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酒后赔偿协议(通用16篇)
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历史、价值观念和精神追求的集中体现。要注重总结的客观性,不要带有个人主观色彩。范文中的优点和亮点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酒后赔偿协议篇一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20__年11月3日甲方驾驶摩托车意外致伤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致乙方腿部之损伤,经德广医院治疗,现已出院。甲方须承担截止20__年11月18日前的全部住院治疗费、医药费,合计为8732.00元(大写:捌仟柒佰叁拾贰元整)。
二、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医疗费等17000.00元(大写:壹万柒仟元正)。
三、乙方自行承担20__年11月18日出院后的医疗费等一切费用。
四、乙方收到甲方的上述费用后,不得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不得以赔偿务工费、后续治疗发生其它并发症费用等,再次向甲方索要补偿;不得以任何理由纠缠甲方。
五、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20__年11月19日
酒后赔偿协议篇二
法定代表人:刘xx
乙方:高xx
丙方:汪xx
甲方雇用乙方高xx的汽车运送化学物品,行到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时,和丙方汪xx驾驶的汽车相撞,货物散落外泄,给甲方造成约十五xxx万元损失。经贺兰县交警队现场认定,乙方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丙方负主要责任。在此情况下,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现就损失赔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由乙方和丙方共同赔偿甲方货物损失80000元。其中乙方赔偿30000元,丙方赔偿50000元。
2、以上赔偿费由乙方和丙方在协议签字时,一次性付清,甲方无论损失多大,今后都不得因本事件再次向乙方、丙方索赔或提起诉讼。
3、甲方原和乙方协商此次运费为元,因此事故发生,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此次货物运费。
4、此次交通事故中乙方和丙方的损失由乙、丙双方自行解决,于甲方无任何关系。
5、因甲方已向贺兰县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持本协议书和撤诉申请书到贺兰县人民法院办理撤诉手续,法院不予退还的诉讼费由乙方、丙方按赔偿比例承担。即乙方承担元,丙方承担元。
6、本协议在乙、丙两方将协议约定的赔偿款全部偿付给甲方后,由三方在协议上签字后生效。各方均不反悔。
法定代表人:刘xx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
酒后赔偿协议篇三
乙方:
受害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第一顺序继承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许,“船号”在_______市_______水域航行时不幸沉没,船员_________失踪,已下落不明达______天,至今找寻不到尸体,已无生还可能,经双方协商一致,都认为应按船员_________死亡进行赔偿处理,现就相关的事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抚养费(和赡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时间及办法(含有关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交有关部门若干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酒后赔偿协议篇四
乙方: 姓名、 住址、 身份信息;
甲、乙双方就于20xx年5月13日发生的.医疗过错事故赔偿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
二、乙方指定xxx银行帐号为接受本次医疗过错赔偿损失的帐户,甲方的赔偿款项到达乙方指定帐户,视为乙方己收取该赔偿款,乙方收取上述费用后,本医疗过错事故造成乙方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即处理终结,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相关人员及单位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与保险公司理赔事宜无论结果如何与乙方无关。
三、乙方收取赔偿款项后,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纠纷,甲方不得再追究乙方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提出增加或提出任何补偿事宜,本医疗纠纷一次性终结,双方别无纠葛。
五、本协议条款内容是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原则下共同商定,是甲、乙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等情形。
六、签本协议后,甲、乙双方保证不反悔,甲、乙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已处理完毕,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酒后赔偿协议篇五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箱式变电站购货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包含型号为_________变压器在内的箱式变电站,由于乙方现提供的型号与原合同约定不符,且未按规定在高压开关安装联动隔离板,导致该变电站经供电局两次验收均不合格。为了妥善解决相关事宜,减少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关于变压器型号的问题:
甲方接受乙方已安装的型号为_________的变压器,但附有如下条件:
1.乙方必须保证该箱式变电站的质量优良,能够正常使用,保证该产品在本协议签订后能够一次通过供电局的验收并合格,否则,甲方有权拆除已安装的箱式变电站,另行购买其他产品安装使用,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需赔偿甲方双倍于合同金额的赔偿金。
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如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赔偿甲方双倍于合同金额的赔偿金。
