规模后,普通合伙人有权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要约期限终止。
1.1.14?“最高募集规模”指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不应超过_________元人民币(rmb______________元)。
1.1.15?“募集截止日”指以下列日期孰早者:
(2)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而认缴的总认缴出资额达到最高募集规模人民币_________元(rmb______________元)后,普通合伙人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要约期限终止之日。
1.1.16?“登记机关”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地方机构,或任何其他被授权向有限合伙企业颁发营业执照的政府部门或机构。
1.1.17?“成立日”指有限合伙企业获得登记机关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
1.1.18?“付款日”指本协议第3.5.2条所述含义。
1.1.19?“缴付出资日”指有限合伙人根据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指示,应当缴纳其最后一期认缴出资额的付款日,如果不同有限合伙人应当缴付其最后一期出资的付款日不同的,则以最后一个付款日为准。
1.1.20?“交割日”指有限合伙人根据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指示,实际缴纳其最后一期认缴出资额的日期,如果不同有限合伙人实际缴付其最后一期出资的日期不同的,则以最后一个实际缴付日期为准。
1.1.21?“募集完成日”指交割日后,普通合伙人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完成之日。
1.1.22?“后续募集”指成立日后至募集截止日期间的募集。
1.1.23?“项目公司”指有限合伙企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其进行了投资并持有其股权或相关权益的公司、经济组织或者实体。
1.1.24?“项目投资”指有限合伙企业对项目公司进行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
1.1.25?“临时投资”指本协议第6.3条所指含义。
1.1.26?“管理费”指作为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提供合伙事务执行及投资管理服务的对价,而由有限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报酬。
1.1.27?“合伙费用”指由有限合伙企业自身承担的费用开支。
1.1.28?“人”指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
1.1.29?“决策委员会”指普通合伙人按照7.1条组建的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决策机构。
1.1.30?“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1.1.31?“会计年度”指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1.1.32?“季度”指一个日历季度。
1.1.33?“元”若非特别指出币种,指人民币元。
1.1.34?“可供分配现金”指有限合伙企业因项目退出收到的现金,或是从项目公司和临时投资分得的股息、利息及其他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可供分配的部分。
1.2?解释。
本协议各部分的标题仅为索引方便而设,标题不应构成对本协议及其条款的定义、限制或扩大范围。如未特别说明,本协议数字均包括本数。
第二条?有限合伙企业。
2.1?设立依据。
各方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共同设立本有限合伙企业。
2.2?名称。
2.2.1?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2.2?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经单方书面决定,可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但应在变更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并应于变更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
2.3?注册地址。
2.3.1?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2?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经单方书面决定,可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地址,但应在变更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并应于变更后______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
2.4?目的。
通过从事对处于各个发展阶段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的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为主的投资事业,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2.5?经营范围。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投资管理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2.6?经营期限。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______年,自募集完成日起算。如果经营期限届满,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可决定延长经营期限。如果经普通合伙人决定的延长期限届满后,有限合伙企业仍有全部或者部分资产未能变现,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大会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继续延长经营期限。
2.7?普通合伙人权利。
2.7.1?受限于本协议其他各条款约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业务;
(4)开立、维持和撤销有限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5)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7)按照本协议约定批准有限合伙人转让有限合伙企业权益;
(9)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处理有限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10)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有限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
(11)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对外签署、交付和执行文件。
2.3?授权。
2.3.1?全体有限合伙人通过在此签署本协议向普通合伙人进行一项不可撤销的特别授权,授权普通合伙人代表全体及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
(2)有限合伙企业所有的企业登记/变更登记文件;
