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长江保护法心得(模板19篇)
政治是国家权力的组织和调控手段。积极用专业术语语言,以提高总结的准确性和专业度。以下是一些写作经验的分享,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一
近年来,我国长江流域面临着严峻的生态环境挑战,为了加强长江流域的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资源合理利用,我国推出了长江保护法。作为全国第一部以区域性河流为主题的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在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通过学习和理解长江保护法,我对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和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感到振奋和欣慰。
首先,长江保护法的颁布实施体现了我国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长江作为我国最长的河流,其流域范围广大,涵盖多个省份,具有重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地位。长江保护法的出台,使我国政府更加重视生态环境问题,加强对长江流域的监管和管理,从根本上维护了长江的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长江保护法的颁布与实施,不仅对长江流域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其他流域的环境保护提供了借鉴和参考。这体现了我国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决心和行动。
其次,长江保护法为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提供了系统的法律支持和保障。长江流域面临着水污染、水资源过度开发、生态破坏等多重生态环境问题。长江保护法明确了长江流域的保护目标和原则,规定了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修复和环境监管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和法律责任。通过落实长江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加强对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进行全面、系统和有效的保护,促进长江流域的生态恢复和可持续发展。
再次,长江保护法的实施需要广大公众的积极参与。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事关全国人民和未来世代的根本利益,抓住长江保护需要广大公众的共同努力和参与。长江保护法的实施强调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合作,广泛征求意见,增加社会各界的参与度和责任感。只有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到长江保护行动中,才能共同守护长江这一瑰丽的自然资源,共同推动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
最后,长江保护法的实施需要加强对法律的宣传教育和法治意识的培养。长江保护法对于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但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加强对长江保护法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认知水平和法治意识,使每一个人都能够在自己的生活和行动中践行长江保护法的要求,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总之,长江保护法的实施对于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加强长江流域的监管和管理,推动生态环境的恢复和可持续发展,长江保护法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树立了榜样和典范。同时,长江保护法的实施需要广大公众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需要加强对法律的宣传教育和法治意识的培养。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必将焕发出勃勃生机,为人民群众创造出更美好的生活环境。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二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世界的自然资源正处于严重威胁之中。作为世界第三大河流,长江不仅是中国的重要水资源,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对象。为了切实保护长江这一国家宝贵资源,中国政府于2018年12月发布了《长江保护法》。而作为长江流域的居民,我对这项法律有着深刻的体会。
首先,长江保护法的出台为我们提供了依法保护长江的有力支撑。长江被誉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其重要性不容忽视。然而,在长期的建设和开发过程中,长江流域面临着水体污染、生态破坏等环境问题。长江保护法的出台,使我们能够依法保护长江,确保其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通过法律的规范,我们可以对长江及其沿岸地区的开发、建设和利用行为进行监管,减少对长江带来的不良影响。
其次,长江保护法的实施要求我们积极参与到长江保护的行动中。长江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各方的责任,要求政府、企业和公民共同参与长江的保护工作。政府应加大对长江保护的投入,建立健全长江保护的法规制度。企业要加强环保投入,确保生产活动不对长江生态造成污染。而作为公民,我们更应该增强环保意识,减少对长江的损害。只有政府、企业和公民协同合作,才能真正保护好长江这一宝贵的自然资源。
再次,长江保护法的出台提醒我们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长江保护法是中国首部以河流为对象制定的专门法律,也是世界上第一部以流域为对象制定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这说明了中国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长江保护法的实施,不仅有利于保护长江的生态环境,也为其他国家的河流保护经验提供了借鉴。长江保护法的出台让我们认识到,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重要议题,只有保护好环境才能保障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长江保护法的出台为我们树立了正确的环保观念。长江保护法在规定长江的保护范围和保护目标的同时,也明确提出了加强科学研究、推动环境教育等方面的工作要求。这使我们认识到环境保护不仅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也是每个人的责任。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知识更新,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长江和其他环境资源。长江保护法的出台,为我们树立了正确的环保观念,使我们认识到环境保护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
总之,长江保护法的出台为我们提供了保护长江的法律依据,要求我们积极参与到长江保护的行动中,提醒我们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树立了正确的环保观念。作为长江流域的居民,我们应当深刻理解长江保护法的重要性,努力保护好长江这一国家宝贵资源。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建设一个美丽的长江流域,为子孙后代创造更美好的生活环境。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三
引言:
长江是中国最长、最重要的河流之一,承载着亿万人民的生活和发展。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过度开发等原因,长江面临着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了保护长江这一国家重要资源,中国政府于2019年通过了《长江保护法》,并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在我国首个河流保护法的实施背景下,人们对长江进行了深入思考,并从中引发了许多体会和启示。
第一段:了解长江保护法的背景和宗旨
