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风中玫瑰读后感大全(22篇)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后,对书中内容、主题及个人感受进行总结和评价的一种文体。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深入理解书中的思想和情感,提升阅读的价值和体验。读完一本好书后,我想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思考和感悟。读后感是表达自己对书中情节和人物的理解与思考,也是一种开阔视野、增长知识的方式。写读后感要关注情感表达和思想感悟的深化。读后感可以是文字的,也可以是音频、视频的形式,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来进行表达。
风中玫瑰读后感篇一
《永不凋谢的玫瑰》主要写了一个小女孩为了能让病重的奶奶看到那朵大玫瑰花去摘玫瑰,而校长不但没说她,反而又送给她和她的奶奶两朵玫瑰的故事。小女孩很善良,也很孝顺,校长摘玫瑰送给她是为了鼓励她是一个有爱心的好孩子。
哦,对了,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一件事,有一个小男孩叫小宝,他得了肥胖症,有一个医生听说了,就赶来了,给小宝看病,医好了小宝,这个医生的爱心就像一朵永不凋谢的玫瑰花,那样单纯,那样善良,那样的花是什么花都比不了的,我们要向那些有爱心的人学习,学习他们的真诚和爱心,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心,我想社会就会踏出一大步。在我们生活中还有很多很多这样的事,比如说丛飞为了让那些上不起学的'孩子上学,拼命的工作,结果去逝了。
我们要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要把我们的爱心也奉献给别人,奉献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风中玫瑰读后感篇二
风起的日子,叶子纷纷落下,眼见那一片片坠落的黄叶,在孤寂中化为一丝丝绿柳,树枝上那朵鲜艳的玫瑰,在风中亭亭玉立,亦如青春的我们,携带着一颗炽热的心,沉浸在回忆中。
往事如烟,都已尘封。当我按下回放键,时间穿过记忆的隧道,往事一幕幕,有惊,有喜,有笑,有泪,在那快乐与泪水交织的回忆中,我逐渐学会沉淀,让那颗执着的心,随风飘入淋洗的土壤中。
马蹄声声,我心悠悠,回首望去,我第一次站在夕阳下看那片海竟是这般平静。对于太多的物是人非,我仿佛明白:有些人像烟花,稍纵即逝,却给你留下了灿烂和光芒,那种夺目的耀眼,竟是这般让我情不自禁想去回忆和搜索。
轻漫流年,岁月静好。多年后,我看着从我身畔匆匆而过的路人,我想起了你。也许事经多年,你依旧还是你,可我却丢失了自我,那些美如阳光般的诺言,亦随之湮没在这记忆中。
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多年后,你我再见时,你携了谁的手,我和谁白了头。漫长的旅途,终究离散漂泊。那份才开始萌芽的情愫,也消失在黎明中。心里的伤口,随时间结了疤,是否这样,就不痛了呢手握年华,浅吟低唱,拂一片落叶,留一世眷恋。很多时候,不是我们放不下,而是被回忆揪着不放。那个在心中狠狠增长的人儿,早已刻在我们心里,你叫我如何放下。
后来,我依旧在风起的日子里仰望天际,希望天空能送去我对你的一世缠绵,天空的媚,让我禁不住将它想象成你那双凝视的'眼眸那眸,充满了深情,微笑,可如今那还属于我么苍柳树下,难言泪面,汴京城外,相近离别之时,我摇摇欲坠,可又不得不在时光的洪流中,学会用伪装去给予自己一层保护色,亦如风中的玫瑰,在大风的吹洒中,学会坚强,学会成长,学会将回忆化作一大动力。
