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骑车撞协议书效力范文(18篇)
鉴赏是对艺术作品进行审美评价的过程,它可以开拓我们的艺术眼界和培养审美情趣。写总结时,我们应该注重语言的准确性和严谨性,尽量避免使用模糊和含糊的词语。培养积极的心态可以帮助我们克服困难和挑战。
骑车撞协议书效力篇一
女方:____________
一.法律效应
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作为一种能够明确彼此权利与义务、具有约束力的凭证性文书,协议书对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约性,它能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行为,它的作用,与合同基本相同。
口头协议一律无效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
二.格式要求
1、标题:双方单位名称事由,协议书三部分组成。
2、正文:条款内容
1、协商目的
2、协商目的责任
3、协议的时间和期限
4、协商目的条款和酬金{价格明确总额大写必须明确货币种类}
5、履行条款期限
6、违反条款的责任处理
7、落款{签署}
8、签署日期
三.范文
简易离婚协议书样本
协议人:______,男,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
协议人:______,女,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
协议人______、______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____年__月__日生育儿子______。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 自愿离婚 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方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方____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600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三、双方有 夫妻共同财产 座落在____路____小区____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____万元,现协商归女方______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______现金38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五、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骑车撞协议书效力篇二
男方: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民族:_____族,工作单位:_____,现住址:_____。
女方: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民族:_____族,工作单位:_____,现住址:_____。
双方于 年月日在市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a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登记在男方/女方(或双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b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购房时以男方/女方为主贷人向银行按揭贷款购买,首付及按揭还款都来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2、机动车辆:年月日购有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3、股权、股票、债券等:(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
4、债权与债务:(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
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离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_________
女方住:_________
五、其他协议事项: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_________
男方:(签章)__________
女方:(签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骑车撞协议书效力篇三
我(甲方)投资了一个建筑公司项目(即乙方),请帮我看看,
不知道有没有法律效力,除了上面写的还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急!!!谢谢啦!
甲 方 :
乙 方 :
为共同发展,甲方计划对乙方经营的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
发项目进行投资,为明确责任,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一、投资:甲方对乙方项目投资额的______________人民币(因
项目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可增,减投资额度),投资期限以项目全部 结算完毕为准。
二、分红:按照项目完毕后决算的财务实际情况,以项目总投资 额按比例分红。
三、撤资:甲方如需中途撤资,可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双方协
商一致后可作撤资处理,乙方投资期间的分红,等项目经营完毕后, 再行结算。
四、共同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共同经营
投资项目,在项目经营过程中共同承担责任和义务,风险共担,利益 分成。
五、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 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担保人:
年 月 日
您好!
您好!
首先,你们签订的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qq、微信)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记载内容的形式。贵公司与某贸易公司的买卖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注:绝大部分合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另外,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因此,你们双方之间的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某公司必须履行协议,否则就构成违约,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定金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五种担保形式之一。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是,结合你们的具体情况,30万元的.定金已经实际给付对方,似乎定金条款已经生效,但是该定金有两个缺陷,一是数额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20%,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定金最多为20万元,超过20%的部分无效;二是定金条款也只是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形式。因此,如果对方不认可的话,该定金的效力存疑。退一步说,如果对方认可也只能认定20万元为定金,多支付的10万元为预付款。贸易公司实际返还贵公司人民币50万元,其中40万元为双倍返还的定金,10万元为返还的预付款。