引入《长江保护法》的背景和制定目的。根据长江保护法的规定,它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护长江的生态环境,促进长江经济带的持续健康发展。长江保护法重点关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开发以及社会公众的参与。它规定了长江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第二段:深入了解长江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详细介绍长江保护法中的重要内容。长江保护法规定了长江的保护目标、责任主体、保护措施和监督执法等方面的内容。法律规定了长江的保护与修复,包括水环境质量的保持、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水生态环境的保护、水利设施的修复等。长江保护法还加强了水污染的防治,对长江流域内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并规定了加强监督执法的责任。
第三段:长江保护法的积极意义和效应
阐述长江保护法的积极意义和预期效应。《长江保护法》的实施将有助于加快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步伐,改善长江的水质,确保长江水域的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此外,法律的实施也将推动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长江保护法的推行还将促进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公众参与长江保护的积极性。
第四段:长江保护法带给我们的启示
探讨长江保护法对于我们每个人的启示。长江是中国的母亲河,保护长江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使命。长江保护法的出台提醒我们,保护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力量和合作。我们应当采取积极的行动,关注长江的保护,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减少对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只有每个人都做出积极的努力,才能真正保护好长江这一宝贵资源。
第五段:总结长江保护法的意义和建议
总结长江保护法的意义和建议。《长江保护法》的出台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大进步,它对于长江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实施过程中,我们要加强宣传,让更多人了解长江保护法的重要性,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督执法,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企业和个人也要承担起环境保护的责任,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积极参与长江保护的实施。
结尾:
长江保护法的颁布实施为保护长江这一中国骄傲的河流提供了法律保证和坚实基础。在全社会的努力下,相信我们可以共同保护好长江,让它的水清、岸绿、景美,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方洁净的家园。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四
长江保护法是中国政府为了保护国家第一大河流——长江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律。该法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并将长江保护和修复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我通过了解和学习长江保护法,深刻意识到长江保护的重要性以及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保护长江的责任。下面我将从个人角度出发,就长江保护法法心得体会进行阐述。
首先,长江保护法教育了我长江的重要性。长江是我国的母亲河,它不仅是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更是中国人民的共同财富。长江拥有庞大的生态资源和水生生物资源,为亿万人民提供水源、灌溉、交通、饮用水等多种宝贵资源。而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漫无边际的垃圾、污染排放和过度开发,却对长江的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威胁。长江保护法的颁布实施,让我意识到每一个人都有责任保护长江,不仅是为了子孙后代,更是为了我们自己的未来。
其次,长江保护法强调了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合作共治。法律规定了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并明确了相应的惩罚措施。政府要加大长江生态环境的治理力度,鼓励企业开展环保科技创新和资源循环利用,个人要遵守法规,不随意排放垃圾和污水。长江保护法的出台将有效推动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合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长江保护的良好局面,实现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长江保护法倡导绿色发展和生态经济。法律明确提出了生态保护优先、节约资源和环境友好型产业等要求,旨在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双赢。这给了企业和个人更多的机会去发展环保产业和参与绿色发展的行动,促进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为一名青年,我意识到要在未来的发展中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为长江的久远做出贡献。
第四,长江保护法强调了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的重要性。长江保护不仅是政府和企业的事情,更是全社会的责任。法律规定了公众参与的权利,要求相关信息公开透明,提高公众参与度和对保护活动的监督力度。这对于确保长江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了社会共识和社会治理的进步至关重要。
最后,长江保护法教育了我要树立环保意识,从自己做起。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不能只是抱怨或指责他人,而应该从自己做起,积极参与到长江保护行动中。在日常生活中,我将减少用水、分类垃圾、环保出行等,积极倡导身边的人一起行动起来。只有每个人都为长江保护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才能真正实现长江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综上所述,长江保护法的出台对于长江的保护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学习和宣传长江保护法,我明白了长江的重要性,认识到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合作共治的必要性,了解到绿色发展和生态经济的重要性,并明白了公众参与和个人行动的重要性。长江保护法的实施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努力和行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护好长江这个宝贵的自然资源,让长江成为我们的骄傲和自豪。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五
学长江保护法是近年来中国政府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加强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促进可持续发展。作为一名年轻的公民,我深感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应当积极响应和支持学长江保护法。在实践中,我深深地认识到了学长江保护法背后所蕴含的深刻思想和意义,也进一步增强了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和信念。
第二段:认识学长江保护法
学长江保护法的核心内容包括: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等方面。这一法律法规以其科学的理念和全面的规定,为我们提供了一系列灵活而有效的手段和方式,应对生态环境所面临的巨大挑战和压力。在我的实践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学长江保护法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只有深入贯彻落实学长江保护法,才能确保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得到切实的改善和保护。
第三段:实践探索
为深入贯彻学长江保护法的精神和要求,我们积极地开展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实践探索活动。我们组织了一次废气排放检查活动,向企业发放了学长江保护宣传材料,提醒企业充分意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我们还开展了生态环境调查,深入了解了当地的环境问题和污染源,制定针对性强的环境治理计划。通过这些实践活动,我们更好地理解了学长江保护法的内涵和要求,也更加深入地感受到了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四段:心得体会
