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木工吊顶合同范文(15篇)
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应该明确合同的内容,确保各方的理解和同意。如何使合同的表述简明扼要、明确无误?尽管合同范文可以提供一定的参考,但在实际写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木工吊顶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的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能确保工程安全,文明,顺利施工,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在平等,团结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认可下,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小纪汗煤矿建筑室内装修工程。
二、工程地点:小纪汗煤矿。
三、承包轻工:硅酸钙板吊顶,铝单板吊顶等。
四、承包价格:
1、更衣间、洗浴室吊顶:
硅酸钙板吊顶和铝单板吊顶(其中有平板和异形及铝格栅方管吊顶),工费:25元/m2,按占地面积计算。
3、每间房有窗口的:木工板底加硅酸钙板,工费:25元/m2,按展开面积计算。
五、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材料,电源到位,其它以外,其它一切机械与工具等均由乙方自理负责配备。
六、工期要求:
1、工期:xx年4月10日-xx年5月25日。
2、乙方根据甲方的总、月、日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员下达的施工任务,单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如乙方逾期完成,甲方有权对乙方以相应的处罚,按延误一天罚500-1000元。
七、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1、本工程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标准与所在地区有关本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乙方在完成每项施工部位或工序后,应认真自检互检后报甲方复检验收,并按国家标准(gb50300-2001)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实测。
2、按照《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乙方对承包的工程向甲方承担质量责任,乙方必须遵照设计院、甲方、监理及有关技术、质量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出现问题必须服从甲方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如逾期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照章罚款,因乙方施工质量低劣,且屡催无法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本次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工程,对成品有保护的义务,如有损坏,乙方须自费修复至原状。
4、对自承包分项工程中,对成品有保护的义务,凡在保修期内出现吊顶不平、脱落等现象,均由乙方无偿修复。
5、施工整体质量必须达到样板间的质量要求。
6、乙方施工的工程未能达到上述质量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进度严重滞后等,甲方将对乙方采取罚款处理。
八、付款方式:
乙方在施工中途支付生活费,施工完后支付55%,竣工验收后支付100%。
九、卫生:
1、每天做好施工现场的工后落手清,打扫宿舍内外环境,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和生活区干净卫生。
2、施工后要清理垃圾。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保修期满后,保修条款亦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木工吊顶合同篇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国家及地方有关施工管理及规章。
第二条、装饰标准及要求:
1、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验收;
2、按合格工程标准验收;
3、按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材料及施工。
第四条、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第五条、工期11月1日进场施工,120天完工,根据甲方实际进度需要进行施工。
第六条、付款方式:全部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全部工程款的95%,剩余5%工程款留做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第七条、质保期为自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支付剩余5%。
第八条、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1、变更施工项目内容、规模(数量)、条件时,须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需重新明确项目内容和数量,进行协商并及时办理签订补充协议。
2、在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如乙方的施工人员出现打架、斗殴事件,无论何种原因对乙方处以.00元处罚,同时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不及时清理卫生对乙方处以300-500元处罚;相应处罚款项自工程款中扣除。
3、如甲方资金不到位,施工方案不确定,造成延误工期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乙方责任:
2、服从甲方的领导指挥,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确认的设计要求施工,并按第二条的装饰标准及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乙方负责交工前成品保护、现场卫生。
3、总进场施工人数按施工劳动力计划。如由于施工技术力量不足,不按甲方要求施工,不能按规定工期完成任务,不按国家质量标准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更换队伍,乙方应无条件退场。
4、做好文明安全施工,并坚持工完场清,施工垃圾每天清除到指定位置,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6、乙方及所有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不能向甲方提出任何无理要求和无理取闹、衅事、罢工等,如出现上述现象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一切法律责任,导致工程延期,每逾期一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总工程款5%的逾期违约金。
