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干股股东协议大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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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股东协议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运用其在方面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为甲方进一步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干股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1、干股:指经公司股东同意记载在股东名册但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份,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2、分红:指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授予乙方总股份%的干股。
三、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将乙方可得分红给予乙方。
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
2、乙方取得的干股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干股的同时,须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担任甲方职位,负责甲方的工作,劳动合同年限不得低于年。
2、乙方在任职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工资等福利待遇。
五、合作期限。
2、合作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在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干股份额,除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六、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干股股份、分红等情况以及保密协议要求的若干事项,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七、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终止乙方享有干股的权益,造成甲方损失的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如果发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九、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干股股东协议篇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合作宗旨和目的:
为了促进高科技生物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高技术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上市工作,现甲方和乙方充分利用其科技优势、投资优势、融资优势和品牌优势,共同进行涉及良种牛的胚胎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推广工作,共同成立生物技术研究所。
第二条拟成立研究所的基本情况为:
(一)研究所名称:
(二)组织形式:企业法人
(三)注册资金:万元
(四)注册地:市 路 大厦 楼(五)法定代表人:
(六)职能和经营范围:
为 公司进行配套的 牛和其他良种牛进行胚胎技术开发推广应用。
第四条乙方以现金 万元出资,占有研究所 %的股份。
如果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三条(五)项规定,乙方拥有甲方依约减少的股份。
乙方 万元注册资金于 年 月 日到位。
第六条乙方拟将乙方公司上市,如乙方公司能够上市,乙方也同意将公司股份的 %送给甲方参股的研究所;如乙方公司未能申请上市,乙方也同意依前述比例赠送股份给研究所;甲方根据其在研究所持有股权比例享有相关权利。
乙方将本条规定 %的公司股权赠送给研究所,需甲方达到以下条件,否则,乙方无需承担上述义务:
(一)甲方必须为研究所工作满3年,实现乙方拥有总股权的5%,满6年后,实现拥有总股权的 %。
(二)甲方由乙方聘任为研究所的主任,副主任由乙方委托,主任缺位工作时,由副主任行使主任之职。
前述工作的年限以聘书为准。
聘任的工作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之内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研究所租用乙方的场地为工作场地,乙方以市场价格为准收取租金。
第八条乙方负责研究所的成立注册事宜。
研究所最迟不得迟于 年 月 日注册成立。
第九条研究所为营利性机构。
甲乙双方对研究所的分红根据《公司法》的舍计制度执行。
第十条研究所的会计由乙方委派,出纳由双方共同聘任。
乙方有责任要求其委派的会计每月出一份研究所的会计报表供甲方查阅。
第十一条当本协议第六条规定和条件满足之后,乙方必须依法对研究所进行分红和依法享有相关的股东权益(以整体的研究所作为股东)。
第十二条研究所股份的转让需股东全体同意。
乙方不能在五年内要求退股或转让研究所的股份。
第十三条甲方不能以其技术干股要求研究所或乙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乙方强制收购。
第十四条甲方不得从事下列工作和进行其他同业竞争:
(一)不得利用其技术和其他机构进行合作或进行盈利性的工作;(二)甲方不得免费为其他盈利性机构进行相关技术性工作。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将支付守约方lo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纠纷的解决途径:
出现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在 市各级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干股股东协议篇三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地号召开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的临时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有股东__________、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均已到会。
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一、公司股东按公司章程约定缴纳第__________期出资__________万元,相应实收资本由100万元增加至500万元。实收资本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实收资本__________万元。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股东__________持有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实缴__________万元);股东__________持有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实缴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持有______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实缴__________万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股东: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股东: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股东: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干股股东协议篇四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定义
照每股人民币【壹】元计算,公司总股份数共计_____股。
同关系存续期间,享有该股份比例项下的公司经营业绩分红权。该股份性质不属于进行工商登记的资本股份,不享有股东比例项下对应的公司资产权益,不享有表决、同比增资、资产分配、公司清算等资本股份权利,不能转让与继承。
1.3分红:指甲方公司根据《公司法》、《章程》以及财务税务规定,按照财务年度核算下来的公司税后净利润。该净利润作为分红分配时,应保留公司业务发展的足够现金流。
1.4员工股东:指按照本协议享受干股分红的甲方员工。期权股权激励:指公司在条件成熟时,在本干股协议实施的基础上,由模拟股份过渡至资本股份的股权激励。在该方案下,员工股东实现和享有资本意义项下的股份权利。
第二条乙方干股
2.1甲方授予乙方___%的干股,即_____股(数)。
2.2乙方持有上述干股,仅在乙方与甲方之间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有效。乙方离职时,协议自动终止,乙方不再享有本协议项下干股权利。
2.3乙方享有该股份比例下的公司经营业绩分红权利,但无其他资本股份项下的股东权利。与此对应,如甲方公司未能实现盈利,将不进行分红;而乙方作为干股股东也无需承担以自有资金填补公司亏损的资本股东义务。
2.4乙方不享有股份比例下的公司资产权益和相应的分配清算权利,包括固定、无形资产及升值。
第三条分红核算、领取
3.1每财务年度的分红核算,将在下年度的四(4)月份之前完成。
3.2为保障公司现金流正常,分红款将分两次领取:50%在下年度4月份核算完毕后一起发放;50%与下年度年终奖(或12月份)一起发放。
3.3乙方确认,该分红款为本协议项下的干股分红。
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4.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乙方干股股份比例和数量,并根据公司发展情况、乙方工作业绩等做出相应调整。
(2)在乙方违反本协议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干股股份。
4.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获得干股无需进行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的实际投入。
(2)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享受干股分红。
(3)乙方需较非员工股东更加勤勉尽责,带头遵守、尊重甲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公司利益和商誉。
(4)乙方不得泄漏甲方公司客户名单、技术信息等商业秘密,不得收受商业贿赂或回扣,或以其他形式侵占、损害公司利益和商誉。乙方在本协议期间及终止后二(2)年内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否则,甲方公司有权要求退还全部分红款,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五条协议期限、终止与解除
5.1本协议期限为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5.2本协议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前15日内签署书面协议,对本协议期限进行续期。
5.3存在以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无偿收回股权,取消当年分红:
(1)合同协议关系解除或终止的,包括但不限于辞职、离职、被甲方解聘等;
(3)违反本协议第4.2条第(4)项保密义务、廉洁义务及竟业限制义务的;
(4)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或商誉的行为。如发生上述(2)、(3)、(4)项,甲方另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分配的分红款,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通知与送达
7.1协议双方有效通讯地址与联系方式
