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股权继承合同(通用19篇)
合同是经济活动的基本规则,保证了交易的合法性和可靠性。在起草合同时,应尽量采用明确的措辞,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歧义。需要签订合同时,可以先查阅下面的合同范本,了解一些常见的合同形式和内容。
股权继承合同篇一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戊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___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五方共同出资筹办__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一、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丁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戊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二、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
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_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三、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_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行使及履行作为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__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__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_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小数服从多数)。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四、投资的转让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五、其他权利和义务
1、_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__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__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司货物盘点单、固定财产清点单、员工工资发放清单、杂项支出清单_方在处理对外事务时,如若涉及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多数人一致意见后,由甲方全权处理。
六、运营责任
为保证公司高效运营,_方有权对公司的各个岗位人员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组建正规化的财务人员及财务系统,并委任_方为公司运营的全职副总经理,协助_方工作。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戊方(签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继承合同篇二
协议人:(基本情况)。
关系人:(基本情况)。
上列当事人为赡养老人和财产继承一事,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本着互谅互让、团结友爱精神,从实际情况和需要出发,经共同协商一致,并征得关系人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以上协议,各协议人均属自愿,保证遵照执行。
协议人(盖章):
关系人:(盖章)。
代书并见证:
股权继承合同篇三
甲方(父母方):
乙方(儿子方):
丙方(女儿方):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房屋拆迁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为被拆迁房屋,房屋登记证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乙、丙之父周德祥以过世,其房屋遗产受益人为尚凯华、周小锋、周芸三人共同继承。
第二条:本协议所诉房屋以被拆迁,拆迁补偿方式有以下几项:
1,拆迁费共记()金额。经济适用房两套。
2,包括经济适用现房壹套面积65平方,现房地址(),总价值()经济适用期房壹套面积85平方,期房地址(),总价值()。
3,拆迁费余款还剩()金额。
第三条:本协议所诉房屋拆迁补偿分配如下::
1,经济适用现房壹套面积65平方,现房地址()房屋所有权归于丙方。
2,经济适用期房壹套面积85平方,期房地址()房屋所有权归于乙方。
3,拆迁费余款()归于甲方。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享有该两套经济房居住权期间,不对该房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其拆迁费补偿余款应公开,公平的使用。(每笔应记帐)。
附:由于乙方经济条件困难,甲方应对乙方之女上学所需赞助费给于补贴()金额。
第五条:本协议所诉两套经济房如需装修,需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
第六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权利。
第七条:本协议订立后,乙、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以上所述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
附:对甲方日后赡养问题的'处理:
甲方(母亲)由二位子女轮流负责服侍照顾,(按子女排行从大到小轮流进行,所轮子女确有特殊原因,应和其他子女协商费用解决)对甲方日常生活治疗花销,应以甲方的存款,工资支付。用尽后,由子女平摊出资进行。
第八条:对甲方的存款,工资处理问题:考虑到甲方今后年龄渐高不能自理后,甲方的存款,工资由子女帮助保管并花销,为此应公开透明,实进记帐制度。并附有开支登记薄册。
第九条:本协议共两页,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
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它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继承合同篇四
一、宅基地房屋基本情况
宅基地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县乡镇第____________号,宅基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共四间,面积共____________平方米,院子____________平方米,附属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
二、对于该宅基地房产,在甲方过世后,乙方继承,即乙方继承东西向两间房并拥有其产权和南北向两间房并拥有其产权。院子为共同共有,如将来进行分割,双方同意一人一半,附属设施归乙方所有。
三、该房屋由继承人乙方实际占有使用,并负责该房屋的一般维修、保护和管理,所付费用由继承人共同承担。
四、双方同意赋予本协议内容具有遗嘱继承的效力,甲方决定不再立遗嘱处理遗产,否则,后立之遗嘱无论是否公正,均属无效遗嘱。同时,也不得通过赠与行为而使本协议内容落空。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本协议履行中如产生任何纠纷,乙方与丙方应当本着友爱互助的精神和平解决,和睦相处。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股权继承合同篇五
鉴于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以下简称“_________银行”)应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公司”)的要求,就联合牵头人为_________公司安排的银团贷款,同意向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代理行”)和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联合牵头行”)出具担保函,_________公司及其股东,即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股东”)与_________银行签订本行业股权抵押简同(以下简称“抵押合同”),各方在此保证承担以下责任:
第一条_________公司同意将_________大厦的建筑物及其所属的一切设施、财产、_________公司的营业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权利(以下统称“一切资产”)抵押给_________银行,_________银行对一切资产拥有第一抵押权和第一留置权,股东同意将上述一切资产的股东所有权及股东对_________公司的一切权益(以下简称“股权”)抵押给_________银行,但股东在本抵押合同项下对_________银行的责任只限于其股权。
第二条在_________大厦的建造期间,由于一切资产尚未全部形成,_________公司同意将与_________大厦的建造有关的以其为“受益人”、“台头人”、“收货人”的履约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及其一切有价证券与物权凭证先行抵押给_________银行。在_________大厦建筑物区属于_________公司所有的一切设备、材料、财产等也抵押给_________银行。
第三条_________大厦建成开业后,_________公司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一切资产,无论是固定资产或是流动资产,无论是现时或将来存放在任何银行的任何种类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押给_________银行。
第四条_________银行同意在_________银行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赋予的权力之前,_________公司有权使用和经营_________大厦,并且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运用一切资产。
第五条在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_________银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对_________大厦建造有关的履约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的任何赔偿,需付给_________公司用以完成_________大厦和维持正常营业及偿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在_________公司没有违反贷款合同中偿还贷款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的规定,并且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_________银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_________公司可以按照贷款协议和股东间签订的_________公司合同(以下简称为“合资合同”)的规定给股东分配红利,已分配的红利为股东的私有财产,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七条_________公司和股东同意,一旦_________银行履行其担保函项下的付款责任,向银团偿还了部分或全部担保金额,或_________公司、或股东违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条款,_________银行在_________公司和股东收到_________银行发出书面通知书七天后可自动取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_________银行同意如果_________公司或股东在上述七天之内,按照要求补偿_________银行的一切损失或弥补该违约行为外,_________银行将不实施其取得所有权的权力。
