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商业汇票协议书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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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汇票协议书篇一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方将位于________商业用房一套出租给乙房作营业使用,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协议如下:
1、本房租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如下:
2、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若乙方需作其他用途或转让给他人,必须得到甲方认可,否则转让无效。
3、在承租期内,乙方须爱护房屋内现有设施,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如有破损按实际价格加倍赔偿,如需添置设施,费用由乙方自理。
4、在租房过程中,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楼宇物管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否则产生的责任后果与甲方无关。
5、在承租期内,水、电、物管等费用以及经营中必须缴纳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按时缴纳,与甲方无关。如有拖欠,由乙方承担责任。
6、乙方在租房过程中,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但有权查看房屋使用情况。
7、租房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房期满,如双方续约,则同等条件下优先由乙方承租;如不再续约,则房屋和房屋固着物归甲方,乙方不得予以损坏。其余归乙方。
8、租房期满前两个月乙方须通知甲方,违者按实际租房天数参照当时房屋市场租金标准按天结算租金。
9、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影响邻居正常生活、经营,不得未经甲方同意单方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本协议。
10、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小区物业备案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
11、收取承租人水电保证金元,如承租人在承租结束结清水电,并将房屋恢复至原样时,本出租人才退还保证金。
甲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汇票协议书篇二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
商业汇票自推行以来,对疏导和管理商业信用,搞活资金,促进商品流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近年来有些企业和银行为套取资金,违反规定签发、承兑和贴现商业汇票;有的银行对已承兑的汇票随意宣布无效或到期拒绝支付;有的银行为抵消债务,伙同企业单位骗取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致使产生业务纠纷,甚至发生经济案件,造成资金损失。为防止这类问题的发生,保证商业汇票的正常使用和流通,现就加强商业汇票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银行承兑和贴现的票据必须是国营企业、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之间为商品交易而签发的商业汇票。严禁承兑、贴现无商品交易的商业汇票,严禁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资金拆借、贷款抵押和套取银行贴现资金。
二、银行承兑和贴现的商业汇票,必须内容完整,不得承兑和贴现空白或内容不完整的汇票,收款人或被背书人也不得收受和转让空白或内容不完整的汇票。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或造成的经济损失,其责任由有关当事人共同承担。
三、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与贴现,在全国范围内只限于参加全国通汇的银行机构办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只限于参加省辖通汇的银行机构办理。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和贴现。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不能向本系统未设立银行机构的地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
四、银行在办理商业汇票的承兑和贴现时,要认真审查汇票的使用范围、企业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汇票记载的内容,并查验购销合同;必要时,应要求承兑或贴现的申请人提供经鉴证部门鉴证的购销合同。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
五、加强对汇票承兑的审批,每笔金额在五十万元(含五十万元)以下的,由经办行(处)审查承兑;每笔金额在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含一百万元)的,报局级管辖行审批,一百万元以上的需报经省辖市级管辖行批准。一般情况下,每张汇票承兑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五百万元。
各级行内部应建立逐级审批制度。
六、承兑银行对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负有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不得以交易纠纷和本身承兑的责任拒付票款。对于持票人用欺骗手段取得票据的,承兑银行可予以抗辩,但对经背书转让汇票的其他债权人的追索,不得提出抗辩。
七、收款人开户银行如收到承兑银行对已承兑的汇票不应贴现的通知,不得对贴现申请人办理贴现。
八、银行违反规定承兑和贴现商业汇票,要按照《违反银行结算制度的处罚规定》,对责任银行和有关当事人进行处罚。造成资金损失的,应按照各自的责任承担损失。
承兑银行对因交易纠纷、承兑或贴现的责任而产生的票据纠纷,应按照《银行结算办法》规定的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请将本通知速转知所属银行。
本通知自十一月一日起执行。
「失效日期」1993.12.10
商业汇票协议书篇三
银行承兑汇票的内容:
收款人全称____
付款人全称____
开户银行_____开
户银行_____
帐号_____
帐号_____
汇票号码_____
汇票金额(大写)__
签发日期___年__月__日
到期日期___年__月__日
以上汇票经承兑银行承兑,承兑申请人(下称申请人)愿遵守《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以及下列条款:
一、申请人于汇票到期日前将应付票款足额交存承兑银行。
二、承兑手续费按票面金额千分之()计划,在银行承兑时一次付清。
三、承兑汇票如发生任何交易纠纷,均由收付双方自行处理,票款于到期前仍按第一条办理。
四、承兑汇票到期日,承兑银行凭票无条件支付票款。如到期日之前申请人不能足额交付票款时,承兑银行对不足支付票款转作承兑申请逾期贷款,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五、承兑汇票款付清后,本协议自动失效。本协议第一、二联分别由承兑银行信贷部门和承兑申请人存执,协议副本由承兑银行会计部门存查。
承兑申请人___(盖章
承兑银行___(盖章)
订立承兑协议日期年月日
商业汇票协议书篇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承兑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前述汇票经承兑人承兑,承兑申请人(下称申请人)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下列条款:
1.申请人在承兑行存有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的_________%保证金,并实行专户管理。
2.申请人于汇票到期日前将应付票款交存承兑人。
3.承兑手续费按票面金额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在银行承兑时一次付清。
4.因汇票项下的基础交易关系而产生的纠纷,由纠纷双方自行处理,对本协议项下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影响,申请人仍须遵守本条第一款的约定,将应付票款足额按时交存承兑人。
5.如承兑汇票到期之日申请人不能足额交付票款时,承兑人对不足支付部分的票款转入承兑申请人的逾期贷款户,并计收罚息。
6.申请人按承兑人的要求在承兑人开立本、外币账户,并进行结算往来。如承兑汇票到期之日申请人未能支付足额票款,承兑人无需事先通知申请人,即可从申请人任何账户中扣取相应票款、利息和手续费。
承兑的担保
申请人声明和保证
1.申请人声明如下:
(2)申请人已得到充分和合法的授权和履行本协议;
(3)申请人保证向承兑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凭证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2.申请人保证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本协议所指的汇票是以合法交易为基础的,并对该交易的合法性承担一切责任。
(3)按承兑人要求提供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
(4)不以任何方式减少注册资本。
(5)申请人进行分立、合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或撤销、解散、停业、破产行为,必须事先书面通知承兑人,未经承兑人书面同意不得进行前述任一行为。
(6)申请人隶属关系的变更,机构的
调整、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及时通知承兑人。
(7)在本协议下当事人违约或发生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纠纷,可能影响承兑人权益的实现时,应立即通知承兑人。
(8)现时或将来政府有任何针对本协议项下征收税赋,由申请人承担。若承兑人代为支付该税赋,申请人将立即补偿给承兑人。
(9)承兑人给申请人任何宽容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承兑人依本协议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应视为承兑人对协议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协议附件
下列文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银行承兑汇票内容(参见附件五);
2.担保文件;
3.双方认可必需的其他资料。第六条
承兑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汇票协议书篇五
甲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甲乙双方同意就甲方投资乙方(或收购乙方部分或全部资产、或与乙方合资设立公司、或参与乙方资产重组)的可行性进行讨论和调查,在此过程中,双方均将向对方透露或提供与上述议题有关的己方的秘密信息。
为避免双方相互提供的己方的秘密信息被对方透露给公众或任何第三方,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相互提供的秘密信息的取得和保密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所称秘密信息是指:双方相互提供的以使对方都能够充分评估甲方投资乙方(或收购乙方部分或全部资产、或与乙方合资设立公司、或参与乙方资产重组)的可行性的己方所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具有保密性的信息。
第一条所述商业秘密包括:
2.1信息提供方的企业发展战略及实施计划;
2.2信息提供方的经营、投资计划;
2.5信息提供方的社会关系网络、人力资源及客户信息;
2.6按照法律和协议,信息提供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第一条所述技术秘密包括:信息提供方尚未公开的成熟的非专利技术和处于研发阶段的未成熟的技术信息。
本协议中的信息提供方指提供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的一方,如无相反说明,包括信息提供方掌握秘密信息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雇员及其为完成受托事项聘请的顾问等。该等人员应信息接受方要求为鉴于项中所述目的在任何场合提供给信息接受方的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内容和特征的任何信息均视为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
本协议中的信息接受方指接受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的一方,如无相反说明,包括信息接受方接受和掌握秘密信息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雇员及其为完成受托事项聘请的顾问等。该等人员为鉴于项中所述目的在任何场合所接受的由信息提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内容和特征的任何信息均视为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
信息提供方如未做相反说明,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邮政快递、速递、挂号信、当面递交、当面告知等方式向信息接受者提供的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的内容和特征的信息均受本协议约束,该信息的表现形式可以为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计划、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
双方同意相互交换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的唯一目的是本协议鉴于项中约定的目的,双方均承诺不将因此而取得的对方秘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将对方秘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的行为均被视为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信息接受方应以对待自己同等重要的保密文件一样的谨慎态度对待信息提供方提供的秘密信息,信息接受方应要求其获悉秘密信息的所有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收到的秘密信息进行存档和保密,避免任何第三方及信息接受方的无关人员以任何方式获得此秘密信息。
信息接受方不得在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将其获悉的秘密信息分发、披露或散布给特定的或不特定的任何机构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其股东、开办单位、上级主管单位等。信息接受方应保证其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不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秘密信息分发、披露或散布给特定的或不特定的任何机构和个人。双方均承诺对其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将对方的秘密信息分发、披露或散布给任何机构和个人的行为负责,但有证据证明接受信息方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所透露之秘密信息是从信息提供方和信息接受方以外的途径获得的除外。
