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汇总18篇)
它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经验,以便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更好地应用。心得体会的结构应该合理清晰,条理分明,使读者容易理解。以下是一些精选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一
奶粉事件是指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奶粉质量问题,是一件涉及到全国广大消费者的大事情。它不但对婴幼儿健康造成了极大威胁,同时也让人们重新认识了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在这场事件中,人们得到了许多教训和经验,因此,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和总结。
首先,这件事情让我们意识到了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事实上,食品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因此对于食品的安全而言,绝对不能马虎。奶粉这种营养品更是关系到孩子的身体健康,因此我们必须要倍加注意。同时,奶粉事件也给了我们一个预警,告诉我们不要为了追求低价而去妥协食品质量。所以,我们要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其次,这件事情也让我们意识到了消费者的权益。在奶粉事件中,那些受害的婴幼儿和家长无疑是最无辜的,他们的合法权益也受到了极大的侵害。但是,他们的维权行动却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并最终促成了相关的法规出台。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维护自身权益和公共利益的过程中,消费者的作用是非常重要和不可或缺的。当然,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还需要更多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身维权能力。
再次,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品牌信誉是非常重要的。品牌信誉是企业非常关注的一个方面,因为它是企业长期发展的基础。奶粉事件中,一些企业的品牌信誉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甚至出现了被消费者抵制的情况。这为企业敲响了警钟,告诉他们在经营中要遵循诚信原则,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对产品的监管。
最后,奶粉事件也让我们认识到了个人责任的重要性。一个人的言行和行为都会对他人产生影响,如果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忽略他人的感受,则不仅会伤害到他人,也可能会伤害到自己。在这件事情中,如果每个人都能够自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遵守社会公德和道德准则,那么这件事情就不会发生,或者发生的代价也不会那么大。
综上所述,奶粉事件是一次对我们的教育,它告诉我们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品牌信誉、个人责任等方面的重要性。希望我们能够引以为戒,积极反思,并将这些教训和经验融入到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我们自身和社会的健康和安全。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二
近年来,三鹿奶粉事件在中国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和公愤。三鹿奶粉的质量问题导致许多婴儿患上了严重的尿路结石和其他健康问题。作为一个经历过这次事件的消费者,我也对这个事件有着深刻的体会和观察。
第二段: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
三鹿奶粉事件不仅是一个个体消费者的问题,更是对整个消费者权益的损害。许多家庭购买了三鹿奶粉,试图给自己的孩子提供最好的营养,然而他们却成为了受害者。这不仅仅是一种财产上的损失,更是对孩子健康的威胁。这件事说明了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不能忽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关注。
第三段:企业的自省和反思
三鹿奶粉事件让中国的企业和消费者都陷入了一场思考和反思。企业应该自省,认识到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涉及到公司的信誉和声誉,更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企业需要重新审视生产流程和质量控制,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确保市场上的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权益。
第四段: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与意识提升
三鹿奶粉事件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教训。我们应该更加重视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不仅仅是对奶粉产品,对所有食品和生活用品都应该如此。我们作为消费者应该有权利要求企业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如有质量问题应该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同时,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治环境,提高消费者维权的渠道和机制。只有消费者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并积极维权,企业才会更加重视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第五段:发展可行替代品
三鹿奶粉事件也促使人们开始寻找可行的替代品。在奶粉市场上出现了更多的国内和国际品牌。消费者可以选择其他品牌的奶粉产品,如荷兰的费雪、德国的喜宝等。我们要选择可信任的品牌,确保孩子的健康和营养。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强对奶粉市场的监管,确保市面上的奶粉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促使企业提供更好的产品,保障消费者权益。
总结:
三鹿奶粉事件让人们更加关注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应该更加重视产品质量和消费者需求,政府要加强监管和立法,而消费者也要提高自己的权益保护意识。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够建立起一个健康、公正和可信任的消费环境。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三
第一段:引言(150字)
近年来,三鹿奶粉丑闻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作为一名家庭主妇,我曾经使用过三鹿奶粉,亲身经历了那个时期的不安和担忧。通过这段经历,我有了一些深刻的体会和反思。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并表达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和呼吁。
第二段:曾用三鹿奶粉的担忧(250字)
我是在2008年的三鹿奶粉丑闻期间成为一名妈妈的。当时,我对婴儿奶粉的选择感到困惑,因为市面上的奶粉品牌繁多,而三鹿作为当时市场上最知名的品牌之一,广告宣传和口碑颇好。然而,当我听到三鹿奶粉丑闻的消息后,我感到十分担心和恐慌。我无法接受那些无辜宝宝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我对三鹿的信任瞬间崩塌,我感到责任重大,必须为我的孩子选择更加安全可靠的奶粉。
第三段:食品安全观念的转变(250字)
三鹿奶粉事件让我意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给了我一个机会去了解和关注更多的食品安全信息。我开始仔细阅读奶粉的成分和安全标示。我积极参与妈妈群体的讨论,与其他妈妈分享关于各种奶粉品牌的信息和心得。我选择了一些来自信誉良好的品牌,并陪着我的孩子成长。我开始注重饮食的多样性,尽量让孩子吃新鲜的、有机的食物,以提供更多的营养和安全保障。我也慢慢培养了我的孩子注重食品安全的意识,告诉她们何时该拒绝不安全的食物。
第四段:对食品安全的呼吁与行动(300字)
三鹿奶粉事件后的这些年里,我对食品安全异常重视。我积极支持并参与各种相关的活动,鼓励政府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倡导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我也鼓励自己的家人、朋友和同事关注食品安全,不要因为价格或广告宣传而放松对食品的选择和购买。我相信,只有每个人的关注和行动,才能真正推动食品安全的改善。
第五段:对未来的展望(250字)
虽然三鹿奶粉事件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教训,但我相信,我们可以从中得到教益。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正在逐步改善,政府和企业在不断努力着。我希望未来的婴儿奶粉市场将更加透明,监管更加严格,品牌负责任的企业会受到更多的认可和支持。我也希望每个家庭都能注重食品安全,认真选择食物,尊重自己的身体和孩子的健康。通过这次教训,我更加明白了食品安全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我会继续努力为食品安全问题倡导和付出我的努力。
总结(100字)
三鹿奶粉事件让我对食品安全问题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和思考。我不再轻信广告宣传,而是更加注重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同时,我也积极呼吁社会各方共同关注食品安全问题,鼓励改善监管和企业自律。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我们才能享受到更加健康和安全的食品。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四
森永奶粉事件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个食品安全事件,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反思。在这次事件中,森永公司的一批奶粉被发现含有三聚氰胺,给无辜的婴儿带来了极大的健康风险。通过这次事件,我深刻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感受到企业责任与监管的不可或缺。同时,我也对消费者自身的权益保护和对产品的选择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
首先,森永奶粉事件让我深刻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婴幼儿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当一家知名企业的奶粉被曝出存在安全隐患时,不仅仅是企业的信誉受到了极大的损害,更是给家长们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经济负担。食品安全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并采取行动,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控制。
