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盐业公司年终工作总结范文(17篇)
在写总结时,我们应该客观地分析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找到改进的方向。可以从不同角度和层面来给出总结,以丰富观点。下面是一些来自优秀学子的总结范文,让我们一起来欣赏和借鉴吧。
盐业公司年终工作总结篇一
现行的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根据2013年11月29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下面是详细内容。
(2000年10月26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0年10月26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4年7月30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若干规定〉等二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盐业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盐资源,保障社会供给,消除碘缺乏危害,保护公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运输、购销、储存等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盐产品,是指以氯化钠为主要成份的产制品(含固体盐、液体盐)。包括食盐,纯碱、烧碱工业用盐和其他用盐。
第四条食盐实行加碘供应,专营管理。
纯碱、烧碱工业用盐实行监督管理。
其他用盐实行统一经营管理。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盐业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负责碘缺乏危害防治和碘盐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财政、物价、铁路、交通、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配合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盐业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盐业管理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盐业管理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和鼓励盐业科学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盐业生产技术水平。
第二章资源管理
第八条盐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盐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综合利用、有效保护的原则。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乱开滥采或者非法侵占盐资源。
第九条开发利用盐资源,必须经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开采矿盐和地下卤水,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
第十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合理划定盐场保护区,经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盐场保护区的范围包括:
(一)临海面盐场防潮坝体、缓冲带及取土区:
(二)非临海面盐场防洪坝体、排淡沟道及清淤区;
(三)盐场纳潮沟道及清淤区;
(四)输卤管(沟)道两侧各二米内的地带。
第十一条在盐场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修建小盐田及其他与盐业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设置对盐业生产有影响的渔业捕捞网具和设施;
(三)取土、挖沙;
(四)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第三章生产管理
第十二条开办制盐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制盐许可证,并依法履行工商登记手续,方可组织生产:
(一)符合全省盐业发展的总体规划;
(二)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检验和管理手段;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后,报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领取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
第十四条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省下达的指令性计划组织生产;供应纯碱、烧碱工业用盐和其他用盐的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
第十五条盐产品的生产、加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生产、加工新品种盐产品,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生产碘盐使用的碘剂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碘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十七条生产、加工、销售的盐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包装,并使用具有明显产品标识的包装物。
食盐包装物和防伪碘盐标志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作、使用、管理。
第十八条在食盐中添加调味品、营养强化剂等,进行多品种食盐生产和加工的,必须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盐产品;不得采用平锅熬制、矿卤滩晒等方法生产、加工盐产品。
第四章运销管理
第二十条设立盐产品批发经营企业,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盐产品批发经营企业。
第二十一条食盐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分配、调拨,由各级盐产品批发经营企业组织经销。
纯碱、烧碱工业用盐实行合同定货;其他用盐由各级盐产品批发经营企业统一经营,用盐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从当地盐产品批发经营企业购进。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购进盐产品。
第二十二条食盐批发、零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未取得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不得经营食盐批发、零售业务。
食盐批发许可证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报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备案。
食盐零售许可证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乡商业网点建设规划的`要求核发,并不得收取费用。取得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经营场所作出明示,接受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食盐零售许可证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乡商业网点建设规划的要求核发,并不得收取费用。
取得食盐零售许可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或者半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适宜的仓储条件;
(三)符合当地食盐零售网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取得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经营场所作出明示。
第二十四条批发、零售的食盐必须是合格碘盐。零售的食盐必须是小包装。
因治疗疾病不宜食用碘盐的,可以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到当地盐产品批发经营企业或者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购买非碘食盐,盐产品批发经营企业或者被指定单位应当保证供应。
