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狼群读后感(案例19篇)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后,对书中内容、人物、情节等进行心理体验和思考的一种反应。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书中的主题和意义,同时也是对作者思想的一种借鉴和吸收。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深入地思考问题,从而开阔我们的视野和思维方式。阅读过后,我想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这段阅读的经历和感受。4.读后感的语言要朴素自然,表达要准确清晰,用词要恰当得体。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这些范文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帮助大家写出优秀的读后感。读后感是我们思考的产物,通过读书并写下自己的感受,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书中的道理,也能够提高自己的表达能力和思辨能力。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精彩的读后感吧。
狼群读后感篇一
一天我在小区外散步时正好看见了一家新开业的书店,于是我走进去看能不能买到我喜欢的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比较厚的书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详细介绍人与狼共同生活成长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就买了下来。
“终于读完了。”我叹了口气,继续回想书中人与狼的种种……
这本书读完后令我非常感动,我以前一直认为狼与狗是一样的,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强的狗则是很温顺,温顺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弃自尊去讨好主人。我从书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准备用铁链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时它会发抗不让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会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会站起来。
后来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捡回它的地方若尔盖草原,在那儿又发生了很多人与狼的故事……
在若尔盖草原的獒场里的事让我看獒的观点改变了,以前我把獒堪称一种凶恶、暴躁的杀人机器。但是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獒是一种理解人性、尊老爱幼的动物。
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一匹家养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并且还是融入了狼群。这些成功还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办到的,我就讲一下详细的内容吧!
不能让狼碰铁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枪和刀了,不能喂食(捕猎成长阶段)它就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了。养狗容易养狼难,能养了并放归草原在历史上已经是奇迹了。
狼群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买了一本《重返狼群》,是创新作文的王老师推荐给我读的。
书的作者是李微漪,汉族,四川人。画家、作者曾在草原与狼同生共死长达八个月。历时两年半,根据当时她记录日记和珍贵的影像资料。整理成一本四十万字的《重返狼群》。
这是一人一狼以命成就的一本书。李微漪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者是小狼,它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它的故事里笑着哭,哭着笑它要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我喜欢这本书。这部书经常让我读得或冷汗淋漓,或者热血沸腾,或潸然泪下。最让我情感冲动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最后成功融入狼群。
