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法律调节协议书(通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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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调节协议书篇一
甲方(聘请方):
乙方(受聘方):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签订日期:xx年月日
甲方(聘请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联系人:
乙方(受聘方):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世贸广场a座20层。
邮政编码:518033。
联系人:
鉴于:
1、甲方拟委托乙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双方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项和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担任的法律顾问。
2、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委托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签顾问合同,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
1、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包括:
a、贵公司有关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
b、贵公司经营管理涉及的法律问题。
2、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件,包括:
a、为贵公司草拟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b、审查、修改贵公司自行起草或由相对方起草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c、草拟、审查、修改贵公司要求或提供的其它法律文件。
3、参与经济项目洽商,包括:
a、为贵公司的投资及合作行为之合法性和可行性提供法律意见;。
b、作为贵公司法律顾问参与项目谈判、洽商活动;。
c、审查相对方的主体资格及合作资格;。
d、草拟、审查、修改项目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4、规范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包括:
a、协助贵公司建立、完善内部规章制度;。
b、审查贵公司自行草拟的内部规章制度;。
c、审查贵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
d、对贵公司员工进行法律教育。
6、跟进各类合同、协议的履行,包括:
b、处理贵公司项目实施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事务。
7、解决经营活动中出现的纠纷,包括:
a、作为贵公司法律代表,为贵公司调解经营活动中出现的纠纷;。
b、作为贵公司委托代理人,参与贵公司涉及案件的诉讼、仲裁(含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复议、听证等活动。
8、应公司的要求,就专项事务进行调研,并向公司或相关部门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10、提供公司认为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委托事项的事务执行。
1、乙方指派律师担任总顾问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总顾问律师,不得另行指派其他律师担任总顾问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总顾问律师在承办委托事项时,有权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指派本所的其他经办律师承办具体委托事项。
3、总顾问律师在承办委托事项时,有权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选聘其他专家或其他所的专业律师承办具体委托事项。
4、总顾问律师在承办涉及香港、澳门、中国台湾或境外的委托事项时,有权选聘香港、澳门、中国台湾或境外的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完成委托事项。
甲方:
代表人:
乙方: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
法律调节协议书篇二
甲方: (县/市/区司法局)
乙方: (社区/村)
丙方: (律师事务所)
为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根据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印发的《关于开展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乙方聘请经甲方遴选、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本社区(村)法律顾问,聘用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社区(村)法律顾问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一)服务范围
社区(村)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如下:
1、制订法律服务预案,包括:
(1)了解乙方的法律需求情况;
(2)制订具体的法律服务方案。
2、协助乙方做好社区(村)自治管理,包括:
(1)帮助乙方起草、审核、修订社区(村)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规章制度;
(2)为乙方或乙方辖区内业委会、居委会等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协助;
(3)为乙方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4)应乙方要求,帮助乙方起草、审查、修改民、商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此项服务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丙方可酌情予以优惠收费)
(5)协助乙方处理涉法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6)协助乙方及时稳妥处理辖区内发生的重大敏感和群体性案件(事件);
3、为乙方辖区内的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包括:
(1)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4)为乙方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4、开展普法宣传,包括:
(3)为乙方辖区内有需要的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服务,促进就业依法经营(此项服务另行依法办理委托代理手续、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丙方可酌情予以优惠收费)。
5、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包括:
(2)协助乙方做好专业性和行业性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率;
(二)服务方式和要求
社区(村)法律顾问按照以下方式和要求提供服务:
1、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电邮、微信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现场为乙方提供热情、文明、规范的法律顾问服务。
2、每个季度到乙方现场提供累计不少于8小时的法律顾问服务,具体的服务方式、服务时间、服务地点由乙、丙双方协商后予以公示。
3、每年至少为乙方提供2次普法培训讲座。讲座要有讲义提纲,并提交给县(市)区司法局备案。讲座时间不计入现场服务的8个小时范畴。
4、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乙方和乙方辖区内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并向县(市)区司法局报告。
5、按照要求填写工作日志和工作台帐。
积极争取落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政策,对社区(村)法律顾问予以工作补贴。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组织和推进本辖区“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
2、对担任备选法律顾问人员进行遴选;
3、组织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检查监督和评估考核。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3、协助做好社区(村)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的信息公示;
4、积极配合和协助社区(村)法律顾问收集群众的法律问题和法律服务需求信息;
5、协助社区(村)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和开展法制宣传;
6、指定固定的人员负责与丙方及社区(村)法律顾问联系。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4、丙方应为本所指派担任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律师提供工作支持和保障;
6、丙方及所指派担任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律师对乙方及群众所提供的资料、文件、情况以及有关图纸、谈话记录、录音等将严格给予保密,非由法律规定或者乙方及群众同意,不得泄露。
为使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能有效地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向丙方或者丙方指派的社区(村)法律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影印件。需要法律顾问参加有关会议、研究合同或参加谈判时,聘请方除提交必要材料外,应提前一周通知法律顾问,以便统筹安排工作和必要的准备时间。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提交县(市)区司法局进行调解解决。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市司法局备案,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订时间: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订时间:
