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租船运输合同(模板13篇)
合同是双方达成一致并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用于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如何写一份清晰明了的合同,是每个交易人都应该思考的问题。以下是一份典型合同范本,供您参考和借鉴。
租船运输合同篇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船舶事宣达成以下协议:
本租船合同由甲方与船东或其授权的公司做为乙方签署。如果船东托代理签署本合同,则代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负责船舶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和船东共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附该船舶“授权托书”正本)。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船舶有效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级证书,船舶保险单),其所列各项范围与船舶实际情况相符。乙方保证在交船之日及整个租期内,船舶状况须与下列规范相符,如有不符,租金应予扣减以补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若因上述条件不服而严重影响甲方正常营运或造成较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乙方保证,船舶航行区域为内河a、b、c区。在交船之日及整个租期内,本船应水密、坚固、货仓防水湿设施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在各方面适于沙、石、泥的货物运输,船壳、机器、设备、船舶文件、等维持在充分有效状态,并按规定配齐和维持合格的船长及船员。船舶应提供充分的证明,可以正常作业。
甲方租用乙方提供的适航航区的平板货船(下称船舶),按船舶检验证书,营运证书规定之范围从------货物运输。甲方如超出以上范围使用船舶,须事先经乙方同意。
1、船舶每月租金:(含船员工资、伙食费、船舶保险、船员社保及保险费、船舶修理费)rmb万元(写)。凭收据结算租金,租期不足整月的,租金按天计算。租用期间船舶每月提供三天给予船舶办理保养及办证时间按(可累结),乙方无权在甲方不营运时自行安排船舶运作。
2、船航行油耗为平均每小时公斤,以甲方制定各航线定额配油所核定航行时间里程柴油为标准,按实际营运航次计算。
3、租金结算一次,甲方于每月---日和---日前向乙方支付下月的应付费用,并预付乙方六个月的租金做为押金(租期结束时,在一切手续按合同交接完成后退回),由于甲方原因或因天气原因或因天气关系等因素不能投入营运,甲方必须照常支付租金,否则乙方有权终止租约并没收押金。
4、放船费:起租时甲方派员在船舶停靠港读油位后加油、押船到目的地港起租,油费由甲方负责。起航港签证费由甲方负责支付,目的港签证费由甲方负责支付。油费由甲方负责支付。
甲方租用该船舶两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自船舶放船之日起计算,证租期满时甲方有权优先选择续租船舶。续租后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仍受本船舶合同约束。如任一方对合同延续有异,则参照合同第十三条约定。
因以下事项造成甲方无法使用本船舶的,甲方可停止支付租金。同时甲方可单方面撤销租约并保留向乙方追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1、人员或船舶用品不足。
2、船壳、机器或设备损坏。
3、船舶或货物遇到海损事故包括碰撞和搁浅而造成延误(公共海损除外)。
4、未经甲方同意而超出保养时间的修船、进坞或为保持船舶效率所采取的其他必要措施。
5、船舶或船员未持有或未随船携带营运所需的有效证件及其他船舶文件。
6、船长、船员或水手的罢工、拒航、违抗甲方指令(如执行此命令会危及船舶安全除外)或失职。
7、任何因乙方、船长或船员受到控告或违章对本船舶实行扣留或干预(但由甲方疏忽行为引起的.除外)。
8、乙方违租约而停工。
9、由于本条所提到的任何原因或由于伤病船员上岸治疗而使本船绕航、折返或靠挂非甲方所指示的港口。
10、其他乙方原因妨碍或阻止本船舶有效运营或使本船不能给甲方使用。
除非因突发事件,乙方因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书面的船舶检修计划,预计超过三天的检修计划应提前两周通知。
乙方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向甲方书面告知检修完毕时间。双方根据甲方货物运输要求,协商确定船舶投入运营的具体时间地点(港口),则船舶停租检修时间从当时航次。结束时起至双力确定的上述投入运营时间按为止,若船舶末在约定时间内抵靠甲方制定港口,检修时间计算至实际抵港或开始装货时为止(具体计算至实际抵港还是开始装货之时。由甲方视船舶未准时抵达造成的损失情况决定)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检修时间入租期。
1、负责安排船舶适航区域和载货量进行船舶配载货在挂靠港的装卸作业的联系。
2、负责支付船舶运输货物在港口发生的费用。
3、负责支付乙方合同约定的船舶租金。
4、负责支付船舶的海事签证费,负责业务办单费,装卸港口码旺理费、靠泊费、特定航线的费用,船舶凭票报销。
5、负责船舶营运期间的船舶柴油、机油等油采购及船舶维修费等费用。
6、负责办理船舶在租期间的有关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
1、负责支付船员工资、膳食费、福利费、船员生活用品费、船舶保险费、船舶检验证书费,应由乙方付担的费用。
2、负责船舶的船员在甲方租赁期内的保险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保险文件。
3、负责船舶保养、办理船舶证照、安全检查及清理油污等手续,确保船舶正常运营,如停航天数超出累结天数的扣减船舶租金,如发生船舶机械故障应及时抢修,已满足甲方的货物运输要求。如因船舶维修导致甲方货物无法出运,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如船舶在航行,港口作业中因码头装卸公司或其他第三方的过错造成对船舶的损害,乙方应及时向责任方协商赔偿和善后方案,同时乙方或船长应在损害发生时立即甲方联系,并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
4、确保船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目的港,若无合理原因航速减缓或绕航行驶造成甲方延误,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偿因遭受的损失。