信息接受方在收到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发出的对于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的询问、求证、访问时,应以该秘密信息不知情者的身份用“不知道、不清楚、不了解”等方式做出回复。任何类似于“是”或“不是”等明确的肯定或否定的答复均被视为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信息提供方的秘密信息的部分或个别要素虽被披露成为公知信息,但该信息的其它部分或整体尚未成为公知信息的,信息接受方仍应按本协议约定对未公开部分的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下列信息不属于本协议所定义的秘密信息,因而不受本协议的约束:
12.2在信息接受方收到信息提供方提供的信息之前即已通过合法渠道获悉的信息;
在信息提供方提供的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送达信息接受方之前,信息接受方对该信息的保密不承担任何责任。送达途中因任何原因发生的任何泄密行为由信息提供方追究泄密者的责任。在信息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送达信息接受方之后,该保密信息因信息接受方被盗、被抢、丢失等意外原因被泄露,由信息接受方承担责任。
因信息接受方提供错误的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邮寄地址、信息接收人等联系方式导致保密信息被泄露,由信息接受方承担责任。
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秘密信息的泄露,无论泄密方有无过错,均不能成为被泄密方有权故意泄露泄密方秘密信息而不承担责任的合法理由。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生效日之后一年内自动终止。双方亦可在有效期届满前通过协商提前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所交换的所有本协议涵盖的秘密信息应依照信息提供方的要求进行处理,或者返回信息提供方,或者由信息接受方销毁。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签章:
签署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签章: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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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汇票协议书篇六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商业汇票承兑与贴现业务内部管理规程(暂行)》(以下简称《规程》),已经建设银行第15次行务会正式通过。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分行要严格按《规程》规定办理商业汇票业务,严禁越权、违规操作。对已经办理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业务要根据《规程》要求进行一次自查,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
二、关于办理承兑汇票总量限额,请各分行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自身管理的要求,于10月20日前向总行资金计划部提出申请数额,总行将根据各分行的风险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核定下达。
三、各一级分行要按《规程》第十四条规定,制定收取保证金的比例,并抄报总行资金计划部备案。
四、要加强贴现票据保管。贴现票据是一种重要的有价单证,是银行资产,必须妥善保管,严格台帐登记制度,切实做到票据帐实相符。
五、附式一至四请各分行根据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自行印制;有关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业务统计的内容、表式、报送程序和要求,由总行财会部另文布置。
附:中国建设银行商业汇票承兑与贴现业务内部管理规程(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银行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业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操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制定本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第二条、办理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业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程》,切实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严禁无合法商品交易的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
第三条、各分行资金计划部门、财会部门和信贷部门在办理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业务中,要相互协调、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二章、商业汇票承兑
第四条、银行对商业汇票的承兑是指银行根据承兑申请人的申请,允诺对有效商业汇票按约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行为。
第五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的行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二级(地市)分行及其以上机构;
(二)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健全;
(三)具有到期履行支付票款的能力。
县市支行原则上不得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少数管理水平高、经营规模大、效益好的县市支行,确需办理此项业务的,在事先征得总行同意后,由一级分行授权办理。
第六条、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权限按上级行的贷款审批授权执行。承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每张汇票承兑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万元。各级行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中,承兑申请人尚未足额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到期未付款和未到期汇票)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各行流动资金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或限额另行下达)。
第七条、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条件和要求:
[1][2][3][4]