我喜欢《重返狼群》这本书,它给予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狼群读后感篇三
几天的时间把偶然拿到手的《重返狼群》读了一半,感触很多,想法很多,思维更加开阔,现在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一些切实感受以及书中一些深含哲理的美句。
作者李微漪,也是一名画家,结合亲身经历撰写了这部纪实体小说杰作,人送外号“狼女”。
小狼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我认为,我们能从狼身上学的还真不少,而这本书就像是一幅全景画,如雷达般扫描到小狼的各个细胞。我们人类也是动物,我坚信动物和动物之间是可以和平共处的,但是作为高级动物的人类,总想拿起手中的枪,瞄准动物无情地掠夺一个又一个无辜的生灵,我暗自思忖:枪响之后没有赢家。
《狼图腾》作者姜戎给这本著作的评价是:本书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而这种震撼,通过字里行间,作为亿万读者之一的我,同样,也感受到了这种震撼。
狼群读后感篇四
“我救下的是一头孤狼的命,但我们能改变整个狼群的命运吗?”李微漪曾发出这样的叩问。
本书生动而又感人地写出了一个这样的真实故事:几年前,年轻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偶遇了一条刚刚失去亲人,还未睁眼就快要断气的幼狼,她悲痛地发出一声狼嚎,没想到小狼竟动了动耳朵,奇迹般地活了过来。小狼求生的眼神,触动了她心中最柔软的地方。于是,她带着小狼回到了她的城市,她的家,从此视它为亲子,教导它,抚养它,领会它,陪伴它。随着小狼渐渐长大,李微漪意识到繁华的城市不是小狼格林的家,格林是一条渴望自由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剑走偏锋,带着格林,重回荒原。一路上,一人一狼,相依相伴,不离不弃,跨过了艰难险阻,越过了重重考验,历尽千辛万苦,九死一生,格林终于得以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的过程中,“狼妈”曾不止十次的看到过小狼格林对自由的无限向往。刚到草原时的放纵不羁;初入天敌藏獒群时的毫无畏惧,甚至捣乱;即使冰天雪地,也在结满冰霜的地上尽情奔跑。这才让“狼妈”在亦风对她说:“带它回来吧!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时,不仅没有因为自己的私人情感而动摇,而且还坚定地说出这两个字——自由。仅仅两个字,便把亦风说服了。是呀,狼不是人,不能用人的思想来禁锢狼,使格林丢失终生的自由与快乐。要是真正爱格林,就必须把它放归自然,让它得到自由,毕竟它不爱那水泥钢筋林立的城市,而大草原才是它的家,才是它的归属。
送狼一千里,历时两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
狼群读后感篇五
在茫茫若尔盖大草原上,狼群在驰骋,寒风拂过它们的毛发……雪后的天空重现碧蓝和空灵,远山的起伏如巨狼的脊背。若尔盖在素裹中恢复寂静,时不时传来牧羊人的高歌。是的,除了羊群、牧羊人,狼这个族群才是大草原的主人。
为首的那只狼是我们故事的主人公,看它矫健的奔跑姿势、优美的捕食弧线,没有人会想到,这只在狼群中有一席之地的狼王,小时候曾被人类收养,并且是世界上第一只由人类长大并成功放回草原生存下来的狼子—格林。收养它的,正是此本书的作者李微漪。她当年在若尔盖草原听说了一则让她唏嘘不已的故事:一只公狼为了养活妻子和一窝嗷嗷待哺的小狼,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去人类牧场偷羊。这里不是动画片里的青青草原———它被狼夹子夹住了,在挣扎中它咬断自己被夹住的脚,拼命去寻找它的妻子,可是三只腿的“灰太狼”没有逃脱厄运,被看家大狗扑倒在地咬死。它的妻子和孩子失去了生活支柱,接二连三地死去,只有一只小狼—我们的“格林”幸存了下来,被闻讯赶来的李微漪接回家,改变了格林的生活轨迹。
对于狼来说,城市里最大的危险,便是人类。人类不会容忍一只野兽生存在他们身边,给他们带来威胁。李微漪将它藏进了自己的画室,于是发生了一系列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格林与宠物犬争抢奶、争狗狼、打斗、互掐……“养母”李微漪战战兢兢,瞒着邻居们,人们都以为格林是一条大狼狗。格林慢慢长大,体貌和性情越来越显现出“狼性”,“养母”深知隐瞒不是长久之计,早晚有一天,格林会被动物园带走。为了格林的未来,李微漪搬回草原,并托人将它送入了附近的藏獒场,在这里,它学会了与这种凶猛的大狗相处,同时它也不用再躲躲藏藏。每天早上,格林会向“妈妈”报“morning call”————早上7点准时向她的屋子里扔一块干牛粪;李微漪生病得了肺水肿,格林无心玩耍,满脸忧郁地趴在窗前担心着她的咳嗽……多么和谐温馨的人狼相处画面!
格林长大了,长成了一头成熟的公狼。李微漪不得不考虑让它重返族群。在狼山脚下告别的时刻,格林一步三回头,它是多么舍不得离开“妈妈”啊!