5、服从甲方的合理调度指挥,配合码头装卸作业。如甲方对船长或船员的行为不满,在情节属实的情况下,乙方应及时撤换并承担相关差旅费。如乙方无法安排更换使甲方满意的船长或船员,并使甲方在连续多个航次中无法正常执行或者给甲方造成较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负责船舶及货物安全,船长、船员须根据甲方的配载计划对货物作合理的安全配载。若因船长或船员管理船舶和货物的过程中的过失或疏忽造成货物损失损坏的,乙方应及时于甲方相关人员联系,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负责做好与码头的货物设备交接签收及接收货物后的单据保管工作,若因乙方未做好上述各项工作而造成货物损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8、船航运营期间应遵守海事、港口有关安全规章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按期办理船舶安全检查,油污清理手续,做好清理手续,做好船舶及船员管理,确保船舶安全生产。船舶航行如遇雷雨风、雾、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对船舶航行安全造成威胁时或海事部门封航、禁航等特殊原因,需抛锚待航无法按期开航的,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如船舶发生碰撞、搁浅、火灾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采取果断有效措施保证船舶安全,同时将真实过程详细登记在航海日志备案。
对甲方调度安排航次任务如出现因航道、码头水位限制等威胁到船舶安全的,船员安全,船长有权提出意见或建议,安全无保障的和提出拒载或暂缓航行,并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诉、协商、必要时调整航次任务。
为索回已付不应付的款项或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滞留船舶。
除本合同约定的双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的情形外(不可抗拒或公共海损事不属双方违约),任何一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的,须赔偿对方两个月的租金做为违约金。
甲方依租约规定,每期rmb(写)以现金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现金,此租金为税后金额。
任何一方对合同延期有异议,须在合同到期日前十五天内就是否延续或修改合同向对方书面提出。双方未能最后达成协议的,这本合同在到期日自行终止。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合同履行期间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当地海事部门解决。
甲、乙双方各持二份。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
乙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
租船运输合同篇二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舶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____ 船____ 马力____ 吨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____ 工作,甲方只有调度权,航行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船长负责。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设备等工作,必须经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对船体及船上设备损坏、退租时由甲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驾驶造成损失乙方自理,特殊情况造成损失,按海事章程办理。
3.船在租期内,因气候(大风、雨、雾)等原因滞船均包括在租期内,但机器发生故障或者船上责任在24小时内照收租费,超过24小时由甲方通知船管处按已收租费退给甲方。
4.无论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政府法令和军事行动等情况,甲乙双方受损,呈请上级按海事处理。
5.租用期定为____ 年,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甲方如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船管处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船舶调回,另行安排任务。
6.租金每月为____ 元,合用生效日起船管处即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超期部分按日计收。
7.燃料由____ 方负责,但____ 方需协助,其费用由____ 方承担。
8.装运乱石石子等特殊物资的船舶由甲方负责配备铺垫船板等,以保护船体。
9.双方接交船舶地点____ 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
12.未尽事宜,发生后按照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租船运输合同篇三
船舶单位:简称乙方。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船?马力?吨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工作,甲方只有调度权,航行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船长负责。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设备等工作,必须经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对船体及船上设备损坏,退租时由甲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驾驶造成损失乙方自理,特殊情况造成损失,按海事章程办理。
3.船在租期内,因气候(大气、雨、雾)等原因滞船均包括在租期内,但机器发生故障或者船上责任在24小时内照收租费,超过24小时由甲方通知船管处按乙收租费退给甲方。
4.无论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政府法令和军事行动等情况,甲乙双方受损,呈请上级按海事处理。
5.租用期定为?年,自19?年?月?日起至19?年?月?日止,甲方如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五日前向船管处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船调回,另行安排任务。
6.租金每月为元,合同生效日起船管处即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_____,超期部份按日计收。
7.燃润料由?方负责,但?方需协助,其费用由?方承担。
8.装运乱石石子等特殊物资的船舶由甲方负责配备铺垫船板等,以保护船体。
9.双方接交船舶地点?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处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船管处?份,中国、中国各一份,以便执行。
11.本合同于19?年?月?日起生效。