3.本产品的保修执行原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在保修期内收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必须派员维修,如经通知未派员或未及时派员维修达十次以上,甲方仍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二条关于赔偿问题:
由于该变压器二次验收未能通过,乙方同意赔偿甲方:
1.临时增加的电线等费用:_________元。
2.使用临时变压器造成的电费价差:_________元(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至_________月_____日,_____月____日至验收通过并通电所发生的差价另计)。
3.因验收不合格所产生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原因是乙方过错造成的),凭供电局验收费单据支付。但最后一次验收合格所需费用不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其他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酒后赔偿协议篇六
甲方: __旅行社 (具体写明地址、法人、电话)。
乙方: 受伤者 (具体写姓名、性别、出生 年 月 日、民族、职业、地址、身份证号、电话) 。
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游玩时,不慎将右脚肌健受伤,现就乙方补偿事宜双方达成协议为下协议:
1、乙方在__(景点当地)医疗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误工费;如10天_20元=200元整;
3、甲方一次性支付 治疗费(换药费)如100元整
4、本协议得双方签字生效,乙方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提出增加或提出任何补偿事宜,此事一次性终结,双方别无纠葛。
5、本协议得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酒后赔偿协议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一、 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应乙方要求开始上班。
二、 乙方应按时给甲方发放上班期间的工资。
三、乙方发放上班期间的工资后,不能以此为由在后续进行工伤赔偿时扣除赔偿金额。
四、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对约定内容无异议。
四、 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酒后赔偿协议篇八
马怀德如果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基本方式和途径,那么行政赔偿程序则是实现赔偿责任的根本手段。从世界许多国家看,行政赔偿程序通常分为二大阶段,第一阶段由行政机关内部解决赔偿责任问题;第二阶段由法院解决赔偿问题。由于体制上的差异,各国在行政行政赔偿程序的两个阶段既存在一些相通的内容,也各具特色。在我国,由于受行政复议、诉讼制度的影响,赔偿程序更为复杂。因此,如何借鉴有益的国外经验并结合目前我国实际,确定一套完备的行政赔偿程序显得十分必要。
一、行政机关先行处理原则
绝大多数国家均采用行政机关先行处理原则解决赔偿问题。该原则因赔偿方式上的差别又被称为协议先行原则、穷尽行政救济原则等。在美国,涉及国家赔偿的案件,大约有80%至90%是在行政机关得到解决的。在捷克,司法部和财政部有权审查所有违法决定案件,赔偿诉讼以前的初审目的是为了通过友好的方式,在法庭之外解决争端。先行处理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赔偿请求权人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前,一般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或与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协商,若不能达成协议或请求权人不满意行政处理决定,或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处理,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先行处理犹如一张过滤网,将行政机关能够自行解决的赔偿限制在行政机关内部,而不进入司法程序。一方面减少了法院诉源和讼累,减轻了法院在处理赔偿事件上的负担;另一方面又方便了当事人,使受害者可以不经过复杂繁琐的诉讼程序及时得到赔偿,同时也是对赔偿义务机关本身的尊重。当然,这一原则也有某种局限性,强制要求所有受害人向侵权机关申请并协商赔偿问题,可能造成一部分受害人不敢或不愿与侵权机关继续合作的结果,因受害人从心理上更倾向于第三者充任裁判人。
(一)两种先行处理模式
从行政机关处理赔偿事务的方式看、行政机关先行处理分“决定式”和“协议式”两种。它们在处理方式和结果上有一定差异。
“决定式”的最突出特点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对受害人的请求采用“决定”形式处理,一般不与请求权人进行协商或讨论,受害人只能被动接受或拒绝此决定。例如,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虽未明确提出“决定”为解决方式,但其内容实际排除了正式协商形式,而只用了“处理”一词。规定虽然含糊,但实践中多采用半协商半裁决形式。奥地利《国家赔偿法》第8条也规定:“被害人应先向有赔偿责任之官署以书面请求赔偿。书面送达官署三个月后,未经官署确认,或在此期间内对赔偿义务全部或一部分拒绝者,被害人得以官署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韩国、瑞士也有类似规定。
“协议式”则以赔偿义务机关与受害人双方协商为基础,以协议为最终处理结果。许多国家和地区之所以采用“协议”方式,主要是考虑到赔偿争议复杂多端,要求当事人间能够共同协商,对损害赔偿额请求达成折衷妥协方案。例如,美国《联邦侵权赔偿法》第2675条第1项规定:“除非请求权人先向有关联邦行政机关提出赔偿请求,而且被请求之行政机关……作出终局之拒绝,不得对美国政府……提起请求金钱赔偿的民事诉讼”;该法2672条规定:“对于受害人的请求,每一联邦行政机关的首长或其指定人必须依法予以考虑,评估、调解、决定或妥协、和解、受害人如果接受了这种决定或妥协、和解,则发生终局之效力,不得再行请求或起诉”。
(二)先行处理程序的提起方式
在行政机关内部提起赔偿请求一般有两种方式,一为单独请求赔偿;二为附带提出赔偿请求。