第二十五条食盐批发企业必须从指定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进食盐,并按照规定的销售范围向用盐单位和个人提供销售服务。
食盐零售、食品加工以及生产多品种食盐的用盐单位和个人,应当从当地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进食盐。
第二十六条严禁将下列不符合国家食用盐标准的产品作为食盐销售:
(一)液体盐、卤水、苦卤;
(二)纯碱、烧碱工业用盐和其他用盐;
(三)利用井矿卤水晒制、熬制的盐产品;
(四)原盐及原盐直接粉碎盐;
(五)未加贴防伪碘盐标志或者加贴伪造、冒用防伪碘盐标志的盐产品;
(六)其他不符合国家食用盐标准的盐产品。
第二十七条食盐和其他用盐的运输实行准运证制度;纯碱、烧碱工业用盐和按规定实行直供用盐的运输实行通行证制度。
第二十八条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铁路、交通运输部门提报食盐的运输计划;运输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重点保障食盐的运输。
食盐运输必须在国家核准的港、站办理发运业务。
第二十九条食盐生产、批发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食盐的储备工作。
第三十条食盐的储存、运输应当做到防晒、干燥、安全、卫生。储存食盐必须与工业盐、非碘盐分别存放,并设置明显标志。食盐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放或者同载运输。
第三十一条用盐单位使用的各类盐产品,必须专盐专用,不得擅自转卖;因特殊情况确需调剂使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经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一)调剂使用的盐产品必须为合法渠道取得;
(二)调剂使用盐产品的单位确实出现因企业转产、破产、倒闭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继续使用盐产品的情况。
第三十二条食盐的生产、批发、零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纯碱、烧碱工业用盐和其他用盐的价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盐业行政执法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各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盐政执法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政执法工作;盐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盐政执法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
第三十四条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盐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对盐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见证人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五条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盐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执法检查和处罚应当按照规定的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
(二)佩戴执法标志,主动向被检查、被处罚的单位或者个人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三)为举报盐业违法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保密,对查阅、复制的文件、资料保密;
(四)秉公执法、廉洁奉公。
第三十六条制盐许可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食盐批发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定期复核。
严禁出租、转让、抵押、买卖或者伪造制盐许可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食盐批发许可证、食盐零售许可证以及盐产品准运证、通行证和卫生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依法设立的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对盐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和监督。
发生盐产品质量争议时,应当依据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进行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发利用盐资源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停止开发,没收违法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取得制盐许可证从事盐产品生产、加工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加工,没收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盐产品价值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盐场保护区范围内修建小盐田及其他与盐业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置对盐业生产有影响的渔业捕捞网具和设施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拆除其生产、加工设施,没收其非法生产、加工、经营、运输的盐产品及其生产设备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盐产品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擅自生产食盐的;
(二)擅自生产、加工多品种食盐的;
(三)未取得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擅自从事食盐批发、零售业务的;
(四)未取得盐产品准运证或者通行证,擅自运输盐产品的;
(五)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盐产品或者采用平锅熬制、矿卤滩晒等方法生产、加工盐产品的。
违反前款第四项规定的,对承运人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作、使用食盐装物和防伪碘盐标志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制作、使用的食盐包装物和防伪碘盐标志及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转让、抵押、买卖或者伪造制盐许可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食盐批发许可证、食盐零售许可证以及盐产品准运证或者通行证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构吊销其相应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将不符合国家食用盐标准的产品作为食盐销售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其停止销售,没收其违法销售的盐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可处以销售盐产品价值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按照规定渠道购进、销售盐产品或者将盐产品擅自转卖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盐产品价值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食盐批发或者零售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公安、卫生、物价、铁路、交通、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或者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进行处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其没收的盐产品,交由当地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处理。