(1)甲方有效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电子邮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有效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电子邮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双方有关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书面文件或通知,以及相关司法文书、法律文件等均应按照上述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送达。如有变更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照上述地址或方式寄送,均视为有效送达且不得异议。
第八条其他
8.1本协议未尽内容,双方友好协商,以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签署;
8.2通过一年的磨合,乙方可以以现金形式入股甲方,成为甲方实际注册股东;
8.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于_____年___月____日签订于佛山市。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干股股东协议篇五
鉴于乙方运用其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根据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之规定,甲方愿意用干股形式支付对乙方除现金支付外的费用支付。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1、干股:指经甲方同意记载在股东名册但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份,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作为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2、分红:指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二、双方根据已签订的服务协议之内容,乙方以20万元入股甲方,甲方总股份为元,授予乙方总股份%的干股。甲方股份计算需由专业机构出具核算报告。
三、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将乙方可得分红给予乙方。
1、服务期间,每 ______ 个月进行股份分红,甲方可得分红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具体时间为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为第一年分红日,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为第二年分红日。
2、乙方取得的干股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就本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与乙方商讨。
2、双方合作年期满后,甲方在 ______ 日( ______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前)内把乙方干股份(20万人民币)以现金方式无附加条件支付给乙方。除双方在到期日之前另行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服务。
3、合作期间,甲方因自身原因,售卖、并购等企业行为,形成企业非独立管理运营之事实,甲方需提前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干股份。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干股的同时,配合已签订的专项服务协议
,完成合约内的专项工作内容外,同时以企业管理咨询顾问的方式,对甲方日常管理方面的咨询做服务工作,乙方不参与甲方实质性的管理工作。
2、乙方在服务期间不享受甲方的工资等福利待遇。
3、乙方如遇甲方售卖、并购企业等行为,有权要求甲方结算服务费用,如需继续服务,经双方协商另行制定协议。
五、合作期限。
1、本协议期限为______年。
2、合作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在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干股份额,除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六、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干股股份、分红等情况以及保密协议要求的若干事项,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和,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终止乙方享有干股的权益,造成甲方损失的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如果发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九、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干股股东协议篇六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丙 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创立 ( 暂定为此名称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 ,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 . 合作方式: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首期实缴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出资为货币形式,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万元,占公司股权的_________%;
乙方:出资额为 _________万元,占公司股权的_________%;
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万元,占公司股权的_________% 。
二 . 合作项目:
1. 创办并运作 。包括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和许可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的其他项目,具体的参照营业执照的业务经营范围。
2. 甲方、乙方不得参与公司的经营,_________组织经营团队负责公司的实际经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股东可进行监督制约。
三 . 协议时效
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合同期满后, 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拟定股东协议 。
四、出资详情
出资时间:协议签订后_________日内甲、乙、丙三方将投资资金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卡号:________________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甲、乙、丙三方按股份持有大小承担相应比例的法律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若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按期足额缴纳的股东有权督促未按规定缴纳的股东进行追缴,并且可追罚 未缴交金额的 _________% 作为 滞纳金 ,用于公司运作资金补偿。若超过两个月依旧未履行,其他股东可向法院起诉。
出资证明: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公司名称 :
(2) 公司登记日期 ;
(3) 公司注册资本 ;
(4)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
(5) 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五 . 合作分工:
1. 全权负责组织运营团队经营本公司,并实际管理运营团队。
2. 股东保留每月审核该公司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帐目。帐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 ,且当事人的直接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
六 . 资金及股份变动:
投入:
1. 为明确甲、乙、丙三方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债务责任,协议要求甲、乙、丙三方对项目投入的资金必须为各自自有资金。如果因项目发展确实需要寻求银行 或机构 贷款予以资金支持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后执行,此时甲、乙、丙三方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和债务责任。
变动:
1. 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如需公司股东追加投资额,由公司_________及以上 股份持有人 同意后方可确定追加投资金额及投资占比。
2. 在公司发展过程中,考虑到资金、技术投入的需要,可以同意有新的股东以资金、技术的形式加入。需要增资引进新的投资人或者未来公司上市,对于此项决议需要占公司_________及以上 股份持有人 同意,方可进行,引入方投入资金仅有分红权,原始股东占有股权不变,并且重新签订协议。
3. 甲、乙、丙三方按照协议第一条持有对应股份,在经得占公司_________ 及以上 股份持有人 同意后,三方之间可以进行股份交易和转让,否则视为无效。无论股份如何交易和转让,股份总体不变。
4. 自合作开始起非盈利情况下 , 持股各方均不能退股。盈利情况下,可以提出退股。如果任何一名股东需要退股,必须经得 占公司 2/3 及以上 股份持有人 同意后,方可退股,按退股时公司的实际盈利状况,由其余股东以现金回购的形式退股。
七 . 收益分配:(按照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1 、 由于_________具备公司的实际运营经验,公司决定由_________负责组建运营团队,运营团队的薪资待遇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给予明确。
2 、 公司将每年净利润的_________% 作为运营团队的分红奖励,每年的一月份以现金形式支付上一年度的分红奖励,公司不得对运营团队的分红奖励拖延或挪用,也不可以用其它形式支付。
3 、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 ( 扣除运营团队的分红奖励后 ) 。扩大业务运营如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三方认可,且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_________% ,该提留按各方所占股权比例计为各方的股本金投入。
八 . 合作保障措施
1. 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三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责任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 ( 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责任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合同期的总收益 ) 。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 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内容归三方共同所有。
3. 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则其它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 如果协议不成,由公司所在地辖区的人民法院受理。