如果受害人仅就赔偿问题向行政机关单独提出请求,而不涉及其他要求,则视为单独式请求。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接受这类请求无须确认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只需就侵权事实成立与否及赔偿数额等问题与受害人共同协商,达成共识。例如,某公民在被拘留期间,受到警察刑讯和殴打,如果他仅就被殴打受到损害请求行政机关赔偿,赔偿义务机关无须审查该殴打行为合法与否,而只须确定损害人因其合法权益受到该行为侵犯造成损失而请求的行政赔偿。我认为这一范围过窄。单独式请求包括两部分,一是对已经确认为违法侵权的行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二是对无须确认的明显违法行政行为直接向行政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因为行政侵权行为很普遍,确认机关却只有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如果要求所有受害人对侵权行为提起赔偿请求之前都要经过确认阶段,势必增加受害人的负担。况且有很大一部分行政侵权行为明显损害事实,而不涉及确认其合法与否问题,更无须通过复议或诉讼途径先确认为违法,再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如行政机关公务员殴打侮辱行为、狱政管理中的事实行为等,既不属于行政复议和诉讼范围,也没有适当的确认机关,因此,赋予受害人直接的请求是必要的,即受害人可就赔偿问题直接向行政机关单独提起,由赔偿义务机关与受害人协商处理。
附带式请求,是指行政赔偿请求权人在提出行政复议或其他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程序的同时,附带请求以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适当性为主要内容,以赔偿损失为附带内容。受害人可在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申诉,在要求有权机关审查并确认某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的同时,还可以附带要求侵权机关赔偿其损害。当然,附带式请求往往须经过两道不同的程序,一是先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二是就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所遭受的损害提出赔偿请求。由于确认机关未必都是赔偿义务机关,因此,会出现确认机关与原机关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或确认机关责令原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例如,我国行政复议条例第44条规定:“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为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申请人请求赔偿的,复议机关可以责令被申请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赔偿”。
二、赔偿请求权及受理
在行政机关内部赔偿程序中,受害人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受理请求都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履行法定手续。这些要件和手续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实体要件
请求权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示赔偿,应当具备以下实体要件:
1.请求权人原则上是因行政机关及公务员执行职务行为而直接受损害的人。如被违法拘留的人,被非法没收财物的人,被殴打、拘禁的人。至于受害人死亡的,其继承的、被抚养人、支付丧葬费的人为请求权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受侵害而提出赔偿请求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2.被请求人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3.请求依据是能够证明的损害事实。包括已受损失和必然的可得利益损失,不是假想、预料、期待的非现实损害,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确定行政机关赔偿义务和受害人请求权的一般赔偿法和特别法。
(二)程序要素
从许多国家、地区行政赔偿立法及实践看,程序要素是请求权人提出赔偿请求,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的步骤、方法、形式要求等综合因素。它主要包括:书面申请、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机关决定或协议期限、协议及赔偿金额限制等。
1.书面请求
受害人等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请求赔偿行为属要式法律行为,因此,仅以口头表示请求赔偿的意思是不够的,难以构成具有
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例如,《美国联邦侵权赔偿法》第2401条规定:“除非于求偿权发生后二年内对于有关联邦行政机关以书面提出赔偿请求,……对于美国联邦政府的侵权行为之诉,即归于消灭。”我国法律目前并未规定向行政机关提起赔偿请求须以书面形式为之,但实践中做法则多采用书面形式。如行政复议程序中附带请求赔偿的,须以复议申请书为基础提出附带请求,一般均采用书面形式。
2.法定期限内提出请求
向行政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这与诉讼上的消灭时效是一致的。许多国家、地区的法律都明确规定了国家赔偿的请求期限,即请求权的消灭时效。其意义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求偿权利,义务人早日履行其义务,以免时过境迁,发生举证困难,解除请求人与赔偿机关及公务员的顾虑。如果请求权人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向赔偿义务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则丧失胜诉权,即丧失要求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当然,即使在时效届满的情况下,权利人仍提出请求,义务人主动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有权受领。行政赔偿的请求期限也就是消灭时效、诉讼时效。由于它与民事赔偿有一定区别,因此多采用短时效。
3.行政机关决定或与请求人协议的时限
赔偿义务机关收到赔偿请求权人的书面申请后,一般会出现三种结果,一是认为无赔偿义务,作出拒绝赔偿的决定;二是认为可以赔偿,与请求权人进行协议;三是既不拒绝,也不协议而是拖延不答复。为了保证请求权人及时获得赔偿,督促赔偿义务机关尽早履行义务,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均规定了赔偿义务机关作出决定或协议的期限。例如,韩国法律规定赔偿审议会作出认可或拒绝的期限为两个月,超过两个月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权人可直接起诉。奥地利法律规定,被害人提出赔偿请求三个月内,如赔偿义务机关拒绝或未确认,被害人有权起诉。
