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工作总结篇十一

工程名称:苏州综合客运枢纽汽车客运站工程

供电单位(以下简称甲方):苏州一建火车站北广场项目部

用电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施工需要需向甲方借用电源,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电费单价

每度单费壹元壹角整(1.1元/度),另加10%线损,折合壹元贰角整。

二、乙方职责

1、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

2、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3、乙方普通施工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他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4、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线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5、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6、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

7、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9、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

10、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所引发的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1、补充条款:

乙方进场需预交纳押金壹万元人民币,待乙方施工完毕后确认安全无事故后退还。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按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

临时用电工作总结篇十二

第一篇:临时用电协议书|临时用电协议书

甲方:项目部:

工程乙方: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各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北京市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1、项目部建设临时用电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专职电气工长,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到人。

2、建立各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3、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4、建立安全检测制度。定期队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等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并做好记录。

5、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

6、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7、项目部管理人员做到不违章指挥,并及时纠正和制止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用电的行为。

8、建立电气火灾日常检查制度,强化安全用电管理,成立预防电气火灾应急抢救队伍。

1、施工队必须认真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各种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建立安全用电领导小组,设立专业电工,明确责任,并与本队所有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签订安全用电协议书。

2、施工队负责人负责每月组织本队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和培训,并负责监督检查本队人员执行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处理。

3、施工队负责人必须保证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并对其进行日常性安全用电培训和检查。

4、施工队长、专业电工班组长必须监督施工人员劳保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佩戴不正确的要及时纠正,严禁违章作业。

5、班组长每天要在施工中自检,发现电气安全隐患要及时解决处理并报告项目部,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按照项目部及上级部门在检查中提出的临电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组织人员、按规定时间和整改要求进行落实。

6、施工队长及班组长必须按照项目部下达的临时用电安全交底内容施工,并负责向施工人员传达和履行签字手续。

7、施工队专业电工负责定期和不定期队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监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监测维修记录。

8、发生触电事故和电气火灾要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和及时向项目部及相关部门汇报。

解决,分清法律责任,各负其责。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日期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甲方后自行终止。

注:项目部可依据本协议签订相应补充协议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队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第二篇:临时用电协议书|临时用电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五原县供电机构,有完善的电网系统。乙方为五原县招商引资的牲猪屠宰企业,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达成如下供、用电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乙方受电地点:五原县荣丰工业园区

2、乙方受电容量:三相变流500千伏安,新增变压器一台。

3、合同期限:自20xx年10月28日起至企业生产终止。

4、乙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均应向甲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5、乙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甲方应根据用乙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停止用电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同时应将电费结清。

6、乙方的冲击性负荷、不对称负荷和整流用电等对供电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有影响者,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影响,否则甲方可不供电。

7、乙方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主要电气设备损坏及因乙方的原因引起电网停电等事故时,应立即向甲方报告。

8、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用电工作督促检查,并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及乙方共同做好对乙方电工的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9、乙方应定期编制节约用电措施计划,完成节约用电任务;甲方应督促、检查、帮助乙方的节约用电工作。

10、乙方应积极采用节约用电的新技术措施,推广有效的节约经验。

11、甲方和乙方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电、用电设备,未经分管单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迅速通知分管单位。

12、甲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1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第三篇:临时用电协议书|临时用电协议书

总包单位(全称):(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全称):(简称乙方)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对各自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临时用电安全,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其范围内临时用电进行规范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杜绝临时用电伤亡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分包范围:

4.分包方式:

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及全部现场人员退场自动终止。

1.触电伤亡事故为零。

2.杜绝电器火灾事故的发生。

3.临时用电安全防护配置达到文明安全样板工地标准。

1.供电方式:甲方提供从总配箱到二级配电箱的供电电源,供乙方生产及临时生活用电的电源。(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2.受电方式:乙方在甲方供电二级电源箱以下安装电度表及漏电开关用电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1.甲方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及国家、地方、甲方上级单位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监督分包单位遵照执行。

2.甲方电气专业人员应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技术、操作、使用、安全等相关知识和要求,定期组织对现场用电线路及设备进行检查。

3.负责现场从总配电箱到二级配电箱的配电设备、线路的运行、维护、检修及监督管理,保证以上配电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并定期对以上设施监督检查。