第八条_________公司和股东同意:
(1)_________银行一经获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即可自己或通过一个指定人占有并按商业做法经营_________大厦,或在各股东先行决定不购买_________大厦后,_________银行随意处理一切资产和股权。其顺序为:_________银行和各股东将对价格进行商定,如果在七天之内无法在买卖价格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_________银行即可以出售时能够取得的最好价格,自由地向任何购买者包括各股东出售其在_________大厦中的权益(但应考虑各股东推荐的可能的购买者)。
(2)_________银行可用经营或出售所得的款项来补偿其损失。
(3)如果营业或出售所得足以补偿_________银行所受损失,所剩款项将根据合资合同中各方的权利支付给_________公司或其股东。如果_________公司或其股东已补偿了_________银行所受损失,从而_________银行未出售_________大厦,一切资产和股权将退给_________公司和各股东。
第九条_________公司和股东向_________银行保证:
(1)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注册登记,均为信誉良好的法人。与本合同有关的各方签字人均是经过各该方董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权批准的代表,有权代表该方签订本合同。
(2)_________公司按时向_________银行提供_________大厦在建造中和经营中的有关文件和财务报表,使_________银行能了解_________大厦的建设、经营情况和收支状况。
(3)_________银行有权审查_________公司的一切帐目和业务档案,有权出席旁听_________公司举行的董呈会议(无投票权),对_________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_________公司对_________大厦的.一切资产妥善维修和保养,并按资产的实际价值投保各种必要的保险。
(5)未经_________银行同意,_________公司不得向任何银行、企业或私人借款,但_________银行应同意_________公司发展其正常业务的贷款,包括流动资金。即使经同意借款后,其它债权人的权益不得先于_________银行(联合牵头人组织的银行贷款除外)。
(6)未经_________银行同意,_________公司不得出售、转让、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其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补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协议,及正常经营范围之内的其它业务除外,当任何一个股东将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该受让人必须是_________银行认可的。股东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将由受让人承担。本条款的解释不得在任何方面妨碍_________大厦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的经营。
第十条由本抵押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经友好协商仍不能得到解决,应交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最终的。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必须以书面形式发出,按下列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当事人(或按收件人_________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
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信贷部
地址: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回号: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回号: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回号:_________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通讯来往:
(1)如果以电传发出,以收到电传回号;
(2)如果以信件发出,发送至上述地址即视为妥善送达。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包括已经公布并生效的一切与抵押有关的适用法。但是如果本抵押合同中一些特殊事宜在中国尚未有法可依之前,可参照国际商业惯例执行。
第十三条本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_________银行为贷款而出具的保函失效为止。如果_________银行根据保函履行了其付款义务,本抵押合同的有效期将延至_________银行保函项下所付金额全部得到偿还时为止。
第十四条执行本抵押合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本抵押合同的公证费将由_________公司负担。
第十五条本抵押合同以中、英文(略)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权继承合同篇六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
乙方: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
甲方因股权继承事宜,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事项。
1、查询、核对被继承人___生前在________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情况。
2、协助办理法定继承人________放弃股权继承的公证事宜。
3、甲方股权继承的相关法律事宜。
4、协助甲方办理股权变更确认。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3、为甲方业务单独建档,并保存工作记录,对相关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全面、客观、及时向乙方律师介绍项目情况,提供各种相关的证据、文件等资料。
2、对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律师的`建议和工作独立作出判断,对甲方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错误运用法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第四条费用。
1、甲方同意按如下方式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
法律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本合同签订当日以现金或刷卡方式支付。
2、前款所列法律服务费不包括下列费用:
a)xx市以外地区的差旅费。
b)任何第三方所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工商查询费、公证费、鉴定费、翻译费等费用)。
c)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办理本案以外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的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
2、除本条款第1项规定的情况外,甲方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承办律师卷宗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承办律师:
签约时间: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权继承合同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住房分割:_________________原户有住房一幢,门牌号_______________号座北朝南,砖混结构,占地面积8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共上下两层,第一层归甲方所有,第二层归乙方所有。另有厨房一间,石木结构,占地面积50余平方米,甲乙方双方各分50%。
二、从签订此协议起,甲乙两人每月给父母生活零花钱__________元,若生病治疗的费用另外各按50%给付。
三、尊重父母的意愿,父母两人各在甲乙两人轮流居住一年,从元月一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甲乙双方均不得有遗弃或虐待老人的不孝行为。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协议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继承合同篇八
一、宅基地房屋基本情况。
宅基地房屋坐落于市县乡镇第号,宅基地面积平方米,房屋共四间,面积共平方米,院子平方米,附属设施有。
二、对于该宅基地房产,在甲方过世后,乙方继承,即乙方继承东西向两间房并拥有其产权和南北向两间房并拥有其产权。院子为共同共有,如将来进行分割,双方同意一人一半,附属设施归乙方所有。
三、该房屋由继承人乙方实际占有使用,并负责该房屋的一般维修、保护和管理,所付费用由继承人共同承担。
四、双方同意赋予本协议内容具有遗嘱继承的效力,甲方决定不再立遗嘱处理遗产,否则,后立之遗嘱无论是否公正,均属无效遗嘱。同时,也不得通过赠与行为而使本协议内容落空。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本协议履行中如产生任何纠纷,乙方与丙方应当本着友爱互助的精神和平解决,和睦相处。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权继承合同篇九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及为了激励乙方的工作积极性,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红利股权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立以下协议: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职务等,授予乙方%红利股权;
七、分红的支付方式:。
(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的50%支付给乙方;
(2)乙方取得的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3)乙方可得分红的50%暂存甲方账户,并按月息1%每月计付;乙方未能提取的分红按下列规定支付或处理: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名,及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交付风险金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于到期之日自动终止;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协议也随之终止。
