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村委会和村民签的协议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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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和村民签的协议篇一
尊敬的职工家属:
新年好!
斗转星移,岁序更新。硕果累累的20xx已经远去,充满希望的20xx春节来到了我们身边,在这举国欢庆的美好日子里,我们全处职工向您献上新年里最衷心的祝福并致以最诚挚的感谢!
回首20xx年,我处在市委、市××和市交通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方针,充分贯彻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紧紧围绕培育和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运输市场这一中心任务,认真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富民、便民的“三项工程”捷报频传;出租汽车星级评定、维修工技能大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集体)、十大岗位明星表彰大会等行业活动圆满成功;市区客运线路改造、信誉等级推广、市区客运市场整治、规费征收、乙醇汽油使用等市场管理全面落实;春运、防控禽流感、抗击台风、军运等政治保障任务顺利完成;尤其是在今年的省级文明城市验收中,由我处监管的运输行业无一例不达标,在为我市的文明创建工作立下汗马功劳的同时,也使我处的文明创建工作得到了拓展和延伸。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没有忘记那些在我们身后默默操劳的家属们,正是有了您的付出运管事业才有了今天的辉煌。
在未来的征途上,我们的运管事业将面临更多的`挑战,肩头的责任将更加重大。成功的事业需要您真心的呵护,您的付出是我们最大的感动!一纸千言倾注了我们对您最深切的企盼!我们衷心地希望您在关心和支持运管事业的同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伴着新年的钟声,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谱写出运管事业华美的新篇章!
最后祝大家春节愉快、全家幸福!
慰问人:
日期:
村委会和村民签的协议篇二
尊敬的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及家属同志们:
您们好!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伴随着喜悦,满怀着憧憬,我们告别了改革与发展取得新成就的20xx年,踏入了充满机遇和希望再创新辉煌的20xx年。值此新春来临之际,谨向我委系统全体离退休老同志及其家人表示最亲切的问候和最崇高的敬意!
回首20xx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资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解放思想为动力,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主线,抓专项、攻重点、破难题,大力推动企业战略重组,加快实现资本运作,全力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组建了河北钢铁集团和冀中能源集团,进一步提高了钢铁、煤炭产业集中度和国有企业的整体实力,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在积极应对和化解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预计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全年可实现营业收入3001亿元,实现利润101亿元,完成应交税金192亿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107.5%,总体保持了平稳运行。这种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这种振奋人心的大好形势,饱含着我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劳动和汗水,也凝聚着离退休老同志、职工家属对国资监管事业的关心、支持与奉献。如今,许多老同志,仍以自己丰富的阅历和专长,在维护社会稳定、关心和培养下一代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在此,谨向您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20xx年是富有挑战和充满希望的.一年,任务艰巨、任重道远,全委上下要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步伐,加大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力度,着力在保增长、促发展、求稳定方面下功夫;要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扩大开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促进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着力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国资监管水平;要以加强国企党建为保障,努力构建和谐国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以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新成就向建国六十周年献礼。
在新的一年里,希望广大离退休老同志,自觉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巩固和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始终做到政治坚定、理想永存、思想常新;坚持用科学、健康和文明的生活方式安享晚年;并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委的各项工作,多为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
老干部是我们党的宝贵财富。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发扬尊老、敬老、爱老、护老的光荣传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为老同志安度晚年、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创造和谐幸福生活而努力工作。
最后,恭祝全委系统离退休老同志健康长寿,阖家幸福,新春愉快!
慰问人:
日期:
村委会和村民签的协议篇三
第一条 根据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及上级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和我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全体党员、干部和村民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三条 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党、政分工负责制,并建立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设立村务监督小组。
第四条 村民委员会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全村的行政工作。
第五条 村民委员会服从乡人民政府的领导,积极完成乡政府和村党支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 建立健全村级人民调解、治安、民兵、治保、老年协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性组织,并充分发挥这些职能部门在综合治理中的自治和领导指挥作用。
第七条 组织村民学习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村民正确使用各种权利及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在工作中要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坚持群众路线,不打击报复,不询私舞弊,执行公开办事制度,主动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九条 对不遵守制度,不履行应尽义务的村民,村委会按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村党支部汇报处理意见。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记录、每季度向村民代表汇报一次工作,把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置于村民的监督之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一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组成,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在村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 村民代表会议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为加强本村两个文明建设献计、献策。
第十三条 村民代表必须带头执行本章程,热心为村民服务,办事公道。
第十四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召集,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反映村民意见和要求。
第十五条 村民代表会议职责:(1)讨论制定各项规范化管理办法。(2)讨论决定村政规则,建设各项福利事业、公益事业。(3)听取审议本村经济建设规划和实施情况的报告。(4)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村民多数意见,对贪污、受贿、作风不民主、群众意见大和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有权撤换。(5)听取和审议财务管理和收支情况汇报。
第十六条 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学雷锋、学先进、先人后己、先公后私,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十七条 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治安,积极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八条 加强夜间巡逻,加强值班,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
第十九条 与外出务工人员签订遵纪守法合同书。
第二十条 爱护公物,不准破坏水利、电力、生产、交通等公共设施,违者责令立即修复,重者报上级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一条 村民用电按用电管理规定执行,按时交纳电费。临时用电须经电站批准后方可用电,否则按偷电处理,私自接电者加倍收款,后果自负。
第二十二条 对阻碍扰乱村干部正常工作的人给予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听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损害他人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 对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维护集体利益的人和事,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保持道路整洁、畅通,禁止在道路边堆放杂物,临时堆放不能影响交通。
第二十六条 喜事新办,丧事从俭,不铺张浪费.