商业汇票协议书篇七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近几年,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发展较快。逐步推广使用商业汇票,对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改善金融服务和健全信用制度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业务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对承兑、贴现审查把关不严,甚至擅自放宽条件,对不具有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办理了承兑与贴现,有的甚至内外勾结,弄虚作假,违法违规使用信贷资金,引发新的金融风险;二是一些商业银行尚未真正把商业汇票作为调整资产结构和改善金融服务的手段,办理贴现过于依赖中央银行再贴现;三是有些承兑银行信用观念淡薄,结算纪律松驰,故意压票、拖延支付,扰乱票据流通秩序;四是银行承兑汇票比重过高,商业承兑汇票比重过低,票据市场工具单一。为维护商业汇票业务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规范票据行为,防范票据风险,切实加强与完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中央银行再贴现业务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禁承兑、贴现不具有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交易性票据,必须具有真实贸易背景。企业签发、承兑商业汇票和商业银行承兑、贴现商业汇票,都必须依法、合规,严禁签发、承兑、贴现不具有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各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完善承兑授权制度和承兑授信业务管理。要在出票环节严格把关,切实加强承兑业务审查,办理承兑业务时,必须审查承兑申请人与票据收款人是否具有真实的贸易关系,对不具有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或不能确认具有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不得办理承兑。各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办理贴现业务。所办理的每笔票据贴现,必须要求贴现申请人提交增值税发票、贸易合同复印件等足以证明该票据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书面材料,必要时,贴现银行要查验贴现申请人的增值税发票原件。对不具有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不得办理贴现。
二、切实加大对违规票据当事人的处罚力度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内商业汇票业务的监督管理。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票据流通秩序,防范票据风险,督促辖内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商业汇票业务。
(一)建立通报制度。要加强对票据市场秩序的监管力度,加强现场检查,及时向辖内各金融机构通报恶意贴现的企业名单和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承兑银行名单。对违规的辖区外承兑银行,要按季将名单报送总行,总行将通报全国。
(二)实行退出交易制度。对违规办理承兑、贴现的金融机构,以及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承兑银行,一经查实,要视情节轻重,责令其暂停或停办承兑、贴现业务,中国人民银行要暂停或停办对其再贴现。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金融机构承兑、贴现不具有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除责令承兑银行无条件付款外,还要依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处以罚款,并责成该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三、进一步改进再贴现业务
[1][2]
商业汇票协议书篇八
协议双方:
甲方:__市人民医院乙方:
为建立良好的商业流通秩序,营造良好的医疗消费环境,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杜绝商业贿赂活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在医药购销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甲方工作人员在药品、卫生材料、化学试剂、大型设备、大宗物资等采购、新药引进及工程建设工作中不得向乙方索要钱物、收受礼品、提成回扣或接受高档娱乐消费。
三、乙方工作人员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向甲方有关人员赠送钱财、礼品、提成、回扣等贿赂行为或其他变相贿赂活动。药品、卫生材料等销售人员不得进入临床进行任何临床促销活动。如发现有“统方”、“回扣”等行为,将停止采购、使用该产品并冻结乙方所有未付账款,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必要时提请纪律、检察部门处理。
四、甲、乙双方严格遵守购销合同,乙方提供证照齐全、质量合格、疗效确切、安全可靠的产品(药品、卫生材料、化学试剂、医疗器械、后勤设备)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甲方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入库制度,不得故意设卡、刁难乙方,无故拖延支付货款。
五、甲方对大型设备、大宗物资、药品试剂、卫生材料等进行招标采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乙方参与竟标应诚实守信,不得串标。甲乙双方积极履行招标合同义务。
六、甲乙双方纪律检查部门定期会晤、通报购销活动情况,发现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予以纠正,完善相关制度。
甲方代表(单位签章)乙方代表(单位签章)
年月日
商业汇票协议书篇九
业务概述:
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是指在事先审定的贴现额度内,业务银行承诺对特定承兑人承兑的商业汇票或特定持有人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办理贴现的业务,即给予承兑人或持票人保贴额度的一种授信业务。
细分种类:
1.承兑人保贴业务
2.持票人保贴业务
申请条件:
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或实行独立核算、在业务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单位;提供的有关履行该票据项下商品交易合同的发货单、运输单、提单等凭证的内容与商品交易合同内容相一致,其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所持商业汇票合法有效,未注明“不得转让”和“质押”等字样;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到期还款能力;申请人还须提供合法可靠的担保。
申请所需材料:
(1)信贷业务申请书;
(2)申请贴现的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复印件;
(3)贴现申请人和承兑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董事会决议;
(5)相应的商品交易合同及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6)拟采用第三方保证、抵押或质押方式担保的,比照保证、抵押或质押贷款提供相应资料。
商业汇票协议书篇十
(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它适用于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的款项结算。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或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并经开户银行承兑付款的票据。
(二)商业汇票的出票
其他组织;(2)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3)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2.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如下事项:(1)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