在深入探索学长江保护法的实践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生态文明是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石,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只有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才能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生态经济持续发展。作为一名公民,我们应当主动发挥自己的作用和力量,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中来。
第五段:结论
学长江保护法是中国政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在实践中,我们要深刻理解其内涵和要求,借助其提供的有效手段和方式,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只有认真贯彻学长江保护法,才有可能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作为一名公民,我们要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创建美好环境、建设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六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环保意识的加强,保护江河水源已经成为人类共同关注的一个大问题。在近日举行的“学长江保护法心得体会”研讨会上,不少专家和学者分享了自己对于江河保护的心得感悟。今天,我也想借此机会,以我自身的经历和理解,分享一下对于“学长江保护法”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学长江保护法意义
“学长江保护法”实施已经多年,但其背后的精神以及推动的江河保护工作,仍在持续推进。江河,是我国的珍贵资源之一,承载着人类与自然生态系统互动交融的历史和文化,深受广大民众的热爱和关注。为此,我们需要有一部行之有效的法律来保护江河水源的生态完整性。
第三段:个人感悟
作为研讨会的参与者,以及一个关心环境保护的人,对于江河的保护问题,我也有自己的理解和感悟。首先,我们需要,深入挖掘江河所蕴含的资源潜力,有效促进沿江和灌溉区的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这需要发挥政府职能,完善政策、及时保障资金等支撑体系。其次,我们需要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度,仅有政府的法规和监管是不够的。增强公众对于生态文明的理解和维护,组织行业与区域合作保护生态环境,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
第四段:学习、关注江河保护需要持之以恒
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人们离不开水,但往往在生活中忽略了水的来源、保护和利用。在“学长江保护法”研讨会中,我认识到环保工作已经渐渐从基层向社会的各个方向发展,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保护生态环境已经不仅仅是个人爱好,而是长期、全民都应参与的一项工程。在工作、生活、及社会责任中,加强对于江河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把环境保护的理念贯穿于工作中,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环保卫士,促进生态文明的建设。
第五段:结语
通过“学长江保护法”研讨会的学习和交流,让我感受到了江河保护问题的紧迫性和大家对于环境保护的担当。对于保护江河水源,我们都有作为、都有责任,从每一个人身边的小事做起。希望广大网友朋友在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能够积极参与,并且深入思考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问题,为保护江河水源做出自己的贡献。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七
近年来,由于人类的不断开发建设,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遭受了前所未有的破坏,如何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学长江保护法是国家制定的一项重要法律政策,但仅凭法律法规并不能真正落到实处,我们也需要从自身做起,从保护长江的角度出发,开始从日常生活中做起,采取具体行动,为长江健康保护出一份力。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体会,分享学长江保护法的心得体会。
一、认识长江的重要性和脆弱性
作为我国的国家河流,长江承载着无数文化和历史,同时也是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关系到亿万人民的生产生活。然而,长江也面临着民生与生态的双重压力,一方面污染严重,另一方面又要保证其水资源供应和生态安全。通过了解长江以及了解其重要性与脆弱性,让我们重视长江的保护与治理,同时也更深刻地认识到了个人生态环保行为的重要性和责任。
二、倡导绿色出行,减少交通污染
在生活中,有很多人对于交通方式并不重视,喜欢使用汽车等个人交通工具,却并不想着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其实,大量的交通污染正是长江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我们可以从自身做起,倡导绿色出行,可以适当地采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骑行等方式出行,减少交通污染,积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从日常生活中做起,垃圾分类更环保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垃圾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出现。长江的水质也正是因为大量的人类行为带来的污染而受到影响。而垃圾分类是一个环保的重要行为,能够让可循环利用的资源回流再利用,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长江的生态环境。我们可以从自家做起,将自家的垃圾按照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处理,少产垃圾是环保的一大行动。
四、拒绝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可降解环保产品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不可避免,如一次性筷子、餐具、塑料袋等,而这种材料多数不能够良好的分解,长期使用必定对我们的环境造成影响,久而久之,这些塑料渐渐积累,对长江生态环境的影响更加显著。我们可以选择可降解的环保产品,降低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率,从根本上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更好的保护长江的生态。
五、倡导更加绿色的生活方式,共同保护长江
从上述方面,我们可以发现一个重要的共性,那就是绿色环保。倡导绿色出行,从日常生活中做起,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等等,这些行动都是我们为了实现自身的环境保护行为所能够做到的。但是如果我们能够将更多的人都带上这条绿色之路,共同实现绿色环保的梦想,那么长江的生态环境保护就可以强有力的实现。每个人的到来都是一股清风,也许平凡却执着,而生态保护需要的就是这股清风,一份执着,而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者。让我们一起倡导更加绿色的生活方式,保护长江,为下一代送上更加美好的环境和蓝天。
总之,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它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共同呵护和关注。作为新时代的青年人,必须重视学长江保护法,提高环保意识,从自身做起,共同实现生态保护和发展的新理念,向着绿色环保的未来,永远不断进发。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八
首先,长江是中国最大的河流,其生态环境的保护历来备受关注。为了更好地保护长江生态环境,2019年12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在长时间推进的背景下,《长江保护法》的设立对于保护长江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探讨了作者对于《长江保护法》设立所产生的心得体会。
一、重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