第二十七条 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树立良好社会风气,做到人人敬老、爱老,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为。
第二十八条 提倡科学,反对迷信提倡勤俭持家,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四有”新人,反对低级趣味,提供全民健身,积极开展争创“文明户”活动。
第二十九条 遵守社会公德,互尊互爱,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第三十条 在排水、走道、使用宅基地等方面,尊重历史现状,不得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不准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因纠纷打架伤人要包赔医药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严重者报上级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十一条 村民处理婚姻问题,要遵循婚姻法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互敬互爱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新家庭。
第三十二条 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处理共同财产的权力平等。
第三十三条 父母应承担未成年人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义务,不遗弃婴儿,不虐待残儿和继子女养子女。
第三十四条 禁止非法同居,不听劝阻者,按海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发扬尊老爱幼的光荣传统,认真履行赡养协议条款,赡养老人不附加任何条件,不准以任何理由刁难老人。
第三十六条 凡不赡养老人经教育不改者,由村委会责令其子女尽赡养义务,性质恶劣的交上级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十七条 凡符合应征条件的青年,必须遵守兵役法,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报名应征,履行应尽义务。对不履行兵役义务拒绝服兵役者按照兵役法第十一章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民兵、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积极为部队军烈属及优抚对象做好事。
第三十九条 每个村民不准有损害军政、军民关系的行为,否则严加处理。
第四十条 全村所有土地均属集体所有,由集体统一规划使用。
第四十一条 按乡政府的整体规划,申请新宅、原宅翻建、搭建房屋,未经批准私自搞建筑者,一律按违章建筑处理。
第四十二条 建立财务、村务公开监督制度,村干部是否照章办理,对财务开支、收入、干部工资、开办的公共公益事业的筹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张榜公布,真正做到五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经营决策公开,制度公开,办事公开”定期向村民代表会报告财务收支。
第四十三条 明确由村主任负责财务,500元以下财务负责人审批。超过限额的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重大开支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第四十四条 专项基金的管理,必须做到计划安排,分别核算,先提后用,专款专用。要做到以下几条:
1、发展基金用于扩大再生产;
2、福利基金用于村民福利事业;
3、生产储备用于军烈家属的补贴及村民的公共事业;
4、教育基金主要用于村文化教育事业,培训费等。
第四十五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盗伐林木,需要采伐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经上级主管部批准后,并发给采伐证方可采伐。
第四十六条 如发现盗伐、损坏树木者,按盗伐量3-5倍赔偿,并令其补栽3-5倍的树苗。损坏幼树的每株按10元赔偿。
第四十七条 因火造成烧毁树木的当事人要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烧毁树木的3-5倍补栽。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未成成人因玩火造成火灾由监护人负责并按以上条款处理。
第四十九条 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必须报名入学,并不得中途退学。
第五十条 评选双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条件:
1、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家乡。
3、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自觉抵制六害,不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敢于和坏人坏事做斗争。
4、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尊老爱幼,家庭和睦,乡邻团结,不惹事生非,不搞歪门邪道。
5、努力学习文化,掌握科学技术,勤劳致富。
第五十一条 评选双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办法:
1、由村民小组和村民代表联合评选,报村委会审核,上报到乡综治办批准。
2、评比时间每年年底。
第五十二条 建立档案,把每年的评选结果记入档案。
第五十三条 村民自治章程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对每个村民具有约束性。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由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相抵触,当事人可向司法部门提出上诉。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村委会和村民签的协议篇四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我村实际,由全体村民讨论,民主制定。
第二条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法建制、以制治村,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为目标,调动村民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本村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村民自治是在党的现行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本村的政治、经济及其它社会事务的一种制度。
第四条 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五条 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安排实施。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六条 村民会议由户口在本村的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全村最高权力机构。村民会议设立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及村里的各级人大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组成。
村民代表必须是:具有一定的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坚持原则,主持正义,有群众威信的村民,同时能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反映,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村民代表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必要时也可以经村民会议罢免和补选。
第七条 村民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召开村民会议。召开村民会议,要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 所作决定,要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会议也可分片召开。
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出可以临时决定召开。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成员参加。
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决定问题要经村民代表会议成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定、决议相抵触。
第八条 村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法选举、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审议决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请求。
(二)决定聘用本村财会人员和其他村务管理人员;决定本村享受补贴人员及补贴标准。
(三)听取、审查和批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决定本村建设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以及有关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审议决定本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决定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
(五)审议决定办公益事业的经费的筹集办法。
(六)审议决定宅基地分配、计划生育指标安排的方案。
(七)决定对村级财务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八)制定和修改本村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并报街道办备案。
(九)撤销或者改变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十)审议决定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其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第二至第七项职权交由村民代表会议代为行使。
第九条 为强化村民代表管理村务作用,在村民代表会议下设会议召集组、监督组和发展组三个独立工作小组。三个组的人员组成原则上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发展组组长由村“两委”干部担任,并可吸收非村民代表成员),每组由3至5人组成,分别设组长1名。
会议召集组的职能:根据符合法定人数的村民(村民代表)依法提出召开的会议而村民委员会不作为时,可以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具体负责沟通各方、协调会议召开时间及做好会务有关工作。
村务监督组的职能:主要负责村务监督和民主理财职能,负责监督村务、财务活动。监督村民小组组务公开和财务收支情况,有权否决村、组不合理的开支。在讨论村务公开和经费使用议题时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发展组的职能:发展组是村发展经济的智囊和参谋,负责调研论证本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收集掌握生产发展信息,提出本村发展经济、兴办公益事业的计划和项目建议,协助筹措发展生产和兴办公益事业资金,并为村民发展生产提供信息指引。
以上三个组的成员统称为村务管理人员,任期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村民委员会可以对不称职的村务管理人员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罢免。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由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受政府指导和村党支部的领导。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本村财务,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二)巩固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管理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各类经济组织;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本村经济发展。
(三)编制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按照规划修建村道,指导村民建设民房,整顿村容,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四)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眭,照顾五保户、困难户和军烈属,依法调解民间纠纷;代表本村处理与邻村的纠纷,维护村与村之间的团结;协调处理村民小组之间的关系;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计划生育等依法应尽的义务。
(七)协助街道办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八)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每半月学习半天,主要学习党的农村现行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
(二)会议制度。村民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汇报会,年终一次总结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三)值班制度。村民委员会实行轮流值日制度,保证每天都有一位成员在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值班,处理村务。
(四)建立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分工负责制度,并定期进行总结检查。
(五)村务公开制度。凡需要村民知道的村务大事都要公开,主要包括:
1、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
3、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5、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