7、乙方现场施工期间水、电管理、卫生管理、住宿管理、治安管理必须按甲方的制度规范要求执行,如造成浪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安全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施工及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原因空鼓、脱落等引起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负责修复完毕并验收合格。
2、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协商原则,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除了本合同已经约定的处罚及违约金之外,守约方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2万元的惩罚性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对违约方享有继续追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二条、其它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共三页,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工吊顶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1、挡土墙施工处为于山体滑坡段,土质较为松软,应注意雨水及
山沟流水,挡土墙采取浆砌片石(含沟缝灌浆及抹面),预埋排水管,以及伸缩缝施工。(甲方只提供生产产品的材料,其余材料均包含在单价内,由乙方负责)。
2、挡墙具体方量以实际方量为准。
合同内容
二、甲方以清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工程承包价以挡土墙砌筑,
勾缝及抹面,预埋排水管,伸缩缝施工直至交工验收等一切人工费,每立方米元/m3大写:计算,总方量以实际丈量为准。
三、付款方式
挡墙砌筑完工后,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给乙方(指完成的合格工程),其余工程款作为保证金待整个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方指派工程施工监督人员对乙方进行质量监督及相关指导。
2、当施工时遇到地界纠纷不清时由甲方负责协商。
3、监督人员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有权责令施工停止或返工。
五、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因工程为清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有关施工中所需要的小型机具,工具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要保证挡土墙的砌筑牢固性、安全性,若在一年之内有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一切损失。
3、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乙方负责看管,如有丢失,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六、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如有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工吊顶合同篇四
甲方:浙江凌普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签约地点:浙江嘉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双赢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双方关系原则:
1.甲方确定乙方作为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在省地区的战略合作商,乙方直接面向被授权地区的形象店加盟经销商及广大终端消费者,本协议并未在双方之间建立合资或合作经营等关系。
2.乙方将单方面承担其对被授权地区的加盟经销商及广大终端消费者做出的任何超出甲方有关规定的与价格、数量、保修或实用性等有关方面的承诺,甲方不承担因乙方做出上述承诺而引起的责任。
第二条.市场保证金:
乙方成为甲方战略合作商,须交纳元作为市场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本协议签订后当日内一次支付到甲方账户,以甲方收到保证金后的开据的盖公章的收据为准(保证金不计利息),乙方发展的加盟商保证金由甲方收取并出具收据原件。
1.乙方保证金最高额度为50000元人民币。
2.如乙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违约行为,则对其违约行为的处罚款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从保证金扣除。
3.双方终止合作时,保证金将在相关手续和本协议规定的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两个月内凭甲方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返还。
第三条.供货价格:
供货价格按甲方提供的《奥普厨卫吊顶产品价格表》执行,全国统一供货价,该价格均为离岸价,即乙方支付运费。本价格未含税费。
第四条.甲方提供的政策支持
1,年度销售目标及销售返利
1-1,甲方根据乙方合同期内实际销售情况进行返利(返利只针对电器部件的实际货款额计算),全年签约目标低于40万的客户不享受年度返利政策。
1-2,返利计算方式:为了提高乙方经营产品的积极性和可操作性,甲方对全年销售目标分解为季度返利政策,季度核算,在销售考核季度的次月给予货物形式兑现。全年追加部分在2012年1月统一以货物的形式兑现。:
附注:
季度目标达成100%-120%(含120%),该季度目标的电器部分返利3%季度总目标完成150(含)%以上,该季度目标全部电器部分返利5%全年总目标完成,且每季度目标完成,直接全年电器部分追加1%的返利,未完成一季度扣除总额的25%,并以此类推。
备注:单品特价促销可计入提货额,但不同时重复享受月度其他奖励、返利等。成后经过专卖店审核,合格后,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按照乙方月度进货额的8%在次月公司统一时间段冲抵货款。乙方享受补贴的专卖店至少保证两年的形象展示,否则,甲方有权提出同等装修补贴的索赔。经协商,乙方发展或自营奥普厨卫吊顶专卖店的全年建设目标为个。
注:对于随意修改公司装修方案,采用低劣的替代装饰材料装修者,公司不再予以任何形式的补贴,直至整改合格!首批进货不享受装修补贴。对于运营代理商下属加盟门店的补贴,按照该补贴方案标准执行!下属门店的装修补贴采取公司承担70%,运营商承担30%的分摊方式执行。下属加盟门店补贴时,必须提供下属门店的实际销售进货数据!