4.从二级配电箱以下(包括从二级配电箱接出的电缆)的所有配电设施由乙方负责提供,甲方负责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5.有权对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特种作业培训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7.甲方有权对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和管理规程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8.现场发生触电或火灾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甲方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问题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1.乙方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及国家、地方、甲方单位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2.乙方负责自行提供从二级配电箱以下(包括从二级配电箱接出的电缆)的所有配用电设施,并设置临电负责人,由其负责本单位所有配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维修管理。乙方自行提供的配用电设备、设施、工具、线缆存在缺陷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自行提供的配用电设备、设施、工具、线缆必须满足规范及甲方要求,如乙方不按照规定要求配置,甲方有权禁止其入场使用并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如乙方不按规定要求配置自行提供用电设施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必须在进场前一周提交用电申请表,将本单位所需用电电源负荷及数量上报甲方,由甲方批准后根据甲方制定方案措施由乙方负责实施。乙方未提交用电申请或未经甲方批准或批准后不按甲方制定方案措施实施的,而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必须在进场后一周内负责将本单位专业电工人员名单和操作证上报甲方。乙方现场专业电工人员人员必须持建筑施工企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电工操作证上岗,操作证不得作假,不得超过有效期限;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管辖范围内二级箱以下临时用电系统的施工、管理,应由相应级别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非电工从事应由电工完成的工作。

7.发生有碍整个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所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8.得到甲方停电通知或发现现场临时停电后,乙方应主动切除本单位所有电源,以防止忽然来电造成事故。

9.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临电的统一要求,加强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现场电器设施及防护设施,完善内业资料。

10.乙方使用所有电气设备、材料、电动工具、配电设备必须主动报与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凡未经甲方验收上述电气和用电材料,私自使用而发生事故的,由乙方负责。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和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

11.乙方安排生产的同时,必须由乙方专职电工对施工用电人员进行分部位、分阶段、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用电交底。

12.乙方必须根据安排的生产情况,对用电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电防护用品。

13.凡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章指挥、无证操作、违章作业,或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造成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4.现场发生触电或火灾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1.乙方专职电工必须对施工现场的配电设施按要求进行每周检查、做好记录存档。

2.乙方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体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发事故。

3.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所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4.配电箱必须由专人管理,配电箱上必须标明专职管理电工姓名及电话,在现场施工,当配电箱停止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5.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6.乙方电工每月必须对施工用电系统进行检查和维修。电工每天必须认真做好以下相关记录:

(1)电工值班记录(每天记录);

(2)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每月测试至少一次);

(3)施工机具绝缘测试记录(每半年测试一次);

(4)设备防雷接地及供电系统重复接地测试记录(每月测试至少一次);

(5)并将以上资料存档。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进行施工用电线路敷设,投入使用的配电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违者处罚10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后果。

2.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护套线、双绞线、低压电线(小于2.5mm2)做施工用电电源线,违者处罚500元/次,并没收违章导线,如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后果。

3.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简易插座板进行配电施工,违者处罚200元/次并没收其用具,如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后果。

4.单相负荷线路必须做到零(n)、地(pe)分开保护零线到位,禁止使用两芯线做施工用电电源线,违者处罚500元/次,并没收违章导线,如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后果。

5.严禁在各级配电系统内挂接,违者处罚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6.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无门、无接地的固定箱、移动箱、插座箱作为施工用电设施,违者对使用单位处罚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7.严禁非电气操作人员进行电气操作作业,一经发现对违章人员处以1000元/每次罚款,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8.一经查出施工用电安全隐患,不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每拖延一天处罚200元/每项,如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9.关于加强施工现场电焊机安全使用的专项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控制箱并安装(3p空开、3p漏电保护器、弧焊机防触电保护器),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2).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3).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开关箱至电焊机)水平距离应小于5米;开关箱至二级箱距离应小于30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4).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5).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6).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7).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并做好机具的定期检查维护,明确相关机械管理责任人。

(8).电焊作业需持证上岗,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次。

10.乙方生活区宿舍内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碘钨灯、热得快、电磁炉、电饭煲等),严禁使用劣质电热毯取暖,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次。

1.本协议书自双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企业章后生效。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存档。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临时用电协议书|临时用电协议书

甲方(供电方):

乙方(用电方):

因原因,需临时搭线用电,为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电力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电力线路及保护装置应根据用电容量配备。

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保护。

3、临时用电应装设配电箱(户外应配设防雨型),导线应绝缘良好,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