(3)当普通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时,为执行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相关事务而需签署的文件。
2.4?普通合伙人委派的代表。
2.4.1?普通合伙人应以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指定其委派代表,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普通合伙人应确保其委派的代表_____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约定。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普通合伙人委派的代表为___________。
2.4.2?普通合伙人可_____决定更换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换时应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企业,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有限合伙企业应将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
2.5.1?有限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有限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1)有限合伙企业之设立和募集的相关费用;
(2)有限合伙企业之财务报表及报告费用;
(3)有限合伙企业之会计、审计、顾问、_____用;
(4)年度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会议费用;
(5)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咨询委员会委员津贴;
(7)税收和政府_____;
(8)托管费;
(9)管理费;
(10)诉讼费和_____费;
2.5.3?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前,普通合伙人或其关联人垫付的开办费等费用,由有限合伙企业在设立后立即予以报销或返还。
2.5.4?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普通合伙人同意免去有限合伙企业应该支付的管理费。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1)人事开支,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费用;
(3)其他日常行政事务费用;
(4)普通合伙人的雇员完成合伙企业投资管理相关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如差旅费、招待费等。
2.5.5?合伙费用由有限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摊。
第三条?合伙人及其出资。
3.1合伙人。
3.1.1?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名称、住所如下表所列:
名称。
住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营业执照。
姓名或名称。
住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营业执照。
3.2?认缴出资。
3.2.1?有限合伙企业的初始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rmb____________元)。
3.2.2?各有限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如下表所列: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证件号码。
认?缴。
持股。
比例。
缴付期限。
出资额?(万元)。
出资。
方式。
3.2.3?本合伙企业不允许公开募集。
3.3?出资方式。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3.4?合伙人登记册。
3.5?缴付出资。
3.5.1?各合伙人认缴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根据各方约定及普通合伙人的缴付出资通知分期缴付,每一期出资均由各合伙人按照其认缴出资的比例分别缴付。
3.5.2?普通合伙人要求缴付出资款时,应向每一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列明该合伙人该期应缴付出资的日期(“付款日”)与金额,该合伙人应于付款日或之前按照通知要求将该期出资款足额缴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有限合伙企业账户。
3.5.3?有限合伙企业账户设立后,普通合伙人将向合伙人发出首次缴付出资通知,各合伙人应按照通知要求分别缴付。合伙人实际缴付首期出资后,普通合伙人负责向登记机关申请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3.5.4?在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各合伙人完全缴付其认缴出资额。
3.6?逾期缴付出资。
3.6.1?若任何合伙人未能在首次出资的付款日或之前足额缴付首期出资,视为其单方解除本协议,普通合伙人有权将该合伙人从附件一所列合伙人名单中删除,并要求该合伙人支付其认缴出资额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在此种情况下,视为该合伙人自始未参与有限合伙企业,本协议对于普通合伙人和其他有限合伙人的效力不受此影响。
3.6.2?若任何合伙人未能于首期出资付款日之外的付款日或之前足额缴付出资,逾期达五个工作日后,普通合伙人可以_____判断并认定该有限合伙人违反了本协议,从而成为一名“违约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可要求违约合伙人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自付款日之次日起就逾期缴付的金额按照每日万分之______的比例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逾期出资违约金。届时,普通合伙人将向违约合伙人发出书面催缴通知,自此通知发出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催缴期”),违约合伙人应履行缴付出资的义务,并支付本款规定的违约金。
(4)就因其违约行为给有限合伙企业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1)有限合伙企业因未能按期履行投资义务、支付费用和偿还债务而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所受到的损失;2)有限合伙企业向违约合伙人追索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所发生的_____等司法程序费用及合理的_____;普通合伙人有权_____决定从该违约合伙人未来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本款规定的赔偿金。
(5)若违约合伙人未能在催缴期内履行缴付出资义务,或在普通合伙人决定给予违约合伙人宽限期的情况下,违约合伙人未能在宽限期内履行缴付出资义务,则普通合伙人有权_____决定:
(6)该违约合伙人无权再作为合伙人缴付后续出资,违约合伙人对本协议项下所有由有限合伙人同意的事项均失去表决权并不应被计入表决基数(但本协议规定必须由所有合伙人全体一致同意的事项除外),并且代表该违约合伙人的决策委员会成员(如有)应被视为自动去职。
2)每次有限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第八条规定以实际出资额为依据计算应分配收入时,应分配给该违约合伙人的收入金额以其减半后的实际出资额为依据计算。
3.6.3?本3.6.1和3.6.2条规定的违约金、滞纳金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收入,不应计为支付该违约金或滞纳金之合伙人的出资额。