再次,违约金与定金不可以同时适用。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需要注意的是,选择权在未违约方。但是,如果某贸易公司的违约给贵公司造成了实际损失,贵公司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贸易公司进行赔偿。
最后,如贸易公司坚持自己的主张,贵公司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大家心平气和地进行沟通,摆事实,讲道理,消除误解,达成谅解,最终达成一致解决问题。
合同当事人可以邀请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调解,在第三方的居中斡旋下,最终达成一致解决问题。
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来解决问题。仲裁的前提条件就是必须有书面的仲裁协议,其形式既可以是事先或者事后专门达成的仲裁协议,也可以是合同中的仲裁条款。需注意的是,我国仲裁是一裁终局制,即一次裁决立即生效。当事人对仲裁裁决必须履行,否则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除非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具有法定情形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撤销或者申请不予执行该裁决。
合同当事人如果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同时也没有订立仲裁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管辖的需要考虑周全,比如,选择上海等法制环境较好的大城市。另外,只能选择一个法院,而且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建议最好听取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建议。
我国法院实行二审终审制,及对一审法院的裁判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作出的裁判立即生效,但是,当事人可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向法院提起申诉,要求再审;或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要求再审。
尽管我国法律对绝大部分合同没有规定专门形式,本律师还是建议签订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比较好。万一有争议,口头合同有“口说无凭”的缺陷,维权起来较为困难。当然,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由律师参与把关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骑车撞协议书效力篇四
工伤和解协议书效力【1】
工伤赔偿中,和解协议是否有效,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工伤赔偿和解协议本质是民事合同,平等主体针对某一问题达成的合意。
在劳动纠纷中,和解是法律所允许的一种解决问题方式,具有便捷、高效等优点。
合同法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法第54条规定,如存在“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订立时显示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或撤销。
本案中的和解协议是否有效,就要和解协议是否属于合同法第53、54条所规定的情形。
工伤赔偿的标准是不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有争议。
我国没有劳动基准立法,一般认为工伤赔偿标准是一种计算标准或参考标准,如低于标准赔偿,劳动者同意,视为劳动者对自己实体权利的放弃。
工伤赔偿协议,一般不会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是否有效,还要看是否存在合同法所说的“重大误解”、“显示公平”的情形。
最高院民一庭在“工伤事故民事审判实务问答”(载《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版)这样论述:“工伤者在于用人单位签订工伤赔偿协议并经用人单位履行完毕后,又以补偿低于法定标准为由反悔的……,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争议时不能以补偿标准低于法定标准为由认定协议无效。
如果当事人以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为诉讼理由,请求变更或撤销的,可视情况作出处理。
如果补偿金额相差不大,或在协商时明智补偿标准仍接受的,一般不予支持,如确对工伤补偿标准不了解实际所获补偿有明显低于法定标准的`,可以变更或撤销补偿协议。
本案劳动者没有评残就进行了赔付,工伤能否评残,能评几级伤残,伤残能赔付多少钱,作为劳动者,他并不知晓。
经过鉴定后,发现获得赔付与应得赔付之间存在很大差距。
劳动者以重大误解为理由请求撤销赔偿协议,应能得到支持。
单位与员工私了的情形很多,除了工伤,还有经济补偿,未签合同赔偿等,怎么规避签了合同却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呢?胡敏律师建议,单位在签和解细节协议时,应详细告知劳动者法定赔偿内容,并在协议中明确,按照法律规定应赔付多少,劳动充分了解上述赔偿项目和数额,基于某原因(如单位困难),仅要求赔付多少,自愿放弃差额部分。
这样的协议,可大大降低被撤销的法律风险。
工伤赔偿协议书范本【2】
用人单位:_____
劳动者:姓名:_____,身份证号:_____,电话: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和〈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劳动者伤残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时左右,_____在__________,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时,发生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西安市人社局认定,劳动者的此次事故属于工伤事故。
第二条经双方充分协商,劳动者同意放弃申请工伤伤残评定的权利,由用人单位参照有关标准给予劳动者相应的一次性补偿。
第三条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充分协商,劳动者同意由用人单位给予其如下工伤待遇:
(1)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用为:__________;
(2)误工费(含医疗期间及出院之后的康复期)为:__________;
(4)前述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对于前款约定的补偿款,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全额支付给劳动者,不得拖延;劳动者本人应领取该补偿款,不得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若委托他人,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即行终止,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也同时终止,双方之间也无其他任何其他债权、债务关系。
劳动者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如工作交接等)。
第五条劳动者在本协议生效后,同意不再就此事以任何理由向用人单位主张任何补偿请求,若劳动者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则同意由将已经收取的前述补偿费用全额退还给用人单位。