3.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三)商业汇票的承兑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向银行提示承兑时,银行的信贷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对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由出票人提供担保。符合规定和承兑条件的,与出票人签订承兑协议。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四)商业汇票的付款
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其付款地为承兑人所在地。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通过委托收款寄来的商业承兑汇票,将商业承兑汇票留存,并及时通知付款人。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承兑银行应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五)商业汇票的背书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背书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已背书转让的汇票,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后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之后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六)商业汇票的保证商业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由汇票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商业汇票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
乙方: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元,甲出资______元,乙出资______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6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____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商业汇票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将其拥有产权的商铺出租乙方作为商业用途,该商铺坐落地址为:路商铺,建筑面积80平方米。(附相关房屋产权证明)
租期五年,自___年7月16日起至___年7月15日止。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转让甲方房产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广州市__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壹拾伍天的;
合同期满后,乙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当保证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由双方协商,无法协商时可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作适当调整。
1、___年7月16日至___年7月15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9200元。
___年7月16日至___年7月15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9660元。
上述租金不含房产租赁税及相关费用,房产租赁税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2、租金的交付日期为每月10日之前支付下月的租金。
3、租金的支付方式为月付。
4、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本金的千分之一加收滞纳金,利息不计滞纳金。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同意支付壹万捌仟肆佰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押金。合同押金租期满后,甲方应不计息退还押金给乙方。
甲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乙方在不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对房屋进行适当的装修,但如果涉及房屋结构的调整,应与甲方协商并报相关规划部门。租赁期结束后,乙方不得破坏装修包括电线、开关等,但乙方可拆除(电线、空调等可移动之设备)。
除租金交纳外,乙方还须缴纳如下费用: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3、乙方必须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债权、债务和其他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1、甲方应于___年4月30日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使之符合使用。
2、对于房屋的维修非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甲方应当及时修理。
3、甲方应当保证房屋的产权清楚。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甲方,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为2个月之押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为2个月之押金。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同时甲方应将剩余之月租金及押金退还乙方。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商业汇票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_____一事,达成如下商品促销、新增商品的协议:
一、促销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年___月___日___止。共___天。
二、促销时间:
三、促销地点:_____。
四、促销员____名;
五、新增商品(见附表);
六、收款项目:
项目金额/月备注项目金额/月备注
促销管理费场地费
堆头费新品条码费
n架费其它
培训费合计
七、交款方式:现金支付货款中扣除支票支付
八、促销须知:
1、乙方促销员经过甲方面试、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乙方对进场促销员活动或促销人员的`行为结果承担一切责任;
3、乙方促销员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6、甲方根据市场及自身营运安排,保留随时取消促销安排或终止新商品的进货权利;
九、本合约一式三联,甲方采购部、财务部各执一联,乙方一联,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商业汇票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演出一事(以下简称“演出”)之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__日,总计七日(内含彩排和正式演出)。
1、演出总费用:合计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2、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以支票或转帐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方支付总费用的30%计:rmb:元整,演出前一天支付总费用的20%rmb:元,演出结束一周内,付清剩余款项。付款币种为人民币。
乙方指定收款帐户为: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1、甲方保证提供乙方演出场地时间的正常使用,且保证乙方在使用该场地期间(包括进、退场,布置期间不受任何非政府部门第三方的任何干扰)。