丙方(盖章):
负责人(授权代表人):
签订时间:
法律调节协议书篇三
一、 什么是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就是夫妻之间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所达成的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 有效的离婚协议须具备的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
(3)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三、《婚姻法》解释二关于离婚协议效力的规定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该条款的适用上要求的是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提交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已经确认的离婚协议,而不是未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的离婚协议。
四、 离婚协议的效力分析
1、离婚协议的性质离婚协议的性质具有人身与财产方面的双重性,离婚方面的意思表示和子女抚养权的行使、抚养费的支付等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范畴,而财产分割与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范畴。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离婚协议的效力上应适用的法律因离婚协议兼有人身属性与财产属性,因而在适用法律上,笔者认为应当优先适用《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民法通则》与《合同法》可以补充适用。
3、离婚协议的效力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在司法实践中,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尤其是在签订离婚协议后但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并没有统一的标准,甚至不同的法院就同一问题所出的判决也不尽相同,在律师同行进行的交流活动中也是各抒己见,北京离婚律师网根据自己的办案经验,对离婚协议的效力论述如下:
(1) 离婚协议成立的时间是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签订《离婚协议书》属于夫妻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依法设立、变更、中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因离婚涉及身份与财产双重属性,在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的前提条件下,应当自双方达成明确的离婚意思表示,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达成一致的书面意见时(即签字)成立。
法律调节协议书篇四
协议人(男方):身份证号:
协议人(女方):身份证号:
协议人为明确婚前婚后双方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承担及其他与财产权益相关的法律事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作如下协议:
一、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财产,不论双方在订立本协议后是否结婚,均归各自所有,另一方无论在任何条件下,均无权主张分割。
截止到协议签订时,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一)不动产:
(二)动产:
截止到协议签订时,女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一)不动产:
(二)动产:
二、协议人双方婚后实行财产分别制,即婚后各自的财产收入、所得、购置的动产、不动产归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婚后取得的:
以上一方财产所得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行使完全财产所有权。基于一方名义购得的财产所附权利义务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外一方无关。
如在以一方名义购置不动产时,可由一方以自己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及贷款,该不动产所有权利义务以及产权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一方无关,若有必要,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购买方办理抵押贷款手续。一方婚前婚后的房屋贷款还贷部分,另一方不得再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三、婚前婚后,双方各自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若在婚后借债,任何一方在形成债务时,有向债权人告知“夫妻婚内财产分别制”的义务,即明确告知债权人,所借财物还债责任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担,与配偶无关,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债权人在知悉此事实前提下出借财物,否则,若由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担连带责任时,出借方应按另一方承担和履行连带义务的双倍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
四、为保证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所需经济支持,双方婚后可就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用于存放共同财产的银行账户等事项进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双方所生子女的开支由双方承担,具体承担的数额和比例可由双方在子女出生后另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虽名为“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但不影响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婚后财产处理等本协议约定相关事宜的效力。
七、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协议人(男方):
协议人(女方):
日期:________
法律调节协议书篇五
离婚协议书作为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所签署的关于离婚后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必须为书面形式(很多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要求按照其规定的格式书写),然后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以上是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关于离婚协议的规定,并且以上所指的离婚协议是指经婚姻登记管理部门或法庭认可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定效力。对此部分离婚协议因法律具有明确规定,效力不存异议,故不作讨论。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否适用合同法?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故离婚协议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不适用合同法。
其次,离婚协议书在其成立时是否有效?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或许为急于达到离婚的目的而做出很大的让步,或许因两人间的感情因素一时情绪失控而签订,不能因为是双方当时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认定在其成立时即发生效力。如果认定其有效,一旦一方反悔则可能面临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而离婚协议已经生效的尴尬境地。
再次,离婚协议书实质上是附条件的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为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婚姻关系的解除只能由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进行确认。因而未经确认的离婚协议并不发生法律效力。
最后,未经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确认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时的参考。仅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均有要求平等分割的权利的角度考虑,在实践中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一般会对其中一方更有利。如果在诉讼时该协议已经被履行或部分履行,则法院对此协议一般会予以认可。否则获得支持的可能性极小。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根据此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自由对双方个人婚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约定,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则在双方达成离婚合意时先签订的不是离婚协议书,而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约定,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可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按照该协议处理。即使离婚诉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但是该协议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婚姻关系解除,可申请强制执行该协议中关于财产的部分。