第六条本协议约定的前述补偿为一次性补偿,劳动者在取得补偿款后,同意不再以此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补偿,也不再以此为由妨碍用人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应当补偿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用人单位执三份,劳动者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条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于甲方办公室。
用人单位(盖章):_____劳动者(签字):
经办人(签字):
骑车撞协议书效力篇五
女方:_______________
甲(是名字)、乙(是名字)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某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同时享有法律效率,成为合法夫妻。
_________年,由于我们感情破裂(写出理由),深知不能共同在生活下去,经过协商,夫妻双方甲(是名字)、乙(是名字)同意离婚,并以书面形式达成共识,具体内容如下。
1.写出你们的条件和财产分割内容。
具体事宜,如上所述,甲(是名字)、乙(是名字)对此并无异议,此协议,一式两份,甲(是名字)、乙(是名字)各执一份。
特此声明,此协议签字后,立即生效。
女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骑车撞协议书效力篇六
诉前离婚协议的效力
一、离婚协议的概述
(一)、概念
所谓诉前离婚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同意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商定至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后未能办妥离婚登记而起诉到法院,或是商定直接到法院诉讼离婚,在起诉前达成的离婚协议。
(二)、内容及性质
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应就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子女由何方抚养及抚养费的负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清偿等作出明确的约定。离婚协议既具有婚姻法上的离婚内容,也具有民法上设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实质上离婚协议包含了两种法律关系,是一种混合合同。其中,离婚和子女抚养属于身份关系,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财产关系,这两种关系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但离婚协议的订立是以离婚为目的的,故当事人虽对离婚达成协议,最后是否离婚却不受协议约束,待办理了离婚登记,法律才对离婚协议的效力予以确认。法律不干涉当事人对离婚的反悔,不赋予离婚约定法律效果,法院也不会强制认可离婚约定,关于这一点,大家基本无争议。
但离婚协议中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的约定,相对独立而又与离婚约定有密切联系的。
对于离婚协议中有关子女抚养的约定,因为属于身份关系的内容,一般也认为不具有独立的效力。而对于财产及债务处理约定的效力,在司法实践和学术界存在较大的争议。
相同的法院不同的法官之间,都有不同的认识。这给法院的审判,律师办案,当事人的维权活动,都带来了很多的'不便,为法治建设带来了较坏的影响。司法实践中,对待诉前离婚协议的态度有很多种,没有相对统一的观点和标准。有的法官认为诉前离婚协议无效,因此对离婚协议不予采信;有得则完全采信该协议;还有的法官部分采纳协议内容。笔者主要就离婚协议中财产及债务处理的约定做如下法律分析。
1.离婚协议不同于婚内财产协议
现实生活中与离婚协议相似的是婚内财产协议。《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对于这种约定,只要不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无效情形,订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妻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撤销,如果确实需要变更撤销的,须经由双方协商一致。
2.诉前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配的约定不同于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分割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如果已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是生效的协议。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诉至法院的,如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的离婚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提交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已经确认的离婚协议,而不是未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的离婚协议。
二、诉前离婚协议应当适用的法律
《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有人据此认为,涉及婚姻关系的协议处理仅适用《婚姻法》、《民法通则》而排除《合同法》的适用。如前所述,涉及离婚的协议并非都是身份关系的协议,其中,有关财产关系的协议,应当适用《合同法》调整。
不过,婚姻关系中毕竟还包含了身份关系在内,由此导致的纠纷,也注定具有自身的特点。所以处理问题时,不能置身份关系于不顾,简单、全部适用其他法律规定。因此,诉前离婚协议应优先适用《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婚姻法》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三、诉前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其生效与否取决于所附条件是否成就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以下几个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诉前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的协议,其所附的条件就是以登记离婚方式解决离婚问题。如当事人起诉离婚,而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该离婚协议的条件未成就,协议未生效。
一种观点认为,诉前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就是要协议离婚,所附期限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在订立时就生效。
经国家对离婚合意的确认才生效。当事人即使约定离婚协议不可撤销,该离婚协议也不具有效力。当事人订立离婚协议时一般不会像其他附条件协议那样对所附条件明确表达,但无可否认,离婚协议必然隐含着一个前提:“如果离婚,则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按本协议约定处理。”诉前离婚协议实为附生效条件的协议。以下从民法即合同法相关理论来分析:
(一)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上来分析诉前离婚协议属于何种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指的是民事法律行为中规定了一定的条件,并且把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作为奇诶的那个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者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据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可以分为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