其次,森永奶粉事件中企业责任与监管的不可或缺得到了进一步的认识。企业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同时也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在这次事件中,森永公司在安全风险出现后采取了诚恳和及时的处理方式,向受影响的消费者公开致歉,并主动召回产品。这种积极负责的态度,不仅可以减轻企业的损失,更可以赢取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而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应该加强对食品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力度,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此外,森永奶粉事件引发了我对消费者自身权益保护的思考。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享受到安全可靠的食品。而这种权益需要我们自己主动维护和保护。在选择产品时,我们应该加强对产品质量的关注和了解,不要盲目追求价格低廉而忽视品质的重要性。同时,我们可以通过购买来自知名品牌和有安全保障的产品来降低风险,减轻自身的负担和风险。
最后,森永奶粉事件也给我带来了对产品选择的进一步认识。在市场经济中,信息的不对称是消费者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面对繁多的产品,如何判断其质量和安全性对任何一个消费者来说都是一项挑战。在这次事件中,森永公司是一个知名的品牌,但却发生了食品安全问题。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不能仅凭品牌的知名度和声誉来判断产品的优劣。我们应该关注产品的真实情况,积极参与到产品评价和口碑反馈中,借助媒体和网络等渠道获取更多的信息,以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
综上所述,森永奶粉事件让我深刻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加强了对企业责任与监管的理解,强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产品选择的意识。我相信,在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下,未来的食品安全问题会得到有效的预防和解决,人们的生命健康会得到更好的保障。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五
近年来,我国曾经出现过多起奶粉安全事故,引起了广泛关注。本文将着眼于奶粉事件,结合我的个人经验和所读过的相关文献,分享自己的心得和体会。
第一段:问题的根源
奶粉事件不是突如其来的,它的根源可以追溯到我国食品质量监管方面的问题。部分企业以追求经济利益为主导,忽视了产品质量的管理,导致了安全事故屡屡发生。我国现阶段对于奶粉质量检测标准仍有待修订完善,监管也存在缺陷,这些都为奶粉安全问题埋下了隐患。
第二段:消费者的重要作用
作为消费者,我们有责任自觉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在购买奶粉时,我们应该选择有信誉的品牌,同时注意查看产品标识,如生产日期和厂家地址等信息。一旦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我们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以及时维护自身利益,也能有效地促进企业更好地管理产品质量。
第三段:企业的社会责任
企业作为利益相关者,其社会责任更应该倍加重视。需要加强对生产过程管控,确保产品的安全和质量。同时,在出现安全问题时,企业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主动追究责任及时公开事故信息,这对于消费者根据信息进行合理选择也是非常重要的。
第四段:加强社会监督
公众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不仅应该停留在自身利益的保护上,更要通过舆论强有力地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监督。身体健康是每个人的追求,更是全社会的需求,以此为背景,提高社会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视,形成广泛的舆论压力,能更好地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五段:个人感悟
作为学生,我认为自己需要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公众事务中,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传播正确安全知识。在同学之间,我也会着重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让更多的人加入到食品安全保护行动中来,共同维护我们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
最后,通过这一系列的奶粉事件,我们应该吸取教训,更加重视食品安全,对食品的选择应该倍加谨慎,有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简化监管机构间的工作流程,早期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毁掉相关食品。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六
2008年9月,三鹿毒奶粉事件曝光。品牌专家李光斗表示,当临床医生经过流行病排查患病婴儿,怀疑是三鹿奶粉的问题的时候,三鹿没有反应;当媒体上报出是“某品牌”奶粉导致婴儿肾结石,而“某品牌”就是暗指三鹿奶粉的时候,三鹿还是没有反应;当三鹿奶粉自检发现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时,三鹿终于有了反应,决定召回产品。然而,此时已晚,人们对三鹿的信任值已经一路狂跌。
李光斗评价说,如果三鹿早作反应,尽快的展示自己负责任的企业形象,这次危机的影响程度也许会减小很多。在事情刚发生时,在各个报道中纷纷怀疑是“某国产品牌奶粉”的问题。而当时,网上已有消息暗示“某品牌”可能是三鹿。三鹿这时就应该行动起来,不管人们的怀疑是真是假,遵循“假使有错推定、消费者利益至上”原则,在第一时间停售人们怀疑的问题产品,进行质量检测。不管最终产品有无问题,此举都会给企业赢得负责任的形象——产品没问题,将被人们更加喜欢;产品有问题,企业积极的、负责任的行为,也容易得到消费者谅解。
李光斗说,在危机中,如企业能正确面对,妥善处理,不仅能化解危机,甚至还能将其转化成商机。然而,对比百事可乐、泰诺制药国际知名公司的危机公关手法相比,中国品牌的危机公关意识和技巧还有所欠缺。就如三鹿一样,面对公众猜疑却一拖再拖——正是对“某品牌”阶段的后知后觉,害了三鹿,造成了如今巨大的灾难。
神舟七号飞船发射成功。
2008年9月25日21时10分,我国从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由长征二号f型运载火箭成功发射了第三艘载人宇宙飞船——神舟七号飞船。包括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内的中国国家领导人观看了此次发射。参加此次飞行的三名航天员分别是翟志刚、刘伯明、景海鹏。“神七”发射升空后,在341公里的高度绕轨道漫游。在这个轨道高度,翟志刚打开绕地飞行的神舟七号飞船的舱门并步入外太空,成功进行了30分钟的太空行走。9月28日“神七”成功返回地球。这次任务是中国载人航天计划迄今为止最大胆的尝试。它彰显了中国在研制高度可靠而强大的运载火箭以及航天员在太空中生存所必需的系统方面的成功。对于中国和世界上的许多人来讲,该计划已经成为中国经济成功和技术实力的有力象征。,外电认为,此次太空飞行是中国载人航天发展史上风险最大的一次。我国毫不掩饰自己在宇宙开发方面的雄心。专家们指出未来中国将实施航天器对接,创建太空实验室,进而建立自己的轨道空间站。
解析: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党必须重视科技的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正是党通过制定大政方针,实施对国家和社会政治领导的体现。发展载人航天事业,体现了“三个代表”思想中的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2.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主题。各国都面临着发展本国经济的任务,以便在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竞争中立足于世界。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我国经济的发展,有助于增强维护世界和平的力量。
3.我国始终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这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决定的。无垠的太空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中国开展空间科学实验和技术试验,完全出于和平目的,也是对人类科学与和平事业的贡献。
必修三《文化生活》第二单元。
民族传统节日为何被洋节pk?
近年来,我国传统节日开始走下坡路,而洋节日益火爆,大有喧宾夺主之势。其实,无论是土节,还是洋节,最终沦为成了购物节、吃喝节,自然推波助澜的还是精明的商家。有专家指出,在全球化价值趋同的背景下,传统节日是保持民族文化认同感的最后一道壁垒。维护传统节日,并不是要以一种简单的排他主义拒洋节于国门之外,而是要防止全球化浪潮和商业化炒作,把传统节日变成被掏掉内核(民族文化)的“空壳”。
其实中国人的法定节日、传统节日种类繁多,总体上并不缺节,真正缺少的也许是适合现代社会的过节方式。传统的节日太过严肃,要求只能这样,不能那样,缺乏娱乐的元素,几乎不能满足人们的心理需求。而洋节之所以流行很快,实际上就是能给人带来更多的轻松和快乐,时代感很强,成了现代生活的调剂。另外中国的节日更多的重视有血缘关系的亲情的凝聚,而西方的节日更多的是注重社会关系的交际、交往和交流。
看来,当春节碰上西方“情人节”,折射的话题是沉甸甸的。对待民间的节日,政府应该加以引导,而不是袖手旁观。在过节形式上,传统节日完全可以多种多样,保持特色,增加时代新内容,比如春节的放鞭炮,政府不能简单一禁了之,毕竟一年一次的鞭炮燃放给大家带来了欢乐,实际上鞭炮的危险和污染远不及交通事故和一家化工厂的危害;端午节除了划龙舟,完全可以创造水上活动的概念,让百姓能够参与和体验快乐。我们喜欢春节,但不是回家吃饭有严格的老幼尊卑的那种,我们要传统的东西,但更需要符合心理需求的东西。建设“节日文化”这一不容忽视的文化工程,需要我们从由心而生的点滴行动开始。
(1)要认识到传统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作为特定历史发展的产物,传统文化是维系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纽带。民族节日是一个民族历史文化的长期积淀,庆祝民族节日能集中展示民族文化,集中表达民族情感。
(2)我国的民族节日积淀了几千年的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庆祝我国的民族节日是维护和振兴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有利于传承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有利于增强对自己民族文化的认同感,有利于形成和保持强大的民族凝聚力,也是对世界文化多样性的贡献。
(3)文化既是民族的.又是世界的。庆祝本国民族节日的同时又不排斥西方节日,是尊重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借鉴与融合,是文化创新的途径之一。因此,题目中的观点是片面的。
必修四《生活与哲学》第一单元。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义即使是聪明能干的妇女,没米也做不出饭来。比喻做事缺少必要条件,很难做成。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三:“晏景初尚书,请僧住院,僧辞以穷陋不可为。景初曰:‘高才固易耳。’僧曰:‘巧妇安能作无面汤饼乎?’”
在高中新课程远程研修物理课程团队8月13日的“在线交流”中,有老师提出这样的问题:“新课改所需要的教学资源落后地区怎么解决?行军打仗,粮草先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中国的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的教学资源如此分配不平等,举个例子,发达地区的中学生课外活动丰富,机器人、航模设计搞多少年了,而落后地区连起码的物理实验仪器都无法正常给予配备。叫我们落后地区的教师怎么处理这个矛盾?”
