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大全(22篇)
总结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促进个人和团队的成长。在总结中,我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问题的原因和解决方案。总结是一种重要的书面材料,下面是一些成功的范例供大家参考。
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篇一
_____公复调字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名称)。
住所: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已依法受理。
申请人请求: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提出的请求内容和理由)。
经审理查明:_________________(审查认定的事实和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协议的具体内容)。
本调解书经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捺指印或者盖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印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一式四份,申请人、被申请人各一份,一份附卷,一份存根。
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篇二
(仑)质技监调字()第()号。
申诉人:陈某,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诉人:李某,联系地址,电话。
申诉的事实和请求:
张,合计1525元)进行家庭装修,后安装后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经二次底漆后所有饰面板表面开裂、起皮),必须重新返工,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特申诉至北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投诉热线,要求协调处理。
某根据申诉人反映的情况,对上述李某经营的某板材店进行了检查,并对申诉人的家中进行了实地查看,经核实,申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同时李某也承认所销售的上述饰面板确实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另外,被申诉人亦对申诉人主张的装修返工(见返工成本计算单,复印件已留存于质监部门)成本基本予以认可。双方并同意由质监部门对上述涉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饰面板进行取样并送交相关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该检测结果将与本调解书一起作为阿伟板材店与该批饰面板的宁波经销商进行索赔的事实、法律依据。
根据上述情况,经本部门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申诉人和申诉人均同意由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仑分局执法人员某某、某某代表质。
监部门居中调解此次产品质量争议案件;
付清,第一次5000元于调解书签订之日由申诉人付至被申诉人处;余款5000元由被申诉人于本调解书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付至被申诉人处。
三、上述赔偿款付清后,申诉人保证不再追究被申诉人的任何产品质量赔偿责任。
本调解书自签订之日起成立,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
本调解书一式三份,申诉人、被申诉人、调解人各执一份。
申诉人:
被申诉人:
调解人: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仑分局。
某某年某月某日。
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篇三
这几天帮着同事的老公在处理劳资纠纷的事情,她们现在走到仲裁程序了,但是公司同意和解。期间,我仔细的阅读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发现其中有调解协议书和调解书,二者的法律效果不同。经过查阅资料,跟同行请教,终于搞明白二者的区别。
先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调解协议书和调解书的规定: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第十四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条至第十五条是对调解协议书的解释,注意第十四条十五条的规定,调节协议书当事人应当履行,这个协议书不具备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是对仲裁庭做出的调解书的解释: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过程仲裁,“调解协议书”和“调解书”是有根本区别的。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注意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而调解书的表述是“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也请注意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其意为调解协议书应视为合同,而调解书法院不再作实质性审理,仅存在执行的问题。
最本质的区别就是调解协议书实在调解组织调解下达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调解书是在仲裁机构主持下达成的,具备法律效力。
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篇四
投诉人:。
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
现居住地联系办法。
本站【】。
被投诉人:。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联系办法。
申请调解日期:
争议简况:。
调解达成的协议:。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原因:。
工会(调解委员会)意见:。
调解员签名调解委员会盖章。
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篇五
乙方:________。
对于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发生的交通事故,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45000.00元人民币(包括已经支付的20xx.00元)。
2、损失赔偿包括乙方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赔偿。
3、本协议签定时,甲方须支付给乙方所剩余的.43000.00元。
4、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5、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6、在甲方赔偿乙方后,在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保险公司的工作,内容包括做伤残鉴定等等,如果因为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工作造成了甲方不能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应当由保险公司理赔的金额。