延缓条件是指如果该条件成就,则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发生。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虽已成立,但并不立即发生效力,其效力处于停止状态,条件成就后才生效,所以延缓条件也称停止条件。解除条件指民事法律行为已发生效力,但如果该条件成就,则其效力消灭。诉前离婚协议应属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从合同成立的角度来分析,诉前离婚协议自双方签字时成立
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式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合意,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建立了合同关系,表明了合同订立过程的完结。合同的成立属于合同的订立范畴,解决的是合同是否存在的事实问题,其意义仅是识别合同是否存在。
离婚协议亦是如此,男女双方在约定的离婚、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宜的协议书上签字时,协议就存在了。因此,我们用上述合同成立的理论来分析,可得出离婚协议在双方签字时已经成立。
(三)从合同生效的角度来分析,诉前离婚协议的生效与否取决于所附条件是否成就
1.合同是否成立解决的是合同是否存在的事实问题,而合同是否生效解决的是已经存在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其意义在于识别某一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因而能否取得法律认可的效力。
其判断结果为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和可撤销可变更四种。
2.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合同依法成立;
(2)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3)意思表示真实;
(4)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有些合同还必须具备特殊要件方能生效,主要包括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合同生效意味着在订立合同各方之间,约定并形成了新的权利和义务,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他方可要求其全部履行合同,必要时可对另一方提起诉讼。
3.由上述合同生效的理论来分析离婚协议:
定该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当一方在签订协议后,拒绝按协议约定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那么依据该生效的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该离婚协议,并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违约方与其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而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须经双方自愿,基于此,法院将无从强行判决违约方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换言之,法院无法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协议。这是基于离婚协议已经生效的理论而得出的结果。因此可以得知,按照判定合同是否生效的理论,在离婚协议签订之后,一方不同意办理离婚登记前,另一方不能向法院提出要求对方全部履行离婚协议的主张,由此也可以看出,诉前离婚协议在离婚诉讼中尚未生效。因而,由法院在离婚诉讼中确认诉前离婚协议的效力是不妥当的。
骑车撞协议书效力篇七
女方:__________
双方于年月日在佳木斯市区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双方 自愿离婚 。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取名:,离婚后儿子由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可在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送回女方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与女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三、 夫妻共同财产 的分割:
1、不动产分配方案:
2、动产分配方案:
(1)机动车。
(2)首饰。
(3)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私人财产(如衣服、手机等)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承担:
1、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2、婚前个人债务:
婚后个人债务:
五、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元。
六、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
双方立协议人签字:
男方:_____女方:_____
日期:_____日期:_____
骑车撞协议书效力篇八
1.和解协议的实质其实就是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达一致,以法成立,并且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即生效。所以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此协议。
2.还可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
根据《民诉意见》144条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甲方: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方实际情况,就xxxx年 月 日发生在 方工地的`甲方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经各方协商,现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二、甲方于xxxx年 月 日治疗终结出院,继续康复,对此,各方予以确认;
甲方以及甲方有关亲属、朋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或者变相的方式以此事为由向乙方、丙方提出任何请求,至此,各方之间在履行本协议后相互之间不再有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五、、本协议经各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各方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为本协议书附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
丁方 :
见证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骑车撞协议书效力篇九
离婚协议书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那么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下文律伴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有效的离婚协议须具备的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
