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艺人合同书(三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艺人合同书篇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乙方: ,身份证号【 】
笔名:
地址:
电话:
邮编:
鉴于:
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演艺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代理事项、区域及期限
1.1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授权甲方为其演艺方面的代理人,代理乙方包括但不
限于出演电影、电视剧、戏剧、话剧、广播剧;发行单曲或专辑;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拍摄商业广告;担任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等演艺事务。
1.2 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享有的上述代理权为非独家的,若乙方再行使第1.1
条约定的权利或再向其他第三方授权行使的,应提前【 】天书面告知甲方,并与甲方协调档期,得到甲方认可,并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再行使第1.1条约定的权利或再向其他第三方授权行
使上述权利过程中与甲方的权利相冲突,甲方应享有优先于乙方或其他第三方行驶代理权的权限。
艺人合同书篇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明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甲方有义务竭尽全力为乙方开拓其创作及表演事业,乙方应尊重甲方的努力和劳动;
二、 甲方负责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的设计策划;
三、 甲方负责乙方创作作品的出版、各种演出活动的联系、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四、 在合约期间,甲方拥有乙方的肖像权、艺术形象、影音制品、广告形象的使用权,以及各类演出的代理权;
五、 甲方应接受乙方合理的特别委托,对乙方进行全方位的包装宣传活动(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 甲方有权利按照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艺术行为、演出行为、以及各种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
七、履行合同期间,为了使乙方在表演基础上能达到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所重用,甲方免费安排每年至少一次的强化培训(吃、住、行费用、教材费自理),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演员证(费用自理);
八、甲方为乙方安排演出任务时,甲方代理乙方从用人单位收取演出报酬的全部收入,并由甲方来发放给乙方,同时甲方有权从收入中收取35%作为甲方演出经济代理费;
九、甲方负责替乙方追讨演出收入,并保护乙方个人声誉、以及肖像权、艺术形象、影音制品、广告形象等权益,甲乙方双方将其按彼此的演出收入中的分配比例共同负担有关的诉讼或其他支出;
十、 甲方根据乙方个人情况和要求,负责安排乙方进入艺术院校继续深造;
十一、 乙方如有蓄意破坏或影响甲方声誉及利益的言行或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起诉并要求赔偿;
十二、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约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演出资格和合约规定的其它资格。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 甲方为乙方安排演出活动时,乙方临时不能参加,需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同意参加,而迟到或不到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参加甲方安排的演出任务时,不得从事与演出无关的事宜,服从甲方安排,劳动。乙方如出现迟到、早退、不到或抛开甲方安排,自行安排活动,都视为违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乙方责任及经济赔偿;
四、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委托他人,以任何方式收取由甲方代理的演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保留其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的权利,劳动。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 乙方依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自行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六、乙方被甲方吸收为专(兼)职艺员后,应向甲方交纳x/年人民币为管理费、建档费和存档费,x元人民币的艺术照和生活照(由专业摄影师统一拍照),乙方交纳的管理费一经鉴定,甲方不予退还。 七、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签约费元,抵押金元,抵押金在合同期满甲方将如数退还(凭本公司所开的收据)。
注1: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甲方将不予退还抵押金:
1)演出期间迟到或不到,造成损失者;
2)演出期间无故离开,影响演出者。
注2: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将扣除抵押金x元人民币:
1)在演出期间给本公司带来声誉及利益损害者;
2)在组织演出和排练期间无故不到或早退者;
3)在演出或排练期间损坏道具者(道具按实际价格赔偿)。附则:
1、本责任书解释权在甲方。有效期 年,期满后自动解除,甲乙双方认同有必要继续合作,重新签定;
2、如在执行合约期间出现纠纷,由双方协商,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则由纠纷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机构或法院起诉;
3、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影视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 (签章)
经 办 人: 签 约 人:
电 话: 电 话:
艺人合同书篇三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乙 方:
为大力促进甲方个人形象在演艺界、广告的推广与宣传,并帮助甲方个人进一步提高演艺素质。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平与互利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合同。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自己的形像包装推广公司,在演艺机构以及广告界进行代理承接影视、广告、礼仪等演艺事宜。
2、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进行整体上的专业形象包装,并由专业导师做专业指导,从整体上提高甲方的专业素质,并向客户推广,推广过程中乙方具有甲方的肖像使用权及业务代理权。专业指导的时间安排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凡乙方为甲方所承接的演艺活动其时间、地点、酬金先需要经甲方同意,如涉及违法及不健康内容,甲方有权拒绝。凡甲方确认承接的演艺活动,应填写演出确书,如演出时不到场,而给乙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经济责任。
4、凡乙方为甲方所承接的演艺活动,甲方应付乙方总收入的40%为代理佣金。
5、甲方在合约期间内,应保持通讯畅通,如更改电话或长时间外出,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因甲方通讯原因而影响本合同履行,责任由甲方承担。
6、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业形象策划设计包装:全方位演艺业务推广。
7、本合同有效期为年,从 日止。
8、为了确保合同的商业性、有效性,甲方承诺不在乙方代理承接的演艺活动中
除乙方外的任何一方互换通讯方式,否则视为违约,如给乙方在名誉或经济上造成损失,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经济责任的权利。
9、乙方在签约期间为甲方个人形象策划设计、网络宣传和推广。
10、甲方在演艺活动中领取的酬金若需交税,则由甲方自觉向税务机关交纳。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经签名盖章后方可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发生纠纷可向深圳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备注:(1)本协议经上十二项条款为准,其它手写及口头表达均属无效
乙方: 甲方:
身份证号: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