7、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篇六
申请人:
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
性别
地址
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地址
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事由)
上列双方因引起争议,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经本会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协议内容)
1.。
2.。
3.。
双方当事人(签名)
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
劳动争议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甲方因经济补偿金与乙方发生争议。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二、双方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终结,不再就本案问题发生任何争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篇八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男,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_______________区司法局,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提供证据、参加辩论,请求调解,代收法律文书。
被申诉人: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_______________区国税局,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李_______________,男,50岁,局长。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郑_______________,男,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_______________区国家税务局,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提供证据、参加辩论,请求调解,代收法律文书,提起反诉。
案由:________________工资、补偿金争议
申诉人马_______________诉被申诉人北京市_______________区国家税务局工资、补偿金争议一案,本委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开庭进行了审理,申诉人马_______________及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被申诉方委托代理人郑_______________到庭。
经本委当庭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
一、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被申诉人支付给申诉人工资差额和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共计玖仟伍佰元整(9500元),限本调解书生效后五日内付清。
二、仲裁费400元,双方各负担50%。
本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仲裁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___________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制作、送达
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篇九
本委受理_____________诉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一案,现进行庭前调解。本次调解由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员_____________主持。
下面核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
二、争议事项及各方调解方案
(一)申请人的仲裁请求:_____________。
(二)申请人调解方案:_____________。
(三)被申请人调解方案:_____________。
三、调解员主持调解
仲:_________________当事人在仲裁庭主持下,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申:_________________同意按上述协议执行。
被:_________________同意按上述协议执行。
仲:_________________本庭将根据调解意见制作仲裁调解书。当事人请校阅本调解笔录,确认无误在其中签名,有遗漏或差错,可提出补正。
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篇十
申请人:船舶所有人________的代理_______(以下简称船方),就船方与被诉人租船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租方)因“康卡·雷索卢特”轮在阿根廷布兰卡港装载小麦所产生的空舱费发生争议,根据双方于200x年x月x日在美国新泽西州利保签订的“康卡·雷索卢特”轮船合同仲裁条款的规定,向海事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租方赔偿2555公吨的空舱费65535.75美元,并加计利息。
根据仲裁程序暂行规则的规定,本会主席受船方和租方的委托,分别指定邵______和高_______为仲裁员。
两位仲裁员共同推选____为首席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
一、案情-“康”轮按租船公司规定起租后,根据租方的安排于200___年1月12日抵达第一装货港阿根廷的比利亚孔新蒂图西翁港,船长书面提出要求装载33750长吨,伸缩300长吨,使船舶的海水吃水达到34英尺6英寸。
“康”轮在该港装载20145公吨后,于200___年___月___日抵达第二个装货港布兰卡港。
___月___日租方代理书面通知船长;根据布兰卡港务当局的通知,布兰卡5/6号泊位水深不超过33英尺。
同日,“康”轮船长答复租方代理,仍然要求装载33750长吨,装足吃水34英尺6英寸,即在布兰卡港再装14145公吨。
根据装货记录,“康”轮在布兰卡港实际装载11575公吨。
根据船舶吃水检验报告,“康”轮装货完毕后的平均吃水为32英尺9.3英寸,如装足吃水34英尺6英寸,尚应加装35巧长吨,即2555公吨。
船方根据该报告向租方索赔2555公吨的空舱费。
船方认为,布兰卡港水深下降并非涉及所有泊位,根据租船合同第9条规定,租方有权选择布兰卡港的第二或第三个泊位,也可以在开敞码头或在锚地用驳船装货,但租方并未这样做,也没有采取其他方法装足租船合同规定的34英尺6英寸的.吃水或船长,根据租船合同要求的数量,因此租方违背租船合同的规定,应当支付空舱费。
船方应当保证所指定的装卸泊位具备适当的条件。
租方提出,布兰卡港装粮泊位只有5/6号和7/8号。
5/6号因挖泥,最大吃水为33英尺,不能满足“康”轮吃水的要求,7/8号泊位水深超过34英尺6英寸,但仅限于船长200米以内的船舶可以靠泊,而“康”轮全长203米,不可能靠7/8泊位。
再说当时在布兰卡港还没有加载装置,不可能采用其他方法装足货物。
因此租方认为产生空舱的原因纯属港口水深临时下降造成,是人力不可抗拒的,租方不应负责。