4、配电箱内安装的接触器、刀闸等电器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的烧灼现象。

5、配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一只漏电开关控制一只插座。

6、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保护开关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7、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8、供电点由甲方指定,供电点后的计量装置、动力线及保护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配备。

9、临时用电期间,乙方应设专人(姓名电话)负责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10、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开展用电检查工作,乙方应接受检查,并根据检查人员依法提出的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回答有关询问、协助提取证据。

11、乙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供电,并且因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2、因乙方用电不当造成的人身、设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3、乙方临时用电期间需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并粘贴于配电箱内。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素材本站


临时用电工作总结篇十三

绍兴市用电管理所:

浙江万昌置业有限公司2013-3-5

临时用水程序:

1、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总平图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缴纳工程款 进行方案确认,并缴纳工程款; 用户

5组织工程施工、自来水公司

临时用电申请资料:

临时用电工作总结篇十四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水)安全协议书

甲方:淄博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淄博银泰百货有限公司___层_____号商户内装修工程,进入施工现场,为达到安全、文明、有序、节约用电(水)的目的,装修公司与甲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须在施工现场内为乙方提供申报符合的可靠电源;

2.乙方根据现场情况、施工要计算施工用电负荷,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3.乙方须将其临时用电设计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甲方在接到乙方

所报设计后尽快做出答复。若不同意,会在乙方申请单上注明未批准原

因,乙方应根据此重新设计并再报甲方审核。

4.乙方临时用电的施工须严格按甲方批准的临时用电设计进行;

5.当遇到特殊情况须对设计变更时,乙方须书面报告变更方案及设计过程

给甲方相关部门并得到书面签署的同意意见;

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须接受甲方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7.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用电进行检查,若有安全隐患或违反规定,甲方可

向乙方提供整改要求,情节严重者按照装修违约金扣除明细表进行处罚。

8.乙方对甲方下达的整改通知单须于4小时内进行整改;

9.乙方应配合甲方接受上级的各种检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检查不合格者,乙方负全部责任。

更改设计进行施工,接甲方通知单不予执行,不服从甲方统一管理,甲

方有权停止供电直至整改完毕,验收合格为止,由此造成的工期、经济

损失由乙方负责。

11.现场用水: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提供水源。乙方负责将施工用水

运送至施工地点。

12.乙方人员进场,应爱护现场临时用水设施,做到节约用水,否则,甲方

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13.其它未尽事宜,接甲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全部退出

后自动失效。

甲方:淄博银泰百货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签章:甲方签章:

日期:日期:

临时用电工作总结篇十五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施工现场用电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参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程》(gb50194-93)、《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gb6829-86)、《安全电压》(gb3805-83)等标准制定。

二现场用电系统的设计与使用管理

第四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第五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六条临时用电工程图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用电作业的依据。

第七条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第7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第九条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

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十条电工操作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5)、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第十一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1)、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2)、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3)、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4)、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定记录表;

5)、电工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至少一次。

三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要求

第十三条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第十六条每台电器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

闸”制,严禁用同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第十七条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第十八条配电箱、开关箱油脂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第十九条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第二十条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第二十一条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第二十二条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第二十三条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

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第二十四条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第二十五条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遇到配电箱内存在灰尘、混凝土等杂物,电工必须及时清理。

第二十六条严禁使用容易引发触电事故的木质配电箱。

第二十七条遇到雷电、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施工现场作业区域应关闭总供电源。

四供、配电线路的设置要求

第二十八条施工现场宜按照“三相五线制”要求设置供电线路,遇到外接电源技术条件不具备的,可以按照“三相四线制”布置施工用电系统。

第二十九条当施工现场与外电共用同一个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第三十条线路与构筑物、道路的水平距离、垂直距离必须满足规范要求架设。

第三十一条现场线路、电气设备必须根据现场条件做好防雷击保护。

第三十二条现场使用的线路必须通过马路或在场内有可能被施工机械碾压的,必须对线路进行埋设或者作穿管保护。

第三十三条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与办公、生活用电应分开设置线路。

五开关(闸刀、空气开关)的设置要求

第三十四条选择开关必须注意开关的容量和电压级别。

第三十五条选择闸刀式开关,不能将接线的地方裸露,不能用铜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熔断丝),不能使用超过额定熔断能力的大容量保险丝,不能随意挂线在闸刀的操作手柄上。