6、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7、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8、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9、各级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10、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11、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13、协助街道办开展工作情况;
14、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公开的形式:设立公开栏,发放明白纸,村干部述职。
第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各委员会工作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
第十四条 村民小组是在村民委员会领导下,村民开展群众性自治活动的基层组织,是村民委员会联系村民的桥梁和纽带。
第十五条 本村设立12个村民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1名及村民代表2名,组长、村民代表由本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 村民小组长的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召集本组村民小组会议和组织村民的活动,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工作。
(三)组织本组村民落实镇、村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按村民委员会的任务和要求,组织本组村民积极推进村的建设,并对村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
(五)及时向村民委员会反映本组村民意见和建议。
(六)开展组务公开,并接受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审核监督。
第十七条 村民小组的集体收入收益归本组全体村民集体所有,单独核算,由村民小组管理使用,接受村民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八条 凡户口在本村的村民在村内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宪法》规定的一切权利。
(二)参加村务活动,提出有关村务的批评和建议,对村干部和村务进行监督。
(三)享受本村举办各项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权利。
第十九条 每个村民在村内都有以下义务:
(一)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二)按时完成村民委员会分配的各项任务。
(三)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维护集体利益,同一切危害、破坏村民利益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四)自觉开展移风易俗,争当文明村民、文明户的活动。
第二十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是全村村民的公仆,必须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立足于本职工作,努力为村民造福。要求做到: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认真学习政策,学习经济管理知识和农业科学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坚持实事求是,讲究工作方法,遇事同群众商量,尊重村民意见,善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不请吃、不受礼、不以权谋私、清正廉洁,敢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五)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六)坚持原则,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维护集体团结,执行会议决议,齐心协力共同开展好工作。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村务管理制度。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定;村民代表议事规则;村规民约;财务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土地、宅基地管理使用制度等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另行制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公布实施)。
第二十二条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二十三条 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聚众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第二十四条 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
第二十五条 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交通、通迅、电力、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二十六条 严禁私自砍伐集体或他人林木,执行护林防火“十不准”,不准在村附近或田边、路边乱挖土,严禁损害庄稼、瓜果及其它农作物。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社会治安规定者,情节较轻,尚未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村民委员会或调解会、治保会给予批评教育并酌情处理,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昌婚事新办,移风易俗;破除旧的丧葬习俗,推行火化;反对封建迷信及其它不文明行为,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二十九条 村民之间要互相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第三十条 依法管理宅基地,执行村庄规划,不损害整体规划和邻里利益。
第三十一条 邻里间发生纠纷能自行调解的,自行调解,不能自行调解的,要依靠组织解决,不能仗势欺人,强加他人。对不听劝阻制造纠纷的当事人,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必须承担医疗费用,并按损失折价赔偿。
第三十二条 村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新家庭。
第三十三条 婚姻大事由本人做主,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借用婚姻索取财物。
第三十四条 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男尊女卑。
第三十五条 计划生育是国家基本国策,要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第三十六条 不准虐待老人。对丧失劳动力的老人,其子女必须尽赡养义务,保证老人晚年生活。对不赡养老人者,由村民委员会按上级规定供养标准,令其子女均摊。
第三十七条 父母担负未成人或无生活能力的子女抚养教育,不准虐待病残儿、继子女和收养的子女,不得让小学生辍学。
第三十八条 鼓励村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断发展本村医疗及养老保障事业。
第三十九条 本村发生自然灾害,要及时向街道办报告,并积极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救灾、查灾、报告工作。上级发给本村的救济粮、款物,应根据受灾程度,及时地发放到受灾户。
第四十条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做好农村低保工作。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个别条款如与国家和地方性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由村民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村委会和村民签的协议篇五
第七条、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原则下,村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决定本村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
二、听取并审议村委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报告
三、撤换和补选村委会成员
四、审议决定涉及全体村民利益和重大事项
第九条、村民代表会议向村民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通过本村村民自治章程和村委会各项管理制度
三、讨论决定村集体重大生产性投资项目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四、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
五、讨论决定有关人事安排
六、评议村委会工作
七、审议决定其它需要由代表讨论的事项
八、反映、提出村民的建议,议案和意见
第十一条、村民代表提出的建议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提出,村委会负责答复意见;
第十五条、本村干部管理的对象为“两委会”成员、经联社干部、村工作人员;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抵触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村委会根据本章程规定制订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施,如有修改,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村委会和村民签的协议篇六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我村实际,由全体村民讨论,民主制定。
第二条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法建制、以制治村,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为目标,调动村民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本村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村民自治是在党的现行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本村的政治、经济及其它社会事务的一种制度。
第四条 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五条 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安排实施。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六条 村民会议由户口在本村的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全村最高权力机构。村民会议设立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及村里的各级人大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组成。
村民代表必须是:具有一定的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坚持原则,主持正义,有群众威信的村民,同时能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反映,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村民代表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必要时也可以经村民会议罢免和补选。
第七条 村民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召开村民会议。召开村民会议,要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 所作决定,要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会议也可分片召开。
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出可以临时决定召开。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成员参加。
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决定问题要经村民代表会议成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定、决议相抵触。
第八条 村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法选举、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审议决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请求。
(二)决定聘用本村财会人员和其他村务管理人员;决定本村享受补贴人员及补贴标准。
(三)听取、审查和批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决定本村建设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以及有关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审议决定本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决定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
(五)审议决定办公益事业的经费的筹集办法。
(六)审议决定宅基地分配、计划生育指标安排的方案。
(七)决定对村级财务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八)制定和修改本村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并报街道办备案。
(九)撤销或者改变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十)审议决定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其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第二至第七项职权交由村民代表会议代为行使。
第九条 为强化村民代表管理村务作用,在村民代表会议下设会议召集组、监督组和发展组三个独立工作小组。三个组的人员组成原则上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发展组组长由村“两委”干部担任,并可吸收非村民代表成员),每组由3至5人组成,分别设组长1名。