第五条.结算方式:
甲方一律现款现货,款到帐发货。甲方收款开单发货,开单即扣款。
第六条.订货、运输及验收
1.乙方要货时向甲方提出要货计划,由甲方确认货源及型号数量无误后通知乙方付款。
2.对于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甲方将按全国统一代理价格向乙方供货。
3.甲方实行款到发货,货款到位之日算起,甲方承诺在款到后3个工作日内发货(遇法定休息日顺延),否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特殊订单另外协商)
的损失责任以承运单位到乙方当地后乙方检验签收为准,签收后甲方不再承担损失责任。
5.货物由甲方至乙方所在地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向承运方验收货物时,以包装完好无损为准,乙方在验收货物时,如有破损,必须要求承运方赔偿并作好证明以备追溯,并24小时内传真通知甲方,甲方可协助处理。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限制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以外的区域进行甲方产品的经营活动。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未完成本合同月度、季度销售任务进行警示,且有权要求乙方追补未完成任务。
(三)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品牌形象支持,提供宣传用品,协助或指导乙方店面装修、培训等工作。
(四)甲方有义务根据公司促销政策及乙方的经营情况,给予促销支持。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负责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在当地的网络拓展、促销、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其授权地区对奥普厨卫吊顶分销网络的拓展和管理,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对其被授权区域内的加盟经销商实行销售激励。擅自加价供货。乙方零售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区域统一标价,以维持甲方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不能低于区域指定的.最低限价。乙方有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的义务。
3.乙方必须有足够的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的库存,以保障其被授权区域内的消费者、分销经销商的货源供应。
4.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甲方搞好市场规范和清理工作。在市场区域管理中,严禁出现跨区域销售行为(即窜货)。乙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将产品销售到授权以外地区时必须接受甲方相应处罚。
5.“”、“”字样的专利及注册商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生产相关商标及图案的产品或其他广告品投向市场,倘若违反,乙方负责一切后果。
6.乙方成为区域战略合作商,不得经销同质化的竞争性品牌,否则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配置仓储、展示、运输、作业人员(业务拓展、售后等)等运营平台,以保证甲方品牌、产品发展的正常需要及提升。
8.乙方保证甲方新产品及时上样,对甲方新品推出后30天内不上样的,甲方视同乙方自动放弃代理权,甲方有权考虑发展新发展客户进行新产品上样,以保持甲方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甲方规划每年不低于两个系列的行业领先产品研发上市)。
第九条.售后服务:
1.奥普厨卫吊顶吊顶产品如有批量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退换货,退换货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负责当地客户的售后管理和服务工作,售后服务所需零配件按照公司要求以旧换新
3.乙方退换货的数量,以甲方的仓库验收为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连续3个月销售达不到签订月度分解的60%以上,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2.经过商议,乙方保证金办理结束后日内未办理首批货款的,则该合同自动取消,保证金不予退还。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未继续签约则本合同自然终止。
4.双方由于特殊原因及不可抗拒因素需解除协议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5.协议期满结束或因其他原因解除协议,不再经营奥普厨卫吊顶产品时,乙方必须归还在协议期间甲方放置有奥普字样和logo的展牌、展柜、广告牌等广告及相关的一切标识、资料,不得继续陈列、销售奥普厨卫吊顶产品(包括装修、门招等),如乙方拒不执行,其行为视为假冒侵权,甲方将依法起诉乙方,追究法律责任且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专卖店补贴完成但是该专卖店未保持两年时间的,公司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交返利核销的部分专卖店补贴费用。乙方在甲方账户的余留货款,在甲乙双方交接完毕无异议后给予退还。
6.乙方出售的产品,自解除协议之日起半年内,售后服务照常。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一)甲方业务人员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许可,私下与乙方发生的借贷行为,均属个人行为,与甲方无关。
(二)除甲乙双方确认或甲方对外公布的文件外,甲方其他内部文件或非书面的承诺对外均无效。
(三)双方如另有约定,则在第十三条中填写规范,双方签约人签字,并经甲方确认盖章后生效。
(四)双方无特殊说明或约定而发生争议时,则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条款:
(一)本合同及其附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基于本合同的签定,乙方应明确:任何以甲方名义出具的承诺书、确认函、对账函等设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之外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视为法律效力待定行为,须经甲方书面追认后方产生法律效力,否则视为个人行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
第十四条.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解释权归甲方,如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未果,向甲方所属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予以裁决。
(三)本合同不跨年签定,截止为2011年12月31日。
木工吊顶合同篇五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建的xxxxxx挡土墙浇筑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双方利益,按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内部管理制度和工程管理特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约束、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实施中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xxxxxxx
第二条工程地址:xxxxxxxx
第三条开工时间:20xx年04月0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四条工程内容:挡土墙人工浇筑(按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结算劳务费),支模板、制模、外架搭设拆除人工承包劳务单价按每平方米元计价(按模板接触面积计算)。乙方签订合同支付甲方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质量保证金,一个月后无息退还。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自行退场等情况,甲方按乙方完成合格工程量的50%支付工程款,保证金不退还。如因甲方原因,无法正常进场施工,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主体施工:支模板、制模、外架搭设拆除等施工任务。