2、甲方负责协调有关该场地活动的一切有关部门的报批手续。
3、甲方负责提供对于本场演出而言足够、充分、方便的必要设备予乙方使用。
4、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或未能如期进行或活动日期有所变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视甲方违约,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乙方需在演出规定日期内进行本合同所规定之演出项目,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演出未能如期进行或活动日期有所变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将视作乙方违约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演出期间,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范围内活动,不得自行场内任何地方自行活动、参观。若由此发生不必要的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演出中不得破坏甲方场地上的任何设施,如有损坏一切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1、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2、如双方无法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诉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后成立,并于甲方演出费用根据合同约定全部到达乙方方指定帐户之日起生效。以上规定不可缺少,否则为无效合同。
2、本合同及其附件(包括乙方人员名单,演出及排练场次,经双方确认的活动方案等)构成完整的整体,合同正文与附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正文约定为准。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商业汇票协议书篇十五
甲方:
乙方: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贯彻市防火安全委员会九九年工作要求及遵守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一方平安,我__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________广场]物业管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楼层________单元的装修项目施工单位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安全、消防协议:
甲方:
1.依据消防局审定的设计方案,对本装修工程进行监督。
2.协调乙方进场事宜。
3.负责向乙方介绍与工程有关的大厦消防设施和有关规定。
4.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中用电、用水和动火事宜。
5.对乙方施工早上的消防安全有监督的.权利,在发现乙方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权责令乙方改正直至下令停工,并进行处罚。
乙方:
1.负责________楼层________单元乙方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
2.在装修方案获得有关部门审批后三日内提交甲方施工进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3.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甲方了解与施工相关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4.用电、用水和动火应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
4.1电气操作人员应有电工操作证,应出示原件,并将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备案。在用电前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填写正式或临时用电申请表,由甲方工程人员检查其配电箱合格后在指定的开关处送电,负责界面以甲方出线开关下口为界,开关以上由甲方负责,开关以下由乙方负责。
4.2用水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安排,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
4.3进行动火工作时,应事先得到甲方办理动火证,操作人员应有执照的焊工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5.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6.乙方施工中需使用易燃物品时,须提前做好易燃品的存放工作,应有专日呈报甲方,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带入,定点专柜负责物品存放量不宜太多,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易燃品带离施工现场。
7.施工区域禁止吸烟,并保证已开通烟感,温感探头不受遮挡。
8.施工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数量不低于1只/50m2。
9.发生消防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甲方,打碎报警器(或拨打119)进行报警,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10.现场当日装修废料应该清理完毕,特别是刨花锯沫应每天清除,设专人负责施工废料。
11.施工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用电规范,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电线和违章操作机械,使用和铺设临时电气必须符合国家“低规”要求。
12.乙方应教育施工人员爱护消防设备和器材,损坏者按价赔偿,如若因乙方原因发生事故动用消防器材,应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补充。
13.在装修施工现场发生火险火警事故,将按有关消防法规处理装修项目之主要责任者及相关人员,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14.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进入与装修施工无关之楼层。
15.乙方如需有人值班过夜,必须先行到甲方管理部申办有关手续,由甲方审批后方可进行(当值管理员对其单元每隔一小时进行检查)。
16.乙方确因工作需要开窗的,必须到甲方填写开窗申请,由甲方审批后交当值管理员执行。如发生高空坠物,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7.乙方人员在日常出入广场时,必须随身携带施工出入证,专人专用,并主动出示,一旦发现未带和遗失,不得进入广场,施工出入证需由施工负责人至管理部办理。
18.乙方施工人员下班时,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警隐患,人员离开时需将电器设备电源切断。
19.乙方应严格按照消防局审定的实际妨按,设计修改应重新申报消防局审批,得到批准后再施工。
20.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对甲方进行的监督检查应积极服从,并制定安全制度,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商业汇票协议书篇十六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付款人为承兑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
当事人
商业汇票一般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
出票人