《长江保护法》的实施充分彰显了国家对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这也表明中国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决心、信念和行动。此次《长江保护法》的设立,让全社会进一步认识到了长江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并使人们开始关注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加强了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呼吁和监管。
二、明确了长江生态环境的主体责任
《长江保护法》的设立,也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主体责任。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权责明确,各级政府对长江生态环境的保护有了更为详细和明确的规定。同时,也加强了对私人投资的监管,防止私人投资者荒废长江流域的资源,这有利于减少污染和恶意破坏现象的出现。
三、强化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长江保护法》的设立,也强化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并构建了长江流域管理体系。这样一来,相关部门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对长江生态环境的保护进行监控,同时,各个环保组织对于长江流域的保护规划也将更科学、合理地进行。
四、必将对于户外活动产生影响
《长江保护法》的设立,也必将对户外活动带来影响。在长江保护法下,下水游泳、捕捞、放生操作将被禁止。这意味着,以休闲娱乐为目的的户外活动需要受到更为严格的管理和规范,也要更加注重自身行为对于长江生态环境的影响,尊重自然,保护环境。
五、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关乎着整个社会和国家人民的前途与命运。它的实现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不论是政府、公司、还是个人,都要切实将其贯彻到位。这需要大家共同相信,在长江保护法下,我们的生活将变得更加美好。
总之,《长江保护法》的推出对于保护长江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对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也起到了推动作用。保护长江环境,不仅是一项必要的责任,也是对子孙后代的一种承诺。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共同保护长江的环境,让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够享受到洁净、美好的江水和周边环境。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九
长江保护法是我国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重要立法之一,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本人有幸参与了我所在单位的长江保护法宣传宣讲工作,深刻认识到长江保护法的重要性和意义。在宣传宣讲的过程中,我也体会到了一些心得体会,在此分享给大家。
第二段:深刻认识长江保护法的重要性和意义
长江是中国著名的河流,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但长期以来,由于人类活动的干扰和破坏,长江的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水质变差、生物资源减少、岸线退化等问题比比皆是。长江保护法的出台,为长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提供了法制保障,也为长江经济带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动力和活力。
第三段:深入了解长江保护法的内容
长江保护法共设置了七章四十七条,主要涉及长江的保护、修复、生态环境、涉水建设、水资源、重点监管等方面。我认真研读长江保护法的内容,发现其中不仅包括了对长江生态环境的保护、警示和惩罚措施,还规范了涉及长江的各方面活动的管理,为长江经济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第四段:认真宣传宣讲长江保护法的内容,落实“全民保护长江”
作为单位的一名员工,我主动参与了长江保护法的宣传宣讲工作。在宣传宣讲中,我们不仅向员工和市民广泛传达了长江保护法的法律意义和实施措施,还让大家深刻认识到了全民保护长江的重要性和责任。通过广泛宣传,我们也呼吁更多的好心人加入到长江保护的行列中来,共同促进长江经济带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段:结论
长江保护法的实施是维护长江生态环境健康的保证,更是给我们每个人提供了参与保护长江的机会和平台。我们应当充分发扬“全民保护长江”的精神,自觉遵守长江保护法的规定,弘扬长江文化,爱护长江母亲河,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可持续发展做出我们的贡献。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十
连日来,我市各级人大积极开展学习宣传长江保护法活动,推动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
日前,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学堂开展了长江保护法专题学习活动,区人大常委会全体委员、各街镇人大负责人及区人大机关全体同志共6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秦鹏应邀就长江保护法进行专题授课。秦鹏教授围绕长江保护法出台的重大法治意义,从确立绿色发展规矩、明确流域和流域协调机制、推进全域休养生息、加强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六个方面进行了阐述解读。各街镇人大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学习宣传长江保护法,推动这部保护长江母亲河的法律在基层得到有效实施。
近日,荣昌区万灵镇、古昌镇、清流镇、远觉镇等,通过各种形式,掀起了学习贯彻长江保护法的热潮。万灵镇人大通过机关大会、代表小组活动、**团会议等各种形式深入学习长江生物保护、污水治理、防洪救灾、生态修复等提出的新要求;组织区镇代表深入各村(社区)发放宣传资料。清流镇人大组织**团全体成员集中学习长江保护法,助推长江保护法在清流大地上落地生根。远觉镇人大除了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长江保护法之外,还通过微信群、qq群等对长江保护法进行线上宣传,利用赶集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现场宣传。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十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各级水利部门将全面准确理解这部法律的主要内容和重要制度,切实抓好《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把学习贯彻落实好《长江保护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确保取得最佳的实施效果。
《长江保护法》是将***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战略部署以法律形式予以贯彻落实、转化为保护长江的国家意志和社会行为准则的最有效措施,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刚性的法律保障。云南省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长江保护法》的表率,把学习贯彻《长江保护法》与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以及***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长江大保护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提高对长江大保护问题的认识,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坚持用最严格制度和最严密法治保护好长江。一是省水利厅及厅直属单位党委(党组)要把《长江保护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专题学习《长江保护法》。二是认真履行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并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三是将《长江保护法》学习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和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