会议召集组的职能:根据符合法定人数的村民(村民代表)依法提出召开的会议而村民委员会不作为时,可以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具体负责沟通各方、协调会议召开时间及做好会务有关工作。
村务监督组的职能:主要负责村务监督和民主理财职能,负责监督村务、财务活动。监督村民小组组务公开和财务收支情况,有权否决村、组不合理的开支。在讨论村务公开和经费使用议题时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发展组的职能:发展组是村发展经济的智囊和参谋,负责调研论证本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收集掌握生产发展信息,提出本村发展经济、兴办公益事业的计划和项目建议,协助筹措发展生产和兴办公益事业资金,并为村民发展生产提供信息指引。
以上三个组的成员统称为村务管理人员,任期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村民委员会可以对不称职的村务管理人员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罢免。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由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受政府指导和村党支部的领导。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本村财务,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二)巩固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管理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各类经济组织;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本村经济发展。
(三)编制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按照规划修建村道,指导村民建设民房,整顿村容,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四)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眭,照顾五保户、困难户和军烈属,依法调解民间纠纷;代表本村处理与邻村的纠纷,维护村与村之间的团结;协调处理村民小组之间的关系;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计划生育等依法应尽的义务。
(七)协助街道办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八)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每半月学习半天,主要学习党的农村现行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
(二)会议制度。村民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汇报会,年终一次总结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三)值班制度。村民委员会实行轮流值日制度,保证每天都有一位成员在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值班,处理村务。
(四)建立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分工负责制度,并定期进行总结检查。
(五)村务公开制度。凡需要村民知道的村务大事都要公开,主要包括:
1、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
3、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5、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
6、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7、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8、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9、各级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10、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11、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13、协助街道办开展工作情况;
14、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公开的形式:设立公开栏,发放明白纸,村干部述职。
第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各委员会工作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
第十四条 村民小组是在村民委员会领导下,村民开展群众性自治活动的基层组织,是村民委员会联系村民的桥梁和纽带。
第十五条 本村设立12个村民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1名及村民代表2名,组长、村民代表由本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 村民小组长的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召集本组村民小组会议和组织村民的活动,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工作。
(三)组织本组村民落实镇、村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按村民委员会的任务和要求,组织本组村民积极推进村的建设,并对村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
(五)及时向村民委员会反映本组村民意见和建议。
(六)开展组务公开,并接受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审核监督。
第十七条 村民小组的集体收入收益归本组全体村民集体所有,单独核算,由村民小组管理使用,接受村民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八条 凡户口在本村的村民在村内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宪法》规定的一切权利。
(二)参加村务活动,提出有关村务的批评和建议,对村干部和村务进行监督。
(三)享受本村举办各项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权利。
第十九条 每个村民在村内都有以下义务:
(一)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二)按时完成村民委员会分配的各项任务。
(三)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维护集体利益,同一切危害、破坏村民利益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四)自觉开展移风易俗,争当文明村民、文明户的活动。
第二十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是全村村民的公仆,必须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立足于本职工作,努力为村民造福。要求做到: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认真学习政策,学习经济管理知识和农业科学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坚持实事求是,讲究工作方法,遇事同群众商量,尊重村民意见,善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不请吃、不受礼、不以权谋私、清正廉洁,敢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五)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六)坚持原则,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维护集体团结,执行会议决议,齐心协力共同开展好工作。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村务管理制度。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定;村民代表议事规则;村规民约;财务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土地、宅基地管理使用制度等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另行制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公布实施)。
第二十二条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二十三条 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聚众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第二十四条 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
第二十五条 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交通、通迅、电力、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二十六条 严禁私自砍伐集体或他人林木,执行护林防火“十不准”,不准在村附近或田边、路边乱挖土,严禁损害庄稼、瓜果及其它农作物。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社会治安规定者,情节较轻,尚未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村民委员会或调解会、治保会给予批评教育并酌情处理,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昌婚事新办,移风易俗;破除旧的丧葬习俗,推行火化;反对封建迷信及其它不文明行为,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二十九条 村民之间要互相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第三十条 依法管理宅基地,执行村庄规划,不损害整体规划和邻里利益。
第三十一条 邻里间发生纠纷能自行调解的,自行调解,不能自行调解的,要依靠组织解决,不能仗势欺人,强加他人。对不听劝阻制造纠纷的当事人,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必须承担医疗费用,并按损失折价赔偿。
第三十二条 村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新家庭。
第三十三条 婚姻大事由本人做主,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借用婚姻索取财物。
第三十四条 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男尊女卑。
第三十五条 计划生育是国家基本国策,要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第三十六条 不准虐待老人。对丧失劳动力的老人,其子女必须尽赡养义务,保证老人晚年生活。对不赡养老人者,由村民委员会按上级规定供养标准,令其子女均摊。
第三十七条 父母担负未成人或无生活能力的子女抚养教育,不准虐待病残儿、继子女和收养的子女,不得让小学生辍学。
第三十八条 鼓励村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断发展本村医疗及养老保障事业。
第三十九条 本村发生自然灾害,要及时向街道办报告,并积极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救灾、查灾、报告工作。上级发给本村的救济粮、款物,应根据受灾程度,及时地发放到受灾户。
第四十条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做好农村低保工作。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个别条款如与国家和地方性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由村民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以上是公文站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标准样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村委会和村民签的协议篇七
尊敬的紫南村全体父老乡亲:
岁月更替,华章日新。值此辞旧迎新之际,紫南村两委会以及全体工作人员,向紫南村的全体父老乡亲致以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恭祝大家新春快乐、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回顾刚刚过去的20xx年,紫南村两委班子团结带领全体紫南人民,站在历史新起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推进多项文旅产业项目落地实施,打造湾区乡村旅游休闲地,创建国家3a、4a级旅游景区等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这一年,紫南村荣获“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首届“广东省十大美丽乡村”、“新时代·中国最美乡村”、“佛山乡村振兴建设示范村”等荣誉称号,并成功创建了国家3a级旅游景区。这一切,离不开上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和正确领导,是全体紫南人团结奋斗、顽强拼搏,用热血和汗水凝聚的丰硕成果。
时序更替,逐梦前行。20xx年,中国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同时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紫南村作为践行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先行村、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示范村,将继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松劲,不懈怠,继续以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带领紫南人民加快推进洛神云筑民宿、紫南美食集聚区、阿农湾农耕文化园、紫南船说水上游、优质民办中学、紫南乡村振兴学院、紫南文创产品、大健康养老产业园、特色工业游等文旅产业项目的建设,力争在20xx年底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为紫南村的经济提质增效提供新的动能,把紫南人民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期望变为繁荣发展的现实。
奋斗成就使命,实干托起梦想。新的一年,紫南村将以舍我其谁的使命担当,以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坚定意志,做到优中更优,强中更强,勇敢担起新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紫南贡献!