九、 其它未尽事宜经三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合同法律效力(注:补充条款须明确标出是本协议(这个合同的编号)的补充,方可生效)。
十、 若本协议与公司章程不一致,则以本协议为准。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丙各一份 ( 一份公司留底 ) 。
(签名加按手印) (签名加按手印)
(签名加按手印) (签名加按手印)
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干股股东协议篇七
甲方:乙方:
甲方:
乙方:(公司)
第一条合作宗旨和目的:为了促进高科技生物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高技术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上市工作,现甲方和乙方充分利用其科技优势、投资优势、融资优势和品牌优势,共同进行涉及良种牛的胚胎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推广工作,共同成立生物技术研究所。
第二条拟成立研究所的基本情况为:
(一)研究所名称:
(二)
(二)组织形式:企业法人
(三)注册资金:________万元
(五)法定代表人:
(六)职能和经营范围:为________公司进行配套的____________牛和其他良种牛进行胚胎技术开发推广应用。
(五)项规定,乙方拥有甲方依约减少的股份。乙方________万元注册资金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位。
第六条乙方拟将乙方公司上市,如乙方公司能够上市,乙方也同意将公司股份的%送给甲方参股的研究所;如乙方公司未能申请上市,乙方也同意依前述比例赠送股份给研究所;甲方根据其在研究所持有股权比例享有相关权利。乙方将本条规定%的公司股权赠送给研究所,需甲方达到以下条件,否则,乙方无需承担上述义务:
(一)甲方必须为研究所工作满3年,实现乙方拥有总股权的5%,满6年后,实现拥有总股权的10%。
(二)甲方由乙方聘任为研究所的主任,副主任由乙方委托,主任缺位工作时,由副主任行使主任之职。前述工作的年限以聘书为准。聘任的工作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之内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研究所租用乙方的场地为工作场地,乙方以市场价格为准收取租金。
第八条乙方负责研究所的成立注册事宜。研究所最迟不得迟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注册成立。
第九条研究所为营利性机构。甲乙双方对研究所的分红根据《公司法》的舍计制度执行。
第十条研究所的会计由乙方委派,出纳由双方共同聘任。乙方有责任要求其委派的会计每月出一份研究所的会计报表供甲方查阅。
第十一条当本协议第六条规定和条件满足之后,乙方必须依法对研究所进行分红和依法享有相关的股东权益(以整体的研究所作为股东)。
第十二条研究所股份的转让需股东全体同意。乙方不能在五年内要求退股或转让研究所的股份。
第十三条甲方不能以其技术干股要求研究所或乙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乙方强制收购。
第十四条甲方不得从事下列工作和进行其他同业竞争:
(一)不得利用其技术和其他机构进行合作或进行盈利性的工作;
(二)甲方不得免费为其他盈利性机构进行相关技术性工作。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将支付守约方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纠纷的解决途径:出现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在________市各级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协议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干股股东协议篇八
甲方:…教授、…教授(大学学院现聘) 乙方: (公司)
干股协议书范本甲方:…教授、…教授(大学学院现聘)乙方: (公司)
第一条合作宗旨和目的:为了促进高科技生物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高技术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上市工作,现甲方和乙方充分利用其科技优势、投资优势、融资优势和品牌优势,共同进行涉及良种牛的胚胎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推广工作,共同成立生物技术研究所。
第二条拟成立研究所的基本情况为:
(一)研究所名称:
(二)
(二)组织形式:企业法人
(三)注册资金:万元
(四)注册地:市路大厦楼
(五)法定代表人:
(六)职能和经营范围:为公司进行配套的215;牛和其他良种牛进行胚胎技术开发推广应用。
第三条甲方出资条件及享有的权益条件约定如下:
(一)甲方勿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的投入。
(二)甲方以其专有的技术投入研究所,如系专利或专利技术则需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三)乙方同意甲方技术折成研究所股份%,即乙方拥有研究所的%的股权。
第二,第________年依此类推,末满________年以实际月份计算。
(六)甲方每工作满________年,于该年的会计年度束的最后两天可以依据其拥有的%的股份权享有研究所的利润分成,如不参加研究工作或拒绝参加工作则不能参与分成。
第四条乙方以现金万元出资,占有研究所%的股份。如果甲方根据本协议
第三条
(五)项规定,乙方拥有甲方依约减少的股份。乙方万元注册资金于年月日到位。
第五条甲方根据勤勉原则以其拥有的技术为研究所工作。甲方到研究所工作的基本要求为:
(一)组织胚胎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以便能够适应甲方经营生产的需要:
(三)甲方在经营生产中需积极配合乙方;
第六条乙方拟将乙方公司上市,如乙方公司能够上市,乙方也同意将公司股份的%送给甲方参股的研究所;如乙方公司未能申请上市,乙方也同意依前述比例赠送股份给研究所;甲方根据其在研究所持有股权比例享有相关权利。乙方将本条规定%的公司股权赠送给研究所,需甲方达到以下条件,否则,乙方无需承担上述义务:
(一)甲方必须为研究所工作满________年,实现乙方拥有总股权的5%,满________年后,实现拥有总股权的10%。
第一条规定之内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研究所租用乙方的场地为工作场地,乙方以市场价格为准收取租金。
第八条乙方负责研究所的成立注册事宜。研究所最迟不得迟于年月日注册成立。
第九条研究所为营利性机构。甲乙双方对研究所的分红根据《公司法》的舍计制度执行。
第十条研究所的会计由乙方委派,出纳由双方共同聘任。乙方有责任要求其委派的会计每月出一份研究所的会计报表供甲方查阅。
第十一条当本协议
第六条规定和条件满足之后,乙方必须依法对研究所进行分红和依法享有相关的股东权益(以整体的研究所作为股东)。
第十二条研究所股份的转让需股东全体同意。乙方不能在________年内要求退股或转让研究所的股份。
第十三条甲方不能以其技术干股要求研究所或乙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乙方强制收购。
第十四条甲方不得从事下列工作和进行其他同业竞争:
(一)不得利用其技术和其他机构进行合作或进行盈利性的工作;
(二)甲方不得为其他盈利性机构进行相关技术性工作。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将支付守约方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纠纷的解决途径:出现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在市各级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协议于年月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干股股东协议篇九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美发店干股股东合作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舞蹈机构基本状况:甲方出于对舞蹈机构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鉴于乙方运用其在教学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为甲方进一步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干股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干股:指经公司股东同意记载在股东名册但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份,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2、分红:指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将乙方可得分红给予乙方。
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
2、乙方取得的干股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1、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干股的同时,须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担任甲方校长职位,负责甲方舞蹈机构的全面工作,劳动合同年限不得低于3年。
2、乙方在任职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工资等福利待遇3000元/月。
1、本协议期限为年,于年月日开始,并于年月日届满;
2、合作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在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干股份额,除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干股股份、分红等情况以及保密协议要求的若干事项,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终止乙方享有干股的权益,造成甲方损失的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如果发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甲方:乙方(签名):
授权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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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股东协议篇十
股东协议要怎样写才能保证双方利益?以下由文书帮小编提供股东协议阅读参考。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住所地为:
第二章 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第七条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丁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 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 股份;
(六)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股东会
第十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 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 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 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十九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宜。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
(十二)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 监事制度