但是关于子女监护与探视等人身属性方面,一方在签订协议之后反悔,只能通过法院进行处理。
总结:婚姻法论文:论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到这里就全部结束了。
法律调节协议书篇六
地址:____
联系电话:____
邮政编码: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一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192号山海大厦北厅四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规定,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相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指派注册律师担任甲方的顾问律师,具体办理本协议项下的法律事务。
律师联系方式:____。乙方可根据需要指派其他律师参与办理上述法律事务,甲方应予配合。
第二条、法律顾问应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通过专业工作积极指导和促进甲方生产经营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甲方法律管理水平,积极防范法律纠纷的发生,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一)解答甲方经营管理业务、劳资关系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二)应甲方要求,审查甲方涉及法律事务方面的各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函件等),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最大限度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有关经营、劳资纠纷的协调解决和诉前谈判工作。
(四)应甲方要求,解答甲方员工的法律事务咨询。
(五)应甲方要求,指派律师赴甲方举办法律知识现场咨询答疑会。
(六)根据甲方需要收集提供有关法律资料。
(七)应甲方要求,为甲方主要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服务。
(八)协助甲方处理其他有关法律事务。
(九)应邀参与甲方投资或经营方面较大项目的谈判、签约工作。
(十)应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参加诉讼活动及非诉讼案件的调解、仲裁、听证等活动。
乙方提供本条第(一)至第(八)项服务,甲方不必另行办理委托手续,除按本协议书第八条支付法律顾问费用外,不再另付费用;第(九)项服务中,双方在标的额的百分之三以下,商定另付重大项目服务费;属本条第(十)项,须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交费,其收费标准不得高于顾问律师正常收费标准的'70%,金额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乙方对因执行顾问工作而获取的甲方相关的经营信息、财务状况、技术资料、商业秘密等负严格保密义务,非经甲方授权或法定事由不得泄露与第三方。
第五条、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向法律顾问真实详细地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影印件,必要时应提前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有关的会议、谈判等。
第六条、经法律顾问参与草拟、谈判或审查、修改的各类文件,甲方应将其(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签署的合同副本或影印件)及时送交法律顾问留存备查。
第七条、甲方应主动、及时向法律顾问通报涉及法律问题业务的有关情况,并可根据需要指定专人负责与法律顾问进行联系协调,协助法律顾问了解甲方有关情况。
第八条、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议,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人民币__元/年,并于本协议订立__日内支付。
第九条、甲方应尽可能为法律顾问提供工作便利;应甲方要求,法律顾问到福州市区以外的地方进行项目谈判、调查、非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相关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合作期限(自_年__月__日起至_年__月__日)暂定为一年。
第十一条、若本合同任何一方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均应提前书面方式告知对方,否则有关通知按照本合同载明联系地址发出,即视为已经完成送达;本合同空格处填写的一致内容系业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真实意思表示,与本合同其他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一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
签订时间:_年__月__日
法律调节协议书篇七
当事人:
当事人:
当事人双方愿意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如下争议:
(争议的'事项)
(1)……
(2)……
(3)……
当事人名称:当事人名称:
地址:地址:
签(盖章):签(盖章):
(注意:仲裁机构的名称一定要准确。)
法律调节协议书篇八
甲方(实际出资人):,身份证号:
住电话:
乙方(实际出资人):身份证号:
住电话:
丙方(实际出资人):身份证号:
住电话:
丁方(名义出资人):,身份证号:
住电话:
xx公司(全名)工商登记股东为丙方和丁方,出资比例为分别为40%和60%,丁方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确认丁方是公司的名义出资人,甲方、乙方、丙方为实际出资人,出资比例分别为40%、33%、27%。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一致,协达成本协议:
1、丁方名义出资壹仟捌佰万元,占公司60%的股权,其中壹仟贰佰万元,占公司40%的股权,实际出资人为甲方;其中陆佰万元,占公司20%的股权,实际出资人为乙方。(济南专业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拟出资协议书)
2、丙方工商登记出资壹仟贰佰万元,占公司40%的股权,其中玖佰玖拾万元,占公司33%的股权,为丙方实际出资;其中贰佰壹拾万元,占公司7%的股权,是名义出资,实际出资人为乙方。
3、甲、乙、丙享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的权利,(济南专业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拟出资协议书)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丁方不享有公司任何股东的权利。
4、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丁方把所持甲方实际出资的公司股权登记变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丁方应无条件配合。
5、乙方有权随时要求丙方、丁方把所持乙方实际出资的公司股权登记变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丙方、丁方应无条件配合。
6、丁方只是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不参与公司的任何事务。甲乙丙三方可以协商确定具体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并有权随时更换法定代表人,丁方应无条件配合。
1、按照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济南专业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拟出资协议书)
2、甲方行使本协议第一条第4项权利、乙方行使本协议第一条第5项权利时,应当提前10天通知对方。
3、甲乙丙方决定更换法定代表人,应当提前10天通知丁方。
1、无需对公司出资,对公司不承担任何股东义务。
2、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承担公司经营的任何责任。
1、有义务按照实际出资人的要求,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2、不随意对外披露公司名义股东、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未经公司授权丁方不得代表公司从事任何事务。
3、由于公司的需要(国家行政管理或者民事事务上),须有法定代表人处理的事务,丁方应当无条件配合,并有权要求公司承担发生的相关费用。---济南专业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拟出资协议书。
4、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不得将所持股权及收益进行转让、质押或其他任何负担行为。
5、由于乙方个人债务,造成所持名义股权被查封、冻结、拍卖、转让的,乙方有义务赔偿实际出资人的损失。
公司章程规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自四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年月日
法律顾问聘书
法律顾问聘书范文
法律顾问聘书范本
法律顾问英文求职简历
法律顾问岗位的聘书
关于法律顾问的聘书
年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法律顾问求职简历模板下载
法律顾问的求职简历表格
法律调节协议书篇九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律师
乙方根据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服务场所
1.乙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为本合同所列之乙方的住所地,即乙方办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
2.甲方在有特殊情况时,可以要求乙方到本合同所列之甲方住所地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但甲方应另行承担本次上门服务的交通费用。
3.当甲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甲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赔偿纠纷已经达成意向,需要当场签署和解协议或者当场履行时,可以要求乙方到该现场为甲方起草/审查和解协议,但乙方不承担陪同谈判的义务,同时甲方应另行承担本次到达服务现场的交通费用。
第三条服务范围与内容