《长江保护法》内容条款涵盖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河道湖泊保护、水旱灾害防御、水土保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水利部门职权职责。云南省水利系统将切实组织好《长江保护法》在全省水利系统的内部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有效培训形式,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家讲授与原文研读相结合,条文解析与案例剖析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扩大培训覆盖面和深度,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对长江保护法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的理解和贯彻执行能力。
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要将学习宣传《长江保护法》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和普法活动。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长江保护法》集中式普法宣传,在社会上掀起宣传热潮。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六进”等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利用便民服务窗口、服务岗位开展法律便民服务,把《长江保护法》送到基层,送到群众身边。
云南省水利系统将严格遵循《长江保护法》明确的“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保护应当坚持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创新驱动、系统治理”的原则及有关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到《长江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和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河湖管理、防治水土流失等各项水利工作中。
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水资源保护管理。主要体现在全面落实水资源总量控制制度、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和严守三条红线强化考核约束等方面。二是出台全省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完善监管机制,持续强化生态流量监管,扎实推进长江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三是持续清理整治长江(云南段)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全力推进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在2021年底前完成。严格长江干支流涉河建设项目和河道采砂等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四是严格落实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管控规定,严守河湖岸线管控红线,对长江流域内的生产建设项目科学论证,依法从严审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加强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从源头上严控人为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系统稳定。五是切实开展《长江保护法》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同时积极推进修订《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等工作。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十二
保护法作为一种法律手段,旨在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平正义。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深感保护法的重要性,也在日常生活中不断体会到它的作用和影响。
第二段:法律保护的重要作用
保护法的重要作用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它约束了人们的行为,使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具有一定的准则,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另外,保护法为个人和组织提供了法律保障,让每一个人都能够享有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保护法还促进了公平正义的实现,保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可以说,保护法是社会运转的引擎和稳定器,为人民带来了法治的福祉。
第三段:个人通过守法行为的体会
作为个人,我通过守法行为切身感受到保护法给我们带来的好处。首先,法律的保护让我可以安心生活,不必过多担心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其次,在日常生活中,我也积极遵守交通规则、环保法规等,充分认识到守法行为对于维护公共秩序的重要性。而且,守法行为也是对他人权益的尊重,体现了社会文明的进步。通过守法行为,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庇护和自律的力量,也为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四段:法律的约束与教育的重要性
保护法的有效实施需要广大公民的共同参与和遵守,这需要从小培养起对法律的尊重和遵从。因此,加强法律教育非常重要。教育机构、家庭、社会等各个方面都应该注重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加强法律素养的培养,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自觉遵法意识。只有当每个人都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素养,才能真正做到理解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才能在实践中真正做到保护法。
第五段:进一步完善保护法的措施
虽然保护法在我国已经取得了很多成果,但仍然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首先,我们应加大对于商标、知识产权等的保护力度,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侵权行为。其次,加强法律监督,确保法律的公正、公平执行。此外,还需要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民对法律的认知度,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时,鼓励公民参与法律改革和立法工作,让法律更加符合实际需要和公众意愿。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和加强保护法的措施,才能更好地发挥保护法的作用,使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法律的保障。
总结:
保护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维护社会稳定、公正正义的重要手段。作为公民,我们应该自觉遵守法律、守法行事;从教育方面,应加强法律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保护法的措施,加强法律的监督和宣传,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通过共同努力,才能让保护法真正发挥出最大的作用,为每个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坚实的保障。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十三
新的《环境保护法》于20--年-月-日通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新法于20--年-月-日起施行。为了提高我局干部的环保法律意识,我局组织了对新《环境保护法》的培训学习活动,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环境保护法》,进一步使我局全体干部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