第五条承包方式:劳务人工费。
1、劳务人工费内容:凡乙方工程内容所需技工、小工、乙方管理人员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放线、控制+0、层高、细分轴线,但乙方必须派人协助,甲方细分轴线后由乙方施工管理人员负责按图纸施工。
2、周转材料:施工过程中所需模板、架管、扣件、木方、内撑等所有周围材料均由甲方负责。用电所需电线配电箱均由甲方负责购买安装维护。施工用水、木方、层板、铲车等均由甲方负责。劳务人工费由乙方负责。
3、在承包范围之内,甲方所需人工乙方应积极配合。超出承包范围内,乙方凭甲方签发的派工单劳动,听从甲方安排指挥,技工和小工的劳务费按当地的市场价予以计酬。
4、机械设备: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所需的一切机械设备均由甲方负责安装。
5、施工场地:施工所需的工程材料和周转材料的堆码场地平整、临时办公房场地平整等均由甲方负责。
6、生活设施:甲方提供住宿,生活费用乙方作业人员自行解决。
7、毛石、混凝土由甲方运送到施工现场,其余材料运送至不超过施工范围50米。
第六条职责
1、工期:乙方应按甲方施工进度计划,在规定时间段内组织施工力量按时、优质、高效完成承担的施工任务,确保甲方施工工期。
2、若系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待料,月累计3个工作日内,乙方不要求甲方承担责任,超过以上时间,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实际产生的经济责任和工期责任。因不可抗拒原因影响工期,甲方尽量安排乙方人员做其他工作来进行调剂,工期顺延。
3、材料管理:施工现场所需材料由甲方提供。工程主体施工用架管、蝴蝶卡、扣件、木模板、木方等施工材料由甲方租赁或购买。乙方负责保管维护,如有遗失、损坏,从乙方人工费中扣除。
4、如出现爆板、表面不平整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进行整改,甲方不支付整改造成的劳务费,如超过两天以上未进行整改,甲方有权安排人员整改,费用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并处每次500元罚款。
第七条工程劳务费支付方式
按每月进度支付完成工程量的70%,完工后支付到完成工程量的85%,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完成工程量的95%,剩余部分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扣10000.0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甲方无息退还。
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均应信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本合同各项条款。
2、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若经协商不成,向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八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补充事项
本工程不含量税和劳务管理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工吊顶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一、 承包内容:
二、 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
1.乙方在甲方验收合格以前进行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负责更换。
2.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批评,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进行不定期的质量检查验收。
3.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和调派。如乙方不服从管理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更换施工队,费用由乙方工程款扣除。
4.乙方的所有机具及一切财产自行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因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施工任务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进入施工场地以后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工人购买劳动保险 并签订劳动合同,如不按甲方要求办理后果自负。
四、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 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均由乙 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以上各条由甲乙双方共同信守,若任意一方违约,守约方可 向违约方索赔,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木工吊顶合同篇七
甲方:浙江凌普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签约地点:浙江嘉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双赢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双方关系原则:
1.甲方确定乙方作为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在省地区的战略合作商,乙方直接面向被授权地区的形象店加盟经销商及广大终端消费者,本协议并未在双方之间建立合资或合作经营等关系。
2.乙方将单方面承担其对被授权地区的加盟经销商及广大终端消费者做出的任何超出甲方有关规定的与价格、数量、保修或实用性等有关方面的承诺,甲方不承担因乙方做出上述承诺而引起的责任。
第二条.市场保证金:
乙方成为甲方战略合作商,须交纳元作为市场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本协议签订后当日内一次支付到甲方账户,以甲方收到保证金后的开据的盖公章的收据为准(保证金不计利息),乙方发展的加盟商保证金由甲方收取并出具收据原件。
1.乙方保证金最高额度为50000元人民币。
2.如乙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违约行为,则对其违约行为的处罚款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从保证金扣除。
3.双方终止合作时,保证金将在相关手续和本协议规定的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两个月内凭甲方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返还。
第三条.供货价格:
供货价格按甲方提供的《奥普厨卫吊顶产品价格表》执行,全国统一供货价,该价格均为离岸价,即乙方支付运费。本价格未含税费。
第四条.甲方提供的政策支持
1,年度销售目标及销售返利
1-1,甲方根据乙方合同期内实际销售情况进行返利(返利只针对电器部件的实际货款额计算),全年签约目标低于40万的客户不享受年度返利政策。
1-2,返利计算方式:为了提高乙方经营产品的积极性和可操作性,甲方对全年销售目标分解为季度返利政策,季度核算,在销售考核季度的次月给予货物形式兑现。全年追加部分在年1月统一以货物的形式兑现。:
附注:
季度目标达成100%-120%(含120%),该季度目标的电器部分返利3%季度总目标完成150(含)%以上,该季度目标全部电器部分返利5%全年总目标完成,且每季度目标完成,直接全年电器部分追加1%的返利,未完成一季度扣除总额的25%,并以此类推。
备注:单品特价促销可计入提货额,但不同时重复享受月度其他奖励、返利等。成后经过专卖店审核,合格后,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按照乙方月度进货额的8%在次月公司统一时间段冲抵货款。乙方享受补贴的专卖店至少保证两年的形象展示,否则,甲方有权提出同等装修补贴的索赔。经协商,乙方发展或自营奥普厨卫吊顶专卖店的全年建设目标为个。
注:对于随意修改公司装修方案,采用低劣的替代装饰材料装修者,公司不再予以任何形式的补贴,直至整改合格!首批进货不享受装修补贴。对于运营代理商下属加盟门店的补贴,按照该补贴方案标准执行!下属门店的装修补贴采取公司承担70%,运营商承担30%的分摊方式执行。下属加盟门店补贴时,必须提供下属门店的实际销售进货数据!