春节将至,再次诚挚祝福紫南村全体村民:新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村委会和村民签的协议篇八
当事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当事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调解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甲方委托)。
甲乙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以上协议,双方均愿履行。履行日期为协议生效后个月内履行完毕。
本调解协议书自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乙方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年月日
村委会和村民签的协议篇九
【一】悼词
各位亲友、同志们:
今天,我们怀着十分沉痛的心情,悼念×××同志的去世。
×××同志不幸于2011年×月×日因故与世长辞,享年岁。
×××同志于年月出生在××××××××××,年轻时家庭条件艰苦,练就了×××吃苦耐劳的品格,他拼命的下地劳动,养家糊口;成家后,他生活节俭、艰苦朴素,为人忠厚、襟怀坦白;他谦虚谨慎、平易近人,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他对子女严格教育,从不娇生惯养,铸就了孩子们坚强的品格。
×××在子女身上倾注了大量的心血。
在孩子们求学的路上,他总是在困难时送来钱款,在寒冷时送来棉衣。
在我们遇到困难时,他总是给予鼓励和安慰;在我们顺利时,他总是告诫我们谦虚谨慎。
××用微薄的收入,供养兄妹二人走出校门,成家立业,生儿育女,没有×××的付出和厚爱,就没有儿女今天的成就。
×××健在时,得到了各位亲朋好友的关爱和帮助,×××出事后,医生给予了积极治疗,亲戚朋友前来看望,让我们感到亲切与温暖;×××去逝后,亲朋好友前来吊唁,帮忙料理后事、让我们悲痛的心情得到安慰。
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的'辞世,使家庭失去了一个顶梁柱,×××失去了一位关心体贴的好丈夫,孩子们失去了一位和蔼可亲的好父亲、好大伯、好爷爷,同志们失去了一位深受大家爱戴的好伙伴。
他虽离我们而去,但他那种勤勤恳恳、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那种为
人正派、忠厚老实的高尚品德,仍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您安息吧!
我们永远怀念您!
【二】悼词
各位乡亲、各位亲友、各位来宾:
今天,我们怀着无比悲痛的心情,沉痛悼念后庄第一村民组的好村民***老人。
***老人生于农历****年*月*日,于农历****年*月*日凌晨*时**分安然辞世,享年84岁。
***老人出生在旧社会的一个贫苦家庭,饱受旧社会生活的风雨沧桑。
解放后,无情的自然灾害和缺衣少食的艰苦岁月,她以满腔热情和乐观向上的态度勇敢面对。
人民公社成立后,她劳动积极,团结乡邻,乐于奉献,不图回报,深得乡亲的尊敬和赞扬。
改革开放后,生活蒸蒸日上,但她仍保持
勤俭持家的优良作风。
并不时用这种勤俭节约不浪费的做人美德感召后人。
她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奋斗的一生。
她勤劳、善良、朴素、宽以待人的品格为后人之楷模。
难忘淑德,永记兹恩,得益于***老人的言传身教,儿孙们对她都孝顺有加,尽孝床前。
她的辞世,让儿女们失去了一位好母亲,孙儿们失去了一位好奶奶,后庄村失去了一位好村民。
虽然再也看不到她那慈祥可亲的面容,但她的音容笑貌却永远铭刻在我们心中。
***老人:你安息吧!
***老人:你一路走好!
【三】追悼会议程
(一)入场(背景音乐《君莫思归》)
司仪:仪式开始前,为保持灵堂的庄严和肃穆,请带手机的同志暂时关闭手机,吸烟的同志暂时熄灭烟头,谢谢您的合作!
司仪:家属请到灵堂左侧就位!
司仪:请郭新宇女士生前所属单位领导和亲朋好友到灵堂前方就位!
(二)由司仪宣布郭新宇女士的追悼会现在开始
司仪:寒风冷雨暗云天,园丁陨坠起寒烟,驾鹤西归魂不返,人生在世今成梦。
本司仪宣布郭新宇女士遗体告别仪式现在开始!
(三)默哀、奏哀乐(《天空之城》)
司仪:请全体肃立,默哀!哀毕!
司仪: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亲友:
今天我们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聚集在这庄严肃穆的地方举行一个既俭朴又隆重的告别仪式,衷心送郭新宇女士最后一程。
(四)敬献花圈(篮)
(五)由桐河乡中心校领导致悼词
司仪:生如夏花之灿烂,逝如秋叶之静美,郭新宇女士平凡而伟大的一生,激励着我们永不放弃。
下面有请桐河乡中心校领导致悼词!