第四十六条对妨碍盐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对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又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八条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渔业和畜牧养殖业用盐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生产,并按照食盐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卤水及苦卤的生产和运销管理,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本条例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1992年11月1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山东省实施〈盐业管理条例〉办法》同时废止。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搜索文档
盐业公司年终工作总结篇二
一、学习方面
二、20**年团的的主要工作
1、注重班子团结合作。
我们团支部5人都是兼职,平时业务工作也比较忙,我们按照组织、宣传、文体、生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分工,平时的工作总是互相商量,互相配合,但又各负其责,彼此都很尊重,整个支部班子团结有力。6月初,我公司(局)团支部参加了市直机关团工委对各单位五四红旗团组织创建的年度重新认定工作,根据考评结果被市直机关团工委授予“市直机关五四红旗团组织”荣誉称号。
2、开展理论学习。
团支部以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活动为契机,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上团课和专题辅导相结合等形式,在团员青年中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理论学习和以团章为主要内容的团史团情教育,通过开展以学习中国青年运动的历史、共产主义青年团性质和任务以及中央三代领导人的重要理论文章等内容为主题教育,使广大团员青年更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纲领,永远跟党走。在此基础上团支部又组织团员青年参加了中青网“学理论,知团情”党团知识竞赛活动。每位团员都撰写了学习体会文章,并参加了蚌埠市团委的“树立新时期共青团员形象,为加快蚌埠发展多做贡献”征文活动。
3、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
一是开展“青春献祖国”主题团日活动,“十·一”前夕为庆祝建国56周年,团支部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了“青春献祖国”主题团日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活动,活动以学《团章》、学唱爱国主义歌曲等为主要内容。大家畅谈感想,活动气氛热烈。通过主题团日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青年团员的'团员意识和历史责任感,更加激发了大家热爱祖国,奉献青春的热情。
二是结合工作特点,团员青年开展了盐业法规知识宣传咨询进社区、送上门的服务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与此同时,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加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主动捐款捐物,慰问聋哑儿童,向社会奉献自己的一片爱心。
三是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对团员发展和团组织发展需求进行了一次征集,广大团员对进一步增强团支部凝聚力,积极引导团员要求进步、丰富团员青年业余文化生活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需求。
四是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公司(局)团支部于9月下旬召开团员民主生活会活动,会上大家积极发言,每位团员都对自身的工作学习展开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标准,自找差距,找出了不足,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4、酝酿形成本单位“新时代新风采”团员标准。
按照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和统一部署,公司团支部在认真学习团章的基础上对照共青团的性质、共青团的奋斗目标和基本任务,共青团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涵和要求,以“新时代新风采”为主要内容,围绕新时代团员必须具备怎样的要求,有什么样的评价标准,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如何发挥,如何建设团支部等问题,经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多次讨论酝酿,最终形成了我单位的“新时代新风采”团员标准。
盐业公司年终工作总结篇三
近期我市个别地区发生因误食亚硝酸盐导致食物中毒的恶性事件,给我们食品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县盐务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时,发现市场上出现了假冒“雪天”牌小包盐,一旦误食将发生严重后果。为确保我县食盐市场安全,根据《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等规律法规,现就盐业市场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范食盐经营管理。全县所有食盐零售店必须办理《食盐零售许可证》,凭证经营食盐零售业务。邵阳县盐业公司对全县所有零售网点实行定点配送,严禁食盐零售和其它用盐单位从邵阳县盐业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购进食盐进行销售和加工。各零售网点和用盐单位购盐要实行专人管理,同时建立好购盐台帐,自觉接受有关部门检查。
二、加强工业盐管理。盐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工业盐审批供应制度,实行工业盐销售跟踪管理并建立跟踪管理台帐,严防工业盐流入食用盐市场。
三、严格责任追究。凡不按规定渠道购进食盐,私自加工、运输、贮存、销售的,将根据《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重从严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二o一二年六月四日
盐业公司年终工作总结篇四
20xx年,我们公司在县联社和市公司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二四六”发展战略,以服务社会,振兴屯留经济为已任,根据年初县联社、市公司下达的工作目标,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加强营销络建设,以多元发展,多种经营为新的营销理念,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营销络,加强内部管理,突出多元化经营,保障食盐市场供应稳定,较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经营指标和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全县各种盐品销售2655.18吨,完成年计划2172吨的122%。其中食用盐销售1378.18吨,完成年计划1377吨的100%;入口食盐销售1274吨,完成年计划1292吨的98.6%,日化盐销售收入45101元,完成年计划4万元的113%,白酒、调味销售额5万余元,各项销售指标完成情况良,这表明我县盐业市场发展稳定,日趋繁荣。
1、以抓盐业运销管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已任,全力抓食盐市场的有序供应。
20xx年是我们盐业公司体制深化改革,企业逐步步入市场的关键之年。我们根据本县的实际,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合理安排各类盐品的购进计划,将计划完成情况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指标,逐月考核,每月通报专营进度,确保了专营任务的全面落实完成。
2、以推动公司发展为根本,切实提高经营质量和管理水平。
在营销过程中,同时采取销售与宣传相结合的方法,宣传食用品种盐和绿标盐的处,使食用盐常识宣传经常化,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和保健意识。