风中的玫瑰,美得让人心生怜惜,但它的美,是用时间浇灌而变得娉娉玉立,而我们亦该如此。从回忆中走出来,伸手拥抱属于我们的明天。
风中玫瑰读后感篇三
当有的人感慨岁月无情的时候,有的人却在流年中出脱得越发美丽,闾丘露薇便属于后者。
七年前的版本,被大家标签为“战地玫瑰”的闾丘,呈现在封面上的照片太漂亮了,漂亮得让人不想读她的书了——这样一朵玫瑰,开在战地上,红得没有悬念。七年后的版本,封面上的闾丘变了,不漂亮,不妩媚,不甜腻,不用摄影的虚光滤去皱纹,却生动耐看,颇有台湾女作家龙应台的风范。
在一个没有睡意的午后,泡上一杯红茶,躺在沙发上开始读这本《行走中的玫瑰》,等到茶汤淡得没有颜色的时候,这本两百多页的书也读完了。
书中的文字密度不够,甚至有的地方显得重复啰嗦,观点也并非独到,不过如果当是和一个闺蜜聊天,这几个小时还是非常享受的,至少不做作不自恋,真诚地和你分享成长的`经历。与其和无趣的人在茶馆聊天耗去一个下午,不如捧这样的一本书安享宁静。
“关于大学”的这个话题,闾丘的认识比较深刻,可以更深入地探讨下去。文字上和思想上,如果摆脱名气的影响力,闾丘还需要更多时间的沉淀,给读者更完美的呈现。
不过,今天的闾丘还是能给我激励的,经历,思考,沉淀,绽放,行走中的玫瑰才扛得住流年。
风中玫瑰读后感篇四
在隽永的诗意中,透着淡淡的忧郁;在炽热的真情中,涵着深深的眷恋;在厚重的寓含中,融着苦苦的追寻。这就是两年来我读孤雪的诗歌的感觉。她的情感和精神世界,已经从少男少女的梦幻和天真中超脱出来,溢着成熟的淳香;她不愿意把自己的诗魂锁在艰涩之中,而是以大众喜欢的含蓄展示魅人的姿态;她不想把自己的诗意禁锢在朦胧的巢壳之中,多用比兴的手法表现;她也不愿意把自己的情感放逐到直白和垃圾诗中。
我是喜欢这类诗人的。
她的诗中有这样一首:《风中的玫瑰》 最能表明我上述的感受。
“八月,我看到太阳将一朵花点燃”,她不直写玫瑰是如何红艳,改为曲写,从另一个角度,写太阳点燃了玫瑰,只此一句就把你带入到一种揪心的感觉之中,令你想急迫地读下去,欲探个究竟,这兴的手法效果很好。一首诗的大概意境由第一句一下子表露出来。紧接着把“不祥预感”放进“火焰”中“焚烧”。这种渲染把读者的心抓住了,然而诗人的心中在“所有的不祥预感”中还有着对美好的希冀。“一抹丽阳”“ 牢牢地深锁住记忆”,但毕竟是一种残缺美,因为那丽阳是“最后的”,而且被深锁在记忆中。
诗人的“炽热的情感”是受伤的,在“风中招摇”,她所关爱的被太阳点燃的玫瑰在“风中滑过”,纵使如此,还用其“淡淡的馨香”抚摸着“被刺痛的伤痕”,足见玫瑰在诗人心中的地位何其重要,也充分表明诗人的“炽热的情感”中包含中种种的无奈。
可是诗人的心头腾着的“烈焰”是如此地强烈,连“午夜的风雨”也“浇不灭”。然而这强烈的爱和深深的眷恋,又只能是“瘦瘦的思念”,无奈地、苦苦地“在苍茫的诗行里寻找”着她心中的希冀——“黎明的露珠”。
在三节诗中没有用一个“爱”字,却把诗人的爱之深、爱之切、爱之真、爱之痛表现得淋漓尽致;用三段中都有的玫瑰的不同姿态:被“点燃”、“影子”、“抱紧我”,把爱的甜蜜、爱的无奈、爱的难舍、爱的渴望表达得惟妙惟肖。
抚卷而思,我勿如也。孤雪,在此新年之际,希望看到你更多的佳作,也更希望你找到那“黎明的露珠”。
风中玫瑰读后感篇五
第二次看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觉得用陈奕迅的歌词来总结再合适不过: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如果爱上了红玫瑰的热烈浪漫、娇嗔俏皮,就要忍受对自身掌控力的怀疑和未来不安稳的惶恐。一旦享受了白玫瑰的温柔娴静、端庄贤惠,就不得不接受生活的空虚寂寞和了无生趣。可多少人想二者兼得啊!