本合同所列甲方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工作、生活、学习及其他个人性质的、非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但甲方成员从事经营性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厂、办店、个人商标、个人专利等)不在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内。有利息的民间借贷、自有房产的租售、个人著作权视为非经营性民事活动。
1.乙方向甲方就上述范围内的法律事务提供口头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
2.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但该书面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限于要点式的和提纲性的,而非为详尽的法律意见书。
3.乙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
4.就个案而言,应甲方之要求,乙方承担甲方所涉个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询、解答、分析评判、提供建议意见、在该法律事务的签约和履行等关键时刻到现场进行法律文书审查的义务,但不承担陪同考查、谈判磋商的义务。
5.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本合同所约定的乙方服务内容不包括乙方为甲方事务向第三方进行考查核实、调查取证之服务事项。
第四条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______天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年的'律师服务费_________(大写______)元人民币。该费用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现金支付或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事项
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仲裁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甲方应与乙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合同,乙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乙方应按______折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乙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按______折优惠。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调节协议书篇十
离婚协议,是指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协议书。所以,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等三项内容,其中关于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因此,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这与离婚诉讼是一种复合之诉的道理是一样的。
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
其次,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随着时间、环境、对方言行、自我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
。除非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
对于要结婚的男女双方来说,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婚前协议书是非常有必要的。男女双方就财产分割、个人财产界定等方面的问题提前作出合理的约定,一旦日后离婚时产生分歧,就按照婚前协议书上所约定的进行处理。但是很多夫妻对于婚前协议书都不怎么了解。究竟什么是婚前协议书,婚前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下面由余婧律师团队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婚前协议书?
在西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婚前签订关于财产、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等问题的婚前协议书是非常普遍的。由于我国的传统观念,签订婚前协议在我国并不流行。很多恋人在结婚前根本不会想到签订结婚协议书,在人们的传统观念里,认为签订婚前协议太伤感情,并不是一件浪漫的事。但是,目前全社会离婚率呈上升态势,夫妻离婚时,产生争议最多的往往就是关于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准夫妻”在向往美好婚姻生活的同时也应该对婚姻危机有一个前瞻性的认识,因为谁也不能确定未来到底如何发展。而一份未雨绸缪的婚前协议,不仅能避免夫妻双方在将来离婚时产生争议,也能在争议发生时公平、合理地处理问题,同时还可以简化离婚程序和节省各方人力、物力和财力。
二、婚前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至于婚前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关键要看婚前协议书是约定什么的。婚前协议书的内容必须在不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男女双方约定的事项必须是合法的,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任何的欺诈或胁迫。
关于财产方面的协议,我国相关法律也有明确规定。比如《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至于婚前协议书是否需要公证,法律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是否公证,应该由你们当事人自己决定。当然,经过公证的婚前协议书法律效力会强些,但也不绝对。通常经过公证的婚前协议书,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推翻,法院是会优先采用的。
以上就是关于婚前协议书的简单介绍。签订婚前协议书不仅要对财产分割、个人财产认定等方面作出一个总体的约定,更要注重相关细节的约定。我们建议您在签订婚前协议书 前最好能够向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进行咨询;或者直接委托律师为您拟定婚前协议书。这样能更加全面地完善婚前协议书的相关问题的约定,避免日后离婚时矛盾的再次发生。 更多法律知识请搜索:
【要点提示】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有效应该区别对待,单纯性的“忠诚协议”的约定或承诺,例如“损失费”、“赔偿款”、“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所有”的约定或承诺属于违约责任,应确认其有效;涉及特定人身关系的约定,如“不得离婚、必须离婚、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等,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典型案例】
关于夫妻忠诚协议,最典型的一个案例是上海市闽行区人民法院的一个判例。 原告曾某(男方)离婚后通过征婚,与也曾离异的贾某(女方)相识。经过短暂的接触,几个月后双方登记结婚。由于两人均系再婚,为慎重起见,20xx年6月,夫妻俩经过“友好协商”,签署了一份“忠诚协议书”。协议约定,夫妻婚后应互敬互爱,对家庭、配偶、子女要有道德观和责任感。协议书中还特别强调了“违约责任”:若一方在婚期内由于道德品质的问题,出现背叛另一方不道德的行为(婚外情),要赔偿对方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失费30万元。协议签订后,在婚姻存续期间,贾某发现曾某与其他异性有不正当关系。20xx年5月,曾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与此同时,贾某以曾某违反“夫妻忠诚协议”为由提起反诉,要求法院判令曾某支付违约金30万元。法院经过审理,依据双方达成的忠诚协议,判决曾某支付对方“违约金”30万元。后曾某不服上诉,二审中经法官调解,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曾某向贾某支付25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此判决一出,实际是认可了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立即引起了法学理论界的轩然大波,由此也引发了夫妻忠诚协议到底是否有效的争论。在此情形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事法律适用问答选登(二)》,就忠诚协议方面问题作出了回答:《婚姻法》第4条所规定的忠诚义务,是一种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夫妻一方以此道德义务作为对价与另一方进行交换而订立的协议,不能理解为确定具体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如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这一解答,实际上又否认了忠诚协议的效力。
【各方观点】
第一种意见认为协议有效。夫妻忠诚协议属于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并不违法,夫妻忠诚本来就是法律规定的内容,属于法律明确的要求,协议双方等于把法定的义务变成了约定的条款,法院应当予以认可;婚姻本身即契约,一方在背叛对方之前,就得考虑违约所要付出的代价。从这个意义上说,忠诚协议对于维系婚姻稳定将起着积极作用。
合同来调整。
【律师观点】
律师查阅了大量法院判例,并与多位法学专家研讨,认为当前法律界对待夫妻忠诚协议效力上,主流观点还是趋向于有效说,但应该注意其约定而区别对待。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有效应该区别对待,单纯性的“忠诚协议”的约定或承诺,例如“损失费”、“赔偿款”、“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所有”的约定或承诺属于违约责任,应确认其有效;涉及特定人身关系的约定,如“不得离婚、必须离婚、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等,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一)、民法理论而言,“忠诚协议”属于私法范畴,奉行意思自治原则。夫妻双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签署了忠诚协议,意在实现关于婚姻的某种意思自治。但这种意思自治不是任意的无边界的自由,要受到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重约束,也即其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如果上述条件全部满足,则该行为应被评价为民事法律行为,并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那么在“忠诚协议”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时,该行为应当是对夫妻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的。