由于农村这种“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窘况,不少同仁发出上面类似的感叹,认为相对城市而言,农村搞课程改革的条件尚不成熟。无疑,当前我国农村办学条件较差,许多学校不具备计算机、多媒体教室、校园网络等现代化教学设备。农村孩子也不像城市孩子那样有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等参观,不能像城市孩子那样搞航模、机器人等。这真可谓“粮草未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解析: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本原,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物质决定意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即使是再聪明能干的妇女,没米也做不出饭来。那么,在我们广大的还比较落后的农村地区,当连最起码的图书、试验器材、体育器材等基础条件都不具备,更不用说电脑、多媒体教室,你让他们怎么去进行新课改呢?中国的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的教学资源分配不平等问题确实值得忧虑啊!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七
近期,森永奶粉事件再次引发了人们对婴儿奶粉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担忧。这一事件给消费者和企业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声誉损失,也使得我们进一步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通过此次事件,我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食品安全是企业的基本职责。企业应当始终将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在产品研发、生产制造、材料采购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森永奶粉事件揭示了企业在产品质量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例如检测手段不够精准、质检流程不够严格、内部监管不够完善等。企业需要加强生产监管,不断提升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以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口碑。
其次,政府监管的重要性不可忽视。政府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有责任对企业进行监管和管理。森永奶粉事件暴露了政府在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包括监管手段不够严谨、对企业的规范和处罚力度不够等。政府应当加强对食品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管制度,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打击力度,同时提升监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
第三,消费者的权益需要得到保护。消费者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他们的权益应当得到充分的保障。森永奶粉事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消费者对奶粉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担忧再度被激起。对于那些质量可靠的奶粉企业来说,他们需要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和互动,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以提升消费者的信任度。对于消费者来说,要增强自身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加对产品的辨别能力,选择质量可靠的品牌。
第四,信息透明度是提升食品安全的关键。森永奶粉事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信息不透明,消费者无法得到真实的信息,导致了恐慌的扩大。企业要及时披露产品的检验结果和质量报告,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让消费者能够知道自己所购买产品的质量水平。政府也要加强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信息,增加市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最后,媒体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作用。媒体的曝光和报道,让人们对森永奶粉事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媒体要发挥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加强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和跟踪,不断推动食品安全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关注,迫使企业和政府加大整改力度和法律惩治力度。
综上所述,森永奶粉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食品安全问题仍然存在着巨大的隐患。企业应当以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为中心,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政府要增强监管力度,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质量可靠的产品。只有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才能够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的健康和安全。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八
首先,我们不得不对近年来频发的奶粉事件进行深刻反思。这些事件已经对婴幼儿的健康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危害,成为社会不可忽视的热点问题。这些事故的发生虽然落实责任主要在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但是它也给我们提出了诸多深刻的问题和思考。
其次,奶粉事件在我们身边时刻都在发生。一方面虽然我们在购买婴幼儿奶粉时,可以选择国际知名品牌或者成熟的国内品牌,但难以忽视的是,很多小品牌甚至3无产品出现在了市场上,错综复杂的利益链环节导致了监督机制的失灵和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消费者在选择奶粉时也缺少对食品质量知识的认知和意识,更易受到品牌营销的影响,导致购买了不合格的甚至有毒有害的婴幼儿奶粉。
第三,奶粉事件对于消费者和企业都造成了极大的经济和品牌损失。品牌的形象因负面批评而受损,企业的市场份额受到挑战,不仅耽误了企业的发展,也让消费者对于所有婴幼儿食品产生了更深层次的疑虑,消费再次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对于卖家而言,他们必须采取有效的指导和管理措施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这是任何企业都必须坚持的管理原则。
第四,奶粉事件的发生也涉及到政府之间的监管问题。政府部门在规章的制定和实施上存在较大的问题,监管部门缺少尽职调查和监管的知识和技能,导致企业和消费者缺乏有效的指导和监管。政府应该承担起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安全的责任,在现有的质量和监督机制上开展更多的改革,加强对婴幼儿食品的监管,以最终达到真正保护消费者的目的。
第五,奶粉事件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共同的解决。所有人必须意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维护消费者权益所承担的责任。当我们购买食品时,我们需要更多的关注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质量与价格并行,我们需要重视消费者的权益,而不是仅仅考虑价格和口感。此外,社会要加强舆论监督,对那些违法生产,生产劣质和假冒伪劣的企业,以及有关部门的不作为和监管失职要加以惩罚。唯有共同努力,才能保证婴幼儿奶粉的安全。
总之,奶粉事件正是一个反映食品安全问题的缩影。我们必须认清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并积极做出应有的贡献,保证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提高消费者对于婴幼儿奶粉的选择和判断能力,推动食品安全的跨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治理,以保证每一个家庭的下一代都能健康茁壮成长。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九
第一段:引言(大约200字)
三鹿奶粉事件是中国食品安全史上的一次重大危机,给无数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我亲身经历了这场食品安全事件,我想借此机会来分享我的心得和体会。作为一个小白,我在这次事件中扮演了一个无助的角色,但它也让我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激发了我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使我更加珍惜健康的重要性。
第二段:曝光与震惊(大约300字)
回忆起那个炎热的夏天,我还是会心生恐惧。那时我刚生了一个可爱的宝宝,为了帮助他健康成长,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三鹿奶粉。然而,当新闻报道揭露出三鹿奶粉中含有毒性化学物质时,我感到震惊和愤怒。我们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来信任这些产品,而他们却在背后损害了我们的健康。
第三段:追究责任与自省(大约300字)
三鹿奶粉事件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公愤和谴责,政府和监管部门积极采取了措施来追究责任,并严厉打击了不合格食品。这也引起了我个人的思考,并反思了自己在这场食品安全危机中的角色。作为消费者,我意识到自己过于盲目地相信品牌和广告,没有对产品质量进行充分的了解和调查。这个事件让我深刻认识到了消费者在食品安全问题中的重要性,同时也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第四段: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大约300字)
在这场食品安全危机后,我决心更加努力地加强食品安全意识。首先,我会更加注重食品的选择,不仅仅关注品牌和广告,更要了解产品的生产过程和质量认证。我会学会阅读产品的标签,确认产品的产地和成分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其次,我会更加注重饮食健康,尽量选择天然、有机的食材,避免过多食用加工食品。最重要的是,我会积极参与公众活动,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并通过行动来推动相关改革。
第五段:总结(大约200字)
三鹿奶粉事件对我来说是一次成功的警钟,唤醒了我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责任。我相信,只有每个人都对食品安全负起责任,才能建立起一个更加健康和可信赖的食品体系。因此,我会继续努力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同时也会积极与身边的人分享我的经验和知识,相信在我们共同努力下,未来的食品安全问题会有所改善,我们都能享受到安全的食品。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十
姓名:伍华贤班级:生工072学号:5602207070摘要:三鹿奶粉事件已经扩展到中国国内多个品牌,进而蔓延到国际名牌如雀巢、台湾品牌如金轮等奶制品,受害人数增至数十万。由于奶粉、液态奶消费链的突然崩塌,中国奶制品产业正遭受重灾。中原大地,烽烟四起。外国也对中国产品产生了怀疑,诉诸封查、限制等手段。这起事件无疑阻碍了中国民生工业的成长。
3月:三鹿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回复称送测未发现问题;南京出现全国首例肾结石婴儿病例。
6月: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接到问题奶粉投诉;6月28日,甘肃省内出现首例患儿。7月:广东出现疑因食用三鹿奶粉引发肾结石病例,长沙、南京、北京多名婴儿家长投诉三鹿。
8月:三鹿查明不法奶农掺入三聚氰胺,未对外公布消息。9月:豫赣鄂等多省发现类似病例。
9月11日:甘肃59名婴儿患病,1人死亡;卫生部提醒停止使用该品种奶粉;三鹿集团称,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的奶粉市场上大约有700吨,决定立即全部召回。
9月12日:三鹿集团称不法奶农掺入三聚氰胺;石家庄警方传唤78名问题奶粉嫌疑人;质检总局开始全国性调查;卫生部上报病例,印发相关诊疗方案;各地三鹿奶粉下架;三鹿受污染奶粉致婴儿泌尿系统结石事实初步认定。
9月13日: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指出,三鹿事件是不法分子为增加原料奶或奶粉的蛋白含量而人为加入而造成的。
9月14日:质检总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做出紧急部署,派出工作组赴河北、广东、黑龙江、内蒙古四省区,督促检查应急处置工作。
9月15日:封存和回收的万余吨奶粉全部销毁;农业部派出督导组,分赴牛奶生产重点省(市)开展奶业生产调研督导工作;三鹿集团向患儿及家属致公开信道歉。
9月16日:河北省加派四个工作组进驻三鹿集团;又有2人被逮捕,7人被刑事拘留;石家庄副市长被免职,三鹿董事长被罢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检出含三聚氰胺的奶粉和企业名单,总计22个厂家,其中包括伊利、蒙牛等知名企业。
截至在11月27日,中国卫生部发出通报说,截至11月27日8时,全国累计报告因食用三鹿牌奶粉和其他个别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多达29万4000人,其中6人不排除因饮用问题奶粉死亡,目前仍有861名患儿留医,154名为重症患儿。
三方说法:三鹿观点:
三鹿集团称此事件是由于不法奶农为获取更多的利润向鲜牛奶中掺入三聚氰胺。目前,公安机关已开始抓捕添加有害物质的不法奶农,追究其法律责任。在今年8月1日,三鹿集团已经查出问题奶粉污染真相:不法奶农向鲜牛奶中掺入三聚氰胺,从而造成婴儿患肾结石。
根据三鹿集团品牌管理部部长苏长生的分析,目前对奶制品中蛋白质的监测,并非直接检测蛋白质,而是根据氮的含量来推测蛋白质的含量。而三聚氰胺里含氮,添加后,可能导致监测指标上蛋白质含量增加。于是,奶农把三聚氰胺加入鲜奶之中。三鹿奶粉又是以鲜牛奶为生产原料,从而导致奶粉中也含有三聚氰胺。奶农观点:
石家庄某县奶农马老汉说,给乳牛喂食掺入三聚氰胺饲料等于是喂毒药,对奶农有百害无一利,“假如奶牛吃了含三聚氰胺的饲料死了怎么办?”