我和肖先生是大学同学,我大学做的最多的事就是考证考证。图书馆里安静看书的有我,教室里认真听课的有我,学生工作处踏实工作的有我。穿衣服干净整洁,除了基础护肤几乎不施粉黛。当时看规规矩矩,现在回想起来就是土。结婚前,我问肖先生喜欢我什么?他说我朴素踏实,行嘛,对我的认识很到位啊,我一直也是这样的。
可结婚后,他却挑三拣四起来。
我每天六点上早自习,五点半就得起床洗漱。我想面额干净,衣着简单大方,对人基本的尊重应该是有了。空闲时,看看书写写文章,时光慢悠悠的也就过去了。我没有时间,也无心去化妆打扮,搭配漂亮衣服。至于弹钢琴跳爵士,赏歌剧品红酒,这么高雅的爱好我打小就没接触过。享受着我的朴实,又要求我浪漫,谁这么能干,十八班武艺样样精通啊。
其实红玫瑰和白玫瑰也不是不能合二为一。就像佟振保,王娇蕊明明已经爱上了他,愿意为他放弃锦衣玉食的生活。他却为了保全自己的脸面和前程,临阵脱逃了。孟烟鹂大学刚毕业,就做他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称职太太,他却从来冷言冷语冷眼相待。如果佟振保婚前能勇敢一点,王娇蕊不是不能做一个勤俭持家的妻。如果婚后能热情一点,孟烟鹂怎不会变成浪漫自由的小女人?可惜的是佟振保将里子给了红玫瑰,面子给了白玫瑰,谁都没落着好。
所以一个男人,最好将爱给一个人,把余生也给这个人,把甜蜜、把负担、把懈怠、把陪伴全部都给这个人,那红玫瑰白玫瑰未尝不可同时得到。
风中玫瑰读后感篇六
风起的日子,叶子纷纷落下,眼见那一片片坠落的黄叶,在孤寂中化为一丝丝绿柳,树枝上那朵鲜艳的玫瑰,在风中亭亭玉立,亦如青春的我们,携带着一颗炽热的'心,沉浸在回忆中。
往事如烟,都已尘封。当我按下回放键,时间穿过记忆的隧道,往事一幕幕,有惊,有喜,有笑,有泪,在那快乐与泪水交织的回忆中,我逐渐学会沉淀,让那颗执着的心,随风飘入淋洗的土壤中。
马蹄声声,我心悠悠,回首望去,我第一次站在夕阳下看那片海竟是这般平静。对于太多的物是人非,我仿佛明白:有些人像烟花,稍纵即逝,却给你留下了灿烂和光芒,那种夺目的耀眼,竟是这般让我情不自禁想去回忆和搜索。
轻漫流年,岁月静好。多年后,我看着从我身畔匆匆而过的路人,我想起了你。也许事经多年,你依旧还是你,可我却丢失了自我,那些美如阳光般的诺言,亦随之湮没在这记忆中。
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多年后,你我再见时,你携了谁的手,我和谁白了头。漫长的旅途,终究离散漂泊。那份才开始萌芽的情愫,也消失在黎明中。心里的伤口,随时间结了疤,是否这样,就不痛了呢手握年华,浅吟低唱,拂一片落叶,留一世眷恋。很多时候,不是我们放不下,而是被回忆揪着不放。那个在心中狠狠增长的人儿,早已刻在我们心里,你叫我如何放下。
后来,我依旧在风起的日子里仰望天际,希望天空能送去我对你的一世缠绵,天空的媚,让我禁不住将它想象成你那双凝视的眼眸那眸,充满了深情,微笑,可如今那还属于我么苍柳树下,难言泪面,汴京城外,相近离别之时,我摇摇欲坠,可又不得不在时光的洪流中,学会用伪装去给予自己一层保护色,亦如风中的玫瑰,在大风的吹洒中,学会坚强,学会成长,学会将回忆化作一大动力。
风中的玫瑰,美得让人心生怜惜,但它的美,是用时间浇灌而变得娉娉玉立,而我们亦该如此。从回忆中走出来,伸手拥抱属于我们的明天。
风中玫瑰读后感篇七
上一次看禹风的书是《静安1976》,跟着他驾驶的观光车去旧时上海转了一圈,可能是因为现在小孩的视角所以整体画风比较温馨令人舒适,这就导致了我对禹风的印象停留在那儿。
这次开篇第一个故事,就给我一个痛击,并不是说不好,而且看完心里确实有些难受。情不自禁将自己带入故事,但是每一个人物都让我带入不进去,太悲剧了,这都不是我想要的人生剧本!
作为妻子,很无奈,我认为跳楼摔成半身不遂一定可以排进最惨的人生排行榜,我选择直接死亡。因为这时候不只是身体上的难受,还有心理上的`难受,而你身边无论亲人还是爱人都将面临人性和道德的选择!