(3)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二、《婚姻法》解释二关于离婚协议效力的规定
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在该条款的适用上要求的是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提交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已经确认的离婚协议,而不是未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的离婚协议。
三、离婚协议的效力分析
1、离婚协议的性质
离婚协议的性质具有人身与财产方面的双重性,离婚方面的意思表示和子女抚养权的行使、抚养费的支付等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范畴,而财产分割与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范畴。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离婚协议的效力上应适用的法律
因离婚协议兼有人身属性与财产属性,因而在适用法律上,笔者认为应当优先适用《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民法通则》与《合同法》可以补充适用。
3、离婚协议的效力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尤其是在签订离婚协议后但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并没有统一的标准,甚至不同的法院就同一问题所出的判决也不尽相同。如下面,是以某法院为例,对离婚协议的效力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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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协议成立的时间是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
签订《离婚协议书》属于夫妻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依法设立、变更、中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因离婚涉及身份与财产双重属性,在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的前提条件下,应当自双方达成明确的离婚意思表示,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达成一致的书面意见时(即签字)成立。
(2)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取决于所附条件是否成就。
离婚协议,是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意思自治,具有民事协议性质。离婚涉及到身份关系的变动,协议离婚以当事人双方合意为前提,且其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就是解除婚姻关系。
骑车撞协议书效力篇十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有效应该区别对待,单纯性的“忠诚协议”的约定或承诺,例如“损失费”、“赔偿款”、“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所有”的约定或承诺属于违约责任,应确认其有效;涉及特定人身关系的约定,如“不得离婚、必须离婚、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等,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骑车撞协议书效力篇十一
婚前协议书内容必须在不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的。
例如一般协议书内容会约定家务分工、生活费该付多少、自由处分金等,甚至也有人约定,如果另一半外遇就要罚多少钱等。
假使协议内容涉及“离婚”,例如在契约中规定“双方中若有一方外遇或家庭暴力就要无条件离婚”,或是离婚后的赡养费给付与子女监护权归谁,法官通常会判定无效。
判定无效的原因是:因为我国的法律还是普遍认为,婚姻生活要永续经营、长久维持,所以不能用离婚来订定协议内容。
各位准新人们在签下契约之后要记得双方各自保留正本一份,最好是能公证后再交由第三者一份更为安全,但签订后是否就直接有法律效力呢?若是经由上述流程,这份契约当然是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但是它并没有直接强制执行的效力。
这是大家要特别注意的!其实,准新人们也不必为了是否签订一纸婚前协议书而烦恼不已。
婚前协议书能让双方在基本问题上有最基本的保障,可是更重要的是,小两口在进入婚姻之际,双方应该都要用心共同经营婚姻生活。
若是真的生活不下去,俩人都能有好聚好散的心态才能好好解决后续问题。
这样的心态应该比婚前协议更为重要!
另类“婚前协议”部分内容具法律效力:
一些另类“婚前协议”,协议中并没有婚前财产公证等普通条款,取而代之的是谁做饭、谁喂狗、夜不归宿要交“空床费”等另类条款。
相关法律专家指出,对于包含方方面面的另类“婚前协议”,有些明显不符合法律上的公平原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但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涉及财产等方面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丈夫夜不归宿,支付‘空床费’给妻子”、“婚后男方每月上缴部分工资的生活费以供家用,违反则受财政惩罚”等,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目前也已有男女双方离婚后,一方依照“婚前协议”得到赔偿或因“婚前协议”引起双方矛盾的事例。
因此,新人们最好在签订这种另类“婚前协议”时先考虑清楚,不可把这种另类“婚前协议”当成儿戏。
骑车撞协议书效力篇十二
合同原件是指经双方当事人合议一致后签字或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文本,合同原件是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形式”中最具有法律证明力的一种,合同原件在证据学上可被认定为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是一种直接来源于争议事实而且可以单独、直接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法院一般都予以直接采信。
传真件的法律效力
传真件也属于合同书面形式的一种,但是与原件相比较,传真件性质的不同会影响其法律效力:由双方互相传真并直接就其所载内容进行修改或确认的传真件可视为原件,但仅以传输文本、图像为目的的传真件在性质上类似于复印件,属于效力待定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其次,应根据客观情况判断传真件证明力大小。有时,即使传真件的性质属于原件,仍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比如,在当事人相互要约、承诺过程中所使用的传真件,只要一方的承诺尚未成立,该传真件就不能作为认定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或者,在可以证明合同关系成立的传真件之后,双方当事人就约定事宜又签署了正式合同文本,则该传真件也不能作为认定合同内容的证据。
最后,在认定传真件的证据效力前,要先鉴别传真件的真实性。传真件的内容可以通过复印等手段进行变造,因此,传真件在作为原件时虽具有完全证据效力,但一般仍需要通过其他证据佐证其真实性。
对于确认传真件的证据效力,首要方法是询问对方当事人对传真件的质证意见。若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则进一步询问传真件上的传真标志、传真号码等是否属于该当事人所有。如对方不置可否,可依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来确认传真件证据效力。
另外,也可查询电信部门发出传真方的电话机在特定时间传真的档案记录,与传真件相对照。该等证据的取得可能需要依法申请法律调取,电信部门的档案记录保存时间也需要引起注意。