二、仲裁庭的初步意见
租船合同第二条规定:船舶在到达蒙特维的亚或阿根廷布兰卡南的一个港口后,按照租船人或其代理人的指示在________港口受载整船的散装重粮和/或大豆和/或高粱。
最后或唯一的装港如是布兰卡港则装载34000公吨,’如是布宜诺斯艾利斯则装载30000公吨,均伸缩5%,由船方选择。
第三条规定:……发货人实际备妥可开装时,船长应以书面声明可以安全受载的数量。
……
第四条规定:最后装港如果是布兰卡港,运费公吨25.65美元,布兰卡港的海水水深是34英尺6英寸。
布兰卡港是租船合同规定的供选择的两个最后装货港之一。
“康”轮船长要求在该港装足33750长吨,是符合租船合同规定的。
双方在签订租船合同时,“康”轮在布兰卡港唯一可以装货的5/6号泊船的水深可以满足“康”轮吃水的要求和船长提出的装货数量。
但由于200x年x月x日布兰卡港务局因挖泥宣布该泊位水深不超过33英尺,致使“康”轮不能按原定安排装货。
这是双方在签订租船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也是双方所不能控制的。
租方并已证明,布兰卡港水深超过34英尺6英寸的7/8号泊位,“康”轮因超过允许的长度而不能停靠,而且也没有在商业上可行的其他措施可以满足“康”轮的装货数量的要求。
在上述情况下,仲裁庭认为本案租船合同订立以后装货港水深变化的风险由谁负担的问题,合同并无规定,也不存在公认的、明确的国际惯例。
三、调整结果
仲裁庭根据《仲裁程序暂行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在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下进行了调解。
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一致接受了仲裁庭提出的下列调解建议:
(一)租方支付船长原索赔空舱费金额的50%,即32767.88美元;
(三)上述两项的总额为42898.64美元,租方于___年6月30日以前付清。
本案仲裁手续费和开支共_______美元,由租方和船方各负担___美元。
海事仲裁委员会
___年__月___日
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篇十一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诉人: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性别
年龄
被诉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篇十二
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双方不再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由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书。
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
你如果想离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如果当事人签字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可以由法院认定文书无效。
2可以在调解书生效后6个月以后再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范文:__________人民法院
离婚调解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的)
()民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
本院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诉被告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
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或不公开)进行了审理。
(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简要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的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_______
注:
1.本样式供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一方要求调解而达成调解协议时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时使用。
2.“协议内容”,是指当事人自愿达成解决争讼的协议条款。
如果诉讼费用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应当在协议内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
3.;离婚调解书经书记员核对无异后,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章。
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甲方骑摩托车不小心撞伤乙方后,甲方及时履行报警和救助义务,并支付了乙方就医、康复冶疗、生活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45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目前乙方要求甲方一次性解决,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及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并征得处理交通事故的大安交警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
二、在甲方支付人民币18000元后,乙方保证今后绝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各种名义补助、补偿等费用,后续事宜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
三、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18000元后,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乙方承诺不再提起任何与此事相关的诉讼和仲裁,也放弃向司法机关提起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诉讼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是双方共同协商议定,甲乙双方已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完全明白本协议内容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均对此表示理解并尊重本协议所达成目的,甲乙双方对此处理结果完全同意。
五、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各相关证件等全部交付给甲方,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由此造成的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失败,乙方应双倍退还不实部分。在甲方向投保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票据等资料。
六、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立即成立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管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交管部门:
签字时间:年月日
范本二
甲方:_____(肇事者),委托代理人:_____
乙方:_____(受害方),委托代理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左右,甲方驾驶_____号_____车,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_____不幸死亡。现甲方和死者的所有近亲属(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医疗费、抢救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老人赡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赔偿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圆整(_____元整)。
二、死者_____的尸体由其家属自行安葬。
三、上述款项支付给乙方所有近亲属后,由乙方所有近亲属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四、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向甲方出具收据,并保证放弃对甲方在本次事故中所有的追偿权。本协议签署后,本次事故为一次性全部处理终结,甲乙双方永不纠缠。
五、根据甲方的真诚表示,乙方考虑到甲方之违法行为系过失所致,主观恶意小,社会危害轻,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本着治病救人的精神,乙方对甲方的行为给予谅解,不再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并希望司法机关或相关部门对甲方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六、本协议甲乙双方已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完全明白本协议内容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决不反悔。
七、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和按指印后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见证方:_____
签约日期:年月日
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______(赔偿人姓名)。
乙方:______(受偿人姓名)。
甲乙双方就发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甲将乙打伤的民事赔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就此事,甲向乙赔偿人民币______元(大写),其中包括:
医疗费:______元,误工费:______元,护理费:______元,住院伙食补助费:______元,交通费:______元,伤残赔偿金:______元,被扶养人生活费:______元,后续治疗费:______元。
二、以上赔偿,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甲方付清以上赔偿款项后,乙方不再就此问题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四、本协议书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如果甲方到时不能付清此赔偿款项,则本协议作废。
五、本协议书一项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范文2:
双方打架,并把对方打伤,如果私了,按照双方协商内容写协议书,具体格式是:
协议书。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早晨,乙方为甲方运货,在_________到________高速路途中不慎翻车,将甲方货物损坏,给甲方造成 人民币的损失,现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过失程度经双方充分协商后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赔偿甲方货物损失费_________人民币。
二、乙方以给甲方运货的方式抵扣甲方货物损失费,甲方将扣除每次运输费用的________%,直至扣完为止;若到五月底还未扣完,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剩余的费用给甲方。
三、乙方履行赔偿义务后,甲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且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表示完全满意。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按手印后生效,双方代表人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篇十五
乙方:兰州__大酒楼,地址兰州市__路__号。
负责人:张__,该酒楼经理。
丙方:兰州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兰州市__路__号。
法定代表人:刘__,该公司董事长。
二0__年_月__日凌晨,兰州__酒楼雇员肖__、曾__、王__、曹__与人斗殴误将在酒楼就餐的邹__打伤,造成邹__右眼永久性失明。事件发生后,肖__等四人潜逃至今下落不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甲乙丙三方就邹__伤害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就甲方被误伤致残一事,乙方认为除直接肇事者外,自身也有一定责任,并愿就甲方受伤致残一事予以赔偿。
二、乙方的赔偿金额总数为人民币贰拾壹万伍仟元整,主要为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考虑到乙方的具体情况,甲方愿放弃其它赔偿要求。
三、乙方付款方式为:全部现金付款。本协议生效后,六月底以前向甲方交付现金_万元,其中五天内先付_万元(含以前已交付部分),余下_万元六月底前付清。七月_日前付_万元,八月_日前付_万元,九月_日前付完最后_万元。逾期未付,乙方应承担未付部分的违约金每日千分之一。
四、丙方作为乙方的物业管理单位自愿担保本协议的执行。
五、乙方赔偿后,甲方将不再就此事提起诉讼。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六、乙方及担保人有权追究本案几名肇事者的民事责任。但乙方是否追究,不影响本协议执行。
七、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调解员(签字)
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
20__年_月_日
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篇十六
申请人:船舶所有人________的代理_______(以下简称船方),就船方与被诉人租船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租方)因“康卡·雷索卢特”轮在阿根廷布兰卡港装载小麦所产生的空舱费发生争议,根据双方于200x年x月x日在美国新泽西州利保签订的“康卡·雷索卢特”轮船合同仲裁条款的规定,向海事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租方赔偿2555公吨的空舱费65535.75美元,并加计利息。
根据仲裁程序暂行规则的规定,本会主席受船方和租方的委托,分别指定邵______和高_______为仲裁员。
两位仲裁员共同推选____为首席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