规定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受理请求后的决定或协义期限有利于尽快解决赔偿纠纷,防止一案久拖不决,损害当事人的权益和行政效率。我国目前尚无明确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条例规定,附带请求行政赔偿的,与复议期限一致,复议机关应在两个月内作出裁决。今后国家赔偿立法也可规定为两个月的协议或决定期限。
4.协议或决定赔偿的'金额限制
为了防止行政机关为安抚受害人滥用赔偿权,有些国家和我国台湾规定行政机关自行决定赔偿数额的限制。美国《联邦侵权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对超过25000美元作出赔偿裁决,妥协与和解,应事前获得司法部长或其指定人的批准始为有效。我国台湾“国家”赔偿法施行细则规定:赔偿义务机关有权在一定金额限度内,迳行决定赔偿金额,超过限度,应报请其直接上级机关决定。金额限度,由行政院依据机关等级、性质、事权大小和经济状况决定。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此尚无规定,可以考虑在今后的国家赔偿法细则中对不同级行政机关决定赔偿的数额予以规定和限制。
三、行政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或协议的效力
赔偿请求权人与赔偿义务机关达成的协议或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裁决具有确定力和拘束力,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反悔更改,这是多数国家法律所明确规定的。例如,美国《联邦侵权赔偿法》第2672条规定,除非前项之行政调解系以欺诈方式达成,行政机关所为的妥协、和解、裁决或决定,在本法关于对美国联邦政府基于侵权行为而提起的民事诉讼的规定限制下,对联邦政府全体官员均有终局的效力“。”请求权人接受前述的裁决、和解或妥协,对于该请求权人应产生终局的拘束力,并对美国联邦政府及其人员因其行为或不行为所生的赔偿请求构成完全之免除"。
可见,在行政赔偿的先行协议程序中,赔偿义务机关与请求权人所达成的赔偿协议与法院的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既可以成为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的依据,又可以成为请求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具体而言,赔偿决定或协议发生以下效力:
(一)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由于赔偿协议具有与法院判决、调解书同等的效力,因此赔偿义务机关与请求权人达成协议后就负有履行协议的赔偿义务,应当向请求权人支付赔偿金、或按协议内容恢复原状。此项履行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我国台湾法律规定为20日。当事人也可以约定履行期限,但不宜过长。赔偿义务机关在协议前或协议中已先行支付的医疗费、丧葬费和其他费用,应于履行赔偿金时扣除。
(二)请求权人取得执行名义
赔偿协议的效力还存在于请求权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时,该赔偿义务机关不得拒绝或延迟履行。否则,请求权人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常法院强制执行的标的为赔偿义务机关所有的财产,但由于行政机关的财产性质特别,有些情况下不宜作为强制执行的标的。例如,机关公用的实物、公务员的工资等。许多国家和我国台湾均有一定限制。例如,在英国、法国、美国、西班牙、澳大利来等国,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国家赔偿责任。在美国由国会编列预备金支付赔偿费。德国虽然曾规定财政财产可以强制执行,但公有物仍不能强制执行。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赔偿裁决或与请求权人达成协议后拒不执行该裁决或协议的处理办法,因此,请求权人能否就裁决或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仍无定论。但从国家赔偿立法的趋势和规律看,规定请求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必要的,这是保证赔偿义务机关及时履行义务的重要途径。但由法院强制行政机关执行协议存在一定难度,同时还可以开辟另一个途径,即赔偿义务机关超过期限拒不履行协议的,请求权人可以就此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赔偿义务机关与请求权人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出具一定证明文书,作为行政机关先行处理的证明,便于请求权人提起诉讼。如不出具证明,则请求权人自协议开始后一定时间为限,有权向法院起诉。
四、行政赔偿协议中的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
行政赔偿的协议程序中,请求权人可能因知识、经验、精力及时间、环境所限而不亲自参加协议程序,在这种情况下,请求权人可以委托或依法要求他人代理参加协议,这是请求权人自身享有的权利,行政机关不得剥夺。有些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在申请协议程序中,应当为请求权人指派律师。行政赔偿协议程序中的代理人有两类,一是法定代理人,二是委托代理人。前者是依照民法和其他法规代理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请求权人参加协议的人。如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是受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此项代理权的取得依法律规定的条件而定。后者是受赔偿请求权人委托而与赔偿义务机关协议的人,其代理权限有一定限制,如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或撤回请求以及领取赔偿金、选任代理人等,均须请求权人特别委托。代理权一般不因请求权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破产而消灭。请求权人解除、变更代理权,一般须书面告知赔偿义务机关。
酒后赔偿协议篇九
甲方:(医疗机构)乙方:(患方)
甲乙双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年龄:性别:籍贯:住址:身份证号:住院号:疾病诊断:治疗结果:
1、医疗费:元;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元;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目前参照20**年公布的浙江省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5918,每日为71元)