扫描件的法律效力
从证据角度来说,扫描件是图片,作为复印件的形式存在,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单单扫描件的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扫描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条,扫描件才能作为定案证据,从而具有较高证明效力。
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仅凭此去打官司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原件也可能被篡改,但可以被鉴定出来,如原件真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而扫描件即使鉴定真实,仍不能直接作为证据认定,这就是两者区别。
实务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证明力最强的是加盖公章的合同原件!但在实务操作过程中存在某些实际困难以致无法获取
原件,只能取得相关传真件或扫描件,虽然传真件和扫描件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无论是扫描件、传真件还是原件,只要是合同,就一定要用公章,否则便谈不上证明力度。如果是扫描件最好用彩色扫描,传真件、扫描件均需保留原件,必要时进行比对,才能真正具备法律效力。
同时为了使传真件和扫描件的法律效力更高,可以在合同中附加一句“双方均同意传真件、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另外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可以借助网络平台,通过电子邮箱或qq等传输合同、合同履行签认等电子文本,并保存相关记录,以备发生纠纷时做证据使用。
点评
通过上述内容的解答,相信各位读者对合同原件、传真件和扫描件的法律效力及区别有了认识,在合同管理及保管上,一定要保存好合同原件。
值得一提的是,使用合法电子签章软件签订的电子合同原件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合同原件,证明力与纸质合同原件一样。
骑车撞协议书效力篇十三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就纠纷解决方式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只能通过向仲裁协议中所确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而丧失了就该纠纷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一方当事人违背仲裁协议就该争议起诉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停止诉讼,法院也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二)对法院的法律效力
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对订立于仲裁协议中的争议事项的司法管辖权。这是仲裁协议法律效力的重要体现。
(三)对仲裁机构的效力
仲裁协议是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的`依据。没有仲裁协议就没有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同时,仲裁机构的管辖权又受到仲裁协议的严格限制。仲裁庭只能对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争议事项进行仲裁,而对仲裁协议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争议无权仲裁。
骑车撞协议书效力篇十四
“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基于某种特殊目的,往往是不正当利益,借离婚为名,从表象上达到欺骗他人的目的,而离婚的行为。“假离婚”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
(1)双方为了福利分房、买房、职位升迁等原因;
(2)一方通过假离婚的方式,哄骗对方达到真离婚的目的;
(3)双方通过假离婚来逃避债务;
(4)其他不正当的目的。
“假离婚”一般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但也不排除当事人为了达到“逼真”的效果采取诉讼离婚的手段。
“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旦领取结婚证后,他们的婚姻即告解除,双方不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不再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均取得再婚的权利。因为婚姻的登记行为具有公示效力,无论其离婚登记是否属于自愿和是否具有离婚的真实意愿,其离婚行为都属有效。但是,对于借离婚而达到的非法目的,属于民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骑车撞协议书效力篇十五
合同原件是指经双方当事人合议一致后签字或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文本,合同原件是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形式”中最具有法律证明力的一种,合同原件在证据学上可被认定为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是一种直接来源于争议事实而且可以单独、直接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法院一般都予以直接采信。
传真件的法律效力
传真件也属于合同书面形式的一种,但是与原件相比较,传真件性质的不同会影响其法律效力:由双方互相传真并直接就其所载内容进行修改或确认的传真件可视为原件,但仅以传输文本、图像为目的的传真件在性质上类似于复印件,属于效力待定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其次,应根据客观情况判断传真件证明力大小。有时,即使传真件的性质属于原件,仍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比如,在当事人相互要约、承诺过程中所使用的传真件,只要一方的承诺尚未成立,该传真件就不能作为认定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或者,在可以证明合同关系成立的传真件之后,双方当事人就约定事宜又签署了正式合同文本,则该传真件也不能作为认定合同内容的证据。
最后,在认定传真件的证据效力前,要先鉴别传真件的真实性。传真件的内容可以通过复印等手段进行变造,因此,传真件在作为原件时虽具有完全证据效力,但一般仍需要通过其他证据佐证其真实性。
对于确认传真件的证据效力,首要方法是询问对方当事人对传真件的质证意见。若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则进一步询问传真件上的传真标志、传真号码等是否属于该当事人所有。如对方不置可否,可依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来确认传真件证据效力。
另外,也可查询电信部门发出传真方的电话机在特定时间传真的档案记录,与传真件相对照。该等证据的取得可能需要依法申请法律调取,电信部门的档案记录保存时间也需要引起注意。
扫描件的法律效力
从证据角度来说,扫描件是图片,作为复印件的形式存在,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单单扫描件的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扫描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条,扫描件才能作为定案证据,从而具有较高证明效力。
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仅凭此去打官司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原件也可能被篡改,但可以被鉴定出来,如原件真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而扫描件即使鉴定真实,仍不能直接作为证据认定,这就是两者区别。