(六)由家属致答谢词
司仪:逝者已矣,请家属致答谢词。
(七)全体肃立,向郭新宇女士遗体行三鞠躬礼
司仪:别让泪水打湿前行的路,我们能做的只有坚强,现在请全体肃立,向郭新宇女士遗体行三鞠躬礼以表达我们的哀思!
(八)来宾绕灵一周,慰问家属(奏哀乐)
(九)自由悼念,做最后的挽别
司仪: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同事、朋友们前来参加郭新宇女士的追悼会,使今天的追悼会特别隆重,谢谢大家!
司仪:请家属绕灵一周,做最后的挽别。
(十)司仪宣布追悼会结束。
村委会和村民签的协议篇十
乙方:县花木场
按照政府引导、镇村支持、企业投入、规范经营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扶持发展花木产业发展达成如下事项,特拟定此合同。
一、甲方把零号路南、镇西居与村边界沟西塌陷复垦地117亩(东西527.6米/516米;南北50.3米/249米)(后附草图)租给乙方发展花木产业,承租期为叁拾年,自6月30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承租期满,如乙方继续承租,甲方应优先承租给乙方。
二、为扶持花木产业发展,经村班子集体研究,土地租金为:前三年每亩陆百元,三年以后按照当年塌陷地赔偿标准支付甲方租金,其中租金支付日期为12月30日,以后每年的12月30日支付当年租金。
三、项目开始动工前,甲方必须把动力电、照明电架设到项目地点,并确保电力正常供应及享受优惠农电价格。
四、项目动工前,甲方必须把土地上群众庄稼等物资在六月底前清理彻底,并与涉及农户达成一致意见。凡在项目实施及花木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群众矛盾、纠纷均由甲方全权负责处理解决,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管理生产,并确保乙方权益不受任何损害。
五、乙方有享受水利设施的优先权,凡因上级扶持发展或镇村建设水利工程配套设施,在乙方租地范围内的,甲方应优先给予配套建设。
六、甲方应确保在乙方租用期间,群众所有安葬事件另择地块,如属夫妻合葬,可以安排,有关损失由村负责协调。出现矛盾及问题由甲方全权出面处理解决。
七、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花木场损失,各级政府给予的政策性补贴及相关赔偿,均由乙方获得。
八、因矿占地或其他占地情况,产生的有关赔偿,土地部分赔偿归甲方所有,地面附着物赔偿归乙方所有。
九、合同签订后,花木场的用工应优先安排村一组及十一组群众,相关待遇由乙方决定,甲方群众无权提出异议。如群众对有关条件不认可,乙方有权在同样条件下,找其他地方的工人。用工联系人:
十、本合同约定事项,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发现一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见证方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见证方(盖章):代表(签字):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村委会和村民签的协议篇十一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第三人:姓名住所:联系电话: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案由)一案,向镇(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经镇(村)调解组织依法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纠纷各方达成共识内容,各方当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履行协议的期限等)。
本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收之日起生效,各方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第三人:
调解员:
镇(村)调解组织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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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和村民签的协议篇十二
李门王老太太名曰忠花,生于公元一九二六年十月廿一日,因患突发性脑溢血,不幸于二零零二年农历四月初五日上午瞑目长逝,享寿七十七岁。
王老太君配夫李洪文,于一九四七年参军,一九五零年十二月在朝鲜战场壮烈牺牲,为国捐躯。
当时王老太太年仅二十四岁。
从此孤儿寡母走上了凄风苦雨的人生旅程。
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弱女子担起了生活的重担。
几十年的苦难生涯,所受的辛酸凄苦,决非一般人所能承受。
付出的心血和精力,流淌的汗水和泪水,又如何能说得清!既要操劳生计,维持度日,又要抚育孤儿,真可谓呕心沥血,艰苦备尝。
几十年的辛苦操劳,终于赢得儿子成家立业,孙子孙女长大成人。
媳妇贤惠,嘘寒问暖,儿子孝顺,时时关心,孙子孙女敬重,真可谓母子连心,婆媳情深,亲密无间,其乐融融。
正应多享几年清福,以补偿老人半个多世纪的苦辛,谁料天意难违,人不永寿,一旦罹病,遽尔作古。
王老太太一生慈祥和蔼,与人为善,和睦乡邻,贤声四扬,劳苦功高,老幼钦仰。
一旦与世长辞,亲友街坊无不伤心落泪,痛悼惋惜。
王老太太,你是一个苦命的人,二十一岁与丈夫分离,孤身熬过半个多世纪,经受了多少煎熬磨难。
王老太太,你是一个刚强的人,负担再重,也不在人前诉苦,只在家中独自哭泣伤心。
你是一个善良的人,你一生为人慈祥,忍让处世,与人无争,谁见过你与人争吵谩骂?谁听到过你传舌生事?你一直与人为善,赢得了老街旧邻的交口称赞。
你是一个热心的人,不管是谁,遇到困难,你都会尽上你的力量去帮助;别人发生家庭矛盾,你都会去劝说排解,息事宁人。
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非人力所能挽回,可惜你老人家走得早了点,急了点,给子女留下了遗憾,儿子儿媳为没能伺候你而伤心。
如果能再过几年,看到你孙子燕明结婚,迎接孙媳进门,那有多好。
咳,人间少一个贤德老人,天上添一位慈善菩萨。
王老太太,安息吧!