12.未尽事宜,发生后按照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执行。
甲方签章:?年?月?日。
负责人:
帐号:
乙方签章:?年?月?日。
负责人:
帐号:
鉴证机关:负责人:
19?年?月?日。
租船运输合同篇四
使用单位:_________(简称甲方)
船舶单位:_________(简称乙方)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_船_________马力_________吨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_________工作,甲方只有调度权,航行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船长负责。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设备等工作,必须经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对船体及船上设备损坏,退租时由甲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驾驶造成损失乙方自理,特殊情况造成损失,按海事章程办理。
3.船在租期内,因气候(大气、雨、雾)等原因滞船均包括在租期内,但机器发生故障或者船上责任在24小时内照收租费,超过24小时由甲方通知船管处按乙收租费退给甲方。
4.无论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政府法令和军事行动等情况,甲乙双方受损,呈请上级按海事处理。
5.租用期定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甲方如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五日前向船管处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船调回,另行安排任务。
6.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合同生效日起船管处即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超期部份按日计收。
7.燃润料由_________方负责,但_________方需协助,其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8.装运乱石石子等特殊物资的船舶由甲方负责配备铺垫船板等,以保护船体。
9.双方接交船舶地点_________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处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船管处_________份,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分行各一份,以便执行。
11.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12.未尽事宜,发生后按照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租船运输合同篇五
所有人____与____市的承租人____签订。船舶总登记吨____净登记吨____,轮机指示马力____,并且船体、船机及设备均处于充分有效状态;船舶在____入级,船级为____;袋装容积大约为____立方英尺。按____夏季干舷高度,船舶吃水____英尺____英寸时,载重量(货物和燃料,包括不超过载重量的1.5%、但最低允许数量为50吨的淡水和物料)约____吨(2240磅),包括容量大约为____吨燃油的永久性燃料;在良好天气条件下船舶满载时能航行____节,消耗优质威尔士燃煤--优质燃油--优质柴油约____吨;船舶现处于____。
兹表明,上述船舶所有人同意出租、上述承租人同意租用上述船舶,从船舶交付之日起,租期约____,并在以下所列的航行区域内使用船舶。承租人有权在本租船合同的整个或部分租期内转租船舶,但承租人仍负有履行租船合同的责任。
船舶在____,于承租人指定的泊位或码头或地点(除第6条另有规定外,船舶在任何潮汐情况下均能安全停靠并保持浮泊),交给承租人使用。如无该种泊位或码头或地点,等待的时间按第5条规定计算。船舶在交付时须作好接受货物的准备,货舱须打扫干净,且船舶紧密、坚实、牢固,并在各方面适合于货物运输,装备有压载水舱、起货机和具有充分蒸汽动力的辅助锅炉;如未装备有辅助锅炉,则具有足以随时启动所有起货机的其他动力(并按该船舶吨位要求配足高级船员、普通船员、轮机员和生火),用于装运包括石油或其它产品在内的,以适当方式包装的合法货物,但不包括____(船舶不得用于装运活动物,但承运人可以在甲板上装运少量活动物,并承担其风险及负责所有必要的设备和其他必需品),在英属北美洲、和/或美国、和/或西印度群岛、和/或中美洲、和/或加勒比海、和/或墨西哥湾、和/或墨西哥、和/或南美洲、和/或欧洲、和/或非洲、和/或亚洲、和/或澳大利亚、和/或塔斯马尼亚、和/或新西兰的安全港口之间,但不包括马格德林河、10月31日至次年5月15日期间的圣劳伦斯河、哈德逊湾以及所有不安全港口,也不包括不当季节时的白海、黑海和波罗的海,____根据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指示,按下列条件,从事合法贸易。
1.船舶所有人应提供并支付船员的全部伙食、工资以及上船和离船的领事费,支付船舶保险费,并提供所有舱室、甲板、机舱和其他必要的物料,包括锅炉用淡水;维持船级并使船体、船机和设备在租期内处于充分有效状态。
2.承租人应提供并支付所有燃油(另有约定者除外)、港口费用、引航费、代理费、佣金、领事费(船员的领事费除外),以及前述费用以外的所需其他通常费用。但当船舶由于其本身应负责的原因而进港时,则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支付。船舶由于船员生病而被指令进行熏蒸,由船舶所有人负担费用。如由于船舶按本租船合同进行营运期间所装运的货物或所挂靠的港口的原因,船舶被指令进行熏蒸,由承租人负担费用。船舶连续被租用超过6个月后,所有其他熏蒸均由承租人负担费用。
承租人应提供必要的垫舱物料和防移板,以及所有为特殊运输或特殊货物所需的任何额外设备,但船舶所有人应允许承租人使用船上已有的任何垫舱物料和防移板。承租人可以用防移板作垫舱物料,但应赔偿此种防移板的任何损坏。
3.承租人在交船港,船舶所有人在还船港,应接受船上所存的所有燃油,并按各自港口当时的价格支付。交船时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___吨且不多于____吨,还船时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___吨且不多于____吨。
4.承租人应按____夏季干舷时的船舶总载重量,包括燃料和物料,从船舶按前述规定交付之日起,以每吨每日历月____美元的费率,向船舶所有人支付租金;对于一个月中的任何部分时间,以同一费率支付。租金应付至船舶从交船时的同样良好状态(正常耗损除外),除双方另有协议外,在____还给船舶所有人(除非已灭失)时为止。承租人应给予船舶所有人不少于____天的预计还船的时间和可能的地点的通知。