他说,一头乳牛价值人民币一万元,一天出奶二十公斤,“比自己亲儿子都宝贝”。
三鹿集团在各乳源地建多家奶源中转站,主要负责将奶厅及散户的牛奶收集起来,送往企业的加工厂。而三鹿集团的奶站有不同的模式:一种是奶农自筹资金兴建,另一种是与三鹿合资兴建,第三种是三鹿自己建站,三种奶站都要经过三鹿验收,收奶必须经过三鹿工作人员把关。
至于奶厅,就是集中挤奶的设施,奶农只是将乳牛定时赶到奶厅,挤奶由奶厅工作人员完成,并直接进入奶灌车。在这个环节中,奶农只需要看到自己的乳牛产了多少奶,一个月后结算即可,“这样的流程奶农没有造假的任何机会”。
马老汉是“挤奶厅模式”供奶的奶农,他和同村十七户奶农各自散养乳牛,一同到挤奶厅统一采奶。他说,挤奶时,除了为乳牛挤掉三把“细菌奶”后,剩下程序全部机械化完成,鲜奶在真空的容器中抽取、流动、储存,“奶农根本接触不到鲜奶,怎么掺假?”
马老汉的一周岁孙子和五岁孙女都是喝三鹿婴幼儿奶粉长大。他气愤地说,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就是奶贩和三鹿验收、收奶人员勾结作案的结果,三鹿不应将责任扣在奶农身上。
某些专家意见也间接佐证奶农的说法。技术人士表示,三聚氰胺在奶站加到原奶中有相当大限制,三聚氰胺属微溶性,常温下溶解度为一百毫升水仅溶解零点三一克三聚氰胺,含氮零点二克,推算只可冒充一点二七克蛋白质。想让加入三聚氰胺后的鲜奶营养比协调,还需再加水和脂肪,但一般的脂肪产品很难加入,必须加专业匀质脂肪,这类手法非一般奶农所能掌握。
专家观点:
中国奶业协会常务理事王丁棉认认为,污染源于奶源的可能性很大。据他介绍,三鹿的奶源绝大部分由集团下属的奶场供给,这部分奶源有三鹿专门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质量可以控制;同时,三鹿还有小部分奶源来自奶农。这部分奶源有的直接由奶农交送三鹿,有的经由“奶霸”转交厂家——奶源质量无法控制的正是经由“奶霸”转交的部分。
先看看这毒奶粉的流通过程:不法奶农为了利润昧着良心把有毒物质加入奶粉,卖给企业,企业加工成奶粉后商家摆上了货架,通过n个环节之后最后才传到消费者手里。听起来是层层把关、严密无漏的环节,实际上形同虚设。奶源最初就有了问题,为何能进到奶场里,摆到商场上?奶企对奶源没有入厂检查吗?商场没有质量检测吗?工商卫生没有监督抽查吗?出了问题让奶农背上黑锅,牺牲一个,保住了一窝。抓了奶农,看似釜底抽薪,完全解决了,实则还是树大根深。这就像贩毒一样,种毒品的人得的是小利,卖毒品的赚的才是大头。
奶农之所以敢如此大胆,关键在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制止、查处。我敢断言,掺入三聚氰胺绝对不止一个或十个奶农,理由是目前已经有十个省份已有报告病例,十几个奶农不会影响如此大的范围,而且还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因为在6月份就已发生很多病例。可见这不是一个偶然事件,应该是长期的、没有被重视的事件。
按理说鲜奶收购在入厂时都要经过严格的检测,可厂家却没有发现丝毫问题,让毒奶顺利的走上生产线,流通到市场。需要疑问是:厂家是真的没有发现还是发现了却不了了之呢?是不是掺入三聚氰胺的鲜奶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不收的话,就无奶可收了?如果是企业知情不报,这样为了自身利益,无视消费者健康,缺乏社会良知的企业,定要严惩,也是杀一儆百。
三聚氰胺如何跑到牛奶里。
中国的乳制品企业必须从分散的奶农手上收购鲜奶。企业与农户之间有多种多样的关系。有把农户的地租来建成养殖基地、然后再雇农户为员工的“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也有与散户签订收购合同的订单农业模式,等等。
但将鲜奶从分散的农户集中到大企业手中,往往要经过奶站这么一个中间环节,将农户的鲜奶收购并集中,再卖给乳制品企业。这些奶站大多是独立于乳制品企业的个体商贩。在被称为“中国乳都”的内蒙首府呼和浩特市(也是伊利与蒙牛两大乳业巨头所在地),各种规范与不规范的奶站就有2000余所。
规范点的倒好,起码有卫生标准和挤奶器、制冷罐之类的设备。不规范的奶站,在挤奶、存放、运输各个环节上都可能出问题。说得简单点,这样收集来的鲜奶里,牛身上有的东西(比如毛发杂草),奶里全可能有;牛身上没有的(比如水或者三聚氰胺),也很容易加进去。
乳制品企业固然可以对奶站送来之鲜奶进行质检把关,但中国的形势是,奶源不足,而乳制品企业太多,所以,能把鲜奶收来就是好事了,有时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乳制品企业与奶站之间,一直是既勾结又斗争。
三聚氰胺事件一出,问罪的第一棒就打在了奶站头上。乳制品企业说自己上了奶站的当。奶站先往收来的鲜奶里兑水,可兑水奶里蛋白质的含量自然达不了标。解决的办法就是加三聚氰胺。
三聚氰胺是种以尿素为原料生产的、用来做化肥、胶水、塑料等物的化工原料,但在中国的食品加工业里却有一美名,叫做“蛋白精”。原因就在于其氮元素含量高达66%,而检验食品中蛋白质含量的办法往往就是看氮原子的含量,因为除了蛋白质之外,脂肪和碳水化合物都不含氮,含氮多少便成了检验含蛋白质多少的标准。
中国因为尿素生产成本低,恰好是世界上最大的三聚氰胺生产基地与出口国。三聚氰胺白色无味,而且以前被认为毒性低,一时半会吃不死人。于是,通过加三聚氰胺来提高兑水奶的蛋白质含量,便成了个经济有效的解决办法。
但此说法一出,便有人质疑。三聚氰胺难溶于水,要把足够的三聚氰胺溶解到兑水奶里不大可能。而且纯正的三聚氰胺也不便宜,媒体上说,奶站只买得起生产三聚氰胺的废弃物,而此物中包含诸如尿素、氨、硅胶、硝酸钾之类的杂质。
真若如此,毒奶粉中还应检验出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才对,但却并未有闻此事。这一分析下来的结论便是,由奶站往液态鲜奶里加三聚氰胺废弃物的可能性很小,而更可能的,是三鹿这样的乳制品企业往固态奶粉里加了本来就是白色粉末的三聚氰胺。
或者即使不是直接加三聚氰胺,也是为了降低成本,以豆粉充奶粉,而把含三聚氰胺的豆粉加到了奶粉里头。
这一说法的证据是,目前所查出含三聚氰胺的乳制品中,只有个别液态奶产品含有少量的三聚氰胺,问题多的都是奶粉。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至今,从层层剥开的事实来看,令人震惊的是一些企业职业道德的沦丧。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本。食品行业事关生命安全,需要的不仅是技术和资本,更要讲道德和良心。然而,通览“三鹿奶粉”事件中企业的表现,有见利忘义的冲动,有明知故犯的侥幸,有心知肚明的“默契”,就是没有起码的道德良知约束。为追求利润,一些企业置婴儿生命健康于不顾,做出了让母亲泣血、令社会蒙羞的行径。这种行为重创了奶制品行业,更重创了社会的诚信机制。
我们痛心地看到,一些企业的“无德”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普通百姓对“问题奶粉”议论纷纷,不少消费者因此疑惧丛丛。连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有关部门雷厉风行深查原因、追究责任,正是因为这一事件损坏了市场经济的秩序,挑战了社会文明的底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一个以人为本的现代社会,绝不能放任见利忘义的行为,绝不允许基本道德的失守。
诚信是社会契约的前提,道德是商业文明的基石。作为人们共同的行为准则和规范,道德是构成社会文明的重要因素,也是维系和谐人际关系、良好社会秩序的基本条件。我们放心走路,是因为我们相信车流会在红灯前停下来;我们安心睡觉,是因为相信屋顶不会无缘无故塌下来。没有这种基本的信任,社会就不可能正常运行;市场经济的基本秩序,也就无从存在。如果诚信缺失、道德败坏、是非不分、荣辱颠倒,文明底线失守,再好的制度也无法生效,再快的发展也会出问题。
“三鹿奶粉”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受“问题奶粉”影响,消费者对奶粉质量安全的信任度骤降,不仅奶制品企业产品销量大幅滑坡,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广大奶农也因企业减少原奶收购面临损失。沉痛的教训告诫企业家们:在追逐利润的同时,必须坚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以牺牲道德和消费者利益换取利润,最终必然付出沉重的代价。
“三鹿奶粉”事件所暴露的道德缺失,也向全社会发出了预警信号。道德是一切制度运行的社会土壤。在一个国家的文明框架中,道德与法律唇齿相依,缺一不可,必须做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并举。在我们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现代化的进程中,一刻也不能忘记道德建设。只有在全社会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加强公民道德、职业道德、企业道德、社会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才能有效构筑牢固的社会文明防线,全面推进社会的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十一