3、以促进公司和谐为重点,强化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20xx年,公司联合党支部带领广大职工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共屯留县委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着眼于提高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战斗力、创造力,加强公司党的建设,积极谋划活动载体,促进党组织建设工作。科学规地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了各岗位的工作职责,规了内部管理。用科学的制度规干部职工的行为。使公司全体职工对党的方针、政策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立党为公,服务群众的意识明显增强,工作能力明显提高,公司发展和谐,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做新形势下盐业运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顾20xx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
问题仍不可忽视,主要存在问题有:
1、工作思路缺乏突破,信息沟通需进一步拓宽。
2、对转型发展认识不足,经营项目单一,发展后劲不足。
3、非盐类商品,比如酒类、调味等日用消费品市场有待进一步开拓。
展望20xx年,我们公司要坚持以盐为基,多元发展的经营方略,立足盐业求生存,跳出盐业谋发展,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做大做强新兴产业,牢牢抓住转型发展这个机遇,解放思想,奋发努力,重点做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营消管理,提高公司效益。
在新的20xx年,我们将按照市公司、县联社下达的计划任务,完善计划分配模式,做到计划早,行动快,措施强。建立和完善计划销售的长效机制,做食用盐,日化盐的销售计划,构建可靠、可控的营销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用盐安全,全面推广多品种盐,使多品种盐市场占用有率逐步提高,不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开展非盐商品经营,推动公司发展。
一采购、统一策划、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的原则,进行有步骤的.尝试销售。
同时,我们计划创办一个新的、档次较高的销售门市,创新销售品种,扩大经营围,选派优秀销售人员,开展营销技能培训,以先进的营销理念和手段占领市场。各类商品销售总额力争达到历史最水平,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年底足额上交县联社利润经费20000元。
3、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搞络建设。
在新的一年,我们要以“连锁络十卓越服务“为经营理念,想用户之所想,急用户之所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利用食盐销售络,开展非盐商品的经营。实行”订货上门、送货上门、服务上门“的优质服务方式,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客户和市场。
总之,在20xx年,我们公司要以全新的服务理念,充分利用食盐专营成熟的销售络,多种经营,为广大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直接把商品配送到用户,实现渠道的最大利用率,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用我们的辛勤努力,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盐业公司年终工作总结篇五
加强了食盐终端网络的建设和销售渠道再造工作,一是实行食盐销售一站式配送;二是采取“三位一体”(即食盐配送、市场管理、非盐销售)模式,将辖区*个乡镇划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实行片区包干责任制,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片区责任人。三是建立健全终端客户资料,通过前期市场摸底,建立了*家详实的客户档案,根据客户购销情况,对客户实行a、b、c三级归类管理,根据客户类别确定配送周期。对终端客户实行周期性配送的实行,既稳定了食盐终端客户及市场,又有效降低了配送成本,节约了费用。
根据**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在注重配送人员及市场管理人员的口口宣讲的基础上,通过制作车身广告*平米、给社会车辆粘贴车贴*平米、在采样点张贴户外广告*平米、散发围裙*个及手提袋*个等宣传物品的方式,多方式、多渠道开展了**品牌宣传,提高**品牌知晓率。
盐业公司年终工作总结篇六
,市盐务局将按照“突出抓好专营主业,大力发展非专营产业,切实管好盐业行业”的总体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履行职能,努力推动青岛盐业科学发展。
一、强化食盐市场保障,确保全市盐产品的工需民用
盐业公司年终工作总结篇七
根据市政府依法行政、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暨公民权益依法保障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市人民的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精神,为全面推进盐业依法行政工作,保障市场供给,全力维护食盐专营,消除碘缺乏危害。规范实务操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实际,制定市盐务局××××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市法制办对依法行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要求,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照《××××年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定期不定期对盐业依法行政、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盐业行政许可、盐政执法、市场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一是盐政管理工作要发挥公安工商联动机制,做好信息掌握和布控工作,加强对外省盐私运的打击力度,对非法进入我市的盐产品要追根溯源,对大案,严格执行《浙江省盐业行政案件报告制度》和有关移送案件制度,移交公安处理,确保我市盐业市场的稳定和有序。
二是严格执行《××市盐务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杜绝因执法不公或行政不作为引发的复议和信访事件的发生,注重公平正义和执法效果。重大行政行为及时报送备案审查。
三是按照省盐务局的工作部署,开展“工业副产盐”、“农药废渣盐”清查、整治专项行动,要制订工作计划,精心组织,逐个清查,一经发现,及时报告相关执法部门,坚决打击涉及“工业副产盐”、“农药废渣盐”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人民群众的用盐安全。并向新闻媒体公开,接受监督。
三、规范盐业行政执法程序,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1、进一步规范盐业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回避、听证和救济等制度,实现程序公正、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
2、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结合盐业法规和执法程序,制定《盐务局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实施方案》。
3、为加强行政争议调解与行政审判的衔接配合,及时化解争议纠纷,促成行政争议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制订《盐务局行政调解工作操作流程》。更好地进行实务操作。
4、完善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和机制,开展案卷制作业务学习、交流,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的案卷制作水平。
5、严格行政执法职责资格认定,对被聘用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进行调离执法岗位。