(二)、认定夫妻忠诚协议,合于夫妻忠诚义务之立法本意。我国《婚姻法》第4条
(三)、并不是所有的夫妻忠诚协议都是有效的,实践中需要审慎对待。
1、受胁迫、欺骗情况下签订的夫妻忠诚协议无效。
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当然,这里的胁迫应该是指比较严重的情形。
2、“不得离婚、必须离婚、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等涉及特定人身关系的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主张离婚,只能是单方权利。夫妻之间“不得离婚”、“必须离婚”等约定,因违反婚姻自由的法律原则是无效的。同时,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夫妻双方事先通过忠诚协议约定或承诺“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可能损害到子女的合法权益,并以此排除或者否定了司法监督权和裁判权,该约定显然无效。
综上所述,就具体个案来说,笔者倾向于应当认定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这是因为,认定利大于弊,且具明显的意义优势。同时,律师忠告那些准备付诸协议的夫妻,一定要慎重对待,不仅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同时也不能不切实际约定过高的数额,如果显失公正,法官也不会支持。
法律调节协议书篇十一
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内部设置的法律事务机构中的人员,均为法律顾问。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法律顾问协议书,供大家参考!
甲方: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乙方的义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四、法律顾问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年 元(大写) 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甲方就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以外的诉讼案件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专项委托合同,按规定另行支付代理费,乙方可在标准收费基础上优惠15%.
五、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签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兰州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遇、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六、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七、违约责任
乙方未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
合同期满前30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甲方为适应业务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法律工作者担任其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经协商,由乙方指派法律工作者担任甲方法律顾问。如指定人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乙方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并另行指派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
二、乙方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标准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主要职责是: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2、就较大重大的行政、经济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3、协助草拟、修改、审查经济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事务文书;4、对甲方工程项目过程中签订的合同予以审查;5、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制度、拟定劳务合同;6、参与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和其他较重大的纠纷;7、代理参加行政、经济案件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8、针对甲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次,每次不少于分钟;9、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资料和信息,对依法行政、建章立制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10、应甲方委托,以甲方法律顾问的名义作授权声明或有关代理行为;11、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有权查阅甲方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列席有关业务会议,进行调查取证,获得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方便,并有权拒绝办理与法律顾问工作无关的其他事务。乙方应当在甲方委托授权的为范围内进行活动,不得参与、干预或执行与职务无关或者未经委托的其他事务。不得泄露甲方要求保密的事项或文件资料。如乙方造成泄露,乙方除需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赔偿,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乙方每月不少于两次到甲方履行职务,甲方如遇紧急法律事务应随时与法律顾问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乙方应在甲方提出法律服务请求后小时予以回复,并帮助顾问单位建立服务档案和上门服务记录簿。
五、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元,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支付。
六、乙方为甲方到外地承办有关法律事务,其交通、住宿、差旅补助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为甲方办理本合同第二条中重大或复杂的法律事务均应按照有关规定,另起委托合同,并按照收费标准给予不少于10%的优惠。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方如需终止协议,应当提前三个月用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届满后一个月,如双方未提出解除协议的表示,应视本协议继续有限,有效期为一年。
九、甲方认为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可向乙方业务主管部门举报。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双方协定其它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聘请方):
乙方(受聘方):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签订日期: xx年 月 日
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聘请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联系人:
乙方(受聘方):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世贸广场a座20层
邮政编码:518033
联系人:
鉴于:
1、甲方拟委托乙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双方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项和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担任 的法律顾问。
2、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委托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签顾问合同,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
二、法律顾问项目的主要事务:
1、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包括:
a、贵公司有关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
b、贵公司经营管理涉及的法律问题。
2、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件,包括:
a、为贵公司草拟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b、审查、修改贵公司自行起草或由相对方起草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c、草拟、审查、修改贵公司要求或提供的其它法律文件。
3、参与经济项目洽商,包括:
a、为贵公司的投资及合作行为之合法性和可行性提供法律意见;
b、作为贵公司法律顾问参与项目谈判、洽商活动;
c、审查相对方的主体资格及合作资格;
d、草拟、审查、修改项目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4、规范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包括:
a、协助贵公司建立、完善内部规章制度
b、审查贵公司自行草拟的内部规章制度;
c、审查贵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
d、对贵公司员工进行法律教育。
6、跟进各类合同、协议的履行,包括:
b、处理贵公司项目实施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事务。
7、解决经营活动中出现的纠纷,包括:
a、作为贵公司法律代表,为贵公司调解经营活动中出现的纠纷;