2、三鹿集团的应对措施。
3、原因。
4、启发。
一、p192第二段二、三鹿集团应对措施:
1、“堵”住消费者的嘴:
2008年5月20日,一名网友在天涯社区发帖揭露在超市里买的三鹿奶粉的质量问题。5月31日上午,三鹿集团的温州地区总经理找到该网友的家,拿出一份“确认书”,答应给他市场价约2500元左右的三鹿产品,但前提条件是他必须删除先前发在网上的涉及三鹿奶粉质量问题的帖子。
2、对上级部门隐瞒实情:作为中外合资企业,外方要求三鹿召回市场上销。
售的受污染奶粉并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然而,三鹿原奶事业部,销售部,传媒部各自分工,试图通过原奶检查,产品调换,加大品牌广告投放和宣传等手段,将“三鹿”与“肾结石”的关联封杀于无形。、造假获得“质量安全”:9月11日,三鹿集团称委托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三鹿奶粉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各项标准均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不过事后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声明该局从未接受过三鹿集团的委托检验。
4、暗箱操作:三鹿以秘密方式缓慢从市场上换货,却仍未说明换货原因。9月12日,网易财经编辑从三鹿品牌总监处得到确认,8月5日就通知各地经销商,三鹿在3月至8月5日之间生产的产品受到污染,停售优加系列产品,并且秘密召回,但未公之于众。
5、死不承认,推脱责任:9月11日上午10时,新民网连线三鹿集团传媒部,该负责人表示,无证据显示这些婴儿是因为吃了三鹿奶粉而致病。三鹿集团当天通过各种途径公开回应:“我们可以肯定的说,我们所有的产品都是没有问题的。”9月14日,三鹿集团发布消息,称此事件是由不法奶农为获取更多的利润向牛奶中加入三聚氰胺,“不法奶农才是这次事件的真凶”。
6、公开道歉,但并未认识到自身问题:9月15日下午,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张振岭在河北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读了致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消费者的一封公开信,向因食用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导致的患儿及家属道歉。但这封所谓的道歉信也只是强调外部原因,仍然没有对自己内部问题进行反省。
三、原因。
一是小农散养的奶源供应方式与现代化企业规模生产严重不适应。
二是少数奶站经营者利欲熏心、违法犯罪。为追求利润,明目张胆地制造销售和向原料奶中添加三聚氰胺三是三鹿集团见利忘义、故意隐瞒真相。三鹿集团公司在得知产品质量出了问品工业与安全题之后,不是积极处理,召回产品,应对危机,而是在长达8个月的时间里未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也未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结果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的人身伤害。
四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存在漏洞。由于要追求利润,质检过严必然提高成本。因此,并不是每一个企业对产品质量控制都十分重视。三鹿集团的产品质量控制形同虚设,落实不够,漏洞很多。
五是社会监督软弱无力。从“三鹿奶粉”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来自外部的监管几乎没有。担负食品质量主要监管职责的政府职能部门,反而给三鹿集团公司颁发了免检证书,放弃了外部监管。
六是政府处置不力、报告不及时。目前,我国还没有从国家的层面制定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中存在明显的政出多门、职能交叉重叠、权责不明等问题,同时又缺乏一个权威主体负责所有的食品安全执法。
四、启示。
1、管理角色:企业的领导者必须扮演好管理者的角色。首先必须扮演好监督者的角色,持续关注组织内外环境的变化以获取对组织有用的信息。管理者通过接触下属来搜集信息,并且从个人关系网中获取对方主动提供的信息。根据这种信息,管理者可以识别工作小组和组织的潜在机会和威胁。其次是要办好企业家的角色,个企业不管被管理得多么好,它在运行的过程中,总会遇到或多或少的冲突或问题。管理者必须善于处理冲突或解决问题,如平息顾客的怒气,同不合作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或者对员工之间的争端进行调解等。
2、企业伦理:外部伦理。
3、、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个食品企业,不仅要追求经济效益,也要追求社会效益。生产安全的食品,不仅是它长期生存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也是其应该具备的社会责任和基本道德。企业的一切经营管理行为应符合道德规范,包括企业内部管理,产品设计制造,质量保证,广告用语,营销手段,售后服务,公关工作等。因此要严格按照食品标准生产和加工食品,加大原材料的质检力度,确保原料质量,真正保护消费者权益。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十二
最近打开电视和网络,都是一些关于婴儿食用三鹿奶粉后患结石,有的甚至死亡的报道。经过有关部门检查发现是三鹿奶粉的质量问题,三鹿奶粉中的三聚氰胺严重超标。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骂声一片,三鹿集团的名誉瞬间扫地。
一、质量管理工作不到位,二、公司文化和管理理念有问题。
首先,如果三鹿集团质量管理工作很健全的话,不会出现奶农向原料中加入三聚氰胺,三鹿集团也没有发现;其次即使没有发现原料有问题,但是在生产过程中和最后对产成品的检测也应该能发现问题,绝对不可能造成批量流入市场。由此可见三鹿集团的质量管理体系之差。
关于公司文化和管理理念,三鹿集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当新闻报道已经映射到“有毒奶粉”可能是三鹿奶粉的时候,三鹿集团又是什么反应?他们不但没有及时的检讨自己,对于新闻报道还是置若罔闻,从他们的态度来看,三鹿集团的理念就是只管赚钱,不对自己的产品质量负责,不对自己的用户负责。
这些问题对于汽车行业来说同样是可以借鉴的。汽车产品的质量不仅关系到公司企业的形象,企业的生死存亡,更重要的是它也关系到用户的生命安全。汽车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用户的生命安全,公司要对自己的产品负责,更要对用户的安全负责,而在公司内部,产品的直接负责人就是我们质量工作者,可见我们质量工作的重要性。为了公司的形象,用户的安全,质量工作绝不可以懈怠,遇到问题绝不可以让步。虽然有的人认为,对于一些不影响安全性能的问题,可以放过就放过,这种观点坚决不可以有,尤其对于质量工作者来说,因为即使不会给用户带来安全方面的隐患,但是这也会引起用户的抱怨,会损害企业的形象,所以即使是一些小的问题我们也绝不能轻易放过,正如我们公司的质量方针所说的那样:“顾客满意”是公司永恒的宗旨,向顾客提供“零缺陷”的产品和周到的服务是公司每个员工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所以我们要努力做好质量工作,力争做到“向顾客提供‘零缺陷’的产品”,使我们的产品质量更好。
对于我们发动机质量改进科来说,就是要做好售后问题的改进,使售后出现的问题得以解决,减少售后抱怨。
张雪林。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十三
摘要:三鹿奶粉事件或者叫三聚氰胺事件,“三鹿奶粉事件”震惊了全国,也震惊了世界。“三鹿奶粉事件”影响恶劣,后果严重。问题奶粉已导致几十万婴幼儿患病,甚至有的已死亡,无数家庭为劣质奶粉对婴幼儿身体的戕害感到忧心忡忡。问题奶粉不仅伤害了众多无辜的婴幼儿,伤害了社会,也伤害了三鹿集团公司等奶制品企业本身,伤害了整个中国奶制品行业,而最终更是伤害到中国的整个食品、农产品产业链。三鹿奶粉制品是婴儿泌尿系统结石致病原因,三鹿公司将承担巨大法律责任。
关键词:三氯奶粉婴幼儿奶制品肾结石法律责任。
1.1.小农散养的奶源供应方式与现代化企业规模生产严重不适应。各地奶企为。
争夺奶源无序竞争,地方政府对乳制品产业缺乏科学统筹和有效规范,导致一些个体经营者以次充好、弄虚作假,企业忽视质量、盲目抢购。
1.2.少数奶站经营者利欲熏心、违法犯罪。为追求利润,明目张胆地制造销售。
和向原料奶中添加三聚氰胺。
1.3.三鹿集团见利忘义、故意隐瞒真相。事件发生初期,故意向政府提供不实。
信息;在明知所产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后,不但不禁止问题产品出厂,而且继续生产和销售,造成事件扩大和蔓延。
1.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存在漏洞。原料奶收购环节失控;免检产品和名牌产品。
