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失信人执行申请书(案例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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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执行申请书篇一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政法〔〕52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141号)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实施联合惩戒的重要性
诚实信用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之一。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展联合惩戒,有利于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中当事人的.行为,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建立健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有效应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推动招标投标活动规范、高效、透明。
二、联合惩戒对象
联合惩戒对象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下列人员: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以及其他招标从业人员。
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内容及方式
(一)查询内容
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二)推送及查询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推送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并负责及时更新。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各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逐步实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推送、接收、查询、应用的自动化。
四、联合惩戒措施
各相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限制措施。
(一)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代理活动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事宜的,应当查询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鼓励优先选择无失信记录的招标代理机构。
(三)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活动
依法建立的评标专家库管理单位在对评标专家聘用审核及日常管理时,应当查询有关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不得聘用失信被执行人为评标专家。对评标专家在聘用期间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及时清退。
(四)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从业活动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聘用招标从业人员前,应当明确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处理办法,查询相关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从业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限制自失信被执行人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之时起终止。
五、工作要求
(一)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共同推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展联合惩戒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联合惩戒工作要求,确保联合惩戒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有关单位应在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相关单位和个人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动态更新,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开。
(三)有关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不得用于招标投标以外的事项,不得泄露企业经营秘密和相关个人隐私。
失信人执行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__,男(女),_年_月_日出生,_族,_省_县人,住__。
被申请人:__,男(女),_年_月_日出生,_族,_省_县人,住__。
申请执行依据:(__)__初字第_号判决书。
请求执行事项:
要求强制被申请人履行(__)__初字第_号判决书的判项,向申请人支付_款人民币__元及诉讼费__元、保全费、鉴定费__元。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___纠纷一案,业经___人民法院作出(20__)__初字第_号_事判决书,现该判决己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至今拒不履行判决向申请人支付__款。因此,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支付上述款项。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年__月__曰
失信人执行申请书篇三
申请人覃树蓉,女,生于1976年8月25日,土家族,湖北省利川市人,住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东村12组岩洞湾路43号。
撤回诉讼申请书
申请人覃树蓉,女,生于1976年8月25日,土家族,湖北省利川市人,住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东村12组岩洞湾路43号。
申请人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一案,于20__年10月11日向利川市法院提出再审申诉,请求撤销(20__)利民初字第1780号民事调解书。如果人民法院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依法撤销该调解书,申请人需要在调解书被撤销的同时,撤回之前对彭银树的所有诉讼请求,再另案起诉。申请人撤回诉讼的理由如下:
一、依法应向申请人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当事人有车主(雇主)彭银树、驾驶员(雇员)曾凡荣和保险公司。如果只在申请人与彭银树二人之间进行审理,将遗漏责任人曾凡荣和在保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不利于案件审理,不利于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分担,不利于申请人依法维权。
二、申请人之前的起诉,是基于急需筹资继续住院治疗,被迫对前期已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诉讼。诉讼中由于仅在申请人与彭银树之间进行调解而形成的调解书的存在,导致申请人已被迫撤回对曾凡荣和保险公司的诉讼,申请人对前期医疗费用先行赔偿的诉讼目的未能实现。申请人现在只有对伤残等级及护理依赖程度进行司法鉴定后作一次性赔偿终结的诉讼,不需要通过以前的诉讼来主张部分损失赔偿。
因此,申请人决定撤回20__年8月4日和20__年4月9日对彭银树的起诉,并在撤诉后另案同时起诉彭银树、曾凡荣及保险公司,对申请人的人身损害进行一次性赔偿终结的诉讼。望法院准许申请人的撤诉申请。