新《环境保护法》,立法宗旨体现了环境保护理念的更新,即: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生态文明是人类为保护和建设美好生态环境所取得的成果,是人类文明的新阶段。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提出了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生态文明理念。长期的粗放发展和过度改造自然带来的环境灾害已经深刻地教训了我们。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先进的经济社会发展理念,涉及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诸多内容,环境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良好的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新《环境保护法》立法宗旨强调了两个关系: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调整。传统观点认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是相互矛盾的,经济发展必须以破坏环境为代价,而若要保护环境则会限制经济的发展。新《环境保护法》修改为“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相协调”,二者的关系仍为协调关系,但二者的顺序做出了重大调整,改变了环境保护在二者关系中的次要地位。体现了发展理念的重要变化。
新《环境保护法》,立法宗旨遵循了“两个基本”。基本国策-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基本原则: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
新《环境保护法》,内容全面,制度进一步完善。修订后的法律条文从47条增加到70条,净增23条;从条文的内容来看,也仅有几条未修改。时间上来年看,历时3年,跨两届人大。明确和增加的制度,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修订前的环保法没有规定,但在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两部单行法中都有排污许可的相关规定。多年的环保工作实践证明,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环境管理制度,本次修订加以明确,对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与单法之间相衔接,也会使这项制度得到更好地执行。生态保护红线规定,我国生态环境面临着严峻形势和挑战,生态环境整体状况不容乐观,生态安全已上升到国家安全问题,所有有必要引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概念和机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国家应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严峻形势所提出的一项新重要措施,有着现实作用和长远历史意义。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也是在公开征求意见中,公众反映强烈的,体现了社会各方面对环境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关心,还是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一个范例。
新《环保法》的最大亮点,强化环境保护各方的责任,倡导多元共治。推动公共参与,“松绑”环境公益诉讼,引入全民参与理念,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即是对社会行政监管力量有限、行政管理效果参差不齐等方面的补充,也是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法定认可。改变了以往主要靠政府和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传统方式,体现了多元治理,社会参与环境治理新思维。在推进环境现代化治理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强化政府责任,强化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的环保责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是环境主要的污染者,因而也是环境保护法重点规范的对象,许多制度和措施都是针对其作出的。强化公民的环保义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关于法律责任,增设了“按日计罚”的处罚方式,赋予了环保部门查封、扣押的强制权。
新环境保护法,着眼于环境保护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具有很多亮点。在领导的带领下,我局全体干部应该不断地学习新环保法来武装自己,通过单位组织的新环保法的学习,我局全体干部深刻的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保护环境是我们的职责和义务,我们必须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到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十四
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保护法的重要性也逐渐被人们所认识。保护法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手段,被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起到了重要的保护和规范作用。通过学习保护法,我深切感受到了保护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收获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首先,保护法能够维护公正正义。法律是社会公正的保障,它通过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建设,为人们提供了公平竞争的环境。比如,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定,就为企业提供了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个人生活中,保护法也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维护了人们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个人权益的侵害。通过学习保护法,我意识到维护公正正义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正义。
其次,保护法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社会发展中,各种矛盾和冲突常常会引发社会动荡,危害社会的和谐稳定。而保护法正是通过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制裁,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比如,在打击恶意诽谤、侮辱他人等不法行为方面,法律赋予了公民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在学习保护法的过程中,我顿悟到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权益,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再次,保护法能够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法律是社会文明的标志,它规范了人们的行为,促使人们遵守社会公共秩序,提升了社会的文明程度。保护法既涉及到个人的道德行为,也包括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通过学习保护法,我明白了只有遵守法律的规范,才能让社会更加文明进步。法律的保护,不仅仅是对个人权益的保护,更是对整个社会文明的保护。
最后,保护法能够推动社会进步。法律的制定和保护,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通过学习保护法,我发现许多法律的制定和完善,都是为了适应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比如,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新型犯罪的出现,保护法的领域也不断扩展,以适应新形势下的保护需要。通过保护法的学习,我得以了解到了法律的动态变化以及其与社会进步的相关性。
综上所述,保护法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保护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保护法维护了公正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提高了社会文明程度,推动了社会进步。在今后的生活中,我将继续学习保护法,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积极参与到维护社会、维护公民权益的行动中去,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保护法,维护公正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推动社会进步,这是我从保护法学习中所体会到的宝贵经验。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十五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们总会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各种各样的个人信息交换和保护的事务。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颁布和实施,无疑是给了我们更多的依据和保障。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于该法律的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了解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意义