生产企业的招牌为三鹿集团脱离监管撑起保护伞;日常监管不到位,习惯于搞运动式的突击大检查,难以解决问题。
1.5.社会监督软弱无力。一些人对不法分子在原料奶中添加有害物质知情不举、听之任之。
1.6.政府处置不力、报告不及时。今年8月初接到三鹿集团关于婴幼儿奶粉被。
污染的请示后,未做深入调查,轻信企业汇报,未认识到是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也没有及时上报,错失问题处理的最佳时机,未能有效制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三鹿奶粉事件的危害性已远远超出了对婴儿健康的威胁,它已涉及到人们对整个食品行业安全性的担忧,甚至会引起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应该得到高层的高度重视。食品的质量安全事故危害远远大于其它产品安全事故,所以要给予特别重视。
3.1.三鹿公司的法律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六条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第七条规定,“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
(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人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二)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八)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三鹿公司部分批次婴幼儿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很可能是生产工艺流程上不符合卫生部制定的卫生标准,使奶粉受到有毒物质污染。三聚氰胺其分子中含有大量氮元素,添加在食品中,可以提高检测时食品中蛋白质检测数值。三聚氰胺作为一种化工原料,根本就不能加入食品的,如果加入就严重违反了食品卫生法,应当受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严厉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鹿公司的奶粉产品显然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行业标,存在严重危及人身健康的不合理的危险。根据法律规定,三鹿公司应受到质量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根据三鹿公司的声明,受三聚氰胺污染三鹿婴幼儿奶粉在市场上大约有700吨。根据相关媒体报道,甘肃省婴儿患泌尿系统结石病例为59例,其中死亡1例,江苏、陕西、湖北等地医疗机构也陆续收治了多例婴儿泌尿系统结石患者。可以说,涉案奶粉的数量是惊人的,影响的范围是全国性的,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如果调查证明三鹿公司故意在奶粉中添加有毒的三聚氰胺,则根据刑法的规定,三鹿公司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应承担刑事责任,最高可被判处死刑,而三鹿公司也将被处以巨额罚金。
3.2.受害者的司法救济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第四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
第四十四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三鹿奶粉制品导致大量婴儿患泌尿系统结石病,严重地损害了婴儿的身体健康,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受害者有权获得经济赔偿。受害者及家属可以获得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残疾的,还包括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若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要求精神抚慰金。受害者既可以选择三鹿公司为侵权赔偿人,也可以选择向涉案的三鹿奶粉销售商为侵权赔偿人,具体要考虑诉讼成本、诉讼便利性、赔偿能力等实际情况来选择索赔对象。
3.3.相关国家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查实,在三鹿奶粉事件中有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卫生、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没有尽到监管职责或者故意隐瞒事故不上报,导致受害区域扩大,受害人大量增加,造成严重后果,就将构成渎职犯罪,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十四
三鹿奶粉事件与企业形象
2008年9月,三鹿毒奶粉事件曝光。品牌专家李光斗表示,当临床医生经过流行病排查患病婴儿,怀疑是三鹿奶粉的问题的时候,三鹿没有反应;当媒体上报出是“某品牌”奶粉导致婴儿肾结石,而“某品牌”就是暗指三鹿奶粉的时候,三鹿还是没有反应;当三鹿奶粉自检发现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时,三鹿终于有了反应,决定召回产品。然而,此时已晚,人们对三鹿的信任值已经一路狂跌。
李光斗评价说,如果三鹿早作反应,尽快的展示自己负责任的企业形象,这次危机的影响程度也许会减小很多。在事情刚发生时,在各个报道中纷纷怀疑是“某国产品牌奶粉”的问题。而当时,网上已有消息暗示“某品牌”可能是三鹿。三鹿这时就应该行动起来,不管人们的怀疑是真是假,遵循“假使有错推定、消费者利益至上”原则,在第一时间停售人们怀疑的问题产品,进行质量检测。不管最终产品有无问题,此举都会给企业赢得负责任的形象——产品没问题,将被人们更加喜欢;产品有问题,企业积极的、负责任的行为,也容易得到消费者谅解。
李光斗说,在危机中,如企业能正确面对,妥善处理,不仅能化解危机,甚至还能将其转化成商机。然而,对比百事可乐、泰诺制药国际知名公司的危机公关手法相比,中国品牌的危机公关意识和技巧还有所欠缺。就如三鹿一样,面对公众猜疑却一拖再拖——正是对“某品牌”阶段的后知后觉,害了三鹿,造成了如今巨大的灾难。
神舟七号飞船发射成功
2008年9月25日21时10分,我国从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由长征二号f型运载火箭成功发射了第三艘载人宇宙飞船——神舟七号飞船。包括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内的中国国家领导人观看了此次发射。参加此次飞行的三名航天员分别是翟志刚、刘伯明、景海鹏。“神七”发射升空后,在341公里的高度绕轨道漫游。在这个轨道高度,翟志刚打开绕地飞行的神舟七号飞船的舱门并步入外太空,成功进行了30分钟的太空行走。9月28日“神七”成功返回地球。这次任务是中国载人航天计划迄今为止最大胆的尝试。它彰显了中国在研制高度可靠而强大的运载火箭以及航天员在太空中生存所必需的系统方面的成功。对于中国和世界上的许多人来讲,该计划已经成为中国经济成功和技术实力的有力象征。,外电认为,此次太空飞行是中国载人航天发展史上风险最大的一次。我国毫不掩饰自己在宇宙开发方面的雄心。专家们指出未来中国将实施航天器对接,创建太空实验室,进而建立自己的轨道空间站。
解析: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党必须重视科技的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正是党通过制定大政方针,实施对国家和社会政治领导的体现。发展载人航天事业,体现了“三个代表”思想中的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2.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主题。各国都面临着发展本国经济的任务,以便在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竞争中立足于世界。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我国经济的发展,有助于增强维护世界和平的力量。
3.我国始终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这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决定的。无垠的太空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中国开展空间科学实验和技术试验,完全出于和平目的,也是对人类科学与和平事业的贡献。
必修三《文化生活》第二单元
民族传统节日为何被洋节pk?