呜呼哀哉,伏惟尚飨。
合族人泣奠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八日
【二】给王学勤三叔写的悼词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今天,我们怀着极其沉痛的心情深切哀悼王学勤老人,缅怀他平凡而又不平凡的一生,寄托各位子孙、亲戚和朋友的哀思,告慰他老人家的在天之灵。
哀乐低回,子女伤悲,亲朋落泪,街邻伤怀。
因为在这里我们将与我们至亲至爱的人洒泪告别。
王学勤老人生于19农历腊月24日,农历4月十九日晚十一时停止呼吸,老人满挂着亲人无限的眷恋,任凭儿女撕心裂肺的呼喊,他还是静静地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永远离开了他十分留恋的人世间,离开了他挚爱的子孙和亲朋,享年94岁。
他的高寿,是上苍的恩赐,是他一生善良的果报。
他的溘然长逝,让亲友们十分悲痛!
王学勤老人是中国农民的典型代表。
他的一生,是勤劳的一生。
他终身热爱土地。
他勤勤恳恳了一辈子,也默默奉献了一辈子,将劳动的汗水洒满大地。
他风里来雨里去,靠勤劳朴实的品格,维持着一家老小的生计,支撑起一个兴旺的家。
他与千千万万普通老百姓一样,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老人一生养育三男三女,内外儿孙数十人,儿女俱已成家立业,并鸿图大展,后裔也才学出众,体健超群。
在家庭中,他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好祖父,好外公,为人和蔼可亲,以身示教,与妻子含辛茹苦将6位子女养育成人。
他的一举手一投足时刻都在印证着中国一位普通百姓的淳朴善良,其勤俭持家、乐善好施的品德影响着后辈子孙,他的精神也将发扬光大,在我们这块土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在社会上,他是一位淳朴善良、直爽热情的人,热心为邻居帮忙,从不计较苦累,把别人的困难当成自己的事,贏得乡亲和街邻的交口称赞。
生长在农村,老人是一位种田能手,用他那坚强的双肩,担负养育重任;他还是一座道德的丰碑,用他那刚直善良的个性,影响着乡村邻里的淳朴之风!
在沧桑的岁月里,他衣不择锦,食不求丰。
燕泥垒窝,家业苦创。
含辛茹苦,辛劳留芳。
为乡村、为家庭,他用心血谱写了奋斗之歌。
他一生忠厚老实,勤劳朴素,善良本分,诚实守信,为儿女、子孙们做出了光辉的榜样,深受子女、儿孙们和朋友们的敬重和爱戴。
就是这样一个平凡而又不平凡的老人,一个让人不应而又无法忘怀的老人离我们而去了。
他将最后一点光和热留给了人间,便划入了茫茫夜幕,他似一缕轻烟,乘鹤仙去,升入了极乐世界。
这绵绵的痛烘干了老伴的泪,撕碎了儿女的心,我们都无法忘记老人的一颦一笑,我们也将这一切永远地保留在我们的记忆深处。
王学勤老人的`一生,是值得纪念的一生。
今天,老人安详地去了,他去得很坦然,他的人格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尊敬的王学勤老人家,您安息吧!
您永远活在您的亲人和乡亲们的心中!
【三】孙克香祭文
王门孙老太太名克香,生于一九二四年古历三月初六日,于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日因病去世,高寿八十二岁。
孙老太太自嫁入王门,生有三子三女,她敬老孝亲,相夫持家,抚儿育女,含辛茹苦,勤俭劳苦,终其一生,她是典型的具有东方女性传统美德的贤妻良母。
古人说:“人生七十古来稀”,而孙老太太超孔追孟,年逾八十二岁高寿,膝下儿孙计有三十一人,四世同堂,儿女平安,子女孝顺,孙辈敬重,她是一个年高德重福寿双全的人!
孙老太太佛心慈性,为人和气,伤人的话不说,坑人的事不做,与人为善,与世无争,和睦亲友,团结乡邻,从没有口舌之争,赢得老街旧邻异口同声地赞扬,她是一个大好人!
孙老太太古道热肠,为人热心,心灵手巧,乐于助人,街邻亲友,有求必应,凡是自己能做的,她都毫不犹豫地答应别人的请求,她是一个热心人!
大岚村失去了一位好老太太,王母娘娘座前多了一位慈善菩萨!
从今而后,仙凡路隔,再无相见之期,再看不到您那慈祥的面容,再听不到您那柔和的话语。
儿女们多想再和您坐在炕上闲谈家长里短,多想再和您一起在饭桌上共进晚餐……,这一切,都不可能了,儿女们只能为过去没能更好地孝敬您而悔恨,为今后再没有孝敬您的机会而遗憾。
生身之恩比山重,比海深,儿女们没有报答大恩于万一,您竟被仙府催请,舍却儿女而去,怎不让儿女揪心裂肺,痛断肝肠!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生老病死,自然规律,非儿女心愿所能改变,人力难以回天!
孙老太太,安息吧!