第五条.结算方式:
甲方一律现款现货,款到帐发货。甲方收款开单发货,开单即扣款。
第六条.订货、运输及验收
1.乙方要货时向甲方提出要货计划,由甲方确认货源及型号数量无误后通知乙方付款。
2.对于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甲方将按全国统一代理价格向乙方供货。
3.甲方实行款到发货,货款到位之日算起,甲方承诺在款到后3个工作日内发货(遇法定休息日顺延),否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特殊订单另外协商)
的损失责任以承运单位到乙方当地后乙方检验签收为准,签收后甲方不再承担损失责任。
5.货物由甲方至乙方所在地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向承运方验收货物时,以包装完好无损为准,乙方在验收货物时,如有破损,必须要求承运方赔偿并作好证明以备追溯,并24小时内传真通知甲方,甲方可协助处理。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限制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以外的区域进行甲方产品的经营活动。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未完成本合同月度、季度销售任务进行警示,且有权要求乙方追补未完成任务。
(三)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品牌形象支持,提供宣传用品,协助或指导乙方店面装修、培训等工作。
(四)甲方有义务根据公司促销政策及乙方的经营情况,给予促销支持。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负责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在当地的网络拓展、促销、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其授权地区对奥普厨卫吊顶分销网络的拓展和管理,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对其被授权区域内的加盟经销商实行销售激励。擅自加价供货。乙方零售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区域统一标价,以维持甲方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不能低于区域指定的.最低限价。乙方有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的义务。
3.乙方必须有足够的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的库存,以保障其被授权区域内的消费者、分销经销商的货源供应。
4.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甲方搞好市场规范和清理工作。在市场区域管理中,严禁出现跨区域销售行为(即窜货)。乙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将产品销售到授权以外地区时必须接受甲方相应处罚。
5.“”、“”字样的专利及注册商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生产相关商标及图案的产品或其他广告品投向市场,倘若违反,乙方负责一切后果。
6.乙方成为区域战略合作商,不得经销同质化的竞争性品牌,否则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配置仓储、展示、运输、作业人员(业务拓展、售后等)等运营平台,以保证甲方品牌、产品发展的正常需要及提升。
8.乙方保证甲方新产品及时上样,对甲方新品推出后30天内不上样的,甲方视同乙方自动放弃代理权,甲方有权考虑发展新发展客户进行新产品上样,以保持甲方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甲方规划每年不低于两个系列的行业领先产品研发上市)。
第九条.售后服务:
1.奥普厨卫吊顶吊顶产品如有批量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退换货,退换货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负责当地客户的售后管理和服务工作,售后服务所需零配件按照公司要求以旧换新
3.乙方退换货的数量,以甲方的仓库验收为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连续3个月销售达不到签订月度分解的60%以上,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2.经过商议,乙方保证金办理结束后日内未办理首批货款的,则该合同自动取消,保证金不予退还。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未继续签约则本合同自然终止。
4.双方由于特殊原因及不可抗拒因素需解除协议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5.协议期满结束或因其他原因解除协议,不再经营奥普厨卫吊顶产品时,乙方必须归还在协议期间甲方放置有奥普字样和logo的展牌、展柜、广告牌等广告及相关的一切标识、资料,不得继续陈列、销售奥普厨卫吊顶产品(包括装修、门招等),如乙方拒不执行,其行为视为假冒侵权,甲方将依法起诉乙方,追究法律责任且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专卖店补贴完成但是该专卖店未保持两年时间的,公司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交返利核销的部分专卖店补贴费用。乙方在甲方账户的余留货款,在甲乙双方交接完毕无异议后给予退还。
6.乙方出售的产品,自解除协议之日起半年内,售后服务照常。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一)甲方业务人员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许可,私下与乙方发生的借贷行为,均属个人行为,与甲方无关。
(二)除甲乙双方确认或甲方对外公布的文件外,甲方其他内部文件或非书面的承诺对外均无效。
(三)双方如另有约定,则在第十三条中填写规范,双方签约人签字,并经甲方确认盖章后生效。
(四)双方无特殊说明或约定而发生争议时,则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条款:
(一)本合同及其附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基于本合同的签定,乙方应明确:任何以甲方名义出具的承诺书、确认函、对账函等设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之外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视为法律效力待定行为,须经甲方书面追认后方产生法律效力,否则视为个人行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
第十四条.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解释权归甲方,如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未果,向甲方所属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予以裁决。
(三)本合同不跨年签定,截止为12月31日。
木工吊顶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项目地址: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工期要求: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每层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任务,工期要求:___天(___年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至如因甲方原因,可相应延误工期。
a.______
b.