此致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失信人执行申请书篇四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将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执字第________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变更为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须陈述自现申请执行人转让本案债权开始、至申请人受让债权止的历次转让本案债权的经过,告知被执行人债权转让事实的经过,包括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当事人、时间,告知被执行人债权转让事实的时间、方式;须陈述申请人取得本案债权的具体份额,是否本案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债权或是部分债权,仅受让部分债权的须具体说明受让了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哪一项债权。
综上,特请求将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执字第________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变更为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失信人执行申请书篇五
申请人:
被执行人1:
被执行人2:
被执行人3:
被执行人4:
被执行人5:
案由: 劳动争议纠纷
3、强制被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履行代向劳动部门申请支付相关工伤补偿款义务。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xx)浔民初字第425号民事判决,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2月16日做出维持原判的(xx)贵民三终字第150号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申请执行人一万五千五百六十五元,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由劳动部门承担的工伤赔偿部分只能由用工单位申请,现被执行人以公司已经被吊销为由不予办理。现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
另查明,被申请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因未参加年检于xx年11月16日被吊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0条、第4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管理条例》第20条、第33条的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开办者、投资人应当依法组织清算并注销。被执行人汪大汪、温锦燕、温仕海、温彩华作为公司的股东,在公司被吊销后,明知公司有债务的情况下,至今既没有依法清算,也未办理注销登记,被执行人汪大汪、温彩华反而在xx年3月26日另行设立广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实现逃避债务的目的。根据法律规定:被吊销的企业法人与企业投资者或开办单位混同的,未履行清算义务者,导致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权,应当直接判定企业投资者或其开办单位对债权人负责清偿债务。
据此,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失信人执行申请书篇六
申请执行人: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族, (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 。联系方式: 。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以上写明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申请执行人______与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_一案,______仲裁委员会作出的(____)_______号仲裁裁决已经生效,被执行人_____未履行(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因此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履行_______________。(写明请求执行的具体内容)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________纠纷,已经________仲裁委员会(_____)______号仲裁裁决书裁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具体裁决内容),该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而被申请人一直未按裁决书内容履行义务,经申请人再三催促未果,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生效法律文书_____份
申请执行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失信人执行申请书篇七
近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草案)》,将进一步落实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其中考试作弊和高铁霸座都将纳入失信信息。草案将欠缴税款、社保;使用伪造证据乘车、霸座;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骗取社保等众多不良行为纳入失信信息。
纳入失信信息的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拒不执行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无正当理由欠缴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数额较大,经催告后超过6个月仍未缴纳的;欠缴税款、社会保险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霸占他人座位等妨碍公共交通秩序或者影响安全行驶的;符合出院或者转诊标准无正当理由滞留医疗机构、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等行为的;参加国家、省或者本市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待等待遇的。
广州市政府希望通过本次草案,建立分类监管机制,包括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而失信行为将导致在公共资源交易、资金扶持、公共服务、人员招录等各个环节受阻。
对于此消息,很多网友了解后纷纷表示点赞、支持!有部分网友提出了反对意见:将作弊列为失信,对于学生来说,是不是过于严苛?这种观点也被网友反驳,有人觉得其实并不过分。
失信人执行申请书篇八
申请人:,男,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区____路____号,电话:________。
被执行人:,男,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区路____小区____号____楼____楼____户。
请求事项:
依法恢复强制执行____区人民法院作出的(1999)民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借贷纠纷一案,经____区人民法院作出(1999)民初字第1101号民事判决书。20年申请人提出执行申请,但因被执行人当时无力还款,贵院于20年5月中止执行。现被执行人经济条件较好,有房、有车,已具备偿还能力。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强制执行,恳请批准。
此致
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年__月__曰
失信人执行申请书篇九