近年来,我国传统节日开始走下坡路,而洋节日益火爆,大有喧宾夺主之势。其实,无论是土节,还是洋节,最终沦为成了购物节、吃喝节,自然推波助澜的还是精明的商家。有专家指出,在全球化价值趋同的背景下,传统节日是保持民族文化认同感的最后一道壁垒。维护传统节日,并不是要以一种简单的排他主义拒洋节于国门之外,而是要防止全球化浪潮和商业化炒作,把传统节日变成被掏掉内核(民族文化)的“空壳”。
其实中国人的法定节日、传统节日种类繁多,总体上并不缺节,真正缺少的也许是适合现代社会的过节方式。传统的节日太过严肃,要求只能这样,不能那样,缺乏娱乐的元素,几乎不能满足人们的心理需求。而洋节之所以流行很快,实际上就是能给人带来更多的轻松和快乐,时代感很强,成了现代生活的调剂。另外中国的节日更多的重视有血缘关系的亲情的凝聚,而西方的节日更多的是注重社会关系的交际、交往和交流。
看来,当春节碰上西方“情人节”,折射的话题是沉甸甸的。对待民间的节日,政府应该加以引导,而不是袖手旁观。在过节形式上,传统节日完全可以多种多样,保持特色,增加时代新内容,比如春节的放鞭炮,政府不能简单一禁了之,毕竟一年一次的鞭炮燃放给大家带来了欢乐,实际上鞭炮的危险和污染远不及交通事故和一家化工厂的危害;端午节除了划龙舟,完全可以创造水上活动的概念,让百姓能够参与和体验快乐。我们喜欢春节,但不是回家吃饭有严格的老幼尊卑的那种,我们要传统的东西,但更需要符合心理需求的东西。建设“节日文化”这一不容忽视的文化工程,需要我们从由心而生的点滴行动开始。
(1)要认识到传统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作为特定历史发展的产物,传统文化是维系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纽带。民族节日是一个民族历史文化的长期积淀,庆祝民族节日能集中展示民族文化,集中表达民族情感。
(2)我国的民族节日积淀了几千年的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庆祝我国的民族节日是维护和振兴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有利于传承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有利于增强对自己民族文化的认同感,有利于形成和保持强大的民族凝聚力,也是对世界文化多样性的贡献。
(3)文化既是民族的.又是世界的。庆祝本国民族节日的同时又不排斥西方节日,是尊重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借鉴与融合,是文化创新的途径之一。因此,题目中的观点是片面的。
必修四《生活与哲学》第一单元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义即使是聪明能干的妇女,没米也做不出饭来。比喻做事缺少必要条件,很难做成。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三:“晏景初尚书,请僧住院,僧辞以穷陋不可为。景初曰:‘高才固易耳。’僧曰:‘巧妇安能作无面汤饼乎?’”
在高中新课程远程研修物理课程团队8月13日的“在线交流”中,有老师提出这样的问题:“新课改所需要的教学资源落后地区怎么解决?行军打仗,粮草先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中国的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的教学资源如此分配不平等,举个例子,发达地区的中学生课外活动丰富,机器人、航模设计搞多少年了,而落后地区连起码的物理实验仪器都无法正常给予配备。叫我们落后地区的教师怎么处理这个矛盾?”
由于农村这种“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窘况,不少同仁发出上面类似的感叹,认为相对城市而言,农村搞课程改革的条件尚不成熟。无疑,当前我国农村办学条件较差,许多学校不具备计算机、多媒体教室、校园网络等现代化教学设备。农村孩子也不像城市孩子那样有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等参观,不能像城市孩子那样搞航模、机器人等。这真可谓“粮草未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解析: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本原,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物质决定意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即使是再聪明能干的妇女,没米也做不出饭来。那么,在我们广大的还比较落后的农村地区,当连最起码的图书、试验器材、体育器材等基础条件都不具备,更不用说电脑、多媒体教室,你让他们怎么去进行新课改呢?中国的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的教学资源分配不平等问题确实值得忧虑啊!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十五
2008年3月河北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消费者投诉产品质量问题,三鹿集团回复称:送测未发现问题。同月,南京出现全国首例肾结石婴儿病例。6月,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接到问题奶粉的投诉。随后,经相关部门调查,高度怀疑三鹿集团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要求停止使用该品种的奶粉。
下面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分析:
(一)市场经济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的特点。在市场经济中,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经济活动都是在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下追求自身的利益,实际上就是根据价格的涨落决定自己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同时,也使一些个人或企业由于对全身的利益的过分追求而产生不正当的行为。其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的参加者都是分散在各自的领域从事经营,单个提生产者和经营者不可能掌握社会各方面的信息,也无法控制经济变化的趋势,因此,他进行经营决策时,也就是仅仅观察市场上什么价格高、有厚利可图,并据此决定生产、经营什么,这显然有一定的盲目性。最后,在市场经济中,市场调节是一种事后调节,即经济活动参加者是在某种商品供求不平衡导致价格上海或下跌后才作出扩大或减少这种商品供尖的决定的。
(二)马克思主义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和实践性。科学性在于它明确地阐明整个世界发展的普遍规律,给人们提供了正确认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和有效的改造客观世界的方法论。所谓实践性,在于它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这次奶粉事件涉及的企业和个人,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
(三)意识对物质有能动作用。正是由于生产者唯利是图的想法,驱动他们制造劣质奶粉赚取利润。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生活息息相关,只要你肯分析,总会找到最源头的理由。
法学1103班陈少莉
201012001302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十六
提起三聚氰胺,就会让人们联想到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这起事件让全国各地上万的婴儿遭受到感染患肾结石,那么当年这起震惊全国的毒奶粉事件最后的处理结果是怎样的呢?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2008年9月12日三鹿集团声称,此事件是由于不法奶农为获取更多的利润向鲜牛奶中掺入三聚氰胺。三聚氰胺在一份报价单中的价格为每吨8700元。早在2008年7月中旬,就有记者就从三鹿品牌甘肃省总经销商——兰州兴源食品公司了解到三鹿已经停止生产确认受到三聚氰胺污染的奶粉品牌三鹿优加奶粉,某网编辑从三鹿品牌总监处得到确认,2008年8月5日就通知各地经销商,三鹿在3月至2008年8月5日之前生产的产品受到污染,停售优加系列产品,并且秘密召回,但未公诸于众。这导致在此后的一个多月里,又有一批婴儿仍食用了三鹿问题奶粉。三鹿集团官方网站在事件曝光后遭到数轮攻击,网站标题被黑客改为“三聚氰胺集团”;首页也被改为“看三聚氰胺集团新闻有感”,甚至一度成为了黑客们的聊天和“集体路过”场所。在第二轮攻击中,“三聚氰胺”被作为产品名称列在三鹿的产品网页上。
2008年9月13日,中国国务院启动国家安全事故i级响应机制(“i级”为最高级:指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三鹿奶粉污染事件。患病婴幼儿实行免费救治,所需费用由财政承担。有关部门对三鹿婴幼儿奶粉生产和奶牛养殖、原料奶收购、乳品加工等各环节开展检查。质检总局将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场上所有婴幼儿奶粉进行了全面检验检查。石家庄官方初步认定,三鹿“问题奶粉”为不法分子在原奶收购中添加三聚氰胺所致,已经拘留了19名嫌疑人,传唤了78人。这19个人中有18人是牧场、奶牛养殖小区、奶厅的经营人员,其余1人涉嫌非法出售添加剂。
河北省政府决定对三鹿集团立即停产整顿,并将对有关责任人做出处理。三鹿集团董事长和总经理田文华被免职,后并遭刑事拘留,而石家庄市分管农业生产的副市长张发旺等政府官员、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市长冀纯堂也相继被撤职处理。河北省委也决定免去吴显国河北省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职务。22日,李长江引咎辞去国家质检总局局长职务,这是因此次事件辞职的最高级官员。毒奶粉事件在中国形成了一股“行政问责与司法问责风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产品质量法》,三鹿集团最高将被罚两亿元人民币。
新华社报道,三鹿毒奶粉事件事态扩大的主要原因是三鹿集团公司和石家庄市政府在获悉三鹿奶粉造成婴幼儿患病情况后隐瞒实情、不及时上报所致。
2009年1月22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三鹿前董事长田文华被判处无期徒刑,三鹿集团高层管理人员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则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5年、8年及5年。三鹿集团作为单位被告,犯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罚款人民币4937余万元。涉嫌制造和销售含三聚氰胺的奶农张玉军、高俊杰及耿金平三人被判处死刑,薛建忠无期徒刑,张彦军有期徒刑15年,耿金珠有期徒刑8年,萧玉有期徒刑5年。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十七
2008年3月河北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消费者投诉产品质量问题,三鹿集团回复称:送测未发现问题。同月,南京出现全国首例肾结石婴儿病例。6月,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接到问题奶粉的投诉。随后,经相关部门调查,高度怀疑三鹿集团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要求停止使用该品种的奶粉。
下面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分析:
(一)市场经济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的特点。在市场经济中,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经济活动都是在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下追求自身的利益,实际上就是根据价格的涨落决定自己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同时,也使一些个人或企业由于对全身的利益的过分追求而产生不正当的行为。其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的参加者都是分散在各自的领域从事经营,单个提生产者和经营者不可能掌握社会各方面的信息,也无法控制经济变化的趋势,因此,他进行经营决策时,也就是仅仅观察市场上什么价格高、有厚利可图,并据此决定生产、经营什么,这显然有一定的盲目性。最后,在市场经济中,市场调节是一种事后调节,即经济活动参加者是在某种商品供求不平衡导致价格上海或下跌后才作出扩大或减少这种商品供尖的决定的。
(二)马克思主义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和实践性。科学性在于它明确地阐明整个世界发展的普遍规律,给人们提供了正确认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和有效的改造客观世界的方法论。所谓实践性,在于它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这次奶粉事件涉及的企业和个人,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
(三)意识对物质有能动作用。正是由于生产者唯利是图的想法,驱动他们制造劣质奶粉赚取利润。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生活息息相关,只要你肯分析,总会找到最源头的理由。
法学1103班陈少莉。