四、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春雷行动”。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食盐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良好的市场登记、经营、退出市场的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人。
二是制订《盐务局规范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实施方案》
三是对全市食盐经营情况开展排查,发放食盐经营整改通知书,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盐行为,加强对食盐零售许可经营户的监管工作,确保不出现违法行政行为和食盐质量安全事故。
五、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量化工作制度。认真总结以往盐业行政处罚执行情况,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量化工作,做到同样事件相同对待,不同事件分别对待,公正、公平、合理。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在行政决定书中充分说明理由,使行政相对人心服口服,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六、积极推进盐业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盐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报告和责任追究机制,理顺内部工作关系,明确职责权限,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盐业政府(务)信息、向盐业干部职工公开政务信息,确保公开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两项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七、依法实施箬山盐场盐田废转。积极配合石塘镇人民的政府实施箬山盐场盐田废转,参与起草补偿政策。认真负责落实国家盐田废转、土地征用政策,正确处理好国家、村集体、盐民三者关系,将现有的补偿政策落实到位,兑现到位。要做细做实、及时掌握盐民的思想动态和情绪,防止出现越级上访事件。
八、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盐务局组织盐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10月份,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安排不少于二次的盐政执法人员盐政执法案件分析会,交流、总结工作经验,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勤政廉洁的行政执法队伍。
盐业公司年终工作总结篇八
11月19日消息,中盐协会内部人士透露,第七版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目前已获得中编办、财政部、商务部、质检总局、食药总局、法制办等相关部委通过。新方案分六部分内容,包含废止食盐专营、健全食盐储备体系等内容。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内容包括六部分:一是盐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二是取消食盐专营、许可经营制度后实行最严格的食品监管制度;三是健全食盐储备体系,确保食盐安全供应;四是加快盐业体制调整提升产业竞争力;五是健全法律法规,实施依法治盐;六是强化领导落实各项任务。
盐业公司年终工作总结篇九
或许在不少民众眼中,食盐价格利润很是暴利,但是您了解情况吗?以小包绿标盐为例,出厂价为1750元一吨,终端销售价格大概在3000元左右,看起来利润空间很大。但这其中有仓储、运输费用、各级经销商及终端零售商的利润空间等。同时,盐业公司还需要对老、少、边区实行价格补贴。如一袋食盐经过长途运输再加上骡马驮甚至人力搬运才能最终到达零售终端,产生的成本远远高于市场统一售价。
其实,盐业改革以及食盐专营制度的取消使得盐矿、生产加工企业和行业准入放开之后,将拥有销售权,可以建立自主品牌,通过接触终端市场,从而建立更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作为终端市场,消费者可以感受到盐业改革所带来的好处,一方面,食盐专营退场后,将会有更多民企进入,行业竞争将会加剧,未来根据需求的不同,产品也会多元化,比如出现普通食盐、保健用盐等不同种类的产品。这使得顾客将会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另一方面,从长远来看,市场上的盐业产品价格将会逐步回落,市场也会回归公平竞争,稳定在一个合理阶段中。虽然短期内放开盐业专营,可能会导致一定的市场和产品价格的波动,但市场的力量自然会对行业优胜劣汰,盐业产品的价格将逐步回落。
[最新盐业体制改革]
盐业公司年终工作总结篇十
(一)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行为。注重加强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做到用制度来管理人,用制度来约束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效率。
(二)认真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细化考核措施,严格考核奖惩。年底完不成任务指标的,部门负责人坚决予以诫勉;对非盐工作消极被动,任务指标一点不开展的,包括班子成员在内年底扣发全年奖金;对车辆维修、用油、费用支出等实行目标管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服从管理的,不评先进、不吸收入党、不提拔。
(三)认真抓好大包盐的管理工作,严禁销售“人情盐”,大包食盐一律凭证供应,核定用户用量,按照需求合理供应,销售实行审批制和售后跟踪制,严格控制大包食盐投放市场,在主营业务上挖潜,在提高入口食盐率上做文章,确保全年小包装任务指标的完成。
(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坚持贯彻落实省局制定的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费用支出实行事前审批和事后会签制,真正达到支出有计划,成本有控制的目的。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和责任制管理,年底要坚决实现费用支出在201x年的可控费用基础上下降3个百分点的工作目标。
(五)在巩固食盐专营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经营发展渠道。利用xx资产优势,做大做强房屋租赁业务,并再进一步优化产权结构,合理运用现有资产。借鉴兄弟单位先进非盐业务经验,因地制宜开展适销对路商品的总代理、总经销,大力开展多种经营业务,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六)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使命感。我们要按照市局的要求,实行工作重心下移,领导成员深入经营管理第一线,了解实际情况,积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在工作中团结协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企业党建主题活动,丰富活动载体。进一步改进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执行力、创新力,为进一步推进盐业管理创新,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提供坚强保障。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信访等项工作,同盐业经营和管理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有力地推动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盐业公司年终工作总结范文2**县盐业公司在**盐业分公司和当地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省集团公司、分公司20xx年度盐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集团公司“品牌建设年”主题及分公司品牌建设实施要求,开展品牌宣传;积极落实分公司食盐终端网络建设和销售渠道再造工作,稳定食盐终端市场;探索非盐经营,扩大非盐业务收益。面对盐改舆论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应对,努力工作,持续开展盐业市场管理及食盐配送,探索非盐营销,全面落实目标责任管理。现将具体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盐业公司年终工作总结篇十一
结合分公司党委印发的《***分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时组织召开会议,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在分公司党委第三督导组的指导下,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制订整改方案,在转变工作作风,开展厉行节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实效。