风中玫瑰读后感篇八
今天,我们学了《永不凋谢的玫瑰》这篇课文,当读到课文中四五岁的小女孩把校园里最大的玫瑰花摘走时,同学们气愤了,甚至我都很气愤,我想,小女孩为什么去摘玫瑰花呢?如果我也在校园里,我肯定会上前去拦住她,问个明白。但是,当我读完了课文时,我知道了,小女孩摘花是为了给生病的.奶奶带去开心和快乐,这一朵花表达了她对奶奶的爱,小女孩摘花不是为了自己,同学们,校长都被小女孩美好的心灵感动了,我也被深深地感动了,我想,小女孩美好的心灵就是一朵永不凋谢的玫瑰。
这样的一颗心,我们不都应该拥有吗?
风中玫瑰读后感篇九
《风中的玫瑰》这篇文章讲了在美国有一个小男孩儿在大街上乞讨。作者看见了就给了那个男孩一美元。过了一会儿,作者突然在一个十字路口上又看见了那个小男孩。小男孩进了花店买了三枝漂亮的玫瑰花走出了花店。
由于好奇,作者也跟着小男孩儿走。那个小男孩来到一片墓园,在一座墓前把花轻轻地放下说:“妈妈,今天是你的生日,玫瑰花送给你,祝你生日快乐!”看到这一幕,作者被感动得热泪盈眶。看完了故事后我不仅被小男孩有一颗感恩的心所感动了。我想起了这样一件事。那天爸爸很晚回家,他回到家时已是10点了,爸爸满脸都是困意,仿佛不像是个中年人了,而像是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了。我想,爸爸平时既要工作又要照顾我的生活,还要关心我的学习,真辛苦。
老师说过乌鸦反哺,羔羊跪乳,连小动物都知道报恩,我也要用我的行动来报答爸爸对我的养育之恩,于是,我赶忙到卫生间打了一大盆热水给爸爸洗脚。爸爸的脚刚一泡下去他就来了精神说:“好舒服呀!”我帮他搓搓脚又拿来香皂洗了洗。干净后又拿来脚布帮他擦了擦脚。最后爸爸说:“洗得真好,真舒服呀。”我高兴地笑了,爸爸也高兴得笑了。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让我们都有一颗感恩的心吧!
风中玫瑰读后感篇十
寒风凛冽,刮得到处都呼呼作响,像到了世界末日一样。
当四周还是一片漆黑的时候,他,就起床了,确切地说他一整夜都没睡着。因为今天是不同寻常的一天——他因工作需要被调到南方的一个大城市里去工作了,这表明,一切的快乐都将离他而去。
可是,无论脚步放得怎样慢,车站还是到了。她抬起了头,看了一眼那双经常逗她开心的眼睛,看了一眼那张经常与她“吵闹”的嘴巴,又看了一眼心里一千个舍不得一万个舍不得的他。不知不觉,泪珠一颗接一颗地往下掉,她便低下了头。
火车马上就要开了,广播一遍一遍的催着乘客。殊不知,广播里的每一个字,都在像一根根刺,一下又一下地深深地扎进他和她的心里。
突然,他抬起头,一把握住了她的手,坚定地对她说:“不,我决定了,我不走了,我不能离开你!”她忍着泪,对他说:“你是一只凤凰,不能因为我而毁了你的前途!”说完,她把他硬推进了车厢里,自己跑了出来。
火车已经启动了,他知道一切都已经晚了。她含着泪目送着载着他的火车慢慢向远方驶去。忽然,她看见他探出头来,将一枝白玫瑰抛给她。这枝白玫瑰被风吹到了她的脚下。她弯下腰,小心翼翼地捡了起来,看见里面有一张小纸条,上面短短地写着:相信我,明年的今天我会来看你的,我对你的心永远不变!
她抬头向他远去的地方一看,天边的太阳正照在他所在的火车上!
风中玫瑰读后感篇十一
第二次看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觉得用陈奕迅的歌词来再合适不过: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如果爱上了红玫瑰的热烈浪漫、娇嗔俏皮,就要忍受对自身掌控力的怀疑和未来不安稳的惶恐。一旦享受了白玫瑰的温柔娴静、端庄贤惠,就不得不接受生活的空虚寂寞和了无生趣。可多少人想二者兼得啊!