3、住院伙食补助费:元;
(按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30元每人每天,最多不超过2人)
4、陪护费:元;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每日为71元。)
5、残疾生活补助费:元;
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
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本案患者应属6级伤残,按城镇居民年平均生活费为15158元,农村居民为7072元。)
6、残疾用具费:元;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元;
(本案无)
8、被抚养人生活费:元;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
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
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根据《温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条城乡实行不同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但同一辖区内同一类型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当实行统一标准。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确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原则上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0%确定。
20xx年平阳县最低工资标准为780元每月,本案农村户口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方法为780元*40%*60%=187元每月。)
9、交通费:元;
(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每天每人不超过15元,最多不超过2人。)
10、住宿费:元;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每人每天为150元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慰金:元;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按城镇居民年平均生活费为15158元,农村居民为7072元。)
对等责任的承担一半赔偿;
负轻微的负赔偿20%的责任。
五、赔偿款给付时间:六、违约责任:七、其他:
八、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代理人:代理人:日期:日期:
酒后赔偿协议篇十
甲方:__________,男,_________族,身份证号: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男,_________族,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因工作原因受伤,导致脚部骨折,未进行伤残鉴定,事发后甲乙双方进行了充分沟通,现就赔偿事宜双方本着互谅互让、一次性解决问题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自愿在本协议签订后 个自然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向受害人乙方支付赔偿款共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赔偿数额是对甲方因本次事故导致的所有损失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
户名:__________ ;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协议是甲方请求赔偿的一次性、终结性赔偿协议,甲方自愿放弃起诉的权利,并承诺不再就本次纠纷以其他任何途径和方法再次向乙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四、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对此处理结果完全满意,现一次性了断。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酒后赔偿协议篇十一
甲方: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
乙方:________ , , 族,住址: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
一、 在甲方为乙方办理离职手续之时,甲方同意立即向乙方支付乙方年度的全部奖金 _____元、年12月的工资 _____元、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_____个月工资) _____元、代通知金(1个月工资) _____元,以上共计人民币 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 )。
二、 甲方同意依法为乙方缴纳年12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 乙方同意与甲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并同意在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之内依法办理离职手续。
四、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乙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八、甲乙双方有效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为:________
甲方(签字和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乙方(签字和捺印):________
日期: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酒后赔偿协议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族,生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族,生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协议内容
2、乙方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精神损失费一次性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