5.上述租金应在纽约以美元现金支付,且每半个月预付一次。对于最后半个月或其中部分时间,应支付估计的租金数额,并当其不足以支付实际租用时间的租金时,如经船舶所有人要求,差额租金应按时每天支付,除非承租人已提供银行担保或保证金。否则,承租人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或提供银行担保,或违反本租船合同的任何规定,船舶所有人有权将船舶从承租人营运中撤回,而不影响其(船舶所有人)可能拥有的向承租人索赔的任何权利。租期从船舶准备就绪书面通知于下午4点前递交承租人或其代理人之日的下一工作日上午7点起算。但如承租人要求,承租人有权立即使用船舶,这些所使用的时间计入租期。
如经船长要求,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在任何港口应现金垫付船舶的日常费用,收取2.5%的手续费。该种垫款从租金中扣除。但是,承租人对该种垫款的使用不负责任。
6.货物在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指的任何泊位或码头或地点装船或卸船,但以船舶能在任何潮汐情况下安全停靠并保持浮泊为条件,除非在该种地点类似尺度的船舶通常安全搁浅。
7.船舶的所有货舱、甲板和通常装货地点(不超过其能合理积载和装运的范围),以及押运员(如有的话)舱室的全部容积,除仅保留适当和足够舱室供船舶高级船员、普通船员使用,以及存放船具、属具、家具、食品、物料和燃油外,均归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有权在居住舱室允许范围内运输旅客,但承租人应向船舶所有人每天每旅客支付____的舱室居住和伙食费用。但是,如因运输旅客而发生的任何罚款或额外费用,现约定均由承租人承担此种风险和费用。
8.船长应使船舶在航次中尽快速遣,并会同船员及使用小艇而提供习惯性帮助。船长(虽有船舶所有人任命)在有关船舶营运与代理方面应服从承租人的指示和命令。承租人在船长监督下装载,积载货物和平舱,并承担费用。船长应按大副或理货员的收据签发任何递交其签署的货物提单。
9.如承租人有理由对船长、高级船员或轮机员的行为表示不满,船舶所有人在收到意见书后,应调查事实,并在必要时予以更换。
10.承租人可以指派一名押运员随船观察航次是否尽快速遣。船舶应向押运员提供免费居住的舱室,以及与船长相同标准的伙食,承租人按每天一美元支付费用,船舶所有人应供应引航员和海关官员的伙食,并如经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授权,应供理货员、码头工人的工头等的伙食,承租人按当时伙食价格支付所有这些人员的伙食费用。
11.承租人应随时向船长书面提供所有必要的指示和航行指令;船长应在航海日志上完整和正确记录航次的情况供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查阅,并且,如经要求,向承租人、代理人或押运员提供航海日志的真实副本,以表明船舶航向和航行里程,以及燃油的消耗情况。
12.船长应谨慎注意货物通风。
13.承租人可选择将本租船合同延长____的时间。但应在最初规定的租期或任何经选择延长的租期届满前____天书面通知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
14.如经承租人要求,在____之前不计算租期;如船舶未在____之时或之前(但不晚于上午4点)递交书面准备就绪通知书,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可在船舶准备就绪前的任何时候,选择解除本租船合同。
15.如由于船员或物料不足,船舶发生火灾,船体、船机或设备故障或损坏,船舶搁浅,因船舶或货物发生海损事故而延误,船舶为检验或油漆船底而进干坞,或由于任何其他原因阻碍船舶的充分工作,对因此所损失的时间停付租金;如船舶在航行时,由于船体、船机或设备任何部分的缺陷或故障而使船速下降,因此损失的时间,以及任何因此额外消耗的燃料和任何额外费用,均应从租金中扣减。
16.如船舶灭失,则预付但未取得的款项(从船舶灭失或最后一次报告之日起算),应立即退还给承租人。天灾、敌人、火灾、君主、统治者或人们的扣留,以及海上、内河、船机、锅炉和蒸汽动力的所有危险及事故,以及本租船合同租期内的航行错误,双方均免责。
17.如船舶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发生争议,争议事宜应提交纽约三名仲裁员仲裁,其中当事方各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方指定的两名仲裁员指定。他们或其中两人所作裁决是终局的。为执行裁决,按本协议当事方可申请法院作出裁定。仲裁员应为商人。
18.船舶所有人得因任何根据本租船合同应得款项,包括共同海损分摊,则对所有货物和所有转手运费行使留置权;承租人得因所有预付但未得的款项,以及任何超额支付的租金或本应立即退还的多余保证金而对船舶行使留置权。承租人不应招致由其或其代理人引起的、可能对船舶所有人在船舶中的物权和利益具有优先权的任何留置权或担保物权,也不应允许继续招致此种权利。
19.所有无主物和救助报酬,在扣除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所花费用及船员应得份额后,由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平均分享,共同海损应在承运人在美国选择的港口或地点,按197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中规则1至规则5、规则17至规则22,以及规则f进行理算、说明和解决。上述规则未规定的事宜,应按纽约港的法律和习惯处理。在该种理算中,用外国货币计算的费用,按支出之日的兑换率折算成美元;用外国货币索赔的货物损失的费用,应按这些受损货物在卸货最后一日从船上最后卸下的港口或地点的兑换率折合。海损协议或保证书,以及承运人要求的附带担保,应在提货之前提供。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认为足额的现金保证金,作为货物分摊共同海损和支付救助报酬以及特别费用的附带担保,如经要求,应由货物、托运人、受货人或货主在提货前向船舶所有人提供。此种保证金应按承运人的选择,以美元支付并汇给理算人。因此所汇的保证金应在理算地点,以进行共同海损理算的理算师的名义存入特别帐户。如有退款或余款,应以美元支付。
船舶在开航之前或开航以后,由于任何原因,不论是否因疏忽所致,发生事故、危险、损害或灾难,而承运人依据法规、合同或其他规定对此或其后果不负责任,则货物、托运人和受货人应连带地同承运人在共同海损中分摊因此所产生或引起的具有共同海损性质的任何牺牲,灭失或费用,并应支付有关货物的救助报酬和特别费用。如救助船为承运人所拥有或经营,救助报酬应如同此救助船属于他人一样,以相当方式金额支付。
上述有关共同海损的规定应订入根据本租船合同签发的所有提单。
20.船舶在停租期间,或因膳食、冷却水,或因火炉而使用的燃油,其数量由双方约定。替换此种燃油的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承担。
21.由于船舶在租期内随时可能航行于热带水域,在承租人和船长认为必要的任何时候,船舶应在方便地点进坞,消除和油漆航底,并至少从上次油漆时起算,每6个月进行一次。租金应停止支付,直至船舶重新处于适当的可供营运的状态。
22.船舶所有人应维持船舶起货设备处于适当状态,提供起重能力达3吨的(供所有吊杆的)起货设备,并提供绳索,滑车吊缆、吊货网及滑轮。如船舶装备有能起吊重货的吊杆,船舶所有人应提供其必需的起货设备;如无此种吊杆,重货所需的起吊装置和设备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船舶所人有还应提供船上照明和晚间工作用油。船舶应允许使用已装备的电灯,但除船上已有的照明外的附加照明,由承租人负担费用。承租人可使用船上的任何起货设备。