事隔几个月,李微漪再次来到狼山,却怎么也寻不见格林的身影,却意外地发现这儿出现了很多狼贩子。在几个志同道合朋友的帮助下,李微漪狠狠地惩罚了他们,为死在狼贩子手中的一头小狼竖起了一座雕塑警醒世人,同时,她在这儿埋下了格林最喜欢吃的奶糖。接下来李微漪惊喜地从监控中发现了格林,它仍然那么熟练地剥开糖纸。
李微漪终于和格林见面了。似曾相识,它看向她的目光不再温柔,反而带有一丝犹豫和陌生。格林的狼性终于完全恢复,它已经是狼王了,有了自己的孩子,它害怕人类会带走它们“既然这儿有人类的踪迹,那么我就带着我的狼族和孩子们远离吧”。
格林终究是属于草原的。没有拥抱亲吻和眼泪,人狼之间仅存了一丝不舍和牵挂。曾经的深情相依,在这一望无限的大草原上,只留下了一章口口相传的“格林童话”。
狼群读后感篇六
整个假期,我读了这本书。我之前一向认为我很喜欢狼,但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什么叫做爱狼,什么叫做狼性,再想想我自己口上说的喜欢狼,却从未真正了解。
讲述了作者亲身养狼的经历,从城市到草原,从在家中养到放小狼格林到自由的草原。我随着书中的故事一齐哭,一齐笑,也被狼性所深深地震撼与感动。《重返狼群》读后感。
在人们眼中,狼是狡猾,邪恶的代表,这形象在人们心中已根深蒂固了,但谁又曾看到狼的仁义、宁死不屈的一面。在狼的眼中,你对我好,我就算失去生命也会对你好。在作者生病时,平时护食的格林把自己仅有的存粮给了作者,就算自己忍受饥饿,也不让[狼妈"挨饿。他日日夜夜守在作者窗前,作者一咳嗽,他便哀伤的嚎叫。他与人一样对自己的[亲人"很在乎,他也同样有感情。
狼与藏獒本是无法在一齐的。但格林在獒场生活了一段时间,却和藏獒们成为了兄弟。《重返狼群》读后感。在藏獒兄弟有危险时,他用自己的脑袋和铁笼较劲,直到把脑袋磨出个伤口,那伤口在成年之后依然清晰可见。在藏獒兄弟受伤后,他日夜陪在兄弟身边,为藏獒舔舐伤口,不让任何人靠近他。由此,狼的仁义可见一斑了。
但值得人们深思的是,狼与人,与[仇人"藏獒相处的都是那么好,彼此都是以心相待,而人和人之间为什么不能这样的真诚相待以狼为鉴,从狼的身上,我们是否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我认为这本书不仅仅是作者在向我们讲述一个狼的故事,更是一只草原狼在向我们讲述什么是忠,什么是孝,什么是仁,什么是义,什么是宁死不屈,什么是桀骜不驯。
狼群读后感篇七
在这个假期,我阅读了一本小说,是一本与狼有关的书,这本小说的名字叫《让我陪你重返狼群》,顾名思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李微漪收养了一只狼,渐渐的,这只狼长大了,于是李微漪就把这头狼带到了草原上,训练它,培养它,只期待那一天能送这头狼回狼群。
既然提到了这头狼是由人抚养的狼,那么它一定有名字,它的名字叫格林,是一头母狼,而小说的主人公是就是小狼格林和李微漪,故事发生在一个叫若尔盖的大草原上,年轻的女画家李微漪在这片草原上写生,听闻当地有关于狼的事情,些许真的是命中注定,于是便与这头小狼偶遇了,而这头小狼刚刚失去了父母兄弟,还未睁开眼睛就要断气的小狼。当李微漪见到这头小狼时,一声悲痛长嚎,小狼竟然动了动耳朵,奇迹般的活了过来!
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李微漪内心的最柔软的地方,李微漪紧紧抱住这只幸存的小狼,带它回到了城里。从此视它为亲子,抚养它,陪伴它,领会它,训练它。
但钢筋水泥林立的繁华都市并不是野性草原狼的真正家园。但为了狼的尊严,自由和满心满眼对原始故土的向往,于是带领着格林在一次来到了若尔盖草原上,让格林练习捕猎,并与藏獒面对面,和藏獒交锋时,小狼格林总是屡战屡败,屡战屡败。落下全身伤痛,但并非全无益处,这会让格林在战斗中成长。在这段时光里,李微漪感受到了狼的爱,炽热,纯粹。他们母女俩相依相守,如影随形。
终于有一天,远处传来一声威严而不容质疑的狼嚎,这是狼王接纳家族成员的声音,紧接着,狼群的嗥声时不时在旷野回响,格林听到了亲族的召唤。格林终于在深深的雪中拔出了前腿,迈出了离开人类重返狼群的脚步。
狼群读后感篇八
《重返狼群》是李微琦和小狼格林之间的一个酸甜苦辣咸的故事。李微琦在若尔盖草原救了一只小狼,并给狼取名为“格林”。她把小格林带回家抚养,那时小格林四个月大。等到格林大了,李玮琦把它带到草原,教会格林野外生存的技能。不久后,李微琦生病了,高烧不退,格林每天都守护在他身边,时不时舔舔他发烫的脸和手,自己的食物也不吃,全都留给李微琦。
看完这个故事,我思绪万千……
那天的雨下的特别大,我正在发愁怎么回家的时候,突然在雨中出现了妈妈的身影,她打着伞一路小跑着向我走来。然后把我也拉进伞里,可是伞很小,但我抱着妈妈却觉得很温暖,我问妈妈:“妈妈,你冷吗?”“不冷!”妈妈微笑着回答我。不一会儿,我们到了家。收起雨伞时我才发现,我身上一点雨水也没有,可是妈妈却湿了大半个身子。
夜里,妈妈发烧了,我起床倒了一杯水给她,妈妈夸我懂事,心疼地说,“快去睡吧,妈妈没事!”我就突然想到了《重返狼群》中的格林和李微漪。
对,我们也要像小狼格林一样,感恩生我们,养我们,帮助我们的人。感恩不需要什么荣华富贵,只需要奉献我们的孝心去陪伴,爱我们的人一样会觉得快乐幸福。
狼群读后感篇九
这个月,我读了《重返狼群》,读后我深有感触:人类对狼性的了解实在太少!