我和肖先生是大学同学,我大学做的最多的事就是考证考证。图书馆里安静看书的有我,教室里认真听课的有我,学生工作处踏实工作的有我。穿衣服干净整洁,除了基础护肤几乎不施粉黛。当时看规规矩矩,现在回想起来就是土。结婚前,我问肖先生喜欢我什么?他说我朴素踏实,行嘛,对我的认识很到位啊,我一直也是这样的。
可结婚后,他却挑三拣四起来。
我每天六点上早自习,五点半就得起床洗漱。我想面额干净,衣着简单大方,对人基本的尊重应该是有了。空闲时,看看书写写文章,时光慢悠悠的也就过去了。我没有时间,也无心去化妆打扮,搭配漂亮衣服。至于弹钢琴跳爵士,赏歌剧品红酒,这么高雅的爱好我打小就没接触过。享受着我的朴实,又要求我浪漫,谁这么能干,十八班武艺样样精通啊。
其实红玫瑰和白玫瑰也不是不能合二为一。就像佟振保,王娇蕊明明已经爱上了他,愿意为他放弃锦衣玉食的生活。他却为了保全自己的脸面和前程,临阵脱逃了。孟烟鹂大学刚毕业,就做他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称职太太,他却从来冷言冷语冷眼相待。如果佟振保婚前能勇敢一点,王娇蕊不是不能做一个勤俭持家的妻。如果婚后能热情一点,孟烟鹂怎不会变成浪漫自由的小女人?可惜的是佟振保将里子给了红玫瑰,面子给了白玫瑰,谁都没落着好。
所以一个男人,最好将爱给一个人,把余生也给这个人,把甜蜜、把负担、把懈怠、把陪伴全部都给这个人,那红玫瑰白玫瑰未尝不可同时得到。
风中玫瑰读后感篇十二
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是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上明月光,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张爱玲曾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可以描述出来,”诚然,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一书中描写的佟振保是一个有始有终,有文有理的乌托邦式爱情的理想化人物,通过白描刻画出人物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掺杂了琐屑易逝的欢喜,最后种种欢喜忧愁都淹没在时代的潮流中。
留洋回来的佟振保在一家外商公司谋得了高薪职位,出于种种原因,他成了老同学王世洪的租客。在他留学期间,有一个叫玫瑰的初恋,他曾拒绝玫瑰的风情而赞誉。王世洪有位妖艳魅惑的太太叫娇蕊,在她身上,振保第一次感受到了情爱的滋味,但好景不长,令振保措手不及的是娇蕊太太是真心爱他的,当他提出要和振保公开在一起时,振保因此大病,并告诉了娇蕊,他不愿为情爱承受舆论的抨击和责难。
娇蕊,这位如红玫瑰般热烈高兴的女子抹掉纷乱的泪珠,出奇的冷静,此后完全走出了他的人生。后来在母亲的撮合下,振保不情不愿地娶了如白玫瑰般寡淡宁静的孟烟鹏但笼统的素淡白净唤不起振保的欲望,振保开始留恋花柳之地。
突然有一天,他发现了被他遗忘的白玫瑰居然和一个猥琐的裁缝暧昧,从此更加放浪形骸。某天,他在公交车上偶遇了红玫瑰娇蕊,却已是接近花谢的媚俗了。岁月摧花无情,花期已过便再无百日之红,在点点泪光中,红玫瑰与白玫瑰已经成为了幻影。昔日善良的振保在如今的歇斯里底之后又回归了好人形象。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爱情总是如此,并不壮烈,并不太美,被娶的白玫瑰早已枯萎,而未曾得到的红玫瑰却在心口绽放,后来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拍成了电影,演的感情浓烈而又不失真,再后来《红与白》成为了陈奕迅歌词中交织缠绵感情的取材。喜新厌旧,总想鱼与熊掌兼得,却忘了自己最初也是经过反复衡量才做出选择的。
张爱玲是独标孤傲的,也是心酸悲苦的,他所有的爱恨情仇都可以在他作品中找到影子,在《红与白》中经过一番爱恨交织的狂风暴雨,最后让人明白要珍惜既得的,不要从背后抱你的时候,期待的却是她人的面容。
风中玫瑰读后感篇十三
几日前,听到一首悦耳的曲子——《白月光与朱砂痣》。张爱玲在文中的原话是:“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白玫瑰,“圣洁的妻”;一个是红玫瑰,“热烈的情妇”。“白玫瑰”名叫孟烟鹂,本是佟振保的妻子,育有一女,中间出轨裁缝。“红玫瑰”名叫王娇蕊,原是他的朋友王士洪的妻子,后嫁给朱姓男子,育有一子。
得不到的弥足珍贵,这是对“白月光”最好的诠释。因为得不到,不知道其人的缺陷,所以她总是圣洁的。已得到的心安理得,这是对“饭粘子”的阐释。因为已得到,了解了其人其事,所以神秘感缺失,就坠入了凡尘。
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你弃之如敝履的东西可能是别人可望而不可即的;你动辄打骂的人也可能别人一直爱慕的那个人。虽然,大多数男性可能会有那个“红玫瑰”,但只是精神领域的影子。毕竟,我们要相信爱情,要尊重婚姻,更要遵守《婚姻法》。