代表人:__________,总经理。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依据(_____)__________终字_____号《民事判决书》,强制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一审案件受理费__________元及鉴定费__________元,给付迟延履行金_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保险合同纠纷一案,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__________)__________初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被申请人不服,提出上诉。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_______)__________终字_____号终审判决,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一审法院判决书确定,案件受理费__________元,鉴定费__________元,(原告已预交费用,被告可于履行判决义务时一并给付);二审法院判决书确定,一审案件受理费__________元及鉴定费__________元,按一审判决执行。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保险理赔款义务,但未按两级法院的.上述判决,给付申请人一审案件受理费及鉴定费。
综上,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强制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垫付的案件一审受理费__________元、鉴定费__________元、迟延履行金__________元。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失信人执行申请书篇十
申请人: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委托代理人:___申请人: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委托代理人:___联系电话:____被申请人:__请求事项恳请人民法院暂缓执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__)南民二终字第196号民事判决内容。事实及理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__)南民二终字第196号民事判决内容现已生效,尽管申请人对判决内容仍持有异议,但申请人深知不能拒绝贵院的`执行要求。只是申请人应企业多位在职员工的强烈要求于20__年12月15日已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诉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庭已对本案立案。另外,被申请由于难于找寻,申请人唯恐再审之后难于要求其履行执行回返之类的义务,为此,申请恳请基层人民法院对本案给与一个月期限的暂缓执行期。
此致
____人民法院执行局
申请人: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失信人执行申请书篇十一
住址:海口市东方洋路外贸冷冻厂宿舍2栋403
被执行人:海口***酒家有限公司
住址:海口市丘海大道西侧东方洋**号
请求事项:
撤回对海劳仲裁字(20xx)第547号仲裁裁决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已经生效的海劳仲裁字(20xx)第547号仲裁裁决书,于20xx年12月向贵院申请执行,贵院于20xx年12月27日依法作出秀执字(20xx年)第43号执行裁定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就全部执行事项达成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和解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故申请人申请撤回对于本案的执行,敬请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二月十七日
失信人执行申请书篇十二
申请人:xx,男,19xx年10月20日生,汉族,住xx省汉川市马口镇南港中村160号。
被申请人:xx,男,19xx年11月18日生,汉族,住xx省汉川市南河乡沥山村5-11号。
一、强制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偿还借款及利息人民币69535元,并加倍支付该债务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二、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垫付的本案诉讼费人民币500元。
三、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受理,于xx年3月10审理完结,该院依法对本案作出(xx)硚经初字第46号民事判决:判令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借款及利息人民币74535元,并向申请人支付垫付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0无。
第224条之规定,特申请你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继续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年xxx月xxx日
失信人执行申请书篇十三
申请人:
被执行人1:
被执行人2:
被执行人3:
被执行人4:
被执行人5:
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3、强制被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履行代向劳动部门申请支付相关工伤补偿款义务。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xx)浔民初字第425号民事判决,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2月16日做出维持原判的(xx)贵民三终字第150号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申请执行人一万五千五百六十五元,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由劳动部门承担的工伤赔偿部分只能由用工单位申请,现被执行人以公司已经被吊销为由不予办理。现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
另查明,被申请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因未参加年检于xx年11月16日被吊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0条、第4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管理条例》第20条、第33条的.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开办者、投资人应当依法组织清算并注销。被执行人汪大汪、温锦燕、温仕海、温彩华作为公司的股东,在公司被吊销后,明知公司有债务的情况下,至今既没有依法清算,也未办理注销登记,被执行人汪大汪、温彩华反而在xx年3月26日另行设立广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实现逃避债务的目的。根据法律规定:被吊销的企业法人与企业投资者或开办单位混同的,未履行清算义务者,导致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权,应当直接判定企业投资者或其开办单位对债权人负责清偿债务。
据此,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失信人执行申请书篇十四
住址:海口市东方洋路外贸冷冻厂宿舍2栋403
被执行人:海口xxx酒家有限公司
住址:海口市丘海大道西侧东方洋xx号
请求事项:
撤回对海劳仲裁字(20xx)第547号仲裁裁决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已经生效的海劳仲裁字(20xx)第547号仲裁裁决书,于20xx年12月向贵院申请执行,贵院于20xx年12月27日依法作出秀执字(20xx年)第43号执行裁定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就全部执行事项达成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和解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故申请人申请撤回对于本案的执行,敬请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