《重返狼群》是作家李微漪根据亲身经历写成的纪实小说。李微漪去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遇一只濒临死亡的小狼崽,她领养了它,并把它取名为格林;她决定培养格林的野性,让它重返狼群。经过八个月的努力,格林具备了独立生存的能力,成功回到了属于自己的草原和狼群。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狼崇尚自由,格林宁可受伤甚至死亡,也不愿意被人牵着走——自由就是狼的圣经,不自由,毋宁死;狼是聪明的,狼群打围牦牛群的时候,善于观察牦牛群的弱点和优势,再通过巧妙的方式把它们嫁接起来,转化为自己的利器;狼也非常注重情谊,在作者生了重病,卧床不起的时候,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她,所谓狼之柔情,就是这样。
现代也有类似的故事,比如小红帽、喜羊羊与灰太狼等等,这些都是因为人们观察狼的方法错了,把狼过度丑化了。想当年的蒙古帝国、罗马帝国和今日的美国,哪一个不是高度信仰狼文化的国家?他们所崇尚的,正是自由独立、顽强竞争、勇敢进取的狼精神。
感谢李微漪让我们有机会重新认识真正的狼性。我们不仅要减少对狼性的误解,更要学习狼精神,增强自己的狼性。
狼群读后感篇十
“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这个问题,我叩问过,却无法回答。我很困惑,直到我读了《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才拥有了答案。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写了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遇了一只濒死的小狼。李微漪的一声悲痛长嗥,将小狼从生死边缘拉了回来。
那,或许是母性的力量。
小狼触动了李微漪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她把小狼带回成都,并给他取名叫格林。
“我给他取名叫格林,英文“green”,因为他的眼睛是绿色的,只是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他出生的那片绿色的草原。”
格林是只草原狼,与城市格格不入,经历了数不清的惊险事件后,格林在城市待不下去了,狼嚎被邻居举报,格林又急切地渴望自由,李微漪下定决心,将格林带去了草原獒场,并约定:陪他重返狼群。
獒场的藏獒既狂暴,又对狼深痛恶绝,但格林凭一己之力化敌为友,在庞大的獒群中赢得了一席之地。可在獒群中,狗性占据较多,格林在其中逐渐被熏陶成了一只平庸的狗。李微漪心急如焚,咬牙和老友亦风一起将格林带到了草原深处一片荒芜的狼山生存。
在狼山,格林找回了自我,并成功重返狼群。
送狼千里,终有一别。
李微漪流着泪,舍不得格林离去,这时,亦风开口了:“还是带回来吧……外面太危险了……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啊!”
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李微漪看着格林盛满荒原的眼睛,明白了答案:
“自由。”
是啊,自由远比活命更重要。爱他,就给他自由!
格林走了,为自由远行。
自由,可能带着欢笑,可能带着泪水;自由,幸福,激动伴随着痛苦,失落;自由,超越万物,超越生死。为了自由,可以放弃所有;为了自由,可以丢下一切。
“格林宁可一文不值的流浪,也不愿价格不菲的被高贵囚禁。”
为自由远行,为自由而奔向远方。自由的快乐,是没有自由的人万万想不到的。无论自由带来我们多大的危险,它仍旧以难以抵挡的魅力向我们频频招手。自由温柔而迷蒙,危险而狂野,但仍然遮不住它惊心动魄的美。
自由,是野性,坚毅的,冷血无情却还留有一丝温存。自由,是希望的曙光,是世界的色泽,是所有的精彩!