23.如经承租人要求,船舶应昼夜工作。在装卸货物期间,所有起货机均归承租人使用。船舶应每舱安排一名起货机司机,按承租人要求,昼夜操纵起货机。承租人同意对高级船员、轮机员、起货机司机、甲板人员及生火的加班,按所工作的小时数,以雇佣合同规定的费率支付加班费。如港口或劳工组织的规章禁止船员操纵起货机,则岸上起货机司机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如起货机不能使用,或无足够动力使起货机运转,船舶所有人应支付按要求使用的岸上替代机器的费用,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时间损失。
24.当事双方一致约定,当根据本租船合同货物装运至美国或从美国运出时,本租船合同受1893年2月13日美国国会通过的法案,即《有关船舶航行等的法案》中所有条款和规定,以及所有免责事项的约束。本船舶合同同时受下列条款的约束,并应将其订入根据本租船合同所签发的所有提单。
美国首要条款本提单应受1936年4月16日通过的美国海上货物运输法案中的规定的约束。该法案应视为并入本提单,并且,本提单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视为承运人放弃其根据该法案所享有的任何权利或豁免,或增加其该法案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如本提单中的任何条款与该法案相抵触,则该种条款无效,但以所抵触的为限。
双方有责碰撞条款。
如船舶由于他船疏忽以及本船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承运人的受雇人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而与他船碰撞,则根据本提单承运的货物的所有人应补偿承运人的一切损失或对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或其所有人的赔偿责任,此种损失或赔偿责任是指已由或应由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或其所有人付给上述货物的所有人其货物的损失或损坏或其提出的任何索赔,且已由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作为其向载货船舶或承运人提出的索赔的一部分,将其抵销、扣除或追回。
25.船舶不应按要求进行任何冰封的港口或由于冰冻原因,灯标或灯船已经或将被撤除的任何港口,或根据通常事态发展,由于冰冻原因,船舶具有不能安全进港或在装货或卸货结束后不能安全驶离风险的任何港口。
26.本合同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解释为船舶光船租赁给定期承租人。如同船舶为自己营运人一样,船舶所有人仍对船舶的航行、保险、船员,以及所有其他事宜负责。
27.本船及所有人应按依本租船合同所获取并已支付的租金,以及根据本租船合同的任何继续或延长情况,支付2.5%的佣金。
28.依本租船合同获取并已支付的租金的 %, 应向____支付过手佣金。经____的电报授权。
____代表船舶所有人记本租船合同由我们掌管。
租船运输合同篇六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船马力吨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工作,甲方只有调度权,航行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船长负责。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设备等工作,必须经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对船体及船上设备损坏,退租时由甲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驾驶造成损失乙方自理,特殊情况造成损失,按海事章程办理。
3.船在租期内,因气候(大气、雨、雾)等原因滞船均包括在租期内,但机器发生故障或者船上责任在24小时内照收租费,超过24小时由甲方通知船管处按乙收租费退给甲方。
4.无论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政府法令和军事行动等情况,甲乙双方受损,呈请上级按海事处理。
5.租用期定为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
止,甲方如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五日前向船管处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船调回,另行安排任务。
6.租金每月为元,合同生效日起船管处即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超期部份按日计收。
7.燃润料由方负责,但方需协助,其费用由方承担。
8.装运乱石石子等特殊物资的船舶由甲方负责配备铺垫船板等,以保护船体。
9.双方接交船舶地点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处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船管处份,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分行各一份,以便执行。
11.本合同于19年月日起生效。
12.未尽事宜,发生后按照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执行。
负责人:
帐号:
负责人:
帐号:
鉴证机关: 负责人:
xx年xx月xx日
租船运输合同篇七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5月26日。
合同签订订地:江苏省张家港市。
就乙方租用甲方船舶一艘从事长江内河航线拖轮作业事宜,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订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条款如下:
一、船舶说明。
b级。
二、船舶航行区域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的船舶用于给靠离靖江港口的船舶提供常规拖轮辅助作业及船厂大轮进出坞等作业。
三、租期。
租期为一年,自20xx年5月26日起至2013年5月26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本合同可续签,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继续有效。
四、租金。
年租金双方约定人民币312万元整(大写为:叁佰壹拾贰万元整),每月租金为26万元人民币。
五、结算及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每季季末至7个银行工作日内,乙方凭甲方出具的发票及指定的银行帐户通过银行以支票或汇票形式支付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超期日则按日1‰偿付滞纳金。
六、船舶维修保养。
1、租期内,甲方负责船舶日常的维修保养,并负责船舶物料的供应,保持船舶适航。如船舶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损坏,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在合理时间内进行修理,确保船舶正常营运。