3.6.4?对于合伙人在缴付出资方面发生的违约,普通合伙人从有利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角度可采取下列措施:
(1)在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实际出资额的非违约合伙人同意的前提下,免除违约合伙人包括违约未能缴付出资当期开始的所有后续出资的缴付义务及权利,并将该免除部分从有限合伙企业之初始认缴出资总额中减去。
(2)与违约合伙人就违约追责之事宜达成本协议所规定的追责方式之外的和解方案,但该和解方案应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实际出资额的非违约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3.7?出质禁止。
任何合伙人均不得将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出质。
第四条?普通合伙人。
4.1?执行事务合伙人。
4.1.1?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唯一条件是经有限合伙人同意接纳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4.1.2?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选定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4.2?执行合伙事务。
4.2.1?普通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排他性的拥有有限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全部权力,该等权力由普通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
4.2.2?普通合伙人有权以有限合伙企业之名义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其自主判断为必须、必要、有利或方便的情况下,为有限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有限合伙企业之财产,以实现有限合伙企业之经营宗旨和目的。
4.2.3?普通合伙人管理职能,具体管理职责由普通合伙人跟有限合伙企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进行确定。
4.3?普通合伙人之行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约束力。
普通合伙人及其委派的代表为执行合伙事务所作的全部行为,包括与任何第三人进行业务合作及就有关事项进行交涉,均对有限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
4.4?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5?违约处理办法。
普通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有限合伙企业谋求最大利益。若因普通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企业受到损害或承担债务、责任,普通合伙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6?责任的限制。
4.6.1?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不应被要求返还任何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本金,亦不对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收益保底;所有本金返还及投资回报均应源自有限合伙企业的可用资产。
4.6.2?除非由于故意、重大过失行为,普通合伙人及其管理人员不应对因其作为或_____所导致的有限合伙企业或任何有限合伙人的损失负责。
4.7?免责保证。
4.8?普通合伙人除名及更换。
4.8.1?因普通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企业受到重大损害或承担有限合伙企业无力偿还或解决的重大债务、责任时,有限合伙企业可按照4.8.2规定的程序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4.8.1?普通合伙人除名应履行如下程序:
4.8.2?合伙人在作出将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决定同时,经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百分之______以上实际出资的合伙人同意可决定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4.8.3?普通合伙人更换应履行如下程序:
(1)合伙人在决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同时做出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之决定;
(2)新的普通合伙人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应由普通合伙人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自4.8.2条所述程序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普通合伙人退出有限合伙企业,停止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并向合伙人同意接纳的新的普通合伙人交接有限合伙企业事务。
第五条?有限合伙人。
5.1?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5.2?不得执行合伙事务。
5.2.1?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5.2.2?有限合伙人行使除名、更换、选定普通合伙人权利时,应遵守本协议的明确规定。
5.2.3?本协议所有规定均不构成有限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介绍投资的责任或对有限合伙人其他投资行动的限制。有限合伙人行使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构成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有限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
5.3?有限合伙人地位平等。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所有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没有优先与劣后之分,在收回投资及获取有限合伙企业可能分配的其他财产方面,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拥有比其他任何有限合伙人优先的地位。
5.4?身份转换。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5?有限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
有限合伙人在此向普通合伙人陈述和保证,于本协议签署之时:。
5.5.1?如有限合伙人为自然人:
(1)其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如本协议非其本人签署,代表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
(6)其己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条款之确切含义,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