读了《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我明白了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自由。离开腐朽与约束的第一步,就是自由。格林为自由远行,但风雪又抹平了自由的痕迹,好似什么,都没发生过。
自由,简单,无声却庄重。无论对人,对狼,对任何生灵而言,自由胜于一切。
“雪后的天空重现碧蓝和空灵,起伏的远山仿佛是温顺的巨浪的脊背。若尔盖在一片素白中恢复了寂静,在这圣洁的草原上,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
那,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自由!
狼群读后感篇十一
世界上真有这一条狼,它,叫格林。
你们如果想认识格林,就来看《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吧!
这本书的作者也是格林的主人,她是李微漪。
在一片草原上,李微漪救了一只无父母、无兄弟姐妹的小狼,给它取名为格林。后来,她成功养大了格林,让它重返狼群。
也许是被李微漪感动了,合上书,一只可爱的`小狼立刻出现在我眼前。
你们想见一匹不怕人的狼吗?来看《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吧!记得准备纸巾哦!
狼群读后感篇十二
作者李微涟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记录了作者在若尔盖草原上一次偶然巧合,结识了一只刚刚出生几天的野生狼崽,到一岁的一点一滴,最后忍痛割爱成功放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格林,这是李徽涟和她朋友——亦风,给小狼起的名字,他们希望谱写新的“格林童话”。
——动物之间的情感
书中,给我震撼最深的是动物之间的真挚情感。格林的母亲意外去世后,李微涟将受伤且不幸的格林带到城市一块生活。李徽涟和亦风对小格林狼格外细心照顾、用心陪伴,小格林狼逐渐长大,李微涟开始试图规范和训练格林狼的狼性,但结果依然不能改变格林狼日益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以及由于格林狼对人类的不设防,使得他在都市生活险象环生!李微涟决定带他重新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当他走到老狼洞口时,格林疯狂地挖掘着,他以为当他把洞口的'积雪清理干净后,他的妈妈就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会回来了,李微涟学了一声母狼唤子,格林像箭一样,从洞口窜了出去,当然,没有狼在洞里,他突然意识到,他的母亲再也不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再也不会回来了!格林愤怒地长号着、哭泣着,仿佛要把把他们的魂儿叫回来,他的心碎了,泪也干了,他诅咒着、颤抖着……。许多动物和人类一样,他们也有情感,虽说他们不能用语言来表达,但动物之间以及对人类的友善、信任和守护……不恰恰是越来越科技、文明、现代的人类所逐渐缺失的吗?!
——盗猎者
觉醒吧,人类,现在补救还不晚,别等到地球上的狼群全部失去时,才去珍惜,才悔之晚矣!
狼群读后感篇十三
这本书是画家李微漪亲身经历并自己记录下来的一个感人的故事。她到若尔盖草原的时候,去到了一户草原深处的牧民家。他无意间听到了最近发生的一件事,一只公狼钻进一家人的羊圈,偷走了一只羊,那一家人就把狼打死了。
这只公狼的妻子,刚生下了孩子,于是只能独自出来打猎。可大冬天的哪都没有可果腹的东西,它才迫不得已偷羊的,后来母狼故意吃了人类投放的毒药,死了。她急忙谢过老阿妈,起身向别处打听,并找到了那户人家。果不其然,小狼看起来都死了,她十分伤心。
忽然间,门前最后一只不动的小狼突然动了动耳朵,她觉得,一只饿了5天的小狼能活过来,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她急忙用她救助流浪狗的经验救活了这唯一一只小狼。不久后,阿爸对她说你把这只小狼带走吧,她兴奋地带着小狼回到了成都。
她成功的把小狼带进了自己的画室,没有被她的妈妈发现,她感到10分庆幸。小狼渐渐在她的细心呵护下长大了,小狗孤理跟它的关系渐渐好了许多。