二、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前述约定延期支付的,乙方除了支付前述约定赔偿金外,应当另支付违约金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2、因乙方违约而导致诉讼、仲裁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以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费、通讯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三、其他
1、双方确认,在签订本保证书时冷静而理性,并一致确认上述约定是公平、有效的。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4、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_____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酒后赔偿协议篇十三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联系电话:
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双方责任:
年 月 日 时 分,甲方 驾驶的 与乙方 驾驶的 在 路段发生相撞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乙方受伤,车辆损害。经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大队第 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负 责任。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 自愿赔偿给乙方 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 元(包括已经支付的元)。
二、第一项的损失赔偿包括车辆损失赔偿。
三、本协议签定时,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所剩余的 元。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
五、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按印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后赔偿协议篇十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住址 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
一、 乙方自愿在本协议签订后 个自然日内,向受害人甲方支付赔偿款共计 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此赔偿数额是对甲方因本次事故导致的所有损失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
二、 若乙方未按照协议中的金额如期支付费用,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并就后续产生的后续治疗费、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全部费用,向乙方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支付。
三、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对此处理结果完全满意,现一次性了断。
四、 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七、甲乙双方约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酒后赔偿协议篇十五
甲方: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乙方在出车过程中受伤,导致锁骨骨折,事发后乙方入院治疗,甲方已经支付医疗费用,现甲乙双方进行了充分沟通,就赔偿事宜双方本着互谅互让、一次性解决问题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自愿在本协议签订后立即向受害人乙方支付赔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此赔偿数额是对乙方因本次事故导致的所有损失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
二、本协议是乙方请求赔偿的一次性、终结性赔偿协议,乙方自愿放弃起诉的权利,并承诺不再就本次纠纷以其他任何途径和方法再次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三、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对此处理结果完全满意,现一次性了断。
四、 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酒后赔偿协议篇十六
男方:__________ , 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
女方:__________ , 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
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怀孕,后双方分手,又因孩子一事再次联系,现双方欲打掉孩子,为弥补男方对女方造成的损害,现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
2、女方在流产之后,住院期间由男方照顾和负责;
4、若女方因此次打胎遭受意外,男方应承担赡养女方父母的责任;
二、违约责任
1、如果男方违反前述约定延期支付的,男方除了支付前述约定赔偿金外,应当另支付违约金 _____元。
2、因男方违约而导致诉讼、仲裁的,女方有权向男方主张以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费、通讯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三、其他
1、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等,签署即表明对本协议的认可。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4、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男女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 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