b、作为贵公司委托代理人,参与贵公司涉及案件的诉讼、仲裁(含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复议、听证等活动。
8、应公司的要求,就专项事务进行调研,并向公司或相关部门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10、提供公司认为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委托事项的事务执行
1、乙方指派 律师担任总顾问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总顾问律师,不得另行指派其他律师担任总顾问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总顾问律师在承办委托事项时,有权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指派本所的其他经办律师承办具体委托事项。
3、总顾问律师在承办委托事项时,有权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选聘其他专家或其他所的专业律师承办具体委托事项。
4、总顾问律师在承办涉及香港、澳门、中国台湾或境外的委托事项时,有权选聘香港、澳门、中国台湾或境外的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完成委托事项。
甲方:
代表人:
乙方: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
法律调节协议书篇十二
女方:_______________
甲(是名字)、乙(是名字)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某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同时享有法律效率,成为合法夫妻。
_________年,由于我们感情破裂(写出理由),深知不能共同在生活下去,经过协商,夫妻双方甲(是名字)、乙(是名字)同意离婚,并以书面形式达成共识,具体内容如下。
1.写出你们的条件和财产分割内容。
具体事宜,如上所述,甲(是名字)、乙(是名字)对此并无异议,此协议,一式两份,甲(是名字)、乙(是名字)各执一份。
特此声明,此协议签字后,立即生效。
女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律调节协议书篇十三
委托人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事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委托受托人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受托人决定接受委托。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二、服务律师:受托人决定指派本所姜晓亮律师及其合伙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没有异议。
三、服务程序:
3.1
3.2
3.3
……
四、相关费用法律服务费:
1按时计算(每小时人民币_____元),或
2按件计算(双方协商)。
其它费用:
签约之日起,承办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费用如交通费、及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全额负担。先由委托人先垫付一定费用,后按实际支出的发票结算。
五、双方义务:委托人不得隐瞒事实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调节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聘请甲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根据乙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为本协议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办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况时,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协议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但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上门服务的交通费用。
3、当乙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赔偿纠纷已经达成意向,需要当场签署和解协议或者当场履行时,可以要求甲方到该现场为乙方起草/审查和解协议,但甲方不承担陪同谈判的义务,同时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到达服务现场的交通费用。
本协议所列乙方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工作、生活、学习及其他个人性质的、非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但乙方成员从事经营性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厂、办店、个人商标、个人专利等)不在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内。有利息的民间借贷、自有房产的租售、个人著作权视为非经营性民事活动。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范围内的法律事务提供口头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书面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但该书面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限于要点式的和提纲性的,而非为详尽的法律意见书。
3、甲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
4、就个案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所涉个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询、解答、分析评判、提供建议意见、在该法律事务的签约和履行等关键时刻到现场进行法律文书审查的义务,但不承担陪同考查、谈判磋商的义务。
5、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本协议所约定的甲方服务内容不包括甲方为乙方事务向第三方进行考查核实、调查取证之服务事项。
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协议到期前_________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甲方提供本协议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年的律师服务费_________元。该费用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现金支付。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仲裁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协议,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可以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优惠。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整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与以前的有关陈述或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3、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调节协议书篇十五
近日,消费者闫女士到方庄工商所投诉,闫女士与某家政公司签定雇用一名保姆协议,公司保姆在消费者家中工作半天后离开再无消息。之后消费者找到签约家政公司要求退还所交服务费600元,公司拒绝退还,不退理由是保姆离开是因为你们不想用她,是你们给气走的。在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消费者申诉到方庄工商所。工作人员分别与家政公司、消费者进行调解,最后经过调解退还消费者信息服务费540元,双方均表示满意。
评析:
近几年,家政服务公司与消费者之间投诉量有上升趋势,主要是部分公司在招聘人员匮乏的情况下,从社会上找来打工人员不经过正规培训直接上岗,家政服务公司不按行业协会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消费者在找寻保姆之前应当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标准,明确与家政公司以及保姆之间的法律关系。如果家政公司以公司名义与雇主签订合同并提供家政服务,两者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如果由于家政服务人员的责任而给雇主带来损失,应由家政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保姆与雇主之间并不直接建立法律关系。本案既是这种情况,家政公司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保姆服务,不能因保姆个人原因而回避自身的责任。最终通过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通过调解的方式达成的方案符合法律规定和现实情况,较好处理了市场交易矛盾。
但是如果消费者是通过中介公司或者熟人介绍聘请的保姆,雇主和保姆之间是雇佣民事关系,保姆提供家政服务的方式受雇主的指挥与分配,在饮食起居等方面也会受到雇主一定程度的管理,双方具有人身依附关系,当出现纠纷时,就只能向保姆个人主张权利解决矛盾。
因此,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找的家政服务,一定要有签合同的.意识,具体的服务主体、服务内容、工资数额、福利待遇、责任承担方式等都要形成文字性的东西。看家政服务公司是否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服务人员是否具备健康证、工作证等,不要选择在小区贴广告或流动的"野家政"。这样在解决纠纷时就能明确责任主体,合法有效地处理矛盾。
法律调节协议书篇十六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法律服务达成本合同。
一、 乙方人员
1、 乙方派出人员 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 若甲方对乙方派出的人员不满意,乙方另行指派人员代替。
二、 乙方的工作原则
1、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 以指导为主,不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甲方。