一、案情-“康”轮按租船公司规定起租后,根据租方的安排于200___年1月12日抵达第一装货港阿根廷的比利亚孔新蒂图西翁港,船长书面提出要求装载33750长吨,伸缩300长吨,使船舶的海水吃水达到34英尺6英寸。
“康”轮在该港装载5公吨后,于200___年___月___日抵达第二个装货港布兰卡港。
___月___日租方代理书面通知船长;根据布兰卡港务当局的通知,布兰卡5/6号泊位水深不超过33英尺。
同日,“康”轮船长答复租方代理,仍然要求装载33750长吨,装足吃水34英尺6英寸,即在布兰卡港再装14145公吨。
根据装货记录,“康”轮在布兰卡港实际装载11575公吨。
根据船舶吃水检验报告,“康”轮装货完毕后的平均吃水为32英尺9.3英寸,如装足吃水34英尺6英寸,尚应加装35巧长吨,即2555公吨。
船方根据该报告向租方索赔2555公吨的空舱费。
船方认为,布兰卡港水深下降并非涉及所有泊位,根据租船合同第9条规定,租方有权选择布兰卡港的第二或第三个泊位,也可以在开敞码头或在锚地用驳船装货,但租方并未这样做,也没有采取其他方法装足租船合同规定的34英尺6英寸的.吃水或船长,根据租船合同要求的数量,因此租方违背租船合同的规定,应当支付空舱费。
船方应当保证所指定的装卸泊位具备适当的条件。
租方提出,布兰卡港装粮泊位只有5/6号和7/8号。
5/6号因挖泥,最大吃水为33英尺,不能满足“康”轮吃水的要求,7/8号泊位水深超过34英尺6英寸,但仅限于船长200米以内的船舶可以靠泊,而“康”轮全长203米,不可能靠7/8泊位。
再说当时在布兰卡港还没有加载装置,不可能采用其他方法装足货物。
因此租方认为产生空舱的原因纯属港口水深临时下降造成,是人力不可抗拒的,租方不应负责。
二、仲裁庭的初步意见
租船合同第二条规定:船舶在到达蒙特维的亚或阿根廷布兰卡南的一个港口后,按照租船人或其代理人的指示在________港口受载整船的散装重粮和/或大豆和/或高粱。
最后或唯一的装港如是布兰卡港则装载34000公吨,’如是布宜诺斯艾利斯则装载30000公吨,均伸缩5%,由船方选择。
第三条规定:……发货人实际备妥可开装时,船长应以书面声明可以安全受载的数量。
……
第四条规定:最后装港如果是布兰卡港,运费公吨25.65美元,布兰卡港的海水水深是34英尺6英寸。
布兰卡港是租船合同规定的供选择的两个最后装货港之一。
“康”轮船长要求在该港装足33750长吨,是符合租船合同规定的。
双方在签订租船合同时,“康”轮在布兰卡港唯一可以装货的5/6号泊船的水深可以满足“康”轮吃水的要求和船长提出的装货数量。
但由于200x年x月x日布兰卡港务局因挖泥宣布该泊位水深不超过33英尺,致使“康”轮不能按原定安排装货。
这是双方在签订租船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也是双方所不能控制的。
租方并已证明,布兰卡港水深超过34英尺6英寸的7/8号泊位,“康”轮因超过允许的长度而不能停靠,而且也没有在商业上可行的其他措施可以满足“康”轮的装货数量的要求。
在上述情况下,仲裁庭认为本案租船合同订立以后装货港水深变化的风险由谁负担的问题,合同并无规定,也不存在公认的、明确的国际惯例。
三、调整结果
仲裁庭根据《仲裁程序暂行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在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下进行了调解。
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一致接受了仲裁庭提出的下列调解建议:
(一)租方支付船长原索赔空舱费金额的50%,即32767.88美元;
(三)上述两项的总额为42898.64美元,租方于___年6月30日以前付清。
本案仲裁手续费和开支共_______美元,由租方和船方各负担___美元。
海事仲裁委员会
___年__月___日
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篇十七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的)。
民字第号。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
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诉被告__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依法由审判员____适用简易程序公开(或不公开)进行了审理。(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简要事实)。
____(写明协议的内容)。
____(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_____________。
(院印)。
书记员_____________。
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篇十八
申请人:汪六十一,男,汉族,现年58岁,陇南东江粮库有限责任公司临时工。
委托代理人:刘鹏,陇南永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陇南东江粮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小龙,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文阁,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解除劳动关系争议。
申请人诉:本人从1985年开始就在被申请单位工作,主要是生产豆腐,月工资330元,到了,到北山大山梁为被诉单位植树造林并看管树木,月工资380元。
到了元月,被诉单位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关系。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申请被申请单位为申请人办理养老保险,并补发20元月至5月的工资。
被申请人辩诉:申请人1985年在我公司工作查无实据,应当是193月23日到我公司从事大山梁园林看护工作,年1月1日,市粮食局将大山梁园林承包给案外人胡占山经营,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我单位口头通知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并同时停发工资。
经查:申请人汪六十一1985年就在粮食处下属单位当临时工,于年在被申请单位工作,主要工作是在北上大山梁看管植物园。
2009年1月1日,市粮食局将大山梁园林承包给案外人胡占山经营,由于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被申请单位口头通知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并同时停发工资。
经本委依法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调解意见: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给申请人买够的养老保险,从1992年至,包括单位和个人缴纳的部分。
三、被申请人支付给申请人2009年1至5月份工资5000元。
四、本调解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调解协议书一式六份,双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各一份,仲裁委存档两份。
首席仲裁员:王庆
仲裁员:辛明德杨迎春
20xx年6月15日
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篇十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周某某。被申请人(原审原告):唐明,男,出生于1972年8月7日,住所地:潼南县别口乡飞凤村9组158号。申请人因不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沙法民初字第35*9号《民事调解书》,特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之规定,现提出申请再审。