梦想之所以是梦想,就是因为那是一个几乎不可能达到的高度,有可能的只是理想。不得不说张女士道出了男性的阴暗面,也让我们对“白玫瑰”有了同情的感慨。
风中玫瑰读后感篇十四
1红玫瑰与白玫瑰
说定每个男人心中总有两朵玫瑰必定会使女人受伤的。而又要说为了这一山不容两朵玫瑰,所以女人买了个保险:婚姻。这更让人对婚姻的看法特别负面了。但是不管以前那种旧式婚姻的解释是给男人买保险,还是给女人签卖身契,在现在是解释不通的。纵然你可以物化爱情进而物化婚姻,每个人的自由是物化不了的。相互没有感情还想控制对方是行不通的。
2.倾城之恋
张自己评述《倾城之恋》的时候说,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他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因之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健康的,仍旧是庸俗;就事论事,他们也只能如此。
张是冷眼清醒的,她从不人云亦云人人追求的美好结局,如果结局很悲剧的话,她也是不同情的。
3半生缘
全书剧终的时候没人想再去揣测沈世钧和曼桢之间还有没有感情了或者感情多深,即使我斤斤计较的想着过去不能就这么算了,那过去也还是算了。你看年轻时候不管是深刻的感情(沈和顾)还是冲动似的感情(叔惠和翠芝)总是像影子般跟来否定现在,婚姻和家庭。可人却不能否定过去又要振作现在,必定让人不能痛痛快快的。但我是顶喜欢顾曼桢这个人物的,他的可爱之处可能在于她不为她不喜欢的人操心,张在小说中表现出婚姻的悲剧无不在于两个不喜欢的人在一起还希冀互相在乎似的,总不免闹的鸡飞狗跳。
风中玫瑰读后感篇十五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看到一个令自己心动的人,偶尔的接触,就兴奋不已,那种若即若离的神秘感使人不自觉地向往和喜爱;若是常常接触了,美感消失了,他的丑他的缺憾你也能常常见到,那么相处在一起还能撞出什么火花呢?反倒是疏远的人更使自己牵挂。
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在享受红玫瑰热烈的同时,心里却想着白玫瑰那圣洁的芳香;在与白玫瑰过着轻寡无欲的生活时,又期盼着红玫瑰的激情。这正印证了一句俗话:吃着碗里的,瞧着锅里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段对男人内心的剖析被人们认为是张爱玲创作风格最淋漓尽致地体现。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
读了《红玫瑰与白玫瑰》后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她都能用寥寥数笔,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这就是我喜爱张爱玲的原因——文字言简意赅,字里行间透露出淡淡的幽怨,让人无比爱怜,又让人产生无限遐想。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
风中玫瑰读后感篇十六
言有尽而意无穷。
书中主要写了振保这个男人,鲜少提及他的姓氏,一生与女人的纠葛,让我们看到了他的一面,同时也是那些女人的一面。
从巴黎女子的放荡,到之后的不敢耽搁,情迷意乱后的后悔,无法承担的逃避,面对生活的平淡,厌恶的同时却也从来无法挣脱。
大抵每个人生命中都有那一枝红玫瑰,最终却都栖息于白月光。红玫瑰,被认为无法承受,太过热烈而超出了生命的负担。事实上不过是自己的懦弱,不敢面对现实的惨淡。
渴望热烈的感情,渴望一时冲动,却没有办法承受那样炙热的感情,那种动心后的付出。不过是绸缎上留下的大片大片的泪渍,最终的最终,都遗忘在了时间的长河里。
剩下的只是一句你好,只是一个简短的问候,貌似对于往事的依恋。哪有人真的会怀念往事,怀念的不过只是自己的一种缺憾,一种抱歉。如果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耽误了别人的人生,最后想起来的不过是对于逃避后的庆幸与遗忘。
生活的本身就是平淡,我们终其一生都在寻找这种平淡。起初的我们,不过以为自己是对于现实的妥协,对于世俗的依恋。
百般挣脱后才能够发现这本来就是我们最初的状态,无论我们是有多么讨厌这么一个自己。我们终其一生,不过是做了一个别人口中的好人,世俗意义上的成功,所谓家庭的幸福,没有那么多宏伟的追求,只是平淡。
走一遭的我们,没有必要去固定自己的形状,可以在意世俗,但永远不要流于世俗。
可以接受别人的指责,如果是自己坚定地生长,那就不要把这种指责放在心上。可以在意别人的感受,如果我们不会过分地委曲求全。追求属于自己的红玫瑰,如果可以,也让她变成你的白月光。