实务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证明力最强的是加盖公章的合同原件!但在实务操作过程中存在某些实际困难以致无法获取
原件,只能取得相关传真件或扫描件,虽然传真件和扫描件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无论是扫描件、传真件还是原件,只要是合同,就一定要用公章,否则便谈不上证明力度。如果是扫描件最好用彩色扫描,传真件、扫描件均需保留原件,必要时进行比对,才能真正具备法律效力。
同时为了使传真件和扫描件的法律效力更高,可以在合同中附加一句“双方均同意传真件、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另外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可以借助网络平台,通过电子邮箱或qq等传输合同、合同履行签认等电子文本,并保存相关记录,以备发生纠纷时做证据使用。
点评
通过上述内容的解答,相信各位读者对合同原件、传真件和扫描件的法律效力及区别有了认识,在合同管理及保管上,一定要保存好合同原件。
值得一提的是,使用合法电子签章软件签订的电子合同原件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合同原件,证明力与纸质合同原件一样。
骑车撞协议书效力篇十六
离婚协议,是指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协议书。所以,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等三项内容,其中关于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因此,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这与离婚诉讼是一种复合之诉的道理是一样的。
二、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
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
其次,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随着时间、环境、对方言行、自我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
什么是婚前协议书,婚前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西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婚前签订关于财产、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等问题的婚前协议书是非常普遍的。由于我国的传统观念,签订婚前协议在我国并不流行。很多恋人在结婚前根本不会想到签订结婚协议书,在人们的传统观念里,认为签订婚前协议太伤感情,并不是一件浪漫的事。但是,目前全社会离婚率呈上升态势,夫妻离婚时,产生争议最多的往往就是关于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准夫妻”在向往美好婚姻生活的同时也应该对婚姻危机有一个前瞻性的认识,因为谁也不能确定未来到底如何发展。而一份未雨绸缪的婚前协议,不仅能避免夫妻双方在将来离婚时产生争议,也能在争议发生时公平、合理地处理问题,同时还可以简化离婚程序和节省各方人力、物力和财力。
二、婚前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至于婚前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关键要看婚前协议书是约定什么的。婚前协议书的内容必须在不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男女双方约定的事项必须是合法的,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任何的欺诈或胁迫。
关于财产方面的协议,我国相关法律也有明确规定。比如《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至于婚前协议书是否需要公证,法律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是否公证,应该由你们当事人自己决定。当然,经过公证的婚前协议书法律效力会强些,但也不绝对。通常经过公证的婚前协议书,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推翻,法院是会优先采用的。
以上就是关于婚前协议书的简单介绍。签订婚前协议书不仅要对财产分割、个人财产认定等方面作出一个总体的约定,更要注重相关细节的约定。我们建议您在签订婚前协议书前最好能够向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进行咨询;或者直接委托律师为您拟定婚前协议书。这样能更加全面地完善婚前协议书的相关问题的约定,避免日后离婚时矛盾的再次发生。
骑车撞协议书效力篇十七
工伤赔偿中,和解协议是否有效,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工伤赔偿和解协议本质是民事合同,平等主体针对某一问题达成的合意。
在劳动纠纷中,和解是法律所允许的一种解决问题方式,具有便捷、高效等优点。
合同法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法第54条规定,如存在“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订立时显示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或撤销。
本案中的和解协议是否有效,就要和解协议是否属于合同法第53、54条所规定的情形。
工伤赔偿的标准是不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有争议。
我国没有劳动基准立法,一般认为工伤赔偿标准是一种计算标准或参考标准,如低于标准赔偿,劳动者同意,视为劳动者对自己实体权利的放弃。
工伤赔偿协议,一般不会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是否有效,还要看是否存在合同法所说的“重大误解”、“显示公平”的情形。
最高院民一庭在“工伤事故民事审判实务问答”(载《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这样论述:“工伤者在于用人单位签订工伤赔偿协议并经用人单位履行完毕后,又以补偿低于法定标准为由反悔的 …… ,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争议时不能以补偿标准低于法定标准为由认定协议无效。
如果当事人以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为诉讼理由,请求变更或撤销的,可视情况作出处理。
如果补偿金额相差不大,或在协商时明智补偿标准仍接受的,一般不予支持,如确对工伤补偿标准不了解实际所获补偿有明显低于法定标准的,可以变更或撤销补偿协议。
本案劳动者没有评残就进行了赔付,工伤能否评残,能评几级伤残,伤残能赔付多少钱,作为劳动者,他并不知晓。
经过鉴定后,发现获得赔付与应得赔付之间存在很大差距。
劳动者以重大误解为理由请求撤销赔偿协议,应能得到支持。
单位与员工私了的情形很多,除了工伤,还有经济补偿,未签合同赔偿等,怎么规避签了合同却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呢?胡敏律师建议,单位在签和解细节协议时,应详细告知劳动者法定赔偿内容,并在协议中明确,按照法律规定应赔付多少,劳动充分了解上述赔偿项目和数额,基于某原因(如单位困难),仅要求赔付多少,自愿放弃差额部分。
这样的协议,可大大降低被撤销的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_____
劳 动 者:姓名:_____ ,身份证号:_____,电话: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和〈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劳动者伤残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时左右,_____在__________ ,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时,发生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西安市人社局认定,劳动者的此次事故属于工伤事故。