2、租期内,应船舶主管部门的要求或者根据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需要对船舶的结构、设备进行改造、换新、添置等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租期内,甲方每月享有贰天的船舶停航维修保养时间,并可累计使用,船舶停航保养天数以甲、乙双方确认为准,每年的停修时间超过24天,超过部分按日扣除租金。
七、船舶的检查。
租期内,甲方负责做好航行日志,并及时向乙方通报船舶使用情况及船舶的状态,按时接受艇检验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因甲方未及时向乙方通报船舶使用状况造成船舶停航,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八、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负责提供合法、有效的船舶证书和有关文件资料,保证船舶适航。
2、负责办妥有关航运手续,在租期内,有关证件到期,甲方必须负责办妥,包括(年检、定检、坞检)检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租期内,如果由于合同一方或其他工作人同,雇佣人员违反合同,疏忽或其它过失造成双方合同另一方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或损害则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甲方负责为出租船舶配备持有效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的合格船员,并负责船员的日常管理。
5、甲方负责办理船舶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船舶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6、租期内,船员发生工伤事故,在保险范围内的,由甲方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范围外的,双主应根据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7、租期内,乙方享有对甲方船舶的经营权和调度权,甲方船舶必须服从乙方的调度指挥,如甲方船舶不服从乙方调度指挥,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处理意见,如甲方不能满足乙方规定的要求,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
1、合格营运,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租期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甲方船舶损失或被查扣,责任由乙方承担。
2、租期内,船舶的燃油、淡水、岸电、港口使费、签证费等地方性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款约定的船舶航行区域及用途使用船舶,如需变更船舶用途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4、乙方负责为甲方的船舶提供安全可靠的停泊位置,并保证在适合船舶安全的条件下合理使用船舶。
5、租赁期满,乙方必须向甲方付清租金,如不按时付清租金,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九、免责条款。
在合同租期内,因不可抗力或甲方责任发生的船舶灭失或失踪,租金自船舶灭失或者得知最后消失之日起,停止支付,免除乙方责任。
十、交还船。
交还船地点为张家港港务集团船务分公司基地。交还船时,船存燃油差额部分由受益方,按市场价折算人民币付给双方。
十一、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
同,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应偿付给对方租期内未履行完毕期间的租金20%的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合同的变更的解除。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如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2、租期内双方如变更合同的租赁形式,或签订补充协议就确定的租赁形式有关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海事法院提请拆讼。
十四、本合同于20xx年5月26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20xx年5月26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20xx年5月26日。
租船运输合同篇八
使用单位:a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甲方)船舶单位:上海b船务公司(乙方)。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海虹1”轮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开拓和发展业务工作,甲方只有调度权,航行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船长负责。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设备等工作,必须经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对船体及船上设备损坏,退租时由甲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驾驶造成损失乙方自理,特殊情况造成损失,按海事章程办理。
3.船在租期内,因气候(大气、雨、雾)等原因滞船均包括在租期内,但机器发生故障或者船上责任在24小时内照收租费,超过24小时由甲方通知船管处按乙收租费退给甲方。
4.无论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政府法令和军事行动等情况,甲乙双方受损,呈请上级按海事处理。
由甲方负责。
7.船舶港务费、加水加油费、引水费、拖轮费、系解缆费、船员工资及奖金由乙方承担,其余费用由甲方负责,租期内甲方每航次付劳务费人民币5000元。
8.如因台风原因而影响船舶航行和货物装卸,损失的时间由乙方承担三分之一(以航海日志记载为准);回上海加油的时间从租期内扣除(船到上海装卸时加油除外);不论船舶在外港或回沪,修理所用间均由乙方自负;船舶回沪加油或修理,以船抵吴淞口锚地时起算;9.双方接交船舶地点:上海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处各执一份,副本1,甲方1份,乙方1,船管处1份,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分行各一份,以便执行。
11.本合同于20xx年6月15日起生效。
12.未尽事宜,发生后按照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执行。甲方签章:年月日负责人:帐号:
乙方签章:年月日负责人:帐号:
鉴证机关:负责人:
联营合同集锦五篇。
租船运输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派船从港装载铁矿砂运往港一事,签定本合同如下:
1、货物名称、数量、规格:
铁矿石吨散装。
2、承运船舶规范:
船名:航次:总长:/m。
型宽:满载吃水:/m总舱容:/cbm。
3、承运日期:
根据甲方要求,在港同意装货,港同意卸货的前提下,乙方派适载海轮年月日至年月日抵港分批承运(受不可抗力影响除外)。
1、乙方应按约定的或习惯的或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送到约定的到达港,并在货物装妥后发出抵卸港通知。
2、乙方只负责装卸港各一个安全泊位的船舶港使费。若需移泊,须经承运人同意,且移泊所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否则承运人有权拒绝移泊,并视为甲方违约。
3、乙方不负责两港装卸及有关堆舱费、绑扎费、装卸费、货港费、平舱费、船舶速遣费、货物代理费及港口建设费等其他应由托运人承担的费用。甲方应在装毕、卸空前付清装、卸港港口建设费,若未及时支付,由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由托运人承担,并且承运人有权保留货物留置权。
4、甲乙双方以水尺计量进行交接,数量以装货港港航水尺交接数为准。当收货数量与运单数量差异大于-5‰时,以实际收货数量做为运费结算数量,而且乙方需按照货款贸易价格向甲方赔偿超过5‰的那部分货损。
1、运价:港至港人民币元/吨(人民币元/吨);
2、船舶每航次运费以实际受载数结算。运费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于十个工作日内以现汇形式一次付清。
3、乙方船舶在港口发生的港使费均按交通部规定执行,并由港口向乙方结算。
航次装、卸港留港时间各小时,滞期费率。装卸港留港时间自船抵装卸港指泊锚地起至装卸完毕办妥交接手续止,一旦滞期永远滞期,时间以航海日志记载为准。
双方共同保证船舶的周转周期,做好船舶航行、靠泊装卸工作。甲方负责疏装、卸港,应提前办好货物在港口的相关手续及卸货港码头的接卸工作,保证乙方船舶及时装卸。
1、合同签订后若出现船、货落空,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总运费30%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运费不到位,乙方有权行使货物留置权,并由甲方每日按照运费的仟分之伍支付给乙方滞纳金。货物留置期间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赠与合同汇总五篇。
赠与合同汇总六篇。
合作合同汇总九篇。
租船运输合同篇十
使用单位:a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甲方)船舶单位:上海b船务公司(乙方)。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海虹1”轮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开拓和发展业务工作,甲方只有调度权,航行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船长负责。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设备等工作,必须经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对船体及船上设备损坏,退租时由甲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驾驶造成损失乙方自理,特殊情况造成损失,按海事章程办理。
3.船在租期内,因气候(大气、雨、雾)等原因滞船均包括在租期内,但机器发生故障或者船上责任在24小时内照收租费,超过24小时由甲方通知船管处按乙收租费退给甲方。
4.无论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政府法令和军事行动等情况,甲乙双方受损,呈请上级按海事处理。
由甲方负责。
7.船舶港务费、加水加油费、引水费、拖轮费、系解缆费、船员工资及奖金由乙方承担,其余费用由甲方负责,租期内甲方每航次付劳务费人民币5000元。
8.如因台风原因而影响船舶航行和货物装卸,损失的时间由乙方承担三分之一(以航海日志记载为准);回上海加油的时间从租期内扣除(船到上海装卸时加油除外);不论船舶在外港或回沪,修理所用间均由乙方自负;船舶回沪加油或修理,以船抵吴淞口锚地时起算;9.双方接交船舶地点:上海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处各执一份,副本1,甲方1份,乙方1,船管处1份,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分行各一份,以便执行。
11.本合同于20xx年6月15日起生效。
12.未尽事宜,发生后按照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执行。甲方签章:年月日负责人:帐号:
乙方签章:年月日负责人:帐号:
鉴证机关:负责人:
借款合同集锦五篇。
租船运输合同篇十一
船舶单位:简称乙方。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船马力吨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工作,甲方只有调度权,航行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船长负责。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设备等工作,必须经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对船体及船上设备损坏,退租时由甲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驾驶造成损失乙方自理,特殊情况造成损失,按海事章程办理。
3.船在租期内,因气候(大气、雨、雾)等原因滞船均包括在租期内,但机器发生故障或者船上责任在24小时内照收租费,超过24小时由甲方通知船管处按乙收租费退给甲方。
4.无论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政府法令和军事行动等情况,甲乙双方受损,呈请上级按海事处理。
5.租用期定为年,自19年月日起至19年月日止,甲方如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五日前向船管处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船调回,另行安排任务。
6.租金每月为元,合同生效日起船管处即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超期部份按日计收。
7.燃润料由方负责,但方需协助,其费用由方承担。
8.装运乱石石子等特殊物资的船舶由甲方负责配备铺垫船板等,以保护船体。
9.双方接交船舶地点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处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船管处份,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分行各一份,以便执行。
11.本合同于19年月日起生效。