夜夜皎洁,相伴相随。彼此是红玫瑰,也是白月光。长在心上挖不去,陪在身边难相弃。大概这也是爱情最好的模样。拥有轰轰烈烈的青春,也有细水长流的过往。愿我们都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玫瑰与月光。
风中玫瑰读后感篇十七
有幸在国话剧院看了场话剧,田沁鑫改编张爱玲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实际上自我并不爱看女性主义小说,对于很多人追捧的张爱玲更是无可无不可。或许细腻,也许深刻,但这种缺乏社会背景的感情怎样看起来都比较苍白。
好多年前,看过95版关锦鹏导演,赵文瑄、陈冲和叶玉卿出演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当时看完电影又找小说读了一遍。电影比较忠实于原着,但是陈冲似乎对王娇蕊解读的比较深刻,那种随电梯升降的无奈情绪,打动了很多观众。陈冲也凭此获得了当年的金马奖最佳女主角。
当时自我对电影中原文引用的台词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印象极为深刻。选取总是很难的吧。
几十年过去,此刻不是男权社会了,男人越来越娘,而女人比男人更男人。春晚看李玉刚,春哥早已是爷们的代名词。同为女性的田沁鑫在话剧中转换了主角性别,在现代都市生活中,进行选取的是女性的佟振保,而被选取的是两个男性,刚下岗的孟烟郦和被包养的王杰瑞。
张爱玲小说中,佟振保在王娇蕊的表白后落荒而逃,漏出男人的怯懦本质和偷吃不负职责的无耻嘴脸。而后,在老婆和小裁缝,他大发脾气后,最终又向现实低头,不管是什么玫瑰,拿着不扎手总还是安全的。无论怎样,他还要去顾及面子和生存,要应对小说中时刻提醒他要好好做事的母亲。
进行制约。丁克家庭,合约同居,同性婚姻等等,爱和家庭的定义正被迅速改写着。同时红白玫瑰往往不是延续,而是并存关系。男性和女性都有选取的权利和自由。据统计,20xx年北京市离婚率到达39%,而同期北京的幸福指数高达73%。即使思考到离婚涉及人群与总人口之间的比例关系,从这一统计数据看,似乎幸福来的并不和婚姻有必然关系。
演出时,演员试图将观众拉入,现场征求大家看法,让观众回答如何选取。也是因为这样,让我和同去的朋友感觉不太舒服,有点堵得慌,当时也没想明白为什么不舒服。回来仔细一想,这哪里是选取,明明就是一个代入感很强的陷阱吗。选取具有加乘效应,最开始也许简单,但走下去以后会有很多路口,回头再走,也许还是同样的结果。应对选取时,想清楚自我要的是什么,就一切明了了。
只是有多少局中人能想清楚自我要的是什么呢。
张爱玲说的对,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
风中玫瑰读后感篇十八
她姓张,名爱玲,上帝没给她倾国倾城的绝世容颜,让她做不成大上海纸醉金迷世界里的粉黛花瓶,但却赋予了她一颗聪慧、通透的心思,让她把最美的文字留给人间。
记得,第一次读她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就让我非常感动,彼时,虽然我并不知道她想要通过那些忧伤凄婉的字句流露出什么样的情感,但仍然陶醉在她淡雅、凄婉的故事之中,更陶醉在她那让人言语尽失的字里行间。
她的文字最美之处,便在于斯,你未必要懂,但一定能够感知到那是美,然后深深沦陷,无法自拔。
我记得那里面最最精彩的一句话,她这般念叨着: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那个时候,我认定她是个不快乐的女子,一是因为她的样貌,二是因为这世界大多数人都是凡夫俗子,攀不得她的高枝,领略不到她那些通透达观的智慧。
她就是那个时代的李清照,写不尽的风花雪月,却总慢亘着推诿相互的离愁别绪。不知为何,我去不爱李清照,独独爱她。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张爱玲不美,甚至面貌有些丑陋。
有几次,掩卷沉思,思绪中那飘舞的秀发早就将面上的'迂回沟壑取而代之,女子的美,在岁月之后,就注定消亡殆尽。但独独,她留下的那些文字不会,那是永恒的伤怀,永恒的美好。我不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子,只是觉得她的那些一字一句都敲进了我的心里。
绚烂、浮华也好,平实、安稳也罢,都不过是一种外壳,是裹在药片外面的糖衣,只是让你可以轻易咽下,但真正能够拯救那些荒芜心灵的却是内里深处苦涩的药剂。
我们都有着只能暗夜里独自舔的伤痕,只是我却深深的希望,我的伤,也能如她一样。