再审申请请求:
1、撤销(2011)沙法民初字第3509号《民事调解书》;
2、改判驳回被申请人诉讼请求;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现有证据证明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2011〉沙法民初字第35*9号《民事调解书》协议内容:双方从10月28日起建立劳动关系,违反法律规定,应当再审。
一、原审调解在程序上没有遵循《民事诉讼法》第7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主持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与事实完全不符。
1、本申请人并未将该工程发包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申请人通过招标方式将承建的某某住房项目部分劳务分包给重庆硕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丰公司),硕丰公司委托代理人为王小碧。硕丰公司的所有签章也是真实的,是该单位曾经使用的公章。而硕丰公司系通过报纸公告声明原公章作废,本单位显然没有能力核实该公章真假。
2、被申请人受雇于李明全,与李明全一起从吴飞、胡小羽处承揽基础孔桩水钻劳务,不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之不具备用工主体的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代表硕丰公司与申请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是王小碧。而与李明全作为乙方签订基础水钻工作分包合同的是吴飞和胡小羽私人,并非硕丰公司,更非王小碧。双方签订的《基础孔桩水钻部份劳动分包协议》约定,甲方将挖孔桩、独立桩柱基及条形基础部分的水钻劳务以包干价方式承包给乙方。被申请人与李明全是表亲,受雇于李明全。被申请人妻子王元翠还代表李明全领取劳务费用,在其领款时出具给胡小羽的《担保证明》的前言部分载明:“某某项目5-10#楼挖孔桩水钻部份承揽人李明全班组的全权代表王元翠承诺”。显然,《基础孔桩水钻部份劳动分包协议》和《担保证明》充分证明被申请人与吴飞和胡小羽等人之间系承揽关系,既非受雇于吴飞和胡小羽,更不是吴飞或胡小羽招用的劳动者。因本申请人并非《基础孔桩水钻部份劳动分包协议》的当事人,也不知晓《担保证明》证据,故在原审中未能举示这两份证据材料,以致原审法院未查清案情。
二、原审调解达成的协议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
1、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更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
2、新证据证明的事实是:被申请人仅仅是受雇于李明全,与李明全一起承揽了基础孔桩水钻部分工作。因此,本案不能适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认定申请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三、原审调解的履行,将给本申请人造成经济利益不当受损的后果,悖离了民事诉讼调解应当贯彻程序效率与实体正义兼顾的价值取向,也违背了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主要在于解决纠纷、恢复秩序、实现和保障社会和谐的目的。但是申请人却根据原审调解协议在认定工伤后,以其承包的劳务费收入9000余元作为每月工资标准要求本申请人赔偿其伤残八级的工伤待遇26万余元--按正常的社平工资标准,八级工伤待遇仅有10万余元。无论是承揽关系,还是雇用关系,被申请人在工作中受伤都完全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申请人在与被申请人不存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劳动关系之基础的情况下,在原审主持下与被申请人达成调解协议,自然悖离了民事诉讼调解应当贯彻程序效率与实体正义兼顾的价值取向。
申请人:xxx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0xx年10月6日
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篇二十
经村委会以及调节小组确认以下案件事实:
____年____月____日晚上10时,______________社村民______________家的种的西瓜时,被______________发现,因______________患有羊癫疯,经______________的恐吓,______________再次犯病,随即______________将其送入村卫生室诊治,病情有所好转。
经调查小组调查,______________知道______________患有______________,却对其进行恐吓。
经村委会以及调节小组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二、______________赔偿______________家的西瓜损失。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按手印起生效。
双方当事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节小组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篇二十一
被告:________________
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诉被告_____________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或不公开)进行了审理。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_____________
(院印)
书记员_____________
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篇二十二
申诉方:国营××棉纺厂
代理人:刘树勋,男,52岁,供销科长
赵殿生,男,40岁,法律顾问处律师
被诉方:××纺织品采购站
代理人:张鸿雁,男,47岁,业务科副科长
申诉方与被诉方于一九八0年六月二十日签订白市布合同,数量为五万公尺,总价款七万元。双方各存封样。申诉方按封样组织生产,被诉方按封样验收。一九八0年十月,申诉方发送到被诉方白市布八千七百八十七公尺。被诉方验货后,以产品含有化纤成份,颜色不符,要求退货,申诉方认为,产品与封样相符,不同意退货。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协商不成,国营××棉纺织厂向我局申请仲裁。
经查明:此产品确属含有化纤成份的混纺布。但由于产品与双方封存的样品相符,应视为合同约定的.质量。经本局主持调解,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申诉方所发八千七百八十七公尺白市布除含有红颜色部分787公尺应退回申诉方外,其余八千公尺由被诉方收购。
二、一九八0年六月二十日双方所订购销合同,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终止。
三、被诉方所欠申诉方货款一万一千二百元于一九八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前一次付清。
四、案件受理费按争议金额的千分之五征收,计61.5元各承担30.75元。
五、其他无争议。
本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诉方代理人
刘树勋
立协议人:
赵殿生
被诉方代理人
张鸿雁
仲裁员
叶振声
×年×月×日
(印)
书记员
李晓红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
颁布日期:1980
来源:公开选拨领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