第二十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一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 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 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 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 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二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二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章 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第二十八条 公司允许按照《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 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章 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条 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二条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第三十三条 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第三十四条 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 月 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第三十六条 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 资产负债表
(二) 损益表
(三) 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 现金流量表
(五) 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 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 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十二章 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十三章 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 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 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 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 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条 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一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章 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 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 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第九章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五章 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协商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公司依法核准注册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第四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各股东一份,如增加股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另两份由见证人留存 。
干股股东协议篇十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平等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资人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5.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在同一地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四、合伙营业的继续: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五、出资方:
六、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占出资比例:
出资方出资______万元人民币,全额注册。其中:
七、出资各方共同推举_______作为企业的组建负责人。
八、出资各方同意由组建负责人办理企业设立申办手续,企业设立失败,设立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债务,由出资人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九、公司经营期间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
十、经营期间任何一方请求退伙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才可以退股,同时执行退伙不退资的原则。退伙后,合伙人对退伙的股权有优先认购权,股权认购额度以公司实际注册资本______万的比例,即每股______万元的价格进行认购。
十一、未经双方同意而自行退股造成损失,损失全部由退股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名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资方亲笔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干股股东协议篇十二
股东性质:__________(企业/个人),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公司及项目概况
1、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2、本公司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是一个致力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展愿景是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已经出资到位的股东有权要求以零元的价格,收购未出资股东未出资部分的股权,并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未被收购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金的比例,如未实际出资的,则公司及股东会有权依法予以除名。
4、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 股权稀释
1、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2、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 分工
协议各方经协商,分工如下:
股东:_________________,出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_,出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_,出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表决
1、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2、除下述须经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公司的其他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_______%以上通过后做出决议。
(1) 修改公司章程;
(2)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3)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第六条 财务及盈亏承担
1、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2、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3、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 股权兑现(限制性股权)及股东权利
1、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__________各自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分期兑现。
2、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本协议所称的限制性股权兑现期为_______个月,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个月兑现______%,满兑现期兑换_______%。
3、虽有股权分期兑现的限制,但无论股权是否_______%兑现,股东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非经得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第八条 回购及程序
(一)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对于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公司有权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予以回购;如公司不予回购的,其余股东有权按照各自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亦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予以回购。
(二)已兑现的股权。对于已兑现的股权,其余股东有权按各自股权比例以回购情形发生当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______%的价格(如未融资的,则按公司届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对象确定的股权价值)进行回购。
2、过错性回购的情形:__________
(1)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造成公司的重大经济损失及声誉损害;
(2) 违反本协议关于“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约定之任一情形;
(4) 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3、发生上述任一情形的,其全部股权(包括已兑现的股权及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的回购价格为其实际到位的资金(包括注册资本金)或公司届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对象确定的股权价值(两者以最低者为准)。
4、发生本协议约定的回购情形的,公司或其余股东有权向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发出书面通知,相关各方应在书面通知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办理股权转让等相关必要的法律手续,并最终促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妥善办理。
第九条 股权锁定、处分和变动