风中玫瑰读后感篇十九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爱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同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么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己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可以到国外读书,可以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可以跟自己心中属意的人在一起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应该的不是找到教会自己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风中玫瑰读后感篇二十
振宝一生中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白玫瑰,一种是红玫瑰。
白玫瑰就像他妻子一样,单纯、软弱,把他当作天。
但人似乎天生喜欢得不到的东西。他追求着刺激、多情的红玫瑰,娇蕊恰好是那么一朵别人家的娇滴滴红玫瑰。
他喜欢娇蕊的潇洒、倔强、小脾气,当然这是一切是在得不到这朵玫瑰之前。他终于偷摘下这朵玫瑰,却担心旁人的只言片语,把他长久塑造的形象毁于一旦。
红玫瑰其实是他内在精神的向往,向往自由,向往富裕,但是却不可得。他必须“规律”的做着事,充当着“好人”,不然连自己挣来的一切也会随风飘去。
“婴儿的头脑,和最具妇人的美是最难以抗拒的”这样的娇蕊最美,因为既不用承担后果,又可以沉眠温柔乡。
后来,白玫瑰变成了饭粒,红玫瑰变成了蚊子血。
再见娇蕊时,她胖了,她重新有娃和家庭,她很幸福。因为在他走后,她懂得爱的真义,懂得了知足。
他很嫉妒她,可惜他也许永远不会懂爱,一直为了“别人的眼光”、“自己的利益”而活。
一切人和物终将变成他利益的追逐品,还大言不惭地把他们化为道德。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爱人,请先从接受自己不完美开始,一度的麻痹自我有什么用,到头来一场空。
风中玫瑰读后感篇二十一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小说集中有一篇小说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
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出国留学。在国外认识了美国女生玫瑰,后因为回国他们分手。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振保开始是尽丈夫的责任来喜欢她,后来是每三个礼拜外出宿娼一次,时而回忆曾经的玫瑰和王娇蕊。当振保怀疑被他冷落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开宿娼,甚至故意把女子领到家门口来刺激他的妻子。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为弟弟娶亲,给弟弟还债;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依托。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是回国前与女友玫瑰分手的,他不想把她带回来成为他的妻。他喜欢玫瑰的开朗与活泼接受不了美国女孩的开放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而与丈夫离婚了时,愕然。他并不想娶她啊。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唯一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当自己不敬自己时,人在别人的眼中就会变得轻贱起来,特别是在那个自己认为很重要人的眼里。
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唯一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
风中玫瑰读后感篇二十二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句经典的话已经被用的烂俗了,故事我倒是第一次读,就一渣男的养成呗。
一次不忠百次不用,那个年代女人还是窝囊了些,不知张爱玲若生在现今“女权”当道的社会,又会怎样写?振保可能依旧是孤寂悲哀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嘛。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喜欢这本合集的第二部分《倾城之恋》
白流苏与范柳原。张爱玲一定是偏爱他俩的,你看,这名字光是一起读出来就是足够一出戏了。二人心中虽有爱意,但还是多亏了香港这座城的“覆灭”才成就了结局。
还是期待那种兜兜转转的爱情,从彼此试探到托付终身,误会的发生与消珥,只要最后是你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