1.乙方在甲方验收合格以前进行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负责更换。
2.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批评,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进行不定期的质量检查验收。
3.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和调派。如乙方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更换施工队,费用由乙方工程款扣除。
4.乙方的所有机具及一切财产自行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因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施工任务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进入施工场地以后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工人购买劳动保险并签订劳动合同,如不按甲方要求办理后果自负。
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以上各条由甲乙双方共同信守,若任意一方违约,守约方可向违约方索赔,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条款。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木工吊顶合同篇九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____市____区建北街19号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交售时间
二、产品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三、供方交货产品的型号、规格、外观颜色、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要求。
四、验收方式及时间、地点:产品到达供方指定仓库后,供方及时通知需方(不迟于48小时),需方指派人员到供方仓库现场验货。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需方自行到供方指定(________区内)仓库提货,该运费及装车费用由需方负责(供方哈尔滨指定仓库至需方施工现场)。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设备包装执行相关国家及行业包装标准,满足设备包装及储物的规定。供方不回收包装物,设备出厂的包装费用全部含在设备单价内,需方不在支付任何包装费。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自合同签订____日起,全额付款。
八、违约责任:供方如不按期交货时,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30%的违约金;供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使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及延误工期而支付的实际全部费用。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九、其他约定事项:设备保质期为________年,合同签订同时,供方需附产品质量保修书。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工吊顶合同篇十
二、以上单价为含税价,开具_____________%的增值税发票,并且含运费。
三、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煤矿
四、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验收时以清单或发票为准,质量以国标为准,如存在质量问题,拒绝验收,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或其他问题,买受人有权提出更换或退货。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货到验收合格,并且开具_____________%的增值税发票后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木工吊顶合同篇十一
甲方:浙江凌普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签约地点:浙江嘉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双赢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甲方确定乙方作为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在省地区的战略合作商,乙方直接面向被授权地区的形象店加盟经销商及广大终端消费者,本协议并未在双方之间建立合资或合作经营等关系。
2.乙方将单方面承担其对被授权地区的加盟经销商及广大终端消费者做出的任何超出甲方有关规定的与价格、数量、保修或实用性等有关方面的承诺,甲方不承担因乙方做出上述承诺而引起的责任。
乙方成为甲方战略合作商,须交纳元作为市场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本协议签订后当日内一次支付到甲方账户,以甲方收到保证金后的开据的盖公章的收据为准(保证金不计利息),乙方发展的加盟商保证金由甲方收取并出具收据原件。
1.乙方保证金最高额度为50000元人民币。
2.如乙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违约行为,则对其违约行为的处罚款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从保证金扣除。
3.双方终止合作时,保证金将在相关手续和本协议规定的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两个月内凭甲方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返还。
供货价格按甲方提供的《奥普厨卫吊顶产品价格表》执行,全国统一供货价,该价格均为离岸价,即乙方支付运费。本价格未含税费。
1,年度销售目标及销售返利。
1-1,甲方根据乙方合同期内实际销售情况进行返利(返利只针对电器部件的实际货款额计算),全年签约目标低于40万的客户不享受年度返利政策。
1-2,返利计算方式:为了提高乙方经营产品的积极性和可操作性,甲方对全年销售目标分解为季度返利政策,季度核算,在销售考核季度的次月给予货物形式兑现。全年追加部分在20xx年1月统一以货物的形式兑现。:
附注:
季度目标达成100%-120%(含120%),该季度目标的电器部分返利3%季度总目标完成150(含)%以上,该季度目标全部电器部分返利5%全年总目标完成,且每季度目标完成,直接全年电器部分追加1%的返利,未完成一季度扣除总额的25%,并以此类推。
备注:单品特价促销可计入提货额,但不同时重复享受月度其他奖励、返利等。成后经过专卖店审核,合格后,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按照乙方月度进货额的8%在次月公司统一时间段冲抵货款。乙方享受补贴的专卖店至少保证两年的形象展示,否则,甲方有权提出同等装修补贴的索赔。经协商,乙方发展或自营奥普厨卫吊顶专卖店的全年建设目标为个。
注:对于随意修改公司装修方案,采用低劣的替代装饰材料装修者,公司不再予以任何形式的补贴,直至整改合格!首批进货不享受装修补贴。对于运营代理商下属加盟门店的补贴,按照该补贴方案标准执行!下属门店的装修补贴采取公司承担70%,运营商承担30%的分摊方式执行。下属加盟门店补贴时,必须提供下属门店的实际销售进货数据!