1、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2、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兑现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3、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兑现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兑现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如上述规定不能得以履行的,则参照本协议的过错性回购的约定处理。
4、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公司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兑现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未兑现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8条第1款"离职及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受限回购"的约定处理。
第十条 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__________
(一)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二)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三)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四)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一条 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兑现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8条第1款第2项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二条 一致行动
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全体股东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__________
(1) 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2) 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3)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4) 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5) 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6) 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7) 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8) 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三条 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四条 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协议各方相互保证:__________在职期间及离职后______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或持有任何权益。
2、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五条 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2、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3、 本协议终止后:__________
(一)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二)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三)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六条 效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__________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 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约定被法律认定为无效或因外部原因无法执行的,全体股东应通力配合,进行相应修订或变通,以实现条款或约定的本意。
3、本协议之签署,即取代各方在签署前就本协议所涉事项所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约定、协议、承诺。
4、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协议各方各持_______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
甲方签名: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干股股东协议篇十三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1.1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__________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 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致力于,发展愿景是成为。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 股权比例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股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股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股权。
2.2 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3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其股权比例自动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比例。
2.4 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股权稀释
3.1 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 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分工
甲方:_______________出任__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任__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出任__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表决
5.1 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 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占公司以上表决权的创始股东一致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六条财务及盈亏承担
6.1 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6.2 盈亏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6.3 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股权成熟及回购
7.1 全体股东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 %,满年成熟100%。
7.2 未成熟的股权,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7.3 任一股东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依其余股东各自持股比例转让给其余股东:
7.3.1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7.3.4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7.4 任一股东的股权在未成熟前,发生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导致股权分割,或股权继承,或被认定为丧失行为能力的,参照上述第7.3款执行。
7.5 回购
如发生上述第7.3款任一约定情形的,其余股东有权要求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的价格,将已成熟的股权按其余股东各自股权比例进行转让。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决定行使本条款权利的,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八条股权锁定和处分
8.1 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8.2 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成熟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8.3 股权分割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成熟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成熟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 股权继承
8.4.1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创业项目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2 未成熟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7.3款约定处理。
第九条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条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7.5款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条一致行动
11.1 在公司引入投资人股东后,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协议各方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11.1.1 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11.1.2 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11.1.3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11.1.4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11.1.5 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11.1.6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1.1.7 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11.1.8 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11.2 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二条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3.1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13.2 任一股东,如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权的,应将已成熟的股权,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给其余股东。