第二条 经双方充分协商,劳动者同意放弃申请工伤伤残评定的权利,由用人单位参照有关标准给予劳动者相应的一次性补偿。
第三条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充分协商,劳动者同意由用人单位给予其如下工伤待遇:
(1)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用为:__________ ;
(2)误工费(含医疗期间及出院之后的康复期)为:__________ ;
(4)前述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对于前款约定的补偿款,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全额支付给劳动者,不得拖延;劳动者本人应领取该补偿款,不得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若委托他人,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即行终止,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也同时终止,双方之间也无其他任何其他债权、债务关系。
劳动者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如工作交接等)。
第五条 劳动者在本协议生效后,同意不再就此事以任何理由向用人单位主张任何补偿请求,若劳动者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则同意由将已经收取的前述补偿费用全额退还给用人单位。
第六条 本协议约定的前述补偿为一次性补偿,劳动者在取得补偿款后,同意不再以此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补偿,也不再以此为由妨碍用人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应当补偿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用人单位执三份,劳动者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条 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于甲方办公室。
用人单位(盖章):_____ 劳动者(签字):
经办人(签字):
骑车撞协议书效力篇十八
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89条第3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这一规定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调解书必须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据此,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的方式。二是调解书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能生效。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视为调解不成立,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认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其同意,调解书也应当同时送达其签收。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签收调解书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其次是记入笔录的调解协议的生效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0条第2款规定,不需要制作调解书只记入笔录的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后果
第一,结束诉讼程序。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的结案方式之一。调解协议生效,表明人民法院最终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民事诉讼程序也因此而终结,人民法院不得对该案继续进行审理。
第二,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调解协议生效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调解协议中得到确认,民事争议已得到解决,当事人不得对此法律关系再发生争议。
第三,不得以同一诉讼标的、同一的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调解协议生效后,民事纠纷已依法解决,当事人不得以同一诉讼标的、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再次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对于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或者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原告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届满后,还可以第二次起诉,请求法院审理解决。
第四,不得对调解协议提出上诉。调解协议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达成的,当事人一旦接受调解协议,就意味着放弃了上诉权。因此,无论是在一审、二审还是再审程序中达成的调解协议,均不能提起上诉。
第五,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能自觉履行。如果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生效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第五条的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调解协议有效:
(一)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协议无效:
(一)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解的,调解协议无效。
下列调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不得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调解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因履行xxx年月日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而发生争议。现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惠州商事调解中心按该中心现行有效的调解规则进行调解。
双方一致(可选择):
1、选定先生/女士担任调解员。
2、委托调解中心代为指定调解员。
并同时确认如下事项(可选择):
1、经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后,双方同意将和解协议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制作成仲裁裁决书,赋予其可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2、经调解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以及时有效地解决争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x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