根据*县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联村联户”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先后*次奔赴联系村进行入户及双联帮扶活动,给联系村订阅了价值*元的党报党刊,给联系的特困户送去了科技书籍及农资等价值*余元的帮扶物资。
盐业公司年终工作总结篇十二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食盐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6〕48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加强食盐安全监管开展制贩假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豫政办〔2016〕92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食盐市场秩序,保障全省人民群众食盐安全,避免省内个体商户、餐饮饭店、集体食堂、饮食摊点和食品生产加工等单位或个人遭受经济损失和出现食盐安全问题,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国务院制定发布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核心是完善食盐专营制度。《方案》明确要求继续坚持食盐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与食盐批发企业,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进行食盐批发经营业务。目前,我省只有省内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及各级盐业公司具有食盐批发资质。任何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进行食盐生产、批发活动,违者均属无证违法经营,应依法予以处罚。
二、省外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和取得批发许可证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河南省开展跨区域食盐批发业务的,应主动将企业主要信息告知省级盐业主管部门。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各类商贸流通企业不得向其他经营户、零售商店、餐饮单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个人等批发食盐。
三、严禁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从事食盐生产、食盐批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也不得利用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资产、设备从事食盐生产。
四、从事食盐零售的单位和个人,需要购进食盐的,应当到有食盐批发资质、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买。从事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及个体消费者应从正规的食盐流通销售渠道购买食盐,以防购买假冒伪劣食盐,损害身体健康。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提供低价食盐为诱饵进行预收货款和保证金的行为均涉嫌违法。广大个体商户、餐饮饭店、集体食堂、饮食摊点、食品生产加工等单位要保持高度警惕,谨防受骗上当。
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工业盐、工业废渣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等盐产品充当食用盐进行销售或用于食品生产、加工。
七、各级盐业、食品药品等执法部门在市场监管过程中发现市场经营主体无证从事食盐生产、食盐批发的,依法予以查处。
八、对于违法从事食盐生产、批发,故意囤积食盐,哄抬盐价,扰乱食盐市场秩序等行为,各级盐业、食品药品、工商等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查处。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
省盐务局0371—65907207
省食药局12331
省工商局12315
河南省盐务管理局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11月28日
盐业公司年终工作总结篇十三
**县盐业公司在**盐业分公司和当地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省集团公司、分公司20xx年度盐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集团公司“品牌建设年”主题及分公司品牌建设实施要求,开展品牌宣传;积极落实分公司食盐终端网络建设和销售渠道再造工作,稳定食盐终端市场;探索非盐经营,扩大非盐业务收益。面对盐改舆论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应对,努力工作,持续开展盐业市场管理及食盐配送,探索非盐营销,全面落实目标责任管理。现将具体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1、商品购进:20xx年完成盐产品购进**吨,其中食用盐购进**吨,同比**吨减少**吨,同比减幅**%。
2、商品销售:全年完成盐品销售**吨,同比**吨减少*吨,减幅为*%,占年计划*吨的*%,其中食用盐销售完成*吨,同比*吨减少*吨,减幅为*%,占分公司下达指标*吨的*%;食用盐中小袋盐销售*吨,同比*吨减少*吨,减幅为*%,占年度计划*吨的*%;大袋盐销售中畜牧盐销售**吨,工业盐销售*吨。
(二)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1、营业收入: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万元,其中商品销售收入**万元。
2、毛利额:主营业务实现毛利总额**万元;
3、费用:全年支付费用总额**万元。
4、利润:全年实现利润总额**万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盐业工作会议及分公司辖区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分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召开全体员工会议认真讨论,制订具有操作性的《**公司20xx年工作安排及考核办法》,全面安排20xx年度各项工作,尤其注重了经营结构的调整和酒类商品的压库安排,就盐商品经营结构调整和酒类商品压库细化分解任务,酒类压库细化到个人考核,进行功效挂钩,保证了酒类压库的完成。先后根据分公司的要求,制定了《20xx年网点建设工作安排》、《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等,统筹安排全年各项工作。
加强了食盐终端网络的建设和销售渠道再造工作,一是实行食盐销售一站式配送;二是采取“三位一体”(即食盐配送、市场管理、非盐销售)模式,将辖区*个乡镇划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实行片区包干责任制,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片区责任人。三是建立健全终端客户资料,通过前期市场摸底,建立了*家详实的客户档案,根据客户购销情况,对客户实行a、b、c三级归类管理,根据客户类别确定配送周期。对终端客户实行周期性配送的实行,既稳定了食盐终端客户及市场,又有效降低了配送成本,节约了费用。
根据**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在注重配送人员及市场管理人员的口口宣讲的基础上,通过制作车身广告*平米、给社会车辆粘贴车贴*平米、在采样点张贴户外广告*平米、散发围裙*个及手提袋*个等宣传物品的方式,多方式、多渠道开展了**品牌宣传,提高**品牌知晓率。
继续依托当地县委、政府开展草畜转化、发展畜牧业大县的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畜牧盐的销售,对规模养殖户实行造册登记,先签订合同,后按需配送;对零散养殖户进行自提和配送相结合,进行客户信息登记供应,在管理过程中进行回访,防止了畜牧盐人畜共用现象的发生,有效扩大了畜牧盐市场份额,全年年销售**吨,同比**吨净增*吨,增幅*%。
(1)适应市场需求,灵活经营方式。一是对市场萎缩的***实时调整,退出经营;二是日化类商品的销售,一改以往零星销售模式,开展多规格系列配套列组销售,每组进行让利搭赠,调动了经销户积极性,扩大了销售;全年年共销售日化类商品*件,实行收益*万元。
(2)严格按照分公司压缩酒类库存要求,将分公司下达我公司的白酒销售任务,在困难重重的情况下,本着坚决按期完成酒类压库任务,实现酒类压库清零总体盈利不损失的原则。实现酒类压库*件,压库收入*万元,按集团公司和分公司要求全面完成了酒类压库清零工作,并实现毛利*万元。