第三十六条选择空气自动跳闸开关

1)、按照额定电压选择时,空气开关的额定电压要大于或等于线路的额定电压。

2)、按照额定电流选择时,空气开关的额定电流要大于或等于线路的计算电流或实际电流。

3)、按照瞬时或短时电流脱扣器的整定电流选择时,瞬时或短时电流脱扣器的整定电流应能躲开线路的颠峰电流。

第三十七条为更好地保护线路和电气设备,在确定本级空气开关短延时脱扣器的整定值时,必须考虑上下级开关整定电流值选择性的配合。一般情况下,本级动作电流整定值应大于或等于下一级空气自动开关短延时或瞬时动作整定值的1.2倍。

六漏电保护器的设置要求

第三十八条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第三十九条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的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第四十条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第四十一条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七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第四十二条隧道、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电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第四十三条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第四十四条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临时用电工作总结篇十六

xxx供电站:

我叫xxx,现年xx岁,是xx镇xxx村人。因我本人近期计划修建房屋三间,需临时接用三相电源施工,特向你所提出临时用电申请。

主要用途:地基夯实、及电葫芦上料等。

我在临时用电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坚决做好以下几点:1、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的要求,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

2、对所属线路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及时处理不安全隐患。

3、绝不私自向外转供电,否则引起的一切安全责任由自己承担。

4、在自己的线路或设备上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临时用电户全部承担。

以上申请请予以审查批准为谢!

申请人:

2014-x-x

临时用电工作总结篇十七

尊敬的华中药业领导:

我单位承建贵方的华中药业产业园污水处理一期工程,目前人员设备已基本到位,临时设施正在积极的.组织修建。为满足施工要求,有效解决施工用电,现特向贵公司申请临时用电,请予以批准。

另:用电功率及临时用电安全措施见附件。

xxx

20xx年x月x日

临时用电工作总结篇十八

根据北京市建委下发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规定,专业施工单位与现场管理单位必须签订临电使用管理协议。根据工程的需要,乙方需要甲方提供临时电源,为明确双方的权责,特制定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责

1、甲方必须保证供电质量,除第6条情况外,无权随便拉闸

断电。如有特殊原因需停电,事前应通知乙方。

2、甲方负责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持证上岗情况、并对乙方特种作业证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对证件的复印件留存备查。

4、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有的电闸箱及各种漏电开关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严禁三无产品,劣质用电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

5、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临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46-2005),检查乙方所有的用电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各种防护是否齐全有效。电焊设备必须配备电焊机专用开关箱,必须装二次触电保护器,并且做到焊接时双线到位作业。

6、因乙方用电设施有隐患、设备有故障、未及时检修或带病

运行,可能危及整个施工现场正常用电的情况,甲方有停止供电的权利,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的权利。

7、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正确敷设电源线、电闸箱内接线整齐,无杂物,防雨、防砸设施齐全,各种防护罩、各种端子板齐全有效。

8、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是否为工人配备合格劳动防护用品。

9、对不服从现场管理,对提出的整改要求拒不执行的,甲方

有权对乙方停止供电,进行处罚,待整改完成经检查验收合格后供电。

10、乙方电源接口处漏电开关分断时,乙方不查明原因不得合闸,查出原因必须经甲方值班电工确认后才能合闸,如擅自合闸引起总漏保跳闸时,将对乙方进行处罚。

(二)乙方的权责

1、认真学习甲方的机电管理办法,并认真履行,乙方有权要

求甲方保障供电质量,不随便拉闸断电。

2、当甲方发生必须停电情况时,应事先通知乙方做好停电准

备。

3、乙方必须保证电气作业人员全部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齐全,质量合格。

4、甲方提供的变压器开关下端起,安全用电由乙方负责,必

须执行三级配电、逐级保护,小型机具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的要求。

5、乙方所使用的开关箱、电缆和用电机具,必须符合国家和

北京市的标准,必须保证各种用电设备,设施运行良好,不能有危及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的情况发生。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安全用电方面的正确管理,对甲方提

出的安全用电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反馈给甲方.7、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临时用电施工,保证施工用电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8、乙方配备专业电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用电的巡视、维修,所有配电箱上锁,非电工人员不得进行接线作业。