作为一个法律文本,我们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它的意义和目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对于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这部法律从“采集、存储、使用、传输、披露”五个方面要求所有相关机构和个人,遵守信息收集、处理、使用、保护和销毁的规定,彰显了政府对于公民的隐私权等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第三段: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可避免地会参与到很多信息交换的事务中,比如购物、下载软件、社交媒体等。这时,我们就要特别注重自我保护的意识,采取一些措施来保障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例如,不随意公开个人信息,维护账号密码安全,不轻易点击陌生链接等。只有提高了自身的保护意识,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第四段:形成合力推进信息保护
除了自身的保护,我们也应该意识到,信息保护是需要一群人的合力来完成。我们可以积极参与到各种信息保护宣传和教育中,向身边的亲友和同事宣传相关信息,提高他们的保护意识。在网上也可以参与各种信息保护的讨论和活动,为推进信息保护作出自己的贡献。
第五段:结尾
总的来说,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颁布和实施,我们需要强化自己的个人保护意识,形成合力来推进信息保护事业。希望每个人都能把握好保护和使用自己个人信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让自己成为一个自我保护和推进信息保护的可持续发展力量。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十六
第一段:引言(200字)
保护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在探讨保护法的心得体会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保护法。保护法,顾名思义,就是通过法律制度来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实践中,保护法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以及保障人民幸福感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二段:保护法的意义和作用(200字)
保护法的意义和作用不可低估。首先,保护法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基础。只有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才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社会稳定与发展。其次,保护法对于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保护法的制定和实施,使得企业和个人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发展,增强了市场信心。此外,保护法还有助于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和幸福感。在法治社会中,每一个公民都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能够感受到公正的司法。
第三段:保护法的问题与挑战(200字)
然而,保护法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是法律意识的缺失。有些人对法律法规的不了解和忽视导致了违法行为的发生。其次,执行力度不足也是保护法实施的一个问题。有些法律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过轻,导致了一些犯罪分子的嚣张。再者,保护法的执行人员素质不高也是一个问题。在执行过程中,一些执法人员尚未达到较高的专业水平,影响了保护法的有效实施。
第四段:保护法的改进和完善(300字)
为了解决保护法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改进和完善。首先,加强法律意识教育工作,提高公民对法律的认识和尊重。要从小学开始教育,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培养全民的法治观念。其次,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要建立健全的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再者,加强法律的完善和改革。要及时跟进社会的发展变化,对现行法律进行调整和改进,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要。
第五段:结语(200字)
保护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虽然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但其意义和作用不可忽视。通过加强法律意识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完善法律制度,我们将能够更好地发挥保护法的作用,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保护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设一个公平、正义和法治的社会。
(共计1200字)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十七
在浩瀚的宇宙中,地球是人类唯一赖于生存的家园。地球母亲为人类提供了丰富的资源:茂密的森林,可爱的动物,清新的空气……人类没有好好地珍惜这一切馈赠,而是肆意地毁灭。直至地球母亲向人类发出警告,人类才有所觉醒,才懂得要拯救已失去的或正要失去的一切。于是,人们开始进行恒久的“创绿”活动了。
当前,环境意识和环境质量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我们必须对环保教育和环保活动达到共识:环保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环保意识是现代人的基本素质,增强环保意识,必须从儿童抓起,才能从根本上决解问题。
“绿色学校”的创建就是环保教育的具体体现。我们学校通过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大力推进青少年素质教育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构筑素质教育平台,促使学生素质更全面、更成熟地发展。
为培养出更具时代特色的“绿色人才”,我认为首先必须让学生明白“创绿”的意义。让学生从思想上得到共识。这样才能向学生进行切实可行的环保教育和环保知识教育,并把环保教育纳入到德育工作的范畴。
其次,对学生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并把它作为规范来履行。在学校本次“创绿”活动中,向学生提出如下要求:
1、自觉节约能源,让学生知道不浪费水、电、粮食、纸张,就是保护环境。
2、变废为宝,把可回收垃圾分类。
3、吃东西要选择绿色食品,让学生懂得这样有利于健康。
4、爱护动植物,让学生明白这是保护生态平衡的重要内容。
5、讲究卫生,不使用白色污染的用品。
这样才能对学生进行有效的环保教育,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并自觉按照环保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个文明的青少年。
而作为教师,我更明白应把环保教育渗透在课堂教学中。如在数学课上,我为学生提供一系列的数字,让学生自己计算出一天里全国小学生家庭白色污染的数量。让学生从具体的事例中体会到白色污染的严重性,激发学生环保的积极性,从而达到我们教育的目的`。
最后,教师应该在日常生活中,率先垂范,为学生树立学习的榜样。因为无声的教育胜过于有声的教育。让全人类都行动起来,投入到拯救地球母亲的行列中。
教师学环境保护法心得体会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十八
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第十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
第十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第十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
有关行业、专业等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测规范的要求。