12.未尽事宜,发生后按照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执行。
甲方签章:年月日。
负责人:
帐号:
乙方签章:年月日。
负责人:
帐号:
鉴证机关:负责人:
租船运输合同篇十二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船马力吨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工作,甲方只有调度权,航行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船长负责。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设备等工作,必须经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对船体及船上设备损坏,退租时由甲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驾驶造成损失乙方自理,特殊情况造成损失,按海事章程办理。
3.船在租期内,因气候(大气、雨、雾)等原因滞船均包括在租期内,但机器发生故障或者船上责任在24小时内照收租费,超过24小时由甲方通知船管处按乙收租费退给甲方。
4.无论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政府法令和军事行动等情况,甲乙双方受损,呈请上级按海事处理。
5.租用期定为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
止,甲方如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五日前向船管处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船调回,另行安排任务。
6.租金每月为元,合同生效日起船管处即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超期部份按日计收。
7.燃润料由方负责,但方需协助,其费用由方承担。
8.装运乱石石子等特殊物资的船舶由甲方负责配备铺垫船板等,以保护船体。
9.双方接交船舶地点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处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船管处份,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分行各一份,以便执行。
11.本合同于19年月日起生效。
12.未尽事宜,发生后按照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执行。
甲方签章:xx年xx月xx日。
负责人:
帐号:
乙方签章:xx年xx月xx日。
负责人:
帐号:
鉴证机关:负责人:
xx年xx月xx日。
租船运输合同篇十三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轮(下称船舶)达成以下协议:
在交船之日及整个租期内,船舶规范须保持与附表所列相符;如有不符,租金应予扣减以补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若上述不符严重影响甲方正常营运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进行索赔。
在交船之日及整个租期内,乙方须保证船舶水密、坚固、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在各方面适于集装箱运输;船壳、机器、设备、海图等维持在充分有效状态;船舶持有有效的所有营运所需证书,按规定配齐和维持合格的船长及船员。
甲方租用乙方提供的上述自航船舶,按船舶证书规定在香港、广东、广西、海南各港口间从事集装箱货物运输。甲方如超出以上范围使用船舶,须事先经得乙方同意。
乙方提供船舶出租,甲方承租本船24个月,租期从本船交付之日起算。在24个月期满时甲方有权优先选择续租船舶12个月。
交船时间和地点:从xx日至xx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船舶交接确认书为准。
还船时间和地点:合同期满后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具体时间和地点。
双方协商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船舶检验。交船检验时间视为甲方时间,甲方支付租金;还船检验时间视为乙方时间,甲方不支付租金。所产生检验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检验人员由甲乙双发共同指定。
甲乙双方在交还船时必须测量燃油,双方应尽可能使船舶在交还船时的存油基本相同,并按交还船时日的香港油价全部接受船上尚存的燃油。油款差额在船舶退租时一并结清。
乙方支付船员工资、膳食费、福利费、船舶润物料费、船员生活用品费、淡水费、船舶保险费、船舶维修保养费、船舶备案费用、船舶吨位税、运管费或航道费及其他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
乙方根据船舶证书所列载箱量配备足够的绑扎索具;保证船舶能够提供与冷箱插头数相适应的充足电力,并具有发生故障的合理维修应急措施;保证提供充分的照明,使各货舱可同时安全作业。
甲方的各港代理应协助安排船舶在港口的日常业务,如办理船员上下船签证手续、船员遣返、住院治疗、船舶修理等事项时,乙方必须书面委托甲方,并按甲方代理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船长借支须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安排。
甲方安排船舶按其指令营运期间的燃油供应并支付燃油费,支付船舶在香港发生的离/到港证费、停留许可证费、代理费、货物装卸费、业务用电话费以及国内的船舶卫检费、靠泊费、港务费、代理费、货物装卸费、gps使用服务费。
船舶租金及船员劳务费等费用标准见附件。不足一月的租期,按日历天数按比例计算,不足一天按比例计算。春节、国庆七天长假中,如甲方原因使船舶不营运,期间船舶租金及业务电话费减半,如乙方原因使船舶暂停租,期间租金及业务电话费全部扣除。
乙方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应收租金、应补/扣燃油费等费用报给甲方核对,甲方在双方确认金额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款项(以甲方银行汇出日为准)。该款项须扣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费用以及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因乙方未及时确认上述抵扣费用而导致租金延缓支付的,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有缓付租期最后一个月的租金,用作冲抵交船时甲方支付的押金、交还船油款差额以及在租期内产生的乙方应付费用。冲抵后的应付款方在双方确认金额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冲抵余额(以银行汇出日为准)。
合同范本之借款合同范本。
融资合同范本-金融合同范本。
借调合同范本-借调合同范本。
融资租赁合同范本-金融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