结合分公司党委印发的《***分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时组织召开会议,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在分公司党委第三督导组的指导下,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制订整改方案,在转变工作作风,开展厉行节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实效。
根据*县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联村联户”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先后*次奔赴联系村进行入户及双联帮扶活动,给联系村订阅了价值*元的党报党刊,给联系的特困户送去了科技书籍及农资等价值*余元的帮扶物资。
盐业公司年终工作总结篇十四
(一)创新思维、创新方法、扎实工作、盐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今年初,我们结合行业当前面临的新形式,切实转变执法模式,以宣传服务促进盐政执法、推动食盐专营。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宣传服务与行政执法相结合,逐步建立起市场管理长效机制,最终实现标本兼治的目的。同时,坚持抓市场监管一刻不放松的原则,大力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突出重点区域的整治,切实把城乡农贸市场、运输沿线、辖区边界、城乡结合部、养殖场、食品加工户、腌制用盐大户作为整治重点,突出农村市场整治,落实食盐零售许可证制度,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规范盐业市场秩序,维护良好的食盐市场秩序和来之不易的食盐安全。1—6月份我们共出动盐政稽查人员1574人次,公安局经侦大队配合出警33人次,共查处盐业违法案件10起,查获私盐0。32吨,上缴财政罚没款4100元,有力地打击了涉盐违法犯罪行为。
100%,维护了全省盐业上下一盘棋的大局。二是全面加强食盐营销网络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网络的整体功能,充分发挥全市1520个食盐零售网点的优势作用,巩固网络基础,加大监管力度,强化供应保障机制,保证了食盐专营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全面提升食盐送销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按照市局的要求,完善健全客户经理负责制,全市共设立片区经理3名,客户经理12名。同时,加大送销服务力度,1—6月份仅送销小包装食盐就达1494吨,确保了全市食盐市场供应和安全高效。四是实行“亲情化”服务。在食盐配送服务过程中,注重做好与零售网点的沟通工作,认真倾听零售网点和用盐业户的利益诉求,积极寻找与他们的利益共同点,切实维护零售网点和用盐业户的合法权益,推进了全市零售网络的优化升级和市场供应保障能力。
(三)以转方式、调结构为工作重点,进一步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今年以来,我们重点加大多品种盐特别是绿色食品盐的宣传和销售工作,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进一步优化经营品种结构,狠抓小包装食盐尤其是高档食盐的销售,增加食盐品种,满足不同消费群体需求,提高多品种盐销量,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效益最大化。1—6月份销售多品种营养盐7吨,绿色食品盐711吨,海晶盐28吨。
(四)不断调整经营结构,大力发展非盐产业,实现经济增长新突破。按照市局坚持主营业务与非盐业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要求,为适应盐业发展的新形势,我们在巩固食盐专营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经营发展渠道。利用资产优势,做大做强房屋租赁业务,并进一步优化产权结构,合理运用现有资产。目前,公司年收房屋租赁费149。73万元。其次,合理运用食盐配送网络在非盐经济中的作用,大力发展多种经营,截止6月底,雷剑系列杀虫剂销售23。4万元,泸州老乡酒、添福酒销售5万元,奇强系列洗涤用品销售2。2万元,茶叶等销售41。6万元,1—6月份非盐产业实现销售收入总计72。2万元,创造利润9。2万元,完成全年销售计划的27。8%。初步实现了企业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加职工工资收入的工作目标,企业发展后劲不断增强。
(五)强化内部管理,扎实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一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预算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全面预算管理,规范各项开支行为。二是坚持“勤俭办企业”,不讲排场摆阔气,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水电费、业务招待费、车辆维修和燃油费等实行专人管理,并与责任人签订了责任书,明确责任,严格内控制度。三是打造“阳光财务”,认真落实省局制定的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费用支出实行事前审批和事后会签制,定期对财务管理费用公开,真正达到支出有计划,成本有控制的目的。四是细化全员考核,强化绩效管理。年初公司分别与盐政稽查队、非盐业务经营部、工业盐供应站和3个食盐经营片区负责人签订了经营承包责任书,非盐业务销售指标分配到在岗所有干部职工,坚持做到人人肩上有指标,为完成全年任务指标打好基础,提供保障。
(六)积极围绕当地政府的工作部署,搞好机关效能建设,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今年以来,我们在做好本职业务工作的同时,按照xx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了“创优争先”活动和党务、政务公开活动,以开展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了学习制度,完善了规章管理制度。此外,我们还按照当地政府要求,积极开展绿化包村、驻村调研、帮扶企业和联创村等工作,坚持做到让政府满意,让群众满意,取得较好效果。
盐业公司年终工作总结篇十五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盐业市场管理,规范盐业市场秩序,禁止非碘盐、假冒伪劣食盐等盐产品的销售,保障食盐专营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的有效实施,维护食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盐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盐产品(含固体盐、液体盐)包括食盐、工业用盐和其他用盐。
二、国家对盐产品实行统一经营和管理,对食盐实行专营管理。我县的食盐统一由广东省梅州盐业总公司五华分公司专营。
三、食盐批发、零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凡从事批发、零售食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许可范围进行销售。
四、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购进、调运盐产品进行销售。
五、食盐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经营食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政府确定的价格,不得哄抬价格、降价竞销等。
六、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食盐产品;零售市场的食盐必须是碘盐并实行小包装销售,非碘盐和散装碘盐不得在零售市场上销售。
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盐产品的,依照《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处罚。
七、凡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盐产品,扰乱市场秩序的,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没收全部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该盐产品价值3倍以下的罚款。