十二、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股权继承合同篇十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四方出资设立___有限公司,特于___年7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国内零售、批发贸易(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 万元___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称:___,出资额___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出资方式___
股东名称:___,出资额___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出资方式___
股东名称:___,出资额___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出资方式___
股东名称:___,出资额___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出资方式___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所有股东在签属该协议日起一年半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退股,否则所持股份将自动贬值为当下股值的60%被公司收回,由股东会管理。)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般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而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7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猜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特。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依次由副董事长和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条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必须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履行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二十一条公司设行政总裁1名,副总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行政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长、董事、经理、财务负资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由董事会选举产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多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二十年,从《企业法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一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
第三十二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三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座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四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一式五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全体股东盖章(签名):
___年___月___日
股权继承合同篇十一
继承人:______,性别____,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与被继承人的关系____,职业____,住所____,身份证号码____。
继承人:______,性别____,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与被继承人的关系____,职业____,住所____,身份证号码____。
继承人:______,性别____,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与被继承人的关系____,职业____,住所____,身份证号码____。
遗产人(被继承人):______,性别______,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死亡。
我们是被继承人的______、______和______,是其法定继承人,本着简单方便经济和睦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全体家人协商一致,对被继承人______的遗留的______的股权达成如下协议:
1、继承人______经全体继承人的一致同意,继承被继承人______在______的股权。其他继承人放弃______的股份继承权。
2、继承人______继承被继承人______在______的股权后,取得______的股东资格,享有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其他继承人不享有任何______的股东权利。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正本______份,协议人各执一份。
继承人(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协议需要配合合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明,并且在无相关遗嘱的情况下才合法、有效。
股权继承合同篇十二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益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之规定,就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拥有的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_____%。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甲方承诺在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时,乙方有权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_____%股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无预备期,自签订该协议之日起即进入行权期。
乙方分三次行权,每年行权一次,即每年认购%股权。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分红权待遇。
第三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享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四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自始不享有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履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7、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五条行权价格
乙方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股权认购价格为:
第六条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七条特别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乙方是依据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制度》取得公司股权,基于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风险防范及股权结构的考虑,甲乙双方就乙方行权后的股权转让事项作出特别约定:
(一)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及其他发起人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和其他发起人股东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认购的权利。甲方或公司发起人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二)甲方承诺:
1、甲方是拟转让股权的所有权人;
2、甲方对所持股权以及签订本协议之前的持股金额,持股比列及公司的净资产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负责。
(三)乙方承诺:
1、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也不得用于交换、赠与或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2、乙方在符合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其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甲方或公司发起人股东。甲方或其他发起人股东不愿购买的,乙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处置。
(1)因辞职、辞退、解雇、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履行职务时,有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有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乙方从符合法定退休年龄之日起,股权的处置(包括转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八条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九条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甲方丧失发起人股东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与《有限公司章程》发生冲突,以《有限公司章程》内容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限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名)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权继承合同篇十三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_______________元,医疗补助费_______________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股权继承合同篇十四