工商企业需要使用商业汇票时,可成为出票人。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的主要区别是: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是银行,商业汇票的出票人是工商企业。
收款人
是商业汇票上实际载明的收取汇票金额的人。其有以下情况:a、如果出票人是基础关系中的债务人,收款人应当是其相对债权人;该债权人收到票据后,向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的其他工商企业或银行提示承兑,该债权人即可凭票据在规定日期收取款项。b、如果出票人是基础关系中的债权人,那么出票人应当是收款人;在这种情况下,出票人作为债权人向其相对债务人签发汇票,再由该债务人向其开户银行提示承兑(并供应充足资金)后,再将汇票还给出票人;原出票人可在规定日期持票通过银行收取债务人的票面金额。
付款人
即对商业汇票金额实际付款的人。其有以下情况:a、在出票人是债务人时,其相对债权人成为票据收款人,相对债权人可持票向出票人的开户银行提示承兑,由该银行从出票人的银行存款中代为付款,出票人是实际付款人;或者根据与出票人的约定,该债权人向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的其他工商企业提示承兑,该工商企业向该债权人付款并成为实际付款人;b、在出票人是债权人时,其相对债务人收到票据后,可持票向其开户银行提示承兑并供应充足的资金,由该银行从该债务人的银行存款中向出票人代为付款,该债务人是实际付款人。
特点
商业汇票结算是指利用商业汇票来办理款项结算的一种银行结算方式。与其他银行结算方式相比,商业汇票结算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
与银行汇票等相比,商业汇票的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只有根据购销合同进行合法的商品交易,才能签发商业汇票。除商品交易以外,其他方面的结算,如劳务报酬、债务清偿、资金借贷等不可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第二 与银行汇票等结算方式相比,商业汇票的使用对象也相对较少。商业汇票的使用对象是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商业汇票的收款人、付款人以及背书人、被背书人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银行开立账户,二是具有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个人、法人的附属单位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以及虽具有法人资格但没有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都不能使用商业汇票。
第三
商业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但都必须经过承兑。只有经过承兑的商业汇票才具有法律效力,承兑人负有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商业汇票到期,因承兑人无款支付或其他合法原因,债权人不能获得付款时,可以按照汇票背书转让的顺序,向前手行使追索权,依法追索票面金额;该汇票上的所有关系人都应负连带责任。商业汇票的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一般为3个月至6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属于分期付款的应一次签发若干张不同期限的商业汇票。
第四
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可以到银行办理贴现,从而使结算和银行资金融通相结合,有利于企业及时地补充流动资金,维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第五
商业汇票在同城、异地都可以使用,而且没有结算起点的限制。
第六
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并允许背书转让。商业汇票到期后,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银行不支付现金。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出票
商业汇票的出票: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承兑
商业汇票的承兑:企业签付商业汇票,不论是商业承兑汇票还是银行承兑汇票,其到期价值即为票面价值。按照重要性原则,应付票据应按业务发生时的金额即票面价值(亦即到期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企业取得结算凭证并签付商业汇票后,应按票面价值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等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企业向银行申请承兑支付的手续费,应计入财务费用。
商业汇票可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须出具拒绝承兑证明。
付款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l0日。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依照规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注意事项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票据的持票人。办理商业汇票必须注意下列事项:
(1)办理商业汇票必须以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2)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应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即承兑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3)签发商业汇票必须依《支付结算办法》第78条规定,详细记载必须记载事项。(4)至2012年,我国使用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所采用的都是定日付款形式,出票人签发汇票时,应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
(5)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员均应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承兑不得附有条件。
(6)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必须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贴现银行办理转贴现、凭发运单据复印件。贴现利息的计生机算,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银行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商业汇票的票款结算一般采用委托收款方式。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
鉴别
商业汇票从20世纪80年代在我国重新使用以来,极大地方便了企业的经济交往,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商业汇票信誉的不断提高,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对商业汇票的信誉搞起假票据,对企业的经济往来进行欺诈活动,严重损害和危及企业的利益,必须加大措施,提高防范假商业汇票的鉴别能力。