13.3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四条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4.1 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2 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3 本协议终止后:
14.3.1 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4.3.2 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4.3.3 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五条拘束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生效及其他
19.1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19.2 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 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干股股东协议篇十四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 ,电邮: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 ,电邮: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 ,电邮: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公司及项目概况
1.1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 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 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 ,致力于 ,发展愿景是成为 。
第二条 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 股权比例
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2.2 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3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已经出资到位的股东有权要求以零元的价格,收购未出资股东未出资部分的股权,并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未被收购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金的比例,如未实际出资的,则公司及股东会有权依法予以除名。
2.4 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 股权稀释
3.1 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 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 分工
4.1 甲方:出任 ,主要负责 。
4.2 乙方:出任 ,主要负责 。
4.3 丙方:出任 ,主要负责 。
第五条 表决
5.1 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 公司重大事项
除下述须经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公司的其他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以上通过后做出决议。
5.2.1 修改公司章程
5.2.2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第六条 财务及盈亏承担
6.1 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6.2 盈余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6.3 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 股权兑现(限制性股权)及股东权利
7.1 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各自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分期兑现。
7.2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本协议所称的限制性股权兑现期为48个月,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个月兑现2.083%,满48个月兑现100%。
第八条 回购及程序
8.1 离职及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受限回购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限制性股权100%兑现完毕前,任一股东主动从公司离职的,或因全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劳动能力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公司股东权利义务的,则其限制性股权按如下方式处理:
8.1.1 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对于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公司有权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予以回购;如公司不予回购的,其余股东有权按照各自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亦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予以回购。
8.1.2 已兑现的股权。对于已兑现的股权,其余股东有权按各自股权比例以回购情形发生当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 %的价格(如未融资的,则按公司届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对象确定的股权价值)进行回购。
8.2 过错性回购
8.2.1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限制性股权100%兑现完毕前,任一股东出现下列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回购其全部股权(包括已兑现的股权及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如公司不予回购的,则其余股东有权按照各自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予以回购:
8.2.1.1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造成公司的重大经济损失及声誉损害。
8.2.1.2 违反本协议第十四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约定之任一情形。
8.2.1.3 实质违反与公司之间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未履行或拒绝履行股东权利义务。
8.2.1.4 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8.2.2 回购价格
发生上述第8.2.1项之任一情形的,其全部股权(包括已兑现的股权及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的回购价格为其实际到位的资金(包括注册资本金)或公司届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对象确定的股权价值(两者以最低者为准)。
8.3 回购程序
发生本协议约定的回购情形的,公司或其余股东有权向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发出书面通知,相关各方应在书面通知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办理股权转让等相关必要的法律手续,并最终促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妥善办理。
第九条 股权锁定、处分和变动
9.1 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9.2 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兑现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9.3 股权离婚分割
9.3.1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兑现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兑现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9.3.2 如本协议第9.3.1项不能得以履行的,则参照本协议第8.2款约定处理。
9.4 股权继承
9.4.1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公司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兑现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9.4.2 未兑现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8.1.1项约定处理。
第十条 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10.1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0.1.1 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10.1.2 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10.1.3 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10.1.4 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一条 股东退出
11.1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兑现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8.1.2项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二条 一致行动
12.1 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全体股东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12.1.1 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12.1.2 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12.1.4 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12.1.5 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12.1.6 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2.1.7 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12.1.8 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12.2 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三条 全职工作