甲方一律现款现货,款到帐发货。甲方收款开单发货,开单即扣款。
1.乙方要货时向甲方提出要货计划,由甲方确认货源及型号数量无误后通知乙方付款。
2.对于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甲方将按全国统一代理价格向乙方供货。
3.甲方实行款到发货,货款到位之日算起,甲方承诺在款到后3个工作日内发货(遇法定休息日顺延),否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特殊订单另外协商)。
的损失责任以承运单位到乙方当地后乙方检验签收为准,签收后甲方不再承担损失责任。
5.货物由甲方至乙方所在地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向承运方验收货物时,以包装完好无损为准,乙方在验收货物时,如有破损,必须要求承运方赔偿并作好证明以备追溯,并24小时内传真通知甲方,甲方可协助处理。
(一)甲方有权限制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以外的区域进行甲方产品的经营活动。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未完成本合同月度、季度销售任务进行警示,且有权要求乙方追补未完成任务。
(三)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品牌形象支持,提供宣传用品,协助或指导乙方店面装修、培训等工作。
(四)甲方有义务根据公司促销政策及乙方的经营情况,给予促销支持。
1.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负责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在当地的网络拓展、促销、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其授权地区对奥普厨卫吊顶分销网络的拓展和管理,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对其被授权区域内的加盟经销商实行销售激励。擅自加价供货。乙方零售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区域统一标价,以维持甲方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不能低于区域指定的最低限价。乙方有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的义务。
3.乙方必须有足够的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的库存,以保障其被授权区域内的消费者、分销经销商的货源供应。
4.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甲方搞好市场规范和清理工作。在市场区域管理中,严禁出现跨区域销售行为(即窜货)。乙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将产品销售到授权以外地区时必须接受甲方相应处罚。
5.“”、“”字样的专利及注册商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生产相关商标及图案的产品或其他广告品投向市场,倘若违反,乙方负责一切后果。
6.乙方成为区域战略合作商,不得经销同质化的竞争性品牌,否则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配置仓储、展示、运输、作业人员(业务拓展、售后等)等运营平台,以保证甲方品牌、产品发展的正常需要及提升。
8.乙方保证甲方新产品及时上样,对甲方新品推出后30天内不上样的,甲方视同乙方自动放弃代理权,甲方有权考虑发展新发展客户进行新产品上样,以保持甲方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甲方规划每年不低于两个系列的行业领先产品研发上市)。
1.奥普厨卫吊顶吊顶产品如有批量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退换货,退换货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3.乙方退换货的数量,以甲方的仓库验收为准。
1.乙方连续3个月销售达不到签订月度分解的60%以上,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2.经过商议,乙方保证金办理结束后日内未办理首批货款的,则该合同自动取消,保证金不予退还。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未继续签约则本合同自然终止。
4.双方由于特殊原因及不可抗拒因素需解除协议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5.协议期满结束或因其他原因解除协议,不再经营奥普厨卫吊顶产品时,乙方必须归还在协议期间甲方放置有奥普字样和logo的展牌、展柜、广告牌等广告及相关的一切标识、资料,不得继续陈列、销售奥普厨卫吊顶产品(包括装修、门招等),如乙方拒不执行,其行为视为假冒侵权,甲方将依法起诉乙方,追究法律责任且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专卖店补贴完成但是该专卖店未保持两年时间的,公司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交返利核销的部分专卖店补贴费用。乙方在甲方账户的余留货款,在甲乙双方交接完毕无异议后给予退还。
6.乙方出售的产品,自解除协议之日起半年内,售后服务照常。
(一)甲方业务人员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许可,私下与乙方发生的借贷行为,均属个人行为,与甲方无关。
(二)除甲乙双方确认或甲方对外公布的文件外,甲方其他内部文件或非书面的承诺对外均无效。
(三)双方如另有约定,则在第十三条中填写规范,双方签约人签字,并经甲方确认盖章后生效。
(四)双方无特殊说明或约定而发生争议时,则以本合同为准。
(一)本合同及其附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基于本合同的签定,乙方应明确:任何以甲方名义出具的承诺书、确认函、对账函等设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之外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视为法律效力待定行为,须经甲方书面追认后方产生法律效力,否则视为个人行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补充条款: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解释权归甲方,如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未果,向甲方所属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予以裁决。
(三)本合同不跨年签定,截止为20xx年12月31日。
木工吊顶合同篇十二
买方:地址:电话:
卖方: 地址: 传真: 电话: 传真:
买卖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下列事项签订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作为对买卖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合同编号为:【 】,以下简称“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一、对合同第【 】条的修改如下:
二、对合同第【 】条的补充如下:
三、本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之间的一切权利义务以合同及协议中约定的为准。协议内容如与合同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情形,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四、本协议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一份。
买方:
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卖方: 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木工吊顶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及国家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集成吊顶安装承包事项协商一致,为保证质量和工期,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保工期。
1、安装完成时间:乙方按甲方工程部规定时间于前完成集成吊顶安装工程,保证工程质量及工期(具体进场开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部通知为准)。
2、材料质量标准:乙方保证集成吊顶(铝扣板)为正品,吊顶所用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样品施工,铝扣板厚度不小于0.5mm,吊顶颜色及效果由甲方确定。
3、乙方提供集成吊顶相关的材料样品,乙方材料进场必须提供厂家资质、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led灯(随灯配电线):
总价约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注:已上价格包含材料费、运费、安装费、保管、税金等乙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3、最终总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支付10000元(大写:壹万元)工程预付款;乙方全部材料进场,甲方、监理验收后,甲方支付20000(大写:贰万元)元工程款;乙方完成其全部工程,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并结算后5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
甲方:
1、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2、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电源接点。
3、协调处理乙方与各单项工程施工队伍之间关系。
乙方:
1、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完成所有工程量,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2、自行负责材料的运输及保管工作,承担施工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用。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提供材料相应的质保资料,如甲方检查发现乙方材料与样品不符,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5、乙方每个单元赠送安装个铝梁灯。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代理人: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木工吊顶合同篇十四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丽景豪庭样板间的制作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丽景豪庭样板间
2.工程地点:丽景豪庭样板间
3.工程内容:丽景豪庭样板间集成吊顶的制作与安装
1.交货时间:乙方按项目部规定时间内交货并且安装完成,保证甲方工期。
2.材料质量标准: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材料为准(即乙方提供的样板)后方可施工。
安装工程单价,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工程合同综合价为_______(见报价单)
完成其工程量竣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
甲方:
1.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2.及时提供乙方施工所需水、电、住宿、材料堆放等。
3.协商处理各项工程之间的矛盾。
乙方:
1.按项目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工程量。
2.材料的保管。
3.保证集成吊顶的制作与安装达到甲方要求。
4.确保质量、进度及安全。
5.提供材料相应的质保资料。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工吊顶合同篇十五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丽景豪庭样板间的制作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丽景豪庭样板间。
2.工程地点:丽景豪庭样板间。
3.工程内容:丽景豪庭样板间集成吊顶的制作与安装。
第二条材料质量、工期要求。
1.交货时间:乙方按项目部规定时间内交货并且安装完成,保证甲方工期。
2.材料质量标准: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材料为准(即乙方提供的样板)后方可施工。
第三条安装工程单价。
安装工程单价,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工程合同综合价为_______(见报价单)。
第四条付款方式。
完成其工程量竣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双方职责。
甲方:。
1.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2.及时提供乙方施工所需水、电、住宿、材料堆放等。
3.协商处理各项工程之间的矛盾。
乙方:。
1.按项目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工程量。
2.材料的保管。
3.保证集成吊顶的制作与安装达到甲方要求。
4.确保质量、进度及安全。
5.提供材料相应的质保资料。
第六条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