9、乙方有权在生产的过程中对发现的有关安全隐患向甲方

有关部门及时报告,甲方及时采取措施,如对所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一旦发生伤害事故,由乙方单独承担。

10、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范经检验合格的电表,在甲方指定地

点接驳。乙方不得随意扩大设备容量,电表与容量应匹配。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挪用甲方的用电设施设备,若私自挪用导致触电或其他伤害事故,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1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

家及项目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补充条款:

1、乙方不经甲方允许,私自用电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乙方需要向甲方交付贰万圆整用电保证金,工程结束

后甲方如数归还乙方。

本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日自动废止,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临时用电工作总结篇十九

甲方:

乙方:莆田市秀屿区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乙方因应急突发停电需要,欲向甲方申请临时用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临时用电订立相关协议如下,共同遵守。

一、乙方用电需求地址为: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胜利围垦。

二、甲方允许乙方在其变电室内安装电表予以测量用电量,乙方受电工程自电源接入点至用电点架设线路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安装。

三、经双方约定,应急突发停电期间所供电量由乙方支付。

四、其它事项:

1、乙方负责临时用电安全,属乙方产权的用电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并由乙方承担因用电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

2、乙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供电,一切后果由乙方责任。

3、甲方负责监督受电工程临时用电的施工安全,负责按规定办理送、停电。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申请电力管理部门仲裁或提请诉讼。

六、甲方按电表读数计数,按当地供电局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电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临时用电工作总结篇二十

供电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用电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施工需要向甲方借用水源、电源,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单价

水费:6(元/吨)。

电费:1.45(元/度)。

二、结算方式

为保证信誉乙方预先向甲方支付2000元押金。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其余超出部分水电费。同时甲方需要向乙方开具相应的水、电费用收据。

三、甲方保证乙方用电用水的正常供应,不得随意的停止供电供水。

四、甲方因线路检修等问题需要断电断水时,应及时的通知乙方做好停电停水的准备。如因甲方没有通知乙方,因此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无条件对乙方损失进行赔偿。

五、协议生效及终止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支付全部的水电费用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日期:日期:

临时用电工作总结篇二十一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我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各分包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各自的责任与义务,特签订以下条款,双方遵守执行。执行期从乙方进场起到分包工程结束退场为止。

一、工程施工阶段甲方在施工现场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布设供电线路及配电箱。钢筋加工棚、木工棚等集中用电场所,甲方设置固定配电箱,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为乙方提供安全用电电源。

二、乙方进场后,应向甲方提前申报所使用的机械名称、功率大小和使用地点,以便甲方给予乙方合适的电源控制箱。乙方自备的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经甲方检验合格后使用,电闸箱、手动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置漏电电流不大于15毫安的漏电保护器。

三、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甲方提供的电源、电闸箱和电气设备,严禁自行接电源线和拉闸送电。乙方在施工中临时接引的'电源线路必须由甲方允许,并且要由专业电工来完成,严禁非电工操作。

四、乙方在施工中用电设备及临时接引的电源线路要根据施工部位的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保护处理,严禁直接放在地上及积水中,防止线缆损坏造成漏电事故。

五、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以下各项制度:

1、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和青岛市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3、乙方所使用的移动开关箱应使用绝缘插头,如果确实需要接线,须由专业电工操作,不准擅自私拉、乱接。

4、乙方施工人员所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开关、插头等必须完好无损。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工具使用前应做空载检查,运转正常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5、电焊机作业时应保护好一、二次线,焊把线长度不得超过30米,并确定接线端子压紧压实。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6、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7、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8、各种电动工具及设备使用完毕后应拉闸断电,关好配电箱门并上锁。

9、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2米内不能有杂物。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1、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甲方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2、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章施工。如有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1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照明工具及其它电气设备,乙方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及必要的维修。有严重损坏的照价赔偿(移动闸箱:200元,碘钨灯100元)。对易耗品(如插头、插座灯管等)超过正常损耗范围(以更换频率高低划分)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临时用水

14、做好节约用水,工程用水设容器,保证不跑水,不漏水。

15、保护好管道设施,严禁破坏现场供水管道。

16、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私自改变用水管道的用途。

17、未发生火灾时,严禁动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水龙带、灭火器等不能用作他用。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有效日期自签定之日起,至乙方撤场之日止,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国际贸易中心日期:20xx年7月26日

工程项目经理部

乙方:北京博达星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xx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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