转让方(甲方):
住所:
受让方(乙方):
住所:
鉴于,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签署了《 投资协议》及《 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现依据《补充协议》第三条"股权回转交易"条款约定,股份回购的前提条件已经触发,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回购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
本协议的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12.5%股份。
第二条:转让价款
1、转让价款计算公式
依据《补充协议》转让价款计算公式为:
转让价款=增资价款(500万元)+增资价款×回购利率(年利率10%)×投资方缴清增资价款日(20__年 月 日)到回购日天数/365-投资方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期间从目标公司以现金形式分得的税后股利。
2、转让价款
依据上述计算公式,本次转让价款为: 万元。
第三条: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支付回购款40% 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月支付回购款30% 万元;
3、本协议签订后1年内付清余款 万元。
第四条: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
在乙方按本协议第二条和第三条约定的方式,向甲方实际支付了全部转让价款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目标公司股份转让给乙方之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迟延转让款,应每天按照应付而未付的转让款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迟延转让款,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2) 乙方丧失回购权。甲方有权将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转让价格由甲方自行决定。
第六条:乙方承诺
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进行股权转让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及出具相关文件。
第七条:有关税费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应缴纳的应税款和工商登记等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约定
1、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履行地(目标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权继承合同篇十五
甲方:
乙方:
一、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主要经营会展行业及销售
二、合同期限
三、出资金额方式、现金:
(1)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 )元
(2)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 )元
四、本次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如出现亏损合伙人要求撤股,撤股的合伙人须承担亏损金额的50%,方可撤股。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人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盈余分配:以百分比分配,甲方34%乙方33%丙方33%
六、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的承担方式如下:
(1)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2)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及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债务额度。
(3)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各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相关合伙人清偿自己应负担部分。
七、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八、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为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损害合伙企业的行为。
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人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十、合伙人退伙:
退伙人对其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企业和伙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十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群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2)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主要责任分担: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一切责任与风险。
合伙人签字:
甲:
乙:
丙:
20xx年xx月xx日
股权继承合同篇十六
签订地点:_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鉴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乙方系公司员工,于年月日入职公司,曾对公司做出贡献,公司有意对乙方进行额外奖励和激励;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东会决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之规定,公司决定赠与乙方股的激励股权。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针对赠与激励股权一事,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激励股权的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另有说明,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激励股权:指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激励股权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激励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激励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2、分红: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可分配的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包括公司实际股东持有的股权及本协议下的激励股权)的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激励股权的总额
1、甲方以形成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同意乙方受赠股的激励股权。
2、甲方每年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及对公司的贡献,参照公司业绩的情况,增加或减少乙方受赠激励股权的份额。
三、激励股权的行使条件
1、甲方根据《股权激励方案》的规定,对乙方进行业绩考核,计算出乙方可分红的比例。
2、甲方在每年度的三月份将乙方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乙方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红等情况。
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4、5项约定。
四、激励股权变更及其消灭
1、因公司自身经营原因,需调整公司人员数量或结构,公司有权收回乙方所持全部激励股权。
2、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视情况给予乙方支付当年应分配股权分红,并收回乙方所持激励股权:
(1)双方劳动合同期满,未就是否继续签订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
(2)乙方因过失等原因被公司辞退的;
(3)违反规定收受或给他人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7)在公司服务期间,从事违法行为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8)任职期间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从事兼职的;
(9)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禁止从事的行为之一的;
(10)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签订、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的生效
1、甲方股东会决议表示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股东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细则》及《股权激励方案》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互独立,乙方在享受激励股权分红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股权继承合同篇十七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商议协定,乙方出资买甲方所持百分之___股权。
一、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源比率行使表决权。
2、每月____日按股权比例计算上月红利。
3、可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4、按股权比例分取酒店清算后可分配的资产。
5、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6、甲乙双方在店内消费总额按8折计算,重大节日除外签单不得超过3000元。
二、股东的义务:
1、为了使酒店良好的运营,各股东应遵守酒店整体运营策划安排,各尽其职,为酒店创造更好的效益。
2、按时足额缴纳应缴的追加投资金,按股权分配。
3、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按股权比率以现金支付方式分担。