可这个地方也不再适合小狼呆了。于是,她联系她的朋友亦风,他也是一个爱小动物的人。他们搬到了他的一套空的单身公寓里去住。后来,她为小狼取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格林。为了激发它的野性,它喂格林一只活鸡,没想到格林三下五除二就把鸡吃了一大半,她又惊又喜。
不久后,格林越来越大了,她决定带它回到草原,回到它出生的地方。他们去到了草原上的一个獒场,这里有她的一个朋友。小狼与藏獒生下来就是宿敌,但格林成功的在生活中日渐和藏獒们变得亲密起来。
小狼把她当做了自己的母亲,一天她生病得了肺水肿,一向为食而狂的格林把自己的存粮给了她,她第一次感受到了它对自己的关心和热烈的爱。不久后,他们离开了这里,向草原深处走去。一路上,格林伴着她度过了所有的风风雨雨。
渐渐的,他们的粮食快不够了,他的朋友亦风赶了过来。最后,在这白茫茫的草原上,格林听到了亲族的呼唤。的歌能听到了,清楚的呼唤,它离开了人类。
她很舍不得,于是找回格林,在依依不舍的热泪中,她还是放走了格林。她觉得格林应该拥有自由,剩下的路该它自己走了,它回到了它的亲人身旁。
我体会到了画家李微漪对格林无微不至的爱,也感受到了格林的可爱机灵。读到最后,我的泪水流了下来。
善良的她,在最后告诉自己,爱它就给它自由。小狼格林成功的重返狼群,而她的母亲也成为了中国第一狼女!
狼群读后感篇十四
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不是老舍眼里的草原,刺骨的风在草原呼啸,狼群的集结号在草原奏响,荡气回肠!你侧耳倾听,“嗷呜——黄花”。咦,怎么有“黄花”的声音?其实,这些特殊的号声,演绎着一个不平凡的故事。
十年前的某一天,小狼格林被作者李微漪带回了成都,它渐渐长大,李微漪便将它放回大草原。你也许不会相信,在成都这样的大城市养狼?我喜欢《重返狼群》,因为它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读完书,我常想:李微漪瞒着父母,花了大量财力和精力养狼,还因此而吃尽了苦头,她紧紧是为了养狼让自己开心吗?我想不是。她是想让那些屠夫明白狼牙、狼髀石、狼舌头的确名贵,但狼是草原的魂魄,狼更是野性的象征!狼是一种很有爱心的动物,当李微漪得了可怕的胃水肿的时候,是小狼格林给她送去野兔。就算是人类,也不一定会把自己的'口粮让给别人而自己忍受饥肠辘辘!小时候,童话里的狼是狡诈的;长大了,真实故事中的狼是多样的,它们不会像童话里的狼那样吃健康的小羊,它们只会像真正的草原卫士一样吃生病的牛羊。我喜欢《重返狼群》,因为它写出了狼的本性。
书的最后,李微漪说:“孩子,走吧,一定要活下去……”这,是信任,更是期望。
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当牧民的歌声响起,狼儿啊,不用害怕,那是在歌颂你;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当牧民的篝火点燃,狼儿啊,不用害怕,那是他们在讨论如何为你创建保护区;夜幕中的若尔盖,当点点狼眼中闪烁着磷火,牧民啊,不用害怕,那是狼儿赐予你们的祝福,这祝福,胜过狼髀石!《重返狼群》我喜欢,因为它真实,更因为这是作者和格林共同谱写的一首感人至深的人狼传奇。
狼群读后感篇十五
很多年以前,若尔盖大草原遍地青草,了无边际,仿佛就是一个自由的天堂。可到了很多年后的今天,这样的美好早已不知飞往何方,只剩下处处可见的围栏和一条笔直黝黑的高速公路。人类束缚了草原,令圣洁美好的草原从此风光不再;人类束缚了狼,使鼠兔、鼢鼠繁衍过度,危害草原;人类束缚了太多的生命,最终只能被大自然吞噬。
《重返狼群》讲述了一位成都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经过短暂的都市生活后,决定带小狼重返草原,回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作者李微漪和小狼格林,他们之间情同母子,血肉相连,拥有一段令世人赞叹不已的人与狼相互关心,和谐相处的经历。当奄奄一息的格林,听到她的一声长叹,摸索着一步一步投入她怀中时,他们就注定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小开始,李微漪就任格林自由发展,不约束,不限制它,并在喧闹的城市中,一点点地培养它的狼性,使得格林能在离开狼群九个月之久后,独自在野外生活,重新回到狼群的怀抱。每一个看过这个故事的人都惊叹,“这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奇迹!”我思索着,为什么前几例放狼回归狼群的例子都以失败告终?我想,也许有很多天时、地利的因素,但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李微漪不束缚格林,真正像狼妈妈养狼一样地去养它。这就是自然的力量!不去约束它,反而使它更好地成长。