13.1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四条 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4.1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 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或持有任何权益。
14.2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五条 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5.1 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5.2 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5.3 本协议终止后:
15.3.1 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5.3.2 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5.3.3 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六条 效力
16.1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7.1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18.1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通知
19.1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 生效及其他
20.1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20.2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约定被法律认定为无效或因外部原因无法执行的,全体股东应通力配合,进行相应修订或变通,以实现条款或约定的本意。
20.3 本协议之签署,即取代各方在签署前就本协议所涉事项所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约定、协议、承诺。
20.4 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5 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6 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
(本页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干股股东协议篇十五
隐名投资人(甲方):张x
显名投资人(乙方):王x、赵x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向xx市xx有限公司全额投资,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公司的法定地址为:xx市xx路xx号。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即名义股东王x、赵x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的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甲方实际出资,乙方并不实际出资。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经双方友好协商,兹签订该隐名投资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全部由甲方实际出资,甲方的出资在3月10日前全部到位;甲方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公司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者为甲方张x。
2、甲方的实际出资挂在乙方名下,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以乙方为显名股东,基本情况为:
王x,男,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
赵x,男,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
3、xx市xx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
4、xx市xx有限公司内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的具体职责和权利:
5、乙方作为显名股东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6、乙方作为显名股东,应提供财产担保或信用担保,如抵押、质押或担保人,当乙方出现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时,乙方须承担责任,具体方式如下:
7、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方享受xx市xx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甲方支付给乙方固定报酬年薪为元,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
8、若xx市xx有限公司出现第三人的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乙方不承担实际股东责任。
9、其他条款。
10、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干股股东协议篇十六
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但其实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应该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美发店干股股东合作协议书,我们来看看。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舞蹈机构基本状况:甲方出于对舞蹈机构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鉴于乙方运用其在教学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为甲方进一步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干股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1、干股:指经公司股东同意记载在股东名册但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份,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2、分红:指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授予乙方总股份35%的干股。
三、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将乙方可得分红给予乙方。
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
2、乙方取得的干股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干股的同时,须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担任甲方校长职位,负责甲方舞蹈机构的全面工作,劳动合同年限不得低于3年。
2、乙方在任职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工资等福利待遇3000元/月。
五、合作期限。
1、本协议期限为年,于年月日开始,并于年月日届满;
2、合作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在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干股份额,除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六、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干股股份、分红等情况以及保密协议要求的若干事项,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终止乙方享有干股的权益,造成甲方损失的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如果发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九、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甲方:乙方(签名):
授权人签字:
时间:时间:
干股股东协议篇十七
实际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名义出资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投资设立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一、目标公司根本状况
1、目标公司系出资人向湘潭市工商行政治理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元,公司资料中记载的股东为:
2、目标公司以乙方名义出资元,占___公司%的股权,但实际出资人为甲方。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实际已向___公司出资人民币__万元。
3、新设目标公司由乙方___自愿承受甲方___托付,以显名出资人即名义股东之身份,登记于___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中。乙方___名义上在__公司出资比例为%,并自愿承受甲方托付担当__公司名义上法定代表人。
二、股东形式和出资来源
1、甲乙双方全都确认,甲方作为__公司的实际出资人,拥有对__公司的投资权利和实际股东权利,为__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掌握人,对__公司对外经营行为产生的投资风险,以对__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担当有限责任,并担当作为股东应尽的全部义务,同时肯定自主地享有对__公司的利润安排权、支配权和全部权。
2、甲乙双方全都确认,乙方承受甲方托付,以个人名义成为__公司名义上__%比例的出资人和股东,为__公司的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乙方不对__公司的经营投资风险担当责任,同时也对__公司的利润安排不享有任何安排权、支配权和全部权。
3、甲乙双方全都确认,乙方持有的__公司__%的股份的出资资金均来源于甲方。乙方没有对__公司实际投入任何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反映的等价资本金。
三、公司详细经营事务的治理、决策
1、甲方作为__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掌握人,根据公司法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权利的规定,对公司的全部经营事务,享有治理、掌握和最终决策的权利。甲方详细负责__公司的各项经营事务,并实际行使股东各项权利,掌管公司的各种印鉴。
2、乙方作为__公司的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不负责__公司的详细经营事务。也对__公司的经营无最终决策权利。乙方对__公司及其他股东,应当披露其与甲方之间的关系,使公司及其他股东认可甲方实际行使股东权利。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权利
(1)甲方享有__公司中乙方名义下的各项实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__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利和利润安排权利。