5.5.2?如有限合伙人为非自然人:
(1)其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
(6)其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条款之确切含义,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
5.5.3?有限合伙人进一步向普通合伙人陈述和保证,于本协议签署之时:
(3)其向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提交的有关其主体资格、法律地位、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如适用)的资料或信息真实、准确。
如有限合伙人违反本条项下陈述和保证内容导致有限合伙企业遭受任何投资或退出的限制(包括项目公司公开发行上市的限制)、损失、费用、责任或索赔,普通合伙人有权认定有限合伙人为违约合伙人,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要求违约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使有限合伙企业免受损害,及要求违约合伙人将其合伙权益转让给其自选的合格投资人或按照普通合伙人确定的合理价格将其合伙权益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指定的合格投资人。为本条之目的,合格投资人是指符合本条项下陈述与保证事项、受让权益不会导致有限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人。
第六条?投资业务。
6.1?投资目标。
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目标为主要对国内或吉林省文化产业中稳健型和价值型及稳健成长型的产业、动漫科技产业、航天航空高科技产业及新型文化科技产业领域的项目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以期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
6.2?投资限制。
6.2.1?有限合伙企业原则上不应以获取短期交易差价为目的买卖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上市股票。
6.2.2?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对他人之负债提供担保;
6.2.3?单个项目投资额度不超过有限合伙企业资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但投资决策委员会一致同意的除外。
6.3?临时投资。
6.3.1?为实现有限合伙企业利益的最大化,普通合伙人可将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在商业合理原则之下用于临时投资。临时投资限于存放银行、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的证券。
第七条?有限合伙企业治理结构。
7.1?决策委员会。
7.1.1?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5个工作日内组建决策委员会,决策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三名由普通合伙人提名,两名由有限合伙人中按其出资额多少,排名第一位和第二位的有限合伙人提名。普通合伙人提名的委员担任决策委员会_____,负责组织召开并主持委员会会议。
7.1.2?决策委员会委员_____叁年,期满后,普通合伙人可邀请到期委员连任。决策委员会成员可用书面通知普通合伙人的方式辞职,并在发生下列情况时该成员视为自动去职:
(1)其所代表的有限合伙人成为违约合伙人;
(2)决策委员会除该成员之外过半数成员表决认为该成员不适宜担任委员,普通合伙人已将此事书面通知该委员。
7.1.3?决策委员会的职能包括:
(1)批准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及项目退出事项;
(2)批准有限合伙企业重大资产处置;
(4)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分配等所涉及的估值事项;
(6)批准有限合伙企业协议规定的其他应由决策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7)讨论并决定普通合伙人认为应当征询决策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
(8)听取普通合伙人就有限合伙人要求了解的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运作符合法律及本协议约定的有关情况所作的说明。
7.1.4?对于决策委员会所议事项,有表决权的成员一人一票。
(1)下列事项应当经参会的有表决权的决策委员会委员一致通过:
(2)单个项目投资额度超过有限合伙企业资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
(4)金额超过人民币______仟万元(含)(以成本计算,下同)的资产处置;
(6)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人的关联交易事项;
(7)其他应由决策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7.1.5?下列事项应当经参会的有表决权的决策委员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1.6?下列事项应当经参会的有表决权的决策委员会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金额人民币______仟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
7.1.7决策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由决策委员会_____召集。会议通知期为______天。成员参与会议即可视为其放弃任何关于通知期的要求。
7.1.8?决策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过半数有表决权委员参与的会议方为有效会议。
基金代持协议篇十四
本合作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签订:a协会,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其法定代表人为______;和b公司,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其法定代表人为______。
上述签约方在本协议中合称“双方”。
双方同意共同签订本协议,以资遵守:
1总则
1.1为推进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服务社会,关心民众,保护环境,a协会
和b公司同意共同设立______公益基金(“本基金”)。本基金是根据a协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而设立的专项基金。
1.2本协议的目的在于规范本基金的组织和活动,维护本协议双方、捐赠
人和受益人之合法权益。
1.3本基金全称是“______公益基金”。
2原始基金
2.1本基金于设立时之原始基金为人民币______元。由b公司捐赠。
2.2b公司应在不迟于本协议签订后的_____日内将原始基金汇入本基金的
专用工作账户。专用工作帐户由a协会专门设立,但应由双方共同监管。
2.3在原始基金出资额到帐后的____天之内,a协会应聘请一位注册的会计
师验资。在该会计师做出验资报告后,a协会应向b公司签发一份出资证明,证明出资付讫。
3宗旨和公益活动
3.1本基金的宗旨是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基金致力于以下方面的公益事业:
(1)【残障方面】;
(2)【老龄方面】;
(3)【教育方面】;
a协会
签署:________________
b公司
签署: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