3、 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4、 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
三、 乙方的服务内容
1、 对甲方生产、经营和管理上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策划和设计及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分析。
2、 参与甲方的商业谈判和其他谈判,提供法律意见。
3、 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4、 协助甲方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甲方的内部组织和管理行为。
5、 协助甲方管理经济合同和其他合同,监督合同的履行。
6、 对甲方的职员进行法律培训,增强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
7、 解答甲方的各种法律咨询。
8、 为甲方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
9、 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向有关单位或个人签发律师函。
10、 为甲方提供资信调查。
11、 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四、乙方代办法律业务
1、 在涉及的刑事案件中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
2、 担任甲方涉及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案的代理人。
五、乙方的服务方式
1、 乙方工作人员组成服务小组,甲方派人组成法律实施小组,双方建立有效的沟通模式,以便乙方提供高效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2、 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3、 与甲方电话联系,了解甲方存在的法律问题并予以解决。
4、 乙方不定期派人到甲方,了解甲方的整体业务发展方向及规划,为甲方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和方案。
5、 若甲方遇到紧急法律问题需要解决,甲方可随时与乙方联系,乙方将及时给予答复或提供解决方案。
6、 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六、费用及支付
1、 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务费 元(大写 人民币 )。
2、 上述费用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
3、 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时,不再另外收取费用。
4、 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时,应按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优惠收费。
七、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 年,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
2、 若甲方愿意在本合同期满后继续由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于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重新签订合同。
八、合同的生效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法律调节协议书篇十七
案例: 张某与李某于20xx年2月28日达成离婚协议:一、双方均同意离婚;二、原、被告共同建造三间砖混结构房屋归张某所有,张某给付李某建房款50000元,其中于协议签订时付20000元,余款30000元 案例:
判决:法院开庭审理后查明,李某不能生育,且未及早如实告知张某,是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故张某要求与李某离婚的主张,应当得到支持。在判决双方离婚的同时,法院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的内容对财产进行了分割。
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根据《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故协议书是无效的,法院不应当按协议书的内容作出判决;另一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但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则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判决离婚的条件下是有效的,应当按照协议书的内容进行财产分割。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分析:离婚协议,是指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协议书。离婚协议涉及的是当事人身份关系的解除及因人身关系解除引发的财产关系的改变。
一、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三项,即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其中关于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这与离婚诉讼是一种复合之诉的道理是一样的。
三、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应在条件成就即离婚时产生法律效力。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附生效条件,因为其成就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决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单方面使财产分割协议不产生约束力且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内容虽然在事实上与当事人双方身份关系的变动有关,但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条款属于“有关财产关系的协议”,应当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的有关合同成立与生效及合同的履行等规定。除非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故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效力。”虽然这里是指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协议”,且离婚的事实已经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才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但我们仍可从中看到最高司法机关对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条款的效力的有条件的确认,即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的条款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质。
从本案来看,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不是因为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而是因为李某不能生育,且未及早如实告知张某,从而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对于原、被告双方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由于与李某向法院提交的答辩状的内容基本相同,两者相互印证,可以认为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故合法有效,法院应当予以确认。李某关于协议无效的主张,因没有向法院提交协议签订时存在胁迫或者欺诈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所以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调节协议书篇十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公证法律服务相关合作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1合作背景
(1)甲方为律师事务所,因工作及业务开展的需要,存在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
(2)乙方为国家专门设立的、法行使国家公证职权、代表国家办理公证事务、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司法证明机构,可以开展公证法律服务。
1.2合作方式
(1)甲方在合作期限内向乙方提供每年至少件(含本数)以上的诉讼业务或非诉讼业务的公证需求。
(2)乙方在合作期限内为甲方提供相关公证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服务的对象为甲方或甲方客户。
1.3公证法律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甲方客户的要求,为其提供以下公证服务:
(1)网页公证:对涉案的相关网页进行公证。
(2)商品线上采购公证:对涉案商品网上采购过程及线下收货过程进行公证。
(3)商品线下采购公证:陪同采购在公证处所在市县范围内采购的涉案产品,并对采购过程进行公证。
(4)合同公证:如对遗嘱、离婚协议、买卖合同等合同进行公证。
(5)证件公证:如对营业执照、护照等证件进行公证。
(6)现场监督及其他证据保全公证:比如保全证人证言、书证、当事人陈述,物证、影像、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行为过程和事实,财产清点、清算、评估等保全证据公证;证明股份公司成立、股东大会、董事会活动;证明股票发行;参与调解或谈判等现场监督公证。
(7)其他:
2.1本合同第1条项下约定的公证法律服务内容的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网页公证:公证服务费用为____元/件。
(2)商品线上采购公证:公证服务费用原则上按件收费,____元/件。
对于体积或重量较大,线下收货时需要借助搬运等工具协助的按件,按计时收费,每小时元。其中,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算,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3)商品线下采购公证:公证服务费用计时收费,每小时____元。其中,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算,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4)合同公证:公证服务费用按照乙方公示的正常收费标准的____%收费。