识别真假商业汇票首先要认清商业汇票的特征,真商业汇票需要具有7项特征:一是商业汇票由中国人民银行在批准的印刷厂统一印制,具有统一规定格式、联次、颜色和规格。二是在紫光灯下商业汇票在规定的位置应有人民银行行徽或各专业银行行徽的荧光反应。三是商业承兑汇票的票号以二位英文字母冠首,其后是八位阿拉伯数字;银行承兑汇票是以分式冠首,上面是两位英文字母,下面是两位阿拉伯数字,分式后是8位阿拉伯数字。四是商业汇票的票号是以渗透性油墨印制,正面为黑色,字迹清晰、端正、间隔相等;反面为浅红色,整个号码区域用手摸有明显凹凸感。五是大写金额红水线栏使用水溶性荧光油墨,在紫光下有荧光反应。六是商业汇票在白光的照射下,显现出满版水印,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水印内容不同。七是商业汇票的背面有二维标识码,在紫光下有微弱荧光反应。真商业汇票应具备以下几点要素: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不一致的票据无效;收款人名称与付款人名称不能相同,其开户银行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商业汇票的出票日期必须是中文大写,且到期日与出票日间隔最长不超过6个月;出票人签章不符合规定则签章无效;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银行用公章进行承兑的,亦应承担票据责任。承兑人签章不符合有关规定,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分清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对于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原记载人为出票企业,银行不得更改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的流通应当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限定流通区域的票据,只能在限定的区域内流通,注明“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背书转让,只能持票到期收款。
商业汇票的真伪鉴别方法是:一是观看其纸张颜色、印章颜色和形状是否有异,观看汇票的纹印是否清晰,观看号码、金额部位是否有涂改迹象。二是摸汇票的纸张是否有轻薄的感觉,手感是否有异;摸号码区域是否有毛糙感觉,是否有明显凹凸感。三是在白光和紫光下照射、观看号码区、金额书写部位,观看二维标识码及背书印刷字体颜色,是一样还是有异。
贴现规定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持有人办理贴现须符合下述规定。(1)《票据法》第十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2)国务院的《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向银行申请办理票据贴现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
b.与出票人、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3)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办理贴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b.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c.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殖税发票和商品发送单据复印件。
付款期限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纸质商业汇票的最长付款期限为6个月,而电子商业汇票的最长付款期限为1年。
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商业汇票协议书篇十七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商业租房合同范本。
第二条租赁房屋状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沈阳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街(路)________号,门牌号为__________,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__,楼房为____室____厅____卫____厨,平房为_______间,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朝向为____________,设定抵押权的状况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现有装修详细情况及设施、设备情况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日内按照乙方要求对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用途与租赁期限
租赁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该房屋租赁期共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
租金标准: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月(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人民币/月);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甲方承担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5)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7)______________(8)______________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租赁期间有第三人对租赁房屋主张权利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因第三人主张权利,影响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收益的,乙方可以要求减少相应的租金。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的,乙方可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改善或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租赁期内甲方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可协商解决后续问题。如果乙方有购买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于第三方购买的权利。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3、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4、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5、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5)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6)拖欠房租累计_____日以上。
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二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_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除应返还预收乙方的剩余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三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____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该项费用总额的____%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____%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____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倍的滞留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