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八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第十九条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十条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
前款规定以外的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防治,由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或者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技术装备、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服务等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第二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
第二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现场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第二十六条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第二十九条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
第三十条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
引进外来物种以及研究、开发和利用生物技术,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
第三十一条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国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
国家指导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生态保护补偿。
第三十二条国家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保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
第三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促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的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治土壤污染和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石漠化、地面沉降以及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体富营养化、水源枯竭、种源灭绝等生态失调现象,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
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和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进行海岸工程和海洋工程建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标准,防止和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三十五条城乡建设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保护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观,加强城市园林、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六条国家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和再生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国家机关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
第三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对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回收利用。
第三十八条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第三十九条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组织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
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四十条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第四十二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第四十三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依照法律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
第四十四条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解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四十五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第四十六条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或者转移、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的技术、设备、材料和产品。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十九
个人保护法实施以来,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个人保护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规,保护我们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在这个数字化时代,人们的信息安全已经越来越受到关注,我们应该了解和遵守个人保护法,保护我们的个人信息安全。
二、个人保护法的重要意义
保障个人信息安全是个人权利的保护。每个人都有权利保护自己的隐私和自己的个人信息。个人保护法规定规则,对于非法收集、使用、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处罚,保障个人信息安全。这一法规的出台,带来了显著的成效,许多企业和组织开始重视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信息收集和使用方式,保护个人信息。同时也提醒我们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随意泄露和传播个人信息。
三、个人信息安全角度深入探讨
从个人信息安全角度来看,我们应该如何看待个人保护法?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保护个人信息是一项极其重要的事情。我们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地址等等,这些信息一旦泄露,会给我们造成极大的损失。其次,我们应该注意保护我们的个人信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谨慎的使用我们的个人信息,不要将它轻率的暴露在公共场合。特别是在网络上,我们要注意加强安全意识,避免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
四、对于个人保护法运用的思考
个人保护法不仅仅是一部法规,更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项基本法律。我们要深入的思考如何运用这一法规,保护我们的个人信息和隐私。首先,我们要了解个人保护法的基本知识,并积极主动的运用这一法规。其次,我们要注意提高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不轻信不法分子的欺骗。最后,我们应该督促企业或者组织规范它们的信息收集和使用方式,防止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五、结论
个人保护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规,保障我们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在数字化时代,我们应该加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避免个人信息泄露,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同时也应该尊重和支持个人保护法的运用,保障我们每个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