4、各股东对酒店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相同的,但必须听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和调动。
5、保守酒店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6、遵守法律法规和酒店规章制度。
三、组织管理:
1、酒店最高权利为股东会,股东会有全体股东组成,为更好的经营管理好本酒店,聘请甲方经营管理本酒店。
2、乙方不得直接参与酒店管理及运营,若有建议和异议可通过股东会提出,全体股东商议后敲定,甲方负责传达落实各管理负责人调整纠正。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其行为妨碍店内正常运营,若造成损失,自行以现金支付方式承担,否则甲方有权无偿要求乙方退出股权。
4、此股金为原始股,入股后这股,不得抽回股金,若乙方转让股权需通过甲方签字同意,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无偿放弃股权,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终止乙方参与分红。
5、乙方如不听从店内整体运营和策划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股。
6、乙方本人
四、自年月承担,与乙方无关。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股权继承合同篇十八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股权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股权激励方:____(以下简称“____公司”)
甲方为____公司股东,占有%股权。乙方为____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为更好的激励____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经____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甲方以股权激励形式与乙方签订股权激励协议。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股权激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1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作为股权激励。乙方无需支付任何价款。
1.2乙方担任职务,全面负责____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且在协议生效后需持续在____公司工作5年,全力保证公司每年业务目标的实现,此作为接受股权激励的条件。
2.1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1乙方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乙方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____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3.2乙方有权通过股东会参与____公司经营的重大决策,乙方有权参加____公司的股东会并就会议事项按其股权比例进行表决。
3.3乙方有权按照股权比例分取红利。
3.4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在____公司持续工作满5年后,方可自由处分已转让股权,处分股权包括股权转让、质押、以股权出资等。
4.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双方应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4.2因甲方原因未能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不影响乙方股东权利的行使。
4.3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1做为股权转让的条件之一,协议签订后,乙方需要持续在____公司工作5年以上,不得自动离职。
5.2协议签订后5年内,乙方不得处分已转让的股权,处分股权包括股权转让、质押、以股权出资等。
5.3乙方应当与____公司签订并遵守《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不得以任何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损害____公司的利益。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所规定的乙方应遵守的内容。
6.1乙方违反上述第5.1条承诺时,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全部股权。
6.2乙方违反上述第5.2、5.3条承诺时,____公司有权对乙方进行开除处理,同时甲方除有权无偿收回全部股权外,还有权追回乙方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根据股权所收取的一切收益。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6.3按6.1、6.2,双方应在乙方自动离职、被开除之日或乙方未遵守承诺起30日内办妥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未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不影响甲方股东权利的行使。
6.4乙方未按本协议6.1、6.2、6.3条约定及时将上述股权转让给甲方,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每延迟一日,乙方需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0元。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8.1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8.2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执一份,工商局备案登记一份。
8.3本协议签订后,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生效,上述条款中涉及的“5年”,其起始时间均为____年1月1日。
8.4附件《____公司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库存盘点表》作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公证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署: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股权继承合同篇十九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c公司”)35%的股份;
3.b公司同意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权质押给b公司,作为a公司支付受让d公司73%股权价款的担保。
故此,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出质人:指a公司;
质权人:指b公司;
质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转让价款: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受让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应支付给b公司的全部价款。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a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转让价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转让价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三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一旦出质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让义务,则视同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让义务,其所余的全部受让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有权就全部未能受让的股权行使质权。
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份价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股份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简称“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省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省工商局取得签发给质权人的有关权利证书。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有有关证明和文件应交质权人或质权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协议按第7条第2款终止后返还给出质人。如果出质人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质权人应允许出质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这些证明和文件,出质人应在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后将其还交质权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记后生效。
2.本协议在出质人如约支付转让价款及相关费用或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转让价款的价款后终止。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质权人就出质人的任何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予出质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在本协议项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被赋予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的违约行为,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今后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省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2.本协议用中文书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
3.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a股份有限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________________
b有限责任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