合族人泣奠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日
村委会和村民签的协议篇十三
侵权方:姓名:性别:民族: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受害方:姓名:性别:民族: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1、侵权方施占强与受害方乐建军、郑艳君夫妇从2012年5月起,由于施占强修建房屋的事实两家成为正式的靠墙邻居关系。乐建军、郑艳君夫妇房屋位置位于四川省崇州市怀远镇泉水村2组114号。施占强修建房屋地址位于受害方房屋左手边;修建方式为靠墙修建。
2、侵权人施占强从2012年5月分开始动土修建房屋;从动土之日起受害人房屋地基被松动房屋下沉受到伤害,开始裂缝;导致受害人152。7平米基础建筑面积的房屋整体受损。现房屋估价在45—50万元之间。
3、现就调解之日起查看房屋受损情况如下:
a、一楼厕所、卫生间、厨房、屋檐、卧室、前厅等均受到不同程度损害;最厉害的两处已经墙体整体裂缝、承重墙砖体破损;有多处地方已经透光。
b、二楼后房,前厅门道整体受损。
c、房屋不能在原基础承重墙体上继续修建;如要修建也得以施占强的的墙壁做为共墙来使用。
d、据鉴定机构咨询结果表明;房屋下沉时间最厉害的范围在新修建房屋一年左右;受害方在未来一年内房屋的受损程度无法预知;不排除有重大受损的可能。
e、由于施占强与受害方的房屋属于靠墙修建;之前受害方的排水空间被占用;排水成为双方的共同问题需要解决。
f、二楼阳光篷由于侵害方在修建过程中出现了严重损害;化粪池由于侵害方的修建盖于地基之下。
就以上问题;受害方与侵权方多次协调未果。今在镇政府和村委的共同参与下达成以下调解内容:
1、由侵权人施占强一次性赔偿受害人乐建军、郑艳君由于房屋破损所带来的损失:万元;作为给受害方带来不便的损失和后期修补房屋时的费用。
2、由于侵权方施占强的行为侵犯了受害人乐建军夫妇房屋的相邻权已经成为事实;为解决双方今后房屋修建和共同排水防水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方案为;侵权方同意并承诺今后如果受害人修建或修复房屋时可以使用侵权人的墙体做为共墙修建和使用;同时排水、防水问题由侵权方承担。
3、由于地基下沉受害方后期房屋的受损程度具有不可预见性;如果以后房屋出现无法修复的状况;责任由侵权人承担。
4、今后受害人清理化粪池时,侵害方需要无条件配合。
本侵权协议书一式三份;经双方当事人、调解人签章后生效。由双方当事人、调解人各持一份。
侵权人(签章):
受害人(签章):
调解人(签章):
20xx年x月x日
村委会和村民签的协议篇十四
乙方: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因甲方建房与乙方发生建房界址纠纷,双方本着和睦相处、互相谅解的原则。经________镇综治办调解,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根据甲方现建房所挖的界址,由甲方负责用水泥砖建好永久的界址,水泥砖右边(靠甲方房屋的地方)属甲方所有。双方不得再破坏新建的界址。
二、因甲方建房双方产生的纠纷,双方本着邻里友好、和睦相处的`原则,相互谅解、互不追究。
三、甲方建好房后,如乙方所种的树木越过界限,对甲方的房屋造成影响,甲方应先通知乙方砍掉,如果乙方不砍,甲方可把影响自己房屋的树木砍掉。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即生效,未经事宜,另行协商。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镇综治办留存一份。
甲方:____乙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委会和村民签的协议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当事人因于___年__月__日向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现查明:
我人民调解委员会于___年__月__日受理后,经调解,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本调解协议书自起生效,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不得违反或单方终止,否则,将承担下述违约责任:
本调解协议书一式份,由各方当事人和调解单位分执,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当事人:
调解主持人:
乙方当事人:
调解单位:
参加人:
年月日
村委会和村民签的协议篇十六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租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型规格__________
居住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元人民币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____________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如: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
村委会和村民签的协议篇十七
事故时间:
年月日时事故地点:
市路当事人情况:张三(行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联系方式李四(驾驶员):
事故经过:何年何月何日在何地因何原因发生了何交通事故,造成了何后果(后果应尽量描述详细)。双方各自承担多少责任。(详情见公交认字(200)第号)
经调解协商,双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因此次交通事故给行人造成损失共计人民币多少,由李四于何时前一次性赔偿张三。
当事人签字:年月日
以上即是一份民事调解书,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认定双方责任,通过民事调解,签署协议书,按照协议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相关法律知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村委会和村民签的协议篇十八
侵权方:姓名:性别:民族: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受害方:姓名:性别:民族: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侵权事实与理由:
1、侵权方施占强与受害方乐建军、郑艳君夫妇从5月起,由于施占强修建房屋的事实两家成为正式的靠墙邻居关系。乐建军、郑艳君夫妇房屋位置位于四川省崇州市怀远镇泉水村2组114号。施占强修建房屋地址位于受害方房屋左手边;修建方式为靠墙修建。
2、侵权人施占强从205月分开始动土修建房屋;从动土之日起受害人房屋地基被松动房屋下沉受到伤害,开始裂缝;导致受害人152。7平米基础建筑面积的房屋整体受损。现房屋估价在45—50万元之间。
3、现就调解之日起查看房屋受损情况如下:
a、一楼厕所、卫生间、厨房、屋檐、卧室、前厅等均受到不同程度损害;最厉害的两处已经墙体整体裂缝、承重墙砖体破损;有多处地方已经透光。
b、二楼后房,前厅门道整体受损。
c、房屋不能在原基础承重墙体上继续修建;如要修建也得以施占强的的墙壁做为共墙来使用。
d、据鉴定机构咨询结果表明;房屋下沉时间最厉害的范围在新修建房屋一年左右;受害方在未来一年内房屋的受损程度无法预知;不排除有重大受损的可能。
e、由于施占强与受害方的房屋属于靠墙修建;之前受害方的排水空间被占用;排水成为双方的共同问题需要解决。
f、二楼阳光篷由于侵害方在修建过程中出现了严重损害;化粪池由于侵害方的修建盖于地基之下。
就以上问题;受害方与侵权方多次协调未果。今在镇政府和村委的共同参与下达成以下调解内容:
1、由侵权人施占强一次性赔偿受害人乐建军、郑艳君由于房屋破损所带来的损失:万元;作为给受害方带来不便的损失和后期修补房屋时的费用。
2、由于侵权方施占强的行为侵犯了受害人乐建军夫妇房屋的相邻权已经成为事实;为解决双方今后房屋修建和共同排水防水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方案为;侵权方同意并承诺今后如果受害人修建或修复房屋时可以使用侵权人的墙体做为共墙修建和使用;同时排水、防水问题由侵权方承担。
3、由于地基下沉受害方后期房屋的受损程度具有不可预见性;如果以后房屋出现无法修复的状况;责任由侵权人承担。
4、今后受害人清理化粪池时,侵害方需要无条件配合。
本侵权协议书一式三份;经双方当事人、调解人签章后生效。由双方当事人、调解人各持一份。
侵权人(签章):
受害人(签章):
调解人(签章):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