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20吨以上的或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且数量在10吨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八、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盐业管理职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其非法经营行为已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九、对举报盐业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查处该违法行为的执法部门按规定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4311871、4313449)。
十、广东省五华县盐务局是我县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安、经信、工商、卫生、技监、物价、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维护我县盐业市场管理秩序。
特此通告
五华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盐业公司年终工作总结篇十六
在xx市盐务局党委和xx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xx盐业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始终把提高碘盐三率作为工作的重点,不断的改进工作方式,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全年销售各类盐4667吨,较上年增长21.3%,食盐累计销售20xx0吨,完成xx计划的74.28%,直接入口碘盐销售1377吨,比去年增加160吨,各项指标均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全年实现销售收入44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实现利税5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7.5%;其中利润6万元。
1、采取灵活的方式,多角度向市民宣传了食用碘盐的重要性。
为了使碘盐知识的宣传,更加喜闻乐见,更加易于接受,我们在宣传形式进行了改进。
首先,将有关电视报道的涉盐案例、普及碘盐知识性的有关节目,下载制成光盘,在3.155.15期间进行现场播放、宣讲,从而提高了宣传的权威性,消除了市民的认识误区。
二是将有较大影响报纸刊登的涉盐案例汇集制成宣传看板,深入农村进行展示宣传,让农民直观的感受食用私盐的危害。
三是与电视台、卫生防疫部门联合制作专题电视节目,在xx电视台生活秀栏目播出,使群众对碘盐知识和普及碘盐的重要性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2、注重执法效果,遏制贩私活动。
私盐冲击食盐市场是xx食盐专营工作的一项顽疾。多年来,我们都在为如何治愈这一顽疾而用尽了心思。针对这一久治不愈的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认为xx的私盐贩子活动比较猖獗的时间有两个时间段。
一是冬闲时期,农业生产结束,外出打工活计难找,有些人就开始以贩卖私盐为生。
二是休渔期结束的前后,市场对盐的要求迅速增长的时期,这时一些与渔民有直接联系的盐贩开始频繁走私。通过分析研究,我们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要想遏制xx的私盐贩销活动,就必须打破盐贩的贩销网络。为此,在20xx年我们采取了设立举报网络的应对策略,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更隐蔽、更狡猾的贩私行为。为进一步扩大缉私战果增添了困难。根据这些实际情况,我们决定加大冬季稽查力度,对贩私者造成心理威慑,逼迫他们远离贩销私盐活动,提早谋划长远的生计。对渔汛期的稽查采取了两步走的办法,首先大张旗鼓的搞稽查,造成一定的声势。其次是在重点部位昼夜蹲守。
三是根据不同的时间直接到码头巡视。对食盐销售市场的管理,我们采取了春季大检查和全年重点抽查两种方式。在春季检查过程中,我们集中力量对学校、幼儿园、企业食堂及餐饮、食品加工等经营场所、食盐零售商店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与治理整顿,先后对两所学校进行了电视曝光,引起了有关领导及学生家长的重视。引起了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召开全市校长会议,制定了学校采购、食用加碘盐的规定。在重点抽查过程中,我们对辛安镇某商店销售假冒小袋碘盐案件进行电视曝光,使该商店的经营信誉受到了影响。通过一系列的举措,使xx的食盐市场得到了进一步的净化。xx食盐市场的贩销私盐现象现已明显减少,十月份有一加工调味豆腐的业户到盐业公司买盐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全年累计出警2000人次,查处贩私案件74件,查获私盐吨,罚款65000元,结案率为100%,全年没有出现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3、示范村建设有了新发展。
xx的碘盐普及示范村建设,已进行了两个年头,两年的工作经验告诉我们,示范村建设不但能起到宣传碘盐、培养老百姓新的'消费观念的作用,而且还可以压缩贩私者的运营空间,是与私盐贩子争夺市场的有效方式。为了进一步扩大碘盐普及成果,压缩贩私空间,我们在巩固原有示范村的基础上,又加大了新的示范村建设工作。与小纪镇党委、政府积极协调,开展了小纪镇的示范村建设。在小纪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制定了碘盐普及方案,小纪镇党委政府制定了对村两委碘盐普及考核办法,并安排各包片片长与我们的工作人员一起深入各村开展工作,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小纪镇的示范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累计销售碘盐122吨,人均购进碘盐2.4公斤。到20xx年底全市累计发展示范村334个,占xx市的45.6%。
纵观示范村的建设工作,我们发现,原来不接受碘盐的村民有了初步的认同,购进的数量呈现了上升的趋势,说明村民的额消费观念正在逐步的调整。另外,由于我们在示范村建设过程中,采取了让利于民的政策,老百姓真正得到了实惠,从而提高了我们盐务局在人们心中的形象。为今后的碘盐普及工作打下了好的基础。
黄海水产有限公司坚持走工厂化、标准化鱼类养殖新路,20xx年企业作为国家级大菱鲆标准化示范区通过了专家组验收。拓展养殖新思路采取北鱼南养的方式,充分利用南方优越的自然条件,把欧鳎、大菱鲆鱼苗运输到福建、广东等地进行网箱养殖,鱼的生长速度快、质量好。资金投入少,见效大。
20xx年继续承担国家863计划海水养殖种子工程北方基地的滚动支持项目,继续以中国水科院黄海水产研究所为技术依托,充分挖掘企业潜能与优势。年争取863计划项目、农业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7项,争取各类无偿资助资金350万元,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依靠科技依托,今年开发并培育出美洲黑石斑新苗种50万尾。日新、罗承两韩资租赁企业积极克服今夏秋两季节雨水多的困难,科学统筹安排生产,日新年产盐9000吨,罗承年产盐6000吨,在韩国以其稳定的质量品质赢得了市场。
1、今年以来,我们注重把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同精神文明建设融为一体,与食盐专营工作紧密结合,从小事抓起,从日常工作抓起,把发挥党员作用落实到每项日常工作中,发挥党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在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中,由党员带头比工作热情,比案件数量,比送销数量,在单位中形成了一股由党员带头的比、学、赶、超的热潮。
盐业公司年终工作总结篇十七
或许在不少民众眼中,食盐价格利润很是暴利,但是您了解情况吗?以小包绿标盐为例,出厂价为1750元一吨,终端销售价格大概在3000元左右,看起来利润空间很大。但这其中有仓储、运输费用、各级经销商及终端零售商的利润空间等。同时,盐业公司还需要对老、少、边区实行价格补贴。如一袋食盐经过长途运输再加上骡马驮甚至人力搬运才能最终到达零售终端,产生的成本远远高于市场统一售价。
其实,盐业改革以及食盐专营制度的取消使得盐矿、生产加工企业和行业准入放开之后,将拥有销售权,可以建立自主品牌,通过接触终端市场,从而建立更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作为终端市场,消费者可以感受到盐业改革所带来的好处,一方面,食盐专营退场后,将会有更多民企进入,行业竞争将会加剧,未来根据需求的不同,产品也会多元化,比如出现普通食盐、保健用盐等不同种类的产品。这使得顾客将会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另一方面,从长远来看,市场上的盐业产品价格将会逐步回落,市场也会回归公平竞争,稳定在一个合理阶段中。虽然短期内放开盐业专营,可能会导致一定的市场和产品价格的波动,但市场的力量自然会对行业优胜劣汰,盐业产品的价格将逐步回落。
[最新盐业体制改革]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搜索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