201012001302。
三鹿奶粉事件的心得体会篇十八
洪碧华。
[摘要]备受关注的三鹿奶粉事件已经结案,造假者得到应有的下场,主管部门的党政官员被问责处分,违法的企业法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他们究竟违反哪些法律?触犯刑法的什么罪名?文章简单介绍三鹿奶粉事件的始末,从犯罪构成四个方面分析行为人触犯《刑法》的五大罪名。目的在于告诫人们应该从中吸取惨痛教训,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防止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更好地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利益。
2008年9月,全国各地陆续发生了在奶粉中大量填加三聚氰胺,导致婴幼儿患尿道结石的三鹿奶粉事件,全国诊疗的患儿达29万多人,并有30名死亡。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案发后,国务院迅速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成立处置领导小组,从公安、检察、纪检等部门抽调900多个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彻查各类奶制品,问题奶粉下架、封存并销毁、筛查和诊疗患儿„„通过《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废除对食品行业的免检制度。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接着,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原副总经理王玉良、杭志奇,原奶事业部部长吴聚生等28人被刑事拘留;18人被逮捕。包括蒙牛、伊利和光明等22家奶粉生产厂商被发现其某些批次奶粉中三聚氰胺成分,已由政府发布公告。某些奶粉生产厂负责人承认其某些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在液态奶检测中发现,伊利等一些厂商的某些液态奶不合格。全球舆论一片哗然,消费者信心大受打击,国外出现“疯牛病”、“二恶英”、国内有“苏丹红”、“阜阳大头奶粉”、“禽流感”及“病死猪肉”等,食品安全再度成为社会热点问题。2009年2月28日,取代《食品卫生法》的《食品安全法》出台,于同年6月1日开始实施。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了相关单位及人员的刑事责任。一大批政府官员被行政问责、警告处分。名演员倪萍、邓婕曾代言三鹿而受到网民及媒体的责疑,为问题奶粉做广告、客观上欺骗了消费者,倪萍还被重庆一个老人告上法庭。三鹿贷款9亿元交给全国奶协、治疗和赔偿患儿损失,公司总负债超过26亿元,30多家供货商和各地1500多个经销商纷纷上门讨债,由于资不抵债,三鹿集团公司宣告破产(该集团是中外合资企业,其最大海外股东是新西兰恒天然公司)。然而,公司破产清盘,政府帮助买单。国家支付患儿的诊疗、赔偿及保险等费用高达20亿。
本案到2009年底就该画上句号,谁知道又节外生枝。2010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导:2010年1月份,质量监督部门对福建漳州市芗城南方食品公司抽检时,发现该厂用以生产奶糖、糕饼的三彩牌奶粉三聚氰胺超过国家标准(有的超标40倍),这些奶粉是陕西省乐康公司生产加工的,原料来自陕西荔华公司,总数量约32吨,没有上台账,大部分已经销往广东福建等地,这些本该在2008年就销毁的问题奶粉是怎样流入市场的?居然还有渭南市质量监督部门委托检验合格证书。目前涉案人员已被拘捕,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二、党政官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专案组经过深入细致调查取证,弄清事实真相,发现三鹿毒奶粉主要发生在奶源生产收购环节,涉案人员触犯多部法律,主要有《刑法》、《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根据行为人违法犯罪情节的轻重及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国家处置三鹿事件领导小组按照法定程序分别做出处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党政领导干部追究行政责任和党纪政纪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行政监察法》等有关党纪国法的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这些人有的是因为地方保护主义,为了政府财政收入或者个人利益,对违法企业不予查处,特别是发现严重问题后,处置不力,不及时上报,不让新闻媒体报道,仍然想方设法掩盖事实真相,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蒙混过关。有些政府部门没有依法行政,对奶源质量监管不力。国家质检总局应部分企业要求,违反《产品质量法》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查的规定,出台部委规章、违法设立食品免检制度,客观上造成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失职,属于行政乱作为或者不作为。
纪委监察部门对有关人员作出处理决定:原河北省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被免职;原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冀纯堂被免职;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引咎辞职。该局执法督查司原司长王步步被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的处分,该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原副司长卢艳刚被予以行政撤职处分、该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行政记大过处分,农业部畜牧业司原司长王智才降级的行政处分。农业部总经济师张玉香、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原局长赵同刚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给予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原局长孙文序、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原司长孙咸泽记过的行政处分。石家庄市原副市长张发旺被降级处分,原副市长赵新朝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市政府原副秘书长赵文锋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省农业厅原厅长刘大群被记过处分,原副厅长兼畜牧兽医局局长李忠文党内警告处分,副厅长张钰被警告处分,农业厅畜牧草原处处长顾传学记大过处分,省工商局局长钱晓钟记过处分,市工商局局长兰平信记大过处分,省卫生厅副厅长高春秋警告处分,省卫生厅卫生执法监督处处长刘同祥警告处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局长李志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张毅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此外,县、区的10名相关责任人员也作出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114条、第115条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犯罪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行为人用危险方法侵害了特定的对象,就不构成本罪。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之外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方法。这种危险方法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或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重大公私财产的毁损。比如,私设电网,故意驾车撞人,醉酒驾车,飙车致人死亡,医务人员制、输坏血、病毒血,歹徒向人群开枪等。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会发生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实践中这种案件除少数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希望态度,由直接故意构成外,大多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
三鹿奶粉案件的高俊杰、薛建忠等6被告被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张玉军明知三聚氰胺不能食用,从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制售添加蛋白粉770余吨,销售600余吨给三鹿集团公司,获得销售金额683万余元,被判死刑。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蛋白粉的被告人高俊杰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缓,被告人张彦章、薛建忠以同样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
(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刑法》第144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被告人耿金平犯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5名被告人分别获2—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张合社、张太珍、杨京敏、谷国平、董少英、董英霞、宇文对、赵胜茂、卞更顺等人生产、销售有毒食品被判有期徒刑8年。正定金河奶源基地负责人及送奶司机也以同样罪名被判徒刑。
(三)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刑法》第143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该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行为。对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工商行政的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伪劣产品。
2、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法规,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生产者、销售者),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故意以“假、劣”冒充“真、好”。多以营利和获取非法利润为目的。
被告三鹿集团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4937.4822万元;被告人原三鹿党委书记、董事长田文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468.7411万元。原三鹿副总王玉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原三鹿高管杭志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原三鹿高管吴聚生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五)非法经营罪。
《刑法》第22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从被取消的投机倒把罪名中分解衍生出的非法经营罪,采用了列举的方式叙明罪状,具有“口袋罪”的某些特征。由于“经营”的范围相当广泛,从生产到销售、流通到交换的所有经济活动,都属于经营活动,因此,该罪在实践中的运用比较灵活。
1、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牛奶中含有不可以食用的三聚氰胺,而予以收购、运输、生产或销售。
如果行为人的一个行为触犯了上述多种罪名,应当按照刑法法条竞合规定,选择一重罪论处。结束语:法院宣判结果公开后,社会公众看法不一。有的认为“雷声大、雨点小”。只有两个奶农张玉军、耿金平被判死刑,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大都是被判2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三鹿老板田文华被判无期徒刑,还不服上诉。许多网民认为对造假者处理过轻、不利于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对党政官员、相关责任人员作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更是不痛不痒,大都是警告、记过处分。过几天又官复原职,这样不足以教育广大的干部群众,难怪事过两年,在南方又发现毒奶粉事件。对三鹿倒闭,更多的是感到可惜,如果当时能够诚信经营、重视消费者投诉、及时召回问题产品,也许还有救。产家商店都必须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