(2)甲方有权随时依据__公司的经营状况,随时调整__公司中乙方名义下的股权比例,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的增减持、公司的增资扩股、合并重组、分立、解散、清算等事宜。
(3)甲方有权自己或派专人掌管__公司的公章、财务印鉴、财务账册等。
(4)在认为乙方不能诚恳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随时依法解除对乙方的托付,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持的显名股东权无条件的过户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5)甲方有权通过乙方显名股东身份,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
义务
(1)甲方有义务完成对__公司的出资,确保资本金到位。
(2)甲方对__公司的经营风险和投资风险独立担当责任。
(3)甲方应当保证__公司各项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以实际掌握人身份对__公司对外的各项经营事务担当最终法律责任。
(4)甲方要求乙方协作作出股东会决议或者行使股东权利时,应当予以提前通知。
(5)因甲方行使股东权利时,造成乙方发生必要费用的,由甲方担当。
(6)甲方实际负责__公司对外与各法律主体,包括法人及自然人的交往,同时实际负责对__公司的内部人员的聘用和解聘事宜。
(二)、乙方权利义务
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合法经营,不得因甲方非法经营导致乙方担当责任,有权拒绝甲方要求签署违法文件。
(2)乙方在根据甲方要求行使股东权利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甲方担当。需要乙方帮助办理事务时,有获得酬劳有权利。
(3)乙方不担当__公司的投资风险,也不担当__公司的法律风险。如对外因甲方行为导致__公司的显名股东即乙方需要担当责任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担当,如乙方实际发生损失,可以向甲方追偿。
(4)乙方担当__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如因甲方行为导致__公司法定代表人即乙方须对外担当责任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担当,如乙方实际发生损失,可以向甲方追偿。
义务
(1)乙方完全认可甲方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掌握人身份,完全认可甲方实际行使股东权利。乙方对公司、其他股东明确甲方的实际股东地位和身份。
(2)乙方不享受和不参加__公司的利润安排,乙方也不在__公司领取工资、奖金,只领取挂名酬劳,与__公司不发生劳动合同关系。如乙方另外与甲方的其他经营实体发生劳动合同关系,进展相应工资、奖金结算。
(3)乙方不参加__公司的详细经营决策事务,不参加__公司治理。
(4)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在必要时协作在相关股东会决议签字,协作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协作以名义股东身份的对外活动,同时乙方应当对上述事务予以严格保密。
(5)乙方不得对外宣称自己为__公司的实际股东和实际出资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以此身份对外签订任何合同。乙方不得利用__公司显名股东身份对外牟取私利,不得利用该显名股东身份从事对__公司存在任何竞争性或者损害性的行为。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名义所持股权及收益擅自进展转让、质押或者对该股权施加其他财产负担。
(7)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者其他行为,导致乙方在__公司持有的名义股份以及收益被查封、冻结、拍卖、变卖或者转让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全部损失。
(8)乙方应当积极维护__公司的商誉以及甲方声誉,不得作出任何对外可能诋毁和损害__公司商誉以及甲方声誉的行为。
(9)听从甲方实际出资人的安排,对其名下股权进展调整,包括退出、增持、减持以及转让、质押等。
(10)乙方担当法定代表人期间,未由甲方授权或者同意情形下,不得擅自以__公司名义对外签署任何文件,不得对外以__公司名义作出任何行使的承诺或者担保。如因乙方上述行为导致__公司损失的,甲方以及__公司均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五、协议终止以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因下述缘由终止:
(1)__公司解散、破产、清算、注销、撤消的终止情形;
(2)甲、乙任何一方死亡或者丢失行为力量的;
(3)协议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的;
(4)其他协议终止的法定情形发生的。
如发生协议终止第(2)种情形的,由相关继承人连续根据本协议商定的原则,将股权重新交由甲方或者甲方的继承人享有。
3、如本协议由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或者终止的,本协议应当解除或终止。如因一方重大违约造成对方损害的,损害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重大违约情形包括:
(1)因甲方的违法行为导致乙方需要对外担当法律责任或者其他经济责任的;
(2)乙方违反本协议中涉及的乙方义务条款,因乙方自身缘由、乙方未经甲方授权或者同意擅自行为、不根据甲方要求签署文件、不听从甲方安排、违反保密义务等,导致甲方无法行使股权权利的,或造成__公司的损害或者甲方损失的。
六、保密商定
除非本协议商定需要披露的情形下,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披露。
七、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双方协商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局部,协议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八、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署之日,马上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方(其他股东签字、目标公司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干股股东协议篇十八
甲方:(出让人)乙方:(受让人)
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并经赤峰恒誉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刘强决定将其所持的赤峰恒誉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股权25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转让给乙方股东谢淑云。
2、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甲方退出股东会,不再享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乙方进入股东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和承担义务。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一份,公司存档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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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股东协议篇十九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区共同签署: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上述甲、乙双方经过慎重研究和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共同经营公司,现就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公司概况
1、名称:___________公司;
2、注册资本:______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
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6、公司性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本协议各方作为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7、该公司已经注册并由甲方实际控制和经营。
第二条出资数额和股权配比
1、根据全体股东的意愿,甲、乙分别认缴的股权数额为______万元、______万元,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______%、______%,并按照该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公司全部注册资本出资将分期缴纳,第一期出资为人民币_____万元(已经缴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第二期出资为人民币_____万元。
第三条利润分配
公司经营产生的利润每当达到______万时,甲、乙双方同意分红,并按照5:5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条公司的治理机构
1、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人作为执行董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不设监事会,仅设1名监事,任期三年。
3、公司设经理1名,由_______方任命。
4、公司设2名财务人员:1名会计,由_____方任命;1名出纳,由______方任命。
5、公司实际运营过程中,甲方主要_______________工作(实际控制和经营公司);乙方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五条股份转让及追加投资
1、公司成立起______年内,各方不得转让其在公司的股份(或部分股份),也不得在其所持股份上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权利。
2、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出现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的情况,各股东应按照各自分红的比例增加出资,公司是否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应以全体股东同意为准。
3、公司遇到增资扩股、风险资金引入情况时,各位股东不得与收购者进行私下股权转让或者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对于吸收新股东事项,需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第六条退出机制
因为公司由甲方实际控制和经营,如果乙方无法了解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有权提出退出。当乙方提出退出时,需要进行清算,以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出资比例为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第八条共同承诺所有股东共同承诺:
1、在公司经营运作期间不参与同业竞争公司的策划、筹建、经营等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商业行为。在____________________区域内,股东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营与本公司同类性质的公司或业务。
2、公司对外以章程规定内容为准,但在本协议各股东之间如果本协议与章程约定不一致,则以本协议为准。
第九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公司存续期间。
3、本协议一式两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