(5)证件公证:公证服务费用按照乙方公示的正常收费标准的____%收费。
(6)现场监督及其他证据保全公证:原则上公证服务费用计时收费,____元/小时。但复杂的现场监督及其他证据保全公证可以协商收费。
复杂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需要公证人员多次到场(3次以上)或往返多地实施监督;涉及其他行业专业技术辅助;工作环境恶劣或存在危险性;土地招、拍、挂程序等。
(7)其他收费标准:
2.2本合同约定的公证费用均为含税价。
2.3公证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一般根据乙方收费规则支付,不晚于公证完成后10天内付清该次公证服务的费用。
2.4甲方或甲方客户支付公证服务费后的3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或甲方客户提供发票。
3.1甲、乙双方可定期开展开展人才、智力交流,举办相关学术沙龙活动。
3.2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要求,派遣相关公证员参与律所的相关培训活动,如举行公证知识的讲座或培训活动等。
4.1对于本合同的签订、履行或本合同内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对外公告或以新闻稿、通报、通函等方式对外公开发布。
4.2如双方同意将此合同的合作关系向不特定第三方公布或发布,相关宣传使用的文字稿件或新闻稿件内容需经另一方书面审核后方可发布。
5.1为认真执行本合同,顺畅推进双方合作。甲、乙双方分别组成公证法律服务合作小组,并分别安排合同联系人进行联络与沟通行为。
5.2联系人信息
(1)甲方联系人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联系人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6.1自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6.2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除按本合同约定结算费用以外,不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7.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7.2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约定,即构成违约行为。对于协议一方的任何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该违约方。
7.3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经守约方通知后十天内仍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违约方之日起即解除。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1本合同附件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法律调节协议书篇十九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与________一事,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咨询、进行谈判、书写法律文书等,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三、特别约定:以上法律服务费均不含税金,不开具发票。如甲方需乙方开具法律服务发票,则甲方另行承担乙方开具发票所缴纳的费用。
四、乙方为本次法律服务异地调查、谈判等所需的交通、差旅、食宿费用以及因调查取证必须向第三方支付的正当支出费用,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全部由甲方负担并及时支付。
五、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严格遵守法律执业人员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提供法律服务,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服务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须真实地向承办律师叙述情况,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服务费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所需文书书写完毕提交给甲方时止。
十、甲方未如约交纳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协议,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服务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数缴清服务费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缴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签订地为株洲市荷塘区。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____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受托律师: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法律调节协议书篇二十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因下列委托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过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一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依法维护的合法权利。但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就案件结果向甲方事先作出任何不切实际的承诺。
三、甲方及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之后,如发现甲方或者当事人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真相,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四、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七、九条约定收取的全部费用不退还甲方。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为下列第项:
1.专项法律服务;
2.非诉讼代理;
3.第壹审诉讼代理;
4.刑事案件公安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提供辩护服务;
5.第一审刑事辩护。
六、甲方授权律师权限为下列第项:
1.一般诉讼代理;
2.特别诉讼代理。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接受和解、提起反诉;
3.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帮助;
4.第一审刑事辩护。
七、甲方应当在订立本协议时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根据司法部及省律师收费办法有关文件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八、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另行采用如下收费方式:
九、甲方还应承担下列费用:_________________
1、受委托律师赴市区以外工作的,按合理标准负担律师交通食宿费(须出差前预交);
2、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需鉴定、翻译、资料复印、打印及其他必须开支____________________元,或预交_________________元,包干使用。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终止。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调节协议书篇二十一
甲方:
乙方:
双方因下列委托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过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一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依法维护的合法权利。但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就案件结果向甲方事先作出任何不切实际的承诺。
三、甲方及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之后,如发现甲方或者当事人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真相,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四、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七、九条约定收取的'全部费用不退还甲方。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为下列第项:
1、专项法律服务;
2、非诉讼代理;
3、第壹审诉讼代理;
4、刑事案件公安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提供辩护服务;
5、第一审刑事辩护。
六、甲方授权律师权限为下列第项:
1、一般诉讼代理;
2、特别诉讼代理。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接受和解、提起反诉;
3、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帮助;
4、第一审刑事辩护。
七、甲方应当在订立本协议时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根据司法部及省律师收费办法有关文件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八、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另行采用如下收费方式:
九、甲方还应承担下列费用:
1、受委托律师赴市区以外工作的,按合理标准负担律师交通食宿费(须出差前预交);
2、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需鉴定、翻译、资料复印、打印及其他必须开支______________元,或预交___________元,包干使用。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