《重返狼群》中有这样一幕,李微漪带着格林再一次回到狼山时,原本被信奉佛教的牧民称为最圣洁的净土的地方,此时却被利欲熏心的牧民当做自己的冬季牧场,用一条长长的围栏围了起来。这净土一般的狼山都被人类霸占了,狼在若尔盖草原上还有属于自己的一片空间吗?当人类为了利益,为了狼皮,利用种种方法,用捕猎夹、毒药来杀害一匹匹草原的守护者——狼时,这个草原的平衡就已被打破了。狼的数量在逐年减少,鼢鼠和鼠兔少了天敌狼的威胁,大量繁殖,最终只能导致若尔盖草原青草不再,尘沙漫扬。
在喧闹的城市生活中,有许多人也许忘了生命的真谛,就像一只被利欲紧抓在手心的风筝,永远挣脱不了利欲的束缚,只想着飞得更高,占领其它生命的领地,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机会和利益。我想,当我们真正舍得放开束缚其它生命的绳索时,束缚我们自己的绳索就可以被解开了。
狼群读后感篇十六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狼群读后感篇十七
妈妈给我推荐一本书,叫《重返狼群》,我一看书太厚,没劲。妈妈让我给点耐心慢慢看,不必一次读完。我看著看著,发现这书太有意思了,现在我每天看一点,有不懂就问妈妈,都停不下来了。
书上说:狼爸爸为了找食物,被猎人打死了,狼妈妈也伤心死了。剩下的小狼崽没有了父母照顾,最后的一只也快死了。一个美丽的'女孩把它救回家,悉心照顾,把小狼救活了。从此,小狼把女孩当作妈妈,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动人的故事,有危险,有欢乐,也有感动。
其实,这本书我只读了一小半,但迫不及待想和大家分享,介绍给同学们看,等我把书读完,我还要跟大家讲小狼和它妈妈的故事。
狼群读后感篇十八
几次看到九岁的女儿捧着《重返狼群》看得津津有味,心中不禁疑惑:书中到底写了什么竟让她如此沉迷?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利用假期时间阅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成都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经过短暂的都市生活后,决定带小狼重返草原,回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作者李微漪和小狼格林,他们之间情同母子,血肉相连,拥有一段令世人赞叹不已的人与狼相互关心,和谐相处的经历。当奄奄一息的格林,听到她的一声长叹,摸索着一步一步投入她怀中时,他们就注定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小开始,李微漪就任格林自由发展,不约束,不限制它,并在喧闹的城市中,一点点地培养它的狼性,使得格林能在离开狼群九个月之久后,独自在野外生活,重新回到狼群的怀抱。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我的心久久难以平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
《重返狼群》中有这样一幕,李微漪带着格林再一次回到狼山时,原本被信奉佛教的牧民称为最圣洁的净土的地方,此时却被利欲熏心的牧民当做自己的冬季牧场,用一条长长的围栏围了起来。这净土一般的狼山都被人类霸占了,狼在若尔盖草原上还有属于自己的一片空间吗?当人类为了利益,为了狼皮,利用种种方法,用捕猎夹、毒药来杀害一匹匹草原的守护者——狼时,这个草原的平衡就已被打破了。狼的数量在逐年减少,鼢鼠和鼠兔少了天敌狼的威胁,大量繁殖,最终只能导致若尔盖草原青草不再,尘沙漫扬。
面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很多年以前,若尔盖大草原遍地青草,了无边际,仿佛就是一个自由的天堂。可到了很多年后的今天,这样的美好早已不知飞往何方,只剩下处处可见的围栏和一条笔直黝黑的高速公路。人类束缚了草原,令圣洁美好的草原从此风光不再;人类束缚了狼,使鼠兔、鼢鼠繁衍过度,危害草原;人类束缚了太多的生命,最终只能被大自然吞噬。
狼群读后感篇十九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